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基本防治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汇编(1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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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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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基本防治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 目的82. 适用范围83. 职责84. 安全生产责任制84.1 总则84.2 总经理安全职责94.3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94.4 总(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04.5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04.6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114.7 专业工程处(工地)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124.8 专业工地(送变电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124.9 施工班组长职责134.10 班组(项目)技术员职责144.11 班级2、兼职安全员职责:144.12 施工人员职责144.13 安全保卫部职责154.14 分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职责164.15 项目管理部职责184.16 项目管理部(机械)职责184.17 市场经营部职责184.18 人力资源部职责194.19 医务部门职责194.20 其他有关部门职责20安全施工教育制度211、目的212、适用范围213、职责214、安全施工教育制214.1、安全教育制214.2、安全生产教育224.3、安全教育形式234.4、法制教育244.5、安全技能教育244.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254.7、三级教育254.8、经常性教育27安全施工检查制度291、目的292、适用范3、围293、职责294、安全施工检查制294.2定期安全检查294.3. 专业性安全检查304.4. 季节性安全检查304.5.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301、目的312、适用范围313、职责314、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314.2、轻伤事故(指失能伤害105日)。314.3、重伤事故(指失能伤害105日)。324.4、死亡事故32职工健康体检制度331、目的332、适用范围333、职责333.2 、 项目经理负责制度修订的审批。334、职工健康体检制334.1、体检分类及参检人员334.2、体检周期334.3、职工健康体检344.4、不符合处理3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51、目的352、适用范4、围353、职责35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35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354.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354.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364.3、分包单位的选择364.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364.5、分包队伍进场时364.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364.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37安全工作例会制度381、目的382、适用范围383、职责384、安全工作例会制38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召集工作。384.11 各级安全工作例会要有完整的记录,并立案存档。3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01、目的402、适用范围403、职责403.2 、项目经理时工程安全第一5、责任人404、安全用电管理制404.3、 施工用电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14.4 、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2季节性作业安全规定431、目的432、适用范围433、职责43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434、季节性作业安全规定434.1、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审及实施434.2、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控制要点4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451、目的452、适用范围453、职责453.2 、项目经理负责制度修订的审批。45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454.3、 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81、目6、的482、适用范围483、职责48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9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41、目的542、适用范围543、职责54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55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561 目的562 适用范围563、职责563.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564、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564.1 食堂卫生管理。574.2 施工现场生活区公共卫生管理574.3 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项目部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作。571、目的572、适用范围573、职责574、孔洞、临边防护规定584.1孔洞防护584.2电梯井口防护584.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584.4阳台边防护584.5建筑7、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584.6、建筑物出入口防护58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591、目的592、适用范围593、职责59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604.1定义6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631、目的632、适用范围633、职责63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63脚手架搭拆管理办法641、目的642、适用范围643、职责644、脚手架搭拆管理办法644.1、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644.2、脚手架的拆除65安全生产奖惩规定661、目的662、适用范围663、职责663.2 、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664、安全生产奖罚规定664.1、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和范围:664.2 奖励方式6748、.3、 奖励的实施办法674.4、 安全奖励的奖金来源674.5、 安全生产经济处罚的对象和范围:674.6、 经济罚款的实施办法68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91、目的692、适用范围693、职责69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694.2安装(拆除)704.3验收检测704.4使用 714.5保养 714.6维修改造714.7报废的规定和要求71消防安全管理规定721、目的722、适用范围723、职责72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72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2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724.1.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734.3.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9、间将安全出口上锁。73 4.5.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74 4.5.4、消防器材管理:744.6.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744.7.1、用电安全管理:754.7.2、用火安全管理:754.9.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76工伤休假及治疗制度791、目的792、适用范围793、职责793.2 、 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度修订的审批。794、工伤休假及治疗制度794.1工伤保险待遇80职业病防治措施841、目的842、适用范围843、职责844、职业病防治措施844.1职业病危害种类854.2一般要求854.3作业场所防治措施864. 施工现场噪音防护措施810、74.4个人防护措施874.5安全检查措施9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911、目的912、适用范围913、职责91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924.1第一部分 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924.2 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954.3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99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041、目的1172、适用范围1173、职责1174、安全施工纪律117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目的规范各级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公司安全生产。2. 适用范围本公司。3. 职责3.1 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负责各级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和发放。3.2 公司总经理负责责任制修订的审批。11、4. 安全生产责任制4.1 总则4.1.1 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公司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4.1.2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4.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12、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4.1.4 各级领导人员除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1.5 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予以追究。4.2 总经理安全职责4.2.1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制度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4.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13、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4.2.3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4.2.4 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并将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4.2.5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管并建立有效的安全监察机构,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4.2.6 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企业安全工作,分析安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4.2.7 确保企业1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4.2.8 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2.9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4.3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4.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4.3.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落实。4.3.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3.4主持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责任人、费用落实,并负15、责督促实施。4.3.5具体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4.3.6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4.3.7主持公司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3.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4.3.9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16、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4.4 总(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4.4.1 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4.4.2 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4.4.3 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4.4.4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4.4.5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17、作。4.4.6 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4.4.7 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4.5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4.5.1 对所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其实施。4.5.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4.5.3 审定项目工程安全工作目18、标计划。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5.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4.5.5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4.5.6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5.7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19、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4.5.8 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伤员的同时,及时上报,并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4.6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4.6.1 对项目工程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4.6.2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4.6.3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4.6.4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20、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4.6.5 组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4.6.6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繁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4.6.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4.6.8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4.7 专业工程处(工地)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4.7.1 负责本工程处(工地)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4.7.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4.7.3 负责编制专业施21、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4.7.4 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4.7.5 组织编制本工程处(工地)的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4.7.6 负责组织本工程处(工地)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4.7.7 负责对分承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4.7.8 参加本工程处(工地)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4.7.9 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4.7.22、10 负责组织编制本工地冬季、夏季特殊作业施工措施。4.8 专业工地(送变电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4.8.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4.8.2 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4.8.3 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8.4 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23、“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4.8.5 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4.8.6 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4.8.7 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4.8.8 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4.8.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4.8.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4.8.11 参加工程项目部24、(指水、火电工程)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4.8.12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4.8.13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4.8.14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9 施工班组长职责4.9.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地。4.9.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违章行为。4.9.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4.9.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25、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4.9.5 每天检查并完善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4.9.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4.9.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4.9.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4.9.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4.9.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4.9.11 组织本班组人员26、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4.10 班组(项目)技术员职责4.10.1 负责本班组(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4.10.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4.10.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4.10.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4.10.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4.11 班级兼职安全员职责:4.11.1 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27、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4.11.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4.11.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4.11.4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4.11.5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4.11.6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4.11.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4.12 施工人员职责4.12.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28、作业。4.12.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4.12.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4.12.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4.12.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4.12.