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煤炭集团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及反风演习管理制度(44页)
煤炭集团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及反风演习管理制度(44页).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管理资料
上传人:正*** 编号:844047 2023-12-18 44页 422.16KB
1、煤炭集团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及反风演习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煤炭集团(以下简称XX公司)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 1055-200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及中国神华“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试行)(2、中国神华煤2012364号),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一)通风系统管理(二)局部通风管理。(三)通风设施管理。(四)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管理。(五)巷道贯通管理。(六)通风能力核定、配风和测风管理。(七)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八)采煤工作面安装和回撤通风管理。(九)采煤工作面回采和采空区封闭管理。(十)反风演习管理。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属井工煤矿单位(包括新建、资源整合、改扩建矿井及在井工煤矿中的专业化服务单位)的通风管理。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矿井通风管理工作负责的业务范畴:(一)通风管理部负责XX公司通风业务管理工作,制定、3、修改XX公司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生产管理部负责在安排矿井生产和布置开掘巷道时,要充分考虑通风条件和通风系统的合理性,便于通风设施的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三)机电管理部负责机电管理过程中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矿井通风机及其它通风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业务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转,并组织对供电和设备原因造成的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四)工程管理部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通风系统地面工程的建设和设备安装。(五)总调度室负责通风管理工作动态的调度指挥;及时掌握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巷道贯通、巷道启封、反风演习等通风管理重点环节情况,4、并做好记录、汇报工作。(六)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通风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组织通风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七)规划发展部负责通风项目的审核与资金列支。(八)财务部负责通风工作所需资金的拨付与结算。(九)公共关系部门负责通风工作中地企关系的协调工作。(十)人力资源部负责“一通三防”人员保障,合理定编定员,按规定配足人员,确保“一通三防”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十一)技术研究院负责通风科研攻关,研究、推广通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十二)物资供应中心负责通风所需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十三)救护消防大队负责发生“一通三防”时的救护工作,并协助各矿井做好自然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5、火检查工作。(十四)其他单位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工作。第五条 各矿井负责公司通风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本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第六条 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等专业化服务单位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管理,并遵守各矿井通风管理方面的规定。第三章 通风系统管理第七条 生产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不得出现违反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建设矿井必须优先施工通风工程,优先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矿井、盘区(含采区,以下统称盘区)及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应优先考虑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设计审查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并对通风设计严格审查。第八条 生产水平和盘区必须实6、行分区通风。准备盘区开口、顺槽开口,必须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盘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盘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第九条 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盘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1次,此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十条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一个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盘区,必须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盘区,必须设置17、条专用回风巷。凡不按要求设置专用回风巷道的盘区,采煤工作面不得组织回采工作。专用回风巷内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第十一条 布置盘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其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备公司通风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控制风流的通风设施必须合理、可靠。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不得漏风;不应在倾斜辅助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车辆和风门碰撞人员以及车辆碰坏风门的安全措8、施;在矿井各主要通风机承担供风的最大阻力路线不得设置控风设施;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控风设施。第十三条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水平的通风系统或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参数时,必须编制改变通风系统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通风管理部议审,公司总工程师核决,并报备公司总经理。第十四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测定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阻力测定后应根据测定结果进行系统优化。