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理工大学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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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理工大学XXXX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发 包 人:XXXXXX有限公司承 包 人: 日 期:二二年 月目录目录1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3第二篇 合同条款30总 则30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301、词语定义30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5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54、设计成果文件36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65、总监理工程师366、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367、项目经理378、发包人权利和义务399、承包人权利和义务40三、工程设计5110、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设计人员要求、设计成果要求5111、设计进度计划5312、设计服务5313、设计评审56四、施工2、总承包组织实施5714、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5715、暂停施工6116、工期6217、工程竣工63五、质量与检验6318、工程质量6319、工程质量保证体系6520、检查和返工66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6822、重新检验68六、安全文明施工6823、施工场地的占用和管理6824、安全施工与检查6925、安全防护6926、事故处理7127、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128、工程照管72七、合同价款与支付7329、合同价款7330、预付款7631、工程进度付款7632、合同价款调整8033、工程计量的确认81八、材料设备供应823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82九、工程3、变更8435、工程设计变更8436、其它变更8537、确定变更价款85十、竣工验收与结算9138、竣工验收9139、工程移交9240、竣工结算9441、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98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9842、违约9843、索赔10744、争议108十二、其它10945、工程分包10946、不可抗力11047、保险11148、担保11349、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145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1551、合同解除11552、合同生效与终止11753、补充条款117第三篇 合同附件(另册)119第四篇 承诺书(另册)120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承包人(联4、合体成员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XX理工大学XXXX二期工程(第一批次) 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称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理工大学XXXX二期工程(第一批次)。1.2工程地点:XX。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5工程规模:XX理工大学XXXX项目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90000平方米,地上508000平方米,地下8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暂定为54.60亿元5、,其中第一批次总投资暂定39.37亿元。二期项目现拟分两批次进行配建。本次标的为第一批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项目所有设计工作、二期设计概算整体报审工作、二期第一批次施工工作(主要包括:F1校区服务中心、F3公共教学楼、E3图书馆档案馆、E5文化活动中心、D6体育馆、A4二期学生宿舍、A5后勤综合楼、A1公交站、A6垃圾站、E1E7门卫、G5-教师宿舍(教师住宅)、F6小学幼儿园、地下室、市政配套设施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综合管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424350平方米。)以上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以经政府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为准。合同范围划分说明表:表中数据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6、(20200412)开列,以上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以经政府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为准:序号轴线分区工程和费用名称单位工程量设计范围施工范围设计概算报审范围一工程费用m2590000 1A1地块公交站m2650 2A4地块二期学生宿舍m265400 地下室m27100 3A5地块后勤综合楼m27500 4A6地块垃圾站m2600 5D6地块体育馆m223800 地下室m22000 6E3地块图书馆档案馆m239000 地下室m2132007E5地块文化活动中心m227000 地下室m29000 8F1地块校区服务中心m216900 地下室m29000 9F3地块公共教学楼m238000 10F67、地块小学幼儿园m215000 11G4、G5地块教师宿舍(教师住宅)m2130000 地下室m220000 12E1、E7门卫南门门卫室m2100 北门门卫室m2100 13A5地块校医院m23800 14F5地块学生宿舍m270000 饭堂m27000 地下室m212200 15G1、G2、G3地块学院楼m259850教工食堂m23000 地下室m2950016零星建筑沿河小建筑m2300 二室外部分1道路广场m21473122绿化工程m22529843室外运动场m233878 4酒店科创用地等用地绿化工程m245000 5河涌整治m256339 6休闲设施及景观小品m24341747车行桥8、m22770 8景观桥m234189校园南北主大门座2 10校园辅助校门座7 11升旗台座1 12综合管廊m2120 13智慧车道预埋(科研实验用途)m500 14室外管线工程43417415室外照明工程(含路灯、路灯基础、景观照明、电缆电线、管沟等)43417416泛光照明工程(室外泛光、外墙泛光)项117室外弱电工程43417418通讯管线接入m1000 19燃气接入安装m1500 20外水引入m6000 21外电接入m3000 22变配电工程KVA75000 23充电桩(预留接口)个1200 24污水处理系统项125末端直饮水系统376250 26标识、划线590000 27淤泥换填(软9、基层处理费)项1 28海绵城市项1 29围墙(大学)m5000 30场地平整及临时设施费590000 31乔木迁移项1 32非机动车停车区雨棚800 33管线迁改费(市政)项1 34信息中心冷却设备项1 35白蚁防治590000 R三建设项目其他费1项目建设管理费R2工程监理费R3前期工作咨询费3.1编可行性研究报告R3.2地质灾害评估3.3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3.4节能评估3.5文物勘探、考古R4工程勘察设计费4.1工程勘察费R4.2基本设计费4.3其他设计费5设计咨询费R6BIM+CIM+VR费用7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8工程保险费9检验监测费R10招标代理服务费R11工程概算审核R12施工阶段10、全过程造价控制R13市政公用设施费1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R13.2高可靠性供电费R14专项评价及验收费用14.1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14.2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14.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15环境保护验收16修建性详细规划费17规划联合验线费四预备费由发包人按项目实际情况支配,包含于设计概算报审范围五其他智能信息化注:1、本表“设计范围”一列中打“”为本合同设计工作范围,打“”的项为非设计工作范围;本表“施工范围”一列中打“”的项为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打“”的项为非施工承包范围;本表“设计概算报审范围”一列中打“”的项为二期项目设计概算报审范围,“R”的项为承包人根据发包11、人提供的费用列资在二期项目设计概算范围。2、如下项目为本批次承包范围,二期整体费用在本次批次计算: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节能评估、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BIM+CIM+VR费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费用、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除以上外的建设项目其他费按分批计算在各批次投资总额内。1.6本合同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体结构)。2、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容、承包方式和投资控制2.1总承包范围、内容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XX理工大学XXXX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12、限于以下内容:2.1.1工程前期阶段【二期整体工程(含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设计范围划分见合同范围划分说明表)】本项目二期工程(含第一批次与第二批次)整体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BIM技术运用、设计总体管理等。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规划校区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智能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等)、钢结构、通风13、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户内和公共部分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擦窗机等)、防雷、电梯、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市政(含道路、桥梁、河涌)、园林景观、总图、外水、外电、燃气、标识及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负责协助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水临电、临时排水、永久排水、外水外电等等涉及项目的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3)负责配合专项研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抗震、绿建、节能、环评(包括专项环评)、地灾、交评、道路开口等。(4)负责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实验室工艺设计、医院专业设计、14、智能车道专业设计、路演系统专业设计、图书馆设计、舞台设计、VR系统设计、报告厅声学设计、厨房工艺设计、区域供冷链系统设计、特殊空调系统设计、体育场地设计、地下管廊设计、体育工艺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 。(5)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后依法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6)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施工便道、样板引路、吊装设备基础、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 、一二期交接拆改恢复工程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发包人前期开展的临时设施工程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确认,并将该部分计列于15、整个设计概算范围内。(7)BIM技术运用、E3图书馆BIM设计(全专业全过程正向设计、含造价配合、其余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标准要求);、宿舍和教师宿舍(教师住宅)BIM设计(全专业全过程设计、装配式设计、含造价配合、其余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标准要求);、其余楼栋BIM设计(全专业全过程设计、含造价配合、其余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标准要求);、室外工程:土方平衡、市政道路、管廊及室外管线等BIM设计,应用CIM系列软件及平台配合市政及总图设计;、包含5D-BIM、CIM、可视化VR系统等。工程设计阶段BIM管理要求:本工程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16、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并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满足建设主管部门CIM平台要求等。工程实施阶段BIM管理要求:技术管理(图纸会审、碰撞检查管线深化、BIM出图工艺模拟、BIM协调会议、BIM技能培训)、平面管理(施工场地布置、三维动态展示17、)、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布置模拟防护模拟指导现场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模拟、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质量管理(手机端协作管理、复杂节点深化、BIM模型与现场实际对比管理数据收集、实时上传及处理)、商务管理(工程量估算主材管控、构件统计)、施工全过程的三维建设动态管理。造价配合包括造价配合(精细化建模、输出工程量);正向设计包括基于BIM出图、装配式配合、分析、可视化。(8)幕墙、门窗、栏杆、高低压配电、停车场标识设施、电梯、钢结构、智能化系统等专项设计等需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及概预算编制要求,并完成相关厂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工作;(9)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分区域、工序出具施工设计图纸,满足和确保施18、工现场施工需要。(10)装配式建筑运用。本项目教师公寓和学生宿舍共计约22.4万平方米,须按国家A级标准装配式建筑开展相关设计工作。(11)完成本设计范围内工程概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和设计变更预算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资料、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1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及其费用。(13)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14)负责开展一二期19、项目接驳的设计,包括一二期市政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园林等接驳处理。2.1.2工程实施阶段【除特殊说明外,按照二期第一批次考虑】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工程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临时排水、永久排水、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含红线外接驳)、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工程的施工工作及报建验收等相关工作。发包人前期开展的临时设施工程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确认,并将该部分计列于整个设计概算范围内。(2)负责项目校区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及清理外运(含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管线20、迁移、树木迁移、电缆迁移、场地平整等工作,负责项目已建成使用部分与在建部分隔离围蔽的施工。负责一、二期工作的隔离拆除、重新搭建,并根据工期推进需求调整位置的费用。(3)负责立项及规划校区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工作(不含二期信息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智能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等)、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户内和公共部分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擦窗机等)、防雷、电梯、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市政(桥梁、河涌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园林景观、海绵城市、临水临电、外水、外电、燃气、标识及泛光照明等工程。(4)负责工程施工部分的21、施工图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消防检测、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防雷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2、(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现场需要配合工作的人材机投入,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和有关部门的考察调研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场地清理每周至少一遍),相关的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受一期已经交付校区原因,场地施工时间以及选用机具应按照限定要求执行,不作为索赔工期或者费用的依据。(823、)项目校区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9)负责项目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的监测和保护,发生破坏和安全隐患需施工单位进行修复。(10)组织本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1)BIM技术运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三维动态管理。(12)装配式建筑应用。本批次教师公寓和学生宿舍共计约16.4万平方米(其中A4 学生宿舍5.724、万平方;教师公寓10.7万平方)为国家A级标准装配式建筑。现场须设置现场工艺样板,装配式建筑要求样板引路先行。(13)发包人要求工程采用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数字化平台、第三方评估(实测实量)、工程巡检、现场实测实量数据及工序报验等资料上传手机APP),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4)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编制,承包人协助配合发包人组织各项专业工程的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境卫生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供水通水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工程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XX市档案馆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25、合格证。专业验收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5) 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结构除外),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后依法将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16)负责开展一二期项目接驳的施工,包括一二期市政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园林等接驳施工。2.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罚款及惩罚性检测,相应的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1.4本工程相关检测项目在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时,须按当地政府和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包人名义委托相关检测项目等)执行。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测未能通过,承包人26、须负责重新检测的相关事项至合格通过,同时须承担相关费用。各类检测、验收、出证等相关的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1.5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资料、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2.1.6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2.2承包方式:2.2.1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工程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报批报建,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税金、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组织管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工期,包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消防验27、收、人防验收、通水、通电、通燃气等,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投资控制,包创优工作,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结算,包移交,包保修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2.2.2本工程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严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42.14款“工程转包、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执行。凡违反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违法分包:(1)主体和关键性工程分包;(2)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3)分包单位再次分包;(4)专业分包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2.3投资控制2.3.1本项目总投资上限值暂定为54.60亿元,其中第一批次总投资上限值28、暂定为39.37亿元,第二批批次总投资上限值暂定为15.23亿元。总投资上限值在初步设计阶段按可研报告估算批复值,设计概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本项目总投资上限值最终按设计概算批复值为准。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承包人必须严格控制每阶段投资目标,确保结算总金额控制在本项目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设计概算批复值金额内。在初步设计时,发包人将可行性研究中的建安工程费进行分解,分解后的建安工程费分别作为初步设计限额控制的直接依据,确保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之内,具体详见附件三十限额指标控制要求表,若该表与最终可研报告不一致,按可研报告估算批复值进行调29、整。承包人超出控制限额应主动优化,经优化后仍超出单体限额指标,可提出整体调配方案,经发包人、第三方咨询单位评审确认后方能实施,确保设计概算低于项目可研报告估算批复值。本设计概算须经发包人审核后送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最终以设计概算批复值为准。经审核确定的设计概算批复值,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可。在设计概算批复后,施工图设计时,发包人将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设计概算批复值中的建安工程费进行分解(具体详见附件三十限额指标控制要求表,按设计概算对应批复值下浮1%),分解后的建安工程费分别作为施工图设计的直接依据,确保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之内。承包人超出控制限额应主动30、优化,经优化后仍超出单体限额指标,可提出整体调配方案,经发包人、第三方咨询单位评审确认后方能实施,确保施工图预算和项目结算控制在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值总金额范围内。承包人应结合发包人在招标时设置的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的清单综合单价限价编制设计概算,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有的综合单价直接采用,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没有的项则按按合同变更计价原则进行计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的设计概算批复值,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可。承包人以发包人在招标时设置的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的清单项的综合单价限价及附件七工程费计价说明的预算计费程序结合投标下浮率A编制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没有的项则按按合同变更计价原则进行计价。发包人31、以经发包人或有权审批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费合同款的支付和结算(包括根据各清单项综合单价限价进行的因合同规定的相关变更引起的工程费合同价款的调整)。如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初步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超过设计概算对应批复值的99%,具体详见附件三十限额指标控制要求表,承包人应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在本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值金额之内。2.3.2 设计概算中标单位进场后,承包人承诺在不降低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材料设备品牌档次、材料实物样板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初步设计,设计概算不能超出项目可行性32、研究报告中的对应金额。若超出控制限额则应主动优化初步设计,直至符合限额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初步设计后10天内完成设计概算编制并送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对初步审核若有异议,则双方进行对数;自初步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与发包人设计概算的对数工作,报送有权审批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批确认。审定后的设计概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签订补充合同的依据。承包人未按时提交设计概算(超过三天或以上)视为违约,因此造成设计概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设计概算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2.3.3施工图预算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承包人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承包人承诺在不降低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33、务书、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材料设备品牌档次、材料实物样板要求、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阶段的对应控制指标值为设计概算终审值下浮1%,具体详见附件三十限额指标控制要求表。另设计概算中预备费,在施工图预算阶段为非承包人支配范围。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核准的上述目标值,承包人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符合限额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承包人未按限额设计要求将施工图设计调整至符合限额要求的,则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对各阶段设计34、文件和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的时间均不作为工期顺延理由。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对初步审核若有异议,则双方进行对数;自施工图审查完成后90天内完成与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的对数工作,报送有权审批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批确认。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签订补充合同的依据。承包人未按时提交施工图预算(超过三天或以上)视为违约,因此造成施工图预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施工图预算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结合中标价格,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七条,双方应在施工图35、预算审定后10天内,根据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签订补充合同,以此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承包人拖延或拒绝签订补充合同,发包人有权按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对应费用结合中标价款为依据来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可。全套施工图经过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单位会签后作为正式施工图纸,并进行封存、备案管理,该图纸将作为公司开展施工图质量评价工作和开展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用图。相关封图要求及应用操作按合同附件三十六XXXX有限公司施工图封图及应用操作指引 要求。承包人编制的各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需满足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深度要求。3、合同工期3.1总工期: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562日历天(含现状摸查、36、设计、前期报批报建、施工准备、施工工期、竣工验收备案等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通知令或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两者靠前之日计算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1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五方验收)后的备案工作,并提供备案证明)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2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设计工期进度计划考核节点):(1)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的编制工作;(2)完成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编制后 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工作;(3)初步设计后1037、天内完成设计概算编制并送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4)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 60 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5)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30天内,完成看样定板工作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完成对数后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初步设计完成后开展看样定板工作。对于未完成部分由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暂定材料设备价,看样定板工作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的工程价款不得超过暂定材料设备价的价格范围。(6)施工图完成后 20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和备案工作。(7)施工图图纸审查20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完成对数后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 (8)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经有权审核部门(38、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后30天内,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3.