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6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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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5998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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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F-2013-0204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 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 xx市发 包 人: xx医科大学承 包 人: xx年月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四部分附件第五部分补充条款9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xx医科大学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xx 工程内容: 拆除工程、土2、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总包管理配合服务等(以本合同、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并互为补充)工程规模:本项目对体育馆新建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建筑面积为 9517.40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 3 层,以及周边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粤发改社会函20133329 号、穗规建证xx1477 号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包含今后可能申请到部分财政补助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内容的施工和工作(最终以本合同、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并互为补充):(1) 拆除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以南 150 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施工范围内原、地下管道游泳池及设施(设备)、地面、树木(绿化)、人行道拦河等所有影响施工的实物。(2) 新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立面的装饰工程、暖通工程、外水电接入工程、强弱电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及室外的土石方及场地平整、室外供排水管及管沟、道路、绿化、停车场、园建工程、周边配套工程、机电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留孔及施工临电、临水的接入工程等。(3) 专业施工图设计和深化设计:按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的要4、求进行专业施工图设计或深化设计,并提供专业施工图或深化设计图,其中专业施工图设计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4) 施工总承包管理和专业工程配合服务(总承包服务费):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有关专业承包单位(指招标人另外委托的有特殊资质要求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全面管理、协调及配合等工作,包括组织项目中间及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计费原则:有浮动范围的,按中间值计费;没有浮动范围的,按国家规定计算。此费用由分包单位直接支付给承包人(即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在分包项目招标采购时给予另行明确。(5) 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5、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第三方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6) 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关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工程资料的质量及份数必须达到广东省、xx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及招标人的 要求。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7)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其它费用:各项检测需要配合的费用;因施工造成道路绿化等损坏,需安全要补偿的费6、用;在施工期间,按政府规定,工地需采取的卫生、环保、检查、等各项收费等。(8)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互为补充说明,招标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不能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只有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变更与招标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才可调整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赶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各专业工程报建报批和验收、包工程竣工验收、包廉洁、包税收等。除招标7、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单独注明外,其余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总价包干。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从签发开工令的第二天起计,330 日历天。从 2016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2016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确保工程施工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规定。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 元 ; 暂列金额(预留金):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承包人确认在投标之前已谨慎进8、行了估算,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本项目工程的成本价。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合同中方框涂黑部分选项为本合同选定内容。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专用条款所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文件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文件所约定的内容为准。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9、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xx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xx市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页无正文)发包人:(盖章)xx医科大学承包人:(盖章)地址:xx市沙太路 1023 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10、二部分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按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 号)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 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以上书面文件须经加盖公章或经授权印章后生效。1.55 新增项目:指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1.56 类似项目:指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一致,但材料规格不同的项目。1.57 限期改正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较轻微地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但经11、过发包人提出后能够尽快弥补并不会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1.58 一般违约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轻度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1.59 严重违约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2. 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 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2) 本合同协议书;(3)12、 本合同专用条款;(4) 通用条款;(5) 中标通知书;(6)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7)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 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10) 图纸;(11)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的附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有关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规程及建筑文件;当没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时,采用国内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当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时,采用所在地现行地方标准、规范。 如施工期间国家或地13、方标准、规范发生变动,承包人应无条件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如是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改变引起的费用增加,费用增加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以考虑)。4.4 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有关审计机构的审计,包括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提供有关资料、解答有关问题。5. 施工设计图纸5.1 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 提供的时间:在开工前提供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购买。(2) 提供的数量:图纸 6 套、地质勘察报告 1 套,承包人确需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当予以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图14、纸、文件等,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借、出让、泄露给第三方。5.2 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 提供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本合同的要求进行专业深化设计,承包人如果没有相应设计资质,应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承包人应在有关工程实施前 40 天完成设计并提交监理和发包人审核。(2) 提供的数量:设计审核通过后提交 4 套图纸给发包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3) 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 在收到全套资料后,3 天时间内。6. 通信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发包人: xx医科大学通讯地址: xx市 收件人: 邮政15、编码: 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xxxx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签收后或传真确认后。7. 工程分包7.2 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承包人擅自分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赔偿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在 6 日历天内解除合同,并上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7.5 (1)指定分包工程: /(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7.7对于总承包单位经发包方认可的合法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和分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如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发生争议,16、发包人有权对分包价格进行认可,发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详见合同附件4对专业分包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13. 交通运输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承包人应根据实施合同工程的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其费用包括在中标价内;施工场地外的道路、绿化等设施,如果在施工时期因施工引起的损坏维修、养护费等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括在中标价内。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 按通用条款。 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按通用条款。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 监17、理工程师:姓名: 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2) 造价工程师:姓名: 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3) 建造师:姓名: 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19. 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日期相同,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状况负责完成拆除工程、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等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地点按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接驳点,由承包人接至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通讯由承包人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需接驳其他运营商或服务商线路,所需费用仍由承包人承担。上述事项18、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包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 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一周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核实、物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办理与本工程(5) 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承包人相关的所有报批手续,含施工许可证、道路开挖、余泥排放证、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各种相关证件、手续的办理及各类专业报建手续的报批。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19、除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明确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的行政性收费以外)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不另支付;以上的工作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办理和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应密切配合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6) 现场交验的时间:发包人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向承包人作技术交底,现场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测量由承包人负责测量。(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提供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七天内组织承包人和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由承包人做好会审记录,由与会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确认。(9) 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20、关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除文物保护外,其它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及时接收已完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各种款项的手续,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1) 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在实际施工时除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外,其所涉及到的品牌、档次、产地等均需报监理初审后,最后由发包人和业主确定。(12) 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有:承包人协助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施工许可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 21、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施工资质的证件除外);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和施工许可证手续,承包人负责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承包人负责办理余泥排放证和施工标牌,以上工作原则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承包19人负责上述报建报批的申报资料收集、整理、报送以及领案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各自负责;承包人须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时,发包人须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交。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被罚没,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各项检测需要配合的费用,在施工期间,按政府有关规定,工地需采取22、的卫生、环保、检查等各项收费,以及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施工项目承包人负责办理所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的申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质量验收、卫生学评价验收、市政排水验收、园林绿化验收、防雷验收、电梯验收、档案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和以上验收相关的其他验收,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使用证书和许可证书;承包人负责上述报验工作的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领案工作,其资料费用和工作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各自负责;承包人须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时,发包人须按承包人要求及时提交。负责正式工程移交前的照管和配合发包23、人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等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对施工场地负有管理责任,包括:卫生、车辆管理、治安、防盗、安全等,禁止在场地内乱倒余泥(包括外部车辆进入场地乱倒余泥)。