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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采掘项目机电管理工作制度汇编(73页)
矿产采掘项目机电管理工作制度汇编(7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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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40781 2023-12-15 73页 362.88KB
1、矿产采掘项目机电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一、职责范围5二、设备计划与采购、调拨5三、设备验收与入库5四、设备领用与发放6五、设备安装与验收7六、设备移交7七、设备使用及运输管理8八、设备回收及交接8九、回收设备检修9十、设备更新改造及大修9十一、设备统计10十二、设备技术档案管理10十三、设备停用、禁用、封存11十四、设备报废11十五、设备赔偿及处罚12第三章 电气管理制度14一、井上、下停送电规定14二、井上下供电统一协调指挥规定15三、事故处2、理规定15四、继电保护管理制度16五、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17六、检修注意事项18七、电气试验制度21八、保护接地管理制度22九、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22十、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4十一、处罚规定25第四章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26一、矿山三大件26二、带式输送机29三、瓦斯抽放站33四、奖罚33第五章 配件及主要材料管理制度34一、配件管理制度34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35三、电缆管理制度36四、液压管路管理制度37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7六、油脂管理制度38七、处罚规定40第六章 机电技术管理制度41一、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任务41二、机电技术管理规定41三、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43第七章 其它相关制3、度44一、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44二、机电系统干部考核制度45三、安全活动制度47四、设备包机制47五、在用刚丝绳检查管理办法47六、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48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50八、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51九、设备定期检修制度53十、主要采掘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制度54十一、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细则56十二、电缆吊挂标准59十三、井下设备贴挂标准60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完好检查制度61十五、关于井下烧焊的若干规定62十六、井下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规定63十七、机电管理过失考核规定64十八、两票管理办法65十九、防雷减灾管理办法66第八章 机电管理人员编制68第九章 设备综合管理业务流4、程图69第十章 附则70第一章 总则1、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矿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电管理水平,做到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机电管理制度,以规范机电职工的操作行为,达到事事有规范,件件有标准,工作有考核,考核有规定的目的,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及经营奋斗目标。2、机电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和“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我矿有关文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解、细化。3、本制度适用于XXXXXX煤业有限公司。第二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职责范围1、机电科负责全矿所有机电设备的计划、选型、验收、安装、使用、检查5、更新改造大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2、供应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调拔、运输、库存保管、出、入库等管理工作。3、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附属装置的使用、维护、保养、现场标准化等管理工作。4、机修厂负责全矿在用机电设备、配件、材料回收后的接收、检修、保管、复用的管理工作。二、设备计划与采购、调拔1、凡租赁设备,根据生产衔接计划的安排,需增加、更新或大修的设备,按矿部有关规定,由矿计划财务部牵头,供应科、机电科等有关单位参加,做出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矿部审批。因情况变化急需设备时,由机电科提前做出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执行。2、凡非租赁设备,由供应科6、严格按机电科提供或审批的计划需要和库存情况进行增补。不得出现积压和无备用现象。3、正常计划每月21日前申报(公休日向前顺延),一个月内到货,紧急计划经机电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供应科执行,并按规定时间到货。4、供应科必须按计划采购、调拨,实物和计划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由供应科负责,不得影响生产。三、设备验收与入库1、入库设备验收,由供应科组织,机电科和有关单位参加,验收记录由供应科填制保存。2、新购进的设备应有如下资料:2.1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2.2 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必要的图纸;2.3 装箱单,包括备品、备件明细表。2.4 随机技术资料由机电科收回并存档。2.5 未经机电科领导或验收人员签7、字的验收单,财务不得结算付款。3、检修后设备入库应有“入库验收单”,由供应科填制保存。4、供应科要制定严格的保管制度,每月28日将当月设备出入库明细设备入(出)库报表修复设备入(出)库报表报机电科。5、入库后的设备必须下垫上盖,不得露天存放。供应科做好防火、防盗、防冻工作。四、设备领用与发放1、矿使用单位必须指定设备管理员,报机电科备案,负责本单位设备支领和帐目等管理工作。2、领用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持支领凭证和“设备材料保管手册”,到机电科审批登记,加盖“设备管理专用章”后,到指定部门领取。属于增加负荷的设备,必须经过机电科“三电办”的审核批准。特殊情况,必须由机电部门主要领导审批签8、字,支领后在三日内补办正式手续。3、支领凭证填写内容必须齐全、清晰,不得更改数量等,否则不予审批发放。4、发放设备坚持有旧不发新,做到:4.1 未经审批签章不发;4.2 没有验收和无编号不发;4.3 支领凭证与实物不符不发;4.4 支领凭证过期不发(规定5天有效);4.5 设备不完好不发;4.6 防爆设备入井未经验收或粘贴“防爆合格证”的不发。5、设备出库后,使用单位做好设备运输过程中的保护工作。设备管理员当天把领用设备编号上报机电科。供应科发放的新设备没有编号,使用单位出库后到机电科编号,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6、库存设备缺件或损坏,由供应科负责配齐,领用单位要严格把关。7、机修厂检修后的设9、备要及时入库,制作加工件、五小电器、电缆、管路及其它设备检修后配件、附属元件,根据生产需要,可按照支领发放程序发放。五、设备安装与验收1. 安装单位按照施工有关设计、计划,领用机电设备进行安装。2. 设备安装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2.1 井巷工程或基础验收合格;2.2 规程、措施齐全,必要时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装工艺流程图;2.3 图纸资料齐全,技术交底清楚;2.4 设备及相关资料落实到位。3. 设备材料选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及时反映到机电管理部门。因安装单位造成的失误按照有关制度追究责任,进行处罚。4. 大型安装工程必须有详细的施工进度安排,强化质量责任制度。5. 工程竣工验收10、条件:5.1 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完成全部项目;5.2 安全设施和附属设施完善,具备安全使用条件;5.3 必须经过有关试运行规定,并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5.4 有必要的测试和运行记录。5.5 具备以上条件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移交申请。6. 机电科按安装单位申请或有关业务部门协调通知,组织有关单位(调度室、安检科、通风区、生产科和使用接收单位)参加,进行现场验收。六、设备移交1 按照申请或有关业务部门协调,需要移交的单一或零星设备,经主管业务部门通知,使用单位、接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进行现场验收、移交。交、接双方必须服从机电科裁决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明确包机单位,三方现场签字,上井11、办理“设备移交单”手续。2 机电安装工程移交时,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接收单位)参加,进行移交。第一次移交,按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问题“三定”,限期由安装单位整改。第二次移交只检查“三定”问题是否全部处理,未处理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罚。3 因急需使用单位接收时,安装单位遗留存在的质量问题按定额的2倍,报有财务科,从安装单位工资中扣除,并移拔给接收单位。所有问题限期由接收单位处理,达到标准。4 综采工作面安装移交后,三天内交接双方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安装单位要有一周的跟踪服务期,服务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安装单位处理为主,使用单位配合。七、设备使用及运输管理1 严格执行12、“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2 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所辖设备进行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改变设备性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符合规程要求,严禁失爆。3 所有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4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 设备因使用不当,维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赔偿、处罚。6 设备到矿以前的运输由供应科负责。出库后至付井口由使用单位负责,入井至使用地点由使用单位负责,并对设备进行保护。7 在轨道运输中,设备车辆的两头不得挂有超出矿车等车13、辆以外的物件车,以免撞坏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把关、执行。8 设备在运输途中,要保护好裸露的轴、孔、仪表等重要部位,因未采取保护措施或保护不力,造成损坏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罚。八、设备回收及交接1 使用单位更换设备或部件后,在三日内把换下的设备或部件上井后交检修单位。由检修单位验收鉴定后开“回收单”,租赁设备如需到租赁站分析原因,由供应科牵头组织。2 回收设备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附属器件一并回收(包括施工场地所有不用的机电设备及材料),设备上不得有煤粉杂物。交货时必须放在接收单位指定地点码放整齐,设备在地面车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如接收单位不配合正常交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在接收单位14、管辖范围内发现未经验收的机电设备,追究验收单位的责任。3 接收单位对回收的设备必须验收,将设备损坏程度和缺件情况,填写在“回收单”上,交接双方签字,回收单位当天持回收单到机电科销帐。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处罚。4 以下设备或附件回收后全部交机修厂4.1 胶带输送机机头部、机尾部;4.2 刮板输送机及其部件;4.3 转载机破碎机及其部件。九、回收设备检修1 检修单位必须及时安排回收设备的检修,回收设备待修期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必须用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因没有及时检修而影响生产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2 检修单位要把待修设备和检修后的合格设备分别码放。并悬挂标识牌。完善内部验收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验收15、,并填写“检修记录单”。3 检修单位按矿方针目标计划完成当月检修任务,因检修技术或缺件不能按时完成,必须及时向机电科汇报。4 急需检修的设备,要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拒不执行或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影响生产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处罚。5 检修后的设备要保证质量,投入生产后一周内因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6 检修单位每月28日前,必须把当月“检修记录单”“月报表”“验收单”交机电科,作为检修工作量审批依据。7 检修单位按照机电科的安排对机械、电器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大部件等)进行编号,没有编号的设备不得入井使用。8 需要委外检修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以“委外检16、修申请表”报机电科,供应科负责安排执行。十、设备更新改造及大修1 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由机电科组织实施,机电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2 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报机电科。大修计划每年九月完成报机电科。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科申报需要大修设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也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完成设备的更新、大修技术经济论证以及设备的选型和大修预算等工作。机电科要及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根据下年度生产计划,设备现状,各单位下年度设备需用情况等按时编制出计划。3 设备更新、大修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执行。计划编出后,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17、师必须召集机电科、计划财务部等相关单位一起会审后定稿。4 对于需要订购的设备,机电科供应科要协助供应处做好订货工作。大修完工后应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并要做空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电气设备要做耐压试验,隐弊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并有记录可查。5 对于在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一、 设备统计1 机电科建立全矿使用设备台帐。供应科、检修单位及其它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使用、检修台帐,做到量、物、号一致。2 每年由供应科组织,机电科参加普查库房设备状况,普查表各执一份,并上报有关领导。3 供应科每月向机电科提供设备出入库,及各单位18、油脂消耗情况报表,年终提供盘点表。4 机修组要建立“检修台帐”,月度向机电科上报检修情况和待修数量。5 每月有关报表填制日期为25日,28日机电科收集,30日完成汇总并上报。延误报表,报表不真实或出现失误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处罚。6 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保管手册”做到量、物对照,每月设备管理员必须到机电科核对。十二、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1 设备到货验收后,随机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收存,进行归档管理。