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方案(2021年-2030年)(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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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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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年2030年) 为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市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全面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成都“2030”规划纲要成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域卫生)规划(2021年2030年)及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规划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2、提升。到2020年底,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32个,实有床位4981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16张、执业(助理)医师2301人、注册护士3201人。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491.5255万人次,其中医院占46.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53.6%;住院人数21.087万人,其中医院占70.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29.56%;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62.4%,医疗卫生机构平均住院日为8.26天。2020年,婴儿死亡率从2015年的3.87下降至1.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下降至3.59,孕产妇死亡率保持在零死亡。健康都江堰建设稳步推进,有效处置各类重大3、传染病等突发疫情,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二)问题和挑战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已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乙管”,但各类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病患病率持续上升,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日益凸显。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对服务质量和品质要求逐步提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相比,人才引进难和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尚未完全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加之4、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深,健康影响因素不断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成都“三个做优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四大结构”优化调整、都江堰市“五大新城”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发展导向,全面建设与成都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推动成渝地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提供坚实健康保障。(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5、多元办医。强化政府主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通过深化医改,强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维护公益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需求导向、分类指导。以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提高质量水平。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中西医并重,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资源配置标准。关口前移、医防协同。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倾斜力度,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将重大疫情防控在早期。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6、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提质扩能、重心下沉。注重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以“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推动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密切上下联动和协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体系的整体绩效。加大对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三)发展目标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7、共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推进健康都江堰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重大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防控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救治保障能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强化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效能,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构建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医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全民预防保健意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明显提8、高,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具体指标如下表: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主要指标表分类序号指标名称现状值(2020年)目标值(2025年)目标值(2030年)指标性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1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人)5.826.646.8指导性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建成率(%)100100预期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100100约束性4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比例(%)100100预期性床位和人力配置5每千人口床位数(张)7.347.888.49指导性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1.932.162.29指导9、性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02.903.08指导性6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0.790.981.0指导性7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3.464.504.96指导性8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4.444.806.46指导性9每千人口药师(士)0.450.540.54预期性10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3.384.004.5约束性11医护比11.2811.31:1.3指导性12床人(卫生人员)比11.2711.51:1.6指导性中医药服务体系13每千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0.760.921.00指导性14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公立综合医院比例(%)93.4410010、100指导性15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比例()100100100指导性重点人群服务16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2.644.56.5指导性17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51.7560.0060.00指导性健康水平18人均预期寿命(岁)81.5282.4282.42预期性19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同比例提高同比例提高预期性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三、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医疗根据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设11、置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小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一)卫生服务体系构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资源梯度配置,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构成,主要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老年医养结合、婴幼儿托育等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12、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都江堰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物质基础和设施保障。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加快二期项目建设。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合理界定功能职责,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相关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等。二能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妇幼保健机构。13、负责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技术支持和医疗工作。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精神卫生机构。负责承担辖区各类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与指导和精神卫生管理等工作。推进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构建以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院前急救机构。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提升,依托市级医疗机构急救医疗资源,建立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等院前急救工作体系14、,同时接受市“12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2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按举办层级分为省办医院、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市域内原则上规划3个综合医院和1个中医医院,增强政府落实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以及健康教育、医疗支援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学研、医疗教学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非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的有效补充,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中医、精神、肿瘤、儿科等领域,举办非15、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等服务。