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橡胶公司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0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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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0720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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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 29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集发展备案2023516 号 总投资(万元)150 环保投资(万元)10 环保投资占比(%)6.7%施工工2、期 一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990(租赁面积)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具体见表表 1-1。表表 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 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的类别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是否设置专项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不含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3、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否 2 物、砷及其化合物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4、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 否 土壤 不开展专项评价/否 声环境 不开展专项评价/否 地下水 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水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水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否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5、计算方法可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 C。根据表表 1-1,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名称:xx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 审批机关: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xx市环境保护局(现xx市生态环境局)3 审查文件及文号: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厦环函20152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的6、符合性、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的符合性 xx区区域发展规划以远期城市空间拓展范围为依据划定规划区范围,北至xx与同安行政边界、xx北部山体南麓,东至环东海域,南以西海域为界,西至新 324 国道、xx与xx行政边界,含杏林湾等水域用地总面积为 132km2。规划定位:以教育、科研和旅游为特色的岛外重要新城区。发展目标:以充实完善xx岛外新城为目标,构xx境优美、配套完善、富有活力的生活、生产、研发复合型城区。xx区未来的空间发展采用内聚与外联并举方针,以突出“山、海、城”的自然山水特色,总体空间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两轴、四城”。其中:“一心”指xx城市中心区,包括行政、商务、办公、研发功能7、,城市的中心区之一。“两轴”即东西向的厦漳泉城市发展轴,强调北站、前场的带动作用,利用巨大的人流、物流带来的发展商机;而南北向的发展轴,串联园博苑、西亭中心区、软三和郊野公园,很好的体现了山、海、城相依的特色。“四城”功能复合的四个新城区,灌口产业、居住新城区,后溪居住、商贸、产业新城,杏林居住、商贸、物流城区,xx文教、科研、旅游、居住城区。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1 号一层之三,根据集美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见附图附图 1),xx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附图 2),项目所在地为杏林工业组团,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xx区区域发展规划。2、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8、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符合性、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符合性 项目建设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符合情况见表表 1-2,根据表表 1-2,项目建设符合xx市xx 4 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表表 1-2 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工业区名称工业区名称 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方向 符合性符合性 优化调整优化调整 符合性符合性 杏林、中亚城工业区 规划近期应以电子电器、轻纺服装为主要投资方向,充 分发挥纺织服装业的既有优势,重点发展品牌服装的生产,9、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形成轻纺服装产业集群。重点 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挖掘发展潜力,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企 业,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形成产业优势更加明显的综合 性工业园区。本项目从事硅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主要产品为硅胶止水垫、橡胶止水垫及橡胶垫片,属 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项目,与片区功能定位不冲突,符合。根据xx区“三旧改造”要求,位于三旧改造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逐步实现搬迁与关停 项目不在三旧改 造区范围内,符合。加强规划拟保留工业用地与居住区间的防护隔离带建设 项目所在厂区 为工业区,周边相邻均为工业厂房。与项目距离最近的居住区为碑头10、村,与项目边界距离为106m。符合 对现状不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或无法设置规定防护距离的工业企业,应要求其进行整改,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对无法达到整 改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或升级改造 项目所在厂区 为工业区,周边相邻均为工业厂房。与项目距离最近的居住区为碑头村,与项目边界距离为106m。且项目油压车间、混胶车间及烘烤车间均保持密闭负压,项目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严格限制大气污染型和噪 声影响型企业的扩建和引进 优化调整工业企业布局,逐步将与敏感区距离较近、对群众健11、康影响较大的工业用地内的企业升级改造为轻污染的工业企业或物流仓储类 5 企业 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按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区,并按规范处置。项目对设备噪声进行隔声减振处理,综上,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符合。3、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情况见表表 1-3。根据表表 1-3,项目建设符合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表表 1-3 与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符合性12、分析一览表与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审查意见 符合性符合性 加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控制,应按照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调整。不涉及 严格落实各工业片区环境准入要求,禁止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项目入驻建设。对于各工业区现状已引进的产业功能定位不相符的企业,在近期应采取限制发展规模,加强防护隔离带建设等措施对其影响进行控制,对不同类型工业用地尽量进行调整置换,减缓不同类型工业企业之间功能不相容和交叉污染等问题,对未确定入驻企业的地块,应严格工业企业入驻,优先考虑四大重点发展产业与特色工业。借助“三旧改造”整合现有土地资源;推动企业在不改变现有用地13、主要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加快“退二进三”步伐。本项目从事硅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主要产品为硅胶止水垫、橡胶止水垫及橡胶垫片,属 C2913 橡胶零件制造 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但不属轮胎、再生橡胶、运动场地塑胶等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综上,项目不属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项目,不属于三旧改造项目,符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绿地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业区和污染型行业的空间布局,加大工业区整合力度,切实解决工业区与村庄等居民区混杂布局等问题。近14、期要通过搬迁、用地置换、绿化带隔离、限制发展规模等方式尽量减缓工业区项目所在厂区 为工业区,周边相邻均为工业厂房。与项目距离最近的居住区为碑头村,与项目边界距离为 106m。符合。6 布局不合理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得在工业区下风向新建大规模居住区。逐步将与敏感区距离较近、对群众健康影响较大的工业用地内的企业置换为轻污染的工业企业或物流仓储类企业。新建工业区应根据工业定位与集中居住区之间,规划设置生态绿化隔离带。规划区主干道、次干道两侧规划控制周边居住组团内与道路红线之间应设置一定防护距离,消除城市交通噪声对人居环境和文教区的影响。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15、硅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主要产品为硅胶止水垫、橡胶止水垫及橡胶垫片,属 C2913 橡胶零件制造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年生产能力和产品均不属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行业,为允许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行业,在该负面清单中未提及。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本项目16、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在该名录中未提及。项目也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所列范围,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因此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并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符合xx市的经济发展规划。同时,项目已在 备案。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符 合 环 境 17、空 气 质 量 标 准 7 (GB3095-2012)表 1 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负压车间,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再通过一根高为 20m 排气筒(DA001)排放,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 中 3 类区标准,项目的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从环境可容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参18、照xx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厦环大气202039 号)、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大气 202215 号)、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的通知(厦环大气20236 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台账管理,推进源头控制,提高密闭要求,完善治理设施。本项目与相关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表 1-4、表、表 1-5、表、表 1-6。根据表表1-4、表、表 1-5、表、表 1-6,项目建设符合xx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的相关要求。8 表表 1-4 项目有机废气污19、染防治措施与xx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xx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符合性情况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符合性情况 序号序号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 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或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及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等,主要原料为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脱模剂和EPDM橡胶、NBR橡胶、SBR橡胶。项目生产车间密闭负压,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20、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有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实际排放浓度2.80mg/m3,折算排放浓度9.79mg/m3,排放速率0.014kg/h,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限值的要求。全厂有机废气中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量为1.5610-5t/a,排放浓度4.9510-4mg/m3,排放速率2.47610-6kg/h,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苯乙烯排放量标准限值的要求。符合 2 含VOCs物料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闭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21、和输环节应采用密闭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项目化学品等原料均为密封袋装或桶装,分区贮存于原料仓内。项目生产车间密闭负压,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 9 3 鼓励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22、高VOCs处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除恶臭异味治理外,新改扩建的企业项目不得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副产臭氧的VOCs处理技术,已投用该类型的治理工艺将逐步退出。项目VOCs(非甲烷总烃)的初始排放速率为0.028kg/h,为低浓度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项目生产车间密闭负压,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符合 4 采用活性炭+蓄热催23、化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需合理设置活性炭的再生周期,保障燃烧室温度,催化燃烧装置温度不低于250,蓄热燃烧装置温度不低于760 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不涉及蓄热催化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符合 5 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维情况核查,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核查 10000m3/h风量活性炭装填量是否大于1m3,活性炭更换频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能否匹配企业年VOCs产生量;重点企业或VOCs初始排放速率2kg/h的,去除率不得低于80%。项目不属于重点企业,VOCs(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为0.028kg/h,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5024、00m3/h,活性炭装填量为1.05m3。符合 6 涉VOCs危险废物,8月31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每年清运一次危险废物,且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 表表 1-5 项目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情况项目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情况 通告相关要求通告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一、规范台账管理 企业应规范建立台账并至少保持3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立原辅材料台账,所有含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物料(提取剂、涂料、稀25、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需建立完整的购买、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包含物料名称、VOCs 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回收和处置量、计量单位、作业时间和记录人等。(二)建立统计年报,含有 VOCs 物料使用的统计年报应该包含上年库存、本年度购入总量、本年度销售产品总量、本年度库存总量、产品和物料的 VOCs 含量、VOCs 排放量、污染控制设备处理效率、排放监测等数据。项目运营后企业将建立物料管理台账,并按照左侧所列的内容进行记录。符合 10 (三)保存原始单据,如原辅材料说明书、检测报告、送货单、发票等。(四)建立VOCs处理设施台账,涉及热力焚烧装置应记录燃料或电的消耗量、燃烧温度、烟气停留时间;26、涉及催化燃烧装置应记录催化剂种类、用量及更换日期,催化床层进、出口温度;涉及吸附装置应记录吸附剂种类、用量及更换/再生日期,操作温度;涉及洗涤吸收装置应记录洗涤槽循环水量、pH值、排放总量等;涉及其他污染控制设备应记录主要操作参数及保养维护事项;记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活动及工艺设施的运行时间、非正常工况情况等。二、推进源头控制(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限期淘汰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范围。27、符合(二)深化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的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未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主要原料为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脱模剂和EPDM橡胶、NBR橡胶、SBR橡胶,在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设置集气罩,正常生产状态下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符合(三)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或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排放28、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本项目原料为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脱模剂和EPDM橡胶、NBR橡胶、SBR橡胶;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在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符合 11 统收集后引至屋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三、提高密闭要求(一)所有涉及VOCs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储存、输送、转运、投加、生产、灌装、废弃、处置等过程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1、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等含 VOCs 物料应采用专用储罐储存,所有储罐应设置呼吸阀系统,呼吸废气应设置蒸气平衡29、装置或收集处理。沸点低于 150C 的有机物料储罐应设置保温并配置氮封装置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 2.8 千帕、容积大于 100 立方米的有机液体储罐,必须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2、输送转运。所有含 VOCs 物料应优先采用管道密闭方式输送转运,直接进入原料储罐、下一步工序或中间储罐、产品储罐;采用非管道方式输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容器的运输、装卸应采用专用设备,并在运输、装卸、储存和空置期间一直保持密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存放于室内,或至少设置遮阳挡雨等设施;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顶部浸没式、全密闭、液30、下装载等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无法做到密闭转移和卸放的,应在转移或卸放口部位采取局部集气措施,收集的废气应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3、投加方式。含 VOCs 液体物料的投加应采用高位槽或计量泵投加方式,不得采用人工敞口倾倒方式;含 VOCs 固体(粉体)物料的投加应采用密闭式自动计量和投料系统;采用气力输送投加固体(粉体)物料时,应收集用于输送物料的气体;采用移动式密闭投料罐投料时,投料罐的装填应在固定的封闭区域内进行,该区域废气应进行收集,如该区域无法密闭时,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所有收集的废气应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若釜、罐、槽等容器中已有含 VOCs 物料31、,则所有物料投加过程均应按照含 VOCs 固体(粉体)物料的投加要求进行。在投加物料期间,含 VOCs 物料的釜、罐、槽等容器(除项目原辅材料采用专用容器密闭,并随取随盖;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所有收集的有机废气将送至“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废活性炭、废空桶等含VOCs的危险废物,产生后马上密闭或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包装袋内,贮存、转移期间保持密闭。符合 12 气体放空管外)均应保持密闭状态,置换气体应从放空管排出,容器间转移物料时应配置蒸气平衡系统,放空管废气应收集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4、危险废物。32、盛装含VOCs废料(渣)的容器应密闭储存和存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含VOCs废料应以密闭容器收集,并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更换的VOCs吸附剂以及含油墨、有机溶剂、清洗剂的包装物、废弃物等含VOCs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必须马上密闭或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包装袋内,贮存、转移期间不得打开。(二)所有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应做到密闭,禁止露天或敞开式作业。不能密闭的部位要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正常生产状态下,密闭场所的门窗处于打开状态或破损视同未达到密闭要求,确实需要打开的,必须设置双重门。在生产车间及存储油墨印料、溶剂和稀释剂等有机材料的车间仓库安装排33、气装置的,应将工艺过程废气及逃逸性有机废气送至VOCs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1、含 VOCs 物料的反应、搅拌混合。釜、罐、槽等容器在反应、搅拌混合期间,其进料口、出料口、观察孔、设备维护孔以及搅拌口等均应保持密闭。氧化、氢化、酯化、磺化、卤化、烷基化、酰化、羧基化、硝基化等反应尾气应通过放空管送至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反应、搅拌混合等过程的工艺温度超过 60时,应在放空管路设置冷凝回收系统。2、分离精制。含 VOCs 物料的固液分离应采用密闭式离心机、真空抽滤机、压滤机等设备,禁止采用开放式的板框滤机等非密闭设备;含 VOCs 物料的萃取、蒸馏、浓缩、结晶、干燥等设备应采用密34、闭式设备;含 VOCs 物料的分离精制单元设备的外排或放空气体等应收集并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若无法采用密闭设备,则应将设备置于独立的密闭空间内进行操作,并收集该区域废气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3、产品包装。含 VOCs 产品包装或灌装过程应密闭并收集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4、真空系统。涉及 VOCs 物料的真空项目不设置密炼机、硫化罐(项目采用烤箱进行二次硫化),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所有收集的有机废气将送至“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35、放。符合 13 系统应选用无油往复式真空泵、罗茨真空泵、液环泵等无泄漏泵;若因工艺需要,涉及 VOCs 物料的真空系统必须使用水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时,则应配置循环水间接冷却设备和水循环槽(罐),水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应置于独立的密闭空间内进行操作;真空泵的泵前或泵后应设置气体冷凝装置,排气应送至 VOCs 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5、制鞋行业的高频压型、印刷、发泡、注塑、鞋底喷漆、粘合等各产生废气工段应采用密闭、半密闭技术或分区密封生产工艺线进行废气收集。6、橡胶制品业的密炼机单独设吸风管,进出料口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段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硫化罐泄压宜36、先抽负压再常压开盖,硫化机群上方设置大围罩导风,并应采用下送冷风、上抽热风方式集气。7、船舶制造行业须设置专门指定的油漆间或密闭场所进行油漆的配置和调色,调漆间按负压设计要求设置排气净化系统。应扩大现有室内涂装工场的涂装量,并采取有效的排气和净化措施。