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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产业新城木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说明书(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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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划
上传人:十二 编号:931576 2024-05-30 85页 31.95MB
1、河南武陟产业新城木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2 0 1 7.0 6He n a n Wu z h i I n d u s t r y Ne w T o wn Mu l u a n A r e a R e g u l a t o r y P l a n -1-目录 第一篇 总论篇.-3-第一章 项目概况.-3-一、规划背景.-3-二、规划范围.-3-三、上位规划.-3-四、现状条件分析.-4-第二章 规划总则与定位.-8-一、规划依据.-8-二、规划目标.-9-三、片区定位.-9-四、片区规模.-9-第二篇 用地布局与专项规划篇.-11-第三章 发展布局与土地使用规划.-11-一、规划构思.-12、1-二、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11-三、用地布局规划.-12-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19-一、规划原则.-19-二、规划目标.-19-三、现状综合交通分析.-20-四、对外交通规划.-20-五、城市道路系统规划.-20-六、道路规划设计标准.-24-七、道路纵向设计.-25-八、道路交叉口规划.-25-九、道路与建筑无障碍设计.-26-十、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7-十一、其他交通设施规划.-28-第五章 市政设施规划.-29-一、给水工程规划.-29-二、排水工程规划.-30-三、电力工程规划.-32-四、电信工程规划.-34-五、燃气工程规划.-35-六、供热工程规划.-36-七、管线综合3、规划.-36-八、环境卫生工程规划.-37-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39-一、规划目标.-39-二、规划原则.-39-三、绿地系统规划结构.-39-四、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40-五、海绵城市建设.-41-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2-一、规划原则.-42-二、规划布局.-42-第八章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48-一、防洪规划.-48-二、抗震规划.-49-三、消防规划.-50-四、人防工程规划.-52-第九章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53-一、规划原则.-53-二、地下空间规划.-53-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54-一、环境现状.-54-二、规划原则.-54-三、规划目标.-54-四、环境分区4、.-55-五、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措施.-55-第三篇 建设控制篇.-56-2-第十一章 单元发展指引.-56-一、单元发展指引目的.-56-二、单元发展指引.-56-第十二章 规划控制.-61-一、规划控制目标.-61-二、指标体系.-61-三、强制性指标.-61-四、指导性指标.-65-第十三章 五线控制规划.-67-一、道路红线.-67-二、城市蓝线.-67-三、城市绿线.-67-四、城市黄线.-68-五、城市紫线.-68-第十四章 城市设计引导.-69-一、公共开放空间设计指引.-69-二、建筑设计指引.-69-三、环境设计指引.-69-四、景观节点设计指引.-69-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建议5、.-70-一、分期建设.-70-二、实施管理.-70-附录 .-72-附录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72-附录二 规划用地规模表.-73-附录三 地块指标表.-74-附录四 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80-附录五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表.-81-附录六 主要道路一览表.-83-5-化遗址,唐代古建筑妙乐寺塔,明清佛道合一的千佛阁,清雍正皇帝下谕建造的黄河第一龙王庙-嘉应观等名胜古迹。地理区位 规划区位于焦作市域西南,紧邻武陟县城东部,距离武陟中心城区 5 公里,距焦作市 30 公里,距郑州 50 公里,与郑州仅一河之隔,既是焦作也是武陟对接郑州的门户。(见图 1-4)图 1-4 地理区位示意图 交通区6、位 片区便捷的交通条件,有利于承接郑州、焦作周边两个主要城市的人口和产业。(见图 1-5)(1)铁路 规划区西临郑焦城际铁路,处于郑州,焦作两个主要城市半小时铁路交通圈范围内。(2)公路 规划区北有原焦高速,东有郑云高速、南有省道 104,便捷的陆路交通条件可使公路半小时到达郑州、焦作等主要城市。规划区北有原焦高速,东有郑云高速、南有省道 104,便捷的陆路交通条件可使公路半小时到达郑州、焦作等主要城市。图 1-5a 交通区位示意图 图 1-5b 交通区位示意图 2、地形条件 高程分析 规划区地形呈“中部高、南北低”的地势,中部区域高程在 92 米左右,南北区域高程在 87米左右,中部与南北区7、域的平均高度差为 5 米左右。(见图 1-6)-6-图 1-6 地形分析图 坡度分析 根据建设用地适用程度划分坡度为 4 档,规划范围内 8%以下坡度用地占 98.80%,整体看来地势相对平坦,适于城市建设。坡向分析 规划将坡向分为三类。规划范围内平地、正南、东南、西南坡向区域约占整个范围的35.67%,正北坡向区域约占 7.69%。3、现状用地建设情况 现状建设用地: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为 339.7ha,占规划区面积的 26.15%。具体包括城市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现状工业用地规模为 57.72ha,现状村庄用地规模为 174.26ha;未来需要保留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城8、际站、现状安置区和北侧的污水处理厂,安氏宗祠(文保单位)用地规模分别为 0.3ha、4.5ha、14.8ha、0.52ha;现状非建设用地:规划区内非建设用地主要以农林用地为主(无基本农田),占地面积 959.25ha,占规划区总面积的 73.85%。(见图 1-7)图 1-7 现状建设用地分析图 具体现状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及比例如下:(见表 1-1)表表 1-1 现状用地统计表现状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占总用地比例(%)其中 其中 其中 R 居住用地 6.25 0.48%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52 0.04%M 工业用地 57.72 4.44%S 道9、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8.58 4.51%U 公用设施用地 20.88 1.61%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39 0.18%H11 城市建设用地 146.34 11.27%-7-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占总用地比例(%)H14 村庄建设用地 174.26 13.42%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320.6 24.68%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9.1 1.47%H 建设用地 339.7 26.15%E 非建设用地 959.25 73.85%总规划用地 1298.95 100.00%4、现状村庄情况 现状包括四个村庄:小岩村用地规模 88.2ha,大城村用地规模 44.2ha,高伊村用地规10、模8.3ha,西水寨村用地规模 33.6ha。其中在小岩村中部县道 203 北侧,有一处省级文保单位”安氏宗祠”在规划中需进行保留。保护范围:以追远堂四面墙基为坐标,向东 24 米、向西 50米、向南 92 米、向北 31 米。5、现状建设情况评价(1)道路(见图 1-8)现状对外交通:原焦高速、郑云高速、郑焦城际铁路;交通设施:郑云高速下道口、郑焦城际铁路站(以下简称城际站);现状道路:覃怀大道、郑北路(在建)、省道 104(创业路)、朝阳二路(龙山路)、朝阳三路(蔡茂路)、县道 203(山涛路)、文化路、向秀路;图 1-8 现状道路及市政设施分析图 图 1-9 现状建筑质量分析图 现状涵洞11、与桥梁:现状涵洞有多处条件较好,可通行车辆,但东西向部分洞口位置不对应,对规划区的道路路网影响较大,其中:高速涵洞与桥梁共 19 处,其中 12 处不具备城市道路沟通条件,4 处已有可通行道路贯通,此外还有可通行上跨桥梁 3 个。铁路涵洞共 12 处,其中 6 处不具备城市道路沟通条件,6 处已有可通行道路贯通,另外,铁路在规划范围南北有两端高架(2)市政 -8-规划区北侧有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为 3 万吨。(3)现状建筑 规划区除新建项目(城际站、安置区、污水厂)建筑质量较好外,其他已建区域整体建筑风格和质量较低,与产业新城的整体风貌与风格不符,没有保留价值。(见图 1-9)第二章 规划12、总则与定位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6 号)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8、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12 号)10、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13、国建设部令第 144 号)1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5 号)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13、河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要求及实施细则则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1673 号 15、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 16、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9-17、焦作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18、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19、武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20、河南武陟产业新城木栾片区总体规划(2016-2030)21、规划委托方对于各阶段规划方案汇报会的相关14、会议纪录和书面意见 22、已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及相关资料 二、规划目标 1、新城市目标:“以“精品城市”为建设理念,满足人才对都市生活的需求,打造媲美郑州的精致、现代、时尚、繁华的理想之城。2、新环境目标:将规划区内水体、森林两大资源做到极致利用,构建大美城市的坚实环境支撑,并以水和绿作为城市生活的核心依托,形成环境与生活相融合,生态与景观的可享受。3、新生活目标:通过“生活方式移民”,反向吸引技术型工程师,率先打造成为中原技术精英聚集地。三、片区定位“中原智造,北岸水乡”武陟打造大郑州都市圈的产业型知识城市,要率先开创“以城引人、以人兴产”新模式,打造成为:黄河北岸增长极,产城融合示范区。四、15、片区规模 1、人口规模控制 根据武陟县总体规划确定:木栾新区人口规模约为 12.5 万人。其中,小岩村、大城村、高伊村、西水寨村回迁人口约 1.5 万人。2、用地规模 -10-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 1298.95 公顷,建设用地规模 1294.10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524.92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98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 308.06 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公顷。表 2-1 用地规模与建筑规模一览表 表 2-1 用地规模与建筑规模一览表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总建筑面积(万)平16、均容积率 居住用地 524.92 763.52 1.45 R2 二类居住用地 763.52 1.45 1.4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39.69 0.72 A1 行政办公用地 8.8 1.50 1.50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65 1.50 0.50 A33 中小学用地 18.97 0.50 0.50 A41 体育场馆用地 1.33 0.20 0.20 A51 医院用地 6.75 1.50 1.50 A7 文物古迹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2.19 1.00 1.0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199.85 1.74 B1 商业用地 59.6417、 2.00 2.00 B2 商务用地 140.21 1.66 1.66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S1 城市道路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5.98 U12 供电用地 U21 排水用地 U22 环卫用地 U31 消防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308.06 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1294.1 1003.06 0.78 -11-第二篇 用地布局与专项规划篇 第三章 发展布局与土地使用规划 一、规划构思 1、产城融合注重区域产业的综合统筹,打造“产、城、人”高度融合的产18、业新城发展区。打造低密度、花园式产业园,吸引创新研发型企业 注重生活和产业配套,建设生态型社区,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分期并进,产城一体,协同发展 2、生态水城打造以水网和绿色生态为特色的绿色新城典范,营造水绿交融的城市绿色景观环境。结合环形水系的本底的生态绿地系统 以 LID(低影响开发)模式构建城市绿道系统 注重城市海绵体系构建 便捷舒适的城市慢行系统和自行车道网络 3、魅力宜居打造人性化、舒适化为特色的宜居环境,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建设宜步社区 短街区密路网 服务完善的公共设施体系 构建以水系为结构的活力空间体系 二、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片区总的空间结构概括为“两心、一环、两轴19、三组团”。(见图 3-1)图 3-1 规划结构分析图 图 3-2 用地布局规划图“两心”:指城际站以东的综合服务核心(片区中心)和片区南部的商业服务核心。“一环”:指串联起整个片区的环城水系。“两轴”:指西起城际站的东西向魅力形象轴和沿覃怀大道南北向贯穿片区的城市发展轴。“三组团”:指以山涛路、郑北路等主要道路分割形成的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功能组团。-12-三、用地布局规划 1、布局综述 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并将用地分至中类或小类(见表 31),部分用地性质根据规划需要在上版总规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调整。(见图20、 3-2)表表 31 片区用地分类和代号一览表片区用地分类和代号一览表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21、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22、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B1 商业用地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等用地 -13-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S3 交通枢纽用地 铁路客23、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24、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2 环境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U21 排水用地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设施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U22 环卫用地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 U3 安全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 消防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25、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G3 广场用地 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2、居住用地规划 片区内居住用地全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人口规模及分布,分为社区(5.5 万人左右)和邻里(0.41.8 万人左右)两级,规划了南北两个居住社区,其中,北社区包括 6 个邻里,南社区包括 5 个邻里,104 省道以南安排 1 个独立居住邻里。(见图 3-3)-14-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 2.5 以内,平均容积率为 1.46,建筑密度为 25-35%,绿地率为不小于 35%,建筑高度控制在 4026、60 米以内。住宅建筑总规模 763.52 万平方米,容纳人口约 12.5万人。(见图 3-4)图 3-3 社区邻里示意图 图 3-4 人口分布示意图 除片区中心提供的服务外,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采用两级体系,社区对应居住区,邻里对应居住小区,弱化组团级配套服务,集中形成二级服务中心:社区中心和邻里中心。其中,北社区可利用片区中心的商业设施,合理增减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避免重复建设,其他如医疗卫生、文化、社区服务等各项服务设施在社区东部均衡布局。具体设置内容见第七章。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公顷,占总规划建设用地的 8.85%。(见表 32)片区内商27、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和加油加气站用地(B41)。(见图 35)(1)商业用地布局 规划商业用地(B1)29.82 公顷,主要布置在北部和南部的服务中心区。(2)商务用地布局 规划商务用地主要布置在城际站周边和南部产业邻里,规划用地面积 84.31 公顷。北部商务用地以企业办公为主要功能,建筑形式为高层写字楼,营造站前核心区的空间形象;南部产业邻里规划为创新研发产业园。(3)加油加气站用地布局 规划加油加气站共二处,均匀布置在片区北、南区域,规划用地面积为 0.45 公顷。表 32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分类 控制单元编号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28、 建筑面积(万)备注 商业用地(B1)WZ-02 8.39 0.5-2.0 16.77 WZ-03 5.26 2.0 10.52 WZ-04 16.17 2.0 32.34 商务用地(B2)WZ-02 10.48 2.5-3.0 28.40 WZ-04 73.83 1.5-2.0 16.75 -1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WZ-01、WZ-03 WZ-04 0.45 加油加气站用地 合计 114.58 199.84 图 3-5 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示意图 3-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示意图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公顷,占总29、规划建设用地的 4.29%。(见表 33)片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活动用地(A22)、中小学用地(A33)、体育场馆用地(A41)、医院用地(A51)、文物古迹用地(A7)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A)。(见图 36)(1)行政办公用地布局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A1)5.87 公顷,主要布置在 02 单元。(2)文化活动用地布局 规划文化活动用地(A22)1.10 公顷,主要布置在 02 单元。(3)中小学用地布局 规划中小学用地(A33)34.54 公顷,均匀布置在 02 单元、03 单元和 04 单元。(4)体育场馆用地布局 规划体育场馆用30、地(A41)6.63 公顷,主要布置在 03 单元。(5)医院用地布局 规划医院用地(A51)4.50 公顷,主要布置在 02 单元。(6)文物古迹用地布局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A7)0.62 公顷,为位于 02 单元的安氏宗祠。(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A)2.19 公顷,主要布置在 02 单元和 03 单元各一处。-16-表 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分类 控制单元编号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面积(万)备注 行政办公用地(A1)WZ-02 5.87 1.5 8.80 文化活动用地(A22)WZ-031、2 1.10 0.5 0.55 中小学用地(A33)WZ-02 WZ-03 WZ-04 34.54 0.5 17.27 体育场馆用地(A41)WZ-03 6.63 0.2 1.33 医院用地(A51)WZ-02 4.50 1.5 6.751 文物古迹用地(A7)WZ-02 0.62-安氏宗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A)WZ-02 WZ-03 2.19 1.0 2.19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275.11 公顷,占片区总建设用地的 21.26%。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259.36 公顷,交通枢纽用地面积 2.80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1232、.95 公顷。(1)交通枢纽 包括城际站 1 处(现状),用地规模 1.2 公顷;客运站 1 处,位于城际站广场北侧,用地规模1.6 公顷。(2)交通站场 规划设置交通站场 17 处,其中公交车保养场 1 处,位于 01 单元服务中心,用地面积 2.1 公顷;公交始末站 3 处,分别位于 02 单元城际站、04 单元商业中心和产业区,用地规模分别为0.7 公顷、0.7 公顷、0.5 公顷;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共 13 处,结合片区中心和社区中心布局,规划社会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 8.96 公顷。社会停车场主要位于大型人流集散区域附近。居住区及产业区机动车停车各单位自行考虑,并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33、市设计中予以确定。6、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15.98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1.24%。(见表 3-4)(1)供应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U12):规划 110KV 变电站 1 处,占地 1.33 公顷。(2)环境设施用地 排水用地:保留污水处理厂 1 处,占地面积 5.4 公顷;新建污水处理厂 1 处,占地面积 7.6公顷。环卫用地:规划垃圾转运站 3 处,占地面积 0.75 公顷。(3)安全设施用地 规划 2 处一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 0.91 公顷。