场地需围蔽必须按xx市建委或白云区建委的要求(如无要求则必须采用砖墙围蔽)要,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9.4 支付款项(1) 工程款支付期限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期限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另作约定: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20. 承包人20.2 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只能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内24、进行布置、安排和组织施工。承包人如需占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以外的场地,须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按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临时用水接驳施工图设计,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施工临时用水接驳报建报批手续,其工作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施工许可、管线测量、竣工验收,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完成施工临时用水接驳工作,否则,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排水接驳核准和排水许可证,负责向环境监察部门办理工程排污口规范化手续,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25、同总价中。(4) 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必须按广东省、xx市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设置围栏、照明等设施。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由此所发生的费用。(5) 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由承包人负责搭建临设做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人员现场办公、会议用房(也可以合理利用待拆除的建筑物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应安装空调、办公照明灯具和插座等),承包人应为上述办公和会议室配备电源。提供上述办公设施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承包人如不26、按要求提供,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合同价中扣除。(8)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因承包人责任而导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损坏,其造成的损失(含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发现文物,应按国家文物和省、市有关文物管理规定保护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施工期间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9) 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其他设施,及时27、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余渣泥土运出场外,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工完场清,达到省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11) 承包人应每周向监理单位、发包人报送每周快报(含人员投入、材料投入、机械投入、当周施工情况、质量情况、进度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以及下周的工作安排);承包人须于每月25日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如下计划、报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当月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一式六份(说明提前或拖延原因(时间从上月25 日至当月 24 日);2)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要求分细项申报,并有完成金额一式六份(时间从上月 25 日至当月228、4 日);3) 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一式六份(时间从本月 25 日至下月 24 日);4) 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六份(时间从本月 25 日至下月 24 日);5) 下月施工拟投入设备、劳动力计划一式六份(时间从本月 25 日至下月 24 日);6) 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一式六份(时间从上月 25 日至当月 24 日);7) 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事故报告一式六份(如果发生时)。 8) 承包人应在每季的最后一个月的 25 日前递交上季度的工程进度款资金使用反馈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资金落实情况,保证承包人及平行分包专业应将工程进度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及人工费用、29、施工机械、工程设备。9) 承包人应在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对各专业间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及所出现问题的专项报告。10)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管理和检查,并连带承担由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每月的 29 日前组织发包人、监理单位对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填写检查评分表。以上所述的计划、报表的具体格式,先由承包人提出格式建议,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调整后按统一格式执行。(12) 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和维修白天或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若承包人未30、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人身损害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承包人进场后,承包人应作为本项目施工场地总负责人,负责施工场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承担一切安全保卫义务,要求符合xx市有关安全和文明施工最新文件的要求。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 1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2)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未移交后续施工单位使用前,对自行施工的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3)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之31、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目的, 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除文物保护建筑外,有关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应对上述内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及维护,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上述受保护物件及作业人员、居民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受保护物件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13) 交工前清理现场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施工场地的清理应达到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规定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4) 散体物料运32、输车辆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遵守xx市及近期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出入工地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坚决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15)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 保证执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否则,按第 95.3 条规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特别是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与投标文件填报的品牌、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相符且具备正常施工功能33、,并配有明显的承包人单位标志,且为合法使用设备(如年检证、使用证等),便于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施工设备投入情况。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7 天提出申请,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开工后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计划使用期间撤出现场。若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的情况,承包人必须在 3 天内修复或更换。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纪要34、批准后 30 日内,依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发生的设计变更图纸(如果有)及相关资料,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原则编制施工图预算,一式六份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的, 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在不影响总工期进度前提下“7 天内”,提出完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 资源投入计划并同时提供造价分析资料(变更预算),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承包人擅自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参照专用条款第 95 条约定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35、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3) 在图纸会审之前对施工图、技术资料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的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有义务对各专业工程的预留洞口、预埋件在影响此作业前提出相关建议,否则由此导致的工期、质量、费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4) 工人的意外事故或伤害。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但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行为失误所造成的除外)。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发包人不负责任,不负担涉及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它费用。对分包单位出36、现的工人意外事故或伤害,由于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5) 干扰与协调(A) 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能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B) 除必须发包人出面的情况外,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C) 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少程度。这种协调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6) 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沙浆、钢筋、水泥、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铝合金门窗(含成品)、给排水管、消防器材、卫生洁具、水龙头、配电箱、37、电器开关、照明灯具、插座、电梯、楼地面及其它重要的工程材料或设备,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试验报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和封存,进场后必须按规定抽样送检,符合工程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如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发生货不对板,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7) 承包人必须预留足够时间(大于项目实施前 30 天)给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和审计单位审核有关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及签证,材料(设备)看样定板定价,工程款支 付以及为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竣工资料等,其中包括驳回、修改、要求承包人提供的说明再呈批以及38、审批的程序所花费的时间,以便使工程竣工期限不受影响,否则,由此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和工程竣工期限延误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按专用条款 95 条约定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6) 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应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建立相应的信息技术网络,以便与发包人、各有关单位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数据交换,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控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并按发包人要求安装配备并承担相应费用。(17)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18) 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中各级管理人员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标准与数量不得低于其投标文39、件的标准与数量,否则,视为违约,并按专用条款 95 条约定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9) 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加强其参与本合同工程建设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管理。(20) 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1) 承包人应按广东省、xx市的有关规定,对其参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上岗时一律佩带平安卡。2) 承包人应按广东省、xx市的有关规定牵头负责其承包管理范围内所有专业单位和分包单位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作并予以落实。3)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将不定期抽查承包人及其所管辖的专业单位和分包单位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情况,如发现违反40、本合同有关约定的,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 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现有冒名顶替或人不到场而代为刷卡等弄虚作假现象的,由承包人按专用条款 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1) 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1) 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 承包人应每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每月底在其现场管理机构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监理等单位的检查监督。3) 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41、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4) 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视同违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因造成劳资纠纷或由此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停工、集体上访、媒体曝光、聚集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为,对本项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先行支付相关费用,解决劳资纠纷,直至解除合同。(22)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供有关施工作业面给发包人指定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如因承包人不按时提供施工作业面,承包人须承担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本工程不准违法分包,承包人进行42、专业分包,须经业主、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书面审批,同时提供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造价及工期计划等资料。(23) 自备足够数量的备用发电机,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不得以停电为理由拖延工期。(24) 做好电梯、给排水、消防、空调等预埋管线或预留洞的施工。(25) 在生活区、施工区等所有施工区域,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20.4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1)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按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的要求,承包人须按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有关的专业施工图设计,专业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发包人指定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和现行规范的要求,专业施工图须送发包人指43、定的设计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专业施工图六套,专业施工图设计费和图纸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专业施工图设计或深化设计,发包人提供图纸中如有不足或漏项的必须列明补足,且须包含在承包人的报价内,如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图纸中的不足或漏项不予列明补足,则视为承包人已考虑并包含在报价内。承包人在专业施工图或深化设计中及实施方案内必须注明所有产品所采用的材质、规格,并必须附上产品彩图及具体介绍资料。(2) 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该分项工程施工前40天。