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汇编(2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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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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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篇 总 则1第二篇 “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1第一章 各级领导管理责任制1第二章 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制12第三章 各队“一通三防”责任制17第四章 各工种“一通三防“责任制23第三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8第一章 通风管理制度38第一节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8第二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42第三节 盲巷管理制度47第四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48第五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49第六节 测风管理制度51第七节 无计划停风预处理制度52第八节 “一通三防”检查2、管理制度54第九节 学习制度55第十节 会议制度55第十一节 通风科内部考核管理制度56第二章 瓦斯管理制度56第一节 一般规定56第二节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58第三节 瓦斯积聚预防管理制度61第四节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62第五节 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责任追究制度63第六节 九个特殊环节的瓦斯管理制度67第三章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72第一节 值班制度72第二节 跟班制度73第三节 交接班制度73第四节 考勤制度74第五节 工具材料管理制度74第六节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75第七节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76第八节 隐患排查制度76第九节 事故追查制度78第十节 质量标准化制度78第十一节 防突日常管理制度79第3、十二节 防突管理制度80第十三节 防突措施实施制度83第十四节 突出工作面的挂牌管理制度84第十五节 防突资料管理制度84第十六节 防突工作面安全报告和审批制度85第十七节 防 突 计 划 管 理 制 度85第十八节 防 突 员 管 理 制 度86第十九节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87第二十节 防突措施实施管理制度88第二十一节 石 门 揭 煤 管 理 制 度90第二十二节 综 合 防 护(措 施)制 度90第二十三节 巷 道 贯 通 管 理 制 度91第二十四节 盲 巷 管 理 管 理 制 度94第二十五节 爆 破 管 理 制 度95第二十六节 爆破管理责任追究制度97第二十七节 压 风 自 4、救 管 理 制 度98第二十八节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总则98第二十九节 瓦 斯 排 放 管 理 制 度99第三十节 瓦 斯 抽 采 管 理 制 度101第三十一节 瓦斯抽放的设计审批管理制度103第三十二节 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管理制度103第三十三节 抽 放 钻 孔 管 理 制 度105第三十四节 管 路 安 装 管 理 制 度105第三十五节 抽 放 泵 站 管 理 制 度106第三十六节 瓦斯抽放观测检查制度107第三十七节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107第三十八节 钻 孔 验 收 管 理 制 度108第三十九节 抽采参数检测和调整管理制度109第四十节 瓦斯抽采泵站管理制度110第四十一5、节 抽放设施管路定期检查维修制度111第四十二节 井下临时抽采泵管理制度111第四十三节 抽采瓦斯计量管理制度112第四十四节 瓦斯治理例会制度112第四十五节 抽放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13第四十六节 抽 采 防 突 奖 惩 制 度114第四十七节 要 害 场 所 管 理 制 度115第四十八节 泵 站 司 机 交 接 班 制 度116第四十九节 泵 站 巡 回 检 查 制 度116第五十节 瓦斯泵房安全防火制度117第五十一节 钻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118第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18第五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123第六章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129第一节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129第二节 监控中心交接班制6、度129第三节 监控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30第四节 监控中心培训学习制度131第五节 监控员操作规程132第六节 监控维护工技术操作规程132第七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6第八节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38第九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38第十节 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39第十一节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140第十二节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41第十三节 煤矿瓦斯监测异常情况处理上报制度142第十四节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43第十五节 瓦斯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应急措施144第十六节 瓦斯超限报警应急处理方案1447、第十七节 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制度146第十八节 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管理制度149第十九节 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151第二十节 煤矿通讯系统管理制度153第二十一节 煤矿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155第二十二节 通讯系统故障应急检修预案156第二十三节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58第二十四节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58第二十五节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59第二十六节 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160第二十七节 产量数据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161第二十八节 产量监测数据上报管理制度161第二十九节 产量监控系统定期巡检校验制度162第三十节 产量监控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62第七8、章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63第八章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67第九章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69第一节 便携式瓦检仪管理制度169第二节 光学瓦检仪管理制度169第三节 自救器管理制度170第四节 其它管理制度171第四篇 “一通三防”操作规程172第一章 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172第一节 测风员操作规程172第二节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173第三节 密闭工操作规程177第四节 风筒工操作规程179第五节 局部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80第六节 巷道维护工操作规程182第七节 主扇司机操作规程183第二章 瓦斯治理各工种操作规程187第一节 防突工操作规程187第二节 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190第三节9、 打钻工操作规程192第四节 打钻封孔工操作规程195第五节 钻机维护工操作规程196第六节 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198第七节 抽放管路安装工操作规程200第八节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202第九节 爆破工操作规程204第三章 综合防尘各工作操作规程210第一节 综合防尘工操作规程210第二节 测尘工操作规程211第三节 灭尘工操作规程214第四章 监测监控各工作操作规程215第一节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215第二节 监控检修工操作规程218第一篇 总 则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防止“一通三防”事故,使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制度化、10、规范化,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制订本细则。2、“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工作方针。从设计、装备、管理入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构建高标准防止“一通三防”重大事故体系。3、必须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加强“一通三防”专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4、职工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认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汇报,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坚决抵制违章指挥。5、安全科、通风科负责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细则的单位11、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二篇 “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第一章 各级领导管理责任制一、经理职责1、经理是本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管理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配齐“一通三防”各类人员和必需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设备。3、每年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贯彻上级“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审查“一通三防”年度计划,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资金、人力和物力到位。4、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并及时签署处理意见。5、监督检查本矿“一通三防”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6、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救灾反风演习,矿井发生灾变时,指挥处理事故。二、12、总工程师职责1、总工程师负责本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对“一通三防”负技术责任。2、负责组织通风系统设计、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在安排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采掘施工部署时,要保证“一通三防”的合理性。4、每年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与安技措工程计划,定期 检查完成情况。5、每年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6、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并及时签注意见。7、矿井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影响安全生产时,有权停止隐患区域的队组作业,有权抽调人员进行处理。8、抓好“一通三防”各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轮训,不断提高人员技术素质。9、经常进行“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科13、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科技管理水平。10、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三、安全副经理职责1、对“一通三防”各项设计、安技措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因监督检查不力而造成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2、监督使用防爆设备、供电线路做到“三无”,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3、监督查处违反“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机电副经理职责1、负责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局部通风机按规定要求实现“三专”供电。3、加强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消灭电气失爆,上齐各类保护,防止因机电设备运行故障或因发14、生明火及失爆造成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五、生产副经理职责1、负责生产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在组织施工建设时,必须遵照“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措施执行,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防止事故发生。3、矿井出现灾变时,负责组织力量实施“一通三防”应急工程。4、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六、通风助理职责1、主要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防突、通风、瓦斯治理和抽放工作,并进行全面管理落实。其职责:2、负责组织会审矿井年度、季度、月度防突、通风、瓦斯治理和抽采计划,并落实各项计划工作;3、负责防突、通风、瓦斯治理和抽采计划、技术、器材供应与矿领15、导及各职能部门协调;4、负责协调、会审矿井防治突出及抽放专门设计工作;5、对全矿石门揭穿煤层煤巷掘进和掘进工作面的突出预测、执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等日常工作负全面责任;6、做好各专业图纸审签工作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监管工作;7、负责各项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组织本系统每月自查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本系统管理水平;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和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使用;9、协助总工程师召开以总工为首的安全建设办公会议,认真落实、解决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0、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11.专职负责各项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组织各专业人员编制矿年、季、月工作计划;负责施工队突出预测和防突措施执行16、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的防突知识培训等工作。七、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2、协助经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3、督促、检查矿井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4、督促有关科、队完善防突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防突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严禁防突出事故的发生。5、监督工作计划的落实。6、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工作,掌握矿井隐患,并提出针对性措施。7、监督全矿职工的”一通三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意识和技术素质。8、矿井发生事故后,协17、助经理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八、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规定,提高“一通三防”意识。2、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探水钻孔和地质探孔的钻孔施工为瓦斯治理掌握第一手现场资料。3、规范现场操作,安排各施工地点若施工过程遇地质构造要及时汇报。九、防突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通风助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及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及防突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3、负责矿瓦斯治理及防突规划的编制和审批;4、在18、矿井防突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在矿井区域(局部)预测、防突设施构筑、防突设计、石门揭煤方案及措施编制、审批、突出煤层施工设计、防突知识培训、防突日报表和预测结果通知单的审查及审批等防突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5、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6、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7、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及防突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8、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及防突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十、通风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通风助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通风、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19、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3、参与矿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4、在矿井通风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在井下实际测风工作、风量分配计划及调配、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管理、巷道贯通等通风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5、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6、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7、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通风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8、负责分管范围内通风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9、参与并制定通风系统调整、瓦斯治理措施等通风方面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10、制定并完善通风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对所属通风工作进行总结、分析20、;11、及时掌握通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督促解决。十一、地质副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矿井地质规程,提高本矿地质技术工作。2、负责矿井地质编录、水文地质,构造地质,绘制各种地质图纸及资料整理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设计、规程、措施、编录。3、负责矿井地质勘探工作监督煤矿资源合理开采。4、为生产和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资料、图纸参加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及规划编制。5、积极学习任务钻研技术、提高专业水平。十二、瓦斯治理办主任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瓦斯治理规划,计划的编制。2、负责矿井瓦斯治理方案的设计,上报审批,并监督实施。3、负责矿井区域及局部突出危险预测、效果检验和分析,主要参与瓦斯21、治理钻孔工程的验收工作。4、负责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 5、负责矿井防突技术资料的整理、分析、总结。6、负责组织实施防突科研项目。7、主要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及防突知识的培训。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十三、通风科科长1、负责组织学习, 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及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的日常工作。2、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经理和矿总工程师负责。3、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抽采系统的调整, 风量分配, 测风等工作。4、负责“一通三防”各科队、组的管理工作。5、负责通风、抽采、防突各类报表的审核工作。6、负责所管理范围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22、, 并及时向领导汇报。8、坚持做到八小时跟班制,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 发现隐患, 并现场督促隐患的整改。9、及时完成矿领导交付的其他的任务。十四、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协助防突队做好防突工作技术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及矿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防突工作的规定。3、在部署生产工作及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的设计、规程、措施等时,对有关防突工作内容严格把关。4、在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质量达标的同时,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的防突工作质量达标工作。5、掌握矿井防突工作安全情况,协助防突队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有关防突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6、抓好采掘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抓好防突23、工作工程。十五、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1、负责监控的日常事务。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3、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4、参与设计、规划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绘制有关图纸,制定有关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根据采掘衔接,随时调整监控系统布置。5、负责监控室电脑系统和各种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6、负责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上传。7、负责监控中心各种记录、报表的审查和汇总上报工作。8、掌握各种监控软件系统操作技术,指导、培训监控员掌握各种监控软件系统操作技术。9、负责全矿电脑系统和通讯、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10、及时向矿领导汇报系统运行情况及环节存24、在问题。11、及时完成指挥中心或矿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十六、通风科副科长1、在科长领导下, 负责组织安排通风科的日常工作。2、协助科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全科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3、负责分管队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4、对涉及通风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汇报科长和安全指挥中心,并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风门、风桥、密闭等的通风设施检查及维修,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6、负责落实安排任务的完成情况。7、坚持做到八小时跟班制,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 发现隐患, 并现场督促及时处理。8、及时完成安全指挥中心和矿领导交付的其他的任务。十七、通风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通风队的日常管25、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劳动组织。2.负责对井下所做各种通风设施质量的严格把关,建立健全通风实施验收制度。3.负责建立健全通风实施管理台帐,注明规格、结构、质量、砌筑日期以及责任人等。4.负责所属通风巷道的积尘清理以及巷道维护的管理、监督、验收工作。5.负责对开关风门工的岗位巡查,严禁脱岗。6.负责做好巷道开工、收尾、贯通等调整风路的准备、实施工作。7.负责通风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搞好职工素质教育,严返“三违”,杜绝事故隐患的发生。8负责建立通风队各类管理卡片、基础管理台帐。督促、指导通风抽放工按时收集基础资料,填写卡片台帐,编制、上报通风手册和报表。9参与公司通风安全技术工程计划管理,督促检查,26、审定实施结果。 10完成公司、通风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八、防突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通风助理的领导下,搞好矿井防突工作,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落实。2、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计划,并落实防突计划工作。3、对防突危险区域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级管理。4、负责编制矿井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工作。5、做好本系统防突培训工作,并对全矿防突培训工作进行指导。6、经常深入一线,做好突出原始资料的收集、分析、处理和保存工作。7、做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工作。8、每月定期组织各个系统进行综合防突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和现场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经理和总工27、程师汇报。9、协助经理或总工程师召开好防突办公会议,认真落实、解决防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0、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11、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推广防突新技术,摸索出适合我矿防突新路子。十九、抽采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做好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责抽采、钻机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各类瓦斯钻孔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瓦斯泵站、抽采管路和钻机设备的管理,保证抽采系统健全完好。4、负责矿井抽采资料的编制、审查、送阅工作,保证资料齐全、准确。5、认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规定,提高防突意识。二十、打钻队长岗位责任制1、协助防突队做好防突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28、施。2、完成各项钻探任务,保证施工质量。自觉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3、打钻过程中认真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停车处理,保证钻机正常运转。4、负责训练打钻工掌握所用钻机基本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爱护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完好。5、负责打钻施工地点的文明生产。6、负责打钻原始数据记录,数据准确,及时汇报。二十一、监测监控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监测监控队的日常事务。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3、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4、根据采掘衔接,随时调整监控系统布置。5、负责编制、监测监控系统的月计划工作,每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6、建立健全“监测监控”各种牌板、台帐、图纸。7、负责组织维护全29、矿井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线路等保障系统正常运行。8、负责监控维护工、安全监测工的排班,并且检查其上班情况。9、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10、组织本队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11、负责本队人员的考核工作。12、及时完成指挥中心或矿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二十二、防尘队长岗位责任制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防尘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2、在分管领导下,根据防尘工作计划,带领全队职工,完成好各项任务。3、负责全矿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等工作,保证质量,做到合理布置。4、深入现场,认真检查防尘设施完好情况,确保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等重大隐患。530、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做到班前有布置,班后有落实。6、井下发现管路有跑、漏水现象,及时组织人员处理。7、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本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第二章 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制一、通风科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矿“一通三防”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2、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加强矿井瓦斯综合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3、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定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等方案、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4、负责每年编制、修改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5、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把好设计关,合理布置巷道,31、为矿井巷道设计提出合理建议,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性。6、按期组织好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阻力测定、煤尘与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瓦斯等级鉴定、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等技术工作。7、负责组织验收通风设施质量。8、负责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及整改落实。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处理落实。10、监督通风对日常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指导通风区队完成相应工作。11、负责通风仪器仪表及设备的选型、采购计划上报及定期检验报废。12、负责全矿风筒、隔爆水袋等设施的统一管理。13、负责本科室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二、安全指挥中心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日常各项目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程进度和隐患处理情况32、。2、负责安全监控中心站值机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及时传达上级“一通三防”规定、通知、通报等。3、如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精神,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4、如井下出现险情要及时通知灾区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如气体超限同时要切断灾区电源。5、负责本科室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三、瓦斯治理办公室1、负责矿井瓦斯治理规划,计划的编制。2、负责矿井瓦斯治理方案的设计,上报审批,并监督实施。3、负责矿井区域及局部突出危险预测、效果检验和分析,主要参与瓦斯治理钻孔工程的验收工作。4、负责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33、。5、负责矿井防突技术资料的整理、分析、总结。6、负责组织实施防突科研项目。7、主要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及防突知识的培训。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四、安全科1、安全科负责监督本矿“一通三防”各项责任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负责对部门三大规程和有关“一通三防”工作指令、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3、对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可能造成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发生的地点立即停止作业。4、参与矿井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查,保证“一通三防”的合理性。5、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监管工作。6、做好井下防突设施设备的监管工作。7、负责做好本科室软件资料34、填写与收集工作。五、地测科1、在开拓水平,采区巷道时负责设计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2、在审查开拓部署、采区设计、作业规程、井巷验收时参与验收通风系统相关设施的完善情况。3、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情况,参与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4、及时掌握掘进巷道的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尽量减少无效进尺和出现盲巷。