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2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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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日照市“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日照市城市管理局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 年 3 月 3 目录一、现状与问题 5(一)基本情况5(二)主要问题8二、总体要求 8(一)指导思想8(二)基本原则9(三)规划范围和年限9(四)规划目标 10三、主要任务10(一)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提标改造 10(二)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短板,提升收集效能 13(三)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资源化 15(四)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17(五)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 18(六)推进初期雨水治理 19(七)提升污水处理系统精细化运管水平 20四、保障措施20(一2、)落实责任主体 20(二)加大政策支持 21 4(三)健全约束机制 21(四)规范项目管理 22(五)拓宽融资渠道 22(六)加大宣传引导 23 5 日照市“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高质量建设和运维,提高污水处理水平,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 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3、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日照市主城区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5)和“十四五”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编制了日照市“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指导日照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工作。一、现状与问题“十三五”以来,全市各区县(功能区)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全市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基本情况 6 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 15 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 47.6 万吨/日。其中,中心城4、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11 座,污水处理能力 32.6 万吨/日;莒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2 座,污水处理能力 10.0 万吨/日;五莲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2 座,污水处理能力 5.0 万吨/日。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 12 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9.8 万吨/日。污水处理水平。2020 年,全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市污水 14735.05 万吨,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97.89%,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2018 年以来各厂出水 COD、NH3-N、TP 三项主要指标均优于一级 A 排放标准排放。2城市污水管网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5、断提升,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快速推进。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城市(县城)建成排水管道 3492.00 公里,其中污水管网 1465.60 公里,雨水管道1964.00 公里。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县城)新建城市污水管网 950.70 公里,新建城市雨水管网 805.50 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网 461.60 公里。全市污水处理的格局已基本形成。3再生水回用再生水作为城市用水的补充水源,可有效缓解城市缺水问 7 题。截至 2020 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设施 14 座,再生水生产能力 42.6 万吨/日。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设施 11 座,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6、 17.3 万吨/日。2020 年,全市城市(县城)利用再生水 5405.26 万吨,再生水利用率 41.8%。基本形成以钢铁、浆纸、化工、纺织、生物、热电等工业用水大户回用,城市杂用、港口除尘为辅,兼顾城市生态补水的再生水利用格局。日照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意见(鲁发改地环2011678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在园区、工业企业水资源论证时,将非常规水源作为硬性指标,日照市已批复 18 个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全部按照国家规定比例配置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4污泥处理处置截至 2020 年底,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 29.6 万吨/年,污泥主要利用方式7、为卫生填埋、土地利用和堆肥利用。其中,2020 年,全市城市(县城)无害化处置污泥 66327.50 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5城市水体治理效果明显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日照市城市水体整治实现长制久清。截止到 2020 年底,日照市所有区共排查出来的 12 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政策防止返黑返臭现象;莒县、五莲县建成区共排查出 3 条黑臭水 8 体,全部完成整治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政策防止返黑返臭现象。(二)主要问题1污水处理设施总量不足目前,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存在区域分布不均衡,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过高急需扩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8、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现状污水系统已逐渐达到承受极限,部分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同时,因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亟须升级改造。2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和建设的系统性不足,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同时老城区部分合流制管网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改造。3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有机物浓度偏低由于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等排水户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突出,以及存在管道渗漏、破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污水管网的整体质量和效能。日照市目前共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14座,其中,2020 年,年均进水 BOD5浓度低于 100mg/L 的污水厂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数的 21%。低有机物浓度的进水,严重影9、响污水处理厂效能,增加运行成本。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9 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以实施“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为重点,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布局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时序和内容。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工10、程处理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按照厂网配套要求,优化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格局,新城区重点推进设施和管网新建,老城区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补齐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工艺,提质增效。采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艺。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降低生产运输成本,保障设施有效运行。政府主导,强化监管。坚持政府主导,明确责任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强化部门监管,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三)规划范围和年限规划范围为日照市市区及莒县、五莲县城区。规划基准年 10 为 202011、 年,规划年限为 2021-2025 年。(四)规划目标到 2023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全部实现整县(市、区)制清零;到 2025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清零,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9%,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5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三、主要任务本规划根据全市“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列举各区县(功能区)备选项目。备选项目是“十四五”及更长时期内项目审批立项、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不是必须完成的指令性任务,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有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顺序和时机可能会发生变化,在12、实施过程中要区分轻重缓急,进一步充分论证,适时建设。投资政策、建设条件、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存在较多问题,经论证协调仍难以解决的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一)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提标改造“十四五”时期,全市规划新(扩)建污水处理厂 6 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5.2 万吨/日。