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金融城村民住宅复建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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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1175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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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金融城东区xx村村民住宅复建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委托人(甲方):xx市xx区xx街xx股份经济合作联社勘察人、设计人(乙方): 2022年4月28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甲方):xx市xx区xx街xx股份经济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天隆大街8号勘察人、设计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甲方因建设金融城东区xx村村民住宅复建项目之需要,委托乙方承担该复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 项目概2、况1.1 住宅区总规划总用地面积26988 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约25825平方米。复建量为94459平方米,另预留10000平方米宅建筑面积为区政府安置房。总投资 万元,建安费 万元。(具体规模详见招标人下达的书面设计任务书)2. 勘察设计范围(具体内容以本合同第二部分第3条“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准)2.1勘察工作:金融城东区xx村村民住宅复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如有)、详细勘察、地下管线探测任务。2.2设计工作: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配合第三方审查等。2.3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3、筑、结构、人防、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园林、防雷接地、暖通、节能、装饰装修等;2.4乙方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工作。3. 勘察设计要求、勘察设计规范及质量标准3.1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且勘察成果和设计图纸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及甲方的审批。3.2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深度同时应满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要求。3.3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按中国和项目所在地省、市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质量标准及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4、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依据,按新标准、规定、依据执行。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4. 勘察设计周期4.1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开始时间暂定为【勘察设计开始日期】,具体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为准。4.2 乙方各阶段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需满足以下要求:4.2.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探测报告纸质正式版8份,电子版1份。4.2.2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四图一书,具体份数以甲方或政府部门审批要求为准。4.2.3总平面方案:总平面方案,具体份数以甲方或政府部门审批要求为准。45、.2.4单体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和单体报建图,具体份数以甲方要求或政府部门审批要求为准。各专业施工图审查送审图按送审要求提供图纸份数;单体各专业施工图,具体份数以甲方或政府部门审批要求为准。4.2.5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进行招标工作所需的项目设计图纸、工程概况、材料设备技术要求及其它甲方需要的各类技术文件,各一式10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3份。4.2.6按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及结构计算模型电子文件。4.2.7初步设计概算10份。4.2.8竣工图纸:提交竣工图纸一式10份,电子文件3份。4.2.9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当甲方需要的文件或6、图纸份数超过合同中规定的份数时,由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文件或图纸电子版,甲方自行加晒后,由乙方无条件配合在文件图纸上盖章(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师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签署等)。4.2.10计算机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中文版的dwg格式文件和PDF格式文件,概预算文件采用广联达的GBQ格式。效果图图片分辨率不低于500dpi。4.3 乙方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期限: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取得中标通知书及业主发出勘察启7、动函后30天内8份含电子文件文件加盖勘察单位出图章、岩土工程师注册章、乙方签署2方案设计文件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按4.2执行含电子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师注册章(建筑结构概预算专业)、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3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方案设计通过建设评审单位评审并取得批复后35天内;收到修改意见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修改按4.2执行含电子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师注册章(建筑结构概预算专业)、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4基坑施工图方案设计通过建设评审单位评审并取得批复后30天内按4.2执行含电子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师注册章(建筑结构概预算专业8、)、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5施工图设计该专业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内完成该专业施工图送审;收到修改意见后10天内完成修改按4.2执行含电子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师注册章(建筑结构概预算专业)、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6竣工图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纸后乙方30天内审核完毕并提交给甲方按4.2执行含电子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师注册章(建筑结构概预算专业)、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5. 勘察设计费的计取及支付5.1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本合同中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5.2 9、上述费用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期内全部勘察设计工作、现场服务、设计服务及乙方全部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3 上述勘察设计按以下方式计价:5.3.1含税总价包干,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勘察设计范围、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含税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5.4 勘察设计费支付进度:分期款项名称支付金额(元)支付条件及时间第一期定金支付合同价款的20%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期方案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乙方完成全部勘察工作,提交正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探测报告,经甲方确认且通过勘10、察审查,及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通过建设评审单位评审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三期初步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乙方提交的基坑施工图以及全部专业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建设评审单位评审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第四期施工图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乙方提交的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合同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备案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五期施工服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全部工程主体封顶后十个工作日内第六期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七期竣工验收后2年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备注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5.5 原限定的工程总投资额发生增减的情11、况下,勘察设计费保持不变。