5、根据采掘计划安排,为采掘工作面等地点提供瓦斯地质相关资料。6、负责提前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并经有关人员、部门审批。7、负责做好本科室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六、机电科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出现失爆,确保各种保护齐全,维护及时,无漏电和失修设备及机械撞击或摩擦起火现象。2、对全矿井的机电设备35、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改。3、负责“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及各类传感器的定期送检。4、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其它有关规定。5、负责本科室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七、财务科1、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资金专用,负责“一通三防”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所需资金及时、优先安排。2、参与“一通三防”工程、措施、装备、材料所需资金的测算、研究和落实。3、参与“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处理,所需资金、人力优先安排。4、负责本科室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八、民爆科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法令、规定。2、定期召开安全技术业务会议,加强职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36、放炮员的业务水平。3、负责严格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和“人、牌、网”三警戒放炮制度,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制度,保证放炮安全。4、严格执行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加强火工品管理,杜绝炸药雷管丢失和浪费。5、参与采掘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会审,并负责贯彻落实。6、认真搞好各种图、牌、板资料,积极推广爆破新技术、新工艺。7、严格落实当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8、负责本科室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九、安全监控中心(监测监控队)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远程联网系统的管理、巡查、日常保养及维修运行工作。负37、责井下通讯线路方便通畅、通讯设备防爆性能良好。2、负责收集、整理瓦斯监测监控过程中的各种相关信息,上传、上报有关数据、报表。3、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修管理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4、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检查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相关的设备。5、负责监控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行。6、负责监控室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工作。7、在发生“一通三防”灾害时,指挥事故处理,并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8、做好井下监测监控分站、各类传感器的安设与调校及监测监控线路的延伸工作。9、定期做好旬闭锁测试工作。10、38、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11、负责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上良项目部1、参与矿井通风技术管理,负责矿井瓦斯安全技术管理。2、优化矿井通风、瓦斯抽采系统,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与措施。3、对采、掘工作面进行跟踪,定期进行井下瓦斯参数测定,测定瓦斯含量、抽采参数等,研究瓦斯赋存和瓦斯涌出规律,为瓦斯治理提供依据。4、根据现场测定的瓦斯参数、现场瓦斯涌出及赋存情况的分析,提供可行有效的瓦斯治理方案。5、定期对矿井进行隐患排查,提出矿井瓦斯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发的瓦斯问题。6、协助矿方加强对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管理和使用。7、技术资料规39、范化服务。对上良煤矿瓦斯方面的图纸、制度等内业资料提供专业性技术指导并负责编制工作,保证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第三章各队“一通三防”责任制一、通风队职责:1、在矿通风科的领导下,负责通风设施修筑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建设;2、负责编制有关通风设施和通风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3、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安装、维护和使用,对回采结束的工作面及时进行通风设施的回收、密闭工作;4、根据安全建设需要,安设通风设施和风流控制设备,调节和增加有效风量,提高风量利用率,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适应安全建设的需要; 5、配合通风科每年进行一次的矿井反风演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 6、按年、季、月度做出工40、作计划和总结,并针对通风安全关键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定期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 7、负责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抓质量促安全,消灭不合格品,积极开展质量达标工作; 8、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积极推广通风新技术、新工芝、新设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9、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组织力量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书面报告;10、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专职瓦检员瓦斯检查的工作安排,杜绝空班漏检、假检。11、负责本队软件资料编制与收集工作。二、防突队:1、负责全矿煤与瓦斯突出的41、防治工作贯彻执行、落实; 2、结合本矿煤与瓦斯突出的实际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的规定及煤与瓦斯突出突出鉴定报告结果,准确地划出本矿的突出区域、突出标高和突出煤层、做到有目标的开展防突工作;及时绘制并修改;3、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4、负责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负责防突资料的收集及上报工作;5、掌握各个防突工作面的施工进度,防止超采超掘;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防突措施计划;7、负责采掘工作面区域、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执行与瓦斯参数取样和测定工作;8、组织对防突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9、填写防突工作42、面的预测、消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制作防突钻孔施工图; 10、监督防突工作面超前钻孔、抽排放钻孔、顺层钻孔的施工过程、记录钻孔在施工过程中的瓦斯动力现象等,负责做好钻孔竣工图;11、组织对入井人员的防突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入井人员熟悉突出预兆等一般常识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12、对瓦斯治理实验室仪器、仪表进行登记管理;13、负责瓦斯检测数据收集与汇总、分析工作;14、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15、负责本队软件资料的编制与收集工作。三、抽放队:1、负责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转及井下管路安装与维修;2、每天要派专管人员对整个抽放管路进行一次全面43、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检查记录本上;3、根据工作面的推进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抽放的衔接工作;4、每一抽放工程施工完毕后,参加工程的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进行处理;5、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6、负责本专业软件资料的编制与收集工作。四、打钻队:1、负责全矿井下工作面的瓦斯抽放钻孔钻探、封孔、接口工作;2、严格按照制定的防突及瓦斯抽放钻孔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否则追究其责任;3、负责钻机的日常维护与修理工作;4、负责钻孔施工质量的把关工作;5、组织本队人员学习瓦斯治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6、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744、负责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五、防尘队:1、贯彻落实“三大规程”,井下防尘设施按标准施工,搞好防尘工作标准化; 2、负责对工作面防尘管路的吊挂,防尘设施、隔爆设施的安装,并要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 3、负责掘进工作面隔爆水棚、防尘管路的安设,并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4、定期做好井下各主要运输巷道的清洗工作,做到先扫后冲,保证无煤尘堆积和煤尘杂物。5、做好定期粉尘测定工作。6、负责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六、监测监控队: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远程联网系统的管理、巡查、日常保养及维修运行工作。负责井45、下通讯线路方便通畅、通讯设备防爆性能良好。2、负责收集、整理瓦斯监测监控过程中的各种相关信息,上传、上报有关数据、报表。3、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修管理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4、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检查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相关的设备。5、负责监控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行。6、负责监控室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工作。7、在发生“一通三防”灾害时,指挥事故处理,并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8、做好井下监测监控分站、各类传感器的安设与调校及监测监控线路的延伸工作。9、定期做好旬闭锁测试工作。10、完成46、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11、负责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七、 综采队:1、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有“一通三防”专业内容,经会审批准,并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2、负责工作面“一通三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3、对需回收并集中存放的材料、设施必须及时回收并码放整齐,不得影响巷道行人及通风。4、根据回采情况,及时移动设施及管理牌板。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5、按规定对产尘地点按规定进行冲洗,不得出现煤尘堆积。6、加强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完好率达标。7、负责工作面防火器材及日常防火管理工作。8、配合通风口做好工作面的综合瓦斯防治工作,消除“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9、做47、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10、负责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八、施工队:1、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有“一通三防”专业内容,经会审批准,并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2、负责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临时风筒的挂接。4、及时安排机运副队长配合通风、监控中心等专业科室对通风安全装备的试验工作。5、对需回收并集中存放的材料、设施必须及时回收并码放整齐,不得影响巷道行人及通风。6、根据进度,及时移动设施及管理牌板,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7、按规定对产尘地点进行冲洗,不得出现煤尘堆积。8、加强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完好率达48、标。9、负责工作面防火器材及日常防火管理工作。10、负责影响正常通风时停电手续的报批,并做好恢复供电工作。11、配合通风口做好工作面的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消除“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12、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13、做好井下防突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14、负责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九、机运队:1、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抽采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主要通风机、瓦斯抽采泵完好。2、负责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装置,保持良好状态,确保矿井安全通风。3、负责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安全供电。保证局扇的正常供电,并为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创造条件。督促掘进单位管好用好49、“三专两闭锁”装置,避免局扇无计划停电。4、负责全矿性机电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单位机电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消灭接线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杜绝井下电气失爆失保,禁止带电检修或搬运设备。5、负责井下压风、防尘洒水主管路的维修管理工作。6、负责井下抽采瓦斯管路安装、拆除、维修管理工作。7、负责皮带机头、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洒水、灭尘工作。8、负责各运煤转载处转载喷雾、运煤巷防尘净化喷雾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9、及时清理主运皮带机头、机尾的淤煤,防止摩擦起火。10、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11、负责做好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十50、运输队:1、负责材料运输管理,教育职工爱护井下联巷、车场通风防尘设施,矿车通过不得撞坏风门,每组风门前后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车皮、杂物等,保证设施完好,保持风流稳定。2、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管理,严禁电气失爆失保。3、负责及时运送“一通三防”材料及设备。4、做好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更换工作。5、负责做好本队软件资料填写与收集工作。第四章 各工种“一通三防“责任制一、通风队技术员1、对全队通风、设施、瓦检、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制订和完善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评比办法,协助队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经常深入井下,发现和51、解决不安全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4、带头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坚持“四不生产”的原则,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三到现场”。5、发生重大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处理工作,并以“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并制定防范措施。6、负责抓好全队职工开展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7、积极组织全队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8、组织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通风班组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当天所属范围人员的安全无事故,任务的完好程度,以及领取工具材料的破损和保管。2、负责接受当班上级领导交待的任务,地点52、以及质量标准,然后贯穿于所管人员,决不能张冠李戴,指东向西,不符合标准。3、负责按规定完成各类通风任务的安装,拆除以及通风巷道的维护等日常工作。4、负责工程用料的领取数量清楚,规格准确,对于下放工作,必须心中有数,物料的装车,决不能有影响其它运输或不安全因素。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质量、数量按时完成,施工安全。6、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7、对所属人员必须清点好,同时入井,相跟出井。三、瓦检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按规定进行分工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2、负责对公共区域内通风、防尘、防火、防突,瓦斯抽放,安全监测及“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53、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3、负责掘进面和汇报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等隐患,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撤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6、依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状况。7、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8、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9、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生产现场和作业场所,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危急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10、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4、工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11、在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12、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13、对矿井通风、防尘、防火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14、对矿井防水、排水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及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安全检查。15、各掘进工作面巷道口以内的风筒续接、吊挂、维修工作,由瓦检安全员负责指导,配合队组按照“风筒工安全作业标准”的要求来完成。16、负责掘进工作面巷道口以外风筒的更换、维修、吊挂、质量标准化工作。四、通风工岗位责任制1、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2、自55、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睡岗,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负责按规定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测,合理分配各用风场所的风量,不得空岗、漏检、少检、假检,检测结果要真实可靠。4、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及时填写挂牌和报表,并由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 5、负责对检测通风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通风设备和设施齐全完好到位。6、负责及时发现和汇报通风、火灾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7、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危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本职工作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9、积极参加56、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五、测风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十天一次的矿井测定工作。2、改变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时,要及时测定风量的变化情况。3、测风牌和测风记录填写及时,清楚,测风旬报内容详细、准确、及时,填报是不准瞒报瞎报。4、定期核实测风站的巷道断面,及时移动临时测风站的牌板。5、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6、定期检查矿井通风系统中漏风情况,并向通风科领导汇报所存在的问题。六、仪器仪表维护发放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对光学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的日常维护以及每班的发放。2、对当班使用仪器,在发放前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并进行维修。3、负责对光学瓦检仪每七天换一次57、药品,每半月换一次电池,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部件。4、做好仪器充电,发放及维护调校记录。七、风筒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风筒吊挂和管理。2、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风筒运送、安装、维修、拆除。3、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筒。4、风筒接口要使用快速接头,严实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拐死弯。5、风筒不得随意拆开或开口,有破口要及时补好。6、每班沿线检查风筒的完好状态,负责对公共区域内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八、密闭工岗位责任制1、在通风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进行井下通风设施(风门、反风门、调节门、风墙、风桥等)的建筑及拆除工作,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2、矿58、井通风设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严格按规程规定施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3、负责搞好井下通风设施的维护、及巷道的维修工作。4、必须严格按照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和维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5、负责对工具、材料保管,井下的风门、砖土等物料必须实行挂牌管理,降低材料消耗。6、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准时参加班前会。7、认真参加职工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8、做好自查和互助保安,杜绝 “三违”。九、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听取班组长布置任务,弄清维修巷道的地点、范围、用途、质量要求、安全措施。2、认真执行维修巷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坚持由外向里逐架维修,维修后的断面应满足行人、通风59、运输及设备的要求,质量达到原设计标准。3、维修正在使用的巷道,应按照要求及时把维修时掉落的煤矸废料清理干净,不得影响使用。4、按时开班前会,按时交接班,坚持8小时工作制,下班后向队干汇报工作情况。十、主扇司机岗位责任制1、主扇司机必须熟悉通风机的工作原理、结构特征,掌握通风机供电系统的原理。2、掌握通风机的反风操作程序,并能在10min内完成反风操作任务。3、每隔一小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巡视,并记录电压、电流、温度、负压、风量等相关数据。4、搞好机房的设备卫生,以及机房内外的地面卫生。5、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6、严格遵守机房的各种规章制度。7、主扇司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通风机房60、。十一、局部通风司机岗位责任制1、 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如果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立即通知撤人,并通知有关部门。2、 随时观察局部通风机附近巷道支护情况及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3、 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掌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机和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4、 了解局部通风机的主要性能指标和电源风电、瓦斯电闭锁接线,了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5、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及井下各种有害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6、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十二、防突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技术安全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2、组织进行有关仪器、仪表校验、调试工61、作,负责有关工种技术业务培训。3、负责编制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图纸,搞好技术资料管理。4、注重和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防突技术方面的专题报告,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5、参与避灾路线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 6、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协助领导及时排除。 7、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十三、防突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上级以及集团公司和本矿的各项管理规定;熟悉全矿井各个回采、掘进工作面的区域以及局部防突技术措施。2、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对具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效果检验)工作。3、每天接班后要及时询问相关生产科队62、现场情况,认真、科学地安排预测(效检)任务,按时下井,严格操作程序,保证数据准确可靠,用于指导安全生产。4、测试前认真检查测试仪器,确保在仪器完好的状态下进行测试。测试中要按照规定认真操作,测试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5、认真填写防突牌板和预测预报表格,及时将表格送交有关领导签字,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6、熟知突出预兆,测试过程中工作面若出现突出预兆,停止测试,及时汇报有关单位,并协助现场安检员撤出人员。7、定期对各采掘工作面预测工作进行总结,并归档。积极摸索新的预测方法。十四、抽放工岗位责任制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2、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停瓦斯抽放泵。3、加强设备检查,发现问题63、及时汇报处理,确保抽放泵安全运行。4、负责抽放泵站各种抽放参数测试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每小时汇报一次。5、负责全矿管路的维修工作。5、负责抽放泵站的文明卫生。十五、打钻工岗位责任制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完成各项钻探任务,保证施工质量。自觉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3、打钻过程中认真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停车处理,保证钻机正常运转。4、训练掌握所用钻机基本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爱护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完好。5、负责打钻地点周围的文明卫生。6、负责打钻原始数据记录,数据准确,及时汇报。十六、管路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对井下瓦斯抽放管路及设施安装、敷设、维护及拆除工作64、。2、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瓦斯管吊挂牢固且距巷底高度不小于0.3米。3、瓦斯管与电缆必须保持0.3米以上的平行距离,或与电缆分则铺设吊挂。4、必须根据管内积水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放管内积水,保证抽放管络畅通。5、管络维护过程中,必须与瓦斯抽放泵钻司机取得联系。6、对抽放管路存在的重大隐患,需停泵整改等情况时,必须汇报,经同意,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准进行施工。十七、采样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照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在检测地点进行取样,取样过程中要确保取样产品符合检测标准。2、负责将煤样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完毕并做好密封工作,并及时送交化验员。3、负责将煤样按品种、国标和操作规程进行取样,保证65、粒度和重量符合要求。4、对不符合要求的煤样重新采样,直至取样符合规定。5、负责本岗位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和维护,做好清洁卫生工作。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十八、检测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和方法,按照规定标准与方法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对无标准方法的项目,需制定方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2、按时完成检测、检验任务,及时提交报表,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认真做好试验记录,填写报表并按规定程序送审。对有疑问的数据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报出;4、爱护仪器设备,做好保养工作,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不得擅自处理;5、遵守作息制度,66、检测检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检测室必须关好门窗,关好水源、气源和断开电源,防止发生事故;6、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可独立进行检测检验工作;7、爱护检测检验样品。对样品丢失或非检测性损坏负责; 8、保持检测室清洁卫生,确保检测环境条件符合检验要求;9、努力学习文化技术,提高检测技术水平;10、完成检测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九、监测监控员组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监控室的日常事务。2、负责建立健全监控系统的各种报表、台账、记录等3、负责监控室各种记录、报表的审查和汇总上报工作。4、掌握各种监控软件系统操作技术,指导、培训监控员掌握各种监控软件系统操作技术。5、熟悉监控室各种设备,负责各种设备及67、系统的检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汇报监控负责人。6、负责检查监控室和监控机房内的设备运行情况。7、负责检查监控室卫生情况,打扫监控机房卫生。8、组织本组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9、负责监控室人员的考核工作。二十、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熟悉监控室各种设备,负责各种设备及系统的检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熟悉各种传感器以及其报警值、断电值等,了解井下监测点的安装布置情况。3、认真监视终端设备显示的各种信息,掌握井下各监控装置运行情况。分析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安全指挥中心,按规定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做好记录。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和68、监控软件系统,会打印各类报表。5、认真填写各种异常情况的记录。异常情况原因要向矿值班领导和监控维护工了解清楚。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真实。6、认真记录,矿各单位传来的各种信息,做到上传下达。7、必须熟悉内部电话号码,记住各个常用的内部电话号。应知道当天矿值班领导和领导电话。8、认真检查、填写、整理自己所承包负责的各项记录(包括检查所负责的监控设备)并保证按时完成工作。各项工作有问题按规定处理承包责任人。(后附:承包责任分工表)。9、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系统原理、结构、性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10、所有监控员必须服从安排,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反其中一条罚款30元。如有发现异常情况不报,报告69、不及时造成事故,有矿领导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十一、监控维护员岗位责任制1、掌握各种传感器、各系统、各种分站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及安装基本方法。2、正确掌握和判断监测设备是否正常,数据是否正确。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进行布线、安装,保证设备完好。4、根据生产计划,采掘衔接及时进行设备安装,保证生产需要。5、安装完成后要绘制设备连接图,将传感器与分站端头连接编号、传感器报警、断电等报机房人员,以便系统参数配置定义。6、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交接班要把当班情况交接清楚,接班后如发现隐患有接班人员承担后果,与上班没有关系。7、认真填写牌70、板(分站说明板、各种传感器牌板)巡回检查记录,及故障处理情况。8、认真检查所有系统、分站、线路、各种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值、断电值,传感器数值,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以内。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当班必须清理设备粉尘及全部设备卫生,保持设备卫生整洁。9、责任区内发现重大隐患,先处理责任区负责人,包括位置不正确,没有及时跟换、调校过期,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不发出声光报警。10、责任区内失爆及不完好, 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化处理, 在责任区及当班发现失爆一处处罚100元, 一月内同一区域发现两处, 加倍处罚, 发现三次者停职检查。