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十四五”香城镇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方案(2021-2035年)(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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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1邹城市香城镇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邹城市香城镇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02121-203-2035 5)文文本本文本1目目录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1第二章第二章规划任务、范围和依据规划任务、范围和依据.1第三章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规划原则和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第四章村域发展规划村域发展规划.3第五章第五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4第六章第六章历史文化名村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村发展规划.9第七章第七章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基础设施工程规划.15第八章第八章保护发展分期规划保护发展分期规划.17第九章第九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规划2、实施建议与措施.19第十章第十章附则附则.20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护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遗产,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本2文化传统,改善村庄环境品质,指导保护与更新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保护范围内的各项保护与建设,促进村庄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保护与利用的技术支持,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划所涉及的术语及相关用词说明与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一致。第三条第三条 文本中带下划线加粗的条文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强制性内容是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的建设,应依法进行查处。第四条第四条规划任务规划任务1、详尽3、调查西徐桃园村村落传统资源,对各类资源进行特征分析。2、分级分类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根据不同传统资源的保护需求,提出保护要求,制订保护管理规定。3、妥善处理好和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与村落整体风貌保持、传统生活延续的关系,并明确保护发展规划的实施机制。4、提出传统资源保护及传承措施,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保护发展规划的研究范围为西徐桃园村行政村的村域范围,共计约82.3 公顷(约 1235 亩),西徐桃园村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共计 7.55 公顷(约113 亩)。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2、中华人4、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 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年);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2005 年);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7、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2007 年);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12 年);9、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 年);10、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 年国家文化部)1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 年)12、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13、镇规划5、标准(GB50188-2007);14、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9 年)15、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16、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17、香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8、其他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技术规范;19、规划区 1:500 数字地形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第七条第七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保护为主、兼顾发展的原则文本32、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的原则3、真实性原则4、完整性原则5、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原则6、近远期相结合原则第八条第八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目标一:建立整体性保护的框架,科学指导西徐桃园村的保6、护,保存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村风貌,充分挖掘和发扬村落的传统文化,为进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录”奠定基础。目标二:探索历史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探索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适当方式;发展地区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同时,维护村落风貌和文化的完整性,最终达到村民、自然、村庄的有机协调,保障村庄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章第二章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与价值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与价值第九条第九条 历史溯源历史溯源该村明初建村。因村址位于十八桃园区域内,以姓氏命名为徐桃园。后因人口增多,遂分为东西两个桃园,该村居西为西徐桃园。现居民姓氏多为徐姓。