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经营作业地质技术及组织管理制度(6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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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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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经营作业地质技术及组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地质管理制度1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二、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2三、地测工作联系制度3四、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4五、地测管理制度5 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6 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7 八、中、腰线管理制度8 九、贯通、透巷管理制度10 十、地质工作管理规定11 十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3 十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14 十三、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17 十四、矿井水害应急预案34 十五、水害预测预报2、制度38 十六、水患停产撤人制度40 十七、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42技术部管理制度45档案、资料、图纸、文件、证件、图书管理制度45 1、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45 2图纸资料管理制度45 3、技术改造、维修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的审批程序464、技术资料的发放465、资料图纸的使用管理476、证件管理制度47 7、图书管理制度47井巷工程验收制度49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制度51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56地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由矿技术部下设成立地质测量队,设队长一名,技术员2名,测量人员15名,地质人员6名。具有地质测量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3、主要职责煤矿的地质测量机构是本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承担煤矿生产有关的地质测量等工作;(二)对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三)负责煤炭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管理,建立资源储量台账,编制矿山生产有关图件及矿山储量年报;(四)负责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工作;(五)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矿井设计负责编制年度块段开采和回采率计划,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六)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当年生产任务和采掘计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治理方案,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七)对发生的破坏浪费矿产资源、超层超界开4、采等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负直接责任。3、测量仪器配备为满足矿山测量要求,煤炭煤矿配备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需配备的主要设备有:(一)常规测量仪器,如罗盘、测杆、测绳、钢尺等工具齐全;(二)防爆型全站仪;(三)绘图仪;(四)微机等配套设备。二、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以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后再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部门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5、复制登记台账。5、各部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三、地测工作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硐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m时,煤巷剩下20-30m时 ,综掘剩下50m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煤矿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6、m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煤矿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在两工作面相距50m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m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煤矿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m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面图,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7、工煤矿了解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服务。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四、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地测部门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2、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巷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地测部门8、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五、地测管理制度 (一)、地测部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煤矿负责人200元的罚款。 (三)、所有统计资料及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煤矿100元的罚款。 (四)、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五)、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9、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六)、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七)、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测量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30m,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九)、对各煤矿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否则,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煤矿5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10、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煤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煤矿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煤矿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煤矿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煤矿索取、转抄、复11、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煤矿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 、索引。 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 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12、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能乱动。