11、如有以上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失职, 按上良煤业公司违章处理办法71、处理, 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责任区内设备包括: 线路、接线盒、瓦斯分站、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一氧化碳烟雾、开停馈电、风门、声光报警器、远程断电器、人员定位分站、人员定位读卡器、防爆电话、视频探头、牌版。二十二、防尘工(安装、维护)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本工种业务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中有关粉尘防治的要求及质量标准化,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2、按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规定,对矿井区域内的防尘设施进行安装,根据采掘面的施工进度,及时挪移防尘设施,保证不缺设,无损坏。3、定期维护,保证设施灵敏可靠,能正常使用,系统无跑冒滴漏现象。4、根据采掘面及其他72、使用地点的施工情况,及时回收防尘设施和供水管路,做到无丢失损坏,回收的水管要集中码放整齐,不影响巷道文明卫生和运输行人5、遵章守纪,服从分配,遇有特殊情况,保证召之即来,到则能干,干则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6、树立节约材料的思想,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不随意丢弃塑料管、钢管、闸门、螺丝、垫片、铁丝和说明牌板等物料。二十三、测尘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井下各井巷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关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散度,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采样和分析化验工作。2、负责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流量分布情况的测定工作。3、负责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73、料和管理防尘图牌板。4、熟悉现用测尘仪表分析天平,水表压力表等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及测尘用的各种化学试剂的性质作用,并能熟练操作和应用。5、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6、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设计标准和实际重要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正常运行。二十四、隔爆设施安装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熟悉并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隔爆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相关标准及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2、按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规定,对矿井区域内的隔爆设施进行安装,保证设施完好74、。3、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并挂牌管理。二十五、爆破工岗位责任制1、持证上岗作业,在班组长的指挥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作业图表和操作规程,按时按质量完成爆破作业任务。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认真负责领取计划内所用爆破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及时交回炸药库,办好清退手续。3、在井下背运爆破材料,与同行人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或打闹,中途休息时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电缆和非金属导体等物。4、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分别存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扰放,火药箱应放在支架完好顶板好的地方,并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75、,负责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5、爆破作业时,要自联、自检、自救,严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钥匙要随时携带,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联线时,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于他人,母线要摘掉并扭结。6、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认真装配引药,不要装垫药和盖药,装药前除净炮眼内的煤岩粉,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掌握好装药量,炮眼要装水炮泥,炮泥要充满填实,不用的炮眼或线眼要用炮泥填实,保证爆破的效果和安全。7、放炮母线要有足够长度,要大于规定距离,母线接头要包裹绝缘层。使用时要悬挂好,不允许和电缆以及导电物体接触。8、爆破后,与作业班组长,同时进入作业工作面,认真进行验炮,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如果当班处理不完,76、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9、爆破后,要仔细检查爆破效果,经施工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二十六、仪器仪表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对仪器仪表定期校验和维修保养工作。2、对各种仪器仪表登记造册,对使用人、校验日期、维修日期等要进行编号并做好记录。3、及时对损坏的仪器进行修复和妥善保管。4、监督瓦检员定期对以前更换药品。5、负责仪表的收发工作,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发出,回收仪表必须符件齐全。损坏仪器,丢失仪器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7、遵守劳动纪律,负责室内清洁卫生。第三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 通风管理制度第一节 矿井通风管理制77、度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要通风机特性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二、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但此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 4。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78、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三、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备案。四、主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通风机电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五、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79、为回风巷。六、没有完整通风系统的采煤面严禁进行安装和回采工作。回采工作面在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开掘二次切眼。工作面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开掘二次切眼时,必需使用局部通风机向二次切眼上隅角供风。七、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凡不按要求设置专用回风巷道的采区,采煤工作面不得组织回采工作。专用回风巷内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八、按要求应布置专用回风巷的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九、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科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80、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公司通风科备案。十、每年在安排生产建设计划前必须按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分通风系统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通风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建设。必须在每年11月底完成对下年度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十一、矿井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时,等同于超通风能力生产。十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后)投入运行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十三、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8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15ms。十四、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十五、井下各巷道交岔口必须设置巷标及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距安全出口距离。十六、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的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82、长时间不关。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十七、对于压力较大、单人难以开启的风门,必须设有风门减压装置,保证单人通过风门时的安全。十八、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挡风墙,全部封闭采区。十九、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0%。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出风井口的防爆门,至少每月由机电科检查1次主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二十、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进83、行一次性能测定。二十一、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结果由公司通风科备案。二十二、通风巷道必须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0%。二十三、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经理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通风机担负全公司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防爆门和有84、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二十四、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的预处理措施,在一旦发生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情况下,能够按预处理措施迅速处理。二十五、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由安全科组织事故追查,并及时将追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各有关部门。二十六、主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改变主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二十七、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其中主通风机必须具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得接其它任何负荷85、。主通风机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也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的备用电源。二十八、必须实现主、局部通风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二十九、通风科每季度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三十、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科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工。第二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先安装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方可开口掘进。2、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安86、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全风压供风量,只有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方可安装,否则不准开口送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4、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所有电源。局部通风机的专用供电线路上不准连接其它负荷。5、所有安装的掘进(开拓)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装备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做到主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备用风机能够自动启动。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应每天做一次切换试验。6、87、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吊挂后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5m,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不准放置或悬挂物品,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装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7、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接口要使用快速接头,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拐弯要用拐节或弯头。风筒不准随意拆开、开口和改变方向,有破口要及时补好。风筒过构筑物时,应安设硬质风筒。8、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管理牌板上要说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斯浓88、度、全压风量、入口风量、出口分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和管理人员。9、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煤(半煤岩)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7m,并应根据掘进进度在工作面放置备用风筒。10、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公司安全指挥中心要组织人员迅速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通风科要及时统计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次数,每月将无计划停风情况做好记录。11、凡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均要进行登记和上报。12、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严禁使用3台以上89、(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及两个以上用风地点供风。1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4且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4、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单位要管理好风机和风筒,不得无故损坏或丢失风筒。1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如长期停风,90、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部门组织验收后,对所属巷道内的工字钢、水管、道轨等金属构件全部回收后,进行永久密闭。16、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检修等原因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17、未经通风科审批,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安装、移动、拆除局部通风机和改变风筒方向。18、煤巷掘进巷道应采用锚网支护,工作两巷靠工作面一侧煤帮必须采用树脂锚杆。19、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在100米以内通风时,在保证瓦斯不超限又满足需要风量的情况下,可以仅开一级进行通风,通风距离超过500米时必须使用两级对旋运行。20、对旋式局部通风机的两级必须由两台开关分开控制91、。启动时先开一级,待风机运转稳定后再启动另一级,间隔时间不得少于5min。21、机电部门要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22、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严禁直接切断其它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二、其它规定局部通风机的领用下井管理制度1、通风科、机电科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局部通风机,并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台帐,一个月进行一次台帐核对,做到帐物对口。2、每台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使用92、地点所需风量按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明确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安装地点、风筒直径、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未经通风科审核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3、通风科依据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开具业务联系单, 通知使用单位持业务联系单到机电科设备组领取局部通风机。4、局部通风机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通风科与使用单位联合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集流器的保护栅完好、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试验保证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灵活、声音正常、吸风量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5、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的局部通风机,机电科方可开具入井证,允许下井使用。93、6、局部通风机出库以后,通风科、机电科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必须在管理台帐上进行登记。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制度1、使用单位领取局部通风机后,装车时在花车底部放好木刹杆,将局部通风机平稳放置在花车上,四周用铅丝固定好。装车、运输时要特别注意不得碰撞局部通风机风腔、接口法兰等部位,防止出现影响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的故障。2、施工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使用、维护、试验、检修工作,实现局部通风机开停及风筒状态的监测,并建立专门的设备检修台帐。机电科负责指导局部通风机双回路电源的接线。3、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单位必须每班指定熟悉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以94、及附属装置的专门人员管理局部通风机,保持局部通风机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并在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上签名。井上值班室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检查管理台帐,台帐的有关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规格型号、安设地点、风机开盖型号、供电系统说明、每班管理人员,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切换试验情况等。4、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时间达到一个月,使用单位至少检修一次,(检修内容:风机电机、阻值、接口衬垫等)检修“三专两闭锁”、监测监控、切换装置前都必须办理停电停风申请,检修完毕后填写检修台帐。局部通风机在井下累计运转时间达到六个月时,必须升井由机电维修单位进行检修。5、机运队要加强井下高压电缆、局部通风机专用开关、专用95、变压器的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由使用单位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确保“三专”装置安全稳定运行。6、监控中心负责局部通风机监测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实现局部通风机运行在线实时监控。每10天对局部通风机的瓦斯电闭锁装置进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完好,灵敏可靠。7、通风科与使用单位配合,每10天要对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装置和每天对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装置完好、灵敏可靠。8、机电科要对局部通风机、风机开关、电缆等附属电气设备每7天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9、通风科、机电科、安96、全科每月对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单位进行地面管理台帐联合检查,检查完毕后有关人员要在检查台帐上签字,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10、因特殊原因导致双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现场跟班的安全员、瓦检员要立即负责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停风区域,并积极了解停风的初步原因,及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局部通风机升井检修、验收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在井下累计运转时间达到六个月时,通风科向使用单位下发更换局部通风机业务联系单,使用单位按照局部通风机下井管理程序领取局部通风机进行更换。掘进工作面完成后,局部通风机无论运行时间长短,均必须升井检修。局部通风机升井后交回机电科设备组,机电科及时安排有关单位97、对风机进行检修。2、检修后的局部通风机入库前必须由检修单位提前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验收,检修后的局部通风机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3、通风科要购置满足生产需要的各种类型的局部通风机,并做好在用风机的调配。机电科及时安排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工作,因安排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使用局部通风机的,要对机电科进行考核。第三节 盲巷管理制度一、凡是井下6米以上不通风的巷道即称为盲巷。地测科在开拓、采、掘设计时,必须同时考虑巷道的全风压通风系统,杜绝设计缺陷造成盲巷。二、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地质构造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盲巷时,地测科必须书面通知通风科,说98、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等,通风科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有关单位进行管理。三、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盲巷今后需要继续使用时,有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条件的必须保持正常的局部通风。四、对不再使用的盲巷,由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措施对盲巷内的工字钢、水管、道轨等金属构件进行回收,回收完毕,由生产部门牵头组织安全、通风、机电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通风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永久封闭。五、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永久报废巷道,要采取永久挡风墙进行管理并设置警示牌。盲巷前的挡风墙、栅栏五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严禁非工作人员停留、休息。六、通风科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99、号记录,并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封闭时间、管理方式等。七、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挡风墙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通风科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八、通风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管理设施以及设施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发现设施损坏、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防止人员误入盲巷。第四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要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严禁无措施施工。二、掘进巷道贯通相距20m(综掘50m,突出煤层两个相向掘进工作面贯通距离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规定60米)前,地测科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通风科100、机电、安全和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下达贯通措施执行通知单同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被贯通的巷道要切断电源,设置正规的栅栏,并保持通风和正常瓦斯检查。三、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进行贯通作业时,施工队组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全、机电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后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布置和要求,明确贯通时现场负责人。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监督巷道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四、贯通前,掘进巷道贯通相距20m(综掘50m,突出煤层两个相向掘进工作面贯通距离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规定60米)只准从一个工101、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尤其在生产过程中,等待贯通的巷道不得停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五、一般巷道贯通由通风部门领导现场统一指挥,同时通风队必须由队长(或通风副队长)现场配合进行系统调整。六、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公司审批。贯通时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现场指挥。七、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掘进和联络巷贯通,必须执行巷道贯通作业的安全措施。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都必须安设置专人102、警戒。八、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九、炮掘工作面贯通期间,民爆科要有干部跟班,且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员共同检查两个工作面瓦斯及通风情况,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4%以下时,且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经安全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放炮。第五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通风科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可利用计算机管理台帐),通风设施要及时标入矿井通风系统图中。二、未经通风科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建筑、拆除、损坏通风设施。103、三、所有巷道在开拓、掘进设计时必须同时考虑将来密闭的位置和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四、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采区进回风巷之间、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反向风门,并实现风流短路的监测报警。风压较大的风门(单人难以开启)要安装无压风门。五、所有永久风门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可用铁皮包裹木门扇),风门前后10m范围之内的巷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进行喷浆。六、所有永久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密闭墙底部厚度不小于2m,顶部不小于1.2m,墙中间加黄土层厚度不得低于300mm。密闭内、外5m范围之内的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完好。七、通风设施建筑之前必须编制建筑设计104、及安全措施,经过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工程质量验收员跟踪施工质量,并将隐蔽工程记录在案。八、通风设施建筑必须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筑。设施建筑完成后要经通风科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相关资料必须存档管理。九、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风门之间不应放置电气设备(绞车及其开关除外)。如果必须在风门之间放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机电硐室配备风量,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十、通风科每月组织1次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使用。十一、通风科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中安105、排永久通风设施建造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规格等。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风科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通风队负责施工。计划外的施工任务由通风科提请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十二、施工队组要管好作业点附近所属的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十三、运输单位在运送物料需通过风门时,必须爱护设施,并有防止撞坏设施的措施。十四、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损坏通风设施造成事故时的追查工作,并将事故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各有关部门。第六节 测风管理制度一、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坚持正常的测风工作。每10天对矿井、采区的进、回风量,采掘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106、。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通风科要及时安排测风工进行全面测风。二、对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关键地点的风量每5天进行一次测定;对非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地点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三、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四、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五、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107、假。六、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并查明原因,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如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进一步处理。七、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规范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测风站必须选择在断面规整且前后10m内无杂物和无拐弯的地点。八、对永久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九、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工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整齐清楚。十、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总工108、程师、通风助理等,旬报要在每月10、20、30日前报出。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第七节 无计划停风预处理制度一、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处理程序(一)主要通风机停风后,主要通风机司机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二)主要通风机发生有计划停风,时间不超过10分钟,也要做好停电撤人工作。(三)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由安全指挥中心依次下达以下命令:1、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撤退到进风大巷或采区主要进风巷中。2、熬烟风井看护员应将此风门打开,使井下形成自然通风。3、通知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经理通风助理、机电科长、安全科长、通风队长109、等有关人员。二、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的调度处理程序(一)因倒风机或其它原因主要通风机停转,时间不超过10分钟时,主要通风机司机按照主要通风机司机倒风机程序及异常情况处理程序恢复主要通风机通风。(二)主要通风机停风超过10分钟时,安全指挥中心依次下达以下命令:1、主要通风机司机关闭正向风门,启动主要通风机。2、瓦斯员检查各变电所瓦斯,当值班领导接到瓦斯员汇报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通知向各变电所送电。3、瓦斯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的瓦斯浓度,当值班领导接到瓦斯员汇报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通知采区变电所工作人员只向局部通风机开关送电。4、检查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当值班领导接到瓦斯员的汇报后,110、执行“关于局部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的调度处理程序”。