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湾花园小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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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5118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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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郸城县碧水湾花园小区2#楼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郸城县碧水花园2#小区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 总 则1.0.1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总结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经验及教训编写而成。1.0.3 本规程适用于本工程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一切作业人员。1.0.4 本规程条款与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不符时,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执行。2 一 般 规 定2.0.1 建筑工程施工必2、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0.2 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2.0.3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 2、起重机械作业; 3、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4、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5、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永州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本市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永州特种作业3、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2.0.5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2.0.6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2.0.7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2.0.8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4、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0.9 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2.0.10 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5、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2.0.1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2.0.12 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2.0.13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2.0.14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6、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2.0.15 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2.0.16 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2.0.17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2.0.18 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2.0.19 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2.0.20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7、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2.0.21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3 暂设电工3.1 一般规定3.1.1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3.1.2 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3.1.3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3.1.4 所8、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3.1.5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3.1.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3.1.7 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3.1.8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9、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3.1.9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3.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3.2.1 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10、。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11、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12、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3、)。3.2.2 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3.3 施工照明3.3.1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14、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3.3.2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3.3.3 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3.3.4 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15、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3.3.5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3.3.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3.3.7 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16、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3.3.8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3.4 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3.4.1 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17、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杆18、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19、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5):表3.4.1.5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架空线路地区线 路 电 压1kV以下110kV居民区66.5交通要道(路口)67建筑物顶端2.53特殊管道1.53 (5)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20、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3.4.2 电缆线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21、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22、,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4 普 通 工4.1 一 般 规 定4.1.1 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4.1.2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23、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4.1.3 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4.1.4 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4.2 挖 土4.2.1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4.2.2 开挖槽、坑、沟深24、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4.2.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4.2.4 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4.2.5 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2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4.2.6 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4.2.7 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4.2.8 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4.2.9 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4.3 挖扩桩26、孔作业4.3.1 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4.3.2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4.3.3 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4.3.4 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27、土设施上下。4.3.5 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4.3.6 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4.3.7 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4.3.8 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28、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4.3.9 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4.3.10 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4.4 装卸搬运4.4.1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29、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4.4.2 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4.4.3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5.4.4 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30、不得站人。4.4.5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4.4.6 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4.5 人工拆除工程4.5.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4.5.2 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于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4.5.3 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31、安全措施。4.5.4 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4.5.5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4.5.6 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4.5.7 高处进32、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4.5.8 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4.5.9 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4.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6 泥 工6.0.1 在深度超过1.5m砌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6.0.2 距槽帮上口1m以内,33、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6.0.3 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6.0.4 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场地清。6.0.5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m2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6.0.6 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6.0.7 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34、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7.0.8 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板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6.0.9 在地坑、地沟砌砖时,严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在屋面坡度大于25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挂钩。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6.0.10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6.0.11 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水平安全网,严禁在石棉瓦上作业和行走。6.0.12 冬季施工有霜、35、雪时,必须将脚手架等作业环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7 石 工7.0.1 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7.0.2 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7.0.3 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7.0.4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用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7.0.5 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36、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7.0.6 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8 钢 筋 工8.1 一 般 规 定8.1.1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8.1.2 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8.1.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8.1.4 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37、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8.1.5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人帽内不得外露。8.1.6 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8.1.7 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8.1.8 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8.2 钢筋绑扎安装12.2.1 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投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8.2.2 绑扎立柱38、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8.2.3 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8.2.4 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8.2.5 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8.2.6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8.2.7 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8.3 钢39、筋机械8.3.1 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严禁将弯钩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8.3.2 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40、 3、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人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4、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人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人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人机体。 