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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8页)
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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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830238 2023-12-05 118页 6.11MB
1、 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图集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0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6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6 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指标.6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7 第三章 市域国土空间格局.10 第一节 区域协调.10 第二节 总体格局.12 第三节“三区三线”划定.17 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18 第五节 陆海统筹.18 第六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19 第四章 市域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21 第一节 资源要素总体格局.21 第二节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利用.21 第三节 耕地资源保护利用.23 第四节2、 林地资源保护利用.26 第五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27 第六节 矿产资源保护利用.28 第七节 山体资源保护利用.28 第五章 市域海洋保护利用.30 第一节 海洋保护利用目标.30 第二节 海洋空间分区.30 第三节 海岛分类保护利用.33 第四节 海岸线保护利用.33 第五节 海洋生态保护.34 第六章 市域城乡融合发展.36 第一节 人口城镇化.36 第二节 城镇体系.37 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39 第四节 城乡特色风貌塑造.43 第五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44 第七章 市辖区国土空间格局.46 第一节 市辖区空间格局.46 第二节 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48 第三节 市辖3、区镇村布局.49 第四节 市辖区空间特色塑造.49 第五节 市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50 第八章 中心城区布局优化.51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中心体系.51 第二节 用地布局.53 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55 第四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56 第五节 总体城市设计.58 第六节 城市更新.62 第七节 城市控制线.63 第八节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64 第九章 综合交通.66 第一节 市域综合交通目标与战略.66 第二节 市辖区综合交通系统.72 第三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73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77 第一节 保护目标与体系.77 第二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77 第三节 历史城区保护.74、9 第四节 历史遗存的保护与活化利用.81 第十一章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83 第一节 市域修复与整治的目标任务.83 第二节 市辖区重点修复整治区域划示.86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88 第一节 近期行动计划.88 第二节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规划传导.88 第三节 监督评估制度与公众参与机制.90 第四节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92 图集目录.93 1 第一章 总则 第第1条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苏、南通工作的重要讲话5、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围绕“加快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勇当全省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排头兵”的目标,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6、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 年)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 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1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1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942 号)1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7、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16.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17.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18.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19.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20.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21.关于统一省级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28 号)22.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 号)2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 8、3 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42 号)24.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5.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26.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 1.底线管控、生态优先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严守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强调土地利用方式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变。2.区域协同、开放发展 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9、,共筑上海大都市圈卓越的全球城市区域,聚焦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突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突出跨江融合,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围绕区域协同、设施互通、生态共保,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3.全域统筹、城乡融合 统筹优化陆海、城乡空间,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 4 动。突出向海发展,实施优江拓海、江海联动、陆海统筹战略,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4.以人为本、品质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补齐民生设施短板,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增10、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韧性,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通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市域:南通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18329.19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 9380 平方千米(含长江水面面积 425 平方千米),海域8949.19 平方千米(依据上轮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将省管“两沙”海域纳入规划范围,但不作为此次总规数据底数);市辖区:包括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 4132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 3169 平方千米、海域 963 平方千米);中心城区:包括崇川区、南通经11、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及通州城区(金沙街道、兴东街道、金新街道)、海门城区、通州湾城区、先锋街道、兴仁镇、张芝山镇、二甲镇、平潮镇、五接镇、川姜镇、三星镇、包场镇(东灶港部分)的城镇开发边界等覆盖范围,共计 667.58 平方千米;本规划范围不作为市际陆域、海域勘界依据。