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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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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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XXX工业园(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公章)目 录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会议制度9日常安全巡查制度10工业园一企一档制度11安全生产承诺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14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6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8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6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28特种作业人员及设备管理制度3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32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34设备设施验收、检修、维护、保养、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32、6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8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9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0有限空间管理制度4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4安全预测预警管理制度47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8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50变更管理制度52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54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6事故管理制度58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60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61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62尘涉爆场所作业管理制度64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3、分解、实施和考核。3. 职责3.1 主要负责人(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4、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八)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九)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3.3 相关职能部门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4.安全目标制定、分解、实施、评审和考核要求5、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不能高于本行业和地区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得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每年1月份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4.1.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设计6、制作宣传栏,在显耀位置向员工宣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4.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修订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4.2.3 各部门主管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4.3.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7、指标一起,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4.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4.3.3 各部门主管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4.3.4 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4.4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4.4.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将统计和监测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监测记录表中,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4.4.2 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8、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4.4.4 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考核报告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4.4.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将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考核报告张贴在公告栏中向全体员工公示。4.4.6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执行。4.4.7 经调整或修改后的安全生产9、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原旧版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回收作废。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长周期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各部门员工。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工业园各级责任制,对本工业园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2 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10、3.3 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4 行政部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3.5 各部门、车间组织本单位年终评审和绩效考评。4. 工作程序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4.1.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4.1.2 公司领导层、部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4.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要与相关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要根据本工业园、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具可操作性,有11、落实考核细则。4.1.4 总经理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全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4.1.5 其他公司领导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部门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组织或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至少每年评审12、一次分管部门安全标准化系统; 审定三级作业风险评审结果;参与分管系统标准系统评价; 参与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参与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一般死亡事故调查。4.1.6 部门领导、车间主管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部门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系统安全标准化系统; 审定三级作业风险评审结果及三级以上风险初评结果;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参与分管13、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参与分管系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4.1.7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各级组织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与员工代表的沟通、交流。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培训由行政部归口管理,生产部配合实施。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与修订14、应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运行情况及与员工代表的沟通情况,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与修订,保持适宜性,建立评审和修订台账,评审和修订的要求: 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4.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4.5.1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行年终考核,并以会议形式进行。4.5.2 依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立的安全管理要求,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进行考核。4.5.3 考核会议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并做好记录、存档。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适用范围适用于15、公司各职能部门。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2)安全科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4.内容与要求4.1会议形式(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4.2会议内容(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总结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审议、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新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目标改进、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重要安全工作决策和部署、事故和隐患整改情况等。安全生产16、工作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2)安全工作例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传达上级机构对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精神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措施,总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科主要负责人主持。4.3会议间隔(1)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均应参加;如发生重大事件或事故时,可临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原则上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时,所有员工应参加会17、议;对未能参加会议的员工,要组织补开安全例会。4.4会议记录(1)召开安全会议时,应制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结束前,记录人应宣读会议纪要,征求与会成员认可;然后与会成员签字。(2)安全会议记录要翔实,条款分明。(3)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3年,并做好归档。4.5会议要求(1)召开安全会议时,全体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缺席的员工应参加补开的安全会议。(2)会议召开前,主持者应设计议题;安全工作例会的形式应多样性,提升会议的效果。(3)全体员工有义务和责任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并对安全生产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4)会议记录签字时,严禁代替他人签字。5.附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内容、18、频度、记录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第一条 为避免事故发生,及时了解和控制危险因素,使安全生产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每天由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为项目专职安全员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第四条 巡查内容依据季节不同、专项施工不同进行专门的针对性巡查。第五条 安全员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安全日记,对巡查出的问题和不安全状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上级领导,请求领导解决。对巡查中的安全紧急情况,应当场解决。不在能力范围内的,应立即报告领导解决。第六条 专职安全员对施工范围内的不安全情况有权下发安全整改通知19、书;有权进行罚款;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工处理后汇报;安全问题,有权越级报告。第七条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的安全员,相关领导有权责令整改和处罚。