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健科工作管理制度(门诊项目等)(8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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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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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保健科工作管理制度(门诊项目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基层指导科工作制度73、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真正发挥三级妇幼保健功能网作用。79、负责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的监督、指导工作。7儿保科工作制度86、及时了解所辖地区儿童保健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长请示报告。8妇保科工作制度9儿童口腔保健门诊工作制度104、积极指导辖区内集、散居儿童的口腔保健工作。106、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诊室清洁、整齐。10儿童听力检测工作制度11儿童智力测验门诊工作制度124、保持室内清洁、安静、给患者温馨、良好的就医环2、境。12儿童眼保健门诊工作制度134、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制度。137、保持诊室清洁、整齐,做好健康教育及防病知识宣传。13产前门诊工作制度13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定期紫外线消毒。14计划生育技术门诊工作制度14艾滋病咨询室工作制度154、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务前,须接受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166、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16新婚学校管理制161、新婚学校设专人管理,负责新婚学校日常教学工作。16孕妇学校管理制度171、孕妇学校设专人管理,负责孕妇学校日常教学工作。17高危儿筛查管理制度18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9铅污染防治工作制度201、控3、制环境铅污染:住宅中尽量禁止使用含铅油漆。20体弱儿管理制度218、食物加工尽量注意做到色香味俱全,以提高幼儿食欲;22托幼机构管理制度23四、做好托幼园所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23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安排(参考)24一、膳食管理24(二)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24二、膳食卫生25(三)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25(五)禁止加工变质食物,禁止提供隔夜剩饭菜及生冷拌菜。25(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各项操作符合要求。25三、膳食营养25(二)根据膳食计划制定食谱,每12周更换一次。25一、工作人员健康检查26(一)上岗前健康检查26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4、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26(二)定期健康检查26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27(三)日常健康管理271、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调离托幼机构。27二、儿童健康检查27(一)入园(所)健康检查27(二)定期健康检查271、儿童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273、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定期健康检查结果,督促其治疗。27(三)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28一、环境卫生28(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按时开窗通风换气。28(六)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28二、个人卫生28(四)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29三、预防性消毒29一、常见疾病预防与管5、理29(六)对患病儿童应督促家长及时诊治。30二、传染病预防与管理301、做好儿童沙眼、龋齿、中耳炎、鼻炎的保健预防工作。303、注意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养成刷牙、饭后漱口的习惯。30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311、对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应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31学前班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33托幼园所监测工作制度34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35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制度363、收费方式。转账,收据、发票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36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人员责任制度371、依托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建立追踪随访网络。375、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10年。37新6、生儿疾病筛查资料室工作制度381、资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物品和资料应摆放整齐并归类存放。386、资料不足或发放完毕,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准备。38新生儿疾病筛查专科档案管理制度393、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材料按年份存档。395、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39新生儿疾病筛查微机室工作制度401、微机室内禁止吸烟、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仪器清洁、整齐。403、外科室人员打印文件需要填写“外科人员打印登记本”。40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41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42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43新生儿死亡评审疑难典型病例评审制度45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制度465、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7、信息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46妇幼保健信息统计工作制度473、每年召开一次妇幼卫生年报和三网监测工作例会。47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制度482、资料收集要准确、及时、全面,并注重资料的质量。48妇幼保健信息年报工作制度49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50妇幼保健信息专项调查工作制度511、全面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高婚前检查率。51妇幼卫生统计监测例会制度52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管理与信息服务制度545、工作计划、总结及专项工作资料。54基层指导工作制度563、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街)妇幼保健网。565、掌握辖区内各种妇幼保健信息并进行对各种数据进行质量控制。567、协调有关部门8、共同搞好基层妇幼保健工作。56宣传培训工作制度574、有培训计划,有总结材料。57例会制度583、以会代训,培训各级妇幼保健人员。589、按时参加例会,有事做到请假。58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591、早孕检查592、产前检查593、住院分娩594、产后访视594、“两癌”检查的各项表、卡、册填写完整,不能漏项。90保健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岗位规范,认真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种保健门诊的医疗,保健监测、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认真负责地开展全市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搞好妇女、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3、按规定深入基层、指导业务,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4、检查监督保健人员执行各项9、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对事故差错严肃处理。5、做好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及时了解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主动向院领导汇报、请示。 基层指导科工作制度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完成工作计划,做好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在科主任领导下,抓好所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业务指导。2、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研究,抓好教学科研工作。每年基层指导科工作人员下乡不少于120天,掌握基层一手资料。3、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真正发挥三级妇幼保健功能网作用。4、深入基层进行业务指导,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并下发母婴保健指导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5、抓好信息统计工作10、,使信息统计工作真实性、可靠性、为政府提供科学依据。6、抓好“降消”县降消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7、抓好三网监测信息统计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8、勤请示、勤汇报、按岗位规范化的要求和本科室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9、负责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的监督、指导工作。 儿保科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儿保科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认真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搞好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和儿童视力、口腔保健工作,宣传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搞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4、检查督促儿保11、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对事故差错进行严肃处理。5、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死亡资料收集与评审工作,降低5岁以下儿童、新生儿死亡率。6、及时了解所辖地区儿童保健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长请示报告。 妇保科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妇保科工作计划和妇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认真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搞好妇保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3、检查督促妇保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对事故差错进行严肃处理。