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地测防治水18种制度汇编(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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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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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地测防治水18种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 1 单位及个人岗位责任制2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 定期业务工作会议制度 4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5 资料分析、保管、提供制度6 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7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8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0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1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3 专业探放水制度 14 有掘必探、探掘分离制度 15 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6 探放水孔验收考核2、制度 17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8 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 单位及个人岗位责任制 地测科岗位责任制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井测量和储量管理等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井测量及储量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程、规定、规范及条例;2、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井测量及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研究整理,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地质因素,提供各种地测资料,确保矿井正常生产;3、负责井下主要工程、单项工程等测量,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贯通业务联系通知单,确保安全贯通;4、按照规程要求,在井下设各种经纬仪导线,同时随进度填图,对井下巷道按设计要求选点定线和返线,并会同有3、关部门进行巷道的验收;5、参与编制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季、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矿井的远景规划;6、负责编制年度地质储量平衡表、三量报表和损失量表,参与储量报损、注销的报审和审批工作,监督矿井资源合理开采,提高回采率;7、负责提供各种地质、水文等图纸资料,更换年报、月报图纸,填绘工程进度图和调度室图板;8、按时提出水平、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供编制设计和规程使用; 科长岗位职责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科全面工作。1.贯彻执行有关地质测量方面的技术政策、法规、规定、条例,认真做好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矿井测量工作;2.根据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政策,组织制定全4、矿地测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3.参与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远景规划,负责提供有关地质、水文图纸资料,并负责上报图纸、资料;4.经常深入现场,全面了解地质、水文、测量方面情况,随时解决煤层开采、矿井开拓、掘进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矿井正常生产、施工;5.参与审查地测方面的技术革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推广地质、测量、水文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地质测量工作水平;6.负责审核有关地质、水文预报及重大探、放水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不合理的开拓布局提出意见,使矿井资源合理开采。 科员岗位职责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地质测量技术工作。1.参与编制年、季、5、月度生产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有关地质、水文图纸资料;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地质、测量、水文方面情况,随时解决煤层开采、开拓、掘进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4、参与审查地质、水文预报及重大探放水措施;5、参与审查地测方面技术革新和地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工作,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6、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 负责测量组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好现场学习、执行测量规程、规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3.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作;4.负责组织测量业务分析会,布置发送测量情况联系单;5.负责组织测量资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6.负责安排仪6、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7.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8.负责审核有关人员提供的生产、安全及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 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1.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的各种地质、水文、储量管理,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2.组织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变化规律,及时修改地质说明书和图纸,并提出该进工作的建议;3.参加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参与采区设计和技术作业规程编制的有关工作;4.负责各种基础图件、月报表和储量报表的审核,主持储量报损7、注销工作;5.参与制定和审核矿井生产勘探方案钻孔设计,积极推广勘探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平;6.经常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文技术员岗位职责在科长领导下,负责水文地质技术工作。1.负责为生产建设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2.负责及时对采掘生产进行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4.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5.负责为生活供水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水源勘探和水源井设计;6.负责及时填绘各种水文地质图表,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方法。 测量员岗位职责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测8、量业务,做好测量工作,为生产服务;2、担负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确定井上和井下各种巷道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填发掘进前方老塘、积水、边界及巷道贯通的通知单;3、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给线工作,并定期测量掘进进尺,及时填绘各种工程平面图;4、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观测观测工作,提出地表及岩移的参数,以便进行保护建筑物及留设煤柱的设计;5、严格遵守测量规程和有关规定,保证测量资料的精确性,并且测点要有明显标志,内业、外业复测,大型工程要进行设计导线测量和与误差预计等;6、负责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纸等资料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资料要登册存档,妥善 保9、管;7、爱护测量仪器和工具,每季自检校核一次,每日上井后应将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擦拭干净,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8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探水队长岗位责任作1、全面负责探水队各项工作的管理,对探放水的最终结果负责。2、负责井下水文地质异常区和采空区等处水文地质情况的勘探汇报,及时上传下达。3、组织探水队成员对全矿水患进行及时探放。4、负责探放水专项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5、负责探放水器材的申报、置备,监管。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二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 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10、单、会议等进行。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地测组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各类巷道开口,生11、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4、与水文有关的联系:1、每月要上、中下旬要坚持矿井涌水量观测,填写观测台帐。涌出量突然变化时和月底,要将观测对比数据(预测预报)及时报矿技术负责人。