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3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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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27903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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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XX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甲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XX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 合同范围1.1. 本合同承包范围为:XX大楼厨房设备的二次深化设计,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由生产加工地运输到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装卸、仓储、保管(含验收完成前的保管)、落地交货、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含系统联合调试)、报建、验收(含通过燃气接驳及验收、通过并取得2、政府部门的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政府部门的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等必要的验收和审查)、培训、质保期服务、厨房配套设施的安装、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1.2. 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为2年,且单个设备质保期不低于国家标准。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3.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用户需求书】及【报价清单】。1.4. 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采购设备的实际数量进行适当调整。2. 工期要求2.1. 合同供货期: 90 日(本合同中所有关于工期和日期的时间“日”均为“日历天”),其中厨房设备交货(货到现场)工期: 3、60 日,安装、调试及验收工期:30 日,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2.2. 供货安排2.2.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工期要求,提交包括拟采购设备品牌(与招标文件参考品牌同等档次或以上)、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检验、供货明细和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竣工验收全过程工作的项目进度计划书,提交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2.2.2供货期期间,乙方应按照经甲方审核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书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的供货期及项目进度计划书作相应调整。深化设计成果需在本合同签4、署之日起10日内报甲方审核。2.3. 供货地点:XX。3. 合同总价3.1. 本合同采取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固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暂定总价为(含税): 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税率 %,增值税税款为 元。3.2. 价格说明(1) 报价明细表综合单价包含厨房设备二次深化设计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管、落地交货、保险、安装、测试、调试、报建、验收、培训、质保期、售后服务、厨房配套设施的安装以及税费等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相关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 质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间为维护设备正常使用所需更换的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定期5、保养清洗、上门服务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等,乙方在质保期间不得另行收取任何维修、保养费用。(3) 本合同的报价明细表综合单价不因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4. 付款方式和期限4.1. 付款凭证: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提供合法有效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支付凭证。4.2. 付款应以人民币进行,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4.3.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10%)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6、给乙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4.4. 进度款:乙方在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送达合同交货地点并经甲方现场清点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暂定总价的50%。4.5. 结算付款;乙方在完成全部厨房设备供货安装,经验收通过并取得政府部门的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政府部门的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燃具炉具接入市政管网等相关工作后,甲方与乙方按实际发生并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7%。4.6. 质量保证金付款:乙方应在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并完全履行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后,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质量保证期终止证明及其他资料。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金、违7、约金、赔偿金和其他乙方应付款项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结算总价;如剩余结算总价不足以抵扣乙方应付款项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另行支付差额。4.7. 乙方未能及时、完整满足/提交上述付款所需条件/材料,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5.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简称合同附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5.1补充合同(协议)及修正文件(如有)。5.2本合同。5.3中标通知书。5.4本合同签署之前经招标人确认的往来商务、技术澄清文件/协议(如有)。5.5图纸(经招标人确认的)。58、.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5.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文件等)。5.8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5.9投标文件(含附件、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视情况需要)。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若合同中所述条款、内容及含义有不清楚、意义含糊、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应按上述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如乙方发现任何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歧义时,应即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指出不一致或歧义之处,甲方有权就9、此发出有关指令予以解释,乙方应予遵守。若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标准、要求高于招标文件或者其他文件的,或者有利于甲方或项目业主方的,则按投标文件的该等标准、要求执行。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的标准、要求是否高于其他合同文件,是否有利于甲方或项目业主方,以甲方的认定为准。乙方在投标期间提交的资料中任何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自拟条件和说明,以及在往来澄清、答疑中的询问或回复,如有相较招标文件减损甲方/项目业主方权益的内容,除在合同文件中被甲方特别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的以外均属无效。同时,乙方在投标期间提交的技术部分,如技术标、图纸、深化设计、规格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关设备、材料的型号、参数10、等仅做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及工程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且须经甲方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实施。6. 履约保函6.1.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提交银行开具的、受益人为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应为人民币。该保函应由甲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级支行或以上的机构开具,其对委托人的保障不得低于合同所附履约保函格式的要求。保函的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至全部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设备实物移交业主方后满28天止一直有效。6.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11、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函的资金补偿其损失或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若甲方持有的履约保函中的金额用作该等补偿、支付而少于上述条款规定的金额,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齐同等金额、同等标准的银行履约保函。6.3. 如工期延长而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有效期不足的,乙方应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十日以上向银行申请并获得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按时将原履约保函延期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6.4. 甲方在提出索赔要求的同时,应通知乙方有关该项索赔的违约情形及索赔金额。6.5. 