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科研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合同(6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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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8165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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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xx工程xx科研基地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合同甲 方:xx海洋地质调查局 乙 方:日 期: 二二年 月40目录第一节供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格式5二、合同条款通用部分71.一般规定72.采购人义务103.供货人义务104.采购项目供货计划115.供货周期116.供货周期延误117.包装128.服务129.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1310.检验和测试1311.样品1312.合同价款1413变更1414.变更的计价1615.支付1616质量保证1717.违约1818.索赔2019.保险2220.保证担保2321.不可抗力2422.争议2523.专利权2624.严禁贿赂2625.2、保密2626.合同文件的修改2627.文件版权2728.合同效力及份数27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81. 一般规定282采购人义务284. 采购项目供货计划295供货周期296供货周期延误297包装298服务309.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3010检验和测试3012合同价款3113变更3114.变更的计价3215支付3216质量保证3317.违约3318.索赔3319保险3420保证担保3421.不可抗力3522争议3528合同效力及份数3529补充条款35第二节安装合同37一、合同协议书格式37二、合同条款通用部分401.词语定义402.语言文字423.适用法律424.技术标准和规范425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426.图纸437.采购人438.监理人439.安装人4410.工期4411.质量与检验4512.安全施工4613.变更4714.合同价款及调整4715.计量4716.合同价款支付4817.完工验收4818.移交4819.结算4920.质量保证与维修保养4921.违约4922.索赔5023.保险5124.担保5125.不可抗力5126.争议52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31.词语定义5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536.图纸537.采购人539.安装人5410.工期5412.安全施工5513.变更5514.合同价格及调整5615.计量5616.合同价款支付5617.完工验收57184、.移交5819.结算5820.质量保证与维修保养5821.违约5922.索赔5923.保险5924.担保5925.不可抗力5926.争议5927、份数5928.补充条款59第一节供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供货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xx工程xx科研基地项目(一期)建设所需的电梯采购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一、整体工程概况整体工程名称:xx工程xx科研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地点:xx市xx区xx街资讯科技园海滨路北侧建设单位:xx海洋地质调查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供货范围规格型号见附件 三、签约合同价款5、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大写):人民币。暂列金:人民币。总包服务费:人民币。总包服务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电梯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和服务等所需的费用。此费用投标时由乙方综合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应服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乙方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就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工作内容、费用及支付协商签订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协议。乙方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费按本供货合同中合同安装费用的1.5%计算,乙方应在电梯设备进场安装后的7天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30%的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费,工程完工时再6、支付3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性支付。项目单价:详见供货人的合同价款书(如供货人合同价款书存在不平衡报价时,则按修正后单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用:包含成品保护费、操作人员费、日常维保费、专项修理费、二次验收费,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上述合同价款已包括承包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并完成保修责任的所有条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做任何调整。四、供货周期计划供货周期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日历天随各单体进度不同而不同。1#楼电梯工程完成日期: 2020年11月9日;5#楼电梯工程完成日期: 2020年8月8日,11#楼电梯工程完成日期: 2020年7月8日。五、合7、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投标报价表;8技术响应资料;9技术标准和要求;10其他合同文件(如有)。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七、供货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供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八、供货人承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对安装合同履约情况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供货人与安装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的)。九、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供货人支付合同价款。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2份,合同各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_8、10份,其中,采购人_9_份,供货人_1_份。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各自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采购人: (盖单位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年_月_日供货人: (盖单位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年_月_日签字地点:_ 二、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与货物1.1.1.1整体工程:指合同协议书载明的,采购人采购并由供货人提供货物用于其建设并构成其组成部分的建设工9、程。1.1.1.2采购项目:指采购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货物的采购事项。1.1.1.3货物:指供货人按照供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构成整体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整体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工程设备、材料。1.1.1.4服务:指供货合同约定供货人应当承担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与供货有关的辅助工作。1.1.1.5供货地点:指由采购人指定的其所购买的货物运达的场所或者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其他场所。1.1.1.6供货周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供货人完成采购项目的期限。1.1.1.7质量保证期:指供货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供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货物质量保证的期限。10、1.1.2合同1.1.2.1供货合同:指采购人和供货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也可以简称为本合同。1.1.2.2安装合同:指采购人和安装人(即供货人或与安装人达成联合体协议的其他单位)就本合同项下供货设备的安装及相关服务事宜另行签署的合同。1.1.2.3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构成供货合同的所有文件。1.1.2.4合同协议书:指由采购人和供货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1.2.5中标通知书:指采购人通知供货人中标的函件。1.1.2.6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供货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2.7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11、函附录。1.1.2.8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1.1.2.9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指合同当事人根据供货合同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相关内容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1.1.2.10投标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供货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投标报价表。1.1.2.11技术响应资料: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供货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的技术响应资料。1.1.2.12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根据采购项目的的实际情况,用以明确采购内容及范围、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相关图纸12、等内容的文件。1.1.2.13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3合同当事人1.1.3.1采购人:指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具有采购约定货物及服务的主体资格,并具有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3.2供货人:指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具有提供约定货物及服务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4其他1.1.4.1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4.2签约合同价款:指采购人和供货人在本供货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签约合同价13、款。1.1.4.3合同价款:指采购人用以支付供货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款项,包括签约合同价款以及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对其进行的调整。1.1.4.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1.1.4.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5本合同涉及的其他词语定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解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采购人和供货人。本供货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14、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1.3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上述第1.1.2.2目所包含合同文件均应当是书面形式,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15、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4语言和文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供货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如果合同文件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1.5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供货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及其附录;(4)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 合同条款通用16、部分;(6) 投标报价表;(7) 技术响应资料;(8) 技术标准和要求;(9) 其他合同文件,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规定。双方在本供货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供货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1.6适用法律和法规本供货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xx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国家及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供货合同。1.7技术标准和要求供货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除已在技术响应资料中明示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的偏差外,供货人如果更改本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17、要求”,应当事先获得采购人书面形式认可。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出现国外规范或标准,采购人应当向供货人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供货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1.8图纸1.8.1图纸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供货人提供图纸,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采购人所提供的图纸套数无法满足需要时,由供货人自费复制。如果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的责任及费用由供货人承担。1.8.2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由于采购人未能按时向供货人提供图纸,已经或将要对供货周18、期造成影响时,供货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所缺图纸的具体细节、对供货周期的影响以及提供图纸的最晚时间。采购人仍然未能向供货人提供所需图纸,应当依据实际延误情况延长供货周期并为供货人追加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1.8.3其他规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采购人义务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供货人免于承担因采购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3)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供货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未在合19、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回复、审批或确认的,应当视为已获得采购人批准。(4)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供货人提供图纸。(5)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供货人义务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文件约定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3)应当对本采购项目货物的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供货人原因造成的本采购项目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4)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供货周期要求,编制采购项目供货计划。(5)采购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供货人应当予以执行。(20、6)采购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指令。采购人以口头形式发出的指令,供货人有权拒绝执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7)负责本采购项目与其他项目技术支持、试验测试、设计联络、协调管理、调试、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管理方面的工作。(8)合同文件约定需采购人审批、认可的货物(包括样本、文件或工作),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及时向供货人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未以书面形式发出审批意见或超过合同文件约定时间的,以供货人发出的文件为准。采购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供货人按照合同文件而承担的责任。(9)应当审阅所有合同文件。发现合同文件有歧义或需要补齐21、补正有关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10)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采购项目供货计划4.1供货计划的提交4.1.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供货人应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提交供货计划,并获得采购人批准。该供货计划不得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采购项目供货计划相应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4.1.2供货计划提交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2供货计划的修订当实际供货进度与已批准的供货计划存在偏差时,或当供货人发现其本身货物供应存在延误可能时,供货人应当对供货计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供货计划报采购人批准,采购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供货人的责任。4.3进度计划的保证供货人应22、当按照经采购人批准的供货计划(包括修订)供货,并承担相应费用。5.供货周期具体供货周期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供货周期延误6.1非供货人造成的延误6.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本项下述原因导致属于可证明的供货周期延误时,应当延长供货周期,但供货人应当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尽量减少损失。