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大学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施工合同(2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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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6285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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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F-2019-0204项目编码: 工程编码: 合同编号: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工程地点:XX市XX 发 包 人:XXXX大学承 包 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XX大学承包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工程规模:本工程为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从教学区二期总高压室内原有备用柜新敷电缆2、至新建电房,新建电房位于医科楼B栋一楼,面积约为128,含分高压室、专变房、低压房各1间。其中新建分高压室内新装KYN高压柜4台,在专变房内SCB12-2000kVA(带外壳)变压器2台,在低压房内新装抽屉式低压柜13台,391米10kV高压电缆铺设,包含上述内容配套的土建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二、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的全部内容。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建设方3、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合同形式:工程总价合同,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计划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年 月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引起的不能施工,则工期顺延。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五、合同价款含税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元,余泥渣土(土方、石方4、淤泥)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 /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十一、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肆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无正文。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地址:XX市XX区大学城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注:按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F-2019-0204)的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1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6、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响应函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1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4、施工设计图纸4.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2)提供的数量:提供图纸3套。4.2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 /(2)提供的数量: /(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5、交通运输5.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5.2修7、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5.3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5.4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6、发包人6.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在开工前三天完成。(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不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只提供临时接驳点);临时用水、用电的敷设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8、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完成。(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完成。(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只提供立项批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不提供。(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完成。(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委托承办人办9、理的工作有: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偿。6.2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完成。6.3支付款项(1)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另作约定: 按专用条款第34条工程款支付执行(2)工程款支付方式另作约定: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7、承包人7.1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按照工程进度,达到支付条件后110、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 。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开工前完成。(2)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3)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XX市和XX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11、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4)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7.2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8、发包人代表8.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驻场代表,其通讯地址:XX市X,联系电话:。(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9、监理工程师9.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 (2)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为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9.12、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0、承包人代表10.1承包人任命()为项目负责人,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任命()为项目专职安全员,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1、工程担保11.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11.2另作约定:本项目不作履约担保的约定。12、进度计划和报告12.1施工组织设计(含各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度计划于成交后5天内提供(在施工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完善。12.2提供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于每周五前完成。12.3提供工程进度节点计划及相应进13、度统计报表,按施工段节点上报完成工程量。13、开工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施工,直至其被改变为止。如因发包人原因推后开工,则与承包人无关,所有报送资料均根据实际情况推后。14、暂停施工和复工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承包人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15、工期及工期延误15.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90)天。15.2工期延误按通用14、条款相关要求规定执行。16、质量标准16.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16.2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之标准认定:(1)国家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材料/工程设备技术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3)设计文件(含图纸、修改单、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规定设计标准;(4)经设计、监理、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认定的施工封样样板;(5)承包人投标时提交的的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品牌等;17、安全文明施工17.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15、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XX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2012年)执行 ,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17.2施工期间垃圾余泥应运送至合法堆放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遇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款500元。17.3治安管理: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16、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1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8.1 约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1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9.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另作约定:(1)工程的材料由承包人严格按招标的规格、型号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承包人所采购材料的产品质量档次必须高于或相当于发包人在招标时所列明之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承包人采购之材料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之中,该工程造价将不因材料、人工价格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2)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17、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材料;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在材料使用前5天前提出材料采购计划,确保工期按时进行。 19.2承包人供货要求: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如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 替或加工处理,要求代替品不低于原设计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并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9.3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并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由于承包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18、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并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投标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承包人提供。19.4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如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缆等材料需采用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中参考品牌范围中的一种。如选用在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中参考品牌范围外的材料、设备,需经设计、监理、建设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用,并由乙方承担损失。20、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0.1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另作约定:20.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1、隐蔽工程和中19、间验收21.1中间验收的部位有:按工程验收规定,属于隐蔽工程的由双方验收签证。21.2验收结果的确认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与规范、合同及附件、设计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由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工期不予顺延。22、工程变更22.1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本工程采取的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所包含的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增加工程的签证,应遵循先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意确认,再进行变更的原则,洽商增加工程发生起的十天内,现场签证单须交发包人、监理20、人确认,过期不再补签证;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项目,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按发包人的变更有关规定审批;必要时经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由发包人加盖公章批准后,方能成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结算依据。