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17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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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2133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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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XXXXXXXX公司目 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12、公司总经理安全承诺书17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8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0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2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37、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258、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规定26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2810、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32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512、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3713、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91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31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516、变更管理制度4717、生产事故管理规定5118、交接班制度5419、消防安全管理2、制度562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821、仓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612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6423、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62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82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026、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管理制度7227、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7428、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7629、工艺 设备 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7830、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531、建(构)筑物管理制度873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933、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9034、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9135、安全作业管理规定923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953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938、临时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13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440、厂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0741、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042、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243、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444、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164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1946、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244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2748、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294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检制度13350、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3651、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1395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4353、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14454、供应商管理制度14654、5、承包商管理制度1485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057、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1555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75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5960、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6361、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6762、自评管理制度1691、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发展。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范围适用公司各级职能部门,公司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个岗位操作人员以及实习人员,试用期内人员、临时工。4、正文4.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做5、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4.2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4.2.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4.2.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4.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2.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2.5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4.2.6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4.2.6、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级别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2.8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4.2.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3 生产总监安全职责4.3.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公司安全工作具体负责,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4.3.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7、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3组织制订、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3.4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组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动态,状况,及时解决问题。4.3.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4.3.7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在规定职责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制定、落实整改措施8、;4.3.8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4.3.9加强环保,职业卫生工作,加强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加强检修管理。4.3.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4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4.4.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级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4.2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4.4.3把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对解决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4.4.4为实现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积极作用,带动职工安全文9、明生产;4.4.5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参照此职责;4.4.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4.7工会主席对公司安全生产有监督检查责任;工会主席依法代表员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4.4.8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操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4.4.9监督工程项目建设,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劳动条件的改善;4.4.9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安全竞赛活动,参加工伤,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员工定期体检,职业健康体10、检。4.4.10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分工会主席参照此安全职责4.4.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5 常务副总安全职责4.5.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5.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5.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4.5.4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4.5.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6 财务副总安全职责4.6.1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11、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6.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6.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4.6.4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4.6.5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投入的合理使用。为安全隐患整改、劳动条件改善费用等优先拨款。4.6.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7 技术质量总监安全职责4.7.1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7.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12、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修订、审查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4.7.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4.7.4参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预案演练。4.7.5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查看现场,从技术角度提出应急处置意见。4.7.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4.7.7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技术革新项目时,应负责提出安全环保可靠性评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4.7.8按13、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8 销售总监安全职责4.8.1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8.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8.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4.8.4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4.8.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节假日值班。4.9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4.9.1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4.9.2制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14、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9.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9.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督促班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并考核。4.9.5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必要时向生产部和公司报告。4.9.6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支持车间、班组安全员工作。4.9.7车间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案规定上报。4.9.8按有关规定到现场带班和值班。4.10 生产技术部经理安全职责4.10.1在分管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10.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15、排查整治工作。4.10.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10.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10.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技术革新项目时,应负责进行安全环保可靠性评价,提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4.10.6在修订、审查生产品种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时,应充分考虑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10.7在组织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引进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科研规划时,应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其中。4.10.8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应提出16、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工艺技术安全负责。4.10.9在采用与推广“四新”项目或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时要贯彻“三同时”并提出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4.10.10参加公司定期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参与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4.10.11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预案演练。4.11 安全环保主管安全职责4.11.1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考核。4.11.2参与制订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4.11.3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职责、安全17、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1.4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4.11.5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4.11.6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4.11.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措施;负责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职工待遇工作。4.11.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4.11.9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4.1118、.10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4.11.11负责制订或修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做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工作。4.11.12组织制定“三废”治理和粉尘、噪声控制工作,预防职业病的相关文件,并协助指导生产车间组织实施。4.11.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12 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4.1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指示、决定,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19、全面负责。4.12.2在制定公司劳动合同书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条款纳入合同中,负责及时安排新职工的体检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4.12.3在编制公司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时,应列入安全教育内容,新入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工作;组织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并严格控制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调动,做到相对稳定;负责组织对新进职工和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先教育,考核合格后,才分配上岗;安排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在职工教育档20、案中,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4.12.4在对职工进行转正、评薪、晋职晋级、奖励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4.12.5负责审核、控制职工工作时间,在制定劳动组织计划和工时定额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情况。4.12.6对经医疗部门鉴定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调换工种;对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1-10级工伤和职业病的职工,要进行妥善安置。4.12.7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4.12.8支持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持抓好劳动纪律,负责监督、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4.12.9及时转送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资料给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对安全管理21、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审定、印发。4.12.10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安全活动的安排,催办,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4.12.11加强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检查、保养、维修,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4.12.12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12.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13 质管部经理安全职责4.1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22、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13.2组织对原材料、中间体、产成品的检验,对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的要求负责。4.13.3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剧毒试药实行“五双”管理。4.13.4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13.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13.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环保知识学习。4.14 供应、销售部经理安全职责4.14.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23、面负责。4.14.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14.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14.4对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供应负责,保证物资、材料的质量,使之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特殊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卫生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4.14.5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4.14.6组织采购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企业有关规定,剧毒物品必须按申购计划采购,对超计划采购危险化学品(24、特别是剧毒物品)造成的后果负责。4.14.7负责库房管理,严格执行库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安全堆放物资、产品,确保通道畅通。4.14.8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确保装卸、储存、保管和收发、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4.14.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15 设备工程部经理安全职责4.15.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15.2负责编制、修订设备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的及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设备安25、全操作规程。4.15.3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电器、容器、动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保持安全装置(包括避雷、防尘、防爆、防静电、排毒)的正常状态。4.15.4编制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编制大、中、小检维修项目计划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组织实施及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15.5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校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运行。4.15.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15.7做好全公司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账,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并作好记录。4.15.8参26、加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的建议或意见。4.15.9参与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4.15.10负责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参与公司安全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督促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4.15.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16 药研所所长安全职责4.16.1主管公司药研所安全工作,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药研所安全全面负责,具体领导和支持、监督检查技术部实验室开展安全生产工作。4.16.2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在技术上对公司27、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支持。4.16.3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安全环保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4.16.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技术革新项目时,在修订、审查生产品种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时,应充分考虑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明确安全注意事项。4.16.5在组织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引进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科研规划时,应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其中;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应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16.6在采用与推广“四新”项目或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时要贯彻“三同时”并提出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预案演28、练。4.17 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4.17.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政策,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17.2筹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落实解决不安全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费用,避免因安全投入费用得不到保证,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而造成事故。4.17.3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及时提取使用,保证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清凉饮料费用、取暖费的安排。