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造中个问题及解决方案(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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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5689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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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39个问题及解决方案1. 什么是股份制改组?答:股份制改组是指企业经过对业务、治理结构、财务等方面的改革与重组,将组织形式更改为股份有限企业的所有过程。依照我国企业法、证券法的规定,采纳公开刊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必须具备股份有限企业的组织形式,所以,关于非股份制企业来.1. 什么是股份制改组?答:股份制改组是指企业经过对业务、治理结构、财务等方面的改革与重组,将组织形式更改为股份有限企业的所有过程。依照我国企业法、证券法的规定,采纳公开刊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一定具备股份有限企业的组织形式,所以,关于非股份制企业来说,进行股份制改组是企业公开刊行股票并上市所一定2、的先期准备工作。2.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一般都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答:企业股份制改组应当吻合企业法中关于股份有限企业成立条件的规定,如改制目标是拟公开刊行股票上市的,则还一定吻合上市企业治理准则等相关上市企业的特别要求,以及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开刊行股票并上市的诸多法律规定。3. 将企业改构成拟刊行上市的股份企业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答:上市企业因为股东人数众多,所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对上市企业在业务竞争力上和内部治理、外面竞争的的规范性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企业改构成拟刊行上市的股份企业也一定从业务、治理规范、同业竞争、关系交易等几个方面着手,成立起吻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制度。43、. 企业改制一般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和步骤?答:从大的方面划分,一般经过几个阶段:第一、拟定整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邀请的拥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企业(改组的财务顾问)依据企业实质状况,依照相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定股份制改组及刊行上市的整体方案。第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邀请证券企业作为财务顾问以外,还需要邀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富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共同证券企业及改制企业达成审计、财富评估、出具法律建议等必需的工作。第三、展开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行阶段。假如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财富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4、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赞同文件。第四、倡导人出资。企业成立验资帐户,各倡导人按倡导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率出资,以实物财富出资的应办理达成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资本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第五、企业筹委会会议,发出召首创办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企业筹备状况及企业章程草案,并确立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首创办大会的通知。第六、召首创办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第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更改早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增钱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5、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资料,资料齐全,吻合法定形式的,等待领取准予行政赞同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赞同决定书后,依照准予行政赞同决定书确立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5. 企业改制方案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乔方律师答:企业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成功的要点,企业应当依据自己的实质状况,联合相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的确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行,获得预期成效,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一般而言,改制方案由以下几块内容构成:(一)业务重组方案。依据企业生产经营业求实质状况,并联合企业改制目标,采纳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二)人员重6、组方案。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部署状况,包含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三)财富重组方案。依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财富评估确认额,确立股本设置的基根源则,包含企业净财富的归属、办理,能否有增量财富投入、增量财富投资者状况等等。(四)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包含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率、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详细状况。(五)股东简况。包含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状况,若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余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详细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六)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选择哪一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企业、股份合作制或其余形式。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含高7、权益机构,能否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履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6. 企业改制成拟上市的股份企业时,企业原有的非经营性财富怎么办理?答:应当予以剥离,不可以作为出资进入股份有限企业。拟刊行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工作中,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部署好分流人员并妥当部署学校、医院、公安、消防、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机构,拟定相应的办理方案。7. 企业改制时,可以以企业业务的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组建为拟刊行上市公司吗?