(4)通信设施用地 规划邮政支局 2 处,分别位于 02 单元和 03 单元。邮政支局不单独占地,与单体建筑物合建;34、邮政支局主要承担平常函件、挂号函件、快件、特快专递等邮件的处理。规划电信分局 1 处,位于 02 单元,不单独占地,电信端局固定电话容量为 11 万门,结合邮政支局设置。-17-表 3-4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控制一览表 用地类别 设施名称 座数(处)用地面积(公顷)控制单元编号 备注 供电用地 变电站 1 1.33 WZ-04-01-23 110KV 变电站 通信用地 邮政支局 2-WZ-02-01-29 WZ-03-04-18 邮政支局(不单独占地)电信分局 1-WZ-02-01-29 电信分局(不单独占地)排水用地 污水处理厂 2 12.99 WZ-01-00-03 WZ-00-01-06 35、污水处理厂 消防用地 消防站 2 0.91 WZ-01-00-21 WZ-04-01-11 消防站 环卫用地 垃圾转运站 3 0.75 WZ-01-00-08 WZ-02-04-10 WZ-04-01-12 垃圾转运站 表 3-5 片区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R 居住用地 524.92 40.56 R2 二类居住用地 524.92 40.5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4.29 A1 行政办公用地 5.87 0.45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1 0.09 A33 中小学用地 34.54 2.67 A41 体育场馆用地 6.63 0.536、1 A51 医院用地 4.50 0.35 A7 文物古迹用地 0.62 0.05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2.19 0.17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8.85 B1 商业用地 29.82 2.30 B2 商务用地 84.31 6.51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45 0.0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21.26 S1 城市道路用地 259.36 20.04 S3 交通枢纽用地 2.80 0.22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3.99 0.31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8.96 0.69 U 公用设施用地 15.98 1.24 U12 供电用地 1.337、3 0.10 -18-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U21 排水用地 12.99 1.00 U22 环卫用地 0.75 0.06 U31 消防用地 0.91 0.0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08.06 23.81 G1 公园绿地 209.72 16.21 G2 防护绿地 95.25 7.36 G3 广场用地 3.09 0.24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294.1 100.00 E 非建设用地 4.85 城镇总规划用地 1298.95 四、控制单元划分 规划控制单元是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单位,为了便于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对基地进38、行了控制单元划分。1、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功能明确 控制单元应具有明确的主导功能和完整的地域边界,并覆盖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范围。相邻控制单元之间,应做到相关要素协调、范围无缝衔接、不相互重叠。(2)界线稳定,编码统一 控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管理单元、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为建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统计系统,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适时监控,对控制单元应进行统一编码。(3)规模适宜,配套完善 控制单元具备完整的配套服务体系和相应的人口规模,综合考虑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的配置标准39、和服务要求。图 3-7 单元划分示意图 2、单元划分与功能 以主干路为边界,并结合功能一致性和完整性划定单元,木栾片区共划分为 4 个单元,其功能分别是:1 个湿地公园单元,南北两个居住单元以及 104 省道以南的独立产业居住混合单元。建立“新城单元邻里地块”四级的层次以及编码体系,以 WZ(新城名称前两字的拼音首字母)-01(单元代码)-01(邻里代码)-01(地块代码)的形式体现。(见表 3-7,图 3-7)-19-表 3-7 控制单元划分 序号 单元编码 用地规模(公顷)四至范围 东(E)西(W)南(S)北(N)1 WZ-01 126.95 武西(郑云)高速 郑焦城际铁路 龙山路 郑焦晋40、(原焦)高速 2 WZ-02 420.46 武西(郑云)高速 郑焦城际铁路 山涛路 龙山路 3 WZ-03 455.53 武西(郑云)高速 郑焦城际铁路 郑北路 山涛路 4 WZ-04 296.00 武西(郑云)高速 郑焦城际铁路 郑焦城际铁路与武西(郑云)高速交汇处 郑北路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应遵循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设计思路,营造一个能支撑、推动、促进片区开发建设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体系。2、根据交通发展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制定道路功能和网络布局,既要满足片区与武陟城区及外部地区的交通需要,也要满足片区内各功能组团内部交通需要,片区内道路要与外部公路系统进行合理的衔接41、。3、在遵守规范制定的道路网功能等级结构一般要求下,要充分结合和尊重产业新城土地开发特点,合理安排道路网平面布局,减少重复建设,降低投资。4、道路建设要近远期结合,对近期暂不实施的道路交通工程,要作好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控制用地,便于后期实施。5、道路纵向设计要满足地区排水设施的要求,要满足道路建设及地块开发土方工程的安全经济要求。6、道路横断面规划要满足道路通行能力的需求,同时要结合片区环境美化的需求,满足绿化景观用地需要。二、规划目标 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在分析现状交通的基础上,依据木栾片区总体规划,制定规划区道路交通发展战略。通过交通规划建设的引导作用,形成以人为本的、公共交通优先的42、适应绿色交通发展的安全、高效、环保的现代化交通体系。-20-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道路网络、公共交通、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设施等具体布局,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体系。明确重要交通设施,如交通枢纽、对外交通出入口、公交站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定位、功能、规模、用地等指标,以有效指导实际建设。三、现状综合交通分析 1、对外交通 现状对外交通主要有郑焦晋(原焦)高速、武西(郑云)高速、创业路(104 省道)和郑焦城际铁路。郑焦晋(原焦)高速:位于片区北侧,连接河南郑州、焦作、山西晋城三市,在片区东北角与武西(郑云)高速立交。武西(郑云)高速:位于片区东侧,武西(郑云)高速是河南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中重要的一43、条南北动脉,它北起焦作市的武陟县,向南经过荥阳,禹州,郏县,平顶山,宝丰,鲁山,栾川,终到西峡县。武西(郑云)高速在本片区东侧有高速出入口。创业路(104 省道):东西向穿越片区南部,是区域交通联络线。郑焦城际铁路:即郑州至焦作的铁路,为河南省第二条城际铁路,总共设郑州、南阳寨、黄河景区、武陟、修武西、焦作 6 站。为打造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促进中原区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对实施中部经济战略,促进该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带动中原崛起具有重要的意义。2、内部交通 规划区内现状已建和在建的片区道路:龙山路、覃怀大道、蔡茂路、山涛路、向秀路、创业路、郑北路。四、对外交44、通规划 1、对外客运交通 郑焦城际铁路紧邻片区西边界,并在本片区设站。长途客运站可以方便快捷联系郑焦晋(原焦)高速和武西(郑云)高速,是对外客运交通的主要途径。2、与武陟城区联系 在现状基础上,共打通东西向的龙山路、山涛路、郑北路和创业路四条交通干道,加强木栾片区与武陟城区的交通联系。3、对外货运交通 未来货运交通将主要集中在创业路,通过创业路便捷的连接武西(郑云)高速,减少对规划区内部的影响。五、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网络结构 根据片区自然地形特点,道路系统基本采用方格网布局,道路形态沿尊重地形和现状,形成与当地环境相协调“两纵五横”的干路骨架。2、道路功能定位 道路功能定位主要根据道路45、使用性质、交通特征等结合土地使用规划对道路作功能上的划分。主要分为:疏导交通的交通性道路;展示片区形象风貌的景观性道路;为当地居民提供日常交通服务的生活性干道等不同类型。-21-片区道路功能划分如下:(1)交通性道路:主干道:龙山路(朝阳二路)、嘉应大道、山涛路、何塘路和郑北路。次干道:北外环路、纬一路、向秀路、纬二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经一路(站前路)、经二路、东外环路、城际东路、南外环路。(2)景观性道路:覃怀大道、蔡茂路(朝阳三路)、龙山南路、经三路、经四路、纬三路。(3)生活性道路:除上述交通性道路和景观性道路外的其他道路,以支路为主。3、道路网功能等级及布局 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46、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见图 4-1)图 4-1 道路系统规划图(1)主干路 主干路系统是构成片区道路系统的主骨架,承担片区主要的交通运输任务,也是片区发展建设赖以支撑的市政管线铺设走廊。片区主干路为:“两纵五横”。“五横”:即为五条东西横向的主干路,包括龙山路(朝阳二路)、蔡茂路(朝阳三路)、山涛路、何塘路和郑北路;“两纵”:即为两条南北纵向的主干路,包括覃怀大道和嘉应大道。(见表 4-1)主干路红线宽度 4056 米,有五种断面形式,除郑北路外均为三幅路,郑北路为两幅路,道路全线按照无障碍通行标准进行慢行交通设计。表 41 主干路道路规划一览表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47、线(m)横断面形式(m)主干路 龙山路 东-西 经一路-东外环北路 2266 56 5.5+7.0+4.0+23.0+4.0+7.0+5.5 蔡茂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368 52 4.5+6.0+4.0+23.0+4.0+6.0+4.5 山涛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633 40 5.0+6.0+2.0+14.0+2.0+6.0+5.0 何瑭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523 40 5.0+6.0+2.0+14.0+2.0+6.0+5.0 郑北路 东-西 城际东路-郑云高速 1859 40 5.0+13.0+4.0+13.0+5.0 创业路 东-西 城际东路-48、东外环南路 1986 50 4.5+7.0+2.0+23.0+2.0+7.0+4.5 覃怀大道 南-北 北外环路-规划界线 6244 52(40)4.5+6.0+4.0+23.0+4.0+6.0+4.5 5.0+6.0+2.0+14.0+2.0+6.0+5.0 嘉应大道 南-北 北外环路-城际东路 5758 45 4.0+6.0+2.0+21.0+2.0+6.0+4.0 (2)次干路 -22-片区次干路是联系片区各地块之间交通的次要通道,与主干路一起构成片区道路主骨架。次干路多承担片区各功能组团内部交通集疏,并与主干路相通,承担主干路上交通的集散功能。片区次干路系统由“五纵十横”组成,“五纵”49、:即城际东路-经一路、站前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东外环路;“十横”:即北外环路、龙山南路、纬一路、纬二路、向秀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南外环路。(见表 42)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站前路红线宽度为 35 米),次干路断面为 2 块板,道路全线按照无障碍通行标准进行慢行交通设计。次干路有 2 种道路横断面形式。表 42 次干路道路规划一览表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次干路 北外环路 东-西 经一路-龙山路 2537 30 4.5+9.0+3.0+9.0+4.5 龙山南路 东-西 经一路-嘉应大道 1959 30 4.5+950、.0+3.0+9.0+4.5 纬一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368 30 4.5+9.0+3.0+9.0+4.5 纬二路 东-西 覃怀大道-东外环北路 1447 30 4.5+9.0+3.0+9.0+4.5 向秀路 东-西 城际东路-嘉应大道 2051 30 4.5+9.0+3.0+9.0+4.5 纬三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452 30 4.5+9.0+3.0+9.0+4.5 纬四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573 30 4.5+9.0+3.0+9.0+4.5 纬五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001 30 4.5+9.0+3.0+9.0+4.5 等级 路51、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纬六路 东-西 覃怀大道-东外环南路 990 30 4.5+9.0+3.0+9.0+4.5 站前路 南-北 龙山路-蔡茂路 922 35 7.0+9.0+3.0+9.0+7.0 经一路 南-北 北外环路-支五路 1303 30 4.5+9.0+3.0+9.0+4.5 经二路 南-北 纬一路-何瑭路 1273 30 4.5+9.0+3.0+9.0+4.5 经三北路 南-北 北外环路-山涛路 2340 30 4.5+9.0+3.0+9.0+4.5 经三南路 南-北 山涛路-创业路 2214 30 4.5+9.0+3.0+9.0+4.5 经四52、路 南-北 蔡茂路-纬六路 3854 30 4.5+9.0+3.0+9.0+4.5 东外环北路 南-北 北外环路-纬三路 2853 30 4.5+9.0+3.0+9.0+4.5 东外环南路 南-北 创业路-南外环路 1571 30 4.5+9.0+3.0+9.0+4.5 城际东路 南-北 支七路-南外环路 4977 18 4.5+9.0+3.0+9.0+4.5 南外环路 南-北 城际东路-东外环南路 667 18 4.5+9.0+3.0+9.0+4.5 (3)支路 片区支路是布置在片区各地块内部的交通通道,承担片区内部生活性交通,是片区各地块之间的分界线,便于土地建设实施和组织交通。因目前片区53、刚刚起步,各地块内建设项目与规划之间还会有一些调整,因此本次规划只在近期实施建设组团内对支路系统进行控制性规划,其他组 -23-团支路系统本次规划提出控制和引导性要求。片区支路系统道路红线统一按 18 米进行控制设计(见表 4-3),道路横断面为单幅路。表 43 支路道路规划一览表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支路 支一路 东-西 经三北路-嘉应大道 1446 18 4.0+10.0+4.0 支二路 南-北 北外环路-龙山路 614 18 4.0+10.0+4.0 支三路 南-北 北外环路-龙山路 503 18 4.0+10.0+4.0 支四路 南-北 北54、外环路-龙山南路 655 18 4.0+10.0+4.0 支五路 东-西 经一路-覃怀大道 980 18 4.0+10.0+4.0 支六路 东-西 嘉应大道-东三环北路 367 18 4.0+10.0+4.0 支七路 东-西 城际东路-经三路 578 18 4.0+10.0+4.0 支八路 东-西 站前路-经三路 344 18 4.0+10.0+4.0 支九路 东-西 城际东路-经二路 233 18 4.0+10.0+4.0 支十路 南-北 蔡茂路-纬六路 3599 18 4.0+10.0+4.0 支十一路 东-西 嘉应大道-东外环北路 569 18 4.0+10.0+4.0 支十二路 南-北55、 山涛路-纬四路 1373 18 4.0+10.0+4.0 支十三路 东-西 城际东路-覃怀大道 387 18 4.0+10.0+4.0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支十四路 东-西 城际东路-覃怀大道 385 18 4.0+10.0+4.0 支十五路 南-北 城际东路-纬六路 816 18 4.0+10.0+4.0 支十六路 东-西 支十五路-东外环南路 545 18 4.0+10.0+4.0 4、道路横断面设计(见图 4-2)(1)主干路 56 米红线宽度断面 A:对应龙山路,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双向六车道,机动车道宽 23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宽 56、4 米,非机动车道宽 7 米,人行道宽 5.5 米。52 米红线宽度断面 B:对应蔡茂路、覃怀大道(北段),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双向六车道,机动车道宽 23 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宽 4 米,非机动车道宽 6 米,人行道宽 4.5 米。45 米红线宽度断面 D:对应嘉应大道,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双向六车道,机动车道宽21 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宽 2 米,非机动车道宽 6 米,人行道宽 4 米。40 米红线宽度断面 E:对应山涛路、何瑭路、覃怀大道(南段),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 14 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宽 2 米,非机动车道宽 6 米,人行道宽 5 米。40 米红57、线宽度断面 F:对应郑北路,道路断面采用两块板形式,中间绿化隔离带宽度 4 米,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 13 米,人行道宽 5 米。另:省道创业路 50 米红线宽度断面 C: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双向六车道,机动车道宽23 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宽 2 米,非机动车道宽 7 米,人行道宽 4.5 米。-25-次干路,设计车速 30-50 公里/小时。道路净空高度为 4.5 米。道路平曲线半径不小于 150米、凹型竖曲线半径大于 400 米,凸型竖曲线半径大于 400 米。支路,设计车速 20-40 公里/小时。道路净空高度大于 4.5 米。道路平曲线半径不小于 70米、凹型竖曲线半径大于 15058、 米,凸型竖曲线半径大于 150 米。七、道路纵向设计 1、道路纵向设计原则(1)为满足道路排水要求,道路最小纵坡为 0.2%。(2)道路高程应高于排水管线,步道下为 0.6 米,机动车道下 0.7 米,并高于热力管沟 0.2米。(3)本次规划原则上以现有建成道路的最低高程作为防洪标准进行道路纵向设计。(4)一般情况,道路高程要低于周边地块高度,地块内排水依靠道路雨水管线排走;在低洼和排洪困难地段,地块高度要高于道路最低点 0.2 米。结合片区地形、地貌等现实条件,依据道路纵向设计原则,将片区道路纵向设计分为普通路段、与武西(郑云)高速和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路段、与郑焦城际铁路交叉路段和场地59、竖向四类。2、普通路段 设计标高结合片区自然地形,控制在 87.3 米至 92.6 米之间;设计纵坡控制在 0.20%至1.30%之间;道路横坡宜采用 1.0%1.5%。片区干路平曲线最小半径一般控制为 300 米,个别路段控制为 150 米;片区支路平曲线最小半径控制为 70 米。3、与武西(郑云)高速和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路段 结合片区自然地形和高速路设计标高,覃怀大道、蔡茂路、山涛路和何瑭路与高速路为分离式立交,道路设计纵坡应控制在 3.00%,以适应非机动车爬坡能力。4、与郑焦城际铁路交叉路段 结合片区自然地形和郑焦城际铁路梁底设计标高,片区规划道路与郑焦城际铁路均为分离式立交(下穿60、),道路竖向设计应使桥洞外缘洞顶到路面的高差符合规定净空和竖向视距要求。5、场地竖向 片区场地平整,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保护生态环境,增强景观效果;并充分考虑道路使用时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地块开发的适宜性。(见图 4-3)图 4-3 道路竖向规划图 八、道路交叉口规划 片区内城市道路交叉口有两种方式:平交和分离式立交。1、平交 各类交叉口的功能和基本要求如下:-26-主主交叉口应满足主干路主要流向车流畅通和相互转向方便、能以中等速度间断通行、以交通功能为主,并应符合主干路的基本要求,主干路应作渠化处理。主次交叉口应满足主干路畅通及次干路主干路间转向交通需求、能61、以中等速度间断通行、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次干路局部生活功能,并应符合主、次干路的要求以及交叉口通行能力与转向交通需求相匹配的要求,主干路应作渠化处理。主支交叉口应满足主干路畅通、干路主路不设红绿灯,能以中等速度连续通行、支路应右转进出主干路辅路,有必要时,经论证可选用其他相交形式;主干路应以交通功能为主,支路应以生活功能为主,并应符合主、支道路的要求;支路应只与主干路辅路相通。次次交叉口应满足次干路主要流向车流畅通、干路间转向通畅,能以中等速度间断通行,应兼具交通与生活功能,并应符合次干路的要求。次支交叉口应满足次干路集散交通功能和支路的生活功能,满足次干路主要流向车流畅通,并应符合次、支62、道路的要求。支支交叉口应满足生活功能,服务社区交通量不大的支路间可不采用信号控制,并应符合支路的要求。2、分离式立交 片区道路与郑焦晋(原焦)高速相交覃怀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按分离式立交(上跨)控制。片区道路与武西(郑云)高速相交蔡茂路、何瑭路上跨武西(郑云)高速,山涛路下穿武西(郑云)高速,均按分离式立交控制。九、道路与建筑无障碍设计 1、道路无障碍设计原则(1)城市道路和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 4-4 的规定。表 4-4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范围一览表 道 路 类 别 设 计 部 位 城市道路 城市市区道路 城市广场 卫星城道路、广场 经济开发区道路 旅游景点道路等 人63、行道 人行横道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公交车站 桥梁、隧道 立体交叉 (2)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 4-5 的规定 表 4-5 人行道路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一览表 序号 设 施 类 别 设 计 要 求 1 缘石坡道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和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置缘石坡道。2 坡道与梯道 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27-3 盲道 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64、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4 人行横道 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置过街音响信号。5 标志 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置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城市主要地段的道路和建筑物宜设置盲文位置图。2、建筑无障碍设计原则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进行无障碍设计,其相应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必须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的有关规定。十、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骨干系统,形成以公交干线为骨架、公交支线为补充的功能层次完65、善的城市公交系统,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至规划期末 2030 年,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1)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 35%;(2)公共汽车万人拥有率 10 标台。