5.6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但甲方收到发票不作为认定乙方收到发票等额勘察设计费的依据。乙方未能按时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提供虚假或无效等不合规发票而导致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以及因索赔而支付的一切费用。5.7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的,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未及时通知账户变动信息而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皆由乙方自行承担12、。5.8 乙方应依法提供有效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或由非乙方公司代开发票(税务部门按规定代开的发票除外)。如乙方提供之发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重新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5.9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5.10 本合同项下费用甲方的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5.11 设计过程中,在原定设计范围内容内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等均由乙方负责,本合同价款不作调整。6.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6.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13、解释顺序如下:6.1.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如有);6.1.2协议书;6.1.3合同条款;6.1.4合同附件;6.1.5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1.6中选通知书(勘察设计委托通知书);6.1.7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答疑会议纪要等)。6.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只有根据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更改和补充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本项目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合同各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14、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xx市 区。8.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9. 补充条款9.1 双方一致确认,在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下,下述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9.2 补充条款:【与前述条款不一致的约定】10. 附件10.1 附件一:廉政协议10.2 附件二:主要设计人员表10.3 附件三:设计任务书10.4 其他附件(如有,后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第15、二部分 合同条款1.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1.1 项目-是指金融城东区xx村村民住宅复建项目。1.2 工程师-是指甲、乙双方分别为履行、完成本合同而指定作为其各自代表的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双方随时指派并通知其他方代替上述工程师工作的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1.3 勘察设计文件-是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须提供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含修改草案),AUTOCAD dwg格式文件的光盘等技术资料。1.4 服务-是指乙方实施项目勘察及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及修改、优化。1.5 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均指经甲方授权代表、以及乙方的授权代表、设计负责人任一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16、决定。1.6 国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7 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外)。1.8 天-是指日历天(北京时间)。1.9 月-是指日历月。1.1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的 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他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他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设计周期顺延的要求。1.1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3 合同价款-指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勘察设计费含税总额。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语言17、文字2.1.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甲、乙双方来往文件只用中文书写。2.1.2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均采用中文书写。2.2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3 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广东省、xx市地区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2.4 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应按规范对提交的文件、图纸进行统一编码,并遵守甲方18、事先向乙方明示的其已制定的勘察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2.5 如果工程某部分勘察设计中,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采用国际先进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并将所采用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提供给甲方。3. 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3.1 工程勘察服务及要求3.1.1 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如有)、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地下管线探测,根据相关的修改意见负责修改完成最终成果。3.1.2对场地土类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作出判定,查明场地地层结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3.1.3查明建筑范19、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3.1.4查明场区内的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1.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渠、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3.1.6对需要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3.1.7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判定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进行抽水试验,提供各主要岩土层的渗透系数等指标。3.1.8对场地饱和粘土和砂土进行地震液化判别,并提出消除液化的建议。3.1.9判定场地基岩、土层及地下水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影响,并提出治理防治建议;提20、供详细、准确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对地基基础方案及其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指出基础施工注意的问题。 3.2 设计服务及要求3.2.1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完成规划设计,协助规划报建校审出图,根据相关的修改意见负责修改完成最终成果。3.2.2总平面图设计: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的总平面图设计,并负责按甲方及报批报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3.2.3建筑单体设计:3.2.3.1方案设计:负责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并结合甲方的修改意见,在设计任务书约定范围内逐步完善方案设计。3.2.3.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如下:A.建筑设计:包括各功能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平、立、剖面设21、计、建筑构造节点大样、电梯及垂直交通设计、外立面装修。