5、采煤工作面及其它全风压地点机电设备附近经瓦斯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恢复送电。但在瓦斯排放结束前,严禁向排放瓦斯巷道和瓦斯所流经的巷道送电。三、局部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的调度处理程序(一)值班领导接到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汇报后,立即命令工作面跟班队长将工作面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巷道中(一般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方附近)。(二)无论瓦斯是否超限,值班领导都应命令采区变电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切断停风巷道中的所有电源。(三)当采区变电所恢复供电后,值班领导应通知采区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只给已停电的局部通风机开关供电。(四)在局部通风机未恢复通风前,由瓦斯员111、安全员、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同行按每人相距10米的先后顺序进入停风区内进行瓦斯检查。当瓦斯浓度达2.4时,应停止前进,并迅速撤出。检查后由瓦斯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1、当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且停风区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有可靠的通风安全监测数据的用监测数据,没有监测数据的用瓦检员在栅栏口的人工检查数据,按预先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由瓦检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协助),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控制风流排放瓦斯。排放瓦斯结束后。停风区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8,经值班领导同意后,由现场的瓦斯员、机电工负责直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安全员监督执行。2、当停风时间超过112、8小时或者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2.4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经理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机电科长、安全科长等人,在安全指挥中心成立排放瓦斯临时指挥部,由经理、经理通风助理或总工程师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现场组织进行瓦斯排放。3、在排放瓦斯前,值班领导要根据指挥人员(或排放人员)的要求,通知采区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切断瓦斯排放流经路线内的全部电源。当值班领导确认已切断电源后,方可通知排放人员进行瓦斯排放。4、值班领导接到瓦斯排放完毕的汇报后,再过15分钟,方可通知采区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向排放瓦斯前被切断电源的区域送电。第八节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113、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对全矿各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评定。2、严格依照文件有关规定对违反“一通三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一通三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3、组织有关部门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4、检查人员必须深入现场第一线,掌握“一通三防”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5、每个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必须认真负责,发现的“一通三防”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上井后及时与责任单位进行“三定”。6、检查人员要认真落实“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114、整改情况及处理情况,并填写“一通三防”问题复查表。7、每个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都要突出重点、远近搭配、检查全面,不留死角。8、对全矿通风质量标准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9、检查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10、必须有专人整理保存好各种记录、三定表、复查表、和各种处罚结果等材料。第九节 学习制度1、上级部门以及矿下发的各种文件,都要组织进行学习和贯彻。2、学习形式分为会议和传阅形式。3、本单位领导要根据文件内容性质确定学习形式,若文件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则定为会议形式以会议形式学习时,资料管理员要做好记录。若文件涉及范围小、人员少,则采用传阅形式。传阅人员学习后要进行签字。第十节115、 会议制度为使本单位各项制度、临时决议、决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得到全面贯彻,特制定本会议制度。1、科内主要会议科长主持召开,其它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3、必须建立健全会议记录,要求对会议内容记录全面,必须记清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记录人,必要时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字。 4、对于会议缺席人员,会后必须安排专人向其贯彻会议精神。第十一节 通风科内部考核管理制度1、科内所有人员必须上班执行一天两签到制度。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3、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116、0元。4、下井检查必须到达工作地点,上井后向领导汇报并填写相关台帐,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罚款50元。5、下井人员在下井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要三定跟踪落实处理。6、有病、有事应向科长请假,科长不在时,向副科长请假,不请假每次罚款20元。第二章 瓦斯管理制度第一节 一般规定1、矿井在每年79月份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一次鉴定工作,填写山西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书。2、矿井在水平、采区及各采掘工作面的显著位置设置瓦斯警示灯箱,以提高职工对瓦斯危害的认识,同时井下各作业队组负责所辖范围灯箱的管理。3、凡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回117、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所圈定区域及其以下水平区域为突出区,突出区域的采掘面必须制定专项瓦斯管理措施(或纳入作业规程)。4、采掘面在采掘前,必须对采掘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认真预测,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治理瓦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5、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进风巷净断面8m2以上,经抽放瓦斯(抽放率25以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仍存在瓦斯超限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但该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118、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严禁爆破。8、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9、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应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通风科必须从采掘设计和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10、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119、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矿井必须制定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11、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停工区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2.4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12、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道内进行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经理批准后,并由经理指定专人在现场监督检查方可进行。作业地点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13、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的领导必须每月现场抽查两名瓦斯检查员的岗标120、执行情况。14、新水平、新采区、石门揭穿煤层、有瓦斯突出预兆的采掘面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否则不准作业。第二节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 瓦检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未安装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3、瓦斯检查人员对井下各地点的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时,要及时汇报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并进行补充检查。4、井下总回、一翼回风、采区回风、井下煤仓机电设备的设置点、对于井下水泵房、绞车硐室、水仓、变电所,每班至少要检查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5、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6、121、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7天检查1次。7、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煤仓及有可能积聚瓦斯的瓦斯地点要每班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8、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由瓦检员填写,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涂改。9、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和“三人联锁”(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检员)爆破制度。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10、采煤工作122、面瓦斯检查点为: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探头值、工作面回风流、回风隅角、工作面探头值、回风巷探头值、回采面风、运两顺槽所有钻场及机电设备处、煤壁、架间。11、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局扇附近、掘进面、工作面回风流、掘进面甲烷传感器里、掘进面甲烷传感器外、掘进巷道内所有钻场及机电设备处。12、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工作面作业范围)、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m处)。13、通风科要根据瓦斯检查的规定制定、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瓦斯巡回图表必须明确瓦检员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巡回瓦检员必须按照巡回图表123、沿检查路线、及规定的时间检查,在正常情况下若与图表误差超20min按假报瓦斯数据处理。每班检查3次地点的相邻检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同一地点瓦斯检查间隔不得少于20min。14、所有检查瓦斯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采煤工作面风流、上隅角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m内的回风巷中;采煤、安装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m内的进风巷中;掘进工作面风流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掘进头50m内的巷道中;安装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和绞车硐室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m内的回风巷中;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回撤侧距巷口15m处;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检查地点。瓦斯检查牌上应124、标明检查地点、时间、班次、检查人员、检查次数、检查内容,做到“三对口”。瓦检员负责根据需要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15、瓦检员在入井前必须对所领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保证下井瓦检仪器的完好,并带齐探仗、检查手册(巡回图表)、记录工具、皮管等必需物品。不完好的仪器严禁使用。16、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班中汇报制度,检查情况除认真记录外必须每班至少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3次,值班人员做好记录。17、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巡回检查人员交接地点为采区变电所,专职检查人员交接地点为工作面瓦斯排放处。18、交接班必须做到“手对手”、“口对口”,将当班检查地点的“一通三防”情况和遗留问题交接清楚,125、相互填写交接记录后用就近电话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返打电话证实瓦检员的交接地点。19、瓦检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病、矿灯熄灭等)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和值班队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升井,同时值班队长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检查工作,安全指挥中心进行落实。20、每天的瓦斯检查结果由通风队瓦检员按时填写好瓦斯日报,经公司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人和通风科长审核后送经理、矿总工程师等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经理、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的瓦斯日报表由通风科整理存档至少保存一年。21、瓦检员佩带光学瓦检仪,下井的经理、矿总工程师、综掘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流动钳工、安全监126、测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负责经过地点和作业场所的瓦斯检查。22、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或发现重大隐患时,瓦检员有权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区域的作业或撤出作业人员,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处理。23、在恢复临时停风区域的通风前,瓦斯检查员必须对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局部通风机供风区域的风流进行检查,在证实停风区域(有可靠地监测数据时)和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汇报公司安全指挥中心认可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在安全员的监督下直接启动局部通风机进行供风。24、当需要进入临时停风区域或长期停风区域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时,至少要两人配合进行。瓦检员在安全员的陪同下前后127、相隔10m跟随,逐段进行检查。当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2.4或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停止前进,立即退出并汇报公司安全指挥中心。第三节 瓦斯积聚预防管理制度1、针对矿井瓦斯涌出持续增大的现状,预防瓦斯积聚必须从源头上治理,坚决做好通风系统、生产设计、生产工艺、安全设备、通风设施、预防措施、管理环节、信息传递等八个方面的工作。2、矿井必须从采掘设计和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3、矿井必须实行瓦斯预警管理。当采掘面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4,矿井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6、采区及采掘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采掘面风流(包括上隅角)中的128、瓦斯浓度达到0.8时;安全监控系统发出预警信号,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及通风部门落实预警区域的瓦斯涌出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4、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须分别制定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期间、瞬间放炮后的瓦斯管理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5、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应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6、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不能及时冒落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上隅角金属棚必须在进入采空区前完成回撤工作。7、瓦斯治理办每月组织1次采、掘面瓦斯涌出构成的测定、分析。8、巷道宽帮、高顶处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充填,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同时要建立档案,并在宽帮、高顶处设置说明牌。第四节 瓦129、斯排放管理制度1、任何地点的瓦斯排放,都必须编制专门的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应根据对瓦斯超限程度预测结果明确瓦斯排放的方法、供风量、瓦斯排放路线、停电撤人范围、风流风量控制方法、警戒设置、瓦斯排放时的瓦斯检查点、监测点、瓦斯排放的组织领导和职责等内容。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须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并有记录可查。2、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3、当矿井通风及矿井生产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对排放瓦斯措施进行修正。4、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130、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4以下经汇报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后,方可由公司安全指挥中心统一按由外向里的顺序向变电所下达逐级送电命令,恢复供电。5、瓦斯排放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混合处下风侧1015m)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2。6、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2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7、对于临时停风的局部通风区域,当停风时间不超过8h,并且停风区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有可靠的通风安全监测数据,没有监测数据的用瓦检员在栅栏口的人工检查数据)时131、,按预先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公司通风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由瓦检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协助),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时间超过8h或者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2.4时,由经理通风助理或总工程师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现场组织排放瓦斯工作。8、凡启封、贯通可能瓦斯积聚的巷道作业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按规定组织专门人员排放瓦斯。9、利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10、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0.8、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2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且至少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11、每132、次瓦斯排放工作有排放总结,说明瓦斯排放的原因、瓦斯超限程度、瓦斯排放的组织、瓦斯排放量、瓦斯排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第五节 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责任追究制度一、成立以矿总工程师和通风助理为组长的瓦斯超限处理领导组,领导组成员为通风、机电、监控中心、安全、安指中心的主要领导。当发生瓦斯超限时,由矿总工程师或经理通风助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责任追究。二、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责任追究时,由矿总工程师或经理通风助理主持,通风、机电、监控中心、安全、安指中心领导参加,对当日瓦斯超限情况进行落实,确认事故次数,查清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三、因地质构造发生突然变化等意外情况或其它难以预料的情况造133、成瓦斯超限时,要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四、监控中心每日下午16:00前要把本日的瓦斯超限情况书面报送安全指挥中心并参与事故分析。瓦斯超限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超限时长、最大值、最大值时间。五、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采掘工作面进风流0.4以上、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0.6以上、采区回风巷或采掘工作面回风巷0.8以上、采掘工作面0.8以上、回采工作面上隅角1.2以上、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0.8以上、局部积聚1.6以上、电钻打眼或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0.8以上、井下煤仓内及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1.2以上)人员,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134、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六、瓦斯超限汇报程序:(一) 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队长汇报。(二) 安全员监督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三) 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各自的通风、安指中心的负责人汇报。(四) 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135、并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五) 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向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六) 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向通风助理或矿总工程师、安全经理、当天值班矿领导和通风科长详细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七) 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落实停电、撤人及处理情况。(八) 因较难预料的情况(如不明地质构造等)造成瓦斯超限时,公司安全指挥中心要立即组织查清超限原因,落实瓦斯超限处理情况,并做好记录。七、瓦斯超限的处理:瓦斯超限时必须按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分级进行排放瓦斯工作。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以及排放作业人136、员,严格控制排放瓦斯作业的人数。(一) 采、掘作业范围内瓦斯超限浓度在0.82.4%时,由公司通风部门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二) 采、掘作业范围内瓦斯超限浓度超过2.4时,由矿山救护队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三) 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由经理通风助理或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排放瓦斯工作。八、瓦斯超限的追查:(一) 当瓦斯超限浓度在2.4以下时,由安全指挥中心组织相关科室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有记录可查。(二) 当瓦斯超限浓度达2.4以上时,由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三) 因管理原因造成同一地点高浓度(瓦斯超限浓度达2.4%及以上)瓦斯超限达二次以上时,安全指挥137、中心通知由经理在次日公司早例会上汇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情况。(四) 每月由通风科对当月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由安指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罚。九、瓦斯超限次数的确认:同一个采掘工作面的多个瓦斯监测探头在同一风路、同一时间段内发生瓦斯超限时按1次计算,不是同一时间段的瓦斯超限有1次计1次,其它地点发生的瓦斯超限有1次计1次。十、采、掘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时,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能够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跟班队长、班组长要按规定停止工作面作业;安全员、瓦斯员及时向安指中心、安全、通风、值班领导汇报,并现场判断引起瓦斯超限的原因;安全指挥中心要落实瓦斯超限的初步原因并做好记录。十一、对每次发138、生的瓦斯超限现象要从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监测监控、安全设施、生产工艺、标准化操作六个方面的管理入手分析每次瓦斯超限的主、客观原因,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在瓦斯超限中的责任,并要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安排有关单位立即实施,解决瓦斯超限问题。十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分析、高度负责,查找引起瓦斯超限的真正原因,制定解决瓦斯超限的有效措施,落实导致瓦斯超限的有关责任。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责任追究台帐上签字。十三、对于瓦斯超限违章作业的、瓦斯超限不制止、不汇报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四、 对于引起瓦斯超限的原因不及时汇报和安排处理不力的值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139、肃处理。十五、对于不积极落实解决瓦斯超限措施的有关队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六节 九个特殊环节的瓦斯管理制度一、无计划停风的瓦斯管理制度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主、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均要进行登记和上报。2、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检修等原因要停电停风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没有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同时对封闭区域实行“四断”(断管140、断道、断电、断网)管理。4、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工要立即向安全指挥中心和通风科汇报处理,停风巷道必须停电撤人,由跟班队长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停风区。当不能及时送风时,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只有当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5、主、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公司安指中心要组织有关单位迅速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通风部门要及时统计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次数,建立主、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统计和追查记录台帐,并每月将无计划停风情况上报。6、一旦发生无计划停风,迅速按无141、计划停风预处理制度执行。二、采煤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制度1、完善采煤面的通风方式设计,改变上隅角的瓦斯流向,加强采煤面上隅角的瓦斯监控,控制上隅角处的空顶空间。2、综采煤面在回采过程中尽可能减少采空区浮煤,以降低上隅角处的瓦斯涌出。3、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不能及时冒落的,必须及时处理(处理上隅角瓦斯积聚需要留巷的除外),上隅角金属棚在进入采空区前必须完成回收工作。4、综采面采煤机、大溜处应进行喷雾洒水,防止高温火花。5、在上隅角的瓦斯检查区域应明确规定检查点的位置,并吊挂检查说明牌。上隅角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安设在高浓度瓦斯部位,距帮大于200mm,距顶小于300mm。因移动支架、风幛、风筒等因素影响瓦142、斯传感器的可靠性时,在安全员监督下由瓦检员负责上隅角瓦斯传感器的悬挂,未经瓦检员的同意,采煤队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瓦斯传感器的吊挂位置。6、采煤工作面每班的跟班队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采煤工作面风幛维护、上隅角瓦斯传感器的保护工作,保证风幛、瓦斯传感器正常使用。7、采煤工作面及采空区内,严禁出现大面积空顶现象。采空区顶板不能随采冒落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采煤工作面不得生产。当采煤工作面内及与工作面相连的采空区空顶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0.8%时,停产处理,否则以瓦斯超限作业查处。三、瓦斯排放时的瓦斯管理制度(见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四、安装工作面的瓦斯管理制度1、安装面143、的瓦斯管理制度:1.1、在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前,必须由生产部门组织通风、机电、安全、监控中心、安指中心共同对安装工作面的顶板、安装设备、通风系统、监控系统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准许采煤工作面的安装工作。1.2、采煤工作面安装前必须构成全压通风系统,否则不准安装作业。采煤工作面安装时的配风量不得低于采煤需风量的一半,并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0.4%。对安装工作面所有进、回风巷的风量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测定。风量不足不得进行采煤工作面的安装工作。1.3、采煤工作面安装前,采煤工作面范围内不得存在盲巷。1.4、安装作业前,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具体位置同采煤144、面)对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并保证瓦斯超限断电装置灵敏可靠。预警、断电规定同采煤工作面。1.2、机电部门按相关规定及时检查安装工作面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严禁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失爆。五、回撤工作面的瓦斯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停采时,必须及时放顶,防止支架后采空区出现大面积空顶(特别是上隅角区域)。2、回撤作业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组织生产、机电、安全、监控中心、安指中心共同对回撤面顶板垮落、设备回撤以及防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准许回撤工作。3、回撤支架前,必须先确定回撤工作面的通风系统是否畅通。4、在回撤工作面上隅角排头架前,145、上隅角瓦斯传感器不得拆除。回撤工作面除保留原有回风巷中瓦斯传感器外,在回撤作业点和工作面进风巷增设瓦斯传感器。回撤作业点瓦斯传感器设在回撤方向第2组支架人行道上部中间、距顶300mm内。工作面进风巷瓦斯传感器设在进风口15m处。保证当出现瓦斯超限时,能够切断回撤工作面的电源。5、在距回撤作业点50m内配备4台干粉灭火器。6、回撤支架前,必须将进、回风巷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加强巷道支护。7、工作面回撤10m范周内为回撤初期。工作面回撤端头为锚网支护时,必须先退锚索锁具,然后用单体柱或铁柱贴住大板维护顶板。8、回撤支架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工作面回撤支架时,必须逐架回撤放顶,保留不超过2m的间146、距,防止出现大面积顶板同时垮落,造成瓦斯异常涌出。不能及时垮落时,应人工回柱,强制放顶。9、回撤支架拉架前,必须将作业地点所回撤支架周围、巷道顶、底板全部冲洗一次。10、回撤期间必须定期冲洗回撤工作面及进风、回风巷。冲洗回风巷期间,工作面不得进行回撤作业。11、在可能撞击或摩擦部位加衬皮垫等材料防止回撤作业时产生火花。12、回撤工作开始后,严禁在工作面进风、回风巷同时进行回撤作业。13、加强对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作,对回撤面进风巷、回风巷及回撤作业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对高冒区、垮落区用探杖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回撤作业,并及时向通风科和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处理。14、回撤工作面的跟班147、队长、班组长、安全员、流动电钳工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检测仪,并在回撤地点靠采空区一侧悬挂一台瓦斯报警仪,密切监测瓦斯涌出情况,瓦斯超限严禁作业。15、回撤队组必须保护好回撤作业点的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随回架及时移动到位。16、回撤队组在支架运输前,必须将支架上的浮煤清洗干净。17、每天对回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进行一次全面的测定。18、支架回撤完毕后,回撤队组必须及时回撤所有设备、材料,清理干净巷道内的杂物。19、支架回撤完毕后,不得存在大面积空顶区、高顶宽帮区。否则,作业队组要及时报告生产部门进行处理。20、回撤工作全部结束后,必须由通风部门组织生产、机电、安全、监控中心、安指中心共同对回撤面148、顶板垮落、巷道清理、设备回撤、支架材料回撤等内容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员在验收单签字后,方可准许封闭工作。