(3) 承包人配合竣工验收提交竣工资料的责任:在发包人组织初步44、验收前的预检时,承包人应提供齐全的一式六套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以及专项验收所需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给发包人进行审核,审核不能通过,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竣工资料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提出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真实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式六套,经监理方审核签收后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承包人须负责为本工程各专业验收、竣工验收提供足够数量的竣工图纸,有关图纸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4)承包人负责编45、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责任:承包人应在确定为中标人后 5 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含各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给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审核并按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方案的执行,若施工组织设计(含各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还须同时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为满足本工程需要而对施工组织设计(含各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的优化和采取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5)承包人不得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造成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垫付工人工资,则发包人有46、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得到补偿:a、选择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作为担保;b、在进度款中扣除;c、在结算款中扣除。20.5 通用条款20.5条不执行。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21.2.1 承包人所投入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前款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47、的义务。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按专用条款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1.2.2 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 7 天内无条件撤换,并按照专用条款 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按专用条款 95 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1.2.3 现场管理机构主48、要人员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离场 1 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监理工程师;离场 23 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向发包人报告;离场 3 天以上,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总监理工程师,并经发包人批准;但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 3 天(工作日)。若违反上述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承包人必须就此作出书面解释和保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现场办公”,指4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总承包管理部及属下专业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在施工场地全职上班,履行各自的职责。 21.3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 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除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承包人代表履行的职权外,承包人代表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临时任命的一名合适人选(该人选应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事先确认),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应至少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未将有关文件送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之前,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22. 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50、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xx市沙太路 1023 号基建处 邮政编码: 510515 联系电话: 020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 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通用条款中对应的(1)-(11)项应在取得发包人代表的专项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将指令、审批表、批准的变更抄送发包人代表。(12)项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期索赔审批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应将51、批准的工期索赔审批表抄送发包人代表。23.8 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的工作往来程序:除发包人另有明确之外,原则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工作往来均先经过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或者送承包人。24. 造价工程师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 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 通用条款中对应的(1)- (6)项应在取得发包人代表的专项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造价工程师应将指令、审批表、批准的文件抄送发包人代表。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造价工程师发出52、的指令、费用索赔、批准的工程变更和工程款支付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将指令、批准的费用索赔、工程变更和工程款支付证书抄送发包人代表。25. 承包人代表25.1 承包人任命( ? )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 指定发包人26.1 依法指定的发包人(1) 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无。(2) 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无。28. 工程担保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中标价款的 10%(小写)(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暂定为 12 个月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 发出中标通53、知书 15 天内及签订本合同前。(3)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或发包人认可的其他银行的xx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如工程按期或提前完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 天内退还;如在履约担保期内未完成施工,则应继续开具履约保函,履约担保时间由合同双方按实际施工进展协商确定,并以此类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 天内退还。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履约担保按中标价款的 10%提交,以银行履约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交。 31. 不可抗力31.1(54、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工程的施工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恐怖活动(不包括承包人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事件。政府对本项目的政策变化、计划的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如期进行,也属不可抗力的范围。自然灾害的范围及其认定方式,按下述约定执行:1) 异常天气:仅指 50 年一遇以上(含 50 年)的洪水、10 级(含本数)以上台风,直接淹没或袭击工地为确保安全而停工。承包人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地气象部门索取xx地区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55、定为是不可抗力。2) 项目所在地地震烈度 7 度以上地震,向本地地震部门索取相关资料或报告。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承包人各自承担自已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32. 保险32.1 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 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1)项; 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3)项; 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4)项。通用条款 32.1 款的第(1)(2)(3)(4)项保险内容由发包人自行购买,承包人报价当中不需包含上述内容。32.8 投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当地建设管理部56、门要求承包人必须办理的险种,该险种的保险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中;承包人所有进场的人员必须按照xx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平安卡。无平安卡的人员一律不给予办理进场工卡,不准进入工地现场。其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33. 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每月的 25 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月报告(一式六份),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工期延误、补救计划及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3.5 计划的提交和确认33.5.1 承包人进场后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指令 5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及各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指令 10 天内,提交总体及各专项施57、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最终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为准):29(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2)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3)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4) 季节性施工措施、夜间施工及暗室(照明、通风)施工措施;(5)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的加固保护措施;(6) 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7) 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8) 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地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9) 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58、措施。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且应针对施工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各专业平行发包工程及建筑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施工穿插顺序及时间安排,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相应的工程量、资金使用计划、人机组织及材料消耗量。33.5.2 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 6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单位在 4 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发包人在 2 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33.6计划的执行33.6.1 承包人应当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33.6.2 为便于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和59、控制工期,承包人应于每月底向总监理工程师填报当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没完成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和提交未完成计划的补救措施、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或者书面意见执行。33.6.3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进度计划不符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则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应据此编制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属承包人原因,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承包人未能在60、总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后 10 天内采取有效措施,工程进度仍然无明显改进,按专用条款 95 条执行,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或者划拨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 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有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实施办法按专用条款 95 条的约定执行。34. 开工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另作约定: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通知时间为准。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天内进入施工场地,开展工地围蔽、场地平整、地下管线清理和迁移、临设搭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等施工准备工61、作,按合同规定办理施工前的有关报建报批工作,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和施工标牌。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尚未到位)而无法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的,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按专用条款第95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以南影响施工的建筑,承包人可视情在开工前部分或全部拆除,现有道路至施工现场的道路连接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4.4发包人推迟开工的处理程序和责任:此通用条款不执行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62、人有权要求发包人顺延受影响的关键工期, 发生的费用和利润不予以索赔。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无35.5 发包人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暂停施工的责任:此通用条款不执行,另约定为:承包人不得以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工程款为理由而暂停施工,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6. 工期及工期延误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从签发开工令的第二天起计,330 日历)天。(1)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2)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除非发生了以下情形:(1) 政府对本工63、程建设项目作出停建、缓建的决定;(2) 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本工程在规划、使用、功能方面有重大调整;(3) 不可抗力影响而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以上。(4)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36.3 工期顺延:此通用条款不适用,另约定为:发包人原因延误:指有明确证据表明,因以下发包人责任,直接造成承包人的原定工期计划在关键线路延误,且经监理、发包人共同确认不能通过调整工期计划加以消除的延误,该发包人责任包括有:(1) 发包人负责交付的施工场地条件延期;(2) 发包人为保证质量增加抽检项目且抽检结果合格:(3) 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原因。37. 加快进度37.2发包人原因加快进度的要求:如发包人在合理工期范64、围内,要求承包人缩短工期且经监理方认定可行的,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要求执行,合同价款不因此调整。 38. 竣工日期38.1 计划竣工日期: 42. 质量标准42.1 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因承包人原因致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并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办理竣工验收的,承包人按专用条款 95 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标准;确保工程施工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规定。42.2 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的职责: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规定:如超过合65、同承诺的质量评定等级,发包人不予奖励;如低于承诺的等级,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分部分项工程造价 2的违约金。如其中某分项工程不及格,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该分项工程造价 2%的违约金,并应整改至合格为止。42.3 严格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45. 安全文明施工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承包人应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现行的广东省、xx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及发包人的有关规定。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按国家、广东省及xx市和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45.7 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场地一经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即对施工场地负有全过程、全面的管66、理责任,必须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人员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负全责,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责。承包人需对其施工场地布置、人员的管理、交通组织制订详细的方案,对施工时段作出合理安排,必须采用全封闭施工方案,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道路、行人和相邻施工现场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45.7.1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初验后 30 天内或发包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发包人将提前通知承包人),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拒不清退的,发包人除向承包人收取租金(租金为每天 1.0 元/m2)外,还有权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67、验收等工作,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发包人因此而被第三方索赔所产生的损失)。