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申请等)(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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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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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担保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申请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项目咨询受理工作规程6第十条 具体工作流程:61、接洽客户,解答客户问题;65、接收并审查客户提交的材料,提出服务建议;78、项目经理应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交接手续。7第十一条 工作标准:7一、电话、面谈用语:8二、传真、电子邮件用语:8三、忌语:8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制9第一章 总则10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10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10第四条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10一、客户申请102、客户提供担2、保申请基础材料。企业提交资料清单(附件2)10二、担保受理111、业务部确认,准入11三、项目初审11四、机构审核11五、会议评审112、复议项目评审11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 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11(2)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116、发放贷款11八、保后管理12九、代偿和追偿12十、担保终结12第三章 客户申请与担保受理12第五条 担保受理条件125、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127、累计在保责任余额不超过该单位有效净资产的70%;13第六条 受理13一、企业申请131、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13(一)基础资料13(11)公司最近一次3、验资报告13(13)财务报表13(18)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45、受理人登记、填写项目登记表。14二、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14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149、其他有关资料。15四、注意事项15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15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15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16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16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165、基本风险度分析181、基本情况18(3)主要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规模,主要销售渠道;182、项目基本情况183、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18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18(2)对财务管理4、状况,特别是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评价;18第十八条 机构审核参加人员:194、证据的充分性、结论的客观性、方案的可行性;20第二十一条 对担保方案的意见按以下四种类型发表:20第二十二条 法律意见主要包括:20第二十三条 风险控制部负责安排会议评审。20第二十五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205、参会人员就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217、公司总经理综合与会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21第二十八条 评审会议的其它规定215、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22第二十九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要进行复议222、多数评审人员质疑,决策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22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224、合5、同填写须注意的事项:235、对填写完整内容的合同文本风险控制部再进行一次审核;237、法人代表、公司签章。23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合同的前后,应办理下列手续:23(一)签约前231、对方出具董事会决议232、对方提供股东会决议233、抵(质)押物评估234、抵(质)物投保财产险24(二)签约后241、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同意242、登记243、公证:244、其他:242、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有连续的盈利能力;251.担保费用包括评审费、担保费、手续费三部分。26第四十七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2710、意见、建议及其他情况重要说明。27第四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实施监督及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有:26、7第十章 代偿和追偿29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我公司提供保证的;29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29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30第十三章 附则30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32第一节 初审工作的总体要求33第二节 考察项目33第五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对借款人的重要财务数据进行核实。33第九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对重大反担保措施进行考察。33第三节 初 审34(一)借款人具备履行销售合同的能力;34第二十八条 项目审查应当注意的事项:36第二十九条 审查意见的结论分为:36(五)其它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37第三章 合同及归档审查37第三十三条 对报批的项目合同的审查要求:37第三十四条 对归档法律文件7、的审查要求:37第四章 签约放款37第一章 保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38第二章 月 报38第三章 季访39第四十四条 第一次季访应当侧重下列工作:39第四章 保后管理的报告40第五章 保后管理的管理41代偿项目后评价41第六十三条 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42第六十四条 代偿项目的追偿42第六十五条 代偿损失的核销43风险控制方法的研究435.被担保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467.被担保企业还款意愿差,不能与银行和我公司积极配合;479.其他可能影响被担保企业按期履约的重大变化。472.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474.被担保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47(四)代偿状态8、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银行款,导致公司代偿。47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采取会签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534、合同填写须注意的事项:535、对填写完整内容的合同文本风险控制部再进行一次审核。54第十五条 在签订合同的前后,应办理下列手续:54(一)签约前541、对方出具董事会决议542、对方提供股东会决议543、抵(质)押物评估544、抵(质)物投保财产险55(二)签约后551、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同意552、登记553、公证564、其他56第三十二条 合同资料分为:583、管理类:法人客户的基本资料。管理类档案包括:59第三十八条 合同档案的借阅60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项目咨询9、受理工作规程第一条 为加强对项目咨询及管理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项目咨询受理是指项目经理接受客户以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来人等形式咨询公司业务、申请公司担保和其它服务的登记、咨询、协助、接收材料的全过程。第三条 项目咨询、受理是客户与公司建立业务联系的起点,是公司的窗口业务单元。要通过咨询受理工作,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增值的服务,要体现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服务水平,为公司业务的开展做好重要的引入工作。第四条 业务部是项目咨询受理的责任部门,具体工作方式和人员由部门经理安排。咨询受理工作的内容包括:担保和公司其它业务的咨询、登记、材料申报、接收、项目安10、排、信息传递、汇总上报以及企业需要的其它业务的咨询。第五条 项目经理要按公司统一要求介绍公司业务,回答客户咨询。态度要平等、诚恳、热情、耐心,表述要规范、全面、准确、明确。第六条 项目经理要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担保相关问题,协助客户准备申报材料并最终接收全部材料。第七条 负责解答客户的其它问题,发现新的担保品种或其它业务,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帮助设计适用的方案。第八条 项目经理须协助客服人员对咨询受理项目登记项目登记表、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并定期向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上报有关信息。第九条 及时归档客户资料(书面材料与电子版),督促风控部门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审查工作安排进入项目评审。第十条 具体工11、作流程:1、接洽客户,解答客户问题;2、填写项目登记表,报公司副总经理确定具体项目经理A角、B角。3、项目经理A角负责填写项目流转进度表、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4、项目经理应区分不同客户发放不同材料(生产型企业或贸易型企业),请客户填写“信用担保申请书”和 “个人资信调查表”,帮助客户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5、接收并审查客户提交的材料,提出服务建议;6、归档(电子化)客户有关材料和接待工作记录;7、项目初审工作自企业资料提交完整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提交机构审核;8、项目经理应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工作标准:1、接待态度合乎要求,用语规范、准确。2、公司及业务介绍准12、确、全面,且有针对性。3、有效地帮助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记录准确、清晰、完整,向客户提出的建议效果良好。4、客户资料归档及汇总上报材料快捷、完备。5、客户反映良好,没有投诉意见。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业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项目咨询、受理人员规范用语一、电话、面谈用语:与客户无论是电话还是面谈时,均要精神饱满,热情、稳重、有礼、耐心。