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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合同(87页)
2023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合同(8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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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合同
上传人:十二 编号:925342 2024-05-07 87页 740.26KB
1、第 1 页 共 87 页合同编号:XX(XX)产业园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合同委托人:XXXX有限公司监理人:签订日期:2023 年月日第 2 页 共 87 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XXXX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产业园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97,173.33 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0,048 平方米(包括西地块和东地块)。其中,东地块用地面积约 2、32,283 平方米,地块中历史建筑核心保护区的历史建筑需保留并活化改造;西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 37,765平方米,是主要的新建建筑用地,将建成计容建筑面积约 330,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 万平方米,最高不超过 250 米的集商业、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其中地上 3栋塔楼总建筑面积 310,000 平方米,地下四层总建筑面积 144,200 平方米(最终以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4.工程总建安费:工程建安费用约 385,000 万元。5.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结算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所监理项目工程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且不超过所监理施工项目的合同价。6.进度控制目标:本项目3、建设周期约 4 年。7.质量目标: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争创XX市优良样板工程,确保获得XX优质工程奖、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最终以所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承诺质量目标为准)。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覆盖率 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 10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 100%,整改率 100%;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办率达到 100%,确保生产安全零事故。确保获得广东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广东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示范工地(最终以所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承诺质量目标为准)。9.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国4、家、广东省、XX市、XX区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第 3 页 共 87 页求。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4.专用条款;5.投标文件;6.通用条款;7.附录,即: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1-7)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5、,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监理人提供的图纸与委托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合同金额1.本合同监理费暂定为,(大写:人民币)。监理费结算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所规定的计价方式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后下浮 20%,再结合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为(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中标下浮率为%)执行,计算公式为监理结算费=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取值为 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值为 1)高程调整系数(取值为 6、1)(1-20%)(1-中标下浮率)。本项目监理费以委托人审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项目投资概算审定后调整合同价款,最终结算的监理费以委托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的情形,委托人有权据实要求监理人返还该部分款项。第 4 页 共 87 页2.合同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2.1 在各阶段所需要的增加、减少监理工程师的所有费用,也包括工程结束后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2.2 超时工作、节假日加班、以及各部分的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及其他为完成上述监理服务范围的一切费用。2.3 执行监理工作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含监理直接成7、本、监理间接成本、监理税金和监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含项目管理人员,下同)工资、差旅费、住宿费、往返工地现场交通费、所需外部服务支出、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如行政、管理、经销、后勤和指导人员薪金)、事假、病假和假日薪金支出、各类人员保险费支出、退休费等津贴支出、监理人按有关规定交缴的有关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和个人入息税等项。以及本合同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2.4 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相对应的施工合同约定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外,现场办公、生活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电话、宽带、工作餐、上下班交通工具、加班餐(如有)等费用监理人自行承担。3在本合同8、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计取监理费。3.1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规模变化时,导致投资造价增加,监理人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监理费总额不再调整。3.2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其各种费率和费用不因物价变动导致监理费用的增减而给予弥补或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3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非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监理服务期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本合同监理费总额不作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4 如在工程实施期间,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委托人9、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费,监理人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3.5 项目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按经监理人、委托人审核的建安工程费造价调减)超过 10%时,监理服务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结算监理费=调减后建安工程费/概算评审结果中的建安工程费项目投资概算审定后第 5 页 共 87 页调整的合同价款。3.6 如在工程实施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费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包含在10、本合同监理费之中。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委托人协商减少驻场监理人员的数量,但本合同监理费总额不作调整。3.7 委托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监理人的项目部直接抽调造价人员,于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协助委托人工作;相关费用已含于监理费用中。六、监理服务期限1.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且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时止,包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以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1)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11、开工之日;(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3)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缺陷责任期 2 年(防水除外),防水 5 年;(4)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终审。2.监理服务期内,项目管理组人员应在委托人指定的场所开展驻场服务工作,并按委托人的要求纳入出勤考核管理,施工期阶段监理人的工程监理组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监理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每月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申报下月驻场人员的数量、名单,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作为每月监理人驻场人员出勤考核的依12、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实物移交完成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离场,但监理人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验收、移交、结算工作无具体时间期限,直至全部完成为止,该监理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用(投标总价)中。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3.监理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知悉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同时承诺具备与服务内容相符的建筑工程监理合法资质等级。如监理人不具备与服务内容相符的建筑工程第 6 页 共 87 页监理合法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的,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13、且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与约定监理费数额相当的违约金且无权向委托人收取任何监理费。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XX市XX区。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以下为签署页)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 7 页 共 87 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14、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15、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监理费”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监理费”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合同金额。1.1.13“附加工作监理费”是指监理人16、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第 8 页 共 87 页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17、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2 解释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款及附录 A、附录 B;(4)通用条款;(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合同当事人针对各类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亦属于合18、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3 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协议书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5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5.1 监理文件的提供第 9 页 共 87 页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19、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5.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1.5.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5.4 文件的照管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1.6 联络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20、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6.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7 转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8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 知识产权1.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21、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1.9.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1.9.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第 10 页 共 87 页1.10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1 监理费用1.11.1 合同金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22、用和国家规定的税金等。在各阶段所需要的增加、减少监理工程师的所有费用,也包括工程结束后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2)必要的取样,监督各种试块的制作,送试块试样去测试、检测的费用;超时工作、节假日加班、以及各部分的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及其他为完成上述监理服务范围的一切费用。(3)监理人的办公房间、办公桌椅、电话、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工作餐等。(4)本合同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监理期限延长等一般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5)上述内容所涉及的执行监理工作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工费、管理费、住宿费、办公设备费、通信费、交通费、资料费、保险、利23、润、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因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监理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外,合同单价、费率或总价不做调整。1.11.2 监理费结算(1)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按委托人要求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委托人在收到监理费结算申请并审核完成后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7 条的约定执行。(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审计的,按政府审定的结果执行。1.12 委托人要求(24、1)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第 11 页 共 87 页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2)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3)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25、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所做出任何的批准、确认、通知等在发出之前,监理人及委托人之间均应相互征求意见(当监理人及委托人双方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监理人(及其人员)不得就双方尚有异议的问题对外(指:监理人、委托人以外)发表和发布任何意见、签署任何文件。1.13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1)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2)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26、(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和财产办理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但。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全部责任。2.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1.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27、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第 12 页 共 87 页(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28、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29、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合同;(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第 13 页 共 87 页(7)其他监理依据。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应组30、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累计更换人员数量占现场实际人员数量比例不得超过 30%。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31、;(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32、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第 14 页 共 87 页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33、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8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前 7 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签约合同价的 10,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9 联合体(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34、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3.委托人的义务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第 15 页 共 87 页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35、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36、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 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4.违约责任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37、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委托人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监理费用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第 16 页 共 87 页息。4.3 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本协议所指的委托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行政罚款、赔偿金等。5.支付5.1 支付货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费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款38、中约定。