5 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6 第二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第6条条 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定位 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富有江12、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第第7条条 城市主导职能 依据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定位,明确城市主导职能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重要支点、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基地、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江风海韵绿色宜居家园。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指标 第第8条条 近期发展目标 至2025年,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率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凸显,跨江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基本建成创新创业新首选、高端制造新中心、双向开放新13、门户、综合交通新枢纽、市域治理现代化新样本、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第第9条条 2035 年发展目标 至 2035 年,率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综合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具有显著影响力的长三角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 7 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美丽江苏南通样板、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初步建成,成为枢纽功能优、产业实力强、城市能级高、制度环境好的江苏开放门户,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第第10条条 远景发展目标 至2050年,全面建成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强富美高”新南通,通江达海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北翼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生态优14、美、文化繁荣、共同富裕,以江海特色闻名于世的现代化新南通,名副其实的“江风海韵门户城市”。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第第11条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1.强保护 保护江海交汇、中部田园的自然格局,落实长江大保护和海岸带保护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海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制,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实行特殊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自然资源总量管控。2.优格局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陆海生态资源、产业体系、建设空间等 8 联动统筹,形成双向开放15、的区域协调格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及各类控制线,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3.调结构 调整国土空间用途结构,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土地利用方式,守住资源保护底线、建设用地上限,持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率。调整能源利用结构,充分利用沿海优势发展清洁能源。4.提品质 提高生产效率、形成高质量的生产方式,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低效用地、废弃地整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上海、苏南建设高水平服务设施体系,传承和弘扬张謇物质遗产和文化精神,围16、绕江海特色和“中国近代第一城”构筑风貌体系、开放空间体系、历史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宜居水平。5.重修复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陆海统筹,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落实长江大保护、长江沿岸地带和海洋保护,优化沿江沿海“三生”岸线比例,严格管控沿江沿海土地利用。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开展河流、湿地、山体、森林、滩涂、海洋等生态保护修复,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彰显南通江海城市生态特色。9 6.强支撑 强化多方式融合的综合交通支撑体系,发挥南通新机场、通州湾新出海口的枢纽优势与带动效应,加快构建交通廊道,推进过江通道建设,围绕两大核心枢纽构筑综合交通体系。构建韧性17、可靠的城乡安全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区域一体高标准配置城市安全设施,有效落实城市安全、基础保障的各类设施用地。10 第三章 市域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第12条条 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 立足南通江海交汇的独特区位优势,建设通州湾长江经济带新出海口,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全面贯彻长江大保护要求,推动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探索国家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突出江海联动,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巩固长江经济带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节点城市的地位。第第13条条 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推进更高起18、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在功能融合、交通联通、创新驱动、信息网络、生态共保、对外开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助力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突出互联互通,融入长三角枢纽群与轨道交通“一张网”,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共建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合力构建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打造长三角北翼特色鲜明的产业高地;突出生态协同,加强跨区域生态共保,打造高标准绿色生态典范,共筑绿色美丽长三角;打造高层次开放合作平台,提升双向开放水平;打造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辐射长三角北翼,彰显江海文化魅力。第第14条条 共建上海大都市圈卓越的全球城市区域 推动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共建19、沿江、沿海、通苏嘉甬区 11 域发展走廊,集聚生态经济、航运贸易、智能制造等功能。加强与上海城市核心功能协同,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创新链精准对接,发挥南通制造优势,打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等产业基地。引领国家东部海洋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加密过江通道,与上海、苏南实现交通一体化、生活同城化。突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跨江联动区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全方位融合发展。加强长江口战略协同,共保世界级绿色江滩,推进“崇明东平海门海永启东启隆”跨界城镇圈协同发展,共塑世界级生态岛。第第15条条 推进长江口跨界地区协同发展 以高水平打造沪苏产业跨江融合样板区和长三角一体化20、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目标,建设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在创新、产业、交通、生态等方面深化一体化行动,建立健全政策协同、利益共享、要素集成机制,强化优势资源要素的集聚导入和空间落位,打造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第第16条条 落实江苏省国土空间格局 以深化江苏省“1+3”重点功能区建设为总揽,加快健全生产力空间布局;落实省域国土空间格局,发挥南通位于扬子江城市群和沿海城镇带交汇的区位优势,融入区域交通和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北向传导能力,辐射带动长江以北地区发展。统筹管控江海岸线,建设江海生态景观带,科学谋划 730 平方千米的沿江沿海空间布局。沿江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对接省域国土空间格局中扬子江21、绿色发展带构建,推动沿江产业绿 12 色化转型升级,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升沿江生活、生态岸线比重,加快“南通之链”滨江绿道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经济带。第二节 总体格局 第第17条条 主体功能区 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以乡镇和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两类主体功能分区。1.城市化地区 涵盖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启东市、如皋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城中街道、苴镇街道、长沙镇、洋口镇、栟茶镇、河口镇,以及海安市海安街道、孙庄街道、胡集街道、隆政街道、角斜镇、曲塘镇、城东镇,是南通城市化的重点区域。