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 安全设施。4.12.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29、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4.12.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4.12.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4.13 安全保卫部职责4.13.1 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4.13.2 负责制订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4.13.3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4.13.4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13.5 负30、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4.13.6 负责制订本企业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职业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4.13.7 负责本企业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13.8 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活与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4.13.9 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4.13.10 协助本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4.13.11 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4.13.12 协助本企业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13.31、13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发电、输变电试运转工作。4.13.14 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4.13.15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4.13.16 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专业工地、队一级领导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13.1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4.13.18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4.13.19 对本企业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4.13.20 负责剧毒、32、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4.13.21 负责紧急状态下的保卫、伤员抢救。4.13.22 负责防火工作的检查。4.14 分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职责4.14.1 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或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4.14.2 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4.14.3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4.14.4 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14.5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33、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并监督措施的执行。4.14.6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4.7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4.14.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4.14.9 负责现34、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4.14.10 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14.11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14.12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4.14.13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4.14.14 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4.14.15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4.14.16 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或本单位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35、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4.14.17 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4.14.18 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4.14.19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4.14.20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4.14.21 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4.14.22 负责办公、生产、生活及施工消防工作。4.14.23 负责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票36、签发和监督。4.14.24 负责紧急状态下的保卫、伤员抢救。4.14.25 负责防火工作的检查。4.15 项目管理部职责4.15.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4.15.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4.15.3 负责现场总平的规划、布置与管理。4.15.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15.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4.15.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37、,并负责组织培训。4.15.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16 项目管理部(机械)职责4.16.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4.16.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4.16.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4.16.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38、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4.17 市场经营部职责4.17.1 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4.17.2 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4.17.3 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4.17.4 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39、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4.17.5 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4.17.6 在招用分承包方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4.17.7 对于录用的分承包方,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4.17.8 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4.18 人力资源部职责4.18.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40、工作。4.18.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4.18.3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4.18.4 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4.18.5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4.18.6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4.18.7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4.18.8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4.41、19 医务部门职责4.19.1 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4.19.2 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4.19.3 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专业工地设置急救设备。4.19.4 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4.20 其他有关部门职责4.20.1 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4.20.2 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42、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安全施工教育制度1、目的提高各级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营造出安全文明工地的新气氛。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3.2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4、安全施工教育制4.1、安全教育制4.1.1、违章教育制度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1.243、换岗教育作业工人工种改变必须进行换岗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成绩填入教育卡。4.1.3、特殊工种培训教育凡进场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蹦车司机、司机司炉工、爆破工、机工、压力容器工、打桩工必须参加培训考试等,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需按特殊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1.4、对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训练。4.1.5、对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换岗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成绩填入教育卡。4.1.6、各单位必须开展危险预知的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和施工44、小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进行一次。4.1.7、每年的一季度组织合格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普及教育、对施工人员以上的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两天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4.1.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卫生和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上岗。4.1.9、对发生工伤事故而歇工人员须在复工前由安全部门进行操作规程、知识等教育,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劳务站规定执行,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4.1.10、综合教育每周一上午一小时定期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消防、保卫等综合教育,教育要有书面交代和签字。安全45、生产周活动教育,六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月,各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项目要在工地、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声势和气氛。4.1.11、特殊工中培训教育凡进场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机动翻斗车司机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1.12、安全生产周活动教育,六月份是全国性安全生产周活动月, 各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项目要在工地、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声势和气氛。4.2、安全46、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应根据教育对象、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进行。正常情况下应该做到下列几点:4.2.1、项目班子必须先受教育。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当然,任何人都不希望发生事故。但是,有些领导往往忙于抓进度(施工产值)而忽视安全、特别是在没有发生事故时,思想上容易麻痹,看不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不力,当事故来临时措手不及。同时,由47、于安全依附于生产发展或抢工期间,也往往会产生生产与安全的矛盾。因此,树立安全思想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领导在思想上重视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样会对群众起到有效的积极教育作用。因此,项目领导首先要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规范、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项目执法经理应经常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核,全面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4.2.2、思想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培训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坚持不违章指挥;二是教育作业人员不违章作业,坚持按操作规程施工。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48、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三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员工的政策水平,使之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4.2.3、劳动纪律教育。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4.2.4、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参加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的安全培训。安全基础知识教育的内容是:施工生产性质,施工(生产)流程、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械设备和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施工生产中使49、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 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4.3、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面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板报、墙报,编印简报等。或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总之,安全教育可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突出有效。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50、原因及防范措施。4.4、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1990年7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1号令)对企业的班组和职工教育明确规定。企业的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6学时。企业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学时。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车间、班组分别组织实施,总共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生产新产品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51、业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2学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按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因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4学时,其它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 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8学时。4.5、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器、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可以结合典型经验和事52、故教训进行。因此,要注意收集本单位和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宣传先进经验,既是教育职工找差距的过程,又是学、赶先进的过程: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4.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确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对特种作业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和培训、考核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的和周围设施的安全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53、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12、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其他行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者,方准独立作业。同时,除机动车辆驾驶等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两年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4.7、三级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54、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教育要有详细的内容和记录,教育人与被教育人都必须签字。三级安全教育程序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时间不少于一天。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允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对新工人55、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班组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操作规程。三级教育的具体的内容、公司教育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发生原因及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4.7.2.2、项目教育项目部进行的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由所在现场(车间)组织进行,时间不少于一天。主要内容是:施工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56、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4.7.2.3、班组教育班组进行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主持,或班组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主要讲解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是:(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装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6)签订安全责任57、合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制度的主要内容:(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2)班组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3)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5)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6)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架子和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班组床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班组长必须督促本班工人58、将以下学习内容贴在每个作业工人所在宿舍的床头,睡觉起床时能够看得见的墙上或安全告知栏内。告知栏规格为300mm400mm,告知栏周边用红纸条镶边。参见床头安全教育。4.8、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4.8.1、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遵章守纪;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4.8.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59、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4.8.