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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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8060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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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医院xx分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目录一、工程概况2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4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5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7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10六、合同价款支付12七、概算和预算编制依据及主要材料定价方式15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xx医院xx分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工程地点:xx市xx区永宁街创新大道28号;(三)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增开函20207号;(四)规划条件批准文件:地字第440183201100038号;(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工程建设规模:xx医院xx分院项目用地面积约98107.25平方米,规划床位1500床,其中一期建设项目已建2、成运营,建筑面积约88028平方米,开放床位600床。本项目为xx医院xx分院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床位900床,拟建建筑面积为2012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53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宿舍楼、科教楼、放疗中心、传染楼、地下室及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工程,同时结合医院整体需求对一期建设项目部分用房(约7020平方米)进行改造。(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七)工程总承包发包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初步勘察3、,以及视初步勘察结果开展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或超前钻)、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含鸟瞰图、平立剖面效果图、1:100实体模型制作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星绿色建筑设计及评价认证、室内装修效果图绘制、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清表、基坑支护工程、土方挖运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工程、建筑结构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装修工程、医疗专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梯工程、智能信息化工程、道路园景绿化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通信工程(含电话、网络、信号覆盖等)、标识导向工程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工程总承4、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指引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运;6、现场六通一平(道路、供电、给水、排水、通讯、燃气,场地平整)。7、按照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5、B/T51235-2017)、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和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等标准规范文件的要求,在深化设计、施工模拟、进度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的创建和应用。 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一)纳入招标范围的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含外水外电费,下同)、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含临水临电费,下同)四项总承包费用以及按上述费用之和的5%计取基本预备费(投标阶段不作竞争,下同)。总承包费用属承包人可支配费用,基本预备费属发包人可支配费用。(二6、)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基本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三)中标价: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投资估算,并采用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合同结算价须按照投标下浮率执行。中标价为签约暂定合同价,并作为限额设计的依据。(四)概算造价:概算由承包人负责编制,不另外计取编制费用。承包人编制概算后,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送评审。工程总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工程总承包可支配范围的费用不得突破评审概算中的对应费用。若因发7、包人原因导致概算超出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或项目实施过程超概算的,则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立项调整手续或概算调整手续。(五)预算不再单独编制评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依据编制概算送评审,评审概算建安费经下浮后即为预算价。(六)结算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结算价不得超出经评审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或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款增加的,则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 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一)方案设计阶段前期方案设计阶段对造价8、影响最为关键,承包人必须在该阶段结合工程中标价对工程的结构选型、基础选型、外观选型等进行综合比选、优化设计,统筹控制造价。(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 1.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人在满足项目的设计需求书(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指引、各部位的施工标准等)、各区间部位的装修标准、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及发包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控制概算总价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否则概算将不被批准(特殊情况除外),需重新优化设计。2. 当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时:发包人调整项目规模;遇溶洞等严重不良地基(由专家组论证是否属于严重不良地质);物价变化,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约定主村9、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发包人的实际需求或标准超出可研和合同要求(按本项目定位标准应有的基本需求和标准即使可研和合同没明确,也不认为是超出可研和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即使减少原有的需求或降低标准也导致费用大幅增加。承包人应先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概算编制按以下方式处理:2.1 经评审概算总承包费用下浮后不超合同对应项目费用,则合同价款将不作调整。2.2 经评审概算总承包费用下浮后超过合同对应项目费用,但经评审下浮后概算总价未超项目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按程序调整合同价款。2.3 经评审下浮后概算总价突破项目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在承发包双方同10、意的前提下,降低概算中预备费费率至3%和降低其它费用,控制下浮后概算总造价不超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2.4 涉及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应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3如有部分特殊材料设备不能定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时,首先由项目业主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再根据专家意见予以明确是否采用特殊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设备。项目业主(含代建或项目管理单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造价部门、监理、咨询、造价控制、设计、行业专家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成立材料(设备)核价专家小组研究确定。