以下为礼貌用语示例,不必拘于此,关键还是接待客户的态度,如果态度有违上述要求,仅仅用语规范是没有意义的。您好!钢园担保公司您还有什么疑问吗?请稍等对不起!您能重复一遍吗?请让我为您解释一下关于您的问题,我稍候与您联系如果还有问题,请随时与13、我联系。谢谢您的合作!二、传真、电子邮件用语:经理(先生、女士)关于,现有如下几个问题请教(事宜通知您):等候您的回应。祝顺利!三、忌语:忌语是指在接待客户时不能出现的用语,因为这些用语的出现代表一种冷落,一种轻慢,一种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公司形象,伤害客户感情,尤其是在配以不积极不热情的语气时,伤害尤为严重。具体形式很多,难以一一列举,举几个例子,如:不知道、不清楚、问别人去、我没空儿、等一会儿。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制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14、特制定本流程。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规避风险的原则。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 一、 客户申请二、 担保受理三、 项目初审四、 机构审核五、 会议评审六、 担保审批七、 签订合同(担保收费、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八、 保后管理九、 代偿和追偿十、 担保终结(担保业务流程图见附件1) 第四条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一、客户申请1、业务人员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及资料情况,落实申请条件。2、客户提供担保申请基础材料。企业提交资料清单(附件2)3、客户提供担保申请基础材料、填写信用担保申请书(附件3)4、受理人登记、填写项目登记表(15、附件4)二、担保受理1、业务部确认,准入2、填写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附件5)项目流转进度表(附件6)建立企业信息。三、项目初审1、确定第一调查人(A角)、第二调查人(B角)。2、项目初审基本内容3、实地调查4、担保调查报告(附件7)5、补充意见四、机构审核1、风控部审核,出具风险控制部审核意见表 (附件8)2、公司法律顾问五、会议评审1、项目评审委员会,出具担保项目评审表(附件8)董事会决议(附件9)2、复议项目评审六、 担保审批七、签订合同1、担保通知函(附件10),担保推荐函(附件11)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 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3、审核空白合同文本(业务部、风控部),进行合同登记416、正式签订合同。5、抵押登记(1)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2)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6、发放贷款(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原件(2)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附件12)八、保后管理1、日常检查、重点检查2、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附件13)3、在保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4)4、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附件15)5、担保到期通知函(附件16)6业务档案管理九、代偿和追偿1、代偿和追偿方案2、提起法律诉讼十、担保终结1、还贷收据复印件2、注销抵(质)押登记3、退还抵押、代管原件4、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附件17)第三章 客户申请与担保17、受理第五条 担保受理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3、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有连续的盈利能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能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4、资产负债比例适度合理,具有融资负债的偿债能力,并能提供足额的反担保;5、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6、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7、累计在保责任余额不超过该单位有效净资产的70%;8、符合行业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注:有效净资产指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扣除存货中的残损霉变及盘亏毁损损失、库存成本高于市价的潜亏和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中18、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以后的净额。第六条 受理一、企业申请1、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一)基础资料(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贷款卡及贷款证复印件(6)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企业公司概况资料(7)法人代表简历及学历(8)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简历及学历(9)公司章程、合营合资协议(10)董事会决议或有权机构批复(规范文本附后)(11)公司最近一次验资报告(12)企业详细情况介绍(基本情况、人员、学历结构、机构构架;股东及股权结构;主要股东的经营历19、史、主要产品、产能、销售收入、成本;交易对手及合作情况;经营模式;竞争能力;财务状况等)(13)财务报表前三年的审计报告和报表(草纲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要求有详尽的会计附注近期季度财务报表上年同期季度报表报表说明:说明最近期报表中: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存货的明细及帐期)提供:上游客户明细、下游客户明细)(14)与各银行的合作情况(包括基本户开户行和所有开户行,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其他信用便利余额等)(15)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在所有结算银行的对账单(含个人存单折)(16)上一年度及本年度签署的销售合同(协议)(17)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20、(18)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9)可以说明经营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列入政府各类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产品获奖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订单等复印件及产品照片)(20)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有关的参考资料(如能反映企业管理水平、信誉程度、行业地位、区域经济位置的获奖证书,能反映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品道德、敬业精神、开拓能力的各种奖励及证书)3、填写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申请书。4、业务人员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及资料情况,落实申请条件。5、受理人登记、填写项目登记表。二、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提供与申请资料相同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21、押,应提供的材料为:1、抵押物、质物清单;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4、保险单(有约定时提供);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9、其他有关资料。四、注意事项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除和添加。五、公司担保业务部拓展岗位人员负责项22、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受理条件。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和项目流转进度表。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第七条 公司担保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A角)和第二调查人(B角)。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初审过程必须由A、B共同完成,A角提交担保调查报告,B角提交补充意见。初审过程中有关联系、协调事宜由23、A角牵头。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初审过程必须由项目经理 A、B角共同对申保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与申保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人面谈;就重要问题向申保单位内部的不同部门或人士访谈;就采购、销售及其他生产经营问题向有关方面调查落实。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24、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4、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25、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26、企业提供原件核对。3、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4、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1)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3)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5)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5、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27、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判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2、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3、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28、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1)偿债能力(2)盈利能力(3)营运能力(4)现金流量分析,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4、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各可预见性;5、基本风险度分析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风险控制部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为:1、基本情况(1)申保单位发展过程或背景、组织性质、资本实力、股权结构等情况;(2)法定代表人、经营班子成员29、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的经历、素质、能力、信用记录等情况;(3)主要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规模,主要销售渠道;(4)主要业绩标志。2、项目基本情况(1)申保理由及相关筹资计划;(2)借款背景、期望条件、与贷款银行的沟通情况。