(1) 本供货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2) 不可抗力;(3) 无法合理事先预见的现场自然条件或环境;(4) 由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5) 在事前无法合理预见,并且按照合同约定不应当由供货人代其承担责任的第三方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6) 其他允许延长供货周期的情况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1.2供货人为了获准23、上述延长的供货周期,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应当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否则采购人可不必就延长供货周期事宜做出任何决定。提交书面报告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2供货人造成的供货周期延误供货人原因造成的供货周期延误,均由供货人承担相关责任,供货周期不予顺延。6.3供货周期延误的违约处理6.3.1如果供货人未能在供货周期内或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延长了的时间内完成本供货合同,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文件约定的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本供货合同约定的误期违约金及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3.2误期违约金将从按照合24、同应当支付或将会支付给供货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供货人偿还。6.3.3如果采购人提供切实证据,证明供货人按照本条支付给采购人的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足以弥补因误期供货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且该损失是供货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供货人应当另行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7.包装7.1供货人提供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7.2包装应足以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远近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7.3供货人应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25、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文件约定的供货地点。供货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7.4其他包装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服务8.1技术服务供货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2运输供货人提供的货物的运输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3售后服务供货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4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9.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26、9.1供货人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含与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有关的材料和资料)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9.2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检验和测试10.1采购人有权检验和测试本供货合同约定货物,以确认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0.2检验和测试的方法及标准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检验和测试时间、地点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3如果任何被检验和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供货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27、技术要求。10.4发货前,供货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文件约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货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并由采购人予以确认。10.5采购人在货物到达合同文件约定的供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经检验合格并获得采购人批准后,方可用于永久工程。10.6采购人在货物到达合同文件约定的供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的权利不会因为在启运前通过了采购人检验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0.7其他检验和测试约定见合同条款专28、用部分。11.样品11.1样品费用样品的提供应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2样品报送11.2.1对于在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所有需要报送样品的货物,供货人应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约定的时间提交,向采购人提交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供检验。11.2.2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供货人在报送样品时应当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采购人应当及时签收样品。11.3样品批复11.3.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货人报送的样品后,经采购人批准后,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29、复,通知供货人对此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令。供货人应当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批复和指令进行下一步工作。11.3.2如果采购人未能在收到样品后给出书面批复或指令,供货人应当就此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尽快批复。如果采购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采购人已批准。12.合同价款12.1计价和支付货币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供货合同下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2.2合同价款本供货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3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签约合同价款在下述因素影响下可按照下述规定予以调整:(1) 本供货合同签订后,法律、法30、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对合同价款具有强制性调整作用时,合同价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调整;(2) 发生变更时,按照第13条和1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款。(3) 其他调整因素及方法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3变更13.1变更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本采购项目做出变更,则采购人有权发出指令要求供货人进行下述工作,供货人应当遵照执行:(1) 增加或减少本供货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货物的数量;(2) 改变本供货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货物的性质、质量、规格或类型;(3) 改变本供货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货物的供货地点;(4) 改变本供货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货物的供货周期及供货计划;(5) 改31、变本供货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货物的服务;(6) 其他指令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3.2变更的影响变更不应当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但所有变更对工程合同价款的影响应当按照本供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计价。如果采购人发出指令进行供货变更完全是因为:(1) 供货人的违约或毁约;(2) 供货人自身的方便;(3) 供货人其他的原因。则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的费用应当由供货人承担。13.3变更的指令13.3.1无采购人发出的书面指令,供货人不得做出任何供货变更。因供货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采购人的直接损失,由供货人承担,延误的供货周期不予顺延。13.3.2如果工作内容的增加或减少不是由于变更造成,而是32、由于工作内容与招标时存在差异,则采购人不必为此发出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的指令,该情况不属于本条所指的变更。13.4供货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13.4.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人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购人发出的对供货人的合理化建议的批准或认可,并不表示供货人的合理化建议构成本供货合同下所指的变更,也不表明采购人将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供货人的合理化建议才能构成本条所指的变更:(1) 供货人的合理化建议被证明是出于有利于采购人实现其本供货合同的目的和利益,或者是由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及相关设计图纸等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中错误或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不可行;33、(2) 供货人的合理化建议所涉及的工作并非供货人自身的质量缺陷、材料采购不力、技术力量不足、或供货周期延误等原因。按照上述规定,由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形式确认为变更的合理化建议将构成合同条款约定的变更,其计价应当按照第14条的有关约定执行。13.4.2在供货人的合理化建议为采购人带来额外经济效益的情况下,此类经济效益应当由采购人和供货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比例进行分享,约定的比例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3.5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4.变更的计价14.1变更的计价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上述的所有变更需要按照本条要求予以确定其价格的追加或扣减项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价:(1) 对合同中已有适用项目34、的,按合同已列明的单价计算调整合同价格;(2) 对与合同中已有类似项目的,参照已有项目在合同中列明的单价确定单价;(3) 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4) 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4.2变更计价的程序14.2.1在变更工作确定后,供货人认为变更工作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文件。采购人收到该申请后,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该变更合同价款申请已被确认。14.2.2变更工作确定后,若供货人未在第14.2.1项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申请,则采购人可根据自己35、所掌握资料和信息自行确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14.2.3确认的变更价款按照第15.2.3项规定随货款一并支付。14.2.4按照指令完成变更及调整合同价款不得影响工程的连续供货。在合同价款结算时双方仍有争议,则按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14.2.5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供货人不得以采购人和供货人之间未能就变更工作的计价达成一致而拒绝实施变更工作。14.3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5.支付15.1预付款15.1.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采购人应当在本供货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人向供货人以无息的方式预付合同文件约定的预付款,预付额度和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6、15.1.2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5.2货款15.2.1货款的付款周期、条件和金额货款的付款周期、条件和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5.2.2货款申请供货人应根据15.2.1项规定的付款周期和条件,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格式,向采购人提交货款申请,说明供货人认为其有权得到的款额,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15.2.3货款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按照15.2.2项提交的货款申请后,采购人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并采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方式,按照其审核确认的应付货款和应当抵扣的货款(如有)向供货人进行支付。15.3质量保证金15.3.1在按照本供货合同约定做合同价款结算支37、付时,采购人将从结算尾款中扣留出一笔金额作为整体工程的“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5.4延期支付15.4.1采购人未按照第15.1款的约定支付预付款,供货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采购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预付,经供货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应当与供货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协议应当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应付之日起向供货人支付应当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如果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供货无法进行,供货人可按照第17.1.1项约定执行。15.4.2采购人未按照第15.2款的约定支付货38、款,供货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采购人收到供货人书面形式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经供货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应当与供货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协议应当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应付之日起向供货人支付应当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如果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供货无法进行,供货人可按照第17.1.1项约定执行。15.4.3供货人未按照第15.3款的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供货人收到采购人书面形式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应当与采购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39、证文书。协议应当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应付之日起向供货人支付应当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16质量保证16.1正常质量保证期16.1.1正常质量保证期的期限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6.1.2在正常质量保证期内,供货人应对在正常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或产生的缺陷,根据本供货合同第17.2.1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除非该缺陷是由于采购人不遵守供货人的说明而操作及保养货物造成的。16.1.3若部分货物在保证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这部分货物的保证期自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日起重新计算。16.2质量保证延长期除依照本供货合同第16.1款规定的正常保证期责任外,供40、货人应对主要部件在其相应的质量保证延长期内提供延长质量保证,并对之承担责任。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6.3供货人收到通知后应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的相应部分恢复到合同文件约定的状态和规格。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至最终目的地的运保费由供货人承担。供货人收到通知后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6.4如果供货人收到通知后应按照第16.3款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货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文件的约定对供货人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6.41、5如果任何缺损部分供货人不能按照第16.3款规定的期限或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修补,则采购人可在通知供货人后自行修补缺损,其费用和风险由供货人承担,但不影响合同文件约定的供货人责任;经供货人认可,采购人可对细小缺陷进行修理或调整,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货人承担。16.6供货人保证在现场现有条件下,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会因供货人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故障。若由于货物在设计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包括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所有的损失应由供货人赔偿。16.7供货人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应按合同文件约定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供货人的过42、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6.8供货人所供的货物必须已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授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的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供货人负责。