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科责任制与作业管理制度汇编(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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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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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科责任制与作业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地质、测量职责范围1第一节 地质组职责范围1第二节 测量组职责范围1第三节 地测专业技术岗位职责1第二章 地质、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5第一节 地质业务保安责任制5第二节 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5第三节 验收制度6第四节 贯通制度6第三章 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6第一节 地质与生产单位业务联系制度6第二节 测量与生产单位业务联系制度7第四章 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8第五章 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9第六章 地测防治2、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8第七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19第八章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9第一节 一般规定19第二节 资料定期分析19第三节 图纸资料管理20第四节 图纸资料提交21第五节 资料及档案管理21第九章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23第一章 地质、测量职责范围第一节 地质组职责范围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地质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全矿的生产补充勘探、三维地震勘探及瞬变电磁探测工作。3、进行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生产、基本建设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3、。4、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5、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资料。6、参加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规划的编制工作。8、承担生产建设中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地质工作。9、结合生产,开展矿井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10、负责全矿地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11、搞好业务保安与地质标准化达标工作。第二节 测量组职责范围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2、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关系,4、并绘制各种矿图。 3、负责井巷施工放线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4、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保护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5、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进行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掌握矿井各种储量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损和审批工作。 6、负责对矿井“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 7、参加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规划的编制工5、作。 8、承担生产建设中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测量工作。 9、结合生产,开展矿井测量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10、负责全矿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11、搞好业务保安与测量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第三节 地测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一、高级地测工程师技术岗位职责1、在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对本矿的地测工作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地测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和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程 、规范和制度办事。3、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力量研究解决重要技术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地质、测量工作。4、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本单位的生产补充勘探设计、各类地质报告或说明书。5、负责解决生产或综合管理中地测领域6、的重要技术问题。6、参与制定本矿生产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季、月计划安排。7、负责指导中、初级地测人员的工作和技术人才的培养。8、参与制定本矿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9、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促进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推进技术进步。10、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发扬技术民主,不断总结经验,搞好本矿的地测工作。二、地质工程师技术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地质及水文地质、防治水、储量、生产补充勘探工作的实施和管理。2、负责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矿井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质资料。3、负责查明影响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变化规律;负责7、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作计划。4、负责编制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采区及工作面地质说明书。5、负责矿井生产补充勘探设计,安排勘探计划的实施,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并负责验收勘探工程质量。6、参加矿井年、季、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7、承担生产建设需要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地质工作。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方面的技术规定和法规。9、做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工作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按时编制地质预报,及时验证和总结经验。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收集有关矿井地质构造、水文、煤层、瓦斯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分析研究它们的变化规律以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正确8、指导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11、推广矿井地质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12、负责指导初级地质人员的工作和学习。三、测量工程师技术岗位职责1、负责全矿的测量技术工作,编制年、季、月的测量工作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负责贯彻、落实测量规程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并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测量有关制度。