2.农产品主产区 包括如东县马塘镇、新店22、镇、曹埠镇、双甸镇、袁庄镇、丰利镇、岔河镇、大豫镇,以及海安市海安农场、雅周镇、南莫镇、白甸镇、墩头镇、大公镇、李堡镇,重点保障南通农业发展。第第18条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顺应沿江沿海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大都市圈,构筑“一主一副、两带四组团”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1.一主:南通主城 13 包括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城区、海门城区、苏锡通园区、空铁枢纽、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等,培育科创、金融、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等核心功能,是全市经济发展龙头和最具活力的核心区域。2.一副:通州湾副城 包括通州湾示范区、海门港新区、吕四港、洋口港等,是全市域沿海开发、江23、海联动发展的龙头,着力打造长江经济带新出海口、通州湾石化双循环基地,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石化产业、大宗货物储备交易、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及临港配套,打造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3.两带:沿江创新协同发展带、沿海高质量发展带 沿江创新协同发展带重点践行生态文明,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沿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打造沿江生态景观带;加强与上海、苏南的产业和创新协同协作,打造优质创新载体,加快沿江科创带建设,高标准打造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推动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沿海高质量发展带适度开展旅游开发,打造沿海生态景观带。统筹港口、临港产业、城镇配套等,重点建设通州湾石化双循环基地,打造多个沿海24、高质量发展载体,成为引领海洋经济发展的“蓝色引擎”。4.四组团:如皋、海安、如东、启东等县城城区组团 包括如皋、海安、如东、启东等四个县级城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14 进程,是全市域的复合发展节点及各行政区的综合服务中心。第第19条条 生态保护格局 规划形成“一段三片四廊一区”的市域生态结构,强化生态保护和底线约束,凸显生态特色和区域生态价值。1.一段 一段为长江水域生态段。重点加强对长江水域、长江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控制长江围填和岸线开发利用,有效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质量,使长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25、长江水质稳定维持在类水平。2.三片 形成里下河湿地生态片、水网林地生态片和海洋生态片三大生态片,保护和彰显湿地、水绿、海洋等生态资源和生态特色。(1)里下河湿地生态片 保护里下河湿地系统,凸显里下河湿地生态特色和景观风貌。(2)水网林地生态片 维护竖河横河交错的海滨盐垦地区水网特色和水绿交融的生态格局。加强河道两侧的护岸林建设,高标准建设农田防护林,实现护岸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的统筹规划建设和林网、路网、水网的协调布局,综合发挥最大生态效益。(3)海洋生态片 保护国家海洋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渔业海域、沿海湿地等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改善近海渔业生态环境,保护近海渔业资源。加强外围滩涂保26、护,突出以潮间带为特色的生态景 15 观风貌。3.四廊 形成四条水绿景观廊道,分别为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焦港河水绿景观廊道。其中,九圩港、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水绿景观廊道主要发挥通江达海的景观功能,焦港河水绿景观廊道主要发挥通江连河的景观功能。对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焦港河水体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强沿线整治和绿化建设,构建水绿景观廊道、江城景观渗透廊道和通风廊道。对水绿景观廊道入江口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提升,搬迁污染企业和码头,打造江河交汇景观区。4.一区 一区为长江口生态协同区,包括崇明岛上的海门区海永镇和启东市启隆镇、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启东沿海重要湿27、地,是与上海构建长江口战略协同区、落实长江口生态共保要求的核心区域。加强资源整合,促进核心生态资源联动保护,与上海共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第第20条条 农业发展格局 规划构建“五区多点”的农业发展格局,引导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1.五区(1)中部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 引导该区域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发展生态文明农业、现代科技农业和高效规模农业,打造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主要包 16 括如皋市南部、通州区北部、如东县东南部和通州湾示范区西部等区域。(2)南北优质粮油、畜禽水产养殖、特色园艺高效发展区 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引导该区域加快优质粮油产业、高效特色园艺和特种水产产业的发展,聚焦蚕桑养殖、花木28、种植、水产养殖、苗猪、设施蔬菜和优质粮油等特色农副产业,加快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海安、如皋、如东、启东等平原地区。(3)沿海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和现代渔业发展区 以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和现代渔业为依托,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主要包括如东、启东的沿海区域。(4)沿江休闲观光农业和特色花木桑果发展区 以休闲观光农业和特色花木桑果生产为依托,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主要包括海门、启东的沿江区域。(5)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 以渔业用海区为依托,集中发展特色海洋渔业。2.多点 重点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南通在现代高效农业、沿海农产品加工和出口29、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在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17 第三节 “三区三线”划定 第第21条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至 2035 年,上级规划下达南通市耕地保有量任务数3847.8000 平方千米(577.1700 万亩),全市实际划定 3847.8289平方千米(577.1743 万亩);上级规划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 3500.2467 平方千米(525.0370 万亩),全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3500.2534 30、平方千米(525.0380 万亩)。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市(县)区级、镇(街道)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第第2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 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基本稳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534.2677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53.4917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2480.7760 平方千米。第第23条条 城镇开发边界 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资源环境底线要素,落实扩展系数控制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401.6443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为 1.3573。18 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 第第24条条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31、 落实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市域空间结构,按照陆海统筹、全域覆盖的原则,市域划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控制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等一级规划分区。第第25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区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原则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控制区按照限制建设区进行管控,经评价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等活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进行管控;城镇发展区按照“详细规划+规32、划许可”进行管控;乡村发展区按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进行管控;海洋发展区按照海洋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控。