17.违约17.1采购人违约17.1.1供货人有权暂停供货17.1.1.1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如果采购人未能按第15条约定向供货人支付按照本供货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供货人可向采购人发出催款通知,并有权在通知发出后暂停本采购项目或减缓供货,由此而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供货周期相应顺延。17.1.1.2如果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发出的催款通知后,随后即支付包括约定利息在内的应当支付的款项,而供货人尚未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则供货人依据第17.43、1.2项所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即告失效,供货人应当尽快恢复正常供货。17.1.1.3本款的约定并不影响供货人依据第17.1.2项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17.1.1.4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货人有权暂停本采购项目或减缓供货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7.1.2供货人有权解除合同17.1.2.1如果采购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供货人可向采购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按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供货人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1) 在收到供货人按照第17.1.1项发出的催款通知后,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仍未能向供货人支付本供货合同44、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供货人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2) 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致使供货人无法供货,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相应义务。(3) 采购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则供货人有权立即解除本供货合同。17.1.3合同解除后的支付根据第17.1.2项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应当退还履约保函,并支付给供货人按照第15条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及由于合同解除而使供货人蒙受的任何损失。17.2供货人违约17.2.1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供货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可向供货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在供货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按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45、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1)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又不遵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2) 将本供货合同进行转包、分包的;(3) 已供货物的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如果供货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失去政府所颁发的实施本供货合同工作所必须的资质或资格,则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供货合同。17.2.2合同解除后的支付采购人根据第17.2.1项解除合同后,应与供货人协商确定:(1) 在上述解除合同时,供货人就其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际供货货值,已合理得到或理应得到的款额;(2) 供货人应当赔偿采购人因终止合同所导致的任何直接损失46、;当上述供货人合理得到或理应得到款额扣除其应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后的金额超过了采购人已经向供货人累计支付的全部款额时,超出部分金额成为供货人归还给采购人的债权;未超出时,不足部分金额成为采购人应当补充支付给供货人的款项。采购人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其拥有的其他权利或补偿。18.索赔18.1供货人索赔18.1.1如果采购人未能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或如果采购人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供货人造成损失,供货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采购人提出索赔。18.1.2供货人索赔的提出:(1) 供货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当详细说明索赔理由47、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供货周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 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供货人应当按照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报告,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供货周期延长天数;(3)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供货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供货周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8.1.3供货人索赔的处理:(1) 采购人收到供货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48、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供货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货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复印件。(2) 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供货人提出的追加付款和(或)延长供货周期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供货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 如果采购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第18.2.3(2)目约定的时间内未答复供货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采购人接受了供货人的索赔要求。(4) 供货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18.1.5项完成赔付。供货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49、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18.1.4供货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 如果供货人未按照第18.1.2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供货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2) 如果供货人以书面形式确认了采购人审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价款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3) 供货人提交的最终合同价款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供货人书面形式确认了采购人审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办理完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手续之日止。18.1.5供货人的索赔要求被批准后,其应当获得的索赔款由采购人随货款支付。18.2采购人的索赔18.2.1如果供货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供货人所履50、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供货人提出索赔。18.2.2采购人索赔的提出:(1) 采购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向供货人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当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采购人向供货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 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合理时间间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报告,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索赔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延长天数;(3)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采购人应当向供货人提交51、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金额和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采购人向供货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8.2.3采购人索赔的处理:(1) 供货人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采购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供货人可要求采购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 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采购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 如果供货人在收到上述索52、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第18.2.3(2)目约定的时间内未答复采购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供货人接受了采购人的索赔要求。(4) 采购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18.2.5项的约定完成赔付,采购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18.2.4采购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 如果采购人未按照第18.2.2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采购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2) 当采购人开具了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价款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3) 采购人在开具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只限于开具合同价款结算报告至办理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手续期间53、所发生的索赔事件。提出索赔的期限至办理完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手续之日止。18.2.5供货人应当付给采购人的索赔金额可从采购人拟支付给供货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供货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采购人。当拟支付给供货人的合同价款已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时,供货人应当在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将其差额赔偿给采购人。差额补偿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8.3非索赔事项以下事项按照相关条款处理,并不视作本条款所述之索赔:(1) 变更对合同价款的增减按照第13条和第14条的约定办理;(2) 保险事宜索赔按照保险条款处理。19.保险19.1人身财产损伤和采购人的保障供货人应当对与本采购项目实施期间发54、生的因本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应当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采购人或其应当负责人士所导致。19.2运输险及存仓保险供货人应当负责其供应的货物在运送途中直至运抵现场的安全;如果认为有需要,供货人应当自行购买有关保险。19.3第三者责任险19.3.1供货人负责办理第三者责任险,并将一份保险单复印件转交采购人,但供货人按照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并不会因办理保险及供货人是否已阅读及了解保单内容而受到影响。19.3.2供货人应当自行决定保单之保险范围、赔额、类别等是否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如果采购人认为不足保障其风险,可55、要求供货人自费补充投保。如果供货人另外增加保险,供货人应当将生效后的投保保险单和收据的复印件立即交给采购人备案。19.3.3供货人被视为已清楚明确保险单内的一切条款,并会积极遵循保险条款和承保人关于解决索赔、追讨损失和防止意外的一切合理要求,和自费负责因其未能遵循所导致的后果。供货人应当尊重保险索赔的结果,并放弃对采购人因处理保险事宜所引起的一切赔偿及责任的追讨。19.3.4保险期如果因供货人的过失而需延长,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均由供货人负担。19.3.5如果本采购项目或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人员或第三者受到损伤或发生事故,供货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详述经过。19.4其他商业保险供货人必56、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了分散或降低风险,供货人可办理其他商业保险,其费用由供货人自行负担。19.5保险事故发生时,供货人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和蔓延,并应第一时间内通知采购人及投保的保险公司,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19.6保险事故发生时,供货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受损的货物。如因供货人保管不善造成受损的货物缺失或加剧损坏,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减少赔付时,供货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该拒赔或减赔部分的财产损失。19.7关于保险的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保证担保20.1预付款保证担保20.1.1如果合同文件约定,采购人向供货人支付预付款时57、,供货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证担保,供货人应当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证担保。供货人办理预付款保证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采购人是否要求供货人提交预付款保证担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1.2供货人不能按照合同文件约定使用预付款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20.1.3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截至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完之日。20.2履约保证担保20.2.1如果合同文件约定,供货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供货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供货人办理履约保证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款内。采购人是否要求供货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58、及其额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2.2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应当截止至本合同文件约定的截止日期内。即便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周期延长,供货人也应当延长担保有效期,但采购人应当承担增加了的担保费用。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2.3供货人不能按照合同文件履行其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采购人向保证人提出索赔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说明其违约情况。如果采购人索赔的理由是因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还应当同时提交供货人出具的确认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或者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0.2.4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3支付保证担保20.359、.1采购人要求供货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的,采购人应当同时向供货人提交与履约保证担保等额的货款支付保证担保。20.3.2货款支付保证担保有效期至采购人根据本供货合同约定完成了除货物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至本合同文件约定的截止日期内。货款支付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3.3供货人向保证人提出索赔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其违约情况并提交采购人未按照本供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证明。20.3.4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4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20.4.1如果合同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供货人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的方式来取代在合同价款结算付款60、中扣留一定比例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供货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为供货人开具的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采购人是否要求供货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及其保证担保期限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0.4.2供货人不履行质量保证责任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质量保证担保责任。20.5相关约定20.5.1保证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专业担保公司。20.5.2货款支付保证担保和履约保证担保、货款支付保证担保和预付款保证担保不得为同一保证人。20.5.3保证担保均以保函的形式出具。保证人应当在保函中明确赔付方及期限。20.5.4保证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条件为有条件担保。