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合同(1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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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14509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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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创新大道(xx路-xx北路)道路工程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就创新大道(xx路-xx北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行政法规。 1.2 xx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2、条 本合同文件2.1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2.1.1 本合同条款(含附件)2.1.2 中标通知书2.1.3 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投标过程所作的承诺2.1.4 发包人要求2.1.5 技术标准2.1.6 图纸2.2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纪要、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本合同第2.1款约定的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如无法确定,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3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双方理解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第三条 3、本合同勘察设计的内容:工程概况、勘察设计阶段及勘察设计内容:3.1项目名称:创新大道(xx路-xx北路)道路工程3.2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县3.3项目概况:创新大道(xx路-xx北路)道路工程位于xxxx先导区范围内,西起xx路,东至xx北路,项目全长约2.285公里,路幅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是xx先导区东西向主要联系通道之一,主要承担城市中、远距离交通功能,同时兼顾道路沿线部分集散、服务交通功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特别说明:上述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行政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3.4估算总投资:创新大道(xx路-xx北4、路)道路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5595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3.5勘察设计阶段: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3.6承包人服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应阶段的设计估算、概算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配合、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配合、检测及监测方案编制、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土方调配方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等。包括但不限制于道路工程、边坡挡墙、涵洞、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布置工程、相关配套设施、海绵城市、城市风貌、无障碍设计等。其中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设计内容,不包含在设计范围内。2、初步5、勘察、详细勘察及勘察配合工作。注:承包人服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第四条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根据发包人对工程进度要求及情况而定(详见附件1)。第五条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方案设计文本(提供2套设计方案)12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间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2方案设计文本光盘2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3初步设计文本12方案通过评审后30天4初步设计文本光盘2方案通过评审后30天5施工图设计文本12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6施工图设计文本光盘2初步设计批6、复后30天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项目进度铺排表/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交2初步勘察资料(含文本和光盘)12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间须满足发包人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要求。3详细勘察资料(含文本和光盘)12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日历天内提交说明:1、合同签订后,除发包人书面明确调整之外,勘察设计进度按上表执行。2、在未获得发包人对上一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确认前,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双方共同就上述的每个阶段可商定编制更具体的工作计划进度表,经发包人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书,该具体的书面工作计划进度表可作7、为合同的附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提供各阶段相应成果的电子文件及电子资料,其载体形式可多样,但应当以方便发包人留存及保存为原则。5、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中需详细说明要求延期的原因,是否延期由发包人决定。在前述情形下,发包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6、交付地点: xx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金茂广场南塔32楼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结算及支付6.1合同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6.1.1本合同价款为含税金额,暂定金额(大写): ;(小写):¥ 万元,8、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率6%,(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则相应调整)。6.1.2 合同暂定价款包括如下项目:设计费用为含税金额,暂定金额(大写): ;(小写):¥ 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率6%,(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则相应调整)。勘察费用为含税金额,暂定金额(大写): ;(小写):¥ 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率6%,(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则相应调整)。6.1.3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或合同价除非另外释明,均包含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所应支出的差旅费、食宿费、聘请的商业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会务费、资料影印费用、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在内。6.1.4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进度配套同步提供项目9、全部检测方案及清单,费用已含在本合同各项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6.2费用的支付6.2.1 本项目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后1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金额的30%。(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完成备案后1个月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至发包人且须经发包人确认合格1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金额的50%。(3)主体结构(即路基路面)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金额的7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合同结算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结算金额的100%。(5)发包人在支付以上款项10、之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可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6.2.2本项目勘察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1)自承包人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以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之日起1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实际勘察费金额的70%且不超过勘察费暂定金额的70%。(2)本合同完成结算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勘察费结算金额的100%。(3)发包人在支付以上款项之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可抵扣税款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可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6.3合同结算6.3.1 合同结算程序如下:6.3.1.111、承包人应在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后三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送审结算资料。送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编制的结算报告(附结算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结算承诺书);(2)本合同及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3)各项审批资料;(4)牵涉到增减项目及价格变化的各项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书面资料;(5)其他主张结算价款的证明材料。6.3.1.2承包人提交全部结算资料后向发包人申请办理结算,按行政主管部门、xx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评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结算。6.3.1.3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交结算资料,在一审审计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书有任12、何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发包人,不作增加调整;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以外,承包人提交或补充结算资料,发包人有权不予接受。6.3.1.4结算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现场签证、补充协议、洽商及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6.3.2 结算方式:6.3.2.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结算方式以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除电力管道、市政弱电管道、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设计外)作为计费基数。