2、单项防治水规程完工,要将所有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整理、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保存。3、对于涌水量观测成果,应及时分析提出预测预报,并组织12、矿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学习、会签。4、年底要根据当看资料,对基础水文地质图件进行补充或修改。5、防治水资料必须高专柜存放,专人保管,有目录,做到查找方便。6、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水文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遇到或观测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资料的发放、借阅须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三 定期业务工作会议制度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各专业副总、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工程技术人13、员,采掘区队、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分管技术的负责人。 二、会议程序 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测科科长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治理情况及下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情况。 3、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三、管理规定 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次。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 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 4、会议结束后,地测科作好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第二天打印下发。 四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14、. 地测部门装备地测部门常规的设备品种及数量且满足工作需要。2. 中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3. 大型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4. 坚持对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实行通知单制度。5. 及时填绘各种矿图,要求数据准确,图纸规范。6. 对大型贯通、停头、停采要进行统计,对贯通质量要进行文字叙述,停头、停采要记录相应的数据。 7, 地测工作出现差错时, 一定要查明原因, 吸取教训。五 资料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所有地质、测量资料必须每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修改并填图。 2.随着采掘生产,根据新揭露的地测资料,及时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改15、补充。 3.资料的定期分析由分管科长或技术主管牵头组织,各专业组长负责实施。 4.地测图纸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各专业组长负责管理本专业组的技术资料。 5.图纸资料保管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为满足矿井设计、生产需要,各专业组应及时提供矿井生产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 7.未经审校的资料,不能提供生产使用。 8.如果因为地测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矿井生产或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 对外提供资料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六 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16、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科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17、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18、。 10、探水队使用的钻机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发放,维修。七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2、地测科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4、地测科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的“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科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19、上级有关部门批准。6、地测科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八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结合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实际,现将地测防治水各岗位人岗位责任制明确如下。矿长防治水责任制 一、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20、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并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处理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防治水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 四、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职能人员等参加的付科以上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中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总结当月防治水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工作,并保证落实。 五、负责防治水机构和相关人员的配备 六、负责保证防治水施工的优先性安全矿长防治水责任制一、在矿长领导下,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规定、命令、通知、通报、搞好21、本矿安全生产,对矿长负责。 二、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方针,对防治水工作负安全责任. 三、及时贯彻上级防治水工作的会议精神,并针对性地解决本矿防治水工作的实际情况。 四、经常亲自主持召开生产、安全、通风、瓦斯、机电,地测等有关安全职能人员会议,研究解决水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五、负责审批有关防治水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预防灾害计划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和实施。 六、负责执行防治水作业的优先制度,落实到每个安检工. 生产矿长防治水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防治水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二、对全矿井的防治水工作、质量22、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防治水工作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防治水工作。并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防治水工作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 三、负责检查所分管的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建设队、运输队、采煤队、掘进队防治水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主持召集各科室、各队组研究防治水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 五、负责组织、领导各科室、各队组的防治水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及防治水工作大检查。 六、参加防治水工作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七、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全矿的年、季、月防治水工作计划和组织任务的完成。八、经23、常深入井下,及时地掌握各采掘队和各采区的生产进展情况,合理使用劳动力,优先安排探放水所需人力. 矿总工程师防治水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三、负责组织、领导、制定和审查全矿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水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规程、制度,并保证实施。 四、负责审批矿井的各种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五、领导全矿24、做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六、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保证科研、革新成果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 七、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一次矿井防治水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防治水工作问题,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八、参加领导全矿安全质量防治水工作大检查。九、参加领导重大水灾害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机电矿长防治水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防治水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二、对全矿井的防治水工作所需的钻机,配件以及防治水在机电方面所需的材料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防治水工作与其它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防治水工作。