5.2 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 支付费用支付的监理费包括正常工作监理费、附加工作监理费、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重复及其他监理费计算不准确事项的,委托人有权予以修正,监理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发现时点当期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监理人需在委托人支付每笔款项前,提前向委托人开具合法正规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理人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人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期限而不视为39、违约,且监理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履行合同义务。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 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第 17 页 共 87 页6.2 变更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40、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费用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费用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费用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41、费增加时,正常工作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3 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42、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费用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3、4.2 款约定的责任。第 18 页 共 87 页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费用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款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44、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监理费用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定的责任。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 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监理费用。7.争议解决7.1 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 45、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8.其他8.1 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第 19 页 共 87 页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4 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46、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监理费用同期支付。8.5 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 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8.9 工程获47、奖奖励根据工程获得的不同级别的质量或管理奖项,按次数给予监理人一定的奖励。第 20 页 共 87 页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4)专用条款;(5)投标文件;(6)通用条款;(7)附录,即: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2.监理人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立项48、范围所有工程内容及需同步配套建设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规划道路及其地下空间、XX街扩建、场地树木迁移、房屋拆除等)的施工监理(含项目管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各专业工程及室内精装修)、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组织协调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49、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1)计划及统筹管理:统筹及协调项目各层面、各参建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经委托人审定后,跟踪项目总控计划实时情况,如计划出现偏差,分析第 21 页 共 87 页偏差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报委托人审批。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2)需求管理:对项目建设功能、规模、标准进行充分研究,实施过程中与委托人沟通协调,将委托人的功能需求落实到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造价文件中。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场地周边50、情况如交通、临时设施、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3)报批报建管理:组织承包人完成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做好报批报建管理工作。(4)设计管理: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协助委托人制定设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工期和经济目标;参与设计方案评审或专家论证会,提供相关优化意见,跟踪方案设计优化意见的落实及修改情况,并跟进设计工作进度。(5)施工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建筑物拆除、树木迁51、移保护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内容还涉及以下:信息化管理:督促承包人运用信息化手段(智慧管理平台、BIM 技术应用、虚拟现实、3D 打印等),通过三维设计平台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设计和施工模拟,围绕过程管理,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施工项目信息化生态圈,并将此数据在虚拟现实环境下与物联网采集到的工程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以提高52、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BIM 技术管理:A.设计阶段 BIM 管理a.参与 BIM 项目总体规划、BIM 项目流程及标准制定、族样板模型分配BIM 数据标准、样板文件制定、族库文件准备;b.参与项目施工图 BIM 模型的建设并给出专业性建议,使其满足施工图审查通过的需求;c.对模型中所有冲突进行检查、分析并提供报告(含净高检查);d.将模型中发现的主要碰撞问题,与设计沟通对接进行综合优化,提出优化意见;第 22 页 共 87 页e.整理研究 BIM 模型:对工程量统计、材料统计、各类面积统计、保障限额设计目标达成。B.施工阶段 BIM 管理a.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监理人应督促并检查承包人53、运用 BIM 技术完成相关工作并收集相关应用成果;监理人应跟踪全过程 BIM 成果,基于项目成本控制及优化施工目标,提出专业性建议;b.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阶段的 BIM 实施规划及细则,在施工不同阶段基于各 BIM 模型进行可视化交底、施工;c.监督承包人对 BIM 模型进行实时更新与维护;应用 BIM 技术辅助现场施工管理;d.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等情况,制定 BIM 实施计划并实时调整。监督承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和智慧工地充分应用 BIM 技术;e.项目结束时监理人应审核确认最终的竣工 BIM 成果文件,包括 BIM 模型、BIM 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其中 BIM 模型要求与完工后建筑实54、体相一致。建筑施工管理:督促并检查承包人在建筑施工关键环节的施工方案,确保各个构件连接节点的施工质量,确保结构安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督促承包人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与委托人及监理人的工程管理系统接口一致,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换网络,以便委托人及各有关单位与其进行数据交换,提高工作效率。(6)其他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编制工程检测、监测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检测、监测项目,编制检测及监测清单、预算,制定检测、监测工作计划等);其他监理工作。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监理人作为委托人的顾问,应在受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内向委托人负责,在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的前提下,维护委托人55、的正当权益。(2)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并提交委托人审定。(3)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按委托人要求完善工程资料,接受委托人各级检查。(4)在施工招标管理阶段,协助委托人对招标涉及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主要设备第 23 页 共 87 页的厂家、型号、规格、单价等进行咨询以及摸查,向委托人提出成本控制及施工管理合理化建议。(5)施工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及检查;报经委56、托人同意后下达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审核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提出调整意见。(6)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报委托人同意后进行批复。(7)检查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对符合要求的施工测量成果予以签认。(8)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在施工过程中每周定期组织工程监理例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承包人的配合安排。(9)施工质量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等手段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组57、织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检查并督促完善施工过程资料。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检查本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人或委托人订货前,视需要并经委托人同意可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监理人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监理人自行负担。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检验,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10)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督促承包人严58、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管理,控制工程质量。(11)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现场安全管理巡视,监督安全隐患整改;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事故对工程的影响,并及时上报,事后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协助、主持、审理安全事故的处理,恢复施工生产。(1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现场监理人59、员必须穿着工装、佩戴工号牌,使用文明第 24 页 共 87 页用语,并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重点加强对工程的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工程验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承包人不予采纳和整改的,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资料记录和情况汇报。(13)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的计量与支付进行控制。(14)督促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中人材机调价条款计算合同调整价格(涨落均需计算),并负责审核相关调价支持材料及工程调价价款,具体按60、委托人或出资人在工程实施阶段适用的相关规定执行。(15)审查、审核承包人的预结算,并提交审核报告。(16)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实,签发工程进度审核意见,通知委托人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并配合结算部门的审核工作。(1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施工措施、方案,报经委托人同意后进行批复,签收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及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发现施工单位进度落后的,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期延误事件发生。每月定期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月工程实施概况,总包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度款支付情况、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情61、况,监理工作小结等);按监理法规要求完善监理资料。(工程监理月报做为履行合同的依据)(18)根据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的规定,监理人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审核承包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承包人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向委托人报告。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向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19)根据XX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62、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和XX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 号)的规定,监理人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实名制及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须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向第 25 页 共 87 页市、区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如工人工资支付账户内资金少于应付支付工人工资的,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补足,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人违反上述规定,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63、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低于参照比例下限、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发生异常情况等,应当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如发现承包人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的,须立即上报委托人,并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向市、区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审核确认工程完工及施工单位结清工人工资的情况,配合承包人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20)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扫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64、求承包人整改。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办理工程竣工档案备案手续。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按XX市档案馆现行规定进行归档整理后,移交委托人。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和产权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移交。按区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验收通过后督促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文件,并在收齐承包人结算资料后,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完成结算初审工作并提交委托人。需按照委托人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做好销售物业收65、楼交付的相关工作。(21)督促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保修,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第 26 页 共 87 页(22)在整个监理服务期内,定期组织、主持现场工程协调会议,负责协调各承包人的配合穿插施工安排。(23)根据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及时完成各阶段施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按时交委托人归档。(2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竣工备案的监理资料66、。(25)其他工作内容:满足委托人对本工程按绿色施工管理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其他为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监理工作。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3)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说明,以及经图纸会审确定的修改设计通知书(4)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5)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检验检测等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6)委托人发出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指67、令。(7)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函件。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依据监理合同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本项目所有的事宜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人员代管),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后,按委托人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监理人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的承诺,足额、按时派驻监理人员(见附录 B)。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代表、造价人员、安全员、资料员、工程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监理人68、应对其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按照XX市有关要求为监理人员办理平安卡。第 27 页 共 87 页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提前 15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累计更换人员数量占现场实际人员数量比例不得超过 30%。当监理人在不通知委托人或在委托人未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或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的按专用条款 4.1.4 执行:2.3.69、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2.4 履行职责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投资控制(审核每月施工单位上报的当月含变更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月报)、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主持竣工验收,并准备、检查相关资料。具体包括:(1)监理工程师受委托人委托对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管理之职责。