3、负责审查主要测量、贯通测量误差预计、重要测量工程的设计报告等技术资料,并检查其实施情况。4、组织测量有关人员对各种测量结果进行精度分析和成果检验。5、做好本专业的业务保安,做好巷道贯通等各种预报。6、有计划地推广、引进测量方面的新技术和先进经验。7、从测量技术方面监督主要安全煤柱的留设。8、负9、责初级测量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工作。9、负责向上级汇报测量情况,提出测量工作建议和存在的问题。10、负责总结技术经验,找出测量工作的差距,推动测量工作的不断前进。四、地质助理工程师技术岗位职责1、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地质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自身业务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2、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和地质资料的编绘工作,经审核后生效。在使用期间,对资料的正确程度负主要责任。3、按规程规定经常进行煤层、含煤地层及地质构造等原始资料观测、调查、收集工作,并将收集的原始资料及时绘制成地质卡片,填绘到有关地质图纸资料上,及时综合分析,不断研究本区域内的地质情况及地质构造规律。4、掌握本区10、内水文、老空积水、火、瓦斯等可能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5、地质说明书及采掘地质资料提出后,应经常进行查对,如发现地质情况与所提资料不符时,应立即用新的地质资料进行修改补充,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采掘工作面的地质问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变化突然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时,必须立即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和整理资料,同有关人员研究后,提出解决办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7、负责分管区内地质图纸、资料的填绘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图纸资料,并及时修改补充。8、负责分管区内的地质水文预报及探放水工作。五、测量助理工程师技术岗位职责1、负责分管的测量技术工作,并负责编写分管的测11、量工作计划。2、负责分管区域内各级控制导线的布设、测量、计算工作,负责贯通测量误差预计的编制,并对测量工程的实施质量进行监督。3、负责对各类报表、图纸、资料等测绘成果进行技术审查,确保各种测绘成果符合部颁标准。4、负责对测量规程及上级有关制度、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与检查工作。5、组织研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测量技术问题,做好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搞好技术革新。6、搞好本专业的业务保安工作。六、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1、协助助理工程师编制地质说明书,提供一般地质资料。2、按规程规定经常收集整理煤层,含煤地层及地质构造等原始资料,绘制地质卡片与有关地质图纸。3、掌握分管区内水文、老空积水、火、瓦斯等可能危害12、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这方面的资料。4、发现地质情况与所提资料不符时,应及时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改补充,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5、参加分管区内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查。6、负责分管区内地质预报工作。7、协助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处理生产、施工中发生的地质技术问题。8、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技术辅助工作。七、测量技术员的岗位责任制 1、协助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处理生产、施工中发生的一般测量技术问题。2、负责测量计算、技术管理等工作中的辅助性技术工作。3、协助助理工程师编制测量工程的误差预计、导线布设、测量、计算和整理各级导线控制资料。4、负责编制测量报表与填绘图纸资料。5、贯彻执行测量规程及上级有关13、制度。6、推行先进经验,搞好技术革新。八、地质技师应知、应会(一)、应知1、煤田地质勘探基本知识。2、矿井生产过程需求提交的地质成果资料内容。3、矿图绘制的基本知识和简单的测量方法。4、生产矿井的三类巷道划分和三量计算。5、矿井储量动态及分布。(二)、应会1、编制生产矿井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表及文字材料。2、编制防探水措施及矿井生产补充勘探设计。3、根据矿井的地质特征,解决遇到的地质问题。4、编制矿井生产需要提供的地质成果资料。5、处理矿井各个环节中影响生产的地质问题。6、分析、研究地质图纸资料,绘制一般地质平剖面图纸。九、测量技师应知、应会(一)、应知 1、经纬仪的构造与性能。 2、测量误差的概14、念及其来源。 3、联系测量及测量误差理论的基本知识。 4、陀螺仪的定向原理。 5、岩层移动观测站的一般知识。 6、矿山测量与地质的基本知识。(二)、应会 1、经纬仪、水准仪的检验、校正与维护。 2、基本控制网的精度分析和二级水准的测量计算平差。 3、井巷施工和各种安装测量,能独立地进行贯通测量。 4、根据测量成果绘制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及矿图。 5、采区煤量、回收率及矿井三个煤量的划分和计算。 6、利用地面控制网进行井口坐标标定及井上、下联系测量工作。 7、校核设计图纸的几何尺寸。 8、核实设计资料,按设计图施工。十、地质测量科长责任制1、在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地质测量工作的15、行政技术领导工作。2、组织全科职员努力学习政治、技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及时表彰好人好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地质测量工作。3、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现场情况,参加重要工程的地质资料的调查、测量工作及资料审查。4、对上级的有关地测生产技术管理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执行。5、参加作业规程的审定工作,对各组对外提供上报的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批。6、每月最少召开一次科务会议,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总结安排工作,经常与科里有关职员碰头,取得联系,互通情报,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布置工作。7、协同科工程师共同研究、分析、总结地质测量有关重大技术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技术政策,做到技术经济合理16、,密切配合生产。8、组织学习推广新经验、新技术。9、负责地测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地测人员的技术素质。第二章 地质、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第一节 地质业务保安责任制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负责查清矿区内老窑水、地面水、断层水、采空区及旧巷积水情况,建立登记台帐并及时填写,及时发放临时地质预报和水害地质预报,以指导区队安全施工。3、参与本矿井上、井下防治水设计,长远和年度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对于防治水工程质量低劣,影响安全使用的,有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4、负责编制矿区补充勘探工程计划及生17、产地质勘探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勘探工作安全。5、负责编制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会审,及时发放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的规程措施要进行指导,确保安全可靠。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建立有关的地质安全图纸资料,标志清楚与安全有关的断层、井上下水体、钻孔等。7、负责矿井生产地质、水文地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8、负责地质专业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以及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9、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第二节 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及上级有关安18、全方面的规定,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负责对地面、工业广场、井筒及其它保安煤柱和隔离煤柱的设计审查。编制岩层移动观测计划,确定重点观测项目,积累岩层移动资料。