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坐压仪器设备箱架。 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确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収后方能入库。 613、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矿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借出要及时返还,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八、中、腰线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煤矿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14、定本管理制度。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3、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15、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20元。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标线后30-40m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20元,并立即复测。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4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m,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2m,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6-10m。否则,对参与延中线的人员分责任大小给予罚款10-20元。最前一个中线点距迎头40m以内,由施工煤矿自行延线指挥掘进(如在40m之内中线有松动或巷道变坡16、中腰线不能使用时,施工煤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给予校正或延挂中腰线)。超过40m时,施工煤矿不论中腰线是否可用,都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去延挂中腰线。同时,测量组长也应随时加强联系,掌握中腰线至迎头的情况。随时延挂中腰线。每40m打一个腰线桩,否则每超1m罚测量组长10元,组长不在由副组长负责。6、各施工煤矿要建立班组长(技术员)延线制度,负责延长中腰线至迎头40m以内的中腰线,以便施工,否则造成巷道偏差,责任由施工煤矿负责。7、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煤矿应妥善保护,严禁敲打或吊挂重物。如对延挂的中腰线点有疑问时,施工煤矿要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否则出现差错由施工煤矿负责。施工煤矿破坏中腰线点的,17、每发现一次扣进尺5m。8、施工煤矿在测量给线时,应密切配合、协作打眼、提供方便。测量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煤矿交待清楚情况,以便掌握施工。9、测量人员对巷道施工情况应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如遇巷道偏线严重而无法延线和影响工程使用的,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确定处理意见。未经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线或借线。九、贯通、透巷管理制度1、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并按批准的贯通设计进行实测、计算、复测、复算 。2、贯通测量工作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最后取其算术或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数18、据。 3、所有贯通工程都应绘制1:200或1:500大比例尺贯通施工图挂调度室,每天收尺填图一次,严格掌握工程进展情况。4、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岩巷中剩下20-30m之前,测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总工程师,分管掘进的分管领导和安全、通风、生产技术、施工煤矿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及控制距离。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边界或进入危险区20-30m前,地测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总工程师、分管领导和安全、通风、生产技术、施工煤矿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位置和控制距离。6、当掘进巷道从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险区的上方或下方通过时,其间距小于25m的,测量19、人员应向有关领导和煤矿发出安全通知书,并附平、剖面图,标明净岩(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7、在测量人员下达安全贯通通知书后,生产技术、安全、通风、调度、生产运转中心及施工煤矿等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加强管理,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确保巷道安全,准确贯通或顺利通过。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8、重要井巷贯通后,本队应按贯通设计精度要求实测分析,写出总结报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十、地质工作管理规定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20、,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煤矿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地质人员接到设计或生产技术部门委托书后1年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半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715天提供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前方有疑的老窖21、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煤矿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煤矿打钻前,地测人员必须标出打钻方位及倾角,开钻后进行跟班并复查其钻孔方位及倾角是否正确。在跟班过程中严格记录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煤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施工煤矿对地测部门所进行的观测工作应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22、6、必须根据掘进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7、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8、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十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银宇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23、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7、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十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1、防治24、水日常巡检由地测部及防治水人员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办公室,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煤矿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防治水技术组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在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25、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煤矿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联系。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出现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7、设备组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10、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11、煤矿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26、工作安全。