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凡是进入本工业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企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 企业概况登记表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职责)四、 危化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五、 主要电气、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六、 各重要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工等七、 事故台帐及应急救援预案(高危行业含岗20、位应急卡)八、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资料及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九、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十、 职业危害管理安全生产承诺管理制度1. 目的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各部门员工。3. 安全承诺内容3.1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3.2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3.3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许可制度,用火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21、时,按规定程序作业许可证,不得无证作业。3.4 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3.5 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气防设施和器材。3.6 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4.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4.1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都应进行安全承诺。4.2 新入厂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4.3 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22、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存档。4.4 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有效期为1年。5. 安全承诺的要求5.1 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部门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2 安全生产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6. 违反承诺的责任6.1 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23、1. 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特建立此制度。2.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安全投入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本企业按2%提取安全投入费用。3.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指作业24、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3.4 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6 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 安全费用使用要求4.1 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安全资金挪作他用将处以挪用金额的3倍处罚。4.2 总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不管企业资金如何紧张,应始终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25、免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4.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当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则滚入下年度安全费用,如当年度安全费用超支,则列入当年度正常成本费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各部门员工。3. 信息化管理系统范围包括全公司计算机设备、网络硬件设备、计算机系统软件个工具软件、办公室自动化软件,以及安监上报系统佛山市安全生产自助管理系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等。4. 设备使用与管理4.1 设备及系统26、使用人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使用人进行处罚。4.2 计算机系统及所有应用程序必须统一安装,各部门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4.3 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须保存在D盘或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须保存在F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未按规定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不得将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更不能删除及更改C盘系统目录中的文件。4.4 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公司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27、字及图片、视频资料。对从事非法活动的,严肃处理。5. 系统软件管理 5.1 对所有随设备配置的操作系统软件或者工具软件,需统一管理,做好存档。5.2 对机器设备需要重新安装系统软件的,由专人进行安装,并进行相应的设置,做好维护记录。6. 安监上报系统的管理6.1 佛山市安全生产自助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每月定期上报相关资料,重点信息录入:节后复产“三个一”,企业要在平台内及时上传复工安全方案、复工全员安全培训佐证材料、节后全面检查材料、安全生产承诺书等文件资料;应急管理模块内的隐患自查自报,按照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专用)、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试行)(专用)、自定义隐患28、排查标准三个字模块,每月上报1次隐患自查信息、在危化品管理模块内如实填报危害品种类和数量。6.2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后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存在如下情形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6.21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6.22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6.2329、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6.24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 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下,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营造尊重知识、尊重科学技术的良好氛围,提高公司安全技术水平,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为规范“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技术“四新”管理。3. 管理职责3.1 各部门具有引入“30、四新”安全技术应用于实际工程,并配合总结、报送“四新”材料的职责。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四新”材料收集、把关、宣传、推广的组织实施工作。3.3 在行政部组织下,安全部门要参与公司“四新”安全技术成果申报合评审工作,行政部负责公司各部门报送审批的“四新”安全技术成果的复核、评审和奖励的相关组织工作。3.4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定的修订、发布和解释。3.5 引进“四新”部门,负责收集相关按技术资料,并技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4. 内容要求4.1“四新”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在安全性能可靠的首要前提下,“四新”应符合下列条件:4.1.1 可以是本行业领先或者是本工业园第31、一次使用的施工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以及施工过程中攻克的技术难题。4.1.2 技术水平先进,经实践证明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提高安全性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降低能耗、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污染等方面的显著作用。4.1.3 技术成熟,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1.4 “四新”必须是经过本工业园实践验证、依靠本工业园自身技术力量能够组织实施和推广应用的技术成果。4.2 “四新”培训管理4.2.1 当发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即所谓的“四新”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负责人以及直接的作业人员。4.232、.2 培训时间根据技术变革的复杂程度适当调整,但应保证受训人员能够掌握所培训的内容,降低职业危险的发生几率,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健康及安全。4.2.3 本单位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者使用新设备设施、新材料时,可以参照以下的培训内容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2.3.1 工作原理的阐述和解说。4.2.3.2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与以前的情况相比,在哪些地方进行改进;使用新材料对整体的机器结构造成哪些改变。4.2.3.3 按照“四新”新的生产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操作指导书并向受训人员解说。4.2.3.4 新的工作环境与旧环境相比危险源辨识情况(哪些危害因素被消除同时产生了哪些新的危害因33、素),应采取哪些预防和保障措施。4.2.3.5 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4.2.3.6 在必要时,我司也可外请相关单位,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使用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4.3 “四新”应用管理4.3.1 “四新”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能够准确描述其技术特点和施工应用过程。材料形式可以是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影视材料或其它承载媒体,如施工技术方案、厂家提供的资料、技术参数及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相关方面的资料等。4.3.2 各部门在引入和实施“四新”技术时,盈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多方面做好充分论证,必要时应成立专家组进行讨论,由专家组确定其可行性后再使用,并在施34、工中进行适当的安全检查、自序检查和成本核算检查,以确定其使用的实际效果。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3. 职责3.1 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的收发、分发、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3.2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指定专人管理文件。经部门领导确认,不适宜的文件要及时送交行政部统一销毁,不得乱丢乱放。4. 管理内容4.1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安全档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4.2 企业根据35、需要,重要文件以文件形式由企业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保管员将原件存入档案。4.3 安全生产管理所形成有关记录,按规定保存归档。 4.3.1 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上报材料、文件、表格、企业各种安全证件应复印保存。4.3.2 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4.3.3 任命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架构图、上下级签订的安全省长责任书。4.3.4 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4.3.5 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4.3.6 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资料。4.3.7 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账(附票证复印件)。4.3.836、 安全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5. 管理要求5.1 对档案分类、管理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应本着整齐、规范、便于查阅的方针。5.2 存于档案的所有文件、图件应编写目录或清单,以便于查阅。5.3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档案,主要有安全文件、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状等,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存档。5.4 企业重要安全档案,日常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编制、管理,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重要档案存档。5.5 档案保存的形式有:文字书面版本、照片录像等。5.6 档案管理必须有专门的档案盒,并在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潮的安全措施条件下存放。5.7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37、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1) 对企业安全生产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2) 对企业安全生产在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3) 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5.8 安全档案保存期限由相应规定确定。