3、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主要产品供产销情况、市场预测,担保期的销售计划,整体发展前景以及相关外围调查研究、咨询情况。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1)财务状况: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分别按毛利、净利);净资产收益率等;(2)对财务管理状况,特别是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评价;(3)表格列示经核实调整或汇总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0、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对重要数据核实、调整、汇总过程加以说明;(4)对存货状况、往来帐项构成及帐龄、对外投资确认及收益等重要项目加以说明。5、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资金需求以及与该项借款相关的整体资金运作计划分析。6、反担保情况7、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1) 表列银行借款、承兑汇票及对外担保情况;(2) 贷款银行或被担保人;(3) 贷款额或担保额;贷款或担保起止日期;贷款担保人及担保式;到期转贷 /先还后贷/终止借款。8、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调查结论11、第二调查人出具补充意见12、调查报告完成,由A角决定是否提交机构审核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因故中止、终31、止的,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流转进度表和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中说明原因,相关资料移交业务部客服人员存档。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工作自企业基本资料完整提供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提交机构审核。第五章 机构审核和会议评审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机构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第十八条 机构审核参加人员:1、风险控制部人员;2、公司法律顾问;3、必要时请项目经理 A、B角参加。第十九条 经机构审核参加人员对初审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查证,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业务部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组织人员对上述32、资料进行审核。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机构审核的主要内容有:1、初审过程的合规性;2、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对企业的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4、证据的充分性、结论的客观性、方案的可行性;5、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6、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7、对反担保方案的意见;8、主要风险及重要信息提示。审核意见和结论填写风险控制部审核意见表,机构审核应当自业务部将完整资料送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第二十一条 对担保方案的意见按以下四种类型发表:1、同意拟定方案,提请会议评审;2、建议调整方案,提请会议评审;3、建议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调查,复业务部处理;4、提请33、会议否决项目。第二十二条 法律意见主要包括:1、借款的合法性;2、担保的合法性;3、反担保的法律效力及可操作性;4、法律风险、障碍和问题的提示。第二十三条 风险控制部负责安排会议评审。第二十四条 会议评审的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评审会议参加人员:1、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2、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3、风险控制部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责任人;4、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第二十五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1、会议由风险控制部负责组织。2、项目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3、风险控制部负责该项目的项目34、管理责任人及法律顾问报告机构审核意见。4、与会评委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和初审报告提出问题,由调查责任人、协办人或业务部负责人回答或解释。5、参会人员就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6、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7、公司总经理综合与会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8、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表上同意或不同意处签字,不得弃权,并由本人签名,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人员同意的项目,由风险控制部按审批权限将担保项目评审表及有35、关资料提交公司董事长(以下称审批人)审批;不足三分之二评委同意的项目,作为否决项目报告审批人。9、对虽未否决但评委有不同调整意见的项目,由业务部项目经理综合意见并调整后提交审批人审批。10、对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能说明问题而导致评委会对项目部分内容不能做出判断时,评委应提出需补充和进一步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评委会书记人员做好记录,业务部按要求加以落实。业务部安排项目经理在会后落实后报审批人。第二十六条 会议评审结束后,担保项目报董事会审议,出具董事会决议;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撤保的审批);担保项目由董事长审批,出具担保推荐函。第二十七条 经会议评审通过的项目,审批人36、有权否决;但经会议评审、专家评议否决的项目,审批人只有权决定进行复议,而无权决定予以担保。第二十八条 评审会议的其它规定1、会议召开前一天,由行政部发出会议通知并向评委提供有关资料。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评委会主任请假,但会后应提出书面意见。若参加人数未超过评委的2/3,则会议改期举行。3、会议由评委会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出席人员、每位与会评委对项目所持的意见以及会议最后综合的意见。会后一天内整理出会议纪要,全体参会人员在纪要上签名。4、会议评审通过的项目,由风险控制部草拟董事会决议,经公司全体董事签字后,送项目经理以便对外提供37、。5、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第二十九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要进行复议1、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不足三分之二评委同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2、多数评审人员质疑,决策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3、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复议权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第三十条 项目正式批准后,向企业出具担保通知函,同时由业务部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缴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通知前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38、。第三十一条 风险控制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为合同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1、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2、如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由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3、项目管理责任人填写合同登记簿,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签字并领取合同;4、合同填写须注意的事项:(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俟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2)与抵(质)押39、人签订的反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5、对填写完整内容的合同文本风险控制部再进行一次审核;6、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业务部和风险控制部人员需同时在现场;7、法人代表、公司签章。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合同的前后,应办理下列手续:(一)签约前1、对方出具董事会决议对方为单位,且与我公司签订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合同的,应出具董事会决议。对方的公40、司章程已明确授权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的,可以不经董事会同意。2、对方提供股东会决议对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于我公司的,应提供股份所在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出质股权的股东会决议。3、抵(质)押物评估对方以抵押或质押方式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应委托评估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我公司认为不需委托评估的,由公司业务部根据会计资料反映的抵(质)押物帐面净值和抵(质)押率确定抵押价值。4、抵(质)物投保财产险如双方就抵(质)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达成一致同意意见的,应将抵(质)押物投保财产险,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二)签约后1、家庭财产共41、有人的同意与我公司签订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合同的对方为个人,有配偶的,夫妻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一方,其他家庭财产共有人应以在合同上署名的方式表示同意。2、登记以房地产抵押的,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以机器设备抵押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以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以股票质押的,应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以存单质押的,应到帐户所在的金融机构登记,并取得存单止付的回执。上述登记程序无法办理的,应取得相关证据或由有关方面出具情况说明,抵(质)押物的权利证书移交我方,并由抵押人签署阻碍登记的原因消除后即补办登记的承诺书。3、公证:股权质押应办理公证。4、其他:以债权42、质押的,可开立我公司与质押人共同监管的帐户。第三十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第三十四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须单独管理。