20.5.5保函应当为不61、可撤销保函,在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之前,除因本供货合同中止执行、解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20.5.6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已届满,或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已被债权人全部索赔,但债务人尚未实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重新提交保函。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21.1.1不可抗力一般包括以下的情况:(1) 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且被界定为灾害的瘟疫、地震、洪水、风灾、雪灾等;(2) 战争;(3) 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 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5) 动乱、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完全局限在采购人及其供货人62、内部的事件除外;(6) 因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律的颁布所导致本供货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21.1.1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采购人和供货人均不应当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如果采购人或供货人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21.2采购人和供货人的义务21.2.1如果采购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供货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采购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供货人,目的在于完成供货以及减少采购人和供货人任何损失。21.2.63、2如果供货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供货合同中的义务。供货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采购人,包括任何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但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供货人不得实施此类建议。21.3不可抗力发生情况下的付款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造成整体工程的损失和损害,供货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将该事件发生前按照合同所完成的货款及时支付给供货人。21.4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划分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供货周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照以下原则承担:(1) 已运至供货场地的货物的损害,64、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采购人承担;(2) 采购人和供货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3) 供货人的停工损失由供货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供货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 不能按期供货的,应当合理延长供货周期,供货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采购人要求提前供货的,供货人应当采取提前供货措施,提前供货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1.5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采购人和供货人均应当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1.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1.6.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发65、生时间持续超过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则尽管批准了供货周期延长,合同双方仍均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送达对方时,本供货合同自动解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持续超过时间的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1.6.2合同解除后,供货人应对已供货的货物由供货人负责退货或解除供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供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供货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采购人应当退还履约保函,并支付给供货人按照第 25条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22.争议22.1争议解决方式如果采购人和供货人由于本供货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66、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2.2发生争议时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和供货人都应当继续履行合同:(1) 单方违约导致本供货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供货;(2) 不可抗力导致本供货合同无法履行;(3) 调解要求停止供货,且为双方接受;(4)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供货;(5) 法院要求停止供货。23.专利权23.1供货人应保67、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23.2合同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使用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23.3应供货人要求并在由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协助供货人对任何上述索赔和诉讼进行争辩,供货人应当偿付给采购人由此而导致的全部合理的开支。24.严禁贿赂如果采购人或供货人、代理人或服务人员给予或提出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小费或68、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以达到下列目的或企图:(1) 使该人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行动;(2) 使该人员对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人员表示赞同或不赞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供货人或采购人可在向对方发出通知后14天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并不影响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按照合同所拥有的所有其他权益。25.保密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对本供货合同的保密义务,未征得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经营活动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本供货合同或其任何细节。更不得把全部或部分的与本供货合同有关的资料翻印外传。26.合同文件的修改即使由于任何原因使得本供货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约定无效或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也不69、应当影响到本供货合同中其他条款或约定的有效性,也不应当在任何方面使得本供货合同完全失效。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且合同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对已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或约定进行修改时,双方均应当本着不改变本供货合同的最终目的,并最大限度地保证本供货合同的最终目的不受影响的原则,完成相关条款的修订。任何情况下,双方修订合同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本供货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7.文件版权采购人颁发给供货人的图纸、技术规范和反映采购人关于本供货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拥有,供货人可因实施本供货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供货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前,供货70、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采购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供货人为实施整体工程所编制的供货文件的版权属于供货人所拥有,采购人可因实施整体工程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供货人书面同意前,采购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供货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8.合同效力及份数本供货合同自采购人和供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于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条件或期限见合同协议书相关约定。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合同正本贰份,采购人和供货人各执一份;副本份数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3书面形式1.3.4采购人书面形71、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1)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2) 邮寄地址:(3) 送达地址:(4) 电子邮箱地址: 供货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1)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2) 邮寄地址:(3) 送达地址:(4) 电子邮箱地址:1.5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9)其他合同文件:/1.8图纸1.8.1图纸采购人应当向供货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1) 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内(2) 提供套数:2套1.8.3其他规定:本工程所使用的标准图纸,其复制、重新绘制、购买等的费用由供货人承担。2采购人义务(5)其他义务:a.采购人如需变更电72、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应于电梯预定交货日期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供货人,并取得供货人书面同意,同时交货日期相应变更。b.采购人如需提前/延期交货时,应于电梯预定交货日期前30天书面通知供货人,并取得供货人书面同意。如延期交货超过120天,双方可书面另行协商。3供货人义务(10)其他义务:a.供货人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后,严格按照双方约定供货期向采购人交付产品。b. 供货人负责将本合同约定全部电梯安全、完好送达采购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承担装、卸费。c. 供货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d.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人应对产品的缺73、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供货人所有,由供货人统一回收。两年免费保修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的,供货人应提供有偿维修和保养服务,供货人应以出厂价提供需要更换的部件。两年免费维修保养期满后,采购人若委托第三方承担维保服务,供货人不能以内部机密为由设技术壁垒。在一定场合需要供货人提供技术、资料支持的,在充分考虑安全责任后果并明确各自责任的情况下,供货人同意提供支持(该支持不涉及对卖方软件、电路的修改,及违反厂家保养规程的事宜),则供货人同时可向该第三方收取适当费用。e.合同签订后,供货人须先现场安装2台样机供采购人使用,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后再供货其他剩余电梯,如采购人使用样机过程中发现与7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或合同约定不符,没有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无条件退回已安装样机,供货人要无条件退回采购人已付所有款项及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4. 采购项目供货计划4.1供货计划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5供货周期5.1 具体供货周期 双方签订合同后,供货人根据现场工期安排10天内提交供货计划,此计划以不影响总工期为限。6供货周期延误6.1非供货人造成的延误6.1.1(6)其他允许延长供货周期的情况:/6.1.2提交书面报告的时间:事件发生后7天内6.3 供货周期延误的违约处理6.3.1误期违约金及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误期违约金自约定竣工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按每日5000元计取,75、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3%。7包装7.4其他包装约定包装物由供货人负责回收。8服务8.4其他约定1.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定设备销售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电梯安装合同。2.若判明采购人将向供货人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时,供货人可立即解除本合同。3.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4.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76、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7、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采购人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现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署的验收意见。现场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签署的验收意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于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现行验收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等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满足以上全部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盖章后验收单生效。9.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9.2其他约定1.供货人承诺在自动电梯投入使用20年内,保证备件的供应,供货人始终能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的备件。投入使用后8年内,除电机、轿厢、厅门、导77、轨之外,提供其它备件的时间从供货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投入使用后815年内提供备件的时间从供货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后30个工作日内。2.供货人应提供对设备作正常维修保养及紧急救援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该工具及仪器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10检验和测试10.2检验和测试时间和地点检验和测试时间:现场施工期间检验测试时间以进场后采购人及监理要求确定,安装验收合格后,相关检验及测试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检验和测试地点:进场后根据采购人、建设单位及监理人要求确定。10.7其他检验和测试约定除非本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供货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检验和试验的费用,供货人人委托的检测机构应报建设单位、78、采购人和监理人批准。11样品11.4材料封样在本合同生效后35日内,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装饰样板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样板由甲方保管。材料样板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饰面、按钮,用于电梯门套、厅门、轿门等部位的底板,信息发布屏、派梯终端等。若乙方提交材料样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样板,直至符合设计要求。12合同价款12.2合同价款本供货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为:12.3合同价款的调整(3)其他调整因素及方法: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不予调整。13变更13.1变更(6) 其他指令要求:新增项目在合同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其组价原则为:(a)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79、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照已有的执行;如果没有,依据xx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确定;(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按照已有的执行;如果没有,清单漏项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投标期的xx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若价格为区间值,则取区间平均值;新增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项目发生当期的xx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若价格为区间值,则取区间平均值;(c)综合单价中的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d)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直接按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e)变更洽商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13.4供货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13.4.2约定的比例:/80、13.5其他要求供货人在进场前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中的深化设计等需深化设计的部分应进一步深化设计,使之满足建设单位、采购人以及规范和验收要求,并提供系统深化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资料,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同时需取得建设单位、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的认可,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供货人将二次深化设计所导致的材料、设备及人工的类型及数量的变化,在投标阶段已充分考虑在投标价格中,因此除非建设单位、采购人需求有变化,否则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时所需要的运输费、保险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机具及耗材费、脚手架及吊篮等垂直运输支撑等措施的搭设安拆费、现场二次转运、倒81、运费、安装、吊装、调试(平均每台电梯提供至少两次调试)、仓储保管、就位(水平、垂直运输)、办公费、现场住宿费、部分剔凿费、半成品成品保护费、隐检费、水电费、所有的措施费、风险费、检测、报批、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移交、报批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技术服务费(包括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费、其他费用(包括第三方检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保质量、保工期、保维修的全部工作和责任。