4.17.4编制财务计划时,应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并实行安全投入的专款专用。4.17.5负责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支持公29、司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4.17.6参与公司和分管部门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负责库房管理,严格执行库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安全堆放物资、产品,确保通道畅通。4.18 操作工安全职责4.18.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18.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有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4.18.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30、严格控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18.4作业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4.18.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搞好文明生产;4.18.6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安全附件、机器设备、工夹用具,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气装置;4.18.7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4.18.8上岗必须按规定作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器材;4.18.9有权拒绝和举报违章作业的指令。4.19 司炉工安全职责4.19.1切实执行国家对锅炉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4.31、19.2司炉工必须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才能单独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4.19.3热爱司炉工作,增强责任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4.19.4遵守操作规章,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认真填写锅炉运行、交接等各项记录。4.19.5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4.19.6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班长或主管负责人。4.19.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4.20 焊工安全职责4.20.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操作安全,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4.2032、.2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4.20.3气焊作业安全必须做到:4.20.3.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4.20.3.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4.20.3.3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4.20.3.4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4.20.4.电弧33、焊割必须作到:4.20.4.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4.20.4.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4.20.4.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4.20.4.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20.4.5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4.20.4.6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4.21 压力容器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4.2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各项制度。4.21.2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才能单独上34、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4.21.3熟悉所操作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并能熟悉掌握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正确保养。 4.21.4切实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压力容器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21.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任何有害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21.6做好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注意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并签名负责。 4.22 维修电工安全职责4.22.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纪律,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对35、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4.22.2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4.22.3操作前,必须首先进行停电、验电,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操作。4.22.4正确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4.22.5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安全及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上级汇报。4.22.6负责本岗位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使用时正常;4.22.7按时准确地填好各种作业票和停送电记录;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4.23 值班电工安全职责4.2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各项制度,保证36、操作安全,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4.23.2值班电工必须熟悉本公司高低压配电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23.3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巡回检查高低压设备及仪器仪表运行情况,认真、如实作好各项值班记录,发现设备运行故障,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排除,同时尽快向上级报告;坚决执行配电房交接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坚持巡回检查等规章制度;4.23.4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打雷、大雾或设备运行异常时应进行特殊巡视;4.23.5巡视检查中发现不正常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无法消除的缺陷要及时报上级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4.23.6巡视变配电装置,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关37、门;4.23.7值班电工必须保持变配电室清洁卫生,变配电室一星期必须彻底打扫卫生一次,交配电设备至少每年清扫一次;4.23.8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高低压操作工具和防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使用性能,保证操作安全和防火安全;4.24 保卫人员安全职责4.24.1坚守岗位,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负责门卫室视频监控值守; 4.24.2负责进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人公司人员的入公司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公司的安全检查,督促进入公司人员阅读入司安全须知,并对外来进入公司人员进行登记;4.24.3对进出货物认真检查,对不具手续者,拒绝放行;对进入公司区的车辆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38、规定,需进入防爆区的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否则不得入内;做好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4.24.4负责公司关键部门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4.24.5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警戒保卫工作。4.25 采购员安全职责4.25.1收集供应商资料,评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4.25.2根据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的劳保用品具有“三证一标识”。4.25.3向合格的供应商按计划采购危险化学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一书一签”。4.25.4采购剧毒化学品时按照公安局审批的量进行购买,不准多买或转卖。4.25.5不采购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劳保用品。4.26 安委会安全职责4.26.1积极宣传、39、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提高职工安全意识。4.26.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4.26.3主持审定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4.26.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4.26.5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总40、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4.26.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26.7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4.26.8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统一协调加强管理,监督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4.26.9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4.26.10安委会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41、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4.26.11督促领导干部到生产现场带班。4.27 行政部安全职责4.27.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指示、决定,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7.2在制定公司劳动合同书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条款纳入合同中,负责及时安排新职工的体检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4.27.3在编制公司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时,应列入安全教育内容,新入职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工作;组织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42、员的培训、复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并严格控制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调动,做到相对稳定;负责组织对新进职工和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先教育,考核合格后,才分配上岗;安排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在职工教育档案中,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4.27.4在对职工进行转正、评薪、晋职晋级、奖励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4.27.5负责审核、控制职工工作时间,在制定劳动组织计划和工时定额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情况。4.27.6对经医疗部门鉴定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调换工种;对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43、为1-10级工伤和职业病的职工,要进行妥善安置。4.27.7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4.27.8支持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持抓好劳动纪律,负责监督、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4.27.9及时转送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资料给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对安全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审定、印发。4.27.10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安全活动的安排,催办,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4.27.11加强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检查、保养、维修,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4.27.12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44、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27.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28 设备工程部安全职责4.28.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28.2负责编制、修订设备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的及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4.28.3参与设备、安全设施方面的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登记,合同一览表的制订,并负责合同修改。参与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4.28.4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电器、容器、动力的安全技术管45、理,保持安全装置(包括避雷、防尘、防爆、防静电、排毒)的正常状态。4.28.5编制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编制大、中、小检维修项目计划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组织实施及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28.6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校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运行,防止恶性事故发生,保证人身、设备及生产运行安全。4.28.7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28.8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做好全公司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账,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并作46、好记录。4.28.9参加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的建议或意见。4.28.10负责实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参与公司级安全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督促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4.28.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29 质管部安全职责4.29.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29.2组织对原材料、中间体、产成品的检验,对质量是否符47、合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的要求负责。4.29.3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剧毒试药实行“五双”管理。4.29.4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29.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29.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环保知识学习。4.30 财务部安全职责4.30.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政策,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48、责。4.30.2筹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落实解决不安全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费用,避免因安全投入费用得不到保证,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而造成事故。4.30.3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及时提取使用,保证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清凉饮料费用、取暖费的安排。4.30.4编制财务计划时,应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并实行安全投入的专款专用。4.30.5负责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支持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4.30.6参与公司和分管部门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负责库房管理,严格执行库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合理、49、安全堆放物资、产品,确保通道畅通。4.31 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4.31.1在分管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31.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31.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3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4.31.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技术革新项目时,应负责进行安全环保可靠性评价,提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4.31.6在修订、审查生产品种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时,应充分考虑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检查50、执行情况。4.31.7在组织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引进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科研规划时,应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其中。4.31.8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应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工艺技术安全负责。4.31.9在采用与推广“四新”项目或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时要贯彻“三同时”并提出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4.31.10参加公司定期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参与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4.31.11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预案演练;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4.31.12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措施;负责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职51、工待遇工作。4.31.1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4.31.14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4.32 生产车间安全职责4.32.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生产安全。4.32.2制定车间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程、工艺规程、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并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4.32.3制定有关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计划和特种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确保实施。4.32.4对生产过程岀现的险情或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4.32.5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52、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对特殊工种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禁止上岗操作。4.32.6组织和参加各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4.32.7加强生产现场的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原料的安全管理,经常性的进行巡查,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4.32.8负责做好每天下班前部门的危险品处理工作,对交接班的注意事项要详细反映、检查和记录清楚,防止疏漏。4.33 班组安全职责4.33.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自觉的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4.33.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53、讲话,班后安全总结。4.33.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应急训练;对变换工种(或岗位)人员的劳动纪律、法纪、工艺技术、现场安全培训教育。4.33.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做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及防护器具,并负责这些器具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用品和安全设施、器具。4.33.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由班组长组织紧急撤出无关人员,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4.33.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执行安全法令,有权拒绝违章指54、令和制止违章作业,凡情节严重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2、公司总经理安全承诺书本人作为XXXXXX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郑重向员工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一、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单位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在本单位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三、不断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鼓励相关内外部人员积极参与到与安全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四、以预防55、为主,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组织、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采用新技术对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改造,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六、按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七、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八、保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有效开展;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6、,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九、保障按时按量发放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给员工,并在本单位内得到规范使用。十、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十一、修订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落实,督促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实施。十二、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承诺人:二0一一年九月十日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认57、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3、职责3.1生产技术部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8、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4工作程序: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际公约;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4.2获取方法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走访或电话),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4.2.2管理部负责通过体系认证机构、政府机构以及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59、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2.3管理部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2.4管理部负责通过工商、化工等部门获取合同管理方面的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3确认、分发和更新4.3.1各职能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4.3.2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部门配合,根据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结果,制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60、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并发放到相关部门。4.3.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3.