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每期实施时间按发包人的具体要求执行):1)各楼栋(含公建配套)关键节点G4/G5 教师公寓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7/23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8/1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2020/10/1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整体地下室封闭2020/12/15整体地下室结构顶板施工完成5主体结构封顶2021/5/15总层数完成6室外工程完成2021/10/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7实体工程39、完工2021/10/15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8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F1教学楼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8/23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9/8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2020/10/20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主体结构封顶2021/2/1总层数完成5室外工程完成2021/7/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6实体工程完工2021/6/30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7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40、工验收合格 F3公共教学楼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7/23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8/18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2020/9/30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主体结构封顶2021/1/25总层数完成5室外工程完成2021/8/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6实体工程完工2021/7/15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7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E3图书馆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7/23土方开挖完成,桩41、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8/18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2020/10/15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主体结构封顶2021/2/1总层数完成5室外工程完成2021/9/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6实体工程完工2021/8/30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7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E5活动中心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7/23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8/18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42、)2020/10/15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主体结构封顶2020/12/15总层数完成5室外工程完成2021/8/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6实体工程完工2021/6/30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7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D6综合体育馆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8/15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9/20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2020/10/30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主体结构封顶2021/1/30总层数完成5室43、外工程完成2021/9/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6实体工程完工2021/7/15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7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A4学生宿舍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7/23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8/1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地下室顶板施工(0)2020/9/20顶板砼浇筑完成,具备主体结构施工条件4整体地下室封闭2020/11/20整体地下室结构顶板施工完成5主体结构封顶2021/4/15总层数完成6室外工程完成2021/10/15市政、园林工程完成744、实体工程完工2021/9/20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8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A5后勤综合楼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9/1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10/1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主体结构封顶2020/12/30总层数完成4室外工程完成2021/7/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5实体工程完工2021/5/30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6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F6小学幼儿园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土方45、开挖及基坑支护2020/8/23土方开挖完成,桩基施工交场完成2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2020/9/18桩基施工、检测完成,具备地下室施工条件3主体结构封顶2021/1/30总层数完成4室外工程完成2021/8/30市政、园林工程完成5实体工程完工2021/6/10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6竣工验收合格2021/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A1公交车站及A6垃圾站序号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节点定义备注1主体结构封顶2020/11/30总层数完成2室外工程完成2021/2/1市政、园林工程完成3实体工程完工2021/2/1室内装修、外立面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完成。4竣工验收合格2046、20/11/30完成配建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除上述各项工作外,标的内的整体项目包括南北广场、外围园林市政、围墙、管线管道等所有工程,须同步完成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3.4本工程的合同工期须包括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设计、施工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或重新施工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确认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不顺延工期。3.5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对本工程建设工期的要求。3.6因政策法规、土壤地质、废弃物治理、现场勘验情况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部分地块延迟交付,竣工日期相应顺延47、,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机械停滞费、窝工、停工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3.7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根据以上节点要求编制本工程详细节点的整体工期计划(含人员、材料、机械等进场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承包人须严格按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执行。承包人须按整体工期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须根据不同阶段的施工图修正补充内容,修正补充须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实现调整后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延误,由此产生的赶工措施费及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48、不另行计取。合同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了承包人根据合同工期节点作出的调整(包括暂停、延长、缩短等)发生的一切的费用,发包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补偿。3.8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措施费可参考以下公式进行计算:1、赶工费是指根据发包人要求,为提前达到关键节点而缩短原合同相应工期,由此额外产生的费用。2、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提前达到关键节点的工期目标指令后,双方应共同编制为加快进度赶工的建议书,该建议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赶工拟采取的相关措施;(2)加快进度后的关键节点进度计划,明确工期的压缩比(工期压缩比=1实际工期合同工期);(3) 赶工费计算公式如下:赶工费=(1实际工期合同工期)(人工费措施项49、目费)1.2(其中,赶工费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是指合同中赶工工程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措施项目费是指合同中赶工工程范围内的增加措施费)(4)如承包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节点,则不予记取赶工费。4、质量标准和目标4.1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工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范或标准如有最新版本的,按最新版本执行)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50、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0100/T114-2007)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4.2质量目标: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其中校区服务中心、公共教学楼、文化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教师公寓(其中一栋),力争获得XX市优质工程奖和广东省优质工程奖;图书馆力争获得XX市优质工程奖、广东省优质工程奖和国家级工程奖。相应奖金单列于可研报告费用和设计概算费用中,不随工程款支付,待结算时按如下方式计算51、:如校区服务中心、公共教学楼、文化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图书馆少于2栋单体工程获得XX市优质工程奖则所有质量奖金不予计算;如校区服务中心、公共教学楼、文化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图书馆至少2栋(含2栋)达到XX市优质工程奖的,结算时按上述单体获奖情况计算对应奖金。奖金按设计概算对应单体计算市优等级奖金*(1-投标下浮率A)计算。如图书馆获得鲁班奖,结算时按上述单体获奖情况计算对应奖金。奖金按设计概算按对应单体省优等级奖金*(1-投标下浮率A)及图书馆国优等级奖金*(1-投标下浮率A)计算;如图书馆未获得鲁班奖,则所有省优及以上等级奖金均不予计算。以上各单体奖项的奖金按各单体最高奖项计算,不累加计52、算。承包人确保取得XX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相应奖金单列于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中,不随工程款支付。若取得市级文明工地、省级文明工地,结算时按照定额相关规定获奖最高级别(如获得省级奖项,市级奖项不作重复计算)进行计算。4.4 BIM要求本工程采用的BIM技术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51212T-2016),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计划配备专业的BIM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软硬件。在项目实施前应根据项目招标和合同要求,制定完善的BIM实施方案,报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有权对本工程BIM工期53、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对本工程BIM工期的要求。BIM模型和成果应具备可复用性和沿用性,在各阶段的深度应满足阶段BIM应用的要求,同时竣工模型应包含相关的构件信息,为运维阶段提供数据基础。根据发包人和项目需求,对发包人和其它参建单位提供BIM技术培训。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及配合发包人及业主单位进行项目在BIM领域的奖项申报工作。本项目将建设基于 BIM 的数字化项目管理体系,通过协同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创新、提高投资管控效率,为项目管理层提供一个科学有效的决策支持平台。相应国家政策推进建筑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推进建筑行业从智慧施工现场向智慧施工管理的进化。作为广东省重点项目,本项目的 54、BIM 应用将在广东省 BIM 应用的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广东省的 BIM 推进积极开拓创新。本项目中将各项新技术与 BIM 技术相结合,打通 BIM 技术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维护各阶段的关键技术,实现 BIM 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梳理全生命周期 BIM 应用的技术标准。 本项目作为 CIM 试点项目,除了在设计与过程中应用 CIM 及现实捕捉技术对土方平衡、市政场地、道路、管廊、室外管网进行可建性复核及优化,为 CIM 技术推进提供技术经验手段,还将对接XX市 CIM平台,从方案报建、施工图智能审查、竣工备案方面,为XX市 CIM平台模型格式及版本对接、模型交付标准、施工图设计智能审55、查模型数据标准、竣工备案模型标准的推广提供项目实践经验。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5.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2)确保R 确保XX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R 确保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5.2环境管理目标:争创广东省绿色施工示范样板工程。严格执行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56、“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XX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通知(穗建质20181953号)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82281号)、XX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号)等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6、合同价款与支付6.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除外57、。6.2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由以下部分费用组成:(1) 工程费暂定为 元,工程费投标下浮率A: %,工程费暂定价=工程费招标最高限价*(1-投标下浮率A)。(2)工程设计费暂定为 元(包含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投标下浮率B: %。工程设计费暂定价=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1-投标下浮率B)。(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工程设计费外)暂定为 元,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费 元;修建性详细规划费全费用单价为 元/公顷,属于综合单价包干 。修建性详细规划费暂定价=110.5922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费用单价,结算时以需要报修建性详细规划部分的面积为基数据实计算,实际结算总价款58、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金额。其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节能评估、BIM+CIM+VR费用、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工程保险费、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环境保护验收、规划联合验线费)暂定价合计 元;投标下浮率B: %。其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暂定价=其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最高限价*(1-投标下浮率B)。6.3合同协议书第6.2款约定的合同价款仅作为签约合同价(即暂定合同价),总承包范围内所包含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列项(如:工程保险、环保监测与验收、卫生防疫等),按实际发生予以支付。实际合同价款按合同条款第29条约定确59、定,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定或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为准。6.4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承包人申请支付任何款项之前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要求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6.5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XX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573号)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6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XX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的规定开立工60、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为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7承包人应当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4号)的有关要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施工现场人员(即实名管理对象,指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下同)建立实名制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实名制信息采集、登记、报送、审核和档案管理的有关制度,落实实名管理制度,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61、果(包括不限于被纳入企业“黑名单”、按招标及合同文件规定被发包人拒绝参与其后续工程招标项目投标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对实名管理负总责,应当对专业分包单位(含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其落实实名管理制度。6.8承包人预(结)算的送审价高估冒算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高估冒算,承包人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发包人审定价10%,承包人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承包人预(结)算送审造价-发包人预(结)算审定价1.1)1%。本条款适用于预算申报、结算申报、价差申报等。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取消一年投标资格。6.62、9 收付款方式6.9.1 由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承包人收取本合同及附件项下款项(含预算款、进度款、结算款、工程其他费用等),并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办理申请付款等相关手续(详见本合同第二编“合同价款与支付”一章);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不负责开票及收款,不得要求发包人向其支付任何款项。6.9.2 本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方式不排除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和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对承包人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7、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63、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条款;(5)合同附件属本条第(2)项内容的除外;(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招标图、材料实物样板要求等,属本条第(5)项内容的除外;(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6)项内容的除外;(8)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9)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64、。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承包人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发包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的决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承包人还不服的,可按合同条款第43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发包人的决定。8、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65、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组织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且需常驻工地。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出66、现前述情形,承包人除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指挥长、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新设计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发包人。11、指挥长现场开会要求:本工程要求指挥长至少每10天,在工地现场亲自组织一次工地现场例会,协调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会议。如果延期召开,必须获得发包人批准;如果确需缺席会议,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并获得发包人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发生,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从第二次开始,承包人每次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12、承包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方作为本工程总负责单位,对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67、管理、协调等负总责,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就合同项下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程投资控制,设计成果文件提交、修改完善及质量保证,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程移交,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工程转包、分包,工人工资支付,投资控制,报批报建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向发包人每次申请支付设计费或工程费时,必须经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支付,发包人收到经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确认的申请付款单经审核后拨付。68、13、本合同各方同意并确认,承包人在承包人联合体内部关系的任何约定,均不具有对抗发包人的效力,而且,在本合同履行中,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承包人联合体接受指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其效力均及于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发包人对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均及于承包人联合体成员。14、发包人已建立工程项目动态成本管控协同平台(移动工程协同APP),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人员并配备足够的设备与该系统连接,确保及时准确地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信息沟通及管理。APP按照承包人授权账号的数量收费,承包人需通过APP自行完成卡密充值后方可使用。此项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69、5、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结算、管理及配合服务,并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6、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17、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1)承包人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2)承包人就其与发包人之间的争议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且该诉讼(或仲裁)案件尚未审理终结的;(3)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被投诉,经发包人查证属实的,或因此致使工人集70、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被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追索工程款或其他费用,但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由此支出的所有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在收到发包人赔付通知后拒绝赔付的;(5)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两次以上严重违约责任的;(6)承包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经发包人同意撤换的项目负责人,自该项目负责人自撤换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作为承包人参加发包人后续招标项目时拟委派项目机构的项目负责人;(7)承包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71、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的。18、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合同有效期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竣工结算满60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19、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 拾 份,发包人执柒份,承包人各执三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20、中标通知书、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附在合同协议书后。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72、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纳税人机构代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XX市XX区。*注明:中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作为本合同的承包人之一签订本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答疑及澄清文件(复印件)124第二篇 合同条款总 则1、根据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工程项目管理实际,本工程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发包人将授权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充分行使其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以及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处理现场有关工程问题的权力。2、发包人通过监理单位下达指令,监督73、承包人履约行为,承包人所有请求事项由监理单位协调并一般均通过监理单位接受或提出处理意见(发包人有特别要求和规定的除外)。3、考虑到本工程的重要性,发包人将采取较为严密的组织管理形式,承包人需投入有别于其它项目的人力、物力,以满足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4、发包人根据工程推进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协调各种事项。5、为保证本建设项目建设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承包人必须主动支持发包人工作,对发包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应按合同条款第41.8款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74、6、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所制订的针对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国家、广东省、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符合对本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3)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必须。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2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发包人:在本合同中特指 。(2)合法继承人: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75、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其承接使用的产权管理单位。在继承生效后,合法继承人享有发包人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3)业主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承包人:承包人(联合体主办)和承包人(联合体成员)的统称,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设计、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承包人(联合体主办)和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对合同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 施工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 设计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1.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工程设计、施76、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是:(另行通知)。1.6本工程的设计顾问及施工图审查单位是:(另行通知)。