2 设备安装设计图纸、资料,安装技术要求及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和试验记录等全部归档,机电科收存。3 包机单位要有必要的技术资料,满足维修需要。检修单位的技术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并建立档案管理。4 全矿大型19、设备技术性能测试时间相对固定,程序要规范,资料要齐全。5 大型设备要建立“履历薄”。6 机电设备管理要逐步实现计算机综合辅助管理。十三、 设备停用、禁用、封存1 停用期在7天以上的设备,均属停用设备,停用设备必须是完好设备。设备在停用前,包机单位将设备检修好,制定必要的停用措施后,当天向机电科书面汇报。2 单机停用大型设备,包机单位悬挂“停用”标识牌,整套停用设备做一处标识。停用设备包机单位要定期试运转,搞好维护、看护工作。3 租赁设备停用时,机电科要书面报告矿部租赁站。4 停用期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必须进行封存管理。5 因生产工艺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性能及其它原因,不适用于生产需要的机20、电设备,均属禁用设备。禁用设备必须封存管理。封存和启用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6 封存设备必须是完好设备,损坏或缺件必须修理好,经机电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后,进行封存管理。7 封存设备由供应科负责管理,要有详细记录,供应科保存。8 封存设备严禁拆套使用,防止丢失损坏,封存设备要实行“三专”管理(专库、专人、专点)。9 设备自批准封存的次日起停提折旧,自批准启用的次日计提折旧,最短封存时间不低于六个月。十四、 设备报废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七章第55条规定,结合机电设备发展需要和煤炭生产过程中设备使用状态,因技术或多次检修不能复用的老旧设备,执行报废处理。1 设备报废鉴定小组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21、工程师,机电管理室、供应科、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2 设备使用或检修单位,每年十一月下旬将使用年限长,经多次检修不能复用的老旧设备或技术淘汰设备,书面申请报矿机电科核查。3 根据单位报废申请,在每年十二月上旬供应科,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按照“报废鉴定表” 填写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报矿设备鉴定小组。4 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矿机电科、供应科提供的“报废鉴定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报废意见。5 供应科按照“报废鉴定表”的签署意见,上报机电科审查。6 供应科机修组审查结果报废设备,办理报废事宜,以报表形式通知矿机电管理室。7 材料性设备(配件),每季度末由矿机电科组织22、,按照报废申请,供应科、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现场鉴定。鉴定结果,按照“报废鉴定表” 形式机电科和供应科有关领导签署审查意见,报机电矿长审查。8 经机电矿长审查批准后的“报废鉴定表”,由供应科造册,报矿机电科和自留存档。办理报废事宜。十五、 设备赔偿及处罚1 依据不定期动态检查,三定表问题执行赔偿考核。2 依据“设备回收单”注明的损坏、丢失情况汇总赔偿考核。3 所有丢失件按原价赔偿。4 烧毁电机按70元/KW赔款,经鉴定质量问题除外。5 责任事故损坏件,按原值的1030%,赔偿。6 租赁设备损坏按租赁站有关规定执行。7 凡油脂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赔偿。8 因运输过程中造23、成的损坏件,按照原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9 违反设备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于责任人相应处罚。情节较轻的罚20100元;情节较重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1000元。第三章 电气管理制度一、井上、下停送电规定1. 地面供用电部分:1.1 属本矿电力调度指挥的开关的停送电,按电调指令进行,其它任何人无权指挥(紧急情况除外)。10KV配出线开关的停送电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变配电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送电。1.2 压负荷停送电需向矿调度室汇报。1.3 计划停电执行联合审批制度,由需停电单位提前一天填写停电报告,由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审批,涉及停风的还需通风科审批。1.4 停电报告24、中应填明影响单位,机电科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1.5 调度室接到停电报告后,认为有必要停电时,即可签字,并通知被影响单位。1.6 安检科对停电报告安全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在停电报告上签字。1.7 停电报告审批完毕后,停电单位到有关供电管辖单位办理停电工作票。1.8 停电时,停电单位还需与被停电单位联系,操作完毕汇报调度台。如出现特殊情况应取得调度同意后,方可停电。1.9 机电科有权签发停电工作票人员为:科长、主管技术员、主管安全负责人、主管检修负责人;2. 井下供电部分:2.1 各区队应在执行停电工作的前一天填写停电报告,审批程序与地面审批程序相同。2.2 停电报告一式六份,审批完毕后,分送25、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各一份。2.3 停电报告审批完毕后,需停高压电时,停电单位应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2.4 对于新安装的高压供电线路,安装单位应在送电前一天填写高压送电通知单,送电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在填写送电通知单前,安装单位必须将送电线路摇测报告数据送交机电科,否则不予批准,如系延伸高压供电线路,安装单位必须在送电前摇测延伸线路绝缘,并在第二天将摇测数据报交机电科,同时摇测数据低于50M的,禁止送电。2.5 对于新安装的或延伸的低压供电线路,安装单位在送电前摇测线路,并在第二天将摇测数据送交三电办,如摇测数据低于5 M的,禁止送电。二、井上下供电统一协调指挥规定配电室为全矿电26、力指挥中心,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全矿供电系统。三、事故处理规定1、一般规定1.1 发生事故后的停送电工作,由供电单位值班干部统一进行指挥,其它单位无权指挥。调度室或其它单位要求停送电时必须与供电单位值班干部联系进行指挥。本队确实处理不了的问题可通知机电科进行协调。1.2 双回路的开关事故跳闸后,下一级变电所首先断开进线开关,并向上一级变电所询问跳闸原因。1.3 过流跳闸(跳闸前无接地显示)可试送一次。1.4 速断跳闸、过流跳闸前有接地显示的,禁止试送,由上一级变电所通知下一级变电所立即查找故障原因。1.5 井上下发生高压(10KV)接地时,由上一级变电所通知下一级变电所先甩开不重要负荷,下级27、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上一级变电所命令内容,然后执行,严禁发生接地后立即断开总开关,允许查找接地时间为1小时,1小时后可断开总开关。1.6 发生事故或发现接地后,一经查出故障点,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修人员处理,严禁拖延时间。1.7 低压开关出现漏电跳闸时可试送一次。2、事故汇报程序2.1 井下生产系统及地面主要辅助生产系统的开关速断跳闸汇报机电科、调度室、本单位领导。2.2 过流跳闸,接地故障报调度室、本单位领导。2.3 速断故障排除后,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认可后方可送电。2.4 井上下全部停电,中央变电所停电应立即汇报机电矿长、机电科、调度室。3、紧急情况及事故情况下的停送电3.1 28、当发现供电现场存在严重供电隐患需从变电所停电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值班干部,由值班干部办理紧急停电报告,分别有机电科、调度室、及供电单位批准,影响通风时必须经通风区批准,然后由调度通知被影响单位,由供电单位指挥对现场进行停电、挂牌停电报告不需送至现场,并将停电牌交于隐患处理人员,只有隐患处理人员将停电牌交回变电所时,方可进行送电,同时通知调度室及队值班干部恢复正常。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员应详细记录,并记清发令人姓名。3.2 当采掘低压存在隐患且不影响通风和其它单位时,停送本单位移变或馈电应有专人进行停送电,并现场监护,停送电人员不得离开电源处,防止误送电。3.3 出现事故跳闸处理事故时,高29、压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低压系统变电所值班员应对事故线路馈电开关隔离拉开、闭锁并挂停电牌,同时将停电牌的一半交于事故处理人员。事故处理完毕后只有事故处理人员将停电牌交回变电所时,值班人员方可进行送电,同时向调度和队值班干部汇报。3.4 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可立即进行停电操作,再汇报调度室、机电科、队值班干部,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值班人员应对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四、继电保护管理制度1. 井上、下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试验和外委工作由机电科三电办统一安排,统一管理。2. 10KV配电室、主扇机房继电保护由机电科计算,报机电矿长审批后,下发定值通知单,机电科进行整定。3. 其它30、井上、下高压继电保护整定值由机电科下发定值通知单,地面由上机运队整定,井下由下机运队整定,整定完成后,应在三天之内将整定结果报交机电科备案。4. 井下各区队低压设备的整定工作由各区队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负责整定,每季度向机电科报一份本队当前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整定值并确保与实际相符。5. 新投产的采掘工作面,由安装单位在移交验收前按设计图纸整定。6. 井下变电所、峒室内低压馈电开关定值由机电科计算,整定由下机运队负责。采掘工作面馈电开关的过流保护由机电科计算,采掘队组进行整定。采区的负荷开关的过流保护由采掘队组进行计算和整定。7. 因负荷变动需变更定值时,必须通过机电科。8. 高压开关的继电31、保护整定每年一次,增减负荷后必须立即调整。9. 各单位要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巡检工作,保证继电保护装置正常、完好,做到继电保护装置不完好不送电。五、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1、一般规定1.1 所有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1.2 电气设备安装完毕,送电前安装单位必须摇测线路系统绝缘状况,并测量配电点的接地电阻,将摇测与测量数据交机电科,否则不予送电。1.3 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对于变电所低压配电设备(包括电缆)每季度巡回检查一次。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每半年彻底检查一次,结果报机电科。1.4 对于平时无法检修的项目可安排在节日检修,如出现紧急情况,执行供32、电统一协调规定。1.5 所有安装或平时检修,摇测线路系统绝缘时,新装高压不低于50M,低压不低于5 M为准,运行中高压不低于20 M,低压不低于3 M,阻值达不到要求或出现三相阻值差别较大时,要查明原因,处理合格后,经机电科批准方可送电。1.6 对于上井检修设备,检修单位必须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修,并遵守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7 各掘进队必须每旬对风机切换装置,风机闭锁装置试验一次,填入相应记录本中,并存档备查。不起作用时要立即向机电科汇报。1.8 各单位每日检修班必须对皮带保护,移动变电站,选漏等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每天早班(上午8:009:00)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33、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汇报调度室。煤电钻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填入相应记录本,存档备查。1.9 除特殊情况外,高压电缆的电缆头制作在井上进行,制作完毕摇测其连同电缆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0 M/KM,同时进行直流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1.10 地面供电每年由机电科组织一次“春检”,包括线路巡检、变电所的预防性试验,设备的运行状态等。1.11 每季度机电科组织对井下轨道绝缘进行一次测定工作,填入相应记录本,存档备查。2、井下移动变压器及高压电缆检修规定2.1 各采掘队组应每班指定专人探测所使用高压电缆接合器的外表温度,发现异常立即汇报本队及机电科,由机电科协调到现场处34、理。2.2 对于高压电缆,下机运每季度对向采掘供电的高压电缆摇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将结果汇报至机电科。2.3 机电科每年组织两次高压电缆的检修活动(分别为3月和9月份)。2.4 高压电缆接合器表面温度探测方法:在探测高压电缆接合器表面湿度时应两人进行,一人探测一人监护,深测人员先用电笔接近其外表检查有无感应电压存在,确认无电压时用右手手背接近高压接合器表面感觉其中间与两端温度,并与其它接合器温度对比,无差别为正常,有温差时明显温度较高则说明其内部有问题,探测人员应立即汇报本队值班干部和机电科。六、检修注意事项1、一般规定1.1 工作时严禁带电作业,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35、。1.2 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新上岗的电工(包括工种调换,请假三个月以上者)均须经过培训,本矿考试合格发证后才允许上岗。变配电系统(指6KV以上)电工、井上维护工必须持有本矿机电科下发的上岗证。井下配电工须持培训中心下发的岗位证。否则一律不允许从事电气工作。1.3 每一机电工入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验电笔,否则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项目检修工作的多个人可只携带一个便携式瓦检仪)。高压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一支合格的高压验电笔。1.4 井下变电所严禁双回路并列运行,当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通知区队值班干部,并征得值班同意,以确认被送线路无人工作时方可进行。1.5 停电36、后的设备必须将其隔离可靠拉开。发生事故处理前必须可靠切断上一级电源,并听从调度统一指挥。同时非专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1.6 高压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打开前、后盖进行目测检查或试验合闸。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低压电器在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可打开进行目测,但不准试验合闸。1.7 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不可靠时不准继续使用,更不允许甩掉漏电保护,无压释放装置。1.8 停电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合格后方可送电。同时送风时,风机开关20m范围的瓦斯浓度应低于0.5%。电工测量仪表、仪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使用。1.9 井下无人值班的峒室,停电检修必须挂牌,峒室的所有大门37、钥匙,有专人负责,并登记。1.10 电压互感器不允许并列运行,以防反送电。井上下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必须由机电科提供,不能私自改变。2、检修2.1 在变电所、峒室内检修开关及电气设备时,检修人员必须能看到明显断开点及接地线,可能反送电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2.2 停电地点与检修地点不在一起时,按线路检修要求,在合适停电点严格按停电、验电,并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执行。对有可能反送电的电源侧均挂三相短路接地线。2.3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否则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业务单位批准。2.4 检修完毕送电前必须仔细清点工具,拆除接地装置,确认无误,再征得值班干部同意,并和下一级联38、系好后方可关好开关进行试送电。井下严禁开盖试送电。2.5 禁止带电检修及试验。单人时,禁止进行一切与检修有关的工作。2.6 操作、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7 对可能造成反送电的设备,要采取隔离措施或派专人监护,防止误送电。当工作地点离裸露带电导体距离较近时,要采取隔离措施。3、停电3.1 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搬迁前,首先必须切断电源,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全部断开,变压器停电必须在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反送电。