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4.4执行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3、正文3.1文件资料的收集3.1.1收集范围凡是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61、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上级来文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我公司执行的文件;文件材料会议文件,包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审计等文件材料;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登记的文件材料;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聘任、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调资、退职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财产、物资、档案62、等的交接凭证、清册;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有请示无批复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3.1.2归档各单位于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63、录。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卷必须整齐,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3.1.3档案保管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3.1.4档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64、及时注销。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底图一般不予外借。3.1.5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3.1.6档案统计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3.1.7档案保密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3.2档65、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3职责3.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3.2行政部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3.3行政部负责主持召开轻伤、一般事故相关会议,并记录。3.4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相关安全生产会议,召集人记录。3.5各基层班组长负责主持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并记录。4程序4.1会议内容4.1.1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66、。4.1.2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4.1.3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4.2会议形式4.2.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行政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4.2.2各部门、车间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车间第一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4.2.3各基层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4.2.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4.3会议要求4.3.1任何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不得无故缺席,确实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467、.3.2会议召集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列出会议重要事项,重要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人员下发。4.3.3会议召集者应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地点、时间、内容等。4.3.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4.3.5对违反会议纪律和没有落实会议精神的人员,按照公司安全考核奖惩规定进行考核。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地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6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3 内容与要求3.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收入的0.5%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3.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3.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劳动防护69、用品配备;(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4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70、管理。3.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3.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3.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3.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71、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3.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3.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7、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公司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各职能部门。3.职责3.1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3.2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台帐72、。3.3财务部负责按安全主管部门提报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3.4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的安全管理和考核。4.工作要求4.1实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领导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到人。4.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4.4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事故事件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汇总。4.5汇总材料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编写安全通报,奖惩情况记入安全生产奖惩台帐。4.6安全通报及时下发至各部门单位,财务部依据安全通报中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4.7各部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73、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情况记入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考核记录中,在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时实施。4.8对错误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扩大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实施奖励。8、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规定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2.引用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3.1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74、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3.2生产技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4.评审与修订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4.1.3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75、)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1.4评审输出a)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b)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4.2.1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76、)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 其它相关事项。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参加人员由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注明生效日期。4.2.3、修订依据:(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77、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4.2.5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2.6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1.1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服务用工和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1.3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结合实际、务求实效。2、职责2.1公司行政部与78、生产技术部共同负责组织新进司员工的公司级教育培训和年度安全生产再教育。2.2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统一管理。2.3其他部门和生产车间、班组: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复工、转岗员工的教育培训;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日常安全教育;负责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其他各类教育培训。3、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5)日常安全教育。4教育培训要求4.1培训教育管理4.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79、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4.1.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4.1.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4.1.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4.1.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4.1.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4.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由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80、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4.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培训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4.2.3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伤亡事81、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4.3.1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2根据公司各品种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点,公司每年应组织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共同组织,教育对象是与公司安全生产关系较为密切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年度安全生产再教育应结合公司主要危险特性、安全特点、实际安全状况、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等因素,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教育内容,必要时可82、增加教育频次。4.3.3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安全职责、培训教育、考核、证书复审、监督管理等按照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执行。4.3.4 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4.3.5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6工艺改进和设备改造以后,由工程部组织对生产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详细讲明改造后的工艺操作要求、工艺安全83、特点、设备安全特点、物料危险特性、危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4.3.7中试项目(或者新建项目)投产前,由研究所负责组织对参与试验(或者试生产)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生产技术部和相关部门配合,告知相关人员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主要危害和预防措施,学习试验(或者试生产)方案和规程,现场组织模拟典型事故进行应急演练。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新员工入司应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4.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行政部与生产技术部共同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被录用的新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公司级安84、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等。4.4.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要求;(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片区)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85、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4.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在生产班组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内容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车间和班组级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由车间和班组负责,考核应严格、细致,确保员工具备从事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考核可采用书面考试、现场考核、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5.1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若变换生产车间,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同一车间内调换工作岗位的,只需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脱离86、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位的,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5.2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见“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中的规定。4.5.3 应对来公司进行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基本防火措施、防护要求、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做好相应的教育记录。4.5.4公司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发放入厂证,并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87、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6员工日常教育4.6.1对各类生产员工,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公司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4.8.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活动采用技能培训、专题讨论、参观、观摩、竞赛等形式。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4.8.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88、。4.8.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4.8.5对违反纪律和违章作业行为,除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外,相关人员应对违纪员工进行耐心细致的安全教育,讲解清楚该项违纪违章行为的主要危害和后果,并指明正确的工作要求。4.8.6对公司内部各类事故和外部相关事故案例,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并通报,对员工进行广泛教育,以汲取事故教训。4.8.7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在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4.8.8各类节假日、宣传活动日(周、月)等,应对员工进行适89、当的安全教育。10、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重大异常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合成药分厂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一、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范围及安排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范围及安排见附表1。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现场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抽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90、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6、现场突发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事件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且通报生产技术部。三、相关要求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现91、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3、现场带班人员应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四、考核规定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生产部负责人20元。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92、;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20元的处罚。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附表1: 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时间合成药领导电话备注附表2: 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现场带班领导: 年 月 日时间巡查单位存在问题整改及防控措施负责人备注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时 分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特93、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2、职责2.1公司生产技术部会同行政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审);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作业证书的管理。2.2其他相关部门和车间配合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3、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特种作业包括以下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作业 ;(4)锅炉作业(含水质分析);(5)压力容器操作工;(6)厂内机动车驾驶;(7)危险化学品作业等。4、特种作业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1)年满1894、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5)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的其他条件。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审)5.1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独立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3)新学员在取得操作证后,还要在师傅的带领下,经过半年至一年以上95、的时间,达到完全能独立工作时,方可单独作业。严禁因生产缺员,让新特种作业人员早出师、早顶岗。(4)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种作业专业的毕业生,已按本工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认可的,可不再进行培训。5.2复审(训)(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在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2)复审的主要内容有: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3)复训教育应按规定认真执行,应不少于8学时。教学中应突出96、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安全案例教育和先进技术、先进经验的学习。6、日常管理6.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配合公司主管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和日常的检查工作。6.2生产技术部门要建立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工种作业。6.4由于个人原因不参加复审者,该证过期作废,同时取消其上岗资格。若需重新上岗则按新上岗要求进行培训和办理操作证,办证费用自理。6.5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97、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12、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车间安全活动的管理。3 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98、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4.2车间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4.3安全主管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4.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活动记录。5 管理内容5.1安全活动时间规定5.1.1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5.1.2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99、向单位领导请假。5.1.3车间领导必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车间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车间领导的考核依据之一。5.1.4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各单位领导考核依据之一。5.1.5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5.2安全活动内容5.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5.2.2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5.2.3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100、取事故教训;5.2.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2.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5.2.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5.2.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5.2.8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5.2.9其他安全活动。5.3安全活动管理要求5.3.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5.3.2车间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生产技术部每月对101、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5.3.3生产技术部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5.3.4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生产技术部每月抽查。5.3.5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班组安全活动。5.3.6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13、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对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102、取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确保生产活动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坏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 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103、2009)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4 职责与分工4.1 依据风险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分析。4.2 建立风险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长骨干组成。(1)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2)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表,指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开展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负责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风险评价记录的审104、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3)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分别负责分管区域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4)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工作。主动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基本分析评价方法,能自行评价。4.3 施工部门(单位)到基层单位从事某项工作时,风险评价和控制以施工部门(单位)为主,基层单位为辅一起讨论、分析,评价与分析的人员签字也应包括两部门人员。审核审定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负责人员进行。