在退还履约担保金,或撤回保12、函时,若乙方存在应向甲方支付的退款、欠款等应付未付的款项,应先行扣除乙方应付未付的相应金额后,再予退回或撤回。7.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施工现场条件。(2) 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3) 审查确认设备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设计。(4) 甲方有权到乙方制造厂或配套生产厂检查产品及各项试验项目的质量与进度。(5)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货物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货物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7)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13、职的人员。(8)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但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服务。(2) 乙方已充分了解从送货到安装地点,直至交工验收的整个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如:道路、运输、装卸限制、二次运输、水电接口位置、储存、安装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价格、货物交付、货物安装及验收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且不得因此推迟交货和验收时间。(3) 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若甲方因设备质量问题对外承担了损害赔偿义务或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弥14、补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款项及承担的一切其他责任。(4) 如需要使用临水临电,乙方应当与甲方总承包单位协商,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并缴纳相应水电费用。(5) 负责合同货物的所有运输(包括运输至仓库、二次转运、工地提运、卸车等)、搬运、吊装、分层、就位及安装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6) 在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发现的合同货物规格或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 在甲方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派人前往现场核实土建情况;(8) 在合同拟定的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9) 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货物15、及材料在到达工地现场后,安装前的开箱检验接收。(10) 安装期间负责货物及材料的保管工作(包括保管库房内所有尚未安装的货物及部件)。(11) 负责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工程内容和安装后之调试,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设计要求和安装规范,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12) 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验并通过验收,为甲方取得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13) 在本工程经政府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发出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并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培训甲方相关技术人员。(14)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有16、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15) 负责按本合同约定购买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16) 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合法有效的资质。8. 项目管理8.1. 项目管理总则8.1.1. 本项目甲方现场代表,依据法规、规定、合同等,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的工程监督和管理。8.1.2.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现场代表和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8.1.3.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及协调,对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如有异议,应在2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在甲方正式答复前必须继续执行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8.2. 乙方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技术文件、设计变更、货物、工程进度、质量17、资料等,应当经甲方审核批准。8.3. 为保证工程如期顺利完成,乙方必须建立一整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提交甲方,使工程的进行满足合同的规定。8.4. 项目部和人员8.4.1.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安排必须由甲方确认。在货物进场安装时,乙方必须派出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驻现场,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资历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安排计划交给甲方确认。8.4.2. 乙方派出的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运作良好有效,以使本项目有序、高效地进行。乙方的项目部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乙方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18、务质量负责。8.4.3. 乙方应自备本合同所需的必要的办公、通讯、交通等设施、特殊仪器、工具,并负担所有费用。8.4.4. 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乙方的项目总代表,并与甲方授权代表建立固定工作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8.4.5. 乙方必须对乙方派出的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全天候管理,并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未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批准擅自进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地方。8.4.6.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替代人员的素质不能低于投标时招标文19、件的要求且经甲方认可,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后三日内予以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8.4.7. 所有与乙方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9. 进度与实施9.1. 合同签约后30天内,乙方必须根据项目工期要求,提交包括从货物的深化设计、制造、检验、供货明细和运输、仓储、卸货,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自检、检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项目进度计划书,并且需要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有需要修改的,乙方必须3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修改版的计划书。甲方对计划书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2. 如果工程进度20、实际执行计划或执行计划有调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动态响应执行计划,进度受阻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尽量消除工期受阻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受阻的,工期不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9.3. 乙方应确保依照本项目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9.4.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货物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货物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向甲方要求额外费用且不向甲方提出索赔。9.5. 乙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21、否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0. 接口配合10.1. 应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并按要求完成与其它专业分包接口设计和实施。10.2.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备与土建、消防、供电、通讯、智能化、装修等专业施工承包单位接口配合。10.3. 货物安装、调试阶段: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货物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11. 设计联络11.1. 设计联络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进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开始设计联络工作,随时和甲方、设计单位进行协商并解决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1.222、. 乙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前,应向甲方确认设备的数量、技术规格和现场尺寸、装修完成情况等相关技术指标及要求,并对现场进行复核,同时得到甲方确认后,才可进行生产;甲方不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11.3. 若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对设备的数量、技术规格或甲方对已提交乙方的资料等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修改建议,供甲方、设计单位变更决策参考,未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确认,乙方不得进行相关工作。11.4.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修改建议有不同意见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尽快修改,并将修改结果提交给甲方确认,经设计单位确认形成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后实施。