涉及到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合闸回路必须在开关断开后全部切断。3.2 操作6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39、3 使用中的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必须每年试验一次。4、验电4.1 停电后,打开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证明验电器良好,然后再在停电设备上验电,应分别对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三相分别验电。4.2 不准用不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或用失灵的验电笔(器)。4.3 不准用低压验电笔测量高压电气设备。5、放电、挂地线、标示牌及防护设施5.1 井下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准放电。5.2 挂接地线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则相反。5.3 所有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在切断电源时开关手把都应全部闭锁,并40、在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或停电牌,凡有可能返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或派专人守护,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告牌。5.4 根据现场情况,部分停电作业场所应加遮栏,防止其他人员误入。5.5 在电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必须可靠切断设备两端的供电电源,并在两端都挂接地线。6.送电6.1 检修完毕,恢复送电,值班人员与工作负责人应签字认可,只有值班人员才有权取下标示牌,然后按规定恢复送电。6.2 必要时,工作负责人在送电前应检查线路绝缘状况。6.3 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6.4 严禁约时送电。6.5 严禁电话联系送电。6.6 严禁其他人员顶替送电。七、电气试验制度1. 井下固定设备的41、试验由机电科负责,有关单位配合,待下井电气设备的试验由机电科更新厂负责。2. 地面配电室、主扇风机房的高压试验工作由供电公司试验,其它配电点的试验由机电科负责。3. 电气试验工作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同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4. 试验人员必须有试验技术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实际操作,同时必须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负其责。5. 井下电气试验时,瓦斯浓度在1%以下,在瓦斯可能突出的地方,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检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同时42、还应有专门的措施。6. 因试验需要断开接线时,拆前应做好标记,试验完毕恢复后,应由试验负责人进行复查。7. 井下固定电气设备做完试验后,试验单位应将试验报告送交机电科审查。8. 对于井上电气设备(包括电缆),下井前应在井上进行试验,由机电科负责,试验完毕,将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和机电科存档各一份,审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合格禁止入井。如系库房设备,领用单位支领后,须通过机电科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9. 每季度机电科组织对井下各地区接地电阻、轨道绝缘进行一次测定工作,并填入相应记录本。10. 井下各单位每月对所分管的低压供电线路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八、保护接地管理制度井下4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及采掘工作面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未修复前禁止送电。各地区的接地电阻的测定工作由分管单位负责进行,其中井上每年进行一次测试,井下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记录,报送机电科。保护接地数据及防雷接地数据见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九、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1接地极的选择:1.1 主、副水仓、排矸井底,中央变电所对面水沟和集水井内各设一块主接地极。1.2 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地极:A.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B. 每个(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C. 每个低压配电点,(拥有三台以上开关)。如果采煤工作44、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D.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E. 通向采掘工作面的管路必须在架空线末端5m以外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2保护接地的技术要求:2.1 主副水仓、排矸井底、中央变电所对面水沟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mm的镀锌钢板制成。2.2 局部接地极应优先采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 mm的镀锌钢板制成,条件困难时采用直径为33.5 mm(G1”) 长度为1.5m的镀锌钢管,管子上要钻20个直径为5毫米的透眼,此种接地需垂直打入地面。2.3 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井下中央变电45、所和主水泵房均应设置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则应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均应分别和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连接。连接接地极的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2.4 各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和钢丝均应通过单独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2.5 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46、地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裸铜线。2.6 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2.7 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连接,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2.8 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极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每一移动式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2.9 主接地极及局部接地极与漏电保护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m。2.10 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为10 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双帽)拧紧连接。3、井上防雷、保护接地阻值规47、定3.1 100KVA及以下变压器:无重复接地 10 有重复接地 303.2 100KVA以上变压器: 无重复接地 4 有重复接地 103.3 高低压电气设备联合接地 43.4 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 103.5 高压线路保护网或保护线 103.6 类高层建筑 103.7 类高层建筑 30注:、类高层建筑包括:火药库、选煤楼。类建筑包括:水塔、烟囱、井塔、调度楼、单身楼等。4、高压电缆试验规定4.1 一般规定 对电缆的主绝缘作直流耐压试验或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时,其它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 新敷设的电缆在下井前一般应作一次直流耐压试验48、,井下固定电缆每三年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电缆终端带有过电压保护器(如压敏电阻)的电缆应拆开进行试验。 耐压试验后,使导体放电时,必须通过每千伏约80K的限流电阻反复几次放电直至无火花后,才允许直接接地放电。 直流耐压试验时,升压应平衡,分别在1/4、2/4、3/4倍试验电压时停1min读取泄漏电流值,达到试验电压时加压5min,并每分钟读取一次泄漏电流值,泄漏电流值和不平衡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只作为绝缘状况的参考,不做为是否能投入运行的依据,但如发现泄漏电流与上次试验值相比有很大变化或泄漏电流不稳定,随试验电压的升高或加压时间的增加而急剧上升时,应查明原因,如系终端49、头表面泄漏电流或对地杂散电流等因素的影响,则应加以清除,如怀疑电缆线路绝缘不良,则可提高试验电压(以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出厂试验直流电压为宜)或延长试验时间,确定是否能继续运行。4.1.6 井下试验时,要及时掌握现场及电缆所经路径、终端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试验现场有专人负责、设置警戒栏、沿途接线盒及终端有专人守护。 试验完毕,放电恢复原接线、收拾好工具,送电前应先试送一次。十、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50、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5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51、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8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9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十一、处罚规定1 违反电气管理制度,罚责任者50元,如造成事故,影响生产和生活用电,还要追究52、单位管理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罚1001000元。2 未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推迟一天罚50元。3 甩电气保护或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电缆按严重违章论处,追究单位机电负责人责任,视情节罚1001000元。4 违反民用电管理制度的,按其规定执行处罚。 第四章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一 、矿山三大件1 提升机1.1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对于购进的新钢丝绳应由机电科验收检验。每周五对钢丝绳进行检验,如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的总面 积比达到家6%,不行利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钢丝绳的断机积与钢丝绳的总面积之比达到25%进,该钢丝绳必须更换。1.2 提升绞车都必须装设二级制动装置,53、每月调试一次,在运行中凡发生二级制动不明显或失灵的故障,必须随时进行调试,以保证安全制动时达到合理的减速度。1.3 提升信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提升的具体需要,具有合格的闭锁性能,必须具备常用和备用两套信号,以便故障时切换。除专职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信号系统,发开车信号。在井筒检修或施工时,应配备专用通讯工具,设专人与信号工联系,设置与正常提升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检修专用联系信号,并在信号工操作台和提升机司机操作台设置“正在检修、禁止动车”的明显标志。1.4 提升系统的各个润滑部位,必须实行“五定”制度(即定人、定位、定量、定期、定质),坚持对减速器油脂进行铁谱分析。1.5 提升绞车54、日检内容如下 : 1.5.1 维护电工必须静态检查试动一次各项保护,发现故障,立即处理;1.5.2 运行维护人员要用专用工具检查盘型闸的闸瓦间隙和磨损开关,保证每片闸瓦间隙不超限(2.0毫米),以确保足够的制动力矩值;1.5.3 提升装置的各个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推车器、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闭锁装置等,必须由各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如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认真填入定期检修记录。1. 6上下重物,必须慢速运转。1.7 提升机定期检修要求如下:A、小修(检修周期4个月) 检查55、和清洗润滑系统各部件,处理漏油,更换润滑油,必要时更换密封件。 检查和调整制动系统各部件,必要时更换闸瓦和销轴等磨损零件。 检查和处理滚筒焊缝是否开裂,铆钉螺丝、键等有无松动或变形,必要时加固或更换。 检查深度指示器和传动部件是否灵活准确,必要时进行调整处理。 检查联轴器的销轴与胶圈磨损是否超限;内、外齿轮啮合间隙或蛇形弹簧磨损是否超限,必要时更换磨损零件。 检查各连结部件,基础螺丝有无松动和损坏,必要时进行更换处理。 进行钢丝绳的串绳、调头和更换工作。 检查和调整电气设备的继电器、接触器和控制线等,必要时进行更换。 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重新调整或更换。B、 中修:56、(检修周期一年) 更换减速器各部轴承或对使用中轴瓦进行刮研处理。 打开减速器上盖,检查齿轮的啮合及磨损情况,检查轮幅和轮齿有无裂纹,必要时更换。 调整齿轮啮合间隙,或更换齿轮对。 打开主轴轴承上盖,检查轴颈与轴瓦间隙,必要时撤换垫片进行处理。 检查或更换制动系统的闸柱和转动销轴。1.8、所有检查项目及处理情况要记录清楚,交机电科一份存档。2主通风机(1)主通风机改变风机风叶角度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时,报机电科备案。(2)主通风机性能测定工作,一般五年进行一次。矿通风部门牵头,机电部门参加。性能测定前,必须拟定测试方案,对测定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57、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主通风机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及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4)主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查1次。机电科科长、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进行全面诊断性检查,检查情况必须留有详细记录。(5)主通风机及主电动机各部轴承的润滑必须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期、定人、定量、定质、定点,油质要留有化验单,润滑加油后,要留有记录。(6)运行的主通风机和备用的主通风机,每月26号倒换一次,倒机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盘车3-5圈,无卡阻和异响后,方可启车。(7)主通风机的主电动机,应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电气试验及定期清扫,加油工作,以58、保证完好的绝缘性能。(8)主通风机及主电机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工作。试运转前要手动盘车35圈,试运转要按规定分时段(5分钟、30分钟、2小时、8小时、24小时)试运;每一阶段结束都要有司机和维护工进行有数据的记录和设备检查工作记录。(9)主通风机房的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制度执行。(10)每次停车时,目测检查叶片的磨损情况。按月打开压力平衡气管的旋塞,排放存油。(11)主通风机日检主要内容如下: 电源线及高低压开关柜的电流、电压表的指示是否正常。 电机温度及电机轴承温度是否超限、有无异响。 检查各部分的接地螺丝扩其它连接件是否松动,各部基础是否异常松松动。 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漏油59、及漏风现象,防爆盖水量是否充足。(12)在运行200小时后,应更换新油。(13)每运行半年后的检修内容: 更换轴承箱和油站油箱内的油,打开排油螺栓,把全部旧的存油放掉后加注新油。 清理叶片和轮毂之间的间隙,使叶片调节机构转动灵活。 检查所有连接螺栓等是否牢固,是否需要更换或再次紧固。(14)每运行一年的检修内容: 更换轴承箱和油站油箱内的油,并用新油作循环清洗油路系统。 检查叶片磨损情况。 检查叶片调节机构的使用性能,并充填各润滑面的润滑脂。 