地方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第十五条 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应满足:矿井通风系统风量小于3000m3/min时,系统的通风阻力9、小于1500Pa;通风系统风量在30005000m3/min之间时,系统的通风阻力小于2000Pa;通风系统风量在500010000m3/min时,系统的通风阻力小于2500Pa;通风系统风量在1000020000m3/min时,系统的通风阻力小于2940Pa;通风系统风量大于20000m3/min时,系统的通风阻力小于3920Pa。第十六条 矿井的进风井口应安设足够能力的暖风设施,保证井口以下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第十七条 矿井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联巷、硐室、水仓设置的位置及数量,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留设,以简化、优化通风系统。不得利用封闭采空区后的联巷设置为水仓、机电硐室;如需10、要利用封闭采空区后的联巷设置为水仓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第十八条 不得设置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或硐室。确因生产需要留设时,必须加强气体检查,如果有害气体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不使用期间必须封闭。第十九条 井下充电硐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每班至少检查2次氢气浓度,其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形成独立通风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生产服务中心和开拓准备中心还必须报本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批。第二十条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11、。硐室门口处必须设置消防水管和灭火器材,但该消防水管不得用于电气类火灾在未断电设备上的灭火。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第二十一条 盘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第二十二条 矿井必须建立通风巷道管理台账和检查记录,对通风巷道每月至少检查1次,失修巷道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大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大于3%。第二十三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安设监测系统,以监测主要通风机及电机的运转情况,并按规定安装负压计和全压计等监测仪器仪表。第二十四条 12、新安装和经过技术改造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以后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风叶直径1.8米以下运行的主要通风机1年,其他主要通风机每3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两台主要通风机至少分别测定3个不同角度的特性曲线,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时,同时测定外部漏风率。第二十五条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对于抽出式主要通风机,无提升任务的出风井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有提升任务的出风井不得超过15%;对于压入式主要通风机,无提升任务的进风井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0%、有提升任务的进风井不得超过1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通风井口的防爆门,每年测定1次外部漏风;新安13、设主要通风机后应及时测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第二十六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必须制定全矿井调风、单台主要通风机运行以及全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七条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备公司通风管理部、总调度室。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防爆门或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根据各矿14、的实际通风状况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第二十八条 各矿每月至少对通风系统进行1次检查,每季度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1次全面的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季度分析结果报公司通风管理部门。第二十九条 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通风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第三十条 在井下各巷道交岔口必须设置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第三十一条 各矿每年在12月份前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第三十二条 矿井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新安装或改造15、的主要通风机投入运行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1次反风演习,并能在10 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第三十三条 矿井每年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应根据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各台主要通风机的服务范围和风网结构特点,对采用的反风方式(全矿性反风、区域性反风、局部反风)、方法(主要通风机反转反风、专用反风道反风、短路反风等)及人员避灾路线作出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 矿井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通风网络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按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16、)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巷道名称,主要通风机位置、型号、功率,风流方向、风量、风速,通风设施位置,局部通风机位置、型号、功率以及风筒的位置。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第三十五条 矿井必须及时修改电子版的“一通三防”各类系统图,每月3日前,上传至公司图纸管理系统;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公司通风管理部书面报送2份矿井通风系统图和1份避灾路线图。第四章 局部通风管理第三十六条 各矿必须明确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维护、试验、检修工作的责任单位,建立局部通风管理责任制。第三十七条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或17、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及所需风量,并由矿通风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没有经审批的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第三十八条 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试运转,经机电、通风部门与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第三十九条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或局部通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不得采用抽出式;如果采用混合式通风或抽出式通风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备公司通风管理部。