(三)设备起停、检修与清洗。载有含VOCs物料的设备、管道在开停工(车)、检修、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尽量将残存物料退净,用密闭容器盛接,并回收利用;采用水冲洗清洁,高浓度的清洗水优先排到溶剂回收系统;采用蒸汽和/或惰性气体清洗,以及吹扫、气体置换时,应将气体送至VOCs回收或净化系统进行处理。项目设备在起停、检修与清洗时,载有含VOCs物料的设备37、管道在开停工(车)、检修、清洗时,在退料阶段尽量将残存物料退净,用密闭容器盛接,并回收利用 符合(四)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构筑物应加盖密封,废气应送至VOCs净化系统进行处理,或设置局部处理设施。不涉及 符合(五)密闭设施外任意一点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中的任一种污染物瞬时排放浓度值应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值。项目运营后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确保密闭设施外任意一点非甲烷总烃中的瞬时排放浓度值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值。符合(六)除二、(三)和三、(五)情形外,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场所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集气管路应标明废气走向。项目产品生产加工过38、程中,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烘符合 14 设施设备的开关时间要求必须写入操作规程并明示公布。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所有收集的有机废气将送至“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集气管路按要求标明废气走向。设施设备的开关时间将写入操作规程并明示公布。完善治理设施(一)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的企业,须根据其废气特性配套工艺成熟、技术可靠的治理设施进行治理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不得低于50%;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的,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不应低于80%,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2020年8月25日前建成的低温等离子体法或光催化氧化法治理39、设施去除效率按不低于50%执行。项目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VOCs处理,治理设施净化效率为50%,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NMHC初始排放速率为0.028kg/h,去除率为50%。符合(二)企业应将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在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明示公布。工艺流程公示内容应包括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图、治理工艺总体介绍及主要技术参数。若采用以下技术治理的,公示的技术参数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填装量、更换周期、设计风量、停留时间、吸附进气温度、排气温度。2、液体吸收法:吸收剂用量、吸收剂更换周期、吸收装置压力、吸收装置进气温度、排气温度。3、吸附-催化40、燃烧法:吸附剂填装量、吸附剂更换周期、设计风量、催化剂用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吸附剂再生周期、脱附时长、进气温度、燃烧温度、排气温度、含氧量。4、低温等离子体法(2020年8月25日前建成的):设计风量、停留时间、治理设施耗电量。5、光催化氧化法(2020年8月25日前建成的):紫外灯管数量、紫外灯管功率、紫外灯管更换周期、设计风量、停留时间、催化剂名称、催化剂用量、催化剂更换周期。项目运营后企业应将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在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明示公布,并按照左侧所列的内容进行记录。符合 15 6、蓄热式直接燃烧法:进气温度、燃烧温度、排气温度、设计风量、燃烧室停留时41、间、含氧量。7、生物滤池法:介质(填料)、pH、含氧量、停留时间等。(三)企业配置的VOCs治理设施,涉及以下处理工艺的,还应满足如下要求:1、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前应经过除湿处理,及时记录除湿剂更换周期、装填量、采购发票、转移处置时间及数量等。2、喷漆工艺废气有应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进入活性炭处理设施前应去除颗粒物,同时记录并公示去除装置的装填量、装填日期、更换周期。3、采用不具备脱附功能的吸附法治理废气的,每万立方米/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装填量应不小于 1 立方米,废气停留时间不得低于 3 秒。4、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法或光催化氧化法的(2020 年 8 月 25 日前建成的),废气停留时间42、不得低于 1 秒。5、采用光催化氧化法(2020 年 8 月 25 日前建成的),必须安装多层光催化剂,每万立方米/小时设计风量的紫外灯管总功率不得低于 8kw,废气在光催化反应停留时间大于1 秒。6、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 的规 定。排风 罩口断 面按GB/T16758 规定的方法测量吸入风速,应保证不低于 0.6 米/秒;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7、采用焚烧(含热氧化)方式处理的必须对焚烧温度实施在线监控,温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8、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法等)治理43、 VOCs 废气的,每套燃烧设施允许设置一根 VOCs 排气筒。采用其他方法治理 VOCs 废气的,一个企业一栋建筑只允许设置一根 VOCs 排气筒。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中必须论述排气筒数量和高度设置的合理性。9、排气筒应设置符合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397)要求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并配备固定电源,设置固定安全的人员通道。项目车间保持密闭负压,废气收集后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总风机设计风量5000m3/h,活性炭装填量为1.05m3,废气停留时间不低于3秒。排气筒应设置符合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44、T397)要求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并配备固定电源,设置固定安全的人员通道。符合 16 表表 1-6 项目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的通知项目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的通知 符合性情况 符合性情况 通告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整治要求(一)全市采用简易低效 VOCs 治理设施的企业,根据经营生产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源头替代或建设适宜高效治污设施的方式(详见附件)开展清理整治,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对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加强台账管理,督促足量添加、及时更换活性炭。项目45、采用活性炭吸附,项目在运营后,将按通知要求,加强活性炭使用及更换的台账管理,并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足量添加,及时更换活性炭。符合 整治要求(二)企业需做好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及使用工艺环节的全过程管控,同时提高 VOCs 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规范环保处理设施运维,在确保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减量排放。项目在运营后将按通知要求做好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及使用工艺环节的全过程管控,项目产生废气的车间为密闭负压车间,平时做好生产的密闭管理及活性炭的更换,提高并稳定VOCs 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企业将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运维,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报告制度,确保项目的 VOCs 在确保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减46、量排放。符合 通知附件:VOCs污染防治推荐技术 一、源头治理 对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可实施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对于涂料产品,执行GB/T38597-2020 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规定;对于油墨产品,执行 GB38507-2020 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规定;对于胶粘剂产品,执行GB33372-2020 中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规定;对于清洗剂产品,执行 GB38508-2020 中水基清洗剂、低 VOC 含量半水基清洗本项目未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主要原料为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脱模剂和EPDM47、橡胶、NBR橡胶、SBR橡胶。不涉及 17 剂的规定。二、末端治理 1.可行污染防治技术推荐推荐 企业废气末端治理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或多种治理技术联用。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治理经验,我市相关行业污染预防技术及治理技术推荐如下:表 5(摘录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炼胶:源头治理技术推荐固体小料自动称量技术、液体小料自动称量技术、胶片水冷技术;末端治理技术推荐:预处理+吸附浓缩+燃烧技术;压延:末端治理技术推荐:锅炉/工艺炉/RTO 热力燃烧技术;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48、尘逸散产生。采购的橡胶为带式卷状,不涉及小料投料。在源头替代上面,基本符合技术推荐推荐的要求。在源头替代方面基本符合技术推荐推荐要求 2.活性炭吸附工艺(1)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 1100m2/g(BET 法)。企业应留存活性炭产品质量证明材料。项目采用活性碳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主要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企业将对活性49、炭的品质进行监控管理,确保采用的蜂窝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650mg/g,并留存活性炭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建档管理。符合(2)治理工程的处理能力应根据废气的处理量确定,设计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 120%进行设计。设施入口废气应视情况进行除颗粒物、除湿、降温等预处理,确保废气颗粒物浓度低于 1mg/m,温考虑处理设施及管道的风阻,项目的设计风量有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 120%进行设计。设计风量取5000 m3/h。废气处理设施进口配备干式过符合 18 度低于 40oC,相对湿度低于80%。滤,能对废气中的颗粒物及湿气进行预处理,确保废气颗粒物浓度、温度、相对湿度符合通知要求,保证活性炭的有效吸附50、效率。(3)采用颗粒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应低于 0.6m/s;采用纤维状吸附剂(活性炭纤维毡)时,气体流速应低于 0.15m/s;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m/s。废气在活性炭的停留时间不低于 0.75s,其中停留时间按下式计算:式中:t 为停留时间,单位 s;V 为活性炭实际装填体积,单位 m3;Q 为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单位 m3/h。项目设计风量为5000m3/h,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剂,活性炭装填体积为 1.05m3,设计气体流速 0.9m/s,根据左侧公式计算,项目废气在活性炭的停留时间为 0.756s,符合要求。符合(4)活性炭动态吸附容量宜按 10-15%计51、算。其中活性炭更换周期按下式计算:式中:T 为活性炭更换周期或再生周期,单位为月或天;V 为活性炭实际装填体积,单位 m3;为活性炭密度,取值 450kg/m3;M 为每月或每天原辅材料中 VOCs 组分累计量,单位为kg。若每天涉 VOCs 原辅材料使用量少,采用每月使用量计。项目设计风量为5000m3/h,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剂,活性炭装填体积为 1.05m3,项目 VOC产生量为 0.205t/a,项目年工作日为300d,则每天原辅材料中 VOCs 组分累计量为 0.683kg,则项目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的更换周期为103.7d。企业将严格按照这个周期进行更换。符合 19 4、与橡胶工52、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符合性分析、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符合性分析 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69-2016)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 1-7。根据表表 1-7,项目建设符合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表表 1-7 项目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项目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内容 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厂址选择 与总图布 置 厂址不应选择在下列区域内:1.城市规划确定的生活居民区、文教卫生区;2.饮用水源保护区;3.风景名胜区;4.文化遗产保护区;5.自然保护区。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28-53、1号一层之三,用地规划类型为工业用地,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符合 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宜将污染源布置在远离非污染区域或厂区中心区域的地带。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所有收集的有机废气将送至“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再通过一根高为20m 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设置于厂房西侧,远离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尽可能的降低对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符合 厂区内较大的噪声源不宜布置在靠近厂界的地带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于厂房内部,产噪大的机台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区厂界 符合 厂区内固体废物的堆场应54、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在厂区内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间,且采取防淋、防渗、防漏等措施。符合 废气 产生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橡胶加工设备宜选用密闭式,对无法密闭的设备应设污染物的收集设施。项目为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活性炭吸符合 20 附装置”吸附处理,再通过一根高为20m 排气筒(DA001)排放。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采55、取有组织排放措施。项目为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再通过一根高为20m 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 排放废气、粉尘的部位应设置排风罩、排风围挡,排风罩宜采用密闭式,使罩内形成负压。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再通过一根高为20m 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单位产品排气量及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56、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的规定,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规定,建厂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控制指标的要求。本项目经所采取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可符合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满足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主要为工业厂房,不存在高层建筑,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4.2.7的要求。项目全厂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18t/a,实行VOCs区域内倍量削减替代(1.57、5倍)。符合 废水 生产设备及生产辅助设备所需的冷却水应循环使用,间接冷却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浓缩倍数不应小于3.0。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挥发所损耗的水分。符合 生活粪便污水应化粪池处理,食堂的含油废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再排入厂区污水管。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符合 厂区生产废水排水量及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 21 物排放标准(GB27632)的有关规定。噪声 橡胶工厂生产及辅助设备选型应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项目所选的生产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且均安装有减震垫等减噪装置。符合 对58、噪声高于 80dB(A)的水泵、风机、压缩机、制冷机等公用工程设备的安装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项目高产噪设备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符合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执行;2、危险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执行;3、危险固体废物严禁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合收集、装运与堆放;4、废胶料、废橡胶制品、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应采用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59、)分别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单独隔间,并做到防淋、防渗、防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 5、与xx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与xx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xx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相关要求,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本项目与xx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 1-8。根据表表 1-8,项目建设符合xx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表表 1-8 与xx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符合性情况与xx市60、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符合性情况 条例相关要求条例相关要求 项目拟建情况项目拟建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污染防治 第四十二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废气逸散控制措施。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所有收集的有机废气将送至“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符合 第二十九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落实环境影符合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61、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审批部门批复或者告知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响报告表以及审批部门批复或者告知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将依法进行排污登记,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项目拟在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后且通过自主验收后,投入运营。第三十一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或者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62、以下列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一)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二)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的;(三)将未经处理或者未处理完毕的污染物从污染防治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的;(四)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染物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而排入环境的;(五)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防治设施停止运行的;(六)污染防治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者不及时或者不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七)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63、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八)违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九)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排污者应当如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条件参数、故障、维修、替代本项目建成后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由安装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保持其正常运行使用,严防出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物。项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别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单独隔间,并做到防淋、防渗、防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暂64、存场所,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 23 措施、更新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排污者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运营其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并监督受委托单位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6、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分析、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分析 评价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和其他生产企业,本项目所在厂房共有 4 层,本项目位于厂房一层西侧部分(同层东侧紧邻昕羿辰卫浴生产车间、东北侧为xx洋伞空置车间、西南侧为xx洋伞生产车间、东南侧为和淋卫浴生产车间)。厂房二层为xx和淋新材料有限公司、xxxx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5、xx卡贝尔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三层为xx和淋卫浴有限公司,厂房四层空置。项目所在厂房东北侧为园区内变电所,变电所东侧为园区地上停车库。项目西北侧为xx联星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地),周边敏感点主要为东南侧约 106m 的碑头村,西北侧约 214m 的杏美小学。项目排气筒设于厂房西侧,远离东南侧最近敏感点碑头村一侧。(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附图 3,周围环境示意图见附图附图 6,周边环境及现状照片见附图附图 7)。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气、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达标后排放,排气筒设置远离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对居民点影响不大,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置,无对外环境排放。因此,在确保项目各66、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接受,与周边企业和环境相容性较好,选址合理。