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第三十五条 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第三十六条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第三十七条 风险控制部风险处置人员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43、(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第三十八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90%。第三十九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主体,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反担保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营运资金;合法经营,商44、业信用良好;经营管理机构健全有效,制度系统规范;2、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有连续的盈利能力;3、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符合行业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反担保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住所在本地或在本地有经常居所;3、有一定的个人(或家庭)财产,收入稳定。第四十条企业应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按照担保额的 20交纳,具体数额在与被担保企业协商后确定。第四十一条 风险控制部风险处置岗人员办妥抵(质)登记手续后,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按照合同约定,填制放款通知书,交由总经理签字,发贷款银行,通知对方向企业发放贷款。 第八章 担保收费第四十二条45、 按有偿原则,公司与被保证人签定委托保证合同后保证合同签定前,按下列标准向被担保人收取担保费用。1.担保费用包括评审费、担保费、手续费三部分。2.评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担保金额的2每年收取;担保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担保金额的2.65%每年收取;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担保金额的1.5每年收取。3.担保费按担保余额与担保费率的乘积计算,采取一次性全额预收的办法。4.担保费率、收取总额、收费时间等在委托保证合同中具体规定。第四十三条 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但因被保证人原因未能继续签订保证合同的,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第四十四条 担保费由项目经理测算,会议评审确定,由项目经理通知申保单位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收款手续46、。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第四十五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保证合同生效之日始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第四十六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业务部负责,风险控制部负责监督。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每季度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并附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第四十七条 47、保后检查的内容:1、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2、企业遵守协定、有关承诺的情况;3、供、产、销实现情况,以及与评审预测数、历史数的差异分析;4、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主要与担保前预测数据对比;5、现金流量分析,主要评价销售帐款资金的收回状况、与评审预测数的差异、对还贷的保证程度等;6、担保以后从其他渠道融资及其他渠道贷款的偿还情况;7、市场状况及对该企业的影响;8、反担保人、反担保标的物及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9、企业管理、运行状况的综合评价。特别是主要股东、经营班子及主要岗位人员的变化;经营战略调整;主要客户的变化等情况;10、意见、建议及其他情况重要说明。第四十八条 48、风险控制部实施监督及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有:1、项目负责人执行跟踪制度的情况;2、就在保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风险度测评和对比分析3、根据领导指示就个别项目和项目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分析;4、搜集、调查核实有关信息动态,及时向领导进行预警性报告;5、就续保、扩保项目提出审核意见;6、对担保业务风险进行综合评价与控制;7 对逾期代偿项目实施特别程序监管;8、向领导提供担保业务综合资料和报告。第四十九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49、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第五十条 项目负责人应于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与银行联系,随时掌握被担保单位资金动态,提醒被担保单位在贷款到期前筹集还贷资金。并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企业。第五十一条 每季度,项目负责人应向总经理提交季度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第五十二条 延期包括借新还旧和展期。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内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就延期问题与银行磋商并向公司及时汇报。业务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借款人需要对原贷款项目办理借新还旧(或展期)手续时,该项目的担保按新项目处理50、程序和办法办理。延期项目的跟踪由项目经理负责,风险管理部应将延期项目作为监督重点。第五十三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逾期不足三个月的项目延期处理按原审批程序办理;逾期超过三个月(含)的延期处理程序为:由业务部提出初审意见,风险控制部根据监管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然后进入原决策审批程序。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1、签订补充条款以增加抵押物数量或选择更为可靠的反担保单位。2、拟列入预警项目。3、建议撤保。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第五十四条 延期和逾期项目不宜继续担保时或者项目没有到期而发生重大变化、出51、现风险时,应由业务部或风险控制部申请列入预警项目。预警项目的确定及撤消权限为董事会。预警项目的后期管理,由风险控制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并会同业务部与被担保企业及贷款银行协商,以寻求解决办法。第五十五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风控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第五十六条 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填写记录,包括: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在保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第十章 代偿和追偿第五十七条 被担保的企业,52、即主债务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由我公司代为履行后,我公司应依法向主债务人追偿。第五十八条 代偿和追偿方案由业务部会同风险控制部共同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第五十九条 代偿后的追偿以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控制部负责,项目经理协助。第六十条 债务人破产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公司应告知主债权人申报债权。主债权人不申报的,我公司应作为保证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应通知主债权人解除保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我公司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我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53、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我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第六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机构审核人员、评审会人员按公司的在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第六十三条 因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第六十四条 业务部客服人员负责档案管理,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由风险控制部负责管理的在担保项目除外)。第六十五条 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54、。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第六十六条 担保项目终止后,业务部及风险控制部将所持有的企业资料移交给公司行政部归档。第十三章 附则第六十七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出相应修改调整。第六十八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第六十九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第七十条 本规程自2010年4 月20 日起施行。附件1:担保业务流程图附件2:企业提交资料清单附件3:信用担保申请书附件4:项目登记表附件5:担保项目进度统计表附件6:项目流转进度表附件7:担保调查报告附件8:风险控制部审核意见表附件8:担保项目评55、审表附件9:董事会决议附件10:担保通知函附件11:担保推荐函附件12:放款通知书附件13: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附件14:在保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5: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附件16:担保到期通知函附件17: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制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总 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未涉及的问题,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初审工作第一节 初审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三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依照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遵循职业道德,运用定量分析、定性评价、56、逻辑推理和工作经验,对借款人的状况及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核实和评价,得出相对真实的审核依据,在相对真实的审核依据基础上,对借款人是否具备担保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第二节 考察项目第四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担保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第五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对借款人的重要财务数据进行核实。