未注明的费用视为已含在固定合同单价中,如有遗漏,不再另行计取。14.变更的计价14.1变更的计价(4) 其他要求:/14.2变更计价82、的程序14.2.1 供货人提出调整合同价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时间:_供货人收到调整意向书或调整指示后7天内_采购人针对调整合同价款申请进行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的时间:_采购人收到供货人调整合同价申请书后 14天内14.3其他要求当本合同项下货物数量依约发生变更的,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1)货物数量减少:按本合同相应的电梯的货物单价及减少数量计算扣减合同金额。(2)货物数量增加:按照本合同项下同规格的电梯的货物单价及增加数量计算增加合同金额;(3)如果增加的电梯规格不在原合同货物规格范围以内,则由双方协商确定。15支付15.1预付款 :预付款预付额度及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采83、购人向供货人支付该批次发货设备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直接转为货款,不做预付款抵扣。15.2货款:15.2.1货款的付款周期、条件和金额:每批次电梯货到现场,经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开箱验收合格(含已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规定随货提供技术文件及货物随机附件、安装配件等)后15日内,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请款资料,甲方经确认无误的,按程序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的45。所有设备材料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采购人除扣留供货人总供货设备材料3%的质保金外,其余款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货人。 15.2.3货款的支付:(1)货款支付时限:每个节点付款条件满足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前84、提为供应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发生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 (2)货款支付方式: 电汇或支票(3)每次支付货款前,需提供合法的发票,若因发票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货款未按时支付的责任由供货人承担。15.3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结算价款的3%。(2) 乙方应在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并完全履行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后,应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质量保证期终止证明及其他资料。甲方于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余额(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金、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乙方应付款项)(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16质85、量保证16.1正常质量保证期16.1.1正常质量保证期的期限:在采购方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和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电梯自取得安全检验标志和电梯使用登记证,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乙方完成向甲方移交电梯实物手续且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的次月起24个月内。16.2质量保证延长期具体要求:使用过程中每年累计电梯发生故障次数超过三次(含三次)则所有电梯质量保证期延长一年。16.3 供货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的约定:16.3.1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事宜,在保修期限内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免费售后服务热线电话,在使用中出现故障,维修人员接到紧急故障(维修电话)后须在6086、分钟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不好的设备应以同类设备更换,并提供不间断的维修服务直到故障排除完全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同时由乙方承担一切所需费用。若乙方开始维修后48小时后仍不能解除故障,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16.3.2保修期内必须进行质量“三包”,免费提供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定期巡检和保养服务,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包括照明灯具)。16.3.3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乙方负责保修2年,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定期巡检和保养服务并积极协助甲方电梯的年检工作。17.违约17.1采购人违约187、7.1.1.4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货人有权暂停本供应项目或减缓供货的时限:30日历天内。17.1.2供货人有权解除合同(1)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货人有权解除本供应项目的时限:30日历天内。18.索赔18.1供货人索赔18.1.2供货人索赔的提出:(1)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事件发生后 14天内。(3)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的时间:事件发生后28天内。18.1.3供货人索赔的处理:(2)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18.2.2采购人索赔的提出(1)采购人向供货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事件发生后14天内。(3)采购人向供货人提交最终88、索赔报告的时间:事件发生后28天内。18.2.3采购人索赔的处理:(2)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18.2.5差额补偿时间:确定补偿金额后28天内。19保险19.7关于保险的其他要求 / 20保证担保20.1预付款保证担保20.1.1采购人向供货人支付预付款时,采购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供货人同时提交预付款保证担保。20.2履约保证担保20.2.1 采购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供货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要求供货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金额:/20.2.2 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20.2.4 其他约定:/20.3货款支付保证担保20.3.2 货款支付保证89、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20.3.4 其他约定:_/_20.4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20.4.1 采购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供货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要求供货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时,保证金保证担保的期限:/21.不可抗力21.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1.6.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持续超过时间的具体约定:/22争议22.1争议解决方式本供货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采用如下第(3)种方式:(1) 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8合同效力及份数正本2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0份,采购人9份,供货人1份。29补充条款1、本合同价款中含增90、值税。供货人应在采购人支付每笔价款前,向采购人开具其在国家税务机关购买的与本合同业务相一致的合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双方约定,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种类及缴税税率具体如下: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税率: %。如遇国家税率发生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请详细说明)2、如果供货人不能提供其公司正式合法的发票,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该合同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对供货人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额度为该合同总价款的5%。由于发票的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货人负责赔偿,91、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相关损失等。3、付款以网银、汇款方式支付,供货人应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4、本合同在履行中各类涉及结算的凭证的最终签证权限属xx海洋地质调查局授权的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未经授权项目经理签字的各类凭证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5、xx海洋地质调查局对本合同的结算确认权属总部,由派出项目经理部上报结算书,最终结算书经总部审批通过并加盖专用章后生效。6、采购人和供货人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禁止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7、 合同组价92、明细如下: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第二节 安装合同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安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xx工程xx科研基地项目(一期)建设所需的 电梯 安装及相关服务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一、整体工程概况整体工程名称:xx工程xx科研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xx市xx区xx街资讯科技园海滨路北侧建设单位:xx海洋地质调查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安装工程范围安装工程范围:规格型号见采购合同附件 三、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四、安装工期计划开93、工日期:总工期:6个月,其中:(1)1#楼电梯工程为120个工作日,预计开始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完成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2)5#楼电梯工程为90个工作日,预计开始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完成日期为2020年8月8日;(3)11#楼电梯工程为60个工作日,预计开始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完成日期为2020年7月8日;五、质量标准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其他质量要求: /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 合同条通用合部分;6.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 技术标准94、和要求;9. 合同图纸;10. 其他合同文件(如有)。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八、安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安装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电梯安装时调试电缆、用电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安装人承担。九、供货人承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对供货合同履约情况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安装人与供货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的)。十、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安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一、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2份,合同各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_10份,其中,采购人_9_份,供货人_1_份。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95、的组成部分。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采购人:(盖单位章)安装人:(盖单位章)住 所: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字地点:二、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合同1.1.1安装合同:指采购人和安装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也可以简称为本合同。1.1.2供货合同:指采购人和供货人(即安装人或与安装人达成联合体协议并负责供货的其他单位)就本合同项下拟安装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事宜另行签署的合同。196、.1.3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构成本安装合同的所有文件。1.1.4合同协议书:指由采购人和安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1.5中标通知书:指采购人通知安装人中标的函件。1.1.6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采购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7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8联合体协议书:指随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内部分工、利益分配以及共同对合同履约承担连带责任的文件。1.1.9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97、利义务的文件。1.1.10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指构合同当事人根据安装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相关内容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1.1.1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安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12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1.1.13合同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4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2合同当事人及人员1.2.1合同当事人:指采购人98、和(或)安装人。1.2.2采购人: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与安装人签订本安装合同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3安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与采购人签订本安装合同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4总采购人:指与整体工程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总采购人,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规定,总采购人即为本安装工程的采购人。1.2.5监理人:指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指明的,采购人或整体工程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安装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6采购人代表:指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指明的,由采购人指定的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2.7项99、目经理:指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指明的,由安装人指定的负责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2.8监理工程师:指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指明的,由监理人指定的负责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的负责人。1.3工程和设备1.3.1整体工程:指合同协议书载明的,由安装人负责安装的设备用于其建设并构成其组成部分的建设工程。1.3.2安装工程: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范围内的,由安装人按照本安装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完工、修补质量缺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有关设备安装工程。1.3.3供货设备:指本安装工程所涉及的,构成整体工程组成部分的,由采购人与供货人(即安装人或与安装人达成联合体协议并负责供货的其他单位)另行签署供货合同实施100、采购的,由安装人按照本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施工的设备和装置。1.3.4施工场地:指用于安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1.3.5安装工期: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安装人完成设备安装工作并达到验收条件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3.6缺陷责任期:指安装人履行第20.