设计应满足规划局等地方政府部门的设计要点、批复意见及无障碍设计、节能设计、消防设计等的要求。B.结构设计:含建筑结构各部分设计及深化设计。C.强电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高低压配电系统,电房及其他设备用房室内设备线路布置,高低压电缆走向及电缆沟过路管及桥架等,备用电源系统、动力供电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报警系统。D.弱电智能化设计:包括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电话系统、网络系统等。E.给排水设计: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F.通风及空调系统设计。G.室内设备管线综合设计,包括水、电、煤气、空调等。H22、.停车场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给排水、通风、室内外供电及照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I.项目用地范围内(详见坐标图)的市政道路设计、给排水系统(含消防系统)、市政管线设计、室外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室外弱电管线、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水电)。J.项目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人防设计。K.装配式:含建筑、结构各部分设计及装配式构件拆分等相关设计内容。(如有需要)。L.编制初步设计概算。M.甲方向村民分配房屋时,配合提供一次平面图户型勾图、建筑平面简图或进行相关图纸及与设计相关的分房文件的确认工作。 N.配合甲方提供分房培训讲座服务;配合跟踪沙盘模型制作。3.323、其他设计内容:3.3.1园林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场地给排水、绿化、园林建设、园区道路、植物种植、园林照明、停车场等设计)。3.3.2 根据xx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金融城东区本项目要求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对建设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工作。3.3.3 在项目立项阶段,编制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方案,明确应用阶段、内容、技术方案、目标和成效。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立BIM设计模型,并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进行审查。在施工阶段,建立BIM施工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在竣工验收阶段,建立BIM竣工模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3.3.24、4 甲方要求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服务。3.4设计配合服务:3.4.1报审报建配合服务(提供报审报建所需资料,并配合到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等);3.4.2相关招标报建配合(包括按甲方划分工程标段编制分标段清单、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协助甲方组织规划、建筑报建所需的资料并配合到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等);3.4.3施工阶段的驻场设计及现场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派驻设计人员驻场配合施工现场处理与设计有关问题,参加各类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3.4.4竣工验收配合服务(配合甲方的各专项竣工验收服务,其中规划验收时由乙方提供规划验收涉及的竣工图);3.4.5竣工验收合格后的配合服务工作25、;3.4.6根据同片区xx村集体物业复建项目外立面设计要求,届时如需对本住宅复建项目外立面设计进行修改的,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配合修改,本合同总价款不作调整。3.4.7由于本项目用地靠近地铁线路,如果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地铁公司要求对本项目设计、建设开展相关地铁保护性工作的,乙方应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地铁公司等单位开展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3.4.8如果金融城东区总平面规划与本项目红线交接的,乙方配合做好对接工作,若涉及相关设计变更的,乙方予以配合调整。3.5 以上各专项设计(评估)服务费用、所需相关图纸、模型的费用、办理各项报批手续、设计配合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已全部包26、含在勘察设计报价中(按文件规定必须由建设方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该勘察设计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变,乙方在报价时应考虑风险。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除本合同、任务书及其他招标文件的要求外)专业技术配合服务,乙方应该积极配合,设计周期及费用另行协商。4. 勘察设计依据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项目所在地省、市地区现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4.2 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任务书。4.3 甲方提供的住宅统一技术要求等标准化文件。4.4 甲方提供的规划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4.5 甲方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27、线图和地形图。4.6 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文资料等(或双方己另行约定由乙方自行负责取得基础资料)。4.7 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4.8 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及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4.9 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勘察设计委托书)。4.10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以及评标专家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5. 勘察设计要求勘察设计总体目标:要求 “以人为本”,满足城市规划、环保、节能等政府要求;遵循标准化原则;投资合理控制原则。5.1 勘察设计深度528、.1.1 勘察文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5.1.2 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深度应满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要求:A.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和材料表、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必须具备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B.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方案设计进行编制,内容应包括各专业的说明书、图纸等。5.1.3 乙方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校审套图出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技术交接;B. A3设计文件,套数以甲方或政府审批要求为准;C. 以上设计内容相关的电子文件。5.1.4 乙方施工图设计立29、面深化及节点大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A. 配合施工图设计,提供立面深化设计图(含材料选样说明);B. 配合施工图设计,提供外立面关键节点大样图;C. 以上设计内容相关的电子文件。5.1.5 提供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建筑专业技术咨询服务:A. 就设计单位完成的初步设计提出咨询意见;B. 施工期间协助挑选和审查外立面材料样板及向甲方提出专业参考意见。5.1.6 初步设计的设计文件需满足以下要求:A. 应符合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批准选用的设计方案;B. 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C. 能据以确定、编制、审核该工程的概算投资;D. 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E. 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F.30、 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选型、布置、截面尺寸、材料用量估算等予以明确。当设计中采用新结构、新技术需要试验时,应提供试验方案及要求。5.1.7 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文件需满足以下要求:A. 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B. 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C. 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D. 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5.2 设计质量设计方应按ISO9001要求,遵循“事前指导、过程控制、成果校核”的思路开展设计,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做到设计基础资料齐全,遵守设计工作的原则、程序,正确执行现行的规范,选用方案、系统、设备的技术条件与功能要求相匹配,依据可靠,标准合理,结果准确,使各阶段设31、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规定,满足业主的需要。