设计23、变更内容作为货物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11.5. 设计阶段,双方应完成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11.5.1. 在现场土建条件得到确认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的各项技术要求,复核现场土建尺寸及装修情况、货物的规格参数等。11.5.2. 设计变更:任何一方要作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履行变更会签手续,除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6. 设计联络会11.6.1. 设计联络会议的次数、会议的目的、内容、时间应按照甲方的规定举行。会议次数,时间、地点视工程需要,由甲方确定。11.6.2. 在联络会议期间,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乙方整理经甲方确认,24、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形成会议纪要。11.6.3. 设计联络会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 对乙方的深化图纸进行核查;(2) 对乙方提供检查的货物型号及主要部件型号进行核对;(3) 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结构、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4) 对乙方提交设备主要部件的来源及采购或制造等情况进行核查;(5) 双方认为需要讨论的其它内容。11.7. 联络会议外的设计联络11.7.1.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派人员到乙方所在的设计部门和工厂考察乙方的设计、生产工作,乙方应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配合条件给甲方的人员。11.7.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在其履约过程中应及时答复彼此提出25、的设计问题并提供双方需要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12. 技术文件12.1. 所有技术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统一编制。12.2. 所有技术文件应经监理单位的审核、签字及甲方备案通过后执行。12.3. 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关于图纸、文件的编制规定,向甲方提交图纸、报关货物的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分析报告、计算书和规定的所有其它文件。文件应有监理审核签字,证明提交的资料是用于本工程且正确无误的。初步方案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设计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并应在封面上用印章或标记清楚地予以表示。1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货物及其部件的性能、原26、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和电子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甲方能够实现对货物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12.5.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12.6. 乙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按规定使用中文。12.7.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货物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更新部分。1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文件提供或者泄露给第三方。13. 总承包管理配合13.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涉及到总承包服务费的、由乙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收取,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乙方该部分费用。13.2. 27、乙方接受甲方和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并承担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责任。13.3. 乙方完全遵守甲方和甲方现场代表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颁发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14. 材料封样14.1. 在本合同生效后35日内,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材料样板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样板由甲方保管。若乙方提交材料样板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样板,直至符合甲方要求。15. 制造/监造/检验15.1. 乙方应严格按照企业、国际和中国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程序进行生产和测试、检验,所涉及的标准按高标准执行,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货物全部通过出厂检验后才能供货给甲方。测试、检验的记录应归档保28、存,以便查阅、审核。15.2. 甲方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派员到乙方的国内工厂对货物进行测试、检验等监造工作。如果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时间充分配合,以便及时进行货物监造工作。15.3. 甲方无论是否进行以及如何进行现场监造或监造结果如何,不影响和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对货物质量承担的保证责任。16. 包装/运输/保管16.1. 包装16.1.1. 乙方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设备、材料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或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29、用均由乙方承担。16.1.2. 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乙方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欠缺或损害等,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16.1.3. 设备随机附件必须单独分箱包装,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合同号和货物清单及编号,易于被区分。16.2. 发运通知:乙方应于货物装运前,将含有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件数、毛重、尺码、货运公司的名称等信息的货物发运通知以书面形式送抵甲方。16.3. 货物发运资料16.3.1. 货物发运资料:装箱单、运单、产品合格30、证、产品检验记录(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货物装配图、外购件清单,如有进口货物(部件),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16.3.2. 货物发运资料一式三份,其中货物包装箱内二份,一份随发运通知送抵给甲方。16.4. 运输16.4.1. 货物从制造到安装现场的所有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16.4.2. 如属危险货物,乙方应有危险性质及运输和紧急处理措施,并告知甲方。16.5. 保管16.5.1. 在原定交货期前30个日历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乙方就最终交货期与甲方进行确认,甲方有权利对交货期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顺延,乙方负责此期间设备的妥善保管,不收取仓储费。16.5.2. 在3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实物移交给甲方之前,货物均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17. 交货17.1. 交货时,乙方应将所有设备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厂保修卡以及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等所有随机资料交付给甲方。17.2. 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设备及前款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7.3. 乙方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清点验收。产品若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设备的验收不代表对乙方提供32、设备的质量的认可。17.4. 乙方负责设备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装、发运、装卸车、设备现场的搬运及保险等环节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完毕,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不再另计。17.5. 交货时,乙方应将制造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后出具的证明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证书提交给甲方。检验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17.6. 如果设备是进口产品,且属于强制检验商品,乙方应附上经中国国家商检部门33、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17.7. 甲方在设备到达的甲方指定地点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设备在乙方的驻地已通过了其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拒绝。17.8.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甲方的要求。18. 安装/调试/验收18.1. 安装准备18.1.1. 乙方的安装实施应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书中的安装计划执行。同时由乙方制定部门和人员负责货物采购及安装的所有管理工作和与甲方的联络。18.1.2. 乙方必须在设备进场34、前的5天内,做好现场安装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现场的清理,进场人员的生活和办公场所安排,落实现场货物堆放场地和存放场地,检查电源情况。18.1.3. 安装现场勘察:及时派其技术代表完成土建尺寸、装修情况的测量和确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装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由乙方负责(包括整改费用等)。18.1.4. 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计划执行,并派出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已制定计划加以修正。