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1.3.7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第20.2款中约定由安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4其他1.4.1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01、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4.2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4.3合同价款:指安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范围工作后,采购人应付给安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本安装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4.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1.4.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02、。3.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xx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国家及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4.技术标准和规范4.1本安装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xx市规范、标准和规程。4.2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出现矛盾,安装人应书面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除非采购人有特别指令,安装人应按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4.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安装工程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最新版本执行。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103、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技术标准和要求;(9)合同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规定。合同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6.图纸6.1采购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日期和数104、量,向安装人提供图纸。采购人所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采购人允许安装人可自费购买或复制。6.2安装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采购人。6.3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由安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的,安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容批复。6.4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7.采购人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7.1采购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安装人免于承担因采购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7.2采购人应按照合同105、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向安装人提供施工场地、现场设施及相关工作条件,并负责落实整体工程总采购人应提供的配合协调工作。7.3采购人应就整体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与本安装工程有关的条款进行交底。7.4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安装人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7.5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整体工程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安装工程有关,采购人应及时督促整体工程发包人完成。7.6采购人应确保与本安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及时得到办理。7.7采购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7.8采购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监理人8.1监理人在对本安装106、工程实施监理的过程中,有权按照监理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力。8.2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安装人不应与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监理人针对本安装工程做出的指示,均应由第1.2.8项约定的监理工程师通过采购人向安装人发出;安装人根据合同文件作出的相关请示、申请、证明、通知等也只能通过采购人向监理人提出。9.安装人安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9.1安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采购人免于承担因安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9.2安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安装工程,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107、修补安装工程中的任何缺陷。9.3安装人应按照技术响应资料承诺为完成安装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安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9.4安装人派出从事本安装工程中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9.5安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安装及服务范围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全面负责。9.6安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配合采购人进行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按照采购人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实施与整体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9.7安装人108、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场地、现场设施及相关工作条件,不得侵害采购人与他人合理使用相关场地、设施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9.8安装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前,安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进行照管和维护。9.9采购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所有指示,安装人应当予以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13条处理。由于采购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安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9.10安装人应当审阅所有合同文件。发现合同文件有歧义或需要补齐、补正有关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9.11安装人应履行的其他109、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工期10.1进度计划10.1.1安装人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安装工程进度的依据。10.1.2实际进度与第10.1.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安装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也可以直接向安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安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应在合同条110、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0.2开工和完工10.2.1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采购人应在开工期7天前发出开工通知。安装工期自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安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10.2.2安装人应在第1.3.5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安装工程,并具备验收条件。10.3暂停施工与工期延误10.3.1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安装工程施工整体或部分暂停或延误的,且暂停或延误造成安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实际延误或给安装人造成了无法避免的损失,经采购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采购人应赔偿安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10.3.2由于安装人原因导致安装工程整体或部分暂停或延误的,安装人应自费采取措施111、加快进度,以确保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由于安装人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安装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采购人提供切实证据,证明安装人按照本条约定支付给采购人的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足以弥补因安装工程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且该损失是安装人在订立合同时已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安装人应另行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逾期违约金和工期延误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安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或工期延误赔偿金,不免除安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0.4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1.质量与检验11.1工程质量要求11.1.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协议书及相关合同文件约定112、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因安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安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11.1.2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国家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各方均有责任,由各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1.2检查和返工11.2.1安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合同图纸要求以及采购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1.2.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采购人应要求安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安装人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113、,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安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由安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安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及建设单位,并由采购人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安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安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安装人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1.3.2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安装人提出延期要求。11.4清114、除不合格工程11.4.1安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的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采购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安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安装人承担。11.4.2由于采购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包括安装人同时作为供货人或与安装人达成联合体协议的其他供货人按照供货合同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安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采购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11.5系统调试11.5.1系统调试内容应与安装人承包的安装工程范围相一致。11.5.2115、安装人组织系统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由采购人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安装人准备调试记录,采购人根据安装人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11.5.3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调试,须在开始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安装人提出延期要求。11.6关于工程质量和检查检验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安全施工12.1安全施工与检查12.1.1安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依法组织施工。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116、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安装人承担。12.1.2安装人应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并有专人负责安全施工的管理。12.1.3安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12.2事故处理1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安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采购人,并通过采购人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2.3采购人和安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2.4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规定。13.变更13.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购人可向安装人作出变更指示,安装人应遵照执行117、。没有采购人的变更指示,安装人不得擅自变更。13.2变更估价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3.3安装人收到采购人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采购人提出变更报价书,经采购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安装人在14天内不向采购人提出变更报价书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的变更。采购人在收到变更报价书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的,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14.合同价款及调整14.1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定,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固定单价合同;(2)固定总价合同。14.2合同价款已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4.3关于合同118、价款及调整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5.计量15.1安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采购人提交计量周期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安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内容和计量周期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15.2采购人应在收到安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安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以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采购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安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安装人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安装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采购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安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5.3采购人未在收到安装人提交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后7119、天内完成审核的,安装人报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安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5.4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6.合同价款支付16.1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安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付额度、工程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16.2采购人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16.3经采购人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含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7.完工验收17.1本安装工程具备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完工验收条件时,安装人可向采购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17.120、2采购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安装人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安装人应在完成采购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则视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通知安装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安装人承担。