答:不可以。拟刊行上市的企业改组应当依照突出企业主营业务,拥有独立完好的生产经营系统。所以原则上应采纳整体改制方式,将企业经营性财富整体进入股份有限企业。这意味着倡导人如以非钱币财8、富出资,应将展开业务所必需的固定财富、在建工程、无形财富以及其余财富完好投入拟刊行上市企业。8. 企业改制用股权或债权出资组建拟刊行上市企业应注意什么问题?答:第一、拟刊行上市企业不该是主要以股权或债权出资组建的投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第二、企业以拥有的股权出资成立拟刊行上市企业的,股权应不存在争议及潜伏瓜葛,倡导人应当可以控制;第三、作为出资的股权所对应企业的业务应与所组建拟刊行上市企业的业务基本一致。9. 企业改制组建拟上市企业时,可以将商标、特许经营权、专利技术等予以保留或另行转让吗?答:依据相关规定,假如无形财富与拟投入上市企业的经营性业务相关系,就应将这些无形财富,包含商标、特许经营权、9、专利技术等,同时投入拟上市企业。10. 两个以上的企业以倡导人的身份以经营性业务和财富共同出资组建拟刊行上市企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答:应注意吻合以下要求:第一、业务和财富应完好投入拟刊行上市企业;第二、所投入的业务应同样,也许存在生产经营的上下游纵向联系或横向联系。l1.企业改制成拟上市企业时,在独立经营方面应当满足哪些详细要求?答:上市企业的经营独立性包含财富独立完好、人员独立、机构独立以及财务独立几个方面。12. 如何理解上市企业财富独立完好性的要求?乔方律师答:财富独立完好主若是要求:(1)倡导人或股东与拟刊行上市企业的财富产官僚明确界定和划清;(2)与经营业务相关系的商标、专利技术和10、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财富应进入企业并办好相关转让手续;(3)刊行上市企业应有独立于主倡导人或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应合法获得并应保证有较长的租借限期或确立的收费方式。13. 如何理解上市企业人员独立的要求?答:人员独立主若是要求:(1)拟刊行上市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企业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拟刊行上市企业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手下企业担当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所任职的拟刊行上市企业业务同样或周边的其余企业任职;(2)控股股东、其余任何部门或单位或人士介绍前款所述人员人选应经过合法程序,不得超越拟刊行上市企业董事11、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3)拟刊行上市企业应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余关系方的职工,并在相关社会保障、工薪酬劳、房改花费等方面分帐独立管理。14. 如何理解上市企业机构独立的要求?答:机构独立主若是要求:(1)拟刊行上市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好分开,不得出现混杂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2)控股股东及其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拟刊行上市企业的机构设置;(3)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拟刊行上市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拟刊行上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5. 如何理解上市企业财务独立的要求?答:财务独立主若是要求:(1)拟刊行上市企业应成立其12、自己的财务会计部门,成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吻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2)拟刊行上市企业应拥有其自己的银行帐户,不得与其股东单位、其余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帐户;(3)股东单位或其余关系得以任何形式战胜拟刊行上市企业的钱币资本或其余财富;(4)拟刊行上市企业应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或履行缴纳义务;(5)拟刊行上市企业应独立对外签订合同;(6)拟刊行上市企业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手下单位、其余关系企业供给担保,或将其拟刊行上市企业名义的借款转借给股东单位使用。16. 企业改制成拟上市企业时,拟上市企业的主要业务可以与实质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的业务同样或相似吗?答:不可13、以。企业改制中应特别注意防范同业竞争状况的刊行,因为同业竞争会以致拟上市企业与实质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的利益矛盾,不利于保证拟上市企业的经营独立性和保护企业及其股东的权益,这是为法律所严禁的。17. 企业如何去判断发生了同业竞争呢?答:同业竞争并无明确的法律标准,一般来说可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代替性、市场差异等方面判断,并应充分考虑对拟刊行上市企业的客观影响。18. 企业改制为拟上市企业过程中遇到同业竞争问题时应如何解决?答:解决门路有多种:第一、经过收买、拜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会合到拟刊行上市企业;第二、竞争方将相关业务转让给没关系的第三方;第三、拟刊行上市企14、业放弃与竞争方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第四、竞争方就解决同业竞争,以及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作出有法律拘束力的书面承诺。l9.企业改制为拟上市企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关系方有哪些?答:上市企业一定采纳合法有效的措施减少并规范关系交易,以防范因关系交易而伤害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所以,企业在改制为拟上市企业过程中一定要理顺与改制前的关系企业之间的关系关系。需要解决的前发问题是哪些人或法人构成关系方。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下述几类主体构成关系方:(1)控股股东;( 2)其余股东;(3)控股股东及其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4)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5)刊行人参加的合营企业;(6)刊行人参加15、的联营企业;(7)主要投资者个人、要点管理人员、中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亲近的人士控制的其余企业;(8)其余对刊行人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20. 关系交易有哪几类?答:关系交易是上市企业与关系方所从事的以下几类交易:(1)购销商品;( 2)买卖有形或无形财富;(3)吞并或合并法人;(4)出让与受让股权;(5)供给或接受劳务;(6)代理;(7)租借;(8)各种采纳合同或非合同形式进行的拜托经营等;(9)供给资本或资源;(10)协议或非协议赞同;(11)担保;(12)合作研究与开发或技术项目的转移;(13)向关系方人士支付酬劳;( 14)合作投资成立企业;(15)合作开发项目;(16)其余对刊16、行人有影响的重要交易。21. 企业在改制为拟上市企业过程中,为理顺关系关系有必需注意哪些问题?答:第一、倡导人或股东不得经过保留采买、销售机构,以及垄断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拟刊行上市企业的业务经营;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拟刊行上市企业应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主要原资料和产品销售不得依赖股东及其手下企业;第三、专为拟刊行上市企业生产经营供给服务的机构,应重组进入拟刊行上市企业;第四、主要为拟刊行上市企业进行的专业化服务,应由关系方归入(经过出资投入或销售)拟刊行上市企业,或转由没关系的第三方经营。22.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有哪些特别的程序性要求?答:为保护国家利益,防范国有财富流失,依照国有财富17、督查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建议,国有企业在改制前,第一应进行清产核资,而后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再进行财富评估。23. 什么是清产核资?