第十条第十条 历史遗存历史遗存(1)济宁市级文保单位徐辟祠时代:明地址:香城镇徐桃园7、村保护范围:以保护标志碑(东经 1170621、北纬 352006)为基点,向东 3 米为东界,向西 15 米为西界,向南 7 米为南界,向北 42 米为北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外延伸 30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按照文物保护要求: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要求,实施科学系统保护,建设控制,统筹利用结构;环境整治及各项配套设施满足文物保护需要;各项工程建设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2)传统民居建筑西徐桃园的传统民居建筑群是村庄的主要历史遗存。建筑外观呈现出典型的鲁西南山区古村落民居建筑形式,建筑朝向坐北朝南,色彩以当地石材特有的灰色调为主,古朴浑厚,建筑层数为一层,房顶为灰瓦双坡屋顶。8、建筑材料取自当地山脉石材,门窗为木质结构,古朴厚重,与周边景观风貌融为一体,体现了浓郁的当地特色。村落内尚有建国初建设房屋 30 余处,部分瓦顶及门窗后,现均在使用。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其他资源其他资源村内主要历史环境要素有古井 1 处、石磨 1 处、古树 3 棵、石碾 2 处等。历史环境要素主要分布于村庄的北部,此位置是村庄最早诞生发展的地区。传统建筑与历史环境要素互相依存,依然保持着古朴传统村庄的特色。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传统格局及街巷传统格局及街巷西徐桃园村历史悠久、景色秀丽,山水风光优美,是邹东原生态的特色文本4小山村。当地居民就地选取青石砌墙,灰瓦屋面、街巷保存较好。整个村落东西约 209、0 米,南北约 380 米,村庄总建设用地面积约 7.55 公顷。西徐桃园村落内部空间环境别致,以石墙灰瓦为特色的传统民居分布于村落中部,村中处处透着古朴的气息。村内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秧歌秧歌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西徐桃园村每逢重大节日,例如新年等,村里都组织秧歌队,拜年问好,互相祝福、娱乐。另外,不同的村邻之间还会扭起秧歌互相访拜,比歌赛舞。扭秧歌时人们所穿的服装色彩对比强烈,有红蓝黄绿。大家在锣鼓的伴奏声中,边歌边舞,以此抒发愉悦的心情,表达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徐10、氏祭祖徐氏祭祖邹城市人有慎终追远的传统,过节总不会忘记祭拜祖先。祭祖的同时,有的地方也祭祀天地神灵。供品主要有三牲饭菜、三茶五酒等;由家长主祭,烧三炷香,叩拜后,祈求丰收,最后烧纸,俗称送钱粮。祭祖民俗是具有深刻意义的一个古老习俗。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价值评估价值评估西徐桃园村古村落的形成,以及丰厚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商业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山水田园文化,其历史遗存、乡土文化、自然和人文景观,具有历史、建筑、艺术、美学、社会文化等多学科的研究价值。第三章第三章 名村保护区划名村保护区划1、核心保护区该区是此次保护的重点,主要包括西徐桃园村北部的传统民居聚集的石墙灰瓦房建筑群,11、面积约 2.62ha。2、建设控制区指核心区外围的建设区域,作为核心保护区的周边地带,延续村庄风貌。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其他的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 4.43ha。3、环境协调区主要是建设控制区外围、对村落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区域,包括村落周边的现状建筑、水系、农田等区域。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各级保护区的保护控制管理规定各级保护区的保护控制管理规定1、核心保护区保护要求(1)保护西徐桃园村整体的空间格局,包括承载村庄的周边西徐桃园村环境、田园格局、村庄传统建筑聚落的自然格局,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2)在保护西徐桃园村的传统街巷肌理的12、基础上,对街巷空间进行重点改造,并对现状质量较差的沙土路进行整治,打造青石板路或石子路,以达到恢复历史上真实格局与面貌。文本5(3)保护极具地域性的民居院落,对其院落实行严格的保护,不得改变原有院落格局,不得乱搭乱建,不得改变院落功能,经充分论证后可在局部地段采取必要的建设,这种建设需采用地方的材料以及传统的工艺下完成,经充分论证后允许将部分院落的功能置换。(4)保护和整理西徐桃园村内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如古井、古树、石碾等,使之成为集中反映村落价值的空间认知点,成为观赏、旅游、休憩的地域。2、建设控制区控制要求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区范围内应对新建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体量、色彩、材料等进13、行严格控制。对于新建民居,其结构、外观、用材、装饰需与传统民居相近;新建公共、商业性建筑,其设计需充分考虑与历史文化名村整体风貌相协调;新建建筑需对传统建筑进行退让,保护传统建筑的完整风貌。3、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建设要求:环境协调区是历史文化名村滨水格局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村庄的整体风貌与文化特征具有重大意义。应结合村庄西侧的滨水景观强化软性活动空间,保持水源的洁净及物种多样性第四章第四章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村落性质村落性质在保护自然环境和历史传统特色的前提下,以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及田园格局等历史资源为发散点,展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结合14、现代旅游功能的要求,将其打造成为集古村落观光传统文化感知、民俗精髓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再结合新颖的特色农村旅游主题,各产业协同发展的具有儒家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村。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西徐桃园村应特别注重对古村落整体风貌的规划,对村落完整性及原真性的保护,要保护好整体的历史环境及风貌。西徐桃园村保护对象主要为自然山水田园格局、村落整体风貌、非物质文化资源。1、自然山水田园格局西徐桃园村山水田园格局特点突出,自然景观优良,水系景观、田园景观是带动西徐桃园村旅游发展的环境动力源。在村落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也是西徐桃园村特色价值的集中体现,应特别注重保护。2、村落整体风貌徐辟祠15、堂位于村庄的东侧,是西徐桃园村最具有代表性的历史遗存,规划将其的保护与村庄设计相结合,使历史景观焕发活力。积极而科学地创新不仅可以重新协调现存的不合理因素,更可以让古老的景观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手段上讲是结合历史遗存的周围地段,利用自然的和人文的景观资源,运用现代园林设计手法来进行规划设计。运用保护、修复、创新等一系列手法,对历史的人文资源进行重新整和、再生,即充分挖掘了村庄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村庄文脉的延续性,又满足现代文化生活的需要。