7、“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中的xx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附图 2),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其用地未涉及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24 不在xx市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从选址上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2 年xx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及引用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67、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经过有效的治理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新增土地建设面积,运营过程中消耗的资源类型主要为自来水及电能(不涉及能源开采),年用水量仅 300.6m3,年用电量仅 60 万 kWh,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项目生产所需资源没有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中的xx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见附图附图 2),本项目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制造业重点管控单元杏林工业组68、团,项目与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厦环规20211 号)中的相关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 1-9。根据表表 1-9,项目建设符合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的相关要求。25 其他符合性分析 表表 1-9 项目与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与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的符合性分析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 1-1:xx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xx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准入要求准入要求 符合性符合性 xx市陆域 空间布局约束 思明区禁止新建有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得新增排放因子和排放总量,已建项目进行整合升级并引导逐步退出 本项目位于69、xx区,不涉及该条款内容。湖里区禁止准入涉及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 本项目位于xx区,不涉及该条款内容。先锋电镀集控区禁止扩大园区规模,原则上禁止在先锋电镀集控区之外新(扩)建专业电镀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须确保指标调剂来源后方可进入该园区 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对省、市级重点重大产业项目,省、市级“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规划发展的电子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电镀工艺等涉及重点重金属废水排放的须确保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调剂来源,确需配套的关键性、短流程化工工序和单纯混合、分装、物理提纯的,在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70、,可予准入。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全市禁止准入新、扩建火电、石化、煤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物理提纯、单纯混合分装除外)、钢铁、有色金属冶炼(铜、铅、锌、镍、钴、铝、镁、硅等冶炼)、建材(含水泥、石灰石膏、粘土砖瓦、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石材)、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再生橡胶、运动场地塑胶等制造)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改建项目应符合减污降碳等政策、法律法规、法定规划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加工销售和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从事硅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主要产品为硅胶止水垫、橡胶止水垫及橡胶垫片,属C2913 橡胶71、零件制造 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但不属轮胎、再生橡胶、运动场地塑胶等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禁止准入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项目不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 26 胶黏剂和洗涤剂的新、扩建项目。型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洗涤剂,符合。合理规划和布局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等环保设施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化粪池依托于园区,废气处理设施位于顶楼,危废间(10m2)位于项目厂房西北侧,一般固废暂存区(12m2)位于项目厂房西南侧,排气筒设置于厂房西侧,远离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尽可能的降低对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环保设施规划和布局合72、理。符合。对于工业控制线范围之外的区域内(包括除生态红线以外的生态控制线范围)具有合法用地权属的工业用地,仍保留工业用地使用的,应符合如下要求:(1)生态控制线范围的既有工业用地,采取如下处理原则:国有土地上经出让取得用地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允许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或保留,不得改扩建,到期按规定予以收回;其他按规定予以征收。国有土地上经划拨取得用地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允许保留,不得改扩建;其他按规定予以征收。集体土地上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允许保留,不得改扩建;其他按规定予以征收。(2)生态控制线范围以外既有合法用地权属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73、新建、扩建以下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饲料及其添加剂、树脂工艺品、含熔铸(铸造、锻造)工艺的合金及金属制品、含表面处理(磷化、钝化、电镀、化学镀、喷漆等工序中的一项或多项)工艺的金属或非金属制品制造项目;排放污水不具备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需设置入河本项目位于工业控制线范围之内,不涉及该条款内容。27 或者入海排污口的建设项目;使用煤、燃料油等高污染燃料或生物质(含颗粒)燃料的建设项目;选址临近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而可能引发噪声、粉尘、臭气污染扰民的建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处置及利用项目;排放重金属和74、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管控行业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并且防护距离超越项目用地红线边界的建设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构成较大、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可准入的新、扩建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清单“3 分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 3-1、表 3-2 中对应的有关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产业政策(鼓励类)和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对于不能入驻工业园区或者因行业特点需要因地制宜选址建设的畜禽养殖、建筑砂石开采、建筑材料加工制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沥75、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砼构件、砂石砖瓦),在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而且选址周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项规划、行业建设计划或者点状供地规定等有关依据进行选址。其中,市场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建筑材料加工制造项目应选址于工业类建设用地,避开农业生产用地和规划的居住用地,防止土壤污染风险。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不涉及该条款内容。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 100m 范围1内,禁止准入增加排放本项目 100m 范围内无现有和规划的集76、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 28 有机废气污染物、恶臭(异味)污染物2及其他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污染物的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主要禁止以下项目类型:(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类项目(不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原料、异味物料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药品复配的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可准入)。(2)制革,人造革,发泡胶,塑料再生(包括改性),制浆造纸(含废纸),轮胎制造,橡胶再生,含炼化及硫化工艺的橡胶制品(硅橡胶制品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可准入)。(3)化纤制造(单纯纺丝除外),制鞋,含染整、染色、印花工艺的服装、纤维、塑料纺织品生产项目。(4)饲料及其添加剂,树77、脂工艺品,沥青制品,玻璃钢制品制造项目。(5)香辛料调味品,发酵制品,屠宰,含发酵工艺的食品、饮料、调味品加工项目。(6)含有喷漆(工业涂装)工序的项目(使用电泳、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固化涂料的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方可准入)。(7)丝印,包装印刷项目(使用水性油墨的印刷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方可准入)。(8)含金属、合金高温熔炼、熔铸(铸造)工艺的,含PVC、尼龙、再生塑料加热成型或塑料涂覆工艺的项目。(9)其他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稀释剂原辅材料年使用总量 2 吨以上的,或者 2 吨以下但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2 吨及以下的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方可准入)。1本清单所列关于本清78、单所列关于 100 米的距离,系指环境敏感目标与建设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或恶臭(异味)污染物,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的生产车间、生产场所等生产单元边界之间的最短距离,对于采用全米的距离,系指环境敏感目标与建设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或恶臭(异味)污染物,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的生产车间、生产场所等生产单元边界之间的最短距离,对于采用全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符合。29 密闭负压设计的洁净车间,则为环境敏感目标与废气排放口之间的距离。密闭负压设计的洁净车间,则为环境敏感目标与废气排放口之间的距离。2本清单所指恶臭污染物,系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79、气体物质,按GB 14544-1993 并参考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和天津市地方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主要包括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乙苯、丙醛、丁醛、戊醛、甲基乙基酮、甲基异丁基酮、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乙酸乙酯、乙酸丁酯、2-丁酮等污染物。异味若无上述明确污染物表征的,按GB14544-1993 臭气浓度大于 10 的情形。在城市建成区、主城区等以行政办公、居住生活为主的城市发展功能区内,优化城市空间布局:(1)禁止新建有大气80、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得新增排放因子和排放总量,不断提升改造。(2)新建、扩xx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符合相应专项规划,新建产生恶臭废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与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的距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避免对敏感目标产生恶臭污染影响。(3)禁止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仓储的项目。(4)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6)片区应当根据城市功能需要,在商业服务区内集中规划建设餐饮业经营场。禁止在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81、住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不涉及该条款内容。30 (7)片区内应当根据城市功能需要,规划和建设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废品回收等行业集中经营场所。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的住宅楼(包括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业以及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等项目。(8)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82、)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各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考虑生态优先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需要,优化片区开发方案,产城融合区域注意防范“邻避”问题。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污染物排放管控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xxxx台商投资区、xxxx保税港区、xxxx高技术产业开发区、xx台商投资区、杏林台商投资区、xxxx翔安工业园区、xx厦门同安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按等量替代进行交易;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83、量按不低于 1.2 倍交易。排放重金属污染物项目投资强度或产值强度应满足xx市重金属负面清单中的各档强度限值要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执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其中省市重点项目实行“等量置换”,其他项目实行 1.1 倍“减量置换”(电镀行业不低于1.2 倍)。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属于排放重金属污染物项目。涉新增 VOCs 项目,应实行 VOCs 区域内倍量削减替代,其中xx区新阳片区内工业园企业的区域有效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比例不小于 2 倍;全市除新阳片区外的其他工业园区不低于 1.5 倍,其中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不低本项目为新增 VO84、Cs 项目,应实行VOCs 区域内倍量削减替代(1.5倍)。31 于 1.2 倍。现有及新建项目根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照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的适用范围、原则,从严执行。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 污水排入城镇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85、)表 5 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 3 标准限值及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臭气浓度、苯乙烯、硫化氢及二硫化碳排放量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排放标准限值。燃煤火电机组执行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不得新建燃煤锅炉项目,改、扩建燃煤锅炉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 在城市建成区等以行政办公、居住生活为主的城市发展功能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应执行以下要求:(1)对现状企业进行86、整合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32 (2)通过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发展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和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等措施减少城市交通源、扬尘源。(3)餐饮业经营场所应当设置专用烟道。对餐饮服务项目: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应满足:a.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通过餐饮业专用烟道排放,不得排入下水管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环境;b.现有油烟排放口应符合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规定,新建项目按 GB18483、HJ554 执87、行;c.油烟排放应执行GB 18483 规定。噪声、振动排放应符合规定标准。设置油水分离设施,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等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5)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等反光材料。建筑外立面采用反光材料的,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者抛光金属板等材料。表表2-4:xx市xx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xx市xx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空间单元名称及编码空间单元名称及编码 范围范围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主导产业主导产业 符合性符合性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符合性符合88、性 杏林工业组团 ZH35021120003 鹰厦铁路以南、西滨路以东、新兴路以北、广兴北路以西;光华路-南浦路以机械装备、新材料兼 顾发展消费品工业(轻工本项目从事硅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主要产品为硅胶止水垫、橡胶止水垫及橡胶垫片,属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19其他橡胶制品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准入高能耗、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项目,入驻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从事硅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主要产品为硅胶止水垫、橡胶止水垫及橡胶垫片,属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但不 33 南、杏滨路以北,月美路以西,面积218hm2 纺织)制造行业,与园区主导产业机械89、装备可相配套,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项目,与片区功能定位不冲突,符合。属轮胎、再生橡胶、运动场地塑胶等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属清洁能源。符合。限制准入水资源消耗大、污水排放量大和排放较难控制的废水、废气污染物的项目。项目年用水量仅300.6m3,年排水量仅为191.4m3,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在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90、上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34 表5 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硫化氢及二硫化碳排放量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符合。禁止准入专业电镀项目;禁止扩(改)建增加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电镀行业项目(省、市级重点重大项目,或省、市级“三高”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或工业园区规划定位中主导发展的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的电镀工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不属于电镀行业,符合。禁止准入除物理分离提纯外的新材料91、或化学品项目准入。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限制引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企业自身配套的危废处置设施除外)。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100m范围内,禁止准入增加排放有机废气污染物、异味污染物及其他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污染物的新建、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具体见表1-1总体准入要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重点管控区域第10条。本项目100m范围内无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约106m的碑头村,符合。该范围内已有的废气污染型项目不断提高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做到只减不增。本项目不92、涉及该条款内容。污染物排放管控 新(改、扩)建项目,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削减存量,努力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本区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的,新增部分等量替代;VOCs实行倍量替代(区域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新增VOCs实行倍量替代(1.5倍)。35 有效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比例不小于1.5 倍,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不小于1.2倍),改建项目应通过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处理设施控制VOCs排放量只减不增。产生VOCs的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应符合xx市关于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的要求,采用的治理设施应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不得采取低温等离93、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项目使用活性炭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有机废气,不涉及采取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总风机设计风量5000m3/h,活性炭装填量为1.05m3,废气停留时间不低于3秒。符合xx市关于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的要求,符合。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建立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 治理技术改造。严格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单元内生产生活污水实现100%收集和处理,依托的杏94、林水质净化厂执行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中表2中的A级排放限值。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 单元内具有潜在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建立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项目建成后将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符合。单元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xx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项目建成后将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纳入xx 36 物资储备库服务距离应覆盖本单元。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符合。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企业应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95、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符合。表表3-2:xx市重点发展产业外的其它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xx市重点发展产业外的其它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类别名称类别名称 管控单元准入指引管控单元准入指引 符合性符合性 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符合性符合性 C291-橡胶制品业(1)除xx新阳工业区现有的xx轮胎外,其他区域不得引进轮胎生产项目,且严格控制现有轮胎产能(2)橡胶制品翻新、再生橡胶、运动场地塑胶等制造其余橡胶制品可考虑引入东孚工业区、新阳工业区、杏林工业组团、同安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区、巷北工业区、翔安内厝工业集中区、xx翔安工业园区银鹭片区96、(3)思明区禁止准入(4)其他区域严格限制新、扩建项目 本项目选址于杏林工业组团,项目为硅胶橡胶制品制造,属于准入区域 橡胶制品业的密炼机单独设吸风管,进出料口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断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硫化罐泄压宜先抽负压再常压开盖,硫化机群上方设置大围罩导风,并应采用下送冷风、上抽热风方式集气 项目不设置密炼机、硫化罐(项目采用烤箱进行常压二次硫化),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项目生产设置于密闭负压车间内,并于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97、并设有新风系统,以做到下送冷风、上抽热风方式集气;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符合。