45.7.2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检查和处罚,并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45.8 安全施工措施45.8.1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45.8.2 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对自身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若被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按照专用条款第 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5.9 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工程的施工、完工68、及修补缺陷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当做到:(1) 全面关照所有留在现场上的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现场以及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占用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和良好的状态。(2) 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或者当地政府的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3) 承包人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遵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药品和治疗室等,并为预防传染病和一切必要的福利、卫生要求作出安排,建立“疾病应急小组”,制订应急措施69、。若出现任何重大或恶性传染性的疾病(如:非典型性肺炎、甲型流感H1N1)时,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省、市卫生部门为处理和控制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迅速向发包人和xx市疾病防治控制中心报告。45.10 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处罚外,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发包人损失,并按照专用条款第 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5.11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因承包人现场施工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若有证据证实发包人因此发生了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 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二天内据实补偿发包人70、因此所受到的损失。45.1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及xx市对现场文明施工的其它管理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专章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将投标时承诺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承包人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按照专用条款第 95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5.13 承包人应在进入现场前提交一式六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必须包括:施工现场所必须的照明灯光、暗室通风、护板、围护、栅栏、警告标志和值班人员名单,以及建筑垃圾、施工和生活污水、噪音、粉尘的处理排放。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使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对于承包人施71、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经发包人或者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承包人未能在 24 小时之内采取整治措施,或者所采取的整治措施未有效消除污染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整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文明施工混乱),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督促该分包单位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如果分包单位不服从承包人的整治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行组织及时完成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并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书面汇报其过程及效果,由此产生的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确认,从该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由发包人将该笔款项支付给承包人。而由于承包人管理督促不力或72、漠视不理,以致分包单位未能及时整治或不进行整治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必须按专用条款第 95 条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6. 测量放线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现行有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5 承包人保管发 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 承包人73、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严格按设计、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采购材料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材料设备进场后,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方可用于工程。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与发包人共同清点。49.6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代用的材料设备标准、档次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的材料设备,代用的材料设备应经发包人认可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减。承包人不得以材料设备无法采购或采购价费用增74、加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或工期索赔。49.9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其他约定:(1)承包人在采购每一种类的主要材料设备前,须将拟定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的厂家的企业概况、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报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待批准后才能采购使用。否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提供不合格材料,并按规定处理。(2) 政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有权安排抽检,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政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文件的组成部分。(3)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附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75、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如抽查部分经检测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抽查部分经检测为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 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顺序之标准认定: a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b. 本工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标准; c. 招投标时确定的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品牌等;d. 经设计、监理、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5) 工程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与前款约定不符的,工程师必须扩大对该批材料、设备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若仍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全部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现76、场;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0.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检验试验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检验试验地点为xx市(含工程所在地)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50.3 本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的质量检测项目为:国家行政部门规定的由发包人负责委托检测的项目。除此以外所有相关检测、检验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和负责。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承包人负责的工程质量(包括工程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监测、检验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517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1 承包人自备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修建需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其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2工程质量检查52.6 工程质量争议与鉴定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同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形码(GB50300-2001),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鉴定。52.7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当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以 2000 版的 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为此, 承包人必须做到但不限于:(78、1) 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施工段设有专职质检人员,班组设质检员,于本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将上述人员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查。(2) 承包人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必须附有完备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工序质量控制点,工程的标准工艺流程图和技术,组织措施, 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成品保护的措施和方法,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等等。(3) 承包人应开办民工学校,组织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工艺要求,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程和工艺进行操作,在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4) 单项工程和重要79、部位都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开工前承包人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必要的施工准备,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性施工,完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或者批量生产。(5) 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配备足够的试验及检测仪器、仪表,并及时校正,保证其应有的精度。要加强质量自检,检测频率要符合规范要求。52.8 对承包人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及采用的工艺的查验。52.8.1 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 随时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材料、80、钢构件、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地点,或施工场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应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在材料、设备及工艺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52.8.2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施工场地、库房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制配材料、设备的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承包人管辖)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人员和设备、材料等。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的检查结果证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必须拒绝这些材料、设备的使用,立即通知承包人并说明拒绝的理由。承包人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更换被拒绝的材料、设81、备。承包人拒不执行上述指令,则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实施,其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以从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收回,由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有权对已检查、检验过的材料、设备进行重复检查、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重复检查、检验的程序和内容适用前款约定。52.8.3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钢构件、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附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顺序之标准认定82、:(1) 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包括样板房等);(2) 招投标时确定的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品牌等;(3) 本工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标准;(4) 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材料、钢构件、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与前款约定不符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全部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第专用条款 95 条承担违约责任。52.8.4 承包人对材料、构件、设备的试验、检验的费用自行承担。83、总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构件、设备或工程进行检查、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进行重复检查、检验的,检查、检验的结果证明材料、设备或工程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按 53.8.3 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发包人负担。52.9 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规范要求,对施工各工序报验检查的质量控制点,先自检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复检。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自检结果后,应当在24 小时以内复检。经复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全部返工, 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按84、照专用条款 95 条承担违约责任。52.10 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整改令。承包人必须在 3 天内书面提出整改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52.11 承包人承诺:无论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钢构件、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85、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52.12 承包人承诺: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推荐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52.13 承包人应保证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做好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记录中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有权抽查承包人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每发现三次,则参照专用条款 95 条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现原始记录数据不存在86、不真实,经监理单位确认,发包人有权拒绝相应部分工程的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专用条款 95 条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5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 中间验收部位有:按xx市白云区有关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合同通用条款第 17 条执行。验收人员组成:发包人、使用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及后续关联工程承建等有关单位。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未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隐蔽或继续施工。否则,该部分工程被视为不合格,由此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5. 工程试车55.1 是否需要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试车费用已包含在合同87、价款内。56工程变更56.2工程变更内容:(2)删减任何工作,删减的工作可以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如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上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发包人及业主同意后,由发包人及业主与设计单位商定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变更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和业主共同发出变更指令,没有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业主共同发出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上述变更。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确须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由项目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发包方报业主审查核准。按施工图纸实施使得工程量少88、于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确定单价或有规定的数量的,则该项工程量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所有涉及工期的变更均应获得发包人正式批准才能生效。