但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确认。18.2. 安装期间的保管18.2.1. 在整个安装施工过程中,货物35、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实物通过验收、取得所有证照并移交给甲方。18.3. 安装要求18.3.1. 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包括二次运输、吊装、就位、现场照明、搭棚、现场组装以及安装后的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18.3.2.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并承担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如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18.3.3. 乙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须持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格证书,焊接、水电安装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36、的资质证书。其它国家或地方有规定要求具备一定资质的单位才能承担的工程和配套服务,必须按照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18.3.4. 在工程和配套服务的实施中,如果需要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与市政管网接入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及时协助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18.3.5. 乙方履行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合厨房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提供相关施工深化图纸(设备安装、供电、供水、排水、污水等)交甲方确认。18.3.6. 为配合本工程实施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乙方应列明需甲方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交货、设备存放、保管、安装、调试、整体改造工程配合、相关验收等)和具体要求。18.3.7. 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37、须按照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执行,乙方需更换材料或采用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材料,乙方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才可予以更换及采用,并按照国家检测标准要求进行检测。18.3.8. 根据设计的修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可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对中标方案及设备(规格、数量、外型尺寸等)作出适当的调整,并以双方签署的有关文件进行确认。18.3.9. 乙方负责所有需用土建间隔、给排水、厨具设备动力用电之电器线路接驳及安装;且应负责控制开关到用电设备、马达等接驳。18.3.10. 乙方需提供XX燃气用具检测服务中心等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器具对天然气的适配性试验检测报告。18.4. 安装现场管理(1) 按时参38、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全体人员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2) 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吊装工具、棚架、钢牛腿由乙方负责。(3) 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防火措施及施工安全管理;否则,如造成施工人员、其他人员的伤害或货物的损坏,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4) 如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应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负责进场后至离场前的水、电费用,水电费由乙方与39、总承包单位结算。(5) 负责设备的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18.5.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办理设备的有关验收申请,确保通过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并取得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8.6. 质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约定的技术指标(以上技术要求或指标以要求高的为准)。一次验收合格。设备产品未经合法验收,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负责。18.7. 设备验收18.7.1. 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后,根据国家货物安装验收规范和质40、量标准进行质量自检,自检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18.7.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进行。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相关规定、规范及标准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存在上述情形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8.7.3. 如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设备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成功完整交付安装使用。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8.7.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初步质量验收报告。41、如设备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换货或退货,如换货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18.7.5. 如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实施返工直至合格,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9. 实物移交19.1. 乙方应在项目移交前将场地清理干净,将无关机械设备及材料撤离现场,保证移交的项目环境洁净、卫生。19.2.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一式二套。19.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充分的中文技术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19.4. 乙方须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合理使用的42、培训。19.5. 乙方应向甲方一并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和所用材料一览表。20. 质量保证20.1.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厂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产品所涉相关标准,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如因乙方提供的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乙方须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2.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20.3.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乙方都应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20.4. 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应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43、证明文件。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益,否则乙方须自行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0.5.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其型号、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招标文件、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20.6. 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20.7. 设备的质量需满足合同附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21. 售后服务21.1. 乙方应为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实际使用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日常使用操作、紧急情44、况的处理等,如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1.2. 乙方向甲方及实际使用方免费提供为期2年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保养服务,自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费用计入总价。21.3. 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进行质量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因非甲方责任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不能维修的,整件免费更换。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只收配件费不收人工费。21.4. 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须立即响应,在6小时内到场,并在12小时内修复。在质保期内,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设备,乙方45、必须提供替代设备给甲方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为止。21.5. 质保期后的设备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21.6. 在质保期内,乙方须对所提供的设备按相关要求做定期检查和保养、清洗。22. 合同的变更22.1.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22.2. 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22.3.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46、失费用清单,经甲方审定后双方协商损失费用。双方同意,在乙方正式供货前变更合同货物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损失。22.4. 