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作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此外,除上述基本教育制度外,项目部可将平时在施工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方式应用在班组安全活动中。例如,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方式,教育方法如下: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抢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程接近收尾,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措施的60、落实,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验收;要抓紧季节气候变化前后对施工场所检查的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进行防止发生事故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4.8.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员工,必须进行三不放过教育。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安全施工检查制度1、目的为了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61、和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及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公司总经理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2 具体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3.3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4、安全施工检查制4.1. 安全检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生产情况,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62、查安全设施、查用工手续、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防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4.2定期安全检查4.2.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带队,有关部门参加。4.2.2、施工现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生产经理带队,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机管员和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4.2.3、班组开展“三上岗一讲评”活动。每天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由班长或兼职安全员进行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讲评,施工员或专职安全员参加,进行评定。4.3. 专业性安全检查针对专项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公司或各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63、全用电、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由与专项检查相关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作业人员参加。4.4. 季节性安全检查在寒冬、高温、防汛防台期间,由于气候转换给安全生产可能带来危害时,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组织安全检查。4.5.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为了防止作业人员思想麻痹、纪律松懈,各单位要组织节前和节后安全大检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施工时,公司要重视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4.6. 各种安全检查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明确检查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参加,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准确记录隐患的部位,64、危险性程度及处理要求。4.7. 施工现场在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立项进行整改。专职安全员必须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验合格后及时销项。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指挥,特制定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公司总经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3.2 公司安全主管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65、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3.3 发生事故,项目经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伤员的同时,及时上报,并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4、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4.1、在施工现场(包括专业单位生产现场),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4.2、轻伤事故(指失能伤害105日)。4.2.1、应由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在当天下班前正确填写事故月报表报告公司66、。4.2.2、各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认真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经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盖章后报公司安全监督部。隔月3日为最后报告期限(元旦、五一、国庆节顺延)。4.3、重伤事故(指失能伤害105日)。4.3.1、应由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负责保护现场,并必须在二小时内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部报告。4.3.2、公司安全监督部在事故发生十二小时内,用快速办法报告工程受监安监站。4.3.3、项目部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填写事故快报表,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监督部。4.3.4、公司安全监督部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用快速办法报告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察局。4.367、.5、公司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小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在七十日之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书,送呈各主管部门。4.4、死亡事故4.4.1、发生死亡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保护财产,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4.2、项目经理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部报告。4.4.3、公司安全监督部在事故发生十二小时之内,用快速办法报告工程受监安监站。4.4.4、公司安全监督部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察局、公安部门、市总工会劳保部快速报告。4.4.5、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认真接受调查,积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4.4.6、公司安68、全监督部负责处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5、项目经理负责保护现场,不准破坏、伪造事故现场。不准瞒报,不准谎报或拖延报告。若有违反,按公司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的处罚细则的有关条款给予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行政处分。职工健康体检制度1、目的有效预防职业病,消除登高作业人员的不安全因素。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2 、 项目经理负责制度修订的审批。4、职工健康体检制4.1、体检分类及参检人员 根据职工体检项目和体检目的的不同,将职工体检分为五类。4.1.1、职业病体检。参检的人员为69、:电、火焊工、电缆工、保温工、油漆工、射线探伤人员。4.1.2、登高作业体检。参检的人员为:即将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4.1.3、职工普通体检。参检的人员为:全体员工。4.1.4、女工体检。参检的人员为:全体女工。4.1.5、中级职称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体检。参检的人员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中层以上行政级别的管理人员。4.2、体检周期4.2.1、职业病体检每年进行一次。4.2.2、登高作业体检在从事高处作业前进行,长期从事高处作业的每年进行一次专门检测。4.2.3、职工普通体检每二年进行一次。4.2.4、女工体检、中级职称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体检每年进行一次。4.3、职工健康体检4.3.1、职业病体70、检:公司劳资部门每年定期将本公司有职业危害的工作人员名单统计后,安排医务部门联系体检事宜,落实时间后由分公司劳资部门组织现场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参加体检。医务部门在职工体检后保存并分析体检报告,建立职工职业病体检台账。发现有职业病倾向人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劳资部门、安全保卫科;4.3.2、登高作业体检:分公司安保部在施工进入高处(2m以上)时,督促专业工地(包括分承包方)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后由分公司安保部建立相应台账。不符合登高作业条件的报分公司劳资部门、专业工地,更换作业工种。4.3.3、职工普通体检、中级职称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体检由公司劳资部门组织进行。4.4、不符合处理71、4.4.1、对有职业病倾向的人员在进行预防性治疗时,由公司劳资部门进行岗位调整。4.4.2、对登高体检中发现的不符合人员,由所在分公司专业工地及时进行工种的调整。分承包方人员则由分承包方领导进行调整。4.4.3、对有职业病倾向及不适宜登高作业的人员,分公司劳资部门建立分公司职业禁忌人员登记台账,并将职业禁忌人员名单报公司劳资部门。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所承接的项目如期按质竣工,确保分包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要求,特制的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项目经理要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72、,要对外包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4.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4.1.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4.1.2、审核企业性质。4.1.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4.1.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4.1.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4.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4.2.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473、.2.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4.3、分包单位的选择4.3.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4.3.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4.3.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4.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4.4.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4.4.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4.4.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4.5、分包队74、伍进场时4.5.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4.5.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4.5.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4.5.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4.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4.6.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分包队伍75、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4.6.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4.6.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4.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4.7.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4.7.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4.7.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76、评定。4.7.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目的为了使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安全工作例会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公司总经理要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企业安全工作,分析安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2 、项目经理审定项目工程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安全工作例会制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召集工作。2.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具体组织工作77、,同时负责对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例会,同时监督各专业公司安全例会的召开情况。4.4 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阶段性安全工作。4.5 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及协调施工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 制订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计划措施。4.6 各专业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单位所承担的各施工项 目和各工种、工序的78、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4.7 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各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布置安全管理专业工作。4.8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每周召开一次由本项目所属各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了解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4.9 项目部每周召开生产调度会时,应按照“五同时”原则,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施工问题,安全措施与生产计划同时落实。4.10 施工班组必须坚持开好班前会,在布置、小结施工任务的同时,做好安全施工交底和交接班手续。4.11 各级安全工作例会要有完整的记录,并立案存档。安全用电管理制79、度1、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部(指水、火电工程)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指导工作。3.2 、项目经理时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4、安全用电管理制4.1、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4.2、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80、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4.3、 施工用电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3.1、 外电防护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2)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4.3.2 、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3)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81、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6)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7)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82、同时做重复接地。4.3.3 、 配电线路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4) 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5)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4.3.4、 配电箱与开关箱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箱必须分83、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4.4 、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4.1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4)备用发电84、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4.4.2 现场照明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7)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4.4.3 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85、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季节性作业安全规定1、目的作业安全的注意点在不同季节也有着或大或小的不同。为了加强各级及各个员工的季节性安全生产意识,特制的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安全主管主持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责任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4、季节性作业安全规定4.1、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审及实施4.1.1、项目部工程科每年应根据承担的工程项目,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经项目部安全科86、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实施。4.1.2、技术人员根据已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底,并有交底记录及受交底人签字。4.1.3、班长负责季节性施工安全施工措施的检查与落实。4.1.4、在季节性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项目部安全科及专业工程处安全员实施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进行整改。4.2、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控制要点4.2.1、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4.2.2、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4.2.3、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械均应进行87、修缮和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准备。4.2.4、暴雨、台风、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械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或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盈利及排除险情。4.2.5、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4.2.6、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集中作用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4.2.7、入冬之前,主厂房临时端、固定端、屋顶以及门窗空孔洞及早封闭。4.2.8、入冬之前,对消防器材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4.2.9、对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4.2.188、0、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并采取防滑措施。4.2.11、施工机械及汽车的水箱应予保温。停用后,无防冻液的水箱应将存水放尽。油或容器内的油料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化冻,严禁用火烤化。4.2.12、汽车及轮胎式机械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建筑机械及工器具的正确、安全使用,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更好的发挥机械工器具效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3.2 、项目经理负责制度修订的审批。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4.1、 89、施工机具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的规定。