6、圆盘钢筋放人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8.3.3 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41、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8.3.4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42、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一停一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一反转或从反转一正转。 4、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8.3.5 钢筋冷拉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43、距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2、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跨越或触动冷拉钢筋。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或设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是否完好,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靠。确认后方可操作。 5、每班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 6、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维修或停机,必须切44、断电源,锁好箱门。8.3.6 使用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2、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12.3.7 使用点焊45、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 2、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 3、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 4、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5、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9 钳 工9.0.1 虎钳应用螺栓稳固在工作台上,当夹紧工件时,工件应夹在钳口的中心,不得用力施46、加猛力。加紧手柄不得用锤或其他物件击打,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或用脚蹬。并应经常检查和复紧工件。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23。9.0.2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的虎钳上凿、铲加工物件时,中间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放置。9.0.3 使用手锤、大锤时严禁戴手套,手和锤柄均不得有油污。甩锤方向附近不得有人停留。9.0.4 锤柄应采用胡桃木、檀木或蜡木等,不得有虫蛀、节疤、裂纹。锤的端头内要用楔铁楔牢,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木柄有裂纹必须更换。9.0.5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时,不得用力过猛;錾子或扁铲有卷边毛刺或有裂纹缺陷时,必须磨掉。凿削时,凿子、錾子或扁铲不宜握得过紧,操作中凿47、削方向不得有人。9.0.6 使用钢锯,工件应加紧,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9.0.7 使用喷灯烘烤机件时,应注意火焰的喷射方向,周围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9.0.8 砂轮机必须安装钢板防护罩,操作砂轮机严禁站在砂轮机的直径方向操作,并应戴防护眼镜。磨削工件时,应缓慢接近,不要猛烈碰撞,砂轮与磨架之间的间隙以3mm为宜。不得在砂轮上磨铜、铅、铝、木材等软金属和非金属物件。砂轮磨损直径大于夹板25mm时,必须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更换砂轮应切断电源,装好试运转确认无误,方准使用。9.0.9 操作钻床,严禁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长发(女工)必须戴工作帽,并将发挽入帽内。小型工件钻孔48、时,应使用平口钳或压板压住,严禁用手直接握持工件。钻孔铁屑不得卷得过长,清除铁屑应用钩子或刷子,严禁用手直接清除。钻孔要选择适当冷却剂冷却钻头。停电或离开钻床时必须切断电源,箱门锁好。9.0.10 操作手电钻、风钻等钻具钻孔时,钻头与工件必须垂直,用力不宜过大,人体和手不得摆动;孔将钻通时,应减小压力,以防钻头扭断。9.0.11 使用扳手时,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得在扳手的开口中加垫片,应将扳手靠紧螺母或螺钉。扳手在每次扳动前,应将活动钳口收紧,先用力扳一下,试其紧固程度,然后将身体靠在一个固定的支撑物上或双脚分开站稳,再用力扳动扳手。高处作业时,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必须用绳子拴牢,49、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物将扳手打人。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长手柄,不得用扳手拧扳手,不得将扳手当手锤使用。9.0.12 设备安装前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9.0.13 安装天车轨道和天车时,首先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用于安装的脚手架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方准使用。从事天车轨道和天车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将随身携带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放人工具袋内。不能随身携带50、工具袋时,可将工具和材料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严禁在天车的轨道上行走或操作。9.0.14 检查设备内部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取光照射。9.0.15 设备往基础上搬运,尚未取放垫板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严禁放在垫铁的上、下方。垫铁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头重脚轻的设备、容易倾倒的设备,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标志牌。9.0.16 拆卸的设备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把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9.0.17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且用预先准备的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51、进行操作。9.0.18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 用煤油或汽油做清洗剂,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不得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集中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9.0.19 设备安装试运转时,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执行。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上动力源,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缓慢谨慎地逐步进行,并应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在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52、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等。10 铆 工10.1 一 般 规 定10.1.1 金属构件、钢板、型钢、卷管等材料或制品,应分别按规定位置码放整齐,钢板之间严禁用砖块、石块当垫木。码放不宜过高。卷管的停放应挡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时应选好力点,保持身体平衡,移动或滚动物件时前方严禁站人。10.12 组装工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施工作业点临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热加工作业点距氧气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大型结构附近与吊装作业区,不得放置氧气和乙炔等压力瓶罐。10.1.3 在转胎(滚动台)上组对容器应防止容器从转胎上滚落。滚动轮(主动轮和被动轮)两53、侧应水平,拼装罐体中心垂直线与两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mmin。10.1.4 铆工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芯油挤出,必须及时更换匹配的钢丝绳,应防水泡、高温和电弧击伤及电流灼热退火,严禁接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2、钢丝绳承载时应舒展,不得扭结、搭压或变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铁屑及金属颗粒。吊装或捆扎重物时,必须受力均匀,钢材棱角必须加保护垫。 3、用后的钢丝绳套索,必须悬挂在架子上,重盘绳应放在垫好的木板上。 4、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绳索、链掌、卸扣、卡(夹)具、销轴、卡体母材等。发现裂纹、开焊、压扁变形等缺陷,严禁使用。 5、针54、对吊装物的形体,合理选择捆绑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绑要牢,确保平衡。吊装前应先进行试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装。 6、挂钩、脱钩应戴手套。往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下端,往重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上端。重物捆绑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须由专人指挥。 7、吊运行程半径下面不得有人,并应避开障碍物。吊装接近吊具满负荷时,必须设专人检查抱闸。吊装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吊运必须与电线、电缆保持安全距离,并应躲避有“防火”、“防爆”标志的物件。大型设备吊装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执行。10.1.5 安装铆工使用的支架、挂架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后,方55、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铁件,严禁攀登、跨越护身栏和随意拆改。10.1.6 在架上作业时,应穿绝缘、防滑鞋,配合焊接作业应戴防护镜。10.2 铆工专用或常用工具10.2.1 操作使用的大锤或手锤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前根据工作需要,选用锤的大小,检查锤头、锤柄的安装是否牢固,锤头有无裂纹、翻边、油污和其他杂物。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2、打锤时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及其他设备安全,注意避开障碍物、拖绳及临时电线等。 3、两人以上打锤及撑钳,人不得站在大锤运动平面内。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抢打、乱打。 4、热加工用锤,要勤沾水,预防锤柄松动。两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稳、撤锤快、躲步准确。打锤时,56、锤与工件要平、实,不得斜击。11 管道安装工11.1 管道安装11.1.1 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11.1.2 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11.1.3 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57、眼镜,对面严禁有人。11.1.4 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扎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11.1.5 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11.1.6 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11.1.7 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11.1.8 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盘,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58、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的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11.1.9 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11.1.10 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11.1.11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12 塔式起重机12.1 操作前检查12.1.1 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12.1.2 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59、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12.1.3 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12.1.4 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12.1.5 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12.1.6 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60、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12.1.7 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12.1.8 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12.1.9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12.1.10 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12.1.11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12.1.12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12.2 安全操作12.2.1 司61、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12.2.2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12.2.3 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12.2.4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12.2.5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162、2.2.6 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12.2.7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12.2.8 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12.2.9 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12.2.10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63、制使用慢就位挡。12.2.11 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12.2.1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12.2.13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12.2.14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12.2.15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12.2.16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12.2.17 起64、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12.2.18 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12.2.19 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12.2.20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12.2.21 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65、,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12.2.22 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12.2.23 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12.2.24 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12.2.25 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12.2.26 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66、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12.2.27 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12.2.28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12.2.29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12.3 停机后检查12.3.1 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12.3.2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67、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12.3.3 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12.3.4 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12.3.5 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12.3.6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12.3.7 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12.4 附着、顶升作业12.468、.1 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12.4.