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赋予的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70、跟班到位实行严格监理,并对委托人审定工程计划、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施工过程、合同履约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和落实。(2)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现场和为工程提供服务的材料生产、构件预制加工、供货厂家等所有相关场所进行检查。(3)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的质量目标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合同的规定行使责权,其无权修改合同,无权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也无权免除合同各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和权力,在工作中应认真听取合同各方的意见,对委托人工作积极协助,对承包人给予必要的引导,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事宜。(5)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向承71、包人签发本工程的各项开工申请,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项目后,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委托人和承包人等进行工程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进行的工作将继续实施监督管理。(6)监理人履行职责时,下列情况必须取得委托人的批准:同意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第 28 页 共 87 页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程延期的决定;发布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指令及签发现场签证;确定新增工程或设计变更工程的单价、费率、价格;工程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改变原设计的基本功能或工期或投资等;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决定;涉及费用的施工组织或72、方案的决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另行书面授予的权利。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需向委托人作书面说明,经委托人同意后向承包人下达工作指令。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工程结束提交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监理人必须在 5 天内将上交的资料审核完毕,提交跟踪审计进行下一步审核)。监理旁站方案73、(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地质勘察(如需)、软基础处理、桩基施工及检测、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及检测、隐蔽工程、基坑支护监测、周围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桩基施工、回填土、屋面防水施工、大型设备安装等),监理人应按监理旁站方案做到 100%旁站监理。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5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现场清点、原样返还。2.8 履约保证金2.8.1监理人原则上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4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即人民币元的履74、约保函(以下称“保函”)原件。2.8.2 监理人需保证保函在本合同整个履行期间的有效性;若因工程延期或因其他原第 29 页 共 87 页因导致保函期限未涵盖本合同整个有效期的,监理人应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前 45 天办理保函的续期手续,并于原保函有效期届满前 10 天向委托人提交更新日期后的有效保函,以替代原保函。2.8.3 监理人如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保函的,委托人有权取消监理人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2.8.4 监理人提交的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监理人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委托人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75、索赔。3.委托人义务3.委托人义务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 答复委托人应在 30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6 条关于“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的约定,不适用于委托人和监理人。4.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未正确或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合同金额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理人过失或工作不76、到位造成的监理工程范围内质量问题损失、安全文明问题损失、工程进度问题损失、工程变更设计或签证中事项及工程数量不实损失等。4.1.3 监理人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书面警告。监理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或不执行委托人(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监理人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2)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第一次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 10000 元/次;第二次承担同一违约性质的一般违约责任时,监理人应第 30 页 共 87 页向委托人交纳的违约金为第一次交纳金额的 2 倍;第77、三次承担同一违约性质的一般违约责任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交纳的违约金为第一次交纳金额的 3 倍;以此类推,但每次交纳的金额最高不超过第一次交纳金额的 5 倍。(3)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 50000 元/次。(4)部分解除合同。委托人依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于此情形下,监理人必须在收到委托人部分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日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5 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移交和撤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78、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监理人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人承接该部分工程,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人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5)解除合同。委托人依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宣告解除。于此情形下,监理人必须在收到委托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停止全部工作,5 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监理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79、因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移交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人承接该工程,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人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6)赔偿损失。因监理人违约或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赔偿损失,除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按专用条款 4.1.1 款支付赔偿金。如果损失是由于监理人故意或严重渎职造成的,监理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监理人累计承担书面警告达 3 次的,则另行追加80、一般违约责任 1 次;监理人累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达 3 次的,则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监理人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 3 次或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或要求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驻场办公,代行项目总监职责,直至委托人满意其监理工作时方可离场。(8)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1.4 监理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第 31 页 共 87 页(1)监理人承诺主动支持委托人的工作。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向委托人报告且未得到委托人同意的,而对委托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属于违约,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监理人因此而再次违约的,每违约一次,监理人81、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监理人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监理人未按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 3 日内,监理人员未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如期到位;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于此情形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监理人未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投标时承诺投入的监理设备仪器足额配82、备到位并运送至现场的,委托人有权按应配而未配监理设备仪器市场价格两倍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同时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整改。(3)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投入监理人员,调换监理人员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经委托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虽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更换,但监理人仍应承担书面警告 1 人/次;若监理人有特殊理由(如伤亡或重大疾病,或离职无法继续履职,或被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其他经监理人、委托人认可的属监理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合理事由)提出申请并经委托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监理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天83、内安排更换到位,否则,视为岗位空缺,并按专用条款 4.1.4 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调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监理人限期更换合格人员的责任;擅自调换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人/次,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监理人限期更换合格人员的责任。(4)总监理工程师若需离开施工现场需报委托人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5)其他监理人员需离开施工现场 1 日以上需报委托人批准,在其请假84、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监理代表全权代表其行使相应职权;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6)对于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第 32 页 共 87 页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报委托人批准同意的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总协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代表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监理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7)监理人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及各种技术专题会,以及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委托85、人要求必须召开的会议,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8)监理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对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9)监理人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按监理规范列明需监理人旁站的工序,并应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监理人进行旁站监督的,监理人没有到场,或者到场后没有进行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且没有向委托人报告,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10)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86、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当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11)如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委托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费用内,此费用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委托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费中直接支付。(12)委托人要求必须召开的会议,监理人迟到 30 分钟或者未向委托人办理请假流程的,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4.1.5 质量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87、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1)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未提交合理的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未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未提交相关的结构计算书,而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因此而导致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2)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每次进场材料不进行检查和登记,或者对已进场的材料不按第 33 页 共 87 页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见证取样抽查、全程见证送检的,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 1 次;如因此出现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建设并造成质量缺陷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如因此出现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达 188、0 万元/次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如因此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界定)的,监理人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同时,委托人保留追究监理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3)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情形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 1次;情节严重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4)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委托人有权扣减该部分的监理费。如该行为属于监理人故意造成的89、,则按专用条款 4.1.3 第(6)项执行。(5)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责任所导致工程(各分部、单位及整体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时,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委托人有权按相应工程造价占总工程造价的比例扣除监理人监理费。如该行为属于监理人故意造成的,则按专用条款 4.1.3 第(6)项执行。(6)因监理人未尽认真审核职责,造成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与竣工时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相关的工程结算出现偏差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如由此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如该经济90、损失是监理人故意造成的,则按专用条款 4.1.3 第(6)项执行。4.1.6 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未有准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行现场复核就给予签认,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签认的文件有误的,除必须立即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对签证错误有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的按严重违约 1 次处理。如果这种经济损失是由于监理人故意造成的,则按专91、用条款 4.1.3 第(6)项执行。对于现场签证(含工程数量、单价等)未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即报送委托人,或者虽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委托人的,监理人应限期改正;以上第 34 页 共 87 页情形累计出现 2 次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中明显不符合现场实际,会引起委托人投资增加,不进行认真审核、不进行优化就给予同意的,应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应当在 3 日内予以批复;须转报委托人审批的,监理人应在 3 日92、内出具审核意见报委托人。由于监理人未及时批复而影响工程进度或者工程质量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须转报委托人审批的,监理人未在 3 日内报委托人或未出具审核意见的,应限期改正,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承包人提交给监理人审核的资料或文件存在错误须承包人改正的,监理人应将所有错误一次性要求承包人改正。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反复修改拖延时间的,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3)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如当月由委托人确定的工程变更的单价较监理人审定的单价的差值大于正负 10%以上的情况累计出现 8 宗以上,或由委托人确定的工程变更的93、总价较监理人审定的总价的差值大于正负10%以上的情况累计出现3宗以上,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4)监理人应当按时对承包人的申请计量事项予以审批,申请计量事项在正常情况下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监理人对申请计量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理人派驻的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表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监理人对不合格工程却同意计量,或者计量数量严重不实、资料不齐全却同意计量的,应立即改正,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5)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不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或对不合格工程却同意计量支付,94、或者计量数量严重不实、资料不齐全却同意计量支付、或不按本合同要求签署拨款意见的,应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 1 次;如果已支付从而造成委托人超形象进度、超合同支付工程款达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或监理人审核的当期支付金额与经过委托人复核的实际应付金额存在正负 10以上误差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 10 万元(含 10万元)以上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将视情况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6)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如最终由监理人审定的结算金额较委托人审定的结算金95、额的偏差率绝对值大于 5%,则由监理人按下列计算方法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的 10%:第 35 页 共 87 页违约金=(AB/B)100%-5%C其中:A-监理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B-委托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C-监理合同总额(即按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计算方式测算的监理费结算总额)。