4.2、 施工机具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4.3、 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3.1、 平刨1)平刨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平刨应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4)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4.3.2、 圆盘锯1)圆盘锯90、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4)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4.3.3、 手持电动工具1)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2)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4.3.4、 钢筋机械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钢筋加工区91、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4)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5)钢筋冷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6)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4.3.5、 电焊机: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5)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6) 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4.3.6、 搅拌机1)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离合器、制动器应灵92、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4)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5)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4.3.7、 气瓶1)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2)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10m;3)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4.3.8、 翻斗车1)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灵敏可靠;2)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斗内不得载人。4.3.9、 潜水泵1)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2)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4.3.1093、 振捣器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4.3.11、 桩工机械:1)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4)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5) 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94、产行为,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总(副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3.2 、技术负责人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1 有限空间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机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取得施工现场区95、域内涉及地下管线的详细资料,并移交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应设专人对直接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4.2有限空间作业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监理。4.3 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分包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存在多个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单位应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时,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4.4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96、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5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4.6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97、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检测、维护等情况。4.7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作业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监护人员98、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4.8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填写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附件),报项目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9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安全有效。4.99、10 人工挖(扩)孔桩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签字审批和专家论证。人工挖(扩)大孔径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和本规定有关要求。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4.11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12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对作100、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必须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并经检测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审批,方可继续作业。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4.13 检测指标应当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4.14 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检测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检测时应认真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AQ-C6-5),相101、关人员签字;临时作业或施工单位缺乏必备检测条件时,也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并由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4.15 根据检测结果,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环境危害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危害评估依据为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份:化学有害因素(GB/Z 2.1)和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4.16 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4.17 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102、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4.18 当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和“通风”,并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同时所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器等。4.19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的要求。缺氧条件下作业,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要求。4.20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当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应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作预防性防护。4.21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每年应对作业现场负责人、103、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4.22 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4.23 有限空间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4.24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104、包括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和安全梯等基本装备。4.25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抢救中毒人员的同时,迅速查清有毒气体泄露源,制定应对措施。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4.26 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对人员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105、保证现场交通秩序,创建文明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总(副总)工程师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4.1凡在公司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公司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 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106、车辆,入厂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公司保卫科或项目部相应的保卫机构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 凭公司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出厂时换回原证件。4.2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4.3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4.4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公司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107、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 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公司内部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4.5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司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4.6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保卫部门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增进职工身体健康,特制订108、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生活卫生的监督管理。3.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4、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4.1 食堂卫生管理。4.1.1 施工现场的集体食堂应办理当地的卫生许可证。4.1.2 项目部组织成立食堂卫生监督委员会,会员从在食堂就餐的职工中产生。4.1.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定期组织食堂卫生监督委员会进行食堂卫生检查。4.1.4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建立炊事人员健康档案,并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4.1.5 凡在岗位上的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4.1.6 炊事人员109、在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的洗涤工作。4.1.7 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保管、制售等活动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4.2 施工现场生活区公共卫生管理4.2.1 项目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区公共卫生日常管理。4.2.2 生活区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理生活区垃圾,并负责每日清扫生活区道路、职工宿舍公共区、厕所等,保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4.2.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定期检查生活区公共卫生,监督其管理。4.3 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项目部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作。孔洞、临边防护规定1、目的为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人或物110、体由洞口或临边坠落,造成高空坠物伤人,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安全主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3.2 、技术负责人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孔洞、临边防护规定4.1孔洞防护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常钢筋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4.2电梯井口防护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与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4.3楼梯踏步及111、休息平台口防护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4.4阳台边防护阳台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4.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柱子边防护、井架与建筑物通道侧边防护、外脚手架防护、框架结构梁和柱施工作业层防护。4.6、建筑物出入口防护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1、目的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112、各级员工在作业时能够确保人身安全,减少以及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 公司总经理要确保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3.2 、项目经理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3 、技术负责人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4.1定义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成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4.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3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113、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4.3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三原则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劳动防护用品选项用的三大基本原则:4.3.1从标准角度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4.3.2从实际角度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4.3.3从个人角度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4.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要求4.4.1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114、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4.2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概括起来即:免费提供,不得替代;三证齐全,定点购买;正确使用,职工三会;过期更换,失效报废;健全制度,监督检查。4.4.3免费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4.4.4定点购买,三证齐全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须必115、要的检查。4.4.5正确使用、职工三会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职工应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并进行监督检查。4.4.6过期更换,失效报废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4.4.7健全制度,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4.5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4.5.1检查外观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4.5.2遵循性能劳116、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4.5.3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1、目的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 公司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2 、总(副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117、作负领导责任。3.3 、项目经理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4.1、项目经理部应严格贯彻执行无锡市创建卫生城市文明施工法规与规定,按规定之目标,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达标;4.2、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巧妙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标识清楚,机具设施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申办手续,有措施后方可占道;4.3、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警标,标明工程发包,承建、设计、规模等内容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要造就成浓厚的文明施工气氛;4.4、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系统流畅,场容场貌整洁118、卫生;4.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创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网络,项目经理任组长,开展日日活动,对照规定定人、定班组包干到底的责任制规定;4.6、施工现场设置的膳食、饮水机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4.7、施工现场应当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工地在市区的,周围应设置遮挡围栏,临时脚手架更应设置围护遮挡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拆管理办法1、目的为在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总(副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119、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3.2 、 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办法修订的审批。3.2 、技术负责人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4、脚手架搭拆管理办法4.1、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4.1.1、脚手架验收,是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上海市建委沪建施(83)第201号文件、沪建施(87)第525号文件的120、要求为验收标准。4.1.2、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严格按搭设方案进行搭设。4.1.3、搭设脚手架的材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4.1.4、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4.1.5、搭设脚手架前必须先验收脚手架基础,确认符合“方案”要求,方可搭设。4.1.6、搭设脚手架必须分层分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召集施工员、搭设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人组成。4.1.7、脚手架验收合格后,要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验收合格牌”上必须标明:统一编号、验收日期、搭设责任人、维修人、管理人员等。4.1.8、吊、挂、挑、爬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脚手架,第一次验收时,必须请公司121、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进行参加。以后各次验收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4.1.9、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做到无钢竹混搭、无断头,保证横平竖直、底脚着实、连接牢固、拉撑齐全、设施可靠、斜道平坦畅通、密目网全密封。