当本合同项下货物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1)货物数量减少:直接扣除被削减的设备的货物价格和相应的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费用,削减合同总价。(2)货物数量增加:按照本合同项下同规格的设备的货物价格和相应的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费用,增加合同总价;22.5.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认为有必要对合同货物及合同货物参数进行适当调整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能进行调整。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2.6. 甲方在工程施工47、中途实质性地变更合同内容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损失部分进行补偿,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给甲方审定并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对该损失不予认可。22.7. 上述变更事项经一方提出,另一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23. 纠纷解决23.1.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地,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3.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3.3.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汉语是本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使用的标准语言文字。24. 不可抗力24.1. 本合同中的不48、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下列事件: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水灾、冰雹、地震、海啸、台风及其它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事件。24.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完成工程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并应当尽一切努力减少损失。24.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1个月内仍不能交货、安装工期满后1个月内仍不能完成本合同内容,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互49、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也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如数返还甲方多支付的货款(含预付款)。24.4. 在乙方投标及签订本合同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已经爆发并仍在持续,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疫情及变异病毒疫情,以及相关部门要求采取的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等)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服务及义务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持续及潜在的所有未来影响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劳动条件和人员调配的影响、提供服务所需物资之生产和供应的中断或延误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所采取防疫措施的影响等。24.5. 各方进一步确认或同意,在乙方投标时,新冠肺炎疫情是一50、个已知的和正在发生的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疫情及变种疫情病毒)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事由(但在本合同签署后政府因新冠疫情而命令工程停工的情况除外),乙方在投标与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对此有充分的认知,该等情况已经作为影响因素在乙方确认合同价款时进行了充分考虑,乙方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合同工期,无权因此以任何形式向要求追加费用或提出经济索赔,亦不得以此为由而免除、减轻或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25. 违约条款25.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 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51、任的方式:甲方应及时提供工作场地,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则乙方的工期顺延。25.3. 乙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25.3.1.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书面警告。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2) 限期改正。甲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改正,甲方可按一般违约责任处理。(3) 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千元/次;若乙方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万元,2次以上(不含本数)252、万元/次。(4) 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5) 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6) 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即生效。(7) 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其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 承担3次严重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5.3.2. 逾期的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53、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预付款保函下的保证金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2) 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甲方有权没收预付款保函下的保证金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3) 乙方未能按时取得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每延误1天,甲方有权收取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4、10%;但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提交项目进度计划书或材料封样的,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5.3.3. 货物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2) 如货物缺陷经乙方两次维修,设备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换货或退货。甲方选55、择换货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5%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未弥补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退回退货设备的全部货款,并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5%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未弥补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 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乙方按该不合格设备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4) 乙方所供设备必须权属清晰,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益,否则甲56、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应退回退货设备全部货款,并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5%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未弥补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追偿造成损失的,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5.3.4.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或处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2次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若违57、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本项目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25.3.5.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乙方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5.3.6. 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分包,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5.3.7. 乙方及承担其部分工程内容(如有)的第三方如未履行或未58、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且未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未弥补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5.3.8. 因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1) 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2)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向其他供应商购买设备,如果该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3)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4) 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任何付款中扣除。25.3.9. 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有违反其他合同59、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事故等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5.4. 