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硅胶架桥剂为有 37 机过氧化物,属于新型偶联剂,项目不使用其他助剂,符合。推广采用串联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项目烘烤(二次硫化)为常压硫化设备,符合。有溶剂浸胶工艺的VOCs废气总净化率不低于90%,车间内及厂界无明显恶臭,废气经处理后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相关要求;98、项目不涉及溶剂浸胶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方式可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3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硫化氢及二硫化碳排放可符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排放标准值的要求,符合 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每立方米/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装填量应不小于1m3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5000m3/h99、,活性 38 炭装填量为1.05m3,符合 供热原则采用区域集中供热,自备锅炉应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使用的设备均为电热式,符合 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并于混胶、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属于清洁能源。本项目原材料、工艺及设备、能源、污染防治措施等的清洁性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综上分析,项目的100、建设符合相关规划,且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39 8、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便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性。200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为在我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证,对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生产工艺: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机械设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能耗:项目生产设备以电为能源,符合清洁能源要求,能耗消耗较低,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营后,能源以电为主,属清洁能源。原辅材料及产品: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按101、规定储存。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炭黑、硫磺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产生废物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废弃物进行管理,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废气、噪声、固废经治理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从生产工艺、能耗、清洁能源、原辅材料及产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等,均按清洁生产工艺要求,把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的战略思想贯彻其中,达到了持续改进的目的,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导入ISO14000 的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完善企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达到节能、增效、降耗、减污和持续改进的目的。40 二、建102、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项目于 2023 年 7 月 2 日在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项目投资备案(附附件件 9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xxxx橡胶有限公司(附件附件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企业原为硅胶橡胶贸易企业。2023 年 7 月 1 日,企业与xx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1 号一层之三生产车间的租赁协议,所用厂房系租赁xxxx洋伞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附件附件 2-附件附件 7:厂房用地证明、厂房工程规划许可、厂房建设设计许可、厂房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排水证)(注:注:xxxx洋伞有限公司将厂房103、出租给xx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再由xx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转租给建设单位,见附件附件8:厂房租赁合同)。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 990m2,拟建设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设计年生产硅胶止水垫 800 万个、橡胶垫片 1200 万个、橡胶止水垫 1000 万个。:备案证明)。本项目主要从事硅胶橡胶制品生产,属 C2913 橡胶零件制造 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涉及混胶、裁切、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常压硫化)、去毛边、拆边、品检、包装等工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104、见表表 2-1。根据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表 3-2 中的规定,环评审批管理方式实行许可制。2023 年 6月 19 日,xxxx橡胶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附件件 10:委托书):委托书),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完成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表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环评类别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报告书报告书 报告表报告表 登记表登记表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105、 52、橡胶制品业 291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常压连续脱硫工艺除外)其他/41 2、基本情况及工程组成、基本情况及工程组成(1)项目名称: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2)建设单位:xxxx橡胶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xx市xx区新源路 28-1 号一层之三。(4)建设性质:新建。(5)总 投 资: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6)建设规模:租赁建筑面积 990m2。(7)生产规模:年产硅胶止水垫 800 万个、橡胶垫片 1200 万个、橡胶止水垫 1000 万个。(8)生产定员:职工人数 15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9)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人员实行两班工作制,每106、天工作 21 小时。项目工程组成见表表 2-2。表表 2-2 项目主要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主要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功能功能/布局布局 依托性依托性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项目西侧设有油压车间;项目南侧设有混胶裁料车间、烤箱(二次烘烤)及去毛边、钻孔车间;项目南侧设有品检区及包装区等 主体工程、辅助/储运工程依托出租方已建厂房,根据项目的组成及各功能的需求进行隔离工作间并安装相应的设备 辅助/储运工程 原料区、成品区、进出货通道、空压机、真空泵房、冷却塔、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 公用工程 供水 接自市政供水管,向各用水处供水 依托园区给水工程 供电 厂房用电由市107、政供电管网统一供给 依托园区供电工程 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厂区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 依托园区排水工程 环保工程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园区化粪池 废气处理设施 生产车间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排气筒(DA001)新建 噪声处理设施 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 新建 固废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拟设置于厂区西侧,面积约12m2 危废间:拟设置于厂区西侧,面积约 10m2 新建 42 3、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从事硅胶止水垫、橡胶垫片、橡胶108、止水垫的生产,产品方案见表表2-3。表表 2-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产品图片 生产规模生产规模 硅胶止水垫 800万个/年 橡胶垫片 1200万个/年 橡胶止水垫 1000万个/年 4、主要生产单元及涉及的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单元及涉及的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表 2-4。表表 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序号 生产车间生产车间/生产工序生产工序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数量(组数量(组/台台/套)备注套)备注 1 生产设备 油压机 250 吨 2 台 油压成型工序 2 油压机 300 吨 10 台 油压成型工109、序 3 烤箱 1 台 烘烤(二次硫化工序)43 4 甩边机 2 台 去毛边工序 5 风选机 1 台 去毛边工序 6 钻孔机 1 台 钻孔工序 7 自动切料机 3 台 裁切工序 8 混胶机 1 台 混胶工序 9 辅助设备 空压机 1 台 增压供气 10 真空泵(无油立式真空泵)1 台 减压 11 冷却塔 1 台 油压机循环水冷却 12 废气处理 活性炭吸附装置(含风机)1 台 废气处理 5、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其用量见表表 2-5,理化性质表表 2-6,MSDS 见附件附件 11。表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一览表 产品产品 主110、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用量 最大暂存量最大暂存量 备注备注 硅胶止水垫 硅橡胶 200t/a 2t 来料 硅胶色胶 0.02t/a 0.002t 来料 架桥剂 1t/a 0.05t 来料 橡胶垫片 SBR橡胶(丁苯橡胶)150t/a 2t 来料 NBR橡胶(丁腈橡胶)20t/a 0.5t 来料 EPDM橡胶(三元乙丙橡胶)25t/a 0.5t 来料 橡胶止水垫 EPDM橡胶(三元乙丙橡胶 20t/a 0.5t 来料 其他 脱模剂 0.036t/a 0.003t 来料,用于油压成型工序物料与模具分离,但因部分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脱模剂不应用于全部产品 44 液压油 0.5t/a 0111、.5t 来料,用于油压机中的液压升降,在密闭设备内循环使用,3年更换一次 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 水 300.6t/a/电 60万kWh/a/表表 2-6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序号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理化性质理化性质 1 硅橡胶 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甲基乙烯基硅橡胶67%,白炭黑31%,羟基硅油2%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乳白色、淡黄色或淡灰色弹性体;无气味;密度:1.150.05g/cm3;储存条件:1、储存温度在 20-40C 之间;2、相对温度 50-70C 之间;3、储存环境应通风、干燥。物理及化学性危害:无危害成112、分。健康危害效应:1、吸入:无适合资料;2、食入:正常使用时只具很低的摄入危害。危害分解物:二氧化碳及微量的未完全燃烧的碳化物、二氧化碳。2 硅胶色胶 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硅橡胶40%,化合物(聚甲基氢硅氧烷/含氢硅油)10%,色粉50%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外观性状:有挥发性;熔点:8;密度:1.0g/ml;自加速分解温度(SADT):80。主要用途:作用于:硅橡胶,不饱和聚脂的固化橡胶及塑料的作色,有机硅合成。健康危害效应:无刺激感,无嗅;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仓间温度不宜超过30C,低于8C会变硬,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严禁113、接触还原剂,铁锈,酸碱性物质和易燃性材料;毒性资料:急毒性:无任何毒性,无味;局部效应:无任何反应;致敏感应:为惰性;慢度性或长期毒性:低毒。3 硅胶架桥剂(有机过氧化物)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分子式(或结构式):C12H34O4(分子量:290.45);成份资料:活性过氧化物30%,化合物(含氢硅油)20%,有机硅聚合物50%;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外观性状:有挥发性,透明胶状;熔点:8;密度:0.78g/ml;自加速分解温度(SADT):80。主要用途:作用于:硅橡胶,三元乙丙胶,聚乙烯等交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仓间温度不宜超过30114、C,低于8C会变硬,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严禁接触还原剂,铁锈,酸碱性物质和易燃性材料。危害分解物:强酸性;毒性资料:急毒性:无任何毒性,无味;慢度性或长期毒性:低毒。4 脱模剂 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可涂性硅油:15%;不饱和活性剂:15%;石油烃:30%;LPG抛射剂:39.5%;其他:0.5%45 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透明液体,密度0.76-0.85;本品易燃,吸食会导致乏力、头晕、呕吐、严重者会危机生命,对皮肤无明显刺激 5 EPDM橡胶(三元乙丙橡胶)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丙烯,乙烯,亚乙基降冰片烯三元的共聚物((C2H4)1-(C3H6)m-(C9115、H12)n)99%;正己烷(C6H14)0.4%;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外观与性状:乳灰白色固体散状或颗粒。气味:无气味。相对密度:0.87。闪点(C):200。溶解性:不溶于水。有害燃烧产物:碳氧化物。安全储存的条件:存于室内仓库中。储存于阴暗、干燥、通风良好的区域。本品不应在光照下储存。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火源、火花。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受潮。不相容的物质:正己烷、强氧化剂。不能与氧化剂或还原剂共混储存。6 NBR橡胶(丁腈橡胶)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是由丁二烯与丙烯腈低温乳液聚合,非污染性稳定剂的共聚物。结合丙烯腈:32.0%-34.0%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116、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过氧化物硫化;门尼粘度:45-55MU;总挥发物:1.0%;总灰分:0.8%;比重:0.98克/毫升;储存: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照,高温或火源。7 SBR橡胶(丁苯橡胶)组成成分组成成分 丁苯橡胶(SBR),又称聚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化学结构式: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理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性 外观与性状:呈浅褐色或棕红色的块状弹性体,具有苯乙烯臭味。溶解性:能溶于苯、汽油、三氯甲烷等有机溶剂。危险性类别:丁苯橡胶的危害主要来自合成橡胶中的残留单体苯乙烯和橡胶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皮肤接触:由于丁苯橡胶内有残留的单体苯乙烯,反复或长期接触可能117、引起皮炎和皮肤过敏,可能对 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短时间接触对人体无明显影响,要避免长期直接接触。吸入:如果吸入橡胶燃烧时产生的气体,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呼 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有害分解产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8 液压油 液压油就是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46 6、物料平衡及水平衡、物料平衡及水平衡(1)物料平衡分析)物料平衡分析 项目物料平衡见图图 2-1。图图 2-1 项目生产物料平衡图项目生产物料平衡图 项目 VOCS平衡见图图 2118、-2。图图 2-2 项目项目 VOCS平衡图平衡图(2)水平衡分析)水平衡分析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用水及冷却用水。生活用水 硅橡胶 200t/a 色膏中硅胶组分 0.008t/a VOC 产生量 0.180t/a 排气筒 0.087t/a 活性炭吸附 0.087t/a 无组织排放 0.031t/a 脱模剂挥发物组分 0.025t/a(脱模剂可挥发成分占比69.5%)合计 VOC 产生量 0.205t/a SBR 橡胶 150t/a NBR 橡胶 20t/a EPDM 橡胶 45t/a 硅橡胶 200t/a 硅胶色胶 0.02t/a 架桥剂 1t/a SBR 橡胶 150t/a NBR 橡119、胶 20t/a EPDM 橡胶 45t/a 合计:416.02t/a 硅胶制品、橡胶制品 412.679t/a(硅胶止水垫、橡胶垫片、橡胶止水垫合计)废气损耗:0.227/a 固废损耗:边角料 2.075t/a 不合格品 1.038t/a 残留在废弃空桶上的 色膏 0.001t/a 原辅材料100%=成品99.2%+损耗0.8%47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拟招聘员工 15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 300 天,根据xx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35/T772-2018)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按照最大经验参数 50L/(人天)的用水量,则项目年生活用水量为 120、225m3,排污系数按 0.85 计,年排水量约为 191.4m3。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用水 项目油压机使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Wtd=(0.50.6)QqT 其中:Wtd日均补水量(m3/d);Qq补水定额(m3/h),可按照循环水量的 1%2%计算,本次环评取 2%;T日均工作时间(h/d),本次环评取 21h。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项目循环水量约为 1m3/d,补水定额取 2%,系数取最大值 0.6,年工作时间 300 天,日工作时间 21 小时,冷却塔为 1 台,则项目冷却水补充量为 0.25121、2m3/d(75.6m3/a)。项目用排水量统计见表表 2-7。表表 2-7 本项目用排水量统计表本项目用排水量统计表 序号用水单元序号用水单元 用水标准用水标准 规模规模 用水量(用水量(m3/d)排水量(排水量(m3/d)年用水量(年用水量(m3/a)年排水量(年排水量(m3/a)1 职工生活用水 50L/人d 15 人 0.75 0.638 225 191.4 2 冷却用水/1 台 0.252/75.6/合计 1.002 0.638 300.6 191.4 本项目用水平衡图详见图图 2-2。图图 2-2 本项目水平衡图(本项目水平衡图(m3/d)新鲜用水 生活用水 冷却用水 生活污水 三122、级化粪池 杏林水质净化厂 1.002 0.75 0.252 0.638 0.638 0.638 循环水 1 损耗 0.112 损耗 0.252 48 7、厂区平面布置分析、厂区平面布置分析 根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8),厂房西侧到东侧由南至北分别为成品区、包装区、品检区、空压机、真空泵房、烤箱(二次烘烤)及去毛边、钻孔车间、油压车间、危废暂存间、原料区、混胶裁料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总平面布局基本上可做到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区布局明确,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工艺流程、工艺流程(1)主体工程 项目产品分为硅胶止水垫、橡胶垫片、橡胶止水垫,所采用的12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图 2-3。图图 2-3 硅胶止水垫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硅胶止水垫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说明:工艺说明:将原材料(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通过混炼机搅拌混合,随后通过裁切机进行分切,裁切成需要的形状后再进行油压成型,制成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混胶:项目购买现成硅胶(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无密炼工序,在常温下,将外购的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放入混胶机内进行混胶(混胶时为常温,不需加热,由于胶团摩擦生热,设备温度可达 60)。混胶机主要工作部分是两个速度不等相对回转的空心棍筒,当胶料加到两个辊筒上面后,在被辊筒挤压的同时,在摩擦124、力和粘附力的作用下形成楔形端面的胶条,在辊筒的作用下胶条受到强烈的碾压、剪切和撕裂,胶料在混胶机中受到螺杆和机筒简壁之间强大的挤压力,不断地向前移动,并借助于口模,压出各种断面的半成品,以达到初硅橡胶 硅胶色胶 混胶 裁切 油压成型 人工拆边 品检 成品 成品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N1、G1、S1 N2、S2 N3、G2 S3 S4 包装 S5 架桥剂 49 步造型的目的。项目采用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不投加炭黑,因此该工序无炭黑逸散。该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少量的臭气,原料废包装桶,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裁料:混胶后的硅胶胶条送至自动裁切机按照大小需求进125、行裁切,此过程不需加热,无废气产生。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油压成型:项目所用硅胶油压成型过程中无需进行硫化、炼化等工艺,主要为高温油压成型,油压工序在 120-180范围内进行,在此温度下少量原料会发生热解,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少量的臭气。硅胶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变化,由塑性的混胶变为高弹性的或硬质的交联硅胶,从而获得更完善的物理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能,提高和拓宽了硅胶材料的使用价值和应用范围。此外,该工序中脱模剂的使用也会产生有机废气。该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少量的臭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油压机需使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品检126、:检验达标的产品包装入库。该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包装入库。该工序会产生包装废物。图图 2-4 橡胶垫片、橡胶止水垫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橡胶垫片、橡胶止水垫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SBR 橡胶 NBR橡胶 裁切 油压成型 烘烤(二次硫化)(SBR 部分产品要求)去毛边 成品 成品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N2、S2 N3、G2 N4、G3 N6、S2 品检 S4 EPDM 橡胶 钻孔 包装 S5 N5、S2 50 工艺说明:工艺说明:将原材料(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 SBR 橡胶(丁苯橡胶)、NBR(丁腈橡胶)、EPDM 橡胶(三元乙丙橡胶),三种橡胶均以橡胶卷带的形式购入)放入裁切机材料至合适127、尺寸,再进行油压成型,其中 SBR 的部分产品根据客户要求需进行二次硫化,以稳固橡胶的交联性质,加强其拉力、硬度、老化、弹性等性能。后再对成型的橡胶进行钻孔、钻孔后利用甩边机和风选机去毛边,制成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裁料:将原材料(SBR 橡胶(丁苯橡胶)、NBR(丁腈橡胶)、EPDM 橡胶(三元乙丙橡胶),三种橡胶均以橡胶卷带的形式购入)放入裁切机材料至合适尺寸,此过程不需加热,无废气产生。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油压成型:主要为高温油压成型,油压工序在 120-180范围内进行,在此温度下少量原料会发生热解,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少量的臭气、硫化氢及二硫128、化碳,其中 SBR 橡胶(丁苯橡胶)因成分中有残留的单体苯乙烯,也会产生苯乙烯废气污染物。此外,该工序中脱模剂的使用也会产生有机废气。该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苯乙烯及少量的臭气、硫化氢及二硫化碳,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油压机需使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烘烤(二次硫化):SBR 橡胶部分产品根据客户需求,为了加强其拉力、硬度、老化、弹性等性能,有二次硫化要求,烘烤温度为 100,每批次烘烤半个小时,因采购的橡胶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因此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不再额外添加硫化剂,主要是为了使橡胶的交联性在一定的温度下得到更进一步的固化。该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129、非甲烷总烃计)、苯乙烯及少量的臭气、硫化氢及二硫化碳,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钻孔:根据客户需求,会对部分产品用钻孔机进行钻孔。