6. 档案销毁6.1 档案销毁必须慎重,销毁前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6.2 档案销毁至少要二人进行,档案销毁采取碎裂填埋或燃烧法,燃烧时应做好防火工作。7. 档案借阅7.1 安全档案借阅需经企业负责人批准。7.2 档案材料原则上现场查阅,必须借出时须办理借阅手续。7.3 外单位调阅档案时,须经企业38、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7.4 凡属外借档案,借阅人应及时交回,如未按期交回,安管员应进行索要。索要无果或档案损坏应汇报企业负责人,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责任。8. 档案管理员职责8.1 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档案管理业务。8.2 做好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回收各单位的档案,并编制清单,使本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8.3 保管好档案,使档案资料无霉料、虫蛀现象。8.4 做好档案的分类管理、借阅管理,不出差错,保持档案存放点的卫生清洁,无火灾发生。9.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承担,具39、体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方活动。3.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 责任分工4.1 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40、责任4.1.1 负责审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4.1.2 负责审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4.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2) 组织并参加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3) 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订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4) 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4.3 各部门责任分工4.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 组41、织、督促各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2) 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治理工作。(3) 督促使用单位对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建立。(4) 对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检查时,暂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5) 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4.3.2 其它各部门责任按相关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将结果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5. 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和治理5.1 事故隐患排查5.1.1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42、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5.1.2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上报或组织处理。5.1.3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1)综合检查公司级领导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运行控制情况;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艺设施的安全性;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现场作业;作43、业环境;员工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等。(2)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进行专业检查。(3)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4)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等方面进行的检查,节假日前安全管理部门均应进行检查,节假日值班人员每日进行巡查。(5)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查。岗位操作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44、部位的危险源每日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各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并做好检查记录。5.1.4 各部门应安装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5.1.5 各部门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并进行登记、逐级上报工作。5.2 事故隐患登记5.2.1 检查责任人应将巡检的实际情况、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在相应的检查表格中,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5.2.2 公司将生产经45、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直属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5.3 事故隐患的治理5.3.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得原则,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5.3.1.1 对一般性问题或小问题:由巡检责任人与被检查部门有关负责人现场沟通、反馈,提出即时整改或限期整改的要求;5.3.1.2 对重大问题或安全隐患:如被检查部门自身可以整改的,由巡检责任人与被检查部门有关负责人现场沟通、反馈,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5.3.1.3 46、如发现的问题、隐患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协同解决的,由被检查部门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交呈办报告;如问题、隐患的性质严重、牵涉面较大,由行政部专题向主管领导报告后,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整改的措施、方案。6. 事故隐患的奖惩方法6.1 公司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6.2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47、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 职责3.1主要负责人3.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3.1.2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3.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2.1 负责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监测。3.2.2 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危害因素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3.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3.3 行政部3.48、3.1 负责员工岗前、岗中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3.3.2 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3.4 相关部门3.4.1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4. 运作程序4.1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4.1.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识别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4.1.2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49、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4.1.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变化时,应及时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4.2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4.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4.2.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员工公布。4.2.3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作业场所职50、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4.3 职业健康体检4.3.1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行政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员工。4.3.2 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4.3.3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行政部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4.351、.4 对疑似职业病员工,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4.3.5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3.6 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4 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4.4.1 聘用作业人员时,行政部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4.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52、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措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4.4.3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4.4 行政部应将体检的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4.4.5 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发病人数和伤害程序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5 职业病预防措施 4.5.1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53、材料。4.5.2 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将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4.5.3 作业场所配备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5.4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5.5 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4.5.6 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4.5.7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54、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4.5.8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4.5.9 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4.6 职业健康档案4.6.1 行政部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行政部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6.2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至少包括:劳动合同,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55、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等。4.6.3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为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安全培训目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安全教育培训涵盖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3. 职责安全教育培训由本企业行政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行政部及56、相关部门主管协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培训工作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或编制工作。4.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4.1从业人员培训:(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并按本企业实际情况,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4.2管理人员的培训:(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任职。(2)其它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行政部组织实施,并57、经考核合格取得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3)其它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由行政部选用或编制,行政部协助。