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城市资源处理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1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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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8059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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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xx街、xx街、xx镇、xx镇、xx镇城市资源处理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xx市xx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二二年五月1目录一、工程概况2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2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4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5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8六、合同价款支付11七、概(预)算编制依据及主要材料定价方式131 xx区xx街、xx街、xx镇、xx镇、xx镇城市资源处理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包括xx站、xx站、xx站、xx站、xx站等5个子项目。各站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xx站:处理规模150t/d,占地面积8239.60平方米(约12.36亩),总建筑面2、积3181.84平方米。新建转运车间、门房、地磅房、雨水收集池等建构筑物,新建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等公用辅助工程及道路、绿化等。xx站:处理规模200t/d,占地面积3873.42平方米(约5.81亩),总建筑面积2397.62平方米。新建转运车间、门房、地磅房、雨水收集池等建构筑物,新建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等公用辅助工程及道路、绿化等。xx站:处理规模400t/d,占地面积6370.01平方米(约9.56亩),总建筑面积5526.19平方米。新建转运车间、门房、地磅房、雨水收集池等建构筑物,新建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电气、给排水、消防、空3、调通风等公用辅助工程及道路、绿化等。xx站:处理规模250t/d,占地面积13154.04平方米(约19.73亩),总建筑面积4244.80平方米。新建转运车间、门房、地磅房、雨水收集池等建构筑物,新建除尘除臭、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等公用辅助工程及道路、绿化等。xx站:设备按照200t/d配置,土建工程按照300t/d建设。占地面积8668.62平方米(约13.0亩),总建筑面积2616.76平方米。新建转运车间、门房、地磅房、雨水收集池等建构筑物,新建除尘除臭、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等公用辅助工程及道路、绿化等。(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4、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一)纳入招标范围的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联合试运行费等总承包费用以及按上述费用之和的 8%计取预备费(投标阶段不作竞争)。总承包费用属承包人可支配费用,预备费属发包人可支配费用。(二)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 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突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行费和对应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根据xx市xx区发展5、和改革局关于 xx区xx街、xx街、xx镇、xx镇、xx镇城市资源处理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穗增发改投2020125号),本次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为20721.10 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 11924.12万元、设备购置费 6422.65 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83.47 万元、工程勘察费 146.77万元、工程设计费 444.96 万元、联合试运转费64.23万元、以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联合试运转费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六项费用之和的 8%计取预备费 1534.90 万元(暂定 8%,最终根据概算预备费率确定,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6、)。(三)中标价:中标人在投标时对招标控制价的工程勘察费、 工程设计费、联合试运行费、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报投标下浮率, 预备费不下浮直接按控制价金额填入。合同结算价须按照投标下浮率执行。中标价为签约暂定合同价,并作为限额设计的依据。(四)概算造价:概算由承包人负责编制,不另外计取编制费用。承包人编制概算后,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按相关程序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总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工程总承包可支配范围的费用不得突破评审概算中的对应费用。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概算超出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或项目实施过程由于 不可预见原因或7、发包人原因超概算的,则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 规定办理立项调整手续或概算调整手续。(五)结算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工程勘察费结算价、工程设计费结算价、联合试运行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结算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结算价不得超出经评审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行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或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款 增加的,则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一)方案设计阶段前期方案设计阶段对造价影响最为关键,承包人必须在该阶段结合工程中标价对工程的材料选型、8、外观选型等进行综合比选、优化设计,统筹控制造价。(二)初步设计阶段1. 初步设计阶段,承包人在满足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及发包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控制概算总价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否则概算将不被批准(特殊情况除外),初步设计需重新优化。2. 当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时:发包人调整项目规模,比可研报告增加超过3%;遇溶洞等严重不良地基(由专家组论证是否属于严重不良地质);物价变化,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应约定主材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发包人的实际需求或标准超出可研和合同要求(按本项目定位标准应有的基本需求和标准即使可研和合同没明确,也不认为是超出可研和合同的要求,最终9、由发包人组织专家会认定是否超出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即使减少原有的需求或降低标准也导致费用大幅增加。承包人应先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概算编制按以下方式处理:2.1 经评审概算总承包费用下浮后不超合同对应项目费用, 则合同价款将不作调整。2.2 涉及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应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 理调整手续。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个日历天内按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初步设计图纸。送审概算图纸原则上达到施工图深 度(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4. 承包人在初步设计技术文件批复后 15 天内调整并完善概算编制及送发包人审核,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在收10、到完整概算送审资料起 15 天内完成初步审核, 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对初步审核若有异议,则双方进行对 数。