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建立有关的测量安全图纸资料,清楚标志与安全有关的地面构筑物和井上、下开采区域的空间位置关系。4、负责矿区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测量工作业务保安条例。5、负责测量专业各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搞好质量管理工作。第三节 验收制度 1、地测人员对采煤、掘进验收必须按矿规定的时间进行,验收结果于验19、收结束后的第二天报出,煤场盘点每月月底进行。2、地测验收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按施工图纸的有效进尺进行验收,对煤巷、半煤岩巷、岩巷的区分要严格按事实填报。报出的各种数字要准确可靠、有据可查。无效进尺的填报必须注明原因,并报有关部门审查。3、采掘旬、月验收报表汇总后,应经测量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科长审批后方可报出。4、煤场盘点报表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校、科长审查后方可报出。第四节 贯通制度 为了加强测量贯通技术管理,确保各类巷道按设计要求正确施工,杜绝因测量事故而造成废巷和误透老巷、老空等事故的发生,提高测量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推进测量标准化工作,重要贯通工程必须编写贯通测量设计书,在巷道贯通后及时写出书20、面总结。 1、为了使测量技术人员准确掌握施工进度,各采掘区队技术负责人或队长应及时与测量人员保持联系,以便测量组及时进行实测、下发贯通通知单,确保施工安全。2、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两个相向工作面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3、贯通距离在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快速掘进不少于50100米,由测量组以书面形式下发贯通通知单,并发有关科室及单位。4、井巷贯通后,由生产科组织矿建组、测量组、施工单位及有关科室对贯通工程进行验收。第三章 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第一节 地质与生产单位业务联系制度一、地质部门与设计、开拓、掘进、回采等施工单位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21、会议等制度进行。1、设计部门需要地质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有总工程师签字。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等设计所需要地质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3、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2年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4、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5天内提交。5、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在设计前15天交付。6、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商定提交期限。二、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部门应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做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停头或22、复工应及时通知地质部门。3、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区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条件。地质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地质情况通知施工单位。4、巷道掘进在进入构造带、水害危险区前,地质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三、与回采的业务联系1、地质部门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回采工作面通过断层、钻孔、老巷、透旧巷有水害威胁时,地质部门必须按规定以业务保安通知单形式,提前通知采煤队和有关业务保安科室及矿分管领导。四、井上下施工各类钻孔,应提出钻孔设计和要求,由施工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地质负责钻探成果验收。五、地质部门根据生产月计划,每月5号前向有关单位及领导提出23、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遇有地质构造变化应及时发放临时预报。第二节 测量与生产单位业务联系制度 一、测量部门与设计、施工、回采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1、设计部门需要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有总工程师签字。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等设计所需要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测量部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3、采区设计所需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2年通知测量部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4、回采工作面所需的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5天内提交。5、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测量24、部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15天交付。6、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商定提交期限。7、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测量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8、原工程设计需要修改时,必须填写修改设计通知单。工程开、停工前必须向地测部门递交开、停工通知单。二、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部门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需提前3天以开口通知单形式通知测量部门,以便测量部门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3、施工单位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度。各类巷道的中、腰25、线,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交接,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测量部门进行检校。4、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条件和时间。地质测量部门应及时把情况以通知单形式通知施工单位。5、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通知施工单位。6、巷道收尺应由施工队、矿建组等有关部门配合地质测量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四、与回采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部门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回采工作面推进度,应有采煤组、采煤队等单位配合地质测量部门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质测量部门的26、数字为准。3、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质测量部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4、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地测部门的数字为准,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和不按设计进行开采,地测部门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回采单位,限期解决,通知单必须由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5、回采工作面通过老巷、透旧巷或威胁安全生产的其它地测因素时,地测部门应按规定,以业务保安通知单形式,提前通知采煤队和有关业务保安科室及矿主管领导。五、井上下施工各类钻孔,应提出钻孔设计和要求,并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开工单,测量才能按设计放线,地质负责钻孔施工和收集钻探资料。六、地测部门根据生产月计划,每月5号前向有关单位及领导提出27、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地质、测量业务保安月预报,临时预报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随时签发。