1.7总监理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8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缺陷修复责任及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9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77、,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1节点工期:指在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1.13开工工作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5设计成果文件:指由承包人(或承包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发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设计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设计图78、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 R14或AutoCAD 2000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变更预算、BIM技术成果、配合发包人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1.16设计完整性:指承包人每批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17设计有效性:指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1.18设计正确性:指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79、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1.19设计经济合理性:指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发包人组织的评审产生确定的。1.20设计可靠性:指根据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 1.21设计先进性:指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主要或关键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1.22设计80、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23设计事故:指因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设计义务或履行的设计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1.2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1.25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81、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26安全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82、”不包括本数。1.27质量事故等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83、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28“综合单价(合价)包干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它项目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等费用项目词语定义以招标文件解释的内容为准。1.29元:指人民币元。1.30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包括合同条款第35条所定义的工程设计变更和第36条所定义其它变更,由于设计需要或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这些变更会引致合同清单内数量发生变化、或合同清单内项目的局部内容发生变化、或新增了合同清单内没有的项目。1.31乙供材料设备:84、属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范围,是指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自行采购并支付货款的材料设备。1.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33招标当期价格:按照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2020年5月份)通知执行。1.3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3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85、天以日历天计算,包括所有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政府有关部门临时颁布之假期或停工日子及恶劣天气的日子。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当日下午5时。1.3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9通知:指合同中所提及的各方之间传达意思表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同意、答复、批准、指令、证书、决定等。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只有采用书面形式的通知才有效。1.40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41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1.42 单项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1.86、43单位工程:指一个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每个专业工程,如: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45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1.46工程保险: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购买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为合同工程办理)、第87、三者责任险(为第三者办理)、及其他保险(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材料和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47有权审核部门:指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XX市财政局或XX市审计局或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合同协议书第7条的约定执行。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8、法规,合同约定的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广东省、XX市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聘请专家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订的施工技术规定及验收办法。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89、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设计成果文件4.1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成果文件,其设计成果文件须按约定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需将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成果文件报发包人备案。4.2对设计成果文件的保密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成果或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等,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项目或者转借、出让、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施工图纸,供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总监理工程师5.1本项目实行工程监理。5.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由发包人90、另行通知。监理单位的职责以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如涉及工程变更、工期调整、合同价款调整等事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发包人代表,其姓名、职务如下:姓名: 。 职务: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合同条款第4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6、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总监91、理工程师可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合同附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改正。除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它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在紧急情况下92、,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当场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在收到上述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应向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确认函。若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该口头指令应被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正式指令。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6.3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6.4如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6.5除特别指明外,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设备未提出否定意见的,不应视93、为已获批准,也不影响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设备的权利。6.6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该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驻施工场地机构印章。6.7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单位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7、项目经理7.1本工程主要管理负责人:(1)项目总指挥长姓名: ,职务: 。(2)施工项目指挥长姓名: ,职务: 。(3)设计负责人姓名: ,职务: 。(4)施工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下同)姓名: ,职务: 。(5)施工协办方施工负责人姓名: ,职务: 。(如联合体中有2家施94、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协办方施工负责人(如有)应为承包人的员工,承包人应保证其在投标文件中向发包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否则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协办方施工负责人(如有)无权履行职责,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发生其他问题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协办方施工负责人(如有)应常驻项目现场,且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发包人规定的天数。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协办方施工负责人(如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施工负责人。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95、)和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7.4承包人如需更换指挥长、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的,则包括施工主办方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协办方施工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撤换项目负责人的,被撤换的项目负责人自被撤换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作为承包人参加发包人后续招标项目时拟委派项目机构的项目负责人。7.5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7.6现场管理机构(196、)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现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6),并积极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承包人委派的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7.7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承包人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包97、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的,承包人仍应按合同条款第42.8款第(3)项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后任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对其前任人员的工作负责。更换人员必须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变更手续,后任人员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8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达不到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98、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并按合同条款第42.8款第(3)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按合同条款第42.8款第(3)项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如承包人既不立即撤换,也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则视同拒绝执行发包人的指令,承包人需按合同条款第42.8款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承包人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且经实践检验证实、或99、者承包人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申请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承包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7.9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且须妥善安排工作交接。承包人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照合同条款第42.8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现场办公,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组织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场地全职上班,履行各自的职责。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组织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天数,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按实计量。8、发包人权利和义务8.1发包人的权利:(1)享有承包人设计文件的版权和100、全部使用权。(2)承包人在设计-施工进度、设计-施工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发包人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发包人还有权将承包人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发包人有权聘请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承包人应接受该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包人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施工图审查工作。(4)发包人有权聘请设计顾问、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成本合理性提出合理优化建议,承包人应沟通、落实。(5)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施工进度的监督权,材料、设备选用的审定权。(6)其他权利。101、8.2 发包人的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3)非承包人原因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时,双方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适用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造成承包人对已经被发包人确认的设计返工时,双方共同承担相关风险,双方须共同按照新规范、新标准推进设计工作,同时给予承包人合理设计时间和成果资料重复制作的费用,在规模投资不变的情况下,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设计修改的设计费用。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102、据的,由承包人提出建议,由发包人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4)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8.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第8.2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关键节点工期不顺延。9、承包人权利和义务9.1承包人的权利:(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设计费、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含发包人自行支付部分)。(2)拥有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3)其他。9.2承包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缺陷修复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按照合103、同约定,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缺陷责任期发现的缺陷,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3)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5)按照合同条款第14条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等所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104、方法和组织措施,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6)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7)根据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并符合设计任务书及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8)承包人必须建立并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相关制度应符合XX地产工程管理技术105、文件汇编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具备资格的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9)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10)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1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1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内外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包人自行办理手续及承担费用,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亦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106、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双方另行约定;(14)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1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6)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20日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时,承包人应接受该委托事项。(17)其他义务:1). 承包人应保证其设计文件的质量,并确保按期通107、过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2). 承包人应保证工程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3). 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4). 承包人在施工中若发生破坏施工成果的现象,应无条件服从现场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单位人员及发包人代表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补救施工工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5).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108、目的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招投标内容中的额外保护费用。6).承包人应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上述受保护物件及作业人员、居民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受保护物件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7).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设计顾问、咨询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设计成果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并书面回复意见。对于未落实优化建议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将不予计算。8).在设计阶段,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或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109、机构)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不予顺延工期。9).承包人不享有对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承包人或其专业承包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发包人的,不论承包人与其专业承包单位有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发包人提交。10).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11).承包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分110、包单位追偿。12).承包人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承包人对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直接责任。13).负责排水水质检测:建筑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经当地环保、水质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负责给水系统水质检测: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经当地环保、水质及卫生学检验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14).自来水自动抄表系统验收:负责自来水自动抄表系统的报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水表满足供水部门验收要求的检测及其费用,及满足达到供水部门对水表、自动抄表系统维保、维护期限及工作要求的费用。111、15).消防咨询、报审、验收、出证:负责就本项目的消防工程聘请有实力的消防咨询服务单位,指导优化本项目消防设计,包通过消防审查(负责组织专家会审等);要求消防咨询服务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涉及消防验收的施工内容进行指导,完成消防报建备案工作到当地消防审批、验收审批、出证部门进行相关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消防设施安装完工后,整个项目(包括建筑、装修、机电各系统相关专业)的消防调试、试运转、检测、验收、出证工作,并且包括聘请有实力、有资质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消防验收部门所需的检测及出具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包括最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16).防雷报建、验收、出证:包防雷设计审查112、包防雷报建、包验收和出证等;并包括聘请有实力、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防雷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技术评估;以及当地政府要求的防雷其他相关的工作内容(并且包含以上检测、评估、出具报告、出证的所有费用)。17).配合监理完成材料设备进场的额外送检工作,额外送检所产生的材料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8).环保、节能检测:负责整个项目环保(含发电机及排油烟环保验收)检测、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风机、照明灯具等)环保、节能检测(含整个项目范围内的材料检测、第三方检测)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报建、检测、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19113、).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工地视频监控工程(包括配置航拍等要求),各进入工地大门需要配置人脸识别系统。20).负责项目管线综合平衡,出具综合管线平衡图。21).大型设备配置覆盖范围需避开一期以及红线外,如需设置防护(防坠落)装置,已包含在报价中。22).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止,承包人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承包人须配备专门机构和满足发包人最低要求的保卫人员做好工地防盗和保卫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视作已考虑在合同价款中;如施工期间因承包人未履行其责任及义务而发生盗窃、火灾等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114、交付发包人的部分工程,从办理完毕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相应地移交给了发包人。23). 临时水电开通后:a、 临时用电的管线布置需满足现场施工用电、测试用电及展示用电的需要,展示用电需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至指定地点(如有);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展示用电电源电缆重新敷设或变更时,承包人需配合;b、 临时用水的管线布置需满足现场施工用水及消防用水的需要;c、 承包人于每层为指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一个临时水源、电源接驳点,电源负荷需满足该层施工用电需求。d、 本工程所有施工用水、电费均由承包人承担,所有专业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供应商等的施工水电费及施工临时用梯所需的电费、永久电梯于整个项目施工期间(115、含二次装修期间、二次进场期间)使用所需的电费、塔吊LED灯光、各种测试及运行调试所需的水电费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不得另行收取,并不得以水电押金等名目收取相关费用,所需的费用则应视作已包含于合同价款内。e、 当永久水电未能开通时,为保证项目消防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应使用临水临电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相关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f、 于施工场地周边(含临设部位)设置安全水平挡板,以避免塔楼施工可能出现的高空坠物所造成的安全事故。24). 承包人须承担因场地不足引至的工作的增加,包括但不限于:a、 因场地不足所需增加的额外场地租用、材料转运;b、 因场地不足引致的基坑土方116、堆放、转运、二次运输。c、 生产、生活、办公等临设的租用,工人于工地外的住宿安排及交通安排措施。25). 承包人须承担发包人、业主单位或上级政府部门要求配合交流、沟通的配合工作,不限于临时搭设展示、样板、舞台所须的内容。26). 承包人负责对所有进出场地车辆进行冲洗,包括其他分包单位车辆且不得向其收取任何费用,负责整个施工区域、生活及办公区内的清洁卫生,同时负责施工范围周边市政道路的清扫工作,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7). 其他相关措施:a、 临时设施搬迁(含施工场地的布置根据施工进度调整的临时设施搬迁(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场所、办公室、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宿舍),完117、成以上所涉及的一切工作);b、 基坑变形导致的道路、围墙、水沟、人行道重建或修复及使用协调(完成修复基坑变形导致的道路、围墙、水沟、人行道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等)所涉及的一切工作; c、 从进场接收场地开始,在施工及工程照管期间所需的抽水工作。d、 根据实际施工条件的特殊性产生的相关增加费(包含但不限于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增加费、土壤治理、废弃物处理原因导致分阶段施工增加费等),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8). 垃圾由各专业单位运到承包人指定堆放地点,由承包人统一外运,该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9). 为确保承包人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118、同要求,发包人将对项目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检和第三方项目评估,以评价各项目质量管理状况,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上述评估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限期整改。30). 承包人需保证其用于施工的塔吊、人货梯设备能够在项目的整个施工周期内正常使用;31). 承包人需实施工程款、工资分账管理:a、 承包人必须在开工日期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其他款项支付账户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2.5款,每期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支付至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且该账户内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b、 拨付工资款方式。承包人申报119、每期工程款时应分列工人工资数额和其他款项数额,报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由发包人按照其审核通过后的金额在收到承包人合规发票后分别将工人工资和其他款项支付至对应账户;c、 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账。承包人必须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本工程的工人名册、劳动(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承包人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及工资支付专用该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转账信息表(两表需注明对应的合同工程名称)报发包人备案,且承包人申报每期工程款中工人工资数额应与当期累计备案工人工资支付数额一致。32).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XX地产发包人内部检查评估工作120、,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评估、工程巡检、精装专项巡检、交付巡检、第三方交付评估、第三方材料检测、材料飞行检查、实测实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并对检查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33). 