六、地质条件变化时的瓦斯管理制度1、地测部门要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超前掌握地质条件变化情况。2、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在采掘推进到距地质构造50m前,地测部门要探明地质条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通风、安全、安全等部门做好灾害预防准备工作。3、在采煤推进过程中经过断层、落陷柱等地质构造时,在距地质构造50m前,必须制定出防范措施,组织打钻探测、研究、分析构造处的安全程度,确认是否继续采掘。4、在采掘推进过程中,必须探测摸清地质构造情况、确保在安全149、的情况下推进。5、有地质构造处瓦斯涌出分析记录。七、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时的瓦斯管理制度1、安全科必须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的观测和预报工作,在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前通知各业务管理部门预测结果,安排队组提前做好工作面超前维护工作。2、根据采煤工作面矿压及瓦斯涌出情况的预测,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出采煤机的截煤速度。在采煤工作面预报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处设置明显标志,并编号管理。3、在来压(特别是初次来压)前,由安全科组织通风、机电、监测中心、安指中心等相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各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出的问题。4、来压期间,采煤队组生产时必须尽可能降低采煤机割煤速度,减少落煤的瓦斯涌出150、量。机电部门必须加强采煤工作面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出现失爆现象。5、由安全科负责在采煤工作面预报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处设置明显标志,并编号管理。6、在矿压显现(特别是初次来压)前,通风部门应采取措施尽可能增大采煤工作面的供风量,提高风排瓦斯的能力;监控中心对采煤工作面各瓦斯传感器调校一次,确保监测准确可靠。7、在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前,通风科要对来压期间的瓦斯涌出变化情况进行一次预测,并建立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瓦斯涌出分析记录。八、巷道贯通时的瓦斯管理制度(见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九、易积聚点的瓦斯管理制度1、从掘进、采煤等生产工艺上严格控制宽帮、高顶及盲巷的出现。2、加强已存151、在的高顶、宽帮、煤仓、密闭、微风点等易积聚瓦斯点的瓦斯检查,实施挂牌编号标准化管理。3、井上、下煤仓及运煤沿线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瓦斯积聚超限。4、地面原煤系统的设备、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规定。第三章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节 值班制度1、所有管理人员都要参加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2、值班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工作安排、调度。4、当班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处理。5、班前班后会应由值班人员主持,并负责对生产任务的安全落实、兑现。6、凡不服从值班人员统一指挥的一律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7、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保证24小时内152、值班有人。8、值班人员有事外出或下井,要有人员代替。9、交接班时把安全、生产任务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10、值班员负责对本班职工的考勤和工作情况考核。值班人员严禁喝酒。第二节 跟班制度1、所有管理人员参加跟班2、跟班班次由本队统一安排,按照“班班有跟班”原则协调班次。3、跟班人员与职工同上同下,对现场管理负直接责任。4、跟班现场出现情况,跟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向值班和调度室汇报。5、跟班人员现场指挥任何人必须服从,否则跟班人员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6、跟班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时,工人有权拒绝执行。7、跟班人员上井后应立即向值班室反应当班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班需注意的事项。153、第三节 交接班制度1、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三班现场交接班,交接班负责人为当班班长或当班带班人员。2、交接班必须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3、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拖延时间,早班交接班7:30-8:00、中班15:30-16:00、夜班23:30-0:00,无特殊情况接班迟到罚款50元,不交班者罚款50元丢失物品按价赔偿。4、交接问题要详细,计件单填写清楚。5、交接班内容为工作完成情况,当班任务现场施工遇到的情况以及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生产设备工具。第四节 考勤制度1、早班开会时间6:00-6:30、中班14:30-15:00、夜班22:30-23:00。2、严格点名,认真考154、勤,工作完成上井后必须到调度室签退。3、点名册由值班人员保管,加盖印章,其他人员严禁私自更改点名簿。4、考勤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与点名不下井者一同处罚。5、点名不下井发现一次,当班无工,罚款200元,并写书面检查。6、值班点名,不准徇私,不准弄虚作假,否则,罚款2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第五节 工具材料管理制度1、工具由材料员统一负责管理。2、工具使用采取借用办法,临时使用由值班人员签字,上井后及时交回。3、各机长期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制度,每套工具都要规定使用的最短期限。4、禁止破坏生产工具,发现从严处理。5、各类工具要上架,摆放整齐,标志明确。6、使用工具应爱护,坚持修旧利废,提倡节约。155、7、材料领用要有记录,建立台帐。8、材料员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杜绝人情料和私用料。9、材料短缺,材料员要及时反馈给经理,以便提前领取,不影响生产。第六节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技术负责人及技术员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保护措施方案。2、所有施工项目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切实做到一工程一措施,特殊地段和特殊情况要及时编制补充措施。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的内容和各类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156、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相关单位进行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6、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制度,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进行落实和贯彻。7、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8、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9、技术员要经常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157、全技术进步。第七节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1、认真召开每周安全例会,组织职工参加安全培训,保证职工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2、全员安全培训实行“三个一”、“三同时”,即: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干部和工人同时参加培训,同时参与考核,同时参与奖惩。3、按时参加安全例会;4、有计划、有步骤对职工进行自培,以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水平及岗位操作技能水平,参加培训率必须达到95%以上。5、安全例会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分。开会不得迟到、早退以及中途出入会议室,会议期间手机不得响铃,不得在室内抽烟,否则每人次罚款20元。笔记及自查试卷每月统计一次,凡笔记不交或试卷158、不做人员每人次罚款20元。6、安全教育与学习要贴近实际,贴近职工,培训职工正确的安全理念,树立科学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范围。要不断规范职工行为,使职工养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标准、事事讲规程的良好习惯,营造一个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第八节 隐患排查制度1、管技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要对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安全确认。2、检查顶板岩石是否破碎,支护是否完好,是否有浆皮破碎情况。3、检查断面岩石的破碎情况,是否有滑落危险,如岩石破碎是否有绳网支护。4、所有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严禁带火种和穿化纤衣物下井,下井前认真检查所带工具和各类仪器仪表是否正常。5、各工种、岗位人员严格按照159、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6、检查迎头断面是否有拉炮,底板是否有彩带或炮线。7、强化瓦斯抽放与防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瓦斯爆炸事故预防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措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爆炸事故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8、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查看迎头巷帮、顶板附近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9、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要查看迎头风量及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是否超过规定。10、开工前检查钻机各部件、电机是否正常;钻机摆放相互位置是否正确,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各部件正常须空载10分钟后方可正式开工。11、施160、工过程中发现孔内异常情况(喷孔、夹钻、吸钻、顶钻、孔口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等)要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并向跟班人员和地面汇报。12、施工过程中发生孔内着火,不得慌乱应立即停掉压风,注水,用灭火器、黄泥封堵孔口。13、安装、拆除瓦斯管路要对现场进行确认,施工过程中密切请关注顶板、支护、皮带、过往人员、车辆等,拆除的管路妥善放置。第九节 事故追查制度1、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方针,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2、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一事故一追查。3、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由矿有关单位追查。4、各事故追查必须严肃认真,要根据事故具体责任,拿出处理意见,161、严禁掺杂人情水份或弄虚作假。5、凡追查不认真,避重就轻的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6、追查要做好追查记录,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领导审批。7、追查事故后要从中吸取教训,使职工引以为戒。8、对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上良煤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第十节 质量标准化制度1、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搞好钻场的文明卫生,材料堆放整齐、排水畅通、及时清理煤岩粉。3、钻探设备,工具及时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4、电缆吊挂要整齐,电器开关要上架,严禁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5、各种钻探设备、瓦斯管路、电气设备要经常擦试,保证无污物、无粉尘。6、小班工作情况要填写清楚。7、162、打好的钻孔必须当班封孔抽放,否则,接受矿方1000元次处罚。8、钻场施工完毕后,并网时应单孔连接抽放管路,最多只允许串联3个钻孔。否则,一处罚200元。9、各种钻探、管路、钻场等台帐、记录、牌板等要及时、完整,现场、地面对口一致,字迹工整、清楚,保存完好。第十一节 防突日常管理制度1、防突队负责煤与瓦斯突出的日常管理工作,掌握煤与瓦斯突出动态和规律,积累分析基础资料,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划分,制定防突措施并组织实施,考察防突效果,建立防突档案。 2、防突队队长对防突工作全面负责,防突科技术员具体负责技术工作。 3、防突队管技人员经常深入井下,及时发现并处理防突隐患。 4、遵守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163、定有关规定及防突操作规程,详细观察井下煤层情况,做好各项记录,认真安全测定每项参数,严格执行汇报工作制度。 5、通风科、防突队、调度室根据掌握的井下防突动态编报防突日报,由防突队、总工程师和经理每天签阅批示,然后网上传送集团公司通风管理中心。 6、编制矿井年、季、月防突报表报送集团公司通风管理中心。 7、采掘工作面出现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时,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及现场人员要立即通知调度室执行应急救援措施。 8、防突队每周对检查出的防突方面问题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在“一通三防”会上进行通报。 9、防突队每月定期召开防突专题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安164、排。 10、防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对防突设施进行验收。 11、防突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机施工措施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2、突出区域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3、突出工作面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14、防突管理报告单和管理牌板严格按防突措施要求执行。 15、进入突出危险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不少于一周的防突安全技术培训,学习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知识,掌握突出预兆和自救方法,并经过严格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突出危险区域工作。第十二节 防突管理制度1、矿井成立专门的防突管理机构,防突队长是防突工作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主要技术责任;掘进(采煤)队队长是本队防突工作的165、第一责任人;技术员负主要技术责任。 2、掘进(回采)工作前施工区队技术员必须根据工作面的现场条件制定相应完善的防突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3、石门揭煤或煤巷掘进(回采)工作面就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4、只有经过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向工人贯彻学习后的防突措施方可实施,否则该措施无效。 5、掘进工作面必须同时保留不少于5米措施孔和2米效检孔超前距;回采工作面必须同时保留不少于2米的措施孔和2米的效检孔超前距。 6、只有效检指标不超,方可采用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7、煤巷掘进工作面措施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5-8米;效检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米,且效检孔距措施孔自始至终166、保持0.4-0.4米的距离。 8、若工作面煤层产状发生变化,过褶曲、断层等时,科队技术员应及时制定针对性防突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9、防突措施必须按设计执行,工作面每执行一次防突措施,都必须建立相应的措施施工原始记录,效检成果报表及措施执行原始记录一并报往防突队(效检成果报表由效检组负责提供,措施原始记录由施工队负责提供),防突队根据效检成果报表和措施执行情况给予审批允许进尺,报表、措施原始记录二者之中缺一项就不予审批进尺,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施工区队或者效检组承担。 10、避难硐室设置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12套,室内安装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门口设向外开启的风门。 11、工作面每隔50米设一组压167、风自救装置,每组不少于6个呼吸咀,掘进工作面迎头一组距工作面25-40米,回采工作面回风流有人作业的地点按作业的最多人数配置。 12、预测(效检)报表上面必须附工作面地质素描(当工作面有变化时)。 13、效检(预测)时,钻机保持平稳匀速钻进,不得忽高忽低、忽左忽右,保证所接煤粉为钻头剥落的新鲜煤粉。 14、进入突出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5、在突出危险区域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施工。 16、加强突出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地质科及时进行瓦斯地质预报,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通风科和防突队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资料,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防突措施,168、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7、防突队要组织有关人员取煤样测定煤层硬度系数及瓦斯放散初速度。 18、采掘工作面发生突出预兆时,安全员、瓦检员或班组长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撤至进风安全地点。突出后,及时准确地向通风防突调度汇报突出现场情况。 19、防突队技术人员对突出要亲临现场或亲自接受瓦检员关于突出情况汇报,并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20、瓦斯突(喷)出的掘进工作面要在局扇与通风联络巷间安设坚固的反向风门两道。 2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必须坚持设备下井前经机电部门防爆检查。不防爆的设备不准下井使用。突出工作面,每班要固定专职电工,经常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及电气设备隐患,严禁使用失爆设169、备。 22、煤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的制度,禁止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放炮时要做到“一炮三检”。 23、突出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放炮时要切断巷道和回风巷一切电气设备电源,人员撤至避难硐室或防突门以外的进风地点。 24、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局扇指定专人管理,不准随意停风,突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任何情况下,不得甩掉闭锁,强行送电作业。 25、坚持突出工作面“十不准生产制度”即:工作面不按规定预测(效检)不准生产;突出参数超标,未执行技术措施不准生产;出现喷孔、顶钻及明显突出预兆不准生产;没有允许进尺标记不准生产;躲炮距离、位置、时间不符170、合要求不准生产;责令停产、停工未经有关科室复查不准生产;防突牌板未按规定填写不准生产;采掘工作面回风系统没有断电撤人、安全出口不畅通不准生产;空帮、空顶、支护不到位或无前探支护不准生产;无压风自救系统或压风自救系统无风、压风自救距工作面大于40米不准生产。 26、突出危险区综采工作面必须进行浅孔煤壁注水,在未打钻注水范围内严禁割煤。对浅孔煤壁注水技术参数要求是: 1)、钻孔垂直煤壁,根据煤层厚度可布置为单排眼或三花眼; 2)、钻孔间距1.2米; 3)、钻孔深度不小于3米。 4)、单孔注水保证达到相邻钻孔或煤壁出水为止。 27、突出工作面煤机割煤速度限制在每分钟3米以下,当煤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171、风流瓦斯达到0.8%时,应切断电源停止割煤。突出综采工作面煤机不准割顶、也不准割底,否则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28、采掘工作面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装置,否则不准开采。监测队按规定每周进行维修和调试,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移动或停用。 29、突出工作面,回风道要钉栅栏门,揭示警标,放炮、割煤期间,禁止任何人员工作。只有在工作面检修期间,经瓦检工同意后,方可解除警标进行其它工作。 30、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必须严格贯彻“保人不保突”原则,在突出严重的采掘工作面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突出发生时,必须采取松动爆破、放炮落煤,炮采或停止开采等防护性措施。第十三节 防突措施实施制度1172、施工队在施工前,负责向本队职工贯彻并严格组织实施防突措施;2、采掘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规定并有详细准确的记录。由于地质条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的,施工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矿调度室,经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后,由原措施编制部门提出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按原措施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继续施工;其他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突措施; 3、我矿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经理和矿总工程师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4、我矿防突机构应当随时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分别173、向经理和矿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5、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四节 突出工作面的挂牌管理制度1、在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和回采工作面进口处显著位置,由防突部门挂牌告示该工作面采取的防突措施及要点(钻孔数、钻孔深度、开孔位置等),当班预测或效果检验的结果,允许的安全进尺等信息,以便职工监督,避免违章冒险施工。2、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第十五节174、 防突资料管理制度1、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机构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填写突出记录卡片,提交专题调查报告,分析突出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措施; 2、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基本情况调查表、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连同总结资料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3、所有有关防突工作的资料均存档; 4、煤矿企业每年对全年的防突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第十六节 防突工作面安全报告和审批制度1、 矿井每个工作面都必须实行安全报告和审批制度,工作面的所有按情况必须上报并通过审批后执行 2、 建立专门的工作面预测危险报告单175、防突措施施工报告单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单,有防突部门详细填报预测结果、防突措施施工情况和效果检验结果 3、 报告单必须由当班安全员和班组长、防突员同时签字,切勿弄虚作假,造成严重的后果。 4、 报告需由防突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意见。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十七节 防 突 计 划 管 理 制 度1、经理对防治突出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2、防治突出科室必须及时拿出防治突出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资金等计划,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报工程技术部、物资供应公司及集团公司。 3、所需防治突出设备、配176、件,防治突出主管部门必须提供厂家、型号、功率等技术参数。 4、生产技术部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 5、财务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供应、劳动力计划,并及时交工程技术部随生产计划一同下发。第十八节 防 突 员 管 理 制 度1、必须高度重视防突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检测及时、准确、指导有效,并接受单位及矿领导的工作安排。2、执行地面待命制,防突员地面待命期间,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赶到单位,接受工作安排任务,及时更衣入井,迅速到达检测工作地点进行检测,否则,迟到罚款20-50元次,电话打不通或不接177、,罚款50-100元次,此班按旷工处罚,拖延时间影响生产,施工单位举报到生产调度中心或矿领导,除接受矿的处罚外,还将接受本队对其的处罚。3、入井前在地面要保证检测仪器仪表、称量工具等的完好,充电仪器仪表电量充足,不符合检测要求,严禁入井,以免影响工作。因马虎草率、敷衍了事、没细心检查,不能正常检测,耽误工作,追究责任后,并处罚200元防突检测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将工作面全部支护完毕,找掉迎头及两帮的浮煤危矸石,顶板破碎、煤体松软要补打锚杆锚索,加强护帮护顶。清理干净迎头检测位置底板5m范围内浮煤,确保检测人员在安全支护下作业,否则,一旦被查出责任自负。4、工作面检测过程中与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178、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影响进尺推进。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合理布置检测钻孔,各测孔尽可能选择在松软分层或煤体破碎带。每钻进1m测定一次钻屑量,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析指标,必须把握钻杆米数,严格按规定测定各项参数,并做好原始记录。如因工作不负责任,图省事,弄虚作假,不测就报违章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单位处罚后报矿领导另行处理。5、现场预测完毕,要认真填写工作面防突牌板,各类数据要准确无误,与检测原始记录一致,日期时间应吻合,签字留名,识别清楚,一目了然,能反映工作面有无突出危险性的实际参数。6、要在检测位置巷帮喷漆标记,防止工作面超掘现象发生。在现场要及时把所测各项参数向矿生179、产指挥中心汇报,检测结果向施工单位交底,以便施工队合理安排工作。7、当现场经检测两个指标有一个指标达到临界值,需要采取防突措施,现场防突员要按规定给以停止作业,布置排放钻孔,安排施工队按要求施工排放钻孔,并把工作面所有情况向单位调度汇报清楚,以便下一班安排人员队工作面进行效检,做到时间与工作与安全衔接,不得出现对工作有任何影响,否则,给以100元损处罚。8、爱护仪器仪表,工作面检测完毕,要清楚灰尘,检查是否损坏、丢失。使用WTC瓦斯突出参数仪的升井数据打印完成后及时给参数仪充电,以保证下次使用电源充足。每两人一组,仪器仪表全权负责管理,如认为损坏,个人负责维修,丢失按价赔偿。9、煤巷掘进工作面180、施工完毕,构成全负压通风后,要按时回收工作面防突管理牌板和防突措施检验牌板,带上地面或拿到新掘进工作面吊挂好,防止丢失或损坏,如因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回收,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10、加强本工种业务知识学习,丰富岗位训练操作技能,提升个人素质,爱岗敬业,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干则胜任,力创单位管理形象,为上良煤业瓦斯治理努力工作。 第十九节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1、防突科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尽快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及领导,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纪录表” 经效果检验后,施工181、单位才能施工。 4、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记录表”。 5、若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时,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确认无误后,立即进行补钻,预测员将结果汇报队长及矿领导。 6、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调度室、防突部汇报。 7、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 预测完毕。 8、在打完一茬设计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防突队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从新打措施孔进行效果检验。 第二十节 182、防突措施实施管理制度1、防突措施的掌握:矿各级领导,防突技术人员、专业防突人员、安全员都必须全面掌握所采用防突措施的内容、技术参数、施工关键、容易出现的问题等,通风科、地质科科、机电科、施工队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与防突相关的内容。 2、防突工作的安排与开工管理验收:各专业领导必须按防突措施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安排防突工作。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生产、机运、安全专业的科队领导到现场对防突和“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开工前验收,凡是未得到全面落实的不准进行防突工程施工。3、现场控制:现场检查: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通风科、安全科要时常到现场对照措施的规定督促落实,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纠正错183、误,组织处理隐患,帮、教违章行为。 施工前检查:防突工到现场后首先对照措施的内容进行施工前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对直接采取消突措施的防突工作面,无论是否查出问题,都必须向调度室进行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室根据汇报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采、掘日常检查:施工队每班都要进行与本队相关“一通三防”特别是防突工作检查,尤其是防突允许采、掘距离,支、背护质量,瓦斯探头的位置,准确性和避灾线路的畅通情况的检查;机电科必须设专人每旬对“三专两闭锁”和电器设备的隔爆性能进行一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和处理。 4、严重突出头面的控制:具有严重突出危险的工作面,防突队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在防突施工过184、程中,必须有防突队领导现场跟班指导施工,督促落实,解决问题,发现和组织处理安全隐患。安全科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收集第一手资料,掌握现场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5、异常情况的处理:防突钻孔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钻孔的深度、方向、直径、数量达不到措施的规定,预测或检验指标超限、喷孔、卡、顶钻、瓦斯浓度超限,片帮、冒顶和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时,防突人员必须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技术负责人要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处理决定 6、安全监督:安全科要设置安全员监督防突措施的执行。 7、防突报告单 1)必须使用矿统一的防突报告单; 2)防突人员出井后立即填写防突措施报告单,并送矿安全指挥中心,经矿总工程师和185、各级经理审批。3)防突报告单必须及时送达技术负责人,生产科、安全科和施工单位。第二十一节 石 门 揭 煤 管 理 制 度1、石门见煤前必须编制设计,严格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编写石门揭煤方案由地质科、防突队负责,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地质科、通风科根据瓦斯地质预报情况确定断层或准备巷道揭煤位置,可采用通风队打探煤孔的方法确定对盘煤层或准备巷道掘进头距煤层的垂直法线距离。3、打探煤孔时地质科的地质人员必须现场跟班,升井后及时绘制打探煤孔的剖面图,以确定断层产状三要素、对盘煤层的产状三要素或准备巷道掘进头距煤层的垂直法线距离和即将揭开煤层的产状三要素。4、剖面图及时报总工程师审批,审批186、后及时通知通风科,通风科编制迎头抽放钻孔布置设计图与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科设计放炮的炮眼布置图与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通风科设计迎头钻孔布孔设计与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防突规定的有关要求。5、防突队编制石门揭煤措施完毕后交安全科汇总,安全科汇总后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意见,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成文下发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按照审批的措施落实好。第二十二节 综 合 防 护(措 施)制 度1、高突掘进头施工必须做到有独立畅通的回风系统,回风在进入采区回风道之前不得与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回风相混合,进风侧必须装设两道具有足够抗灾强度的正反向风门(过溜子道的风门必须安装防逆流装置并备足沙袋),质187、量符合永久风门的标准,风桥采用绕道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混凝土风桥时,必须有足够的抗灾强度。严禁采用铁风筒或木板风桥。2、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过程中,必须完善通风系统,提高抗灾能力。各煤巷掘进头必须有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当头无压风不准放炮作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3、高瓦斯工作面实行放炮进尺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性定时定点远距离撤人停电的放炮制度,并执行好“一炮三检、五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严禁放炮。正头禁止实行高压注水裂煤工艺。4、采掘工作面发现突出预兆时,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及回风侧的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5、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在开工进尺前必须完善188、放炮峒室、避难峒室及当头的安全系列化装备,否则严禁当头进尺。放炮峒室、避难峒室内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装备(自救器、灭火器、压风自救、电话等),放炮前必须先打开压风自救,避难峒室装备不全、无压风不准放炮。6、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每隔50米安装一组压风自救,每组不少于5个自救袋,并确保24小时全天候供压风,压风自救的闸门必须是一字闸阀。第二十三节 巷 道 贯 通 管 理 制 度1、巷道贯通在相距50m前,地测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分别送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通风科、防突队、调度室和施工单位,并标明贯通的中心线和腰线以保证贯通方向。 