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加强“五大中心”建设、学科建设(疑难重症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科研发展,加快推进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老年医学、儿科、精神等重点专科服务能力提升,提升平急救治转化服务能力。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加快推进中医基础能力提升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快推进改造工程、二期、三期项目建设,提升心内科、呼吸科、普外科等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加强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服务能力。市骨16、伤专科医院。加快推进层流手术室改造工程建设。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室、诊所、门诊部等,发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健康,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双向转诊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现有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17、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等。鼓励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包括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规划保留现状中心卫生院5处,一般卫生院3处。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并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力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标准18、化村卫生室,对村覆盖面较大、人口较多和人群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逐情增设村卫生室。规划保留现状村卫生室供171个。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康复、慢病管理等工作。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型服务机构。根据本辖区居民健康需求和卫生资源情况,合理设置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机构、安宁疗护中心及托育机构等接续性服务机构。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览图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19、预防控制机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政府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学检验中心精神卫生防治机构部门办医院村卫生室病理诊断中心院前急救机构/急救中心省办医院医务室医学影像中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市办医院门诊部(所)血液透析中心采供血机构县办医院接续性服务机构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公立医院护理机构非公立医院康复机构安宁疗护中心托育机构(二)医疗资源配置1床位配置合理配置床位。到2025年,全市按千人口拥有床位7.88张配置,总体5781张左右;2030年千人口床位数达8.49张,总体6381张左右。床位设置按编制床位为准,留观床不列入床位配置总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20、。优化床位结构。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重症、精神、康复、护理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按照每千人口床位公立中医医院不少于0.98张;精神科床位达到0.78张、康复科床位达到0.42张、重症床位达到0.5张配置。提高使用效率。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原则上,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不再增加床位。2人力配置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万人口疾病控制人员配置数量达1.7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0%。每万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配置数达4.6人21、,妇幼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常住人口11.5名配置,各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每万人口卫生监督人员配置数达0.7人;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配置数量不低于0.6人;血站、急救中心人员应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因素合理配备。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合理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重点向基层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4.50人,其中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到4人。到2025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80人。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基层医疗22、卫生机构人员配置。乡镇卫生院按每千服务人口1.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1.0人的编制标准配备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逐步提高至10%。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引导和规范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专业公共卫生医师,医务人员结构应能满足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到2025年,全市床人(卫生人员)比、床护比、床医比分别不低于1:1.5、1:0.7和1:0.5。3技术配置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23、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为主线,注重基础专科能力建设,强化心脑血管、内分泌、呼吸、消化、外科、妇产、口腔、儿科、感染性疾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肿瘤、麻醉、影像、精神、创伤、传染、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领先学科。鼓励医疗高质量发展,努力提高病例综合指数(CMI)、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积极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医学园区、医学创新平台建设,支撑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大力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利用24、,支持医学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推进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在医学领域的应用。4设备配置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实验室等设备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进一步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增强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急救中心(站)设施25、设备和急救车辆。到2025年,全市公共场所配置284台AED,全市用于日常院前急救的救护车达到每3万人口配置一辆,其中负压救护车比例达到40%,所有车辆纳入成都市救护车救援管理系统,建成智慧急救网络,融入“智慧城市”建设。5信息资源配置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为基础,以医联工程为抓手,以四级甲等为目标,融合智慧蓉城“1+4+2”建设总体要求。强化以应用场景建设为总指引,高质量统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智能语音外呼”“智能公卫体检”“基层医疗机构挂交查平台”“就医场景一卡通”“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等6类惠民便捷就医场景。“强化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力争12家市级26、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及以上。推进专业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二医院、市妇保院力争达到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医疗,到2030年,6家二级以上医院达到“智慧医院”评价水平。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确职责定位,市疾控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27、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负责对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负责全面配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专病防治规划、建立专病防治协作网络、拟订专病防治标准规范、推广专病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等。强化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市疾控中心能力建设,重点提升市疾控中心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一锤定音”能力,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及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控、一般突发公共卫28、生事件调查处置等现场检测能力,具备独立开展核酸检测等能力。推动市疾控中心二期项目建设,优化疾控机构职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控能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条件具备时推进传染病医院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按规定核定市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到2025年,每万名常住人口疾控力量配比达到1.75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开展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监测与评估,推动单病种监测向健康危险因素综合监测转变。(二29、)健全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体系。加快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四化”建设为抓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的卫生应急体系。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着力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监测哨点作用。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将监测防线前置到社区、企事业单位,上接国家、省,下连区(市)县,实现国家、省、市、县四30、级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明确各部门、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确定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并配备相应物资。