规划提标改造(改造)污水处理厂 16 座,总处理规模 45.2 万吨/日,其中城市规划提标改造(改造)污水处理厂 14 座,处理规模 35.2 万吨/日,县城规划提 11 标改造(改造)污水处理厂 2 座,处理规模 10.0 万吨/日。专栏 1全市城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改造)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新13、(扩)建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日照市河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工程、秀水河污水处理厂工程、两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长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5.2 万吨/日,设计排放标准中长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达到地表水准四类,其余均为一级 A 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改造)项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及日照城投集团 9 座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对原有工艺与设备进行改造,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及节能降耗。岚山云通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沙墩河人工湿地、新建绿舟路污水处理厂配套泻湖北侧人工湿地、新建山海天污水处理厂配套山海天人工湿地、五莲县14、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工程、莒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使其设计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准四类。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站联通工程通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与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管道联通工程,实现污水联调联处。12 1统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充分考虑城市人口规模、自然和地理条件、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需求,合理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的地区宜以集中处理方式为主,人口少、相对分散,以及短期内集中处理设施难以覆盖的地区,合理建设分布式、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区,要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城市开发同15、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根据山东省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工作方案(鲁建发20223 号)的要求,确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地表水准 IV类排放标准,其中总氮控制在 10-12mg/L。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应严格执行地表水准类标准。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周边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人工湿地,经过自然生态处理后达到地表水准类。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出水或出水全部经湿地净化后,水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达到准类标准的,以及出水已经用作再生水且不进入地表水体的,可执行现有排放标准,不需提标改造。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积极推广自养反硝化等脱氮新技术应用,减少碳源投加,确保出水总氮满足16、要求。建立企业废水排放退出机制,各区县、13 功能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建立溯源追查和联动执法机制,一旦发现进水超标,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要立即联合开展溯源追查和执法,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二)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短板,提升收集效能“十四五”时期,全市规划新增(改造)污水管网 141.23 公里,其中城市新增(改造)污水管网 66.05 公里,县城新增(改造)污水管网 75.18 公里;规划新增(改造)雨水管网 209.11 公里,其中城市新增17、(改造)雨水管网 69.75 公里,县城新增(改造)雨水管网 139.36 公里;规划改造合流制管网 82.38 公里,其中城市改造 53.76 公里,县城改造 28.62 公里。全市规划新增北京路和深圳路污水提升泵站 2 座,新增处理规模 6.0 万吨/日;规划改造万平口 A 泵站、万平口 B 泵站和樱花园泵站 3 座,处理规模 5.84 万吨/日。1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建设改造计划对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开展摸底调查,系统掌握城区市政和建筑小区排水管网布局、管材管径等信息,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采用先进技术和检测手段,摸清排水管网错接、漏接、破损情况,做好影像记录,形成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图,完善城市地下18、管网 GIS 系统。科学编制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 14 计划。结合本地经济社会水平和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年度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2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结合城中村、老旧城区改造,同步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基本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新建城市片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开展城区污水管网破损修复和错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新建改建城市污水管网要根据管道埋深、地形坡度、道路横断面、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考虑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有效衔接。3科学推进市政雨污合流管网19、改造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必须同步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新建城区及各类工程项目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应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对原有管道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可作为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避免浪费。对摸排发现的市政道路排水管线混错接点同步实施改造。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要严格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标准上限值。4因地制宜实施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建筑小区雨污合流改造可考虑将原有管道作为污水系统,新建雨水系统;受客观条件限制,改造区域内无法同时埋设两套管道的,在确保污水收集的情况下,可利用现场地形通过地面径 15 流排入市政雨水系统;原有合流管道不能满足使用条件的,20、要整体实施改造,重新合理布局雨水和污水管道。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时,必须将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同步实施。居住小区应加强阳台洗衣污水排放出路的改造,杜绝接入雨水管道。在实施市政主次干道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沿线建筑小区必须同步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对 3 年内有拆迁改造计划的、雨水可自然排入周边水体或市政雨水管网的、汇水面积小于1 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区,可以考虑不进行雨污合流改造。5加大城市雨水管网建设力度各区县(功能区)制定雨水管网建设计划,排查城市建成区雨水管网覆盖盲区,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雨水的收集纳管。新建改建城市雨水管网要根据管道埋深、地形坡度、道路横断面、经21、济合理性等因素。(三)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日照市管渠污泥处理厂工程、日照市第一生活垃圾发电厂协同污泥处置工程、岚山污泥处置中心和五莲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新增城市(县城)污泥(含水率80%,下同)处置能力 292 吨/日。1科学选择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要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和“绿色、循环、低碳”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地污泥泥质、产量及分布等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多 16 元、协同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技术适用、工艺先进、形式多样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优先考虑土地资源化利用、建材利用和焚烧发电等利22、用方式,卫生填埋作为过渡及应急处置方式。当地或周边建有垃圾焚烧厂、热电厂的区县,可优先考虑采用协同焚烧技术处理处置污泥;对建有种植业、有机肥生产加工等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区县,可优先考虑采用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方式处理处置污泥;对建有制砖、水泥等建材企业的区县,可考虑将污泥掺烧制作成建材,实现无害化处置。2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泥处理和相关检测,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台账制度,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单位和各污泥接收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确保污泥产生、运输、处置量相符。污泥处理处置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23、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污泥焚烧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污泥性质、污泥量、排放废气、烟气、炉渣、飞灰等进行监测。污泥综合利用单位需对污泥衍生产品的性质和数量进行监测和记录。3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及其运营的技术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确保设施建设进度、质量和运营效率,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逐步提高污泥脱水率,17 从源头上减少污泥的产生量。