4.3新从业人员的培训:(1)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厂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选用或选用或编制。(3)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主管协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选用或编制,部门主管、电工协助选用或编制培训58、教材。(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组长)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选用或编制,部门主管协助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4.4其它人员的教育培训:其它人员包括转岗、顶岗及脱离岗位达6个月以上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对此类员工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并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选用或编制适应的培训教材及考核表。五、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设计,可灵活多样,如课堂讲授、演练、安全知识竞赛、开座谈会、观看录像及VCD等等。六、培训资源保证总经理保证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和设备、设施,各部59、门主管保证在培训过程中的充分协调和配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做好培训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教学设施配置、老师安排等)。七、培训效果保证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培训负责人对每项培训要做好以下工作:(1)进行培训签到。(2)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价调查。(3)对培训进行效果验证(考核)。(4)将以上培训记录交行政部进行统一归档管理,至少保存三年。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切实抓好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规范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班组安全管理。3. 职责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60、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3.3 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4.1.2 班组长兼职本班组安全员,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临时安全负责人。4.2 班组安全教育4.2.1 教育内容4.2.1.1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4.2.1.2 本班组的61、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4.2.1.3 本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4.2.1.4 本班组所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4.2.1.5 安全防护用品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4.2.1.6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4.2.2.2 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操作人员进行4学时以上安全教育。4.2.2.3 对新入厂62、人员进行安全教育。4.2.2.4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4.3 开展班组班前会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讲安全要点。4.3.2 根据一段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认得不安全行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4.4 班组安全检查4.4.1 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63、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4.4.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4.5 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及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64、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3. 职责3.1 行政部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3.2 行政部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行政部负责全厂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4. 程序4.1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65、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4.2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66、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4.2 行政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测,行政部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存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67、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2. 范围 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3.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4. 职责由行政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5. 具体内容5.1“三同时”内容5.1.1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5.1.2 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5.1.3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5.1.68、4 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5.1.5 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5.2 “三同时”依据“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5.3 “三同时”的执行5.3.1 根据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5.3.2 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69、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5.3.3 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5.3.4 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5.3.5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5.3.6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5.3.7 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70、后再投产使用。5.4 职责划分5.4.1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5.4.2 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5.4.3 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5.4.4 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本工业园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工业园71、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3. 职责3.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3.2 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变更的审批。3.4 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4. 工作程序4.1 变更分类4.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 原料介质变更;(2)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3)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4) 操作规程的变更;(5) 工艺参数的变更;(6)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汽的变更等。4.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 安全设施的变更;(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72、备或配件;(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4.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4.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4.4 审核后报至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进行变更审批。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5. 变更的程序5.1 工艺、技73、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程序5.1.1 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各自的主管领导提交变更申请。5.1.2 相关领导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将变更申请递交至变更所涉及的车间主管。5.1.3 车间主管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事项进行讨论和研究,充分分析变更的可行性、可靠性与潜在的风险,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补充或修改,对于技术上可行、风险上可接受的变更,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组织实施。5.1.4 对于不予采纳的变更,各车间主管要及时把不予采纳的理由反馈给变更申请人。5.2 设计的变更程序5.74、2.1 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原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下发。5.2.2 设计单位虽处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生产部主管的意见,经生产部主管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领导开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认,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下发。5.3 变更的验收凡是涉及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设施的变更以及设计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5.4 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存75、档。5.5 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设备设施验收、检修、维护、保养、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设备设施满足生产使用的需求及保持过程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设备设施的验收、检修、维护、保养、拆除和报废等安全管理。3. 职责3.1 电工3.1.1 负责设备设施的验收和登记建档。3.1.2 负责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和保养。3.1.3 负责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2 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3.3 财务部负责设备设施的采购和供应商联络。4. 运作程序4.1 设备76、设施验收4.1.1 当采购新设备设施时,电工应对机器型号、外观、各种技术资料、随机备件工具、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附件等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供应商人员限期维修或更换。4.1.2 电工应对验收合格设备设施进行统一编号,并登记到设备设施运行台账。4.2 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保养4.2.1 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本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工作,检(维)修完成后,维修负责人与验收人应填写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4.2.2 对于内部不能维修的故障,由财务部负责同代理商联系来厂维修。4.2.3 电工应对委外维修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使用。4.2.4 设备操作人员依据相77、关的设备维护规定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一级保养。4.2.5 设备维修保养时,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另外还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故障维修,不许合闸”等式样的安全警示牌,维修保养完成后应及时摘除安全警示牌。4.3 特种设备管理4.3.1 当采购新的特种设备时,电工应验收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和验收许可证等,并向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备案,领取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4.3.2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并联系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按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4.4 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4.4.1当设备设施不符合使用要求而需要报废时,经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设备状态进78、行鉴定,主要负责人或以上级批准后,电工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并加贴“设备报废证”。