4.4 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位作业的(如设备、电气、仪表、几个施工单位等),由各部门自行分析105、评价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5.工作程序5.1范围与评价方法5.1.1公司应成立评价组织,评价组织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工人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5.1.2确定评价范围,应覆盖所有活动、区域如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装置、特种设备、储存设施、检维修、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拆除工程、后勤服务等活动。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106、用 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5.1.3 公司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1)工作危害分析(JHA);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3)预危险性分析(PHA);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6)故障树分析(FTA);7)事件树分析(ETA);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5.1.4 公司应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等要求制定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107、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5.2风险评价5.2.1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5.2.2根据风险评价结果,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5.2.3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5.3风险控制5.3.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1)应考虑:108、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2)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5.3.2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5.4隐患治理5.4.1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还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5.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5.4.3对109、于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需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5)竣工验收报告。5.4.4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5.4.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还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5.5重大危险源5.5.1公司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标准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5.5.2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110、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5.5.3.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5.5.4公司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5.5.5公司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5.6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5.6风险信111、息更新公司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e)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1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1.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验收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112、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3职责3.1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自查,个别部门的专项检查,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及参与公司级的重点检查。3.3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安全自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3.4安全员:每日现场巡查。3.5岗位工人:每个工人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 4.事故隐患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113、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5.1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1.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114、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1.2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工人报各班组长或安全主管,安全主管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隐患的整改和验收5.2.1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5.2.2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5.2.3隐患整改要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要做到凡是班级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115、给上级主管部门。5.2.4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纳入计划,并书面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必要时应停产。5.2.5作好隐患整改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进度。1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116、)。4、参考资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5、要求5.1在公司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每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上报与管理监控。5.2重大危险源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管理,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车间、班组责任和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作业。5.3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基础117、管理资料,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制订具体的监控管理实施方案,有专人进行管理。5.4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定期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剧毒物品的重大危险源每年评价一次,其他重大危险源每二年评价一次。5.5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新的安全评价,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5.6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对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7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完善其操作与维修118、规程,在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5.8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运行管理档案。对出现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5.9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开停车、日常检查、检修、技术变更、应急演练等要有详细的记录。5.10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生产,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电气仪表、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报警仪、作业现场浓度、防雷、防静电等进行检测。5.11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5.12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验证,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119、措施切实有效。5.13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5.14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存在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未限期整改;不采取监控措施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本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确定没有重大危险源。16、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3.120、 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4. 变更的定义变更管理是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的调整、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提高变更质量。变更管理的失控,往往会使变更达不到预期目的和引发事故发生。因而对变更要实施管理,履行评审、审批和验收等程序,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保证变更达到预期效果。5. 变更内容5.1工艺、技术变更(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2)原料介质变更;(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5)操作规程的变更;(6)工艺参数的变更;(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121、的变更等。5.2设备设施的变更(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安全设施的变更;(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5.3管理变更(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2)人员的变更;(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4)管理职责的变更;(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6. 变更程序6.1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6.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6.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未经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122、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实施变更的部门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订控制措施。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填写变更验收表,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7相关文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附表1:变更申请表变更名称申请人所在部门申请人姓名职 务日 期变更说明及其技术依据:变更风险控制措施:领导审批: 签名: 年 月 日总经理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注:可加附页加以说明附表2项目变更验收表验收变更的项目变更所在单位组织验收单位日 期验收组人员姓 名所属单位123、职 务验收意见:验收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查意见:需要沟通的部门(变更结果)单位或部门签 字单位或部门签 字注:可加附页加以说明17、生产事故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和涉及到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3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4 事故分类 4.1按事故性质分为: (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124、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4.2按事故内容分为: (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5 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125、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1 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126、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5.2 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或者瞒报。2)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内必须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管理部门,如伤者因伤不能填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127、实向邵阳市安监局或其他主管部门报告。5.3 事故调查 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128、事实,原因分析,责任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5.4 责任追究 5.4.1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直接领导者责任。 (1)该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者违反相关规定。 (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 (4)设备有缺陷,不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 (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有不采取保护措施。信号、标识、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消减安全129、设施。 (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8)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9)发生事故后不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0)“三同时”不落实的。 5.4.2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章驾驶 (2)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3)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 (4)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5)擅自更改、拆卸、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 事故统计分析 6.1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事故台帐,事故登记要在接报130、当天进行。登记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大致情况、报告人、报告时登记人等。 6.2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7 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包括: (1)事故登记表。 (2)现场调查纪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资料。 (7)事故调查报告。(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8 责任认定和处罚8.1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人。8.2 根据事故131、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须负民事责任的追究民事责任,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3事故调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口头整改意见并随后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班组必须根据期限进行整改。18、交接班制度1 目的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交接班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132、4.1 交班4.1.1 交班值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4.1.2 交班前三十分钟,由操作工擦试好本岗位的机器、电器仪表。整理好记录,清扫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4.1.3 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本班情况,做到:十交,即本班生产情况;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室内外及设备卫生;跑、冒、滴、漏及机械用油情况;安全生产情况;领导的指示。六不交,即工艺指133、标不符合条件不交;设备保养不好不交;事故原因查不清不交;工具不全不交;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4.2 接班4.2.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值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值班长对生产工作的布置。4.2.2 接班者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4.2.3 检查要点:十交六不交是否做到,设备运行阀门开关,仪表使用、油、水、电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条件。4.2.4 要做到五不接: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设备运转异常不接;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4.134、3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4.4 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4.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5 相关记录交接班记录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防火、灭火需要,规范有关人的消防安全工作行为。2 适用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工作。3 责任者:全体员工履行本职责,生产技术135、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4 正文4.1 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4.2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各车间,有关部室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生产技术部为安全,消防工作管理机构。4.3 搞好安全防火工作是总经理的第一责任者,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每位员工都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防火职责,做好安全防火工作。4.4 流动火源管理。4.4.1 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化验场地及其它规定为禁烟区内,一律禁止吸烟,禁止动用明火。违章吸烟,动用明火者处500元/次罚款。4.4.2 拖拉机、柴油车进入禁烟火区内装运货物,必须装置好防火罩方可出入,摩托136、车不得入内,违者处200元以下50元以上罚款。4.4.3 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明火或强热源等,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在有严密监控措施的情况下使用,违者以违章使用明火处理。4.5 固定火源管理。4.5.1 严格点、炉、火炉管理,使用电炉、火炉应办理许可证,并且只能在指定地点使用,同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督,违者处200元罚款。4.5.2 因设备维修,在禁烟火区需要动用明火者,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动火范围内,并采取可靠措施后动火4.5.3 动火前应清理动火场地,切断物料来源,处理动火设备,“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准转让、涂改、移动动火地点。动火完毕,将余火熄后方可离开现场。4.6 137、易燃可燃物的安全管理与保管。4.6.1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必须具备防火性能好,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库房。非敞开式库房应具备通风、泄压好、防爆设备齐全等条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库房还应具备阴凉、干燥、防雷、防静电措施。4.6.2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计液体液面计,呼吸阀,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对闪点低于28,沸点低85的易燃液体,贮罐,应该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4.6.3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存放。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库储存。并标明储物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6.4 能自燃的危险化学品应当保持库房较低的温度和良好的通风,并定期进行温度检测和包装,覆盖物检138、查,并远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4.6.5 化学危险品库房内,露天堆场附近不准进行实验台装、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不得使用普通灯具照明。4.6.6 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物质,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发现包装破损,容器渗漏必须及时处理。4.6.7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随意排放,必须经过合法合理处置。4.6.8 药材、包装、成品、劳动防护用品等可燃物品的保管除应按规定保管外还注意防火安全,按仓库堆码留好“五距”,照明灯用30瓦以下的白炽灯,危险品库必须使用防爆灯。4.7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管理。4.7.1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测试,及时维修保养。各类灭火器材要139、由专人管理,定点存放,不得挪作他用。器材周围2米以内不准堆放其它物品。4.7.2 保证消防用水,建立消防供水网,保证各处消防栓使用方便,不被锈死。4.7.3 经常保持安全标牌、危险、禁区标志鲜明醒目。2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现场各类火灾爆炸危险因素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3.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3.3生产技术部负责对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4.工作程序4140、.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4.1.1生产、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4.1.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技术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4.1.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4.1.4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141、禁进入。4.1.5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设计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4.1.6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4.1.7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4.1.8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4.1.9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 ,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4.1.10因工艺反应物料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142、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等装置。4.1.11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4.1.12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1.13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4.1.14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143、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4.1.15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4.1.16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4.1.17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氯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4.1.18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4.1.19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4.1.20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144、入有盖的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4.1.21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4.1.22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4.1.23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1.5倍。4.1.24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4.1.25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4.1.26使用乙炔、氧气时还应遵照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145、)、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4.1.27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4.2动火、用火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3消防组织与设施4.3.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4.3.2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并设有兼职义务消防组织。4.3.3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4.3.