5、做好孕产妇死亡资料收集与评审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6、及时了解所辖地区妇女保健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长请示报告。 儿童口腔保健12、门诊工作制度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诊疗保健并担任值班工作。2、严格执行口腔科室的技术规程及诊疗常规。3、热情接待就诊、咨询病人,认真准确地记录病历、保健卡及工作日志,处方完整、清洁,用药合理。4、积极指导辖区内集、散居儿童的口腔保健工作。5、定期检查和核对仪器的灵敏度,检验用的器具应即刻清洁、消毒、以防污染,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保管。6、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诊室清洁、整齐。 儿童听力检测工作制度1、科室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戴胸卡,仪表庄重大方,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患。2、检查前做好对受检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明检查方法,目的和注意事项,争取受检者合作。3、对患者进13、行认真的检查,要准确认真记载病例,做好门诊登记。4、做好儿童听力筛查随访工作。5、保持诊室清洁、整齐,做好健康教育及听力筛查知识宣传工作。 儿童智力测验门诊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要认真、严格按照儿童智力测验的实施细则进行操作、按规程测试。2、在测试过程中要积极鼓励患者做题兴趣、努力程度,但不对答案做评价。3、医务人员做到衣装整洁,与儿童交谈要态度温和,不要给患者提示、注意力集中。4、保持室内清洁、安静、给患者温馨、良好的就医环境。 儿童眼保健门诊工作制度1、科室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戴胸卡,仪表庄重大方,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患。2、检查前做好对受检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明检查方14、法,目的和注意事项,争取受检者合作。3、对患者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治疗,要准确认真记载病例,做好门诊登记。4、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制度。5、检查时应严谨、认真、细致,如有可疑必须反复检查,认真记载,并请上级医生会诊。6、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的性能和原理,并由专人使用与管理,按操作流程进行应用,如有问题立即报告领导或检修,并备案存档。7、保持诊室清洁、整齐,做好健康教育及防病知识宣传。 产前门诊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2、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周到服务,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定期15、紫外线消毒。4、按照产科门诊工作常规进行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帮助孕妇早期建卡建册,规范填写保健卡及手册、门诊登记册及处方等,认真详细检查,核对。5、积极宣传孕期妇女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特点,尽可能解除她们精神和心理上的负担;积极宣传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6、严格操作规程,检查应认真,动作要轻柔,操作要规范;对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断和处理,认真规范地书写病历。7、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杳,追踪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殊标记。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8、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9、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16、10、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11、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计划生育技术门诊工作制度1、在院长领导下,完成本科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有关政策法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技术指导;正确选择适应症,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诊治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疾病。2、按岗位规范的要求,做到接待患者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缩短候诊时间,提高工作效率。3、书写门诊病志要简明扼要、字迹清楚,主要症状体征明确,诊断及用药正确。遇急症、重症须优先诊治,疑难病人须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或有关科室会诊。典型病例须由主任或主治医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临床病例讨论。4、对手17、术和药物流产患者要认真做好术前检查、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严格执行手术常规,确保受术者安全。5、对高危手术患者设专案系统管理,对基层转来的患者要认真诊治,转回基层时要提出诊治意见。6、观察室设专人管理,随时巡视、观察和掌握病人病情变化,并详细记录、及时进行分析、总结,不断积累经验。艾滋病咨询室工作制度1、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提供保密性咨询,有关资料要用保密文件柜保存。2、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室内张贴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注意事项等,并备有宣传资料、安全套和有关咨询登记表。3、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咨询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交流能力。4、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18、务前,须接受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5、HIV筛查实验室必须是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定认可的。6、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 新婚学校管理制 1、新婚学校设专人管理,负责新婚学校日常教学工作。2、新婚学校授课老师掌握新婚临床保健相关知识技能,并参加“市婚检师资培训班”且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者。3、新婚学校设有固定教室,环境整洁优雅,安静舒适,根据宣教人数配备适量桌椅。4、针对新婚夫妇的需求,开设新婚知识培训。内容有婚前保健、优生的相关知识、性保健指导、生育保健指导、新婚节育指导、以及关于婚前保健的法律。5、每次授课后讲师要与新婚夫妇互动,当场解决准新婚夫妇的19、疑难问题,以便更好地掌握新婚的相关知识。6、为了使新婚夫妇更好地掌握新婚知识,我们定期为新婚夫妇安排试卷答题。 孕妇学校管理制度1、孕妇学校设专人管理,负责孕妇学校日常教学工作。2、孕妇学校授课老师掌握孕产期临床保健相关知识技能,并参加“市孕妇学校师资培训班”且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者。3、孕妇学校设有固定教室,环境整洁优雅,安静舒适,根据宣教人数配备适量桌椅。4、针对妇女妊娠的不同时期,分别开设孕早、中、晚期培训班。内容有(超检各期的最佳时机、孕早、中、晚期保健、高危妊娠孕产期保健、临产先兆及分娩过程、乳房护理、母乳喂养好处、如何使你的宝宝健康、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新生儿疾病预防。)5、每次20、授课后讲师要与准妈妈互动,当场解决准妈妈的疑难问题,以便更好地掌握孕产期的知识。6、为了使准妈妈更好地掌握孕期知识,我们定期为准妈妈安排试卷答题。 高危儿筛查管理制度1、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负责高危儿的诊疗、追访工作。2、对于筛查出的高危儿进行管理,建立高危儿筛查登记薄。3、对筛查出的高危儿进行视力、听力、新生儿神经行为检查,咨询与治疗指导。4、建立高危儿筛查追访登记薄,定期对高危儿进行预约及追踪随访工作。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凡在鸡西市各医疗保健单位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实行逐级报告制度。2、各地保健机构认真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将登记卡项目填全,不许漏项,反复核对,无误后将出生缺陷21、儿登记卡加盖公章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3、填写出生缺陷登记卡一律用钢笔。4、出生日期一律用阳历填写。5、做好出生缺陷儿登记工作。6、农村母婴保健员在每月例会时将出生缺陷上报乡医院,乡医院每月向当地保健机构上报,保健机构每季将当地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向市妇幼保健院上报。 铅污染防治工作制度 1、控制环境铅污染:住宅中尽量禁止使用含铅油漆。2、安排合理膳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给儿童吃含铅较高的食品,如松花蛋、爆米花等。蔬菜水果食用前要洗净,能去皮的去皮,以防残留农药中的铅。3、加强普及健康知识教育:合理膳食、儿童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行为习惯的改变、居室清洁卫生、铅中毒有关知识的普及等。4、积极开展儿童铅22、中毒的防治策略:加强对社区儿童群体产生危害的铅污染治理工作,为儿童创造一个清洁、安全的生存发展空间。 体弱儿管理制度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2、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每月或每季度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4、找出营养不良的原因,如饮食不当,就要注意平衡膳食;有寄生虫感染就要及时驱虫;因患病(如慢性腹泻、呼吸道感染等)导致体重下降,则应积极治疗原发病;23、缺乏微量元素(如缺锌、缺钙等),就要适当补充微量元素。5、调整饮食,补充营养。根据你孩子对事物的耐受能力及消化吸收功能,合理安排饮食,从少到多,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6、每日膳食中要保证足够热量、优质蛋白质及适量脂肪食物,如米面、猪肉、鸡鸭、鱼虾、蛋、内脏、牛奶、豆类及其制品等;7、在进食荤菜的同时,注意荤素搭配,多吃富含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蔬菜,尤其是深色蔬菜,如苋菜、黄瓜、青椒、西红柿等,这样有利于营养平衡和吸收;8、食物加工尽量注意做到色香味俱全,以提高幼儿食欲;9、除三餐及幼儿园的两次点心外,可在晚上睡觉前半小时加餐一次,如补充点牛奶和糕饼类或带汤水的点心,如赤豆元宵、八宝粥、小混饨等24、。10、要少量多餐,愉快进餐,不要强迫孩子进食,以免产生神经性厌食,不利于其生长发育。11、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的幼儿,可适当选择助消化和促代谢的药物治疗。如胃白酶、胰酶等;当食物中维生素不足时,可添加维生素制剂,如小施尔康、小儿善存等。 托幼机构管理制度一、掌握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园所儿童数,园所性质等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二、了解园所中儿童的定期体检、膳食营养等工作,定期对托幼园所儿童的体格发育和营养状况进行评估。三、做好托幼机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四、做好托幼园所信息收集25、统计和上报工作。生活管理: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7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对儿童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每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时间,给予合理的安排。