4.4.2 设备设施因为报废或其他原因需要拆除时,必须由电工专门的技术人员执行拆除工作。4.4.3 拆除设备设施若涉及到危险物品时,拆除前应先对危险物品进行清洗或更换,设备设施被拆除后,应将现场残余的危险物品清除干净,消除潜在的危险。4.4.4 拆除设备设施若涉及带电部分,拆除前应先拉闸断电,设备设施被拆除后,应对可能带电的部位进行包扎,防止发生触电事故。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3. 职79、责3.1 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3.2 办公室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3.3 办公室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3.4 生产部对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3.5 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3.6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4. 运作程序4.1 检修计划的下达4.1.1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4.1.2 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生产部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产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送交生产部,由生产部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80、,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大修计划,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4.1.3 年度大修计划由生产部每年度编制,制订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4.1.4 日常检维修计划由生产部编制下达。4.2 检修准备工作4.2.1 大修计划实施:“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样“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实施的校验或检测。4.2.2 生产部应根据检维修计划制定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4.2.3 检测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4.3 检修作81、业管理4.3.1 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盈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4.3.2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查规程执行。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管理及使用,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场所。3. 定义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腐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4. 职责4.1 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各车间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4.2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对所有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及重大危险源82、进行监督管理。 5. 危险物品管理要求5.1 行政部和仓库在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指派专门车辆、司机和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5.2 所有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的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的专用房屋内,任何车间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在自己车间内任何地方;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5.3 管理、保管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应83、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危险化学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车间领导,妥善处理。5.4 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撤离,还必须会同生产部和行政部负责人落实按防火措施。6. 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6.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公司各部门、车间对公司辖区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6.2 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6.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备案。6.4 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84、配置、作业要求等)。6.5 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6.6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按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本工业园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内从事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3. 职责3.1 主要负责人3.1.1 负责批准危险作业。 3.2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4.2.1 负责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核,并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管理。4.385、 电工部4.3.1 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审核,并临电用电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管理。4.4 相关部门4.4.1 负责危险作业申请,设定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4. 运作程序4.1 危险作业审批4.1.1 本工业园危险作业包括: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禁火区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等。4.1.2 进行危险作业前,作业人员或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设定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填写相应危险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或主审核后,交安全管理部复核,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4.1.3 从事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86、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前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有限密闭作业许可证。4.1.4 危险作业未经过审核批准,相关作业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动工作业。4.1.5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作业部门必须先向安全管理部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设定情况,经安全管理部和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作业,事后应及时补办危险作业许可证。4.1.6 特别危险作业审批时,主要负责人应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行政人事部、作业单位到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4.2 危险作业实施要求4.2.1危险作业前,作业部门主管或经理应指定1名87、管理人员作为现场负责人,并指定1名工作认真负责、安全意识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担负监护人,分别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4.2.2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物品摆放规范整洁,道路畅通,事故隐患全部消除,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戒区和安全警示标志。4.2.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2.4 危险作业前,安全管理部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危险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2.5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88、有权拒绝作业。4.2.6 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暂停作业。4.2.7 危险作业完工后,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定事故隐患已全部消除后,方可离开现场。5. 相关/支持文件:(无)6. 表单/记录6.1高处作业许可证6.2动火作业许可证6.3动土作业许可证6.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6.5有限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2 作业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89、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5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6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否则不准作业。7 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8 遇6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9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90、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焊和气焊割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 动火作业前,作业部门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3 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4 对于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易燃物品或可能受影响和损害而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和工具,作业人员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91、火区域与需保护的物品、设备和工具进行有效的隔离。5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降温。6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物品,并按规定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7 室外进行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完好,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9 凡盛装过油品、可燃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容器、设备或管道,以及带压和高温的容器、设备或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必须要动火时,必须由专人操作,并在动火前进入清92、洗更换、降压降温等措施。10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气瓶应远离热源、火源,严禁在阳光下曝晒,且气瓶要竖放牢固,采取防倒措施。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距离不少于10米的。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11 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应安装正确,以防引发火灾或漏电事故。12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电工部审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2. 所有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93、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安装,其它人员禁止接驳电源。3. 安装临时电源前,专业电工必须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临时用电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接入电源。4. 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有持证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5. 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线或双绝缘护套线,并架设牢固,但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6. 临时用电,必须要安装接地保护和末端漏电保护,并由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7. 严禁用花线、裸芯线乱拉乱接。 8. 