4.1.10、钢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4.2、脚手架的拆除4.2.1、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拆除。4.2.2、脚手架拆除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办妥签字认可手续。4.2.3、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4.2.4、脚手122、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监护。4.2.5、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除脚手架拉结时,应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包括拆除主要构件)申请表,并由施工班组上级负责人进行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4.2.6、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进行拆除。4.2.7、架子工拆除主要构件时,必须按申请表批准表批准范围进行,不准随意增大拆除范围。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123、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安全主管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3.2 、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4、安全生产奖罚规定4.1、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和范围: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给予奖励。124、4.1.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4.1.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4.1.3、在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过实践验证或有关部门审定认可的;4.1.4、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4.1.5、在各类安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立功人员。4.2 奖励方式4.2.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125、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至二千元。4.2.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4.3、 奖励的实施办法对符合安全生产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由项目部提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部进行复核确认,由总经理批准。4.4、 安全奖励的奖金来源4.4.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建设的奖励,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4.4.2、被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奖金。4.4.3、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4.4.4、奖金发放按公司有关工126、资奖金发放管理制度规定的手续办理。4.5、 安全生产经济处罚的对象和范围: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发生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4.5.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4.5.2、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4.5.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元。4.5.4、对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人员,处以罚款一百元至一千元。4.127、5.5、其他违章行为,按上海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的处罚细则进行处罚。4.6、 经济罚款的实施办法4.6.1、对第六条14款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章罚款通知单对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罚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依据。4.6.2、对第六条第5款的处罚执行,由公司或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机管员和消防员实施,签发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被处罚责任人当场签字认可,再送交公司或项目部财务部门进行扣款。4.6.3、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部门应按违章罚款通知单及时收缴罚款,并建立安全生产128、违章罚款专项科目。4.7、 凡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以及其他严重损害企业声誉行为的责任者,除处以经济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7.1、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活动中,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个人和集体,可给予否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单位,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的评比活动。4.7.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129、产,降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总(副总)工程师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3.2 、技术负责人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且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4.1购置(租赁) 4.1.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4.1.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130、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4.1.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4.1.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4.2安装(拆除)4.2.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4.2.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4.2.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2131、.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4.2.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4.2.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132、装质量负责。4.2.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4.3验收检测4.3.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4.3.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4.4使用 4.4.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4.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133、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4.4.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5保养 4.5.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4.5.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4.6维修改造 4.6.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4.6.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134、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4.6.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4.7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增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以及135、员工、作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坚决杜绝重大消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安全主管具体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3.2、技术负责人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1.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1.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1.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136、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1.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1.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4.1.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4.2.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4.2.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2.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137、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4.2.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3.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3.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3.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3.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3.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138、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4.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4.4.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4.4.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4.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4.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4.4.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4.4.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4.4.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139、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4.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5.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4.5.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4.5.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140、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5.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4.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4.6.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4.6.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141、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4.6.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4.6.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4.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7.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4.7.214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4.8易143、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4.8.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4.8.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4.8.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8.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4.8.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4144、.8.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4.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4.9.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4.9.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4.9.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4.9.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4.9.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4.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4.10.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14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10.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10.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4.10.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4.10.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4.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4.11.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4.11.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146、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4.11.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4.11.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4.11.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4.11.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147、。4.11.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4.11.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4.11.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4.11.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4.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4.12.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4.12.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148、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149、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150、或免予处罚工伤休假及治疗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各级员工的切身利益,保障各级员工应有的待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项目经理要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3.2 、 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度修订的审批。4、工伤休假及治疗制度工伤是不需要请病假的,公司也不能扣工资,修养到医院确证痊愈才可以上班,未痊愈前可以继续休假,而且是带薪的!12个月内可以带薪修养,而且还可以延期12个月。4.1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151、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152、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153、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154、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155、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15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157、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158、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59、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160、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业病防治措施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3.2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4、职业病防治措施4.1职业病危害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161、害为三大类:4.1.1.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4.1.2. 焊接作业生产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气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4.1.3. 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生产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4.162、2一般要求4.2.1.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及过敏瓜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4.2.2. 对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现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场所保持良好通风,可采取自然通风和局部机械强制通风。4.2.3. 施工现场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处理。4.2.4. 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2.5. 凡有职业性接触毒物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毒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当作业场所有害毒物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时,应立即停止工伤并报告上级处理。4.3作业场所防治措施4.3.1. 油漆涂料作业防护措施(163、1) 油漆配料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工作时间;(2) 在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油漆、涂料作业时,应根据场地大小,设置抽风机排队有害气体,防止急性中毒。(3) 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密闭窨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4) 在地下室、池槽、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有害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作业时,除应使用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人员轮换间歇作业、通风换气等措施。(5) 以无毒、低毒防锈代替含铅的红丹防锈漆,必须使用含铅的防锈漆,宜采用涂刷的方式并加强通风和防164、护措施。4.3.2. 焊接作业防护措施(1) 焊接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视情况在焊接作业点装设局部排烟装置,采取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措施。(2) 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集中焊接场所可采用机械抽风系统。(3) 流动频繁、每次作业时间较短的焊接工伤,焊接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以减少锰烟尘危害。(4) 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应有进、出风口,设通风设备,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5) 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保持良好通风和有人监护,且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4.3.3. 