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去毛边:利用甩边机将橡胶制品的毛边去除,再利用风选机将毛边和橡胶制品分离。51 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毛边)。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品检:检验达标的产品包装入库。该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包装入库。该工序会产生包装废物。产污环节:产污环节: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可知,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废气主要为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产生及脱模剂的使用产生的有机废气130、及臭气、硫化氢及二硫化碳,以及 SBR 橡胶制品因成分中有残留的单体苯乙烯,在油压成型及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中会产生苯乙烯;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硅橡胶空桶、硅胶色胶空桶、架桥剂空桶、橡胶包装袋、液压油空桶,擦拭液压油产生的废抹布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2)公用工程 项目公用工程均依托园区,因此项目公用工程无污染影响。(3)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 本项目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主要原辅材料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脱模剂、SBR 橡胶、NBR 橡胶、EPDM 橡胶储存在原料区,危险废物存贮于危废间,均采用铁/塑料装密闭储存,131、在正常装卸及储运过程中基本不会有污染产生。(4)环保工程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废活性炭。(5)其他污染环节 机台维护保养产生的液压油及液压油空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职工生产产生生活垃圾。2、产污环节分析、产污环节分析 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具体见表表 2-8:52 表表 2-8 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类别 污染来源污染来源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成分成分 处理设施及去向处理设施及去向 废气 硅胶制品:混胶、油压成型、脱模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在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上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由132、集气系统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橡胶制品: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脱模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 废水 生活污水 员工日常生活 COD、BOD5、SS、氨氮 园区化粪池市政管网杏林水质净化厂 噪声 设备运行 减震、隔声 固废 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 果皮、纸屑等 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裁切 边角料 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后外卖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 品检 不合格品 原辅材料使用、包装 包装废物 危险废物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集中收集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原料使用 硅胶色胶空桶、架桥剂133、空桶、脱模剂空桶 机台维护 废液压油及液压油空桶 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问题。5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xx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附图 4),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 2018 年修改单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P244 中的标准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表 3-1。表表 3-1 环境空气质134、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环境要素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指标指标 标准限值标准限值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 2018 年修改单要求 二氧化硫(SO2)年平均 60g/m3 24 小时平均 150g/m3 1 小时平均 500g/m3 二氧化氮(NO2)年平均 40g/m3 24 小时平均 80g/m3 1 小时平均 200g/m3 一氧化碳(CO)24 小时平均 4mg/m3 1 小时平均 10mg/m3 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g/m3 1 小时平均 200g/m3 颗粒物(粒径 2.5m)年平均 35g/m3 24 小时平135、均 75g/m3 颗粒物(粒径 10m)年平均 70g/m3 24 小时平均 150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P244 中的标准值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 2.0mg/m3 基本污染因子基本污染因子 根据2022 年xx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2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56。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 208 天,良的天数为 148 天,轻度污染的天数 9 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9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7.5%、优级率为 57.0%。全市国控评价点位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分别为:SO2(二氧化硫)4微克/立方米、NO2(二氧化氮)22 微克136、/立方米、PM10(可吸入颗粒物)32 微克/立方米、PM2.5(细颗粒物)17 微克/立方米、CO(一氧化碳)0.6 毫克/立方米、O3(臭氧)134 微克/立方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4 评价,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CO(一氧化碳)、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一级标准;PM2.5(细颗粒物)、O3(臭氧)年均浓度符合二级标准。与 2021 年相比,六项主要污染物“四降二升”,SO2、CO、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 20.0%、14.3%、11.1%、15.0%,NO2、O3浓度分别上升 15.8%、4.7%。本项目位于xx市x137、x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属于达标区,见表表 3-2。表表 3-2 20182022 年xx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表年xx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表 指标指标 年度年度 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 SO2 g/m3 NO2 g/m3 PM10 g/m3 PM2.5 g/m3 CO mg/m3 O3 g/m3 2018 年 8 28 42 23 0.8 117 2019 年 6 23 40 24 0.8 136 2020 年 6 19 33 18 0.7 126 2021 年 5 19 36 20 0.7 128 2022 年 4 22 32 17 0.6138、 13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 20 40 40 15 4 100 二级 60 40 70 35 4 160 备注:1、表中 SO2、NO2、PM10、PM2.5为年平均浓度,CO 为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O3为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2018-2022 年为工况数据)。2、g/m3(微克每立方米),mg/m3(毫克每立方米)特征污染因子特征污染因子 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xxxx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灌口一厂厨卫产品线投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1 年 2 月 18139、 日-24 日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上头亭村)非甲烷总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上头亭村村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 4.17km 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km 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因此,可作为本次环评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参考。具体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见表表 3-3、图、图 3-1。55 表表 3-3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监测点监测点 与项目方位关系与项目方位关系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监测时间 上头亭村 西北侧约 4.17km 非甲烷总烃 2021 年 2 月 18140、-24 日 图图 3-1 项目所在地与监测点位示意图项目所在地与监测点位示意图 监测结果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及分析见表表 3-4。表表 3-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日期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检测项目 监测结果(监测结果(mg/m3)浓度范围浓度范围 最大占标率(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达标情况 标准值标准值 2021年5月7-13 日 上头亭村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mg/m3)0.94 mg/m3(最大值)47 达标 2.0mg/m3 从上表可知,上头亭村的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141、学出版社、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244 页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 2.0mg/m3),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废水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本评价不再赘述地表水环境现状质量。56 3、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1 号一层之三,根据x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2)(见附图附图 5),属于声环境 3 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14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项目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且不新增用地,因此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5、土壤、地下水环境、土壤、地下水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资源,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依托已建现有厂房,厂房已做好地面硬底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等将按规范做好防渗涂层及围堰,正常运行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6、电磁辐射、电磁辐射 143、本项目属于橡胶制品业,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57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选址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1 号一层之三,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表 3-5 和附图附图 6。表表 3-5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环境 要素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保护保护 内容内容 环境功能区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相对厂址距离/m 环境 空气 碑头社区 居住区 约 2500 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东南侧 约 106m 杏美小学 学校 约 210 144、人 西北侧 约 214m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纳入xx西海域。外排废水不直接排入周边地面水域或海域。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生态 环境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位于杏林工业组团,不新增用地,不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管网已经完善,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145、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纳入xx西海域。根据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5.2.3,排入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排污单位,其间接排放限值按照现行国家或xx省的相关标准执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杏林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执行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 2146、 中 A 级排放标准,见表表 3-6。表表 3-6 污水水质控制项目限值污水水质控制项目限值 序号序号 控制项目名称控制项目名称 单位单位 排放限值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CODCr mg/L 500 企业废水排放口 2 BOD5 mg/L 300 3 SS mg/L 400 4 氨氮 mg/L 45 58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限值,无组织废气 VOCs 排放执行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147、23-2018)中表 3 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规定的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排放量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 2 排放标准限值,详见表表 3-7。表表 3-7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产生工序产生工序 污染物污染物 标准限值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标准来源 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非甲烷总烃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10 执行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限值 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m/t)2000 封闭设施外无148、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4.0 无组织废气 VOCs 排放执行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3 标准限值 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mg/m3)30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规定的限值 苯乙烯 厂界标准值(mg/m3)5.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排放量(kg/h)执行 20m 高排气筒 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臭气浓度 厂界标准值(无量纲)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49、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排放量(无量纲)执行 20m 高排气筒 600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根据执行标准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对标 2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硫化氢 厂界标准值(mg/m3)0.0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59 排放量(kg/h)执行 20m 高排气筒 0.5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二硫化碳 厂界标准值(mg/m3)3.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排放量(kg/h)执行 20m 高排气筒 150、2.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噪声 运营期噪声排放应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固废 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4 月 29 日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总量 控制 指标 1、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xx省建151、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办法、xx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闽环发20149 号)、xx省环保厅关于环评审批中落实排污权交易工作要求的通知(闽环保评201443 号)、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xx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环法规【2019】4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排污权核定因子 COD、氨氮、SO2、NOX。2、排污权核定、排污权核定 根据xx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xx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8 月 1 日发布)及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xx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厦环综20236 号):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按照152、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允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初始排污权是指依法建成投产或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工业排污单位通过核定分配或交易取得 60 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新增排污权是指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后(2014 年 5 月 23 日实施)新(改、扩)建项目需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可交易排污权是指工业排污单位和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可用于出让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现阶段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 COD、NH3-N、SO2、NOx。本项目不产生 SO2和 NOx,无废气主要153、污染物排污权指标;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无废水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指标。3、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见表表 3-8。表表 3-8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类别类别 污染物污染物 名称名称 产生量产生量(t/a)削减量削减量(t/a)排放量排放量(t/a)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总量来源总量来源 浓度浓度 排放量(排放量(t/a)生活污水191.4t/a CODCr 0.0766 0.0115 0.0651 30mg/L 0.0057 区域统一调配 氨氮 0.0383 0.0180 0.0203 1.5mg/L 0.0003 废154、气 非甲烷总烃 0.205 0.087 0.118/0.177 区域削减调剂 注:杏林水质净化厂排入环境的出水水质执行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 2 中 A 级排放标准(CODCr30mg/L、氨氮1.5mg/L)。4、总量指标来源、总量指标来源(1)废水)废水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总排放量约为 191.4t/a,CODCr的总量控制指标为0.0057t/a、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 0.0003t/a。要求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由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根据xx市排污权有偿使155、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2018276 号),xx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xx省范围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排污权和核定和管理,餐饮、医疗、畜禽养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等暂不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不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61 (2)废气)废气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根据xx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实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文)规定:非甲烷总烃等不属于可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因子。参照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xx区新阳片区排放 VOCS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工作方案,本市除xx新阳片区外的其他工业园区参照执行,156、原则上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替代比值不小于 1.5 倍,即 0.177t/a。表表 3-9 涉涉 VOCs 建设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情况自查表建设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情况自查表 地区 xx市xx区 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xxxx橡胶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xx区新源路 28-1 号一层之三 建设项目名称 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环评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 291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2913 橡胶零件制造 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环评审批文号/环评审批时间/本工程 VOCs 产生量 0.205t/a 废气处理设施工艺 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效率 50%本157、工程 VOCs 削减量 0.087t/a 本工程 VOCs 排放量(有组织)0.087t/a 本工程 VOCs 排放量(无组织)0.031t/a 总体工程预测排放量 0.118t/a 6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本项目拟租赁xxxx洋伞有限公司的厂房,无新增用地,根据现场踏勘,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因此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机台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及废包装材料。由于项目需安装的时间短,产生的噪声为暂时性,随着安装的结束而结束,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158、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和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施工。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置。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废气(1)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依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的有关规定,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有物料衡算法、实测法、类比法、产污系数法等几种方法。项目不设置食堂,无油烟产生。