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安装牢固,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9. 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10.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94、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11. 电工部应不定期对临时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可停止供电。12. 临时用电到期时,使用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电工部拆除临时供电线路。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作业前必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2.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3.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5. 挖掘土方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95、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6.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7. 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8. 动土作业时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申请部门和审批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9.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10.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96、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11.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有限空间管理制度1. 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有限密闭作业许可证,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2. 进入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密闭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持有限密闭空间良好通风。3.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密闭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分析的样品应保留至作业结束。4.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或者远距离供气式防毒面具。5.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97、准穿戴化纤织物。6. 有限密闭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应小于等于12伏。7.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8.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9. 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10.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11. 险情重大的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应增加设置监护人员,监护人应随时与有限密闭空98、间作业人员保持联系。12. 有限密闭空间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后,方能进入有限密闭空间实施抢救。13. 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结束后,需对有限密闭空间进行细致的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封闭。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工作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设置和管理。3. 职责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1.1 负责教育员工进行使用和维护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3.1.2 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监督检查。3.2 相关部门3.2.1 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维护。3.2.2 负99、责教育员工进行使用和维护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4. 运作程序4.1 安全警示标志4.1.1 安全警示标志种类4.1.1.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4.1.1.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4.1.1.3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4.1.1.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100、四类。(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4.1.2 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大门入口,必须悬挂“严禁烟火”和“限速5公里”/“限速10公里”等标志牌。(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车间、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3)在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牌。(4)在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101、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当心机械伤害”等标志牌。(5)在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应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6)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7)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8)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9)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102、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4.1.3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4.1.3.1 工作现场应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4.1.3.2 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管理部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4.1.3.3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发现安全警示标志残缺或者毁坏时,要及时更换。 4.1.3.4 安全管理部和相关部门经理、主管、班组长应经常教育员工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教育员工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进行处103、罚。4.2 安全防护装置4.2.1 安全防护装置的种类凡是安装在机器设备上或工作场所,用于防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可分为以下几类:(1)检测装置压力表、温度计、真空计、气体检测器及报警装置等。(2)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3)防止火灾蔓延装置阻火器、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等。(4)紧急处理装置急停开关、安全联锁装置等。(5)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防护网、限速器、制动装置等。 4.2.2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4.2.2.1 凡安装在机器设备和工作场所的防护装置均由使用部门负责维护和保养,发现有损坏或故障时,及时通知电工部维修处104、理,使其恢复正常。4.2.2.2 各类防护装置,要与生产设备同等看待,岗位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防护装置的结构、原理、使用与维护方法。4.2.2.3 各类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闲置,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认为有必要拆除防护装置时,必须先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准拆除。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防护装置作相应调整,并经安全管理部认可。4.2.2.4 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应校验一次。安全预测预警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本工业园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工作,提高安全预测控制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105、业园各部门人员。3. 职责3.1 安全部是安全预测预警的责任部门,负责确定本工业园内部安全预测预警的目标,组织本工业园的安全预测预警和风险控制工作。3.2 各岗位人员应参与安全预测预警工作。 4. 管理内容4.1 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的实施步骤4.1.1 主要负责人主持风险预测预警工作。4.1.2 获取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4.1.3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4.1.4 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确定安全预测预警目标。组织开展安全预测预警工作,记录目标可能或即将发生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预测预警结果。4106、.2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4.2.1 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4.2.1.1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4.2.1.2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4.2.1.3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4.2.2 控制措施的内容应包括:4.2.2.1 工程技术的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4.2.2.2 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4.2.2.3 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4.2.2.4 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的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4.3 安全预测预警时机与频次4.3.1107、 不间断的组织安全预测预警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单位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靠的控制措施控制风险,每年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4.4 安全预测预警的培训4.4.1 安全部门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预测预警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他要求;危险因素辨识、安全预测预警方法;危险辨识与安全预测预警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加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给我的额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1. 目的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108、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3. 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行政部负责,其它部门协助。4. 内容4.1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4.1.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或留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4.1.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违反109、动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带电作业、在邻近高压带电设施或在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场所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驾驶员酒后驾车。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4.1.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110、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在公众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它明火取暖及煮食物。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111、动防护用品。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经 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4.2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4.2.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4.2.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112、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4.2.