第六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向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当面了解情况。第七条 对有研发或生产能力的借款人,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考察研发或生产现场。第八条 对有大量存货的借款人,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考察存货现场。第九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对重大反担保措施进行考察。第十条 对可能对借款人产生较大影响的关联企业57、(如在技术、销售渠道、财务管理和主要经营者等方面有交叉或有重大关联交易),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进行考察。 第三节 初 审第十一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采用可行的方式尽量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书面资料应当有当事人的签章。第十二条 借款人提供的数据,能够核实的,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进行核实,不具备核实条件的,应当进行判断。在进行核实或判断后,认定能够达到相对真实的,方可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对有疑点的数据,应当在调查报告的定性分析部分中作出阐述。第十三条 借款人提供的数据之外的其他资料,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尽可能进行核实,认为可以采信的,方可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不能获得书面资料或不能核实的,应当在调查报告58、的定性分析部分予以揭示。第十四条 调查报告的定性分析部分应当注明其依据,即所对应的资料的名称及来源。第十五条 调查报告的定性分析部分应当结论明确、依据充分,且相对真实、表达准确。第十六条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应当以其正常稳定的营业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源。但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借款人有一定的经营基础或真实的交易背景,但借款人现有资料表明其营业收入不稳定,可以以完全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四个原则的反担保物作为主要还款源的项目。对上述还款源项目提供担保的,应当在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取得抵(质)押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担保过程中若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提前发放贷款。第十八条 以单59、一销售合同作为主要还款源的项目,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一)借款人具备履行销售合同的能力;(二)经向买方核实合同真实性、项目情况、买方的付款能力等情况后,未发现明显疑点;(三)设置监管账户,控制货款用途;(四)要求买方出具承诺书,承诺将货款付至监管账户;(五)货款付至监管账户后,直接用于还款或有条件使用。第十九条 以后续融资作为主要还款源的项目,后续融资应当不存在明显的不确定因素。以后续贷款作为主要还款源的,以有审批权力的银行完成审批为必要条件。以商业投资作为主要还款源的,以签署投资协议为必要条件。以政策投资或拨款作为主要还款源的,以取得拟投资或拨款的部门文件为必要条件。第二十条 以借款人的技60、术先进性作为提供担保的主要依据的项目,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有权威机构对其技术先进性的认定;(二)技术发明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三)以该技术专利作为反担保质押。第二十一条 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采用特殊审核标准的项目,按制度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在充分挖掘借款人及其股东、关联企业的资产的基础上,按照有效、可控、易变现、价值充足的原则设定反担保。反担保物应着重考虑以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个人财产作抵押,然后再以企业房产、设备、契单及其他有价证券和知识产权等作抵押或质押。第二十三条 有迹象或资料表明借款人可能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按照工作程序中止审核,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立即终止61、审核程序:(一)借款人主要经营者曾经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丧失信用的行为;(二)借款人有严重的不良借款记录;(三)借款人有重大违法行为;(四)有充分资料证明借款人持续经营不正常。风险控制部审查工作第一章 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十四条 风险控制部审查责任人应当依照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遵循职业道德,对送审项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如实披露送审资料中存在的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问题及项目存在的风险。风险控制部审查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度对送审项目进行审查。第二十五条 审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规范对合同及归档资料进行审查。第二章 风险控制部项目审查第二十六条 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需要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第二十七条 项62、目审查的内容包括:(一)可行性审查。审查授信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偿债能力、担保能力等。(二)合规性审查。审查授信业务是否符合国家和银行信贷政策投向规定、客户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三)完整性审查。审查授信资料是否完整有效,括授信客户贷款卡等信息资料复查、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等。(四)审查调查报告,对项目经理授信业务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五)审查授信客户和授信业务风险等级。(六)有无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风险。(七)有无需要加强的风险控制措施。第二十八条 项目审查应当注意的事项:(一)调查报告中已作出充分、正确阐述的内容,不应在审查意见中作为正式意见重复。但为63、表达其他内容而予以引用的除外。(二)审查意见应当表达准确,客观反映送审资料及项目本身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审查意见的结论分为:1、同意拟定方案,提请会议评审;2、建议调整方案,提请会议评审;3、建议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调查,复业务部处理;4、提请会议否决项目。 (五)其它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第三十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将已签署审查意见的项目审查意见表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项目经理。第三十一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自业务部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将其规定的完整资料送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第三章 合同及归档审查第三十二条 公司决策文件中未要求落实的业务部决策意见及风险控制部审查意见,不需要落实。第三十三条 64、对报批的项目合同的审查要求:(一)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齐全。(二)反担保权利凭证齐全。(三)合同种类齐全。(四)文件及合同的填写正确。(六)确保合同效力。(七)项目能够办理符合制度要求的手续。(八)应当落实的决策意见及风险控制措施能够落实。第三十四条 对归档法律文件的审查要求:(一)合同及文件各类齐全。(二)合同填写齐全、正确,签章齐全。(三)抵(质)押登记及公证已办理。(四)应当落实的决策意见及风险控制措施已落实。第四章 签约放款第三十五条 项目经理应当在决策机构批准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后,及时出具担保通知函、担保推荐函,准备相关合同。风险控制部应及时准备抵(质)押登记申请资料。在银行批准贷款后,65、及时报批合同,签约后及时办理抵(质)押登记。第三十六条 签约后项目有重大变化的(如抵(质)押登记不能办理、担保金额或期限变化、变更反担保、变更风险控制措施、应当落实的决策意见不能落实等),应当按工作程序报批。杜绝在违反原定方案且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先行放款。第三十七条 签约后项目无上述重大变化的,抵(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办理完整的,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予以放款。(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保后管理第一章 保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三十八条 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遵循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的原则,为保障担保贷款按期归还,避免代偿损失,对担保项目进行持续66、管理。第二章 月 报第三十九条 月度财务报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报表不正常:(一)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同期有较大下降。(二)总资产或净资产有较大下降。(三)某些会计科目的金额有不明原因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大额资金流入或流出的。(四)有事先未告知的大额长期或短期投资。(五)存货或应收账款变化较大。(六)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第四十条 报表不正常的,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要求借款人补充资料予以说明。补充资料的证明力不充分的,项目责任人应当向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当面了解借款人的情况。按前款进行了解后,项目责任人认为项目情况正常的,应当在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中说明,并将补充资料附后;项目责任人认为项67、目情况不正常的,应当按工作程序进行项目分级。第四十一条 对报表不正常的项目,风险控制部得向业务部提出咨询意见,业务部按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核实,业务部应当落实。第三章 季访第四十二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按制度要求对借款人进行季访。第四十三条 季访的主要包括:(一)核实销售收入(二)抽查销售合同原件(三)抽查账目(四)核实贷款用途(五)借款人经营策略有无变化(六)对有研发或生产能力的借款人,应考察研发或生产现场(七)对有大量存货的借款人,应考察存货现场。(八)对就业及工资给付情况现场调查(九)对重大反担保措施状况进行考察(十)其他重大事项的调查(企业购并、重组、改制、变更主要决策及管理领导人等)。68、第四十三条 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同期有较大下降的,不能分级为正常项目。