西徐桃园村民居建筑群是社会文化的根本表现,是村民自己建造房屋的一种传统和自然的方式,代表着西徐桃园村地域的建筑文化、社会文化和发展历文本6史,这些民16、居是鲁西南地区村庄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划建筑分类采取相应规划保护措施,重点是部分建筑的抢救性维修和保护过程中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延续;达到历史建筑遗存传承具有文脉的延续和鲜活的社会生活真实性,为更广泛地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打下坚实基础。街巷空间是古村落的主要公共空间,它构成一个多功能的空间活动网络,容纳了人们的居住生活、商业交往和游憩观赏等多种活动,是反映村落历史风貌的主要廊道。西徐桃园村街巷空间主要包括街、巷以及作为街道空间的延伸和扩大的其他广场空间。3、非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是村落的灵魂,是维系村落居民精神归属的根基,是村落文化活生生的表现,是真正走向永续发展的内涵和动力,必17、须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使其延续生长。西徐桃园村非物质文化资源,如本村的秧歌和祭祖文化等。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徐辟祠徐辟祠位于东徐桃园村西北部,始建于宋代。明永乐年间重修,清代重建。1978年 2 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 年进行了维修。祠堂南北长 32 米,东西宽 21 米。祠外有两块石碑,东为“徐辟故里”,西为“徐辟祠墓”。门楹中书“先儒徐子祠”。祠堂窗前有石狮两尊,石香炉一鼎。祠堂内原有徐辟塑像,已毁,有后人重刻的徐辟石像和供奉的神位。院内原有石碑多块,400年树龄的古柏 4 株,现已毁。2012 年被公布为济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保护标志碑(东经 1170621、北纬18、 352006)为基点,向东 3 米为东界,向西 15 米为西界,向南 7 米为南界,向北 42 米为北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外延伸 30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与措施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整治,竖立保护标识。院落格局:恢复原有院落格局,保护真实历史信息。主体结构:严格保护现有结构较完整的建筑,加固主体结构尚完整的建筑物;修缮局部破损较严重的建筑,替换部分梁柱,补齐缺失构件;按传统式样恢复,尽量利用原有建筑构件。墙体:保护建筑的墙体,修缮应按照原有形制、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地面:按照传统形制保护、修缮、更新、恢复内部的地面。地面19、的修缮、更新、恢复应采用传统材料与做法。门窗:必须使用传统式样门窗。合理修缮现存旧门窗,以保证使用的安全和可持续性。装饰构件:保护建筑内外的装饰构件,按原样修复破损丢失构件,做好防护措施。保护、修缮院落中的配景元素。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清代古井清代古井保护范围古井保护范围为现状文物边界外围 5 米,总占地面积 30 平方米。保护要求与措施保护范围内严禁进行开发建设,改善文物本体环境;加强环境整治,改善文本7文物周边的风貌环境;保护古井水源,限制对地下水的开采;竖立保护标识。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传统格局保护措施传统格局保护措施1、西徐桃园村自然环境的保护首先是整体自然环境空间格局的保护,从选址格局中20、我们能充分感受到先祖安居选址的智慧,脱离了大的自然环境背景,西徐桃园村价值的凸显就会大为减弱,因此,自然环境格局的整体保护尤为重要。2、从整体环境层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布局,严格保护历史遗迹,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和修缮,修旧如旧。同时整理和恢复原有建筑风貌,加固和修缮建筑。3、从古民居村落聚落形态空间格局控制,规划保留村落原有街巷肌理网络格局和空间尺度,在核心保护区内的路面以青石板及碎石铺砌,保持村内步行交通体系。4、对影响整体风貌的建筑进行立面改造、调整其建筑高度和风格,对于难以改造的考虑远期异地改建或者拆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高度控制规划高度控制规划1、核心保护区:此区域的建筑层数最高控制21、为 1 层,檐口高度小于 4 米,建筑的总高度不超过 6 米。此片区内对于 2 层以下的建筑维持原高,严格保持现有建筑高度。2、建设控制区:此区域的建筑层数最高控制为 1-2 层,檐口高度小于 7米,建筑的总高度不超过 9 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视廊保护规划视廊保护规划西徐桃园村的自然景观优良,因此需要对重点视廊进行控制。核心保护区内应顺应古村落自然的布局形式,不过分讲求视线的通畅,而以曲径通幽的景观效果取胜,注意每个空间转折处的景观效果,突出亲切古朴的人文空间,从而达到步移景异、一步一景的景观效果。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道路与街巷保护道路与街巷保护1、街巷格局是街巷空间的高度凝练,也是其自然22、发展的合理展现。对于现状保留的自然街巷应予以重点保护,宽度基本维持不变。2、曲折变化、层次丰富的街巷景观的保护:由于地域环境、生活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西徐桃园村内街巷因地制宜而呈现出曲折变化的面貌,且部分街巷尽端以及转折地段为较大的开敞空间或良好的视野,故规划中应保留这种丰富的空间关系,并对之进行强化,以创造出丰富的空间肌理。3、街巷立面的整治:对现状已经破损的建筑,街巷立面整治的原则是在满足传统街巷高宽比基础上进行复原,在这里,应保证建筑材料、建筑色彩、建筑形式的统一,并强调传统工艺技术的运用,拆除部分已破损的墙面使街道空间变得开合有度,形成有趣的进退关系,并使街道的节点与拐角通透起来。对现状23、采用水泥、瓷砖贴面的建筑,立面整治的原则是通过仿旧技术纳入整体风格之中,建筑体量与原街巷尺度相合。以灰瓦堆砌,多层次、纹饰简单的装饰手法处理檐口、门帘、窗格和楼间的护栏。4、街巷铺地的整治:现状核心保护区内有一部分泥土路、沙石路,规划中对沙石路进行硬化处理。具体表现为:核心保护区内街巷采用青石或碎石进进行铺砌,在空间转换的地方,通过材质的适度变化与拼接方式调整,予以铺地文本8形式的丰富。采用不同的硬质铺地改善原泥土路面的同时,地面铺装以碎石、条石及具有历史文化符号的块状铺装为辅,铺装延伸至民居院墙边缘,间隔设置树池、曲折蜿蜒的石阶,以美化街巷空间的景观。建设控制区内道路规划为水泥、沥青路面,原24、有的碎石、青石板路保持原貌。5、街巷环境的整治:由于历史遗存的久远,西徐桃园村中多数街巷没有命名,所有道路街巷须根据村落历史文化典故或景观特色起路名。所有院落住宅根据所在道路街巷编号,便于统一管理。设置路灯、指示牌、果皮箱、消防栓等基本设施,此类设施应注意与西徐桃园村特有风貌、色彩和尺度的协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建(构)筑物保护措施与更新方式建(构)筑物保护措施与更新方式1、保护类:规划将区内的文保单位纳为保护类建筑,同时对建筑周边环境进行整理,以提高整体效果。划定保护类建筑 3 户。2、修缮类:对区内的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重点对建筑的内25、部加以更新改造和结构加固,完善市政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划定修缮类建筑 5 户。3、改善类: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在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细部构建或装饰物,同时因地制宜的改善内部设施,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但公共空间如庭院、天井、厅堂、堂屋等应保持传统风貌和传统功能。传统风貌建筑的立面整治,应与历史建筑立面整治协调进行,但在外观形式、高度规模、装饰元素、色彩质感与村镇传统历史风貌协调的情况下,可使用现代建筑材料,比如修复围墙,可使用砖混结构、空心砖墙体,墙身外观采取抹白灰或贴砌空斗墙形式,漏窗、墙帽等应保持传统形式做法。划定改善类建筑 8 户。