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2.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4.2.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对本工业园安全的造成不利影响,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工业园有业务的承包商、供应商。3. 职责3.1 财务部、行政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3.2 生产部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113、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3.3 公司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承包商管理制度1. 资格预审1.1 财务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行政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1.2 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1.3 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2.114、 选择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2.2 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3. 开工前的准备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部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2) 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3) 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 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5) 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承包商进115、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许可。3.3 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3.4 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工业园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4. 过程监督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工业园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4.2 若承包商违反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116、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4.3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禁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5. 表现评估与需用5.1 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5.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1) 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2) 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5)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6) 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117、资料。5.3 行政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供应商管理制度1. 资格预审1.1 由财务部、生产部、行政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1.2 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1.3 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2. 选用2.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2.2 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工程技术、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118、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2.3 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2.4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3. 续用3.1 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3.2 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3.3 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3.4 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119、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要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变更管理制度一、人员变更管理1、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2、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3、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4、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5、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二、机构变更管理 1、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120、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按照管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三、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四、设施变更管理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五、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六、环境变更的管理1、环121、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2、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3、充分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七、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机构执行制度的责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能,发挥工会、员工代表的监督作用,为企业领导决策保驾护航。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管理,保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业园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的全过122、程。3. 职责3.1 行政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发放标准,并按规定及时发放。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负责防护用品的检验;负责防护用品的报废与更换。4. 工作程序4.1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确定各部门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识别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需求,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岗位所需防护用品进行评审、讨论,确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发放标准。4.2 发放范围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工种、工作环境,确定不同种类、期限、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4.3 制定采购计划生产部负责人123、每月对劳保用品的规格、型号进行统计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统计结果下达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公司领导审核。4.4 采购实施行政部按审核后的采购计划落实采购。经办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经营单位或具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若因劳保用品质量造成安全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5 验收及贮存4.5.1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入库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对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定质量符合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验收标准后方可入库。4.5.2 行政部做好储存、保养、维护、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防止发生霉变、损124、坏,做好防火、防盗。4.6 发放4.6.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的审查。4.6.2 行政部对到期发放和更换的部门或岗位通知发放。4.6.3 劳保用品管理人员严格督促各领用部门负责人将劳保用品发放到个人,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记录(保存3年)。4.6.4 各使用部门、班组应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不能正确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者,不可上岗操作。4.6.5 从事两个工种以上的人员,按劳保用品最全的一个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4.7 检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按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使用说明,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验125、;必要时,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定。4.8 使用4.8.1 使用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前应先检查,确认安全后再穿戴。4.8.2 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调查本单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使用情况。4.9 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具)在使用后,应根据用料材质性质,分别采取洗涤、擦抹或晾干等对应的正确方法洗擦干净保存。4.10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部负责人应不定期到现场,监督检查岗位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带和使用;发现有不使用、或不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情况,要立即调查整改。4.11 报废和更换各单位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向安全生产126、领导小组提出更换及报废的要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集中进行报废处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 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3. 职责3.1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3.2 行政部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4. 运行机制4.1 预测与预警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危险源辨识、127、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4.2 应急处置4.2.1 信息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2.2 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4.2.3 应急响应4.2.3.1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2.3.2128、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4.2.4应急结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4.3恢复与重建4.3.1 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4.3.2 调查与评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4.3.3 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4.4 信息的报129、告与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5. 应急保障5.1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由行政部负责定期对物资和设备进行检查。5.2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5.3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6. 监督管理6.1 预案演练预案的演练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130、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6.2 培训教育由行政部牵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组织,进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6.3责任与奖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131、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业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伤害事故及后续工作程序。