因承包人概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概算送审时间延误产生的 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在概算经初步评审后承包人对初步评审若有 异议,则进行对数,对数造成概算最终确定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 由承包人承担。5. 经评审机构审核的概算结合投标下浮率后可作为建设单 位审核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和工程结算的基础性资料。(三)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 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天内完成补充、修订、完善。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一)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项目审11、批原则1. 工程变更审批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2. 工程变更审批应包括技术审核、造价审核、综合审批。2.1 技术审核是指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等要素进行评审,评定工程变更是否满足技术上可行、可靠,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 使用和管理无不良影响,尽可能满足对工期、施工条件无不良影 响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2.2 造价审核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 量及价格的增减进行审核,评定工程变更是否增加工程投资及其 经济合理性,评估工程变更对合同总价、工程结算价、项目总投 资的影响。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单价及新增单价计 算规则12、按合同规定执行。2.3 综合审批是指在技术审核及造价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合同、工程目标等各方面因素,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决策。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窝工、返工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 工程变更在完成申报审批程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5. 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的,由建设单位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报批。(二)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项目单价确定原则1. 已审核的概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有的项目,按清单的综合单 价计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没有相同但有类似的项目,参照清单内 类似的项目进行换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没有类似子目的按合同专 用条款中概(预)算13、编制依据计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2.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所有新增工 程、设计变更事项后,按照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的价款作为限 额开展施工。(三)合同价款调整方式1.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发生变化;1.2 按合同约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材、机费用的变化;用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1.3 验收时因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 修复费用。(发包人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监测检验费用, 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生的工程质量鉴定费用,如开挖14、和修复隐蔽工程等;)1.4 概算送评审后发包人原因造成变更;1.5 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签证;1.6 合同约定发生调整合同款的特殊情况;1.7 其它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形。合同约定自然灾害,由承包人购买自然灾害保险,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转嫁给 保险公司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2. 调价依据和调价方式2.1 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调整合同价款。调价基准时期为招投标时期(开标前 28 天对应的月份)。2.2 施工期间的人、材、机费用的调整以xx区住建局每月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若xx区住15、建局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中没有的,则按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对照调价基准时期的上述价格文件, 当涨落超过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承包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全部按实调整(含规费及税金,并下浮)(承包人每季度或每月需将上季度或上月完成的工作量进度报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作为调价依据)。其中: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机械使用费风险幅度为10%;人工价格调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 3.4.2 款“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 外”执行。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一)本工程采用经审核概算16、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投标下浮率后的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如施工期间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变动超出约定范围),若经审核概算中没有的单价或开项则按有关计价依据开项组价(经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经施工图审查确认的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变更按实结算。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以经审核概算的费率结合投标下浮率按实结算,有单价的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项目经审核概算结合投标下浮率后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二)预备费为承包人不可支配费用,由发包人支配使用,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发17、生变化;2. 按合同约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材、机费用的变化;用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3. 验收时因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发包人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监测检验费用,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生的工程质量鉴定费用,如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等;)4. 概算送评审后发包人原因造成变更;5. 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签证;6. 合同约定发生调整合同款的特殊情况;7. 其它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形。(三)综合单价按评审后概算工程量清单结合投标下浮率后的综合单价(包含措施费中的综合单价)。(四)工程设备品牌、规格(按工程实际情况填写18、)按招、投标文件确认范围采购安装,未经发包人同意,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设备不得变更调整。项目实施时所供设备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若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规定,设备则应符合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定型的成熟产品,已批量生产并经广泛使用验证,并根据xx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崭新的、技术成熟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软件版本是最新的。