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房地产地块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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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6295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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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项目(XX地块)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XX项目(XX地块) 项目地点:广州市XX区 建设单位:广州XX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合同编号 : 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XX区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广州XX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广州市XX区XXXX 检测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就乙方提供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共同遵守。一、检测服务内容和要求1.1 服务内容12、.1.1 服务目标:乙方按照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检测规范对XX项目(XX地块)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确保工程质量。1.1.2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1.1.3按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检测要求和招标文件为依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提交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检测报告。1.1.4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方案和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并负3、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1.1.5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1.2检测工程量1.2.1本项目检测工程量清单中标报价表详见附件4;1.2.2具体检测工程量以广州市XX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批的检测方案为准,最终检测成果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1.2.3 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或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需增加检测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本项目提供检测服务,4、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若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检测项目,报甲方批准后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检测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分包检测单位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1.3检测依据1.3.1 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相关规范及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文件。1.3.2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检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各文件或规范的要求、标准存在不同的,以较高要求或标准为准,但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1.3.3 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要求及相关工程图纸。1.3.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的指令。1.4质量及报告要求1.4.5、1(1)各项检测按前述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服务单位应自行配备足够、合格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满后进行检定/校准,各仪器设备都必须严格按要求标有明显的标志。服务单位应对检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2)服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通知,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测。(3)服务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交技术服务报告。 1.4.2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写成果报告。根据行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写技术服务结果报告,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技术服务结果报告。1.4.3提交合格报告成果文件一式十份,电子文件三份。报告应详6、细记载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鉴定结论等与被检测项目相关的内容,检测报告成果及电子文件应加具乙方相应合法有效检验检测专用章。1.4.4报告的交付方式:乙方在出具正式报告后通知并送达甲方签收。1.4.5为配合建设单位办理中间验收时,服务单位应无条件提供报告2份。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项目地点:广州XX区钟落潭镇大纲领村广从路西。2.2进场检测时间由甲方指定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因暴雨、台风、道路阻隔、不可抗力或其它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进场日期顺延。2.3履行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检测7、进度以满足施工进度、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为准。2.4报告的交付方式:乙方在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后通知并送达甲方签收。三、双方责任和权利3.1甲方责任和权利3.1.1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3.1.2根据工程需要为本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协助。3.1.3对本服务项目具有监督、检查和要求各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3.1.4通知和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配合检测单位。3.1.5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检测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填写工程概况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限负责。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3.1.6负责提供现场检测的条件:包括协助乙8、方搭设检测作业工作平台、平整场地、畅通的现场道路、接驳电源等。3.1.7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关系,为检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负责清场工作,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3.1.8指定专人对乙方的现场检测作旁站式监督,并在退场前在“技术服务项目完工签证”上确认完成工作量。3.1.9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履行合同职责和有关规定的检测人员,更换的检测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甲方认可。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工程损失的检测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警告、罚款或要求调离本项目;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1.10对于乙方违反合同或法律规定检测的,甲方指定的监督人员有权停止乙方检测工程,对停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9、。3.1.11指定授权代表 为本服务项目的事务协调人,联系手机号码 。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3.2乙方责任和权利3.2.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检测服务。各检测项目进场前应提交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审批通过的检测方案,检测服务严格按照检测方案进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3.2.2 提供检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3.2.3 保证检测人员具备检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以及完成项目检测服务的要求。其全部检测人员的资格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并得到10、甲方的认可。检测人员必须如实按投标书人员组织架构配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变更检测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检测服务单位,乙方按合同金额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3.2.4 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检测工作符合合同约定及现行规范要求。检测报告盖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计量认证合格“CMA”标志。检测单位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技术数据负责,提交的检测结果报告应具有法定效力。如甲方提出,检测单位应向甲方提交的报告及技术数据的可复制PDF格式文档。3.2.5试验检测工作需按甲方要求24小时内到场检测,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质量完成,不影响工程其他工序的实施。自行解决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须的11、工作设施,负责检测设备、人员的进退场等,其费用已列入投标报价,甲方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3.2.6在完成检测的1个日历天内(钻芯检测7个日历天内)将检测初步结果以书面形式(检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完成检测工程3个日历天内(钻芯检测12个日历天内)出具中间检测试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交监理工程师签验。3.2.7各检测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钻芯检测10个工作日内) 分别提交最终成果报告,报告一式十份和三份电子文件光盘。3.2.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甲方不另外支付。检测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异常的,必须立即上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上报情况,而造成安全事12、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对在检测范围内一切事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检测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3.2.9不得将本检测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转让。