56.5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承包人不能因为工程量的增加提出工期索赔。58. 竣工验收58.1 竣工验收标准: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xx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办法提交一式六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经监理方确认合格后,承包人5天内向xx市白云区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验收手续,档案验收合格后,承包人负责档案移交xx市白云区城建档案馆工作;承包人必须按省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整理2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通过发包人移交使用单位(89、或档案馆,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58.5 组织验收的责任:此通用条款不适用,另约定为发包人未完成合同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应负责承担合同工程照管责任和其他一切意外责任。58.6 接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接收期限;如发包人未接收工程的,承包人应对未移交工程妥善照管,并承担照管费用。58.8 通用条款58.8(2)不执行。58.10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2)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90、为 , 其范围包括:58.11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工程竣工验后除,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临时设施等均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58.14 其他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和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竣工图六份(含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竣工资料的编制,承包人应严格遵守xx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及发包人的具体规定,竣工图必须在新图纸上绘制;竣工验收的具体组织程序按91、照标准执行;2、在发包人竣工内部交验记录上确认的日期为计算质量保修期的起始点,为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日即为合同工期终结的时点,合同工期不与竣工验收时点挂接。39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4、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核竣工文件后,如认为承包人竣工文件不能符合竣工要求,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核竣工文件通过后 14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5、 发包人应在验收后 7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92、求修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14 天内无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7、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8、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天内无故不组织验收,从第 29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9、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17 条款办理。10、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专项93、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11、 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均应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盖章签字;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由承包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修补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承包人偿付违约金外,工期顺延。12、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3、 承包人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竣工资料94、准备:1) 承包人有责任根据竣工图验收要求对分包单位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2) 承包人必须对专业管理、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承包人必须对本单位及专业管理、分包单位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定期(每季度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各单位限期(应明确时限)进行整改,整改后再上报承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同期复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3 )验收依据和标准:施工图纸,图纸说明,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订的针95、对本工程特殊子项的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等,需合格并确保获得达到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4)专业分包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承包人预验合格后,属专业分包项目的再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不属专业分包项目的由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该分包单位与专业工程验收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发包人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参与验收。对于需要报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专业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必须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及竣工资料收集其报验工作。 5) 专业分包工程不需要办理单独验收的,经承包人预验合格后,属专业分包项目的再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不属专业分包项目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分包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96、发包人协商验收。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3缺陷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或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限期内返工;返工后经检验仍不合格的,继续返工至合格,承包人必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全部的返工费用, 不能明确返工原因的,仍需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费用。承包人还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属于承包人的保修内容,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场维修(或遇到突发事件,承包人无法及时到场维修),发包人有权将维修任务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其维修费用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在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中核减。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59.8 工程质量保修97、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61. 工程量承包人应每次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六份已完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表)。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和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认已完工程的价值。当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一部分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通知要求立即前往协助监理单位人员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提供此计量所需的一切详实资料。承包人未能按要求时间前往参加计量并提供详实资料,则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直接被认为是对这一部98、分工程的正确计量。61.2清单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合同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应予以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应予以计量的工程量与其在工程量清单中报价的单价或总价的乘积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62. 工程计量和计价62.2工程计量和计价的要求发包人可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检测费用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承包人返工到合格为止,才予以按原工程量和单价计量;经检测合格的项目,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3. 暂列金额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64.计日工699、4.1计日工单价的用途: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计日工单价或价格是用于实施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单价、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单价。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计日工单价或价格不得高于招标时相应市场价,若高于相应市场价时,则结算时按招标时相应市场价计算。65. 暂估价65.1 招标暂估价项目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材料、工程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专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 另作约定:详见工程量清单6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 提前竣工奖(1) 提起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100、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2) 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 5%,即 元。 另作约定: 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对超出日期按每日 0.2 万元赔偿。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工程费,工程费不足的发包人可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由于承包人未履行总承包管理责任导致其他承包人违约给项目建设造成损失,承包人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追缴并报发包人。67. 工程优质费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101、,其计算方法: 67.2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额度: 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3%;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2%;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1%。68.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1 约定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款。(1) 风险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由于物价上涨、人工、机械费用增加及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2) 投标时承包人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及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现场情况、地质情况、施工条件等充分考虑报价,本工程不能以上述理由调整合同价款。如承包102、人更改施工方法,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依据图纸、标准与规范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但未计量的工作,应认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在承包人投标报价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如果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 “招标控制价”相对应中的综合单价的 70%时,则该项目界定为“不平衡报价项目”。(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文件,发包人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承包人修正“不平衡报价”。(2) 如果评标过程中未发现,而在评标后103、发包人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平衡报价”项目时, 投标后、施工过程或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承包人修正“不平衡报价”。由此引发的损失及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其他调整因素:原设计或合同承包范围没有而由发包人批准设计变更或增加承包范围产生的新增加项目。70.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70.2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价款调整:此通用条款不适用,另约定为:招标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互为补充说明,招标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104、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不能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只有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变更与招标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才可调整合同价款。72. 工程变更事件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或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所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的单价或价格,均按照第72.7款执行。72.3 调整规费、措施项目费与其它项目费的方法:另约定为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不随工程价款的调整而调整;规费及其它项目费按实调整。72105、.4 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此通用条款不适用,另约定为承包人投标时填报的综合单价应充分了解各种取费的开项及计取标准,投标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按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已执行实施的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及发包人的招标控制单价。若有低于“按相关规定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及“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综合单价或总价 70%时,则该项目界定为“不平衡报价项目”: (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投标人修正“不平衡报价”。(2) 发包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组织各方对投标报价进行清标及对数,招标人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投标人修正“不平106、衡报价”,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3) 如果清标过程中未发现,而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平衡报价”项目时,施工过程或结算时招标人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投标人修正“不平衡报价”。由此引发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5 删减工作或工程的补偿:不执行通用条款72.6 在发生工程变更后,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变更通知的 7 天内(特殊情况报监理单位,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送交时间,但总天数最长不得超过 14 天)按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内容编出变更工程预算送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 7 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后 14 天内由委托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107、位完成审核,如果申请到财政资金,最终以省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结算为准。72.7 对于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包括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所定义的工程设计变更和其它变更,由于设计需要或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这些变更会引致工程量清单内数量发生变化、或工程量清 单内项目的局部内容发生变化、或新增了工程量清单内没有的项目。在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价款计算时,承包人按如下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72.7.1 综合单价确定方式:(1) 当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按实计算工程量,并直接套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2) 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只是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局部做法(含合同规定的材料、做法、工作内容)108、发生变化时,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进行调整和计价。(3) 若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按照执行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 2010 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确定人工、机械和材料的消耗量,执行相应计价程序,材料价格按下述(4)条规定确定计算得出综合单价,并乘以(1-投标下浮率)后得出的综合单价为结算综合单价。投标下浮率1-中标价/投标限价(4) 主材价格按下述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的材料价格,按已有的价格执行。(若招标文109、件的工程量清单列出多个同类项目,而中标的投标报价有不同的综合单价,则选用材料设备价格最低的报价)如没有相同材料设备单价,按市场价双方协商定价,如协商不成时按发包人单方咨询价格加6%的利润确定主要材料的单价,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若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同期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的有相应价格的须进行下浮,下浮率取投标下浮率与 10%的最大值,承包人必须在购置前 10 天向监理及招标人提出报价申请,凭监理及招标人认可的材料单价计算。