施工现场粉尘防护措施(1) 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2) 长期在高密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165、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3) 产生大量粉尘的场所施工时,应采取不断喷水泊措施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4) 运垃圾时必须用水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袋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4. 施工现场噪音防护措施(1) 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工况下的作业时间。(2) 施工现场的噪音应控制在90dB以内。(3) 采取消间措施,装设消间器。采取吸音措施,采用吸音材料和结构,吸收和降低噪音。(4) 采用隔音措施,把发音的物体和场所封闭起来。(5) 采用隔振措施,用一些内耗损、内磨擦力大的材料涂166、在金属薄板上,减少其辐射噪音的能量。(6) 定期进行体检。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4.4个人防护措施4.4.1. 基本要求(1) 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2) 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3)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4) 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4.2. 从事多种作业的作167、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或是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备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4.4.3. 安全带使用期限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若合格,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换成新绳。带子的使用期为3-5年。4.4.4. 防静电鞋和防静电工作服注意事项(1) GB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中规定: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GB438168、5中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2) 由于多次洗涤,防静电工作服的防静电性能会有所降低,所以环境温度高、劳动强度大、洗涤次数频繁的企业制定的使用期限应适当短一次。(3) 防静电鞋的穿用过程中,一般不超过200小时应进行电阻测试一次,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4.4.5. 电绝缘鞋、绝缘手套的使用期限注意事项电绝缘鞋包括:电绝缘皮鞋、布面胶鞋、胶面胶鞋、塑料鞋四大类。公司将根据劳动强度、作业环境不同,合理制定使用期限。但要注意以下几条:一个贮存,自出厂日超过18个月,须逐只进行电性能预防性检验;二是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作电绝缘鞋穿用;三是使用中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电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169、。绝缘手套的使用期限,公司将根据使用频繁度作出规定,但必须要求第一次使用之前进行吹气自检,每半年至少做一次电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4.4.6. 护听器配备时注意事项一般来说,防噪声头盔防噪声效果最好,不但能隔阻气传导噪声,还能减轻骨传导噪声对耳内的操作应使用于强噪声环境,耳罩的防噪声性能次之,而耳塞的防喷发效果最差,在1000-2000HZ频段一般声衰减值只有10-20dB。4.4.7. “三宝”(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使用要求(1) 安全网安全使用要求a) 网的检查内容包括: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积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以及是否会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170、染及电焊火花的烧灼等。b) 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亦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使其受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c) 网内的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并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强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d)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尖刺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随意乱堆。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物品的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亦要求对171、网体作定期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2) 安全帽安全使用要求a)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b) 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c)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地间距(一般约40-50),勿使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准使用。(3) 安全带安全使用要求a) 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172、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b) 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c)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4.5安全检查措施4.5.1. 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4.5.2. 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4.5.3. 各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4.5.4. 项目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和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4.5.5. 生产班组要做好安全自检工作,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173、隐患,班组不违章。4.5.6.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日用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保障各工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机械等一系列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产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总(副总)工程师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3.2 、技术负责人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4.1第一部分 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瓦工: 作业前应首先搭设好作业面,在174、作业面上操作的瓦工不能过于集中,堆放材料要分散且不能超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砌砖使用的工龄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在屋面坡度大于 25 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网。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抹灰工 175、操作前按照搭设脚手架的操作规程检查架子和高凳是否牢固,且跨度应小于 2m 。在架上操作时人员不能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作业不应超过两人,防止超重而发生坠落事故。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平稳牢固,架子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槽、小桶等应放稳。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在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蹋脚手架的护栏和阳台栏板。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泵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176、稳放,待灌浆凝固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木工 (一)木工支模、拆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项撑要垂直,低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定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支设 4m 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项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上行走。 拆除模板应按顺序177、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拆除薄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隨加项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木工搭拆支模架子时必须严格遵守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木工进行木构件安装时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坡度大于 25 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手忙脚乱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靠。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178、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严禁在石棉瓦上行走。 安装两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钉户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板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钢筋工: 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人工断料,工龄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甩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短钢筋,应用钳子179、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或安装骨架,或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除应设置安全作业外,绑扎时要挂好安全带。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冷拉钢筋要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混凝土工 使用平板振动器或振捣棒的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振捣设备应设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混凝土工使用推车向料斗倒料时要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或站在模板及支撑上操作。 夜间施工时照明要良好。油漆玻璃工 各类180、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涂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采用静电喷涂,为避免静电积聚,喷涂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181、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 25 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着人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裁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裁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它安全措施。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防水工: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装卸182、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 25m ;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 80cm ,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2m ;火口与锅边应有高 70cm 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 5m 。 熬制沥青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 3/4 ,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183、。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 1/2 ,温度不得超过 80 ,并严禁烟火。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 2/3 。户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屋面铺巾卷材,四周应设置 1.2m 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爆破工 爆破人员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时,房内不得有184、电气、金属等设备。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 ,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 加工起爆药,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 装药要用森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放炮要有专人指挥,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有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人员车辆等全面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电力爆破时,电源要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开关箱要上锁。4.2 中小型机械操185、作工安全操作规程搅拌机 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必须架悬或卸下另行保管,并须搭设防雨或保温的工作棚。操作地点经常保持整洁,棚外应挖设排除清洗机械废水的设施。 电源线接线必须正确,必须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开关,布线和各部绝缘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操作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严禁非司机操作。 司机必须按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每天对搅拌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每日工作开始时,应认真检视各部件有无异常现象。开车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和各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破损,轨道、滑轮是否完好,机身是否稳固,周围有无障碍,确认没有问186、题时,方能合闸试车。经 2 3min 度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运转正常,无异常音响后,再正式进行生产操作。 机械开动后,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需随时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若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的音响,必须将罐内存料放出,停车进行检查修理。 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修理和保养,并不准用工龄伸到罐内扒料。 各型搅拌机均为运转加料,若遇中途停机停电时,应立即将料卸出,绝不允许中途停车,重载启动(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除外)。 上料不得超过规定量,严禁超负荷使用。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的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塞。 如果砂堆棚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187、人前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必须有安全措施,每个人都需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工作。 料斗提升机,严禁在料斗的下方工作或通行。料斗的基坑需要清理时,必须事先与司机联系,待料斗用安全挂钩挂牢后方准进行。 检修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如需进入滚筒内检修时,必须在电闸箱上挂有“禁止合闸”的标牌,并设有专人看守,要绝对保证能避免误送电事故的发生。 停止生产后,要及时将罐内外刷洗干净,严防混凝土粘结,工作结束后,将料斗提升到顶上位置,用安全挂钩挂牢,离开现场前拉下电闸并锁好开关箱。 寒冷季节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水泵、放水开关、贮水罐内的水放净,避免冻坏设备。蛙式打夯机 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188、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损伤开关要使用定向开关,并做到一机一闸。 夯机的操作手柄要加装绝缘材料。 每班工作前必须对夯机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各种电器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电缆线是否有扭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整体结构是否有开焊、严重变形现象。 每台夯机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鞋。 操作夯机者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夯机直线行走。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拐猛弯或撒把不扶任其自由行走。 随机整理电线者随时将电缆线整理通顺189、,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 3 4m 余量。发现有电缆线扭结缠绕,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夯机作业前方 2m 以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 5m ,纵距不得小于 2m 。 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的回填土。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夯机平稳,防止夯机翻倒坠夯。 经常保持机身整洁,托盘内落入石块、积土较多、杂物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断电清除,严禁运转中清除。 搬运夯机时,需切断电源, 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用绳索系送,严禁推扔夯机。 停止操作时,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夯机用后妥善保管,遮盖防雨190、布,并将其底部垫高。 夯机的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或雨后使用夯机,由电工进行检查、修理、确定电器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长期搁置不用的夯机,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未经测量检查合格的夯机,严禁使用钢筋机械 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必须按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对机械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使用钢筋机械必须经过管理人员允许,对不了解钢筋机械安全操作知识者不允许上机操作。 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调直块等工作部件安装是否正确,有无裂纹,其固定螺丝是否紧固。各传动部分的防护罩是否齐全有效。 使用191、前必须先空车试运转,确认确实无异常后,才能正式开始工作。 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等工作。 禁止加工(如切断、调直、弯曲等)超过规定规格的钢筋或过硬的钢筋。 在使用调直机时,在导向筒的前部应安装一根 1m 左右长的钢管,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 在使用钢筋切断机械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刀片向后退时,将钢筋送入刀口,要防止钢筋末端摆动或弹出伤人。若遇短料,需用钳子夹住送料。 在使用弯曲机时,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加工较长钢筋时,应设专人帮扶钢筋,扶钢筋人员应与掌握机械人员动作协调一致,192、并听其指挥,不得任意拉、拽。 对机架上的铁屑、钢末不得用手抹或用嘴吹,以免划伤皮肤或溅入眼中。 已切断或弯曲好的半成品,应码放整齐,防止个别新切口突出划出皮肤。每天工作完毕后,对切下的碎头等,必须清理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后方可离开。木工机械 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管理,并并必须按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对机械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使用木工机械必须经过管理人员允许,对不了解木工机械安全操作知识者,不允许上机操作。 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锯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193、器是否齐全有效。 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 2 3min 空运转,确认确实无异常后,再送料开始工作。 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等工作,操作人员衣袖要扎紧,并不准戴手套。 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除后再上机加工。 