2、公交线网布局与规模 片区公交干线与公交支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集散点应按客流吸引强度设置相应的公交站点,并适当配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所,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见图 5-4)片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 2-3km/km2。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大于 1.3;线路非直线系数原则上不大于 1.4;片区公交站点 300m 半径覆盖率不小于 50,500m 半径覆盖率66、达到 100。规划期公共交通线网应覆盖片区全部主干路和部分次干路,并利用片区支路开辟公交支线,增加公交的可达性,方便居民出行。同时,积极开辟城市公交线路,建立方便、快捷、经济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远期可结合片区发展情况,增设与郑州市区相连的通勤公交线,强化规划区与郑州之间的同城化联系。3、公共交通场站规划 公共交通场站主要包括公交首末站和公交保养场。公交车保养场 1 处,位于 01 单元服务中心,用地面积 2.1 公顷;公交始末站 3 处,分别位于 02 单元城际站、04 单元商业中心和产业区,用地规模分别为 0.7 公顷、0.7 公顷、0.5 公顷。(见图 4-4)-28-图 4-4 公交系统67、规划图 图 4-5 静态交通规划图 十一、其他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1)社会停车场规划 片区共建社会集中停车场 13 处,占地面积 8.96 公顷。均为生态绿色停车场,倡导林下停车理念。(见图 4-5)13 处停车场主要布局在片区中心和社区中心。估算总停车位约 3000 个。各居住邻里和产业邻里原则上不再单设集中的社会停车场,社会停车均在各个地块中分散解决。在产业地块的停车场配建指标中包含应负担社会停车需求。(2)配建停车场规划 配建停车场规划的原则 a.各类建筑设施停车场配建的机动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 46 中的规定。对于已建的设施当其他用地不能满足未来规划的需要时,可考虑利用附近的社68、会停车场,并制定相应的政策。b.专用和公用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题建筑用地范围之内,以方便停车场的使用者。c.停车场出入口最好布置在次干道旁,若必须设在主干道旁时,应尽量远离交叉口(距离交叉口须大于 70 米)并限制左转车辆进口,避免造成交叉口处于交通组织的混乱,由停车场驶出的车辆不宜直接驶入主干道,以免干扰主干道上的交通。d.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保证出入口的安全视角,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等的引道须大于 50 米。e.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 50 个小型汽车车位时,其出入口应不小于 2 个。出入口的纵坡一般不宜大于 8。配建停车场车位控制 在城市停车需求总量一定的条件69、下,建筑物停车配建的泊位数越多,对社会公共停车场的需求就越少,因此合理制定停车配建指标并严格实施,不仅可以避免过多的停车需求转化为社会成本,减轻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压力,也可以影响城市机动车的出行发生和吸引,保持城市较高的可达性。(见表 46)-29-表 46 配建停车场车位控制表 序号 建筑类别 单位 机动车 1 居住建筑 车位/户 1.0 2 商业建筑 辆/每 100m2建筑面积 0.6 3 企业办公、商务建筑(普通办公楼)辆/每 100m2建筑面积 0.5 4 医院 辆/每 100m2建筑面积 1.0 2、公共加油站规划 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 0.91.2 公里布置,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70、型站为主。规划加油站 2 处,分别布置在片区北、南区域。占地面积分别为 0.25 公顷和 0.2 公顷。(见图 4-5)第五章 市政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目前规划区主要由县城水厂提供,位于规划区外。2、供水量预测 本次预测采用分项用水指标法:(1)居民综合生活用水 居民综合生活用水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之和,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化、市政用水和管网失水量,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确定木栾新区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300 升/(人日)。规划总人口 12.5 万人,木栾新区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为 3.75 万立方米/日。(2)其它用水 按照综合71、利用、节约能源的发展战略方针,规划区其它用水量的指标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进行选取。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见表5-1)表 5-1 用水量预测表 序号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用水量指标(万立方米/km日)用水量(万立方米/日)1 交通设施用地 15.75 0.3 0.05 2 城市道路用地 259.36 0.2 0.52 -30-3 公用设施用地 15.98 0.25 0.04 4 绿地 308.06 0.1 0.31 合计 0.92 综上,预测木栾新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4.7 万立方米/日。(3)水量复核:复核采用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指标72、法,指标取 0.4 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日),城市建设用地 1294.10 公顷,计算得出用水量为 5.18 万立方米/日。本次复核结果与预测结果相接近,因此确定木栾新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4.7 万立方米/日,其中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为 3.8 万立方米/日,其他用水量为 0.9 万立方米/日。3、水源规划 木栾片区生活用水供水主要来自规划的县第二水厂南水北调水厂和县城第三水厂。县第二水厂南水北调水厂位于规划区外西北侧,设计供水能力 3 万立方米/日;县城第三水厂位于县城方向,近期规划供水能力 3 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供水能力 9 万立方米/日。规划木栾新区绿化景观、市政等用水水源来自规划区内73、北侧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中水,规模 3 万立方米/日。4、供水管网规划 规划形成“五横三纵”的主干供水管,结合给水支管,形成环状供水网络。规划沿主要干道龙山路,蔡茂路、山涛路、何塘路、创业路、嘉应大道、覃怀大道、城际东路敷设 DN600 给水主干管,沿其他道路敷设 DN300 给水支管,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供水管以球墨铸铁管和 PE 管为主,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处服务水头 28 米的要求。规划区内配水管网沿道路布置,干管连接成环网,保证供水安全。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沿道路不超过 120 米布置消火栓。高、低压区供水管网连接处设置单向阀。(见图 5-1)图 5-1 给水工程规划图 图74、 5-2 排水工程规划图 二、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应有利于水环境和水源地的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应放在首要位置。(2)在充分考虑规划区自然地形和现状条件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布置排水设施。-31-(3)企业污水内部治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相结合,企业生产加工废水应先在厂内回收利用和处理达到市政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排水体制 规划区排水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3、污水处理规划(见图 5-2)(1)污水量预测 污水排放系数取 0.8;日变化系数取 1.2;其他及不可预见污水量按污水量的 10%考虑;污水集中处理率采用 100%;预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75、量为 3.45 万立方米/日。(2)污水处理厂规划 木栾新区污水最终送入现状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和规划的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内西北部,远期规划 6 万立方米/日,占地 7.6 公顷。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第二污水处理厂南侧,远期规划 3 万立方米/日,占地 5.4 公顷。(3)污水管网规划 污水支管按照重力流为原则,沿放射性道路顺坡敷设,收集两边地块内的污水,并以最短的距离接入污水干管中;尽可能使污水管道的坡降与地面坡度一致,以减少管道的埋深。规划沿龙山路、覃怀大道、嘉应大道敷设 DN1000 的污水干管,接入污水处理厂。其余路敷设 DN600 的污水支管,收集沿途地块污水76、后汇入污水干管。在山涛路上规划设置 2 座污水提升泵站。4、雨水工程规划(见图 5-3,5-4)雨水工程规划原则是充分利用地形,靠重力流就近排入规划区水体内,以减小雨水管渠断面、长度及埋深,减少投资。雨水管渠沿规划道路铺设。因降雨强度大,汇流集中造成管径过大时,为减少管道埋深,可以采用盖板边沟。雨水量计算:设计暴雨重现期 P:一般地区:P=1 年;较重要地区:2-3 年;低洼地区、广场、立交桥等排水较困难地带及重要地区:P=3-5 年。暴雨强度公式:q=3073(1+0.892lgP)/(t+15.1)0.824 P:设计暴雨重现期;t:降雨历时(min),t=t1+mt2 t1:地面集水时间77、(min),取 810min;t2:雨水在管道的流行时间(min);雨水流量公式:Q=.F.q;:综合径流系数取=0.60.7;绿地取 0.15;F:汇水面积(hm2)。-32-图 5-3 雨水工程规划图 图 5-4 中水工程规划图 三、电力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外西侧有 110 千伏古槐变电站,容量为 3X50 兆伏安,位于何塘路与河朔大道交汇处。2、负荷预测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结合本次规划所提供的经济发展模式、用地规模、性质及人口规模等相关控制指标,采取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法进行预测,以单位用地面积负荷密度指标法进行校检。(1)选取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为 78、4000kwh/(人a),规划人口 12.5 万人,用电负荷为 500兆瓦。(2)电量复核:单位用地面积负荷密度指标法(见表 5-2)表表 5-2 用电负荷预测表用电负荷预测表 类别名称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用电负荷指标(瓦/平方米)用电负荷(兆瓦)二类居住用地 524.92 18 94.49 行政办公用地 5.87 26 1.53 文化娱乐用地 1.10 35 0.39 中小学用地 34.54 30 10.36 体育用地 6.63 30 1.99 医疗用地 4.5 25 1.13 文物古迹用地 0.62 18 0.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2.19 10 0.22 商业设施用79、地 29.82 44 13.12 商务设施用地 84.31 44 37.10 其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45 10 0.05 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20 55.02 公用设施用地 15.95 850 135.83 总计 351.34 -33-(3)用电负荷确定 本次复核结果相对于预测结果较低,结合规划区用地构成实际情况,以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为上限,确定木栾新区用电负荷为 500 兆瓦,同时用电系数取 0.6,预测实际最大用电负荷为300 兆瓦。3、电源及变电站规划 片区内规划 1 座 110 kV 变电站(木南变电站),位于片区南部,为户内式容量为3x50MVA,占地面积 1.3 80、公顷,电源接至 220KV 武陟变。片区外规划变电站 2 座,为本片区提供电力,一处位于片区北侧(龙山变电站),容量为 3x50MVA,占地面积 1.2 公顷,电源接至220KV 武陟变、110KV 徐岗变。另一处位于片区东侧,容量为 3x50MVA,电源接至 220KV 武陟变。4、输电线路规划 110kV 变电站选址应便于送电及配电线路的进出,规划 110kV 线路主要为架空线,规划设置高压走廊,沿规划道路绿化带架设,以减少占用规划建设用地,降低对建筑物的影响。规划 110kV 高压走廊的控制宽度为 25 米(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规划区内的 110 千伏考虑采用部门电缆敷81、设和部分架空走线,处于经济型考虑高压走廊与对外交通的绿化走廊合用。木栾新区内 10 千伏电源主要引自规划 110 千伏变电站,规划 10 千伏系统应逐步实现环网供电,以提高供电质量。10 千伏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在电力电缆沟内或者采用直埋的方式。现状建成区在改造过程中应同步改造现状变配电设施,将架空线路逐步改造下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负荷均匀布置 10 千伏开闭所,单个 10 千伏开闭所最大供电负荷宜为 400010000 千瓦;最大转供容量不宜超过 15000 千伏安。开闭所一般采用两路进线,810 路出线的形式。开闭所、配电室的建设可与建筑物的建设统一考虑,可结合配电室建设。中压电缆主干线82、,如需分段或联络应采用环网柜。分支箱和环网柜的设置应根据现场情况结合开闭所进行。分支箱和环网柜一般位于道路绿化处。开闭所设在建筑物非架空首层设置。每处开关房需 250 平方米建筑面积。新建高层建筑、大型公建应预留 10 千伏变配电设施用房(一般设在建筑设备房),并应满足有关技术指标要求;对于其它如居住区、商住区等片区采用 10 kV 开闭所供电。(见图 5-5)图 5-5 电力工程规划图 图 5-6 电信工程规划图 -34-四、电信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1)城市通信网络的建设要适当超前,使电信网的发展适应智能化、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和通信业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2)城市通信管网应统一规划、83、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避免通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达到开放经营和资源共享。(3)按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原则布置邮政设施。2、通信需求量预测 固定电话主线预测:采用单位建筑面积指标法进行估算,各类建筑性质的固话指标详见表 5-3。表 5-3 固定电话预测表 序号 建筑性质 建筑面积(万)电信主线量指标(/线)固话装机容量(万线)1 居住建筑 763.52 100 7.64 2 商业建筑 59.63 40 1.49 3 办公建筑 8.80 25 0.35 4 文化娱乐建筑 0.55 120 0.01 5 学校建筑 17.27 100 0.17 6 体育建筑 1.33 25 84、0.05 7 医院建筑 6.75 110 0.11 8 社区级综合服务建筑 2.19 25 0.06 9 产业建筑 140.21 180 0.78 10 总计 10.66 固话装机容量预测为 10.66 万线。移动通信用户预测:根据人口规模预测,规划区规划人口为 12.5 万人。移动通信普及率按90%计,移动用户约为 11.3 万户。有线电视用户预规划区规划人口约 12.5 万人左右,按每户 3 人计,规划总户数约 4.2 万户,有线电视普及率按 100%考虑,本规划范围有线电视用户为 4.2 万户。3、局站建设(见图 5-6)规划区内将设电信分局 1 个,电信端局固定电话容量为 11 万门,85、结合邮政支局设置。4、移动通信规划 随着规划区的建设,移动通信公司应根据覆盖优化和话务优化的要求,规划建设和扩容移动通信设施,包括基站、配套机房和光缆传输线路,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和服务。规划区移动通信应与武陟城区一并考虑。(1)移动通信系统 按实际要求设置移动基站,满足移动服务需求,每个基站需建筑面积为 30-50 平方米。移动基站具体位置宜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但应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医院等红线外 26 米范围之外建设,并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同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规划两处移动机房,每处占地 0.2公顷。(2)有线电视系统 规划利用县城有线电视中心,保留现有广电机房,按每个覆盖用户不超过 86、500 户的标准设置有线电视光节点,每个建筑面积约 20 平方米(不独立占地)。各类广电机房尽量与电信机房集中布置。规划一处有线电视前段机房,占地 0.2 公顷。(3)通信管道 -35-本规划范围内各类通信线路均采用穿 PVC 波纹管同位地埋敷设。通信管道建设要适度超前,管道容量要满足 1520 年的需要,逐步形成由主干、次干、一般等三个层次组成的通信管道网络。管群组合为 24 孔、12 孔 2 种,主干通信管道为 24 孔,次干通信管道为 12 孔。通信管道原则上布置在道路西侧和北侧的人行道下,路口通信管道的容量比路段增加 30%50%。改革通信管道建设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实87、现通信管道资源共享,培育公平的通信市场环境。5、邮政规划(1)规划原则 邮政设施的建设以广泛性、群众性、服务行为原则,使其构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服务网。(2)规划标准 规划区内分级设置邮政网点,规划区人口密度为 0.96 万人/km,按最大服务半径不超过0.8-1.0 千米的标准设置邮政网点,邮政支局和邮政所都不独立占地。(3)邮政局所规划 片区规划邮政支局 2 处,一处与电信局合建,新建邮政所 8 处。邮政支局不单独占地,与商业设施合建;邮政支局主要承担平常函件、挂号函件、快件、特快专递等邮件的处理。五、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1)供气参数 居民生活用气量按 1.88、2 立方米/户日,每户按 3 人计算(2)用气量预测 规划人口 12.5 万人。规划确定用气比例为:居民:商业:其他=80:15:5 则居民年用气量为 5.0 万立方米/日,商业年用气量为 0.9 万立方米/日,其他用气量为 0.3 万立方米/日。预测规划区天然气用气量为 6.2 万立方米/日。2、天然气规划(1)气源规划 木栾新区燃气气源以来自沁河路西段的天然气门站(区外设置)供应,区内不在单独设置。在北部结合加气站设置一处燃气调压站。(2)天然气管网 规划燃气管道沿道路布置,形成环状管网系统,燃气管管径为 de100,de200。采用中压一级供气系统,中压设计压力 0.4 兆帕,最大运行压89、力 0.4 兆帕,中压燃气经中低压设备调压后分配给各用户使用。在用户集中地区采用区域调压箱,其供气规模为 5002000户;用户较分散地区采用楼栋调压箱,供气规模为 30200 户;大型公建采用专用调压箱,供气流程如下:中压站 调压箱 低压庭院管 户内管;管网布置采用环状、枝状相结合,各气化片区逐步联网。(见图 5-7)-36-图 5-7 燃气工程规划图 图 5-8 供热工程规划图 六、供热工程规划 1、采暖热负荷预测 采暖热负荷预测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热负荷指标法进行估算。(1)采暖热负荷指标 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推荐的估算指标,确定综合负荷指标按 58 瓦/平方米考虑。90、(2)采暖建筑规模估算 根据用地布局规划,规划区主要以居住、公建为主。住宅、公建等民用建筑热化率按 100%计算。(3)采暖热负荷预测 规划热负荷指标选取 58 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03.15 万平方米,预测木栾新区所需的热负荷为 588 兆瓦。2、热源规划 规划热源来规划区外县城热源厂,可为规划区提供环网供热。3、供热管网规划 热网是联接热源与用户的纽带,热网必须确保把全部热量送到热用户,热源可以逐步扩建,但热网的主干线必须按规划负荷选择管径。热网主干线必须按规划期末负荷,管径设计一步到位。供热管道在规划区形成网络,沿主要道路敷设 DN500、DN300 热力管线,热媒通过热力站分配91、给热用户。热力管道采用直埋敷设方式。(见图 5-8)七、管线综合规划 1、管线综合 本次规划对给水、污水、雨水、中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八类市政管线进行综合。2、管线敷设方式 给水、污水、雨水、中水、燃气、供热管线采用直埋敷设方式;10KV 电力电缆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110KV 高压输电线路架空敷设;电信线路采用电信管沟方式敷设。3、管线平面布置 电力、给水管线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布置,敷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电信、燃气管线一般沿道路西、北侧布置,敷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37-供热、中水、雨水、污水管线,尽量靠近人行道,布置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下。路的东侧或南侧由道路红线起依次布置电力92、给水、供热、雨水;路的西侧或北侧由道路红线起依次布置电信、燃气、中水、污水。北外环市政管线大部分布置在路南绿化带或辅道下,北外环以北局部有用地的路段有管线布置,此外,燃气高压管线布置在北外环路北侧。4、管线纵向布置 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各种管线垂直方向的相互关系从浅到深一般次序为:电信-电力-给水-燃气-供热-中水-雨水-污水。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焦作市冻土深度为 1.5 米,给水、燃气、中水、供热管线覆土深度均在冻土深度以下;雨水覆土深度一般在 2.7 米;污水管线覆土深度93、一般在 3.0 米以下。八、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结合片区总体规划,根据片区发展要求,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片区、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环境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高起点、目标先进、分布实施的原则。2、规划目标 逐步建成与武陟新城木栾片区相适应的较高标准环境卫生设施系统,为片区生产、生活等各项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具体目标:(1)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满足木栾新区需求。(2)垃圾清运率达到 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3)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与利用,垃圾分类率达到 90%以上。(4)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94、环卫管理现代化。3、垃圾量预测 规划区人均生活垃圾生产量指标按照 1.0kg/人d 标准计算,规划区人口为 12.5 万人。预测垃圾量为 125 吨/日。4、垃圾收运处置规划 总体规划中在北外环设有一处垃圾处理厂,故不在规划区内设垃圾处理厂。(1)生活区垃圾实现分类收集,对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单位垃圾全部实行计量收费清运。(2)特种垃圾,无论是近期还是远期,都必须单独收集、清运和处理。