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安排(参考)年龄饮食室内外活动时间(小时)睡眠次数(正餐+点心)正餐间隔时间(小时)日间次数日间时间(小时/次)夜间(小时)1岁53、543421、52、510121、5岁43、544526、122、51036岁43、5456122、5810儿童膳食管理:一、膳食管理(一)托幼机构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二)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托幼机构的炊事员应定期参加儿童营养的专业知识培训。每个托幼机构至少有1名炊事员具有厨师初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四)儿童膳食应专人负责,建立伙委会,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伙食和儿童伙食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五)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六)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儿童进食量27、营养量,每23个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保证儿童各种营养素摄入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80以上。(七)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舒适愉快地进餐。二、膳食卫生(一)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厨房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1520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30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二)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三)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四)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食物保证新鲜,不得接28、触有毒物、不洁物。(五)禁止加工变质食物,禁止提供隔夜剩饭菜及生冷拌菜。 (六)创设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各项操作符合要求。三、膳食营养(一)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定膳食计划。(二)根据膳食计划制定食谱,每12周更换一次。(三)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四)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达29、到“DRI”的80-85%,寄宿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9095%。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达到“DR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2530%,碳水化合物5060%。全日热量分配:早餐2025%、午餐3540%、点心510%、晚餐2530%。(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天至少提供一次点心。体格锻练制度:1、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2、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3、根据30、儿童的年龄特点安排锻炼方式和运动量。运动量应由小到大,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应循序渐进逐渐提高运动强度。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5、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注意观察儿童在运动中出汗量、精神状态,以及运动后的食欲、睡眠状况。根据个体差异,对特殊儿童给予重点照顾。6、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做好体格锻炼后的效果评估,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制度:一、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一)上岗前健康检查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者取得托儿31、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二)定期健康检查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2、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还应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3、凡患有传染病、淋病、滴虫性阴道炎、阴道念珠菌病、化脓性皮肤病等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离岗治疗,凭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痊愈证明,方可回园(所)工作。(三)日常健康管理1、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调离托幼机构。2、在岗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感染性疾病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3、食堂工作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32、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治愈后持有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二、儿童健康检查(一)入园(所)健康检查1、儿童入园(所)前应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2、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二)定期健康检查1、儿童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2、儿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2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血红蛋白每年检查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身高、体重、视力至少每半年检查33、一次,血红蛋白每年检查一次。对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应进行听力检查。3、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定期健康检查结果,督促其治疗。4、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 、“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三)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1、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间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快到医院诊治。4、患病34、儿童应在家休息治疗。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卫生与消毒制度:一、环境卫生(一)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定期熏蚊,随时灭蝇、鼠、蟑螂等害虫。(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按时开窗通风换气。(三)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四)抹布等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五)枕席、凉席每天用温水擦拭,被褥、床垫每月曝晒1-2次,床上35、用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六)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二、个人卫生(一)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二)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饭后漱口,三岁以上儿童早晚刷牙,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三)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四)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三、预防性消毒(一)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二)活动室、卧室等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36、1015分钟。在无条件做到开窗通风时,每天应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三)儿童餐具每餐使用后应在食堂集中清洗消毒。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天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四)循环使用的餐巾每餐消毒。擦手毛巾每天消毒1次。抹布、拖布等卫生洁具每次使用后消毒。(五)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洗手池、厕所地面每天消毒1次,坐便器清洗后消毒。(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应符合要求。疾病预防制度:一、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一)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37、抵抗能力。(二)对轻度营养不良、轻度贫血、反复呼吸道感染等儿童进行登记管理。(三)对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肥胖、先心病、哮喘、癫痫等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四)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五)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六)对患病儿童应督促家长及时诊治。二、传染病预防与管理(一)督促家长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二)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报告。(三)及时设立临时38、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四)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五)对发生传染病儿童的班级要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不能有任何人员流动,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六)患传染病的儿童或工作人员痊愈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七)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八)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告诫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39、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五官保健制度:1、做好儿童沙眼、龋齿、中耳炎、鼻炎的保健预防工作。2、定期开展眼保健、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对有沙眼、过敏史及口腔疾病防治情况有记录。3、注意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养成刷牙、饭后漱口的习惯。安全制度:1、各项活动应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各项措施。2、幼儿园(所)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3、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普及安全知识。4、保教人员应接受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意外伤害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异物、中毒等意40、外伤害的发生。