结算价款计算公式:设计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折扣系数(0.7)投标折扣率()6.3.2.2勘察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以元/米为单位进行工程结13、算。该费用已包含进行地质勘察所需的一切费用。结算总价=工程勘察投标报价取费基准单价(详附件2)孔深投标报价折扣率()。第七条 勘察设计规范与标准7.1 承包人的勘察设计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前述标准、规范、规程不一致的,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更高的为准。发包人在其委托书或要求中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勘察设计费用。7.2 承包人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在国家及地方的设计技术标准中没有相应规定的,而14、且有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时,承包人应提供该项新技术、新材料在同等或类似工程使用情况及效果的书面资料给发包人,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7.3如果现行的勘察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不利于发包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承包人应在不违背现行强制性设计规范的前提下采用有利于发包人控制工程造价的设计方法。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8.1 发包人的权利义务8.1.1发包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8.1.2发包人应当配合承包人协调工程勘察设计的外部关系,为承包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8.1.3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15、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8.1.4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初步设计方案及勘察方案进行比选,以降低工程造价或提高系统性能。8.1.5 发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8.1.6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8.1.7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费用。8.1.8 评审、论证、咨询等各类会议的专家名单需经发包人认可,未经发包人认可的专家意见无效。8.1.9 关键技术要求和标准,发包人与承包人意见不一致时,承包人须认可发包人认可的专家意见。8.1.116、0 若项目投资模式发生变化,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投资模式调整设计内容、阶段和范围,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的费用中。8.1.11 承包人完成合同内容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履约情况提交勘察设计服务评价。8.2承包人的权利义务8.2.1承包人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并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交付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勘察设计资料及设备技术规格书,对提交的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提供施工及设备等的招采配合服务。8.2.2承包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及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参数必须具有通用性,不允许具备唯一性。8.2.3 项目全过程进度铺排表须包含本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等项目正式运营前的全17、过程各子项时间进度铺排,若铺排表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后由于铺排表缺项导致延误,承包人承担全部延误责任。8.2.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勘察设计团队名单,并保证在勘察设计全过程中的人员(见附件3)稳定,除发包人书面确认之外,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团队其他成员及驻场代表不得更换。8.2.5发包人、审批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提出异议或疑问的,承包人应进行解答、修改、调整,直至符合发包人及审批单位的要求。8.2.6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资料有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8.2.7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双方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文件超过主要技术指标值18、比例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8.2.8承包人应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设计审查资料,及时完善审查后的修编工作。发包人向承包人明确的阶段性书面要求(会议纪要、传真通知等),承包人要严格执行。8.2.9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及相关审查部门意见对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进行及时修改完善,在未取得政府正式批复(初设批复、概算批复、施工图备案等)前的设计修改工作,都被认定为合理修改工作,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之内。8.2.10在取得政府相关批复(初设批复、施工图备案等)之后,经发包人上报主管部门认可后进行的设计修改,才能进入合同结算,最终的费用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本款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修改工作须19、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启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修改工作,并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勘察设计文件。8.2.11承包人应重视勘察设计修改、变更工作,确保修改、变更图纸的及时性和合理性。一般变更需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变更图纸(变更图纸需清晰的表明变更原因、造价、内容及范围)且不得影响施工进度;较大变更需提供变更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执行。8.2.12承包人应及时委派员工配合发包人做好设计的报批、报建及审查的配合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周期延长或影响发包人进度的,造成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2.13承包人应及时提20、供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勘察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和参加阶段验收、完成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服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必须响应且至少派驻两名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在承包人单位工作年以上并承担本项目的部分勘察设计工作)驻场配合解决有关问题,并在发包人明确的时间内回复,承包人书面答复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不再另收费用。8.2.14转包和分包(1)禁止将本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进行转包。(2)禁止将本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主体部分)进行分包。(3)分包须具备如下条件:a、非主体部分的工程设计允许分包,b、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方可进行分包。c、接受分包的21、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凡不符合上述(1)(2)(3)条的即为非法转包或非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8.2.15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的履约考核。8.2.16承包人不得与施工单位、材料单位等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8.2.17承包人在完成勘察设计成果后,须提出对关键技术施工单位的实质性资格条件的建议,并报发包人及其上级机构审核。8.2.18承包人须购置因勘察设计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或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22、其他保险。承包人须确保上述保险在合同责任期内有效且上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8.2.19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勘察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8.2.20在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施工、监理单位解释勘察意图、对勘察成果进行详细说明并回答相关的询问,并参加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对此,承包人不应另行向发包人收取费用。8.2.21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专业技术人员与发包人一起踏勘。8.2.22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23、,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8.2.23基础验收完毕,经发包人认可勘察工程量清单后,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补充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2.24在现场工作的承包人工作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安保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有关资料保密义务。8.2.25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对现场的实施效果及品质进行督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8.2.2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受损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第九条 勘察设计及技术规格书成果要求9.1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9.2工程勘察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24、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9.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9.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合理布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9.5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9.6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25、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发包人违约责任10.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本合同自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之时终止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已经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确认,对符合勘察设计质量及发包人要求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10.1.2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勘察设计的,承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但发包人无需支付停工费用。