3. 职责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组织事故组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事故的统计与分析。3.2 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在规定时132、间内提交事故报告。4. 事故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 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133、(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轻伤事故:不构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5. 事故报告5.1 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生产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安全员。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5.2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5.3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5.4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34、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6. 事故处理6.1 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6.2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员的抢救和护理。6.3 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135、据,因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或者摄影录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6.4 清理伤亡事故现场,必须征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的同意。7. 事故调查7.1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2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7.3 发轻伤事故,由分管该单位安全的安全员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136、关领导、行政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7.4 事故调查的成员应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7.5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7.6 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1) 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2) 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3)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4) 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制137、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8. 统计与分析8.1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8.2 事故事件统计和分析结果要形成文字书面文件。8.3 每次统计和分析完成,行政部要将结果存档,同时向领导层汇报结果。9. 事故回顾9.1 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员工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和讨论。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定适用于本工业园各部门。3. 内容3.1 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定开展安138、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3.2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爱不起生产信息按即时信息、作业完毕信息和定期信息三种形式进行汇报。3.2.1 即时信息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包括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设备异常情况报告;设备检修即时报告;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其他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3.2.2 作业完毕信息汇报是指各部门跟班组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作业中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3.2.3 定期信息汇报是指139、各部门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部门负责人的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3.3 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3.3.1 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示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时的报告。3.3.2 即时信息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3.3.3 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140、,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3.3.4 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3.3.5 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定有关规定的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3.4 各部门、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对安全标准化进行全面综合考核。3. 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组织相关部141、门主管进行绩效考评。4. 内容 4.1 绩效考评所依据的标准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2绩效考评项目(1) 安全生产目标达成情况;(2) 安全基础管理情况;(3)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4)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5)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6) 应急管理情况。5. 周期 每年一次安全绩效考评,在每年12月底进行。6. 方法 分主动性监视和被动性监视两种。 主动性监视主要检查本安全活动的符合性;被动性监视主要是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管理。7. 考核结果7.1 绩效考评的结果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据。7142、.2 绩效考评的结果是本企业总体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直接与全体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资金挂钩。7.3 绩效考评的结果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依据。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生产车间。3. 职责3.1安全部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3.2粉尘所在分场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4. 管理规定4.1粉尘日常清扫由本岗位或专一人员完成,粉尘房及除尘器所在分场派专人监护。员工在生产产品期间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两次,上午11:3013:300,下午17:3021:30143、,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4.2设备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车间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理。5. 值班员工要求5.1掌握保洁施工安全措施。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5.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5.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5.5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5.6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144、,禁止违章、违纪。5.7清扫时以木质清洁工具和扫把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5.8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5.9各生产车间打扫时需注意厂房、墙壁、窗户都要清理。6.0清理除尘系统时,需留意管道、排尘机、除尘槽、除尘滤袋不能漏。6.1凡是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里面的物品、器具打扫时,都需清理干净整洁。6、清扫注意事项6.1在清扫作业中,禁止直接用水冲洗设备。6.2清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滑倒摔伤、触电等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6.3作业结束后,负责人组织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145、现场确认无工具留在设备上后方可离开现场,并通知值班保卫验收设备。7、吸尘房清理要求71粉尘房日常清扫由专一人员完成,粉尘房清理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吸尘房每日至少清扫2-3次,上午11:3013:300,下午17:3021:30,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7.2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7.3清理、清扫时必须使用木质或胶质清洁用具;7.4吸尘房清理时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清理、清扫。7.5吸尘房清理时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严禁穿戴带静电的服装;。7.6所产生的粉尘必须装袋打146、包后,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统一堆码。尘涉爆场所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管理,各级各类人员应遵照执行。3. 职责3.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审批签发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工作。3.2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督促岗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相并制度规程;监督岗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定期清扫相关区域147、设备设施的积尘;定期检查本岗位区域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4. 运作程序4.1各级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清楚本企业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并掌握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4.2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4.3现场工作人员及保洁人员出入生产现场应穿着工作装,着装应规范整齐,安全帽、防尘呼吸器必须配戴正确和齐全,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穿短裤、裙子、背148、心、拖鞋等;禁止在设备运行工作现场外露披肩长发和辫子。4.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4.5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4.6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作业班组应每天上岗前检查。4.7粉尘岗位操作员工每天上岗前应对本岗位设备、配电箱、电源盒、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梁、支架、墙及相关设备进行清扫,确保无积尘;同时应检查通风、除尘设备设施工作正常方可上岗作业。4.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149、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防雷措施完好有效;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检查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完好。4.9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检查维修作业,尤其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履行许可手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方可作业。4.10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粉尘爆炸区域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积尘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考核。4.11卫生清扫完毕,必须将卫生清扫工具和抹布放回规定位置(皮带头部),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所用冲洗水管使用后卷起或盘整齐,盘入冲洗水箱内。4.12清洁人员进行现场卫生清扫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野蛮作业,不得清扫和擦拭运行中的设备,不得从皮带上跨越,不能将水溅在带电设备上,更不能直接用水冲洗电器设备及开关。擦拭设备时,注意保持设备标牌和设备铭牌的完整性。冲洗地面时应注意排污泵的运行情况,防止因泵故障排水不畅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