项目采购的硅胶及橡胶的原辅材料为已经过过氧化物硫化后的材料,不再另外投加硫磺、炭黑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硅胶的混胶、油压成型工序,橡胶的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项目的主要污染159、物为硅胶的混胶、油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橡胶油压成型、烘烤(SBR橡胶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及苯乙烯以及脱模剂使用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方法如下:表表 4-1 项目污染源强核算方法项目污染源强核算方法 要素要素 污染物来源 污染物/核算因子 核算方法 污染物来源 污染物/核算因子 核算方法 废气 硅胶制品生产 混胶、油压成型 非甲烷总烃 类比法 混胶、油压成型 臭气浓度 类比法 橡胶制品EPDM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成型 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臭气浓度 类比法 63 生产 二硫化碳 类比法 硫化160、氢 类比法 NBR橡胶(丁腈橡胶)成型 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臭气浓度 类比法 二硫化碳 类比法 硫化氢 类比法 SBR橡胶(丁苯橡胶)成型 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苯乙烯 产污系数法 臭气浓度 类比法 二硫化碳 类比法 硫化氢 类比法 烘烤(二次硫化)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苯乙烯 产污系数法 臭气浓度 类比法 二硫化碳 类比法 硫化氢 类比法 油压设备使用 脱模 非甲烷总烃 物料衡算法(2)污染物排放源强)污染物排放源强 硅胶制品、橡胶制品生产产生的臭气、硫化氢及二硫化碳 项目硅胶制品的混胶、油压成型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臭气,橡胶制品生产的油压成型、烘烤(SBR橡胶二次硫化)工序会产生少量的161、臭气、硫化氢及二硫化碳。臭气主要引发人体感官不适,产生的异味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排放,少量无收集的臭气无组织散发,难以定量分析。为了解项目生产过程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的产生情况,评价单位对xx市内相似生产企业臭气浓度的产生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对多家相似生产企业的可比性分析,本次评价类比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的监测情况。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与本项目的可比性分析情况见表表4-2。64 表表 4-2 本项目建设情况与本项目建设情况与 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类比一览表x162、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类比一览表 项目项目 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本项目本项目 是否是否 可比可比 产品方案 年产橡胶制品 3000 万件、硅胶制品 2800 万件 年产硅胶止水垫 800 万个、橡胶垫片 1200 万个、橡胶止水垫1000 万个 是 工作时间 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21 小时 是 主要原料 硅橡胶 100t/a,硅胶色膏 3t/a,架桥剂 10 t/a;三元乙丙橡胶100t/a,丁腈橡胶 100t/a,丁苯橡胶 100 t/a;硫化剂 163、2 t/a,促进剂10t/a,防老剂 2t/a,炭黑 100t/a,色膏 1t/a硅胶及橡胶合计用量为 400t/a 硅橡胶200t/a,硅胶色胶0.02t/a,硅胶架桥剂:1t/a;EPDM橡胶(三元乙丙橡胶)45t/a,SBR橡胶(丁苯橡胶)150t/a,NBR橡胶(丁腈橡胶)20t/a硅胶及橡胶合计用量为415.008t/a 是 生产设备 开炼机、裁边机、油压机、去毛边机、干燥箱等 油压机、混胶机、风选机、甩边机,自动切料机、烤箱等 是 主要工艺 开炼自然冷却裁切油压硫化成型去毛边二次硫化 硅胶制品:硅胶、色膏、架桥剂混胶裁切油压成型人工拆边品检包装;橡胶制品:橡胶裁切油压成型烘烤(二次164、硫化,部分产品)去毛边品检包装 是 主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 是 废气处理设施 密闭收集+活性炭 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 是 综上分析,项目与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的产品类型、主要工艺、原辅材料使用类型、生产温度等均具有一定的可比性。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监测结果见表表4-3。表表4-3 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竣工验收监测数据竣工验收监测数据(摘录摘录)采样时间 202165、1-05-06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平均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车间或生 产设施废 气排气筒 进口G 标干流量 m3/h 2.96104 3.16104 3.06104 3.06104 臭气浓度 无量纲 977 1318 977 1318(最大值)硫化氢实测浓度 mg/m3 0.09 0.07 0.08 0.08 65 硫化氢实测排放速率 kg/h 2.6610-3 2.2110-3 2.4510-3 2.4510-3 二硫化碳实测浓度 mg/m3 0.10 0.10 0.18 0.13 二硫化碳实测排放速率 kg/h 2.9610-3 3.1610-3 5.5110-3 166、3.9810-3 车间或生 产设施废 气排气筒 出口H 标干流量 m3/h 3.20104 3.42104 3.29104 3.30104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29 174 174 229(最大值)硫化氢实测浓度 mg/m3 0.03 0.04 0.03 0.03 硫化氢实测排放速率 kg/h 9.6010-4 1.0310-3 1.3210-3 9.9010-4 二硫化碳实测浓度 mg/m3 0.03 0.03 0.03/二硫化碳实测排放速率 kg/h/备注:2021-05-06 生产工况负荷为 82%。采样时间 2021-05-07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平均值 第一次 第二167、次 第三次 车间或生 产设施废 气排气筒 进口G 标干流量 m3/h 3.10104 3.01104 3.12104 3.08104 臭气浓度 无量纲 977 724 977 977(最大值)硫化氢实测浓度 mg/m3 0.07 0.08 0.09 0.08 硫化氢实测排放速率 kg/h 2.1710-3 2.4110-3 2.8110-3 2.4610-3 二硫化碳实测浓度 mg/m3 0.18 0.18 0.18 0.18 二硫化碳实测排放速率 kg/h 5.5810-3 5.5210-3 5.6210-3 5.5410-3 车间或生 产设施废 气排气筒 出口H 标干流量 m3/h 3.3168、2104 3.22104 3.40104 3.31104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74 174 174 174(最大值)硫化氢实测浓度 mg/m3 0.03 0.05 0.04 0.04 硫化氢实测排放速率 kg/h 9.9610-4 1.6110-3 1.3610-3 1.3210-3 66 二硫化碳实测浓度 mg/m3 0.03 0.03 0.03/二硫化碳实测排放速率 kg/h/备注:2021-05-07 生产工况负荷为 80%。根据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排气筒进口臭气浓度产生浓度最大值为 1318(无量纲),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169、出口监测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 229(无量纲)。本项目风机风量为 5000m3/h,按本项目风量折算后,排气筒进口臭气浓度产生浓度最大值为 8329(无量纲),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出口监测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 1434(无量纲)。由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工作时间为 2400h/a,耗胶 400t/a,验收监测时硫化氢的产生量按满工况负荷折算后为 3.0310-3kg/h、二硫化碳的产生量按满工况负荷折算后为 5.8910-3kg/h、,则可得硫化氢产生系数约为 1.8210-5t/t 胶料、二硫化碳产生系数约为 3.5310-5t/t 胶料。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活170、性炭吸附设施对硫化氢的处理效率为 52.9%(两日平均)。二硫化碳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未检出。保守起见,本次评价采用 50%的处理效率进行核算。本项目硅胶及橡胶合计用量为 415.008t/a,则硫化氢产生量为 7.5510-3t/a,二硫化碳产生量为 1.4610-2t/a。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 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 号)的通知中表 2-3 VOCs 废气收集率通用系数,考虑废气收集的实际因素制约,项目废气的收集效率保守按85%考虑,其余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按 15%计。表表 4-4 VOCs 废气收集率通用系数表废气收171、集率通用系数表 废气收集方式废气收集方式 密闭密闭 管道管道 密闭空间(含密闭式集气罩)密闭空间(含密闭式集气罩)半密闭集气罩(含排气柜)半密闭集气罩(含排气柜)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符合标准要求的外部集气罩符合标准要求的外部集气罩 其他收集方式其他收集方式 负压负压 正压正压 废气收集率 95%90%80%65%50%30%10%67 项目废气的收集效率保守按 85%考虑,设备的运行时间为 6300 小时(年工作日合计共 300 天,每天 21 小时),设计风机风量为 5000m3/h(3150 万 m3/a),则硫化氢有组织废气产生量为 6.4210-3t/a,产生速172、率为 1.0210-3kg/h,产生浓度为 0.204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1.1310-3t/a,排放速率为 1.7910-4kg/h;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硫化氢的处理效率按 50%保守计算,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硫化氢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3.2110-3t/a,排放速率为 5.1010-4kg/h,排放浓度为 0.102mg/m3;二硫化碳有组织废气产生量为 1.2410-2t/a,产生速率为 1.9710-3kg/h,产生浓度 为 0.394mg/m3;无组织 废气排放量为 2.2010-3t/a,排放速率为3.4910-4kg/h;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二硫化碳的处理173、效率按 50%保守计算,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二硫化碳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6.2010-3t/a,排放速率为 9.8410-4kg/h,排放浓度为 0.197mg/m3;综上,外排异味(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中标准限值的要求(排气筒高度约 20m,臭气浓度排放量6000(无量纲,根据执行标准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对标 25m 高排气筒标准限值)、硫化氢排放量0.58kg/h、二硫化碳排放量2.7kg/h),并由高空扩散进一步有效稀释淡化,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有机废气(硅胶生产的混胶、油压成型及脱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橡胶生产的油压成174、型、烘烤(二次硫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苯乙烯)项目不再另外投加炭黑或其他粉料助剂,因此无粉尘逸散产生。-1 硅胶生产的混胶、油压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混胶是硅胶制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手段,该过程是一个物理过程,但由于胶团摩擦生热的影响,在混胶生产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低挥发烟气。项目采用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混胶,年用胶量为 200.008t/a,见表表 4-5。68 表表 4-5 项目硅胶制品用胶量核算项目硅胶制品用胶量核算 本项目硅胶制品建设本项目硅胶制品建设 生产工艺生产工艺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原料原料 硅胶用量硅胶用量 混胶、油压成型 硅胶制品 硅橡胶 200t/a 硅胶色胶组分 0.0175、08t/a 合计 200.008t/a 备注:硅胶色胶组分中硅橡胶占比 40%。项目硅胶制品生产的混胶、油压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类比同类型生产企业 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只硅胶管及 300 万米硅胶密封条项目 中的监测数据(引用自xx旭恒电子有限公司旭恒电子硅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表表 4-6。表表 4-6 本项目与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类比一览表本项目与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类比一览表 类别类别 本项目本项目 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年产 50 万只硅胶管及万只硅胶管及 300 万米硅万米硅 胶密封条项目胶密176、封条项目 是否可比是否可比 产品方案 年产硅胶止水垫 800 万个 本项目年产 50 万只硅胶管及 300 万米硅胶密封条 是 主要原料 硅橡胶、硅胶色胶、架桥剂 成品硅胶、色母、硫化剂、PVC 膜、聚酯线、聚酯布 是 用胶量 200.008t/a 1200t/a 是 主要工艺 硅胶制品:硅胶、色膏、架桥剂混胶裁切油压成型人工拆边品检包装;硅胶、色膏、硫化剂炼胶开炼密封条挤出/内胶管挤出热风硫化试压、检验包装入库 是 工艺参数 混胶温度为 60,油压成型温度为 120-180 炼胶温度常温,挤出温度150,硫化温度 180 是 工作制度 年工作日合计共 300 天,每天工作 21 小时 年工作177、时间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主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是 处理设施 活性炭吸附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 基本可比 综上分析,项目与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产品类型、主要工艺、原辅材料使用类型、工艺参数、废气产生等均具有一定的的可比性。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 16 日03 月 17 日委托河北新宝丰科技有限公司 对废气进行监测,结果详见表表 4-7。69 表表 4-7 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气监测结果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监测点位 生产负荷生产负荷(%)满负荷用胶量满负荷用胶量(t/a)监测178、项目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速率监测结果速率(kg/h)平均值(平均值(kg/h)进口 75 1200 非甲烷总烃 2.3310-22.3610-2 2.3510-2 根据表表 4-7 可知,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为 0.062kg/t 胶料,废气收集效率按 90%计算,则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为 0.069kg/t 胶料,项目硅胶制品混胶、油压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污系数类比河北睿冠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数据,项目硅胶用量 200.008t/a,则项目混胶、油压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014t/a。-2 脱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全厂油179、压成型工序中脱模剂的使用量为 0.036t/a,根据脱模剂的 MSDS,其可挥发成分主要为石油烃和 LPG 抛射剂,合计占比 69.5%,则脱模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025t/a。-3 橡胶生产的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根据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编制 的 AP-42 中 橡 胶 制 品 业 排 放 因 子(数据来源:https:/www.epa.gov/air-emissions-factors-and-quantification/ap-42-fifth-edition-volume-i-chapter-4-evaporation-loss-0)查得的产污系数,见180、表表 4-8。表表 4-8 美国国家环保局(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编制的)编制的 AP-42 中中 橡胶制品业排放因子产污系数(摘录橡胶制品业排放因子产污系数(摘录 1)生产工序生产工序 单位单位 橡胶种类橡胶种类 EPDM 橡胶橡胶(三元乙丙橡胶)(三元乙丙橡胶)NBR 橡胶橡胶(丁腈橡胶)(丁腈橡胶)SBR 橡胶橡胶(丁苯橡胶)(丁苯橡胶)油压成型(tTVOC/t 胶)8.66E-04 5.30E-04 4.78E-04 烘烤(tTVOC/t 胶)(项目原料 无此工序)(项目原料 无此工序)2.94E-03 70 根据表表 4-8,计算项目橡胶生产的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产生的非甲烷181、总烃合计为 0.166t/a,见表表 4-9。表表 4-9 项目橡胶生产有机废气产生量计算一览表项目橡胶生产有机废气产生量计算一览表 废气种类废气种类 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t/a)工序工序 耗胶量(耗胶量(t/a)油压成型 EPDM 橡胶(三元乙丙橡胶)45 0.039 NBR 橡胶(丁腈橡胶)20 0.011 SBR 橡胶(丁苯橡胶)150 0.072 烘烤(SBR 橡胶)部分产品 SBR 橡胶(丁苯橡胶)15 0.044 合计合计 0.166 综上,项目全厂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为 0.205 t/a(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等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生产车间,产生的有182、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的收集效率保守按 85%考虑,设备的运行时间为 6300 小时(年工作日合计共 300 天,每天 21 小时),设计风机风量为 5000m3/h(3150 万 m3/a),则有组织废气产生量为 0.174t/a,产生速率为 0.028kg/h,产生浓度为 5.6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0.031t/a,排放速率为 4.9210-3kg/h;根据环境工程2016 年第 34 卷增刊中工业源重点行业 VOCs 治理技术处理效果的研究,“活性炭吸附法”对有机废气的平均处理效率为 73.11%183、,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按 50%保守计算,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87t/a,排放速率为 0.014kg/h,排放浓度为 2.80mg/m3;同时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4.2.8 条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胶料基准 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须将实测大气 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 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的换算,可参 照采用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的计算公式。胶184、料消耗量和排气量统计周期为 71 一个工作日。”基准气量排放浓度的换算公式:式中: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mg/m3;Q 总实测排气总量,m3;Yi第 i 种产品胶料消耗量,t;Q 基 第 i 种产品的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m3/t;实实测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4中污染项目非甲烷总烃生产工艺或设施为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非甲烷总烃的基准排气量限值为2000m3/t 胶料。项目硅胶制品硅胶用量为200.008t/a,日加工胶料0.667t;项目橡胶制品橡胶用量为215t,日加工胶料0.717t;根据 关于185、橡胶(轮胎)行业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244号)“考虑企业对生胶可能需经过多次重复炼胶,基准排气量可以将计算炼胶次数后的总胶量作为企业用胶量进行核算,同时也应将计算炼胶次数后的总气量作为企业排气量进行核算”。本项目硅胶及橡胶均经过多次炼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硅胶日实际炼胶量为10.0t(日炼胶15次),橡胶日实际炼胶量为5.017t(日炼胶7次),合计炼胶量为15.017t/d,因此项目每天基准排气量为30034m3,建设项目风机总风量为5000m3/h,日工作21h,故风机总排气量为105000m3/d。经换算得到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折算排放浓度为9.79mg/m3,满足橡胶制品186、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 mg/m3)。详见表表4-10。72 表表4-10 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 产污工序产污工序 污染物污染物 耗胶量耗胶量(t/d)日基准日基准 排气量(排气量(m3/d)实际排气量实际排气量(m3/d)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mg/m3)废气污染物折算排放浓度(废气污染物折算排放浓度(mg/m3)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浓度限值(mg/m3)是否达标是否达标 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非甲烷总烃 15.017 30034 105000 187、2.80 9.79 10 是 备注: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胶量消耗量和排气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4 SBR 橡胶(丁苯橡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产生的苯乙烯 根据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编制 的 AP-42 中 橡 胶 制 品 业 排 放 因 子(数据来源:https:/www.epa.gov/air-emissions-factors-and-quantification/ap-42-fifth-edition-volume-i-chapter-4-evaporation-loss-0)查得的产污系数,见表表 4-11。表表 4-11 美国国家188、环保局(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编制的)编制的 AP-42 中中 橡胶制品业排放因子产污系数(摘录橡胶制品业排放因子产污系数(摘录 2)生产工序生产工序 单位单位 橡胶种类橡胶种类 SBR 橡胶(丁苯橡胶)橡胶(丁苯橡胶)油压成型(t 苯乙烯/t 胶)1.99E-07 烘烤(t 苯乙烯/t 胶)4.51E-07 根据表表 4-11,计算得 SBR 橡胶(丁苯橡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产生的苯乙烯合计为 3.6710-5t/a,见表表 4-12。表表 4-12 项目橡胶生产苯乙烯产生量计算一览表项目橡胶生产苯乙烯产生量计算一览表 废气种类废气种类 苯乙烯(苯乙烯(t/a)工序工序 耗胶量(189、耗胶量(t/a)油压成型 SBR 橡胶(丁苯橡胶)150 2.9910-5 烘烤(SBR 橡胶)部分产品 SBR 橡胶(丁苯橡胶)15 6.8010-6 合计合计 3.6710-5 综上,项目全厂苯乙烯的产生量为 3.6710-5t/a。项目废气的收集效率保守按 85%考虑,设备的运行时间为 6300 小时(年工作 73 日合计共 300 天,每天 21 小时),设计风机风量为 5000m3/h(3150 万 m3/a),则有组织废气中苯乙烯产生量为 3.1210-5t/a,产生速率为 4.9510-6kg/h,产生浓度为 9.9010-4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5.5010-6t/a190、,排放速率为8.7310-7kg/h;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按 50%保守计算,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苯乙烯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1.5610-5t/a,排放速率为 2.47610-6kg/h,排放浓度为 4.9510-4mg/m3;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表 4-13。表表 4-13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一览表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一览表 产污环节产污环节 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脱模等工序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脱模等工序 污染物种类 非甲烷总烃 苯乙烯 臭气浓度 硫化氢 二硫化碳 总产生量(t/a)0.205 3.6710-5/7.5510-3 1.4610191、-2 污染物产生情况 有组织产生量(t/a)0.174 3.1210-5/6.4210-3 1.2410-2 有组织产生速率(kg/h)0.028 4.9510-6/1.0210-3 1.9710-3 有组织产生浓度(mg/m3)5.60 9.9010-4 8329(无量纲)0.204 0.394 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 生产车间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20m 高排气筒(DA001)处理能力 设计风量:5000m3/h 收集效率(%)85 治理工艺去除率(%)50 是否为可行技术 是 污染物排放情况 有组织 排放量(t/a)0.087 1.5610-5/3.2110-3 6.2010-192、3 排放速率(kg/h)0.014 2.47610-6/5.1010-4 9.8410-4 实际排放浓度(mg/m3)2.80 4.9510-4 1434(无量纲)0.102 0.197 折算排放浓度(mg/m3)9.79/无组织 排放量 t/a 0.031 5.5010-6/1.1310-3 2.2010-3 kg/h 4.9210-3 8.7310-7/1.7910-4 3.4910-4 排放口基本情况 高度(m)20 排放筒内径(m)0.5 温度 常温 编号 DA001 名称 废气排放口 类型 一般排放口 74 地理坐标 E:118 度 2 分 3.6348 秒,N:24 度 34 分 193、36.8184 秒 排放标准 有组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10/6000(无量纲)/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12/0.58 2.7 无组织 封闭设施外(mg/m3)4.0/单位周界(mg/m3)2.0 5.0 20(无量纲)0.06 3.0(3)正常排放影响分析)正常排放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生产车间密闭负压,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 1 根 20m 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有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87t/a,实际排放浓度2.80mg/m3,折算排放浓度 9.79mg/m3,排放速率 0.014k194、g/h,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限值的要求。