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146、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4.3.5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4.3.6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4.3.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4.3.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调度室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资,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147、,并维持好现场秩序。4.4 禁烟管理规定4.4.1公司围墙范围内为禁烟区,禁烟区内禁止吸烟,违者重罚。4.4.2严禁携带火机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厂。4.4.3谢绝外来人员敬烟,并劝阻外来人员吸烟,认真做好解释工作。4.4.4安全管理部门必须不定期对厂区及办公场所抽检,对禁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4.4.5凡不遵守规定,现场违章吸烟被发现者,公司一律作出严肃处理。5.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管理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仓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1.1为了加强对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制定本规定。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148、仓库(和罐区)基本安全条件、储存、出入库和装卸、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2、职责:本制度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3、仓库(和罐区)人员管理要求3.1仓库(和罐区)保管人员应经培训教育和考核,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及方法。3.2仓库装卸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懂得装卸安全知识和防护措施、应急措施。3.3无关人员不得出入仓库(和罐区)。4、仓库(和罐区)设施基本安全要求4.1仓库(和罐区)的消防安全条件,包括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4149、.2仓库(和罐区)应有必要的避雷设施,并且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防潮、导除静电和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仓库通风良好。4.3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和罐区),电器设备必须采用相应的防爆类型,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4.4危险品库房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明火采暖、电热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4.5严禁在危险品库房内设置休息室和员工宿舍。4.6仓库(和罐区)应根据库存的物资特性,配备足够的相应消防器材。4.7储存甲、乙、丙类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公安消防监150、督机构同意。5、仓库(和罐区)储存管理5.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储存方式、方法、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5.2仓库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风道及通风口,不得混杂乱放。各类储罐的实际储量不得超过该储罐总容量的90%。5.3剧毒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管理、双锁、双人收发、双人押运、双人使用)管理规定。5.4相互接触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库贮存:(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151、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2)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3)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4)腐蚀性物品,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5.5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5.6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应采取避光措施。5.7各类库存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和发生其它危险152、。5.8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5.9各类带压气瓶严禁在露天曝晒或靠近明火和暖气中,并不得倒置。5.10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化学品不得露天堆放。5.11对温度、湿度有要求的库房和储罐,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5.12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储罐和钢瓶,要有防晒设施。气温超过30时,安装有喷淋降温雨淋的各类储罐,应开启。5.13库房门窗在下班时要关好。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窗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6、出入库和装卸管理6.1货物出入库应严格出入库管理153、规定。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产品标识,不明性质的物品不得验收入库和发放出库。6.2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检查运输的状况、安全设施、货物包装等是否齐全、完好,对车辆和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和污物。不符合要求的,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前不能装卸。6.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火罩。6.4装卸易产生静电危害的各类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汽车罐车卸车前应静置2分钟以上,罐车应静电接地以消除静电。6.5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房(和罐154、区)停放和修理。6.6同一车辆不得运输互为禁忌的物品。6.7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装卸危险性和物质危害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作业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6.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鞋、帽。6.9装卸、搬运物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6.10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和运输车将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11对装卸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固定人员担任。7、仓库(和罐区)消防安全管理7.1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155、有效。7.2仓库(和罐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7.3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7.4仓库(和罐区)内严禁烟火,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过审批。7.5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7.6仓库(和罐区)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7.7每个库房应在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156、时,必须拉闸断电。7.8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7.9库房(和罐区)周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杂草应定期清除,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7.10仓库(和罐区)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7.11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7.12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2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2、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157、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4.程序:4.1责任区域的划分:生产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4.2承包人职责:(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158、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4.3.1承包人每月至少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4.4承包人的考核:生产技术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159、制度:4.5.1公司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4.5.2生产技术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4.6.1部门职责:(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4.6160、.2班组职责:(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3)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7 应急预案与演练:4.7.1公司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23、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设施完好,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生产事故发161、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2、引用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职责(1)工程部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质量把关、运行管理、日常检查检测、维修保养、改造报废等工作。(2)其他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辖区内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3)生产技术部对设备状况及其运行情况实施安全监督。(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均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4、生产设施4.1 生产设施建设4.1.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162、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4.1.2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4.1.3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4.1.4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1.5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4.2 生产设施管理4.2.1建立生产设施台账、制定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对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163、产设施的安全运行。4.2.2生产设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检修后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维护。4.2.3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弃之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恢复,只有安全设施恢复后,生产设施才能开始试运行。4.2.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防雷、放静电灯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2.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3 生产设施检维修4.3.1建立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把日常维护164、和定期维修相结合。4.3.2在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控制风险,并针对性的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4.4 拆除和报废4.4.1 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4.4.2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彻底,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4.4.3 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5、安全设施见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特种设备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165、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3 职责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3.2 相关单位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3.2.1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3.2.2 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3.3 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3.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3.3.2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帐物相等166、。3.3.3 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3.3.4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3.3.5 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4. 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4.1预防事故设施4.1.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等报警设施。4.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负荷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4.1.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4.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4.1.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167、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等警示标志。4.2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放空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4.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4.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防火堤。4.3.2灭火设施消火栓、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灭火器等。4.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应急照明等设施。4.3.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4.3.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5.其他管理要求见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168、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采购、检查、校验和维护。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查,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4 内容与要求4.1 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4.1.1生产技术部和工程部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提出准备采购的特种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4.1.2 采购特种设备时,必须有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加工、定货、如没有许可证,其它证明材料无效,不得加工、定货。4.1.3 制造公司必须提供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169、资料。4.1.4 由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等报装手续,才能投入安装。4.2 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2.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10日内,使用车间或部门通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向市技术监督局申请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4.2.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具有法定资格的培训机构的培训,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4.2.3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4.2.4 不得任170、意修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如确因生产工艺改变需提高压力或温度时,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并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报工程部批复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将更改后的工艺条件批文的复印件交工程部备案。4.2.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果,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2.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及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但发现异常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4.2.7 特种设备的报警装置与报警联锁应灵敏可靠,171、操作人员在维护人员的配合下,应定期对报警与联锁装置进行校验、试验,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故障应及时上报,维护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处理。4.2.8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4.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4.3.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4.3.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172、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5 相关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 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26、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满足预期的要求,特173、制定本制度。2.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3.职责质管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负责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4. 管理要求4.1购置4.1.1总经理对购置计划进行审批,使购置检验器具的准确度、量程、功能满足测量参数的要求。4.1.2不得购置无生产许可证单位的产品。4.1.3对购置的检验器具进行入库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质量不合格及运输过程所致的精度差或损坏应及时处理。4.1.4验收合格的计量器具办理入库手续,按计量器具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管。4.1.5对于已报废检验器具,使用部门及时报购置计划,购置计划包括计量器具名称、174、测量范围、规格、型号及测量点等。4.2入库验收4.2.1新购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根据仪器设备清单和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并送法定部门检定合格,方可办理入库。4.2.2对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交采购人员办理退货,外购的专用计量器具无法检定的要向制造厂索取校验规程,企业自制的计量器具要编制校验规程。4.2.3对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按类别进行编号,记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台帐,填写检定周期、精密度、准确度等内容,保证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帐、物、卡一致。4.2.4在检定期合格期内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合格标签。4.3使用4.3.1使用前要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才能出库。4.3.2经检修后精度仍不175、能达到原标准,但误差在下一级精度内的,可降级使用。4.3.3所有检验器具均应贴有法定部门颁发的周期检定合格证,无证不得使用。4.3.4保持检验器具的清洁。4.3.5与计量器具无关的人员严禁拆装、调动仪表及其附件。4.3.6在使用时发现检验器具发生故障、准确度或精密度下降,必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4.4维护保养4.4.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4.4.2使用设备要轻拿轻放,切忌碰撞以防止精密设备及器具的损坏,在使用完后要将设备或器具进行必要清洁或保养,并放至其专用容器或地点。4.4.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4.4.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176、员修复。4.4.5对带电检测设备如长期不用时,应进行断电,并在一定时间进行通电以防霉变或受潮。在带电设备使用中发生异常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通知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在未认定原因及修复前应停止使用。4.4.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关的凭证。4.5周期检定/校准4.5.1根据国家计量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强检和自检器具目录进行分类管理。4.5.2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及时送法定检验检测部门进行检定,并取得证书。4.5.3为保证计量量值准确,所有计量器具除规定的一次性检定以外,必须按规177、定检定周期进行检定。4.5.4计量器具必须按计划检定不得借口拒检或拖延检定时间。4.5.5周检后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质管部保存。4.6报废4.6.1设备及器具经鉴定老化,以及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时,要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对一些价格不高在通知质管部负责人,经同意后进行报废;如价值较高应通知总经理,经同意后进行报废。4.6.2报废的设备及器具在放置于固定地点,并从台帐里撤帐。在一定时间进行销毁。27、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178、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3 职责与分工3.1生产技术部为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监管部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定期组织检定。3.2各部门、车间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的使用、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4 内容与要求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4.1.1由生产技术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1.2供应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1.3采购回公司的监视测量设备,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准入库,并发放使用。179、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4.2.1生产技术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4.2.2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测量设备,生产技术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4.2.3对需进行外部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生产技术部应负责联系国家法定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校准),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校准)报告。4.2.4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定人员根据要求出具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封印;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出具不合格通知书或注明标识,根据情况作停用或报废处理。所有测量设备均应有表明其180、校准状态的标识。4.2.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4.2.6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4.2.7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技术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4.2.8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4.2.9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181、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退回厂家。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技术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技术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回收处理。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182、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技术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4.5 生产技术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4.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28、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3.责任者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行政部、质管部、生产技术部。4.程序4.