建立全社会多部门的演练机制,定期开展突发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三)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坚持医防协同、平急结合,加强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依托市人民医院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条件具备时设置急救分中心。完善急救中心(站)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31、超过5公里,乡镇服务半径一般为1020公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依托县域次中心建设布局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健全“指挥调度、日常救援、灾难救援、应急医疗保障、院前急救培训、社会公共急救”六位一体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更新升级急救车辆装备。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组建多支专业化、多学科的紧急医学应急救援队伍,推进急救设备和车辆装备更新升级。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实施重大疫情医疗救治网络建设工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均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推进县32、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的发热门诊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发热诊室,设置平急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杀防护物资,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及应急演练。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集成优质医疗资源,规划建设“防、诊、治、培”一体化的平战结合、综合实力强、专科优势突出重大疫情救治中心。积极探索综合医院与传染病专科医院共建共管模式。加强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科(可转换病区)建设,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预置平战结合的方舱建设应急用地,确保市人民医院作为应对重大33、疫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将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卫中心(市三医院)建成综合医疗救治基地、产科救治基地、心理救援基地。推进传染病医院建,提升传染病确诊、疑似病例集中收治服务水平。(四)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加快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提升中医医疗机构重大传染性基本监测哨点功能。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加强感染性疾病、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能力提34、升,提高中医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依托中医角建设强化乡镇、社区疫情中医药防控,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完善中医药应急保障机制。依托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中药应急物资战略储备保障体系,健全中药应急物资周转储备和核销机制。市中医医院加强中药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及时调剂使用。支持市疾控中心建立中医药科室和专家队伍,完善中西医救治同等救助保障机制。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治骨干人才库。五、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一)持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坚持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培训和指导基层卫35、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均衡布局。加快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行动,全力构建以市级医院为引领的区域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体系。围绕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重点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外科创伤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康复、精神疾病等核心专科能力。建设一批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优势临床专科。提升市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市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市级医疗机构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推进市级公立医院提标扩能创等,到2025年,市妇幼保健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创建成三级甲等医院。科学36、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期、三期项目建设,提升综合医疗服务水平。规划推进市中医医院二期、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都江堰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支持市级医院以转诊、会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管理创新等为纽带,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加强专科医院品牌建设。鼓励高水平专科医院开办分院(新院区),合理扩大规模。支持成都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城山分院建设。依托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鼓励37、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专科医院,重点建设康复医院、口腔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站)、临终关怀医院等群众需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专科医院,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机构。(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村拓展延伸。夯实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构建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建设县域医疗卫38、生次中心。按照二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建设的青城山中心卫生院、沿江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到2025年,新增聚源镇中心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到2030年,新增蒲阳街道卫生院、玉堂街道卫生院县域次中心,从硬件设施、人才梯队和科室建设实现全面提升,建立市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打造一批基层临床诊疗中心、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和基层医疗示范平台,逐渐形成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核心的基层卫生机构联盟,有效辐射周边乡镇,分担市级以上医院就诊压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39、牵头,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加强医共体绩效考核,引导资源和患者向镇街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市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处方自动流动,推进城乡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都江堰市医共体建设框架(三)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支40、持非公立医院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优先在都江堰重点片区等人口发展潜力大、医疗资源较薄弱的地区兴建高端医康养医院,重点引进肿瘤、妇儿、心脑血管疾病、口腔等品牌专科医院,鼓励现有优质民营医院提档升级,建设培育向三级医院发展。支持加入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完善政府在市场准入、税收、监管等方面审批流程,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形成良性竞争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鼓励非公立医疗机41、构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者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可牵头组建医联体,鼓励适度竞争。支持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六、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构建以市中医医院为引领,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筑牢基础中医药服务阵地。办优做强市中医医院,以提升服务能级为核心,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建设行动,推动“名医馆”“中医馆”“中医角”提档升42、级,支持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力争所有的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0%的村卫生室能够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55%。(二)鼓励社会办中医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支持机构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43、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全面推进中医类诊所备案制管理,鼓励有条件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强化中西医协同发展。健全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打造一批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机构。争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加强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44、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七、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托育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区域综合托育中心、托育服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点、工作场所(单位)托育点等。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社区以较低成本、较长租45、期将各类房屋设施用于嵌入式、家庭邻里式托育服务,建设家庭托育点。持续完善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托育服务”,开展在线父母课堂、育儿资讯等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到2030年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6.5,普惠托位占比逐年提升。