第四十条 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应符合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 MT/T441-199518、 )相关要求,抽出式风机必须与压入式风机闭锁联动,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风筒及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三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第四十一条 采用混合式通风除尘的掘进工作面,除尘风机和压入式风机风筒重叠段巷道风速满足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岩巷不小于0.25m/s的要求。掘锚机、综掘机采用桥式转载机连续运输的掘进工作面,干(湿)式除尘风机吸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连采机、掘锚机和综掘机未实现桥式转载机连续运输的掘进工作面除尘风机吸风口距最后一排锚杆不得大于5m。第四十二条 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经国家检定单位对防爆和防摩擦火花等检验合格的抽出式局部19、通风机。在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抽出式通风的风筒口应安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仪,保证吸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大于1%。第四十三条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其中低瓦斯矿井主风机、高瓦斯及突出矿井主备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供电和风电闭锁,并能与备风机自动切换。主风机因故停运,备用风机能够自动启动,保持工作面正常通风,同时立即停止该区域作业,排除故障;只有故障排除恢复到主风机通风后,方可恢复作业。每天进行1次自动切换和风电闭锁试验,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第四十四条 当局部通风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第四十五条 使用20、两套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两台主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第四十六条 局部通风机安设、移设必须有措施,不具备双风机双电源供风条件的不得生产。双巷或多巷掘进工作面停止掘进时,应形成全风压系统,工作面不得留有超过6m的独头巷。第四十七条 双风机双电源的高压电源必须相互独立,从不同的母线段馈出,保证在任何一开关、电缆和变压器故障时有一套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其中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双电源必须由两趟独立的高压电缆供电;低瓦斯矿井主要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一趟独立的高压电缆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可与生产共用一趟高压电缆供电。第四十八条 主局部通风机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带电热备用,保证主局部通21、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第四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设置栅栏、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第五十条 已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时,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第五十一条 主、备局部通风机供电侧或其分馈电源的二次侧应安设监控系统馈电传感器,实时监测风机电源侧供电状态,当电源侧无电时,地面监控系统应有声光报警信号。第五十二条 压入式局部通风22、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全风压回风口不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岩巷不小于0.25m/s。第五十三条 严禁使用3台及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第五十四条 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禁其他任何人随意停开,并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应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严密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应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5.5KW及以23、上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安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除外)。第五十五条 风筒的选型应遵循下述原则: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距离高瓦斯矿井大于50m、低瓦斯矿井大于500m时,风筒直径不小于800mm;风筒过构筑物时,应安设硬质风筒;炮掘工作面末端一节风筒应使用抗静电、抗撞击、不燃性硬质风筒,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五十六条 风筒应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需双反边。风筒长度超过300m应使用快速风筒接口器,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上紧螺钉。风机出风口至三叉风筒之间应连接不小于824、m的钢圈风筒或用抗静电、抗撞击、不燃性硬质风筒缓慢过渡,所有风筒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拐弯要用弯头或钢圈风筒缓慢拐弯。风筒不准随意拆开或开口,有破口要及时缝补。第五十七条 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根据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局部通风机选型方法如下:(一)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Q局60Q面 m3min;式中:Q面 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风筒漏风备用系数,=1/(1-nLi)n风筒接头数,按通风最长距离计算;Li1个接头的漏风率,插接时取0.010.02,罗圈反边连接时取0.005;(二)局部通风机工作风压:h局RQ局 Q面 Pa;式中:R风筒25、的总风阻,Ns/m5 。根据Q局和h局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及配套风筒。第五十八条 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在保证此段瓦斯不超限且风速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按下式计算:Lp (45)S1/2,m;式中 Lp风筒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m;S掘进工作面断面积,m2。第五十九条 对无计划停风实行登记和追查制度。出现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min后,瓦斯检查人员或生产队组负责人必须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和通风队。调度室、通风队均应登记,登记项目应有停风地点、停风原因、恢复通风前瓦斯检查人员、恢复通风前瓦斯浓度、恢复通风下达命令人员、恢复通风时间等内26、容。第六十条 加强安全监控系统局部通风机开停管理,确保信号传输准确、可靠,对无计划停风按月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第六十一条 有计划停风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备通风管理部和总调度室。