检查所有连接螺栓等是否牢固,是否需要更换或再次紧固。 对闸门的齿轮和链轮补充润滑油,检查闸门的导向滚轮,必要时,予以更新。3、主水泵5.1 严格执行煤矿60、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主接地极电阻每年测试一次,电控设备每年做一次电气试验,断路、欠压、过载保护灵敏可靠,真空表、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水泵运行。并做好记录。5.2 每一泵房内应设置容积不小于0.2m3的沙箱和相应的消防器材。5.3 泵体、电机、管路、阀门等防腐良好,各阀门正常使用,操作灵活,不漏水。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管内径的2.5%。5.4 主排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得底于50%,发现问题要分析判断,查明原因应及时处理。测定记录有效期一年。5.5 每年四月份要由矿组织对水仓清理一次,每年六月前,储备数量充足的配件及备品,作好水泵的联61、合试运转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写出小节报机电科备案。5.6 主排水泵必须保证两台完好正常运转,定期倒换工作,一台备用检修,但检修期不超过一个月。5.7 主排水泵日检内容如下:交接班时要将水泵及电机外壳的灰尘和油污清扫和擦拭干净。检查电机及水泵的外壳有无裂纹,各紧固螺丝是否齐全、坚固,电机地脚是否松动。检查水泵和电机在运转时是否有不正常的噪音和震动。检查各部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5.8 日检内容及存在问题要有记录,并有处理安排意见。二、钢绳芯胶带输送机1总责1.1 钢绳芯胶带输送机的管理单位的行政正职是钢绳芯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并承担直接责任。矿机电科62、负责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职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钢绳芯带式输送机的各岗位司机和维护工要对所管辖操作的设备安全运行工作负岗位职责。1.2 要严格执行每年一次的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司机和维护工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司机由集团公司培训,维护工由各单位自己组织培训)。司机必须经过考试取得集团公司发合格证后,才可上岗。1.3 各岗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岗位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巡回检查图;定期检修制;设备包机制;供电系统图。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并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保持设备完好运行。胶带机必须保证每天2小时以上的检修时间,并做好检修记录。1.4 严格执行煤矿安63、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每天设专人对跑偏、煤位、急停等保护检查动作一次,灵敏可靠方可开机,同时作好记录,严禁甩掉保护运行主机。1.5 胶带输送机的制动系统必须完好,闸瓦间隙必须符合完好标准的规定,并按要求进行不少于每月二次的检查,并作好记录。1.6 胶带输送机的各种保护,每月必须定期试验检修,失去保护性能的必须立即更换,不得继续使用,1.7 减速器及液力偶合器的用油必须按油脂管理的规定抽取,进行分析检测。检测结果报机电科存档,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 1.8 胶带机运行前必须先鸣响预警信号后方可开机。1.9 煤仓内装设煤位信号,并与胶带机联锁,保证灵敏可靠。1.10 正常停机时应保证将胶64、带机上的煤全部拉完后,方可停机。1.11 钢绳芯带式输送机每班必须有三名司机上岗,保证机头司机,机尾司机和巡检工各一名。1.12 机头司机要把好皮带操作关,密切监视皮带运行中的电流、电压及各个温度情况,密切监视机头可视范围内皮带的运行情况及带载情况。同时做好机头的文明卫生工作。1.13 机尾司机密切监视机尾滚筒、托辊及皮带的运行,监视煤仓以及上一级漏煤斗的运行情况及完好情况,监视放出大矸大炭及各种铁器杂物等情况。同时做好机尾的文明卫生工作。1.14 巡检工认真执行巡检制度,做好当班的巡检工作,不但要巡检胶带本身存在的问题,还要对巷道内其他影响到皮带的设备、设施(如各采掘队使用的漏煤斗、挡煤板等65、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1.15 各钢绳芯胶带机上发现杂物铁器等物品应追究上级漏煤眼使用单位的责任;搬家时放出杂物铁器等由搬家单位负责。1.16 所有使用盘区胶带机的生产队组要把好源头关,不得将锚杆、钻杆、背板等影响胶带机运行的杂物铁器拉入盘区胶带机;拉上盘区胶带机的杂物铁器要由胶带机的巡检人员负责拣出,不得拉入下一级胶带机。上一级司机发现有铁器、杂物拉入煤仓,必须立即停机汇报并通知下一级司机注意放煤时取出,经追查分析,对发现汇报级司机进行适当奖励,对未发现据情节进行处罚。1.17 各钢绳芯胶带机在各个漏煤口下前后10m范围内由上级出煤单位负责清理堆煤并做好标准化和文明生产66、工作;其余沿线由运行工区负责清理堆煤,并作好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1.18 所有使用盘区胶带机的生产队组必须在各自的落煤眼下派专人清理落煤眼前后10m范围内的落煤,并监护落煤眼的运行,一旦发现放出杂物,要立即拉闭锁,将杂物捡出。1.19 各个漏煤斗及其下的挡煤板由胶带机的各个上级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与检修。1.20 由各生产队组不得任意抬高或损毁本队落煤眼下的清带器。1.21 所有使用盘区胶带机的生产队组,严禁将卸煤皮带或溜子与盘区胶带机的连锁甩掉运行。1.22 各钢绳胶带机的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检,并负责监督各上级单位的清煤、甩闭锁和放出杂物等情况,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向机电科和调度室汇报。2、胶67、带的管理2.1 各钢绳芯胶带机的管理单位必须固定专职有经验的钳工负责钢绳芯胶带及其接头的检查工作,并建立专用的钢绳芯胶带检查记录本,做到一带一本。2.2 胶带的各个接头情况要保证每月详细检查一遍,检查胶带破裂、脱胶、鼓泡及碎边等情况;检查结果要详细真实作好记录,并报机电科一份存档。2.3 胶带的各个接头要坚持每月一次的透视检查工作,并将透视结果做详细记录。3.日常检修要求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在运行前或停运检修期间,要由岗位司机或维护工进行详细检查、维修,并认真填写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记录本。具体内容如下:3.1 检查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滚筒轴承应68、定期注油。检查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中间架平直无开焊。机架完整、连接螺栓齐全,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3.2 检查托辊齐全,转动灵活,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保证每周将所有托辊详细检查一遍。3.3 检查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整个调节行程的1/5,检查拉紧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和断丝情况不超限。3.4 检查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检查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少于60%。闸瓦磨损剩余厚度不小于3mm。3.5 检查胶带清扫器,严禁底皮带拉回煤。检查给煤机或溜煤斗下挡煤板装设齐全。69、3.6 检查液力偶合器,减速器等的油位满足规定要求。3.7 准备起动前,检查是否打开冷却水管路阀门,冷却水流量要足够。检查冷却系统各管路是否通畅。3.8 检查液力偶合器电动执行器的调节灵活性及准确性。定期清洗液力偶合器供油泵的吸入滤芯,新机运转500小时后,应将滤芯拆下清洗,其后每运转3000小时要清洗一次。3.9 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面应定期涂油,螺栓、弹垫、喇叭嘴定期检查,并符合电器设备管理要求,严禁失爆现象。3.10 各电器及机械设备包机牌,防爆证齐全完好,并填写完整。4、运行中的巡检要求胶带机在运行过程中要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具体内容如下:4.1 检查电动机温度、减速70、器油温、液力偶合器油温和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油量是否适当。4.2 检查液力偶合器、减速器各密封部位有无渗漏油。4.3检查液力偶合器输入轴与输出轴,电机、减速器等不得有振动现象。4.4 检查各运转部位的声音必须正常。4.5监视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等各种仪表的指示情况,数值应符合规定。4.6 检查各种保护装置的信号显示是否正常。4.7检查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4.8检查各个漏煤斗的完好情况。监督各个漏煤斗看护人员是否到岗。三、瓦斯抽放站1管理制度1.1抽放泵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坚持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的“三大规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1.71、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分配,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严禁有碍和谐的行为发生。1.严格按照瓦斯抽放泵的操作规程进行开、停工作,做好压力的调节、数据测量等工作。1.认真检查瓦斯抽放泵站内各气门装置的完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1.定期检查瓦斯抽放泵、冷却泵及其它附属装置的运行情况。1.当班必须执行抽放泵站内巡回检查制度,每班不少于次,具体包括:检查电路、水路、水池的水量、水质、油路、安全感装置的完好情况。1.爱护使用的仪器仪表,发现数值误差较大的仪表要及时更换,确保数据准确,瓦斯仪每周到校验中心校验一次,仪器不少于台,其中台100%,台10%。1.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文明待人,对来客讲清抽放泵站内72、的危险性及重要性,并且索要介绍及口袋内的烟火,手机等有可能引起明火的物件,索要后给予统一存放,离开时如数归还。1.值班司机要经常擦洗抽放泵、电机,附属装置设备、水泵、管路等,保持泵站内的清洁卫生,搞好站内质量标准化工作。1.10抽放泵站要定期对主轴及电机的轴承加注润滑脂。1.11按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抽放情况,每一个小时检查一次抽放参数,每两个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做到记录、报表,调度台帐三对口。2巡回检查制度2.1巡回检查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2.2巡回检查内容: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轴承温度不得超限。电动机温升不超过规定要求。各仪表指示正常。电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严禁超载运行。电73、压应符合电机正常要求,否则报机电科。2.3随时注意检查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科汇报。2.4巡回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四、奖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否则处以50200元罚款。第五章 配件及主要材料管理制度一、配件管理制度1、 供应科负责配件的采购、入库验收、库存管理,发放等管理工作,并建立配件专用台帐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掌握配件库存及使用情况,编制合理的配件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保证配件备用量,满足生产的需要。2、 全矿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配件工作管理,负责每月编制本单位的配件需用计划。3、 各类工程所需配件74、,施工单位按照技术设计,做出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审批,由主管领导签发后,交供应科执行,供应科必须按照计划规定时间内到货。4、 生产定额所需的配件,由生产单位按照矿有关规定领用。所有贵重金属配件或电器配件必须交旧领新,旧件必须限期交回检修单位,到期没有交回的旧件按配件价值的50%罚款。5、 需要整体更换的大部件(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皮带输送机、掘进机、通讯控制系统、移动变电站、300A以上开关等配件),严禁拆卸。更换后的大部件在三日内回收交指定的检修单位。6、 检修单位负责验收分管范围内的旧配件的接收和验收工作,填制“回收单”,交货单位持单当天到机电科销帐。7、 检修单位对回收的配75、件积极组织检查或检修,保证至少2件以上的备用件。不能检修的大部件,按照“回收设备检修”的相关规定执行。8、 检修单位对检修后完好的配件分类码放,并悬挂标识牌。指定专(兼)职人员管理。废旧配件分类码放,悬挂标识,妥善保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部门,经机电科及有关技术人员鉴定后,报请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报废处理。9、 随机配件的管理:凡随设备购置到货的备用配件或其它附件,统称为随机配件;随机配件由供应科建专帐管理,每月底报机电科随机配件库存数量。随机配件用于安装和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应急问题。正常生产过程使用,机电科按有关规定折价或原价转入使用单位成本。10、 各单位自制各种配件的加工由机电科统76、一安排,由供应科委托或机修厂负责配件的加工工作。11、 各单位需自制件,由本单位技术人员测绘出零件图纸,主管工程师或区队长签字,注明数量、需要时间,报机电科。机电科向委托或加工单位下发机电工程“任务单”,受委托单位或加工单位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全矿井下小型电器(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防爆插销、防爆电煤钻、防爆电铃等电气件)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供应科负责小型电器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各单位要设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负责小型电器的计划、领取和回收等具体工作。2、机电科设专职或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负责对各单位领用的五小电器77、进行审批、记帐、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3、各单位的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要在当月的20日前对下月五小电器做出使用计划,报机电科审查、汇总,为下月检修提供数据。4、五小电器的收、发及检修由矿机修厂具体操作,机修厂每月20日前要向机电科报下月检修计划和当月发放数量及损坏情况。5、各使用单位必须对所领用的五小电器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确保在安全状态下运行。6、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计划进行审批,支领安装所需五小电器,安装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7、各使用单位在领取前,必须由防爆检查人员进行防爆性能及完好检查后,填写编号到机电科进行审批,入帐等有关手续。8、各使用单位对井下撤换和回收的五小电78、器要及时回收上井交检修单位,当天内将回收单交机电科。对不按时交回乱仍乱放或丢失的器件经查后,每件次扣10元或按价赔偿。9、小型电器的回收率为100%,要求各部件齐全,缺件或损坏的部件按原价扣罚。10、检修单位按照有旧不发新的原则进行发放,对回收和更换的五小电器要及时检修,提高复用率,并实行编号管理。不能修复再利用的小型电器,检修单位书面申请,经机电科及有关技术人员鉴定后,报请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报废处理。11、每个新工作面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与检修单位,机电科进行销帐结算,回收率达到回收要求。12、小型防爆电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煤炭工业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完好标79、准等规定执行,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使用单位应执行班维护、日检查、定期轮换升井检修的制度。三、电缆管理制度1、机电科负责全矿井上下所有电缆的统一管理,供应科负责电缆的采购和库存管理。机修厂负责电缆的收、发、修复、打号等管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缆的使用维护及标准化管理工作。2、井下橡套电缆在入库前,必须削片做不延燃试验,不合格者严禁入井使用。电缆领用统一由机电科按计划审批。3、采掘区队及其他使用橡套电缆的单位的材料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用、验收、建账管理。4、区队领用电缆或工程安装需用电缆,必须根据机电科审批的规格、数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地点领取。