(3)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指定倾倒地点,其处理基本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4)工业垃圾由产生垃圾的企业负责,集中清运转运,可利用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有污染的垃圾必须个别处理。-38-(5)片区粪95、便收运处置: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全部通过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化粪池残渣定期由吸粪车吸取后运送至污水处理厂。5、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见图 5-9)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应由环卫部门负责。在拟建的住宅区、学校和产业区等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区域,应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垃圾转运站,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垃圾时,垃圾转运站每 24 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 800 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 10 米,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 5 米。片区内规划三座垃圾转运站,每处垃圾转运量 70 吨/日,占地规模分别为 0.44公顷(包括环卫管理所)、0.16 公顷和 0.16 公顷,与周围建筑物间距不小于 596、 米。居住小区、综合开发区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做到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6、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1)环境卫生机构 规划区设置环卫管理所 1 个,与垃圾中转站合建。(2)环卫职工休息场所 环卫职工休息场所按人口 0.8-1.2 万人一座设置。规划区共需环卫休息场所 12 个。环卫职工休息场所可与其它市政设施、公厕或生活垃圾转运站合建,但必须考虑小型车辆和工具等停放地方。每个休息场所规模根据它服务环卫清扫保洁工人数量确定,保证人均建筑面积为 3-4 平方米,每处空地面积为 20-30 平方米。(3)环卫汽车停车场 环卫汽车停车场修理用地97、规模由服务范围和停车数量等因素确定,指标按照 2 辆/万人,规划设置 25 辆环境卫生车辆环卫汽车停车场与三处垃圾转运站结合设置。(4)公共厕所规划 在居民区、商业中心、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均应合理布置公共厕所。应依法规定以上大型建筑与环卫设施(公共厕所)配套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强制其对公众开放。片区内规划公共厕所 52 处。公共厕所的建设标准不低于二类标准,在繁华街道的公厕为一类公厕。图 5-9 环卫工程规划 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公共厕所沿路设置间距为:主干道、次干道公厕之间的距离为 500800 米。居民98、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为 5008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公共设施用地公共厕所设置间距为 300500m(以附建式为主)。公共厕所位置规划:-39-公共厕所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设置不小于 3 米宽绿化隔离带。附属式公共厕所不影响主体建筑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公共厕所宜与其它环境卫生设施合建。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特殊区域可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5)废物箱设置规划 在街道两侧和路口、居住区或人流密集的地区应设废物箱。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防雨、阻燃。商业、金融业街道每间隔99、 50100 米设置废物箱 1 个,根据街道布局设置在街道中间或两侧。交通干道 5080m、主次干路每间隔 100200 米设置废物箱 1 个,设置在道路两侧。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每间隔 200400 米设置 1 个,设置在道路两侧。(3)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 生活垃圾收集点主要设置在居住区和产业园区内,收集点位置要固定,根据是否分类,可分为混合垃圾收集点与分类垃圾收集点。收集点的设置应征得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要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要便于容器的移动和放置,方便机械化收运作业;应保持合理的防护距离,周围适当设置绿化或遮挡措施,有效降低视觉、嗅觉污染;收集点所在100、地面应平整、并进行硬化。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 70m。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目标 遵循城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功能、游憩功能和景观功能,结合城市社会生态环境,创建绿地系统与建成环境和谐融合的人居环境。二、规划原则 1、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在绿地规划中要有意识的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片区的自然环境特色,通过绿化上的点、线、面结合,形成完整的绿地网络系统,发挥园林绿地的综合系统效益。2、综合考虑各类绿地的合理分布和规划设计,以充分发挥绿地的环保效益,有利于大气、水体、噪音等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国家先进的标准。3、绿地建设应符合多元化的需求,以生态型、福利型、经营型等101、多种型制相结合,使每个人均能享受。三、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绿地系统以位于片区中部的环城水系生态景观带为生态基础,以片区内的郑焦晋(原焦)高速、武西(郑云)高速、郑焦城际铁路的生态防护绿地为绿色廊道,结合其他道路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带状绿化,串联起区内点状、块状公共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网络状城市绿地系统。(见图 6-1)片区绿地系统由“一环、两心、多廊、多点”绿化网络构成。一环:指片区中部环城水系形成的贯穿片区南北的生态绿化环网;两心:指片区南北部各设一处片区级公园,服务半径 1500 米,打造片区绿化景观中心;多廊:指沿铁路和交通干线两侧绿地组成的多条绿化廊道;-40-多点:指片区内设置的多处102、社区级公园以及沿环城水系局部放大节点形成的公园,服务半径约为 1000 米。四、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 本次绿地与广场系统规划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11,主要分为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和广场用地(G3)。规划总面积 308.06 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 23.81%,其中规划公园绿地(G1)总面积 209.72 公顷,防护绿地(G2)95.25 公顷,广场用地 3.09 公顷。1、公园绿地(G1)公园绿地,主要位于片区环城水系和公园绿地节点处,公园绿地总计 209.72 公顷。片区公园 2 处,南北各一处,服务半径 1500 米;社区公园 5 处,103、服务半径 1000 米;其他绿地以 500 米的服务半径覆盖整个片区。2、防护绿地(G2)防护绿化带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结合铁路、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公用设施用地周边布置,用地面积总计 95.25 公顷。3、广场用地(G3)广场用地规划两处,一处为城际站前广场,用地面积 2.46 公顷;一处为迎宾广场,占地 0.63公顷。4、居住区绿地 为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居住区内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一定的居住绿地,居住区绿地属于居住用地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居住用地绿地率 30%以上,居住区绿地,要求在树种选择上以常绿树种为主,避免选择104、花粉致敏较强的树种,以免对居民健康的危害。小区中心绿地或游园中配置相应的茶室、棋室、雕塑、儿童活动等内容,另外,还可开发供青少年课外活动的实验绿地,以达到社会教育效益。5、附属绿地 在附属绿地系统内,有办公、学校、商业商务及其它城市市政公建区内的绿地。应根据各自的使用情况,综合考虑绿地的形态设计,绿化树种、花卉的选择,充分利用零星用地,或房前屋后的空地,种花植草,做到城区内无裸露泥土,同时,应结合城市整体景观的要求,设置喷泉、雕塑小品等。附属绿地视不同情况,规划的绿地率分别为:商业用地绿地率不低于 10%,商务用地绿地率不低于 20%。图 6-1 绿地系统规划图 -4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105、用地绿地率不低于 15%,其中医疗卫生和体育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教育科研用地绿地率不低于 35%,此类附属绿地应加强其外向景观特色,与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相协调。市政设施绿地率在 30%以上,其绿化应以卫生防护为主,同时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美化方式,创造绿色景观。五、海绵城市建设 规划区将海绵城市建设细分为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四个层面,并进行控制和要求。建筑与小区层面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转输、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内,应具备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如结合小区绿106、地和景观水体优先设计生物滞留设施,渗井、湿塘和雨水湿地等。地块内若打造人工水系,需与环城水系相连,形成联通的水系河网。城市道路层面城市道路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处理。绿地与广场层面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城市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城市水系层面城市水系在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发107、挥着重要作用,是城市水循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湿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末端调蓄设施也是城市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城市水系也是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绿地和水体、生态设施、透水铺装和场地年径流总量等提出了详细要求:1、要求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能占总绿地面积的30。2、在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实现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能达到 50。3、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满足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实现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55。-42-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108、划 一、规划原则 1、完善合理配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片区环境。2、各项公共设施的布局应根据片区规模、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片区发展需要。二、规划布局 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行政管理、文物保护和社区服务设施。(见表 7-1,图 7-1)结合社区划分及规划人口规模及分布,确定规划区公共服务分为片区级、社区级和邻里级三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按三级体系配置。片区级公共服务:规划安排 1 处片区中心,位于城际铁路武陟站西侧的大型公共绿地北部,主要安排片区级的行政办公、商业、文化、中央公园以及商务办公等,形成片109、区的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整个片区。片区级的公共设施还包括综合医院和体育中心用地,为使两项设施分布均衡,分别布置在片区中部和东部。社区级公共服务:规划安排 2 处社区中心,分别位于 2 个居住社区的中心位置,安排社区级的商业、教育、医疗、行政管理、文化活动、学校、体育场馆等服务设施,满足服务 5-6 万社区人口的需要。邻里级公共服务:根据居住邻里的安排,规划 12 处邻里中心,位于邻里(小区)的中心位置,主要安排邻里级的商业、医疗、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幼儿园等服务设施,就近满足 1 万人左右的需要。图 7-1 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图 图 7-2 中小学布局规划图 1、教育设施 规划学校 9 处,其中 110、12 年制完全小学 1 处,含高中 36 班,初中 36 班和小学 36 班,位于 03单元,占地 10.90 公顷。初中 2 处,一处位于 02 单元,设 24 班,占地 2.48 公顷;另一处位于 03单元,设 36 班,占地 3.96 公顷。小学 6 处,其中 02 单元 3 处,分别为 30 班、36 班和 36 班,占地为 2.36 公顷、3.56 公顷和 2.86 公顷;03 单元 2 处,均为 36 班,占地为 2.76 公顷和 2.92 公顷;04 单元 1 处,36 班,占地为 2.73 公顷。(见图 7-2)规划幼儿园 9 所,按照服务半径均匀布置在各邻里,各幼儿园占地总面111、积为 8.73 公顷。(见图 7-3)-43-图 7-3 幼儿园布局规划图 图 7-4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2、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综合医院一处,设置在 02 单元,占地面积 4.5 公顷。设置两处社区卫生中心,并与社区级的文化、养老、社会福利等设施合并设置,非独立占地,用地性质采用大类(A),分别设置在 02、03 单元。12 个居住邻里分别设置卫生站,建筑面积 300-400,可结合底商布置。(见图 7-4)3、文化设施 规划片区文化中心 1 处,设置在 02 单元综合服务区内,占地面积 1.10 公顷。2 个社区分别设置两处社区文化中心,并与社区级的卫生、养老、社会福利等设施合并设置,112、非独立占地,用地性质采用大类(A),分别设置在 02、03 单元。邻里级配套文化站,不独立占地,每处 1000-1500。(见图 7-5)4、体育设施 规划片区级体育中心 1 处,位于 03 单元,占地 5.2 公顷。规划体育设施 2 处,北部社区体育设施与片区级体育中心合建不单独占地,在片区南部布置社区级体育中心 1 处,占地 1.43 公顷。邻里级体育设施包括室内场地和室外场地,结合邻里中心布置,也可结合小区级公共绿地综合设置。(见图 7-6)5、商业设施 规划片区商业中心 1 处(两个地块),设置在 02 单元片区中心南部,占地面积为 3.62 公顷。02 社区商业中心与片区级商业中心共113、用。03 社区设置商业中心 1 处,位置在覃怀大道与郑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为 3.67 公顷。规划邻里级商业便利中心 12 处,和其他邻里级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可采用底商形式,每处建筑面积 3000-5000。-44-图 7-5 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图 图 7-6 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图 6、行政管理设施 除行政中心外,规划街政服务中心 1 处,包括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机构和派出所,设置在02 单元综合服务区内,占地面积为 1.03 公顷。(见图 7-7)7、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级设置养老设施两处,与社区级的卫生、文化等设施合并设置,非独立占地,用地性质采用大类(A),分别设置在 02、03 单114、元,每处建筑面积 4000。设置邻里级社区服务设施 12 处,包括托老所(每处建筑面积 800)、居委会(每处建筑面积 100-20)、治安联防(每处建筑面积 30)、社区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 200-300)、物业管理(每处建筑面积 650-1000)等综合社区服务功能,可结合底商布置。8、市政公用 各建设用地地块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别安排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垃圾中转站、电信分局、一体化泵站、热交换站、通信机房、垃圾收集点、变电室、开闭所等设施。(见图则)图 7-7 行政管理设施布局规划图 图 7-8 社区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表表 71 配套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 配套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115、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片区级 行政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 48382 WZ-02-01-10 72574 街政服务中心 10272 WZ-02-01-26 15409 -45-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医疗 医院 44993 WZ-02-06-10 67489 商业 片区级商业中心 1 17943 WZ-02-01-29 35886 片区级商业中心 2 18294 WZ-02-01-30 36589 片区级商业 1 10865 WZ-02-02-08 5432 片区级商业 116、2 49136 WZ-04-02-02 98273 片区级商业 3 59346 WZ-04-02-05 118691 片区级商业 4 21501 WZ-02-02-12 43003 酒店 文化 文化活动中心 10983 WZ-02-01-28 5491 体育 体育中心 51990 WZ-03-01-08 10398 社区级 教育 完全学校 108964 WZ-03-02-07 54482 108 班 中学 1 24813 WZ-02-02-05 12407 24 班 中学 2 39645 WZ-03-05-15 19823 36 班 小学 1 23619 WZ-02-02-04 11809 3117、0 班 小学 2 28613 WZ-02-04-14 14306 36 班 小学 3 35565 WZ-02-06-06 17782 36 班 小学 4 27579 WZ-03-03-07 13789 36 班 小学 5 29235 WZ-03-05-14 14618 36 班 小学 6 27333 WZ-04-02-37 13667 36 班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文化 社区级文化设施 13001 WZ-02-06-09 4000-6500 与医疗、社会福利合建 社区级文化设施 8929 WZ-03-04-15 4000-650118、0 与医疗、社会福利合建 医疗 社区级医疗设施 13001 WZ-02-06-09 3000-4000 与文化、社会福利合建 社区级医疗设施 8929 WZ-03-04-15 3000-4000 与文化、社会福利合建 商业 社区级商业中心 36670 WZ-03-04-18 73340 社区商业 1 15314 WZ-02-06-03 30629 社区商业 2 15951 WZ-03-01-09 31902 社区商业 3 7109 WZ-04-02-09 14218 体育 社区级体育设施 不单独占地 WZ-03-01-08 与片区级体育中心合建 -46-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119、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社区级体育设施 14351 WZ-03-04-14 2870 社会福利 托老所 1 13001 WZ-02-06-09 4000 与文化、医疗合建 托老所 2 8929 WZ-03-04-15 4000 与文化、医疗合建 邻里级 教育 幼儿园 1 不单独占地 WZ-02-01-05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2 不单独占地 WZ-02-02-11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3 不单独占地 WZ-02-04-16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4 不单独占地 WZ-02-05-11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120、 5 不单独占地 WZ-03-01-14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6 不单独占地 WZ-03-02-10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7 不单独占地 WZ-03-04-10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8 不单独占地 WZ-03-05-12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9 不单独占地 WZ-04-02-35 8100-9720 24 班 医疗 卫生站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6、WZ-02-03-02、WZ-02-04-12、WZ-02-05-08、300-400(每处)结合底商布置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121、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WZ-02-06-07、WZ-03-01-06、WZ-03-02-10、WZ-03-03-06、WZ-03-04-10、WZ-03-05-07、WZ-04-02-15 文化 文化站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2、WZ-02-03-04、WZ-02-04-03、WZ-02-05-09、WZ-02-06-07、WZ-03-01-14、WZ-03-02-04、WZ-03-03-03、WZ-03-04-04、WZ-03-05-07、WZ-04-02-21 1000-1500(每处)结合底商布置 -47-级别 类别 规划项122、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体育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6、WZ-02-03-04、WZ-02-04-03、WZ-02-05-08、WZ-02-06-02、WZ-03-01-06、WZ-03-02-10、WZ-03-03-03、WZ-03-04-04、WZ-03-05-05、WZ-04-02-21 结合小区级绿地进行设置 商业 邻里级商业 46086 WZ-04-02-25 92172 产业综合服务中心 综合购物商店 不单独占地 WZ-02-01-05、WZ-02-01-07、WZ-02-02-02、W123、Z-02-02-06、WZ-02-03-02、1500-2500(每处)结合底商设置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WZ-02-03-04、WZ-02-04-03、WZ-02-04-12、WZ-02-05-08、WZ-02-05-09、WZ-02-06-02、WZ-02-06-07、WZ-03-01-06、WZ-03-01-14、WZ-03-02-04、WZ-03-02-10、WZ-03-03-03、WZ-03-03-06、WZ-03-04-04、WZ-03-04-10、WZ-03-05-05、WZ-03-05-07、WZ-04-02-1124、5、WZ-04-02-21 -48-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社区服务 托老所 居委会 治安联防 社区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6、WZ-02-03-02、WZ-02-04-12、WZ-02-05-08、WZ-02-06-07、WZ-03-01-06、WZ-03-02-10、WZ-03-05-07、WZ-03-03-06、WZ-03-04-10、WZ-04-02-15 1130-1530(每处)结合底商设置 注:1.