4.1.7 进度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进度控制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施工的关键线路工期因承包人原因比计划滞后 7 日以上(包括 7 日),监理人未及96、时预见、未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未及时监督承包人整改,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监管作用,监理人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由此出现关键工期滞后 14 天以上(含 14 天),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由此出现关键线路工期滞后 21 天以上(含 21 天)并确实表明监理人在进度控制上作用失效,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总费用的 0.03%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4.1.8 合同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合同管理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97、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1)监理人对于承包人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擅自离场,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等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且不向委托人报告的,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 1 次。(2)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未按承诺投入机械、设备、材料等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且不向委托人报告的,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 1次。4.1.9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98、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监理人应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人员,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第 36 页 共 87 页系,并要求各施工标段设立专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监理人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委托人报告。对于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承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监理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作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因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99、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因此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按国家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界定)的,监理人应按按专用条款 4.1.3 第(6)项承担赔偿责任。4.1.10 监理职业操守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必须加强监理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项目监理人员需共同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向委托人及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变相推销;(2)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不合格材料、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3)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4)禁止与承包人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100、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5)禁止接受承包人的请吃送礼,或变相受礼;(6)禁止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凡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者,一经查实,按一次一般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并且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监理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4.1.11 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1)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101、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行承担。(2)如果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更新履约保函的,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自原履约保函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未提交新履约保函的,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若原履约保函过期达 10 天(含)仍未提交新履约保函的,则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第 37 页 共 87 页责任;若原履约保函过期达 30 天(含)仍未提交新履约保函的,则监理人须再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若原履约保函过期达 60 天(含)仍未提交新履约保函的,则监理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自原履约保函届满第 60 天起,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 元/天),直至监理人提交新履约保函或提供工程所需全部分102、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已提供竣工图证明文件(经委托人确认施工单位已提供竣工图的相关文件)。(3)监理人违约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其违约行为达到严重违约(或相当于严重违约)1 次,主管人员因其下属的严重违约(或相当于严重违约)累计次数达到 3 次,则委托人有权认为该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员已不适于继续担任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工作,并有权要求监理人限期更换该人员,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4)监理人提供的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经委托人审核认为未能针对本合同工程特点、难点和重点,需要退回修改的,若连续两次修改后仍未能达到委托人要求的,监理人应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103、5)委托人将对监理人的监理日记、会议纪要,竣工图纸,工程资料管、档案文书管理进行检查。监理日记、会议纪要不认真,无真实记录施工监理情况的,经查属实,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6)对于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提交分项工程的结算文件,监理人不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7)本合同结算监理费审定后,如已支付的监理费超过审定的监理费结算金额,则监理人必须在收到本合同结算监理费审定通知之日起 14 日内无条件将超付的监理费退还委托人;若监理人迟延退还超付的监理费,除须继续向委托人退还超付的监理费外,还应每天向委托人支付该超付监理费 2的违约金。4.1.104、12 监理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1)认定方式:以委托人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2)送达程序:委托人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监理人:监理人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监理人其他工作人员签收;委托人邮寄送达。(3)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监理人立即生效。监理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的异议后 15 天内审核完毕,作出书第 38 页 共 87 页面决定并通知监理人。4.1.13 监理人支付违约金的方式:(1)监理人违约需向委105、托人支付违约金时,委托人有权首先从当期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费中直接抵扣。(2)如果当期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费不足以抵扣违约金时,委托人有权从下一期的监理费中抵扣违约金。(3)如监理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监理人应在委托人书面要求的期限内支付违约金,如有逾期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 委托人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无。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1)。(1)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2)其它计算方法。5.支付5.支付5.1 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凭证、数字信用凭106、据、不超过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监理人应保证上述账户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委托人向前述账户付款后即视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如因监理人提供账户问题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如监理人开户银行或账号、账户名称有改变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监理人承担。5.3 支付费用正常工作监理费(以暂定合同价计算)的支付按下列方法确定:支付节点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第一期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监理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后,监理人可提出支付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10%第二期支付完成基坑支护桩且完成基坑第一道内撑,监107、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15%第三期支付土石方工程量完成 40%,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20%第 39 页 共 87 页第四期支付土石方工程量完成 100%,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25%第五期支付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30%第六期支付完成地下108、室结构施工,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35%第七期支付拟销售塔楼达到预售条件且所有相关的配合预售条件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40%第八期支付所有单体建筑(含配建变电站)主体结构封顶且裙楼结构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10%,累计支付至 50%第九期支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装工程完成50%,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109、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10%,累计支付至 60%第十期支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全部完成后,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65%第十期支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全部完成,且室外工程及园林绿化施工完成,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累计支付至 70%第十一期支付监理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含专项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本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110、 10%,累计支付至 80%第十二期支付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督促承包人按时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完整移交工程以及完成工程创优的相关工作)且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合同监理费结算金额的 97%第十三期支付(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施工单位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若监理人未出现违约情形,监理人可提交付款申请,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监理费结算金额的 100%备注:(1)请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申请书、符合我国财税法规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项目投111、资概算审定后,上述表格以“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作为支付基数的调整为以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五条有关约定调整后的“合同价款”作为支付基数。第 40 页 共 87 页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合同生效。6.2 变更6.2.1 无论工期延长或延迟或缩短的时间长短,均无监理费追加费用,也均无任何附加费用,工期延长或延迟或缩短不作为结算依据。双方一致同意,当发生合同变更时,不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6.2.2 至第 6.2.6 款执行,具体约定执行本合同协议书第五112、条 3 款。7.争议解决7.争议解决7.1 友好协商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争议,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各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7.2 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7.3 争议期间协议的履行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 委托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 外出考察费用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设备监造,其费用支出由监理人自行承担。8.2 检测费用材料和设备检测由委托人依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监理人予以配合。8.3 咨询费用在监理业务113、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8.4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支付额外奖励金额。具体按专用条款补充条款约定执行。8.6 保密第 41 页 共 87 页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应对所监理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保密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依法需公开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从获知委托人保密信息时起,至保密信息已由委托人通过合法途径让普通公众知悉时止。因监理人违反保密条款的,委托人有权通过任何合理方式追究监理人的责任并终止服务合同。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赔偿并追究监114、理人其他的法律责任。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提供给监理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8 著作权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擅自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8.9 工程获奖奖励本合同不设工程获奖奖励。本合同保密及著作权相关条款不因合同的115、解除或终止而失效,且合同双方可据此要求相对方履约、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9.补充条款9.补充条款增加:(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监理费。最终结算监理费以委托人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如审定结算金额超出中标价,则按中标价作为合同的最终结算价,如审定结算金额低于中标价,则以审定的结算金额作为合同的最终结算价。(2)本合同中的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的开工令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为准。(3)监理必须得到委托人同意才能行使其职权:同意分包工程或指定分包人,停工通知、复工通知、变更设计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变更签证,确认索赔、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费用,预备费和安全文116、明施工费的使用。(4)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邻近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时,可以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但发出指令后半个小时内必须向委托人汇报批准。(5)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或暂停,本工程的监理费不予第 42 页 共 87 页调整。(6)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实行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7)由于监理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致使工程施工的关键工期比计划提前 5 日以上(含 5 日)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 1 次;关117、键工期提前 10 天以上(含 10 天)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 1 次;关键线路工期提前 20 天以上(含 20 天)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 2 次。(8)由于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技术方案,被委托人采纳并实施,节约投资10 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 1 次;节约投资 30 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 2 次;节约投资 50 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 1 次;节约投资 100 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 2 次。(9)监理人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得到委托人及建设主管部门书面表彰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118、任 1 次;取得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 2 次(如本工程有工地创优市优指标硬性要求的除外)。(10)监理人抵扣的违约处罚,可按照合同相应条款,在实际已发生的违约处罚金内抵扣。如项目完工后,实际可抵扣的监理人违约责任多于实际处罚的违约责任,委托人不予支付额外奖励,委托人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11)委托人仅向监理人提供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用房(不包括房内的办公设施)及接通水电,其他满足本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全部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用中。监理人应自行解决食宿,不得与承包人同食同住。