若承包人确需更换中标主要材料品牌,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出材料变更时,不能以任何理由,使用比原有招投标文件档次低的材料。并且其110、更换的品牌对应的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的价格应高于中标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材料品牌对应的同期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的价格,且不予调价,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退回差价,价差由承包商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查认可。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后,方能变更。72.8 当发包人提出变更通知,承包人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通知要求后7 天(时间视变更大小而定)内向发包人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若承包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增加费用报告,该类变更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为包括在合同价款中。72.9 由于发包人指令而引起的施工方案的变更,若承包人认111、为产生了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发出指令后 7 天(时间视变更大小而定)内向发包人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增加费用报告经发包人批准,该类指令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为包括在合同价款中。72.10 由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变更,若承包人认为由于非承包人原因而产生了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在提出施工方案变更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增加费用报告经发包人批准,该类指令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为包括在合112、同价款中。如承包人在提交施工图会审纪要时,应附上此类变更所增加的费用,若未附增加费用报告,发包人认为图纸会审中的此类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在变更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将发生的变更以书面形式提请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以此作为将来费用计量的依据,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发包人无须支付相关费用,费用由承包人自负。73. 工程量偏差事件73.2 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73.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72.3 执行。75. 现场签证事件75.3 现113、场签证报告的确认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 另作约定: 现场签证追加的合同价款在省财政部门(为主,或发包方)审定工程结算后支付。76. 物价涨落事件若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出现波动异常,则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价文件执行。主要材料仅指钢材、管材、铝型材、水泥、砂石、砌体材料、内外墙面砖、地面砖、混凝土、电缆、电线。现场签证的计价:由于施工场地、条件和设计变化必须进行现场签证时,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发生后 2 天内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现场核实计量后签字盖章确认,承包人根据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 5 天内编制预算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 3 天内提出造价审核意见报发114、包人。由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凡是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限上报及没有经过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的现场签证,其增加的费用不予确认支付。承包人承诺:所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引起的计价、计量调整、报批和审批过程,均不得影响变更的执行,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新增或变更工程的实施,否则,承包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77.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77.4 调增价款的支付:此通用条款不适用,另约定为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暂定调增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在省财政部门审定工程结算后支付。78. 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另作约定115、: 发包人不支付延迟支付款项利息。79. 预付款79.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后的30%,人民币小写共¥:?元 ,人民币大写共:? ,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关于劳保金的支付、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79.2 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承包人与发包人签署本合同并向发包人提交招标文件约定的履约保函,发包人在 10 天内(如利用财政资金,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拨款为准,下同)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后的 30%作为工程预付款,即 元(大写: )。承包人应将预付116、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所需的施工机械、工程设备、材料及人员费用。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方式:工程预付款(包括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应从工程进度款中逐期按比例全部扣回。扣回的时间和比例为:工程开工后,按经监理和发包人审定的承包人月度实际完成工程款的 50%逐期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完为止。80. 安全文明施工费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除完成广东省所规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外,还要满足发包人提出的安全117、要求。(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 元。80.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其他:该费用全部用于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方面,单列设立,专款专用,结算办法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等)为:?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非竞争性费用,支付及结算执行xx市建委相关文件;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该项价款的 50%;中间安全评价进行 2 次,每次评价合格后支付 20%;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 10%。(承包单位在申请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时一并提交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经监118、理及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支付。以便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监控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合理使用)80.3 支付限制:不执行通用条款81. 进度款81.1 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81.1.1 工程开工后,承包人于每月的 25 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月报告(一式六份),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工期延误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供工程进度照片后,按完成工程量申 报进度款,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按审定数支付(在预付款未扣回之前,还应按每次审定数的 50%扣回预付款,直至扣完为止)。当预付款、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劳保基金、工程进度款等已支付款累计达到扣除暂列金119、额后的合同价款的 8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审核计量和发包人审定确认为准。承包人应在于每个月的 25 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并办理拨付手续。81.1.2 在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验收工作且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附有关政府部门验收意见书和许可证等)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85%。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且承包人按时完成资料整理并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后(附档案馆接受文件证明书),发包人付至结算造价的 95%;120、留下结算造价的 5%作为工程质保金,若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在质保期的第一年期满后,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 14 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无息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 40%;发包人在质保期第二年期满后,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 14 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无息支付工程质保金的 40%;余款在质保期第五年期满后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后付清。81.1.3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每月集中办理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支付进度款申请资料(包括对应的正式发票),发包人审核资料合格后,向财政部门办理支付手续,款项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银行账户上,进度款支付办法按财政部门和xx医121、科大学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进度款时间不包括业主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81.5 进度款支付的限制:不执行通用条款 。另约定为本工程款项须经政府部门审批和划拨,承包人应清楚明白工程款的拨付程序,并理解因政府部门审核请款手续对工程款拨付时间的影响。承包人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理由而暂停施工,否则,承包人须赔偿由此延误工期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82.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82.1.1 承包人与发包人一致同意,结算时间应以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发包人及省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开始计122、算,发包人在 28 天内上报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82.1.3 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的规定,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的要求以相关(粤财建函2009148 号及省财政部门、xx医科大学等有关工程结算要求)文件要求为准。承包人不按规定时间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以及报送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组织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有责任准确编制结算书,要求经审定的结算金额与送审结算书金额误差在 10%以内(含 10%)。82.1.41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按学校和省财政部门有关工程结算的要求办理竣工结算审核。82.1.5 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竣工结算资料:(1) 工程结算书;(附结算资料目录表、结算编制对数授权委托书)(2) 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3) 钢筋及钢结构抽料表;(4) 合同书;(5) 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6) 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7) 图纸会审记录;(8) 设计变更单;(9) 工程洽商记录;(10) 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 会议纪要;(12) 现场签证单;(13) 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49(14) 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5124、) 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6) 其他结算资料;(17) 移交资料签收表。82.1.6 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要求以竣工图纸、投标中标价构成的内容为主要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125、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钢筋及钢结构抽料表: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 位、钢筋编号等。合同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书、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126、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 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127、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128、。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由承包人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 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29、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每份 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在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130、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承包人、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131、人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三方单位的印章。82.1.7 承包人迟延提交结算报告的,发包人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由于结算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完整而退回承包人修改或补充的,发包人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从收到修改或补充的结算报告后重新计算。82.1.8 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虽有错误或不完整,但其中有部分手续齐全并可以单独结算的,发包人可就该部分进行审批。82.1.9 由于承包人未按发132、包人要求及时报审结算资料或报送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引起的结算滞后或影响支付,应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所主张的材料款、人工工资等申请将不被接受,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82.1.10 本项目所有工程的结算,应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按省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金额作为最终结算价。84. 质量保证金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竣工总结算价款的5%。 其他为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 5%。其他方式: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若在质保期内,133、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在质保期的第一年期满后,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 14 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无息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 40%;发包人在质保期第二年期满后,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 14 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无息支付工程质保金的 40%;余款在质保期第五年期满后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后付清。84.4 质量保修责任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内,如发现是属于承包人责任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一天内派员至现场,并于一日内提出返工修复方案和完成时间,如对质量问题的责任有分歧的,双方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先行返工修复。属于承包人的保修内容,承包人末能在规定期限内到134、场维修(或遇到突发事件,承包人无法及时到场维修),发包人有权将维修任务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其维修费用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在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核减。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承包人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在使用期间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其性质已不属保修范围,发包人将依法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6. 合同争议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1)(2)(3)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7解除合同87.7部135、分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承包人在此承诺: 因承包人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 承包人在接到违约责任通知后,在 2 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 停工 3 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发包人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已订货而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已开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136、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在收到违约责任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收到违约责任通知后,发包人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工程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不得阻碍新的承包人进场施工。 