根据上述条款各项的规定,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直接抵扣或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25.5. 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准。25.6.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违约金及赔偿额可累计计算。26. 合同生效/失效/终止26.1.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26.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60、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赔偿另一方未移交货物对应货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26.3.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守约方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26.4. 解除合同26.4.1. 部分解除合同(1) 因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在接到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3) 停工3天内,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对乙方已完成工61、程量进行清点:甲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乙方已安装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在监理单位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4) 乙方在收到解约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 甲方在按本合同所载乙方地址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甲方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设备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采购或安装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设备,如果重新购买、安装设备的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62、分应由乙方赔偿,且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6)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6.4.2. 全部解除合同(1) 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接到全部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设备零部件、安装工具、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甲方将会同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3)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甲方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63、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甲方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银行保证金中及货款和服务费中扣除。(4) 乙方在收到解约通知后,甲方就解除合同的设备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设备,如果重新购买、安装设备的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且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5)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6.4.3. 乙方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安装技术资料和实物64、的交底、移交工作。乙方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买方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26.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合同关于价款结算和清理尾款的相关约定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成实物移交设备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27. 异议索赔27.1. 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将被拒收货物的已收货款(按合同规定货币)退给甲方,并由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增值税、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等。27.2.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及/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65、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乙方无法解决,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处理费用的100%向乙方索赔。27.3. 在本合同货物安装、现场试验、保证期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材料或安装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货物、材料的损坏以及安装达不到合同的约定,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安装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重新安装的费用和风险。27.4. 出厂检验和现场调试、试运行期间,对连续出现三次以上非固定性故障或两次固定性故障的货物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66、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责任。2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27.6. 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27.7. 事故索赔:凡与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雇佣的任何人员的伤亡有关而导致的所67、有损失、开支或索赔,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甲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28. 索赔解决办法28.1.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索赔并不视为甲方放弃索赔之权利,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赔偿:(1) 同意甲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合同原约定币种等额偿还甲方,并负担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2) 按照货物的损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3) 对有缺陷和瑕疵的设备及其附件68、,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新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货物的质量乙方仍应更换验收合格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4) 如果发生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在双方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交运、更换和/或补充的部件,并负责所有的运输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29. 保险29.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方须负责交货前货物的安全。29.2. 乙方应甲方的名义投保的保险至少包括:29.2.1. 货物运输保险:包括从乙方的工厂运输到现场的过程中货物的毁损及灭失。29.2.2. 施工安装的一切险:69、包括验收完成前,现场设施的有形毁损及灭失。29.2.3. 第三方责任保险:包括因设施的提供和安装施工而发生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包括甲方人员)和财产的毁损及灭失。29.2.4. 货物正常使用年限内的财产险。29.2.5. 其他险别:经甲方认可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险种。30. 风险转移30.1. 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0.2. 在竣工验收并正式实物移交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30.3. 在甲方因货物验收不合格拒收情况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0.4. 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70、31. 知识产权31.1. 乙方应保证:业主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业主方因此被起诉或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应对提供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及业主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纠纷、诉讼、裁决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1.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31.3.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32. 通知3271、.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包括快递、传真)或有效电子邮件送达对方,以合同载明地址为准。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但电子邮件以确认发送为送达。33. 承诺与保证33.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生产出符合本合同及用户需求书所规定的合格产品;33.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符合本合同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先进性、工业化和可开发性。33.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33.4. 乙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72、技术人员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33.5.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没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33.6. 