5、入井使用的电缆必须在始、末80、两端打上规格、长度、编号的记号,使用单位禁止损坏记号和割断电缆。6、电缆修补应使用不延燃胶进行硫化热补,电缆修补前要进行风吹或真空干燥。修补后的电缆要进行浸水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两倍电缆额定电压加1KV的交流电压,加压5分钟,不击穿为合格。7、电缆接头要严格操作工艺,消灭不合格接头。高压电缆接头必须使用压接技术。电缆接头应由维护工每班进行检查,若发现温度异常,应立即处理。8、电缆严禁拖地、埋、压或泡在水里,应悬挂整齐。悬挂点距离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最新版)的规定。9、使用中的电缆,应由当班维护电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移动电缆每班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维护要分段落实到人。10、81、电缆的支领发放程序按照“机电管理制度”中的相关程序进行操作。11、电缆的回收率为100%,两头有编号,严禁将电缆锯断,更新厂、机电科要认真把关,并对锯断电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罚。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电缆(包括水线)向外转借,一经发现,按丢失处罚。13、 水线及电缆钩等材料与电缆的管理办法相同。水线回收率为70%,电缆钩回收率为95%。14、 工程结束后,机电科对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结算。回收率达不到要求,缺少数量按丢失论处。四、液压管路管理制度1、井下2寸(DN50)及以上液压管路由机电科统一管理,管理人员掌握所管范围内的动态情况。2、安装或使用单位支领有关管道时,必须经机82、电科审批后支领,否则不得随便领取。区队要建立管路使用台帐。3、各种液压管的检修防腐由机修厂负责,井下不用的管路要及时回收上井交检修单位,检修单位出据回收验收单,回收单位凭验收单到机电科办理销帐手续。管道回收指标为100%,紧固件回收率50%,对于达不到回收指标单位进行必要的罚款处理。井下备用管路,使用单位要悬挂“材料管理牌板”。4、固定管路,分管单位每年按规定做好管路的检修防腐工作。5、回收后的管道要做好更新复用工作。能更新的必须更新复用,对于损坏严重的管道须经机电科检查同意后方可报废,机电科要做好更新后管道的验收工作。更新单位接受管道修复任务后要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 机电83、科按设计要求提供阻燃胶带的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时间等计划,经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执行。2 供应科按计划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时到货。3 阻燃胶带必须有合格证等相关资料。4 投入使用前必须做阻燃试验,并有试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要进行退货处理,由供应科负责办理。5 全矿井下使用的各种阻燃胶带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胶带要建帐管理,分管人员掌握胶带的使用动态。6 胶带的检修、(回收旧带)验收工作由机修厂负责。使用或安装单位领用胶带,必须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支领,不经审批不得随便支领。7 井下不用的各种胶带要及时回收上井交检修单位,机修厂收到后,要出据“回收验收单”注明长宽度,回收单位凭回收单到机电科84、办理销帐手续。8 旧胶带缩减回收时,严禁随便割断,要保证每卷有一头带卡、卡头剩余长度不得超过50毫米。9 未经机电科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胶带做牌板,挡风墙,或做其它用处,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或按原价值赔偿。10 每项工程结束后,机电科要对使用单位的胶带进行结算,回收率达不到90%的,要进行处罚或按丢失赔偿。11 机电科积极督促安排检修单位做好胶带的更新工作及新胶带出库后的打卡工作。12 本制度未涉及的其它胶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六、油脂管理制度1职责分工:1.1 机电科负责全矿用油脂的储存、发放、化验及更换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1.2 机电科组织落实本油脂管理制度。1.385、 用油单位熟悉本单位各设备用油及润滑情况。1.4 用油单位负责现场储存,定期加油工作。1.5 用油单位负责按计划取样、送验、更换工作。1.6 供应科负责采购、储存、发放及新油取样化验工作。1.7 机修组负责旧油的滤油工作。2 使用设备用油的规定:2.1 全矿各机电设备所用油质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用油。2.2 各单位每天要定期检查各运行设备的油量,按规定加油,严禁超加或油量不足,严禁设备漏油。加油时,油桶必须干净。并且要将油孔附近擦干净。设备上方有淋水、灰尘等时要加以遮挡。要做到脏物不进油池。2.3 全矿各机电设备所用油脂必须接计划进行定期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经化验不合格的由机电86、科以三定表形式通知使用单位,各单位按期进行更换。换油时,要先放出旧油,然后用20#汽油或代用油清洗油箱,然后再加入新油。3油质化验规定:3.1 油质取样后按规定时间进行送检。3.2 化验完毕后要及时拿出化验报告。3.3 关键设备的油样由机电科专人与单位油脂管理员共同取样;其余设备油样由各单位的油脂管理员取样。关键设备包括主井胶带机、各盘区胶带机、副井提升机、空压机、主通风机及综采机组3.4 取样时,必须在设备运转20分钟后停机进行3.5 样品量不少于400 ml。3.6 取样时必须用干净的容器,严禁将杂物放入容器内。4乳化液管理:4.1 新采队要严格使用乳化液浓度自动配比仪,现场必须有完好的乳87、化液浓度折射仪。4.2 泵站工每天交接班和班中(不少于两次)应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浓度,要求每班都必须达到35%,严禁水管长流水。4.3 在加油过程中,要用干净容器加乳化液,泵箱及管道要定期清洗。5其它规定5.1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转之前,安装单位必须化验设备用油,合格后方可试运转或移交。5.2新设备磨合期内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管理。5.3对回收上井检修的设备由检修单位负责清洗油箱后再加入新油,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5.4只有水份和杂质超标的旧油要及时回收交更新厂。5.5机修组要将过滤后的油质进行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原则上哪个单位回收的旧油仍由该单位领用。6单位用油量按月考核:6.1采88、煤队用油量以万吨煤耗油量考核。(出煤量以调度室统计为准)6.2综掘队用油量以进尺耗油量考核。(进尺以生产科统计为准)7各单位按规定取样化验出现不合格,定期更换者不追究单位责任。机电科抽检不合格,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8对因油脂不合格造成事故或设备损坏的,除由本单位承担该设备的成本外,对责任人给予罚款处罚。采掘队组用油量实行超一罚一的原则。七、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及分管领导50500元罚款。第六章 机电技术管理制度一、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任务在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局矿有关机电技术的方针,政策以及各级领导有关指示和规定,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89、适合本矿情况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编制远景规划,做好技术设计与现场服务,在机电技术上保证生产、建设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推广使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矿井各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搞好机电职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 二、机电技术管理规定1 所有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设计都要按规定编制,逐级签字(如设计、制图、描图、审核、组长、主任工程师、主任)方可生效。2 各盘区、采区设计;井上下供电系统图;采掘工作面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管网系统图;矿井设备衔接计划及各修改完善的安装、运行、检修等机电标准须经机电科审查,机电矿90、长签字批准。3 机电科的设备配套改造、零配件加工图及其它设计由总工程师签字认可。4 各区队的设备配套改造、零配件加工图及其它机电设计由区队机电技术员编制、区队主任工程师(区队长或机电区队长)审查后再报机电科逐级审查,最后总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生效。5 各机电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设计涉及其他如安全、通风、采煤、掘进、地测、监测、运输等专业,应由相应专业业务科室领导或主任工程师签字审查。6 接到文件设计、编制通知后,由主任工程师及时牵头安排、按时提供,不得延误。7 接到新采工作面布置设计后,相关技术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配套图纸(包括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管网布置图等)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设计,以便91、及时上报审批。8 矿井主要系统图纸(包括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供水系统图、供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等)每年至少由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一次修订。9 一般情况下,大型机电安装工程(如盘区设备安装、综采工作面安装与搬家、井上下大型设备安装与改造等)设计与设备材料计划必须在施工前两月编制完成,安装工程所需设备的配套改造及零配件加工设计也应在施工前两月完成。10 采掘工作面安装与搬家设计与设备材料计划必须在施工前一月编制完成。11 巷道开口机电设计及一些所需为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小型安装与改造工程的设计与设备材料计划必须在施工前半月编制完成。12 各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安排的编制及图纸资料下发与92、技术交底工作应提前半月完成,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安排应提前一周编制并会审完毕,施工前一周内各区队组织职工学习各施工规程、措施与施工技术安排。13 每项机电工程由机电科主任工程师牵头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具体负责编制工程设计与设备材料计划,督促安排设备材料的准备,提前安排设备的配套改造,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施工要求与安排,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技术交底,安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会审,负责下达任务、施工协调,时刻考虑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并牵头组织验收移交,负责安排施工队组编制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工程总结并按要求编制整理工程资料。14 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等措施及机电设93、备各岗位操作规程由主任工程师牵头,安排各分管技术人员或区队机电技术员编制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共同会审,最后总工程师审批。重点工程、难点工程的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必须由主任工程师或主要行政领导参加会审。15 各专业技术人员在编制设计、说明及各种规程、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时,要慎重,考虑周到。在组织或参加会审时要认真,严格把关,避免漏项、失误等现象。16 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好的各种设计图纸、规程制度逐级签字后交资料员,资料员根据安排描晒复印存档并要按时分发给有关单位。17 各专业技术人员要配合资料员收集、编制各种资料,各技术人员所编制的设计、说明及各种规程、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要全部归档,各级机电管理与94、技术人员无论通过何种渠道接到设备随机或生产厂家提供的机电资料后应及时交资料员存档,不得私自保存与占为已有,如需要可向资料室借阅或复印,资料员负责收集、存档等事宜。18 资料员收到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要立即进行登记及时送达主任和主任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传阅承办后及时整档存库,借还资料必须登记详细清楚,独份资料(应及时描晒补充)严禁外借,外借时间严格规定与控制,资料员负责督促按时归还。19各技术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工作上要积极大胆负责,技术上精益求精,要深入施工与生产现场联系实际编制健全各分管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致力于技术改造与革新,推广新技95、术、不断推进我矿机电技术的进步。三、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微机电子化管理。 对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要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 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后,要及时修改电子档案,保证微机档案与实际相符。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 第七章其它相关制度一、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为加强各要害场所的岗位管理,确保岗位人员认真负责,设备运行正常完好,特制定本制度:1 矿及业务科室各级人员要按规定数量到全矿所有的要害场所及机房进行上岗检查。2 检查周期:2.1 大型固定设备(包括主扇、96、主水泵、压风机及付井提升机,主井提升皮带机)。2.1.1 机电矿长每季度上岗一次。2.1.2 机电科科长每月上岗一次。2.1.3 机电科分管副科长及主任工程师每半月上岗一次。3 各级领导干部上岗后,要对岗位交接班情况、岗位巡检维护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本。二、机电系统干部考核制度 机电系统正职考核办法序号项目考 核 内 容考 核 标 准(满分100分)一班子团结1、不团结干部职工,不采纳广大干部职工正确意见,搞一言堂者。经人举报,查明属实,扣10分;2、班子内部人员不团结,互相推诿扯皮、拆台,影响工作者。以单位反映、调度室记录、调度会通报为依据,扣10分。397、班子内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者。每出现一次,扣10分。4、出现职工闹事、罢工、消极待工者。每出现一次,扣10分。二政绩1、政令不畅,拒绝执行所安排工作任务者。对矿领导及业务科室安排的任务推脱不办,有抵触情况,每次扣10分。2、工作失误,不按质量标准和规定要求办事,延误工期者。以会议安排,各种纪要、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扣5分。3、盲目指挥,发生安全、质量、人身、设备等事故者。每出现一次,扣5分。4、不以身作则,不深入一线,下井工数不够,或重点工程不主动汇报者。下井工数以打卡机或安检科记录为准,每少一个,扣1分。发现代卡或弄虚作假记工者,每次扣5分;重点工程不到现场或对工程进度不了解者,每次扣598、分;5、说假话,欺上瞒下,科务(队务)不公开,职工有意见,影响安定团结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5分。6、不经有关矿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外借公共财物、设备或有盗劫行为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5分。7、不经有关矿领导批准,私自派人外出干活,为本单位谋利益者。不经矿或科领导批准私自对外加工制造,干私活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10分。8、不按时参加机电系统各种集体活动、各种会议(包括机电例会)者。以各种会议点名为准,迟到一次扣1分,不到一次扣5分。9、双休日均不在工作岗位及值班时间脱岗者。以调度室、机电科及矿领导查岗为准,每次扣5分。10、外出不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者。以调度室和机电系99、统领导考核为准,每次扣3分。11、标准化检查,包括各种机电检查,排名最后者。每次扣10分12、不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按要求组织职工进行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学习者。(包括三知四会内容)查记录、现场抽查,询问为依据,每出现一次扣5分13、集团公司组织的活动,因配合不到位影响矿上名次者。