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12.4.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12.4.4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12.4.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12.4.6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12.4.7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69、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12.4.8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12.4.9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12.4.10 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12.4.11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70、压顶升机构电源。12.4.12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12.4.13 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12.4.14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12.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12.5.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71、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72、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12.5.2 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73、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 6、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半径。8、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74、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9、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10、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13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13.0.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13.0.2 伤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13.0.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13.0.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75、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13.0.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13.0.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13.0.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13.0.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13.0.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76、,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13.0.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13.0.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13.0.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13.0.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13.0.14 作业后,伸缩77、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14 土方与桩工机械14.1 一 般 规 定14.1.1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4.1.2 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14.1.3 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14.1.4 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78、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14.1.5 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14.1.6 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14.1.7 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14.1.879、 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14.1.9 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14.1.10 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14.1.11 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14.1.12 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80、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表14.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土壤性质在坑沟底挖土在坑沟上挖土砂 土炉渣回填土亚砂土砾石土粘 土干黄土亚粘土泥岩土白 土14.1.13 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14.1.14 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14.2 挖 掘 机14.2.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14.2.2 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14.2.3 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14.2.4 正铲81、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14.2.5 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14.2.6 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14.2.7 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82、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14.2.8 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14.2.9 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14.2.10 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14.2.11 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83、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14.2.12 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14.2.13 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14.2.14 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14.2.15 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14.2.16 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14.2.17 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84、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14.2.18 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14.2.19 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附:强制性条文:第九章 施工安全1 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3.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3.1.2 所列数值。3.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3.1.3所列数值。3.1.4 旋转臂架式85、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3.1.5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4.1.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4.1.3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4.1.5 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86、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4.1.7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4.3.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1.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5.2.2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5.2.3 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6.1.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6.1.2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6.1.17 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87、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6.2.1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6.2.4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6.2.7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 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2.5m。6.3.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2.5m。7.2.5 每台用电设血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88、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7.2.7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7.2.9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7.2.15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7.3.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7.89、3.10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8.2.6 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8.2.8 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8.2.10 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8.2.11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8.5.1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90、设置防护罩。9.1.1。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9.2.2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一、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二、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三、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9.2.5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9.3.11 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2高处作业 建筑91、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0.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 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0.9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3.1.1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92、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3.1.3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93、加设栏杆柱。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3.2.1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94、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3.2.2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95、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4.1.5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4.1.6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4.1.8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96、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4.1.9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4.2.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4.2.3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二、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97、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三、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4.2.4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三、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4.2.598、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二、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4.2.6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二、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三、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4.2.8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99、一、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 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二、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三、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5.1.1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三、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五、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5.1.2 悬挑式钢平台,必100、须符合下列规定:一、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二、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四、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 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五、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六、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七、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101、操作。八、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5.1.3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5.2.1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 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5.2.3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5.2.5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