4、整治改26、造类:对于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建筑,主要采用传统建筑符号对建筑立面进行装饰;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新建建筑,采取降层、平改坡、外装饰面的改变等措施,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划定整治改造类 95 户。5、拆除类:对于质量较差、违章搭建的简破棚,对古镇风貌产生严重影响的,应进行拆除,拆除后建绿地或者按设计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划定拆除类建筑 2 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生态空间保护规划生态空间保护规划对村落有着较大影响的自然环境提出保护要求,具体保护村落所处的地形地貌及河流水系、传统农业作物种类及分布等。根据自然资源的类型不同,形成山林生态保护区、田园生态保护区、水体生态保护区三种类型区域。1、田园生态27、保护区田园生态保护区指农田区域。以路、水为一定的边界,保持自然的田埂形态形成自由组合肌理。在田间应设置可供村民工作之余休息聊天的场所,如大树下的空地上应设置石桌、座椅等。2、水体生态保护区主要指村域内的沟渠河流。保持自然河道形态和现状植物,同时梳理沟河道淤积;保护自然的沟渠岸线形态和现状植被,同时加强沿沟渠地段的环境治理,保护河水的清洁,避免出现污染,结合沿渠道路及绿化空间形成亲水的景观节点,拉近人与自然的距离。文本9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村民保护村民保护(1)尊重居民的生活方式。(2)保护居民的基本利益。(3)积极提高和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水平。(4)解决居民在就业转型过程中的问题。(5)鼓励28、居民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6)严格限制传统建筑私下转让。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秧歌是西徐桃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1)建设非物质文化所需场地,定期举办文化活动。2)保护村落街巷空间内的历史遗迹、巷道内交流空间。3)对传承人的普查、记录和整理名录。4)为传承人提供保障措施,提供财政支持,明确传承人责任和义务内容。5)构建教育传承机制,建立传统技艺人才库。6)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开发适宜的旅游产品,积极融入旅游消费品市场。第五章第五章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村域用地规划村域用地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基本不对外拓展,仅村庄内部零散的地块加力开发利用,29、使用地更加规整,另外对于村庄内部的用地进行一定的调整,增加公共绿地及广场等用地,完善村庄的用地构成。村域用地基本维持原有用地功能,但是对于后期的利用提出不同的办法,丰富村庄的产业结构,提高村民的收入。村域规划用地一览表村域规划用地一览表用地分类数值(ha)占总用地的比例(%)村庄建设用地7.559.17非村庄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12.3114.96农林用地62.4475.87村域总用地82.30100.00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村域产业结构规划村域产业结构规划根据西徐桃园村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将西徐桃园村村域内规划成为“一心、两轴、七区”的总体产业布局结构。其中:一心:指村域中心,30、规划村域中心位于村域北部村庄建设区域,由村委和旅游服务中心、卫生室、住宅民居等组成,集中布置了村委会、广场、民俗文化馆等主要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是村域的居住及公共服务中心。两轴:指村庄产业发展主次轴,沿村域东西向道路及村域南北向主要道路形成,是西徐桃园村对外联系的主要交通轴线,同时也是村落空间发展主次轴、村民社会生活轴。七区:为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发展区、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区二类共计五个产业功能区。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发展区:村庄所在区域,结合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发文本10展旅游产业。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区:在村域南部和东部,规划为高效生态观光型农业种植区,主要以种植地瓜、花生等为主。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发展31、定位发展定位以儒家文化为底蕴,以石墙灰瓦传统建筑风貌旅游为带动,鲁西南观光以儒家文化为底蕴,以石墙灰瓦传统建筑风貌旅游为带动,鲁西南观光与体验相结合的特色古村落。与体验相结合的特色古村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发展规模发展规模1 1、人口规模、人口规模至 2020 年,规划预测人口规模 488 人;至 2030 年,规划预测人口规模 503 人。2 2、用地规模、用地规模根据村庄产业发展定位以及村庄目前现有的状况,未来村庄用地规模基本维持不变,只在村庄内部用地性质上进行调整,以更加合理的利用。规划选取西徐桃园村传统民居集中的建成区为本次规划保护的主要研究对象。规划西徐桃园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7.32、55 公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1 1、村民住宅、村民住宅用地用地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分别为村庄北部的传统风貌居住区和现代风貌居住区。在村庄主要的公共场地周边,结合现有建筑质量的较好的村民住宅,根据其意愿,对其内部功能进行改造,发展农家乐及商业服务。规划村民住宅用地面积 5.95ha。2 2、村庄公共、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服务用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留现状村委会用地,增加其配套设施,更好的服务村庄。对游客提供必要的服务,同时也负责整个核心保护区的日常维护工作。村庄公共场地:在村庄各组团中部,结合空闲地和历史环境要素规划块状公共绿地,满足村民和游客的游憩、休闲;保留村庄中部33、广场,对现有的广场景观进行美化提升;充分利用村西水系景观资源,对堤岸进行固化处理,两侧带状绿化景观渗透进入村庄,在主要节点设置滨水广场。规划村庄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 0.31ha。3 3、村庄、村庄产业用地产业用地村庄产业用地:保留现状南侧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的混合式住宅用地可作为村庄商业服务业的补充。村庄生产仓储用地:规划村庄不设置生产仓储用地。规划村庄产业用地面积 0.24ha。4 4、村庄基础、村庄基础设施设施用地用地村庄道路用地:规划在现状道路肌理的基础上,遵循尽量不拆建筑和满足交通需求的原则,对村庄内部道路进行合理梳理,充分挖掘边角空地,设置斑块绿地和公共场地。村庄交通设施用地:34、规划对村庄现有机动车停车场地予以保留。村庄公用设施用地:村庄现有变压器一处,规划予以保留。文本11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 0.72ha。