答: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财富督查管理机构依照规定的程序、方法,组织企业进行帐务清理、财富清点,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财富损益,从而真实反响企业的财富价值和重新鉴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它主要包含财务清理、财富清点、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本核实和完美制度等工作内容。24. 企业应当按什么样的程序进行清产核资?答:除国家还有规定外,企业清产核资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企业提出申请;(2)国有财富督查管理机构批复赞同立项;(3)企业拟定工作实行方案,并组织帐务18、清理、财富清点等工作;(4)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相关损益提出鉴证证明;(5)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6)国有财富督查管理机构对财富损益进行认定,对资本核实结果进行批复;(7)企业依据清产核资资本核实结果批复调帐;(8)企业办理相关产权更改登记和工商更改登记;(9)企业完美各项规章制度。25. 国有企业在改制为拟上市企业时,需要接受财富评估的财富有哪些?答:改制时应当依据企业改制的方案确立财富评估范围,基根源则是:进入股份有限企业的财富都一定进行评估。26. 改制为拟上市企业进行财富评估应由什么样的机构进行?答:拟改组上市的企业在进19、行财富评估时,一定由获得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财富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7. 企业改制为拟上市企业时,其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评估?答: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的,应当由土地财富的使用单位或拥有单位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而后邀请拥有a级土地评估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结果需要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作为折股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租金数额的定价基础。28. 企业改制时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办理?答:从我国目前的实践来看,主要经过四种方式办理:第一、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改制前的企业已经缴纳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将土地作价以国有法人股的方式投入上市企业。第二、拟上市的股份有20、限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直接获得土地使用权。第三、改制前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由上市企业与原企业签订土地租借合同,由上市企业实质占用土地。第四、受权经营。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赞同实行受权经营或国家控股企业试点的企业,可采纳受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此中,经国务院赞同改制的企业,土地财富办理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余企业的土地财富办理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9. 国有企业在改制成立股份企业时,关于国有财富折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国有企业改构成立股份企业,在财富评估和产权界定后,应注意:一、须将净财富一并折股,股权性质不得分设;二、其21、股本由依法确立的国有持股单位一致拥有,不得由不一样的部门或机构切割拥有;三、要按在股份制试点工作中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保证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该国有法人单位应为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企业)的控股地位。30. 国有企业改制进行国有财富折股时,可以低价折股吗?答:国有财富折股时,不得低估作价并折股,一般应以评估确认后的净财富折为国有股股本。但是,在必定的市场条件下,也赞同企业净财富不完好折股,即国有财富折股的票面价值总数可以略低于经财富评估并确认的净财富总数,但与募股方案和估计刊行价格一并考虑,折股比率(国有股股本刊行前国有净财富)不得低于60%。股票刊行溢价倍率(股票刊行价格股票22、面值)应不低于折股倍数(刊行前国有净财富国有股股本)。净财富未所有折股的差额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本(净财富)转为负债。31. 企业改制成即刻,其财富评估增值部份能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常有的企业成立方式是主倡导人以经营性净财富或经营性实体(包含子企业、分企业)评估作价,并联合其余倡导人以现金或非钱币财富出资成立企业。企业以非钱币性财富出资时,财富评估增值部份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办理:(1)以整体财富出资时,收到的对价是被投资方的股权(即整体财富评估增值部份属于股权支付对价)暂不计算确认财富评估增值部份的所23、得或损失。(2)以其余非钱币性财富出资时,应当将其非钱币性财富评估增值额部份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法所指的非钱币性财富包含:企业拥有的钱币性财富(即企业拥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立金额的钱币收取的财富,包含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以外的财富,包含存货、固定财富、无形财富、股权投资等。32. 有限责任企业整体更改时,净财富折股如何纳税?答:有限责任企业整体更改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利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状况差异纳税:(1)资本公积、盈利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份资本公积中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24、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盈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获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盈利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利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盈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获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收税。(2)资本公积、盈利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法人股东的部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0118号)规定,“除还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纳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质做利润分配办理(包含以盈利公积和未分配利25、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所以,有限责任企业整体更改为股份有限企业视同于利润分配行为,按以下原则办理资本公积不属于利润分配行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盈利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不一样于个人股东,企业制企业进行分红时,法人股东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假如法人股东与企业所合用的所得税率不一致时,法人股东是需要补缴所得税差额部份。33. 企业改制时将产权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个人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企业改制职工获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832号)的税收要求,个人无偿获取的股份时应当按以下26、方法缴纳:(1)企业在企业制改造时将相关财富无偿以股份方式量化到个人时,包含企业将历年积蓄的劳动分红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个人时,都一定按“薪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2)企业给职工免费赠予股票(股权),无偿给职工配股时,其实质上是企业将一部分股份无偿转让给雇员。