1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14、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二、考核制度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煤矿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27、关标准和制度等。(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10000元。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5000元。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5000元。(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煤矿处罚28、5000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2、防止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煤矿罚款5000元,个人罚款500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顶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煤矿相关负责人罚款1000元。5、探防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8、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200元。929、安全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十三、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一、矿井水害发生的条件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活动,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威胁,增加生产成本,以及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的矿井水,都称为矿井水害。根据水源不同,可将矿井水害分为地表水害、老窑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发生矿井水害,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水源。水源主要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大气降水包括降水和降雪:地表水包括矿井附近的河流、湖30、泊、沼泽、池塘、水库、采后塌陷区积水等;地下水包括井下含水层水、老空水、含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等,它们都是矿井水害的水源。(2)有透水通道。透水通道主要有井筒、巷道、塌陷坑、开采沉陷裂隙、断层裂隙、废旧钻孔等。一旦这些过水通道于水源相通,就构成了矿井充水,轻者增加了排水费用,重者造成淹井灾害。(3)失控。失控是指对矿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的管理达不到预定的要求,导致淹井停产甚至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发生。二、影响矿井涌水量的因素1、充水岩层的出露条件和接受补给条件充分岩层的出露条件,直接影响矿区水量补给的大小。充水岩层的出露条件包括它的出露面积和地形条件。前者限定接受外界补给水量的范围,显然,出露面积愈31、大,则吸收降水和地表水的渗入量就愈多,反之则少;后者指出露的位置、地形的坡度及形态等,它关系到补给水源的类型的渗入条件。2、矿井边界条件一个矿井的周边大多是不同边界组合而成,如他们的形状、范围、水量的出入直接控制了矿井的涌水量。如矿井的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四周均为强透水边界(富水断层、地表水、强含水层),在开采条件下,区域地下水或地表水可通过边界大量流入矿井,供水边界分布范围越大,涌入的水量愈多、愈稳定。如果周边由隔水边界组成,则区域地下水与矿井失去水力联系,开采时涌水则较小,即使初期涌水量较大,也会很快变小,甚至干涸。除矿井周边,煤层顶底板的隔水或透水条件同样对矿井地下水的补给水量起控制作用。(32、1)煤层及其直接顶底板的隔水或透水条件,是影响矿床充水强度的关键因素之一。最理想的条件是煤层直接顶底板均是可靠的隔水层组成的刨面边界,即无外部水源补给,矿井涌水量小。(2)顶底板的隔水能力。当煤层上覆和下伏有强含水层或地表水体时,则顶底板的隔水能力是影响矿井充水的主要因素。它取决于隔水层的岩性、厚度、稳定性、完整性和抗张拉强度。3、地质构造条件构造的类型(褶皱或断裂)和规模,对矿井充水强度亦起着控制作用。褶皱构造往往构成承压水盆地或斜地储水构造,构造类型的不同,则充水含水层的分部面积、空间位置、补排条件亦有差别,从而使矿井充水强度也不一样。三、矿井突水预兆矿井突水是因为井下采掘活动破坏岩体天然33、平衡,采掘工作面周围水体在静水压力和矿山压力作用下,通过断层,隔水层和矿层的薄弱处进入采掘工作面。矿井突水这一现象的发生与发展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有的表现很快(一两天或更短),有的表现较慢(采掘后半个月或数日),这与工作面具体位置、采场地质情况、水压力矿山压力大小有关。从开拓工作面开始,发展到突水时在工作面及其附近显示出某些异常现象,这些异常统称突水预兆。识别和掌握这些预兆,可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区人员,防止伤人事故。突水前的预兆有以下几种:(1)挂红。因地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铁锈。(2)挂汗。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在34、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但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岩)壁也可凝结成许多水珠。因此,遇到挂汗现象,首先辨别真伪,辨别方法是剥去表面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气,如果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3)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然降低,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凉爽感,时间越长越感阴凉。(4)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较高时,挤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5)水叫。井下高压积水,向煤岩裂隙强烈积压与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嘶叫声,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已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6)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作透水前兆。(7)顶板来压、底35、版鼓起。在地下水压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8)水色发浑、有臭味。老空水一般发红,味涩;断层水一般发黄、味甜; 溶洞水当有臭味。(9)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10)裂隙出现渗水。不清即离积水区尚远;如出现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以征兆不一定都同时出现,有时可能出现其中一个,有时可能出现多个,但也有时透水征兆不明显甚至不出现,因此,要认真辨别。根据规程的规定,当出现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长和值班矿长,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四、矿井水害发生的原因矿井水害事故的原因分析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矿井水36、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波及到水源所致;有时是由于充水通道将水源与巷道或采掘工作面沟通,造成矿井突水。1、工程技术方面的原因(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防洪设计在设计、施工方面有缺陷,达不到防洪要求标准,或防洪设施失效,以及地面塌陷、裂隙未处理,使地面洪水由井巷、塌陷、裂隙等通道进入井下造成矿井水害。(2)水文地质情况不清。井巷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断层、强含水层、岩溶陷落柱、含水溶洞、老空积水等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而造成透水事故。(3)井巷位置不合理。设计中将井巷置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离强含水层太近,导致顶、底透水。(4)工程质量低劣,致使井巷塌落冒顶、跑37、砂、透水。封闭不良的各种钻孔有时也可导致透水。(5)乱采滥挖破坏防水煤柱造成矿井透水。(6)测量误差导致巷道进入采空区积水而透水。(7)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机电事故而造成淹井。(8)防水闸门未按要求设计修建; 或质量低劣不能起到防水作用; 或由于不注意日常维护和试验,当井下出现灾情时无法发挥作用而淹井。2、管理方面的原因(1)由于相对于其他事故发生率不是很高,容易使人思想麻痹,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如果对水害没有充分的认识,往往会导致不该发生的透水事故。(2)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致使许多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相应防范措施跟随不上而发生透水事故。