当部分解除合同的工程额达到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50%时,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87.8 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承包人在此承诺: 因承包人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 承包人接到违约责任通知后,必须在 2 天内137、停止工程施工,并在 10 天内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 3 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 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7.9 承包人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并配合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138、。承包人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 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87.10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工项目的保修责任。91. 保密要求除用于合同目的外,承包人不得在未经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它由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94. 合同份数94.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提供合同文本: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另有约定: 94.2 正副本效力合同的份数:正本 2份,副本 10份。其中:发包人正本 1份,副本 6份 ; 承包人正本 1份,副本 4份。95. 违约责任9139、5.1 违约责任的等级和承担内容(一)违约责任的等级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发包人即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等级划分,具体约定为:1、书面警告2、限期改正;3、一般违约责任;4、严重违约责任;5、解除部分合同;6、解除全部合同。7、赔偿损失依据违约的情节轻重,承包人应承担不同等级的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的承担内容1、书面警告。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及不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2、限期改正承包人收到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违约责任通知书, 总监理工程140、师或发包人也可视承包人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有权直接向承包人发出违约责任通知书,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3、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发包人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 0.5 万元/次作为违约金;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责任,第 2 次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 1 万元,2 次以上(不含本数)按 1.5 万元/次扣除合同价款。4、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3 万元/次,并通报批评、警告。5、解除部分合同(对应通用条款的 87 条)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部分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 2 141、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体、人员等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现场撤离。停工 3 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同承包人对己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只承认己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对己订货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己施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承包人损失发包人不予负任何责任。承包人必须作好与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 7 天内作好己施工部分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承包人因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发包人有142、权解除全部合同。6、解除全部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全部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 2 天内停工,10 天内机械、材料、物件、人员等全部清理离场。停工 3 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承包人对己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原则同上述 3 款。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物件临时转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停工 7 天内, 承包人应将全部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无条件移交给发包人143、,任何因移交资料不完整、不及时引起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作出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7、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因其造成的经济损失。95.2 违约责任的说明1、若承包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说明其违约的原因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级。2、三次一般违约责任其性质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合同;累计出现五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可以立即解除全部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承担累计的所有违约责任。3、若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发包人144、的实际损失超过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所能支付的金额,则承包人必须按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若承包人拒不支付,发包人将依法予以追讨。 4、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抵扣款项计入工程累计进度款,结算时不予退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95.3 承包人具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1) 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 1 天,应给发包人支付 1万元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 10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的限额为结算造价的 1%。(2145、) 承包人造成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延误超过 10 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停发当月的工程进度款; 延误 15 天以上的,承包人应在 2 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施,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赶工计划不可行,承包人应立即改正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3) 若工程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竣工验收,则延迟开工或关键节点延误所处罚的违约金一并返还给予承包人。2、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 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可、授权的单位)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与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146、,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外,承包人应当按照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A、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下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B、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 50-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C、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以上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D、对于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累计抽检不合格达 5 次的,每发生一例,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2) 承包人必须对各工序报验核查质量控147、制点。承包人申请报验后,经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检查发现存在较大质量问题(如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超过检查部分工程的 10%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返工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顺延。复检的结果,按每一分项工程计算,总计发现 3 次或连续发现 2 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总计发现 3 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 2 次以上(不含本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后效果仍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将该分项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3) 工程保修期内148、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同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的 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保修期从所处分项工程返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4) 因承包方材料质量问题及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返工处理损失的工期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调整。(5) 承包人若未能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发包人不予办理第一笔进度款的拨付手续,并按 1 次一般违约责任处理。 3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 承包人在149、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 1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 3 次以上(含本数)的,承包人必须承担 3 次或以上严重违约责任,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人民币 3 万元/次,并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程度,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2) 承包人在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 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 3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 1次一般违150、约责任;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3)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A、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的 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5 万元;B、发生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的 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3 万元;C、发生较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的 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2 万元;D、发生一般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的 0.5%向发151、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发生上述重大事故,发包人视情况的严重性,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依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必须据实赔偿。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1) 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正,承包人须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2)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者被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必须承担 1 次严重152、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连续被投诉 2 次,或累计被投诉 3 次,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5、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方面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转包或者擅自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接收他人挂靠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移送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由此153、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范围及内容履行义务的,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 3 天内,承包人仍未能整改至令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满意的,每发生一例,承包人应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7、人员投入不到位方面的违约责任(1) 承包人违反人员投入不到位方面约定的,每发现一例,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必须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154、理,主动支持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作,对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指令,若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监理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给予一般违约的处罚,并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4) 对每次检查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1 次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承包人必须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若连续 2 次或累计 3 次考评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并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155、期改正。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若连续 3 次或累计 4 次考评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含另行发包的合同价差)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有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按第 46 条执行。8、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1) 应在工地内主要通道显眼处悬挂尺寸不小于 1.2m0.8m 的工人工资支付督导公示牌和工人工资签收公示栏。承包人违反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规定,被民工投诉属实的,承包人必须在3 天内予以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 2 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 156、1次一般违约责任。(2) 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 由于承包人或其管理的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拖欠民工工资致使发包人被投诉或起诉并被判令先行垫付民工工资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4) 每年 1 月份为工人工资重点监管月,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申请直接对工人工资予以支付。599、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合同解除后,被解除工作157、内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或划拨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人。10、承包人违约责任的认定程序:(1) 由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核后,出具书面警告给承包人;(2) 承包人收到书面警告两天内,可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否则,发包人将出具违约责任通知书给承包人;(3) 书面警告和违约责任通知书于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4) 书面警告和违约责任通知书送达承包人的方式为下列任一种: 1)承包人或其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签收;2)发包人以挂号邮寄送达。96. 关于分包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如果总承包单位没有本工程个别专项资质,总承包单位可以合法分包 ,分包单位的资质等资料须提前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审批同意后方158、可进场施工。98. 补充条款由于招标人施行校区车辆管理收费系统,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需按招标人保卫部门规定一次性交纳车辆管理费用 30000 元,具体交纳时间为工程预付款到账后 7 天内,施工期间所有施工机械、运送材料车辆免费,施工管理人员小型客车 2 辆免费。此笔费用连同税金(按 3.477%计) 31080.67 元以“车辆管理费”名称在投标报价中单列。9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四部分附件与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工程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159、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 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 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160、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3.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4.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5. 装饰装修工程为 2年;6. 其他项目 /。