第四十四条 第一次季访应当侧重下列工作:(一)向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了解借款人近期情况。(二)通过核查资料确认贷款用途是否相符。贷款用途不符合或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无正常理由不接受季访的,不能分级为正常项目。第四十五条 最后一次季访应当在贷款到期的一个月前进行,且应当侧重落实还款资金。还款资金尚未存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账户中的,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其在其他银行的资金对账单或能够证明在贷款到期前有资金来源的证明资料,不能出具对账单或对账单显示其资金不足且不能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视为还款资金不落实,应当立即将该项目转为预警项目。第69、四十六条 未能按期还款的项目,经过展期或借新还旧处理后,第一次分级时不能分级为正常项目。第四十七条 风险控制部与业务部对项目的分级意见不一致的,由公司决策机构决定。第四章 保后管理的报告第四十八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参照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正常项目制作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第四十九条 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应当充分披露在保企业的信息,并后附下列资料:(一) 最新财务报表。(二) 主要应收账款明细表。(三) 在主要存款银行的资金对账单。(四) 当次季访的工作记录。(五) 其他应当后附的资料。 第五十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应当征求贷款银行对项目的贷后管理意见,并在保后管理报告中注明。第五十一条 风70、险控制部审查责任人应当参照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第五十二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及风险控制部审查责任人应当至少每月考察一次关注项目。业务部在考察后制作在保项目风险关注报告,风险控制部审查责任人配合。第五十三条 业务部项目经理及风险控制部审查责任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考察预警项目。风控部在考察后制作在保项目风险预警报告,业务部项目经理配合。第五章 保后管理的管理第五十四条 业务部应当在每一季度周期后一个月内,将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送风险控制部审查。第五十五条 业务部应当自贷款发放后的(以放款当月作为第一个月)第四、七、十个月(以此类推)的最后一天及贷款到期的一个月前,71、将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送风险控制部审查。第五十六条 风险控制部应在每季度底编制在保项目管理统计表(见附件1)并连同在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报送总经理查阅。第五十七条 业务部未按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送审和报送的,风险控制部应当发出立即整改通知书。业务部自立即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仍未送审核报送的,风险控制部应当将该事实向公司决策机构报告。第五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对保后管理中形成的全部报告及资料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代偿项目后评价第五十九条 后评价应当以项目资料作为事实,以制度作为标准,公正、客观地对代偿项目进行评价。代偿后风险管理第六十条 代偿后风险管理,主要由公司风险控制部和业务72、部负责具体实施。第六十一条 代偿前的核查。在代偿款支付以前,风险控制部应认真、细致地做好以下核查工作:审查原始合同,确认协议各方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个人、企业与银行经办人串通骗取公司的担保,用担保贷款归还银行的逾期贷款等行为。个人、企业提供基础资料时是否提供了虚假资料,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若是触犯了法律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若是信用问题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与银行建立沟通平台,共享个人、企业的有关信息,尽量清除信息的不对称,给银行贷款和我公司担保带来风险。第六十二条 落实代偿后的追偿权利。在担保项目发生代偿后,公司应及时与借款人进行谈判,双方就代偿发73、生的各项费用的承担、借款人还款计划、违约金或滞纳金的支付标准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落实公司向借款人追偿债务的权利。第六十三条 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不管是无代偿解除担保责任还是代偿解除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责任解除后,风险控制部应向银行索取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如银行方面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具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公司应要求银行在保证合同上注明“乙方担保责任已解除”字样,并加盖公章。第六十四条 代偿项目的追偿公司代替借款人偿还银行的债务后,在法律关系中公司由担保人转变为债权人。为尽可能减少代偿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司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行使追偿权。代偿项目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代偿资金的回收工作74、,每个代偿项目有具体的工作方案,对责任人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对代偿项目要一户一策,对症下药,重点突破,确保措施有效。对代偿项目要进行剖析,属业务人员不按工作程序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催收代偿资金有贡献的要奖励,奖、罚的标准要具体,做到奖罚分明。代偿资金的回收公司收回代偿资金的主要方式有:1、处理抵(质)押物及其他财产权利。2、落实信用反担保方履行义务。3、分割债务、转移债权。4、变更担保、增加抵押。5、以资抵债,减少风险。6、债权变股权及债权、产权重组。7、依法起诉。8、其他方式,如将回收的资产、取得的股权打包处置。第六十五条 代偿损失的核销经多方努75、力确认不可能追回的代偿款,或代偿时间在3-5年以上的代偿款,可以确认为是公司的呆账、坏账。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对于确认的损失要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核销,担保业务形成的损失可用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冲销。风险控制方法的研究第六十六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通过对各类担保项目的分析、比较,归纳各类项目的特点,总结担保业务的规律。风险控制部应当及时发现担保业务操作的原则及细节中存在的问题。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前两款的研究成果及时向业务部出具指导性意见。第六十七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通过对未按期还款的项目的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修订业务操作规范。第六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加强技术、财务、经营、行业特点、金融、法76、律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最新专业知识,获取有用信息,并运用于具体工作。附 则第六十九条 本规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修改完整,条件成熟时,另行制定单行操作规范。第七十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范施行以前已经完成的担保业务工作不适用本规范。 在保项目管理制度 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制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保项目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在担保项目的管理,及时了解在担保项目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有效分散和控制履约风险,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担保项目管理是指公司履行保证责任期间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及其它可能影响公司到期清偿债务的77、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存在问题与风险的企业提出管理与处理方案,确保公司的权益。在担保项目管理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公司解除保证责任或代偿后完成追偿工作之日止。第三条 项目管理的延伸阶段为向银行发担保推荐函开始至签约完毕止。在这一阶段,相关责任人应密切与贷款行联系,促进银行尽快上会审批;应严格按照评审工作程序组织签约活动,完整收集相关法律文件和权属凭证,做好反担保法律手续;对于需要改变反担保方案及评审结论的项目,应形成书面报告按照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出具放款通知书,对于需要提前放款的项目要形成书面报告按照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四条 在担保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分为正常78、关注、预警和代偿四级。分级的原则如下:(一)正常状态:被担保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能够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企业偿还本息的因素;(二)关注状态:被担保企业经营活动基本正常,预计可以正常还本付息,但如果潜在的问题发展下去可能会影响被担保企业偿还贷款。1.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2.企业改制(如分离、租赁、承包、合资等)将会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3.被担保企业的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企业的关联机构与当事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被担保企业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5.被担保企业79、未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6.固定资产出现重大的、不利于偿还借款的调整,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概算调整幅度较大;7.被担保企业还款意愿差,不能与银行和我公司积极配合;8.被担保企业经营地点、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持有人发生变化并可能影响企业偿还贷款;9.其他可能影响被担保企业按期履约的重大变化。(三)预警状态:被担保企业经营活动出现重大变化,正常经营收入已不足以保证偿还贷款,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等手段来偿还贷款。1.被担保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如销售收入和经营现金流入大幅度下降、经营亏损,对外支付出现困难;2.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3.被担80、保企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偿还;4.被担保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5.