表中建筑面积为参考控制数;2.表中未做明确规定的项目数量及用地面积可根125、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第八章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一、防洪规划 1、规划原则 防洪规划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采用相应的防洪工程措施,确保片区安全。2、防洪规划(1)工程防洪措施 防洪标准按 50 年一遇考虑,堤防工程级别为 2 级。疏浚整理主要河道作为排水需求。为提高河道行洪能力,需对现有河道进行清理,将河道内沙坑填平,部分地段裁弯取直,治理河段采用浆砌石挡土墙加护坡形式,护坡采用六角砖内嵌固土。(2)非工程防洪措施 加强气象和洪水预报,建立防汛、报汛网络和警报系统。结合工程措施,安全渡汛,将洪水损失减至最小;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对水利126、工程、河道的管理和维护;加强行洪河道立法工作,禁止侵占行洪断面等违法行为。3、治涝规划 片区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并有计划填高低洼地区地面、减少内涝灾害。-49-二、抗震规划 1、规划原则 以预防和工程抗震为主,坚持抗、防、避、救相结合,群众性抗震防灾和专业性抗震相结合。2、抗震防灾规划 规划从用地布局和工程技术上采取措施,提高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和居民应变能力,在遭到地震破坏时,首先应确保居民有足够的、可快速到达的疏散、避难场所,同时应保证片区的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并尽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图 8-1 防灾规划图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GB183062001)127、要求,规划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 7 度设防。片区给水、排水、供电、交通、通信、燃气、热力、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是城市的生命线系统,应提高一度设防。片区建设应按照城市抗震设防要求和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区域应避开断裂带和地质不良地区。(1)避震疏散场所 公园、广场、绿地、运动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避震疏散场地。避震场地要求为:疏散半径300500 米,人均疏散面积 2 平方米。避震疏散场所应就近就地,有对外通道,附近不得有高大建筑物和危险建筑,并远离次生灾害源。(见图 8-1)(2)避震疏散通道 避震疏散通道原则上应使居民的疏散救护便捷安全。以主干路为主要疏128、散救援通道,次干路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各级疏散通道须设醒目标志。通道两侧的建筑物应按震时有 710 米的道路宽度计算其倒塌堆积宽,据此确定建筑物限高或退后红线距离。(3)城市生命线工程 城市给水、排水、供电、交通、通信、煤气、热力、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是城市的生命线系统,应切实加强防护。规划要求上述部门和单位的建(构)筑物除必须按规定设防外,还应对可能遭到的破坏制定应急方案,进行必要的仪器设备储备,保证地震时仍能正常运行或很快修复。对那些破坏后会给整个城市造成严重影响,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要害部位,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提高一度设防。对生命线系统提出如下要求:供水系统应从抗震角度合理选择水源点,129、合理布置各种构筑物和管网,选择抗震性能好的管材和接头,如采用环网供水,柔性接头连接等。管网中设置的阀门,要便于遭到破坏后分段抢修。按照给水规划建设的水池加压泵站,地震发生后作为储备水源。供电系统应做好厂区、站区的平面布置,尽量考虑各类建筑物及生产设施之间的抗震安全距离和疏散通道,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要害部位应严格遵守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电网全部形成环状,片区内输电线路尽量采用地下电缆。-50-通信系统在全面做好抗震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应保证同市关部门的通信联系不致中断,保证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同供水、供电、消防、公安、医疗等关键部门间的通信畅通。电信大楼、广播电视中心按人防规划建人防地下室,配备相应的通130、信广播器材设备。道路系统应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将主要疏散通道拓宽打通,所经过的桥梁应加固或改建,保障救援物资、大型设备能顺利进入。抗震救灾中的救护医院,应修建地下设施,防止医疗器械和药品被毁,医院应有自备电源和蓄水池。各医院应储备防疫药品和器材。消防系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片区的实际,做好消防站点的建设。危险品仓库外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可设防火墙。为提高生命线系统管网的抗震能力,各种管线在布设时可与人防建设结合,争取在人防干道内多布置管网。油气储存库、贮存易燃易爆品仓库以及天然气储配站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4)防止发131、生次生灾害 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检查房屋建筑用电线路是否安全,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因素和隐患。(5)工程抗震 工程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设计抗震烈度达到 8度,主要道路、桥梁等重要建筑按 9 度抗震设防。重大项目建设选址,应尽量避开地震断裂带。重要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都要做好工程地质和抗震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 号)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应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地质勘探工作,工程建设活动应尽量避开建132、设不利地段,如不可避免地在地质不利地段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对可利用地段亦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保证城市建设正常的房屋安全间距。三、消防规划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指导方针,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片区消防安全布局,从整体上系统地安排消防设施,以有效指导片区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使之与片区的发展相适应。1、消防站规划 消防站的布局应当以接到报警 5 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根据规范每个消防站责133、任区面积宜为 47km2,消防站的选址以便于消防车迅速出动扑救火灾和保障消防站自身安全为原则。片区面积约 13 平方公里,需设置普通标准的消防站 2 座,分别位于 01 单元和 04 单元,占地面积 0.53 公顷和 0.39 公顷。消防站建筑应当按城市的基本抗震烈度提高一度进行设防。合理利用高层建筑建设消防瞭望台,并配备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2、消防给水 -51-消防给水工程是消防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的重要保障。规划消防管道与片区供水管道共用一套系统,消防水池、水塔、水井等单独建设。(1)消防水源 消防供水应当充分利用周边天然水源,并应修建联通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134、设施。(2)消防用水量 居住区、工厂、仓库、公共建筑等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的次数为 2 次来考虑,灭火用水量为 55 升/秒。(3)消防给水管网 规划采用生活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采用低压制。市政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 100mm,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小于 0.1MPa,流量不小于 1015L/s,对于给水管网压力低的区域,应增建给水加压站,确保压力达到消防的要求。(4)消防栓布置 规划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消火栓应沿道路均匀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超135、过 150m。市政道路交叉口 50 米内均应设置市政消火栓,当道路宽度大于6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市政消火栓一般采用地上式,设置市政消火栓的管段管径不应小于 100 毫米。室外消火栓有直径为 100mm 和 65mm 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3、消防通道 结合道路交通规划,以片区主要干道为主要消防车通道,同时应严格控制次一类消防通道。居住区的道路应分级布置,要保证消防车驶进区内。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 4 米,在尽端处应设回车场。建筑物内开设的消防车道、净高和净宽均应大于或等于 4 米,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尺度应大于等于 15 米 x15 米,高层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边设136、消防车道。规划小区、组团内部消防车道间距不应大于 160 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2 米,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 120 米,并应在尽端设消防车回车道或不小于 15 米 x15 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辆使用的回车场应不小于 18 米 x18 米。4、建筑消防 新建的各类建筑,应当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应相应建设符合标准的人流集散广场、停车场和环形消防车通道,并应严格按消防规范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保证消防安全。5、消防通信(1)消防指挥调度 规划建设由计算机控制137、的火灾报警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集中受理火警,使消防通信系统的接警,调度,通讯,信息传送及警力出动等程序实现自动化。建立片区内部消防局域网,各消防站和重点消防单位设专线加入城区消防局域网,建立动态网络数据库,随时动态更新,使各单位情况及时反映于网络上,确保发生火灾时及时调配车辆和人员。-52-(2)消防报警 消防报警形式应多样化,速度要快。规划建设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系统,同时接受火灾网络报警。各电话分局至消防指挥中心,应设置至少 2 对的火警专线,以满足同时受理一个地区两起火灾的需要。消防指挥中心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消防重点单位,应设专线通信,以保证报138、警,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四、人防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坚持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与地下空间利用相结合,同时将城市划分成防空区、片进行城市总体防护与措施规划,使各防空区、片的防护工程配套,形成独立的人民防空体系;适应世界范围内新军事变革和新军事战略方针,认真落实防空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人防地下工程成为人员掩蔽部和物资库的主体工程。2、规划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适应高新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防空袭斗争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把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一规划,统一139、建设,达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以提高片区的综合防护能力和抗毁能力。3、规划的目标 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体系、保障得力的人员疏散体系、努力提高人民防空的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以应付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片区总体防护措施 根据高新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敌空袭突然性强、速度快、破坏力大的特点,城市人民防空必须加强总体防护,片区总体防护按照“区片防护、基础配套、分层布局、平战结合”的模式,进行长期建设,从根本上增强片区总体防护能力,提高城市人防建设总体效益。(1)指挥通信机构、防空指挥部140、,街道办事处指挥所,由各街道人武部门和街道办党政及管辖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市防空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管辖区的防空袭斗争,战时位置设在所辖人防工程内。(2)重点防护目标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生产储存的场所,其防护措施按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实施;工程部门按工程保障方案实施,战时对重要目标实施伪装;医院、电信大楼等目标,均处在核毁伤严重破坏区,平时建设必须将重要设备转入地下,以保证战时指挥与通信联络。(3)人员疏散道路,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布局,改善道路现状,提高道路交通系统,落实人员疏散方案,根据拟定的防空袭预案实施。为了保证战(灾)时疏散,行政区街道主干线形成网络,其宽度应在两侧建筑倒塌后战时机动车辆141、仍能通行。(4)有计划地将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避开核袭击高危区,设置于地下一定深度,分类分散处理,尽量减少交叉或分层敷设,以免遭空袭时相互影响。(5)城市道路规划应满足战时人员物资疏散要求;严格控制道路上空人行天桥、高压电线等构筑物的建造和架设,防止堵塞交通或造成次生灾害。-53-5、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人员掩蔽工程重点放在人口稠密区,在城市主干道上建设骨干疏散工程,尽可能互相连接,形成一个整体。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重要内容,是增加人防工程数量,增强城市整体防护功能的重要途径,规划在小区按照总面积的 2%修建防空地下室。专业队保障工程尽量142、利用已形成的骨干工程,医疗救护设施拟建于现有医疗机构的所在地,战时所用的车库与片区平时拟建的地下车库相结合。满足各防护区片防护要求,人防工程应自成体系;人防工程建设应合理配套;人防工程与城市地下空间,人防工程与人防工程之间应合理连通。第九章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将地下空间作为城市潜在和丰富的空间资源,纳入城市空间开发利用体系,满足现代城市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地上地下一体协调发展。2、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进行,并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3、规划结合大型公建、开放空间对地下空间进行开发143、利用,其用途主要是地下商业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停车设施以及人防设备等,不仅可以提高城市人防备战功能和防护能力,同时可改善城市地面环境,缓解交通压力。二、地下空间规划 片区内地下空间利用主要包括:地下交通、地下市政管线、地下商业、地下人防工程。(见图 9-1)1、地下交通及商业开发:(1)商业、商务用地可开发至地下 510m,可设置功能包括商业娱乐、地下广场、地下停车、建筑设备附属等。结合公共建筑配建地下停车场,深度原则上不超过10 米,层数不超过三层。-54-图 9-1 地下空间规划图 (2)住宅用地和除商业设施以外的用地可开发至地下 5m 以内,可设置功能包括地下停车、建筑设备附属等。2、地144、下市政管线:片区内不应敷设新的架空输电线路、电信、有线电视架空线等,有线电视的建设应与电信管道建设结合,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管线,应结合道路统一建设,管线的地下敷设参照管线综合规划。3、地下人防工程规划(1)除商业商务、居住等用地配建地下停车场外,公园绿地下也应适当开发地下空间、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战时作为人防避难场所。(2)在多层住宅楼建一层防空防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在小区绿地、楼间空地等处适当开发地下空间,用于停车和社区公共活动。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 一、环境现状 片区内区域现状的空气、地表水及环境噪声等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随着片区的建设,片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规模增长所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荷145、,将成为影响未来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主要环境问题。二、规划原则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战略方针,力求作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互统一、协调发展。2、将环境保护作为片区开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3、采取节约用水措施,减少污水排放。4、加强绿化,为片区的生活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三、规划目标 1、大气环境目标 大气环境整体上应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 GB3095-1996 二146、级标准以内。2、水环境目标 片区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片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100%。3、噪声环境目标 -55-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的要求:规划共划分成 4 类噪声功能分区:(见图 10-1)噪声环境 1 类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噪声环境 2 类区:商业金融、科技产业园,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噪声环境 4a 类区: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主次干路;噪声环境 4b 类区:铁路干线两侧。4、固体废弃物目标 生活垃圾清运率147、达到 100%,无害化处理率 100%,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目标。图 10-1 环境噪声分区示意图 四、环境分区 1、生态控制区:沿环城水系绿化带,沿铁路和交通干线两侧绿地组成的多条绿化廊道,要求在用地面积保障及建设程序等方面拥有优先权;大气质量执行级标准。2、绿色生活区:以生活组团为主体。绿地覆盖率达到 30%以上;大气质量标准级;环境噪声昼间 50 分贝,夜间 40 分贝。3、主要交通干线:要求通过道路体系建设、有效的交通组织管理以及行道树的绿化,有效控制交通噪声对片区声学环境质量的影响。五、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片区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和建成后,生态环境保148、护方面主要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建设好环境基础设施如垃圾收集转运站等;尽快使破坏的地表得到恢复,增大绿化面积,建设好防护林带;搞好片区与其周围区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建设过程中,通过相应措施防止由于施工、汽车运输材料堆放等等引起的扬尘,改善施工带来的大气污染影响;片区建成后,通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积极绿化等,减少大气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3、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废)水处理厂启用后,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理。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交通噪声采取加强入区车辆管理、在道路栽种行道树等综合措施予以防止;娱乐噪声采取则主要是通过合理规划和严格管理措施。5149、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56-片区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所有固体废弃物坚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的原则,不得随意焚烧、堆放、倾倒和混合填埋。为了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对片区及其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尽快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使之与片区的建设同步,满足片区建设期和建成后的使用要求。第三篇 建设控制篇 第十一章 单元发展指引 一、单元发展指引目的 根据片区不同功能区块的场地现状、自然资源条件、功能特征、城市设计要求、未来交通市政支撑条件等不同要求,对其进行单元划分。通过对资源利用、用地功能、开发强度、景观特色、主要公共设施、建设时序等要素的总体控制和引导,为下一层次的规划管理提供依据。150、二、单元发展指引 片区主要划分为四个控制单元,划分依据为:以功能为主导划分单元;以主干路、城际铁路、高速路、河流等作为划分边界;单元规模以1.2-4.6 平方公里为宜。1、01 单元 性质与规模 西至郑焦城际铁路,东至武西(郑云)高速,北至郑焦晋(原焦)高速,南至龙山路;定位为北部绿色屏障,发展目标是保护绿色屏障,建设城市生态休闲湿地公园,同时提供空间保障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126.95 公顷。(见图 11-1)公共服务设施 绿地:主要以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为主,主要分布在龙山路和北外环路之间。交通设施 加油加气站:在单元东部地块规划加油加气站一处,占地面积 0.25 公顷。-57-公交151、车保养场:规划公交车保养场 1 处,占地面积 2.09 公顷。市政设施 排水:规划污水处理厂 2 处,位于单元西部,占地面积 12.99 公顷。供电:规划 110KV 变电站 1 处,位于污水处理厂东侧,占地 1.20 公顷。