第五节 陆海统筹 第第26条条 陆海统筹 统筹陆海资源配置,落实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中沿海城镇带建设要求,推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构筑陆海空间“一张蓝图”,重点建设“大通州湾”新增长极,打造陆海空间一体化发展的核 19 心空间。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陆海主体功能分区,统筹谋划陆域、海域开发布局,匹配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和开发强度管控等要求,实现陆海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统筹发展。统筹沿海岸线管控,推动港口、临港产业、城镇配套一体化33、,以支持保障“大通州湾”发展、保护南北两段重要生态节点区域为原则,实现动态平衡,保证生态岸线比例,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成为引领海洋经济发展的“蓝色引擎”。第六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第第27条条 用途结构优化 维护并强化江海生态格局。依托沿海滩涂、长江、主要水系等,构筑完整、系统的“江海河道”为核心的生态空间网络。规划期内,陆地水域面积保持稳定。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调整。加大农用地整治力度,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等工作推动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加强林地保护,因地制宜优化园地布局。规划期内,全34、市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园地、林地、草地面积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积极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 20 土地集约利用;以“优江拓海、江海联动”为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推进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从严管理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外化工企业,推动园外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搬迁。禁止园35、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21 第四章 市域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 资源要素总体格局 第第28条条 资源要素总体格局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强化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构建山体资源“绿肺”效应明显、江河水系功能品质提升、林网体系构建完备、耕地资源严格保护、湿地资源生态功能显著增强、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落实、矿产资源高效有序利用的整体化的资源要素总体格局。第二节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利用 第第29条条 水资源 1.资源保36、护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强度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制度。至 2035 年,全市用水总量和每万元 GDP 用水量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水质达标率,强化水体功能区水质监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和纳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河流。按照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要求对纳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河流进行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强化陆海统筹与流域系统控制,建立“海域流域陆 22 域”治理体系。2.合理利用 以河长制为统领,以区域治水为抓手,建设全域一网、城乡一体,系统完备、安全可靠,调控有序、自然37、活水,智慧高效、生态美丽的江海平原现代水网,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科学配置水资源,严格取水计划管理,优化水工程调度运行,提高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优化水资源利用结构。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水资源布局,建成合理高效的水资源供给体系;提高流域防洪、区域治理、城市防洪能力,建成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实施水系连通,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广节水灌溉,建成配套完善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第第30条条 湿地资源 1.资源保护 至2035年,全市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通过湿地植被恢复、栖息地营造、生态廊道建设、湿地污染防38、控、有害生物防治等生态工程措施,提升湿地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2.合理利用 在切实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利用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人文景观,有序开展湿地生态旅游,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保护与利用相协调。23 第三节 耕地资源保护利用 第第31条条 稳定耕地数量,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足额分解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1.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范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39、稳定利用的耕地,严格补充耕地立项、日常变更、验收、指标报备等全程监管。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建立全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体系。2.实行耕地进出平衡 强化耕地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管理。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统筹考虑转出需求,兜底保障农民自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导致的耕地地类变化,实行“以进定出”,严格落40、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3.稳妥有序引导耕地恢复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协 24 调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农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统筹安排耕地恢复的规模、布局和时序,优先选择土壤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现状农作物种植效益不高、农民恢复意愿较强的“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图斑,推动形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优质耕地,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4.有序实施耕地整理开发 结合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农用地整理、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严格认定新增耕地数量,科学评定新增耕地质量。推动滨海盐碱地综合利用,稳步41、拓展农业生产空间。第第32条条 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提高耕地产能 1.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高质量建设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美丽宜耕的高标准农田,努力建设高产稳产“吨粮田”。实行高标准农田特殊保护,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高标准农田,涉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按现行建设标准进行补建。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落实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责任。2.优化耕地布局 根据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整治等手段,进一步规整耕地形态和布局,提高农田设施配套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集中化经营,推进沿江稻区和里下河稻 25 区优质耕地集中42、连片布局。3.提升耕地产能 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培肥地力,提高耕地产出效率,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技术,提升农田综合产出能力。