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183、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4.2三同时评审4.2.1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行上级。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4.2.2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184、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4.2.4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全部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建设。4.3新产品开发、试制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部门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部门贯彻落实。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4.3.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185、4.3.4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4.3.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4.3.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4.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4.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186、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4.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4.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4.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4.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4.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187、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4.4 三同时的验收4.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4.4.2验收内容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4.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188、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29、工艺 设备 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A、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 则1.1 为了规范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2. 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 (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189、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190、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2.7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191、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2.8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2.9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B、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192、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内容2.1设备的规划、选购2.1.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2.1.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2.1.3特种设备的选购,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2.1.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2.1.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2.2.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2.2.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2.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2.2.4特种设193、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2.3.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2.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2.3.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2.3.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2.3.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2.3.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2.3.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194、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2.3.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2.3.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2.4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2.4.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2.5设备报废2.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2.5.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C、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管理1 电气运行安全1195、.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196、,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1.8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9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是怕安全距离。1.10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1.12 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1.13197、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3.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量电流。1.13.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1.13.3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欧姆。1.13.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1.13.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198、进行测试检查。1.13.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主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1.13.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险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1.13.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1.13.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查时将高压输出接地。1.14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2 电气检修安全2.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199、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2.2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2.3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2.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2.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200、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挥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2.6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2.6.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2.6.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2.6.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2.6.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2.6.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201、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输汇报手续。2.6.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2.7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2.8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2.9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202、5米。3 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3.1 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蛙线路审批表”,报送动力科,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并应明确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架设、安装。3.2 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全“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3.3 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3.4 接用临界时线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203、延长至三个月),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经批准安装使用不满一个月的临时线,在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必须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报动力科批准,但前后时间相加不得超过一个月。3.5 临时线使用期满,使用部门必须在期满后的一天内拆除,动力科负责复查,如发现不拆除,动力科有权责令拆除。凡因未拆除临时线而由此发生事故,要追查使用部门责任。3.6 临时线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确系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员负责。3.7 在易燃、易爆车间、场所、仓库、罐区等和吊机旋转摆度范围内及附近周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3.8 临时电线与设备、水管、蒸汽管、门窗等距离应在3米以外(水平重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不低于6米。3204、.9 临时电线应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并禁止超负荷进行。线路装置要采取固守悬空架设或沿墙铺设,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可靠的防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防护。3.10临时电线严禁采用“一地一线”制安装电器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的马达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3.11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安装好的临时线。拆除临时线前应先切断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留导线,应将电源切断,将线头包以绝缘布带。3.12临时用电设施应有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和试验。4 205、使用移动电具的安全规定4.1 移动电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操作时应二人以上进行,一个操作,一人监护。4.2 使用的移动电具应具有双“回”字标记。4.3 工作前要检查开关、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导线不应置于高温或热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锐物质损伤导线。4.4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4.5 在潮湿或含酸类物质的场所宜戴绝缘手套,应穿胶鞋或用绝缘垫板等措施。使用中发现外壳有漏电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继续使用。4.6 工作完毕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二)仪表安全管理1、仪表设备的采购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工程部填写“采购物品计206、划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供应部门实施采购。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2、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2.1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校准。2.3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工程部保存。3、仪表设备的使用3.1使用部门保证仪表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3.2仪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3.3仪表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3.4对使用仪表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207、度 ,必要时应进行培训。4、仪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1使用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对仪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2工程部应对所有仪表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5、仪表设备的失效处理5.1仪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工程部申报送检。5.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部负责安排重新检定。5.3仪表设备的报废。仪表设备报废经质检部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30、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208、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3 职责3.1 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3.3 生产技术部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3.5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3.6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3.7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209、。3.8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3.9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4 有关规定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4.1.2 电工班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210、录,确保其运行正常。4.1.3 生产技术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车间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4.2.2 生产技术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211、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行政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4.3.2 行政部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4.3.3 212、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乱排。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工程部锅炉班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4.4.2 锅炉班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4.4.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气。4.5 通信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4.5.1 通信系统包括公司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固定电话及其管线。网络系213、统是指公司办公场所的网络配套设施。4.5.2 行政部要加强对通信设施和网络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室外部分的线路。31、建(构)筑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3 定义3.1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3.2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及地下混凝土管214、网等。4 具体规定4.1全厂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工程设备部,安全、生产等部门应协助管理。4.2工程部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立即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4.3工程部应建立全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档案,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4.4新建、扩建、改建厂区建构筑物应由公司主管、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讨论实施,并且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4.5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4.215、6工程部对全厂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检查标准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4.7每年的5月至9月是防汛期间,对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4.8工程部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4.9工程部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筑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4.10全厂建构筑物按月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做好原始检查记录。有无裂缝;有无沉降;有无倾斜;有无腐蚀;有无变形。对检查出来216、的隐患,应监督整改,即时消除隐患。、4.11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附件:建(构)筑物安全检查表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检查项目建筑与结构序号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结果不符项问题整改要求1室外墙面是否完好室外墙面应完好,无裂缝、渗水等现象2建筑结构是否有变形、裂缝等现象建筑结构应无变形、裂缝等现象3水落管和屋面是否完好水落管和屋面应完好4室内墙面是否完好室内墙面应完好,无裂缝、渗水等现象5室内顶棚是否完好室内顶棚应完好6楼梯、踏步、护栏等是否完好梯、踏步、护栏等应完好7房屋、门窗是否完好房屋、门窗应完好、无破损给排水系统8管217、道接口及坡度、支架是否完好管道接口及其坡度、支架等应完好,符合相关规定9卫生器具及其支架、阀门是否完好卫生器具及其支架、阀门应完好建筑电气10配电箱、盘、板、接线盒是否完好配电箱、盘、板、接线盒等应完好11设备器具、开关、插座等是否完好设备器具、开关、插座等应完好12防雷、接地等设施是否完好防雷、接地等设施应完好其它安全隐患:检查预责任制挂钩记录:检查考核意见: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备注:符合()不符合(),并在不符合项填明问题。被查部门负责人签字:3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3、程序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218、守国家交通法。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219、通。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3.12车辆装载运输:3.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3.13.2.严禁酒后开车。3.13.3 .严禁超速开车。3.13.4 .严禁空挡溜车。3.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3.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3.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220、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3.15厂内交通安全,由行政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33、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4.2 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221、电连接,并保证可靠。4.3 输送易燃易爆物料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3米/秒,伸入贮罐的进料管道应加伸长管,从底部进料,以防发生事故。4.4 在装卸可燃液体过程中,禁止从槽车或其他容器中取易燃易爆液体样品,如需取样,应在停止取样5分钟后进行。4.5 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6 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3米以上。4.7 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4.8 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222、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4.9 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34、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物资在储存及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出现跑料、串料情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储存及输送中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相关部门:各部门、各车间。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 4 内容与要求4.1 物料的储存中必须坚持定人员、定区域管理,每种物料储存在固定的区域内,固定责任人负责收发。4.2 采用打料泵装卸车时,每种物料必须使用专用223、管道,禁止混用。4.3 采用储罐储存的物料,应加设带考克阀的液位计,并经常检查保证其畅通无泄漏。4.4 车间生产中出具车间领料单,凭单领取原料投入生产。4.5 车间长期停车再生产或遇有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二、三级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4.6 员工在投料时,必须认真检查各相关管道及阀门,保证管道使用正确,阀门开关无误,投料过程必须由当班班长或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复核,并在操作记录上注明。4.7 生产转料、脱溶等操作中,班长必须认真巡检,保证相关阀门开关正确。4.8 车间内存放的周转物料,必须保证定区域存放,并做好相224、应标示;再投料使用时必须经班长确认。4.9 生产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办理入库手续。35、安全作业管理规定1 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225、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9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3职责3.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22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3.2生产技术部及工程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公共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公共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各单位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4内容4.1作业证管理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4.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生227、产技术部审批。4.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4.2警示标志管理4.2.1公司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4.2.2公司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2.3公司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4.2.4公司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228、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2.5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4.3直接作业环节4.3.1危险性作业4.3.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作业证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进行作业。4.3.1.2公司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4.3.1.3危险性作业监护人229、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4.3.2承包商与供应商4.3.2.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应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公司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4.3.2.2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4.3.2.3公司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230、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4.3.3危险化学品作业4.3.3.1公司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4.3.3.2 企业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231、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3.3.3 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劳动保护用品。