10KV 高压线呈环状布置,各地块均预留接口,开闭所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予以确定。消防:规划一级普通消防站 1 处,占地面积 0.53 公顷。环卫: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座,占地 0.44 公顷。图 11-1 2、02 单元 性质与规模 西至郑焦城际铁路,东至武西(郑云)高速,北至龙山路,南至山涛路;定位为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绿色生态住区,发展目标是集政务、商务、商贸、办公152、居住等服务为一体的片区级中心区,以及生活设施完备、居住环境优美、出行低碳便利、空间尺度宜人的高档滨水居住区;规划用地面积 420.46 公顷,总建筑面积 397.27 万平米,主导容积率 0.5-3.0,本单元常住人口约5.68 万人。(见图 11-2)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初中 1 处,设 24 班,占地 2.48 公顷;小学 3 处,分别为 30 班 36 班和 36班,占地为 2.36 公顷 2.86 公顷和 3.56 公顷;规划幼儿园 4 所,按照服务半径均匀布置在单元内,各幼儿园占地总面积为 3.88 公顷。文化、体育设施:规划文化中心 1 处,设置在 02 单元综合服务区内153、,占地面积 1.10 公顷。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综合医院一处,设置在 02 单元,占地面积 4.5 公顷。行政办公设施: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共计 2 处,均设置 02 单元综合服务区内,占地面积分别为4.84 公顷和 1.03 公顷。文物保护:片区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为位于小岩村的安氏宗祠,以追远堂四面墙基为坐标,向东 24 米、向西 50 米、向南 92 米、向北 31 米为保护范围,周边公园景观水系须避让开文物保护范围。占地面积 0.62 公顷。社区服务设施:设置社区综合服务用地 1 处,包括文化、卫生、养老、社会福利等综合社区服务功能,占地 1.30 公顷。绿地:主要以中央公园、孔雀湖公154、园以及其他公园绿地为主,主要分布在环城水系两侧沿线。-58-交通设施 停车场:在 02 单元内设置社会停车场 7 处,共占地 4.54 公顷。居住区停车位均在各地块内解决。交通枢纽:规划交通枢纽用地 2 处,一处为城际站,占地面积 1.57 公顷;一处为客运站,占地面积 1.23 公顷。公交首末站:规划公交首末站 1 处,占地面积 0.71 公顷。市政设施 供电:10KV 高压线呈环状布置,各地块均预留接口,开闭所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予以确定。环卫: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座,占地 0.15 公顷。规划实施 中央公园、孔雀湖公园、覃怀大道、片区级商业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为前期启动项目。图 11-2155、 3、03 单元 性质与规模 西至郑焦城际铁路,东至武西(郑云)高速,北至山涛路,南至郑北路;定位为绿色生态住区,发展目标是生活设施完备,居住环境优美,出行低碳便利,空间尺度宜人的高档滨水居住区和中端滨水居住区;规划用地面积 455.53 公顷,总建筑面积 373.22 万平米,主导容积率 0.2-2.0,片区常住人口 5.44 万人。(见图 11-3)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学校 4 处,其中 12 年制完全学校 1 处,含高中 36 班,初中 36 班和小学 36班,占地 10.90 公顷。规划初中 1 处,设 36 班,占地 3.96 公顷;小学 2 处,均为 36 班,占地 -59156、-为 2.76 公顷和 2.92 公顷;规划幼儿园 4 所,按照服务半径均匀布置在单元内,各幼儿园占地总面积为 3.88 公顷。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体育设施 2 处,其中片区级体育中心 1 处,占地 5.2 公顷,另一处为社区级体育中心,占地 1.43 公顷。社区服务设施:设置社区综合服务用地 1 处,包括文化、卫生、养老、社会福利等综合社区服务功能,占地 0.89 公顷。绿地:主要以公园绿地为主,主要分布在环城水系两侧沿线。交通设施 停车场:设置社会停车场 3 处,占地 1.79 公顷。居住区停车位均在各地块内解决。市政设施 供电:10KV 高压线呈环状布置,各地块均预留接口,开闭所具体位置157、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予以确定。规划实施 郑北路为前期启动项目。图 11-3 4、04 单元 性质与规模 西至郑焦城际铁路,东至武西(郑云)高速,南至郑焦城际铁路与武西(郑云)高速交汇处,北至郑北路;定位为片区南部产业居住混合发展区,发展目标是技术研发、商贸集聚区,与独立居住邻里协调发展,形成产业有活力、生活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荣和发展区;规划用地面积 296.00 公顷,总建筑面积 227.81 万平米,主导容积率 0.5-2.5,片区常住人口 1.35 万人。(见图 11-4)公共服务设施 -60-教育设施:规划小学 1 处,为 36 班,占地 2.73 公顷;规划幼儿园 1 所,按照服务半径158、布置在邻里 12,占地面积为 0.97 公顷。绿地:主要以公园绿地为主,主要分布在环城水系沿线。设置产业服务中心,集中设置宿舍公寓、商务接待、邮电、商业零售等服务设施,总占地面积 4.61 公顷。交通设施 停车场:设置社会停车场 3 处,总占地 2.63 公顷。居住区停车位均在各地块内解决。加油加气站:规划加油加气站一处,占地面积 0.2 公顷。公交首末站:规划公交首末站 2 处,占地面积 0.70 公顷和 0.49 公顷。市政设施 供电:规划 110KV 变电站 1 处,占地 1.33 公顷。10KV 高压线呈环状布置,各地块均预留接口,开闭所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予以确定。消防:规划一159、级普通消防站 1 处,占地面积 0.39 公顷。环卫: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座,占地 0.16 公顷。图 11-4 -61-第十二章 规划控制 一、规划控制目标 根据片区的功能分区,将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地块,地块控制规划是对片区内每个地块的开发指标进行规定,将规划在土地使用、交通组织、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方面的原则与措施具体化并对各个地块进行开发控制的法定要求,作为地块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的依据。二、指标体系 按国家标准,地块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大类。三、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是进行土地出让、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规划管理必须执行的指标,它综合反映了土地开发建设的内容和强度,160、是集约利用土地,维护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强制性内容一经批准,在规划管理中不得随意改变。本次规划的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建筑退后红线距离、禁止开口路段、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1、用地性质规定 用地性质是对地块主要使用功能和属性的控制。表示方式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和代号,分类标准划分到小类,项目不确定或特殊情况可划分到中类。用地性质的确定应符合用地总体布局规划,原则上用地性质不应改变。但在没有功能冲突和环境影响下,允许某一用途用地内兼容其他功能建161、筑,并通过用地兼容性来规定,详见表 121。表 121 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U)绿地(G)R2 A1A5 B1、B2 S3 G1 G2 G3 1 住宅 2 公寓 3 大中型商业 4 小型商业 5 文化娱乐设施 6 办公建筑 7 酒店、旅馆 8 教育设施 9 医疗设施 10 体育设施 11 无污染厂房 12 普通储运仓库 13 社会停车场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有条件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2、开发强度规定 -62-建筑总162、量控制 片区内各类建筑面积总量按照 1003.06 万平方米控制,其中居住建筑面积(含配套设施)763.52 万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39.69 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199.85 万平方米。(见表 122)地块开发强度规定 地块开发强度规定主要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和绿地率的规定。(见表123)表 122 建筑容量一览表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总建筑面积(万)平均容积率 居住用地 524.92 763.52 1.45 R2 二类居住用地 524.92 763.52 1.4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39.69 0.72 A1 163、行政办公用地 5.87 8.8 1.50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1 0.55 0.50 A33 中小学用地 34.54 17.27 0.50 A41 体育场馆用地 6.63 1.33 0.20 A51 医院用地 4.5 6.75 1.50 A7 文物古迹用地 0.6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2.19 2.19 1.0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199.85 1.74 B1 商业用地 29.82 59.63 2.00 B2 商务用地 84.31 140.21 1.66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4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S1 城市道路用地 259.164、36 S3 交通枢纽用地 2.80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3.99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8.96 公用设施用地 15.98 U12 供电用地 1.33 U21 排水用地 12.99 U22 环卫用地 0.75 U31 消防用地 0.91 绿地与广场用地 308.06 G1 公园绿地 209.72 G2 防护绿地 95.25 G3 广场用地 3.09 城市建设用地 1294.1 1003.06 0.78 a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是对地块平面大小的控制。单位:公顷(万平方米)。地块的大小根据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划分不跨越道路,以用地性质和现状单位用地范围界线来划分地块,并便于用地的管理和划165、拨土地的方便。居住地块 1.4714.78 公顷,商业服 -63-务业设施地块 0.220.56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地块 0.6210.90 公顷,地块内可以包括支路及小区级以下道路。用地可由一个单位独建,也可由几个单位合建。若一个地块不能一次规划建成,则一次性用地量不能少于 40%,并且余下部分尽量划分整齐。b容积率(见图 12-1)容积率是指地块总建筑面积与片区面积的比值。单位:万平方米/公顷。容积率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合理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涉及地块区位、建筑性质、建筑密度、高度、间距、环境景观等。若地块为片区提供一定比例的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广场等)和公益设施,166、则容积率可适当获得奖励;同时,为鼓励向地下争取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不参加容积率计算。规划对容积率作以下通则性规定: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 1.46,住宅地块净容积率不大于 2.5,不小于 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不大于 3.0;c建筑密度(见图 12-2)建筑密度是指建筑底面积占片区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单位:%建筑密度指标确定主要考虑环境质量、地块区位、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安全、卫生间距、气候条件和地形坡度、朝向等,并结合现状综合考虑。规划对建筑密度作以下通则性规定:住宅建筑建筑密度控制在不大于 3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167、密度不大于 5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 40%;图 12-1 开发强度示意图 图 12-2 建筑密度示意图 d建筑高度(见图 12-3)建筑形体规定主要指对建筑高度的规定。建筑高度是指地块内建筑最大高度限制。单位:米(m)。建筑高度确定主要考虑土地使用、城市总体效果、空间轮廓、地块区位、建筑性质、建筑间距、容积率、街道尺度和城市消防、净空通道、高压走廓、景观视觉空间,以及自然、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协调和地质条件等。规划对建筑高度作以下通则性规定:低密度住宅及中低密度住宅限高 40 米,中密度住宅及中高密度住宅限高 60 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控制在 15-50 米;商业168、服务业设施建筑一般限高 15-100 米。e绿地率(见图 12-4)-64-绿地率是指地块中绿地面积总和占片区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单位:%。规划对绿地率作以下通则性规定: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 3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 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 15%;图 12-3 建筑高度示意图 图 12-4 绿地率示意图 具体各地块开发强度规定详见分图图则。表 123 开发强度示意表 建筑类型 建筑限高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60m 2.5 35%3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50m 1.5 30%20%A2 文化设169、施用地 15m 0.5 40%15%A3 教育科研用地 20m 0.5 20%35%A4 体育用地 15m 0.2 20%30%A5 医疗卫生用地 50m 1.5 30%30%A7 文物古迹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1 商业用地 60m 2.0 40%10%B2 商务用地 100m 3.0 40%20%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2m-3、布置规定 布置规定主要包括公共设施配置、建筑后退红线、停车泊位、建筑间距和设施配置的规定。公共设施配置 公共设施包括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设施。公共设施的规划布局应该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170、划组织类型,采 -65-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以充分发挥设施的效益,利于经营管理,方便使用和减少干扰。每个居住邻里内设置邻里中心,功能包括:商业、文化活动站、卫生站、体育设施(室内)、基层管理服务站、社会福利、公厕等 7 项,建筑面积共 8000-10000,建议采用独立占地的 2层公共建筑或结合住宅底商进行安排,文化活动站、卫生站、体育设施(室内)、基层管理服务站、社会福利等 6 项和部分餐饮可安排在 2 层。邻里中心布局围虚位控制,重点控制建筑量和布局位置。建筑后退界线 建筑后退界线是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地块边界的距离。单位:米(m)。建筑后退距离确定主要根据地块位置、使用功171、能和消防、日照、安全、卫生、视线等要求,与建筑高度和道路红线宽度有关。(见表 124)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沿城市道路新建的所有建筑退让省道创业路红线距离不小于 20 米,退让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红线距离见表 9-3。住宅建筑和公建后退相临地块界线,其后退距离须满足建筑间距控制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表 12-4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 建筑高度 道路红线宽度 H24 米 24H50 米 50H100 米 25 米 5 8 12 26-45 米 6 11 16 45 米 7 13 20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符合地方颁布的相关技术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172、要求,执行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居住建筑间距控制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执行;其他建筑间距至少须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停车泊位:居住建筑按每户 1.0 辆配置,且地面停车位率不超过 10%。商业(商业区)按0.6 辆/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办公、商务(普通办公楼)按 0.5 辆/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医院按 1 辆/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且地面停车率不超过 20%。四、指导性指标(1)人口容量 主要是对居住地块而言,其确定主要根据居住水平和建筑量,规划总居住人口为 12.5 万人。(2)建筑形式、体量173、色彩、风格要求 引导原则 建筑形式与风格是在分析当地自然地理、气候、社会历史、社会经济、社会习俗和居民意识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发展的要求,对不同景观区域建筑风格形式进行控制与建议,并可在城市设计中加以量化。-66-建筑色彩通常指建筑的屋面和墙面色彩,主要取决于建筑形式,并考虑不同景观区域建筑环境氛围的要求。建筑体量主要通过建筑外墙最大面宽和连续界面的长度来控制,其竖向尺度一般用“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引导要求 片区建筑形式与风格总体为现代式,反映片区的时代特征。建筑色彩结合规划区现有建筑和老城的城市颜色,进行色彩提取,提炼后明确规划区未来的建筑色彩构成:主色:灰白色、暖黄色、白色、赭石色;辅色:174、中性色、红色、褐色;场地色:场地铺装选择暖灰色和中性色。结合建筑性质、所处景观区域和现状地形,对片区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作以下引导:a居住建筑的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建筑形式宜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但在组团中宜保持相同或相近的风格及色彩,同时注意立面肌理的韵律感,注意细部设计,应融合现代建筑材料和技术为一体,体现时代特色,色彩鼓励采用柔和的中性色或浅暖色。居住建筑呈现“外围高、中间低”的整体形象,中部结合环城水系打造高端低密度住宅产品,高层住宅布置在居住片区外围。b公共建筑风格应现代、简洁、明快。商业街区建筑以灵活多样的建筑形式,营造充满活力的商业街道空间,175、街道界面应连续有节奏感,同时注意立面肌理的韵律感,合理布置广告招牌。色彩可丰富、多样,局部色彩可较强烈,目的在于凝聚人气,加强视觉冲击力。(3)建筑环境 建筑环境是指对建筑起烘托陪衬作用的建筑外部环境因素,如绿地、广场、广告、标识、建筑小品等。绿地对创造意境和环境气氛十分重要,不同的建筑功能与环境对绿地的类型和布置要求也不同。绿地可分为种植性绿地、有水面绿地和有设施绿地三种类型,并根据人在绿地中活动的空间要求,对绿地的硬地率分别进行控制。本片区建议采用现代手法,绿地铺装图案体现时代氛围,色彩可丰富多彩。广告标识是构成商业气氛的重要设施,是商业建筑环境中最活跃而具吸引力的因素。通过城市设计准则规176、定广告标识,并与建筑和空间的组织相呼应,有助于形成美感和有节奏韵律感的商业建筑环境。广告标识可按贴墙式、近墙横式、近墙竖式和路边独立式四种类型进行控制,规定其高度、色彩、内容等。城市公共艺术品包括城市雕塑、特色铺地、浮雕等,本规划在环城水系区域,设置一条视觉效果连续的、具有艺术性、识别性的公共艺术品浏览途径,具体设置原则如下:原则上 500 米600 米设置一处,并结合商业区、重要的广场和滨水空间进行设置;公共艺术品应有足够大的体量(2-8 米)的主题公共艺术品,可是单独设置的雕塑、特色铺地、浮雕等;除特定艺术品外,保障大多数的艺术品应是宜于人接近的,可满足人的触摸、休憩或去探索需要。-67-177、第十三章 五线控制规划 城市“五线”是指: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本规划所涉及的“五线”的规划标定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依据,以原有规划控制的资料为基础,与已有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及要求。(见图 13-1)一、道路红线 1、道路红线的划定 本规划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路的道路红线。除支路红线以外的道路红线均为规定性指标,支路红线为指导性指标,可根据实施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后做适当调整。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三类: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其中主干路七条(两纵五横),规划红线宽为 40-56米;次干路十五条,规划红线宽度为30 米178、(站前路红线宽度为 35 米);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18 米。详见道路系统规划图及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图 13-1 五线规划图 2、道路红线控制(1)严格控制道路红线宽度,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2)新建道路应按照规划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以保障规划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殊道路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的退让范围,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二、城市蓝线“蓝线”是指用于划定需保护和控制的重要地表水体和地域范围的控制线。1、城市蓝线的划定 规划区内北部 01 单元的水域,按水域中心线两侧各 12 米作为蓝线控制范围。179、其他区域环城水系作为绿地的景观元素,不划定蓝线,具体形态结合景观设计进行确定,但要保证整体水系的连通性。2、蓝线控制要点(1)原则上不得改变水体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2)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设除防洪排涝必须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筑(构)物,沿线建筑后退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定外,不得少于 15 米。(3)片区蓝线控制原则还需同时符合防洪水利规划相关要求。三、城市绿线 片区范围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它应该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已经建成的绿地、已经规划但未建设的绿地等。是一个完整的闭合线,该闭合线同时又是禁建区界线。