25、 三、负责检查所分管的机电科防治水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参加矿召集的领导及各科室、各队组会议研究防治水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 五、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及防治水工作大检查。 六、参加防治水工作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七、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全矿的年、季、月防治水工作计划中的机电设备和配件。八、经常深入井下,及时地掌握各采掘队和各采区的生产进展情况, 优先安排探放水所需的电工.地质测量科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矿领导的领导下积极进行防治水管理和指导工作。2、负责落实地测防治水方面技术政策及有关要求。3、负责26、矿井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监督落实情况。4、负责检查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完成情况。督促检查矿井井上下防治水工作。5、负责有关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6、负责组织有关重大水害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副科长(地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地测科长领导下,负责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3、负责制定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4、负责矿井重大防治水方案设计及重大探放水设计。5、负责水文地质专业的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6、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工作,及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7、负责水文地质27、资料、技术报告、水文技术总结的审核工作。8、负责地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9、负责地测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使用新工艺、新设备。10、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进行重大水害分析,研究防治办法。11、参加有关水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12、负责水文地质专业职工的培训工作。水文地质组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地质)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图、提供、上报等工作。3、负责矿井水文预测预报、矿井涌水量观测。4、负责水文钻探工程技术设计及探放水设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负责矿井工作面防治水措施的编制及监督工作面防治水工程28、执行情况。6、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7、负责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8、参加有关水害事故的追查分析。9、负责矿井有关规程、措施审查工作。10、负责矿井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的编制、提供工作。11、组织有关水害分析,编制有关防治水措施。负责隐患及水害通知单发出工作。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水文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协助水文地质组长搞好日常防治水技术工作。2、负责矿井涌水量观察与地表水体涌水量观察。3、负责探放水设计,监督各种防治水工程的落实情况。4、绘制水文地质图件。5、负责分管井区水文资料台帐、卡片的填绘整理工作。6、进行水文预测预报,水害分析工作。7、完29、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水文地质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水文地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矿井水文地质工作。2、负责矿井井下探方水钻探工程的监督检查。3、及时深如现场收集各类出水点,观测涌水量及其变化情况,并及时上台帐。4、负责矿井矿井涌水量观测,地表河流、水体观测。5、负责水文探测仪器的保管、保养和日常简单维修。6、负责水文钻探结果的收集工作。7、负责水文地质工作材料计划审批、发放登记工作。8、负责图纸资料、预测预报等发放登记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各部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一,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加强矿井防治30、水基础工作。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为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依据。(3)加强对煤层底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水害隐患。(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水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5)参与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6)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水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31、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二, 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水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水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水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2)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32、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三, 供应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专帐管理。(3)保证采掘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四, 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1)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33、调度处理。(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6)负责夏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五, 安检科对全矿防治水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1)参加各类防治水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安排专34、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4)负责对水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六, 机电科担负着矿井防治水设备安装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设备安装全过程负直接责任。(1)负责各排水站、点的排水管路、水泵等设施的安装。(2)各类排水设施的安装必须按要求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3)协助其他相关业务单位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4)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转情35、况,确保其正常运行。(5)每年雨季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一次主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确保各井筒安全度汛。七, 各采掘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贯彻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1)必须贯彻有关防治水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水工作同时进行。(2)采掘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水害的可靠办法;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水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3)建议相关单位制订防治水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4)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36、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防治水任务。(6)做好施工地点的各项防排水日常工作。 九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 组37、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 组 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 员:地质测量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管理科、安全监察处、通风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物资供应科、施工单位等单位正职。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 任:地质测量科科长副 主 任:地测科科长助理成 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管理科、安全监察处、通风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物资供应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38、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 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五条 地质测量科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39、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40、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第六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41、工作的协调、指挥。