承包人应根据政府有关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有关规定,按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使用的相关资料(含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一般违约,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相应的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保证金,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承包人仍未按要求提交全部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使用的相关资料,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留全部的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保证金,直至发包人收回该规费为止,扣留金额不121、计利息。34). 承包人须在本工程开通永久供水、供电后,负责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用于开通永久供水、供电至移交物业或业主单位前的用水、用电费用。若承包人接到缴款通知超过两个月没有履行缴交费用义务,则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未付工程款中抵扣相应金额用作缴交该费用;35). 临电开通前,为不影响工期,承包人须自行采用发电机供电,发电机台班补偿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发电机台班费、燃油费、人工费、发电机损耗费、电费补偿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下:本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6 月8日,施工单位办理临电时间限定为 2020 年 10 月15日,由在此期间发电机台班补偿费用发电机电费补偿费按下列计算方式计算,并根122、据投标下浮率A进行下浮。用发电机发电的电量按发电机电表读数计,发电机发电的电量只补价差,价差计算公式为:M=(A-B )M:每度电补价差A:发电机每度电电价(根据使用不同型号发电机加权平均计算)B:XX地区2019年7月建筑材料市场价格预算取定价中的电价A的计算公式为:A=(C1/W1/8+C2/W2/8+C3/W3/8+Cn/Wn/8)/n;C1、C2、C3Cn分别为不同型号发电机按广东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发电机的台班费;W1、W2、W3W n分别为不同型号发电机功率。无论任何原因,若 2020年 10月 15日临电仍未开通,则在临电计划开通日期至实际临电开通之日期间的发电机台班补偿费用123、仅计取用发电机电费补偿费,在此期间发电机台班补偿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36). 承包人须参加各专业工程的图纸会审,对于专业工程与土建工程有冲突的地方,有义务提出修改建议和解决方案。37). 承包人须全面复核供本工程施工用的所有图纸、合同规范及于工地范围内所有现有之市政配套设计图纸,包括施工期间发出的补充图纸和规范,以查找该等文件相互间之矛盾,并确保其绘述之工程符合(a)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现行最新适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b)对本工程有管辖权的政府当局/公用事业单位的法律、条例、附例、通知等(此等施工及验收规范、法律、条例、附例、通知等以后统称为“法规”),不论该等图纸124、或规范是否已获任何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批复。若承包方未有履行上述复核或通报责任,又或复核缺漏,致未能及时发现图纸(特别是结构图及建筑图)和规范相互之间矛盾或不符法规的工程,承包人须无偿按发包人的指示执行一切因此而发生的工程拆除、修复、返工等工作至发包人满意,并符合所有法规。其引致的费用和工期延误一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不会因此而获得任何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38)自承包人进场后,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无法接收场地,承包不得以收场为由进行索赔。承包人须确保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区域,立即开展施工工作。39)本合同和组成合同文件及法律规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义务。9.3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应采用计算机信息管125、理,与发包人的工程管理系统接口一致,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换网络,以便发包人及各有关单位与其进行数据交换,提高工作效率,所产生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发包人要求工程采用XX地产的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现场实测实量数据及工序报验等资料上传手机APP),采用XX地产的移动工程协同平台(现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在平台审批审核)所产生费用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移动工程协同APP使用费参考单价2000元/人/年。)(2)从进场之日起,直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止,工地现场须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并负责管理和维护,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应126、符合项目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每台塔吊、工地大门、场地内主要通道须设置视频监控摄像头,塔吊拆除后须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摄像头,现场须配置专门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间应有通信网络,并有专人管理;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停用,可供发包人随时调阅查看视频信号;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安装投入使用后,承包人须及时将现场视频设备位置、监控点分布图等资料送一份至发包人以作安全生产管理备案。(3)应向发包人开放现场视频监控设备信号,确保工地大门、塔吊、主要通道等重点部位摄像头信号可接入XX地产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预留不少于6M带宽的宽带网络予XX地产工地远程127、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视频稳定及流畅。(4)配合发包人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与信号接入,具体要求如下:a、按下表要求采购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所需的指定品牌、型号设备,移交发包人并配合设备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清单设备厂商参考联系人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基本配置计量单位参考单价设备数量要求边缘服务器研智NBox-4000(普通版)配置:桌面/壁挂盒子240*240*95mm(长*宽*高);CentOS 7.6;Intel Core i5;8GB DDR4-2400 MHz;64GB mSATA;集成GPU with OpenVINO;Intel i210 GbE * 2;D128、C 12V 适配器;性能:支持200路视频上云;管理路数:500;并发上云路数:200台10000元/台1台/总包标段NVR网络硬盘录像机(16路)DH-NVR4216-4KS2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嵌入式Linux实时操作系统;网络协议IPv4、IPv6、HTTP、NTP、DNS、ONVIF;前智能支持;后智能不支持;网络带宽接入128Mbps,储存128Mbps,转发128Mbps;网络视频接入16路;IPC分辨率4K/6M/5M/4M/3M/1080P/1.3M/720P;解码能力24K/44M/81080P/16720P;1路VGA,1路HDMI,支持VGA/HDMI视频同源输出;最大129、支持16路回放;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PEG4/MJPEG;2个内置SATA接口,支持10T、SSD;1个千兆以太网口;1个前置USB2.0接口/1个后置USB3.0接口;1路,支持IPC音频输入/1路,支持语音对讲输出;报警接口无(可定制4进2出的报警板,包含一路12V1A输出);1个电源接口,电源适配器供电模式,输入DC 12V 电源台2000元/台1台/总包标段硬盘(4T)ST4000VM000(此型号非强制要求)2个4T 硬盘 ;每个硬盘:4000G;5900RPM;64M;SATA;套1680元/套1套/总包标段注:承包人须严格按统一指定的设备型号、参数、数量采购设备130、,除可向设备厂商直接购买外,也可向发包人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购买,确保设备按时到位。b、向发包人开放现场视频监控设备信号,确保工地大门、塔吊、主要通道等重点部位摄像头信号可接入XX地产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预留不少于6M带宽的宽带网络予XX地产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视频稳定及流畅;9.4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加强其参与本工程建设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管理。(1)对工人(包括农民工,下同)工资实行分帐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a、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131、资标准。b、承包人应每月编制工人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每月底在其现场管理机构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示,接受监督。c、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工人工资。d、 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而被投诉或上访属实的,发包人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如因此致使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立即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XX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32、。e、 由于承包人或其管理的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拖欠工人工资,致使发包人被投诉或起诉并被判令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的,发包人除追究承包人和其它相关责任单位的违约责任外,还将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条款第42.15款第(2)项的约定扣回相关款项作为补偿。f、 承包人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存在的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各种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处理可能发生劳资纠纷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对恶意煽动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的行为,要善于及时发现并敢于揭露、制止,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2)成立处理劳资纠纷的协调机构承包人必须成立处理劳资纠纷的协调机构,承包人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要亲自负责,配备专职人员,及时化解劳133、资矛盾及纠纷,并及时揭露、制止恶意煽动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的行为,保证不发生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等事件。9.5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第9.2、9.3、9.4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9.6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发包人签订工程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书、廉洁协议、安全生产、消防保卫与工程资料管理协议书、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书等文件。9.7承包人须于每月定期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综合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计划、报表或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上月工程进度款(统计时段从上上月二十日至上月一十九日),并提交134、已支付分包及材料设备供货单位价款凭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总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资金落实情况并报发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将工程进度款专用于本工程。(2)当月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要求分细项申报,并含有完成金额),当月工程质量、安全135、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告,当月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时,须同时报政府相关部门),当月其协调管理范围内各专业工程间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及所出现问题的专项报告(统计时段从上上月二十日至上月一十九日)。(3)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拟投入设备,劳动力计划(统计时段从上上月二十日至上月一十九日)。所有计划、报表及报告的具体格式,应按照发包人信息采集办法要求,填报发包人工程管理系统。9.8联合体本合同工程承包人如为联合体的,须遵照如下约定:(1)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授权代表和各成员权利义务。(2)联合体协议书经发包136、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三、工程设计10、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设计人员要求、设计成果要求10.1设计范围:按合同协议书约定。10.2设计内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文件。10.3设计人员要求(1)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2)在设计高峰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必须集中力量确保设计进度。(3)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137、,承包人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负责人为 (一级注册建筑师)。(4)承包人应指定一名主要设计人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作为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并根据项目建设进程的推进和需要加派驻场设计人员。(5)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6)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报送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合同约定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7)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报送驻场设计代表负责人、驻场设138、计代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其驻场授权工作范围、驻场时间安排等资料。(8)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报送一名报建责任人,全程负责跟踪协调项目报建工作,并负责处理报建手续。(9)承包人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10)发包人认为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发包人确认。若承包人对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发包人仍然要求更换,则139、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承包人该人员从发包人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11)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驻场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10.4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概预算文件及其电子版本。(2)设计成果包含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设计文件除应提供设计范围的相关图纸、总设计说明、工程项目及数量汇总表外,还应提供所需设计图纸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140、时应附带清单。(3)应按项目编码方式进行文件、图纸的编码,并遵守发包人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4)设计送审稿资料须向发包人提交6份,含电子光盘2份。(5)设计终稿资料质量须一次性通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须向发包人提交份数具体如下:序号成果文件名称提交日期套(份)数备注1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修规设计、工程估算、三维数据模型)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6份,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2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按报建要求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3方案设计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按报建要求或按发包人141、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4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10份,或按发包人要求电子文档1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5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建、报批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按报建要求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6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含投资分析报告、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书)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20份,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投资分析报告20份、电子文档2份7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的,包括概算文件、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等文件)施工报建的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求按报建要求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施工图及预算文件按工作计划或发包人要142、求21份,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工程完工的完整版施工图竣工验收前21份,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 8总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区域内各相关专业、管线综合、园林景观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9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15份,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10满足结算要求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10份,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6)项目报建报审需要的报建文件和审查文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文件及份数提交。(7)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发包人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143、)已经含于本合同价款之中。(8)在报建、报审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承包人应无偿提供。11、设计进度计划11.1承包人须在中标后3天内,编制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但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11.2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进度,合理安排设计工作。11.3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进度延迟,导致项目总体进度滞后,承包人除采取措施赶工外,还须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违约的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设计服务承包人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工144、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承包人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发包人的要求。12.1驻场设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应于发包人指定场所开展设计,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为便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及时沟通及协调,以保证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能更好地体现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指定的地点投入本合同约定的专业人员、设备及设施,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2)承包人驻场设计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并全部统一纳入发包人的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驻场设计人员只为本合同工程服务,不得再参与其他工作。(3)承包人驻场设计人145、员的名单须在进场前提交发包人审核,承包人驻场设计组的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以及设备设施须满足设计质量与进度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实施的过程中对承包人的驻场人员进行适当调整。(4)承包人应保证驻场人员的稳定性,原则在驻场期间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且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12.2报审报建服务(1)承包人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工程报审报建的要求,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负责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2)对承包人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146、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份数提交。12.3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要求承包人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现场设计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2)承包人应派出至少8名常驻本合同工程工地的设计人员(含BIM设计人员2名),解决施工现场的图纸事宜。(3)承包人应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确认;按发包人要求对己订购的主要设备、材料进行到货或出厂验收,必要时须进行中间验收。12.4缺陷责任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或本合同工程使用单位的要求积极147、配合并参与工程的缺陷责任修复及质量保修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问题提交书面的技术建议及相关的工程设计资料。12.5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工作(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2)承包人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148、,并充分考虑自身的施工能力。(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5)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选择时参考。(6)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在对本合同工程设备材料的149、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批准。(7)对于由发包人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同时,承包人应派本工程专业负责人参与发包人组织的相关看样定板工作,出具材料和设备选型的相关技术意见。(8)由于本合同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的,承包人原则上须根据品牌推荐要求在项目档次定位的基础上向发包人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150、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9)承包人应对本合同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10)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发包人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12.6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如发现项目基础资料151、中存在短缺、遗漏、错误、疑问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后10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2.7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的时间负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或不足的,承包人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和完善。由此造成设计进度延误的,承包人应自费采取措施赶上。13、设计评审13.1承包人设计成果文件需经国家相152、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根据本工程的推进情况及重要性,承包人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节能和绿色建筑咨询及评估工作等设计成果文件进行评审。召开评审会的场地费、专家费、交通费、餐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不再另行计取。13.2 设计评审的依据包括:(1)国家、省、市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含基坑技术审查)的相关规定;(2)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3)本合同工程的相关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许可文件、用地规划文件等);(4)本合同中与设计工作的内容、范围、管理、服务相关的约定;(5)发包人关于设计、图档、图文153、工程等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6) 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意见;(7)发包人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明确书面意见。13.3 承包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理单位、顾问单位及发包人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概算、预算调整),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发包人的设计评审、发包人委托的设计顾问单位、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13.4承包人对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不154、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以发包人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承包人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并提交发包人。13.5如承包人未能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日起3日内积极响应或逾期未能完成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直接按设计评审的最终评审意见实施(但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的相关设计责任)或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和完善,另行委托设计的相关费用(按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的建安工程费占审定概算或预算建安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乘以本合同设计费计取)从本合同设计收费中扣取。13.6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155、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意见、承包人在履行合同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服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概预算、设计变更预算、结算服务,缺陷责任及保修阶段的服务)的实际情况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四、施工总承包组织实施14、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14.1进度计划(1)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时间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项目整体进度节点计划。(2)进度计划的内容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施工计划、承包人文件提交、各阶段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制作计划、运达现场、现场施工安装计划、试验验收计划等。除此之外,还应提出现场工作面的156、移交时间计划等。(3)监理单位批复合同进度计划时间的约定: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合同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4)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报告的时间约定:在承包人能够预计可能会实际进度计划不符后的7日内或实际已经不符的3日内提出。2)监理人批复合同进度计划修订报告时间的约定: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合同计划修订报告后5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4.2施工组织设计(1)承包人应当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在施工开始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案;2157、)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及仓储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施工道路平面图、各种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监控设施、施工机具、材料构配件存放位置);4)季节性施工措施;5)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下设施的处理措施;6)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7)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8)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9)消防、安全、健康等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10)其它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2)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在4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158、,发包人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逾期既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但如遇到重大或技术复杂、难度大的施工方案,则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14.3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的执行(1)承包人应当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设计、施工,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2)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3)为便于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和控制工期,承包人应于每月底向总监理工程师填报当月工程进159、度计划完成情况(没完成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或者书面意见执行。