第四章 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一、水害隐患排查1、加强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坚持每月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研究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2、对老空积水、老巷积水、导水断层、未封好的钻孔等确定警戒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图上。3、排查工作面底板注浆加固质量。4、排查井下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探放水措施执行探放水。5、排查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是否健全;排查水仓、水沟的清理情况。6、结合机电专业部门,排查矿井各排水地点的排水设备、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完好情况。7、排查的水害28、隐患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提出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二、水害分析制度1、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区掘进时,在掘进前必须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打好超前探孔或探放水工作,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2、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分析矿井各种水害隐患因素,对采掘工作面影响和威胁程度,制定年度、月度防治水计划。3、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分析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的老巷、采空区情况,工作面过钻孔的封孔质量情况,工作面过断层的导水情况,形成水害月度分析制度。4、工作面过落差20m左右的断层时,分析其导水情况,制定过断层防治水措施。5、根据钻孔深度、涌水量、注29、浆量情况,分析工作面底板注浆加固质量。三、水害预报1、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实行“查、探、放、截、堵、排”综合防治水措施。2、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分析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预报,预测可能发生的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3、所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审查后,发放生产、调度、安监部门和施工区队,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水灾事故的发生。4、在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在采掘工作面到达探水位置前,地测部门发放水害预报,进行探放水。5、根据采掘工作面进程,调查分析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水30、害隐患,及时发放临时水害预报。三、跟踪检查1、对矿井所查出水害隐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规定期限内是否对水害隐患进行整改或整改是否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2、检查进入积水警戒线是否执行边探边掘。3、在井下探放水期间,防治水小组成员对其跟踪、监督实施,检查探放水是否执行探放措施。4、对工作面底板加固工程要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执行,加固质量是否达到要求。5、对采掘工作面排水地点排水设施,检查排水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是否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水仓、水沟是否清挖好。6、井下探放水结束后地测部门要进行验收,确认水害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不能擅自生产。第五章 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一、地测31、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完善地表水体、气象资料等情况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32、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地测防治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地测防治水技术员是矿井生产过程中防治水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防治水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搞好本公司的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3、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4、负责全矿地质、水文和探放水等技术工作。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专业安全技术措施。6、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7、在存在老空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措施,确定探水线33、,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标高、深度、积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8、对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防治水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9、参加矿井范围雨季防洪工作,建立雨季防治水值班及井上下定期观测、巡视检查制度。10、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深入井下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地进行分析、整理,拿出初步意见报总工程师。11、组织防治水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探放水工作。2、全面掌握探放水区34、域的水文地质和探放水技术参数,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完成探放水任务。3、严格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探放水作业。4、认真记录探放水作业的原始数据,并将其认真整理,归档保管。5、掌握探放水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安全状况,保证探放水工作的安全。6、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作业能力。7、定期维护和保养探放水设备,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8、定期向生产技术科汇报探放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五职矿长”和安全生产35、管理人员要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矿井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害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总工程师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配备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设立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我矿的物探、36、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矿井相邻矿井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3、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越界违法非法开采,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4、认真落实防37、治水措施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采掘作业过程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5、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要结合38、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熟悉和掌握逃生的方法和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6、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要制订完善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设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同时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矿井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7、进一39、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安检科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矿井水患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8、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机运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矿井涌水无法排出而发生矿井水灾事故。