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第七条 生产技术科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42、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第八条 安全监察处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43、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第九条 机电管理科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第十条 通风管理科职责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2、负责按照44、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第十一条 物资供应科职责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职责负责矿井基建工程的防治水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井下机电队职责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3、负责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45、测工作。第十四条 井下采掘队组职责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地质测量部备案。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业务部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地质测量46、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地质测量部。2、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3、地质测量科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4、工作面圈出后,由地测科采用坑透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根据矿井衔接计划开展地面三维勘探、瞬变电磁或电法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6、机电管理科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47、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十六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48、 探放水要求1、地质测量科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科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49、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科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十七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质测量科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四章 井50、下排水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井下排水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三台80D3010型水泵,额定流量为43m3/h,额定扬程为300m。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以上。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51、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地质测量科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地质测量科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52、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4、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质测量科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部具体负责。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53、早预防。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二十条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生产技术科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科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54、出。 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地质测量科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第二十一条 地质测量科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第二十二条 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55、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第二十三条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56、须填塞。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资料。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第二十四条 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第二十五条 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第六章 煤层顶板水防治第二十六条 地质测量科要查明19-22#煤层上部各砂岩裂隙含水层赋存情况,富水性、边界条件以及可能的补给水源、补给水量等,查清各个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含水特征,掘进开采前对顶板及上部57、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第二十七条 地质测量科要研究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岩性组合特征,采后冒落带发育高度与充水含水层在空间上的变化等。第二十八条 地质测量科积极利用物探手段探查煤层顶板富水性,有针对性对富水区进行探放水。对煤层上部含水量较大的含水层,采用向19-22#煤层顶板打探眼(或锚索孔等)疏放水方法,采取疏导、排放、配备合理排水设备等措施。第七章 煤层底板水害防治第二十九条 生产技术科依据矿井防治水规划要求逐步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第三十条 地质测量科负责指导采掘队组编制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58、组织实施。第三十一条 地质测量科采用地面三维地震勘探手段,查明地质构造,并采用地面瞬变电磁等物探手段,查明地质构造的含水性及导水性。同时依据威胁程度,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第三十二条 地质测量科应采用直流电法等井下物探方法,查明施工地点四周构造及其富水情况。按规程要求留足探放水超前距离。对于有突水危险的地段要制定详细的探、放、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采用专用探放水设备。第三十三条 地质测量科牵头,积极开展矿井水文观测,逐步建立、完善矿井水文长观孔动态监测系统及井下水位、水压自动观测系统。第三十四条 地质测量科在构造发育地段回采过程中要派人观测,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59、度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构造滞后突水。第八章 采空区积水防治第三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 地质测量科要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盲硐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第三十七条 地质测量科牵头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第九章 其 它第三十八条 地质测量科定期开展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尤其是班组长以上干部,以及新上岗的工人,教训后经过考试60、合格,方可上岗。第三十九条牵头每月开展一次防治水会议及水患隐患排查活动,对所查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并限期落实整改情况。第四十条 地质测量科牵头每月进行12次防治水检查,检查内容见考核办法。第四十一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灾害预防处理和计划准备好各种抢险物资,派专人管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供应。矿井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执行矿井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四十二条 考核与奖惩1、防治水办公室每季对各相关单位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检查实行百分制,各小项不出现负分,低于85分不给予奖励。3、每季度一检查一排名,排名按业务部室和井下区队分开61、进行,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对井下部室及区队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4、地测防治水费用专款专用,各类罚款建立专门台帐。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十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二条 地质测量科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62、。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集团公司的上报(传)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 通风管理科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五条 施工队组职责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63、构造的钻探施工。