-68-片区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180、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片区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镇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与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予以严格控制。四、城市黄线 黄线是片区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在片区黄线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181、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在片区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规划黄线控制线范围包括:1、污水处理厂等排水设施;2、垃圾转运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3、110KV 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4、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五、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182、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氏宗祠本身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入城市紫线,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1)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2)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3)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4)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5)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183、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6)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69-第十四章 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在落实、深化上位规划对本区域的控制要求的同时,根据本区域的空间环境特征、景观特色元素及人文元素,提出城市设计指引,以指导武陟片区建立完善的城市空间结构和景观框架,为建设控制提供城市设计的依据。本次规划主要针对片区内的地块建设提出城市设计指引,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共开放空间设计指引 规划区开放空间系统的构成主要通过公园绿地、滨水开放空间组成,通过合理设置开放空间为居民提供静态和动态的活动及休憩场所。应将绿色开放空间作为城市宝贵的公共开放空间资源合理利184、用,同时将街道开放空间的构成同绿色开放空间相结合。可利用建筑退红线与道路红线内的绿化景观,通过强化栽植与绿化塑造景观廊道将两者有机衔接,从而丰富空间的构成。从使用上,公共空间必须保持人行动线的畅通,并确保开放给全体市民使用。二、建筑设计指引 1、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外观造型应简约明快,并应服从整体空间形态的要求,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空间的关系。2、单体建筑色彩不宜超过三种,色彩上与周边统一协调,手法统一。三、环境设计指引 1、城市小品设计:该片区的城市路灯、垃圾箱、座椅、卖报亭等小品应注重功能与美感相结合,设计理念重点反映武陟传统文化与生态环保的思想,与环境相互协调,突出地方个性。2、绿化设计185、:注重功能与美感相结合,利用点、线、面相结合的空间绿化设计,注重四季不同景观特色,注重整体效果与个性相结合,尽量采用地方特色植物为主。四、景观节点设计指引 规划若干个景观节点,为了创造节奏感和场所感,塑造城市形象,需要重点设计,它们应各具特色,并集中代表城市风貌。区域内重要景观节点有商业景观节点、滨水景观节点、公园绿地景观节点、湿地景观节点等,通过绿化景观廊道及道路轴线相连接,构成相互交错、完整统一的景观主体。-70-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建议 一、分期建设 片区建设分三期进行,一期建设时序为 20172020 年,二期建设时序为 20212025 年,三期建设时序为 20262030 年。(见图186、 15-1)一期建设范围是片区北部区域,北、西、东至规划边界,南至向秀路、蔡茂路,总用地面积453.50 公顷。一期集中力量,打造城际站特色门户,形成整体配套环境及基础设施支撑,并围绕北部中央公园,打造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形成片区整体吸引力。片区 110KV 变电站、污水处理厂、消防站、垃圾转运站、电信邮政等市政基础设施应优先开发建设。二期建设范围是片区中部区域,北接一期建设范围,东、西至规划边界,南至创业路,总用地面积 602.91 公顷。二期进一步完善片区级的医疗、文体等 图 15-1 建设时序示意图 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环形水系,以此带动二期整体的开发,使省道 104 以北区域形成整片建设区187、域,为产业新城集聚人口。三期建设范围是片区南部区域,北接二期建设范围,东、西、南至规划边界,总用地面积242.53 公顷。三期在承接前两期的开发基础之上,借助产业项目的引入,形成三期的开发项目的引爆点,带动省道 104 南部区域的整体开发。在土地出让和开发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和片区发展状况进行有序开发,充分发挥土地价值。各期开发过程中均应坚持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重点保证道路、公用设施、生活配套等公共设施的落实,引导片区建设健康发展。二、实施管理 1、立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法定规定程序批准之后,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现实条件原因等确需修改或调整亦须经相应法定程序办理。2、公开 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法定188、规定程序批准后应大力宣传,做到公开、公平,并且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应建立完善的方案公示、会审与听证制度,对建设过程中的所有项目实施监督,听取多方意见,保证建设达到预期目标。3、拟定好建设时序 片区的建设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对目前没有条件建设的地方,应对用地进行控制;市政设施、道路等公用设施应力求一步到位,避免以后的重复开挖。-71-4、依法依规管理(1)建设单位在其建设项目提供公益性空间或设施,如增加后退红线距离、提高绿地率、承担公用设施、公共绿化等,可对其进行容积率补偿或奖励。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单位,如侵占红线、违章增加建筑面积、减少绿地率等,一经发现应责令其停止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189、应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2)片区建设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规划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城市建设“一书两证”制度。加强规划管理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建立专家审查制度,完善建设竣工验收等制度。(3)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各个地块的控制指标和要求,一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5)规划控制单元内土地整体出让和开发建设时,在建设总规模不变情况下,可允许适度调整个别地块的建设强度。以规划控制单元总量不变为前提的内部地块调整190、可遵循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土地出让,无需进行控规的调整。(6)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市政专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各项市政站点的用地,并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安排。(7)周边地区与片区发展紧密相关,建议纳入整体考虑,在上一层次规划中加强控制和协调,以统筹片区内、外部各项发展需求和进程,从规划上保障产业集聚发展。(8)作为片区发展依托的片区主干路、城际站、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酒店等重要交通设施、服务设施和民生设施,建议纳入片区统一进行控制和管理,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避免政出多头、相互牵制,从制度上促进、保障片区发展。-72-名词解释 1、道路红线:城市道路191、(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2、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3、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4、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5、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6、低层建筑:指建筑高度 10 米以下(含 10 米)的建筑,低层住宅建筑为一层至三层的住宅建筑。7、多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 10 米以上、24 米以下(含 24 192、米)的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为四层至六层的住宅建筑。8、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9、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10、办公建筑: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商务办公的建筑。11、容积率:指某一片区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片区总面积的比值。12、建筑密度:指某一片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片区面积的比率(%)。13、绿地率:指某一建筑片区范围内绿地与建筑片区总面积之比率(%)。附录 附录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占总建193、设用地比例(%)1 R 居住用地 524.92 40.56 R21 二类居住用地 524.92 40.56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4.28 A1 行政办公用地 5.87 0.45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1 0.09 A33 中小学用地 34.54 2.67 A41 体育场馆用地 6.63 0.51 A51 医院用地 4.5 0.35 A7 文物古迹用地 0.62 0.05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2.19 0.17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8.85 B1 商业用地 29.82 2.30 B2 商务用地 84.31 6.51 B41194、 加油加气站用地 0.45 0.03 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21.26 S1 城市道路用地 259.36 20.04 S3 交通枢纽用地 2.80 0.22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3.99 0.31 -73-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8.96 0.69 5 U 公用设施用地 15.98 1.24 U12 供电用地 1.33 0.1 U21 排水用地 12.99 1.00 U22 环卫用地 0.75 0.06 U31 消防用地 0.91 0.07 6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08.06 23.81 G1 公园绿地195、 209.72 16.21 G2 防护绿地 95.25 7.36 G3 广场用地 3.09 0.24 7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294.1 100.00 9 E 非建设用地 4.85 10 城镇总规划用地 1298.95 附录二 规划用地规模表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总建筑面积(万)平均容积率 居住用地 524.92 763.52 1.45 R2 二类居住用地 524.92 763.52 1.4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5.45 39.69 0.72 A1 行政办公用地 5.87 8.8 1.50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1 0.55 0.50 A33 中小学用地 34.54 196、17.27 0.50 A41 体育场馆用地 6.63 1.33 0.20 A51 医院用地 4.5 6.75 1.50 A7 文物古迹用地 0.6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2.19 2.19 1.0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4.58 199.85 1.74 B1 商业用地 29.82 59.64 2.00 B2 商务用地 84.31 140.21 1.66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4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75.11 S1 城市道路用地 259.36 S3 交通枢纽用地 2.80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3.99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8.96 公用设施用地 15197、.98 -74-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总建筑面积(万)平均容积率 U12 供电用地 1.33 U21 排水用地 12.99 U22 环卫用地 0.75 U31 消防用地 0.91 绿地与广场用地 308.06 G1 公园绿地 209.72 G2 防护绿地 95.25 G3 广场用地 3.09 城市建设用地 1294.1 1003.05 0.78 附录三 地块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01单元 WZ-01-00-01 G2 61920.12-95-WZ-01-00-02 G2 112774198、.80-95-WZ-01-00-03 U21 76323.56 -30-WZ-01-00-04 G1 5589.23-95-WZ-01-00-05 G1 5272.76-95-WZ-01-00-06 U21 53570.02-30-WZ-01-00-07 G2 95136.37-95-WZ-01-00-08 U22 4380.18-30-WZ-01-00-09 G1 4840.32-95-WZ-01-00-10 G1 48580.22-95-WZ-01-00-11 G1 46688.65-95-WZ-01-00-12 G1 3588.32-95-WZ-01-00-13 G1 22223.60-199、95-WZ-01-00-14 S41 20896.23-WZ-01-00-15 G1 3756.28-95-WZ-01-00-16 G1 36068.06-95-WZ-01-00-17 G1 68521.08-95-WZ-01-00-18 G1 61778.26-95-WZ-01-00-19 G1 5869.05-95-WZ-01-00-20 U31 5288.23-30-WZ-01-00-21 G1 34009.84-95-WZ-01-00-22 B41 2500.00-WZ-01-00-23 G1 5052.80-95-75-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20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1-00-24 G0 32256.18-95-WZ-01-00-25 G1 68912.96-95-WZ-01-00-26 G1 8515.89-95-WZ-01-00-27 G1 1289.38-95-WZ-01-00-28 G1 27087.37-95-WZ-01-00-29 G1 12285.43-95-WZ-01-00-30 G1 7900.38-95-02单元 WZ-02-01-01 G2 32903.12-95-WZ-02-01-02 G1 1398.64-95-WZ-02-01-03 R2 38529.78 1.8201、 69353.60 25 35 60 1445 482 WZ-02-01-04 G1 2836.77-95-WZ-02-01-05 R2 67206.28 1.8 120971.30 25 35 60 2520 840 WZ-02-01-06 G1 5900.05-95-WZ-02-01-07 R2 70253.53 1.8 126456.35 25 35 60 2635 878 WZ-02-01-08 B2 24596.45 3.0 73789.35 40 20 100-443 WZ-02-01-09 R2 43885.63 1.6 70217.01 28 35 60 1170 390 WZ202、-02-01-10 A1 48382.47 1.5 72573.71 30 20 60-363 WZ-02-01-11 G1 1523.67-95-WZ-02-01-12 S3 15698.08-WZ-02-01-13 S3 12343.94-WZ-02-01-14 G3 24590.73-25-WZ-02-01-15 S41 7072.73-WZ-02-01-16 S42 9626.56-25-WZ-02-01-17 B2 30520.18 2.5 76300.45 40 20 80-458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203、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2-01-18 S42 7022.06-25-WZ-02-01-19 G1 18691.82-95-WZ-02-01-20 B2 30504.81 2.5 76262.03 40 20 80 458 WZ-02-01-21 S42 7037.12-25-WZ-02-01-22 B2 19206.46 3.0 57619.38 40 20 100-346 WZ-02-01-23 G1 1504.01-95-WZ-02-01-24 R2 33787.83 1.6 54060.53 28 35 60 901 300 WZ-02-01-25 G1 2824.04-95-W204、Z-02-01-26 A1 10272.43 1.5 15408.65 40 15 40-77 WZ-02-01-27 G1 102801.06-95-WZ-02-01-28 A22 10982.51 1.5 16473.77 40 15 40-82 WZ-02-01-29 B1 17943.05 2.0 35886.10 40 10 60-215 WZ-02-01-30 B1 18294.40 2.0 36588.80 40 10 60-220 WZ-02-02-01 G1 7587.68-95-WZ-02-02-02 R2 93849.81 2.5 234624.53 30 35 60 5205、214 1738 WZ-02-02-03 G1 12831.43-95-WZ-02-02-04 A33 23618.85 0.8 18895.08 30 30 18-50 WZ-02-02-05 A33 24813.49 0.9 22332.14 30 30 24-50 WZ-02-02-06 R2 95879.72 1.3 124643.64 35 35 40 1662 554 WZ-02-02-07 S42 5141.30-25-WZ-02-02-08 B1 10864.64 1.0 10864.64 60 25 24-65 WZ-02-02-09 S42 4850.29-25-WZ-02206、-02-10 G1 193309.01-95-WZ-02-02-11 R2 89199.06 1.3 115958.78 35 35 40 1546 515 -76-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2-02-12 B1 21501.27 2.5 53753.18 50 25 80-323 WZ-02-02-13 R2 86756.54 1.3 112783.50 35 35 40 1504 501 WZ-02-02-14 R2 51718.01 1.3 67233.41 35 35 40 896 207、299 WZ-02-03-01 G1 5461.33-95-WZ-02-03-02 R2 98641.37 1.8 177554.47 25 35 60 3699 1233 WZ-02-03-03 G1 6398.65-95-WZ-02-03-04 R2 111754.34 1.8 201157.81 25 35 60 4191 1397 WZ-02-04-01 G2 52602.22-95-WZ-02-04-02 G1 4962.77-95-WZ-02-04-03 R2 116972.15 2.5 292430.38 25 30 60 6498 2166 WZ-02-04-04 R2 146208、79.94 1.8 26423.89 25 35 60 574 191 WZ-02-04-05 R2 35783.19 1.6 57253.10 28 35 40 954 318 WZ-02-04-06 G1 21592.64-95-WZ-02-04-07 R2 36879.88 1.6 59007.81 28 35 40 983 328 WZ-02-04-08 R2 49504.97 2.5 123762.43 25 30 60 2750 917 WZ-02-04-09 G2 990.42-95-WZ-02-04-10 U22 1559.07-30-WZ-02-04-11 G1 1693.3209、7-95-WZ-02-04-12 R2 54748.50 2.5 136871.25 25 30 60 3042 1014 WZ-02-04-13 R2 24295.96 1.6 38873.54 28 35 40 648 216 WZ-02-04-14 A33 28612.52 0.5 14306.26 20 35 20-50 WZ-02-04-15 G1 3000.49-95-WZ-02-04-16 R2 52732.75 1.4 73825.85 28 35 40 1154 385 WZ-02-04-17 R2 54417.02 1.4 76183.83 28 35 40 1190 39210、7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2-04-18 G1 69877.50-95-WZ-02-05-01 G1 5578.95-95-WZ-02-05-02 R2 61970.31 1.2 74364.37 35 35 40 992 331 WZ-02-05-03 R2 48321.26 1.0 48321.26 35 35 40 644 215 WZ-02-05-04 G1 38271.15-95-WZ-02-05-05 G1 5225.34-95-WZ-02-05-06 R2 73715.60211、 1.4 103201.84 28 35 40 1613 538 WZ-02-05-07 G1 3307.11-95-WZ-02-05-08 R2 65527.31 1.2 78632.77 35 35 40 1048 349 WZ-02-05-09 R2 50641.96 1.0 50641.96 35 35 40 675 225 WZ-02-05-10 G1 37494.01-95-WZ-02-05-11 R2 77383.37 1.4 108336.72 28 35 40 1693 564 WZ-02-05-12 G1 2324.02-95-WZ-02-05-13 R2 52017.24212、 1.2 62420.69 35 35 40 832 277 WZ-02-05-14 G1 18151.97-30-WZ-02-05-15 R2 43159.46 1.0 43159.46 35 35 40 575 192 WZ-02-05-16 G1 48094.11-30-WZ-02-05-17 A7 6156.91-WZ-02-05-18 R2 85506.59 1.4 119709.23 28 35 40 1870 623 WZ-02-05-19 G1 8855.35-95-WZ-02-06-01 G1 5475.50-95-WZ-02-06-02 R2 69485.71 1.4 97213、279.99 28 35 40 1520 507 WZ-02-06-03 B1 15314.25 2.0 30628.50 40 10 60-184 WZ-02-06-04 G1 2324.47-95-77-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2-06-05 S42 4800.24-25-WZ-02-06-06 A33 35564.57 0.5 17782.29 20 35 20-50 WZ-02-06-07 R2 57071.01 1.4 