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1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161、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 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的使用、约定和支付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发包人将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162、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 政 合 同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 全, 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163、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2 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164、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承包人义务3165、.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166、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 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12 份,发包人执 7 份,承包人执 5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167、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发 包 人:(盖章)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盖章)上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三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甲方: 乙方: 监理单位: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 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项目 的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xx市、白云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规程、条例、办法、细则等文件的要求,以及监督方的有关管理制度,达到工程建设管理的预期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双168、方共同遵守执行。1 第一条 目的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尽量减少施工给市民带来的干扰和不便,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2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广东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及其授权的监理单位对其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以及施工组织的合理调整和现场指挥,接受监督方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违约金明细表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3 第三条 职责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各抽调 1-5 人组成督查组。督查组负责本工程视频监控及安全文明生产抽查、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突击检查,开整改通知单或罚单,监理单位每月汇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通报各169、方。甲方设立专户,专人负责收缴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以及奖励先进,专户专款专用。45 第四条工作程序5.1 1、施工单位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5.2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方案或创优实施方案(包括临时设 施布置平面图),并报监理单位、甲方审批,抄送监督方。5.3 3、施工单位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并设专职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要报甲方备案)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促进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乙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广东省、xx市、白云区各级行170、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规程、条例、办法、细则等文件和监督方的有关管理办法,熟悉文件的内容、遵守文件的规定,并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组织学习的会议应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参加,并出会议纪要抄送监督方。5.4 4、施工过程中甲方及其监理单位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如有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乙方愿意按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违约金明细表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监理单位要在开工一周内把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机构人员和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人员更换要在一周前上报。5.5 5、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旬一小结、月终一总结,并将月终总结于 171、下月 5 日前报甲方检查备案。甲方每月 10 日前报监督方备案。5.6 7、如视频监控发现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督查组监控人员应立即将监控画面截图、电话通知甲 方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工程师应在 1 小时之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发整改通知单或罚单(附上监控画面截图)。5.7 8、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及违约金标准详见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处罚明细表,施工单位有违反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的,监理单位承担未履行监理职责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为施工单位违约金标准的三分之一。5.8 9、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由甲方专人负责收缴(最迟应在下次请款前缴纳,否则暂停支付进度 款),存入专用172、账户。5.9 10、在施工过程中,督查组可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通过专户资 金鼓励先进班组,以营造良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大环境。5.10 1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对施工范围周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如各种管线、 管沟,化粪池,园林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进行改移或造成破坏的,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全部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5.11 12、如乙方管理不善、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乙方收出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期 限内仍未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力、物力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无须乙方签字确认。6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和要求6.1 1、工173、地临时设施管理 工地办公、生活用房一律使用标准活动板房或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地面一律使用混凝土硬底;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预制场及建筑工地施工区主干道路要实行硬化处理;禁止使用竹料、木材、油毡、石棉瓦等易燃和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应避开易发生危险的山坡和低洼地等地段;工地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生活区内要有独立的工人宿舍、厨房、食堂、洗手间、沐浴房等,且符合卫生标准,设置围蔽。 每个工地至少要设立一个员工电视室(可安排在食堂)、阅览室和临时运动场,并配合有关报刊书籍及设备。 工地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应设置党员活动室,配备党员日174、常活动所需的用品和报刊书物。要制定工地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 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场地应设置不低于 2 米的砖墙进行围闭,砖墙顶部设置不低于 25cm 的防爬网。场地禁止设有门口或缺口通往校园,严禁任何人、任何途径在施工场地内进出校园。任何原因出现的围闭缺口应在 12 小时内进行恢复,恢复前应派专人看护,严禁任何人进出校园。6.2 2、施工安全 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佩带工作证、穿反光衣、戴安全帽,所有安全帽上应标明单位名称。 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须穿救生衣。 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须悬挂红色警示灯。 挖掘175、作业时,施工单位须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各种管线的安全,大型机械作业应有专人指挥。 施工地段及工棚的临时电力、通信等设施,要按规范规程安装,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电力线上晾晒衣物,要设开关箱,开闸后应及时上锁,加强管理。 深基坑、高支模工程要有专门设计,经安全验算符合要求、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在使用塔吊、架桥机等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使用的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钢管搭设,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搭设方案,外脚手架的立杆、横杆、剪刀撑和扣件等必须使用钢制材料,立杆纵距和横距必须符合规范176、要求。 工程外围应当使用围网全封闭,安全围网统一采用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应当挂于脚手架外排钢管内侧,要求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松脱。 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缘、爆破物及危险气体和液体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 保持施工场地平整,材料要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并插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道路施工地段材料堆放不得影响道路交通。 施工需要临时占用道路或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因施工造成毗邻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交通堵塞的,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177、入口和交通的畅通、安全。施工前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疏导方案,设置各种标志如活动护栏、安全标志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或半封闭施工,以保证车辆畅通和施工、行人安全。 道路交叉路口施工前(包括管线、管道基坑开挖等),须制定详细文明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涉及封路改道施工的,应征得交警及相关部门同意。 施工路段的管道检查井、沙井和沟渠及施工需开挖路面的,在未设永久性盖板前,应及时设置临时盖板,加设警示标志,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在交通繁忙地段,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协助维护交通秩序。6.3 3、环境卫生 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场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水枪,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洗车178、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防止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影响市政道路的清洁和环境卫生。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土方、沙石的车辆应采取封闭、覆盖,淤泥外运前必须做好脱水处理等有效措施,防止其飞扬、洒落、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对散落地面的要及时清扫冲洗,保持道路清洁。 施工现场应设立垃圾池,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为燃料,禁止燃烧各类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 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施工场地排水系统应完善,所有卫生间要加设化粪179、池处理,确保污水不随处排放。6.4 4、工地宣传 施工场地每标段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规模、开工和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甲方、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单位等内容,施工单位及法人代表、建造师或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监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照片及投诉电话等内容。 施工现场要设立宣传栏,定期宣传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程建设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同时,要在宣传栏内及时公示工程进度款支付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接受群众监督。180、 施工现场适当位置应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警示灯。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悬挂要整齐。 工地办公室要统一悬挂有关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分工安排、规程、图表及各种记录。 工程需要封闭或半封闭施工的,或施工地段对交通和市民出行影响较大的,应有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提前在报纸、电视、广播上发布。 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作业。6.5 5、工地治安 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任何人从工地区域内进入校园。 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佩戴工作卡上班181、,无卡人员进出工地要登记。车辆进出实行发卡管理。 无卡人员不得在工地留宿,需在工地住宿的家属需向项目经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住。工地安保人员每班应有 8-12 次的定时定点以及不少于 2 人次的不定时定点巡查,巡更记录做到随时可查可追溯。647 第六条奖励与惩罚7.1 1、施工单位有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行为的,按协议有关条款规定给以警告、罚取违约金、 停工整顿或约见法人代表、提取履约保函、进行通报等。7.2 2、监督组第一次检查发现乙方有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时,先发整改通知书,不罚取违约金; 第二次检查发现上一次检查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则按约定罚取违约金182、;第三次检查发现仍存在有上两次检查发现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时,则按约定罚取违约金、暂停最近一期进度款支付并停工整顿;连续四次发现有同样安全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或拒不整改的则按约定罚取违约金、暂停最近一期进度款支付并停工整顿、约见法人代表, 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提取履约保函、通报监督方以及广东省、xx市、白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3 3、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行为的,如监理单位未发出指令制止,或虽已发出指令制止、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又未及时报告甲方的,视为未履行监理职责并按监理合同约定给以警告、罚取违约金或约见法人代表、提取履约保函、通报监督方以及广东省、xx市、白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83、7.4 4、督查组可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评比,评选出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监 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班组人员等)并予以表彰、奖励、通报监督方。评比细则可在开工后由各方协商拟定。7.5 5、乙方执行本协议较好的,甲方将予以通报表扬,并抄送监督方备案。7.6 6、工程完工后,甲方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存入工程档案,8 第七条 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相同。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其授权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年月日附件四履 约 保 函(样式)编号:致受益人 xx医科大学 :因 ( 下称“ 保函申请人”) 与你184、方签订了编号为的xx医科大学校本部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一 、 本 保 函 项 下 我 行 承 担 的 保 证 责 任 最 高 限 额 为 ( 币 种 、 金 额 、 大 写 ) (下称“保证金额”)。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2.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185、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1. 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 证明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保函申请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186、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保函申请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消灭,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十、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一、其他条款:(一)本保函187、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十二、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格式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名单工程名称: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现任职务、技术职务联系电话专业工龄专业特长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主要专业工作经历(曾参与过的羡慕和获奖情况)在本工程担任职务说明:1.表中人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修改变换。如需变换,应按照通用条款第 21 条规定执行。2. 表中人员必须在承包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应提供为其购买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3. 承包人应提供表中人员的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书等复印件。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