主要反担保资产出现灭失、产权纠纷、重复抵押、转让等现象,严重影响项目的第二还款来源。(四)代偿状态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银行款,导致公司代偿。第五条 在担保项目管理由业务部、评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部负责,具体责任人为业务部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部负责监督管理。第六条 分级处于正常状态和关注的项目(由风险控制部负责管理的在担保项目除外)管理主责任人为业务部项目经理,辅助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第七条 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评级为预警的在担保项目和代偿项目进行管理,同时对公司领导班子要求进行重点管理的项目进行81、管理。这类在担保项目管理责任人为评审委员会,辅助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第八条 对评级为正常和关注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人负责按月收集被担保企业的财务报表,按季度收集在担保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统计表,上述财务报表和在担保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统计表应加盖被担保企业的公章或财务章。第九条 对评级为正常和关注的项目,业务部项目经理为主责任人每三个月到被担保企业实地调查一次,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在担保企业进行分析,根据在担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分析和撰写报告,业务部项目经理为主责任人负责将在担保项目的分析结果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按照一定格式上报总经理,并报风险控制部备案,由风险控制部在82、在担保项目管理季度报告中完整反映当期在担保企业的分级状况。第十条 对于评级为预警和代偿的在担保项目,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当协助业务部项目经理在在担保项目管理报告中,就评级的根据、引起风险的原因、评审报告对于风险是否给予足够的分析和揭示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评级确认后,业务部项目经理填写在担保项目管理移交单并交在保项目管理统计表复印件交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交接后,在担保项目管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辅助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第十一条 对于评级为预警的项目,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每个月至少到企业实地调查两次,需要时由业务部配合,对在担保企业资产及负债情83、况、融资情况以及反担保资产的状态、价值及变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认真记录记察、谈话和核实的过程,并形成预警项目管理报告。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在每月末将预警项目的管理情况上报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负责根据在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反担保资产情况,提出代偿、展期、借新还旧等处理方案,形成预警项目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董事会审定。对于公司同意展期或借新还旧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人负责完成后续填写合同、组织签约和办理相关担保法律手续。第十二条 预警项目经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措施后,风险控制部必须对该类项目进行重新分级。评级为预84、警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人仍由评审委员会负责,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评审责任人为辅助责任人。第十三条 若根据本规定的分级原则,项目评级由预警转为正常或关注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人应在在担保预警项目管理报告中,就改变评级的根据进行分析,按照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评级确认后,项目管理责任人填写在担保项目管理移交单并将在担保预警项目管理报告复印件交业务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由风险控制部负责管理的在担保项目除外)。交接后,在担保项目管理责任人为业务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由风险控制部负责管理的在担保项目除外)。第十四条 对于评级为代偿的项目,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提出具体的追偿方案,包括法律诉讼方案、反担保资产变现方案85、制订还款计划等,形成代偿项目管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定。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按照代偿项目处理方案积极追偿,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的利益。管理主责任人应详细记录法律诉讼、企业经营动态和反担保资产变动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谈话等活动,并在代偿项目管理报告中反映。风险控制部门的项目责任人应在每月末将代偿项目的管理情况上报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第十五条 对于在担保项目的分级,风险控制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分级原则进行分级,不得故意隐瞒风险项目,不得故意夸大项目风险。第十六条 风险控制部应每季度对各自部门负责管理的在担保企业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后上报公司领导。对于由正常转为关注的在担保项目,部门内部对评级变化86、的根据进行分析并决定分级结果。对于由正常和关注转为预警和代偿的在担保项目或者由预警转为正常和关注的在担保项目,部门内部要对分级的、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分析结果上报领导班子,由公司领导班子确定评级结果。第十七条 在项目评级过程中,如果风险控制部和有关部门对评级结果有异议,由相关部门的部门经理进行协调,报公司决策机构决定。第十八条 在担保项目管理过程中,应采用电话联系、到企业考察、与银行经办人员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监管,及时了解企业信息。项目管理责任人应经常与贷款行经办人员交流信息,发挥各自优势,搞好在担保项目的管理工作。第十九条 在担保项目放款后一个月和到期前一到二个87、月,项目管理责任人应给予重点关注,必要时到企业实地调查。第二十条 担保项目解除担保责任或代偿后完成追偿工作后,项目管理责任人应将项目管理档案移交行政部进行归档。项目管理档案包括:(1)企业月度财务报表(2)在担保项目管理报告(3)在担保警项目管理报告(4)代偿项目管理报告(5)在担保项目管理移交单(6)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一条 项目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在担保项目管理,随时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稽核。稽核的主要内容为:(一)项目管理责任人是否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到企业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二)项目管理责任人是否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提交相应的分析报告;(三)项目管理责任人对于在担保88、项目是否存在对企业重要事项隐瞒或扩大风险项目的现象。稽核人员可随时抽查管理主责任人的在担保项目管理记录,并可到被担保企业实地调查以检验管理主责任人项目管理的质量。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担保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质量列入有关责任人的年度业绩考核内容。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合 同 管 理 制 度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制XX不锈钢产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建立和完善已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法律保89、障体系,避免经营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第五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签90、订合同,必须由签约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合同在签字后应当加盖双方单位合同印章。签订合同应当在合同分页上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 严禁向对方提供盖有我方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第八条 需携带印章到外地履行盖章手续的,除法定代表人携带外,其他人应当取得总经理的特别批准。第九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十条 合91、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十二条 签订合同前,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或其他从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签署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对方单位公章。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采取会签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2、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填写合同登记簿,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92、的编号,签字并领取合同。3、如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由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4、合同填写须注意的事项:(1) 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俟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2) 与抵(质)押人签订的反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5、对填写完整内容的合同文本风险控制部再进行一次审核93、。6、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和法务人员需同时在现场,业务部项目经理配合。7、总经理或授权人在正式合同文本上签字后,由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责任人交合同章保管人员处盖章并做合同盖章登记。第十四条 合同审核中应保证给予审核部门合理的审查期间,一般合同为1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合同为37个工作日。审核部门应当在不迟于上述期限内提供审查意见。第十五条 在签订合同的前后,应办理下列手续:(一)签约前1、对方出具董事会决议 对方为单位,且与我公司签订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合同的,应出具董事94、会决议。 对方的公司章程已明确授权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的,可以不经董事会同意。