对个人获得的这部分股份属于因受雇而获得的酬劳,应按获得股权的公允价值(或市价),依照“薪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34.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变职务科技成就以股份或出资比率奖励个人时能否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就转变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45号)的规定,科研27、机构、高等学校转变职务科技成就以股份或出资比率等股权形式奖励个人时,履行以下个人所得税政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变职务科技成就以股份或出资比率等股权形式恩赐个人奖励,获奖人在获得股份、出资比率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获得按股份、出资比率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率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5. 企业改制成即刻如何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答:改制成即刻的非钱币性财富出资行为会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主要财富形态可以分为有形动产、无形财富和不动产。此中:有形动产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无形财富和不动产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1)当企业以整体经营性财富出资并倡导成立企业时,属于转让企业所有产权,即整28、体转让企业财富、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所有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2002420号)规定:转让企业所有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收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2)当企业以货物出资时,应当视同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上述所指货物包含企业流动财富中的存货、固定财富中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余办公物件等动产。(3)当企业以不动产、无形财富出资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相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规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36. 企业改制重组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答: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权属转移,包含出资方29、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出资、企业成即刻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等一系列行为。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告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履行限期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时所涉及的契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企业整体改制或整体更改时,对改建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即改建成立后的企业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权属的更改时,免征契税。(2)非企业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企业,以其部分财富与他人组建新企业,且该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在新设企业中所占股份超出50的,对新设企业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30、3)企业在改制重组时,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免征契税。37. 企业改制时投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能否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答: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关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按其所获得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目前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详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的规定,涉及投资业务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按以下原则办理:(1)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对投31、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38. 如何认定企业履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合法性?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行细则规定,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抗争,或未经过法律、法规的明确受权地方政府自行拟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可以作为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法律依照。实践中,刊行看管部门一般关注刊行企业以下税收问题:(1)刊行企业刊行前三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法规政策能否存在不符,假如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着与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符也许越权审批的状况,刊行企业应当供给省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由律师出具法律建议,刊行企业同时在招股文件中提示可能被追缴32、税款的重要风险提示;(2)刊行企业应当充分表露刊行前三年有无税收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能否遇到税务部门的处罚。(3)关于不吻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也许违反国家税法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被追缴(包含滞纳金)风险,一般要求由刊行前原股东承诺肩负。39. 企业股份制改组过程中,律师能为企业供给什么法律服务?答:企业股份制改组中,律师主要从事相关文件和事项的合法性审察工作,并出具法律建议书,详细包含以下几项内容:第一、对企业申请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审察;第二、对倡导人资格及倡导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察;第三、对倡导人投资行为财富状况的合法性进行审察;第四、对无形财富权益的有效性和办理的合法性进行审察;第五、对原企业重要更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察;第六、对原企业重要合同及其余债权、债务的合法性进行审察;第七、对改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诉讼、仲裁或其余争议供给解决方案;第八、他一些必需的核查、考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