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第第33条条 强化生态管护,增强耕地生态功能 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系统推进农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有效提升43、耕地气候调节、土壤保持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第第34条条 守牢耕地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有优化的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 26 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44、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规划期内,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范围等有禁止或限制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要求的区域划定,应与永久基本农田相衔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等工作,完善农田基础配套设施,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应按要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实施特殊保护。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加强优质耕地储备,土45、地整理复垦开发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后,按照一般耕地管理,参照永久基本农田管护。第四节 林地资源保护利用 第第35条条 林地资源保护 通过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提升森林质量等措施,保持林地面积基本稳定,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至2035年,全市林地保有量不低于省级下达任务数,规划期内全市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升。27 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林木采伐管46、理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进一步加强江海堤及一、二级河堤、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建设,充分利用江海堤岸建设完善江海防护林体系;完善沟、渠、路绿化,形成农田林网的副林带,构成林网网格,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防护效益。第第36条条 科学发展林业产业 充分利用南通林业产业的特色、优势和潜在资源,合理配置资金、技术和市场等资源,科学发展林业产业。第第37条条 规划造林绿化空间 通过植树造林和抚育改造,实现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精准提升,增加林业碳汇。持续推进依城植树、傍水造林、见缝插绿,建设“平原森林”。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将全市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第五节 自然保护地体47、系 第第38条条 自然保护地体系 南通共有 5 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352.2277 平方千米,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类型,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 149.4875 平方千米。28 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原则上,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一般控制区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第六节 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第第39条条 开山采石禁采区 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相关要求,将“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划为开山采石禁采区,区内禁止一切露天采矿48、活动。第第40条条 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 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全市划定 1 处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海门区王浩铁矿,纳入江苏矿产资源保护和储备管理。严格区内矿产压覆管理,原则上不得压覆。第第41条条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划定勘查规划区块34个,其中地热30 个、矿泉水 4 个;全市共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7 个,其中地热 3个、矿泉水 4 个。引导矿业权有序投放。第七节 山体资源保护利用 第第42条条 资源保护 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29 禁止对五山山体进行爆破、切坡、开山采石、工程取土、开采地下水等破坏山体地质地49、貌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山体确需实施工程建设的,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第43条条 合理利用 整合狼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与沿江岸线生态资源,提升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整体生态功能,打造城市“绿肺”。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可开展不破坏生态功能的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发挥山体生态、旅游、休闲功能。30 第五章 市域海洋保护利用 第一节 海洋保护利用目标 第第44条条 海洋保护利用目标 海水质量符合50、相应功能区要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得到有效保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稳中有升,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聚焦重点海湾、入海河口,加强源头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海量,稳步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二节 海洋空间分区 第第45条条 海洋分区管控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确保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严禁在沿海地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从事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已有违法、违规项目限期关闭、清理、恢复原状。海洋生态控制区禁止任何有损保护对象、自然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在确保海洋生态系统安全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前提下,51、允许适度利用海洋资源,实施与主导功能相一致的生态型资源利用活动。海洋发展区划分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海洋预留区六类功能区,合理有序布局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渔业用海区支持集约化增养殖和海洋牧场发展,科学确定海 31 水养殖总体规模,优化近海增养殖布局,开辟深远海养殖空间,推进开放式海域立体化增养殖。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政策,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优化渔港经济区等渔业发展空间布局,保障重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渔业用海与其他用海活动融合发展、立体利用,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禁止阻断鱼类“三场一通道”即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建设52、活动,建立和完善水下爆破、勘探、施工等涉海活动对渔业资源损害的补偿机制。协调与周围功能区的关系,鼓励海上风电、滩涂光伏等立体用海方式。经科学论证,允许符合规定的航道锚地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用海区优化港口空间布局,合理控制港口建设规模和时序,保障国家和地区重要港口建设,支持港口规模化、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单位岸线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支持航道、锚地、码头、后备空间共建共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集约高效利用。推进港产城融合和多式联运,合理布局沿海 LNG 等临港产业项目。路桥隧道建设用海经严格论证后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禁止在港区、锚地、航道保护53、范围、通航密集区和公布的航路内进行与港口作业和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禁止建设其他永久性设施。经科学论证,可安排临港企业达标尾水、温(冷)排水等排放区域。工矿通信用海区突出节约集约利用,控制用海规模,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遵循深水远岸原则 32 规划布局海上风电,支持海上浮式风电布局和风电运维母港建设,合理设置海上光伏项目的离岸距离与密度,鼓励“风光渔”等立体化利用模式。科学布设海底通信、电力、输油输气等专用管廊,划定专用管廊保护区,保护区内禁锚、禁渔、禁止水下作业、禁止倾倒垃圾废料。经科学论证,可安排临港企业达标尾水、温(冷)排水等排放区域。游憩用海区有序利用海54、岸线、海岛、湿地等重要旅游资源,规划发展集观光、度假、休闲、娱乐、运动、康养为一体的旅游集聚区。鼓励旅游与保护地、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融合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项目,减少旅游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保障公众亲海需求。特殊用海区优先保障军事用海,合理布设排污、倾废等特殊用海。