停风前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停风后,每班至少由瓦检员在栅栏外检查有害气体浓度1次,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有害气体并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制度。第六十二条 风筒、局部通风机以及为其供电的移变、开关等设备设施必须编号,并按其用途进行标识。第五章 通风设施管理第六十三条27、 矿井通风设施主要包括密闭(含挡风墙)、风门(含调节风门)、风窗、风桥、测风站等。第六十四条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健全记录及台账。第六十五条 各矿井通风设施必须由通风部门负责施工设计,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批,设计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等。施工前由通风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施工委托(联系)书,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相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并贯彻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后方可施工。相邻的双巷或多巷掘进工作面、单个综采工作面生产期间通风设施施28、工,可以编制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如通风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六十六条 在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各矿井必须由通风管理部门对掏槽、砌筑、充填、封顶、抹面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理及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必须重新砌筑或不予结算该设施,施工的各种记录必须齐全,且真实可靠。第六十七条 防火、防爆密闭必须由公司救护消防大队组织验收,在密闭说明牌及验收记录上签字,各矿井必须对每一道密闭建立永久性档案,其它通风设施由矿井通风部门组织验收,建立台帐,并有记录可查。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采空区封闭永久密闭前设置栅栏(不导电材料)、警标、说明牌、检查牌。第六十八条 各矿必须对所有通风设施加29、强检查和管理,建有记录和台账,采空区密闭(防火密闭、防爆密闭、防水密闭、)每周至少检查1次,检查内容:密闭完好情况、闭内外气体情况、气温、水温及内外压差;其它密闭(一般防火密闭、临时密闭)每周至少检查1次,主要检查密闭完好及密闭外的气体情况。第六十九条 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或拆除必须办理申批单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部门及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七十条 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和盘区进、回风巷(包括两条进风或两条回风巷道)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在距联巷口不大于6m处各砌筑1道厚度不小于0.5m的永久性挡风墙;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联锁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或2道自30、动风门。第七十一条 盘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辅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时,包括主、辅回撤通道间的联巷)施工永久防火密闭;封闭井下复用水仓巷道、有富水区的采空区及有地表水补给的采空区封闭施工防水密闭;房采采空区及矿井与小窑贯通的地点必须施工防爆密闭;回采工作面顺槽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巷施工一般防火密闭。第七十二条 通车的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服务期限大于6个月的掘进工作面通车回风风门,应安设自动闭锁隔绝风门,其他地点设置不少于2道正向手动风门,两道风门必须闭锁。第七十三条 双巷或多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通风设施施工要求。掘进工作面形成的联巷,必须在距联巷口不大于6m处分别砌筑1道厚度不小于0.31、37m的砖墙;使用的联络巷,安设2道正向联锁风门或调节窗。掘进面至全风压风流之间未隔绝的联巷,低瓦斯矿井不得超过2个,高瓦斯矿井只保留1个。第七十四条 各矿井要根据顶板、矿压、积水等情况,确定密闭位置及反水管或反水池的位置,反水管或反水池要确保水封不漏气。第七十五条 进回风之间联巷内设有机电设备时,应在靠回风侧设置调节风门,合理配风。第七十六条 所有安设的风门,每组至少两道,并能自动关闭,且要装有闭锁装置,严禁两道风门(包括反向风门)同时打开。第七十七条 临时通风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随时检查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六章 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管理第七十八条 总调32、度室负责对矿井通风机开停的监测监控及上报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并监督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间10min、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间30min的停风事故追查工作。第七十九条 通风管理部负责对矿井单位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min的进行月度绩效考核,由于地方电网等公司管理范围外的原因导致的停电停风不予扣分。第八十条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管理严格执行XX煤炭集团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管理严格执行XX煤炭集团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中“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在追查事故时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追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人未受33、到处理的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接受事故教训不放过、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不放过。第七章 巷道贯通管理第八十二条 掘进巷道贯通前,炮掘巷道距贯通点20m、机掘巷道距贯通点100m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调度、通风、机电和安监等部门,矿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第八十三条 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第八十四条 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34、时现场负责人。第八十五条 贯通前,通风部门必须事先组织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分析贯通前后的通风网络变化,对贯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巷道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第八十六条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一般巷道贯通由通风部门分管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第八十七条 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经常检查通风、支护、积水等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掘进前,必须检查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只有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掘进。