(3)不能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则,心存侥38、幸。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低,没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职工没有掌握透水预兆、避灾路线、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致使发生水害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对各种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未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矿井水害的危害矿井水害的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恶化生产环境。矿井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和老窑积水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工人身体健康。(2)增加排水费用(增加了生产成本)。在矿井生产建设中,矿井水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费用,不仅造成原煤吨煤成本增加,而且给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3)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矿井水的39、存在对金属设备、铁轨和金属支架产生腐蚀作用,缩短其使用寿命。(4)损失煤炭资源。为防止矿井水的威胁,有时需留设防水煤柱,影响煤炭资源的回收和利用,有的甚至无法开采。(5)引起瓦斯积聚、爆炸或硫化氢中毒。如果发生老空区、老煤窑突然透水,积聚在老空区内的瓦斯、硫化氢会随水而出,涌出的瓦斯若达到爆炸浓度,遇高温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而人们呼吸到了剧毒的硫化氢,重者就会造成死亡。(6)一旦失控,造成淹井及人员伤亡。矿井涌水量一旦超过排水能力或突然涌水,轻者淹井停产,重者矿毁人亡。六、矿井水害的防治原则水害防止的原则是指“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1)“预测预报”是指在40、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成情况、水害类型等到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一般应根据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提出作业区域水害的预测预报,确定矿井水害的防治重点。(2)“有疑必探”是指在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有水害疑点的作业区域。(3)“先探后掘”是指在综合探查的基础上,提出作业区域水文地质分析报告,在确保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没有水害威胁时,方可掘进和进行回采。(4)“先治后采”是指根据矿井定期水害排查和综合探测发现存在的水害问题以及水文地质异常区域,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水害治理措施,直41、到完全消除水害威胁后,才能组织正常的掘进或采煤工作。七、矿井井下水害防治1、井下防治水的措施和要求按照规程要求,对井下防治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主要有:(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采掘到探水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3)每次降水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煤矿42、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6)井田内有与河流、水库、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处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8)矿井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9)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10)43、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措施,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地域,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水闸门后,方可掘进。(12)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井巷揭露的主要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沙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2、老窑水害防治积存在煤层采空区和废井巷中的水,是煤矿生产建设中最危险的水患之一。老窑积水水害,不仅在老窑或地方小44、井多的矿井存在,在国有大型煤矿自采自掘的废巷老塘,因种种原因在本该无水的地方也意外积存了或多或少的水体,它们意外的溃出也会伤人毁物。因此,对于所有地下开采的矿井,均会遇到老窑水害问题。根据以往防治老窑积水的经验和教训,对这类水害的主要防治对策就是要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以根除水患。防治老窑积水,要解决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1)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避免疏忽大意。由于某种原因老窑积水的分布规律不易掌握,又带有灾害的特点,一旦警惕不高,很简单的问题也会酿成惨重的水害事故。因此,必须采取严肃慎重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2)认真分析老窑积水的45、调查资料。老窑和地方小煤矿的积水范围,由于缺乏准确的测绘资料,是老窑水防治难且易于发生水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老窑积水调查资料的系统分析和正确使用是防治这类水害事故的一个关键环节。对老窑积水资料的调查,一定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切地加以记录,并且要反复分析核实,判断可靠程度,指出疑点和问题。(3)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对策。古空及上部积水多为复杂的区域,分管安全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千方百计地了解掌握本矿井周围的老窑积水分布情况,各片积水与本矿井各采区之间的隔离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有关图件,全盘安排开拓部署和采掘工程。(4)严密组织探水掘进。古空积水有分散、孤立和隐蔽的特点,水体的空间分布几何形46、态非常复杂,往往很不确切。防治它们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探水掘进。在有足够帮距、超前距和控制密的钻孔掩护下,掘进巷道逐步接近它,最后达到发现之目的。(5)特别注意探近放和贯通积水巷道或积水区。当积水位置很明确,或通过“探水掘进”确已接近积水并进行近距离探放水时有些问题需要特别注意,情况复杂的积水就在身边,稍有不慎,水害立即可能发生。(6)重视自采自掘采空废巷积水的探放。这是一个普遍,千万不能认为资料相对而言可靠就掉以轻心,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原不积水的区域要分析重新积水的条件和可能,经常圈定积水区。要分析测绘精度和误差,注意可能少填、漏填的巷道、硐室。不过分自然,盲目进行探近放。(7)钻、物探47、结合问题。老窑水的探放,工作量很大,尤其是探水掘进,确实耗工耗时,应该积极采用物探手段,帮助圈定积水区,减少超前探水的工作量,开展探水孔端的孔间透视,以减少钻孔密度。但是,钻、物探结合,必须要以钻探为主,物探资料要有钻孔验证。3、岩溶突水灾的防治岩溶突水灾害约占水害比例的一半,从突水的方向上,它可分底板水(由下向上)、侧方突水、顶板突水(由上向下)。防治的关键技术是:(1)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含隔水层、富水性、地质构造、岩溶陷落柱等)。(2)承压水采煤时(底板岩溶水大多数是具有压力的承压水,有时压力很高,可达几十兆帕),必须执行规程、“三下采煤”规程和矿井防治水条例,探水和留设相应的防水煤柱48、。(3)加大排水能力,确保防水设施(如防水闸门、分区隔离、快速注浆堵水、加大水仓容量、排水系统畅通等)的正常使用。(4)了解防治底板突水的先进理论(包括“突水系数”的观念、“主通道”学说、“关键层”学说、“下三带”理论等)和探查、防治技术。(5)使用先进的井下物探技术,除了地面大面积高分辨率地震探测外,在井下采区、采面、掘进巷道中都可采用超前物理探查技术。(6)制定防治水总策略:深降强排,疏、排、供、环保相结合。带压开采,保水采煤。八、 矿井水灾的防治技术指导意见要求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1)“防”主要指矿井边界、导水层两侧、强(承压)含水层、陷落柱、地下水强径流带等区49、域必须进行留设防水煤(岩)柱;大水矿井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井底车场或井下中央泵房要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工程。