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代码用地性质数值(ha)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V1村民住宅用地5.9578.81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476.23V21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122.17其中v22村庄公共场地4.114.20V3村庄产业用地0.243.18V31村庄商业服务业用地3.183.25其中V32村庄生产仓储用地0.000.00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0.729.54V41村庄道路用地9.409.62V42村庄交通设施用地0.13035、.14其中v43村庄公用设施用地0.130.14V9村庄其他建设用地-0.00N非村庄建设用地0.172.25小计规划建设用地7.55100E非建设用地0.00合计规划区总用地7.55100.00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 1、车行交通、车行交通村落内部道路系统依原有路网格局保持不变,依据山势地形,规划形成连接主要游览点和村内各个片区的道路系统,道路系统分为三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宅间路。主要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 5.0-7.0 米,承担对外交通联系和村内交通的功能,路面进行水泥硬化或者铺设沥青。次要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 3.0-5.0 米。作为各居住组团内的交通36、联系道路,同时承担组团与主要道路之间的交通联系。宅间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 2.5-3.0 米,核心保护区的宅间路采用青石或碎石铺砌,建设控制区的宅间路可因地制宜选取简易材料铺装。2 2、步行交通、步行交通步行交通主要指村落中的宅间路和滨水步行道。保持村落传统建筑聚集区内的原有巷道街巷,形成村庄内部的步行道路系统,采用青石板或碎石路铺设,既可以达到与周边传统建筑的风貌协调,又可体现村落的历史文化氛围。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绿化景观规划绿化景观规划1 1、大环境绿化、大环境绿化村域范围内应加强村域沟渠水体的绿化,形成景观优美的山水生态景观绿化空间,将西徐桃园村打造成一个绿色生态、优美舒适、宜居宜游37、的历史历史文化名村。2 2、村庄内部绿化、村庄内部绿化文本12规划利用村庄内部空闲地新建公共绿地,形成块状网络化绿地结构。沿村西水系打造多处滨水广场,即为村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也为是旅游观光的景点;规划各居住组团打造村庄的绿化景观节点,提升历史文化名村的景观风貌。3 3、绿化景观结构、绿化景观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一心、两轴、三区、多点”的绿化景观结构。一带:沿村庄西水系两侧设置多出小型广场、绿地,对两侧建筑的色彩和形态按照本规划建设控制导则进行整治和美化,打造成村庄的主要的景观功能带。一心:规划结合村委会、文化长廊、迎宾广场、绿地铺地等打造村庄的景观核心。两轴:规划沿村庄两条南北向主要道路形成为38、村庄的两条景观轴线。对道路两侧的建筑风貌以体现西徐桃园村传统建筑特色的石墙灰瓦房为控制引导,绿化采用连续性较强,富有层次的手法进行设计。三区:规划形成以传统建筑景观为主的民俗景观风貌区、以自然风貌为主的生态景观风貌区和以现在居住建筑景观为主的现代景观风貌区。多点:在村庄内部结合建筑、街巷及空闲地布置的多个景观节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公共设施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现有卫生室一处,位于村庄东侧,规划保留,完善设施配置。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1、用水量预测:西徐桃园村的平均日用水量总量取整数为 61 立方米/日。2、供水水源:规划近期保留现有深井水源,远期由香城镇水厂进行供水。3、39、供水管网:规划范围内采用室外消防管网与生活给水管网合用,给水管网采取枝状与环状管网结合布置。给水管推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道,给水干管管径为 DN100,支管管径为 DN80。为保证供水及消防的安全可靠性,满足供水要求,在管网不超过 120 米的间距布置消火栓,满足消防要求,承担消火栓的给水管径不小于 DN100。4、给水设施村庄现状水源为自备水井,位于村庄东北侧。规划近期村庄仍以自备水井为水源,增加水质监测设备,经过滤后统一给村民供水,规划远期由香城镇水厂进行供水。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规划西徐桃园村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2、污水量预测:规划区远期平均40、日生活污水量为 52 立方米/日。3、排水设施规划1、雨水系统铺设雨水管网和沟渠,雨水排放受纳主要为村庄四周的田地和河流,雨水采用管渠收集,以最短距离靠重力流收集地表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2、污水系统沿西徐桃园村内的主、次要道路敷设污水管道,排水方向顺应道路坡向,根据规划区内地势情况,规划区的污水汇集入东南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流水系。污水管道沿道路及地形坡向布置各级污水管道,污水管道推荐采用新型的文本13HDPE 排水管材或钢筋混凝土管。3、排水设施村庄现状已经完成改厕,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较小。村庄现状沿雨水和污水混合排放,规划远期实现雨污分流,结合对村庄内部的道路硬化,雨41、水通过管道收集后排入村西水系;在村西新建一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进行处理。污水的排放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中 A 标准。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1 1、负荷预测:规划区内总用电负荷为、负荷预测:规划区内总用电负荷为 413.85413.85KWKW。2 2、电源:看庄镇变电站、电源:看庄镇变电站3 3、供电线路敷设、供电线路敷设供电线路的规划原则为:“梳理杆上线路、理顺入户线路、逐步改造入地”的原则,现阶段主要针对杆上线路乱、入户线路私拉乱接,火灾隐患突出进行整改,今后随着村落的改造建设,有条件时逐步、分期进行架空线路入地改造。第一条第一条电信工程42、规划电信工程规划1 1、容量预测、容量预测预测远期电话用户数为 151 门。2 2、线路的规划原则、线路的规划原则“梳理线路、退缆改纤、分期入地”,随着电话、网络及有线电视的业务急剧扩展,传统铜缆载容量已不能满足要求,规划逐步改用光纤取代铜缆。现阶段主要针对杆上线路乱、入户线路私拉乱接进行整改,今后随着村落的改造建设,有条件时逐步、分期进行杆上线路入地改造。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环境卫生工程规划1 1、垃圾收集、垃圾收集近期生活垃圾仍以垃圾箱收集为主,远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方式,同时规划布局 29 处垃圾收集网点。村庄内道路两侧及各类公共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广场、停车场等的出43、入口附近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废物箱,并要注意垃圾箱的外形及色彩,与建筑风貌统一协调。规划远期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对于每一示范户,发放两只规划远期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对于每一示范户,发放两只 20L20L 的户用型的户用型垃圾桶,分别用于收集农户家产生的垃圾桶,分别用于收集农户家产生的“会烂的会烂的”有机垃圾和有机垃圾和“不会烂的不会烂的”其其它垃圾它垃圾。