第八十八条 贯35、通后,必须停止工作面内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作业。第八十九条 间距小于100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上述贯通规定,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第九十条 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应包括:(一)贯通时及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二)对影响区域的风量、瓦斯检查安排。(三)贯通前的准备工作。(四)调整通风系统的具体步骤。(五)贯通时的安全措施。(六)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第九十一条 贯通后,通风部门及时填报贯通记录,内容包括:贯通时间、36、现场指挥人员、调整后通风系统、风流方向、风量、气体情况等。第八章 通风能力核定、配风和测风管理第一节 通风能力核定和配风管理第九十二条 矿井必须按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以及XX煤炭集团矿井风量管理标准在每年12月份前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上报通风管理部议审,公司总工程师核决,并报备公司总经理。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第九十三条 XX公司各矿井产量均在30万t/a以上,采用由里向外核算法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并联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37、力之和。如存在串联通风现象,必须扣除串联部分的产量。第九十四条 矿井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第九十五条 矿井更换主要通风机或对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第九十六条 采掘装备、工艺有重大改变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第九十七条 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第九十八条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必备条件:(一)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二)矿井应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应具备同等能力,矿井主要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三)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性能可38、靠。(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五)矿井瓦斯管理符合规定。第九十九条 矿井每月月底应编制下月风量分配计划,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执行期间风量需要发生变化,应编制风量修改计划,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确保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稳定、风速符合规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第二节 测风管理第一百条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进行测风工作。每10天对矿井、盘区的进、回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测量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等。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变化时,及时测风,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井巷内风速应符合规程第一百零一条39、规定。第一百一条 测风点的设置应全面,所布置的测点应能够准确反映出所测区域所有用风点及进回风分支的实际风量。井下测风地点应包括:矿井总进风、总回风;主要大巷和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局部通风机的全风压供风地点、风机、风筒口处及全风压总回风巷;独立通风的硐室;其它独立通风巷道等。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通风巷道的测风地点及次数,矿通风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第一百二条 安装局部通风机时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安装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风压风量、风机入(出)风量、风筒出(入)口风量及全风压回风量。第一百三条 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测风40、手册记录、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矿通风部门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第一百四条 在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和盘区进回风巷中应建立固定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应设在平直巷道中,前后10m内无风流分支,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第一百五条 测风站该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4m,应有明显标志,应抹面刷白,两端有红色标志线。第一百六条 测风站必须设置测风记录牌板,牌板上应标明测风站的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风日期、测定人等。第一百七条 风量测41、定结果每旬报矿总工程师等,月底前形成通风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通风管理部。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第九章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第一节 盲巷管理第一百八条 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巷道即称为盲巷。设计、生产部门应严格把关,在安排生产时,不得出现盲巷。第一百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可能造成的盲巷要加强管理。不使用期间必须封闭,使用时启封并加强气体检查,如果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否则24h内封闭。第一百一十条 因贯通等安全原因造成掘进面停工,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因生产布局变化等造成掘进面停工,由矿总工程师决定42、是否采用封闭措施,未封闭前不得停风。第一百一十一条 临时停风的工作面,应立即撤出人员后,在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并派人警戒。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永久报废巷道要采用一般永久密闭进行封闭,与采空区、小窑、火区等相通的应采用永久密闭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牌、栅栏和瓦斯检查牌,闭前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设备等。第一百一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挡风墙或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通风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第一百一十三条 矿通风部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管理设施,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第一百一十四条 矿通风部门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43、,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号记录,并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封闭时间、管理方式等。