根据沿海入海排污口、临港产业区、沿海工业园区、主要港区附近海域排污量及影响范围,划定排污区。加强各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活动的常态化监管,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强特殊用海区监测与管理,最大程度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及对邻近海洋功能区的干扰。经科学论证,可安排临港企业达标尾55、水、温(冷)排水等排放区域,可设置疏浚泥倾倒区。海洋预留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开发功能尚不清晰、不适宜或难以开发的区域作为规划留白,服务于重大战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确需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应加强科学论证。33 第三节 海岛分类保护利用 第第46条条 海岛分类保护利用 南通共有阳光岛、带鱼沙、兴隆沙、永隆沙 4 处海岛。阳光岛为开发利用类海岛,主导用途为工矿通信用岛,支持其港口建设及相关储存输运加工,并利用海岛开展科研、教育、监测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活动。对于带鱼沙、兴隆沙、永隆沙,加强与上海崇明岛的统一协调,优化长江口北支保护和开发格局;充分发挥农业良种培育56、优势,打造江苏省农业良种繁育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支持利用海岛开展科研、教育、监测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活动。对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加强与上海的联动发展,以厚植生态基础、倡导绿色交通、发展绿色经济、彰显岛屿风貌为重点,实现绿色、人文、智慧、可持续发展。完善沿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沿江绿带。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加强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促进长江北支分岔水绿廊道和鸽龙港、老滧港、东平河、新河港等河流水绿廊道建设,建设江滩公园等生态公园;加强铁路、高速公路沿线防护林带的预控和建设。第四节 海岸线保护利用 第第47条条 海岸线保护利用 以新修测海岸线为基础,根据海岸线自然地理与资源特征、保护与利用状况57、,将海岸线按照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 34 进行分类精细化管控。严格保护岸线禁止损害海岸线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线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线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禁止进行有碍生产和污染水域环境的活动。优化利用岸线,集中布局确需占用海岸线的建设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用海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岸线利用准入、退出和补偿机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等岸线,有效调控岸线利用格局和规模强度,提高岸线利用准入门槛,严格审查占用自然岸线的海域使用活动,清理整顿占而不用、利用效率低下的岸线,提高集约节约利用与投入产出水平。到2035年,新修测海岸线中纳入自然岸线管控岸段长度达到省下58、达要求。第五节 海洋生态保护 第第48条条 海洋生态保护 严格控制海上污染源。实施港口船舶污染综合治理,完善渔港污染物收集、转运设施,提升渔港污染物收集储存处理能力。加强海水养殖污染治理,规范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和生态环境监管。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禁止在禁养区开展海水养殖活动,加强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污染防控。积极发展生态养殖,开展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推进海洋垃圾无害化治理,减少垃圾入海量。有力防范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范,定期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推进沿海化工园区预警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海洋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5 和沿海区域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监59、测预警体系,提高海洋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加强沿海生态应急场地和陆上接收处置能力建设,满足海洋生态环境响应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滩净型、生态型、亲海型等类型的“美丽海湾”建设,推动“美丽海湾(岸段)”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呈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景象。36 第六章 市域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人口城镇化 第第49条条 人口规模 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升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人口集聚能力。至 2035 年,市域常住人口 850-920 万人,服务人口980 万人。着重提升南通中心城区人口吸引力,提高集聚度和发展能级,更好地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标杆城市辐射功能。至2035年,60、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380-410 万人。第第50条条 城镇化战略和目标 1.区域协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上海大都市圈 发挥南通土地资源、水资源等环境容量承载能力大的优势,强化区域交通联系,提升产业集聚能力,推动城市转型升级,把国家战略优势转化为南通发展胜势,提升南通在长三角一体化格局中的区域地位。2.中心强化: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形成城镇组群 确立以“中心城区+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化战略,强化中心城区的城镇化核心地位,推动人口向沿江、沿海集聚,形成多中心组团式城镇格局,规划到 2035 年,南通城镇化率达到 85%。3.结构优化:优化城镇空间结构,调控市域资源配置 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比例61、,形成与市域空间结构相匹配的资源调控策略,新增空间资源优先向中心城区和沿海高质量发展带集聚。37 4.城乡融合:突出以人为本,推动乡村振兴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吸引外出人口回流,与本地农村人口城镇化同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大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城乡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第二节 城镇体系 第第51条条 城镇体系格局 规划形成“中心城区县(市)城区重点镇”的城镇体系结构。“中心城区”包括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城区、海门城区、通州湾城区、苏锡通园区、空铁枢纽、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及周边地区;“县(市)城区”包括如皋、海安、如东、启东等县(市62、)城区;“重点镇”即栟茶镇、洋口镇、长沙镇、包场镇、吕四港镇、寅阳镇、临江镇、长江镇、五接镇、曲塘镇、李堡镇、白蒲镇、搬经镇、石港镇、滨海新区等多个市域重点镇。第第52条条 县(市)发展引导 启东建设长三角北翼重要的临沪产业高地、江苏沿海新兴城市、上海北翼具有江海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打造成为承接长江口协同区产业和科创等功能的创新示范区。推动沿海多个特色小镇和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加快建成沿海明珠成串、风景独特的最美风光带;建立与上海的跨区协调与长江口生态共保机制,控制长江口及海洋污染,共同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如皋打造江海平原中部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扬子江城市群科 38 创智造功能节点,上海大都市63、圈绿色共享长寿之城。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发展智能制造业。加强与南通主城的快速路、轨道交通等交通联系;与南通主城共同强化沿江生态保护。海安打造立足苏中、辐射长三角北翼的现代化枢纽城市、创新型工商城市。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促进物流业和商贸业集聚;加强里下河湿地地区的共保共治,共同推进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滨海地区建立与东台、如东的共同开发保护机制,共同保护沿海生态空间。如东以打造全省向海发展先导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城为目标,建设沿海重要的能源与海港门户、上海大都市圈北翼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南通市域滨海休闲宜居城市。主要发展县城和沿海重点板块,强化港口、产业、设施、公共服务等与通州湾一体化64、发展,共同建设长江经济带新出海口;提升如东县城的人口、产业等承载能力,引导县城发展生命健康、泛半导体、智能装备、安全防护等产业,提升县城首位度。第第53条条 镇发展引导 1.加强临界镇协调发展 推动临界镇功能融合,完善跨行政区生态保护、设施统筹、交通衔接等协调机制。长沙镇、吕四港镇、包场镇重点推动与“大通州湾”地区港口、产业一体化;五接镇、长江镇重点推动沿江地区生态协同,共建开沙岛长青沙旅游度假区;海永、启隆镇加强生态协同,策应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共同建设“东平海永启隆”跨界城镇圈;川姜镇、三星镇产业联动发展,39 对接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国际家纺研发制造、贸易会展集聚区。