5.2.1 乙方保证每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A. “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对应该次的全部设计文件,并保证与乙方自己保留的该部分设计文件完全一致;B. “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本合同条款的规定;C. “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5.2.2 乙方保证设计合理使用期限保证设计合理使用期限50年。5.2.3 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合同的要求。5.2.4 所有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32、m)为单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为单位。5.2.5 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加盖乙方的设计出图章。5.2.6 设计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按国家有关对工程图纸绘制规格的要求进行,同类图纸规格统一。5.2.7 乙方对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施工服务等工作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负责。5.2.8 甲方要求乙方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实际可操作性。乙方必须保证设计成果不会在供电、给排水、煤气、设备安装等方面相互矛盾;不会在申报用电、用水、用气和通信配套等方面违反规划和违33、反安全规范、规定的要求。乙方应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乙方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设计且无须另外支付费用。5.2.9 设备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乙方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且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5.2.10 如果乙方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于5天内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甲方,否则承担相关34、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交付的文件或图纸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交付或接收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5.2.11 乙方应重视处理好投资、设计费和设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发挥乙方人员在保证项目质量,投资控制方面的积极性,使设计费与设计工作量匹配,尽量避免各系统、专业在设计取费上的不均衡。5.2.12 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与工程投资脱钩,不因项目投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费用。5.3 设计材料选购及施工组织配合5.3.1 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包括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在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采用国内的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或国内材料性能(功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价格高时,应与甲方协商35、解决。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均需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省、市地区有关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资料)。5.3.2 乙方作为设计参考所采用的国内外建筑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可供货的国内外厂商在三家以上,并向甲方提交可供货名称、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必要时提供供货厂商以往业绩)。评估意见不能含倾向性和排它性,乙方不得推荐或选用具有唯一知识产权特征的独家产品。如确有必要,乙方应提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5.3.3 协助甲方进行特定设备或材料的采购工作,对甲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应进行技术复核,并对设备、材料的深化图纸予以确认。5.3.4 乙方对上36、述条款提供的相应咨询及评估意见供甲方参考,决策权在甲方,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3.5 乙方需要对所有发出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查,以控制设计产品的品质。5.3.6 在外立面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应按甲方要求委派承担本项目设计的专业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代表参加重要工程例会,参与材料选样工作,以控制立面效果。5.4 设计变更5.4.1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乙方应以书面或图纸进行设计变更并盖印和签字确认,还双方应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和说明。所有设计变更均需报甲方,甲方应进行盖印和签字确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提供乙方,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认定和37、说明,并协商合理的修改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价款不作调整。5.4.2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情况造成的设计更改,乙方应在5天内提交设计变更后的文件。5.4.3 遇到国家设计规范发生修订与变更时,乙方依照新规范或修订后的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5.4.4 乙方应充分考虑中国现行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若由于设计自身过错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设计。5.4.5 乙方承诺在设计任务书原定范围内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6. 投资控制6.1 限38、额设计6.1.1 本工程项目投资必须按照甲方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以双方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乙方承诺工程投资为除征地、拆迁费用以外整个工程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工程直接费用(不含精装修费用),并承诺据此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实行限额设计。6.1.2 乙方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设计过程中逐步细化落实。6.1.3 乙方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2个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39、估算比较并告知甲方比对的详情及结果,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6.1.4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已符合限额设计指标控制下)对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深化,如有造价超出部分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承诺如果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的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概算(剔出期间材料价差因素),乙方必须在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想、不降低设计质量标准、不影响下一阶段交付设计文件的期限、不追加设计费用的情况下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设计导致超出预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价款不作调整。6.1.5 乙方应承诺施工图深化过程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40、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6.1.6 乙方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将及时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6.2 设计优化与论证6.2.1 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甲方必须在方案确定阶段,同时确定与设计方案相匹配且经双方确认的限额设计指标。乙方针对甲方下达指标进行分析优化。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6.2.2 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41、甲方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6.2.3 乙方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和优化,比较方案应具有可比性。方案比较必须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的估算编制,确保设计深度能够满足编制工程概算的需要。