10.1.3 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款的,应以付未付款为基数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标准承担违约责26、任。10.2 承包人违约责任10.2.1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已支付的合同费用承包人应予以退还,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纳入“黑名单”,5年内承包人不得承接xx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可研、勘察、设计业务。10.2.2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符合约定的全部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按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五/天计取违约金。延误超过15个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承担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10.2.3 承包人对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重大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27、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包人应在职业责任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承包人未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职业责任保险赔偿不予以弥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10.2.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合格或者工程设计文件强制性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造成勘察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承包人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项目进度每耽误一天按合同暂定价万分之五/天计取违约金。10.2.5 承包人不按时参加评审、不积极配合报批报建工作、施工28、服务不及时的,对承包人按合同暂定价万分之一/次计取违约金。10.2.6承包人对本项目进行非法转包或非法分包的(见合同条款8.2.16转包和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解除转包或分包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需按照分包合同暂定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对承包人已转包或分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不予认同,且不予支付设计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10.2.7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应减收设计费10万元/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驻场代表每更换一次承包人应减收设计费2万元/人,每更换一次承包人应减收设计费5万元/人。 10.2.8 承包人有应当回避而不回29、避的,或与施工单位等其他利害关系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2.9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除电力管道、市政弱电管道、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设计外)低于发包人书面要求的设计限额值且施工图预算低于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除电力管道、市政弱电管道、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设计外)的90%,发包人全额支付设计费用,若不满足以上限额设计要求,承包人有义务优化设计,发包人将不会因此增加设计周期及设计费用,同时发包人有权调整原合同付款方式或对承包人出以罚金,罚金上限值为限额超出部30、分的2%。如因勘察设计单位主观原因导致产生变更并造成投资增加,按照累计变更金额占项目工程费用的比例,在合同结算时按相同比例扣减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费用。10.2.10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告知其违约事项后可直接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费用中扣减。10.2.1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发包人为维护权益所必要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与保密 11.1 承包人基于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形成的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未31、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上述资料,可由发包人自行决定使用其全部或部分。11.2 若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的勘察设计成果及方案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的,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因此引发诉讼,承包人还需承担发包人因诉讼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其他合理费用。11.3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泄露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承包人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等商业秘密。承包人泄露发包人的商业秘密的,除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外,还应按照总合同暂定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勘察设计责任的不免除12.1承包人在32、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以及应承担的全部勘察设计技术责任,并不因发包人或者有关政府部门所进行的审查、审核、确认、批准、同意或采用发包人确认的评审意见而获得免除。12.2 承包人及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工程勘察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第十三条合同解除13.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自一方发出解除通知书并以专人送达或任何一家市场主体快递公司邮寄送达至合同载明的相对方地址时,即视为合同正式解除:(1)承包人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33、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经承包人催告后,在90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5)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3.3任何一方因故须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本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34、厂家、供应商。14.2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保修期结束为止。14.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14.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4.7 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伍份,承包人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35、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进行的通知或通讯可以由专人送达、任何一家市场主体快递公司至以下所列各方的地址。发包人: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承包人: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5.3合同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通知至约定送达地点、联系电话或传真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第十六条联合体若为联合体中标,则: 16.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6、 16.2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统筹一切与本合同相关事宜,代表联合体完成本合同约定所有权利义务。 16.3 发包人向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勘察、设计费用,联合体另一方费用由牵头单位支付。16.4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及费用支付条件,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附件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2:投标报价取费基准 附件3:承包人主要承包人员表(本页无正文,系签署页)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37、: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年月日 年 月 日附件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1不影响进度情况下及时提供2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工艺、土建、结构、给排水等专业的具体要求)1不影响进度情况下及时提供3建筑红线图1不影响进度情况下及时提供4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1不影响进度情况下及时提供5交通、原料、外部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等位置、标高、坐标、管径或能力等资料1不影响进度情况下及时提供6其它设计资料1不影响进度情况下及时提供38、(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附件2:创新大道(xx路-xx北路)道路工程设计及勘察费用投标报价取费基准一、工程设计费用(一)投标报价取费基准1.工程设计费用投标报价取费基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基本设计收费的折扣系数()进行设置。2.相关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0;(2)专业调整系数:道路工程取0.9;(3)附加调整系数:取1.0;(4)折扣系数:取0.7(二)结算原则1.注意事项本项目工程设计费结算以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除电力管道、市政弱电管道、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设计外)作为计费基数39、。2.工程设计费用投标报价取费基准=(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折扣系数()3.结算价款计算公式:设计费用=工程设计费用投标报价取费基准投标报价折扣率三、工程勘察费用(一)投标报价取费基准1.工程勘察费用综合单价如下表工程类别岩土类别房建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工程、110(元/米)140(元/米)140(元/米)、140(元/米)170(元/米)170(元/米)备注:(1)孔深超过40米的,每增加20m,超出部分按对应地层类别综合单价乘以1.2的附加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取费。(2)如出现溶洞地质,该溶洞段地质勘察费用在原有综合单价基础上增加30元/米40、。(3)对于水上作业,涉水的孔在原有综合单价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不另计取措施费用。水上作业是指需要采取扎排、租船等措施方能进行钻孔作业的勘察任务。 (4)岩土类别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中表3.3-1岩土工程勘探与原位测试复杂程度表为准。(二)结算原则1.注意事项勘察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以元/米为单位进行工程结算。该费用已包含进行地质勘察所需的一切费用。2. 工程勘察费用投标报价取费基准=工程勘察费用综合单价孔深3. 结算价款计算公式:勘察费用=工程勘察费用投标报价取费基准投标报价折扣率附件3:承包人主要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联系电话项目组成员项目总负责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