4送审概算审图纸必须达到施工图深度(施工图审查后的图纸)。5. 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调整并完善概算编制及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完11、整概算送审资料起30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对初步审核若有异议,则双方进行对数。因承包人概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概算送审财政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在概算经财政初步评审后承包人对初步评审若有异议,则进行对数,对数造成概算最终确定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 经评审概算总承包费用下浮后作为建设单位审核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和工程结算的基础性资料。 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一)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项目审批原则1. 工程变更审批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2. 工程变更审批应包括技术审核、造价审核、综合审批。2.1 技术审核是指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等要素12、进行评审,评定工程变更是否满足技术上可行、可靠,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使用和管理无不良影响,尽可能满足对工期、施工条件无不良影响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2.2 造价审核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及价格的增减进行审核,评定工程变更是否增加工程投资及其经济合理性,评估工程变更对合同总价、工程结算价、项目总投资的影响。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单价及新增单价计算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2.3 综合审批是指在技术审核及造价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合同、工程目标等各方面因素,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决策。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包括13、(窝工、返工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 工程变更在完成申报审批程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5. 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的,由建设单位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报批。(二)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项目单价确定原则1.经评审概算的分部分项清单内有的项目,按清单的综合单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没有相同但有类似的项目,参照清单内类似的项目进行换算,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中概算编制依据计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报监理人、项目管理人和发包人审核。2. 发包人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所有新增工程、设计变更价款。(三)14、合同价款调整方式1.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发生变化;1.2 按合同约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材、机费用的变化;1.3 竣工验收时因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1.4 概算送评审后发包人原因造成变更;1.5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签证;1.6合同约定发生调整合同款的特殊情况;1.7 其它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形。 合同约定自然灾害,由承包人购买自然灾害保险,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2. 调价依据和15、调价方式2.1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调整合同价款。调价基准时期为概算评审结果出具日期对应的季度(或月份)价时期。2.2 施工期间的人、材、机费用的调整以xx区住建局每季(或月)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若xx区住建局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中没有的,则按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对照调价基准时期的上述价格文件,当涨落超过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承包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全部按实调整(含规费及税金,并下浮)(承包人每季度或每月需将上季度或上月完成的工作量进度报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作为调价依据)。其中: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16、%,机械使用费风险幅度为10%;人工价格调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3.4.2款“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执行。 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一)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概算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如施工期间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变动超出约定范围),若经评审概算中没有的单价或开项则按有关计价依据开项组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经施工图审查确认的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变更按实结算。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以经评审概算的费率按实结算,有单价的措施费、其它项目清17、单费项目以经评审概算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二)基本预备费为承包人不可支配费用,由发包人支配使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发生变化;2. 按合同约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材、机费用的变化;3.竣工验收时因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4. 概算送评审后发包人原因造成变更;5. 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签证;6. 合同约定发生调整合同款的特殊情况;7. 其它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形。合同约定自然灾害,由承包人购买自然灾害保险,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承18、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三)综合单价按经评审概算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含措施费中的综合单价)。(四)工程设备品牌、规格按招、投标文件确认范围采购安装,未经发包人同意,招、投标文件确认的工程设备不得变更调整。项目实施时必须选用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库内产品或与其同档次、同质量、同规格或优于品牌库中的产品。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使用品牌进行调整。(五)执行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xx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的主要材料价格,除材料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需调整材料价差外,结算材料单价不作调整。(六)使用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xx区建设19、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以外的主要材料单价结算方式如下:1. 使用材料在概算评审时已有推荐品牌,且实际使用品牌为概算评审时的推荐品牌,材料概算评审价即为最终结算价,结算不作调整;2. 使用材料在概算评审时已有推荐品牌,但实际批准使用品牌非概算评审时推荐品牌表中的品牌,结算时价差按实际价格调整;3. 使用材料在概算评审时没有推荐品牌,材料概算评审价即为最终结算价,结算不作调整。”(七)工程结算造价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结算结果为准。(八)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均不得超出经评审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下浮后的造价;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结算价均不得超出经评审概算中20、的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上述经评审下浮后的概算价为承包人可支配范围的封顶价结算。