类比xx优发橡胶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按本项目风量折算后,排气筒进口臭气浓度产生浓度最大值为 8329(无量纲),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出口监测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 1434(无量纲)。外排异味(臭气浓度)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中臭气浓度标准(排气筒高度约 20m,标准值6000(无量纲,根据执行标准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对标 25m 高排气筒标准限值)。全厂有机废气中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量为 1.5610-5t/a,排放浓度 4.195、9510-4mg/m3,排放速率 2.47610-6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中苯乙烯排放量标准(排气筒高度约 20m,标准值12kg/h)。全厂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量为 3.2110-3t/a,排放浓度 0.102mg/m3,排放速率 5.1010-4kg/h;全厂二硫化碳有组织排放量为 6.2010-3t/a,排放浓度0.197mg/m3,排放速率 9.8410-4kg/h 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中硫化氢和二硫化碳标准限值的要求(排气筒高度约 20m,硫化氢排放量标准值0.58kg/h、二硫化碳排放量标准值2.196、7kg/h)。综上,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75 (4)非正常排放影响分析)非正常排放影响分析 考虑项目活性炭吸附饱和时或者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出现废气处理效率降低情况的出现,以最不利的情况考虑,即考虑处理效率降为 0,则非正常排放源强详见表表 4-14。表表 4-14 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污染源 排放方式排放方式 产生频次产生频次 废气量废气量 m3/h 污染物污染物 事故排放状况速率(事故排放状况速率(kg/h)实际排放浓度(实际排放浓度(mg/m3)折算排放浓度()折算排放浓度(mg/m3 处理设施事故 20m 高 排气筒 一年一次,一次一小197、时 5000 非甲烷总烃 0.028 5.60 19.58 苯乙烯 4.9510-6 9.9010-4/臭气浓度/8329(无量纲)/硫化氢 1.0210-3 0.204/二硫化碳 1.9710-3 0.394/根据上表可知:若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折算排放浓度会超过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限值的要求,臭气的排放会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中臭气浓度标准限值的要求,苯乙烯、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仍能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中相应污染物排放量标准限值的要求。为了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空198、气质量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废气排放日常监测,定期维护检查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活性炭,杜绝非正常排放,避免废气非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5)监测要求)监测要求 本项目为非重点排污单位,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相关要求,本项目各监测点、监测因子、监测频次见表表 4-15。发现不正常排放的情况,应增加监测频率,直至正常状态为止。76 表表 4-15 项目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项目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序号 污染源名称污染源名称 监测位置监测位置 监测因子监测因子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排放排放 限值限值 监测监测 频次199、频次 1 废气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排放口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排放限值 10mg/m3(基准气量排放浓度)1 次/年 苯乙烯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12kg/h 1 次/年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6000(无量纲)1 次/年 硫化氢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0.58kg/h 1 次/年 二硫化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2.7kg/h 1 次/年 密闭车间外200、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 3 标准限值 4.0mg/m3 1 次/年 厂界 非甲烷总烃 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 3 2.0mg/m3 1 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苯乙烯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5.0mg/m3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0(无量纲)硫化氢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201、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0.06mg/m3 二硫化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0mg/m3(6)废气治理可行性分析)废气治理可行性分析 项目在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等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建设单位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由一根 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确定“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为可行技术。根据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202、)及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 77 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所有产生 VOCs 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必须密闭”,则本项目有机废气产污车间需密闭负压设置,做到无组织废气排放要求,落实以上措施可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情况的产生,但是考虑到实际生产情况的客观因素,本项目收集效率按 85%计,并在落实验收措施时针对项目密闭设施外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不得超出相关标准,以验证车间密闭措施的落实到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项目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保持密闭负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由集气系统收集后有组织排放。车间出入口尽量采用双重门或软帘阻隔来降低废气无组203、织排放,可有效减少废气向车间外散逸,从源头上控制了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统一排气管道,通过引风机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吸附处理后,最终由一根 20m 的排气筒排放,见图图 4-1。图图 4-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其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构造,且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从而赋予了活性炭所特有的吸附性能,使其非常容易达到吸收收集杂质的目的。活性炭用于吸附处理有机废气,能有效分离与去除有机废气及恶臭,且其是一种高效率经济实用型有机废气的净化与治理装置,目前活性炭吸附属于常见的有机废气及恶臭处理设204、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 表 A.1 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项目混胶、油压成型、烘烤(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苯乙烯、臭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78 气浓度、硫化氢及二硫化碳采用“活性炭吸附装”处置处理属于可行技术。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4.2.7,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m,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m 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205、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20m,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m 范围内主要为工业厂房,不存在高层建筑,见图图 4-2,可以满足要求。图图 4-2 项目排气筒周围半径项目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m 范围图范围图 79 2、废水、废水(1)废水排放情况)废水排放情况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91.4t/a。废水污染来源及治理措施见表表 4-13。表表 4-13 废水污染来源及治理措施情况一览表废水污染来源及治理措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序号 废水废水 类别类别 污染物污染物 种类种类 排放排放 方式方式 排放去向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排206、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排放口 编号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治理治理 效率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是否为可行技术 1 生活污水 COD、BOD5、SS、氨氮 间接 排放 杏林水质净化厂 间歇排放/三级化粪池 厌氧 3%-47%是/是 一般排放口(依托园区)(2)污染物排放源强)污染物排放源强 根据水平衡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38t/d(191.4t/a)。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职业资格培训管理办公室编写的社会区域类环境影207、响评价教材中推荐的生活污水水质,pH、BOD5、SS的浓度分别为78、200mg/L、200mg/L,则CODCr:40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45mg/L,结合xx区的实际情况一般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40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35mg/L,经化粪池预处理后,CODCr、氨氮的去除率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填表说明中推荐的参数,分别为15%、3%;BOD5、SS的去除率参照刘毅梁发表的武汉市住宅小区化粪池污染物去除效果调查与分析中得出的结论,去除率分别为11%、47%,因此,排水水质p208、H、CODCr、BOD5、SS、氨氮依次为78、340mg/L、178mg/L、106mg/L、34mg/L。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及废水污染源汇总情况见表表4-14。80 表表 4-14 项目废水污染物源强核算一览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源强核算一览表 项目项目 废水量废水量t/a 单位单位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 COD BOD5 SS 氨氮氨氮 生活污水 191.4 浓度(mg/L)400 200 200 35 产生量(t/a)0.0766 0.0383 0.0383 0.0067 削减量/削减量(t/a)0.0115 0.0042 0.0180 0.0002 经化粪池处理后 209、191.4 浓度(mg/L)340 178 106 34 排放量(t/a)0.0651 0.0341 0.0203 0.006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 500 300 400 4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3)废水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废水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园区化粪池 根据污染源强核算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浓度可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相关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210、理。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向下水道排放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确保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且符合规范化要求,则项目废水的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杏林水质净化厂 杏林水质净化厂位于xx市杏林南浦路 6 号,始建于 1994 年初,1996 年 6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行,是xx省首家以处理工业废水(占 70%)为主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 7.6 万 m2,一期日处理污水量 3 万吨,二期投产后该污水厂的日处理污水量从 3 万吨上升到 6 万吨,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好氧处理工艺。要求各排污单位进入该厂的废水水质应符合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211、关要求(即 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5mg/L),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 2 中的 A 级标准,最后排入xx西海域。服务面积 20km2,服务人口约 20 万。根据水务集团介绍,杏林水质净化厂二期项境目已于 2007 年 8月竣工,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杏林水质净化厂主要处理工业用水,服务范围为杏林台商投资区和灌口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处于杏林水质净化厂的服务范围内。81 经查阅xx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发布的xx省 2023 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废水数据表可知,杏林212、水质净化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 6万 t/d,目前接纳污水量约 6.144 万 t/d,已超负荷运行,但其尾水排放各项污染物指标仍远低于达标指标,处理效果保持优良,故仍然能够接纳少量废水。从水量上分析,本项目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的废水量约 1.275t/d(357t/a),占杏林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规模(6 万 m3/d)的 0.0021%,废水量较少,水质较为简单。因此,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后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的污水水量引起冲击,即对其水力负荷无较大影响。杏林水质净化厂可容纳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综上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处理达标后,不会对市政污水管道和污水厂的构筑物有特殊的影响或腐蚀;项目213、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可接入杏林水质净化厂,水质符合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排放量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造成明显的负荷冲击,因此本项目的污水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是可行的。(4)监测要求)监测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无需进行监测。82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噪声源强确定)噪声源强确定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下表表 4-15、表表 4-16。表表 4-15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声源形状声源形状 坐标坐标 离地高度214、离地高度(m)发声特性发声特性 分频频率分频频率(Hz)建筑物插入损失建筑物插入损失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防治措施 声屏障声屏障 时段时段 发声时间发声时间 发声时发声时 间参数间参数 声源类型参数声源类型参数 频率类型频率类型 等效声级等效声级(dB,dB/m,dB/m)厂界西侧厂界西侧 1 冷却塔 点(23.01,21.43,0,1,1)1 昼间 全时段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68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按平面布置、在油压车间、空压机真空泵房、混胶机、烘烤去毛边车间设置隔间 夜间 短时 持续时间540min 声功率级 不215、分频 80 20 44.68 2 油压机 1 点(25.37,20.27,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3 油压机 2 点(43.17,20.17,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4 油压机 3 点(45.38,20.13,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5 油压机 4 点(47.02,20.13216、,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6 油压机 5 点(27.34,20.27,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7 油压机 6 点(29.31,20.13,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8 油压点(31.24,20.22,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83217、 机 7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9 油压机 8 点(33.11,20.13,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10 油压机 9 点(35.23,20.22,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11 油压机10 点(37.25,20.17,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218、12 油压机11 点(39.27,20.12,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13 油压机12 点(41.34,20.13,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36 14 混胶机 点(41.48,4.92,0,1,1)1 昼间 全时段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夜间 短时 持续时间540min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15 烤箱 点(16.66,8.24,0,1,1)1219、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16 甩边机 1 点(18.83,5.6,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17 甩边机 2 点(18.92,3.1,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18 真空泵 点(18.97,19.07,0,1,1)1 昼间 偶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5 20 49.24 夜间 偶发 无 声220、功率级 不分频 85 20 49.24 19 空压机 点(19.16,20.85,0,1,1)1 昼间 偶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5 20 49.48 夜间 偶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5 20 49.48 20 自动切料机 1 点(35.85,7.43,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84 21 自动切料机 2 点(36.38,2.81,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22 自动切料机 3221、 点(48.32,7.47,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75 20 39.10 23 钻孔机 点(16.42,5.55,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24 风选机 点(18.92,8.34,0,1,1)1 昼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夜间 频发 无 声功率级 不分频 80 20 44.10 表表 4-16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序号222、 名称名称 坐标坐标 类型类型 发声特性发声特性 分频频率分频频率(Hz)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防治措施 离地高度(离地高度(m)时段时段 发声时间发声时间 声源类型参数声源类型参数 等效声级等效声级(dB,dB/m,dB/m)3 废气处理设施风机(34.92,21.23,0,18,18)点源 昼间 全时段 声功率级 85 18 夜间 短时,持续时间540min 备注:坐标原点选取项目厂界西南角,坐标备注:坐标原点选取项目厂界西南角,坐标 11823.2604,243435.7096。85 (2)预测模式)预测模式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源为点声源,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223、021)的要求,选择点声源模式预测项目主要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对室外噪声源主要考虑噪声的几何发散衰减及环境因素衰减: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的声级,按以下公式计算。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dB;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 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224、,dB;Abar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考虑到实际情况,本评价只考虑几何发散。对室内噪声源采用室内声源噪声模式并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内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Lp2=Lp1-(TL+6)86 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压级预测采用以下公式预测:niLniL110/10lg10 式中:Ln多声源叠加后的噪225、声值,dB(A);Li第 i 个噪声源的声级,dB(A);n需叠加的噪声源的个数。根据本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先将各噪声声源进行叠加,其中同种源强按同时使用的情况进行声源叠加。(3)预测内容)预测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关于评价方法和评价量的规定,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敏感点,本次评价以厂界贡献值作为评价量。(4)预测结果与分析)预测结果与分析 项目全部投产后,在经过厂区距离衰减、车间阻隔、设备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昼夜间西侧厂界预测点噪声贡献值为 50.1dB(A)(项目北侧、东侧、南侧在同一厂房内均有其他相邻厂房),结果详见下表。表表 226、4-17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预测方位预测方位 空间相对位置空间相对位置/m 时段时段 贡献值(贡献值(dB(A))标准限值(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达标情况 X Y Z 厂界 西侧 48 25 1.2 昼间 50.1 65 达标 夜间 50.1 55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建设单位可采取如下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噪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图图 4-3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 87 选取噪声相对较小的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源;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的尽量远离厂界227、,减小厂界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处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项目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采用基础设置弹性减震橡胶垫,设备间采用隔声材料处理、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级得到明显降低。由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措施,正常生产下时昼夜间西侧厂界噪声为 50.1dB(A),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5)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 企业噪声环境监测计划见表表 4-18。发现不正常排放的情况,应增加监测频率,直至正常状态为止:表表 4-18 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 监测点228、位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厂界 昼间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 1次/1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GB12348-2008)综上,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均布置的封闭车间内,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经隔声减震后噪声源强较小,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境影响较小。