2、通风科接到通知后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包括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189、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图中要标明现有的通风状况、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调整系统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警戒岗哨位置等。由掘进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防止煤尘和机电防爆等,并附贯通地点的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中标明现有通风状况、贯通后的风流方向、系统调整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和岗哨位置等。3、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安全、调度、通风和施工单位等部门进行审批,贯通时由通风科干部现场指挥;掘进巷道与已封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制定的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经矿审批后190、,并报集团公司审批,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任现场总指挥,贯通时安全科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矿总工程师组织掘进、通风、机电、调度、防突、地测和监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矿生产调度、掘进队、通风科负责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4、巷道贯通措施的贯彻实行由安全经理负责制。在巷道贯通之前进行贯彻并签字,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分工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备查。贯通过程中必须有通风科长、队长在现场统一指挥,施工单位(掘进队)的队长也必须到现场,指挥人员要严格落实措施,必须做到责任清楚,岗位明确,落实到人。 5、贯通工作面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保证正常通风191、瓦斯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监控中心和矿调度室要密切注意瓦斯探头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现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贯通老巷或老空区时,必须严格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 7、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便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8、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中掘进时,要尽量避免同一巷道两头相向掘进,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要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带,且被贯通的巷道要超前贯通点5m严格制定“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防止冒顶等安全技术措施。 9、贯通时,施工单位必须192、派人同瓦斯检查人员到停掘工作面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巷道同盲巷和有瓦斯积存巷道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抽采队编制抽放瓦斯措施,提前抽放瓦斯,并保证正常通风。采用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人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在掘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施工单位在掘工作面的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在两个工作面及通向贯通地区所有通道上警戒;爆破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193、破”制度。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10、贯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对方工作面也必须有洒水冲尘等措施,两头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都必须严格检查,防止电器失爆产生火花。 11、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生产采区的采区进、回风巷如确需另行施工联络川进行贯通时,必须有防止风流短路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停止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生产。 12、巷道贯通后,当班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实现全负压通风,并且确保用风地点的供风量满足需风要求,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巷道贯通后,通风科要及时建立巷道贯通档案资料,并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巷道贯通194、通知单、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贯彻会议纪要、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巷道贯通卡片。 13、为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所施工的通风设施必须构筑永久设施,特殊情况下,如构筑设施没位置、断面积尚未扩修到设计断面或者贯通后需要控制回风量的临时调节设施等,可以首先构筑临时通风设施,其存在时间不得超过15天,15天之内必须将临时设施改为永久设施。第二十四节 盲 巷 管 理 管 理 制 度1、矿总工程师和掘进队要把好设计、计划安排和施工关,从巷道的设计、计划安排和施工程序上做到合理准确,杜绝出现盲巷,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盲巷的由总工程师和掘进队负责,因掘进计划管理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盲巷,要追究主管业务科室和施195、工单位的责任。 2、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按规定设置栅栏,对永久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好清理回收工作,移出所有设备,对临时性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到一切导体不得进入盲巷(如水管、电缆等),因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进行封闭处理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或通风科的责任。 3、临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回风口处断开风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2.4%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施工封闭时必须有救护队在现场监护。 4、只设置栅栏的盲巷,其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小于5m的范围内,并必须保证全断面设置,栅孔规格为不得大于196、200mm200mm的方格,栅栏要建得牢固可靠,警标要醒目。 5、盲巷都要编号建立台账,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内,封闭的盲巷每周要检查一次封闭情况,只打栅栏的盲巷要设置检查点,每班至少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记入台账。 6、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贯通盲巷时,地测科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要立即编制巷道贯通措施,并严格按照巷道贯通的措施要求进行作业。抽放瓦斯工作由抽采队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有关检查部门检查措施完全落实后方可贯通。第二十五节 爆 破 管 理 制 度1、矿设立专职放炮队,统一负责全矿爆破管理工作。爆破工必须经专197、业培训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及零星地点爆破,放炮队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向爆破工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并执行签字手续。爆破工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每旬必须测试一次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爆器发放后,必须由爆破工亲自随身携带。发爆器参数测试仪器及雷管全电阻检查仪器,每年必须经资质单位标校一次。同时,爆破所用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仪、导通表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并定期检测,严禁私接乱改。 4、爆破母线质量必须符合规定,严禁明接头和裸线现象。巷道掘进时,198、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只准使用两芯橡套电缆,并以接线盒连接,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不受此限。 5、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同厂家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6、井下火药库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质量不合格或未经导通试验的电雷管严禁发放。 7、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经矿总工允许,方可井下试用。 8、同一采掘工作面或同一放炮地点,只允许一台发爆器爆破作业,严格多台发爆器同时作业。 9、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199、定在同一工作面。 10、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运、贮、用、退制度,炸药、雷管要分别入箱加锁,箱锁钥匙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携带。爆破材料严禁私藏、私带、私自送人,严禁私自携带爆破材料升井,当班使用不完的爆破材料必须退库。 11、爆破工必须亲自按规定装配引药,其他人员不得帮助和靠近。 12、爆破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制度,并按规定填写记录和执行换牌签字手续。 13、爆破作业认真执行“十不装、十不放”和防突规定,执行好湿式打眼、水炮泥、净化水幕和爆破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 14、装药连线工作由爆破工亲自操作,由熟悉爆炸材料性能的施工人员配合完成。 15、脚线连接采用对接200、线折成四条线扭三圈紧固方法。 16、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路线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 17、爆破前,班组长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工作,各警戒点做到“人、绳、牌、衣”四保险,并认真执行警戒联络签字制度,爆破工不能做为警戒人。 18、警戒设好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闯越警戒区。 19、爆破网络导通试验,必须用导通表在警戒线以外检查。 20、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爆破工只有在接到放炮命令并发出爆破警号,停5秒,回头一望后,方可进行起爆工作。 21、验炮工作由班组长、瓦检员、爆破工共同完成,只有待工201、作面炮烟吹过警戒线(突出工作面等30分钟),三人方可入内进行验炮工作。 22、工作面发现拒爆,必须立即将拒爆脚线扭结短路,做好明显标志,并设专人看管。处理拒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规程342条规定。 23、巷道贯通爆破,处理溜煤(矸)眼堵塞爆破,挖底刷帮、挑顶浅眼爆破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单位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24、突出煤层松动爆破,石门揭穿(开)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爆破,遇老空区爆破,接近积水区爆破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25、放炮队值班负责人每天按规定审阅“一炮三检”及程序化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六节 爆破管理责任追究制度1、对严重违章作业造成202、爆破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坚决予以开除矿籍。对事故中存在爆破工与班组长等人员同时违章操作的,实行同时开除。对以下严重违章作业虽没有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也要作为事故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制度;不按规定装配起爆药卷,警戒未做到“人、绳、牌、衣”四保险;爆破工不亲自连接雷管脚线与母线;班组长不清点人数,不按规定发出爆破警号;爆破母线长度不够;不按规定处理拒爆;爆破工提前升井;使用不合格仪器仪表;偷盗、私藏爆炸材料等违章现象。 2、爆破工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因按章办事,遭到殴打、谩骂的,对肇事者将给予加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203、责任。 3、出现爆炸材料和爆破事故,必须及时汇报并按规定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事故单位要及时上报事故报告。第二十七节 压 风 自 救 管 理 制 度1、防突组是压风自救的主管部门,按矿统一安排,组织协调压风自救的安装工作,对压风管路及设施的管理有监督检查责任并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制度进行处罚。 2、压风自救系统所包括的管道、自救装置等材料由防突组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专账。压风自救设施的调拨,必须凭防突组调拨通知单,否则不予销账。 3、每月30号各使用单位到防突组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否则,按材料差额进行处罚。 4、压风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的回收率为100%,阀门回收率90%(每月可按自救204、装置总量的10%补充),螺丝螺母为50%,若有丢失或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按材料价值对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处罚。 5、 压风自救要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的距离安装;压风管必须有足够的风量。 6、跟班队长每班施工前必须检查压风自救装置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汇报结果报生产调度等有关部室。安检员督查。 7、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及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节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总则1、我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205、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2、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3、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4、我矿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5、实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个月形成掘进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206、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第二十九节 瓦 斯 排 放 管 理 制 度1、不论是因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掘进工作面贯通老巷、停风区或启封盲巷和采空区等,造成瓦斯超限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抽放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坐阵指挥排放工作。 2、排放瓦斯巷道的乏风流经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流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由通风科、队长现场指挥、排放。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1.6%的采掘工作面207、由通风科、队和瓦斯检查员负责就地排放。 3、掘进巷道瓦斯积聚、贯通老巷或已封闭的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2.4%、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的,其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并坐阵指挥,经理助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排放工作。 4、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排放瓦斯的方法,采取控制供风量和排放量的措施,严禁“一风吹”。 2)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安设位置。 3)明确停电撤人、设岗地点的范围和避灾路线。 4)明确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和排放瓦斯208、人员名单,责任落实到人。 5)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产、机电、调度、通风等部门共同审批,并按规定上报备案。排放瓦斯措施批准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经理助理(通风科长)负责组织措施贯彻,责任落实到人,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在措施上签字。 5、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必须严格控制风量和排放风流的瓦斯浓度,确保排放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前瓦斯浓度不超过1.6%,混合后不超过0.8%。排放前要在回风口设置瓦斯便携仪和派电工检查局部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确保局部通风机完好。掘进巷道刚开口,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瓦斯的浓度严格控制在0.4%以下。 6、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209、瓦斯流经的区域和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全部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加闭锁(除本安型监测设施外)并设警戒。 7、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警戒。 8、排放瓦斯风量的控制,巷道内已有风筒的可采用在局部通风机后与盲巷口之间加装控制三通或解开风筒错口控制进风量,也可采用由外向里逐节错口排放。排放巷道内无风筒的要由外向里逐节延续风筒控制风量,必须严格控制排放风流的瓦斯浓度,排放方法应在措施中制订。 9、通风科负责监督排放瓦斯措施的210、实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绝对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必须责令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0、任何地点瓦斯排放前必须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汇报,排放过程中及结束后也必须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汇报。 11、其他注意事项: 1)有计划排放瓦斯前,通风部门要在调度会上做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调度和通风等部门和有关人员汇报。 2)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瓦斯检查人员要对巷道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3)开启封闭巷道的通风设施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12、瓦斯排放由矿通风科负责作好记录,并与抽放措施一并保存备案。排放后瓦斯检查员必211、须检查巷道中片帮、高冒以及电器设备附近瓦斯浓度均符合规程规定,并在排放措施上签字后方可认为排放工作结束。排放结果由井下指挥汇报给井上指挥,同时瓦斯检查员向生产调度和通风课汇报。第三十节 瓦 斯 抽 采 管 理 制 度高突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要将瓦斯抽放作为防治矿井瓦斯的根本性措施。坚决做到“两不准”、“四同时”、“四优先”。“两不准”是:新开发的高瓦斯区或突出采区没有瓦斯抽放管路不准移交;工作面瓦斯抽放工程未竣工不准回采。“四同时”是:在编制近期和长远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计划;在考虑开拓方式、生产布置采掘交替的同时必须考虑给瓦斯抽放工作创造条件;在安排巷道掘进、采煤工作面回采的同212、时必须安排瓦斯抽放钻孔、钻场、抽放巷道和瓦斯抽放管路的敷设等工程;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总结、检查和评比瓦斯抽放工作。“四优先”是:在瓦斯抽放工程与生产工程发生矛盾时,对瓦斯抽放工程要做到工程计划优先,资金使用优先,物资供应优先和劳动力安排优先。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否则不准生产。 1)煤层瓦斯含量大于10m3/t; 2)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3)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突出危险工作面。 3、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瓦斯抽放设计,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采面概况:采面位置及周边213、开采情况、煤层地质概况、通风瓦斯状况和回采掘进工艺; 2)抽放必要性:突出危险性、通风可解决的瓦斯含量和预计采面瓦斯涌出量; 3)抽放可能性:百米钻孔自然瓦斯涌出量、钻孔流量衰减系数和煤层透气性系数; 4)需抽瓦斯量:瓦斯储量、需抽瓦斯量和需抽抽放率; 5)抽放方法:布孔方式、钻孔直径、钻孔间距、单孔长度、钻孔总数与总长度及吨煤钻孔长度; 6)抽放效果:预计百米钻孔抽放量、抽放时间、总抽放量、抽放率和吨煤抽放量; 7)抽放设备选型:干支选型、抽放泵选型; 8)安全技术措施:打钻安全技术措施(防瓦斯燃烧、爆炸及熏人窒息、防卡钻、防机械电器伤人和防煤尘)、系统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一节 瓦斯抽放214、的设计审批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抽采队技术员编制,抽采队长签字,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并报集团公司通风管理中心瓦斯抽放科备案。 2、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的瓦斯抽放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已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重新设计审批,个别钻孔参数需修改时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三十二节 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管理制度1、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有专门设计,抽放钻场、施工钻孔及管路安装必须有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 2、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 3、钻孔开口位置必须由技术员用红漆按设计标出并按顺序排号。 4、要建立抽放215、钻孔施工验收制度,每个钻孔打完后必须填写终孔报告单,由安全员签字。 5、钻孔施工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和防瓦斯、防煤尘等安全技术措施。 6、安全科负责对钻孔深度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7、抽放管路和抽放泵站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安设。 8、抽放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质量标准和抽放设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要立即整改处理直到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提出抽放工程竣工及验收报告报集团公司通风管理中心瓦斯抽放科备案。9、抽放瓦斯管路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做好记录。及时放水,不漏气,不水堵,在常压放水无效必须降压放水时,降压放水前,必须向指挥中心和有关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1216、0、抽放瓦斯地点必须设置调控气门,随时调整抽放负压。1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放台帐和抽放瓦斯系统图,并有专人管理,抽放系统必须与实际相符,实行动态管理。12、敷设瓦斯管路需要采取临时抽放措施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13、瓦斯泵在停止运转前和恢复运转前及降压时,必须提前通知安全指挥中心和井下受影响采掘工作面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14、密切注意和观察采掘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大气压变化情况和瓦斯抽放泵站运转情况等,当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汇报。15、综采工作面因瓦斯涌出量大,准备和回采期间必须采用“边采边抽”的综合措施。16、“边采边抽”工作必须编制设计,根据投产采区或综采工作面预测的相对瓦217、斯量,并考虑相关的瓦斯系数和通风能力确定抽放方式和抽放能力。原则是准备和开采期间的瓦斯浓度不能超限。17、结束的采区、采面或报废的巷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及时封闭。根据瓦斯情况进行旧区抽放。18、抽放密闭必须按质量标准施工,在密闭上部设有抽放瓦斯的穿膛管,观测孔。19、矿井多系统抽放时,必须在主要阶段、水平设置带有可调控装置的联络管。20、敷设瓦斯管路的巷道,瓦斯管和电缆要分别设在巷道的两侧。21、瓦斯管路敷设要做到“一直两靠”,避免90的硬弯。22、瓦斯管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检查,进行打压试验,无问题方可移交。第三十三节 抽 放 钻 孔 管 理 制 度1、每个钻孔打完后要实行挂牌管218、理注明钻孔编号、孔深及成孔时间等,并要及时联网抽放。 2、钻孔要通过三通直接连到抽放管路上,严禁两个以上的抽放钻孔并联后再连到抽放管路上。 3、封孔要采用聚胺脂材料,封孔深度不得小于5米。 4、钻孔联网抽放后,每旬观测一次浓度、负压、流量等参数,数据填入钻孔观测管理牌,发现漏气和积水等问题要及时处理。第三十四节 管 路 安 装 管 理 制 度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和拆除由抽采队队长批准,水平或采区抽放管路的延长和拆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2、管路低洼积水处必须设置放水器,保证在不停泵的情况下实现放水。 3、抽放管路必须外涂颜色以示区别。 4、抽放管路分岔处必须设置阀门和计量装置。 5、抽放219、管路严禁和带电体接触。6、实行卸压抽采的封孔管直径不小于50mm,抽采钻场汇流管直径不小于150mm。7、钻场(钻孔)施工完以后,3 天之内应接管抽采。8、钻场抽采管连接,必须采用并联;钻孔抽采管与汇流管直接连接,应用白色塑料管。9、要求抽采管连接不漏气,由建设项目部落实人员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备查。10、抽采管道要敷设平直,高度不小于700mm,以便安设放水器。管道安装质量符合专门设计技术要求,并由建设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11、抽采干、支管安装必须有利于放水,抽采干、支管在龙门架前、后方或低矮处、钻场汇流管、温度变化处以及斜坡下坡口必须设自动放水器和除渣器,凡抽采钻孔(220、钻场)高于抽采干、支管和涌水量较大的抽采钻场必须安设自动放水器。新安装管道凡可能有积水的为不合格品,必须重新安装。12、新安装管道接头扣件必须齐全。13、抽采管道应在钻孔施工前3天接到位。14、抽采主、干管道滞后掘进工作面不大于300m。第三十五节 抽 放 泵 站 管 理 制 度1、瓦斯抽放泵房内必须安设监测探头,具有报警断电功能,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 2、抽放司机负责检查泵体附近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 3、抽放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瓦斯抽放泵的首次启动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分管技术员现场指挥,由抽放司机按操作规程执行。 5、抽放泵要有计划221、停运,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6、更换地面抽放泵,矿要编制设计及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7、抽放司机不准私自决定停开抽放泵,停开抽放泵必须经抽采队队长批准。 8、如因停电、故障等原因抽放临时停止,要立即通知抽采队值班干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地面抽放必须安设避雷设施,抽放泵出气侧必须加装防爆门、防回气和防回火装置。第三十六节 瓦斯抽放观测检查制度1、瓦斯抽放要做到三个“对照”:泵站观测记录、抽放班报和日计算表三对照;钻孔观测管理牌、钻孔旬检记录二对照;钻孔施工终孔报告单、钻孔施工原始台账和钻孔抽检报告单三对照。抽采队每天按时填写打钻、抽放日报,并向集团公司通风管理中心汇报各抽放系统的有222、关参数。 2、要设专人对抽放管路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填漏、排水及排除故障等。 3、泵站司机每小时观测记录一次抽放浓度、负压和流量,同时观察泵的运转情况和供水情况,认真填写抽放记录。第三十七节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1、钻孔方位、倾角误差超过2、钻孔未穿透设计层位、终孔孔径小于设计要求 ,该孔不计算进尺,且应重新补打。2、预抽孔终孔时必须有防突工或抽采工现场验收,否则不予计算进尺,验收表存于矿技术档案室备查;抽采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抽采钻孔进行抽查,要求预抽和卸压抽采孔抽查率不低于30 % ,其它孔不低于20%。3、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系统管路检查与放水管理制度、抽采人员操作规程、抽采223、孔验收制度、抽采人员责任制等制度。4、钻场施工完后,必须及时封堵、接抽,对抽采队每月按实际接抽的钻孔计算有效抽采钻尺,以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5、抽采主、干、支管出现积水,按“三违”进行处罚,放水器、除渣器每月至少除渣一次,并有记录可查。6、井下钻场管理牌和放水器管理牌必须齐全,且必须填写清楚。7、测流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测流,严禁弄虚作假。8、随意关闭井下抽采闸门,按“三违”进行处罚。9、泵站司机按规定进行抽采参数测定、记录。10、通风科应每旬组织抽采系统检查。11、抽采队应建立验孔台帐、管道敷设台帐、抽采系统旬检台帐、钻机管理台帐,并按时填绘。12、对验孔、查孔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虚报、224、假报钻尺数据者,一律按严重“三违”进行追查处理。13、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瓦斯泵房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瓦斯泵司机的操作规程、操作流程图、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及瓦斯泵的开停制度等制度。第三十八节 钻 孔 验 收 管 理 制 度1、由各矿总工组织,安全、通风、打钻、地质等部门参加, 竣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2、每次钻孔验收不超过20个。3、钻孔验收标准: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倾角误差不超过2,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75mm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与分析资料不225、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报打钻、通风部门、各矿总工会签、公司总工审批,公司通风部门备案。钻 孔 封 孔 管 理 制 度1、封孔深度:见下表不同钻孔条件下封孔深度表封孔材料巷口巷穿层孔(m)地质构造带或煤系岩巷穿层孔(m)煤层顺层孔(m)备 注水泥或石膏6810破碎地段封孔深度应超过钻孔松动范围或裂隙影响区聚氨脂4682、封孔基本要求:每次封孔施工前,必须编制封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包括封孔施工参数、技术要领、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封孔施工验收、封孔施工复查、封孔时间要求等内容。达到封孔深度符合要求,不漏气。并形成封孔验收、复查记录。3、其226、它封孔新技术、新工艺或特殊封孔要求按具体封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执行。4、注浆管抽采钻孔封孔段前方,抽采管必须留有2m长度,防止跨矸堵塞。5、封孔必须由通风队专门的抽采工施工,保证封孔质量。第三十九节 抽采参数检测和调整管理制度1、每个钻场必须设置抽采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有条件时应检测单孔抽采参数),每旬检测抽采钻场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抽采流量,并建立抽采台帐。2、根据检测结果,由通风队抽采检测工对各钻场进行调整。对漏气的钻孔及时进行堵漏,无瓦斯抽出(瓦斯浓度在0.4%以下)的关闭闸门停抽。3、进行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必须设置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每旬检测CO浓度和抽采参227、数。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防灭火措施。4、各检测点悬挂检测管理牌,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抽采流量、一氧化碳浓度(采空区)。第四十节 瓦斯抽采泵站管理制度1、瓦斯抽采泵工必须由专门的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瓦斯抽采泵至少有两台,至少一台备用。基建期若一台抽采泵,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装置,有防雷、防火设置,有直通矿调度室电话。4、瓦斯抽采泵站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5、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228、过泵房屋顶3m。6、瓦斯泵工必须每小时检测一次抽采参数,巡视抽采泵运行情况,作好运行记录备查。7、瓦斯抽采泵必须由电钳工每周检查一次电控、机械部位,作好检查检修记录备查。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完善的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维修人员每周检查校核一次,作好记录备查。9、完善抽采泵站管理制度,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抽采泵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操作流程图、交接班制度、抽采泵站管理制度、防火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作好抽采泵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导上岗检查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薄等。10、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行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汇报和采取措施处理。第四十一节 抽放设施229、管路定期检查维修制度1、本队队长、技术员班组长每个星期四进行瓦斯抽放设施检查和维护。2、对各巷道检查要做到无漏气、管路无破损。3、对一切容易被破坏的设施,加强管理。4、放水人员必须每班到各巷道进行管路放水,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5、对巷道内的瓦斯管路进行编号管理,看不清楚的及时重新编号。6、钻场内的栅栏必须加强维护,进入工作、走出时放回原位。7、钻场内的牌板悬挂,必须整齐,不得损坏。8、对巷道中的大小阀门进行检查,以确保阀门的灵活使用。9、对巷道抽放管路进行检测,在瓦斯管上扎空的使用完成后必须封堵好。10、不准擅自进行瓦斯管路拆除或安装。