、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水泵联合试运转,以保证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水能力。、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水文地质调查。接近老窑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40、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在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水灾。、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安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发生火灾事故后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建档管理。五、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41、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我公司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报告,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2、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图,正确指导矿井安全生产。3、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量填绘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可靠资料。4、掌握矿井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范围,对周边关闭废弃矿井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老空积水、积水量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5、每季度对矿井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42、等情况要详细记录,深陷裂缝要及时回填。6、每月对井下进行水文地质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相邻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出水点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每旬进行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7、对受水害威胁工作面要及时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示意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9、原始资料记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妥善保管。六、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43、际情况,经研究后制定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测预报人员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及水文地质资料,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并做好记录。2、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生产技术科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3、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米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分送相关单位和矿领导,并报告调度室。5、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44、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附图;预报要分送相关单位和矿领导。6、对水患险情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带。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变更地点或区域如存在水害隐患,需提前56天下发水害通知单。9、生产科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存档等工作。10、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水文地质资料,便于决策、指挥确保安全生产。七、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探放水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45、防治水原则。2、每月初根据矿井生产月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3、根据水害隐患排查结果,每月5号前将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发放到各业务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4、每次所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实。5、根据排查结果,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头面,必须提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积水量大于5000m3或探放水工程难度较大,安全没有把握的探放水设计,要报鹤济公司审批。6、确定探放水的采掘头面要根据探放水设计下达探放水停掘通知单,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7、每次探放水结束,经探放水效果评价体系评价确认无水害威胁后,及时下达允许掘进通知书,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允许掘进距离进行施工。8、生产46、技术科防治水人员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深入现场,收集资料,确保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八、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1、根据矿井生产和建设的需要,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分析会。2、防治水达标工作每季度自检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鹤济公司。3、凡重大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程,均需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工程完工后,须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并提交成果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4、凡因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5、根据事故的大小和性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追查会,通过对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定出事故的性质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47、见,提出整改措施。6、对贯通通知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图纸等,数据误差超过规程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按事故追查处理。7、因资料不准确或工作失误,造成误透老巷、老空或出水淹井事故者,按照河南煤化集团鹤济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8、对防治水工作做出杰出贡献,按照复兴煤业公司防治水管理考核办法执行九、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地质说明书(“三书”)的审批制度:a、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须由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向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提供资料。