操作时要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速度,严禁手指按在节疤上操作,以防木料跳动或弹起伤人。 加工 2m 以上较长的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使用木工圆锯,损伤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电锯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档和滴水设备。操作中任何人都不得站在锯194、片旋转的切线方向。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木料。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用手推进。进料速度不得过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勾,长度不足 50cm 的短料禁止上圆锯机。 使用木工平刨不准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搬移挡板,禁止摘掉安全挡板操作。刨料时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 1.5mm 。操作时必须双手持料,刮大面时,手只许按在料的上面,刮小面时可以按在上面和侧面,但手指必须按在材料侧面的上半部,而且必须离开刨口至少 3cm 以上,用力要轻。对薄、短和窄的木料在刨光时必须一律使用推板或推棍,长度不足 15cm 的木料不准上平刨。 使用木工压刨时,压料、取料人员站位不得正对刨口195、,以免大料刨削击伤面部。同规格的木料可以根据台面宽度几根并进。不同厚度的木料不许同时刨削,否则容易使较薄的木料打出伤人。刨料时,吃刀量不得超过 3mm 。操作时应按顺序茬连续送料,续料必须持平直,如发现材料走横,应速将台面降下,经拨正后再继续工作。刨料长度不准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在 1cm 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入压刨。 每天工作完毕,必须将锯末、刨屑、刨花打扫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准离开 为防止发生火灾,木工机械操作室(棚)内必须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并必须设置必要的防火器材。4.3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作业;19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年满 18 周岁;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治愈者除外)、心肌病、心电图明显异常者。 血压超过 160/90mmH g (21.3/12.0kP a ), 低于 86mm H g (11.5/7.5kP a ) 。 精神病、癫痫。 重症神经官能症及脑外伤后遗症。 晕厥(近一年有晕厥发作者) 血红蛋白男性低于 90g /L ,女性低于 80197、g /L 。 肢体残废,功能受限者。 慢性骨髓炎。 厂内机动车驾驶类,大型车:身高不足 155cm ,小型车:身高不足 150cm 者。 耳全聋及发音不清者。厂内机动车驾驶听力不足 5m 者。 色盲。 双眼裸眼视力低于 0.4 ,矫正视力不足 0.7 者。 活动性结核(包括肺外结核)。 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 支气管扩张病(反复感染、咳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电工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龄;高处作业时,使用电工安全198、带;从事装卸高压熔丝、锯断电缆或打开运行中的电缆盒,浇灌电缆混合剂、蓄电池注入电解液等工作时,要戴护目眼镜。 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气装置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要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 1 )停电: 将被检修设备可靠地脱离电源,也就是要将有可能给被检修设备送电或向被检修设备反送电的各个方面的电源断开。 断开电源,拉开至少一个有明显的断开点的开关。 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邻近带电设备199、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在无遮栏时,对 10kV 系统应不小于 0.7m ,对低压系统应不小于 0.1m 。 ( 2 )验电 分相逐相进行,在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的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 对停电的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若线路上未连接可构成放电回路的三相负荷,要予以充分放电。 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压和其它无压信号指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 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 3 )装设接地线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200、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开关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位悬挂接地线,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检修 10m 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应有开关或熔断器。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201、或短路。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导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的要求,但最小截面不应小于 25mm 2 。接地线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地线。 变(配)电所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拆装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带有电容的设备,悬挂接地线之前,应先放电。 ( 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悬挂标示牌可提醒有关人员及时纠正将要进行的错误操作和做法。为防止因误操作而错误地向有人工作的设备合闸送电,要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202、示牌。如果停电设备有两个断开点串联时,标示牌应悬挂在靠近电源的刀闸把手上。对远方操作的开关和刀闸,标示牌应悬挂在控制盘上的操作把手上;对同时能进行远距离和就地操作的刀闸,则应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标示牌。在开关柜悬挂接地线后,应在开关柜的门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除以上两点外还应对以下的地点悬挂标示牌。 在变(配)电所外线路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开关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数量应与参加工作班组数相同。标示牌特别注明线路有人工作的字样。 在变(配)电所室内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对面间隔的主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203、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以警告检修人员不要误入带电间隔或接近带电部分。 在变(配)电所的室外配电装置上进行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红绳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红旗,以限制检修人员的活动范围,防止误登邻近有电设备和构架;因围栏内侧方向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字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在变(配)电所部分停电工作时,还须在工作地点或工作设备上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有时,为了防止人身或停电部分对邻近带电设备的危险接近,须在停电部分和带电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允许距离,以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对带电部分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室外架204、构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严禁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 ( 5 )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及以上协同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 6 )电工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设裸导线,对于大型建筑工地架设的裸导线过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205、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或金属脚手架上。 施工照明及设备用线要使用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塑胶软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电缆线路要按规定深度埋地敷设。 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场“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现场局部照明的行灯及标志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 。行灯要使用带网罩的手提灯,电缆线要使用橡套电缆线。 现场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电焊机要设独立开关,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 206、5m ,二次线长度应小于 30m ,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要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龄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焊工 (一)电焊作业 焊接用的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所设的单独开关要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要戴手套侧向操作。 在焊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嘆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207、进行覆盖、隔离。雷雨天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和工龄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克损坏的地方,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应开始操作。 在狭小窨、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要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工作地点潮湿,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在带电情况下,208、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焊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改变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二)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氧气瓶、乙炔瓶所设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少于 10m 。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正面,要立放固定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氧气瓶乙炔瓶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209、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燃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氧气瓶应有防尘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暴晒。冻结时应温水加热,不准用明火烘烤。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在带电设备上进行切割时应先切断电源。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氧气瓶、乙炔瓶(呀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210、水温为 40 左右)不准用明火烘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 35 。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时: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将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时,才能进行点火。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0.15MP a ,输气流速不超过 1.5 2.0m 3 /h 。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211、程 (一)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信号不明; 吊物下方有人; 吊物止站人; 埋在地下物; 斜拉、斜牵、斜吊; 散物捆扎不牢; 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六级以上强风。(二)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应是对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机做到“三会”、“四懂”。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即使是理论知识很丰富、操作技术很高超、实际经验很多的司机,在接到一台陌生的塔式起重机时,也应详细地了解和掌握使用说明书中有关技术资料内容,既“三会四懂”,实现安全操作。 在开始作业前,做好以下几项工212、作:(1) 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2) 与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各类及有关事宜。 ( 3 )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 4 )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履历书、登记表、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 5 )开始操作时,先鸣号警示,提醒注意。(三). 在施工作业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 1 )遵守指挥信号的指挥及有关指挥与信号的有关规定。 ( 2 )保证使用的吊索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 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213、有两个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允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 不能在起吊的重物上再连接其它重物,以免吊索具超载、破坏原来的捆扎方式和松紧程度,或发生扯、刮、连带现象。 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体积大或长的物体要有溜绳,以防止摆动。溜绳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道。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例如:钢丝绳与链条、麻绳等连接起来用,它们的挠性不相同,而且对各种捆扎方法的适应性也有很大差别。 ( 3 )严禁超载: 司机要了解情况所吊重物的准确的实际重量,不可214、以估算的为依据。 要了解所吊物体的堆放情况,不能起吊与其它重物相连的、埋在地下的、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以及各种不明重量的重物。 禁止斜拉斜拽,起动和制动要平稳。 不允许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当做正常操作开关使用。 当需要两台塔式起重机共同抬吊一个重物时,一般每台只能按原起重能力的 80% 使用。这是考虑到重物的捆扎、吊点的布置、司机操作的熟练程度、机械速度的差别、各种振动等原因,超重量不能平均地分布在两台起重机上。在抬吊作业时,必须有上级技术主管负责人批准,并且要有吊装方案、安全措施等书面交底材料。 各种塔式起重机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一般的塔式起重机都规定在六级风以下。 ( 4 )操215、作要符合规定: 有档位的机构,一定要逐档操作,不要一睛推上全速。几个机构联合动作时,要仔细注意各机构运行的速度和距离,掌握好它们之间的协调性。 临时停电,司机不要离开座位,要拉开总电源开关,并将手柄置于零位,防止通电后继续动作。 司机不能私自接纳任何人操作,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实习操作人员,或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的检查人员方可操作。 禁止用塔式起重机吊运人员。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 10m )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要有充足的照明。 禁止酒后操作。 (四). 停止作业之后,要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起重机停放到周围无障碍的安全位置;同时要将起重216、小车或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臂停放到规定的位置。起重小车分停到臂的根部,动臂式起重臂放到与水平面为最小夹角。 各操作手柄推到零位,切断电源。 有回转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将它们打开,以便使起重臂在大风的吹动下能转动。它的倾翻稳定性是按起重臂顺着风向来计算的,起重臂不能随风转动,超重机会有被大风刮倒的危险。 做好各种记录,关上门窗并锁好。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要夹紧夹轨钳。 有电梯装置的,应将电梯升到 10m 高左右,防止外人进入。 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属于登高作业,要做到以下几点: 起重机作业时,不准对有运动的部位进行保养、维护,也不能隔着它们对别的部位做维护保养。 维修保养各工作机217、构、电气部分以及更换钢丝绳时,要切断电源,并将手柄推到零位上,同时,将主电源开关柜关门加锁,不能加锁的,一定要挂上警示牌。 维修保养作业现场或周围有障碍物时,要把塔式起重机开到安全的位置。如果没有行走的条件或是固定式,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护。 维修保养或更换容易坠落的零件时,起重机正面不能有人。对这些零件要用绳或铁丝捆好,或用网、兜接着。防止坠落,同时要有人监护,或者用绳索挡上防护圈,挂上警示片,防止人员进入。 在有护身栏杆平台的地方维修保养设备时,要先检查护身栏杆和平台的安全性能,在没有护身栏杆、平台或其它安全防护的部位做保养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使用辅助维修设218、备(简单小型起重机、手动倒链、千斤顶等)。对这些设备和装置在使用之前,还必须做全面、仔细的检查。 在维护保养乘人电梯或活动驾驶室时,要把它们放到最正面。如果条件不允许或无法放下来,必须在它们正面搭上止档或固定在塔身上,防止在维修过程中由于振动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突然下落。另外,还要搭上临时维修平台,以便于人员安全作业。 如临时停电、或机械本身的故障,使重物停在空中不能放到地面,需要检修或维修的,必须将重物放到地面上。在往下放重物时,可以试着撬动制动器,造成重物自由下放,不可速度太快。万万不可松开制动器弹簧,或是猛然撬开制动器,造成重物自由下放。 在维护或修理起升机构或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时,要将吊钩放219、到地面上,或将卷筒固定住,以防在修理过程中吊钩或起重臂自由下降。 高度限位器与卷筒轴相联接,卷筒需要更换或拆下修理时,检修安装后,要重新调整高度限位器的行程。因为卷筒经过拆卸后,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有了变化,如果不及时调整,一旦司机误操作或遇特殊情况,会发生吊钩超高顶坏起重臂、拉断起重钢丝绳或损坏其它部件,甚至伤人。 在检查或调整运动的零部件时,绝不可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到相对运动的另一个零部件上,严防被切、碰、挤、卡造成伤亡。也不准用任何工龄修理或接触运动中的零部件。更不可跨越和蹬踏运动的零部件。 检修在盖、罩里面的零部件时,应该把盖或罩拆下并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半拆半卸,在缝隙里作业。检修完毕220、后,必须把盖、罩安装牢固。 在攀登上下塔式起重机时,要从爬梯和平台中通行,禁止不按规定的路线穿越。并应穿防滑鞋、带安全帽。 登高过程中,手中禁止握持其它物品,防止影响攀登和物品坠落伤害他人,身上背挂有其它物品,不应对登高有妨碍。 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攀登上下塔式起重机,不准在爬梯或其它只允许一个人通过的地方,互相身体发生接触的情况下超载别人,而且只允许在下面的人携带物品,其他部位的人不准携带,以防物品坠落伤害正面的人。 乘坐电梯或活动司机室上下塔式起重机时,禁止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暴露在梯笼之外,更不允许攀登附在梯笼的外面,或超载升降。 在塔式起重机上禁止打闹、嬉戏、追赶和抛掷东西。 要注意安全防火221、的几项规定: 电气设备及元器件很多,线路密集。工作中,电流和电压的变化很大,司机违章操作、超载作业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各部绝缘情况。保持刀闸开关、熔断器、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开关等各处的屏护间距装置齐全、完好,破损或缺少的,必须更换补齐。 司机室内,不能用明火灯具照明。 禁止用汽油擦洗司机室内的各种设备和电气柜。司机室内不准存放汽油、丙酮、稀料等易燃物。棉丝、润滑油等庆放入铁皮工龄箱内,司机室里,不可使用木质的工具箱。 不得在司机室内使用喷灯或电气焊进行维修。如果必需,则要将总电源切断,并且有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如用耐火材料对邻近的电气设备、导线等可燃物做好遮挡。必须有专人负责防火,不准222、维修人员单独作业。 司机室的地板应有防火层。 每台塔式起重机上要备有完好的干粉灭火器。切不可过期失效或损坏。 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不可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五)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在准备作业前首先要进行下列各项安全检查: 出车前起重机司机要检查油、水量,并按规定进行各部润滑,添加冷却水各油,对漏油、漏水处要及时排除。 要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工作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有效,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对发现的故障要及时修理。 起重机进入现场前,司机要同指挥人员勘察现场,选择好安全停车的位置,尤其要注意作业现场上空有无高压线,地下有无暗沟、暗涵223、建筑设施。 汽车式起重机进入现场后,要首先了解被吊运货物的摆放位置,然后选择平整、坚实的地面,作为停车点,并保持直升机的平稳。 