5、在儿童活动环境中出现有害气体和物质时,保教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6、托幼机构应建立重大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重大意外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健康教育:1、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组织实施。2、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3、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办宣传专栏,组织儿童活动等。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卫生保健登记、统计:1、对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应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41、案。2、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应包括:儿童出勤、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卫生消毒、儿童常见疾病与矫治、儿童传染病、儿童意外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3、健康档案应包括: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记录、疾病专案管理记录等。4、定期对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传染病、意外伤害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家长联系: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2、经常与家长沟通儿童的生长发育动态健康情况,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独立生活的能力。3、与家长配合有计42、划的进行早期教育和体格锻炼,增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抗病能力。 学前班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前班和托幼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2、针对各类传染病季节性流行特点,及时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定期做好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和食堂餐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与监督。 4、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访与登记制度,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及相关记录。5、对各类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43、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6、对传染病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康复后须持医疗单位痊愈证明复学。 7、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8、认真落实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危害。 9、积极配合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认真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补种、补证工作。 托幼园所监测工作制度1、在院长及科长领导下完成科工作计划做好托幼园所的监测工作,搞好所辖地区托幼园所的监督检查工作。2、积极开展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工作。经常宣传卫44、生保健知识,协助托幼园所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3、督促检查托幼园所对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以及做消毒隔离工作,严把入托体检关。4、指导检查托幼园所的晨检,儿童体格锻炼,以及生长发育评价工作,并认真做好托幼园所的各种信息统计工作。5、指导检查托幼园所对小儿口腔、眼、耳、的保健工作的开展,并做到每年检查一次。6、做好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如体检中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以防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从而保护易感人群。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1、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实验及诊疗工作。245、定期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举办一次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广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断扩大筛查覆盖面和提高筛查率。4、依据“血样采集、保存、递送常规”做好全市血样采集质量管理工作,室内质控及室间质控,要达到合格标准。5、对来筛查中心诊疗的患儿认真负责、服务周到,按医疗保健机构“病历书写”及保存的要求,做好病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对查出的患儿进行追踪指导治疗。6、每季度对采集和检测的血样进行统计汇总,将汇总材料上报省新筛中心。7、配合卫生行政主管及卫生监督部门对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及对全省开展新生儿筛查工作的医疗46、保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 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制度1、分管单位。鸡西市新筛分中心直属有9采血单位,鸡东、密山、虎林3个县级管理分中心。2、收费标准。新筛采血收费标准为55元,医疗接产单位留取10元,市级新筛分中心留取直属采血单位5元,县级管理分中心留取辖区采血单位3元后上交市新筛分中心42元,市新筛分中心留取县级管理分中心2元,最后每例上交40元给省新筛分中心。3、收费方式。转账,收据、发票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人员责任制度1、依托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建立追踪随访网络。2、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立即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47、,并提供健康教育。3、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遗传代谢病在7个工作日内、听力障碍按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追踪要求)至确诊治疗机构就诊,尽早给予治疗及干预。4、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并告采血机构及检测机构备案。5、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10年。6、按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访视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室工作制度1、资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物品和资料应摆放整齐并归类存放。2、制定资料接收和下发登记本,对所有接收和下发的物品、资料进行登记,并定期核对。3、血样接收登记时,认真负责,对不合格血样及时反馈给各地区负责人。448、根据需求制定血片和发放采血资料做到准确及时,不拖延,每日应检查资料有无丢失、损坏。5、对存档资料按作用不同分类,要有标签注明,并妥善保存10年。6、资料不足或发放完毕,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准备。7、积极协助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遵守院内规章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专科档案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专科档案材料保管,确保信息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2、新生儿疾病筛查具体工作人员加强责任心,在卡片传递时,确保卡片采集、填写及收集过程中的质量以备存档。3、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材料按年份存档。4、每半年(或一季度)对新生儿疾病筛查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49、查,发现现问题及时解决。5、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新生儿疾病筛查微机室工作制度1、微机室内禁止吸烟、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仪器清洁、整齐。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游戏及其它游艺活动。2、严禁改动计算机内部及外部设备,不要对其硬盘进行格式化,禁止院外、科外来路不明光盘、软盘带入微机室。3、外科室人员打印文件需要填写“外科人员打印登记本”。4、严格遵守院、科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四防安全,离开时要检查电源及安全防火。5、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与知识更新,掌握先进的计算机科学技术,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专50、业技术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2、筛查中心设组织业务学习的负责人一名,安排日常的专业学习与疑难问题讨论。3、每周二下午为科室业务学习时间,并按时参加院里组织的业务学习。4、每年召开或举办一次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会议或培训班,提高专业水平,解决工作中的问题。5、经院领导同意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了解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知识及发展动态。6、年初提出本科室业务学习及培训的长、短期计划,按计划逐项实施。7、从事新筛的专业人员,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考核,并达到合格要求,获得相关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1、各市、县成51、立新生儿死亡评审组,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由卫生行政部门、新生儿科、儿科、产科、妇幼保健科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应至少由11-15人组成(县级评审至少79人),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2、各市、县卫生局根据要求,组织评审组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例新生儿死亡进行评审工作。3、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要设专人负责评审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生儿死亡资料收集的具体工作。4、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一次,或根据辖区内新生儿死亡的数量来确定,写出评审分析报告,县级于每季度中询20日前将材料上报到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5、市妇幼保健院于每年6月30日和11月25日将材料上报省妇幼保健院评审办公室(包括死亡52、调查表,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等)。6、新生儿死亡评审要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遵守保密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相关学科参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7、各地在组织评审时,在明确死因(无法明确死因的疑难案例应写出初步意见及可能的死因推断)情况下,经过专家讨论,做出评审结果,即可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等。在评审中要本着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注意对医疗事故责任的回避和守秘。 