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119、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1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补充约定的,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第 43 页 共 87 页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实施为准)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实施为准)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工作内容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工作内容(1)建立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制订项目总体控制目标,及各阶段目标。(2)协调各项目各层面、各相关单位、各项工作关系,协调项目外部关系。(3)定120、期(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或各项专题会,汇报项目总体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1.2 需求管理需求管理(1)对项目建设功能、规模、标准进行充分研究,实施过程中与委托人、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将业主的功能需求落实到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造价文件中。(2)对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进行分析,确保在不突破各项目投资估算的前提下完成建设内容。(3)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场地周边情况,如交通、临时设施、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1.3 报建报批管理报建报批管理(1)对各项目建设需要开展的相关专题研究以及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进行梳理,根据121、总体工作计划要求进行报批报建工作策划。(2)根据各项目建设内容编制报建报批工作计划,督促审核承包人及时办理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的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环保、人防、消防、气象、用电、用水、路口、水土保持、市政接驳等)。1.4 设计管理设计管理(1)对本工程设计全过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和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制定设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工期和经济目标。审查设计进度计划,若与阶段目标相违背,应采取纠偏措施。(2)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条件,要求设计单位按时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122、检查并控制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检查设计的功能性是否满足使用要求。(3)参与各阶段设计图纸评审或专题会议,提出相关优化意见。跟踪方案设计评审意见的落实及修改情况,并跟进设计工作进度。审核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设计质量和深度,发布变更指令,对重大设计变更要有详细报告,包括涉及的费用变更、技术问题、承包方案的变化和工期影响等,必要时开展价值工程研究解决。(4)协助委托人组织专项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评估的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结构超限审查论证、消防性能化论证、深基坑审查、建筑节能审查等。第 44 页 共 87 页(5)负责编写设计阶段各类管理文件、设置预控要点,制定有关设计管理工作制度及123、工作目标,编写设计管理规划等,并采用各项设计管理控制措施以保证设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6)组织周/月进度例会及专项勘察、设计例会,按时向委托人报送设计管理简报和管理专项报告。定期进行设计阶段管理小结,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勘察设计进展情况,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以及上个周期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参与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处理。(7)对项目全过程进行投资控制管理。负责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要求限额设计。(8)进行设计合同的设计有关条款跟踪管理,处理工程设计条款中有关的索赔与反索赔事宜,处理设计合同纠纷,为仲裁提供正确的全面的维护委托人正当权益的法律凭证124、。(9)对重要的需求、设计调整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协调会议应做好完备的台帐管理,做到易查看、可追溯。1.5 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1)确定进度管理总体目标及节点目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项目进展符合总体目标要求。(2)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分析节点目标的可实现性,动态跟踪计划实施进展并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最后形成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报委托人审批,并负责按审批后的计划落实,落实相关单位实施。(3)记录各节点要求进度的具体时间,对预判工期超出的情况应及时预警;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25、的情况,应及时办理工期延期记录和工期签证(在延误事件发生时当天记录,结束后 10 日内办结,包括相关单位签认并形成书面记录)。(4)须按照经审核的进度网络图对关键线路严格管控,每周向委托人提供各项目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纠偏建议。1.6 投资管理投资管理(1)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制订投资管理制度、措施和工作程序,做好决策、设计、招标、施工、结算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或编制的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审核。各年的投资控制应结合委托人年度投资计划实施。(2)按委托人要求和规定审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并送委托人审批,做好用款计划、月报、年报、年度投资计划126、等统计工作,建立各项目的合同、支付、变更、预结算等各种台帐;(3)工程投资控制月报制度1)每月 25 日前,应向委托人提供当月的投资控制月报。2)投资控制月报应包括上月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完成投资额、承包商人员和机械设备投入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检测资料、数据、工程设计变更及投资增加情况,提出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下月的工作建议。3)对于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应向委托人及时提供投资控制报告,如周报、专第 45 页 共 87 页题报告等。(4)投资控制工作总结制度1)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委托人提交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工作总结,该总结作为工程咨询工作的一项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委托人资料127、室备案。2)投资控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工程概况及建设全过程情况、造价咨询工作手段、造价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的内容、原因、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对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评价与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概算与结算情况对比分析),工程遗留问题的总结与分析等,并提出合理的建议。1.7 BIM 技术管理技术管理(1)设计阶段 BIM 管理1)参与 BIM 项目总体规划、BIM 项目流程及标准制定、族样板模型分配BIM 数据标准、样板文件制定、族库文件准备;2)参与项目施工图 BIM 模型的建设并给出专业性建议,使其满足施工图审查通过的需求;3)对模型中所有冲突进行检查、分析并提供报告(含净高检128、查);4)将模型中发现的主要碰撞问题,与设计沟通对接进行综合优化,提出优化意见;5)整理研究 BIM 模型:对工程量统计、材料统计、各类面积统计、保障限额设计目标达成;(2).施工阶段 BIM 管理1)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监理人应督促并检查承包人运用 BIM 技术完成相关工作并收集相关应用成果;监理人应跟踪全过程 BIM 成果,基于项目成本控制及优化施工目标,提出专业性建议。2)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阶段的 BIM 实施规划及细则,在施工不同阶段基于各 BIM模型进行可视化交底、施工;3)监督承包人对 BIM 模型进行实时更新与维护;应用 BIM 技术辅助现场施工管理。4)根据项目实际进129、度等情况,制定 BIM 实施计划并实时调整。监督承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和智慧工地充分应用 BIM 技术。5)项目结束时监理人应审核确认最终的竣工 BIM 成果文件,包括 BIM 模型、BIM 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其中 BIM 模型要求与完工后建筑实体相一致。2.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规定2.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规定(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2)监理人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委托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3)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外,还应符合130、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4)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 号)、XX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穗办202111号)、XX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第 46 页 共 87 页规定(试行)(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 号)等相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2.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2.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项目监理人131、员应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并提交给委托人。(3)图纸会审由委托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并提交给委托人。(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委托人。(5)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在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及职责;2)质量132、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各过程的识别与管理;3)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措施。(6)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分包单位的业绩,尤其是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方案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13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测量资料予以签认:1)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控制测量方案;3)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委托人: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第 47 页 共 87134、 页6)施工测量、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完成。(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委托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分别介绍各自派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委托人根据本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委托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10)制定135、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规划应在签订本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委托人;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为以下各项:a.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b.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c.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d.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3)监理规划136、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第 48 页 共 87 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委托人。(11)制定监理实施细则1)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137、定: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为以下各项: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c.施工组织设计;d.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如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e.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12)对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138、度,根据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委托人要求的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制定相关表格。2.3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2.3.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2.3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2.3.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3)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139、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5)监理人应对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负主要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第 49 页 共 87 页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6)项目监理机构140、应定期检查承包人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7)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包括重点检查、抽查及专项检查)。对基础工程中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和主体结构工程中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旁站工作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主要职责是: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141、)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142、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人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43、。(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0)质量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内容1)监理人组织监督承包人必须遵照关于XX市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穗建筑2006551号)、关于全面启动XX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第 50 页 共 87 页通知(穗视频建字20061 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设工地纳入视频监管的通知(穗建质20171166 号)文件的要求,满足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的质量监控、隐蔽工程可视144、化验收的需要。2)监理人对视频监控系统反馈信息的分析、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监理人建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料收集、查阅、检索、档案系统,并设置专人专职负责。(11)监理人按照基建程序从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工程验收及备案资料按照与工程同步的原则进行及时收集,保证保管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12)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中的其他监理工作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2)监理人应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向委托人提交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监理人员发现施145、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委托人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考核对承包人的试验146、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2.3.2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2.3.2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监理人负责的投资控制工作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签证费用、工程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工程量(含钢筋抽料)审核、费用索赔等。(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监理人应每日统计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复核当期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147、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第 51 页 共 87 页3)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并报委托人;4)提交月度分包工程支付建议书给委托人。(2)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5)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148、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6)工程变更的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委托人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各项工149、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a.审核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b.审核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c.审核工程变更的单价和总价;d.审核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人和委托人进行协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委托人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人进行协商,经协150、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委托人通报,并由委托人与承包人在变更文件上签字;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委托人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5)监理人必须按月度提交项目造价变更统计表给委托人。