2.择优培育市域重65、点镇和特色镇 重点镇着重提升综合服务、特色产业功能,辐射周边乡镇发展。栟茶镇、洋口镇、长沙镇、包场镇、吕四港镇、寅阳镇、临江镇、长江镇、五接镇、滨海新区打造沿海沿江发展带重要节点。曲塘镇、李堡镇、白蒲镇、搬经镇、石港镇辐射带动内陆地区发展。特色镇强化特色产业培育,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升环境品质。启隆镇、海复镇发挥江海自然资源景观优势,建设江海旅游特色镇;墩头镇、岔河镇、合作镇发挥本地区农产品特色优势,建设田园休闲特色镇;挖掘常乐镇、余东镇、大豫镇、丰利镇的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体验特色镇。其他镇重点强化镇区服务职能,发挥镇区促进本地城镇化的作用,推动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镇66、域基本公共服务中心和镇域非农产业集聚中心。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第54条条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长三角创新创业新首选 构建“龙头企业产业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体化的产业创新体系。主动策应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深化在船舶海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纺织、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的成果对接和协同创新,提高相关产业领域配套能力和科研成果 40 转化能力。2.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先进制造新中心 坚守实体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集群,聚力打造船舶海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纺织、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五大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67、业,积极布局物联网、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和本土优质企业,同时注重发展硬核科技、数字赋能、绿色生态等产业。3.具有鲜明特色的长三角现代服务业高地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支柱产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依托空铁枢纽、江海联运枢纽大力发展枢纽经济。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主题楼宇提档升级,加快培育总部经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4.具有江海特色的长三角新兴旅游目的地 推动南通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形成全域旅游发展体系。打造追梦先贤68、游、江风海韵游、文博之乡游、红色足迹游、研学成长游、工业体验游、田园乡村游、寻味美食游等特色旅游线路。丰富提升“江海国际文化旅游节”品牌内涵,打造一批具有南通特色、国际影响的节庆品牌。第第55条条 重点产业空间布局 1.创新空间布局 41 构建以沿江科创带为统领,以南通创新区为核心,以各类园区为主要载体的“一核一带多点”创新空间格局。高标准建设沿江科创带,强化南通创新区、南通高新区、海安高新区、如皋高新区、市北高新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科创载体。充分发挥南通创新区的创新引领作用,构建集高教、研发、创意、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创新服务等为一体的“创新特区”。统筹推进謇公湖科创中心、东布洲69、科学城各类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打造城市产业转型先行示范区、产业科技创新基地主阵地。2.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 依托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升制造业载体层次,推动先进制造业向沿海高质量发展带、沿江绿色发展带、内陆重要交通走廊集聚。做强沿海增长极,突出“大通州湾”核心地位,整合通州湾示范区、吕四港、洋口港临港产业资源,推动船舶海工、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集聚发展。优化沿江开发格局,坚持生态优先,重点打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地和南通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高地,以优化长江岸线利用格局为重点,整合如皋港工业开发区、平潮镇工业集中区产业用地,提高产业层次和用地效益。增强内陆产业集70、聚水平,重点建设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东经济开发区和港闸经济开发区等。依托苏锡通园区等共建产业园区,加强产业链配套,提升区域合作层次。3.现代服务业布局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快高端服务业集聚,依托濠河片区、42 中央商务区、南通创新区等重点片区,集聚总部经济、金融服务、商业贸易、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依托南通高新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制造业载体,重点发展大数据应用、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空港、海港两大经济集聚区,空港重点发展临空经济与国际贸易,海港重点发展临港物流。加强全市金融类、服务外包类、物流类、公共服务类节点综合服务功能。4.旅游71、资源空间布局 立足“中国近代第一城”的定位,以江海河为脉络,以江海文化、张謇文化等特色地域文化为依托,打造自然和人文交相辉映的全域空间,着力构建“一核、三带、五片区”总体格局。“一核”为主城区,以濠河、狼山、唐闸工业遗存以及南通博物苑、南通大剧院、美术馆为核心,配套城市重点文旅场所、历史街区和各类休闲业态,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文旅休闲集聚区。“三带”为沿江、沿海、沿运河文化旅游休闲带。沿江依托自然生态、滨江风貌等,构筑沿江更多自然人文景观、滨水文旅空间,培育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沿海激活海洋文化基因,培育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南通“江海交汇、文旅融合”滨海精华段;沿运72、河一体化推进构建灵韵文化长廊、灵秀旅游长廊,形成特色鲜明、具有历史纵深的集运河文化与旅游于一体的综合廊道,打造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运河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典范地。“五片区”为环城观光片区、长寿生态片区、临沪休闲片区、43 温泉养生片区、海滨度假片区,对江海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打造集文旅体验、品牌节庆、度假休闲、康体养生、体育健身等多种产品于一体的人文旅游度假休闲目的地。第第56条条 产业用地保障 1.控制总体规模,突出集约发展 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推动先进制造业相对集中布局和园区化发展。将重点工业园区、规划成片发展的工业用地,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战略性、创新型制造业发展空间,73、腾退乡镇低效、零散工业用地。2.完善用地制度,制定准入门槛 优化产业用地规划控制和管理制度,研究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用地控制线外工业用地的转型。对工业用地的用地产出绩效和环保设立相应的门槛予以控制和考核,淘汰退出类企业应明确腾退政策和实施腾退的主体。新增产业用地项目应满足相关政策中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地均税收、节能降耗等门槛要求,对于禁止、淘汰类产业,不予准入。第四节 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第第57条条 保护“江海山河岛田”自然生态基底 为突显南通“江海交汇、环河望山、水网交织”的自然山水格局。将“江、海、绿”作为南通主城与通州湾的自然生态隔离,保护和延续南通自然生态本底,将城市置74、于自然生态肌理之内,44 与自然有机融合。第第58条条 促进水乡田园风貌与现代化都市风貌和谐共生 以栟茶河为界,栟茶河以北为里下河特色风貌区,以南为江海交汇特色风貌区。1.里下河特色风貌区 主要包括海安、如东栟茶镇及周边农村地区,形成里下河特色风貌区。重点凸显平原、水乡交错的田园格局风貌特色,强调城市与水系的有机融合,农村地区强调田园水网密布、聚落沿水组团式发展的特色风貌。2.江海交汇特色风貌区 主要包括南通市辖区、如皋、如东、启东等地区。重点保护反映南通江海文化特色的沿海滩涂、湿地、垦牧遗迹、港口等资源。强调城市风貌与江海等自然环境的协调与呼应,保护重要生态廊道、景观廊道、视线通廊等,形成江75、海山城交融的特色风貌。第五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第59条条 存量空间挖潜增效 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税收等多种措施,促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用足用好,提升资源配置水平。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源头防止新的闲置土地产生。推动产业用地盘活,强化工业企业用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和企业提质增效。45 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城市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共赢。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将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76、不合理的城乡建设用地纳入再开发范围,通过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增容技改等多种方式实施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乡融合发展。第第60条条 增量空间严格准入 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配资源,分级保障,优先保障省、市级重点项目,实现土地资源优先向含“金”量高、含“新”量高、含“绿”量高项目倾斜。