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禁止污泥运输单24、位、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污泥运输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抛洒,更不得随意倾倒。(四)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全市城市(县城)再生水生产水量与利用能力基本相匹配。提高现有再生水设施使用效率,“十四五”时期,全市规划建设日照市河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工程、阿掖山南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日照市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 18.0 万吨/日及配套管网 28.1 公里。1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将再生水利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对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而不利用的用水户,应当核减其下一年度计划用水量。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时,符合使25、用再生水标准的要强制使用再生水;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铺设管道优先供应用水大户,沿途发展中小用户,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拓展再生水用户。鼓励各地在城区公园、广场、河道上游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政府接管小区开发商自建自管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再生水资源就地利用。2加大再生水使用力度 18 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与地表水、地下水、外来水共同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地下水补源、工业冷却循环、农田林场灌溉、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再生水水质满足相应用途水质标准要求的,加大再生水使用比例,控制、减少新鲜水利用量。火力发电再生水使用比例不得低于 50%,一般工业冷却循环再生水使用比26、例不得低于 20%。城市市政杂用、景观环境、生态补水等优先使用再生水。3健全再生水市场运营机制完善再生水价格政策,形成由市场调节供需的良性价格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鼓励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五)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十三五”期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清零,在“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1持续开展排查整治通过卫星遥感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排查与群众举报的形式,对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开展全面排查,对新排查出的城市黑臭水体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编制实施方案,采取控源截污、27、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清水补给等手段进行整治。定期对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 19 管理。2.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河长制,实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城市水体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定期对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水质开展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向全市通报,接受公众监督。大力推广数字化监管方式,对城市水体分段设置实时摄像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于城区存在面源污染,污水管网不完善等问题,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后易返黑返臭,从城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角度出发,科学构建以公众和生态为核心,从水文、水质、生物群落、生28、态服务功能等多个维度进行城市水体健康诊断和技术评价。结合智慧水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城市水体黑臭预警和智慧管控综合平台,将城市水体沿线雨水排放口、水体监测点,以及重点排水户作为智慧管控的主要节点,设置水质在线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保障治理成效,防止水体出现返黑返臭,提升城市水体管控水平。(六)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到 2020 年底,日照市区初期雨水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在“十四五”期间,不断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控制径流污染,通过科学划分排水片区,合理布局雨水管道和调蓄设施,实现初期雨水收集。探索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模式,根据初期雨水水质,可送至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或就地结 20 129、0合景观、绿地等进行处理并资源化利用。(七)提升污水处理系统精细化运管水平“十四五”时期,为提高污水处理系统精细化运管水平,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泵站进行升改,增设部分管道物联网监测设备,建设智慧污水运行控制系统。“十四五”期间,市区(县城)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等设施功能及运行状况、错接混接漏接和用户接入情况等,摸清污水管网家底、理清污水收集设施问题。市区(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低于 100mg/L 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系统排查进水浓度偏低的原因,科学确定水质提升目标,制定并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稳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效能。市区(县城)积极推进市30、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建设,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探索排水管网的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基于 GIS 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各领域平台的衔接,逐步实现省、市、县各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落实责任主体市、区县人民政府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住建/城管部门作为牵头实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 21 13设施建设、运营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设施按期建成和按要求运营,并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发改委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相关价格政策制定31、,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项目审批、协调调度、稽察监督,会同住建/城管局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自规局负责支持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工作;财政局负责研究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并会同住建/城管局对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相关企业负责做好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工作。(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区县(功能区)要科学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方案、投资。落实项目投资主体,加快办理项目环评、用地、立项、规划等手续。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位,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32、足部分由区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补助,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等,给予财政支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健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严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准入管理,鼓励引导 22 专业化企业规范建设和诚信运营。市城市管理局继续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调度、抽查、通报、约谈制度,城市污水处理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每半年报市政府通报。加大督查力度,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收费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的,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进行工作约谈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33、和人员的责任。各区县(功能区)主管部门要定期督察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实行浓度和总量双控,强化污水排放企业监测,严肃查处违法排污和弄虚作假行为。(四)规范项目管理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建设”新机制,依法规范项目建设。加强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机制。PPP 模式运作的项目要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加强工程实施管理。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五)拓宽融资渠道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强化政34、府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以引入市场机制为重点,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大力推广 PPP 模式,采取“厂网一体”、同类项目打捆等方式,提高 PPP 项目规模,吸引 23 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六)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搭建多层次多方位信息渠道,持久开展对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等公益事业宣传,形成良好舆论监督氛围,加强行政执法干预。制作公益广告片、宣传册,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的配合,提升对公共建筑再生水回用、节约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