第四十二节 井下临时抽采泵管理制度1、230、临时抽采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采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泵站按地面泵站要求建立各种制度和记录,规范管理。2、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路。3、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4、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传感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实现报警、断电,并进行处理。第四十三节 抽采瓦斯计量管理制度1、抽采瓦斯计231、量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测流人员负责测定、计算填表等工作。2、抽采瓦斯主干管计量原则上用涡街流量计等自动化监控与存贮、打印系统,并每旬用皮托管测试方法校对一次;钻场抽采瓦斯计量每旬用皮托管检测。3、各矿必须按规定配齐3套以上抽采瓦斯计量检测仪表及工具。4、抽采瓦斯计量结果和上报资料必须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各瓦斯抽采系统总抽采量以泵站进气端测点测定值为准。由泵站司机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该测点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每旬末由专职测流人员测定一次,同时对泵站记录数据进行校核,并据此计算总抽采瓦斯量。6、抽采主、干、支管和工作面采场对应的“前三后五”钻场(本层预抽为采场“前五”),正常时每旬测232、定一次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测定大气压、管内温度,并据此计算瓦斯抽采量,填写现场记录牌和报表,所有钻孔每旬测定一次单孔浓度。各工作面、揭煤点必须设点测流。7、抽采瓦斯旬报表次旬三天内报公司通风工作部。各抽采点每月填报一次抽采动态图。第四十四节 瓦斯治理例会制度1、矿值班领导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并主持会议。2、每天13:00召开瓦斯治理例会,汇报现场隐患情况,总结当天生产及隐患处理情况,部署明天的工作内容。(星期五、星期天不开会)。3、每周五举行一次瓦斯治理例会,汇报一周现场隐患情况,总结每周生产及隐患处理情况,部署下周的工作内容。4、每月举行一次瓦斯治理例会,由科室对全月各队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安233、排下个月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5、所有一通三防管理科室科长及一通三防领导参加。6、以上人员除下井外,要按时参加会议并签到。7、会议开始先由各队汇报各自的工作(当班存在的问题,隐患的处理,当天的工作进展,明天的工作计划。)。科室提出工作部署,领导提出要求。8、有事请假,不准无故不参加会议。9、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一次罚款50元,并进行批评。第四十五节 抽放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抽放系统图每月更新一次,由抽放队主管技术员负责,要求绘图详细、真实,经会签后由抽放队技术员负责存档备查。2、抽放报表每周、旬、月编制一次,由抽放队技术员负责,详细记录抽采地点及生产情况、风排瓦斯量、抽采瓦斯量及备注说明,由抽放队234、技术员存档负责存档备查。3、抽放月报每月3号前送至集团公司通防处存档。4、地面与井下抽采计量记录由通风科分类建立存档备查,详细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抽放泵站温度、抽放泵站瓦斯浓度、责任人及备注说明。5、地面与井下流量测定记录由抽放队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纯量、责任人及备注说明。6、抽放管路巡查建立巡查记录,由抽采队长负责存档备查。7、抽放泵站建立瓦斯抽放记录、抽放泵维修记录、记录抽放计量维修记录、电气设备维修记录,由抽放队泵站司机负责记录。8、以上存档必须认真保存,不得出现缺少或丢失。第四十六节 抽 采 防 突 奖 惩 制 度1、内235、容:1)成立煤矿瓦斯抽采综合利用工作小组,有专设机构负责日常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2)按时报送煤矿瓦斯抽采综合利用日报表。3)对每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进行分解。4)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煤矿瓦斯抽采综合利用有关指标和要求,制定季度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计划总结。5)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先进技术。6)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瓦斯抽采利用材料。2、惩处:1)未完成瓦斯抽采利用指标,每降低1%,扣200元。2)成立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小组,并有专设小组负责,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缺1项扣50元。3)未按计划报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日报表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未报送的罚款100元。4)未按要求对年236、度煤矿瓦斯抽采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对责任人罚款100元。5)未按月要求及时报送瓦斯抽采有关材料,对责任人罚款20元,每少一次罚款50元。6)对瓦斯抽采利用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或予以开除。2、奖励:1)根据以上处罚范围,按实际情况对责任人实行对等奖励(每项指标任务罚多少奖多少金额)的原则。2)规定计划瓦斯抽采利用量和实际完成抽采利用量相持平,不奖不罚。3)如实际抽采利用量超出计划瓦斯抽采利用量时,按照每超1m3抽采利用率奖0.2元。4)其获奖金额按人员工种分类得奖,技术经理按5%,通风副总按4%,通风科长按4%,抽放队长按4%,抽放副队长按4%,工人奖按80%进行奖励。3、资金237、来源矿瓦斯抽采利用专项资金,由矿“一通三防”进行审核,劳资科对照考核结果进行兑现的奖罚制度。第四十七节 要 害 场 所 管 理 制 度1、除硐室工作人员外,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硐室。2、严格执行持证入室制度,参观和检查人员除持有有关部门批示的证件,经瓦斯泵房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泵房,入室后都要在“要害场所登记本”上登记。3、非本机房人员不得挪用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包括照明、各种开关、灭火器材等)4、参观和实习人员须有有关部门领队,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参观实习前要提出参观实习项目和内容。5、进入泵房的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任何气门(阀门)和停送电装置等。6、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238、泵房内拍照。7、以上制度要严格执行,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本硐室工作人员的责任。8、硐室的文明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第四十八节 泵 站 司 机 交 接 班 制 度1、 瓦斯泵司机必须在岗位上交接,接班人员不到,本班人员不准离岗。2、 瓦斯泵司机必须把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内容向下班人员交接清楚。3、瓦斯泵司机必须将备用设备能否随时运转、工具、器材、油质数量是否齐全、当班任务完成情况、下班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及设备运行中的异常现象全部交接清楚。3、瓦斯泵司机必须做好本泵房的各种记录交接,本管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的交接.4、瓦斯泵司机必须在下班工作人员未到之前做好每班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及239、室内外卫生清扫工作。5、交接班期间,如果设备出现问题,交接人员必须共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设备运行正常后,交接人员方可离岗。处理不了时,双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第四十九节 泵 站 巡 回 检 查 制 度1、对所有机械、电气设备每15分钟进行一次巡检,每30分钟对检查结果记录一次。2、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机电设备的各部温度、声音、器械连接、润滑、循环水池的水位、防爆器内水量、汽水分离器内水量、冷却系统、各管路仪表指示、机电设备情况、瓦斯浓度及正、负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检查方法有:看、听、摸、嗅、敲。4、巡检时,还要对瓦斯泵房内、外的材料、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240、理。5、巡检中,要及时调控配风阀门,保证瓦斯泵出气口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6、开泵试运10分钟,检查各部运转是否正常、可靠,有无异常现象。7、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和零件保管情况,填写好记录。第五十节 瓦斯泵房安全防火制度1、瓦斯泵房必须设置消防火材料库(点)。消防火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火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2、泵站司机对本班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责。防火安全负责人员在每班下班和交接班前,要对泵房内、外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及调度室汇报。3、瓦斯泵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存放位置。4、瓦斯泵房内不得有241、烟火或用炉取暖。5、瓦斯泵房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6、 瓦斯泵房内严禁使用灯泡取暖,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毯和电加热器等设备。7、泵房内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泵房内进行这些工作,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8、泵房严禁使用非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电器设备,电缆接头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以防引起电气火灾。10、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防治因摩擦和冲击产生火花。11、泵房内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工作后剩余的汽油、煤油等必须带出泵房。12、必须确保瓦斯泵房内安装的火灾监测报警系统灵敏242、可靠。13、一旦泵房发生火灾且无法控制室,泵房人员可先撤离现场,以保证减少人员伤亡。第五十一节 钻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1、钻窝水沟要打捞干净,保证钻孔返水顺利流通。2、打钻产生的煤岩粉必须当班清理干净,打钻出水溢满临时水仓时必须采取措施,否则,矿方查到时接受矿方500元次处罚。3、电缆吊挂要平直,杜绝接地。4、各种钻探设备使用后要经常擦试、冲洗。5、电气设备要上架,严禁有漏电、失爆现象。6、钻场地面要平整、清洁,不准有帮片、塘材及其它杂物。7、钻场的顶板、两帮支护情况要达到安全要求。第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每年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243、司通风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井下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测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3、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防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4、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5、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244、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6、 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7、防尘用水管路必须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进风斜井、主要进回风大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地面洗选、储装运系统,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月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8、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245、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9、 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安设增压装置。支管和阀门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10、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设施的措施及标准、设施的相对位置及数量。11、各专业队组必须配备一名副队长负责作业范围内的日常防尘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尘工作人员进行日常防尘作业。12、工作面移交生产前246、,综合防尘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否则不予接收。13、 测尘报表每半月向公司领导报送一份;每月向公司通风科报送一份。1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1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自动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247、雾化效果好。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16、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并报公司通风科1份。17、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18、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干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喷雾系统应与采248、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 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19、液压支架应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应安设有向上风侧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装置;放煤喷雾应安设有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装置;喷雾安装均应平直整齐并有防砸和便于安装及维护措施,压力均不得小于1.2MPa,否则必须设置供水压力、流量与喷雾参数相匹配的两台泵站(一用一备)。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巷率应75。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破碎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在通道两侧挂挡帘封闭粉尘。20、采煤工作面两巷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及249、工作面支架每班冲洗一次,50100m范围内每天冲洗一次,100m以外巷道每周冲洗一次,并有记录可查。21、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的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22、掘进巷道内距工作面50m范围内每班冲洗一次,50100m范围内每天冲洗一次,100m以外巷道每周冲洗一次,并有记录可查。23、采掘工作面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24、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250、式钻眼,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的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率应85。25、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台251、MTT240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所有除尘器应符合MT/59的规定。当采掘工作面采用高压喷雾降尘和袋式除尘器等新技术时要分别符合国家AQl02l2006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和AQl0222006煤矿用袋式除尘器等标准的相关规定。26、矿井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并有记录可查。27、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采区进回风巷每旬冲洗一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28、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252、施。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设置主要隔爆棚。29、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30、隔爆棚按材料分为水棚和岩粉棚;水棚按用途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按布置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只作辅助水棚),按包装又分为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MT/57的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棚。在应设辅助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31、隔爆设施应采用透明材料制作的隔爆水槽、隔爆水袋。32、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253、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须按襄矿晋平煤业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评分办法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33、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34、采区工作面的主要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巷道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m范围。并保证有充足的水量。35、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254、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200 L m2。36、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以及设岩粉棚时按防尘规范相关要求执行。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设自动隔爆装置,但必须符合MT694的规定。37、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煤尘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五定”整改。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第五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1、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2、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3、255、地面煤炭装运系统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4、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公司矿总工程师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5、电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严格控制生产火花、机电火花、摩擦火花等火源的产生。井下所有作业都应编制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6、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然倾向性进行鉴定。7、256、在火区下或邻近火区下开采的工作面,在开采前一个月内必须将编制好的火区下或邻近火区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8、对废弃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以防止自身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9、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要先向公司提出注销式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离。10、由内因、外因火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矿井火灾事故,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11、必须257、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防管路系统,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用水管路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6m3/min。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11.1所有竖井、斜井和平峒井口。11.2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硐室内。11.3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倾斜巷道、采区和其他巷道每侧100米处。11.4皮带运输巷道每隔50米,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米以内。11.2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50米以内。11.6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米以内。12、掘进工作面进风口处。13、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支管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辩的标志,其出口258、禁止射向电机车架线及其它电气设备。14、矿井的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井下机电硐室、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15、皮带运输机头必须装设烟雾检测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并定期试验维护,烟雾检测报警传感器要进入矿井监控系统。16、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17、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的有259、关规定,并每季进行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18、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巷发生火灾时采用。19、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理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9.1实行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明火下井。19.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 20米内严禁烟火。19.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19.4井口和井口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设置。19.5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19.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20、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可燃物管制。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切260、实做到:20.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0.2严禁向地面裂缝、废弃的井口或其它向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纱、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20.3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20.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20.4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20.6井下皮带运输机应用阻燃皮带。凡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是严重的外源火灾隐患地点,应制定管制和检查措施。21必须建立防止瓦斯积聚区域内产生火源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2261、1.1杜绝对井下照明和机械设备的电源及电器装置的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21.2杜绝放炮火花。21.3杜绝井下设备、金属材料和岩石因撞击、摩擦引起的机械事故。 22、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23、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的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和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2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262、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安全指挥中心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25、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和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6、一旦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经理任总指挥。27、用水灭火时应先从外围灭火,后灭火源。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注意发生水煤气爆炸。28、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公司总程师负责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封闭火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缩小封闭火区的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263、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9、井下火区必须采用永久防火墙封闭,所有永久防火墙都必须统一编号,防火墙的管理和启封都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30、 严禁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下井,井下供电线路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杜绝电气设备失爆。31、 在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32、在井下摄影、摄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安全科审批。33、矿井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和各种气体检定管,指定专人进行检查。34、井下由于火灾无法直接扑灭而封闭的区域称264、为火区,矿井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都必须在图上注明。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火区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由公司和通风科永久保存。35、封闭的火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并且具备启封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制订措施。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执行。36、启封火区报告内容包括:火区位置、发火日期及其原因,火区鉴定资料及依据;启封前进入火区侦察的程序和打开密闭的程序;启封安全措施(包括重新封闭方案);启封火区图(注明火区位置,防火墙位置,通风系统图等)。37、启封火区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37.1做265、好把火区的回风直接引入回风巷的准备。火区回风所通过的巷道内不准有人员或停留,要切断电源。37.2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与火区相连的巷道岩粉,采取隔爆措施。37.3准备好足够的启封火区和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灭火器具。37.4火区启封前,应先在防火墙外修筑带门的铁风墙,启封时把门关闭,不使大量新鲜空气流入封闭区,以防止可能尚未熄灭的火源复燃或引起瓦斯爆炸。38、启封火区时,由矿山救护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启封工作。39、在启封火区时,要逐段恢复通风,并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浓度和温度,如有复燃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通风并封闭火区。第六章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节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1、值班266、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2、监控室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人员在岗,无人接听电话,视为脱岗。3、值班人员要实时对监控数据进行观察、分析,并做好记录,发现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将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上报到到县局调度中心。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象棋、打毛衣、玩游戏、看影碟、打文件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时、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6、监控室除矿值班员外,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外来人员必须经过矿值班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7、监控机房除矿监控设备维护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监控设267、备厂商维护员等,必须争的监控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8、值班监控员必须认真打扫卫生,保持监控室内卫生,禁止高声喧哗。9、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值班不负责,违反规定的,根据矿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罚款30元以上)。不按规定汇报造成事故的,有矿领导处理。第二节 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手续清,责任明。交班监控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监控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监控室。2、交班监控员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3、接班监控员必须认真检查全部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并且未记录也没有上报(包括当班人员不知情的情况)有权拒268、绝接班。并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监控负责人汇报。4、接班监控员未到岗,交班监控仍应坚守岗位。并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监控负责人汇报。5、交接班期间的所有责任有交班监控员负责,交班后,一切责任由接班后的监控员负责。6、交班完毕后,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交班监控员才可离岗。7、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罚。第三节 监控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标准1、监控室内禁止吸烟;2、监控室内应随时保持环境干湿宜人(冬季温暖、夏季清凉);地表无杂物、积水;墙角无蛛网、浮尘;窗明几亮;3、应经常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蚊蝇,;4、桌面整洁,办公用具摆放整齐;资料文件无杂乱现象;5、269、监控室内牌板悬挂整齐,亮丽如新;档案柜柜扇随手闭合,柜内文件分类合理、存放整齐;6、监控室外过道走廊保持干燥、无积尘;墙面及防盗门、窗无浮灰。二、清理制度1、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应将监控室内外卫生完全清理,达到如上卫生标准,并做到随时保持卫生整洁状态;2、定期进行大扫除,重点是门窗玻璃、照明灯具及室外墙面、窗台、防盗门窗等卫生死角;3、本科室人员应爱护卫生清洁用具,每次清理完毕后都必须将工具整齐放置于指定地点;4、本科室卫生不指定专人进行清理,要求谁值班,谁清理,并自觉遵守。第四节 监控中心培训学习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职工专270、业技术能力,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市煤炭管理局的统一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3、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本矿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考试。4、职工平时必须自学煤矿有关安全常识和本专业相关知识。5、每周五由科长组织本科室人员,分上、下午两次进行专业技术知识集中培训。6、根据需要参加机电科和通风科的有关培训,了解掌握相应的机电和通风常识。7、按照规定坚持十天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脱产集中培训。8、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规程、措施学习,考试271、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9、本科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第五节 监控员操作规程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值班制度等有关规定。2、熟知各种监测仪器的性能、原理、用途与各系统操作方法,对故障能迅速作出判断。按照规定配置监控系统。3、对井下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或值班领导汇报。4、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要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工作区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监控主机出现死机现象时,应立即重新启动,以减少数据丢失。 6、每天打印瓦斯报表及时报送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及有关领导。7、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272、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8、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9、送电的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10、交接班:进人接班地点- 询问上班-工作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问题的处理-履行手续。