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检测服务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3.2.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窝工,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3.2.11检测服务履行完毕后,乙方需在甲方确定的退场日内退场,乙方应保证场内秩序及物品完好。3.2.12为了履行检测服务,乙方已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甲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本工程授权代表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13、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3.2.13工程桩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协助并指导声波透射管预埋,以便达到超声波检测要求。3.2.14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所需全部资料。3.2.15乙方作为雇主,应独立负责乙方人员相关的劳动争议、劳务争议、仲裁或诉讼,并应独立承担该些争议、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判支付乙方人员的全部责任和赔偿费用(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医疗补助等)。如导致前述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判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14、和广州市有关检测验收规范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检测成果满足项目施工进度、中间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的要求。五、检测费及支付方式5.1检测服务费用本项目的服务费暂定合同价为 元(大写: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试坑开挖(若有)、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服务费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采用工程15、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检测服务费用结算标准:检测工作量按经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中标的项目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附件4)。5.1.2乙方提交检测成果文件,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后30日历天内办理结算。结算方式按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需有现场确认的原始凭证,否则不予计量;未经甲方批准增加检测工程量的,不予确认和计量)。结算价大于合同价的110%,则合同价的110%为本合同服务项目的最终结算价。结算须经监理单位审核,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确认为准。5.2检测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5.2.1检测服务费用按每季度支付。检测的计量和支付证书经监理单位审核、甲方审批确认无异议以后15个工作日16、内,甲方支付当期的检测服务费的80%,且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0。 5.2.2结算价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下3%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5.3货币及支付方式在规定的支付期限以人民币转账支付。当乙方为联合体时,本项目所有检测服务费用统一向联合体主办方进行拨付,或经甲方同意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收取相应款项。乙方提供有效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户 名:账 号:乙方收款前须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对付款时间进行顺延;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甲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17、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负有赔偿责任。甲方收到支付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本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乙方应清楚明白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程序,因甲方审核请款手续时对时间等方面的客观影响,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要求赔偿任何损失。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取款项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检测工程量增减6.1在实施过程中,只有发生了下列情况之一或另有约定的,可作为18、新增或减少检测项目进行计算。6.1.1经甲方书面确认超出或减少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检测项目。6.1.2经甲方书面同意另行委托的其他项目的检测工程。6.2新增工程计价按如下计算办法依次取用:6.2.1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则沿用;6.2.2工程量清单有相近的项目的单价采用换算方式套用;6.2.3不属上述情况的新增检测工程量,单价可参照粤建检协【2015】8号文下浮20%进行计价,并计算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100%)。如粤建检协【2015】8号文未包含该部分工作内容,可结合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6.3新增检测工程量由甲方确定乙方实施的,乙方不得推诿。甲方确定减少检测工程19、量的,乙方应调整检测方案,甲方不支付减少工程量对应的检测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乙方损失,且中标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工程量的减少而调整。6.4累计新增工程量若超过合同价的10%的,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才能实施,否则甲方不予计量和支付所对应的检测费用。七、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7.1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7.2检测单位承诺遵守建设单位所制订的针对本建设项目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7.2.1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7.2.2符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7.2.3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0、所必须。八、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30天支付检测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额5的违约金。8.1.2乙方进场后未进行检测,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进退场费用。8.1.3因甲方未及时提交检测资料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检测工作的,责任由甲方承担。8.1.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检测结果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之中,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8.2乙方违约责任8.2.1乙方未按检测报告成果要求及第三条第款提供检测报告的,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退回已收费用。8.2.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21、.2.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出具检测报告后,甲方发现提交的检测资料有误而要求更改检测报告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8.2.4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的,则每违约一次在当期进度款中扣罚5000元/天。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初步结果、中间检测试验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或提交的结果、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将按5000元/次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处罚。乙方逾期超过10日历天提交结果或报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进场检测,乙方应退还全部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赔偿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其全部损22、失赔偿责任。8.2.5各检测项目进场前乙方未提交经批准的检测方案,除按8.2.4款进行处罚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8.2.6工程实施发生紧急情况需乙方协助的,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必须派专人赶至施工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乙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未在通知时间内到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8.2.7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和资料(政府部门或法律法规要求除外),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退回已收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8.2.8将本检测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部分或全部予23、以转让,或者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将检测服务的部分或全部予以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退回已收费用,并应赔偿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8.2.9因乙方检测工作或检测成果问题导致工程延期竣工验收的,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8.2.10因乙方原因导致检测工作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8.2.11乙方应保证检测报告、检测结论合法有效,如因检测报告、检测结论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退还全部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24、赔偿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其全部损失赔偿责任。8.2.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提交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服务,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检测方案,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2.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约定检测人员的,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甲方不予以认可,由此产生重新检测的费用以及延期后果均由乙方承担。8.2.14如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将采取以下措施,乙方对此风险充分了解并接受:8.2.14.1禁止乙方参与甲方所有项目。