3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1.1为了加强对各类临时性作业火源的监督管理,防止因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1.2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动火作业管理公司危险区域(生产区和科研试验楼内)内的各类动火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动火所在单位、动火人员、监护人员共同监管;非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由作业区域单位自行管理。外来施工单位的动火作业按照本规定执行。3、动火作232、业审批与把关公司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实行两级审批,由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填写“动火证”,部门、车间领导审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非危险区域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管理。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一点一证管理。4、动火作业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和部件出现了影响安全运行的故障以后,应立即停车、倒空和清洗。并尽可能将需要动火的设备和部件拆卸后转送固定动火点进行焊接切割,尽量避免危险场所现场动火作业。对确实难以拆卸转移的需动火物件,现场动火按照以下程序办理。4.1停车放料与清洗清理4.1.1停车放料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进行,承压设备和真空设备应泄压。4.1.2对需动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部件和管线,根据其接触物料的具体特性,采取233、相应的办法清洗干净。4.1.3需进行电焊焊接的,工房内所有无法与被焊接部位进行电气隔离的各种有爆炸危险的设备、管道、储罐均应清洗干净,或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该栋建筑物内其它车间的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储罐、管线,若无法与动火部位进行有效电气隔离时,也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1.4将动火部位(包括垂直向下方向)周围10米范围内的各类易燃物、可燃物、工房地面和沟道的可燃物清理干净。4.1.5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2隔离与保护4.2.1对焊接点周围可能会接触焊枪火焰或者焊渣,因高温而发生损坏的各类设备、储罐、管道等,234、应转移或进行隔热保护。4.2.2断开被焊接设备与其他设备的各类物料管道连接。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物料除关闭连接阀门外,另应采取加盲板或者拆除一节管段等安全隔绝措施。4.2.3需动电焊时,对工房内无法清理、转移、隔离,或者正在生产的其它有爆炸危险的易燃液体设备和储罐,若内部物质的爆炸上限不超过15%,可采取抽真空后用氮气放空、进行微正压保护的安全措施。抽真空至少2-3次,真空度应在-0.8/2以下。(注:对装置内有氢气、乙炔等爆炸上限较高的危险性物质,采用抽真空后氮气保护的措施无效)4.3通风与置换打开被焊接设备的人孔盖和底阀,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效果不明显时应进行强制通风。特别是进入设备235、储罐(槽)、地下槽等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通风换气。4.4检查与测试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焊接所在车间应对现场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合格的部位(如: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内部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应通知安全管理部门使用简易气体检测仪进行测试。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测试部位应包括上、中、下和各角落。在可能有可燃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汽泄漏的设备设施进行动火作业,应每30分钟测试一次。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测试。4.5动火证办理4.5.1车间内部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逐项填写,不得空项236、。详细写明申请部门、动火部位和作业内容、动焊类型(电焊、气割、塑焊或其他动火)、有效时间、申请人、监护人、防火防爆措施等内容,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4.5.2对应各级动火作业的安全员必须亲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动火作业。4.5.3办证人持办理好的“动火证”到现场后,应和动火人和监火人一同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方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将“动火证”交动火人。4.5.4“动火证”一式两份,有效期限为24小时,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动火应严格做到“一点一证”。4.5.5237、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登高作业证。4.6现场监火4.6.1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车间或班组指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4.6.2应看清“动火证”的全部内容,应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4.6.3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4.6.4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时刻关注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联络相关人员采取措施。4.6.5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6.6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238、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7现场动火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动火。4.7.1动火人接到“动火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4.7.2独立操作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4.7.3动火作业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7.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239、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升级管理。4.7.5严禁在带压(包括负压)、带电、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不清楚内部物料具体情况的管道和容器上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点附近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4.7.6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4.7.7高空动火作业(1)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设置工作架,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燃周围可燃物。(2)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安全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4.7.8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1)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每次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并有专人监护;(2)照明必须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240、的低压灯。(3)采取通风措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4)受限空间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5)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应每隔1小时对内部安全状况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6)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内部的各类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要特别细致检查乙炔管和氧气管绑扎是否牢固,严防漏气引发危险。4.7.9电焊焊接切割安全要求(1)电焊机在使用前,应检查该机是否完好,如电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接地线等应绝缘良好。(2)电焊机接线或拆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接地线不能接搭在生产管线上,更不能让焊接工作电流经过易燃易爆性设备、管道。对接地线的完好情况,焊工作业期间应随时检241、查。(3)雷雨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在潮湿工作地带作业时,必须穿绝缘胶鞋。(4)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5)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停机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关好电焊机。(6)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敲焊渣时,应注意防止溅入眼内。(7)当焊接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并检查焊接场地,确认没有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4.7.10气焊焊接切割安全要求(1)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明火(或动火点)均不应小于10米,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2)氧气瓶、乙炔气瓶在搬运时,不准用肩扛;不得打击和冲撞;放倒时应轻轻着地。放置应平稳,气瓶应有防倾倒措施。(3)气瓶与减压阀的242、连接必须可靠,气源胶管接头应用铁丝或钢箍扎紧。(4)不允许把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互相代用,在工作中应防止接触油脂或高温物体,也不得和电线缠在一起。(5)胶管横跨道路时,应从空中架设;在地面跨过时须加安全护罩,以防胶管被压破而发生事故。(6)动火作业前应注意胶管与焊枪的联接处是否漏气或堵塞。(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8)容器内焊、割如果尚未完工,则严禁将焊、割炬放在里面,以防接头漏气而引起事故。(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瓶阀关好,拧上安全帽,检查操作现场,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3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243、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人员进入罐体、舱内、槽车内、下水道内、井下及污水池等涉限空间作业。3受限空间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受限空间是指本公司区域的罐、仓、槽车、管道、下水道、井、池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4职责4.1需要进入受限空间的部门负责作业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工作,确保作业安全。4.2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作业部门或班组要求,负责在作业前对作业空间实施气体浓度实施检测。5工作程序5.1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班组或部门应事先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受限空间的作业情况,可能存有的有害物质与仓储244、部作业班组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对其制订的施工工艺中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对受限空间的氧含量、爆炸性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根据检测结果填写受限空间气体浓度检测记录表记录。5.2应检测情况通知作业班组或部门现场监护人员,在作业班组的作业单上如实填写检测结果并说明检测数据是否在规定许可范围,作业方负责人只有在检测数据合格在许可范围后,方可安排进行受限空间的作业。5.3受限空间气体浓度检测记录表记录一式二份。作业班组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核查。6安全措施6.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或班组应针对作业内容,受限空间中存在的危害进行识别,制定相应245、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6.2作业班组或部门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6.3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作业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6.4经批准的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不得擅自变动,须变动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当受限空间状态有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应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的警示牌。6.5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一般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246、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需要超时的应安排轮换作业。6.6 特殊情况紧急的,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进入作业,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6.7受限空间取样作业时,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 - 20247、07”的指标PCTWA(时间加权平均许可浓度):苯6mg/m3;甲苯、二甲苯、苯乙烯50mg/m3;丁醇100mg/m3;甲醇5mg/m3;二氧化氮、二氧化碳25mg/m3;乙二醇20mg/m3;硫化氢MAC(最高许可浓度)10mg/m3。公司的测爆仪设定三个指标,可燃气体CH4浓度2 mg/m3,有害气体浓度5 mg/m3,氧含量自然条件下20。6.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需要照明的,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一般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248、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6.9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6.10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38、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临时用电。2、引用文件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249、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3、临时用电办理3.1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2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4、临时用电的危害识别4.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4.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5、临时用电审批程序5.1本公司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工程部办理250、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2 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工程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6、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6.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6.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6.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临时用电线251、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6.4252、工程部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6.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供电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7.2临时用电结束后,由用电部门通知供电主管部门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签字注销。7.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8、管理职责8.1工程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和审批。8.2生产技术部负253、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8.3临时用电部门或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 一 联:存 根许可证编号作业所在部门工程名称临时用电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用电执行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从 年月日时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254、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10其他补充安全措施临时用电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 供电主管部门电器科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工验收 年 月日时分验收人签名:3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3 术语定义高处作业的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虽然在2米以下255、,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4 职责4.1 生产技术部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负责高处作业现场督查及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核。4.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定。5 工作程序5.1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5.1.1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56、(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5.1.2 特殊高处作业分类(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5.1.257、3 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5.2 高处作业要求: 5.2.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5.2.2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5.2.3 高处作业258、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5.2.4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生产总监、经理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5.2.5 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5.2.6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259、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5.2.7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电压线路。5.2.8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检查吊笼和拉绳是否牢固、可靠,承载物重量不能超出吊笼所承受的额定重量,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有专人监护。 5.2.9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5.2.10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260、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5.2.11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5.2.12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2.13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 5.2.14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5.2.15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261、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5.3 高处作业审批: 5.3.1 由申请作业部门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部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5.3.2 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但需要向部门主管请示同意。5.3.3 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6 相关记录6.1 高处作业许可证40、厂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26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 吊具、索具 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吊装作业的分级263、分类4.1 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4.2 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格式见附录。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5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5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264、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265、未经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266、规程。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下站人;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i.重物越人头;j.安全装置失灵。5.16 必须按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267、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6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6.1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6.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施工部门领取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工程部负责人批准。6.3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7 相关记录7.1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41、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268、规定1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 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4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5.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动土269、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5.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5.8.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270、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5.8.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5.8.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8.5在坑、271、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5.8.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5.8.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5.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5.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动土安全作业272、证由工程部及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 6.2动土申请单位在工程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参与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6.3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6.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6.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6.6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基建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42、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职责:2.1生产技术部、工程部负责断路作273、业的归口管理。2.2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现场。2.3作业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3、内容:3.1断路作业安全要求3.1.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3.1.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应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3.1.3工程部审批断路作业许可证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生产、供销等有关部门。3.1.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3.1.5断路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3.1.6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示牌,夜间应悬挂红灯。3.1.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274、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3.1.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3.1.9对断路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1.10在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3.2、断路作业许可证办理3.2.1断路作业许可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3.2.2断路作业许可证由工程部审批。3.2.3申请断路作业的部门在工程部领取275、断路作业许可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3.2.