17.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并在验收报告中载明。因采购人原因,未在第17.2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完工验收报告的,以安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121、期为实际完工日期。工程未经完工验收,采购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18.移交18.1当本安装工程办理了完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移交工程的时间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18.2安装人未能如期向采购人移交工程的,安装人应承担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18.3发包人或采购人如果在本安装工程尚未正式完工及尚未取得安装人同意时进驻或使用本安装工程,采购人应承担由此对本安装工程造成的损害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安装人造成的损失。18.4采购人在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故拒绝安装人移交本安装工程的,采购人应赔偿由此给安装人造成的损失。19.结算19.1本安装工程完工后,安装人应在122、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19.2采购人收到安装人递交的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19.3采购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内,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安装人。20.质量保证与维修保养20.1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起始时间和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20.2安装人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20.3质量保证金20.3.1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123、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20.3.2缺陷责任期满时,安装人向采购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安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采购人应在14天内会同安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安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安装人。20.4安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提供本安装工程涉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20.5安装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更换零部件、弥补缺陷或提供有关维修保养服务的,购货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安装人承担。20.6质量保证及维修保养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规定。21.违约21.1采购人违约21.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采购人违约:(1)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124、款的;(2)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21.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违约时,安装人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采购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采购人在收到该通知后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安装人有权暂停施工。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21.1.3安装人按第21.1.2项约定暂停施工28天后,采购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安装人可向采购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安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采购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安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1.1.4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1.2安装人违约21.2.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125、一时,视为安装人违约:(1)安装人将其承包的安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2)因安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3)安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2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安装人违约时,采购人可向安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安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21.2.3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安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向安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采购人施工。采购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安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采购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安装人应126、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1.3 供货合同解除供货合同解除同时安装合同也即行解除。若该类解除合同是由采购人原因引起的,采购人应当退还履约保函,并向安装人支付其已完成部分工作按照本合同理应得到的所有款项,以及由于合同解除而使安装人蒙受的任何损失;若该类解除合同是由供货人原因引起的,供货人应向采购人退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已支付的款项。22.索赔22.1采购人索赔(l)根据合同约定,采购人认为有权得到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安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采购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安装人递交最127、终索赔通知书。(2)安装人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采购人。采购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从支付给安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款项,或由安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6条约定执行。22.2安装人索赔(1)根据合同约定,安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采购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安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采购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安装人未在128、前述28天内递交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采购人收到安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安装人。安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安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6条约定执行。22.3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相关约定。23.保险23.1安装人应充分了解采购人为本安装工程所办理的保险是否能满足安装人对于投保内容、保险金额等的要求,如果安装人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自费补充投保。23.2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见129、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24.担保24.1采购人要求安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安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安装人办理履约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采购人是否要求安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其额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24.2采购人要求安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应同时向安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的约定。24.3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5.不可抗力25.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130、暴动、战争和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约定的其他情形。25.2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5.3除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采购人承担;(2)安装人设备的损坏由安装人承担;(3)采购人和安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安装人的停工损失由安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采购人131、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采购人承担;(5)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安装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采购人要求赶工的,安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5.4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安装人应按合同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6.争议如果采购人和安装人在履行本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友好协商或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132、的,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第一种:向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第二种:向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词语定义1.2.5 监理人: 1.2.6采购人代表: 姓 名: 职 称: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7项目经理:姓 名: 职 称: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8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称: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0) 其他合同文件: / 6.图纸6.1 采购人向安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采购人发出安装通知后7天内 133、采购人向安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一套 6.3 安装人提供文件期限: 安装人接到安装通知7天内 安装人提供文件数量:四套 采购人批复期限: 采购人接到文件7天内 6.4 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 / 7.采购人7.2采购人向安装人提供施工现场、现场设施及相关工作条件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确定安装前7天内向安装人提供施工场地、现场设施及相关工作条件,并负责落实整体工程总采购人应提供的配合协调工作。7.8 采购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9.安装人9.6 安装人配合采购人进行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具体要求: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9.9安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134、前5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2)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半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付前由安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此项费用已含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中。(3)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国家及xx市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费用已含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中。(4) 安装人有义务根据建设单位、采购人、设计单位意见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等相关深化工作,使之满足建设单位、采购人以及规范和验收要求,并提供系统深化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资料,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5) 脚手架搭设安拆、现场二次搬运及倒运、现场保管、办公、现场住宿、部分剔凿、半成品成品保护、隐检等均由135、安装人负责完成,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6) 没有建设单位及采购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安装人均不得更换和撤销项目组织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否则视同安装人违约。(7) 电梯安装完成后,移交采购人使用前,安装人须配合采购人进行装修工程等相关工作的电梯使用,并委派专人负责操纵电梯运行及维护维修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如安装人不配合采购人工作,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负责操纵电梯运行及维护维修工作,相关费用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10.工期10.1.1安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安装人向采购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安装通知后7天内136、。采购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文件7天内。10.1.2安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 采购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收到意见后3日内。采购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 收到修改文件后3日内。10.3.2逾期违约金和工期延误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安装人应向采购人赔偿人民币合同价的万分之一 ,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10.4 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 / 11.质量与检验11.1.1 质量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额度:结算价款的3% 11.1.2 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报送建设137、单位、监理人及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 11.6关于工程质量和检查检验的其他约定:检验试验费等质量检查检验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单独计取。12.安全施工12.4 安全施工其他约定:1、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1)安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配合达到xx市绿色文明安全工地要求;安装人应确保分包工程及其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2)安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采取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积极配合和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3)安装人有责任和义务采取138、适当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因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的影响。安装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因施工(包括夜间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噪音、震动、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对工程进展造成的影响,应保证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与发包工程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且不会遭受任何与发包工程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索赔。以上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2、工程维护和照管在本工程移交采购人之前,安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其费用已包含在安装人的合同价格中。3、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1)安装人应全面执行本合同所附的采购人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并在违反该制度时,接受采购人的相应处罚。2)若本合同签订后,139、为更好地实施本工程之目的,采购人制订了新的现场管理制度,要求安装人执行时,除非安装人有足够充足的理由认为该等管理制度不适用于本工程,否则应予执行,并由双方代表在该现场管理制度上签字、确认。当出现上述安装人认为采购人要求执行的新现场管理制度或其中部分条款不适用于本工程时,安装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后的7天内与采购人协商修改相应不适用条款,并在双方确认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若双方协商不成,安装人应将相关意见及该管理制度直接报送建设单位代表,由建设单位协调双方解决相关矛盾,采购人及安装人应尊重建设单位的最终协调意见。3)采购人及安装人代表一旦在该等现场管理制度上签字确认后,该等管理制度即被视为140、本分包合同的附件,双方均应共同遵守其约定。