第 52 页 共 87 页(7)工程签证的管理按委托人工程签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的现场签证进行管理,因监理人把关不严,致使该部分工程签证所发生的费用超过合理费用的(以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价对照为准),由151、监理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4 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分段结算工作的管理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委托人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监理人应根据经过委托人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2)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提交所完成的分部工程的结算文件(包括相关的结算资料)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段结算的审核工作并将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如承包人未能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结算文件,监理人应立即报告委托人裁处152、。3)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情况导致已经审定的分段结算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发生变化的,监理人应在原审定的分段结算的基础上对变更、新增部分按本条约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结算审核,形成分段结算补充报告报送委托人。4)分段结算涉及到的资料(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钢筋抽料表(建筑、市政、园林景观等工程适用);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委托人施工指令;会议纪要;工程签证;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委托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其他分段结算资料;移交资料签收表。2.3.3 工程进度控制工153、作2.3.3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第 53 页 共 87 页(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委托人。(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154、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4)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中的其他监理工作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2.3.4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工作2.3.4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工作(1)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1)确定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2)编制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3)实施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计155、划;4)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验证;5)持续改进。(2)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3)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的资源是否满足需要。(4)要求承包人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1)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5)定期组织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156、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6)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7)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8)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和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9)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10)安全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内容第 54 页 共 87 页1)监理人监督承包人必须遵照关于XX市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穗建筑2006551号)和关于全面启动XX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157、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视频建字20061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设工地纳入视频监管的通知(穗建质20171166 号)文件的要求,满足安全文明监控的需要。2)监理人对视频监控系统反馈信息的分析、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安全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监理人建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料收集、查阅、检索、档案系统,并设置专人专职负责。(11)职业健康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对于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及时的向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积极保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监理人在调查事故情况并分析原因、责任后,并将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提交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监理人同时应提交相应的158、防范措施建议书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2.3.5 工程材料设备控制工作2.3.5 工程材料设备控制工作(1)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1)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2)主持施工图交底审查会;3)检查承包人为设备提供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及设备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的落实情况;4)参加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验,并签署相关文件;5)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2)甲招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1)协助委托人针对甲招乙供材料设备开展的公开招标活动;2)督促并审核承包人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款的支付情况;3)审核并批准承包人编制的材料设159、备生产和到货进度计划;4)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5)检查承包人为设备提供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及设备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的落实情况;6)参加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验,并签署相关文件;7)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8)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3)甲管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1)协助委托人针对甲管乙供材料设备的公开择优竞价活动;2)督促并审核承包人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款的支付情况;3)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数量;4)审核并批准承包人编制的材料设备生产和到货进度计划;5)监督检查承包人对材料设备生产的质量控制160、;6)参加出厂验收;第 55 页 共 87 页7)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8)主持施工图交底审查会;9)检查承包人为材料设备提供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及材料设备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的落实情况;10)参加材料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验,并签署相关文件;11)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12)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13)检查质量保证期工作。(4)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1)审核工程总体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和月度材料设备分批使用计划;2)审核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合格供货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3)督促并审核承包人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161、同;4)组织承包人拟定准确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时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供货;5)组织承包人认真清点到货材料设备,在安装材料设备过程中及安装后应进行监督、检验,把好质量关;6)对承包人所定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发现货不对板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汇报;7)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8)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9)检查质量保证期工作。(5)建筑装饰材料的管理,包括:1)协助委托人进行材料管理及采购策划;2)协助委托人选定合格材料供货商;3)协助并督促承包人签订材料供货合同;4)督促承包人拟定准确的分批次订货计划,及时进行材料的采购及供货;162、5)对材料到货、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进行监督、检验,把好材料质量关;6)对材料变更费用进行预测及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7)负责供货单位与承包人的协调。(6)材料设备采购监理,包括:1)监理合同;2)设备采购方案计划;3)设计图纸和文件;4)市场调查、考察报告;5)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6)设备采购订货合同;7)设备采购监理工作总结。(7)施工阶段材料设备控制中的其它监理工作,包括:1)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设备监造服务费用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第 56 页 共 87 页具体工作如下:监理人应根据设备监造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163、理机构应进驻设备制造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制造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始前十天内报送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164、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主要及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的质量验收,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时予以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或检验。16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做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指令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制造指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调试、整机性能检测和验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166、理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设备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采购合同的规定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单,提第 57 页 共 87 页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报委托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委托人或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审核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167、备制造结算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审核报告。在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2)根据委托人委托的设备监造工作提交相关的监理资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备监造服务费用之内),包括:设备采购合同及监理合同;设备监造规划;设备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报验申请表;设计变更文件;会议纪要;来往文件;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月报;质量事故处理文件;设备168、制造索赔文件;设备验收文件;设备交接文件;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设备监造工作总结。2.3.6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2.3.6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2)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应建立与相适应的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便于各种合同资料的保存与查询。(3)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委托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第 58 页 共 87 页(4)合同实施监督。包括: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委托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169、进行。(5)合同跟踪和诊断。包括:1)全面收集并分析合同实施的信息与工程资料,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2)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合同诊断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向预测。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3)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6)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7)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参与本合同工程施工、采购等招投标文件(含招投标修改、澄清等文件)的审查工作,对相170、关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可能引起争议的合同条款等内容,向委托人提交关于合同执行过程的可能存在的索赔风险的报告。对收到的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应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如具备反索赔条件,应及时提出反索赔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据。(8)合同终止和后评价工作,包括:合同按约定履行结束后,合同即告终止。监理人应及时进行合同后评价,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作为改进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借鉴。(9)合同后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1)合同签订情况评价;2)合同执行情况评价;3)合同管理工作评价;4)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10)合同管理中的其他监理工171、作,包括:1)费用索赔的处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可能发生的费用索赔提供证据。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b.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c.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d.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当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a.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b.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c.承包人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第 59 页 共 87 页承包人向委托人提出费用索赔17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a.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委托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b.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c.承包人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委托人的费用索赔申请表;d.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上述款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e.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人和委托人进行协商;f.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上述的第 d、e 项的程序进行173、。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额外损失,委托人向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2)合同争议的调解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a.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b.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c.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d.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174、见;e.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委托人或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3)合同解除的相关工作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当委托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175、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a.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b.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c.承包人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d.承包人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第 60 页 共 87 页e.合理的利润补偿;f.施工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应支付的违约金。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人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委托人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a.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b.施工现场余176、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c.检查和验收已完工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和对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d.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e.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委托人和承包人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人应得款项或偿还委托人款项的证明。