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商品房认购协议-地下车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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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3506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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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润橡树湾J2007G05地块车位认购协议书 编号:甲方(卖方): 华润置地(厦门)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0592-96313 通讯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三里1号 邮 编:361022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华润橡树湾J2007G05地块项目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了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乙方对甲方出售房产的合法性予以确认。现乙方决定定购该商品房,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乙方向甲方认购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华润2、橡树湾J2007G05地块地下车位 号,车位类型:普通车位 人防车位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购房款总价计¥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本条所提及金额不含该商品房办理产权或办理按揭之一切税费,及入住时应缴付的其他正常费用。二、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交纳立约定金¥ 5 万元整(说明:定金为伍万元/套),用于担保乙方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且无需通知乙方,并有权将本定购协议项下商品房另行销售。三、乙方应于与甲方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 五 日内携带本协议、定金付款凭据、身份证明和甲方(签约须知上)说明的其他必要文件,3、前往甲方指定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将本认购协议书交给甲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甲方在此特别提醒乙方,乙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应足额缴纳完毕全额购房款,否则视为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乙方应按本认购协议书第二条承担违约责任。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款的付款方式有以下二种可供选择,乙方同意选择第 种执行:。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同时支付100%购房款。2、分期付款:乙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同时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五、甲方对华润橡树湾J2007G4、05地块进行宣传的所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书、模型、广告等)仅供参考,不作为甲方要约,也不作为该项目交付标准的依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六、其他说明1、本项目备案名为“华润橡树湾J2007G05地块”。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认购协议书之前,乙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同意按该合同文本签约。双方同时确认,本协议系用于确保双方在适当的时候能够顺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不能取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3、乙方应确保本协议所列买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准确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5、由此造成乙方无法接到甲方通知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认购的房屋均为实名制,除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可更名一次(乙方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申请更名并在办理更名申请手续时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外,其他情况均不得更名。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6、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7、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缴交的立约定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指定定金账户:开户名称:华润置地(厦门)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开户帐号:35101535001052507813甲 方: 乙 方: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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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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