对于超投资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甲方审查,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6.2.4 乙方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取,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作为设计参考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等,并提出质量、42、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并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不得随意突破限额。6.2.5 如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设计优化、审图的,乙方需积极配合优化单位工作,对于所有优化、审图意见必须做到逐条回复,并针对三方认可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7. 勘察设计周期7.1 对进度控制的要求7.1.1 开始和完成: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开始和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和其他须承担的任务。7.1.2 资料和指令:甲方必须按照双方商定的勘察设计计划提交相应勘察设计资料、发出指令,如因勘察设计条件不足或勘察设计指令不明确带来勘察43、设计计划的修改变化,双方应重新协商勘察设计计划。7.2 进度计划7.2.1 乙方编制的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应确定项目总进度目标与详细的分进度目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工期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和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各阶段中间检查内容、时间、次数和提交哪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经甲方审查、平衡后执行。乙方应根据勘察设计实际进展变化,及时编制勘察设计调整计划,以使勘察设计进度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同时便于甲方及时调整相应计划。7.2.2 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应体现事前、事中和事后进度控制应有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内容,必须考虑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等因素,提供满足上述工44、作所需要的有关勘察设计文件。7.2.3 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严谨、科学地制定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并签名盖章提交甲方。该计划原则上不作修改,并于每月提供月报,与整体计划对比并及时调整,以满足项目开发进度要求。7.2.4 当甲方提出任何变更或修改意见时,应充分考虑项目进度计划与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关系。如甲方提出重大修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尽快调整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必要时顺延勘察设计时间节点,并书面提交甲方。7.3 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7.3.1 甲方按进度计划检查设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进展、勘察设计质量、限额设计落实情况、勘察设计成果提交情况等,发现问题,有45、权督促乙方采取组织、经济及技术措施予以纠止。7.3.2 乙方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和组织勘察设计工作,接受甲方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勘察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7.3.3 乙方根据勘察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勘察设计信息,协助甲方掌握勘察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报告进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乙方执行。7.3.4 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实际情况,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经与乙方协商后,并按合同条款执行。7.3.5 对于乙方书面反映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甲方应在7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反馈意见,需要甲方协调的,由甲方组织协调。7.446、 关键点控制7.4.1 甲方对关键点的勘察设计工作重点检查,根据勘察设计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发现偏离,及时要求乙方调整人员、调整计划和调整工作部署。7.4.2 甲方对关键点的关注而提出的要求、措施或决策,不因此承担乙方应负的责任,如由此而影响勘察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属甲方决策不合理的,乙方有责任告知甲方,发生合同外费用的,需事前提交甲方确认。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工期延长以及其他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4.3 乙方应当根据勘察设计行为制定工作整体的进度网络图,确定其中的关键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点勘察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勘47、察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7.4.4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保证措施,确保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确保关键点的工作按计划完成。7.4.5 因乙方违约原因影响关键点勘察设计进度的,乙方都必须对甲方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采取一切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予以执行,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因甲方原因影响勘察设计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7.5 勘察设计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7.5.1 除甲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补充完成勘察设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际所需要增加的相关勘察设计图纸。如超出本合同范围内所48、约定图纸量,按本合同约定执行。7.5.2 勘察设计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的,甲方不额外向乙方支付赶工费。8. 税费8.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收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项目所在地省、市地区有关法规和规章必须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8.2 乙方应缴交的税金和费用由乙方按税法有关规定自行缴纳。8.3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9. 双方权利和义务9.1 甲方权利与义务9.1.1 甲方委派【姓名1】(【电话1】,【邮箱1】)作为甲方代表,代表49、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代表与乙方有关负责人联系工作应采取书面形式。甲方变更甲方代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9.1.2 对乙方勘察设计文件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9.1.3 乙方在勘察设计投资控制、进度、勘察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按照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9.1.4 甲方有权聘请勘察设计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作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勘察设计计划周期内,吸取或利用咨询成果相关内容,由此引起的知识产权等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9.1.5 勘察50、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勘察设计进度的监督权。9.1.6 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9.1.7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发出相应指令,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8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9.1.9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功能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察设计有较大工作量的返工时,双方可就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补充约定,但因乙方责任导致项目在原定的项目、规模、条件、功能或所提交资料范围内未能获得政府审批通过而进行的修改除外。