(4)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据此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费用。如承包人未能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后10天内采取有效措施,工程进度仍然无明显改进,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有能力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160、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保证其投入不少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按发包人要求设置出入口智能化门禁系统,分单位实时统计场内的自有工人、专业分包单位及直接承包单位不同工种人员、管理人员数量及名单,并提供数字化移动端予发包人实时监控,否则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足额投入了仍不能满足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对资源状况进行调整以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为止。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资源投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否则按规定承担违约161、责任。特别是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等于或优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品牌、数量、质量、规格、性能且具备正常施工功能,并配有明显的承包人单位标志,及可证明为合法使用设备(如具备年检证、使用证等)。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7天提出申请,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开工后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计划使用期间撤出现场。若施162、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的情况,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修复或更换。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的,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天内,提出完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资源投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因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配备不足,导致工期滞后的,承包人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4.4承包人无偿向发包人提供独立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的设施提供家具、设施和日常办公用品:(1)独立大会议室1间:需配备投影仪;小会议室1间:配备投影仪,提供宽带包月上网专用线路1条(100M),包括一套视频会议系统。办公区域设置材料样板展示堆放,配置货架163、,钥匙交由监理单位负责管理。(2)发包人现场办公室10间:配备20套办公桌椅,20个资料柜,10台对讲机,提供宽带包月上网专用线路2条(100M),电话线路2条,复印机2台;现场发包人休息房4间:配备16张休息床。(3)监理现场办公室20间:配备60套办公桌椅,15个资料柜,12台对讲机,提供宽带包月上网线路1条(100M),电话线路1条,复印扫描一体机1台;小会议室1间:配备投影仪一台,会议桌一套配30张椅;现场监理人员住宿房间15间:配备30张休息床。(3)造价咨询现场办公室及资料室4间,小会议室1间:配备10套办公桌椅,10个资料柜,提供宽带包月上网线路1条(100M),电话线路1条;现164、场造价咨询人员休息房2间:配备八张休息床。(4)提供一个80人使用的厨房设备(含冰箱、消毒碗柜、炉具、抽油烟机、双盆洗菜盆、80套不锈钢餐具)、由承包人协助该饭堂的开办和运营工作。(5)现场临设布置时须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和建设方直接发包单位分别预留不少于20的办公室以及不少于100的材料仓库用地。(5)发包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日常办公用的水、电、网络、市话通讯费用、卫生清洁;配名牌饮水机及桶装水,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办公用的水电的表前敷设,由承包人负责。(6)承包人对现场办公区域范围场地绿化、停车场、卫生间进行管理。(7)上述内容由承包人完成统一管理,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造165、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日常清洁及维修维护工作。设施、设备等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归还给承包人。(8)以上内容为发包人提供的交通配套设施等,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9)发包人现有部分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如存在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增设部分应以发包人指令要求进行实施,费用按合同变更计价原则进行计价。14.5承包人无偿向发包人提供交通配套设施要求:(1)为确保本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从进场施工开始,承包人应负责提供1辆5座、1辆7座、1辆12座的商务客车(各含一位司机)在现场值班,主要用于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协调、报批报建、现场会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工作交通需求,使用期限至166、本工程竣工验收。如承包人未按要求配备工程保障用车导致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协调、报批报建、现场会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则在未提供工程保障用车期间按2万元/月的标准在合同价款中进行扣减。(2)为确保发包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人员上下班工作,应按照新造地铁站与项目部之间的班车接驳费用。(时间分别为早上7点15分一班、早上8点15分一班、下午5点45分一班、下午6点30分一班)。(3)以上内容为发包人提供的交通配套设施等,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14.6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167、的合同责任。14.7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15、暂停施工15.1因下列原因,总监理工程师报经发包人同意,可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1)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更;(2)不可抗力(含土壤治理);(3)质量事故;(4)安全生产事故。因发生上述第(1)、(2)项原因而暂停施工,工期调整适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有关约定;因发生上述第(3)、(4)项原因而暂停施工,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条款第42.11款、第42.12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168、得以与发包人有争议或争议未解决为由而单方面停工,否则,按照合同条款第42.9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5.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限于此)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42.9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拒绝监理等单位管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3)未经监理单位检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4)擅自采用未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或者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或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代用材料;(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169、的要求;(6)转包工程;(7)违法分包或擅自让未经发包人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8)存在安全隐患,未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进行整改;(9)未按双方约定的要求上报所需的资料。15.3当发生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暂停施工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在暂停期间,对工程、工程物资及承包人文件等进行照管和保护。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尽到照管、保护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减,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15.4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出复工通知;或承包人可直接向监理单位提出复工建议,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单位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当按通知要求170、立即组织实施复工工作,不得拖延,否则按合同条款第42.8款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6、工期16.1工期目标合同工期的计算以监理签发开工通知令或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两者靠前之日开始起计算开始计算,按照承包人报价时承诺和填报的工期日历天数计算。计划总工期562个日历天(指监理签发开工通知后至竣工备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具体以监理签发开工通知令或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两者靠前之日计算,2021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2021年12月30日竣工备案(完成竣工验收(五方验收)后的备案工作,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完成移交使用方相关配合工作。16.2工期控制与调整(1)本工程工期171、均为关键节点工期,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分专业详细区分和列明本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2)工期调整的原则: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关键节点工期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赶工措施费及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在特殊情况下,关键节点工期确需调整的,承包人必须重新编制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编制的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已符合要求,且已采取了合理的赶工措施足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的,应当同意工期调整。承包人必172、须按照调整后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计划执行。16.3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其处理(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指有确凿证据证实因下列原因而直接造成承包人的原定工期计划延误:1)不可抗力(含政府对本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停建、缓建的决定);2)发包人指令(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工;除上述原因之外,其它所有工期延误均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42.9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因承包人对现场组织管理不力或未能提供协调、配合服务,以致专业工程的进度影响工期,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16.4承包人应当对工期173、全面负责,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管理,通过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协调、配合与合理交叉,科学制定、实施、控制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竣工。17、工程竣工17.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五、质量与检验18、工程质量18.1工程质量标准(1)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协议书第4条的约定执行。(2)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第42.11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办理竣工验收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第42.9款第(5)项的约定174、承担违约责任。18.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8.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8.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18.5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是安全、可行、实用、经济、美观的、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工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顺利通过主管部门或其委托部门的175、技术审查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成果验收。“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符合合同的规定、符合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的、满足行业及国家标准的全部设计文件。“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各阶段设计要求的规定;同时保证设计的科学原理、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构造合理,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设计应体现发包人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176、,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2)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其他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本工程设计任务书要求、初步设计图纸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发包人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承包人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3)承包人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4)设计成177、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6)承包人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设计顾问及审查机构的审核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当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发包人。18.6 现场施工质量1)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质量技术及安全规范的要求;2)符合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深化设计图纸要求;3)符合国家、地方及发包人认可的施工验收标准。178、18.7工程质量争议与鉴定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争议,由工程所在地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政府主管机构或部门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如有新版本颁发,则按最新版本执行)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等进行鉴定并按鉴定结论及有关规定承担责任。18.8第三方过程质量评估项目第三方过程质量评估综合得分总包标段不低于_86_分,实测实量得分达到_90_分,且不低于XX地产当年质量评估目标基本值,符合XX地产工程管理技术文件汇编中的相关要求。19、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当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179、要求(GB/T19001-2016)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为此,承包人必须做到(不限于):(1)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管理机构、工区(段)设有专职质检人员,班组设质检员,必须附有项目架构人员名单,各类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于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将上述人员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查。承包人还应建立并完善各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等。同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2)承包人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必须附有完备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工序质量控制180、点,工程的标准工艺流程图和技术、组织措施,工程各分部、分项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控制、样板间制度等,以及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送检试验的方法或检测方案,成品保护的措施和方法,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等。(3)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对职工分级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学习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规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企业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程及工艺进行操作。(4)单项工程和重要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开工前承包人应熟悉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内容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必要的施工准备,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性施工,完工181、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或者批量生产。(5)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1941号)的要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有混凝土结构施工部位的,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或放置标准养护箱,而且监督见证检验次数不少于同类材料进场检验频次的10%且不少于一次。(6)承包人应按照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等开展监督见证检验工作。20、检查和返工20.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0.218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0.3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20.4因总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20.5对承包人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及采用的工艺的查验(1)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工程设183、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随时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材料、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地点,或施工场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应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在材料、设备及工艺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2)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施工场地、库房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制配材料、设备的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承包人管辖)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人员和设备、材料等。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结果证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必须拒184、绝这些材料、设备的使用,立即通知承包人并说明拒绝的理由。承包人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更换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拒不执行上述指令的,则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代为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有权对已检查、检验过的材料、设备进行重复检查、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重复检查、检验的程序和内容适用前述约定。(3)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附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有所提高。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顺序之标准认定(排185、序在前者优先):1)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标准和发包人制定的材料标准及技术要求不符合下列第3)项标准要求的除外;2)经监理单位、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 不符合下列第3)项标准要求的除外;3)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与前款约定不符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同时,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并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或监理单186、位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全部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42.10款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总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或工程进行检查、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进行重复检查、检验的,检查、检验的结果证明材料、设备或工程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6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规范要求,对施工各工序报验检查的质量控制点,先自检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复检。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187、包人的自检结果后,应当及时复检。经复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全部返工,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第42.11款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0.7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整改令。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20.8承包人承诺:无论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任何188、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0.9承包人应保证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做好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记录中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有权抽查承包人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每发现三次,则按照合同条款第42.16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现原始记录数据不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经监理单位确认,发包人有权拒绝相应部分工程的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并视情189、节轻重,由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第42.16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1.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总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1.2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隐蔽或继续施工,否则该部分工程被视为不合格,由此所产生的返工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3 本工程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须按190、穗建质2016460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22、重新检验无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本工程除通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验收外,还须通过有关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检验,及申请和领取使用许可证,其所需之一切配合费用视为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六、安全文明施工23、191、施工场地的占用和管理23.1发包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照其与监理单位会签认可的施工平面图给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内布置、安排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场地范围。因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确需临时征用场地或道路的,必须事先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批准。23.2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场地一经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即对施工场地负有全过程、全面的管理责任,必须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全面负责,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责。承包人需对其施工场地布置、人员的管理、交通组织制订详细的方案,对施工时段作出192、合理安排,必须采用全封闭施工方案,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道路、行人和相邻施工现场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23.3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初验后30天内或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将提前通知承包人),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拒不清退的,发包人除向承包人收取租金(租金为每天人民币5元/m2)外,还有权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发包人因此而被第三方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对于临时房屋及设施,发包人认为有必要保留的,承包人在清退场地时应无条件保持完好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并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及其它要求。23.4承包人必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193、检查和处罚,并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24、安全施工与检查24.1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24.2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自身及其协调管理范围内各专业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若被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第42.12款第(1)、(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4.3承包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25、安全防护25.1承194、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25.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25.3本工程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第25.1款、第25.2款所列明的费用,所有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25.4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实施须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195、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印发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建质2011617号)、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XX市政府2011年第62号令)、XX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196、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号)、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造价201864号,含文中提及的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XX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通知(穗建质20181953号)和XX市住房和成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82281号)等及发包人制定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管理工作。