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方案(2018-2035年)(1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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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 年)文本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 年)文本莒镇人民政府二一八年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2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3第三章 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与战略4第四章 镇驻地建设用地布局6第五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9第六章 工程设施规划9第七章 绿地景观规划10第八章 防灾规划11第九章 环境保护规划12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12第十一章 附则13附表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14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3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本规划是禹城市莒镇域内各项村2、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在镇域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镇规划标准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建设部镇规划标准3、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4、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年)5、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072020 年)6、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条第三条 凡因村镇建设需要而编制的详细规划、修建设计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第四条第四条 本规划的具体实施由禹城市莒镇政府负责。第五条第五条 因某种原因需对本次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调整的,应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禹城市规3、划局备案。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期限为:1、近期 2018 年2022 年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42、远期 2023 年2035 年3、远景 2035 年2050 年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确定禹城市莒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如下:北至小庄村,南至莒镇村南,东至梁庄村,西至莒镇村西。第八条第八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下划线条文。第二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第二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第九条第九条 预测禹城市莒镇 2035 年总人口 2.0 万人。第十条第十条 预测禹城市莒镇驻地人口 2022 年为 0.5 万人,2035 年为 1.0 万人。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预测禹城市莒镇城镇化水平 2030 年达4、到 48%以上。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规划莒镇的镇村体系由一个中心、13 个中心村、31 个基层村共 45 个居民点构成。镇驻地为全镇中心,服务于全镇;董屯村、大侯村、宿楼村、白庄村、徐桥村、杨集村、莒镇社区、皮孙村、季庄村、前刘村、徐集村、齐集村、莒东社区 13 个村庄为中心村,服务于周围村庄;其余为基层村。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禹城市莒镇驻地是全镇的综合中心和发展重点,对非农产业向镇驻地聚集实行优惠政策,鼓励村办、个体企业向镇驻地集中,鼓励外来资金在镇驻地投资办厂、兴办第三产业。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5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规划确定禹城市莒镇的城镇性质为:产业基地、现代化生态宜居的5、新型乡镇。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禹城市莒镇驻地设初级中学一所,服务全镇人口。规划在镇驻地设小学一所,服务镇驻地及其周围人口。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镇驻地设综合性医院一所,各村均设卫生所。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镇驻地设综合性文体中心一处,各村均设图书室、游艺室。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结合镇域现状道路进行道路建设,形成网络状镇域道路主框架系统。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镇村两级公路全部实现沥青路面。第三章 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三章 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城镇发展的总目标实现社会经济与城镇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把莒镇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繁荣、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现代6、化小城镇。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城镇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1)莒镇指标城镇化水平48.0供水水源合格率100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6电话普及率35 部/百人道路硬化率大于 90(2)莒镇驻地指标人均居住用地面积45.62m2人均道路面积17.33m2道路硬化率10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1m2绿化覆盖率大于 35自来水普及率10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0 升/天电话普及率40 部/百人有线电视普及率大于 90%燃气普及率大于 85供热普及率大于 90污水处理率85S02年日平均浓度小于 0.04mg/m3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城镇发展战略要点:1、进一步充分发挥莒镇的区位和交通7、优势,明确其在禹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发展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把二、三产业的发展作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保持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相统一,保持经济持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7续、快速、健康的发展。镇内工业企业应改变布局分散、粗放管理的局面,适当向城镇的工业园区集中,加强协作,增强市场竞争力,能够形成自己的产业特色与产品优势。利用好镇内丰富的农业资源,为农产品的深加工做好服务,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2、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在稳定粮棉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真正把农业的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瓜菜、养殖两大主导产业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和效8、益,增加科技含量,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3、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城镇的综合能力。莒的城镇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一定要抓住机遇,按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以适应小城镇高速发展期的到来。4、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依法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水、森林资源,坚决控制和治理污染,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第四章镇驻地建设用地布局第四章镇驻地建设用地布局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城镇用地发展方向:规划确定莒镇镇驻地用地以东西发展为主。工业用地主要选择在镇驻地东部,居住用地在现状基础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9、182035)文本8上向西发展,城镇公共设施布局在镇驻地中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莒镇区规划形成“两核、六轴、六组团”的布局结构,各组团之间相对独立,而又有机联系,通过六轴融为一体。以建设生态宜居的田园新镇为目标,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以道路为骨架,以绿带(游龙绿脉)为脉络,把用地划分为若干功能单元,构建城市与自然相融合的空间形态。(1)两核指城市公共核心区和贸核心区。2)六轴指镇区的三横三纵发展轴,包括南北向的西环路发展轴、莒二路发展轴、禹莒路发展轴,东西向的北环路发展轴、禹丁路发展轴和南环路发展轴。(3)六组团指镇区的六个能组团,分别为镇驻地组团、富华街综合商业组团、国防路文教组团、中部禹10、丁路居住组团,南环路旅游产业组团及东部工业组团。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集中在城镇的东部。第二十六条 工业区内严禁布置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可承接无第二十六条 工业区内严禁布置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可承接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一类工业。污染或轻微污染的一类工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围绕核心区,形成现代化气息强烈的城镇居住区。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9居住用地范围内可布置各类生活服务设施、绿地和必要的市政设施,不得安排与上述内容无关的项目,严禁工业项目进行建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住宅区在建设上必须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住宅区内新建住宅11、以 35 层为宜,造型力求新颖,有较强的识别性。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对现有村庄应逐步进行改造,限制平房的建设,鼓励建设 23 层住宅。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行政办公用地在原址改造扩建。