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科汇报。第三章 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64、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第四章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第七条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地质测量科按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地质测量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65、,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公司。3、地质测量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公司。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测量科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66、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质测量部反馈现场情况。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8、地质测量科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9、地质测量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67、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11、水害预测预报可以与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合并,但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第八条预测预报内容要求(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3、地质构造情况。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68、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五) 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第五章 奖惩和其它第九条 地质测量科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2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100元,对地质测量科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第十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地质测量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施69、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1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对生产技术科分管井巷工程的技术员处罚200元,对生产技术科长处罚100元。第十二条 职能部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第十四条 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第十五条 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十一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0、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71、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72、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73、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74、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75、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76、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每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77、,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11、 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78、的问题要及时处理。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十二 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害隐患得到治理, 将“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地测科特制定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 地测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一线, 坚持水害隐患的排查,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事故隐患的敏感性, 极力发现水害隐患, 根据危害大小, 解决难易程度, 分别处理。 对危害大, 处理难度大的, 影响安全的要立即责令队组停产, 必要时撤人。对不直接影响安全生产, 能现场处理的, 可现场解决,由安检员盯住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要79、由地测科书面下发整改通知单给隐患责任单位, 限期整改落实, 做到隐患闭合管理到位。 二 对重大水害隐患产生的单位和个人要处以2000和200元的罚金, 无故不整改的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 特殊情况要延期整改的, 责任单位要书面上报地测科和有关领导, 并制定新的措施各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 地测科要分析事故隐患, 查找水害隐患的根源, 采取保障措施和有效的对策, 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五 对不认真排查水害隐患, 对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处罚, 对造成事故的从严惩处。 六 地测科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记录保存, 供查阅。十三 专业探放水制度 第1条 煤矿防治水工作本着为煤矿安全生产服80、务的原则,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 第2条 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第3条 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81、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4条 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5、在预计水压大于1.0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掘安全躲82、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 第5条 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现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2、探放断层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第6条 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第7条 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严格83、按防治水规定表5-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 第8条 煤层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必须防探顶板水。 第9条 当涌水量较大可能影响正常生产时,应布设底板专门排水巷。 第10条 查明有无漏填,错填的积水老硐、老塘和废弃井巷。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和警戒线。 第11条 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对于缓倾斜、近水平复煤层或厚煤层分层回采空的上覆采空区,应绘制小等高距的采空区底板等深线图,以表明积水区的构造和形状。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第12条 掘进工作进84、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第13条 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探水装置。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工作面上方的老硐水时,应预计各种水孔的最大放水量,以供生产部门合理组织排、泄水使用。 第14条 探放老空积水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第15条 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预防底板突水或岩溶泥石流涌出。采掘前,必须具备勘探或补充勘探资料,水文地质条件要基本清楚。 第16条 全面整理已有勘探、生产资料,分析研究含水层(组)的含水性特征和已采掘区的突水规律,并在采掘地质说85、明书中,对可能发生的水害及其预防措施提出建议。 第17条 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预计最大涌水量,并建议相应扩大排水能力。 第18条 底板隔水层厚度达不到安全开采要求时,原则上必须进行疏水降压开采。有条件时,也可采取在加强排水能力前提下的分区隔离开采。 第19条 在可能有岩溶泥石流突出的地段采掘时,应加强前兆观察和探放,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20条 防探断层水1、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2、井巷通过导水或导水可能断层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86、,水压大于0.2MPa时应按比例增大。3、当井巷通过含(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滞后突水(突泥砂),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加强支护、砌旋、注浆封闭等。