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1、各县(市)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聘请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内科53、等有关专家及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一般5-10人,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2、各市、县卫生局根据要求,组织评审组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例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评审。3、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要设专人负责评审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收集的具体工作。4、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在每年1月或7月的第一周,对辖区内每半年发生的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报告,连同儿童死亡报告卡(附病例复印件及死亡评审报告首页)于1月10日或7月10日前,将材料上报市妇幼保健院。5、市妇幼保健院于每年1月或7月,组织对所辖县(市)区的死亡儿童,并连同儿童死亡报告卡(附病例54、复印件及死亡评审报告首页,保留县(市)区级死亡评审报告首页)于1月20日或7月20日前将材料上报省妇幼保健院。6、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时,要从个人、家庭、团体、经济状况、医疗保健状况、社会其它部门协调情况及知识技能、服务质量、资源、管理系统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评审。7、各地在组织评审时,由经治医生或由了解详细情况的人代述死亡经过,病例及详细的调查小结。在明确死因(无法明确死因的疑难案例应写出初步意见及可能的死因推断)情况下,经过专家讨论,做出评审结果,即可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等。在评审中要本着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注意对医疗事故责任的回避和守秘。8、围产儿及5岁55、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评审人员、病例介绍、讨论记录、死因或写清死因推断。 新生儿死亡评审疑难典型病例评审制度1、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要设专人负责评审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生儿死亡疑难典型病例资料收集的具体工作。2、新生儿死亡疑难典型病例评审要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遵守保密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相关学科参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3、各市、县卫生局根据要求,组织评审组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例新生儿死亡疑难典型病例进行评审。4、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一次,或根据辖区内新生儿死亡疑难典型病例的数量来确定评审,写出评审分析报告56、,县级于每季度中询20日前将材料上报到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制度1、开展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的搜索、整理、上报、 分析和反馈以及质量控制等信息管理工作。2、参与开展妇幼卫生专项调查活动,提供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服务,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等信息。 3、开展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承担各级各类从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 技术培训与考核。4、负责信息归档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妇幼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5、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 6、57、开展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省级保健机构要求使用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信息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信息统计工作制度 1、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和鸡西市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三网”监测与妇幼卫生报表的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质量管理。 2、每月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核对原始资料和上报数据,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年召开一次妇幼卫生年报和三网监测工作例会。 4、负责对上报各区县妇幼保健所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按时上报。5、每年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的主要指标和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开展敏感指标动态分析,并进行双向信息反馈58、。 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制度1、各单位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妇幼卫生统计人员,并保证其工作的相对稳定。 2、资料收集要准确、及时、全面,并注重资料的质量。 3、各区县妇幼统计人员要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上级管理部门定期对上报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指导,并反馈上一年度报表分析报告。4、每年10月25日前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上报前按 要求进行逻辑检查,确保表中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 误后,制表人签名并交领导审核、盖章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分析、审核后,上报市卫生局及省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信息年报工作制度1、各乡镇的村级乡医、接生员应将该辖区的各种保健数字,、按月上报到当地卫生院,当59、地卫生院对上报的各种保健工作数据进行核对、逻辑分析,然后再上报上级各县(市)区卫生院。 2、各县(市)区妇幼医生对上报的各种保健工作数据进行核对,逻辑分析。对死亡的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5岁以下死亡的儿童进行调查,确认无误后形成书面统计信息分析报告和调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资料,一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3、上报市妇幼保健院的各种统计报表必须由统计人员签章和 加盖本单位公章。 4、市妇幼保健院半年组织一次全市妇幼信息统计工作汇总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书面的信息统计汇总分析材料反馈于各区县卫生院,并将各种统计数据汇入信息报表。 5、市妇幼保健院对基层上报的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要组织专人60、进一步调查核实,半年组织专家进行死亡评审。 6、市妇幼保健院将汇总的各种报表加盖公章、统计人员名章后上报到鸡西市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业务指导及培训原则 :各区县一级基本经过短期培训,依据这一特点,我们制订了以会代训、短期办班,集中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来提高妇幼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培训途径:1、凡是省举办的妇幼统计学习班,统计人员都积极参加,学习后对各区县的妇幼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 2、各区县举办的培训班,要以统计法规及妇幼报表为核心,以学习统计原理、方法、步骤为重点,提高妇幼统计信息报表质量。 培训及指导时间:每年11月20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61、地点:鸡西市妇幼保健院 培训及指导的方法:1、集中学习。 2、备有业务学习笔记。3、学完后要有阶段考试。 4、从报表中考核学习效果。 5、学习成绩存档。 妇幼保健信息专项调查工作制度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院领导以控制孕产妇死亡为重点,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积极展开各项妇幼卫生专项调查,同每闰妇幼医生签订工作责任状,力争把我市妇幼卫生工作做到最好。 完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队伍的建设,对保健人员实行择优上岗,对乡镇保健人员推行考核上岗。切实控制孕产妇死亡 :1、提高早孕建卡率。 2、孕产妇的产前筛查工作,对重点对象实行县乡两级共同管理。积极采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1、全面推进婚62、前医学检查工作,提高婚前检查率。 2、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并对高风险孕妇建议做产前筛查。 3、全面启动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4、加强妇幼信息专项管理,抓源头数字,做好妇幼信息质控工作。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例会制度为了加强我市的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管理,严格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黑龙江省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管理和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我市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报表,建立妇幼卫生统计监测、例会制度。 例会时间:每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例会地点:鸡西市妇幼保健院大会议室。 例会成员: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妇幼卫生统计监测 63、报表的人员和各区县负责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报表人员。市 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召开妇幼卫生统计监测例会。 例会内容:1、对各区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汇总表每季度上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表进行核对,审核报表与卡的完整性、正确性。 2、对各区县及乡镇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妇幼卫生统计报表人员进行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知识培训。 3、根据黑龙江省妇幼监测统计考核评分标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表、卡的上报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例会要求: 1、各区县负责妇幼卫生统计报表人员须带齐规定的各类表、卡按时参加例会。 2、各类表、卡须有负责妇幼卫生统计报表人员签名,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后才能上报。 3、市妇幼保健院要64、认真做好参会人员签到和例会记录,对各类报表的质、上报时间和各区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报表报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情况,每个季度予以反馈。 