在主要的道路两侧在主要的道路两侧,定距离地放置定距离地放置 2 2 只只 120L120L 的垃圾桶的垃圾桶,用于收集农用于收集农户家分类后的户家分类后的“会烂的会烂的”有机垃圾和有机垃圾和“不会烂的不会烂的”其它垃圾;在主要的垃圾其它垃圾;在主44、要的垃圾暂存点暂存点,放置放置 240L240L 的垃圾桶四只的垃圾桶四只。对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对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一一些由农户自主收集以变卖,另一些由保洁员收集然后变卖。些由农户自主收集以变卖,另一些由保洁员收集然后变卖。主要的分类设施分别为用于分类收集的主要的分类设施分别为用于分类收集的 20L20L 户用垃圾桶、户用垃圾桶、120L120L 垃圾桶、垃圾桶、改造后的垃圾手推车。改造后的垃圾手推车。2 2、垃圾运输、垃圾运输垃圾运输以美化环境、减少运距、因地制宜为原则,垃圾运输应配以封闭垃圾收集车,同时要提高机械化运输效率和卫生水平。规划不在村庄设置垃圾转运站,垃45、圾统一由镇垃圾收集车收集,送至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实现垃圾不落地,不造成二次污染。3 3、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在村内结合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公厕,要求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对各历史传文本14统建筑保护民居宅院内现有厕所进行整治改造、提高标准,适应旅游需要。规划结合游客服务中心和农家乐设置 2 处公厕。4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垃圾处理方式依据邹城市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终端处理,对于农村固体垃圾的处理方式,首先要进行分类,然后根据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固体废弃物环境质量目标:近期以垃圾无害化为主,实行垃圾全封闭密闭式运输,远期逐步实现减量和资源化。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抗震防灾规划抗震防灾规划146、 1、村庄内的旅游建筑和有关附属建筑设施村庄内的旅游建筑和有关附属建筑设施,应根据其不同的建筑性质和应根据其不同的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使用功能,严格按照国家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实施实施 6 6度设防度设防,重要建筑应提高一度设防重要建筑应提高一度设防(如旅游接待中心等如旅游接待中心等)。特别是特别是“生命线生命线”工程设施(水、电、通讯等),更应加强抗震防灾能力和应急措施建设。规工程设施(水、电、通讯等),更应加强抗震防灾能力和应急措施建设。规划区重要建筑的建设选址应掌握较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建设应避开不利地划区重要建筑的建设选址应掌47、握较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建设应避开不利地段或采取相应的抗震处理措施。段或采取相应的抗震处理措施。2 2、规划利用村庄内部主规划利用村庄内部主、次要道路作为紧急疏散通道次要道路作为紧急疏散通道,保证主要道路的保证主要道路的通畅,以满足灾害发生时紧急避难的需要。通畅,以满足灾害发生时紧急避难的需要。3 3、规划考虑在西徐桃园村村委会设置应急指挥中心规划考虑在西徐桃园村村委会设置应急指挥中心,结合新建的卫生室结合新建的卫生室设置应急医疗中心,同时利用活动广场、停车场及公共绿地设置避难疏散场设置应急医疗中心,同时利用活动广场、停车场及公共绿地设置避难疏散场地。地。4 4、防灾规划遵照、防灾规划遵照“预48、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的原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防洪规划防洪规划村庄内部防洪标准:依据防洪标准及西徐桃园村规划的人口规模,村庄内部防洪标准:依据防洪标准及西徐桃园村规划的人口规模,规划确定防洪标准为重现期规划确定防洪标准为重现期 2020 年一遇。年一遇。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安全防火和防火检查。规划区必须力求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内容包括:制定各项消防法规、制度,传递火灾信息,普及防火灭火知识,传播消防工作经验,以及表彰同火灾作斗争的先进事迹;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可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和季节性的检查相结合、群众性检查和专门机关检49、查相结合的作法。2、建设防火监控系统,消防器材应及时维修、更新,完好率须达到 90%以上。3 3、划沿主次要道路每隔划沿主次要道路每隔 120120 米设置一个消防栓米设置一个消防栓,并在服务接待点周边设并在服务接待点周边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规划区有关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按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规划区有关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执行。4、保留建筑维修时,要考虑防火及抗震因素,采用防火材料及抗震结构,新建建筑要加强建筑物的抗灾、防火功能,建筑物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达标设计建造。5 5、利用开敞空间组织疏散场地和理顺疏50、散通道。、利用开敞空间组织疏散场地和理顺疏散通道。6 6、村落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设置为防火抗震避难场所。、村落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设置为防火抗震避难场所。7 7、村庄主要道路为主要的消防通道村庄主要道路为主要的消防通道,村落内结合巷道空间组织消防通道村落内结合巷道空间组织消防通道。8、完善村落消防系统,给每户配备小型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简易消防设备,普及消防知识。文本159、进行巷道、庭院植树,控制次生火灾的发生。第六章第六章历史文化遗存展示与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展示与利用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展示利用规划展示利用规划1 1、展示利用规划目标、展示利用规划目标以传统建筑和生态环境为重点,突出历史文51、化要素,系统全面地展示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的历史与自然风貌。通过正确认识旅游开发与历史文化名村及外围自然环境保护的关系,明确旅游开发目标定位。遵循“合理保护、适度开发”的原则,避免过度商业化使历史文化名村的氛围丧失。2 2、展示与利用内容、展示与利用内容历史文化遗迹、传统民居建筑群、传统街巷空间、传统民俗文化。3 3、展示与利用框架、展示与利用框架“一个整体两大片区”传统风貌居住区以石墙灰瓦为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群片区现代风貌居住区以砖墙红瓦为特色的现代民居建筑群片区4 4、展示利用设施规划、展示利用设施规划将西徐桃园村北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核心区,划定为传统民居民俗展示区,将其内部民居进行改造52、整治,结合展示区现有建筑的院落格局和周边的景观资源,打造为展示民居民俗的重点示范区域,成为村庄旅游的核心。在传统巷道转折的位置和滨水沿岸场地较大的位置规划广场、文化长廊,追溯西徐桃园村渊源,展示西徐桃园村传统聚落文化、历史文脉的传承等,延续西徐桃园村文脉,连接西徐桃园村新旧历史,协调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的传承与发展。