(2)“堵”主要指井巷工程穿过含水层、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水文地质复杂地带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水注浆加固封堵;掘进、回采工作面底部为强含水层或高承压含水层时,也必须进行底板注浆加固封堵。(3)“疏”主要是指当煤层顶底板有承压含水层或老空区水体存在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直到承压含水层位达到安全开采值以下或老空水全部疏干后,才能开展正常采掘活动。(4)“排”主要指矿井排水系统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特殊情况50、下排水需要。(5)“截” 主要指矿井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以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1、地面防水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涌入工业广场或渗入井下。地面防水视矿区具体条件不同可采用河流改造、铺整河底、填堵通道、挖沟排(截)洪及排除积水等措施。为防止地面水侵入工业场地和矿井,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2、井下防水防水闸门与防水闸墙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设施。凡受水患威胁严重的矿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产矿51、井开拓延伸或采区设计时,应在适当地点预留防水闸门和防水闸墙的位置,使矿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区隔离开采,以便在水患发生时,达到分区隔离、缩小灾情、控制水势危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目的。防水闸门。防水闸门一般设置于井下运输巷内,正常生产时防水闸门是敞开着的,当突然发生水患时,关闭闸门将水阻挡于闸门之外。防水闸门设置应考虑以下问题:防水闸门应设置在对水害具有控制作用的部位和井下重要设施部位(如井底车场出入口处),能将水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并考虑即使水害发生后能恢复生产及绕过事故地点开拓新区。防水闸门应设置在不受邻近采动影响的地点,以免破坏防水闸门的结构和修筑地点围岩的隔水性和稳定性,以防止闸52、门关闭后高压水通过裂缝外泄。尽量避免在较弱岩层或煤层内砌筑防水闸门,应建在围岩稳定性和隔水性好的地段,要求围岩硬度系数F值必须大于4;如必须在煤卖劲中砌筑时,必须掏槽使闸身的混凝土结构和基岩结合为一体。(1)闸门应尽量修筑在单轨巷道内,以减少掘进量和防水闸门的规模和永久性的两种。临时性防水闸墙就是在有出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各有堵水材料(如木、木垛、草袋等);一旦突水,可迅速将其堵截在小范围内,这种防水闸墙只能起到临时抢险作用。永久性防水闸墙一般是在采煤结束后,为永久隔绝有大量涌水可能的区段而砌筑的一种永久性关闭的挡水建筑。(2)防水煤(岩)柱。在水体下、含水层下、承压含水层上或导水断层附近采掘时53、,为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涌入工作面,在可能发生突水处的外围保留最小宽度的矿柱不采,以加强岩层的强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矿井。防水煤(岩)柱按以下原则留设。有突水威胁又不宜疏放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防水煤(岩)柱留设应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宽度降到最低程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内的防水煤(岩)柱,应在总体开采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应与各种煤柱留设相适应,避免在以后煤柱留设中造成困难。多煤层地区防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统一考虑,以免某一煤层所留(岩)柱因另一煤层开采而遭破坏,致使整个防水煤(岩)柱失效。留设防水煤(岩)柱所需数据必须就地选取,邻区54、或外区数据仅供参考,如需采用时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3、矿井探放水技术我矿周围存在有充水小窑,富水含水层以及断层,当采煤工作面接近这些水体时,可能发生地下水突然涌入矿井,产生水患事故。为消除隐患,生产中使用探放水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情,并将水有控制地放出,以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够清楚,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这就需要推断出可能产生水害的疑问区,并采取措施。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当巷道距含水体一定距离或在疑问区内掘进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探明情况或将水放出,消除威胁后在掘进,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为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55、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实践证明,“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是防止煤矿井下水害事故的基本保证。在水害威胁的地区进行采掘工作,都应坚持这一原则,绝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有侥幸心理,置水害情况于不顾,一味蛮干。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加强探水;(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窑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防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他有可能出水的地区时。4、矿井注浆堵水技术当涌水量很大,仅56、仅依靠排水已不可能或不经济时,采用注浆截水源道,然后在进行排水。注浆堵水技术的使用条件如下:(1)当老窑或被淹井巷的积水与强大水源有密切联系时,可先注浆堵水源,然后排干积水。(2)当井巷工程必须穿过一个或几个强含水层或充水断面,若不注浆堵截水源,将给矿井生产和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危险,甚至无法施工。我国许多矿井穿过强含水层时,都采用了注浆这种方法。(3)当井筒或工作面发生严重淋水,为了加固井壁、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排水费用,可采用注浆措施。(4)某些涌水量特大的矿井,为了减少矿井涌水量,降低常年排水费用,亦可采用注浆堵水源。十四、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年度采掘计划安排,在进行煤矿开采,及接近积水区57、时,可能出现矿井突水,因此,特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1.矿井水害应急领导机构:成立以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安全、通风、生产、机电副矿长为副组长的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包括调度主任、通风、生产技术部长、井下各生产队长。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矿长:是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总工程师和副矿长的协助下,制定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安全、通风、生产、机电副矿长,根据抢险救灾,人员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援所必须的设备材料。4)矿山58、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经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全面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根据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5)调度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处理和报告,救援命令的传达,灾区遇险人员的汇总,相关应急人员的调度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6)通风部部长:负责应急时间的通风管理。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扇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掌握主扇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7)生产技术部部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59、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难处理。8)井下各区队队长、班组长:按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遇险人员有序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动员职工将主副局部通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闸门。