4、固废、固废(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生活垃圾 依照我国生活污染物排放系数,不住厂职工 K=0.5kg/人天,项目职工定员 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年工作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229、量为 2.2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一般原材料使用及包装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裁料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品检产生的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初步估算,废弃包装材料约为 2.2t/a,裁料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约 2.075t/a,不合格品约 1.038t/a,均属于 88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 SW17 可再生类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经收集后出售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处理。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 A230、 废空桶 项目硅胶色胶、架桥剂、脱模剂等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空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空桶产生量为 0.2t/a,为 HW49 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危废代码为 900-041-49。B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活性炭会产生废活性炭,为 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 900-039-49。项目配套的风机总风量为 5000m3/h,活性炭吸附箱配置 1.05m3装填量。根据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的通知(厦环大气20236 号)附件:VOCs 污染防治推荐技术中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公式:式中:T 为活性炭更换周231、期或再生周期,单位为月或天;V 为活性炭实际装填体积,单位 m3;为活性炭密度,取值 450kg/m3;M 为每月或每天原辅材料中 VOCs 组分累计量,单位为 kg。若每天涉 VOCs 原辅材料使用量少,采用每月使用量计。项目 VOC 产生量为 0.205t/a,项目年工作日为 300d,则每天原辅材料中 VOCs 组分累计量为 0.683kg,则项目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的更换周期为 103.7d。项目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为 0.087t/a(收集总量的 50%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087t/a+(300d/103.7d)1.05m3450kg/m3/1000kg/t=1.45232、t/a。C 废液压油及液压油空桶 89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液压油每 3 年更换一次,委托第三方到厂更换,液压油一次更换量为 0.5t(折算 0.17t/a),废液压油及空桶年产生量约 0.2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 900-218-08。D 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日常生产过程中设备需进行维护,因此会产生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产生量约 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 900-041-49。建设单位于厂房233、西北侧设置一间面积约 10m2的危废暂存间,贮存方式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统一暂存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详见表表 4-19。表表 4-19 本项目危险废物代码及产生量等一览表本项目危险废物代码及产生量等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代码代码 产生量(产生量(t/a)产生产生 工序工序 形态形态 主要成分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有害成分 产废产废 周期周期 危险危险 特性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 1 废空桶 HW49 900-041-49 0.2 原辅材料使用 固态 硅胶色胶、脱模剂、架桥剂 硅胶色胶、脱模剂、架桥剂 一234、年 T/In 加盖密封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2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45 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更换 固态 有机废气、活性炭 有机废气 半年 T 集中收集于相应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3 废液压油及液压油空桶 HW08 900-218-08 0.2 机台保养 固态、液体 矿物油 矿物油 1月 T,I 4 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HW49 900-041-49 0.01 机台保养 固态 矿物油、抹布 矿物油 1月 T/In 注:危险特性C为腐蚀性、T为毒性、I为易燃性、R为反应性、In为感染性。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235、见表表 4-20。90 表表 4-20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固废属性固废属性 产生环节产生环节 废物代码废物代码 名称名称 年度产生量(年度产生量(t/a)贮存方式贮存方式 去向去向 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 活动/生活垃圾 2.25 厂区生活垃圾桶 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原材料使用、包装 SW17 废弃包装材料 2.2 袋装或桶装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 出售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 裁料 SW17 边角料 2.075 品检 SW17 不合格品 1.038 危危险废物 原料使用 HW49 900-041-49 废空桶 0.2 加盖密封后暂存于236、危废暂存间 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有机废气处理 HW49 900-039-49 废活性炭 1.45 集中收集于相应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机台保养 HW08 900-218-08 废液压油及液压油空桶 0.2 机台保养 HW49 900-041-49 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0.01(2)环境管理)环境管理 1)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2)一般固废暂存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一般固废暂存237、区设置在项目厂房西侧,占地面积约 12m2,项目一般固废仓库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贮存区设分隔设施,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分开贮存,存放仓库为封闭式,具备防雨、防晒、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因此贮放期间不会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设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4)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238、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按要求通过xx省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 91 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6)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在项目西侧,占地面积约 10m2,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具备防风、防雨、防晒措施,贮放间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层,地面无裂隙,要求各类危废应用专用容器收集并置239、于托盘上放置于贮放间内,贮放期间危废间封闭,不同危废设置分区区域;因此危废贮放期间不会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点到危废暂存间的转移均在厂房内,发生散落和泄漏均可控制在车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根据有关资料,因交通事故罐破损,危险物品大量溢出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人员伤害事故概率约为 0.3-0.4 次/年,危险品储罐破损造成泄漏或人员伤害、环境污染或厂房设备腐蚀事故概率约为 10-3次/年,一旦运储系统出现事故,其影响范围和程度都较大。因此,240、危险废物外运过程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a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b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c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废物运输车241、辆禁止通行的区域。92 d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e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建设单位和危废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处置,避免生产后因没有落实处理单位而使固体废物长期堆放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则对周边环242、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在加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5、地下水及土壤、地下水及土壤(1)污染影响分析)污染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硅胶、色膏、架桥剂、液压油等化学品使用过程操作不当或管理疏忽,使包装破损产生物料撒漏或泄漏,发生泄漏会腐蚀地面,进入地下水后,破坏地下水的酸碱度。公司使用的硅胶、色膏、架桥剂、液压油等化学品采用专用的塑料桶或金属桶包装,化学品仓库地面铺装防渗涂料。因此,项目化学品仓库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2)防控措施)防控措施 项目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均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黏土243、防渗层 Mb6.0m,K110-7cm/s 的防渗性能。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的防渗性能。详见表表 4-21。表表 4-21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一览表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一览表 序号序号 防治分区防治分区 装置或构筑物名称装置或构筑物名称 防渗区域防渗区域 依托关系依托关系 1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 地面 新建 2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地面 新建 3 简单防渗区 办公区等 一般地面硬化 新建 93 6、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对244、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环境风险(1)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压油等。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风险导则附录 B 中的危险物名称及临界量情况,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存在情况见表表 4-22。表表 4-22 危险物质存在及分布情况一览表危险物质存在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序号 主要危险主要危险 物质名称物质名称 分布情况分布情况 影响途径影响途径 最大贮存量(最大贮存量(t)临界245、量(临界量(t)是否为重大污染源是否为重大污染源 Q值值 1 液压油 油压机 泄漏、引发火灾、爆炸 0.5 2500 否 0.0002 合计 0.0002 根据上表,危险物质的 Q 值之和为 0.00021;则项目风险潜势为。(2)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压油等,主要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246、应急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项目应建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管理,并应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该项目运行中的环保安全工作。安全环保机构应根据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原有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该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94 1)危险化学品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项目运营时,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应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管理,应设置温、湿度显示计,当温、湿度超过储存条件247、时,采取人工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性,并设有砂土、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提高员工的操作技术能力,配合劳保用品,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掌握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泄漏、烧伤等应急办法。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由持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专人专车依照既定线路进行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2)危废防范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具有易燃性或毒性,项目应做好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以防止风险发生对车间工作人员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具体措施如下: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及时收集,妥善保管;放置于专用的废物临时储存间,并保持通风阴凉;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等;配备相应品种消防器材,248、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到专车专用,并标有相关标志。3)消防及火灾安全防范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配有相应的基础应急消防设施,且在明显位置贴有疏散路线图,地面贴有疏散路线箭头。公司配有相应的应急灯、安全出口灯、灭火器等。加强原料仓库消防管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剂,并应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的消防人员。定期对车间库房内的电路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路。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建立严格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出现打雷、闪电等极端天气时,派专人对厂房进行值班巡逻。(4)环境风险分析结论)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249、有液压油等,主要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95 引发火灾、爆炸,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要分析内容表如下:表表 4-2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要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要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xx)省(xx)市(xx)区()县杏林工业组团 地理坐标 中心点位坐标:经度 118 度 2 分 3.6636 秒,纬度 24 度 34 分 36250、.4944 秒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危废暂存间和原料仓库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1、危废暂存间和生产车间发生泄漏和火灾,影响大气环境。2、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事故性废气排放,影响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按规范要求设置,进行三防处理,在储存现场设置禁烟禁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面具、防护服,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物质存放点应注意阴凉通风,设置相应的应急防范设施,加强管理及应急预案演练。2、废气等环保设施故障应急措施 i、加强日常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ii、应按环保设施上的易损件清单,在仓库备好易损零部251、件,以防突发故障后不能及时修理。iii、当问题不能及时修复时,应通知车间停产。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油品储存及使用过程中泄露引发的火灾,环境风险潜势为,可开展简单分析。9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内容 要素要素 排放口排放口(编号、编号、名称名称)/污染源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 密闭负压车间+活性炭吸附装置+20m 高排气筒(DA001)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252、表 5 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 10mg/m3,基准排气量 2000m3/t 胶);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量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限值(苯乙烯排放速率12kg/h、臭气浓度 6000(无量纲)、硫化氢排放速率0.58kg/h;二硫化碳排放速率 2.7kg/h;)厂界/密闭设施外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 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 3 标准限值(封闭设施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0mg/m3,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0mg/m253、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限值(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限值 30mg/m3);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量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 20(无量纲)、苯乙烯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 5.0 mg/m3、硫化氢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 0.06 mg/m3、二硫化碳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 3.0 mg/m3)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排放口 CODCr、BOD5、SS、氨氮 园区化粪池(依托于园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254、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pH 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声环境 设备噪声/厂房 连续等效A声级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的 3 类区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电磁辐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处理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255、控制、分区防渗。97 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按规范要求设置,进行三防处理,在储存现场设置禁烟禁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面具、防护服,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物质存放点应注意阴凉通风,设置相应的应急防范设施,加强管理及应急预案演练。2、废气等环保设施故障应急措施 i、加强日常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ii、应按环保设施上的易损件清单,在仓库备好易损零部件,以防突发故障后不能及时修理。iii、当问题不能及时修复时,应通知车间停产。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1)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或设兼256、职环境监督员,研究、制定有关环保事宜,统筹全厂的环境管理工作。(2)建立环境管理台帐。环境管理台帐应当载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维护的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应清晰,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3)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并依据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分开办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2、验收、验收 根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257、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3、排污申报、排污申报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应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见表表 5-1)。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表表 5-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摘录)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简化管理 管理管理 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61、橡胶制品业 291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258、以外的轮胎制造 2911、年耗胶量 2000 顿及以上的橡胶板、管、带制造 2912、橡胶零件制造 2913、再生橡胶制造 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2915、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2916、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2919 其他 98 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 15562.1-1995),见表表 5-2。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表 5-2 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 259、名称名称 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 噪声排放源噪声排放源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提示图形符号 功能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99 六、结论 xxxx橡胶有限公司xx硅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可行;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承载范围内;工程环境风险可防控。总之,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260、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00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原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原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 废气 非甲烷总烃(t/a)0/0 0.118 0 0.118+0.118 苯乙烯(t/a)0/0 2.1110-5 0 2.1110-5+2.1110-5 硫化氢(t/a)0/0 4.3410-3 0 4.3410-3+4.3410-3 二硫化碳(t/a)261、0/0 8.4010-3 0 8.4010-3+8.4010-3 臭气浓度(无量纲)0/0/0/废水 生活污水量(t/a)0/0 191.4 0 191.4+191.4 COD(t/a)0/0 0.0651 0 0.0651+0.0651 氨氮(t/a)0/0 0.0065 0 0.0065+0.0065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弃包装材料(t/a)0/0 2.2 0 2.2+2.2 不合格品(t/a)0/0 1.038 0 1.038+1.038 边角料(t/a)0/0 2.075 0 2.075+2.075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t/a)0/0 1.45 0 1.45+1.45 废空桶(t/a)0/0 0.2 0 0.2+0.2 废液压油及液压油空桶(t/a)0/0 0.2 0 0.2+0.2 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t/a)0/0 0.01 0 0.01+0.01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