(2)保护所有在现场人员的197、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现场以及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占用的工程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3)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或者当地政府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4)承包人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遵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药品和治疗室、防护物资等,并为预防传染病和一切必要的福利、卫生要求作出安排,建立“疾病应急小组”,制订应急措施。若出现任何重大或恶性传染性的疾病(如:非典型性肺炎)时,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198、省市卫生部门为处理和控制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迅速向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26、事故处理2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6.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26.3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处罚外,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条款第41.12款(3)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6.4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因承包人现场施工所引起199、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若有证据证实发包人因此发生了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三天内据实补偿发包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或者由发包人在承包人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26.5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7、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7.1承包人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否则按合同条款第42.1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7.2承包人应在进入现场前提交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方案一式四份,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必须包括:施工现场所必须的照明灯光、护板、围护、栅栏、警告标志和值班人员名单,以及建筑200、垃圾、施工和生活污水、噪音、粉尘的处理排放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使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承包人应在现场布置足量洒水车,消除扬尘,并使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对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经发包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承包人未能在24小时之内采取整治措施,或者所采取的整治措施未能有效消除污染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整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文明施工混乱),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督促该专业承包单位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如果该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承包人的整治要求,承201、包人必须自行组织及时完成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书面汇报其过程及效果,由此产生的费用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确认,从该专业工程款项中扣除,由发包人将该笔款项直接支付给实施单位。由于承包人管理督促不力或漠视不理,以致专业承包单位未能及时整治或不进行整治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还必须按合同条款第42.13款和第42.8款第(5)项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7.3承包人承诺:所有施工的安全设施、机具以及围网、护栏、临边防护、施工通道等全部按发包人的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内容按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202、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投标总报价不变。施工时间执行XX理工大学校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在教工学生休息时间(中午12:30下午14:30时,晚上22:00凌晨7:00时)严禁施工(特殊情况连续施工必需报批公布)。在合同工期内,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款项执行奖罚。27.4市政先行: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上贯彻“市政先行”的建设管理理念,即承包人必须在主体结构施工至三分之一之上时,开始进行室外工程的施工,包括各种埋地管道的铺设(包括雨污水排水管道与市政管网的接驳),行车道的基层等。幼儿园、小学等多层建筑视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市政先行工203、作。如果承包人不及时开展市政先行工作则对承包人处20万元违约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28、工程照管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及运至现场将用于和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包括由直接承包人及其他供应单位运至现场将用于和用于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向本工程业主单位移交工程之日止。此后,工程的照管即转由本工程业主单位负责。承包人对工程的照管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架构,制定具体的照管方案,负责照管上述材料设备并每月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汇报照管情况。如果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前,发包人已就其中任何单项工程颁发了竣工验收证书,则从承204、包人向本工程业主单位移交了工程之日起承包人无须对该单项工程负责照管,而转由本工程业主单位负责。但是,承包人应继续负责照管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向本工程业主单位移交工程之日止。在各单体建筑的全部工程内容、本工程业主单位下发的整改清单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必须承担该单体建筑内的全部永久电梯的工程照管责任,包括该电梯的电费、管理和维护费用。其中本条指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承包人及分包人于本工程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义务,但不限于合同、变更和签证所提及的工作内容及义务。本条所涉及的费用及其风险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七、合同价款与支205、付29、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合同价见合同协议书第6条,实际合同价款按以下约定确定:说明:设计概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合同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以此作为合同支付的依据。施工图预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此作为合同计量、支付、变更和结算的依据。29.1工程设计费(含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二期整体工程(含一、二批次)】:工程设计费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设计概算批复值对应金额*(1-投标下浮率B %)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注:1.报建费用(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外)、专家206、评审费及设计驻场服务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含于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2.报建费用包括放线测量费、公示费、购买地形图、管线图纸、加晒加印图纸资料、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费用、修详通、报建通等;3.工程设计费中其他设计费若概算批复中未有开列,则对应部分费用不予计取及支付。29.2工程费(建安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二期第一批次】:29.2.1采用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综合单价限价并结合中标的工程费投标下浮率A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有的项目则采用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限价,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没有的则按合同变更计价原则进行计价,结算金额不得超出设计概算批复值对应金额207、。最终按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价结算。如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初步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超过设计概算对应批复值的99%,承包人应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在设计概算批复值之内。29.2.2除发包人变更交付标准及要求且承包人不存在任何过错外,无论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变更增加工程费用的,承包人应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在审定的概算批复值之内。29.2.3承包人待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技术需求(含材料设备档次)稳定后,按照招标文件、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文件、定额、投标文件及以下原则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并送发包人,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先行审核,经发208、包人审核同意后再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审核。编制设计概算漏项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9.2.4确定合同价格:工程施工图预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按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相关约定确定合同价格清单,以此作为合同计量、支付、变更和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应及时按本合同的约定原则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并积极协调施工图预算审定工作,否则,由此导致合同不能及时确定而影响进度款支付的,发包人不承担责任。29.2.5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29.2.5.1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如下:(1)本工程合同及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招标答疑;(2)本工程投标文件;(3)经审209、查的图纸(图纸深度达到有权审核部门的要求);(4)可行性研究报告;(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6)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2012年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及施工间施行的广东省其它专业定额;(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定额标准均包含其配套定额勘误,下同)(7)乙供材料设备看样定板资料;(8) 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9)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210、信息的税前材料价格(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10)双方约定的其他依据。29.2.5.2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如下:(1)本工程合同及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招标答疑;(2)本工程投标文件;(3)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专业深化图纸;(4)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6)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2012年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及施工间施行的广东省其它211、专业定额;(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定额标准均包含其配套定额勘误,下同)(7)乙供材料设备看样定板资料;(8) 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9)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税前材料价格(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10)双方约定的其他依据。29.2.6最终按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价结算。如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初步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超过设计概算对应批复值(不含预备费)的99%,承包人应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在本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值之内。29.3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含工程设计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列项,如不发生则不212、予以支付。如概算批复中未开列下列工程建设其他费,则不予计取及支付。29.3.1 BIM技术应用费、BIM平台费、CIM+VR费【二期整体工程(含一、二批次)】:BIM+CIM+VR费用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设计概算批复对应金额*(1-投标下浮率B)总价包干。BIM+CIM+VR费用实施阶段要求如下:29.3.2工程保险费(包含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设备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不包括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安全险)【二期第一批次)】:工程保险费按实结算,结算价不得超过已批复概算中的对应金额*(1-投标下浮率B)。29.3.3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二期整体工程(含一、213、二批次)】: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概算批复对应金额*(1-投标下浮率B)总价包干。(注:若此项目不发生,则发包人不予支付此项费用。)29.3.4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费【二期整体工程(含一、二批次)】: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概算批复对应金额*(1-投标下浮率B)总价包干。(注:若此项目不发生,则发包人不予支付此项费用。)29.3.5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环境保护验收费、规划联合验线费【二期整体工程(含一、二批次)】: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概算批复对214、应金额*(1-投标下浮率B)总价包干。(注:若此项目不发生,则发包人不予支付此项费用。)29.3.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费【二期整体工程(含一、二批次)】:修建性详细规划费按 元/公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注:此单价含修规调整费用),结算时以需要报修建性详细规划部分的面积为基数进行据实计算,实际结算款项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金额。注:投标下浮率A为中标的工程费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B为中标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下浮率(含工程设计费等)30、预付款30.1设计费预付款承包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第48条的要求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方可申请设计费预付款,预付款的比例为设计费的15%,即 元。由承包人提交设计215、费预付款申请书及合法有效的发票,发包人收到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30.2工程费预付款承包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第48条的要求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取得临时施工许可复函,收到发包人发出的正式开工令后,方可申请工程费预付款支付。由承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申请书及提交对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发票,发包人收到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暂定总价的10%作为工程费预付款,即 元。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费已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0.3工程建设其他费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费不设预付款。30.4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实施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设备及人员费用,并向总监理工216、程师提交发票或其它证明文件的副本以证明预付款确实专款专用,否则应按合同条款第42.16款承担违约责任。31、工程进度付款31.1设计费进度款按如下方式分期支付,支付分解表如下:支付期支付条件支付比例预付款按合同条款第30.1款规定。按合同条款第30.1款规定。第二期支付完成土建专业初步设计、看样定板及概算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支付至设计费的25%第三期支付完成装饰专业初步设计、看样定板及概算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支付至设计费的35%第四期支付完成园林景观专业初步设计、看样定板及概算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支付至设计费的40%第五期支付承包人提供完成土建专业施工图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支付至设计费的50%第217、六期支付承包人提供完成装饰专业施工图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支付至设计费的60%第七期支付承包人提供完成园林景观专业施工图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支付至设计费的65%第八期支付完成一批次施工图预算工作,完成审批工作及确认支付至设计费的75%第九期支付完成二批次施工图预算工作,完成审批工作及确认支付至设计费的80%第十期支付第一批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结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0%。第十一期支付第二批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结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7%。第十二期支付剩余设计费作为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条款第31.3款的约218、定执行。支付设计费的3%。31.2工程建设其他费31.2.1 BIM技术应用费、BIM平台费、CIM+VR费:1、 初步设计阶段BIM成果提交及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后,支付至设计概算值*(1-投标下浮率B)至30%。2、 施工图阶段BIM成果提交完毕后,支付至设计概算值*(1-投标下浮率B)的30%。3、 施工过程中每月BIM运营报告提交齐全后,支付设计概算值*(1-投标下浮率B)的1%,至付至90%止。4、 项目整体结算后,按结算价支付剩余金额支付余款。BIM设计管理须按照合同协议书“BIM技术运用”中的约定工作内容实施并出具相关的BIM成果报告。若各地块、各阶段的BIM成果报告未能符合时间219、节点要求,按照合同条款42.7设计方面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完成BIM设计管理工作且出具成果报告,对应实施区域的工程费占比进行扣减。31.2.2工程保险费承包人应为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为第三者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材料和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人实际占有之日止。承包人办理完工程保险并提供上述保险相关材料且概算批复后,可申请支付工程保险费,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支付工程保险费的85%。结算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工程保险费后,支付剩余金额。31.2.3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承包人提供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220、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且概算批复之后,可申请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支付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的85%。结算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后,支付剩余金额。31.2.4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承包人提供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报告且概算批复后,可申请支付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费用,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支付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费用的85%。结算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费后,支付剩余金额。31.2.5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环境保护验收费、规划联合验线费: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地质灾害评估、水土221、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规划联合验线工作,且向发包人提交完成成果报告及成果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支付相关费用,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支付至对应款项的85%,结算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本合同费用后,支付剩余金额。31.2.4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费承包人提供本工程全部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文件及完成包赔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设计任务书要求),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支付至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费的85%,结算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费后,支付剩余金额。31.3工程费进度款支付原则(1)付款时间:按施工形222、象进度支付。根据本合同附件21“工程费支付方式”中的支付节点按比例支付进度款;承包人须将相关的支付申请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后支付。(2)扣回工程费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工程开工后,根据合同条款第30.2款支付的工程费预付款应从工程费进度款中分期扣回,当累计完成工作量达到合同签约价的80时扣回全部工程费预付款,具体按下表执行:工程费预付款扣回比例表已完工作量价格与合同签约价的比例(a)扣回预付款的比例累计扣回比例30%a40202040%a50204050%a60206060%a70208070%a8020100注:a=已完工程量造价/合同工程费对应金额。(3)已完成223、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需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如承包人的工作不能使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如: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缓慢,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不到位或有其他方面违反合同的行为等),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计量与支付。(4)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对施工进度及资料核查后,由承包人申请,按节点形象进度产值的80 %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有预付款,则按上述第(2)项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扣回)。(5)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各次月工程进度款时应连同分包单位(如有)的工程进度款一并申报,并附上其上一次已支付上述单位价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支持材料。(6)在概算批复前,按批复的可研报告估算批复值中对应费用拨付工程进度款224、,付至合同工程费的50%(含预付款)止;设计概算批复后,按批复设计概算对应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工程费的70%(含预付款)止;施工图预算确认后,当所有款项累计支付达到根据合同价格清单确定的合同价款(不含原清单减少或未实施内容)的80%时,暂停支付所有款项。(7)本合同工程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及提交完整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结算文件,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8)本合同工程结算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定审、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违约情形的,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97%,留下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225、金并按如下约定方式支付: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承担对工程损失的赔偿责任。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承包人应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的质保期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等同于防水工程质保期),发包人应在收到质保期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以及承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扣除应扣款项且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天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无息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确保防226、水工程质量。在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因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建筑物渗水、漏水的,经维修后同一部位再次发生渗漏的,或渗漏水严重造成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损失的,均视为承包人对该承诺的违反,每出现1次,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赔偿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的损失。同时,在防水工程质保期(5年)届满后,承包人在向发包人交纳上述相关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保期银行履约保函。结清工程尾款不豁免承包人继续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9)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大于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97%的,承包人应在工程结算定审之日起15日内向发包人返还多收的款项;否227、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承包人除应足额返还多收的款项外,还应每天按多收款项总金额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发包人在支付每期进度款时,如发现承包人存在欠缴违约金情形的,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承包人当期申请支付的进度款,直至承包人缴清违约金为止。31.3发包人在支付每期进度款时,如发现承包人存在欠缴违约金情形的,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承包人当期申请支付的进度款,直至承包人缴清违约金为止。31.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一致同意,每次付款(包括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等)时,承包人在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申请款项支付时,应按发包人的财务管理制度向发包人提交相应完整、合法有效的支付申请材料及增228、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款项。32、合同价款调整32.1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照如下约定执行:(1)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本合同条款中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均是指按合同条款第29条确定施工图预算后,发包人认可额度内的设计变更、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相对于概算清单发生的新增和变更工程,下同)(2)所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的单价或价格,按照合同第37.2款执行。(3)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因承包人原因(包括错、漏、碰等设计失误)产生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发包人承担的上限额度为1600万元整,229、超出上述额度的设计变更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若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需按新发布的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实施,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5)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承包人须严格控制每阶段投资目标,确保结算总金额控制在本工程设计概算批复值内。