2、接警: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调度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机构所有人员到达井口指挥现场,并通知井下所有生产人员按遇水灾时避灾路线从工作面撤至地面。2)矿长到达井口现场后,立即按照本煤矿制定的应急预案,清点人数,组织救援。 3)通知矿山救护队人员下井侦查井下突水情况,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含60、量,并向上汇报。4)根据井下突水情况,立即(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情况、范围、程度等。 3应急启动 1)井下现场人员根据井下发现突水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主任汇报,调度主任向矿长汇报。 2)矿长决定启动矿井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的命令。4应急响应:1)原则: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迅速控制水灾的原则,自救互救的原则,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2)救援行动: 1生产调度室接到矿长命令后,按照水害应急预案中领导机构成员,逐一通知领导机构成员到达井口指挥现场。 2领导机构成员到达井口指挥现场后,按照矿长的指示,立即奔赴61、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抢险领导机构根据灾区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救。4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 5对被困人员所在地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若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6矿井透水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应组织人力、物力强行排水,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若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沙(黏土)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7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62、,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8矿备用及现有物资由应急领导机构统一调配,自事故处理完为止。9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无法救治的,应及时将伤员转院治疗。5应急恢复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附;水害应急预案领导成员及相关煤矿通讯录序号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1矿长何有福2安全矿长刘发有何坤龙3生产矿长叶云文4总工程师湛自稳5后勤矿长张泽鑫6机电矿长张自寿7调度矿长李林8技术员程旭9技术员程贵生10技术员李世黄十五、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矿井63、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国煤矿水文地质复杂和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在认真总结各方面教训、归纳提炼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为加强对矿井水害的监测和防治,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防治是有规律可循的,“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要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2、必须了解清楚当地的历年最高洪水位和最大降雨量,结合本矿的采掘情况对地面造成的影响,如塌陷64、裂隙等,分析是否会造成洪水灌井或洪水通过采掘裂隙导入井下形成水害事故。3、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水害隐患,提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确保井下采掘安全。4、矿井防治水专业人员应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相邻矿井或古窑的开采情况,并分析相邻矿井和老窑的开采是否会对本矿目前的采掘情况造成重大的水害影响。如果相邻矿井和古窑的开采情况不明,在接近相邻矿井和古窑的采掘过程中必须制定探放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保证工作面不受其采空积水的影响。5、矿井防治水专业人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水害预报65、工作(年报、季报、月报),预报中必须说明水害原因、类型和具体的涌水量,并在工作面示意图上标定。6、井下防治水人员应加强对矿井水文地质调查,使水害预测准确可靠,调查内容包括:对矿井建设生产有影响的主要含水层进行调查。对影响矿井冲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进行调查。对可能与地表水有联系的含水层进行调查。对矿井先期开采的地表进行调查。对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表进行地表调查。7、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定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8、建立雨季巡视制66、度,实施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每次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的变化情况以便对其进行准确合理的预测预报。9、在每年雨季到来时,矿相关部门要密切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最新的气象信息,对其是否会对矿井造成威胁做出预测。10、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水害预测预报责任人。1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情,确保安全生产。十六、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矿井发生水患后,由调度室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井67、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跟班领导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领导。、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68、意。、人员撤退到井底,需沿台阶升井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10、遇险人员应该选最近路线进行撤离。11、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调度室。12、调度室指定专人核对并区分到达安全区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外人员的名单。13、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调度室,还要定期更新。十七、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预测预报”的原则。强化现场管理,切实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安全,落实各级干69、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国家监察部、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华润煤业银宇煤矿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一、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以下事故隐患承担责任:(一)防治水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二)探放水人员不全。(三)煤矿防治水资金未提取或未投入防治水设施中。 (四)违反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命令,强行组织生产。(五)在有透水预兆的时候,不按规定撤人,强行组织生产。二、生产副矿长对以下行为承担责任:(一)不按审批的采掘计划作业,计划外组织生产。(二)施工或作业无质量标准或不进行质量考核70、。(三)不经常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四)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没有生产服从安全。三、安全副矿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一)探水工未进行培训上岗作业;(二)对安全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不力。(三)组织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没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没有提出整改或停产整顿命令。