9.1.10 按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51、将乙方提交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9.1.11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9.1.12 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勘察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9.2 乙方权利和义务9.2.1 乙方委派【姓名2】(【电话2】,【邮箱2】)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负责与甲方的联系以及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变更乙方代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2.2 按约定收取勘察设计52、费。9.2.3 对勘察设计成果的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9.2.4 在勘察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9.2.5 乙方完成勘察设计图纸且经甲方确认后,由于甲方提出的方案性修改变更所产生工程量变化时,乙方有权要求顺延设计周期。9.2.6 乙方保证,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权执行本合同项目,不会因其资质问题给甲方或本合同项目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否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9.2.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勘察设计工作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9.2.8 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53、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列出本项目勘察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勘察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9.2.9 勘察设计必须体现政府和甲方的意图,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9.2.10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勘察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9.2.11 对涉及建筑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数据,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甲方在必要时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乙方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54、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9.2.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9.2.13 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对勘察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9.2.14 在勘察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勘察设计,负责完成由于勘察设计失误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9.2.15 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消防、建委、人防、环保、卫生等一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55、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约定的需承包方办理的设计文件报审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查。9.2.16 乙方在设计中应在满足功能要求空间效果和建筑形象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造价,如甲方聘请的成本测算单位有充分理由证明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无法满足甲乙双方商定的成本控制要求指标,乙方应予以免费修改并承担相应责任。9.2.17 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和构造做法,设备系统和设备选型及设备用房的位置和分布,乙方应事先提供必要的数据及比较方案,与甲方充分沟通。通过方案比较,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开展设计工作。因乙方确定方案引起的重新设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9.2.18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乙56、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定期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A. 组织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协调及交底工作。B. 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设计方的设计分工,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C. 现场服务:指派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巡查,积极提供现场施工配合服务,直至工程完成竣工备案时止。当建设过程中对勘察设计文件有疑问,乙方各专业负责人应在甲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派出专业工程师到达现场,在6小时内给予问题答复,在12小时内给予解决,并在24小时内提供正式文件。遇有突发事件,乙方专业工程师应于两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在施工阶段,乙方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57、甲方或施工方的要求参加工程重要会议。D. 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并配合甲方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编写。E. 负责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所提供图纸资料的资料按本合同有关条款要求执行。F. 负责及时解答在招标过程中需设计部门答复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补充图纸。G. 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对已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H. 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调试操作运行。I. 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写工程总结。J. 审核、确认各专业设计单位对各专项设计进行深化的图纸。K. 审核、确认施工单位在施工图纸基础上根据设计修58、改通知绘制的竣工图纸,并据此绘制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的竣工图纸。L. 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等。M.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N. 乙方在各设计阶段,应根据设计需要提前合理的时间告知甲方提供相关设计资料和相关条件(手续)。O.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59、9.2.19 由于乙方或其雇员的责任,导致乙方或乙方雇员或第三方受到人身、财产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10乙方应承担现场工作必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伙食、差旅、办公、住宿等费用。9.2.11乙方承担确保设计协调和设计服务工作质量所必须的各种设计方案评审会议费用等(如有)。10. 乙方人员配置及管理制度10.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设计总负责人详见附件二,其设计经历在10年以上且担任过大型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负责签署确认接收甲方提供的资料、确认提交甲方的成果,确认与甲方往来文件、确认材料样板、由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文60、件,符合合同中条款要求的,按合同条款执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0.2 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设计资历在5年以上。10.3 项目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项目主要乙方人员的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乙方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10.4 乙方应根据勘察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勘察设计时段、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0.5 在勘察设计高峰或甲方认为有必要61、时,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必须集中乙方人员确保勘察设计进度。凡因乙方人员不到位而影响勘察设计工作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勘察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10.6 乙方必须加强乙方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项目乙方人员需共同遵守乙方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0.6.1 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10.6.2 禁止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10.6.3 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10.6.4 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62、级别。