b、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地质说明书,需报鹤济公司审查批准。c、采区地质说明书,要报鹤济公司地测主管部门审批。2、储量管理的审批48、制度,必须严格按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规定的权限范围执行。3、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须编制专门设计,报鹤济公司审批。4、向上级机关上报的地测图纸、资料等,需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上报。5 、其它有关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十、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1、加强矿井调度室值班管理,做到领导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人员工作到位。2、主动与鹤济公司地测技术中心、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气象资料建立灾害性预防机制。3、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4、非常时期,由总经49、理直接领导,亲自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确保万无一失。5、抢险人员和生产技术科根据总指挥和矿调度室要求,必要时二十四小时吃住在矿,时刻准备参加抢险。6、要及时与周边相邻矿井(包括小煤矿)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十一、雨季巡视制度1、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在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河流、矸石山涵洞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50、在天气下暴雨和暴雨后,生产技术科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井下涌水量变化情况和地面水位观测孔水位变化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机运科要在雨季前对所有排水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十二、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1、生产技术科每月要根据矿井生产月计划,全面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头面要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2、每年要进行一次矿井水灾演习,通过水灾演习使员工熟悉井下的避水灾路线,在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撤出井下或到安全地点。3、调度室必须保证井下所有头面的通讯设备完好,以备撤人时能及时联系。4、当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矿井值班人员和调度室要及时通知51、值班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必要时启动矿井重大水灾救援预案,并及时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十三、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1、调度室要根据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雨季“三防”工程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2、机运科要根据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要求,对井上下的供电系统及地面防雷设施的校验和井下水泵联合试运转工作负责督查和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将有关记录交雨季“三防”办公室。3、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检查威胁矿井安全的周边小煤矿及地表水体等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交雨季“三防”办公室。4、综合办负责地面住房漏雨,52、水沟清理、地表裂缝的调查和充填工作,要根据雨季“三防”工程计划逐项进行施工,每项工程要有验收资料。5、经管科要按规定的时间准备足够抢险物资和设备,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调用。所有设备每次检查必须有专用仓库,专人看守。6、雨季“三防”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对雨季“三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分轻重缓急,限定在汛期前整改完成。十四、技术分析与事故追查制度1、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均应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并存档备查。2、所有生产资料的审批、发放、上报等均应按规定程序操作,审批要有审批人的签字,发放和上报均应有专项记录簿。3、生产技术科每月末开一次科务会,对当月工作进行自检(参照 煤矿安全53、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会议要有专项记录,自检要有自检总结(书面), 并存档备查。4、对贯通通知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图纸等,数据误差超过各项规程规定者或弄虚作假者,均应按事故追查处理。5、因资料不准或工作失误,造成误透老巷、老空或出水淹井事故者,交本公司处理或比照上级处理办法内部追查处理。十五、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图纸和资料都要进行定期分析、修改完善。对日常生产用图和资料应根据所获得的情况及时分析、修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对矿井必备的常规用图和综合性图纸、资料,每半年综合分析、修改一次。2、图纸和资料,要及时定期归档,暂不归档的要进行统一编54、号登记,按有关资料管理规定,健全索引目录,妥善保管;3、图纸资料发放、外借要有专簿登记。4、向本公司有关部门提供或发放图纸、资料,要经过生产技术科负责人或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5、外单位或个人,借阅地测图纸、资料,必须持证明信,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6、一切图纸、资料,未经审查签字,不得复印。十六、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1、应有通风良好、环境清洁的仪器保管室,室内有防火器材。2、建立仪器使用档案,常用仪器每半年检校一次,并及时将检验、校正结果填在设备卡片上。在重大工程开工前或对仪器性能产生怀疑时,应及时检校。定期保养仪器,不准带病作业。3、在井下或野外使用仪器时,由主测55、人员对仪器安全负责,做到轻拿轻放,不懂仪器性能的同志,不得单独操作。仪器升井后,要擦净、通风凉干。4、井下使用钢尺时,不准在巷道里拖动,每次拉紧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扭结,折断钢尺要追查原因。上井后,要及时擦净上油。5、在室内存放仪器要装箱、加锁、入柜。未经领导同意,仪器不准外借。 6、仪器实行专人管理,发放和收回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手续;7、若损坏仪器、工具,要按事故追查。因本人过失造成仪器损坏的,要按规定处罚。8、所有设备、仪器,到使用年限或精度达不到要求,必须报废。十七、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生产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提前探放水,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1、56、施工单位负责布置清理巷道及水沟内浮煤及杂物,保证流水畅通。2、巷道维护及加固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逐棚作业,帮顶背严背实,严禁出现空帮空顶现象。保证支架构件齐全,棚距符合设计要求。对巷道的支护情况详细检查,发现柱腿里进外出、歪扭、夹斜等,应及时处理,保证支架支撑有力、拉杆打齐、打直打牢,保证巷道高度不低于设计高度。3、通风方法与瓦斯检查(1)通风方法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2)探放水时配专职瓦斯检查员。(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除一班二次检查汇报外,每次开钻前必须检查工作面及其它有关设备附近处瓦斯情况,只有瓦斯不超限,方准作业。(4)若钻孔打透后没有水流出,瓦检员必须检查钻孔及巷道内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情57、况,若超过规定立即撤人。(5)探放水期间,必须保证风机正常供风,风机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因故局扇停风时,应立即停电撤出所有人员,并在盲巷口打上栅栏、挂警标,施工单位电工及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6)瓦斯排放必须有专项措施。