乙方保证使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34. 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73、35. 其他事项35.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期。3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35.3.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5.4.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35.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74、方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地址:XX市XX区XX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地址: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下列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 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2.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和验收规范(通用技术标准及规范)3. 采用图纸中规定的其它技术和验收标准特别说明:75、如本附件所述内容与合同条款存在冲突之处,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附件2:廉洁协议廉洁协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XX市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XXXX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等。(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XX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合76、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三)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另一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但任意一方不得无事实依据投诉。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姻亲,下同)、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77、要或收受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活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78、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借用乙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乙方或关联方的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财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甲方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79、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安排甲方工作人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乙方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买受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乙方或关联方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财物。(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七)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80、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八)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财物。(九)乙方不得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举报投诉受理部门:XXXX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20-83702815;举报邮箱:xinfang;举报地址:XX市XX区环市西路204大院XX地铁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4号楼7楼纪委办公室。(二)8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乙方应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对乙方工作人员处理:(1)由甲方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监督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2)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该工作人员 2年内不得继续从事甲方管辖项目工作。(3)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管辖项目的管理。2.参照XX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82、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限制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拒不纠正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或不配合处理的,或在甲方采取处理后,再次出现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加重处理。乙方积极配合可从轻处理。4.要求乙方对相关事项进行通报。5.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追究乙方主合同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违约条款仅适用于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则按主合同的违约条款执行。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若有)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83、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相关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终止之日止。主合同执行过程中及主合同终止后,若发现及查实发生在主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期内的不廉洁行为,甲乙双方可追溯相关责任。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XXXX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履约保函及延期承诺函模板履约保函保函编号:致【XXXX股份有限公司】:鉴于 (下称“被担保人”)已与贵方签订了XX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下称“84、主合同”),由负责XX大楼项目(下称“项目”)的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我方接受被担保人的委托,在此以独立保函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如果主合同提前终止,则本保函应在主合同终止后28天内保持有效。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本保函复印件后【7】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贵方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并放弃向贵方追索的权利。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发生付款到期85、事件、要求我方支付的数额及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必须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贵方无须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我方承诺将不要求贵方提交除前述书面索赔通知之外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证明文件、违约声明、第三方签发的文件、司法判决文书、仲裁裁决文书以及其他说明贵方权利的任何文件)。我方承诺不会主张贵方应先向被担保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方提出要求。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也不受贵方和被担保人之间或任何其他第三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的影响。五、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独立和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六、本保86、函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向贵方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七、贵方不得将本保函转让给第三方。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本保函未尽事宜,执行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该规则与本保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保函为准。九、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中国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XX】。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 日履约保函延期承诺书致:XXXX股份有限公司我司于年月日提交了项目名称为“XX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之履约保函。根据上述履约保函第二条,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最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我司现承诺,若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超过该期限(无论原因),我司将按实际竣工日期相应延长履约保函担保期至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日止,办理延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手续由我司负责。承包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4:厨房设备用户需求书另册附件5:中标通知书附件6:费用清单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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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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