10.6.5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10.6.6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10.6.7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止当收益。10.6.8 禁止其他可能与乙方工作相冲突的行为或活动。10.7 凡违背上述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乙方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1. 知识产权11.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勘察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63、利专属乙方享有外,其他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提交的电子文件设置加密锁、只读格式、附带专项软件启动条件以及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限制格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否则构成侵权,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2 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11.3 甲方拥有由乙方为本项目勘察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且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勘察设64、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但甲方不得将上述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用于除本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项目。11.4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勘察设计方案的工作成果(乙方专利技术部分除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勘察设计,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12. 保密条款12.1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以及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内65、容信息。12.2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保密信息向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除为从事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正常使用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使用、利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但双方因工作需要,在以下范围内披露前述内容的,不视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12.2.1 国家法律法规、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情况;12.2.2 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12.2.3 由任一方就本合同所述交易而须向其法律、业务或财务顾问或有关之高层管理人员披露之资料,并在其66、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12.2.4 双方须向其关联公司披露之资料。12.3 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不成立、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变更、撤销、解除、履行完毕等情形而失去效力。13. 违约与索赔13.1甲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13.1.1 合同生效后,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进行并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即按所实际完成的每个阶段分别计算,汇总核算。甲方支付与乙方工作量对应的费用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全部归发包人享有,发包人有权与其他勘67、察设计人签订协议,其他勘察设计人可以取代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接乙方的一切权利义务,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勘察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勘察设计,乙方在此予以认同,其他勘察设计人无须支付乙方任何报酬。13.1.2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时支付定金的,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付乙方利息,造成乙方停工的工期顺延。13.1.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款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付乙方利息;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工作的,工期应按甲方延迟支付进度款的时68、间予以顺延。 13.1.4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使用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3.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13.2.1限期改正。乙方未履行义务时,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13.2.2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2.3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乙方必须在3天内停止全部工作,5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69、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为甲方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2年。13.2.4赔偿损失。因乙方违约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甲方因追索而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13.4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抵扣。13.5如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全部归发包人享有,甲方有权与其他勘察设计人签订设计协议,其他勘察设计人可以取代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接乙方的一切权利义务,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勘察设计成果的基70、础上继续设计,乙方在此予以认同,其他设计人无须支付乙方任何报酬。13.6.设计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3.6.1乙方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甲方人员和本建设项目有关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按违约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如乙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造成甲方的损失。13.6.2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属严重违约行为,乙方除应返还已收到的全部费用和按本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外,承担由此造成拖延工期的损失。13.6.3乙方转包和私自分包勘察设计任务,责令乙方限期改正,甲方将扣除转包(分包)部分的全额勘71、察设计费用,乙方按其转包(分包)合同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13.6.4乙方承诺主动支持甲方及甲方聘请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工作,对甲方及甲方聘请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意见需得到甲方的认可。13.7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13.7.1如甲方下达限额设计指标,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如根据乙方提交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概算3%(剔除材料价差、施工工艺等因素),乙方应按设计限额要求免费修改相关设计图纸并达到甲方限额要求标准。经72、设计修改后仍未能使施工图预算超支量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1%以内,经第三方造价机构复核后,乙方按超出初步设计概算金额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8进度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13.8.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资料部分费用总额3的违约金。超过15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定金,并按合同价款10%支付违约金。13.8.