79899.41 28 35 40 1248 416 WZ-214、02-06-08 S42 6938.82-25-WZ-02-06-09 A 13000.85 1.0 13000.85 40 15 15-65 WZ-02-06-10 A51 44993.12 1.5 67489.68 30 30 50-675 WZ-02-06-11 R2 78766.57 1.4 110273.20 28 35 40 984 328 WZ-02-06-12 G1 7430.80-95-03单元 WZ-03-01-01 G2 36234.54-95-WZ-03-01-02 G1 1734.23-95-WZ-03-01-03 R2 37829.14 2.0 75658.28 2215、5 35 60 1681 560 WZ-03-01-04 R2 49266.39 1.6 78826.22 28 35 60 1314 438 WZ-03-01-05 G1 2963.77-95-WZ-03-01-06 R2 108366.68 1.4 151713.35 28 35 40 2371 790 WZ-03-01-07 G1 24076.49-95-WZ-03-01-08 A41 51990.04 0.2 10398.01 20 30 15-104 WZ-03-01-09 B1 15950.98 2.0 31901.96 40 10 60-191 WZ-03-01-10 S42 4216、686.46-25-WZ-03-01-11 R2 79725.56 1.6 127560.90 28 35 60 2126 709 WZ-03-01-12 G1 1645.88-95-WZ-03-01-13 R2 108846.64 1.4 152385.30 28 35 40 2381 794 WZ-03-01-14 G1 2251.83-95-WZ-03-01-15 G1 34034.11-95-WZ-03-01-16 R2 124349.08 1.2 149218.90 35 35 40 1990 663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217、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3-02-01 G1 4935.81-95-WZ-03-02-02 R2 48403.15 1.4 67764.41 28 35 40 1059 353 WZ-03-02-03 G1 3227.75-95-WZ-03-02-04 R2 65410.61 1.4 91574.85 28 35 40 1431 477 WZ-03-02-05 G1 16154.85-95-WZ-03-02-06 R2 44412.51 1.2 53295.01 35 35 40 711 237 WZ-03-02-07 A33 108964.38 0.5 54482.1218、9 20 35 20-50 WZ-03-02-08 G1 8269.78-95-WZ-03-02-09 S42 4701.58-25-WZ-03-02-10 R2 139960.86 1.2 167953.03 35 35 40 2239 746 WZ-03-02-11 G1 3253.37-95-WZ-03-02-12 R2 52318.23 1.2 62781.88 35 35 40 837 279 WZ-03-02-13 G1 75063.67-95-WZ-03-03-01 G2 106106.20-95-WZ-03-03-02 G1 4389.96-95-WZ-03-03-03 R2 219、147843.17 1.4 206980.44 28 35 40 3234 1078 WZ-03-03-04 G1 62069.40-95-WZ-03-03-05 R2 58118.10 1.2 69741.72 35 35 40 930 310 WZ-03-03-06 R2 98452.25 1.4 137833.15 28 35 40 2154 718 WZ-03-03-07 A33 27578.53 0.5 13789.27 20 35 20-50 WZ-03-03-08 G1 41009.82-95-WZ-03-03-09 R2 75852.06 1.2 91022.47 35 35 220、40 1214 405 WZ-03-03-10 R2 75417.12 1.6 120667.39 28 35 40 2011 670 WZ-03-03-11 G1 2420.75-95-78-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3-03-12 G1 23961.43-95-WZ-03-03-13 R2 80390.95 1.4 112547.33 28 35 40 1759 586 WZ-03-04-01 G1 6783.81-95-WZ-03-04-02 R2 80780.09 1.2 96936221、.11 35 35 40 1292 431 WZ-03-04-03 G1 3248.68-95-WZ-03-04-04 R2 107345.11 1.2 128814.13 35 35 40 1718 573 WZ-03-04-05 G1 24380.18-95-WZ-03-04-06 R2 67728.84 1.2 81274.61 35 35 40 1084 361 WZ-03-04-07 G1 19440.70-95-WZ-03-04-08 R2 68878.52 1.2 82654.22 35 35 40 1102 367 WZ-03-04-09 G1 20342.80-95-WZ-0222、3-04-10 R2 89845.94 1.2 107815.13 35 35 40 1438 479 WZ-03-04-11 G1 18936.03-95-WZ-03-04-12 R2 64939.23 1.2 77927.08 35 35 40 1039 346 WZ-03-04-13 G1 2805.38-95-WZ-03-04-14 A41 14350.90 0.2 2870.18 20 30 15-29 WZ-03-04-15 A 8928.73 1.0 8928.73 40 15 15-45 WZ-03-04-16 G1 19841.91-95-WZ-03-04-17 S42 85223、21.96-25-WZ-03-04-18 B1 36670.14 2.0 73340.28 40 10 60-440 WZ-03-04-19 R2 107054.44 1.2 128465.33 35 35 40 1713 571 WZ-03-04-20 G1 3279.34-95-WZ-03-04-21 G1 23652.82-95-WZ-03-04-22 R2 59090.62 1.2 70908.74 35 35 40 945 315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3-05-01 G1 3224、977.08-95-WZ-03-05-02 R2 44071.95 1.4 61700.73 28 35 40 964 321 WZ-03-05-03 G1 2092.88-95-WZ-03-05-04 R2 50374.07 1.4 70523.70 28 35 40 1102 367 WZ-03-05-05 R2 93217.35 1.4 130504.29 28 35 40 2039 680 WZ-03-05-06 G1 6185.74-95-WZ-03-05-07 R2 125885.81 1.4 176240.13 28 35 40 2754 918 WZ-03-05-08 G1 3225、091.52-95-WZ-03-05-09 G1 5013.40-95-WZ-03-05-10 R2 66180.13 1.4 92652.18 28 35 40 1448 483 WZ-03-05-11 G1 3080.60-95-WZ-03-05-12 R2 89835.47 1.4 125769.66 28 35 40 1965 655 WZ-03-05-13 G1 2792.28-95-WZ-03-05-14 A33 29235.19 0.5 14617.60 20 35 20-50 WZ-03-05-15 A33 39645.17 0.5 19822.59 20 35 20-50 W226、Z-03-05-16 R2 85034.71 1.8 153062.48 25 35 60 3189 1063 WZ-03-05-17 G2 116674.04-95-04单元 WZ-04-01-01 G2 27052.53-95-WZ-04-01-02 G1 2219.40-95-WZ-04-01-03 B2 57034.24 1.5 85551.36 50 15 40 513 WZ-04-01-04 G1 1839.72-95-WZ-04-01-05 G1 25207.45-95-WZ-04-01-06 S42 9595.27-25-WZ-04-01-07 G3 6309.14-25-79227、-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4-01-08 B2 39959.02 1.5 59938.53 50 15 40-360 WZ-04-01-09 G2 306185.24-95-WZ-04-01-10 G1 48255.89-95-WZ-04-01-11 U31 3856.36-30-WZ-04-01-12 U22 1554.80-30-WZ-04-01-13 G2 1568.63-95-WZ-04-01-14 B2 103743.23 1.5 155614.85 50 15 40-934 W228、Z-04-01-15 B2 137435.46 1.5 206153.19 50 15 40-1237 WZ-04-01-16 G1 5398.66-95-WZ-04-01-17 B2 90872.62 1.5 136308.93 50 15 40-818 WZ-04-01-18 G1 3419.47-95-WZ-04-01-19 B2 82248.51 1.5 123372.77 50 15 40-740 WZ-04-01-20 G1 6411.84-95-WZ-04-01-21 G1 9175.63-95-WZ-04-01-22 B2 205619.93 1.5 308429.90 50 229、15 40-1851 WZ-04-01-23 U12 13284.40-30-WZ-04-01-24 G2 2306.53-95-WZ-04-02-01 G1 8885.71-95-WZ-04-02-02 B1 49136.35 2.0 98272.70 40 10 60-590 WZ-04-02-03 G1 3281.46-95-WZ-04-02-04 S41 7011.28-WZ-04-02-05 B1 59345.51 2.0 118691.02 40 10 60-712 WZ-04-02-06 G1 4916.40-95-WZ-04-02-07 G1 19392.07-95-地块编号 230、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4-02-08 S42 6747.70-25-WZ-04-02-09 B1 7108.82 2.0 14217.64 40 10 60-85 WZ-04-02-10 B2 21375.59 2.0 42751.18 40 20 60-257 WZ-04-02-11 G1 25874.58-95-WZ-04-02-12 G1 29538.74-95-WZ-04-02-13 R2 45764.58 1.4 64070.41 28 35 60 1001 334 WZ-04-02-1231、4 G1 34240.74-95-WZ-04-02-15 R2 60437.71 1.4 84612.79 28 35 60 1322 441 WZ-04-02-16 B41 2000.00-WZ-04-02-17 G1 34722.60-95-WZ-04-02-18 R2 31011.60 1.2 37213.92 35 35 60 496 165 WZ-04-02-19 G1 4861.68-95-WZ-04-02-20 R2 58763.79 2.5 146909.48 25 30 60 3265 1088 WZ-04-02-21 R2 73897.35 1.4 103456.29 28232、 35 40 1617 539 WZ-04-02-22 G1 15946.75-95-WZ-04-02-23 R2 44658.56 1.2 53590.27 35 35 40 715 238 WZ-04-02-24 G1 2440.71-95-WZ-04-02-25 B1 46085.94 2.0 92171.88 40 10 60-553 WZ-04-02-26 S41 4873.85-WZ-04-02-27 G1 3177.44-95-WZ-04-02-28 S42 9928.71-25-WZ-04-02-29 G1 22082.73-95-WZ-04-02-30 R2 33957.93233、 1.2 40749.52 35 35 40 543 181 WZ-04-02-31 G1 56354.39-95-80-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人口(人)停车位 WZ-04-02-32 G1 44803.54-95-WZ-04-02-33 R2 69600.42 1.6 111360.67 28 35 60 1856 619 WZ-04-02-34 G1 2459.44-95-WZ-04-02-35 R2 82145.15 1.2 98574.18 35 35 40 1314 438 WZ-04-02-36 G1234、 2984.85-95-WZ-04-02-37 A33 27333.28 0.5 13666.64 20 35 20-50 WZ-04-02-38 R2 31895.82 1.2 38274.98 35 35 40 510 170 WZ-04-02-39 R2 36795.49 1.2 44154.59 35 35 40 589 196 WZ-04-02-40 G1 42132.65 -95-附录四 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U)绿地(G)R2 A1A5 B1、B2 S3 G1 235、G2 G3 1 住宅 2 公寓 3 大中型商业 4 小型商业 5 文化娱乐设施 6 办公建筑 7 酒店、旅馆 8 教育设施 9 医疗设施 10 体育设施 11 无污染厂房 12 普通储运仓库 13 社会停车场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有条件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81-附录五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表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片区级 行政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 48382 WZ-02-01-10 72574 街政服务中心 10272 WZ-02-01-26 15409 医疗 医院 44236、993 WZ-02-06-10 67489 商业 片区级商业中心 1 17943 WZ-02-01-29 35886 片区级商业中心 2 18294 WZ-02-01-30 36589 片区级商业 1 10865 WZ-02-02-08 5432 片区级商业 2 49136 WZ-04-02-02 98273 片区级商业 3 59346 WZ-04-02-05 118691 片区级商业 4 21501 WZ-02-02-12 43003 酒店 文化 文化活动中心 10983 WZ-02-01-28 5491 体育 体育中心 51990 WZ-03-01-08 10398 社区级 教育 完全学校237、 108964 WZ-03-02-07 54482 108 班 中学 1 24813 WZ-02-02-05 12407 24 班 中学 2 39645 WZ-03-05-15 19823 36 班 小学 1 23619 WZ-02-02-04 11809 30 班 小学 2 28613 WZ-02-04-14 14306 36 班 小学 3 35565 WZ-02-06-06 17782 36 班 小学 4 27579 WZ-03-03-07 13789 36 班 小学 5 29235 WZ-03-05-14 14618 36 班 小学 6 27333 WZ-04-02-37 13667 3238、6 班 文化 社区级文化设施 13001 WZ-02-06-09 4000-6500 与医疗、社会福利合建 社区级文化设施 8929 WZ-03-04-15 4000-6500 与医疗、社会福利合建 医疗 社区级医疗设施 13001 WZ-02-06-09 3000-4000 与文化、社会福利合建 社区级医疗设施 8929 WZ-03-04-15 3000-4000 与文化、社会福利合建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商业 社区级商业中心 36670 WZ-03-04-18 73340 社区商业 1 15314 WZ-02-06-03 3239、0629 社区商业 2 15951 WZ-03-01-09 31902 社区商业 3 7109 WZ-04-02-09 14218 体育 社区级体育设施 不单独占地 WZ-03-01-08 与片区级体育中心合建 社区级体育设施 14351 WZ-03-04-14 2870 社会福利 托老所 1 13001 WZ-02-06-09 4000 与文化、医疗合建 托老所 2 8929 WZ-03-04-15 4000 与文化、医疗合建 邻里级 教育 幼儿园 1 不单独占地 WZ-02-01-05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2 不单独占地 WZ-02-02-11 8100-9720 18 240、班 幼儿园 3 不单独占地 WZ-02-04-16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4 不单独占地 WZ-02-05-11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5 不单独占地 WZ-03-01-14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6 不单独占地 WZ-03-02-10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7 不单独占地 WZ-03-04-10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8 不单独占地 WZ-03-05-12 8100-9720 18 班 幼儿园 9 不单独占地 WZ-04-02-35 8100-9720 24 班 医疗 卫生站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241、WZ-02-02-06、WZ-02-03-02、WZ-02-04-12、WZ-02-05-08、WZ-02-06-07、WZ-03-01-06、WZ-03-02-10、WZ-03-03-06、WZ-03-04-300-400(每处)结合底商布置 -82-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10、WZ-03-05-07、WZ-04-02-15 文化 文化站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2、WZ-02-03-04、WZ-02-04-03、WZ-02-05-09、WZ-02-06-07、WZ-03-01-14、WZ-03-242、02-04、WZ-03-03-03、WZ-03-04-04、WZ-03-05-07、WZ-04-02-21 1000-1500(每处)结合底商布置 体育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6、WZ-02-03-04、WZ-02-04-03、WZ-02-05-08、WZ-02-06-02、WZ-03-01-06、WZ-03-02-10、WZ-03-03-03、WZ-03-04-04、WZ-03-05-05、WZ-04-02-21 结合小区级绿地进行设置 商业 邻里级商业 46086 WZ-04-02-25 92172 产业综合服务中心 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243、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综合购物商店 不单独占地 WZ-02-01-05、WZ-02-01-07、WZ-02-02-02、WZ-02-02-06、WZ-02-03-02、WZ-02-03-04、WZ-02-04-03、WZ-02-04-12、WZ-02-05-08、WZ-02-05-09、WZ-02-06-02、WZ-02-06-07、WZ-03-01-06、WZ-03-01-14、WZ-03-02-04、WZ-03-02-10、WZ-03-03-03、WZ-03-03-06、WZ-03-04-04、WZ-03-04-10、WZ-03-05-05、WZ244、-03-05-07、WZ-04-02-15、WZ-04-02-21 1500-2500(每处)结合底商设置 社区服务 托老所 居委会 治安联防 不单独占地 WZ-02-01-07、WZ-02-02-06、WZ-02-03-02、WZ-02-04-1130-1530(每处)结合底商设置 -83-级别 类别 规划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地块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控制引导要求 社区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 12、WZ-02-05-08、WZ-02-06-07、WZ-03-01-06、WZ-03-02-10、WZ-03-05-07、WZ-03-03-06、WZ-03-04-10、WZ-04-02-15245、 附录六 主要道路一览表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主干路 龙山路 东-西 经一路-东外环北路 2266 56 5.5+7.0+4.0+23.0+4.0+7.0+5.5 蔡茂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368 52 4.5+6.0+4.0+23.0+4.0+6.0+4.5 山涛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633 40 5.0+6.0+2.0+14.0+2.0+6.0+5.0 何瑭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523 40 5.0+6.0+2.0+14.0+2.0+6.0+5.0 郑北路 东-西 城际东路-郑云高速 1859 40 5246、.0+13.0+4.0+13.0+5.0 创业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南路 1986 50 4.5+7.0+2.0+23.0+2.0+7.0+4.5 覃怀大道 南-北 北外环路-规划界线 6244 52(40)4.5+6.0+4.0+23.0+4.0+6.0+4.5 5.0+6.0+2.0+14.0+2.0+6.0+5.0 嘉应大道 南-北 北外环路-城际东路 5758 45 4.0+6.0+2.0+21.0+2.0+6.0+4.0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次干路 北外环路 东-西 经一路-龙山路 2537 30 4.5+9.0+3.0+9.0+4247、.5 龙山南路 东-西 经一路-嘉应大道 1959 30 4.5+9.0+3.0+9.0+4.5 纬一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368 30 4.5+9.0+3.0+9.0+4.5 纬二路 东-西 覃怀大道-东外环北路 1447 30 4.5+9.0+3.0+9.0+4.5 -84-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向秀路 东-西 城际东路-嘉应大道 2051 30 4.5+9.0+3.0+9.0+4.5 纬三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452 30 4.5+9.0+3.0+9.0+4.5 纬四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573 30 248、4.5+9.0+3.0+9.0+4.5 纬五路 东-西 城际东路-东外环北路 2001 30 4.5+9.0+3.0+9.0+4.5 纬六路 东-西 覃怀大道-东外环南路 990 30 4.5+9.0+3.0+9.0+4.5 站前路 南-北 龙山路-蔡茂路 922 35 7.0+9.0+3.0+9.0+7.0 经一路 南-北 北外环路-支五路 1303 30 4.5+9.0+3.0+9.0+4.5 经二路 南-北 纬一路-何瑭路 1273 30 4.5+9.0+3.0+9.0+4.5 经三北路 南-北 北外环路-山涛路 2340 30 4.5+9.0+3.0+9.0+4.5 经三南路 南-北 249、山涛路-创业路 2214 30 4.5+9.0+3.0+9.0+4.5 经四路 南-北 蔡茂路-纬六路 3854 30 4.5+9.0+3.0+9.0+4.5 东外环北路 南-北 北外环路-纬三路 2853 30 4.5+9.0+3.0+9.0+4.5 东外环南路 南-北 创业路-南外环路 1571 30 4.5+9.0+3.0+9.0+4.5 城际东路 南-北 支七路-南外环路 4977 18 4.5+9.0+3.0+9.0+4.5 南外环路 南-北 城际东路-东外环南路 667 18 4.5+9.0+3.0+9.0+4.5 等级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路长(m)道路红线(m)横断面形式(m)250、支路 支一路 东-西 经三北路-嘉应大道 1446 18 4.0+10.0+4.0 支二路 南-北 北外环路-龙山路 614 18 4.0+10.0+4.0 支三路 南-北 北外环路-龙山路 503 18 4.0+10.0+4.0 支四路 南-北 北外环路-龙山南路 655 18 4.0+10.0+4.0 支五路 东-西 经一路-覃怀大道 980 18 4.0+10.0+4.0 支六路 东-西 嘉应大道-东三环北路 367 18 4.0+10.0+4.0 支七路 东-西 城际东路-经三路 578 18 4.0+10.0+4.0 支八路 东-西 站前路-经三路 344 18 4.0+10.0+4251、.0 支九路 东-西 城际东路-经二路 233 18 4.0+10.0+4.0 支十路 南-北 蔡茂路-纬六路 3599 18 4.0+10.0+4.0 支十一路 东-西 嘉应大道-东外环北路 569 18 4.0+10.0+4.0 支十二路 南-北 山涛路-纬四路 1373 18 4.0+10.0+4.0 支十三路 东-西 城际东路-覃怀大道 387 18 4.0+10.0+4.0 支十四路 东-西 城际东路-覃怀大道 385 18 4.0+10.0+4.0 支十五路 南-北 城际东路-纬六路 816 18 4.0+10.0+4.0 支十六路 东-西 支十五路-东外环南路 545 18 4.0+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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