5 5、展示要求、展示要求(1)强化服务意识。(2)所有用于展示服务的建设活动必须在不影响传统风貌原状、不破坏历史环境的前提下进行。(3)展示利用设施建设材料与做法既要与遗存本体有可识别性,又要与环境相协调。(4)组织有特色的旅游活动项目,把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的旅游活动纳入到53、邹城市、济宁市、鲁西南乃至山东省的旅游系统中。6 6、展示线路、展示线路西徐桃园古民居-徐碧祠堂-古皂角树建筑群-古井街巷空间形态展示对联系徐碧祠堂建筑群的大小街巷空间之丰富形态、尺度模式进行展示。展示方式主要是通过合理规划、有效组织展示流线,进行动态展示。使人们在融入大街小巷后,通过步行参观,亲身感受或曲径通幽、或逶迤婉转、或亲切自然、或温馨热闹的街巷氛围,亲身体验弥漫在大街小巷的浓郁的生活气息。7 7、无形文化遗产展示、无形文化遗产展示由于徐碧祠堂建筑群是民宅与祠堂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对其使用者(即文本16居民)的特定生活方式、当地民风民俗、当地历史人物等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也是54、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展示方式主要包括有:1、通过对现存宗祠遗存的保护、整治与功能更新,对特定地点的环境治理与景观规划,形成民俗文化活动中心,适当举办民俗表演,宣扬地方传统历史文化特色,为人们亲身体验当地的民风民俗提供场所与平台。2、通过对个别古书坊建筑的功能更新、相邻民居建筑的功能改造,形成整洁、舒适的家庭旅馆,为人们亲身感受和悉心品位古书坊居民的特定生活方式提供优良条件与舒适环境。3、通过对传统风貌建筑的整治与更新,选择适宜地点,设立特色菜馆,为人们品尝客家菜肴、深入了解客家文化、适时进行休憩休闲提供条件与可能性。4、通过对主题性广场的合理规划,沿街商业建筑风貌的整治与功能更新,形成对传统商55、业文化的展示,为人们购买地方特产,传统地域文化纪念品等提供条件。8 8、古建筑活化利用建议、古建筑活化利用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本)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56、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1 1、旅游主题定位、旅游主题定位根据西徐桃园村的旅游资源分析,其旅游形象定位如下:“徐辟故里徐辟故里缤纷桃园缤纷桃园”围绕打造文化旅游村的目标,以山、水、村落、57、农田资源为景观基底,以休闲度假、庭院展示与乡村游赏体验为主题,辅以田园观光、文化展示、手工艺交易、民俗演艺等多样活动,打造休闲、旅游、度假、示范型的美丽村落展示区。2 2、旅游配套设施、旅游配套设施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在村庄西南部,与村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和停车场结合布置。文本17游客停车场:结合游客服务中心、村委会设置一处停车场。一般服务点:主要提供卫生、通讯、休息服务、交通服务等。第六章第六章保护发展分期规划保护发展分期规划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保护发展分期保护发展分期1 1、近期保护发展规划、近期保护发展规划(1)在村庄核心保护区建设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并且将其周边民居进行整治改造,打造58、村庄传统民居民俗展示区。(2)整治改造村落内部核心区内对传统风貌破坏严重的建筑,将其改造为石墙灰瓦房。(3)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区内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结合供水系统,设置消火栓。(4)设立传统建筑标识系统、旅游标识系统设施,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科学展示和合理利用,周边环境与之协调一致。(5)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街巷的立面整治和道路修缮。(6)重要的非物质历史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和展示工作。(7)完善安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对村庄丝弦河两侧沿线进行绿化改造升级,打造沿河景观带。2 2、远期保护发展规划、远期保护发展规划(1)历史文化名村风貌得到全面保护,完成对59、核心区内传统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改造,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建筑保护和环境整治进入良性循环阶段。(2)对传统建筑进行经常性保护维修。(3)持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升历史文化名村周边环境质量。(4)继续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建设。(5)完成旅游景点建设,继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6)继续进行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建设,积极促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旅游发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近期保护整治项目近期保护整治项目近期保护规划重点范围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建筑和街巷整治及旅近期保护规划重点范围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建筑和街巷整治及旅游服务中心的建设。游服务中心的建设。具体保护整治项目包括:1 1、建档与挂牌、建档与挂60、牌规划近期内,对历史文化名村内所有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真实记录其基本信息和保存状况。深入挖掘、研究各类与西徐桃园村有关的历史文献、传说资料,并整理成册,建立档案。在核心保护区范围主要出入口树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西徐桃园村历史沿革、概况特色、保护区划等。2 2、传统建筑及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重点建筑与院落的保护与整治、传统建筑及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重点建筑与院落的保护与整治规划近期内,对历史文化名村内的所有传统建筑进行严格保护,对传统建筑进行保护与整治,重点对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具有传统风貌、但质量较差的建筑进行抢救式维修,现状整治后对历史文化名村风貌破坏严重的传统建筑应予以恢复传统面貌。3 61、3、重要历史街巷风貌的改善、重要历史街巷风貌的改善文本18对核心区内部主要传统街巷进行保护和整治,改善主街及传统街巷环境。通过合理模式,充分展示西徐桃园村的传统风貌。