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沿中心路和商业路沿线布置大型商业金融用地,以期形成城镇核心功能区。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中学、小学在原址基础上改造,为镇驻地服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在原镇医院基础上改造扩建,同时配套建设一处敬老院。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镇驻地用地布局图确定的各类公共设施用地,镇驻地各类绿化用地和工程设施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布置,保证其用地位置,其它用地不得占用。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12、条 各类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镇驻地道路交通分析图的要求,退出道路红线进行建设,大型公建应在道路红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留出足够的空地,作为人流集散场地和停车场地。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0第五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第五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镇驻地道路系统为方格网形式,由主干路,干路和支路三级构成。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道路红线宽度及断面形式见道路系统规划图,建设中必经严格控制道路红线宽度,严禁侵占道路红线进行建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规划在镇驻地设置 1 个加油站,2 处公共停车场。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镇驻地道路的位置、走向,广场和加油站的位置应根13、据总体规划图的要求进行布置。第六章工程设施规划第六章工程设施规划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镇生活用水指标(含公共建筑、服务行业)按 180 升/人日,则远期生活用水量为 1800 立方米/日。工业用水按工业用地地均综合生产用水指标:120 立方米/公顷日,远期用水量为 3300 立方米/日。市政等用水量取前两项用水总量的 15%计,远期为 800 立方米/日。总用水量:远期为 5900 立方米/日。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镇驻地供水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统一供水体系布置形式。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供水水压满足 5 层楼 24 米自由水头。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两次计算,一次灭火14、用水量为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125 升/秒,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 米,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 5.0 米,距车行道道牙石不大于 2.0 米。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镇驻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在镇驻地东部(位置见规划图)建设污水处理厂,规模 7000 立方米/日,占地 0.6 公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水体。工业污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干管。各种污水集中后,经沿河路污水截流干管排往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后方可排入河流中。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规划邮电局在原址基础上扩建。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给水、排水管网,电力、电讯线路布置要15、严格按照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镇驻地给水排水规划图与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电力电讯规划图进行布置。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镇驻地采取集中供热,由区域锅炉房提供热源。规划锅炉房位于镇驻地北部。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规划确定镇驻地气源以管道液化石油气为主,罐装为辅,到 2020 年镇驻地气化率大于 85%。第七章绿地景观规划第七章绿地景观规划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规划在镇驻地形成以镇级公共绿地为主体,包括防护绿地、沿河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的绿地系统。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结合城镇中心功能区的建设,形成政府及公园、商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2业、绿地广场。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东部工业区与16、生活区之间规划 30 米宽防护绿带,以减轻工业区对生活区的污染和干扰。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重视镇驻地道路绿化建设,城镇主干道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30%,次干道和支路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20%。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到 2030 年镇驻地绿地达到 9.31 公顷,人均 9.31M2。第八章防灾规划第八章防灾规划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城镇道路、公园及其它空旷场所为重要的避灾通道和场所,未经建设管理部门许可,严禁建设各种永久性或临时性的构筑物或建筑物。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沿街建筑物应依其高度决定后退红线距离,保证震后路中能有两条车行道畅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城镇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一般17、建设物按基本烈度六度设防;地震破坏后将产生严重后果的建筑物、构筑物,如重要的供电、供水、通信、抗灾指挥部、医院等,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提高一度设防。第五十八条 地震时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仓第五十八条 地震时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仓库严禁在镇驻地内布置。库严禁在镇驻地内布置。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规划确定的主次道路作为驻地主要消防通道。住宅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3区建设时要保证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超过 160 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 3.5 米。尽端式消防车道设不小于 1515 的消防车回车场。第九章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第六十条18、第六十条 环境保护目标:镇驻地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大气标准;镇驻地内河流水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级标准;镇驻地噪声环境标准执行国标 GB309682。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为保证本次规划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规划要求:应严格按照本规划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各项城镇设施的建设布局;凡新建的工业项目均应按规定作环境评价,并在生产建设的同时安排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应按本规划的要求尽快完善城镇排水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逐步改变能源结构和采暖方式。镇驻地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和废物箱。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根据发展需要,改造完善现有路网,并尽19、量增加新的道路,提高路网密度,搞好路面铺装,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形成良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4好的道路骨架雏形。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大力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新的工业项目.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结合外来人口向镇驻地的迁移,相应增加居住用地,建设现代化的生活区。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镇驻地在适当扩大规模的同时,进行初步改造,增加必要的公共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空间环境。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对远期规划的综合性中心公园进行一期建设,并按远期规划建成几处街头绿地。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市政设施。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20、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本规划自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本规划文本由禹城市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15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序号用地性质F1F2用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1居住用地R124.6836.35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118.5634.57普教设施用地RE6.121.782公共设施用地C28.778.37其中行政办公用地C16.161.79商务办公用地C22.020.59商业娱乐用地C318.475.37医疗卫生用地C52.120.623道路广场用地S71.3920.77其中道路用地S139.1911.4广场用地S218.145.28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14.064.094绿地G44.4812.94其中公共绿地G142.5912.39其中公园G1130.398.84街头绿地G1212.23.55生产防护绿地G21.890.55其中防护绿地G221.890.555工业用地 MM74.4221.65一类工业 M1M18.892.59二类工业 M2M265.5319.066总计343.7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