2、对方提供股东会决议对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于我公司的,应提供股份所在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出质股权的股东会决议。3、抵(质)押物评估 对方以抵押或质押方式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应委托评估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我公司认为不需委托评估的,由公司业务部根据会计资料反映的抵(质)押物帐面净值和抵(质)押率确定抵押价值。4、抵(质)物投保财产险如双方就抵(质)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达成一致同意意见的,应将抵(质)押物投保财产险,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二95、)签约后1、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同意与我公司签订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合同的对方为个人,有配偶的,夫妻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一方,其他家庭财产共有人应以在合同上署名的方式表示同意。2、登记 以房地产抵押的,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以机器设备抵押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以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以股票质押的,应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 以存单质押的,应到帐户所在的金融机构登记,并取得存单止付的回执。上述登记程序无法办理的,应取得相关证据或由有关方面出具情况说明,抵(质)押物的权利证书移交我方,并由抵押人签署阻碍登记的原因消除后即补办登记的承诺书。3、公证股权质96、押应办理公证。4、其他以债权质押的,可开立我公司与质押人共同监管的帐户。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七条 如果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的业务部门除督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注意收集、保全有关证据。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97、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我国合同法和本制度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节规定的程序执行。 其中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不许。 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中止或终止履行的例98、外。 第二十四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须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第五节 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合同对方违反约定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时,合同执行的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催促对方履约。必要时,可以由法务专员发出法律催告函或者法律声明函。第二十七条 合同争议应当首先努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由合同执行部门进行。必要时,法务专员或法律顾问参与协商解决。第二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99、绳原则,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切实保障我方合法权益;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十九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100、以备查考。第六节 合同资料的管理第三十一条 合同签订并盖章登记后由风险控制部项目管理负责人交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处,办理存档备案手续。第三十二条 合同资料分为:1、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押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质押权利的证明、有价单证的复印件(原件入财务部门金库保管),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清单,法人客户贷款的抵押(质押)公证书,有权机关办理的抵(质)押登记表。2、 要件类: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要件类档案包括: 企业授信情况有关资料、101、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各类法人客户担保业务申请报告和申请书、各类法人客户担保业务调查报告、各类法人客户担保业务调查审查审批表、评审会会议纪要; 各类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协议书)、借据、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核保书、抵(质)押核实书、以保证保险为担保的保证保险合同、贷款法律审查意见、保证金进账证明资料、外汇贷款(转贷款)和对外担保在外汇管理局登记的证明文件或上级联社下发的生效通知,以及涉及贷款审查、审批、发放的其他必要资料。 非融资类担保业务还应包括担保涉及的有关合同、协议、标书及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资料。融资类担保业务应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融资计划,担102、保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批复,担保涉及事项按照规定需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应有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文件。3、管理类:法人客户的基本资料。管理类档案包括: 委托人和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资质登记证复印件、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某些行业必备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前置许可证明复印件; 贷款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最新年检证明,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103、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法人授权证明书,企业章程、联营协议复印件,印鉴卡,借款人企业项目责任人任职资格表,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各期财务报表,企业转制、改组等重大行为的相关资料,有关审计报告,需要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文件复印件等。 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还应包括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保证人的居住证明、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4、 保全类:担保后管理及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5、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第三十三条 签订合同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特殊情况使用企104、业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三十六条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第三十七条 合同正本由行政部指派专管人员负责,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第三十八条 合同档案的借阅1、内部人员借阅合同档案。借阅本人经办业务资料的,合同档案库管理员负责登记借阅人员名单、时间、借阅内容和借阅用途,借阅人签字确认。因工作需要借阅他人经办业务资料的,105、应由借阅人出具借条,并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借阅。借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复制、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2、外部人员借阅合同档案。合同档案要严格保密,原则上不对外借阅。当出现经济纠纷、案件等情况,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需查阅、影印时,必须持有协助查询通知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以及查阅人工作证明。查阅时,本公司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不得将原件借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需经行政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借。外借档案必须填写档案外借单,登记外借人姓名、外借日期、外借档案内容、外借原因及归还日期等。存放在档案库的权证类档案,一律不得外借。第三十九条 档案保管。档案管106、理人员要对合同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规借出或透露合同档案内容。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合同档案的保管情况,检查间隔期为每半年一次,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第四十条 档案保管期限:短期担保业务到期结清的,其担保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5年;中长期担保业务到期结清的,其担保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10年;担保业务到期时未结清,其后以现金或以资抵债方式收回的,短期担保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10年,中长期担保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15年;担保业务到期未结清、至今未收回的(包括已核销的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档案、各种报表的年度汇总表、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要永久保管。第四十一条 业务合同档案的销毁。保107、管期满的法人客户担保业务档案要按照以下程序销毁:1、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法人客户担保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2、经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同意,并在法人客户担保业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3、档案管理部门和行政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担保业务档案前,应按照销毁清册上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第四十二条 对于未按本规定履行职责,造成档案损毁、遗失,及擅自销毁、擅自对外提供、涂改、伪造客户担保业务档案和擅自透露客户担保业务档案信息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节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自身合同法律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