4、发包人要求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为达标(合格)标准。13.变更13.2 变更估价的约定:新增项目在合同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其组价原则为:(a)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照已有的执行;如果没有,依据xx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确定;(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按照已有的执行;如果没有,清单漏项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投标期的xx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若价格为区间值,则取区间平均值;新增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项目发生当期的xx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141、若价格为区间值,则取区间平均值;(c)综合单价中的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d)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直接按照第43条的约定解决争议。(e)变更洽商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14.合同价格及调整14.1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定的方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14.2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范围内总价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 / 14.3合同价格及调整的其他约定: / 15.计量15.1 安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第一次时间:进场后七日内;第二次时间:安装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内容:实际完成工作量 计量142、周期:详15.1条15.4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 / 16.合同价款支付16.1 采购人向安装人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额度:安装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场安装,采购人于安装人安装队进场开始安装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人通知批次电梯安装费的20%,安装人收到此款项后应立即进行安装工作。预付款直接转为安装费,不做预付款抵扣。16.2合同标的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全部电梯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至该批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电梯设备安装部分结算价款的97%。安装人应在取得验收合格证后10个日历天内,且采购人已按合同条款支付安装人款项后将电梯交付给143、采购人使用。16.3采购人有权要求电梯设备分批发货,如电梯设备采用分批发货及安装,则采购人按16.2条款约定支付合同价款。16.4结算价款的3%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24个月,若有重大质量问题,时间顺延)期满后七天内,采购人向安装人支付安装结算价款的3%,汇入本合同中的安装人帐户。16.5、安装人在采购人付款前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若安装人未按时交付合法的正式发票,安装人应书面向采购人汇报具体情况,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安装人提供发票。16.6如安装人不能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资料、收款凭证, 延报、误报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结算延误,所有责任及损失全部由安装144、人承担。16.7采购人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采购人未履行付款义务。16.8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方式(一)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50%预付;(二)施工过程中,签约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完成价款比例达到30%后的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预付至70%;(三)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评定达到(含整改后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之日起的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预付至90%;(四)工程竣工后,经安全生145、产标准化考评、认定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并颁发考评证书之日起的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预付至100%。16.9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与竣工结算同步结算,多退少补。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方法:(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与合同约定管理目标等级一致的,签约合同价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即为本条第(三)项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础。(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与合同约定管理目标等级不一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进行调整:(三)按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依据经发包人签认的施工方案和适用的合146、同单价或市场价,针对下列情形调整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金额: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发生调整并引起费用变化的;2.工程变更导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生较大变化的;3.按本办法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因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调整并引起费用变化的;4.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情形。17.完工验收17.1完工验收条件: 合同项下全部施工完成、相关资料已齐全,提交采购人相关验收申请报告时。17.2通知安装人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的时限:采购人审查后认为已经具备验收条件后7天内通知安装人。完工验收时限:达到验收条件后7天内。18.移交18.1移交147、工程的时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交付竣工工程。19.结算19.1 安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的时限: 验收合格后30日内 19.2采购人完成审核时限: 收到合格结算书45日内 20.质量保证与维修保养20.1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限:保修期起始时间: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 同保修期起始时间 ,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20.2安装人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时间: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20.4安装人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要求:1.安装人电梯维修工必须是持有相关专业上岗证的维修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148、373号及125号令的各项规章守则进行工作, 认真填写运行维修记录。2.安装人必须定期对维修工进行技术培训并加强劳动服务态度和责任心的教育, 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定期对机房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保证电梯的24小时正常运行和设备完好, 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3.采购人要求安装人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 所有支出应采购人承担, 安装人以报价单形式经采购人签字承诺后实施服务。4.安装人若同意采购人自行实施上述工程,采购人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安装人对设备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安装人应在电梯维修过程中,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6.安装人应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性检查149、。 7.合同期内对正在进行维修保养施工中的电梯未经安装人负责人或维修人员书面同意, 采购人任何人不得启动电梯, 否则发生事故采购人负责。8. 如发生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 以及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或人身事故均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9.本合同维保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三条第3项以外,安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维保。10.采购人向安装人提供有关资料(电梯档案、合格证等)年检时用,年检费用由安装人承担。11.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乙方负责保修2年,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定期巡检和保养服务并积极协助甲方电梯的年检工作。12.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维护事150、宜,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免费售后服务热线电话,在使用中出现故障,维修人员接到紧急故障(维修电话)后须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不好的设备应以同类设备更换,提供不间断的维修服务直至解除故障,同时由乙方承担一切所需费用。若乙方开始维修后48小时后仍不能解除故障,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20.5质量保证及维修保养的其他约定:21.违约21.1.4 逾期付款违约金: 1000元/天,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22.索赔22.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 / 23.保险23.2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安装方必须为工程151、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安装方投保内容和责任:自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自负安全责任。安装方需按xx市现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保险,保险费用由安装方承担。如采购方统一办理此保险,其保险费用由安装方承担。24.担保24.1 采购人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安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要求安装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额度为 / ,履约保证担保的有效期的截止时间: / 24.2 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 / 24.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 / 25.不可抗力25.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6.争议因本合同引起的152、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或者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1)第一种: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第二种: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7、份数正本2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0份,采购人9份,安装人1份28.补充条款一、质量保证1.安装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最新电梯验收规范及标准。2.在质量保证期内,安装人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的零部件或损坏的零部件(因最终用户自身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除外);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仍为24个月,自更换完成且经采购人和/或最终用户书面认可之日起153、重新开始计算。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其电梯设备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安装人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采购人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3.安装人在维保期间将对采购人进行质量回访工作。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可在电梯免费保养期满前30天内与安装人订立电梯保养合同。二、其它1.采购人如要求延期施工,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安装人,并取得安装人的书面同意。2.本合同范围内电梯安装不允许转包给第三方进行安装。3.为了确保电梯运行质量,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外,采购人如与第三方订立与电梯相关的装潢、施154、工等协议,均需告知安装人,并得到安装人的确认,若未告知,则安装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与电梯相关的任何责任。4.若因安装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安装人承担责任。5.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7.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8.采购人、安装人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9、本合同价款中含增值税。安装人应在采购人支付每笔价款前,向采购人开具其在国家税务机关购买的与本合同业务相一致的合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双方约定,安装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种类及缴税税率具体如下: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税率: % 。公司名称155、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请详细说明)10、如果安装人不能提供其公司正式合法的发票,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该合同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对安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额度为该合同总价款的5%。由于发票的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安装人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相关损失等。11、付款以网银、汇款方式支付,安装人应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12、本合同在履行中各类涉及结算的凭证的最终签证权限属xx海洋地质调查局授权的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未经授权项目经理签156、字的各类凭证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13、xx海洋地质调查局对本合同的结算确认权属总部,由派出项目经理部上报结算书,最终结算书经总部审批通过并加盖专用章后生效。14、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安装人应按签约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5、安装人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不能发生扬尘污染等,施工过程中垃圾要求及时自行清运至指定地点。16、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禁止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17、 合同组价明细如下:以中标通知书为准18、依据xx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157、法(试行)第十一条 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费账目备查。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包括现场建设单位独立发包部分)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结算方法等。总承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19、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1)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是指在施工期间(竣工验收之前)用于施工材料运送及人员乘用、但无需进行二次安装的电梯。乙方应负责该电梯的158、维护和保养、大修及二次验收。每栋单体建筑的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数量应不少于2台。(2)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的条件:电梯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被使用。有关手续由乙方与直接使用方办理。(3)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的保护与管理:乙方负责提供电梯轿厢内壁、厢门、厅门及其它设备有效保护措施,每部电梯有专人按时负责操作和管理。(4)乙方已充分考虑因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保护措施费用、操作人员费用、以及增加的维护保养费用和验收费用,包括确保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最终能将完好的正式移交,在移交前,应再次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产生的相应费用。(5)施159、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相关费用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采购人(甲方):供货人(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160、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161、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162、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年月日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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