本合同初步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未超出由承包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设计概算批复值(不含预备费)的99%金额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如初步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超过设计概算对应批复值的99%,承包人须及时优化设计,超出部分发包人将不予支付。32.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第32.1款第(1)项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230、程师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调整金额后纳入结算一并处理。承包人应统筹考虑此类变更,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在审定的设计概算批复值金额之内。32.3所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引起的计价、计量调整、报批和审批过程,均不得影响变更的执行,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新增或变更工程的实施,否则,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且须按合同条款第42.8、42.9款承担违约责任。32.4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将增加工程费用的,增加的工程费用与经施工图预算的加和数超出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概算批复对应金额的,承包人应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231、在审定的概算批复对应金额之内。32.5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的综合单价限价公布表中全部清单项的综合单价限价,如发现承包人没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报价的,发包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同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33、工程计量的确认33.1承包人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申请报表。已完工程进度款申请报表的提交应按发包人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执行。33.2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总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232、量结果无效。33.3不予计量的情况:(1)隐蔽工程无验收记录表的;(2)施工图之外的工作量;(3)因承包人责任而增加的工作量;(4)未经发包人批准的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5)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的工程。33.4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认已完工程的价值。当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一部分或若干部分进行计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通知要求立即前往协助监理单位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提供此计量所需的一切详实资料。承包人未能按要求时间前往参加计量并提供详实资料,则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其批准的计量应直接被认为233、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33.5工程的计量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八、材料设备供应3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34.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招标时材料实物样板、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所有材料的设备必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供货,其中主材(含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选定三家或以上厂家和品牌并提供样板等资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报发包人最终选择确定。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清点。34.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实物样板要求、设计和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234、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4.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4.4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4.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提出更换品牌的,必须经过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是批准后才能使用,且更换后的材料必须达到或高于投标报价时所选品牌的同等质量及技术要求。若规定使用的物料或技术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则承包人235、可向发包人建议使用代替的物料和技术。发包人有绝对的权力不给予任何理由或解释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建议。在获得书面批准前,承包人不能使用代替的物料和技术。除发包人在批准建议时书面确认可增加费用外,其他任何情况下批准的建议均不能增加费用;如批准的建议有费用减少,则减少的费用由承包人与造价工程师、发包人协商确定后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的批准或不批准不会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34.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34.7对材料设备采购的相关要求(1)乙供材料设备乙供材料设备品牌的选用按国内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知名品牌的顺序确定。承包人必须在提236、交设计概算时同时注明所选用材料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等级,该材料设备信息仅作为概算审核的依据,乙供材料最终的选用按合同条款第34.1款约定及发包人下发的乙供材料看样定板管理办法执行。承包人必须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包括各专业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招标图纸、材料实物样板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品牌;履约中只要发包人未有对各专业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进行调乙供材料看样定板管理办法整,则均不因承包人改变选用的品牌而调整其承包价。(2)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所选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应是与承包人有长期合作关系、有良好商业信誉和雄厚实力的材料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以保证按237、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3)承包人在投标时所选定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和供应商,一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不得对此进行更改。如因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生产厂商破产)确需变更供应商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关于乙供材料设备、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向发包人申请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品牌),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承包人应优先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范围中选择变更后的供应商(品牌)和供应商。(4)材料设备采购的变更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角度考虑,发包人有权对相应材料设备的采购供238、应方式进行适当的变更(如改为甲供或甲招乙供),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对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的变更并予以积极配合。2)出于为保证本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果等特殊原因,发包人决定将某种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式由乙供改为甲供或甲招乙供时,承包人应提前做好材料到货及使用时间计划给发包人,发包人根据材料到货及使用时间计划确定购买时间后将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将以设计图纸结算用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乘以概算中的相应材料设备价格后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材料设备价款及其相关取费。若实际供应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超出按图纸计算用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的差异部分则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不239、由承包人安装,安装费也相应扣除。九、工程变更35、工程设计变更35.1承包人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35.2承包人应根据完成施工图审查完成后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由于施工图文件的错、漏、碰等原因造成的需进行设计更改(包括专项工程设计更改)以及为了完善相关工程施工组织文件内容而进行的设计调整或增减,发包人承担的上限额度为1600万元整,超出上述额度的设计变更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5.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错误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240、,并按合同条款第41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5.4在施工中如发包人需对经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设计文件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应对相应变更编制概预算,用以成本控制,若由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导致工程费超出经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设计概算金额,承包人应及时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费结算价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之内。35.5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发包人已评审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5.6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241、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5.7承包人对自身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应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不属于变更。因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项目,若因承包人设计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缺项、漏项等工程责任事件,则即使相应的图纸、造价文件等已经过监理等单位的审核,发包人仍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经双方确认的工程使用要求(设计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5.8 发包人要求工程采用XX地产的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现场实测实量数据及工序报验等资料242、上传手机APP),采用XX地产的移动工程协同平台(现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在平台审批审核)所产生费用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移动工程协同APP使用费参考单价2000元/人/年。)36、其它变更36.1所有涉及工期、质量标准的变更均应获得发包人正式批准才能生效。36.2其他变更,按发包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执行。36.3由于发包人单方面原因变更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工作返工时,或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因适用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造成乙方对已经被甲方确认的设计返工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风险,双方须共同按照新规范、新标准推进设计工作,同243、时委托人应给予承包人合理设计时间和成果资料重复制作的工本费用,在总投资及规模不超原立项指标的情况下,不再另行支付乙方设计返工的费用。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承包人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37、确定变更价款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本合同条款中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均是指按合同条款第29条确定预算清单后,发包人认可额度内的设计变更、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相对于施工图预算发生的新增和变更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244、认后调整合同价格清单。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37.1在发生合同工程设计变更后,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变更通知的7天内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内容编制出变更工程预算送交本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后10天内答复。37.2变更及新增项目计价原则具体计价原则如下:37.2.1工程设计费:工程变更不涉及工程设计费的调整。37.2.2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 对于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新增工程等,包括合同条款第35条所定义的工程设计变更和第36条所定义的其他变更,由于设计需要或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这些变化会导致合245、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或预算清单内项目的局部内容发生变化、或新增了预算清单内没有的项目。出现上述变化需计算工程价款时,承包人按附件七工程费计价说明中约定的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由于施工图文件的错、漏、碰等原因造成的需进行设计更改(包括专项工程设计更改)以及为了完善相关工程施工组织文件内容而进行的设计调整或增减,按第35.2款执行。37.2.3人工费及材料价差的调整和结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246、意见(粤建市函201820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承发包双方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的原则,本合同履行期间,以下人工和材料可调整价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人工(不包含机械费中的人工)及模板人工、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的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砂、石、水泥、钢筋(仅指工程量清单中以t为单位的钢筋)、结构用型钢、砌块、电线电缆、镀锌钢管、镀锌钢板、预应力管桩,具体调整方式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人工及模板人工(不包含机械费中的人工)价差的调整条件及方式为:合同履行期间,当实物完成当月的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Mn与 2020年第 5月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247、Mo对比出现差幅涨落超过 3 %(不含 3 %)时,可调整超出部分价差,超过部分的人工价差调整按下列原则进行:a、当Mn-Mo 3%C = L(Mn-Mo)-3%b、 当Mn-Mo 3%C = QP【(Mn-Mo)/Mo100%-3%】HCu%(b) 当(Mn-Mo)/Mo 3%C=QP【(Mn-Mo)/Mo100%-3%】HFe%(b) 当(Mn-Mo)/Mo-3%C=QP【(Mn-Mo)/Mo100%+3%】HFe%C:表示材料调整金额Q:表示施工时期每月相应材料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P:表示相应材料的税前合同单价H:表示相应材料的合同清单单位消耗量,但若相应材料的合同清单单位消耗量超过定额248、消耗量*(1+3%)时,则按定额消耗量*(1+3%)计算;若相应材料的合同清单单位消耗量低于定额消耗量*(1+3%)(含3%),则按相应材料的合同清单单位消耗量计算价差调整。Mn(n1+n2+n3)/3,其中n1、n2、n3表示施工时期当季度各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数据/月统计数据/月度参考价/月度结算参考价(除税价)。Mo:表示2020年5月份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数据/月统计数据/月度参考价/月度结算参考价(除税价)。Fe%:表示镀锌电线管、镀锌钢管、钢塑管、镀锌钢板等产品价格构成中热轧卷板价格所占的比例,镀锌电线管、镀锌钢管为75%,钢塑管为70%,镀锌钢板为90%。备注:上述价差249、的调整仅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材,除此以外其它性质的材料(如辅材中的材料)不进行价差调整。除上述人工、材料外,合同单价不会因任何材料价格、人工及汇率等的变动而调整。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材料价格低于当期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综合价,而导致调差后材料价格与施工当期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综合价差异较大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由此向发包人提出材料补差费用。37.3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7.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250、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7.5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合同条款第4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7.6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7.7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37.8当发包人提出变更通知,承包人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通知要求(发出指令)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若承包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增加费用报告,该类变更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增加。37.9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251、和施工,确保人须严格控制每阶段投资目标,确保结算总金额控制在本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值范围内。本合同结算金额未超出由承包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本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值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如有超出,承包人须及时优化设计,超出部分发包人将不予支付。37.10如承包人在本工程中未使用BIM技术,发包人将在结算时按每平方米40元的价款进行扣除。十、竣工验收与结算38、竣工验收3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38.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核竣工文件后,如认为承包人竣工文件不能符合竣工要求,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按要252、求整改后重新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核竣工文件通过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38.3发包人应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8.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无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8.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8.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无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8.7253、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合同条款第21条的约定办理。38.8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8.9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均应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盖章签字;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由承包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修补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38.10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发包254、人承担责任。38.11承包人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竣工资料准备:(1)承包人有责任根据竣工验收要求对分包单位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2)承包人有义务对专业管理、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2012年版)(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编)、XX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2009版)(XX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3)其中图书馆的竣工档案要求按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有关标准编制,校区服务中心、公共教学楼、文化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教师公寓(其中一栋)的竣工档案要求按广东省优质工程奖有关标准编制。38.12255、验收依据和标准:施工图纸,图纸说明,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以及本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订的针对本工程特殊子项的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38.13专业分包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承包人预验合格后,属专业分包项目的再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不属专业分包项目的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该分包单位与专业工程验收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发包人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参与验收。38.14专业分包工程不需要办理单独验收的,经承包人预验合格后,属专业分包项目的再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不属专业分包项目的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分包256、单位、承包人、施工监理单位、发包人协商验收。38.15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发包人组织的专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验收、档案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电梯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防疫验收、信息工程测评和信息安全测评等。39、工程移交39.1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移交前将场地清理干净,将无关机械设备及材料撤离现场,保证移交的工程项目环境洁净、安全卫生。39.2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整理汇编成工程移交手册,协助项目产权管理单位尽快熟悉工程项目各部分(建筑单体、小区市政、周边管线等)、各系统(电梯、消防、空调、供水、供电、弱电等)的情况,为项目产权管理单位的接收、257、使用、维护、管理作准备。移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各部分、各系统的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全部的图纸及清单;(3)工程项目的承包人、主要材料设备供货商清单、联系人及电话;(4)各系统的设计功能、使用功能或使用说明;(5)电梯、空调、发电机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6)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7)工程、材料、设备的保修书(包括保修内容、期限、联系人、电话等)。39.3承包人应在进行本条第39.2款工作的同时编写工程项目移交计划,并于本条第39.2款工作完成后3天内组织发包人、承包人、项目产权管理单位按如下程序进行工程项目移交:(1)按移交手册的资料清单移交图纸、资料;(2)按移交手258、册的数量清单清点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3)按移交手册的设计、使用功能说明进行必要的功能性试验(或组织各方参加政府指定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功能性试验);(4)按移交手册的说明进行系统的试运行(或组织各方参加政府指定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功能性试验),测试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5)组织发包人、承包人、项目产权管理单位各方对上述移交过程进行签认;(6)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组织责任方进行维修,验收合格后重新组织移交;(7)对于某些在操作上有专门要求的机电系统(如消防、智能化等)督促承包人编制培训计划,并按合同要求对项目产权管理单位人员进行培训。39.4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城市259、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包括:(1)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档案(原件)各一式四份;(2)与本款(1)项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档案一式二份;(3)声像档案一式二份。39.5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10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39.6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发包人提供的电260、子版施工图为基础。承包人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发包人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39.7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9.8承包人应督促其工程分包单位及时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工作,于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归档,并在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时一并移交。39.9承包人按时、完整移交竣工档案的,发包人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档案后15日内给承包人付还该保证金;承包人不按时移交竣工档案,或者移交的竣工档案不完整且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补充完整的,发261、包人有权扣取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整移交竣工档案的义务。39.10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发包人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而受到经济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39.11由承包人先移交给发包人、然后再由发包人移交给项目产权管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承包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上述约定予以协助。39.12工程项目移交给项目产权管理单位后,由项目产权管理单位替代发包人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继发包人的权利义务。39.13承包人参与移交或协助移交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39.14承包人必须在本工程开通永久供水、供电后,负责向本工程发包人缴交用于开通永久供水供电至262、移交业主单位前的用水、用电费用。若承包人接到缴款通知超过两个月没有履行缴交费用义务,则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未付工程款中抵扣相应金额用作缴交该费用。40、竣工结算40.1结算原则:(1)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XXXX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细则结算要求编制结算书,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2)设计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费、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结算原则详见本合同条款第29条。(3)工程费结算办法:施工图+变更+签证+其他。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按照施工图(封图版),并依据变更签证资料(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可计价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可用于结算的其他资料确定增减金额,最终确263、定结算总价。(4)本合同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为准。40.2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45天内。40.3发包人审核结算报告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后60天内(其中含监理单位审核时间30天)出具初审意见,并及时报相关部门对结算进行终审。40.4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3)钢筋抽料表;(4)合同文件;(5)施工图(封图版)(纸质版及电子版);(6)工程竣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7)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单;(264、9)工程洽商记录;(10)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不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12)工程签证;(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5)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6)其它结算资料;(17)移交资料签收表;(18)其他竣工结算资料。