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管理与信息服务制度妇幼保健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人员必须经过医学专业教育,工作岗位相对稳定。 妇幼保健资料内容:1、全市人口数、15-49岁育龄妇女数、7岁以下儿童年龄分组人口资料、孕产妇及0- 6岁儿童建册、卡数、孕产妇死亡数、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率、出生缺陷及缺陷率、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人数和发病率等,掌握村级人员的基本情况。2、两个系统管理资料、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孕产妇管理卡、儿童系统管理卡、高危孕产妇管理卡、体弱登记簿。65、 3、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破伤风应有调查资料及卡簿。4、宣传、培训、上级检查考核督导以及对下级检查考核督导的资料。 5、工作计划、总结及专项工作资料。信息统计工作制度 :1、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2、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时完成统计报表。 3、督促检查各区县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定期组织汇表、统计分析、上报。报表时间:年报实行上一年第四季度至当年9月30日,乡级年报、工作总结、计划于10月25日前上报到我院,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至省妇幼保健院。资料整理:各类资料每年整理一次,根据资料种类、数量装订,建档立卷,存放在档案柜,所有数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并由主管领导审66、阅签字后报出。 每年在例会通报各县区妇幼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干预措施。 每年根据年报及质控情况,形成年报分析及质量控制报告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基层指导工作制度1、在院长指导下完成本科工作计划,做好基层卫生保健指导工作,搞好本辖区内的妇幼保健工作。2、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每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开展情况。3、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街)妇幼保健网。4、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基础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搞好典型,总结经验。5、掌握辖区内各种妇幼保健信息并进行对各种数据进行质量控制。6、参加基层的各种例会沟通情况、了解问题、解决困难,给予在技术上的支持与帮助。767、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基层妇幼保健工作。 宣传培训工作制度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有专兼职宣教人员和宣教设备(画廊、板报、幻灯、电视机、录放机),定期制作宣传栏、宣传报刊,宣传栏、宣传报刊,应美观大方,内容新颖,定期更换。2、根据季节工作需要向电台、电视台、报社、广播投宣传稿,一年不得少于4次。同时结合临床及保健工作实际编写培训教材及各种宣传资料进行卫生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3、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思想性、科学性、群众性和艺术性,又要通俗易懂,切合实际。4、有培训计划,有总结材料。5、根据妇幼保健及临床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专家或有技术特长人员作专题学术报告或技术讲座,推广新技术,68、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6、组织临床进修或短期培训班,有计划的送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或结合本年度中心工作进行培训。7、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可以通过例会形式对下级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年至少培训4次。8、有集体、个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定期考核并将成绩存入技术档案。 例会制度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例会,乡级医院要每月组织一次例会,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一个季度组织一次例会,市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如有紧急任务要随时组织例会。2、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通过例会对下级工作进行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3、以会代训,培训各级妇幼保健人员。4、69、要解决下级保健人员存在的问题,对于解决不了的工作难点要向上级领导反映。5、收集下级保健机构保健服务信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6、布置工作,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精神。7、推广新知识、新技术。8、例会做到有签到、有记录、有培训内容、有总结,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取得领导支持。9、按时参加例会,有事做到请假。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1、早孕检查 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应在停经12周内到保健机构做早孕检查,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2、产前检查 确定妊娠后孕妇应到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整个孕期至少产前检查5次,医疗保健机构应按孕期保健规范要求,首诊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妊娠患者应在70、母子健康手册右上角盖高危妊娠专用,高危妊娠患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认真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心要时终止妊娠。 3、住院分娩 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高危妊娠患者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助产单位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助产工作。 4、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至少3次,正常产由村妇幼保健员承担,高危妊娠的产妇由乡妇幼医生承担。要求产妇出院3天内、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母子健康手册。 5、产后健康检查 产妇和婴儿于产后42天左右到乡镇卫生院或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71、1、高危门诊要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产科医生。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积极推广和做好高危妊娠的自我监护,并定期随访。尽早为高危孕妇确定分娩地点。 5、准确诊断高危因素,积极预防难产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6、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7、应及时将筛查结果告知孕妇或家属。 8、对所有高危孕妇进行跟踪、观察、直至分娩,并将观察结果准确记录, 首诊负责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72、制度 为使具有危险因素的孕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与处理,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实行首诊负责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制度。对前来就诊的孕妇要求做到:建立或查阅母子健康手册,按要求认真做好产前检查。 1、乡村医生发现育龄妇女怀孕后,一是要及时进行登记,并督促其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接受第一次系统的产前检查。二是要进行孕产妇危险因素的筛查、评分与登记,对有高危因素孕妇,除督促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的同时,还要向乡(镇)卫生院报告。 2、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没有立母子健康手册的孕妇,要及时建册,并按要求进行全面、系统地产前73、检查(包括常规辅助检查)、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和孕期保健指导,对高危因素及时予以纠正和治疗。 3、对持有母子健康手册的孕妇和已经接受过全面、系统产前检查的孕妇,在每次常规产前检查的同时,都要进行高危因素筛查与评分,及时发现高危孕妇,并予以切实的治疗和保健指导。 产后访视制度1、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比较合理的访视时间是出院后3天,产后14天,产后28天。产后42天应动员产妇到所生产医院做产后全身检查。2、产后访视的内容按“孕产妇保健记录单”规范进行。3、产妇有发热、乳房有疼痛硬块、阴道出血多或产后持续出血者,应及时转送医院检查处理。4、婴儿有发热、腹部胀气、脐部分泌物或有出血、绿便(产后5天以后)74、或腹泻(大便水多、次数在一日五次以上)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5、要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记录单(卡)”,特别是产妇及婴儿的转归(存活或死亡),不能漏填。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75、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3、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4、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5、为提高医疗技术和水平,促进医学的发展,凡属死因不明、家属有争议、特殊罕见病例,有科研价值及涉及法律时,均应尽量主动做好死者家属工作,争取尸体解剖。 6、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76、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 ,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管理制度 1、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 证明。 2、婚前医学检查表是婚前医学检查表的原始记录,是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依据,要认真逐项填写,妥善保管77、。 3、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由婚检医师填写,主检医师审核签名,加盖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分两联,存根由婚检单位保存,另一联交受检者。 5、婚前医学检查表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30年,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15年。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1、孕妇在建围产保健手册时,地段保健科负责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发现高危孕妇,填写“北京市高危孕妇报告卡”,将其贴在围产保健手册上,并在手册上做高危标记。2、各医院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孕28、34、37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并发症时随时评分。3、二、三级医院必须开设高危78、妊娠门诊,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诊。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并有针对性地发放宣教卡片。4、各医院妇产科门诊及地段保健科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上。高危孕妇报告管理:1、各医院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填写“北京市高危孕妇报告卡”(见附件1)并定期进行追访。