第二节 巷道启封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巷道启封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启封通火区、采空区、采煤工作面等特殊区域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启封措施,报公司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总调度室签审,公司总工程师核决。第一百一十六条 巷道启封措施中必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及启封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绘制启封巷道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瓦斯量;核实清楚密闭位置及规格,明确启封时调整风流、排放瓦斯的通风设施的布置和要求,预计启封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量和巷道44、积水等情况。并计算有害气体的积存量,计算排放时间,根据排放时间安排好班次、人员。第一百一十七条 巷道启封前,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通风、安监、救护等作业人员对启封措施进行贯彻学习,明确启封顺序、警戒设置、瓦斯排放等作业要求。第一百一十八条 巷道启封前,矿通风部门必须先组织做好通风系统调整、排放瓦斯及排放巷道积水的准备工作,分析启封前后的通风系统变化,对启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巷道提前做好预防处理。第一百一十九条 启封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一般巷道启封由矿通风部门分管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启封通火区、采空区等特殊巷道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第一百二十条 整个启封过程必须由专职救护队员45、在现场施工或监护,提前准备好相关物资,如铜质启封工具、氧气呼吸器、气体检测仪、药品等,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第一百二十一条 巷道启封后,需要探测时,必须由救护队员佩戴氧气呼吸器对巷道内瓦斯、一氧化碳、氧气浓度以及巷道垮落、积水程度进行检查,并汇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根据巷道内情况,组织实施瓦斯排放和抽排巷道积水工作。第一百二十二条 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断电、撤人、限量”的排放瓦斯原则。在排放瓦斯流经及可能影响的线路上,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在瓦斯流经线路上的所有通道处设置警戒。第一百二十三条 应采取分风限风法排放,由外向里逐段排放。在排放中,严格控制排放量,严禁采用“一风46、吹”的方式。采取人工检测和监控系统检测措施,确保排出的有害气体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24ppm、氧气浓度不小于18%。第一百二十四条 必须明确避灾路线以及出现突发事故后启动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巷道排出瓦斯浓度稳定在1%、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现场排放人员(两人一前一后)应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巷道的瓦斯、通风情况。只有在整个巷道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且稳定30min后,排放工作方可结束。第一百二十六条 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可由指挥部下令恢复井下工作。第一百二十七47、条 整个巷道启封过程中,应制定启封工程表,实时掌握启封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第十章 采煤工作面安装和回撤通风管理第一百二十八条 矿井要根据采掘接续计划,在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前1个月,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和生产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共同审批后,方可进行工作面的安装与回撤,并将措施报备通风管理部,矿井和生产服务中心要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第一百二十九条 工作面在安装、回撤期间,应按照规程相关规定实现独立通风,不得出现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等现象。第一百三十条 高瓦斯矿井工作面和低瓦斯矿井回采期间回风隅角经常出现O2浓度低于16%的工作面回撤时,应从工作面回风侧向进风侧单向顺序回撤,不得48、从工作面中部向两侧回撤。并要在辅回撤通道内的每个联巷之间设置风门,利用风门的开和关控制回撤面的风量,使支架拆出后大部分风流沿就近的联巷进入辅回撤通道,然后进入工作面回风顺槽,保证撤架和运输作业都在新鲜风流中。具体回撤顺序及通风示意图如附件1所示。第一百三十一条 单向回撤过程中全风压不能解决通风瓦斯及有害气体问题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矿通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设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第一百三十二条 低瓦斯矿井采用双向回撤的工作面,在回撤前,必须在回撤开口处至进风巷的辅回撤通道内每两个联巷间设置风门,在靠近回风侧的新鲜风流中安设局部通风机,向回风侧的回撤点供风,局部通风机功率不得低于230KW。所设49、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主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风筒吊挂合理,保证巷道行车,跨联巷口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回撤顺序及通风示意图如附件2所示。第一百三十三条 支架回撤完毕后,生产服务中心要迅速在原支架与垛式支架之间架设两架木垛,确保回撤期间回撤点处通风畅通。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作面安装、回撤期间的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的管理,通风设施施工,通风、瓦斯管理牌板设置等,均由所在矿井负责。生产服务中心在工作面安装、回撤期间,要积极配合矿井加强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管理,以保证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的稳定、可靠。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施工通风设施时应充分考虑安装、回撤时大型设备及特种车辆的通行需要。有大50、型设备及特种车辆通行的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如设专人看管,必须在两道风门之间设置人员躲避硐,门扇与墙壁安设挂钩,风门门槛不得影响车辆通行。第一百三十六条 生产服务中心必须遵守矿井“一通三防”相关规定,在通风设施前后和回撤回风流流经路线不得存放车辆、设备、材料、支架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在回撤、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通风设施,如不慎损坏通风设施,必须立即汇报矿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并严肃追查相关责任。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作面贯通后,矿通风部门要对通风系统及时进行调整。回撤期间必须检查维护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回撤期间要对通风系统及时进行调整,随着设备的回撤,矿通风部门51、必须在回风隅角和已回撤完毕的联巷口设置栅栏、警标和瓦斯检查牌板,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且各单位不得在栅栏内放置任何材料和设备等。