40.5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工程费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以经审定的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第二部分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它有关费用文件。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涉及结算的所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内容须经监理265、等单位审核确认。(2)有效结算资料:所有结算资料均,其余资料不作为结算(3)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表达式组成,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4)钢筋抽料表(如有):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5)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6)施工图(封图版):具体要求按合同附件三十六XXXX有266、限公司施工图封图及应用操作指引 。(7)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以上资料以国家规范或竣工图编制指南为准。(8)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9)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10)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267、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1)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2)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3)工程签证:要求根据工程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工程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268、程和施工简图。(14)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要、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15)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概算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269、备专题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6)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17)其它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时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发包人代为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的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8)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270、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单位的印章。40.6承包人迟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完成审核相应结算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由于结算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完整而退回承包人修改或补充的,发包人完成审核相应结算报告的时间从收到修改或补充的结算报告后重新计算。40.7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虽有错误或不完整,但其中有部分手续齐全并可以单独结算的,发包人可就该部分先行审核。40.8由于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或报送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引起的相应结算滞后或影响支付,应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所主张的271、材料款、人工工资等申请将不被接受,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40.9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与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工程结算工作协议书,双方严格按照工程结算工作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40.10若承包人不按工程结算工作协议书的约定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以至工程结算迟迟不能定案或承包人对终审部门的审核结果拒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又提不出正当理由的,则最终的审核结果由发包人与终审部门共同盖章确认。41、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41.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或项目产权管理单位)使用的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272、保修责任。41.2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发包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见合同附件二)。41.3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责任。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42、违约42.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应继续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承包人计付拖欠期间的利息。(2)因发包人违约或者过错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在承包人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发包人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4273、2.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合同条款第17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合同条款第18.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合同条款第42.4款至42.17款的约定执行。42.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2.4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书面警274、告。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责任,或者不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的指令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承包人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驻场办公,直至改正为止。(2)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总则“一般违约责任”定义约定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应当在限定时间内改正,并交纳违约金。(3)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50000元/次。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总则“严重违约责任”定义约定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275、承包人应当在限定时间内改正,并交纳违约金。(4)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发包人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被解除部分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承包人应在部分解除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发包人支付被解除部分工程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5)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承包人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6)赔偿损失。因276、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鉴定费、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维权产生的费用。42.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到三次的,另行追加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累计承担三次严重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42.6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属于合同条款第42.11款“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第42.12款“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的,承包人应当按违约处罚决定确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交纳,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属于合同条款277、第42.11款、第42.12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可决定暂不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作为对承包人享有的应收款项债权,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承包人交纳或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若相关违约责任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或相关违约责任对合同的履行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或承包人在合同后续履行过程中已采取足够措施来弥补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批准后,可予以免除。42.7设计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或投入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投入而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设计专业负278、责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按合同条款第42.4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按合同条款第42.4款的约定执行。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设计费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承包人纳入发包人统一管理的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发包人管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42.7款第(1)项的约定执行。(3)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承包人驻场设计人员参与其他工程279、工作的,每发现1人次,视为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42.7款第(1)项的约定执行。(4)承包人设计负责人缺席参加的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等会议,每缺席一人次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5)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发包人审核同意的设计计划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上,不到10天)的,承包人按1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承包人按3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6)本合同履行期间,承280、包人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限期内对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条款第42.7款第(6)项的约定处理。(7)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8)非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承包人应负责修改设计。工程费用减少的予以扣减,工程费用增加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补偿任何费用。(9)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承包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且承281、包人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10)由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概预算经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其它单位审核后,如果出现工程量偏差绝对值累计额相对于承包人报送总数量,误差率在10%20%的,或施工图概预算总价超过10%(不含10%)的,承包人除必须限期修改外,每出现1次,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11)因承包人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合同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合同条款第42.7款第(8)项约定执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12)若因为图纸质量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282、任,除了按照合同第42款第9项计算违约金以外,每延误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1的违约金。42.8工程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总则第2条、第5条的约定,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对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要求其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或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2)承包人不遵守发包人依据合同条款总则第6条约定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承包人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283、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发包人参照合同条款第42.8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3)承包人不按合同条款第7条、第10条的有关约定投入现场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或者擅自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擅自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或者1次严重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经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考核,承包人投入的现场组织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更换,直至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为止。而且,不能284、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的现场组织管理人员按缺勤处理。如承包人违背投标承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责任之外,还应同时无条件按下表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序号承诺项目违约说明承包人承诺的违约金额(元)1项目部更换项目指挥长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次250000更换专职安全员或其他人/次500002材料管理部更换部门经理或空缺/次150000更换其他人/次500003各阶段投入劳动力每少1人10004各阶段投入主要材料没有按发包人审定的总控或阶段计划投入,每少10%1000005各阶段投入施工设备没有按发包人审定的总控或阶段计划投入,主要设备每少1台50000没有按发包人审定的总控或阶段计划投入,一般285、设备每少1台10000(4)对于监理人或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指挥长、经监理人或发包人批准同意的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5)承包人在发包人组织的考评中不合格的,必须按照考评通报的要求限期改正,并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若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考评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286、任,并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若连续3次或累计5次考评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6)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或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发生1次,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7)承包人单方面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条款第42.4款第(5)项约定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8)承包人单方面擅自部分终止或者部分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条款第42.4款第(4)项约定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9)如承包人违反合同协议书第9条、第10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287、况书面通知发包人的,经发包人每确认1次,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10)本工程要求项目指挥长至少每10天,在工地现场亲自组织一次工地现场例会,协调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会议。如果延期召开,必须获得发包人批准;如果确需缺席会议,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并获得发包人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发生,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从第二次开始,承包人每次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42.9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反合同协议书第3.1款约定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1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第1288、5.1款约定单方面停工的,每停工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1的违约金;连续停工超过5天或累计停工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第14.1款的约定,延期交付施工组织设计,延期3天以内的(含3天),发包人给予书面警告;延期47天的,承包人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延期810天的,承包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延期11天以上的(含11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第16条约定造成本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1的违约金;延误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289、延误10天以上的,承包人应在2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施,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赶工计划不可行,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5)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第17条约定造成本工程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第3条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天,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结算价款(含工程设计费、其他项目费)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由发包人按照对本工程最有利的原则,按如下约定选择处理:1)承包人按上述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竣工;如承包人仍不能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竣工,承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直至本工程全部竣工为止),还在工程结算时按本工程结算总价款(不含工程设计290、费)下浮2%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款,同时承包人还应据实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2)由发包人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从本合同价款中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未完工程量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42.10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委托的材料设备检验机构)或总监理工程师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设备,发现所检查的材料与合同约定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根据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A、单宗或批次价值不到5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3例291、,由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B、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5万元不到10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由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C、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10万元不到50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由承包人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D、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2)承包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如发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事由造成的除外),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承包292、人按所需更换的符合要求的货物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如因此致使发包人需要另行采购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或公开择优竞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的,由承包人按另行采购的货物总价款的1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不按合同条款第七章的约定对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管理的,视同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管理,应按合同条款第42.8款(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本工程进度款,直到承包人完成相关工作为止。42.11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必须对各工序报293、验核查质量控制点。承包人申请报验后,经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检查发现存在较大质量问题(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超过检查部分工程的10%)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返工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顺延。复检的结果,按每一分项工程计算,总计发现3次或连续发现2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总计发现3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不含本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后效果仍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将该分项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2)工程竣工验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294、准及规范要求或者未能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的,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并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3)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的(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按所在工程合同价款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2.12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295、全生产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在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指令、通报或会议纪要为准。(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承包人296、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50万元;2)发生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1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50万元;3)发生较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50万元;4)发生一般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8%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30万元。发生上述安全事故,发包人给予承包人1次严重违约处罚,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情节较轻的,给予1次一般违约处罚。承包人依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还须补偿297、发包人的其它损失。42.1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第24条的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如限期届满未改正的,承包人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2)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者被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它施工单位或周围居298、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类似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以上且经查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42.14工程转包、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发包人将严格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赔偿。42.15工人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第9.4款第(2)项的约定,被工人投诉或上访属实的,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2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若仍然不299、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工人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阻塞交通要道、围堵或破坏、拆除已移交发包人的工程等过激行动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由于承包人或其管理的分包单位(包括施工专业分包、供货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等)拖欠工人工资致使发包人被投诉或起诉并被判令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的,承包人除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先行垫付的工人工资金额的120%作为补偿。(3)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在300、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暂停支付工程款问题解决之前,承包人有义务先行支付其所属工人工资。(4)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致使农民工集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立即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XX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42.16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它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42.17承包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及违约301、金的处理(1)认定方式:以发包人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2)送达程序:发包人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承包人:1)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2)承包人其它工作人员签收。3)发包人邮寄送达。4)在承包人施工场所或营业场所进行公告。(3)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不需支付违约金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属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应在工程结算报告送达监理单位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并附有关证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异议后15天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在异议审核期间,承包人须正常施工,不得以审核未确定为由拖延或者中止工程施工。43、索赔43.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43.2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程序(1)当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人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并呈交给发包人一份副本。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人未提出索赔意向书,则从第15天起,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有权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