(7)探放水地点及回风巷必须安装瓦斯检测探头。风、电、瓦斯闭锁必须能正常使用,否则不准开钻。(8)瓦检员必须在现场跟钻检查,严禁脱岗。4、钻孔放水(1)施工单位施工时严格按设计的方位、倾角施工,时刻注意钻孔内变化,并详细、认真填写原始记录。(2)放水期间施工单位应有专人看守放水孔,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记录并核对放水量,直到老巷、老空水放完为止。(3)放水期间如水量过大,58、施工人员不得拔出钻杆,观察水量及时与生产技术科或调度联系。(4)放水期间应有专人检查放水孔瓦斯其它有害气体情况,若有害气体超限时,应立即封堵钻孔,暂停放水,通知人员撤出,并向矿调度室汇报。(5)疏放老巷水当水量变小或无水时,应反复多次下钻,以防钻孔被堵造成积水放完假象,避免生产时透水事故的发生。5、巷道接近积水区在生产时,无论积水是否已探明放净,仅靠探水钻孔的探放工作单方面来保证安全是不够的,还必须采取其它方面的措施以确保安全。(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在探放水时,窝头掘进应注意是否有出水征兆,如有应停止掘进,撤出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本探水设计、安全措施以及新出现59、的情况及时修订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3)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掌握透水预兆,熟悉避灾路线。(4)探放水由生产技术科及探放水组成员实施。(5)探放水工作中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6)设计及措施应贯彻到每个参与探放水的人员及施工单位中。(7)生产技术科要有专人观测收集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并及时分析处理,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6、井下排水(1)机运科要严格执行排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2)对全矿井上下的供电系统及地面防雷电设施、井下水仓、水沟进行全面检查、校验和维护,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排水及突水事故的处理。(3)处理事故时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抢60、险。(4)排水供电线路发生事故,应及时汇报矿调度,以便组织人员对事故抢修、保证正常供电。(5)排水管路发生事故马上组织抢修人员进行处理,水仓要始终保持低水位、直至抢修工作完毕。(6)排水泵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启动抢险泵,避免泵房被淹,同时向调度室汇报。第六章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地测图纸、资料都要经过逐级审查、签字后方可复制、发放或上报。2、地测资料必须有两人计算,校对,并做到当日测量,当日计算,当日绘图。3、凡对外提供的各类地测资料、图纸必须有编制,主管工程师,科长,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能提供使用。4、生产补勘报告、工程或水文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61、审批。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由主管工程师,科长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5、储量及三量月、季、年报必须经主管工程师、科长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后方可上报。矿井储量核实报告由矿总工程师、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上报。6、煤炭储量的注销、报损、地质损失和储量转出,按国家现行规程规定的程序报批。7、各种矿图必须由主管工程师、科长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月验收进尺报表须经主管工程师、科长审查后报出。煤场库存量由主管工程师、科长审查后报矿长审批后报出。8、所有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9、采区地质说明书的编制,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由生62、产技术部门负责审查。10、各阶段及工作面,回采或掘进地质说明书,由工程师、科长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11、工程或水文地质报告,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12、生产补充勘探报告,凡委托勘探队施工补充勘探项目,由矿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矿自行施工的小型补勘项目,由矿总工程师批准。13煤炭储量的注销、报损、地质损失和储量转出按储量管理规定执行:第七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一、工作质量1、严格按照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2、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满足生产需要。3、无直接重大工程责任事故。4、地质资料提供及时、准确、可靠。5、地质、水文预报做到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63、相结合,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6、测量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合格,井上下控制系统健全、完整,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二、事故分析制度1、凡发生地测事故,应有生产技术科组织地测、生产、安检、调度等单位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拿出处理意见。2、凡因地质预报不准确而发生透水事故,由地质组负责追查。3、凡因测量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由测量组负责追查。三、奖惩1、对地测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地测事故的个人,矿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2、对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个人,矿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和通报批评,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第八章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64、制度第一节 一般规定1、所有地测资料,应定期分析、整理、研究。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结束后,应做好工作总结。2、按规定要求对各类图纸资料进行定期修改、填绘工作。施工用图做到天天填绘,随时修改补充,正确指导施工。3、各类资料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技术档案、保密工作规定和该业务组的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4、地测资料要做到档案化管理,对各类图纸、台帐、卡片等都要按细则规定进行编号,并建立目录、索引。资料台帐必须有目录页码以供查阅。所有资料都要分门别类入柜保存,为查找方便,柜内应贴附与资料相符的标签。5、为加强图纸资料的保护,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鼠、防虫65、防盗等项工作。6、定期对全部图纸资料的保管状况和使用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7、本组人员使用资料时,需经保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取用,用后要及时归还,禁止随便乱取乱放。提供、发放的资料必须有批准手续和登记记载。8、地测部门对外提供的一切图纸、资料、报表等,均需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9、凡是大型地质测量工程,如勘探工程、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以及地测部门负责的防治水工程等,均需编制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10、设计、施工、回采66、等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并提交有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要求提供的资料、图纸、内容、时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个别临时工程可事先联系确定提供时间。地测部门接到委托书后,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提供。第二节 资料定期分析1、每月应对本组测绘的图纸资料进行三次全面审查、分析、修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2、每半年对应用于生产的地测资料、图纸进行一次集中分析、研究、修改。查问题、找原因,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服务。