每次扣5分。14、每月具体解决了哪几个实际问题。月末要有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查计划、总结,不交扣5分。三事故情况 考核1、井下机电设备检查发生失爆情况者。以机电科业务人员及防爆组检查人员检查、各种安全小分队活动、矿领导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扣5分;局级以上检查每出现一次扣10分;2、发生机电事故者。一般事故扣100、2分;重大事故扣10分;特大事故扣20分。3、每月机电事故影响生产时间超过规定者。以调度室记录各单位影响时间为基准,每超时一小时扣1分。4、发生各种责任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与事实不符者。以调度、机电、安检部门记录为准,每次扣5分。 机电副队长考核办法序号项目考 核 内 容考 核 标 准(满分100分)一业务素质 1、机电管理制度健全,按机电质量标准化规定建立相应的各专业各工种管理制度。有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或上墙张贴,缺一项扣1分,一项执行不好扣1分。2、机电职工队伍管理,各队组除检修班外,生产班有一名机电工巡回检查。生产班维护工不缺岗不空岗,否则一次扣5分。3、团结干部、职工,关心机电职工生活101、,合理安排工作发生一次职工闹事、告状,扣5分。4、机电职工懂业务,做到三知四会。现场检查、抽查,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5、业务培训:按时组织本单位机电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参加矿组织的脱产培训。每季组织一次本单位机电职工理论或实践培训工作,并有记录。少一次扣2分,不参加矿培训,少1人次扣5分。6、发生各种事故,不及时组织处理抢修,影响生产者。因业务技术低问题,指挥不当,或不深入现场积极组织抢修,影响生产一次扣5分。二工作业绩及现场管理1、政令畅通,不推委扯皮,按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对矿领导及业务科室安排的任务推脱不办,每次扣5分。2、工作失误,说假话,不按标准要求完成任务,延误工期者。以各种会议102、安排,纪要、记录、检查为准,每次扣5分。3、不按时参加机电系统组织各种活动、例会者。以点名为准,迟到一次扣1分,不到扣5分。4、标准化检查,包括各种机电检查排名最后者。每次扣5分。5、不积极主动进行隐患排查,不按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检修、试验,导致事故发生。每次扣5分。6、每月初要有工作计划,月未要有工作总结。查计划总结,不交者扣5分。7、机电设备做到完好运行,做到“四不漏”。一处不完好扣1分。8、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齐全。一处不合格扣1分。9、各种电气安全保护、整定、齐全、合格、有效。一处不合格扣2分。10、按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管理达到要求。一项达不到标准扣2分。11、地面各级供电103、设施,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合格。按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按标准进行检查、试验、校验,一项不合格扣5分,发生一次停电事故扣10分。12、办公、娱乐场所及学校、澡塘、医院、生活区按要求进行供电、供水、供暖,锅炉、电梯按时进行检修试验每发生一次事故扣10分,处理故障不及时扣5分。13、通讯、信息网络,信号畅通。每发生一次事故扣10分,处理故障不及时扣5分。14、不经有关矿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外借公共财物、设备或有盗劫行为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5分。三事故考核 1、井下机电设备发生失爆。以机电科业务人员及防爆组人员检查、各种小分队活动、矿领导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失爆扣5分;局级以上104、检查每出现一次扣10分;2、发生机电责任事故者。1) 损坏机电设备在1万元以下扣1分;1万元5万元扣5分,5万元以上扣10分。2) 发生供电事故,越级跳闸,一次扣5分。3) 发生人身事故,扣520分。4) 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每次扣110分。由机电科业务对口班组检查考核。3、每月机电事故累计时间超规定。以调度室统计和机电科统计时间为准,每超一小时扣1分。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说假话,与事实不符者。以调度、机电、安检记录为准,或他人举报,经查证、落实,每次扣5分。三、安全活动制度为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自身素质,使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矿山“五大自然灾害”的危害性和我矿加强一通三防的紧迫性和重105、要性,贯彻我矿提出的“以瓦斯治理为重点,加强“一通三防”建设综合发展的大型现代企业的工作主题”为目标,依据我矿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和组织好安全活动。1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1个小时,并做出记录。2 每次班前会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工作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措施等,严把三关(即领导把好决策关;班组长把好指挥关;职工把好操作关),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3 机电系统每月至少组织两次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活动。4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要进行处罚。四、 四、设备包机制为加强设备管理,杜绝失爆发生,消灭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1 设备在移交生106、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进行包机管理。2 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3 包机单位负责人必须建立所有设备、设施的包机责任制。4 机电设备包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姓名、地点等内容。5 巷内每一条电缆,每一条管线,每一件安全保护装置都应分工包干,落实到专人,并挂牌留名。6 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7 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五、在用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1、 本规定所辖钢丝绳是指矿现用所有主提升机在用的提升钢丝绳。2、 各钢丝绳的使107、用单位要指定专职验绳工负责钢丝绳的检查工作,并建立专用的钢丝绳日检记录本,作到一绳一本。3、 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日检应包括下列内容:3.1 检查断丝:检查断丝的根数和部位,捻距断丝情况3.2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和直径变化情况3.3 钢丝绳的润滑和锈蚀情况3.4 绳头和绳卡的牢固程度等。3.5 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记录。4、各提升钢丝绳必须坚持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拉力实验,结果报机电科存档。5、各单位主管技术员和分管副职每周参加验绳一次,并在记录本上签字。6、机电科主管技术人员每半月与验绳工共同验绳一次,测量绳径和磨损锈蚀情况,验绳结束,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7、机电科科长或分管副科长至108、少每月查阅一次钢丝绳检查记录本,查阅后签名;使用单位在钢丝绳检查记录本用完后,由单位技术员交机电科归档保存。8、 以上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每出现一次未执行情况,罚使用单位分管干部100元,扣该单位当月标准化考核分1分。六、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现代化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关键在于机电管理,为实现对机电设备的科学管理,及时了解机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以便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1机电事故的定义凡因机电设备故障或损坏,致使设备停止运行,影响生产及矿井安全的,均为机电事故。2机电事故的分类机电事故,按其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09、2.1 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者。 采掘设备停运影响生产3小时以下。 盘区主运设备、筛选设备停止运转3小时以下。 地面变电所(10KV进线),井下盘区变电所动力电停电3小时以下;地面10KV停电30分钟以内的(未影响全矿生产及通风时)。 主通风机无计划停运10分钟以内的。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运20分钟以内的。 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事故。2.2 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50万元者。 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淹泵者。 全矿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变电所(10KV进线)、井下盘区变电所停电3小时及以上。 提110、升设备的断绳、跑车、蹲罐、过卷或大型物件坠入井筒。井下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10KV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新采设备、主井及盘区主运设备、筛选设备停止运转3小时及以上。 主通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上。2.2.7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20分钟以上。2.2.8 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事故。2.3 特大机电事故具有下无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因机电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 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其它认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机电事故。3机电事故的划分: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自然事故两种。3.1 责任事故:由111、于违反操作规程,工作责任心不强,设备超负荷运转或维护保养不善而造成的事故,称为责任事故。3.2 自然事故:由于正常磨损或在使用中不能预测的突发性事故或不能检修处理而造成的事故。4机电事故分析4.1 一般事故必须在三日内分析完毕,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组织事故当事人和事故的有关人员到机电科追查分析。4.2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当天进行,由机电科组织,责任单位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和事故的有关人员、工程技术员、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参加。4.3 发生特大机电事故,遵照本矿有关规定执行。4.4 因机电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井上下无计划停风超过规定时间的或造成事故扩大的,执行安全部门的事故分析规定。5. 事故追112、查内容:5.1 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介绍。5.2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5.3 查找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5.4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6事故追查的要求6.1 事故追查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2 在追查事故时要做好记录,并认真写出事故报告。7机电事故处罚7.1 一般事故的责任者罚30100元,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罚款100300元,安检部门组织追查的,由安检部门处罚。7.2 参加事故分析会,迟到一人次罚30元,缺席一人次罚100元。7.3 隐瞒事故,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加倍处罚。七、防爆设备入井安113、装验收制度1. 防爆设备入井前,使用单位通知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防爆检查员负责对设备的隔爆性能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的,使用单位领料人在防爆设备入井验收登记上签字,由防爆检查员在该设备上粘贴防爆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使用单位凭入井许可证,准许该设备入井。2. 凡未经防爆检查入井的电气设备或在井下发现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论其是否接火,一律以失爆论处。并追究有关单位以及人员的责任。3. 防爆设备入井接火后,由机电科检查人员检查该设备的隔爆性能。符合要求的,发放设备完好包机牌。4. 井下备用的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并要求完好。5. 上机运队井口检身工负责对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检查114、工作,否则不予入井。6.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要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入井登记台账。7.防爆检查员在验收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把关。八、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 新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有关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说明书和其它各种技术资料,深入了解设备的各种技术性能。并制定出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后,设备才能交付运行。所有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由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进行罚款处理。2 各类设备司机(包括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 各单位要建立115、完善的设备包机制度,包机人员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井下的局扇、小绞车、水泵等小型电器设备,各运行维护单位必须指定兼职司机,大型固定设备,主要管路,缆线等要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循环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4 运行中的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维护,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杜绝失爆。特别是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完善保护装置,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年要完成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和电气试验工作。5 运行中机电设备须建立检修制度,大型设备要实行轮换检修或计划检修,采掘设备每天必须在检修班进行检修,洗选系统主要设备检修,每周不少于7小时。主要运输设备检116、修每天不少于2小时。6 机电科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各主要专业设备要做好润滑工作,要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对设备进行润滑。各类设备的注油点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注油时油脂要均匀分布,油枪注入一定油脂后,还要使设备运转1分钟后再进行加注,直到油脂以缝隙挤出为合格,各减速器的油位及连接螺丝每天检查,油位按规定符合要求。机电科要监督督促作好油质化验工作,特别是一些主要油液、液压油、齿轮油、压风机润滑油、绝缘油等要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确保油液质量。