8.2.14.2甲方将上报XX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议禁止乙方参与XX区境内所有项目。8.2.14.3甲方将上报广州市XX区建筑业联合会,建议禁止乙方参与会员企业所有项目。8.2.125、5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甲方有权从相应检测服务费进度款支付和结算价中扣除,乙方应无异议。九、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0.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10.2本合同条款;10.3中标通知书;10.4招标文件(含答疑资料);10.5有关检测规范10.6技术条件;10.7图纸;10.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0.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十一、版权11.1对乙方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检测服务中的所有文件,甲方有权26、在本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印。但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11.2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的甲方等其他各方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其他各方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其他各方书面许可,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将从甲方或其他各方获取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拿到本合同范围之外使用,否则全部收益归甲方或其他各方所有,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无论本合同是否切实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变更、解除、终止、失效等,本27、条款均始终有效。十二、 其他12.1本检测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并在送达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时生效,地址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合同各方,否则视为原址有效。无论发送方采取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12.2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检测结果。12.3合同各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及保险分别由各自承担。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5乙方履行合同存在严重不履约行为,甲方发出项目监管函每次扣罚乙方5000元,甲方发出本项目约谈法定代表人通知书每次扣罚乙方10000元。甲方连续向乙方发出3份约谈法定代表人通知书,自第三份约谈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暂停乙方对甲方28、后续项目的投标资格半年,并在XX区范围内通报。后续再每多发出一份约谈法定代表人通知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自动停标半年,停标时间如有重合,自动顺延。12.6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牵头办理。12.7如乙方有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相关条款中未涉及处理措施的,则每次扣罚50000元,直接在当期工程款和结算款中扣除,如有涉及处理措施低于本条处罚标准的,按照本条处罚标准执行,但不能抵消乙方应该履行的赔偿责任。12.8乙方应遵守甲方发布的一系列履约监管办法。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新发布的履约监管办法,甲方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中予以公示,乙方应该知晓并遵守。12.9本合29、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副本所表述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附件:1.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2.廉政合同3.中标通知书 4.工程量清单中标报价表 5.检测人员一览表 6.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乙方:(盖章)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附件1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1.关于人员配置和进场检测1.1检测单位应在合同签署后,检测项目实施前将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检测人员名册、资质证30、明、各人分管项目编制成册(附姓名、近期照片、身份证、手机号码),一式两份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以上管理人员姓名、近期照片、身份证、手机号码须上墙公布,随时接受检查。服务本工程的人员须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相符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检查。 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每月要求参加会议累计未到3次(注:参加会议次数以出示身份证为准),建设单位有权按人民币1万元每人次对检测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减,且建设单位保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不能履约)以及请求停止检测单位年度备案权利。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每月要求参加会议累计未到3次(注:参加31、会议次数以出示身份证为准),建设单位有权按人民币1万元每人次对检测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减。1.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更换人员,试验检测单位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且替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更换。如在未知会或未取得建设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检测单位私自更换服务人员,一经查实,建设单位有权按人民币3万元每人次对检测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减。1.3试验检测服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以备检查。同时应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关于检测的实施21建设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要求施工单位为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对良好的现场检测环境,如:便利的进32、出场道路,安全的检测场地、相关的技术资料。22试验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无偿完成本属于试验检测费用包括的某些前期准备工作。如确需施工单位配合提供人力、材料、设备的,应知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且施工单位的配合措施应是代价合理的有偿服务,如试验检测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建设单位有权扣除该次该项全部服务费用,且有权从检测单位所得检测费用中支付给施工单位作为补偿。2.3检测单位须按照建设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应检测任务。如属人员、设备、材料等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迟滞工程进度的,建设单位有权另行委托具同等资质条件的检测单位实施剩余检测工作,发生费用在合同款内扣除抵付。3.关于检测报告33、的提交和真实性3.1检测单位应按合同条款中相关规定及时提交检测结果或试验报告给监理单位签验。如因不能及时提交检测成果而导致工程后续工作或中间验收不能及时进行,建设单位有权按3万元每次进行处罚并保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的权利。3.2检测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书面检测报告与电子文档,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支付检测费用。3.3检测单位提交的检验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建设单位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完工作不予确认,并保留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检测单位资质权利。附件2廉政合同廉 政 合 同建设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34、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和检测单位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35、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 建设单位义务2.1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检测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检测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建设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检测单位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检测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检测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建设单位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36、动。2.5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检测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检测单位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 检测单位义务3.1 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建设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检测单位不得为建设单位购置或提供高档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 违37、约责任4.1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检测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检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检测单位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XX项目(XX地38、块)第三方检测服务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页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乙方(主): (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附件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附件4 工程量清单中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中标报价表23附件5检测人员一览表检测人员一览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检测上岗证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检测工作年限备注附件7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被检产品名称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制造厂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