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委托人、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2.3.7 工程信息管理工作2.3.7 工程信息管理工作(1)项目信息是预测项目未来、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追溯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源,监理人要全面掌握信息源,灵活运用信息处理工具,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监理人177、必须进行管理的工程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2)设计及有关批准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等;3)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4)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有关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5)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6)各种材料报验、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技术资料、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7)各种报验、验收、报告、报表、计量、支付、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质量、进度状况记录等资料;8)监理日记、巡查、旁站记录、工程照片、事故处理资料、关键的检查资料;9)监理通知、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月报、监理报告、总结、评178、估等;10)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分部(或子分部)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11)工程规划验收、工程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室内环境验收、卫生防疫验收、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人防工程验收、燃气验收、工程竣工档案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专项验收资料;12)监理制度、规定与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13)安全、文明生产控制资料等。(2)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采集、编排、查阅、归档保存的管理办法,由专人实施。监理资料的管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第 61 页 共 87 页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3)监理资料应在179、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3)计算机信息管理1)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监理人应运用计算机技术对合同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合同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同时监理人应做好与委托人工程管理系统数据的对接,利用信息化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投资、资源、合同、结算、文档等管理系统。监理人的计算机系统规划、配置和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由委托人批准或指定的分包人按合同规定项目费用提供服务,以正确运用委托人的计算机工程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应按照委托人的有关文件。2)计算机网络监理人须以宽带形式接入委托人网站以保证信息传输速度要求。3)计180、算机硬件监理人应配置满足委托人工程管理系统及自身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的计算机和工作站来支持日常的合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计算机最低配置为:CPU 主频 3.6GHz 以上、内存 16G 以上、硬盘 1T。4)计算机软件除委托人自身建设的信息化软件系统由委托人统一免费配置外,监理人因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软件由监理人自己负责。5)人员配备及培训监理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负责支持和维护计算机工程管理系统,并报委托人备案。监理人至少应有如下人员:计算机系统专门人员。要求熟悉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能进行计算机工程管理系统,相关部分的日常维护,负责与委托人计算机系统人员协调解决计算机工程管理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181、题。数据管理和录入人员 23 名。负责采集、录入、核对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的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以上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经一定形式的考核后方能上岗。6)信息内容、格式及信息传递要求监理人应及时准确地按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如未能按委托人的规定将信息录入或传递给委托人,可以成为委托人缓付或停付工程进度款的理由。7)信息安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授权用户及密码验证以保证合法用户使用。监理人在使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资源所有182、权属于委托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第 62 页 共 87 页可以访问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4)对所收集的信息必须进行分析,确保其准确、全面、来源可靠,且要求为正式资料。(5)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别通报给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审阅和签署意见。(6)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及时对信息分类保存、要求列名事件、题目、来源、概要、经办人或其他基本情况。(7)对信息资料收集和反馈进行跟踪,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8)涉及国家机密或各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保管工作应制订保密管理细则,防止机密泄漏,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9)有保留价值的信息,经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消除,但应做183、好登记。(10)工程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整理存档、移交,并办理好移交签收手续。(11)监理人在提交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的同时,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交电子原版及纸质文件扫描版。2.3.8 工程项目沟通与协调2.3.8 工程项目沟通与协调(1)建立项目沟通与协调管理系统,健全各项制度,并本着“严格守法、遵守公德”的原则,以维护各相关方的利益为前提,应用先进、实用的方法和手段,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2)制定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按内容划分主要有: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资金、环保、设计变更、索赔、材料供应、设备使用、人力资源、文明工地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按时间划分主要有:项目管理实施184、规划、年度计划、半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等。(3)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具体内容、对象、方式、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间、奖罚措施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确保沟通计划落到实处。(4)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根据沟通与协调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按程序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各相关方,实现共享,提高沟通与协调的效果。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为本合同工程建设服务。(5)定期组织召开建设单位、设计、监理、质监站、安监站、承包人参加的工地现场会,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185、会前一天,就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技术、材料等需要协调的问题等议题征求意见,分送有关单位,以便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发与会各单位,并督促执行。(6)妥善处理各分项工程之间的施工配合,要求各承包人提出需要配合的问题,如施工场地的要求、施工用水、用电、交叉作业的相互影响,施工收口处理、建筑成品保护要求及需要采取的配合措施等。2.3.9 环境管理工作2.3.9 环境管理工作监理人应对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监理人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 63 页 共 87 页(1)制定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及制度提交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核186、准;(2)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及程序等,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粉尘控制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3)对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如对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等进行监理。2.3.10 提交监理月报2.3.10 提交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3)工程进度,包括: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4)工程质量,包括: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187、支付,包括:1)工程量审核情况;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6)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1)工程变更;2)工程延期;3)费用索赔。(7)本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及相关意见或建议。(8)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1)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及签认,签认后报委托人和本监理人总部。2.3.11 施工阶段的其他监理工作2.3.11 施工阶段的其他监理工作(1)工地例会1)在施工过程中,188、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按委托人提供的例会细则执行。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2)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第 64 页 共 87 页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检讨工作联系单的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本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宜。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189、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4)对于工地例会上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监理人应积极把关控制,不应随意对相关问题做出定论。工地例会上的相关结论必须以设计变更的方式确定后方可实施。5)监理人需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设计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配合完善设计变更手续等工作。(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相关工作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合同的约定签发。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委托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发生了必须暂时停190、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4)由于非承包人且非上述第 2)-、项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人进行协商。5)由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191、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3)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工作1)当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委托人。当第 65 页 共 87 页承包人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3)项目监理机192、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5)工程延期造成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本合同附录 A 第 2.3.6-(10)-1)项的约定处理。6)当承包人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2.4 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2.4.12.4 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2.4.1 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扫尾、193、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监理人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工程收尾阶段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的竣工扫尾;(2)项目的竣工验收、整改及移交;(3)项目的竣工结算;(4)项目的回访维护;(5)项目的考核评价;(6)项目销售物业的收楼交付。2.4.2 竣工验收2.4.2 竣工验收(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4、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2)监理人应负责组织系统联动调试、试运行及各专项验收及检测。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3)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和产权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移交。(4)根据现场的实际竣工情况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进行复核确认。2.4.3 审核竣工结算2.4.3 审核竣工结算(1)结算的总体要求监理人应根据有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于竣工后 2 周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计划报委托人195、批准后实施。监理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核准的结算计划中的时间要求提第 66 页 共 87 页交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监理人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对其提交给委托人的结算审核结果负责。工程结算以单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监理人应在完成全部合同结算的审核后形成结算汇总。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签认并对由其审核的结算金额的准确性负责。(2)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完整、真实准确,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1)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标准条件、招标文件及196、补遗书、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各方间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其它);2)结算书及电子文档;3)招标图纸及竣工图纸;4)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5)工程量计算书(或钢筋抽料表)及电子文档;6)工程变更图纸、变更指令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7)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8)工程竣工验收证明;9)开、竣工报告;10)中间计量资料;11)其它竣工结算资料。(3)有权审核部门结算审核过程中的相关工作1)监理人应积极组织并督促承包人配合有权审核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的审核工作,以推动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2)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有权审核部门组织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结算审核197、工作的相关会议(如结算工作会议、结算工程量核对会议等)。3)监理人应根据有权审核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提出的意见,向委托人提出解决本合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合理建议。2.4.4 提交监理工作总结2.4.4 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2.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2.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监理人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198、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第 67 页 共 87 页(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附录 B委托人及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 B委托人及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99、-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第 68 页 共 87 页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第 69 页 共 87 页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B-5监理人派遣的人员B-5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姓名职务/岗位工作要求派遣时间联系方式附:项目监理机构图B-6 监理人提供的设200、备B-6 监理人提供的设备第 70 页 共 87 页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第 71 页 共 87 页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XX(XX)产业园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需求任务书附件 2:各阶段工作成果文件的要求附件 3:中标通知书附件 4:资质文件(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附件 5:履约银行保函(参考)附件 6: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附件 7: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附件 8:安全生产合同第 72 页 共 87 页附件 1XX(XX)产业园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需求任务书一、监理服务期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201、届满且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时止,包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以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监理服务期内,项目管理组人员应在发包人指定的场所开展驻场服务工作,并按发包人的要求实现出勤考核管理,施工期阶段监理人的工程监理组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二、监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要求组建项目工程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驻场服务。分阶段落实监理人员投入,具体人员到位需求如下表:1.