7采掘设备日常维修保养7.1 各采掘队的队长是设备检修的第一责任者,机电队长是设备检修的直接责任者,机电队长要精心组织设备的检修、使用和保养,并同本117、队的技术人员一起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机制”,“检修图表”等。7.2 采掘设备的检修每天不少于46小时,检修班要有检修记录。其它掘进、开拓每天应安排不少于2小时的检修时间,生产班交接要有制度,保证15分钟以上的互检时间。7.3 采掘队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任务分工,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十五分钟罚跟班干部或机电队长100元。7.4 检修时机电队长必须跟班(机电队长不在由其它队长替班)发现一次不跟班罚机电队长50元,机电队长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好班检、日检、月检的检查项目,并保证检修质量做好各种记录118、,发现一次检修无记录罚机电队长100元。7.5 机电科负责督促,检查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外有权命令其停电,强制检修。机电科如督促检查不力,检修时间不能保证,罚责任人员50元。7.6 电气设备杜绝失爆,各部位连接紧固,各触头接触良好,各保护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各防爆部分符合要求等,每旬对所有的电缆、接线盒,开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机组电控箱每周检查一次。机械设备保证运转部位灵活可靠,各液压管线不崩漏,油位达要求。九、设备定期检修制1设备停产定期检修1.1 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程的要求,矿井停产检修日包括节假日在内全年不应小于十至十五天。所以,有关单位必须在元旦、五一、十一、春119、节期间安排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工作。1.2 节假日停产定期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室负责。1.3 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队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检修项目;检修进度;安全技术措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需用工时;材料、配件需用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前一个月报机电科和供应科。1.4 机电科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停产检修计划,并编制重点检修项目,拟定组织会审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供应科落实各检修单位需用的配件材料计划,劳资科120、落实检修工时定额。1.5 检修前三天应组织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 、停外运时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停供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1.6 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并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机电科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1.7 机电科要成立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填写验收单,检修121、人员方可收拾工具,离开现场。1.8 检修期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队留一份,报机电科一份。1.9 每次检修完后,检修单位把检修总结报机电科,机电科要撰写全矿检修总结,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并上报有关单位。2设备定期检修规定:2.1 大型固定设备要保证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的检修时间;2.2 主要采掘设备要保证每天不少于46小时的检修时间;2.3 主要筛选设备要保证每周不少于7小时的检修时间;2.4 主要运输设备要保证每天不少2个小时的检修时间;2.5 其它设备的检修,按照日常检修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操作。2.6 所有设备的检122、修,要有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2.7 检修完毕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清点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设备。十、采掘机电设备现场管理细则1.区域划分从回风巷口到工作面所有电缆的悬挂及设备摆放、卫生,新安装时由电工一次悬挂整理完毕后交给采运队、抽放队。采运队、抽放队必须设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除此以外的电缆及设备由电工、维修工负责管理。2.电缆及煤电钻的悬挂2.1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互相交叉缠绕,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否则罚款20元。2.2 电缆与风筒、洒水管应分别设在巷道两侧,特别是洒水管与电缆在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洒水管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否则罚款20元。123、2.3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侧悬挂,否则罚款20元。2.4 工作面的所有电缆必须按标准执行分开悬挂,保持横平,坚直,悬挂电缆时,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否则罚款30元。2.5 电缆离地平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否则罚款20元。2.6 煤电钻续线不用时,应盘放整齐,挂在柱的侧面,多余的续线应交回库房,禁止将续线塞到柱后面或放在地上。否则罚款40元。2.7 煤电钻使用后,应与电续线插销分离,独自悬挂,挂时应挂在煤电钻手柄上,禁止使用电源电缆悬挂。否则罚款30元。3、机电设备的维护及摆放3.1开关及煤电钻开关应清洁整齐,且每台开关要上设备台。否则罚款20124、元。对于电工接好的接地线应保持完好,不得丢失。否则罚款50元。对于煤电钻续线有破口,煤电钻及防爆插销出现煤电钻护套破损,开关盖损坏,缺螺栓,手柄断,风扇罩坏,插销无挡尘板等失爆现象时,应立即更换或维修。否则罚款40元。32 调度绞车调度绞车坐必须连接钢板,设有固定木柱,如未打木柱,固定不稳,罚款50元。调度绞车刹车手把与刹车带必须用柱销连接,不能一按到底没以范围或把调节螺杆用铁丝代替,否则罚款30元。调度绞车必须使用护绳板,如不使用或擅自取下,罚款30元。调度绞车固定绳头时,应使用压绳板(不得小于2道),如使用绳卡安装时,绳头不得与电机端盖磨擦。否则罚款30元。绞车电机风叶罩少螺丝,风叶损坏,125、散热道不畅,如不及时维修,更换。否则罚款30元。远方控制按扭必须悬挂到柱上,禁止放在地上使用。否则罚款20元。3.3 刮板输送机(包括工作面前后溜子、转载机、40溜子、80溜子、630溜子)3.3.1严格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使用,弯曲度不得超过规定,否则一次/处罚款50100元。电机、减速器、机头、机尾轴、要定期检查、摇测、加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罚款100500元。连接螺丝齐全、紧固,双中链的连接环必须是立环,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30元。刮板齐全,发现有弯、断现象及时更换,否则不合格或每少1块罚款50300元。3.3.5 机头机尾要固定,并符合规程要求,小架、护轴板、分链器、紧固、合格,126、否则罚款30元。3.3.6 挡煤板、销排、销轴螺丝齐全紧固、不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否则罚款20元。溜子运转链速平滑、无异响,无卡拌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一次罚款50100元。3.3.8 因塌矸等原因,溜子负荷增大,出现压溜时,必须停机处理,清理,严禁强行、反复起动,以免造成机件损坏及断链事故。否则除负担损坏件赔款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34皮带运输机: 3.4.1皮带机各种保护、护栏、过桥,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一处罚款30-50元。3.4.2上、下及折转处皮带不跑偏、不擦帮,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否则一处罚款1050元。3.4.3上、下托混、缓冲托滚及滚127、筒齐全、完好、转动灵活,轴承无异响,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否则一处罚款30元。3.4.4. 皮带机两侧及机头、机尾下方浮煤要班班清理,不得堆积,否则一处罚款30元。3.4.5减速器油量适中,定期更换,检查。否则一次罚款20元。皮带接头完好,定期检查,皮带扣完好数量达到宽度的90%,否则一处罚20元。以上规定各采运队、包工队、抽放队必须认真执行,对于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十一、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1 重大隐患(每查处一项罚款50100元)1.1 防爆设备、五小电器缺挡板、密封圈或严重不合格者(明显失爆);1.2 甩掉漏电保护或风电闭锁及不用煤电钻综合保护;1.3 井下明火作业;1.4 128、隔爆面缺短紧固螺栓或螺母;1.5 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1.6 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短扣、松动、少弹簧垫;1.7 压入式接线咀固定螺栓短扣、松动;1.8 螺旋式接线咀啮合扣数少于6扣或未拧紧;1.9 接线咀压紧余量小于2mm;1.10 备用的喇叭咀少金属圈;1.11 金属圈的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或厚度小于1mm,接线的喇叭咀少金属圈;1.12 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或厚度小于2mm;1.13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大于1mm;1.14 密封圈的宽度小于10mm或厚度小于4mm;1.15 密封圈割开使用;1.16 电缆与密封圈间有杂物;1.17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部129、分小于5mm或大于15mm;1.18 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咀引入或引出动力线;1.19 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或压紧电缆的压紧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1.20 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大于6.3;1.21 隔爆接合面生锈;1.22 隔爆腔之间直接贯通(包括接线座有裂缝);1.23 电钻插销连接不合规定(正确:电源接插座,负荷接插销);1.24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屏蔽层者;1.25 甩掉电器机械闭锁(或失效);1.26 电机端盖螺栓不全,或磨损特别严重;1.27 设备按规定接地而未接地;2一般隐患(每项扣13分,罚款50元)2.1 过流、短路保护整定不合格;2.2 甩掉一般电气保护;2.3 130、保险用铜、铁丝代替;2.4 液力偶合器未使用合格防爆片和易熔塞;2.5 各种仪表指示不正确或破损;2.6 移动设备未上架,五小电器未吊挂;2.7 设备、五小电器淋水严重;2.8 电缆上吊挂其它物体;2.9 电缆穿过墙部分未用套管保护,并封堵;2.10 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未加护罩或其它有护罩而未上;2.11 需要有灭火器材的地点无灭火器材或不全;2.12 接线腔内有接头;2.13 信号电铃无光或无声;2.14 皮带托辊短缺或不转;2.15 防爆接合面缺油;2.16 电机风叶罩少螺丝,风叶损坏,散热道不畅;2.17 溜子机尾轴不转;2.18 溜子缺刮板,链环未上螺栓,或定位销子;2.19 接地极不合131、格的设备;2.20 密封圈分层朝外;3、轻微隐患(每查一处罚款1030元)3.1 接线咀外部缺损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防爆性能;3.2 同一部位的螺栓规格不一致;3.3 螺栓裸露部分大于3扣;3.4 用螺栓紧固部件,其间有弹性物,又加弹垫;3.5 接线不整齐,有毛刺;卡抓、弹垫不全;接线压胶皮(或未压紧线)芯线裸露大于10mm;3.6 接线腔地线短(三相电源松脱后,地线不脱);3.7 接地螺栓、螺母、卡抓生锈;3.8 接线腔不卫生,有杂物,水珠;3.9 开关无危险牌;3.10绞车手把弯曲,无定位螺丝;3.11绞车手把过位;3.12开关倾斜大于15或摆放不稳;3.13接线盒未吊挂,使电缆受力;3.132、14一处两台以上开关未成一线;3.15电缆未吊挂(按米计算)或用铁丝吊挂;3.16减速器漏油严重;3.17设备表面积灰,卫生差;以上规定如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违处罚条例)相抵触的,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十二、电缆吊挂标准1 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钩。2 电缆钩的间距:高压电缆2m,其它电缆2m,跨巷电缆及设备附近电缆钩要适当加密。3 电缆钩的高度:要求其距顶板200mm。4 电缆吊挂弛度:直巷道不大于50mm,拐弯处不大于80mm。5 挂电缆要求一钩一线,通讯线(两芯)的可绑扎多根挂一钩。6 电缆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不得与风管、液管、水管混挂。7 电缆同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133、,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8 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巷道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9 高低压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侧时,高压应在上面。高低压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同等电压电缆间距应大于50mm;同电压等级电缆细在上、粗在下。10 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0.1m以外的地方。11 井下巷道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标志牌,标明用途、电压、去向等。12 电缆上严禁吊挂任何物件。13 电缆穿134、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封堵管口。14 带电电缆不得盘圈(屏蔽电缆除外)。十三、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1标识类别: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2标识内容:2.1 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2.2 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2.3 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135、电压、单位、包机人。2.4 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3领取:3.1 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科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科防爆组领取并签字。3.2 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4. 贴挂标准:4.2 包机牌: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4.2.1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包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4.3 电缆去向牌: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136、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4.4防爆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电器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5. 要求:5.1 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5.2 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5.3 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5.4 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更换。