4 4、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近期按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点,完善供排水、供电、电信、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近期保护整治项目库近期保护整治项目库主要任务类型项目名称近期任务规模分年度实施计划造价估算(万元)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对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完成需要保护、修缮的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修缮5 户2021 年前2023 年前2025 年前合计完成石墙灰瓦建筑的保护、修缮完成石墙灰瓦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完成院落62、和外部墙体保护、修缮及内部装饰50核心区内风貌不协调建筑的整治、质量较差建筑完成核心区内需要整治、拆除的传统民居建筑的整治和拆除2 户核心区保护区内风貌不协调传统民居建筑的整治拆除私自搭建的储藏室和质量极差的建筑完成所有传统民居的整治5的拆除防灾安全保障消防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消防管网及消防栓、配置灭火设备完成核心区内传统院落灭火设备配置完善核心区主要街道消防管网及消防栓、灭火设备配置完成历史文化名村所有灭火设备配置50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完成传统街巷的路面铺设及修复完成核心区内传统街巷的路面铺设及修复500完成核心区传统街巷的路面修复完成核心区内主要传统街巷的路面铺设完成所有传统街巷的路面铺设10基63、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村内排污、给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村落内排污、给水等工程设施建设建设村落给水及管线完善村落排水设施建设完善村落排水设施建设50道路整修及配套、绿化工程完成道路整修及配套绿化完成道路整修工程完成主干道绿化和配套照明完成次干道整修、绿化和配套照明20文本19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西徐桃园村秧歌传承与保护完成西徐桃园村鼓秧传承与保护完成西徐桃园村秧歌传承记载资料组建传承队伍10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的建设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的建设200完成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的建设完善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的环境建设20发展休闲农业等第三产业林果采摘观光区的建设64、完成林果采摘观光区的建设5500完成村南林果采摘观光区的建设完成村东林果采摘观光区的建设完成农家乐的建设200合计415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远期发展规划远期发展规划1、传统村落风貌得到全面保护,完成对核心区内传统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改造,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保护和环境整治进入良性循环阶段。2、对传统建筑进行经常性保护维修。3、持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升传统村落周边环境质量。4、继续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建设。5、完成旅游景点建设,继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6、继续进行传统村落的文化建设,积极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和旅游发展。计划远期投资 600 万元,配套建设民宿、古井游园、餐饮、研学等项目,全力打造成集民俗展65、示、文物展览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度假村。第七章第七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规划实施总体策略规划实施总体策略根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0518 号),西徐桃园村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管理应在管理方面落实下列工作:1、深化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设和职能配置。2、大力推进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3、加大对于西徐桃园村文化遗产综合保护的力度。4、加强对西徐桃园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研究与制定工作。5、增加西徐桃园村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66、。6、强化西徐桃园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管理工作等。7、形成全体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化服务意识。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划实施管理监督体系规划实施管理监督体系文本201、组建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委员会,对核心区范围内的传统建筑及区内其它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直接综合保护管理。任何新建和改建工作均需得到管委会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方认可,方可实施。2、建议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由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的责任规划师协助对区内建设方案进行审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规划实施管理人员规划实施管理人员1、建立、健全从业资格认定程序,严格筛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2、完善67、专业培训机制。3、明确责任,完善奖惩机制。4、主要机构、主要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业务相对独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日常管理日常管理1、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应由西徐桃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2、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保证安全,及时消除隐患;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做好业务档案;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工作。3、建立自然灾害、遗存本体与载体环境以及开放容量等监测制度;4、做好经常性保养维护工作,对可能造成的损伤采取预防性措施;5、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不安全因素。第八章第八章附则附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附件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审查和审议程序情况、征求各方面意见及对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说明等。规划文本、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本规划对强制性内容作出规定,文中以下划线标示。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本规划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