对预约登记超过2周、总评分10分的未按时返诊的高危孕妇卡片,每周一次,送到本区县卫生局或妇幼保健院,卫生局妇幼科将卡片转与妇幼保健院(所)。2、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负责将各医院报出的失访的外区县高危孕妇报告卡片寄往孕妇现居住地址所属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本区县的卡片转与所属地段79、保健科,要求于接到卡片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对本区县户口的高危孕妇备案。3、对现居住地址查无此人的卡片,寄往其户口所在区(县)妇幼保健院(所)。4、凡有不宜妊娠者,有关医院确诊后,应及时打电话,通知本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如果属于外区县户口,区县妇幼保健院之间打电话横向联系。高危孕妇追访管理:各医院负责高危门诊的人员,负责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卡片报出,由保健部门协助追访。1、各地段保健科接到本地段高危孕妇卡片后,负责协助追访。2、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及家属进行相关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80、止妊娠等。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1、一级医院筛查出的动态高危因素10分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监护;筛查出的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2、对妊娠合并特殊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具有相应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例如,发现妊娠合并传染病的高危孕妇,应立即转地坛医院或佑安医院。3、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孕28、34、37周评分时,应有内科会诊意见。4、各医院对需要转会诊的高危孕妇,应填写转会诊单(见附件2)。接受转会诊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处理后,填写转会诊单回执,如该孕妇仍返回原就诊医院,将回执贴在围产保健手册上;如孕妇被留在81、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监护、分娩,该医院应将回执转至本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转送方式同高危孕妇报告卡片。5、接受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的医院,有责任承担相关医院的转会诊要求,不得推诿、拒绝。对住院危重症病人的转诊,转诊医院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医院进行交接。北京市危重症孕产妇转会诊网络见附件3住院高危孕产妇管理:1、一级医院必须动员高危孕妇均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2、对严重的高危孕产妇,要求尽可能在三级妇幼保健院或综合医院分娩。3、二、三级医院应开设高危病房,固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系统管理至产妇平安出院。4、对报危重的孕产妇,院主管领导应亲自82、组织全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本辖区卫生局主管领导应及时有效地组织本区县专家组进行会诊、抢救,或请相关上级医院会诊或转诊。5、对有高危因素的产妇,各分娩医院必须将有关内容填写在围产保健手册上。高危孕产妇结案管理:1、地段保健科负责高危产妇的产后访视,至少三次。2、高危孕产妇的卡片最后应转回其户口所在区县妇幼保健院。凡发生死亡的孕产妇、围产儿,高危孕产妇卡片均作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资料。3、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作为本区(县)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负责监督、检查本区县各项高危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设专人包片负责全区县的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孕产妇转运抢救制度1、发现孕期的危重孕产妇要及时83、向乡卫生院报告并直接向“产科急救中心”转诊。在偏僻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必要时一边利用人力转运孕产妇,一边通过电话与上级抢救中心接洽,尽量缩短转运时间。尽量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动员村民自愿组织固定的担架救护队的方式。2、及时转送危重孕产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特别要早期识别和处理孕期初筛出的合并症和并发症,成立初级产科抢救小组,在对发生在产时和产后的并发症进行初步抢救的同时,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转诊。3、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都要履行高危产妇的转诊职能,凡不能正确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都要及时转至“产科急救中心”进行诊治。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诊,不能耽误或推84、诿。 4、负责接收其他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转诊,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承担高危孕产妇的诊断医治和抢救,提高抢救水平。 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2、 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85、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为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行提供客观依据,特建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如下:建立市、县两级评审组织:市、县两级孕产妇死亡评审组织由卫86、生行政部门认定,分别由市、县妇幼保健院牵头,成立孕产妇死亡评审领导小组及专家组,专家组由辖区内妇产科、内科、传染科、外科、麻醉科等学科临床与保健的业务专家或学科带头人组成,同时请有关行政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参加,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前准备:1、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要求项目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有缺项、漏项;2、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表或社区(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表:要求填写准确、无疑;3、原始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死亡记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抢救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分娩记录、化验单、病理单、尸检单、医嘱单、体温单、护理记录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4、病历摘要:87、必须真实,内容详尽,依据充分。5、孕产妇死亡个案分析报告;应按要求认真撰写。评审后资料上报:1、各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在评审后立即将原始病历复印件、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表或社区(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评审记录表、孕产妇死亡个案分析报告、孕产妇死亡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市(行署)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将“孕产妇死亡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县(市)卫生局。2、市级每年进行两次的孕产妇死亡评审,在评审后妇幼保健院应分别于每年的5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将所有死亡孕产妇的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资料”,报省妇幼保健院;同时将“孕产妇死亡评审总结报告”报市(行署)卫生局。 叶酸投服制度1、88、各妇幼保健院(所)信息统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报表,邮箱要专用,以免泄漏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数据。2、各级负责叶酸发放的妇幼保健人员明确叶酸投服、随访工作流程,明确信息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及上报程序,确保增补叶酸工作的顺利实施。3、村卫生所做好领取叶酸妇女情况,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的相关信息的登记,并及时准确地上报给乡卫生院,乡卫生院定期向妇幼保健院(所)报告叶酸投服随访工作情况。 叶酸投服信息报告制度 为建立有效运转的项目信息报告与管理体系,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项目信息动态监测,确保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科学评价和正确决策,特制定本制度89、。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为准备怀孕的和孕早期农村妇女免费提供6个月的叶酸,做到在孕前三个月,早孕期三个月投服叶酸。2、村卫生所、乡卫生院每月上报至妇幼保健院(所)本地区叶酸投服目标人群、投服人数、投服情况及跟踪随访情况并做好项目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3、各妇幼保健院(所)做好叶酸投服信息统计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上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月报表,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前上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季报表,上报的报表要签章、存底。4、叶酸投服项目报表要及时、完整、准确。 增补叶酸健康教育制度增补叶酸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一级措施。妇女怀孕前三个月到怀孕后三个月期间,每天服用小剂量叶90、酸增补剂,可以有效减少胎儿神经管畸形及其它畸形的发生,对控制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1、制定开展“叶酸”增补健康教育活动计划,切实组织实施,将健康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项目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广播、电视、印刷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叶酸”补服知识。2、村妇幼保健人员对目标人群进行增补叶酸的意义和方法特别提醒补充叶酸的时间和剂量的广泛宣传,提高目标人群“叶酸”增补的知晓率和依从率。,3、建立健康教育行动计划媒体宣传专栏,广泛向社会宣传增补叶酸的益处和时机。4、印刷发放增补叶酸可减少缺陷儿发生的宣传材料。 叶酸投服质量控制制度妇幼保健院(所)负责本辖区内叶酸发放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91、育、人员培训、药品发放和管理、信息收集整理与报告、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1、妇幼保健院(所)组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对本辖区负责叶酸发放乡、村机构进行质量督导检查,纠正存在问题,并书写质控报告。2、妇幼保健院(所)完善项目信息收集管理与质量检查、信息统计管理体系建设,并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时间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有关数据。3、妇幼保健院(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针对项目活动过程、效果,特别是叶酸投服、随访、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4、 保证叶酸投服项目报表及时、完整、准确性。 