(四)对事故隐患的责任者不能提出处理意见。四、机电副矿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一)设备选型、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二)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五、矿总工程师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采掘工程图失真,不能体现井下实际情况。 (二)遇有突水征兆的重71、大问题不向矿长报告处理。 (三)有透水预兆时不下命令停产处理。 六、地测部部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不能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二)积水地点、范围不切合实际,与井下实际情况不符。 (三)对作业或施工质量考核检查不严。七、采掘队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不召开班前会就下井作业。 (二)不深入采掘面掌握安全动态。 (三)不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超能力多头组织生产。 (四)发现异常,不撤离人员,擅自组织生产。八、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由于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较易解决的由部室和队组解决;有一定难度由矿解决;难度较大的上报煤矿组织解72、决。难度大的组织专家解决。 (三)隐患排查小组必须将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每月向煤矿汇报一次。九、接受地方及上级部门要对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监督检查。 十、对人为的事故隐患应给予严肃处理。(一)矿 长:接受煤矿处理。 (二)副矿长:撤销副矿长职务,罚款1-2万元,不得任用。 (二)部长、队长免去职务,罚款0.5-1万元,不得任用。 (三)特工种人员:开除工作。技术部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图纸、文件、证件、图书管理制度一、档案、资料、图纸、文件、证件、图书等都属于煤矿煤矿的重要资料,由矿技术部档案资料员专职统一管理。二、各部门应在月初向矿技术部移交上月文书档案并履行移交手续。三、档案资料员须将各类档案、资料73、图纸、文件、证件、图书等分类分项归档并进行登记造册。对于各类重要图纸、文件等要做到电子备档。1、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1.1、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由技术部专人管理。1.2、技术文件的贯彻由总工程师负责。1.3、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发放、使用、更改、注销有专人负责,并履行相关手续。1.4、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登记签字,履行审批手续。1.5、任何人不得把保密文件带回家中存放。1.6、对丢失的文件,责任者应写书面正式材料,说明丢失的原因和经过,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档案室注销。1.7、对于丢失或损坏的技术文件,档案室应及时补充或恢复。1.8、技术文件的更改由技术负责人报总工程师批准。2图74、纸资料管理制度2.1为妥善保存技术资料图纸,方便工程技术人员的使用,确保我矿对技术资料图纸的所有权,使技术资料图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2.2、技术资料图纸的收集。2.2.1 设计、竣工图纸资料、技术说明书、验收报告等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在巷道验收移交时收集整理齐全,并将明细录入台帐。2.2.2 对巷道改造、维修等的图纸资料由巷道验收移交时收集整理齐全,交资料管理人员并将明细录入台帐。3、技术改造、维修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的审批程序3.l 编写和校对:技术资料的编写和校对、施工方案图纸、验收报告由工程技术部技术人员负责。3.2 审核:一般技术资料的审核栏先由各部室主管会审签字75、,并提出修改意见;最后报总工程师批准。3.3 归档:各类图纸、技术资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资料管理人员建台帐后送档案室存档。4、技术资料的发放4.1 发放范围:矿领导、各部室和区队管理人员。4.2 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发放给矿领导及有关煤矿,领取人必须签字并记入台帐。4.3 建立借阅签字手续:借阅图纸、资料、文件等,必须视保密的等级,履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及借阅人签字后,方可借出。借阅、归还须签字,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5、资料图纸的使用管理5.1 资料图纸的使用由资料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管理明细台帐。5.2 矿领导定期检查资料管理人员的资料、图纸管理明细台帐。检查是否齐备和完整,并抽查76、班组、现场等的使用情况。5.3 图纸包括煤矿的十一种图纸及其它图纸,含电子档案。6 、证件管理制度证件包括;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火工品证、矿长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等。7 、图书管理制度7.1资料员对所接收到的图书分类进行登记造册,记清存档时间,书名、数量等。7.2图书借阅、归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重要书籍的借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必须仔细检查,是否有损坏,如有毁损,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处理。四、档案管理员对所管各类档案、资料、图纸、文件、证件、图书、等不得私下借出或盗印,或拷备电子档案外流,损害矿企利益。五、档案77、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矿长并批准。六、各部门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证件、文件、图纸等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任何资料。七、加强档案、资料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蛀、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资料。井巷工程验收制度为了加强我矿井巷标准化管理的工程质量和提高巷道施工管理,保证巷道成型标准及服务期间的正常使用,根据矿现有工掘队组的施工水平,特制定本验收管理方法。(一)巷道验收实施方案1、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熟悉各条巷道的断面设计,及时掌握巷道变更设计。2、井巷工程掘进期间,机掘每旬验收一次,普掘每半月验收一次,验收内容包括巷宽、巷高及支护情况。3、验收时78、必须挂线(中线、腰线),左右帮分别查验,挂线时注意复检中线情况,发现中线有偏差,必须及时汇报。4、挂线后,巷道每10m测一组数据,巷道净宽要求中线距任何一帮间距不小于50mm,巷道净高不小于设计规定30mm。5、每月中旬验收通知队组技术员,月底验收通知队长和技术员,每次验收后用专用验收记录本做记录,并返还队组队长签字,同时一式两份分别报部长、分管负责人,要求在备注处明确标出所出现的问题。6、巷道竣工验收,要求在设备拆撤前完成,皮带巷要提前通知技术部给出皮中线,同队组队长、技术员全巷道挂线复验,并返还队长签字。7、巷道验收挂线工作由部内其他部员及矿压工积极配合,并提前一天进行协调安排。(二)巷道79、验收处理规定1、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完成各自任务,巷道验收不合格部分当月扣除进尺,并将验收情况通知队组,如有疑问同队组技术员进行复验,需解决的问题通知队组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并进行处理后的重新验收,如果队组没有处理、则在原扣罚基础上再加一倍扣罚,所扣罚进尺不予补给,月度验收结果由部长、分管负责人、盘曲验收人员共同定出对队组的处罚意见,并报审批。2、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办法,如因巷道验收不严格而发生巷道无法使用及其他情况,则根据情节轻重部内给予100-500元罚款(不包括矿上处罚)。3、巷道竣工验收时原则上要求不出现问题,若有则视情况对负责人进行处罚。4、验收人员工作积80、极,认真负责,能及时主动的完成验收任务并不出现失误的,部内酌情给予奖励。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盘区和工作面的设计:1、盘区设计内容及管理办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2、生产技术部应将本盘区的盘区概况、地质特征等情况按地质组下达的通知单要求报有关部门;通风部根据盘区开采方案进行风量计算与分配、盘区负压及等积孔计算等有关内容,按时间要求报生产技术部;电气队根据盘区的开采方案将盘区达产后的电力负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供电系统及采区变电所选设备选型及电缆选择计算、信号通讯与照明按盘区设计审批要求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盘区设计的编制。3、生产技术部必须在施工前一个月把盘区设计报批完毕,交81、送施工煤矿。4、设计内容要齐全完整,图纸说明书要规范,且全部用计算机完成。