5.5 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137、元。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完好检查制度1井下机电设备完好和电气安全检查由机电科防爆组负责,各有关专业组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受检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派人参加检查。2每月10日、20日、30日定为固定检查时间(星期天顺延),其它时间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三定表,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参加人员要在三定表上签字,检查的当天要将三定表下发给被查单位,限期解决检查出的问题。三定表发出后,检查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处理者,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加倍罚款处理。3井下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下列有关规定进行。3.1 煤矿安全规138、程3.2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3.3 XX煤管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即50条)3.4 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条例(即40条)3.5 上级及矿有关文件规定。3.6 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4检查内容应包括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完好,三大保护装置、电缆、小型电气、供电系统、安全保护设施、事故隐患,各种违章现象,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各种记录,试验报告、整定值、图纸资料等。5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各种规程和标准,精通业务。对检查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感,决不能玩忽职守,恂情舞弊。否则,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十五、关于井下烧焊的若干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06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139、事烧焊(包括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烧焊工作时必须遵守本规定:1 烧焊地点及要求:1.1 只允许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20m范围内进行烧焊,其它地点一律严禁进行烧焊;1.2 在上述地点进行烧焊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1.3 烧焊地点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有供水管路分支,专人负责喷水;1.4 烧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2注意事项:2.1 烧焊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现场前后20m范围内有易燃物品时,工作前应将其清除;2.2 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烧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140、施接受火星;2.3 烧焊前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工作地点用水喷洒;烧焊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指定专人在工作地点监护1小时,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现异状,应立即处理;2.4 烧焊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和烧焊单位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安检员必须为专职安检员,不允许其它人员兼职安检员。烧焊工作必须征得瓦检员与安检员同意后方可进行。瓦检员应注意检查现场瓦斯浓度,超限时应及时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立即停止烧焊。烧焊工作负责人也应现场配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立即停止烧焊。2.5 若烧焊地点没有供水管路分支,烧焊前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工作地点前后2141、0M范围内用水喷洒,并有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烧焊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和两桶以上的水;烧焊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监护1小时,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现异状,立即处理;2.6 在主井皮带巷烧焊时,皮带上不准留有存煤,并且应有保护皮带的设施;2.7 在主井煤仓下口烧焊时,必须放空煤仓,煤仓上口必须设置专人警戒,烧焊期间禁止向煤仓内放煤;3. 烧焊措施的审批与执行:3.1 井下烧焊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必须提前一天按一式四份烧焊报告报机电科、通风区、安检科、调度室等有关单位会审批准,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3.2 机电科、通风区、安检科等有关单位必须指定人员142、对措施进行严格审批。3.3 如遇总工程师离矿或有事不能审批时,必须由总工程师委托人进行批准。3.4 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所制定烧焊措施,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烧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所制定措施进行工作。十六、井下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规定为保证我矿井下现所使用检漏装置运行灵敏可靠,特作以下要求,望各有关单位务必遵照执行:1 所有井下各单位每月对所分管的动力供电线路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各单位试验完毕,第二天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如试验有不跳闸现象要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汇报机电科。2 试验原则:试验按线路进行划分,即线路谁分管谁试验,综采工作面进风巷由采煤队负责,回风巷由线路分管队组负责。3 试验方法:在最143、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用2K10W电阻,380V用3.5 K10W电阻,660V用11 K10W电阻,1140用20 K10W电阻)。例如BQD80磁力起动器中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控制变压器一次保险上或负荷侧接线柱上(负荷线应甩开),另一端接在外壳上,盖上外盖后送电,观察变电所馈电开关或移变低压是否跳闸。如跳闸,说明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试验完毕后要拆除电阻。4 注意事项:4.1 试验人员应携带瓦检仪,试验前应检查现场瓦斯浓度,试验20M范围内应低于1 ;4.2 试验前应提前一天打停电报告;4.3 试验电阻必须接在供电线路的未端,接试验电阻时,连接电源一端应紧144、固,以防送电过程中引起电源短路;4.4 试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5 试验人员必须是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少于3年的经验丰富的机电维护工,同时对供电系统熟悉。6 各单位必须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试验,否则对单位正职及机电负责人给予100元罚款。十七、机电管理过失考核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减少机电隐患,降低机电事故的发生率,切实保证我矿机电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矿现状,特作如下规定:1 凡发生机电事故,采掘队影响四小时以上,辅助队组影响两小时以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当面向机电科汇报事故情况。2出现如下情况,对责任者罚款200元。2.1 检修不到位或隐患未及时处理而145、造成的一般性事故。2.2 事故未及时汇报,或组织处理事故措施不力而造成影响时间过长。2.3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出现一台(件)严重失爆。2.4 运行中出现异常而继续野蛮使用设备的责任者。2.5 不服从业务部门协调安排。3对出现以下情况,对责任者罚款300800元,工人下岗学习一周,干部给予警告。3.1 一般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3.2 一次检查出现三个(件)及以上失爆或连续三次检查出现失爆。3.3 一般性责任事故,当月累计超过8起。3.4 吸取事故教训不力,发生类似事故。3.5 影响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责任事故,当月累计超过4起。3.6 业务部门安排工作未落实造成影响生产。4 出现以下情况146、,对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工人下岗,干部给予警告。4.1 重大事故的直接和主要责任者。4.2 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价值在20000元以上,或造成人身事故。4.3 电气设备失爆未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继续运转的责任者。4.4 连续三个月责任事故影响时间最多的单位。4.5 业务部门安排的主要隐患排查任务未在限期内整改落实。4.6 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管理失误。5出现下列情况,建议免除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者职务。5.1 机电系统主要领导安排的工作未落实,造成较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5.2 连续发生重大事故,出现两次处分警告。5.3 发生重大机电事故。十八、两票管理办法“两票”系指操作票和工147、作票,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和电力线路部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两票”制度是发供电系统生产、运行的生命线,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两票”制度的贯彻执行,统一认识,在执行程序上、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结合我矿各单位执行“两票”制度的现状,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1“两票”制度管理规定1.1 “两票”适用于我矿井上、下高压变电所、配电室、峒室的操作和检修,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和检修必须按两 票规定执行。 1.2 机电科负责“两票”的综合管理工作,各有关队组148、分管机电人员主要负责“两票”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统计。1.3 “两票”均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1.4 “两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填写要清晰,不得任意涂改。1.5 如一页操作票不能满足填写一个任务的操作项目时,可在本页操作票下面留下空白行盖“紧接下页“章。1.6 操作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格内加盖“以下空白”章,如下面没有空格时,盖在最末一项下面。1.7 已执行的两票应加盖已执行章,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均应盖在第一页右上角位置。1.8 在执行倒闸操作中,如已操作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上面中间横线右边处,149、注明中断操作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操作票处理,以后如需继续操作未执行项时,则必须重新填写操作票,按操作程序执行。1.9 已执行作废的“两票”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在现场保存三个月后,统一上交上级管理部门。1.10 工作票签发人由管理该设备单位领导人或指派专人签发,签发人应熟悉本系统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操作,签发人名单应书面报机电科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变更时,还需将变更人员名单报机电科。2两票2.1 班、组、站每天检查当日“两票”执行情况,月末或下月初汇总分析两票执行情况,并报区、队。2.2 区、队主管运行、检修和技术员每月检查全部执行的“两票”,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有记录。150、2.3 机电科每月检查各单位“两票”执行情况,并至少检查一次实际操作和工作的“两票”执行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注意事项,并要详细记录。十九、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晋城地区是雷电发生的重灾区,随着我矿现代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我矿的高层建筑和易遭雷击的电气设备、计算机网络、现代化通讯日益增多,电力系统不断扩大,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全矿职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1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管理,分块负责”的方针。2 机电科是我矿防雷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矿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法规、规151、定、办法,组织防雷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做好防雷设施检测结果汇总上报工作。3 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防雷减灾实施工作,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防雷减灾负责人,要明确责任人,做好防雷减灾的实施维修工作。4 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职责划分:4.1 机电科负责供电、通讯、高层建筑防雷减灾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4.2 供应科负责火药库等要害场所防雷减灾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4.3 总务科负责矿区内新建、改扩建工程防雷设施建设施工监督管理和验收移交,负责矿区所有防雷接地的修缮工作。4.4 上机运队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接地极的维护管理和测试;负责变电所、筛分楼、风机房、井口、井架接地极的测试工作。4.5 供应公司负152、责火药库的接地极管理维护。4.6 总务办负责单身楼接地极的管理与维护。5 火药库、防雷设施每半年检测一次(三月、七月各一次),其它防雷设施每年检测一次(三月)检测不合格应及时整改,检测情况和结果要有记录、报告,并于每年4月1日和8月1日报机电科。 6 新建高于14米以上的建筑必须装设防雷接地。7 防雷设施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做好防雷设施的维护工作,定责定人,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使之保持良好状态。8 防雷设施不完好或检测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单位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资料到期未报,一项罚款200元。 第十章 附则编制人: 1 汇编人: 2 审核人: 3 批准人: 4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5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 本制度从2010年12月5日 起执行。7 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XX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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