工程监理组工程监理组人员需求岗位人员数量人员要求备注项目总协调1应为监理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并已在公司任202、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总监理工程师1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总监代表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8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土建专业监理负责人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土建监理工程师5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钢结构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装饰专业工程师3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装饰装修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203、工作经验机电专业监理负责人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电气专业工程师2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给排水专业工程师3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给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暖通专业工程师3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第 73 页 共 87 页工程监理组人员需求岗位人员数量人员要求备注弱电专业工程师3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电子技术或电气工204、程及自动化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可由具备条件的机电专业监理负责人或电气专业工程师兼任幕墙专业工程师3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可由土建监理工程师兼任市政监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绿化监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风景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安全工程师6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205、证,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造价工程师2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 1 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工程测量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BIM 专业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监理员13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可由土建、装饰、电气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智慧工地”管理206、员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计算机信息管理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图档资料管理员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具有 5 年以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经验2.项目管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需求岗位人员数量人员要求备注计划管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机电专业管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设计管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207、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造价审核管理工程师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8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综合业务管理员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2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第 74 页 共 87 页项目管理组人员需求岗位人员数量人员要求备注图档资料管理员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208、具有 5 年以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经验驻场“智慧工地”管理员1应为监理人在编人员,具有计算机信息管理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 3 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驻场累计投入人数8监理单位应根据上述总的人员投入要求,结合项目进度,编制分阶段人员投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组人员投入计划、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投入计划、土建施工期监理人员投入计划、机电弱电装修阶段监理人员投入计划、质量保修期监理人员投入计划,并严格按照各阶段人员投入计划落实监理人员投入,其中,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代表、造价人员、安全员、资料员、分阶段投入的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组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209、三、其它要求1、为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必须为现场配备复印机、电脑、无人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保障及时有效的进行文件资料传递、开展会议等工作。并做好每日无人机航拍、施工关键部位拍照等影像资料存档留底工作。2、由于本项目运用 BIM 技术,监理单位必须派出具备相关经验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参与项目 BIM 设计及施工管理工作,并定期整理提交专项工作报告。3、针对本项目需要使用的幕墙构配件及大型材料设备,监理单位需根据发包人要求派出专业人员驻厂监造。4、需结合本项目特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智慧工地管理,如发包人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需做好系统对接,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管理。5、监理单位需按照发包210、人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做好销售物业收楼交付的相关工作。第 75 页 共 87 页附件 2各阶段工作成果文件的要求(以实际实施为准)序号工作成果(报告、记录、计划书、审核书等)时间要求备注一设计阶段1.提交项目总体管理方案及各阶段目标计划签订合同并按委托人要求进场工作1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获得委托人认可。2.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树木迁移保护方案,配合完成拆除、树木迁移手续的办理;对拆除、树木迁移保护工程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完成拆除、树木迁移保护工作的计量计价审核工作。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获得委托人认可。二工程施工准备阶段1.提交项目总体管理方案及各阶段目211、标计划签订合同并按委托人要求进场工作1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获得委托人认可。2.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树木迁移保护方案,配合完成拆除、树木迁移手续的办理;对拆除、树木迁移保护工程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完成拆除、树木迁移保护工作的计量计价审核工作。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获得委托人认可。3.提交对(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意见及建议提交对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意见及建议书并获得委托人认可。4.提交(各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提交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并获得委托人认可。5.提交(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提交各专业的图纸会审记录并获得委托人认可,提交时间不迟于(各专业)施工图会212、审结束后第 7 日。6.提交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报告监理人的审查报告的提交时间不迟于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第 14 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获得委托人认可。7.提交对承包人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审核报告各承包人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满足相关合同条件中的要求且获得委托人认可。第 76 页 共 87 页序号工作成果(报告、记录、计划书、审核书等)时间要求备注8.提交对承包人的资格(资质)报审表的审核的报告报告提交并获得委托人认可。9.提交对承包人提交的进场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的审核报告承包人放线测量成果获得委托人认可213、。10.提交经过批核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许可证已发出且报审表获得委托人认可。11.提交首次工地会议的会议记录首次工地会议记录的提交并获得委托人认可。12.提交监理规划报告监理规划报告满足本合同文件内的相关要求且获委托人认可。13.提交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满足本合同文件内的相关要求且获委托人认可。14.确立并提交以下程序的相关表格: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各工作程序的所有附件表格获得委托人认可。二工程施工阶段15.提交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变更的审查报告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检查。16.提交对承214、包人提交的进场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的审核报告承包人放线测量成果获得委托人认可。17.提交到货验收报告当期进场到货之验收报告均已提交并获得委托人认可。18.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记;当期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相关记录文件的提交及监理日记的完整。19.批核由承包人提交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当期相关验评记录经委托检查认可。20.批核由承包人提交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记录 当期相关验评记录经委托检查认可。21.提交月度施工质量检查报告提交的月度施工质量检查报告获的委托人认可。22.按月提交工程款支付建议报告(连资金支付计划)当月之支付报告获得委托人认可。23.按月提交当月造价风险分析报告当215、月报告获得委托人认可。第 77 页 共 87 页序号工作成果(报告、记录、计划书、审核书等)时间要求备注24.提交月度工程变更造价统计表发生变更后,如当月经委托人确定的工程变更的总价变更金额较监理人的确定的总价金额存在 10%以上的差异的情况累计出现 3 宗以上,视作监理人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承诺的违反。扣除当月该项工作的监理费用。25.提交分部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包括相关结算资料)。当期无发生,直接按分摊监理费金额支付;如在提交分项结算期限之前监理人未能履行积极督促的义务则扣除当月该项工作的监理费。26.按月提交进度控制方案当月进度控制方案获得委托人认可。27.按月提交进度风险分析报告当月之216、报告获得委托人认可。28.提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提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且获得委托人认可。29.对承包人编制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的审核报告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检查认可,当月未有发生因该类材料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30.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检查认可,当月未有发生因该类材料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31.提交设备监造规划;设备制造的生产计划及工艺方案;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报告监造规划、生产计划、设备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获得委托人认可。32.提交项目合同体系保证体系手册提交的项目合同体系保证体系手册获得委托人认可。33.提交经过审核的由承包人提出217、的费用索赔申请如当月经三方(监理人、委托人及承包人)最终认定的索赔费用总金额与监理人提交的原审定金额存在 10%以上的差异的情况出现一宗以上的情况,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获得委托人认可。34.提交合同争议调解方案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获得委托人认可。35.提交合同解除(终止)处理方案书所涉及合同关系方的合同款项、材料、设备等各类钱款、费用得到正式确认且合同关系亦已正式解除。36.提交监理月报当月监理月报提交且经委托人认可。37.提交例会的会议纪要;当月例会的召开符合委托人相关细则要求、例会的实际效果及会议纪要经委托人认可。三收尾阶段第 78 页 共 87 页序号工作成果(报告、记录、218、计划书、审核书等)时间要求备注38.提交工程结束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及工程竣工结算计划获得委托人认可39.对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复核确认获得委托人认可40.提交工程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获得委托人认可41.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项目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获得委托人认可42.按分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获得委托人认可43.配合有关部门的结算审核工作,向委托人提出解决工程结算争议的合理建议获得委托人认可44.提交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获得委托人认可第 79 页 共 87 页附件 3中标通知书第 80 页 共 87 页附件 4资质文件(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第 81 页 共 87 页附件 5履约银行保函219、(参考)XXXX有限公司:鉴于(以下称乙方)已于年月日与贵司(以下称甲方)订立(以下统称为合同)。我行同意为乙方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整(¥万元)的保函作为乙方向贵司履约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贵司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债务,应向贵司支付的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全部经济损失。我行承诺如下: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在贵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我行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累计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2.我行放弃贵司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220、。3.我行进一步同意,在贵司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4.我行的保函有效期间为:自本保函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5.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争议均需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银行:(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_年_月_日第 82 页 共 87 页附件 6工程质量安全终身221、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我单位_担任_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年月日第 83 页 共 87 页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受_(法定代表人_)授权,担任_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222、任。承 诺 人 签 字:身 份 证 号:_注册执业资格:_注册执业证号:_签 字 日 期:年月日第 84 页 共 87 页附件 7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XX(XX)产业园项目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甲方):XXXX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约定,自觉承223、担合同义务。(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五)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224、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225、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第 85 页 共 87 页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和监理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介226、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七)按甲方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第四条违约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227、属实的情况下,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第五条本廉洁协议书作为XX(XX)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附件,与XX(XX)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第六条本廉洁协议书的有效期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七条第七条本廉洁协议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盖章):XX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228、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2023 年月日第 86 页 共 87 页附件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一、委托人职责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3、保证不将工程项目发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4、229、对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依照合同或依法采取的有效监控措施,如停工、停用等给予支持;对监理人以公司文件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决定。5、授权工地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事宜,如需更换此人时提前通知监理人。二、监理人职责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组织、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3、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监理制度或方案。4、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无资质单位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会同委托人不准进入。5、对230、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核。6、对施工人员、材料、主要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7、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实施旁站或巡检。8、按规定对安全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有效监控。9、及时制止施工单位明显违章指挥和操作的行为。10、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施工及设备的使用,及时下达停工(停用)指令,坚决予以纠正。11、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向安监机构报告。12、对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要积极主动抓好第 87 页 共 87 页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13、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购买施工意外保险和搞好文明施工管理。1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5、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公布和演练。16、做好安全施工监理记录,日记和监理月报等资料整理,并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件资料。三、违约责任如监理人因管理不到位或法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安全协议书作为监理合同的附件,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委 托 人:(盖章)监 理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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