叶酸投服药品管理制度1、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按照招标合同购入,按照免费发92、放的原则,合理使用,保证供应。2、按照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统计的名单,上报保健院保健科审核发放。3、由保健科统计,季度请领。4、药品根据温度、湿度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5、定期查看药品,严禁过期药品的发放和使用。 叶酸投服信息管理制度1、村医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每月30日之前上报到妇幼保健院(所)。2、乡镇卫生院负责按季度统计并上报本乡镇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每年1月、4月、7月、10月5日前上报至妇幼保健院。3、保健院负责按季度统计全市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逐级上报。 叶酸投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93、估。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2、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乃至村卫生所。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年度向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报送项目总结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叶酸投服随访工作制度1、口服叶酸妇女随访: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2、高危待孕妇女随访: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94、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发放工作制度1、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2、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3、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95、。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药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4、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和村妇女主任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叶酸发放工作制度乡镇卫生院应每季度统计上报本乡镇需叶酸量上报市妇幼保健院,领取叶酸并负责将叶酸分发到个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孕妇的叶酸发放和管理;同时做好准备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统计。1、村母婴保健员与96、村妇女主任和计生员共同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并签订知情同意书。(1)按每人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个月的量,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2)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3)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发放、登记统计(1)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胡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97、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2)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并做好记录。(3)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3、认真填好登记卡,不漏项、不缺项。4、杜绝准孕妇将药物转给他人。5、妇幼保健人员98、要做好指导,不能漏服、超量服用。6、各乡镇妇幼保健院人员要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数字。 农村住院分娩信息管理工作制度1、所有农村孕妇,持孕妇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及早孕诊断凭证(检验单或B超报告单)到居住地村卫生所登记 ,由村卫生所利用每月一次的例会将孕妇登记表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对所属村上报的孕妇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县卫生局。市辖区乡镇卫生院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所属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上报所属市卫生局。市(行署)、县(市)卫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孕妇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市辖区由市卫生局审核),按审核合格的孕妇名单填写 “农村孕产妇住99、院分娩补助卡四联单”(价值300元,以下简称“补助卡”),加盖市、县卫生局公章后,委托市、县妇幼保健院发放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发放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由其发放到孕妇本人,并告知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携带。市(地)、县(市)妇幼保健院要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乡镇登记备案,乡卫生院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村登记备案,以备项目督导及信息质控。2、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核实补助对象身份,按规定提供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填写“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3、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县100、级卫生部门要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等按季度逐级报市(地)级、省级卫生部门,省级卫生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卫生部。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工作健康教育宣传制度1、制定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工作健康教育活动计划,切实组织实施,将健康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项目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广播、电视、印刷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2、提高广大农村孕产妇对住院分娩减免补助的知晓率。3、妇幼101、保健人员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工作的宣传动员,对于早孕妇女告知办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四联单,在住院时携带可以减免300元住院费用。 两癌筛查监督管理制度1、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2、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3、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3、质控标准及方法: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102、,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两癌检查工作制度1、妇幼保健院(所)负责 “两癌”检查工作具体项目的实施,制定工作计划。2、各市、县、区妇幼保健院(所)负责对“两癌”筛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培训。3、负责“两癌”检查的医疗单位选派相关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筛查工作。4、各市、县、区妇幼保健院(所)负责“两癌”检查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对“两癌”检查的知晓率。5、做好“两癌”检查阳性患者随访工作,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便捷的医疗服务,转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6、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本内,并督促确诊患者进103、行进一步治疗。 两癌检查异常转诊工作制度 1、对巴氏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报告可疑、涂醋涂磺不着色者或阳性病历上转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2、对进行阴道镜宫颈醋酸染色检查或复方碘染色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的妇女上转至哈尔滨肿瘤医院。3、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阳性妇女转至哈尔滨肿瘤医院后做组织病理学检查对可疑者反馈至当地医疗单位进行追踪治疗,对确诊病历进行早期治疗并反馈到当地医疗单位进行随诊。 4、对于乳房触诊可疑中的患者进一步做乳透检查,检查阳性患者转诊到哈尔滨肿瘤医院进一步治疗。 两癌检查高危人群随访工作制度1、对巴氏涂片染色及TBS描述可疑但阴道镜检查阴性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治疗,并至少每半年进104、行一次复诊。并登记在册。2、对阴道镜检查(醋酸/碘染色)异常,而组织病理学检查未见肿瘤细胞者建议在医师指导下治疗,医疗单位每年要对这部分妇女进行随访,复检并登记在册。3、对组织病理学异常的妇女转至哈尔滨肿瘤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并把诊断治疗信息反馈给当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每3-6个月随访一次。并登记在册。4、对于乳房触诊可疑中的患者进一步做乳透检查,检查阳性患者进行追访工作。 两癌检查健康教育宣传制度1、制定开展“两癌”健康教育活动计划,切实组织实施,将健康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项目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广播、电视、印刷宣传单邓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两癌”检查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2、村妇幼保健人员对105、目标人群进行“两癌”检查重要意义及相关防治知识的广泛宣传,提高目标人群“两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筛查服务参与率。3、妇联、妇幼保健人员和计生人员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告知目标人群作好筛查前准备工作。 两癌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1、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收集“两癌”检查资料,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留底,并按月份、季度分别报送所在县(市)卫生局。2、“两癌”检查月报表每月月末各妇幼保健院(所)每月1号上报到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3、“两癌”检查、季度统计表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4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7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10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各县县区妇幼保健院(所)按要求时间将季度报表报到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4、“两癌”检查的各项表、卡、册填写完整,不能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