作业前,要将四个支腿全部伸出,支腿正面要加放垫木,防止作业中支腿下沉;操作支腿开关时,要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防止损坏起重机。 作业前首先要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负荷运转,检查起重机各工作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检查作业现场周围环境,有无妨碍起重机吊运作业的障碍物。 起重吊运前,司机要首先查看被吊运货物,熟悉货物的性质、规格、重量和装卸要求;遇有易滚、易滑、易倒的货物,要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 2. 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定: 司机要严格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并同挂钩人员224、相互配合,自觉服从指挥。 吊运货物前,要对被吊物重量进行估算,确定分吊数量和吊挂位置,严格按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和旋转范围进行作业。 开始运转时,司机要鸣铃,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旋转动向;货物离地 20cm 时,要停吊试臂、试绳、试刹车。 起重吊运货物时,要找准货物重心,使吊钩与被吊物保持垂直;遇有棱角坚硬的货物,要加放衬垫,保护绳索,货物吊挂要牢固。 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运作业,只准许在起重机左右两侧及后面进行,严禁在起重机前言吊运或从驾驶室上空旋转跨越。 起重吊运货物时,要将货物提升到安全高度后,再作回转,变幅运动;回转时速度要慢,制动要平稳,减少货物摆动。 起重吊运货物不准许在地面旋转,损伤中带载225、变幅要平稳,不允许在作业中长时间将货物悬吊在半空中,而司机离开操作室。 起重吊运作业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要有三圈的余量,不准许钢丝绳重叠、打结、绞拧,强行操作升降或进行调整。 起重吊运作业中,严禁调整支腿,需要调整时,要停止吊运,收回起重臂,进行紧固和垫平。 汽车式液压起重机在作业中需要主、副吊钩交替作业时,在伸长起重臂前,要将吊钩下降到安全位置。 起重吊运作业中,不允许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被吊物上面不允许站人或搭放其它货物,运转中要避免碰撞。 起重吊运作业中,不许起重机带载强行伸缩或现时进行两个动作,也不准用起重臂拖拉、碰撞货物,或搭乘挂钩上下。 现场作业中遇有需要移动起重机时,必须将起重226、臂、支腿收回原处,才能移动位置,不准伸臂或伸支腿时移动起重机。 汽车式起重机在作业中,转台上不准放站人或停留;吊运中不准许进行检查、润滑、维修等工作;起重臂未收回原处时,挂钩人员不准许上车乘坐或做收车准备工作。 起重吊运中,需要起重机抽绳时,货物上面不准站人,被吊货物要堆码,加固牢靠;抽绳时,要鸣铃,损伤要缓慢、平稳。 起重吊运中,遇有线路、树木、建筑物时,起重机的钢丝绳与其距离至少 1m 以上;遇有高压线时,起重机和被吊物要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指定专人监察现场。 起重吊运中,不准主、副卷扬同时工作;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条件,起重机灯光要齐全,指挥信号要清晰、准确。 使用两台起重机227、进行的抬吊作业,要有作业方案,选择好吊点,指定专人指挥;吊运时,起重机吊钩需与被吊物垂直,货物捆绑、吊挂要牢靠,每台起重量不准许超过额定量的 80% 起重吊运中,遇有异常声响、抖动、发热、异味时,应停止操作;遇有大风、大雾、大雪、雷雨天气,视线不清或对安全有影响时,应暂停作业;遇胡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鸣铃或报警,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 完成作业后要做到: 起重吊运作业完成后,司机要鸣铃,收放起重臂,收支腿时,要先收前腿,再收后腿,支腿完全收回,吊钩要挂好安全绳。 收完起重臂和支腿后,随车挂钩人员再将吊索工具、垫木,收到起重机的安全位置,起重机司机要提醒挂钩人选择安全的位置乘坐。 起重228、机司机离开操作室前,要切断电源,关闭起动开关,将各操作手柄复位,制动装置牌安全状态,关好门窗,锁好车门。收车后,起重机司机要做好例保工作,清除起重机上的污垢,保持各工作机构清洁,冬季收车后,要将水箱中的水放净。 收车后,起重机司机要各部机件有无漏油、漏水、松动、裂纹、变形损坏,安全制动装置是否有效,钢丝绳有无磨损、断股。 收车后,起重机司机对作业中发现的隐患,出现的故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修、排除,保持起重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四)施工外用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事项: 施工外用电梯司机在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认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执行运转各项检查。 上班第一次开229、车离地 1m 停车,检查梯笼是否下滑、上爬。并做好其它试运转,证明性能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不准超载工作,荷载严格限制在出厂规定的额定范围内,运送物料不得伸出在护网外面。 电梯每次起动前都要鸣警示意,损伤时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严禁与别人闲谈打闹,看书报等。 运送物料在梯笼内必须平均分布,防止偏重。 随时注意信号,遇不正常情况立即停车。 在视线差,大雾、雷雨,导轨冰冻等危险条件禁止开车。 合闸后司机不准离开吊笼,下班后吊笼降到地面,拉开电源开关,锁好操纵箱后才能离开 指示器、限速器要经常检查调整,确保安全可靠,在其失灵或有故障时,严禁开车。 大风情况下开车要小心,风速超过六级时严禁开车,吊笼停于230、地面。 (五)卷扬机司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卷扬机应应做到定人定机。卷扬机司机必须熟悉本机构造、原理、性能、操作方法,保养规则和安全规程。 工作开始时应先检查卷扬机、井字架、吊篮等各部有无异常现象。机身、井架是否固定牢靠,卷扬机的外露皮带、齿轮等传动滑轮是否符合要求(禁止使用开口滑车)。 操作前应进行试车,检查各项动作及制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各部连接紧固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工作条件及各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经检查试运转合格后准操作。 卷扬机滚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果缠乱需滚绕重缠时,严禁一人用手、脚引导缠绳。(这时只能由两人配合缠绕钢丝绳,一人操作,一人在 5m 外用手引导,两人密切配合将231、钢丝绳缠好。)钢丝绳在滚筒上至少保留 3 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并不得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卷扬机要严禁超载运行。其电动机的工作电压应与铭牌上规定相符,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 5% 。若电压变动超过时应减少荷载 30% ,当电压变动超过 10% 时应立即停止。 操作时,司机要精神集中,不准与旁人闲谈打闹。要随时注意卷扬机的动静和各部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卷扬机运输中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检修: 电气设备发现漏电; 起动器的触点发生火弧或烧毁; 电动机在运行中温升过高或有不正常的声音; 电压突然下降; 防护设备脱落; 制动设备失灵或不够灵敏。 卷扬机在高车架吊运时,吊盘232、在各层停靠时,必须先将吊盘停靠安全闸打开,托住吊盘,确保吊盘不至坠落后,方准上人接送物料。 卷扬机起吊吊盘时,吊盘内严禁坐人。人未离开吊盘不得起吊,起吊后垂直下方不准有人通行或停留,发现下方有人时,吊盘不得下落或上升。 用卷扬机垂直运输时,上、下联系应有明确的信号,如电铃、信号灯等。司机要坚守岗位,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 卷扬机分班操作时,应坚持交班制度,交机械情况、交任务、交防患事项。 工作完毕,必须将吊盘落下,将电源闸刀断开,将闸箱锁好后方可离开。 (六)信号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信号指挥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备齐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并正确使用。严禁酒后进行作业。 233、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检查吊运和起重设备钢丝绳的状况,有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尚未达到报废标准时又严重磨损时,应降低其允许拉力使用。但必须保证钢丝绳按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 起重机钢丝绳接头只允许锒扣插接,不准使用卡子。可用卡子连接处,使用卡了的规格、数量、间距和卡接方法必须正确。 使用吊具、吊索附件等时,其状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使用方法正确。 234、检查吊具和与之配套使用的承载钢丝绳规格、尺寸是否相适应。承载钢丝绳必须具有良好的润滑状况。 检查起重吊运行走路线是否畅通,有无障碍,轨道状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完毕再开始作业,不准凑合。 吊运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 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12. 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起吊离地 20 30cm 时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235、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钩挂,其它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行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超过。必须超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 50cm 。 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 2m 的距离。 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236、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与轨道止挡至少要 1m 的安全距离。 群机或同一轨道上两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间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两机起重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吊运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的重物时,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接吊运。 严禁吊物超过民居、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吊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拟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作业。 坚决抑制违章作业指令,坚237、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架子工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包括以下操作项目: 建筑脚手架拆装; 起重设备拆装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熟知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玩笑戏闹,禁赤脚,禁穿硬底鞋、拖鞋和带钉鞋等,穿着要灵便。 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熟知“三宝”的正确使用方法。 架子工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工具袋,防止工具坠落伤人。 架子工在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工具,必须绳索传递,严禁抛掷。 架子工安全操作应严把“十二道关”: 人员关: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未取得架子工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高空作业。 材238、质关:脚手架所需材料、扣件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经过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 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立杆、横杆、剪刀撑、护身栏等间距尺寸搭设,上下接头要错开。 地基关:土壤必须夯实,立杆再插在底座上,下铺 5cm 厚的跳板,并加绑扫地杆,要能排出雨水。高层脚手架基础要经过计算,采取加固措施。 防护关:作业层内侧脚手板墙距离不得大于 15cm ;外侧必须搭设两道护身栏和挡脚板,挡脚板要牢固严密,或立挡安全网下口封牢。 10m 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操作层下一步架搭设一层脚手板,以保证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设安全层时,可在操作层下步架铺设一层安全网,以防坠落。 铺板关:脚手板必须满铺、239、牢固,不得有空隙、探头板和飞跳板。要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操作层有坡度的,脚手板必须和小横用铅丝绑牢。 稳定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 30m 以上的脚手架剪刀撑应用双杆。必须按楼层与墙体拉接牢固,每层拉接点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4m 。 承重关:荷载不得超过规定,在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三层。 上下关:工人安全上下、安全行走必须走斜道和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 雷电关:脚手架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必须安装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得小于 10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或者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跨越 35kV 以上带电设备; 10kV 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3m 240、。 挑别关:对特殊架子的挑梁、别杆是否符合规定,必须认真检查和把关。 架子搭好后必须经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才能上架操作。要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分层搭设,分层验收,分层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大风、大雨、大雪后也要认真检查。厂内机动车 (一)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作业准则: 十慢:起步慢,转变慢,下坡慢,倒车慢,过桥慢,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雨雪路滑慢,挂有拖车慢。 十不准:不准超载,不准抢挡,不准调整行驶,不准酒后加强,开车时不准吃东西,开车不准与他人谈话,人货不准混装,视线不清不准倒车,不准非加强人员开车,行驶中不准爬上跳上。 十不开:车辆有病不开车,车门不关好不开车,人没坐稳不开车,货物没241、装好不开车,踏脚板上站人不开车,翻斗不装好不开车,装运货物超高超长没有安全措施不开车,装运危险品违反安全标准不开车,三照不全不开车,学员没有教练带领不开车。 七好: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信号标志好,车辆保养好,规程规则遵守好,安全措施执行好。 (二)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机动翻斗车应取得驾驶证的专职司机驾驶,禁止非司机开车。司机应了解本机构造,技术性能,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必须按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每天对翻斗车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工作前应检查本机各部件无异常,再起动柴油机,并在起动前,变速杆放于空档位置,将油门踏板扳在慢车位置。冬季起动时,可将张紧轮脱开,减少摩擦242、便于起动。 柴油机发动后,试车片刻,确信运转正常,无异常音响待车跑起来后再换二档、三档,禁止三档起步。 操作中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可与别人打闹及说笑,并要随时注意各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如有机件过热,联接松动,作用失灵等故障,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可“带病”勉强行驶。翻斗车内严禁乘人。 路面情况不良必须低速档行驶,避免剧烈加速和剧烈颠簸。由低速档往高速档变换时,应逐渐提高车速,避免将油门一下子踏到底的猛烈动作。在一般情况下,制动要平稳,尽是避免急剧刹车。 换档时应正确使用离合器,离合器开始接合时应缓慢,当完全接合后,应迅速把脚移开踏板,在行驶中不得使用半踏离合器的办法来降低车速。只有当243、翻斗车完全停止后,才可换入倒档。 爬坡时如道路情况不良,应根据车速情况,尽是事先换低速档爬坡。下坡时,不宜调整行驶,严禁脱档高速滑行,避免紧急刹车,防止车子向前倾翻,禁止下 25 度以上的陡坡。 翻斗车停稳后,才能抬起锁紧机构手柄进行卸料,禁止在制动的同时翻斗卸料。 在坑边缘倒料时,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车档方可进行施工。车辆离坑边 10m 处应必须减速行驶,到靠近车档处倒料时,防止车辆翻入坑内造成事故。 粘结在斗子里的混凝土、灰浆,翻斗倒不出来时,应采取人工清除,禁止用车辆高速行驶,突然制动,惯性翻斗的办法来清除斗内残留物。 机动翻车上公路行驶或夜间工作,灯光一定要齐全。上公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244、通规则。并且在夜间运行或在人多路段内行驶时,应降低车速。 下班前应认真清洗车辆。在冬季,停车后必须放尽发动机的冷却水,避免冻坏发动机。(三)推土机 托运装卸车时,跳板必须搭设牢固稳妥,推土机开上、开下拖板时必须低档运行。装车就位停稳后要将发动机熄火,并将主离合器杆 。 制动器都放丰操纵位置上,同时用三角木把履带塞牢,如长途运输还要用铁丝绑扎固定,以防在运输时移动。 在陡坡上纵向行驶时,不能拐死弯,否则会引起履带脱轨,甚至造成侧向倾翻。 下坡时,不准切断主离合器滑行,否则推土机速度将不易控制,造成机件损坏或发生事故 在下陡坡时,应使用低速档,将油门放在最小位置,慢速行驶。必要时,可将推土机调头下245、行,并将推土板接触地面,利用推土板和地面产生的阻力控制推土机速度。 在高速行驶时,切勿急转弯,尤其在石子路上和粘土路上不能高速急转弯,否则会严重损坏行走装置,甚至使履带脱轨。 在行走和工作中,尤其在起落刀架时,应特别注意使刀架伤人。 推土前要了解地下有无埋设物和埋设物的埋设位置,要注意不要推坏地下埋设物。(四)挖掘机 在工作中,挖掘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以保证回转机构的正常工作。 在挖掘多石土壤或冻土时,应先爆破,然后进行挖掘。 履带式挖掘机不应自行移动圈套距离( 5km 以上),以免行走机构遇到过度损伤。 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且动臂在后面。挖掘机在通过246、铁道或软土时、粘土路面时,应铺设垫板。 禁止在危险的掌子面下面工作或停放,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封时,应将工作面的圈套石块和其它物品除掉,以免其坍下造成事故。如交款封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坍落时,则需用人工方法处理,不得用铲斗将其弄下,以免造成事故。 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禁止挖掘机转运。在挖掘机转运时,不得用铲斗对工作面等物进行侧面冲击,或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壤。 在挖掘机工作时铲斗及斗杆下方不得有人穿越或停留。在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车架和履带,不要放松提升钢丝绳。当铲斗接触地面时,禁止挖掘机转运。 挖掘机移动时,动臂应放在行走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1m 。铲斗满载时,禁止转运。 247、挖掘前要了解地下有无埋设物和埋设物的埋设位置,要注意不要挖坏地下埋设物。气瓶的使用与管理 气瓶的运输: 防止振动或撞击。带好防振圈和瓶帽,固定好位置,防止运输中振动滚落。禁止装卸中抛装滑放滚动等,做到轻装轻卸。 防止受压或着火。气瓶运输中不得长时间曝晒,氧气瓶不得和可燃气体气瓶及其它易燃物质同车运输,随车人员不得在车上吸烟。2. 气瓶的储存保管: 存放气瓶的仓库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要求。首先是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与明火作业及散发易燃气体作业场所的安全距离,都必须符合防火设计范围;为便于气瓶装卸,仓库应设计装卸平台;气瓶库不要建在高压线附近;对于易燃气体气瓶仓库,电气防爆还应考虑防雷措施,仓库应248、是轻质屋顶的单层结构,门窗应向外开,地面应平整而又不滑;每座仓库储存量不宜过多,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介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室加锁储存,并有通风换气措施;在附近设置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库房温度不应 35 。 气瓶的使用: 防止气瓶受热升温。主要是气瓶不要在烈日下曝晒,不要靠近高温热源或火源,更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射气瓶;把气瓶移动到较暖处,用温水解冻,禁止用明火烘烤。 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开瓶阀动作要慢,以防加压过快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更要注意禁止:禁止用钢制工具敲击瓶阀,以防产生火花;氧气瓶要注意不沾油脂;氧气并和可燃气瓶的减压阀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阀泄漏时不得使用;气瓶用到最后应留有249、余气,防止空气或其它进入气瓶引起事故。 一般压缩气体应留有剩余压力为 19.6 29.4N/cm 2 以上,液化气体应留有 4.9 9.8 N/cm 2 以上,对乙炔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乙炔气瓶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 ) 0 1 15 15 25 25 40 剩余压力( N/cm 2 ) 4.5 9.8 19.6 29.4 气瓶外表面的油漆作为气瓶标志和保护层,要经常保持完好,如因水压试验或其它原因,气瓶进行水分,在装气前应进行干燥,防止腐蚀;气瓶一般不应改装其它气体,如需改装时,必须由有关单位负责放气、置换、清洗、改变漆色等。安全施工纪律1、目的为了保证现场施工秩序的安定,提高各250、级员工的纪律意识,为创建文明工地而奋斗,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3、职责3.1 、安全主管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3.2 、技术负责人要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4、安全施工纪律4.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4.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4.4、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4.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4.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4.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4.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4.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4.1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4.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