4、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 第21条 开拓下山防探水 1、下山开拓前必须充分调查、分析研究下山所在地段的地质构造和含水层位的富水性,绘制开拓下山地段的预想水文地质剖面图。2、下山顶、底板存在高压富含水层或充水构造带时,应在开拓之前沿下山轴线一侧,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查清含水层或充水构造的富水性及下山可能承受的水压,保留一定数量的勘探钻孔87、,进行动态观测。3、预计下山的最大涌水量。4、在揭穿下山前方含水层或强充水构造带时,应提出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如:疏放降压、预注浆等。 第22条 防钻孔水 1、为防止钻孔突水,应于年初对本年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资料,分析判定封孔质量。2、对查出的封闭不良的钻孔,要建立台帐,并根据不同情况,在与采掘工作面前相遇前,分别采取扫封孔、井下探水,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23条 走向长壁工作面防探顶板水回采工作面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应做到以下各点:1、采前要查明充水因素,提出防探顶板水的措施意见,并预计涌水量。2、应特别注重提前做好下列地段88、或部位的探放水工作:1)新井,新水平,新区的首采工作面。2)充水断层或向斜、背斜的扭曲部位。3)地表水、老塘水、老硐水、老窑水对回采有可能充水的地段。十四 有掘必探、探掘分离制度1 矿要有专职探水队伍, 队员持证上岗, 人员充足。2 探水队归总工程师领导, 技术业务由地测科负责。3 探水队长归属地测科, 不受其他单位调遣, 和掘进队长同级。4 探水队人员要严格探水设计探水, 认真学习探水制度, 规程, 安全措施。5 坚持有掘必探, 不得动摇。6 探水队每次钻探退杆时要有队长和安检员在场验收, 每班都要做好钻探记录。7 一个探水循环所有的钻孔打完后, 队长填写允许掘进通知单, 经地测科长和总工审89、批后交掘进队, 并有掘进队负责人签字留存。8 钻探超前距不的小于30米。9 掘进队要坚持不探不掘, 积极配合探水队的工作, 10 掘进队超允许掘进按事故追究队长的责任。11 每次探水前, 掘进队必须为钻场清理干净, 顶帮支护完整。十五 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一)工作面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二)矿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90、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三)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启动强排系统的准备,配合永久排水系统,进行排水作业。 (四)工作面出水征兆1.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是指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煤壁出现暗红色水锈,表明接近老空水或岩溶水。2.煤壁“挂汗”:指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透过煤岩裂缝,在煤岩层面上聚成的水珠。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块,也会冷凝成水珠,这是一种“假象”。可以将“挂汗”的煤壁剥去一层,如新面仍有挂汗、发潮现象,则是透水的前兆。3.巷道空气变冷:是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的正常现象,人进去有凉爽感,但时间越长,越感到阴凉。4.巷道产生雾气:巷道内温度高,接近积水时,91、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的。5.煤层发潮、发暗和煤壁“挂汗”相似。6.有“嘶嘶”的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这是指工作面接近高压积水时,向煤层裂缝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发生“嘶嘶”声,称作水叫声。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顶板来压和底板鼓起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单方面受采动压力作用引起的;另一种是顶底板承受含水层静水压力和采动压力共同作用引起的,如果产生的裂隙有水渗出,则可能是后一种的结果。8.有臭味:是指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气体,是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和岩溶水前的征兆。上述征兆,在一个工作面不可能全部出现,只要工作面出现一个,就有透水的可能,每个作业人员决不能麻痹大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92、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五) 任何地点发现有(四)条之一时, 立即汇报调度室, 并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十六 探放水孔验收考核制度 一 矿成立探水钻孔验收领导组 组长 总工 副组长 其他副矿长 成员 地测科长, 安检科长, 通风科长, 机电科长, 技术 科长, 调度主任, 探水队长。 二 探水队要严格按地测科的探水设计施工。 三 探水队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探水施工的规程,措施。 四 探水队长和技术员严格按顺序打好每一个孔, 每一个孔都要按设计的倾角,方位,距离施工, 每个探水孔的钻进距离不能小于50米。 五 探水孔超前距不小93、于30米, 控制帮距不小于20米。 六 每个探水循环结束后, 探水队长在钻孔开口处留有标记,并挂好探水牌板, 填好各种数据特别是允许掘进量, 随时接受验收组人员检查验收。 七 每个钻孔施工完毕, 退钻杆前必须有跟班矿长、科长、安检员当场验收签字。一个探水循环结束后, 验收单由地测科长审核, 总工批准后, 方可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 移交生产。 八 探水队长要保存所有钻孔验收单, 以备查验。 九 允许掘进量剩下0米时, 探水队必须再次探水。十七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三脚沟煤矿井下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94、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允许掘进移交单。3、探水队负责人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施工队所有人员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人员,向调度室汇报。 7、在允许掘进交接单上探水队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8、 探水队按作95、业规程施工完探水孔后,必须在开孔位置做标记,挂探水牌板.按实际探孔情况填写牌板.施工队要保护好牌板.如果损坏或者丢失探水牌板,按十倍的造价罚款.9、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在允许掘进交接单上签字,严格按交接单上的允许掘进量施工,不的超掘,如有超掘现象按事故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10、工作面安检员将每班的进度掌握准确,并将探水牌板上剩余掘进量减去当班进度后的数字重新填在牌板的剩余掘进量位置.11、工作面安检员要掌握好探水牌板的剩余掘进量,如果不够一茬炮的量时立即停止掘进,汇报调度室,由探水队施工新的探水孔.12、探水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和下井的其他人员如发现探水牌板的剩余掘进量和实际情况不符时立即勒令96、停止作业,查明情况进行处理.十八 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长是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第一责任人。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人人有责,各单位都要全力抢救。三、矿要编制水害专项应急预案。四、全矿全员学习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抢险要听从指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五、当井下发生透水时,现场人员除了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外,若情况危急,水势很猛,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现场人员要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强现场抢救。2、尽可能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3、无法抢救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到涌地点的上山巷道,不能进入出水点附近的独头巷道。4、若独头下山的唯一出口淹没时,则97、可在独头巷道躲避。5、被堵在巷道内来不及撤离的人员,要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静等救援。6、撤离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迅速通知并撤出灾区和水害可能危及地区其它人员。六、调度室接到水灾报告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领导,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了解突水地点、估计突水量及影响范围,分析事故发生前人员分布情况,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2、关闭受水害危及的有关采区和峒室的防水闸门明确专人负责。3、开足井底主水仓水泵排水,井下水仓水泵要全部保持完好,对低于采区水仓的工作面透水时,应尽快增设水泵和排水管路,必须保证排水设施不被水淹。4、针对水灾情况进行地面及98、井下堵水。5、加强排水与抢救时的通风工作,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瓦斯及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对水淹区域,堵塞通风巷道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6、排水后侦察、抢救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透水事故。7、搬运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其已适应的环境,造成不应有的伤亡。七、被淹井巷的恢复1、井下局部被淹,水量不大时,可用水泵直接排干。2、对于水量较大,有补给水时,应先堵后排。3、恢复井巷时,要注意顶板变化,加强支护,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4、井筒和井口附近严禁不明火,防止瓦斯突然大量涌出。5、安装水泵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和自救器。 四、 详细事项按本矿水害事故应急预案。 审 批 矿 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矿长: 调 度: 通 风: 机 电: 安 监: 技 术: 地 测: 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