3、每年必须按规定对本组的图纸、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究、修改,不完善或漏填的资料要及时补上。4、对提供的新开拓区域的地测资料,必须在集中审查后,方可提供使用。5、每月要对全67、矿各采区、各工作面的储量进行一次计算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单位汇报、反映情况,确保工作面接替、提高回采率。6、会议要有记录。对影响生产的问题要专人负责,限期解决。会议决定每个工作人员都要遵照执行,不同意见可以保留。第三节 图纸资料管理1、基本矿图资料要有专人按密级分柜加锁,妥善保管。2、各类图纸资料要登记、造册,目录清晰,便于查找。3、各类图纸、资料借阅、抄录、发送、销毁均要登记。4、本组人员使用图纸、资料时,由保管人员提供,用完后交保管人员存放。5、矿属单位人员借用图纸,需经科长同意,方可登记借给。6、外单位人员借用图纸、资料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方可登记借给。7、图纸、资料的销毁,除做好登记68、工作之外,还要有监毁人签字证明。8、测绘资料及档案的收存、移交,必须附有清册。必须严格清点,并履行签字手续、加盖公章和进行登记。9、对测绘资料、档案、各种登记薄、统计图表等的收发、交接和销毁清册应长期妥善保存。10、各类图纸、资料的复制、复晒,都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不得擅自进行。11、各类档案资料的递送,要按照保密级规定包装加封,交机要部门寄送或有两人携带。内部资料、档案可按内部文件管理递送。12、原图本单位使用不得外借。13、各采区日常所用图纸、日常绘制的各种卡片要分区、分工作面装订、编制目录,以便于查找使用。第四节 图纸资料提交1、各类图纸资料的提交,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的内容、时69、间、审批程序执行。2、各类图纸资料在提交前,提交人须将资料报请有关部门及人员审批后方可正式提交。3、矿属单位需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写出委托书,经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提交。4、外单位需用我矿提供图纸、资料时,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提供。5、为科技经验介绍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均要去掉座标数字。座标系统不得向外介绍。6、各类资料的提交必须按照资料审批制度的规定进行签字,否则无效。第五节 资料及档案管理一、测绘资料、档案的密级划分与归档范围 1、测绘资料档案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资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认真按规定做好资料、档案的测量、计算、编绘是每个测绘工作者的共同职责。为了加强测70、绘、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组必须指派一人兼职资料管理员。2、测绘资料是指计算资料的整理本、成果的复制本、矿图底图、复制图、各种设计图纸等。测绘档案是指各种原始记录本、计算资料正副本、各种技术文件、成果本、矿图原图等。3、测绘资料、档案分为机密、秘密二级和内部资料。 (1)、机密级:1:250001:200000各种地形图、矿图、井上下各类测点的平面坐标及具有专利权的技术总结。 (2)、秘密级:1:50001:10000各种地形图、矿图、井上下各类测点的高程资料。(3)、内部资料:1:2000和大于1:2000比例尺的各类测量矿图,不够列入密级的其它测绘资料。4、测绘资料、档案的保密必须遵守下列制度71、: (1)、从外单位购买和领借的测绘资料不得擅自转借、复制和对外提供。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须报经原单位批准。 (2)、保密级的测绘资料、档案的递交时必须严密包装加封,交机要部门寄送或有两人携带。内部资料、档案可按一般内部文件管理规定转运。 (3)、测绘资料、档案的收发、移交必须附有清册,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4)、在矿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组的测绘资料、档案管理、使用情况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如发现丢失或泄密事故,应及时向保密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否则,应进行严肃追查和处理。(5)、测绘人员在进行资料计算时,必须按照规定计算在专用计算本上。各种测绘资料、档案严禁个人复制72、赠送或保存。(6)、使用测量坐标成果的单位应有抄录坐标的成果本,对成果和矿图要有专人妥善保管。资料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查,违犯规定者,应停止供给资料。5、测绘资料、档案的归档范围为:各种原始记录本、标定检查本、验收本、资料计算本、标定计算本、导线整理台帐、成果表及一些专用坐标台帐,重要工程的技术设计、总结,各类仪器资料登记清册,各种矿图、工程设计图、业务联系单、通知书、报表及购进的测绘资料等。 二、测绘资料、档案的接收、保管和销毁 1、各种测量计算都必须采用正、副本对算,井下经纬仪导线计算按采区分正、副本,除正、副本外还要建立导线资料整理本。导线整理可按采区、煤层、阶段、工作面的顺序进行。地面73、的各种控制计算资料除有正、副本外,还应建立专门成果本,各种矿图须有原图、底图之分。 2、属归档的测绘资料,档案应按图附资料编号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号。在归档前还应对资料、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整理、检查,以保证各项内容完整,其验收标准如下: (1)、原始记录本:封面应有名称、编号、单位、日期。目录应有标题及其所在页数,记录必须清楚,用普通铅笔工整书写,不对的地方应先用笔划掉再行改正,禁止涂改记录,绘出草图或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略图。(2)、内业计算本及成果台帐,封面应有名称、编号、单位和日期;目录应有标题及所在的页数,应用蓝黑墨水工整的书写计算数据;作废和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内应绘出必要的略图,写明引74、用资料或起算数据的来源,列出计算结果的各项闭合差。成果本上应注明成果的来源、抄录、校对、日期等。(3)、所有的测量记录、计算本和成果台帐等均应有测量、记录、检查者签字,并注明各项工作开始和完成的日期。(4)、矿图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煤炭专业地形图图例中有关规定的项目填写齐全。3、各种测绘资料、档案必须建立以下登记: (1)、原始记录登记台帐; (2)、测量计算资料登记台帐; (3)、测量计算成果登记台帐; (4)、矿图登记台帐; (5)、设计图纸登记台帐;(6)、测绘资料、档案接收、发放、借阅登记台帐;4、各种测绘资料的接收、提出、现存数要有详细记载,要做到帐物相符,手续清楚,各种登记本应字迹75、清楚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如必须修改时,一定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并由修改人签章。 5、各种测绘资料,档案必须要放进资料柜保管,资料柜一定要加锁,柜里的资料堆放要秩序良好,最大限度的延长资料的使用寿命。6、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测绘资料、档案均应进行销毁。销毁时必须经过测量负责人的严格鉴定,并报科长批准。7、销毁的各种测绘资料、档案均应编造清册,主要内容包括:资料名称、编号、密级、来源、数量、编制单位、日期、销毁原因等。清册封面应有造册人、鉴定人、批准人(或单位)签章。 三、测绘资料、档案的提供与借阅 1、凡属归档的测绘资料、测量成果台帐、矿图原图一律不得复制,各种测绘资料、档案的复制需经测量技76、术负责人批准。2、对外提供的各种测绘资料,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领用单位的介绍信或任务委托书,并由测量技术负责人认真审核与严格把关批准,否则不予提供。3、 测绘资料的提供,借阅一律由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其它人员严禁私自外借。4、测绘档案的借阅。非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一律不予借阅。本组人员借阅时,须经测量技术负责人(组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应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本组以外人员查阅时,应在本室内进行,禁止携带出去。5、借阅的测绘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准转借他人。借阅者如对所借资料、档案造成损坏者,根据情节给予扣发奖金和其它行政处罚。第九章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1、所有地测仪器设备必须存放在仪器室内。室内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安装防盗门窗。2、仪器必须存放在专用仪器柜或仪器架上。仪器柜必须上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3、必须建立仪器使用、发放台帐。4、建立仪器校验台帐。5、仪器使用后精心擦拭干净,放回原处。6、仪器外借必须经分管矿长同意,方可借出。归还时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损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7、仪器的报废需经专业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