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园区、幼儿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大力发展社区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园区提供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依托市妇幼46、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带动托育机构健康发展。建立至少2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推进普惠托育健康发展。健全完善支持普惠托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政、医、企、校”四方联动的人才支撑模式,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指导评价等制度,切实提升备案率。落实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自查,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发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引领全市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强47、化妇幼保健机构创等达标,到2025年力争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服务能力,强化设施设备配备及医务人员培训,持续提升产儿科危急重症识别应对和救治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全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保持低位运行。持续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建设产前诊断机构、产前筛查机构、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全市48、至少设置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逐步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以市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适儿化改造和建设,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医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持续健全“两癌”防治服务网络。深化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设置1个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定期开展49、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持续加强“两癌”初筛机构、诊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宫颈癌疫苗供给体系,逐步健全“两癌”救助体系,提高目标人群筛查覆盖率,促进“两癌”早诊早治,逐步降低宫颈癌死亡率,改善妇女健康状况。(三)夯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位一体”、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促进健康老龄化,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预防、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健全老年健康相关制度。以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城山分院为龙头,提升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50、。推进老年健康医疗服务学科标准化建设。2025年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健全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分区合规、流程合理、院感可控的医养服务中心。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采取签约合作、共建、协作等方式形成实质性的结合。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提供医疗养护居家护理可结合可转换“三位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试点。提升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水平。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等,依规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作用,为老年人家庭提供长期、主动、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51、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到2030年,新建23个老年人医养结合机构,1个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四)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以市疾控中心为主干,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提升职业病防治评估技术支撑。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康复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需要52、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提高职业病诊断服务能力。依托市人民医院进行本地区职业病诊断救治工作。鼓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规划建设职业病防治医院,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床位。(五)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支撑体系。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鼓励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根据其工作范围和目标人群特点,开展个体化的健康干预、公众健康53、素养干预等工作,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从事健康教育。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全媒体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六)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精神卫生中心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补齐公立精神卫生机构短板,支持50%以上二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二54、期项目建设。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设立,承担康复训练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健立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市、镇街、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城乡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或招引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55、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用,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八、加快发展康复服务体系以市人民医院、市级综合医院康复科为主体,基层康复机构基础,社会办医为补充,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建立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参加规范培训,鼓励全科医学科、骨科、神经内科等56、专业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治疗师、护士人员供给,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每10万人口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二)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依托重点医院、康养基地,融合中医药特色,开展运动康复治疗、运动健身指导、运动损伤防治、健康测定与评估、运动保健与营养指导等服务。完善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方案和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鼓励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市中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三)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57、力。提升市级医院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推广适宜康复医疗技术,规范家庭医生康复医疗服务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康复专科门诊或诊所,开展日间康复。鼓励康复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四)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强化康复医疗与临床学科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康复与临床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人群的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积极推动骨科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以患者为中心,强化康复早期介入,将康复理念与技术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提高医疗效果,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58、功能恢复。九、构建优质供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无偿献血组织动员方面的主导责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血液管理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采供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都江堰血浆站支持力度,对技术能力、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方面给与支持和严格管理。加强都江堰市水文化广场和都江堰市爱心献血服务站以及都江堰单采血浆站的宣传工作,采取固定采血点和流动采血点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为加强血液供应提供坚实保障。8强化血站服务体系。十、健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构59、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实施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强化“两平台一中心”枢纽功能建设,拓展在线监测监控、风险预警提示、大数据智慧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应用范围,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推行非接触式智能监管。十一、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都江堰建设任务要求。(二)明确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60、责,加强政策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卫生健康部门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医保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三)严格监测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确保规划实施落地见效,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科学论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四)营造社会氛围。结合推行镇(街)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镇(街)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镇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