第六节 监控维护工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监测监控维护工作业。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分站,电源箱、运动开关、传感器、通讯系统设备、工业电视摄像仪、光端机的安装、拆移和维护工作。二、上岗条件1、监测监控维护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273、格取得入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维护人员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具有煤矿通风、采掘、机电等基本常识和电工电子、通讯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熟悉所维护的各种监控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基本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3、监测监控维护工必须经过监测监控专业知识培训,经过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监测监控维护工应无防碍本职工作的病症。三、安全规定1、严格执行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本矿有关规定制度。2、在作业过程中需在皮带、溜槽上方作业时,需先于司机、调度联系好,待相应皮带、溜槽停稳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向调度和皮带司机汇报。3、巷道高时要踩好梯子吊挂,要有274、其他人员在下面扶稳梯子,上面作业人员要站稳,上下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高空作业或在煤仓作业时要系安全保险带,同时用细绳 系牢自身的工具,以防坠落。4、监控维护人员在下井时要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在进入专用排瓦斯巷作业时,必须俩人或多人前后相随,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不得进入瓦斯排巷作业。5、作业过程中会造成断电闭锁的要在作业前通知设备所属单位。6、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包括现场牌板、井下和地面需要填写的各种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四、安全规程1、上岗前要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准备好所需的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2、传感器定期更换,瓦斯电闭锁定275、期试验和常规检修维护工作,要在检修班进行停电前必须先得到调度许可并通知队组。3、作业过程中需停电拆接线时需提前办理有关停、送电和拆接线手续,需其他单位、队组配合时须提前联系。4、使用各种测试仪表前,要先根据被测对象的具体属性,正确选择仪表的各项设置操作。5、监控分站、电源箱、运动开关、传感器、信号电缆的数量准备要按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煤矿安全有关要求以及我矿通风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规定进行配置。五、作业规程1、维护工日常巡检作业按以下顺序进行:(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传输线路分站、电源箱、运动开关、防爆电话机、传感器等设备进行巡检。(2)276、发现监控设备、电缆等设施被损坏,要就地处理并即使汇报。(3)升井后,根据井下实际作业情况,认真填写维护记录和故障处理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出三定表,同时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罚款处理。2、维护工更换传感器按以下顺序进行:(1)到调校室领取传感器。(2)到现场后与作业队组跟班队干联系得到同意后开始更换。(3)摘下在用的传感器拔开传感器插头,更换上新传感器。(4)绑好传感器连接线,挂到正确的位置。(5)向地面值班人员汇报更换前后传感器的编号,并询问传感器信号传输情况。(6)填写就地传感器管理牌版并通知作业队组跟班队干传感器更换完毕。(7)升井后将传感器交向指定地点。认真填写传感器更换记录。277、3、维护工定期“三闭锁试验”按以下顺序进行:(1)领取校准气样后气瓶、减压阀、流量计及气管等。(2)到现场后先要和瓦斯传感器负责队组的跟班队干沟通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闭锁试验。(3)正确连接气瓶、减压阀、流量计及气管,打开气瓶开启阀持续两分钟后关闭。(4)通过观察周围设备的通断点情况,并咨询在附近作业人员电气设备管理人员高开动作情况,判断瓦斯电闭锁控制是否准确可靠。(5)就近打电话向地面值班人员询问跟传感器在上位机中监测的数据曲线,在对应时刻是否已显示出断电试验是特有的瞬间尖峰,确信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6)升井后,将传感器气瓶、减压阀、流量计等器具仪表如数交回,按照实际作业情况认真填写瓦斯电闭278、锁试验记录。4、维护工安装设备作业按以下顺序进行:(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需要安装的监控设备型号数量。(2)安装设备时电源箱分站、摄像仪、传感器、光端机接线箱等安装的位置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时还要选择支护稳定牢靠无滴水便于检修维护,不易被别人踩踢和来往车辆乱碰的地点,带有显示屏或显示窗空的设备还要注意选择便于观察的位置。(3)所有界限必须规范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4)安装好的设备要认真进行完好检查。(5)作业完毕后认真清点工具、配件、材料、不得遗漏。同时清理作业地点周围的杂物。(6)各种小件易损设备、随身携带上井并交回库房。需要升井的设备、电缆、空电缆盘要集中到便于279、运输的地点,电缆、设备不得遗留在密闭巷道内。(7)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认真填写设备安装台帐。六、正常作业日常巡检作业1、传输线路巡检。主要包括查看掘进巷道电缆延伸和回采工作面电缆内撤情况,做好接续和日拆准备工作,整理零乱的电缆,光缆重新接续拽脱线的电缆连接头。2、设备巡检。整理分站、接线箱等设备内部线路,紧固松动的螺旋、喇叭嘴、接线断子、更换腐蚀坏损的的螺旋、螺母和接线端子,更换已失效的弹垫、清除、擦拭设备表面煤尘,处理隔爆设备防爆面、更换过期破损的防爆牌、小型电器完好责任牌、设备完好责任牌、低压开关整定牌等。 第七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强化设备管理,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280、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物质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障。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是我们监控人员的职责,所有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到防爆标准化、检修经常化、线路悬挂整齐化、卫生做到班班清洁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应对设备做到状态明、情况清。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并定期对整个系统进行检修与维护工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人应将监测监控系统分类,建立设备台帐,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仔细标清新增设备的用途、型号、数量,及时提出报废设备的申请,递交机电经理审查。设备的检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学281、习,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性能);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处理一般的故障)。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方法,爱护设备,因个人问题导致设备的损坏,将按矿上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不准私自将监控室公共设备带出煤矿,如经发现一律开除,如发现有设备丢失情况,要仔细追究责任问题,如无法查清由所有成员承担责任,共同赔偿。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定期对电源装置(UPS)、电源避雷器、接地装置、信号避雷器、分站、备用282、主机等设备设施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设备带病作业。定期对各种传感器按矿按规程要求进行校验,确保数字指示精确误差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生产发展,及时变更、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布置图。加强监控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的提高,强化责任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正常,传输畅通,服务于矿井的安全生产。第八节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监控设备及传输设备的正常使用,每天八点班要对所有的设备进行一次检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的设备,升井检修,并填写检修记录。1、进行全面防爆完好检查,检查进出线电源接头有无松动,有无发热烧红现象。2、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接地电阻值是否符283、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漏电保护是否可靠有效,各开关送电整定值是否计算合理。4、观察各设备的电源、电压、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5、各分站、传感器是否灵敏有效,位置是否正确合理,固定装置是否牢固。收、发指示灯是否正常,线路连接是否合乎规定,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及其保护装置必须完好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6、经常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保证设备卫生整洁完好。7、监控机房、监控主机、打印机、防雷装置、监控系统程序、10/100自适应HUB、备用主机及传输接口,实行日日查制度。遇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九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测监控284、网络为瓦斯监控、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等安全监控系统的专用网络,网络的安装维护工作由县级调度中心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停止网络运行。、不准在网络上安装或传播除安全监控数据以外的数据。、工作人员要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发现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县调度中心,并填写故障记录及处理表。、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更改主机及网络设备的网络配置。、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安全监控网络聊天、玩网络游戏、传输文件等。、不准在监控主机上建立服务器或共享文件夹,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下载,不准浏览或下载其它服务器或网站的数据。在检查中如发现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第十285、节 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技术资料管理应做到内容全、版本新、检查方便和保管妥善。2. 技术资料原件送一套给档案室保存管理,复印件留监控室保管。3. 技术资料应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4. 技术资料齐全,包括各种说明书、产品合格证MA标志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设备台帐等。5. 定期进行技术资料的清理,核对工作,对损坏的技术资料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7. 借阅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8. 非为本矿服务的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本矿的设备档案资料。为我矿服务的人员,经监控室允许,可在监控室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资料室。外单位人员因工286、作需要,需将档案资料带出监控室,应经矿领导批准。 9、未经领导批准,所有资料任何人不的复印。10、资料报废需经过监控中心主任和分管矿领导审查批准。第十一节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1、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监控中心根据矿发展规划提出方案,由机电经理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 改造费用可列入大修费或其他费用。3、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287、老、旧、杂设备;(2)通过修理,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置价值80%,须更新并作报废处理;(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 无法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6)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监控中心日常工作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主管经理、副经理、监控中心、供应部门、生产技术部、财务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执行。(7)凡是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主管经理审批,报供应科备案。(8)凡未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需提前报废时,由主管经理呈报,经领导组研究确定。(9)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288、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10)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 必须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费用。第十二节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监控中心由煤矿分管领导负责,负责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值班情况、 瓦斯超限处理、 中心计算机房运行。第二条:工作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制,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第三条:工作人员要不断地对系统运行的各信息数据和参数进行浏览、 分析,并及时根据采掘活动更改传感器位置和重新定义传感器,以及经分管经理在测量图上签字后,在技术员指导下在微机上认真准确地填图。第四条:工作人员发现瓦斯超限、 曲线异常等情况,289、要及时准确地将情况向矿调度室和有关况领导书面汇报并由领导签字备查。同时将原因及处理情况上报县调度中心。严禁将系统关闭,切断与上级的联系。.第五条:工作人员发现系统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情况 、无法上传数据 、网络中断等要首先查明故障原因,及时转接备用主机并向分管领导及县中心机房汇报,并填写故障异常处理表。第六条:监控室工作人员负责维护 、管理机房监控计算机及各类设备。1、 监控计算机禁止安装与监控无关的各类应用软件、 游戏等。2、监控计算机严禁上互联网 ,观看及听等。3、监控计算机上严禁安装电视卡、调制解调器等与监控无关的各种设备。4、监控计算机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及查杀病毒。5、不准随意290、更改监控计算机网络设置。6、机房服务器应指定专人管理,不准用服务器充当监控机。7、维护机房环境,做好计算机清洁、防潮、防尘及防雷电工作,煤矿机房温度15 30oC 机房湿度40 %-70%。8、定期检查机房供电系统、光缆接入系统、备用主机及接地系统,保证机房UPS电源供电2小时以上,机房UPS严禁接入服务器、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光电转换器之外的任何设备(包括空调、电热器、电风扇、热水器和激光打印机等),特殊情况需关闭计算机时,要严格按正常程序依次关闭监控程序、上传程序、计算机;供电正常时,在依次打开各程序。.第七条:矿分管领导要定期对机房进行各项检查,并填写系统检查表,发现问题要对相应责任291、人进行教育、批评、纠正直至处罚。第八条:瓦斯超限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及处理表,记录和主风机运行状态总记录必须保存 3个月以上。第十三节 煤矿瓦斯监测异常情况处理上报制度一、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异常情况种类: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4、主扇停风报警、馈电断电报警;5、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6、采掘跟踪图纸未按要求填充;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8、其它异常情况。二、煤矿监控机房处理程序:1、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及处理表,要求以传真或292、网络方式上报,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2、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向县局调度中心报告。3、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或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结果,以备核查。4、煤矿监控系统如出现停电、硬件故障、井上(下)维修、更换设备等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计划,并填写故障记录及处理表,同时向县调度中心提前汇报。第十四节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293、告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包括;(1)井下传感器断线;(2)分站无显示;(3)网络不通,无法上传;(4)监控主机系统瘫痪或异常故障;(5)因井下工作面搬迁或其它情况停电等所有导致监控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无法正常监测井下有害气体的情况。系统故障处理程序:1、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断线或无数值,应立即与井下维修人员取得联系,到传感器安装地点维修处理。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填写故障记录及处理表,将原因及结果报县调度中心。2、值班人员发现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更换备用主机,同时向值班领导汇报,通知维修人员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填写故障记录及处理表,将原因及结果报县调度中心。3、值班人员发现数据网络不通及网络294、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通知网络运营商立即处理,填写故障记录及处理表,并报县调度中心。第十五节 瓦斯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应急措施1、井下出现单一传感器系统故障时,监控中心必须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该地区瓦检员必须守在出现故障的传感器跟前,在传感器故障没有修好,不能恢复正常之前,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情况,直到传感器恢复正常运行,确认无误后瓦斯员方可离开。2、井下出现局部区域传感器故障时,首先检查是否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如果是通讯线路出现故障,传感器依然工作,必须立即对通讯线路进行维修;如果因其它原因造成传感器不能正常使用时,监控中心主要领导必须带队入井,到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并对295、查的问题立即处理,同时安排各工作面瓦检员认真检查故障区域内的通风参数情况,直至系统恢复正常为止。3、如出现整个矿井井下监控传感通讯故障时,通风科主要领导必须组织人员分析原因,并对井下各地区的监控设备主线和主要分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监控中心负责通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通风参数并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直至故障排除,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运行为止。4、井下出现监控传感系统故障后,必须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的连续性发生并留好事故分析记录。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配备的蓄电池,要每日检查一次,当电网停电后,监控中心系统必须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6、监控设备在故障期间,严296、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第十六节 瓦斯超限报警应急处理方案安全监控室值班员如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立即汇报安全指挥中心值班主任,同时汇报县煤管局安全监控中心。安全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接到汇报立即向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地区的安全员、瓦检员等负责人核实情况,责令该地区负责人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同时通知跟班矿领导,由跟班矿领导组织人员立即到瓦斯超限地区现场指挥处理。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到进风大巷的安全地点,瓦检员核实超限地区瓦斯浓度以及通风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一、经过核实,因监控系统和传感器故障等其它故障造成的瓦斯超限报警。由监控维护工以及现场297、处置队及时排除。故障解除后上报安全指挥中心。二、经过核实,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超过0.7%;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1、超限浓度在1.2%以内时。由跟班矿领导组织当前井下跟班领导、处置队员和有经验的矿工,采取有效的措施排放瓦斯。超限报警解除后,上报安全指挥中心。2、超限浓度超过1.2%时。现场处置队能力不足时,现场指挥领导应立即请求安全指挥中心,再组织井上相关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共同参与处置。超限报警解除后,上报安全指挥中心。3、情况特别严重,或者有其它的困难。矿井没有能力解决时,撤出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切断井下所有非本安型电源。上报矿领导,298、由矿领导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技术力量过硬的队伍给予帮助解决。在处理过程中,跟班矿领导和安全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时刻联系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同协商处理。处理过程中安全监控值班员每半小时向县煤管局监控中心做一次汇报,并做备案。超限报警解除后,跟班矿领导向安全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汇报超限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有安全监控值班员填写异常情况报告表由值班领导签字后,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县煤管局监控中心,并做备案。瓦斯超限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 长: 安全经理 韩国华副组长: 安全指挥中心副主任 王广华 通风科长 李政宏成 员: 跟班矿领导、现场瓦检员、现场安全员、处置队员、其他参与的人员第十七节 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制299、度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甲烷传感器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为了保证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措施。一、对测试人员的要求1、测试人员必须是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的。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2、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二、三闭锁测试前的准备工作1、三闭锁测试应安排在早班矿井生产检修期间进行,以不影响采掘工作面正300、常生产为原则。2、测试人员在上班前,要首先申请有关矿领导批准后。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闭锁测试申请表,由矿安全指挥中心相关人员签字后,传真上报县局,经同意后,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电钳工、跟班安全员、瓦检员配合,如果断电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的,也必须和机电一队变电所值班电钳工配合,争得对方同意并做好准备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进行断电功能测试工作。3、对三闭锁测试工作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如有特殊原因当天不能做断电功能测试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当天书面请示矿总工程师并经总工程师批准。4、确认可以进行三闭锁测试后,领取三闭锁现场测试记录表、备用传感器和标准气样瓶、气管等相关设备。5、测试人员在301、到现场开始测试后必须向监控中心机房值班人员汇报,确认本地区监控设备传输正常、馈电开关显示正常。值班人员通过监控主机随时观察现场断电测试情况,6、在做测试以前必须通知该地区所有工作人员。三、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操作程序1、测试人员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传感器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监测。2、取下传感器旋开传感器防尘罩,用气管连接好气样瓶与传感器气室。打开气瓶阀门,调节流量控制阀缓慢向传感器缓慢通入2%的标准气体,在显示值上升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流量控制在200ml/min,持续时间大于90s。然后关闭阀门,断开气瓶。3、甲烷超限302、断电功能测试后,如测试结果正常(在甲烷超限情况下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能够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汇报,询问该传感器的监测数据曲线在对应时刻是否己显示出断电试验值,监控设备是否显示正常。4、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后,将甲烷传感器按照标准要求吊挂好,瓦检员检查现场瓦斯气体浓度不超过0.8%,通知施工单位电钳工(变电所值班电钳工)及时进行恢复供电钳工作。四、风电闭锁测试操作程序1、手动切换风机开停传感器显示状态,手动关闭风筒传感器,观察动力闭锁开关是否正常闭合。2、由电钳工手动完成主备风机切换,观察动力闭锁开关是否正常闭合。五、故障闭锁测试操作程测试人员手动断开所测试传感器与分站的303、连线。六、闭锁测试后续工作面1、在测试过程中能按要求执行断电闭锁,现场填写三闭锁现场测试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在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钳工(变电所值班人员)配合,查找不能断电的原因及时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手动切断该地区所有非本安电源,及时向监控值班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汇报。和施工单位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在尽快处理。3、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测试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将瓦斯气瓶、空气样等器具如数交回仪器发放室,并将三闭锁现场测试记录交回监控室存档。七、安全措施1、测试人员下井时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2、在皮带上方作304、业时,测试人员应事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当皮带完全停稳后方可作业,当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和皮带司机联系。3、施工前,在工作现场测试人员要仔细检查周围巷道的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4、在工作过程中,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巷道坡度较大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积极配合,并使用梯子,保证人员的安全。5、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及时将瓦斯气瓶和空气瓶的阀门关闭严密,防止气瓶漏气。第十八节 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管理制度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已对我矿下井人员实现考勤定位功能,为规范本系统的运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遵照305、执行:1、供电管理、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分站采用交流127V就近供电,主要取自各变电所监测监控综保和大巷照明综保,可靠供电是保证井下人员考勤定位跟踪系统稳定、不间断运行的必要条件,各责任队组必须保证各分站供电的稳定、可靠。、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供电综保、开关严禁私自、无计划停电。若综保、开关故障或有计划检修时,责任队组必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修及时送电。、责任队组对分管范围内的综保开关必须重点看护,每班指定专人巡检,发现问题或接到监控中心与机电科电源故障通知后及时处理,并保证两小时以内恢复送电,超出规定时间,必须及时向监控中心、机电科说明原因。2、跟306、踪识别卡发放管理、由信息站按照单位统一编号发放人员跟踪识别卡,确定跟踪识别卡与个人绑定关系,完成跟踪人员信息库的修订。、对于新增或调离本矿人员,要由劳资科和人员所在单位(队组)出据证明,交信息站及时增加或回收定位识别卡,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站及时修改人员信息库有关内容。、对于丢失跟踪识别卡人员,由人员所在单位(队组)出据证明,监控室、信息站共同处理,及时补办识别卡。3、系统保养、维护、使用管理(1)、维护及保养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熟悉有关电路图,熟悉读卡器的内、外结构及电路原理。(2)、使用中,维护及保养人员应经常检查读卡器的电源的连接是否可靠,箱盖是否压紧、盖板螺丝是否紧固。(3)、读307、卡器必须安放在无水处使用,严禁被水打湿。读卡器长期不使用时,必须将控制器包装后放在通风良好,相对湿度90%的环境中。(4)、读卡器的维修必须由接受过生产厂家专门培训的修理人员进行。读卡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5)、井下严禁拆卸读卡器,维修时不得改变本安电路与本安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电气参数、规格和型号。(6)、监控室全面负责人员跟踪定位系统的软、硬件日常维护、故障排查工作。指定专人定期对设备线路进行巡检,根据采掘开工计划及时调整、安装、回撤系统设备;确保系统对井下人员全面跟踪定位。(7)、监控室负责系统设备信息、显示图形的修改工作,指定专人定期对308、系统监控服务器、数据库、巡检平台进行维护监管,对服务器硬盘剩余空间、数据库备份情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系统功能正常。(8)、信息站负责人员跟踪定位系统的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人员跟踪数据库基本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矿井组织机构信息;人员基本信息;人员与卡绑定关系录入修订工作;人员考勤修改、删除、新增数据操作,人员考勤修改、删除、新增数据必须建立人工台帐;人员考勤记录报表打印。 (9)、各单位、部门人员变动,每月25日前由劳资科提供人员变动信息,由考勤机房在每月底前统一完成跟踪定位系统人员信息库修订工作,确保调动人员当月入井考勤准确无误。4、奖罚细则、擅自切断人员定位系统供电电源或309、因检修等原因停电,在检修完毕后未及时恢复送电,每出现一次给予责任队组100元罚款;、本矿人员下井未携带识别卡造成下井人员名不符实的,给与当事人100元罚款。、无故借用他人识别卡或一人携带多个识别卡下井,造成下井人员名不符实,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元罚款。、信息站必须根据各种通知单对考勤数据及时修订并建立修订档案,因修订不及时或建档不全,一次给予罚款10元。第十九节 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310、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311、,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应急检修预案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对下井人员实现考勤定位功能,动态掌握井下各地区人员情况。建立健全人员定位系统应急检修工作机制,保障人员定位系统正常工作。为井上调度提供便利,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一手资料。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监控系统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出现单一读卡机机故障时,监控中心必须立即安排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在维修结束后报告监控中心。如有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报告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组织人员维修或申请矿安全指挥中心采取其312、它措施协调解决。2、出现个别识别卡故障时,信息站安排先带临时卡入井,并向监控中心申请维修或补发新卡。3、出现局部区域读卡机故障时,首先检查供电是否正常,如果是供电问题,通知机电科处理;同时检查是否信号线路站发生故障,如果是信号线路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对信号线路进行维修;如果因其它原因造成定位系统故障,监控中心主要领导必须带队深入现场,到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并对查的问题立即处理。如有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申请矿安全指挥中心采取其它措施协调解决。4、如出现整个定位系统故障时,矿主要领导必须组织人员分析原因。首先检查是否定位系统软件发生故障,如果是定位系统软件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对进行维修;并对各地区的信313、号主线和主要分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监控中心负责通知井下各地区随时与地面监控中心或指挥中心联系汇报井下情况,直至故障排除,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运行为止。出现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后,必须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的连续性发生并留好事故分析记录,人员定位系统在故障期间,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应急检修组织机构组 长: 机电经理 韩建奇副组长: 安全指挥中心副主任 王广华成 员: 武铁军、唐继成、马利峰、雷永跃、王君、韩俊波、监控中心其他人员、机电科相关人员、其他配合科室的人员第二十节 煤矿通讯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通讯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通讯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满足我矿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管理范围作为全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室是通讯畅通、保障安全生产的集中体现。因此电话的安装、撤除、增加、转移由监控室在平衡安全生产和通讯系统布局的情况下确定。负责对通讯系统缆线吊挂的标准化工作进行业务管理。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经常性对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负责系统设施、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