第一百三十八条 工作面回撤期间,矿井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回撤点、回风联巷栅栏处、回风流等处的氧气、瓦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回撤点要求至少每小时检查1次,其它地点每班不少于3次。生产服务中心在回撤工作面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单岗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发现回撤点及其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回撤过程中出现瓦斯超限或积聚时,超限52、地点及其附近10m范围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矿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气体浓度满足要求时,方可作业。第一百四十条 工作面回撤期间的传感器及断电控制的设置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生产服务中心必须在回撤点掩护架处设置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情况。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回撤过程中需要爆破处理时,由生产服务中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中心分管领导和矿井总工程师共同审批后执行。矿井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人员,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53、锁放炮制度”,严禁裸露爆破。第一百四十二条 工作面安装、回撤期间,生产服务中心要合理调度车辆,防止井下车辆过度集中造成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第一百四十三条 工作面回撤、安装期间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确需电气焊时,严格执行公司电气焊管理制度,实行一焊一审批。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回撤过程中矿井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措施,生产服务中心在回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采空区抽放系统的工作面要及时调整抽放负压,防止采空区漏风引起煤炭自燃。第一百四十五条 工作面回撤(含封闭)期间,矿井要继续进行防火以及漏风检查,对采空区防火墙、废弃巷道、回风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情况,每周至54、少进行1次观测预报,并建立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第一百四十六条 工作面回撤完毕后,矿井要及时在采空区相通的巷道内和有浮煤的地方撒布岩粉,及时封闭采空区,按防灭火管理办法实施注浆、注氮等工作。第十一章 采煤工作面回采和采空区封闭管理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回采管理第一百四十七条 工作面强制放顶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备公司通风管理部和总调度室;盘区首采工作面强制放顶措施须经矿审核后报公司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总调度室议审,并经公司分管领导议决后实施。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初采期间要合理加大工作面配风量,以保证工作面风量需求。初采结束后要合理调整工作面风量。建立抽放系统的55、工作面,要确保抽放系统有效控制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第一百四十九条 工作面在初采、回采期间,在两隅角处应采取退锚索、锚杆等强制放顶措施。如两隅角切顶线后悬顶长度大于6m时,要立即消除锚索和锚杆的支护作用,使工作面两隅角三角区采空区及时垮落,或采取用沙袋等阻燃材料进行有效封堵。第一百五十条 回采工作面多条顺槽之间的联巷原则上处于隔绝状态,确需使用的,最多允许打开3个,且必须保证每个打开的联巷风流稳定、风速符合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 严禁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后部溜子处进行电气焊作业。第一百五十二条 专职瓦检员必须对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后溜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靠近工作面联巷闭前等进行设点检查,要56、求每班的检查次数符合规程相关规定,严禁脱岗、睡岗、虚报、假检和空班漏检现象发生,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第一百五十三条 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回风流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煤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煤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以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57、0%以下时,方可人工恢复供电。第一百五十四条 冬春、秋冬季节交替时,矿井应安排人员每2h检查记录一次大气压力,当气压变化较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工作面有害气体涌出量增加。第一百五十五条 采煤机需停机时,应停在工作面进风侧三分之一范围内,防止采空区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量增大。第一百五十六条 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金属网每30m从顶板到两帮要全断面断开一次,避免杂散电流导入采空区。第一百五十七条 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第一百五十八条 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检查瓦斯的同时必须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要58、立即采取措施。第一百五十九条 建立抽放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无安全技术措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抽放泵,不得调整抽放系统的抽放负压。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必须与该区域主要通风机和工作面生产电源实行闭锁,做到停风停泵,停泵停电。第一百六十条 严格执行采空区地表回填相关规定,加强地表裂隙回填,保证回填质量,减少采空区漏风。第二节 采空区封闭管理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通风部门要严格设计通风设施,编制采空区联巷封闭方案,明确联巷封闭顺序,特别要明确工作面老顶初次来压前、垮落时顺槽联巷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施工监理,严格验收制度。通风设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标准要求施工,保证通风设施施工质量。第一百六十二条 在正常回采过59、程中,对需要保留的巷道要超前逐个封闭与采空区相通的联巷,当工作面回采至距联巷20m前,必须对该联巷进行封闭,同时打开下一个联巷作为通风联巷(工作面老顶初次来压前和使用尾排巷道除外)。第一百六十三条 严禁利用已封闭工作面的辅回撤通道或多个联巷与采空区相连通的巷道作为工作面或盘区的主要回风巷道。第一百六十四条 巷道低洼处且有涌水的联巷密闭,应设反水管或反水池。第一百六十五条 靠近切眼的第一个联巷密闭应设置观测孔、措施孔,以后每300m密闭上应设置1组观测孔、措施孔。第一百六十六条 封闭尾排联巷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回采结束前1个月,矿井必须编制采终封闭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相关领导审签后60、,报备通风管理部和救护消防大队。工作面回撤完毕后,5天内临时封闭采空区,从采面回采完毕(或贯通)算起45天内全面封闭采空区。第十二章 反风演习管理第一百六十七条 矿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第一百六十八条 矿井反风演习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反风演习计划,报通风管理部、总调度室、安监局签审,公司总工程师核决。