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调整。(五)执行xx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及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19、前综合价格的主要材料价格, 除材料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需调整材料价差外,结算材料单价不作调整。(六)使用xx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及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外的主要材料单价结算方式如下:1. 使用材料在概算审核时已有推荐品牌,且实际使用品牌为概算审核时的推荐品牌,材料概算审核价即为最终结算价,结算不作调整;2. 使用材料在概算评审时已有推荐品牌,但实际批准使用品牌非概算评审时推荐品牌表中的品牌,结算时价差按实际价格调整,调增时在预备费中支付;3. 使用材料在概算评审时没有推荐品牌,材料概算审核价即为结算送审价,最终以财政部门结算为准。4. 结算价格根据材料设备实际的工20、地到货价格凭有效发票结算,但总价款不得高于概算审核价,概算审核的材料设备价格为该材料设备的封顶结算价。(七)工程结算造价以财政部门以本合同为依据审核结算结果为准。(八)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不得超出评审概算中的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下浮后的造价;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联合试运行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结算价均不得超出评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联合试运行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上述评审下浮后的概算价为承包人可支配范围的封顶价结算。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产生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造成造价增加超过规定,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和费用调21、整手续。合同约定使用预备费的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也不得超出概算经评审下浮后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联合试运行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的5%对应属发包人可支配的预备费。六、合同价款支付(一)预付款1. 施工单位预付款施工单位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和预备费后的15%,在工程达到施工条件后 7 天内支付。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抵扣额相应递减。工程开工后,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分期全部扣回。当工程进度款和预付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工程建安费)的 30%时, 开始在下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预付款,并在工程进度款和预付22、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工程建安费)的 60%(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累计金额不得超过 60%)以前全部扣回。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并递交预付款保函后予以支付。(二)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工程概算未经评审前,建设单位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完成概算评审,以评审的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联合试运行费下浮后的造价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 60%;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 30%;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 10%。2. 工程进度款按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后,每月实际工程量的80% 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具体支付节23、点按合同约定。当所有工程进度款(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累计支付达到合同工程费用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后的 80时,暂停支付所有工程进度款。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该项目概算造价(已下浮)的 8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资料经财政部门接收后付 至该项目概算造价(已下浮)的 85% 。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有权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5. 当工程完成结算评审,付至该项目工程结算造价的 97%, 留3%保修金。工程验收合格日起满一年后 14 天内返还保修金的100%。6.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提交一次人、材、机费用调整的计算稿,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24、核后作为调价依据,每累计 3 个月计量一次。7. 使用预备费的项目除人、材、机费用的项目列支外,其它项目均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至 50% ,剩余款项经评审后随原合同支付方式结算支付。(三)工程勘察费进度款支付完成概算评审前,暂按签约合同勘察费支付勘察费;完成概算评审后,按评审后的概算造价中的勘察费下浮后金额(以下简称“实际勘察费”)支付勘察费。(1) 完成外业后 5 天内,支付合同勘察费的 20%;(2) 提交勘察和物探成果文件后 5 天内,并提交勘察费用清单,经发包人审核,支付至实际完成勘察量的费用 50%;(3) 完成概算评审后,按实际勘察费用支付至实际勘25、察费的 90%;(4)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且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备案后,支付剩余的实际勘察费。(四)工程设计费进度款支付完成概算评审前,暂按签约合同设计费支付;完成概算评审后,按评审后的概算造价中的设计费下浮后金额(以下简称“实际设计费”)支付。1. 完成方案设计后,支付合同设计费15%的设计费用;2. 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支付合同设计费20%的设计费用;3. 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形象进度比例,按实际设计费支付至85%,每季度支付 1 次,完成概算评审前支付的设计费不得超过合同设计费50%;4.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的90% ;5. 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备案后,支26、付剩余的设计费。七、概(预)算编制依据及主要材料定价方式( 一) 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二)执行xx市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指引(2017 年版);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及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三)执行xx市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概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文件中涉及计价定额、清单规范的按上述投标时期最新的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四)人、材、机费用执行xx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最新的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综合价格表,若xx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中没有的材料设备、 机械,则执行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五)概算编制时,基本设计费以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勘察费以实物工程量计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计费依据执行xx市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指引(2017 年版)及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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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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