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产生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造成造价增加超过规定,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和费用调整手续。 六、合同价款支付(一)预付款1. 施工单位预付款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时,可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拨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基本预备费后的15%,按项目推进节点分次支付。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分期全部扣回。当工程进度款和预付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扣除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基本预备费后的30%时,开始在下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预付款,并在工程21、进度款和预付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扣除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基本预备费后的60%以前全部扣回。预付款节点支付如下:(1)在合同签订并递交等额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基本预备费后的10%;(2)桩基础工程完成100%并递交等额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基本预备费后的5%。(二)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工程概算未经评审前,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60%;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30%;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2. 工程进度款按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后,每月实际工程量的 80% 支22、付(并抵扣预付款),具体支付节点按合同约定。3. 工程进度款以经评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两项费用下浮后的造价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当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两项费用累计支付达到下浮后的概算对应项目费用的80%时,暂停支付所有款项。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经评审概算对应项目造价(已下浮)的8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资料经财政部门接收后付至经评审概算对应项目造价(已下浮)的85% 。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有权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6.当工程完成结算评审,付至该项目工程结算造价的97%,留3%保修金。工程验收合格日起满一年后14天内23、返还保修金的50%,于工程竣工验收满两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支付给承包人。7.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季度提交一次人、材、机费用调整的计算稿,经监理人、项目管理人及发包人审核后作为调价依据,每累计4个季度计量一次。8. 使用预备费的项目除人、材、机费用的项目列支外,其它项目均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至50%,剩余款项经评审后随原合同支付方式结算支付。(三)工程勘察进度款支付完成概算评审前,暂按签约合同勘察费支付工程勘察费;完成概算评审后,按经评审概算的工程勘察费下浮后金额(以下简称“实际勘察费”)支付工程勘察费。1、完成外业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支付签约合同勘察费的124、5%;2、完成概算评审且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实际勘察费的 50%;3、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实际勘察费的 80%;4、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且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备案后,支付剩余的实际勘察费。(四)工程设计费进度款支付完成概算评审前,暂按签约合同设计费支付工程设计费;完成概算评审后,按经评审概算的工程设计费下浮后金额(以下简称“实际设计费”)支付工程设计费。1、方案设计经确认后,支付签约合同设计费的15%;2、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支付签约合同设计费的20%;3、完成概算评审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按实际设计费支付至50%;4、完成概算评审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如下:25、(1)工程全部结构封顶,按实际设计费支付至60% 。(2)工程的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后,按实际设计费支付至80%。5、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且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备案后,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七、概算和预算编制依据及主要材料定价方式(一)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及xx市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指引(2017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26、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及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三)执行xx市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概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文件中涉及计价定额、清单规范的按上述投标时期最新的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四)人、材、机费用执行xx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若xx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中没有的材料设备、机械,则执行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当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及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都没有时,则材料/设备、机械的价格由承包人、项目管理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含使用单位)组成询价27、小组共同询价,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推荐品牌表完成材料/设备实时价格询价后报评审单位审定;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未提及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材料/设备品牌建议,经发包人同意后再由询价小组共同询价,询价结果可作为概算评审的参考依据,材料/设备询价的品牌原则上应有3-5个(品质相当的)不同厂家(品牌)。若个别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的材料/设备供应厂家较少,则视情况调整报送(品质相当的)材料/设备询价的品牌数量。(五)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如有部分特殊材料设备不能定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时,首先由项目业主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再根据专家意见予以明确是否采用特殊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设备。项目业主(含代建或项目管理单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造价部门、监理、咨询、造价控制、设计、行业专家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成立材料(设备)核价专家小组研究确定。(六)概算编制时,工程设计费以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勘察费以实物工程量计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计费依据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xx市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指引(2017年版)及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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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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