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后,填写断路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作业许可证交回断路申请部门。3.2.5断路申请部门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作业许可证后,交公司工程部审批,并将办理好的断路作业许可证留存,同时送交施工单位一份。43、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员工劳动卫生保护,防止发生高温作业导致的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在公司生产作业区内作业的所有员工。3高温作业定义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4作业保护措施4.1 技术措施4.1.1 合理276、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时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对热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尽量布置在车间外面;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使工作地点易于采用降温措施,热源之间可设置隔墙(板),使空气沿隔墙上升,经过天窗排除,以免扩散到整个车间。4.1.2 采取隔热措施:水隔热:常用的方法有水箱或循环水炉门,瀑布水幕等;使用隔热材料:常用的材料有石棉、炉渣、草灰、泡沫砖等。在缺乏水源的工厂及中小型企业,以采取此方法为佳。4.1.3 通风降温措施:采用自然通风:如天窗、开敞式277、厂房,还可以在屋顶傻根装风帽。机械式通风:A:采用局部或全面机械通风或强制送入冷风来降低作业环境温度;B:在高温作业厂房,修建隔离操作时,向室内送冷风或安装空调。4.2 保健措施4.2.1 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工人应该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饮料的含盐量以0.15%0.2%为宜,要选用盐汽水、绿豆汤、豆浆或酸梅汤等作为高温饮料,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可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或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适当增加高热量饮食和蛋白质以及维生素和钙等。4.2.2 个人防护:高温作业工人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按照不同工种需要,还应当配发其他个人防护用品。4.278、2.3 加强医疗预防工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凡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血管舒缩调节机能不全、持久性高血压、溃疡病、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疾病,明显内分泌疾病(如甲状腺机能亢进)、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过敏性皮肤疤痕患者、重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4.3 组织措施4.3.1 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高温作业卫生标准搞好防暑降温工作,如按照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1997)中的方法和标准,对本单位的高温作业进行分级和评价,一般应每年夏季进行一次。4.3.2 宣传防暑降温和预防中暑279、的知识。4.3.3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最高气温。轮换作业,缩短工作时间。设立休息室,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休息。5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职业卫生评价要求,设计时要严格遵循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44、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要求,防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体(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3盲板要求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3.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280、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3.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3.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3.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4.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4.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4.3 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布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挂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4.4 作业人员应281、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4.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4.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方案。4.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但严禁负压操作,作业人员抽堵盲板作业时,应站在上风向、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4.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4.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282、的措施。4.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4.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4.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4.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作好记录。4.14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5职责要求5.1 生产车间负责人5.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度、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5.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5283、.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5.2 监护人5.2.1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5.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他工作。5.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停止。5.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5.3 作业单位负责人5.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想作业人员较大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5.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5.4 作业人5.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284、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4.2要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5.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5.5 审批人5.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5.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 作业证由车间办理。6.1.1 凡已与生产系统进行可靠隔绝或介质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的抽堵盲板工作,由车间对所加盲板位置进行确认、对绘制的盲板图进行审核,由车间主任审批并做好标识及台帐。6.1.2 凡生产系统易燃易爆介质的285、容器、管道抽堵盲板工作,所在车间绘制盲板图后由生技科对所加盲板位置进行确认、对绘制的盲板图进行审核,由车间制定实施方案、备好各种防护器材、车间主任审核,装备动力科确定所加盲板的规格、型号、材质符合要求(抽盲板时不用签字),报安环科长批准后进行抽堵盲板工作。6.1.3 管道带压或设备压力无法卸掉时,由生产副总组织生产技术部、工程部、车间主任共同制定安全方案,生产副总签字后方可作业。6.2 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个装置一份作业证的管理方式。6.3 严禁所以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6.4 作业证由作业所属车间负责填写、技术负责人绘制盲板位置图、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286、认,审批执行6.1条款。6.5 经审批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人员、车间各一份,车间负责存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制度的考核生产技术部对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1.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含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物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287、燃固休、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1.3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运输、报废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2、职责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综合安全监管。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2.2生产、供销、质管、研究所等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本单位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3、管理要求3.1生产、储存、使用3.1.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从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288、查、竣工验收,必须经过安全审查、取得安全许可;生产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3.1.2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3.1.3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289、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3.1.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3.1.5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应进行定期安全评价,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剧毒品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危险化学品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3.1.6生产场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定置存放,存放时间、地点应符合规定要求,性质相抵触的物料应隔离存放,间距不小于10米。存放数量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最大不得超过24小时用量。3.1.7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设备的检290、查和维护保养,防止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3.1.8各类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应有标识清晰,防止误用。3.1.9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现场应设有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卡,将其危害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员工。3.1.10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3.1.11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进食。3.1.12危险化学291、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应有喷淋冲洗卫生设施,并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3.2包装、运输、储存与装卸管理3.2.1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3.2.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3.2.3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各种污物应清洗干净,有破损时应修补292、或者更换。3.2.4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3.2.5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3.2.6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危险化学293、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2.7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3.2.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公司内外行驶都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 3.2.9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相应的危险品标志,车况良好,排气管应装阻火器。3.2.10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装卸另按照仓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执行。3.3 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3.3.1294、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对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3.3.2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申请,取得购买凭证后,凭证购买。3.3.3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公安部门审批。3.3.4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司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295、能的警示措施。3.3.5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管理、双锁、双人收发、双人押运、双人使用)管理规定,定时或不定时检查,严防偷盗、遗失。3.3.6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指派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库内,严格出入制度,确保库存安全。保管人员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品种、存量及使用情况。3.3.7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按照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实施安全卫生防护,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抢救。3.3.8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后的废弃物要进行消解处理后才能排放。过期报废的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司提出销毁方案,报安监局和公安局审批后,在有关部296、门的监督下销毁处理。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应急管理3.4.1按照GB18218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协调字200456号),对重大危险源应加以辨识。3.4.2对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的检测、评估、监控。3.4.3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3.4.4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应报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3.4.5应对重大危险源所在297、单位的领导、管理人员,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以及公司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等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的培训教育,以熟悉和掌握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3.4.6对重大危险源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按照轻重缓急,组织实施整改。及时、有效地消除和减少各类安全隐患,提高本质安全程度,防止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后果。3.4.7对各重大危险源,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性的检测评估,检测有关设备、设施、环境等的状况,评估其现实和潜在危险性、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的有效性,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订298、补充、完善控制措施,强化监控效果。3.4.8应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应急档案,档案应包括危险源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定期检查检测、评估、监控结果,隐患及其整改情况,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和演练等内容。3.4.9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政府安监部门。剧毒化学品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299、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3.4.10公司应为所出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3.5 废弃处理 3.5.1各类废弃物品应及时收集,按照废弃物品的危险化学品特性,采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尽量回收处理。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3.5.2废旧设备和管线,应分别单独存放,经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未经处理的废旧设备和管线,不得随意使用、出售。3.5.3各种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3.5.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300、出。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5.5各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一般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须经公司的环保、技术、安全、生产等部门同意,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毁处理应经过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批准。3.5.6剧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仓库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3.5.7禁止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长时间堆积可燃废弃物品。46、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使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公司剧301、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3定义剧毒物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详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剧毒物品目录(2002年版)。剧毒物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试验,经口LD5050mgkg,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m(气体)或2.0mgL(蒸气)或0.5mgL(尘、雾)。4职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供应部负责对剧毒物品的采购;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剧毒物品的储存进行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对剧毒物品的302、使用进行管理;实验用剧毒物品由质管部实验室负责保管、贮存和日常使用管理。公司安全保卫负责人负责剧毒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5 内容及要求5.1 剧毒物品购买、入库管理制度5.1.1需要购买剧毒物品的单位,必须向有关公安局提出购买申请,经批准取得使用购买许可证后方准购买。5.1.2购买剧毒物品,凭使用购买许可证向市公安局办理准购证后到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物品的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说明使用的品名、数量、用途),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部门同意,向市公安局申请领取准购证。出市购买的还须办理准运证。5.1.3购买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专车运输、专人押运。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经营单位提供经303、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5.1.4购买、押运、保管、使用操作等接触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作业。5.1.5剧毒物品验收时,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符合后,双方称定重量,填写验收记录,如验收检验时发现有一项不符合,验收人员应拒绝接收。5.1.5剧毒物品验收后,进入危险品专用仓库的搬运过程中,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保卫部门汇报。5.1.6剧毒物品的仓储设施条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要求。5.1.7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304、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5.1.8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双本帐记录。5.1.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5.2 剧毒物品领用和使用管理制度5.2.1剧毒物品出入库应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在仓库填写剧毒物品使用登记表,使用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复核人要登记清楚,做到日清月结。5.2.2剧毒物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305、签字。5.2.3剧毒物品投料时应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投料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5.2.4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5.2.5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用剩及时退回,严禁私自领用或乱存乱放。5.2.6如因生产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使用部门负责人、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保卫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经二个部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评价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06、。5.2.7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5.2.8剧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5.2.9各类剧毒物品的使用要严格制订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5.2.10剧毒物品使用车间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5.3 剧毒物品报废管理制度5.3.1各类剧毒物品剩残液必须经过处理,严禁流入下水道。5.3.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5.3.3包装器材销毁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5.3.4剧毒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公安部门批准方可处理307、。5.3.5剧毒物品废包装容器应加强回收管理,凡容器管道含有剧毒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处置。5.4 剧毒物品安全检查制度5.4.1购买、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处置剧毒物品,为确保安全,检查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定期开展剧毒物品专门检查,严防剧毒物品被盗、丢失和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5.4.2各项剧毒物品安全检查应认真记录。5.4.3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作业场所应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作业场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挂贴在现场醒目处。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记录真实、308、清楚、完整。5.4.4必须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检查,对上级检查所提出的检查意见和问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5.4.5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年委托评价机构对剧毒物进行专项审查评估,评价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5.5 剧毒物品情况报告制度生产、经营、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都有义务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下列情况:5.5.1发现剧毒物品遗失、丢失或被盗被抢的。5.5.2发生剧毒物品误售、误用或泄露、中毒等事故的。5.5.3非法生产、销售、购买使用或转让、转借剧毒物品的。5.5.4生产、储存等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5.5.5违反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或危及公共安全的。5.5.6因转产、停309、产、停业或解散需要处置剩余剧毒物品的。5.5.7剧毒物品的安全评价报告应每年上报。4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供应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310、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仓管;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储存中的安全管理。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4.2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4.2.2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4.2.3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