5、采掘面设计由生产技术部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机电、地质、通风等煤矿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进行会审,严禁传阅审批。6、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要归档管理。7、以上内容不按要求完成者罚责任者200元。二、采掘作业规程管理考核办法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严格按“地质报告书”、“论证”、“编制”、“审批”、“贯彻”、“考试”、“实施”、“补充修改”、“总结评比”、“归档”十个环节管理。2、编制作业规程前30天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提供有关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有关通风、瓦斯、煤尘等资料,电气队提供供电系统图,机电部提供机电设备配备82、资料。3、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20天编制打印完毕,开工前10天报批完毕。4、作业规程装订要统一规范,全部实现计算机编制。5、作业规程内容必须详实正确,不允许出现错误,包括错别字。6、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乎要求罚责任者50元。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矿井内井下所有的临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2、采掘工作面有顶板、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瓦斯涌出等隐患时,必须制定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生产。3、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或支护方式不适应顶板岩性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4、火区的恢复生产、回收巷道煤柱和旧采区重复准备(或掘进)应有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矿83、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通风处、安监部备案。5、采掘工作面过(探)老硐、老空、初次放顶、过大地质构造或较破碎地带以及综采工作面停采准备,要专门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施工队组进行会审。6、掘进巷道在贯通前(普掘20m、机掘50m)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7、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内容详实全面,字迹工整,插图正确清晰。8、安全技术措施用纸规范,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整齐。9、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室、施工队组审批后,经矿长批准后生效,审批必须及时,正常工程施工措施提前三天审批完毕,应急临时工程措施必须在开工两小时前审批完毕。10、安全技术措施84、要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员工进行贯彻,并记录存档。11、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乎要求罚责任者50元。四、井巷施工总结内容:1、井巷工程对应的井上、下位置。2、井巷工程原设计长度、走向、用途、断面、特征、巷道性质、支护、坡度及本工程附属的技措工程参数:如车场、硐室等,并用图示。3、井巷工程实际施工中修改的技术参数,包括修改工程原因、具体位置、实际技术特征、效果。4、井巷工程中遇到的地质构造(断层、陷落柱、冲刷、褶曲等),用文字详细阐述,并用图示清晰表达,反映地质构造特征及具体位置。5、井巷工程所揭露的煤层实际变化情况及巷道坡度变化情况,用剖面图表示出来。6、施工总结要求在停工后15天内由施工队组技术人员85、负责写出,经生产技术部审阅后备案。7、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施工总结,责令限期完成并罚责任者50元;编写总结不符合实际、胡编滥造罚责任者50元,并限期重新编写。五、工作面开采总结内容:1、工作面概况,包括走向长度、倾向长度、煤层赋存情况、储量、采高、地质构造、水文、瓦斯等情况。2、工作面开采情况,包括开采时间、采出煤量、单产情况、地质构造情况、漏顶情况等。3、对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分析,包括直接顶初步垮落、老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步距及强度等进行分析,并用文字详细阐述。4、建议和要求,包括支架对顶板的适应性、巷道支护方式、断面尺寸、端头支护、超前支护方式及机电管理等。5、特殊条件下的开86、采情况,如火下开采、顶水开采、三下开采等情况要详细阐述采取哪些措施,效果如何等。6、开采总结要求在停采后20天内由施工队组技术负责人写完,交生产技术部审阅后备案。7、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施工总结,责令限期完成并罚责任者50元;编写总结不符合实际、胡编滥造罚责任者50元,并限期重新编写。六、其它技术资料管理办法:1、采掘队组必须有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原始记录,没有或不完善罚责任者50元。2、采掘技术资料要归档管理,归档应按专业类别、盘区、工作面及日期分类整理,否则罚责任者100元。3、无作业规程复审记录的或不完善的罚分管技术员200元,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87、措施无贯彻记录或不完善的,罚责任人200元,区队必须进行作业规程的考试,未组织考试或无考试记录的罚队组分管技术员200元。5、生产技术部每月通知施工队组按要求将技术资料送交生产技术部,并对资料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备案,对检查不合格者按管理办法执行罚款,不按要求及时上交受检的,罚责任者200元。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矿地测管理工作,完善和补充煤矿地质资料,准确的提供煤层的赋存情况、地面和井下存在的地质灾害、水害、开采对地面建筑物的影响等资料,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能够准确的设计采掘工作面、有效控制地质灾害和水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煤矿地测工作的完善,有利于在煤矿日常88、开采设计中,能够有效的设计巷道避开水害、压力集中区、冲击地压带和破碎带,在开采过程中有效控制水害、压力集中区、冲击地压带和破碎带,对煤矿在日常开采过程中有防范意识在先,有效控制井下采掘工作面误进入水害区、压力集中区、冲击地压带和破碎带,或在煤矿采掘过程中多采多掘,进入水害区、压力集中区、冲击地压带、破碎带和采掘保安煤柱等现象。2、加强地测资料的收集,地测部门必须每年对井田范围内水害进行调查,并整理成报告提交技术科,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核。3、加强地测工作管理,必须对地面进行控制测量,把地面构筑物发生变化及时补测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整理后提供给技术科;加强井下地测工作,在采掘过程中,根据井下采掘工作面89、的设计布置能够准确的按设计要求准确停采,在贯通测量时能够根据规程规定,在两巷贯通接近20米时,必须停止另外一个掘进工作面,把井下采掘关系测量数据及时提供给技术科,并补充在采掘过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上,同时把测量整理成册,并标明测量地点等。4、加强地面地质灾害监测,在矿区范围内,易滑坡地带设立地质灾害观测站,地质观测站必须每星期对其高程进行监测,若产生裂隙,每星期对裂隙进行观测,若发现有地质滑坡预兆立即汇报煤矿矿领导值班室,矿领导值班室根据汇报情况必须立即根据情况处理。5、加强采空区上方地表监测,发现采掘影响低凹地带、裂隙立即向煤矿技术科反应,技术科必须立即采取措施。6、加强井下采掘巷道顶板下90、移测量工作,若顶板下移0.3米,立即向技术科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7、地测工作人员必须把日常地质资料根据项目、地点、时间进行整理,整理的资料要求达到文字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在地质科存档同时报技术科存档。8、根据地测结果必须对所简测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分析对井下、地面存在的威胁程度、威胁的原因等,把分析结果提供给技术部门,技术部门再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核,根据整理和分析,存在危险因素的推测,技术科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有效的控制存在危险因素,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的抗灾能力。9、地测资料未收集或整理,对其地测部门进行处罚,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在进行地测资料分析时,提供数据部准确,计算方法不合理、分析条文依据不充分造成事故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在保管资料造成资料遗失或损坏的,在需要地测资料进行开采设计时,无地测资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0、煤矿有关部门要求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地测部门应准确的提供地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