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逾期3天以内的,甲方予以书面确认,但工期不得顺延;逾期10天以内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13.8.3因乙方的工作进度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影响甲方的73、工程进度、交付日期,或者致使甲方在履行其它合同或义务时形成违约,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当对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3.9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按如下约定处理 13.9.1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因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给予限期改正,由此造成勘察设计文件逾期交付的,按13.8.1条的约定处理。13.9.2在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审查时,因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给予限期改正,由此造成勘察设计文件逾期交付的,按13.8.1条的约定处理。13.9.3在后续设74、计或施工时,因乙方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如每项单位工程因乙方自身错误发生变更而产生造价增加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2万元的,每项扣减合同价款2作为违约金;大于2万元小于等于3万元的,每项扣减合同价款3作为违约金;超过3万元的部分,由乙方予以赔偿。如产生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造成拖延工期的损失。13.9.4因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一般事故的,乙方无条件负责修改或补充勘察设计文件,并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费,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3.9.5因乙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较大事故及以上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75、外,应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按合同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9.6工程事故等级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准。13.10人员投入方面的违约责任:13.10.1乙方人员应按甲方指令到位提供现场服务,现场服务采用签到制度。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不响应甲方发出的现场服务要求或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参加工程例会,累计5次以下(含本数)的,每人每次计违约金1000元;累计5次以上(不含本数)的,则每人每次计违约金5000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人员;上述情况累计出现10次以上(含本数),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76、13.10.2乙方人员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乙方该人员已离岗,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减。13.10.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确需调整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提供替换人员简历资质供甲方审核。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更换一般勘察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人次;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驻场设计代表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次。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勘察设计77、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以补充的,甲方有权每日按本条岗位对应的违约金标准计收违约金,或者按13.10.2条处理。由于更换人员所产生的项目额外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13.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勘察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使用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1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法律规定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予以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14. 不可抗力14.1 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主义、78、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台风、洪水、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国家法律变化和政府行为等事件;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免除其应当尽可能地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14.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方,并提交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79、合同,并根据情况确定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15. 合同变更、解除15.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勘察设计。但因项目审批过程政府部门意见而进行的修改,由乙方负责。15.2 合同解除15.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5.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15.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A.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B.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C. 本合同约定可解除合80、同的其他情形。15.2.4 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条关于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约定处理。15.2.5 合同解除后,合同各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15.2.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6. 争议解决1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16.2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81、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3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如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7. 送达17.1 双方确认,记载于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传真等均真实有效,为双方通知、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双方;否则,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发出、邮寄的电子邮件、电子合同、通知、函件等视为送达对方;如因此而引致的任何通知、送达错误或无法送达的,由该变更方承担一切责任。17.2 本合同约定应发送的书面通知在下列日期82、视为送达:17.2.1 专人递送函件、通知的,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17.2.2 以挂号信或快递邮寄的,在寄出(以邮件戳为凭)后的次日视为送达;17.2.3 以传真形式送达,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17.2.4 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发出通知的,自发件人的电子系统显示发送成功之日视为送达。17.3 双方约定本合同地址同时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8. 其他18.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所含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 本合同、所有通知及所需文83、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均以中文撰写。18.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8.4 双方一致同意,如本合同以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签署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84、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85、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86、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87、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七条 本廉政责任书一式十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四份。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广东省xx市。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参考)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