反风演习时需通知救护消防大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第一百六十九条 反风演习计划内容包括:(一)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要求规定火灾发生的假设地点、参加反风演习的主要通风机台数。(二)确定反风演习的起、止时61、间。(三)明确反风设备的操作顺序。(四)确定反风演习的观测项目及其方法。(五)预计反风后的通风网络、风量和瓦斯情况。(六)制定反风演习的安全措施。(七)明确停送电顺序,演习时切断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八)明确恢复正常通风的操作顺序和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九)确定参加反风演习的人员、分工和培训工作。第一百七十条 反风演习后,应在15天内编制反风演习报告,并报备公司通风管理部。通风管理部门应对反风情况进行评估。反风演习报告内容应包括:(一)矿井名称及反风时间。(二)矿井通风情况。(三)反风演习前后主要通风机及矿井有关参数对照表。(四)井巷中风量和瓦斯浓度。(五)反风演习时空气中瓦斯或二氧62、化碳浓度达到2%的井巷。(六)反风操作时间和恢复正常通风的操作时间。(七)反风前后矿井通风系统图。(八)反风演习参加人数。(九)经验与教训。(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第十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一百七十一条 各煤矿每月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区队参加,按照XX煤炭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对所有作业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检,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安监局、通风管理部等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整改,并按照XX煤炭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第一百七十三条 按照63、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奖罚。第十四章 附则第一百七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XX煤炭集团通风管理部。第一百七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XX煤炭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XX2014154号)同时废除。附件:1.工作面单向回撤顺序及通风示意图2.工作面双向回撤顺序及通风示意图附件1:工作面单向回撤顺序及通风示意图1.回撤机尾至一联巷支架的通风系统管理。首先打开辅回撤通道的(1)、(2)、(3)号推拉风门,关闭(4)号推拉风门,使进风顺槽的风流沿着工作面与辅回撤通道并联到达回撤地点,然后沿着撤完支架用木垛架设的通道进入回风,保证撤架处有足够的风量将有害气体稀释并排出,保64、证回撤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2.回撤一联巷至二联巷间支架的通风系统管理。打开辅回撤通道的(1)、(2)、(4)号推拉风门,关闭(3)号推拉风门,新鲜风流沿着工作面与辅回撤通道并联到达回撤地点后,沿着一联巷至二联巷间用木垛支设的通道到达一联巷,大部分风量沿着一联巷进入辅回撤通道,然后进入工作面回风顺槽。回撤地点能够有足够的风量将有害气体稀释并排出。3.回撤二联巷至三联巷间的支架通风系统管理。打开辅回撤通道的(1)、(3)、(4)号推拉风门,关闭(2)号推拉风门,新鲜风到达撤架处,沿着二联巷至三联巷间用木垛架设的通道到达二联巷,绝大部分风量沿着二联巷进入辅回撤通道,然后进入工作面回风顺槽。4.65、以此类推,回撤最后1个联巷至进风顺槽间的支架时,打开辅回撤通道的(2)、(3)、(4)号推拉风门,关闭(1)号推拉风门,新鲜风到达撤架处,沿着进风顺槽至最后1个联巷间用木垛支设的通道到达最后1个联巷口,风量沿着最后1个联巷进入辅回撤通道,进入工作面回风顺槽。附件2:工作面双向回撤顺序及通风示意图1.从主辅回撤通道中间二联巷开始向两头双向回撤支架的通风系统管理。二联巷至机头段,首先打开辅回撤通道的(1)号推拉风门,关闭(2)号推拉风门,使进风顺槽的风流沿着工作面与辅回撤通道并联到达回撤地点,然后沿着撤完支架用木垛架设的通道进入回风;二联巷至机尾段,回撤点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保证撤架处有足够的风量将有害气体稀释并排出,确保回撤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2.回撤三联巷至机头段支架的通风系统管理。打开辅回撤通道的(2)号推拉风门,关闭(1)号推拉风门,新鲜风流沿着工作面到达回撤地点后,大部分风量沿着三联巷进入辅回撤通道,然后进入工作面回风顺槽。回撤一联巷至机尾段支架时,回撤点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保证撤架处有足够的风量将有害气体稀释并排出,确保回撤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3.主辅回撤通道联巷数目大于3个的工作面双向回撤时的通风系统管理,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5商场地产夏日啤酒龙虾音乐嘉年华(吃货的夏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7页.pptx
  2.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原油码头消防工程维保方案(39页).docx
  8.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9.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10.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1.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2.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3.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4. 学校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方案【153页】.docx
  15. 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方案【234页】.docx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5商场地产夏日啤酒龙虾音乐嘉年华(吃货的夏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7页.pptx
  3.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4.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5.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6.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7.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8.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9.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10.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1.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2.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3.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4.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5.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6.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7.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8.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9.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