被视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按以下办法确定价格:(1)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2)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 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21、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综合单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施工同期XX市造价管理站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按XX市造价管理站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对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可套取2018年广东省相关定额,材料价格按XX市造价管理站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22、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XX市造价管理站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4)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5)所有变更工程需经发包方审批后方能施工,监理方需按相关规定督促承包人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如因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监理方承担其相应责任。(6)本工程的变更及结算价23、,最终以评审机构核算结果为准。22.3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22.4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及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23、竣工验收23.1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1)按国家现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验所承建工程的质量会同监理单位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由承包人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该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法人代24、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份数的竣工图,一并提交给工程监理单位核查。经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和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在计划竣工验收25个工作日前报送发包人。(2)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上述其他资料后,可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要求修改;发包人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内容可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发包人有权根据修改或整改造成的时间延误重新确定计划验收日期;承包人必须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述费用。(3)发包人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25、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计划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提交质监机构检查,并按原计划如期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4)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4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资料4套(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编制),竣工验收报告4份、竣工图纸4套、竣工图电子文件光盘2套。竣工验收资料须按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成册,竣工图纸应委托设计单位绘制,制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如承包人不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按规定26、收集、整理、装订并向发包人移交上述档案、报告、图纸和电子文件光盘,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3.2竣工清场按通用条款规定。23.3施工队伍的撤离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24、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24.1缺陷责任期计算缺陷责任期:2年。24.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修复,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照本款第(27、3)点规定办理。24.3质量保修期计算质量保修期:2年,按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25、工程量25.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另作约定:承包人在招标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或提出后经发包人答疑后,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25.2与专用条款61.1不同之处按专用条款61.1执行。25.3发包人不提供取、弃土点,土方的运距按20公里考虑进行计价,因运距而引起造价变化属投标风险,发包人在项目实施时对相关影响不作增减。发包人对本工程范围内多余土方拥有优先处置权,28、本标段与其它标段间土方的调配要服从发包人安排。26、暂估价 本项目无暂估价项目27、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27.1提前竣工奖(1) 提起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27.2误期赔偿费 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若延误工期在15天内(含15天),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所扣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3)工期计算期限: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至验收合格止。28、工程优质费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29、合同价款的约29、定与调整29.1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另作约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发包方不再承担有关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XX市有关工程计价文件30、规定和材料指导价格执行。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除外);发包人指派新的工作。30、安全文明施工费 另作约定:承包人进场后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在施工中所有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工伤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如承包人不向保险公司投保所致的工伤及安全事故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需按当地建设局有关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得调整。31、工程款支付31.1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31.2进度款:土建工程完成且新建电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等主要设备确认订货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31、列金额)的30%,上述所有设备到达项目所在地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5%;31.3结算款:通过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工程档案资料按发包方规定移交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100%,质量保修期满贰年且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退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退还质保金的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批一个月内退还。32、竣工结算 另作约定:(1)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文件,提供的结算资料必须按发包人关于结算要求的文件提交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合审核。(2)工32、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内不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则合同自动失效。(3)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3、质量保证金33.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5%,即 /元。 另有约定: 结算价的3%。3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33、的3%扣留。 另有约定:通过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工程档案资料按发包方规定移交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100%,质量保修期满贰年且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退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退还质保金的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批一个月内退还。34、合同争议34.1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34.2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肆 份。36、补充条款36.1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费用,34、发包人一旦接受承包人的方案,发包人不再补偿因施 工方案改变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虑周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调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36.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卫生施工、环卫、环保噪音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36.3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承包人必须派出响应文件中列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承包人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35、门备案。36.4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承包人在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因此停止施工,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承包人先行退场,退场后再进行工程结算。36.5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须有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的优等品。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36.6本工程施工图纸中工程量表仅作参考,承包人要结合图纸与现场实际来36、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包含在合同价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予增加费用。36.7项目开工前影响沿线房屋结构安全的,要做好房屋鉴定及保护工作,发生相关费用须包含在合同价中,房屋鉴定时要约当地镇街建委人员到现场见证。36.8本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沿线地下管线探测资料仅供参考,承包人应自行勘察地下管线资料,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6.9因工程需要,经发包人同意的相关施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绿化等)可进入承包人施工范围平行施工,承包人应提供相应便利及配合,相关费用及工期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及工期。36.10若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没有专款专用,或拖欠工人薪酬、或拖37、欠材料款、或拖欠分包单位进度款,或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导致不能完成施工计划进度、或导致工程停工达30天、或导致发包人的财产或在建工程或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被采取强制 措施影响工程施工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本工程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工人薪酬或直接支付给供应本工程的机械、材料等供应商、分包单位,且发包人可视情况的进展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即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6.11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3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和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4号)有关规定执行,其费 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36.12本项目入驻施工前需按学校物业要求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暂收押金按合同金额1.5%考虑且不超过5万元,具体按物业规定收取,项目竣工验收清场后退还。36.13未尽事宜,按交易文件、附件及相关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XX大学承包人:(全称)为保证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39、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承包人负责保修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40、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6、其他项目本项目质保期2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4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42、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XXXX大学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43、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44、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45、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46、予承包人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XXXX大学大学城校区医科楼电力增容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肆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