严格土地使用标准,推行“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强化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刚性约束,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应用,推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第第61条条 综合地效全面提升 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提高77、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提升发展质量。鼓励功能复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集成共享,加强地下与地上空间资源统筹管理,支持地上、地表、地下分设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升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生产、税收综合监管,结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实现对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全覆盖监管,不断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46 第七章 市辖区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市辖区空间格局 第第62条条 市辖区分区引导 崇川区加强与上海、苏南地区的功能融合,培育城市创新功能。结合轨道交通强化城市更新,提升濠河、南通站、任港湾、五龙汇、通创区等片区的综合商贸服务功能。加强滨江地区的生活功能植入,形成魅力滨江带。加强濠河风78、景名胜区、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建设能达商务区、南通保税区。推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整体转型升级,预控老洪港、G15 高速等生态廊道空间。通启运河沿线工业用地退二进三,打造成为滨江重要的活力节点。苏锡通园区以接轨上海、融入苏南为重点,在推动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要素资源跨区域统筹等方面探索成为长三角跨区域融合示范,加快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现代服务等都市产业集聚,启动建设南通创智天地,打造科创企业上市培育集聚区,打造高端制造“新样板”、产城融合“新地标”,成为南通沪苏跨江融合桥头堡。通州区加快融入主城交通体系和功能体系,建设成为产城融合示范区和高新产业高79、地。重点培育市级产业研发、商贸物流等功能,协同打造高新区、国际家纺产业园、南通创新区等 G15 高速环沿线板块。加快建设空铁枢纽和西站综合枢纽,推动开沙岛生态修复和旅游开发。47 海门区建设成为产城融合的现代滨江城区和高端服务基地;加强跨江融合,围绕謇公湖、东布洲两大高教区,积极吸引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快沪苏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打造成为承接长江口协同区产业和科创等功能的创新示范区;加快产业转型和沿江空间特色塑造,打造最有魅力的滨江城市;推动海门港新区打造大通州湾建设核心区之一,形成通州湾重要的产业基地;加快建设空铁枢纽,利用空铁优势,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承接商务会展、电子信息等临空产业。通州80、湾提升交通、产业、生活配套等功能,建设成为江苏沿海现代化滨海城市。落实长江经济带新出海口国家战略,加快港口码头、疏港铁路、航道、高速等集疏运体系建设。预控自贸区发展空间,推动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对外贸易口岸。培育海洋研发、教育培训等蓝色经济,建设海洋经济中心。第第63条条 市辖区镇指引 1.中心城区镇引导 纳入中心城区范围的镇,与中心城区统一规划,注重功能定位、空间布局、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融合、一体化发展。加强重要生态景观廊道、区域交通与基础设施、城市控制线的协同管理。2.中心城区外镇引导 位于市辖区范围内、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镇,注重完善公共服务与交通设施配置,提升建成区环境品质,强化生态底线维81、护,适度控制人口增长,形成组团化的城镇空间格局。48 第二节 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 第第64条条 市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至 2035 年,市辖区耕地保有量任务数 1111.6189 平方千米(166.7428 万亩),实际划定 1111.6189 平方千米(166.7428万亩);市辖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 957.2584 平方千米(143.5888 万亩),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957.2584 平方82、千米(143.5888 万亩)。第第65条条 市辖区生态保护红线 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基本稳定,市辖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08.9665 平方千米。第第66条条 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 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资源环境底线要素,落实扩展系数控制要求,市辖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713.0929 平方千米。第第67条条 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按照二级规划分区将其划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控制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工矿通信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渔业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利用区、海洋预留区。49 第三节 市辖区镇村布局 第83、第68条条 镇村布局原则和分类引导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合理确定进城、入镇、留村的人口比例和分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底线管控和分类定策,保护生态基底,优化村庄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彰显特色,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和产业特色,延续乡村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其它一般村庄的分类,因地制宜、差异化推进村庄发展。第第69条条 乡村国土空间用途和建设管控 村庄建设要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84、的存量建设用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村庄用地规模指标管理,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通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土地用途结构调整和建设控制区管控,实现对乡村地区的建设管控引导。第四节 市辖区空间特色塑造 第第70条条 总体空间特色塑造 彰显南通襟江负海的城市特色,保护城市所处的江、海、绿的自然生态基底,处理好城市与生态之间的关系,突显其“江海交汇”的自然景观格局。提升南通山水城市的景观品质,结合濠 50 河、狼山等具有南通特色的山水节点,建设城市级公共开敞空间。加强城市总体设计引导,展示古城传统风貌特色和现代都市风貌特色并存的南通形象。第第71条条 重点打造沿江、沿海特85、色景观廊道 突出江风海韵、山水城市的景观特征,以沿江沿海的公园、滩涂、湿地、垦牧、城市组团、风景名胜和文旅景点等资源为节点,挖掘内涵、合理利用,串珠成链,形成沿海特色景观廊道,沿江特色景观廊道,强化两廊的引领作用,突出两廊统领城市风貌空间格局、串联重要节点的骨架作用。第五节 市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第第72条条 市辖区用途结构优化 优先保护耕地与生态用地。控制和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合理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保障耕地保有量目标的落实。维护河流水面等自然水系的完整性,保护自然湿地。2035 年,市辖区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保持园地、林地等农林用地以及陆地水域面积基86、本稳定。重点优化建设用地。以“框总量、减增量、优存量、活流量、提质量”为原则,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用地需求,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道路的改造升级,进一步补齐民生设施短板,综合提升城镇空间品质。51 第八章 中心城区布局优化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中心体系 第第73条条 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一核三中心、一湾三支点”的空间结构。1.“一核”:CAZ 中央活力核 包括濠河片区、中央商务区和南通创新区,承载行政办公、总部经济、金融服务、商业贸易、科创中心、高等教育、文化博览、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功能。激活历史空间,传承文化精神,构建生态系统,87、培育创新动能,打造未来最具活力城市核心片区。2.三中心:三大活力中心 包括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城区、海门城区,三大活力中心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空间。三大活力中心内增存并举,集聚商务办公、文化会展、科技创新等活力功能;推动片区内产业功能整合优化,持续提升现有产业用地亩均效益;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优化产居关系;打造沿江地区活力节点,营建丰富的滨江、亲水空间。3.一湾:通州湾 着力打造区域交通门户、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新兴产业及石化产业集群、大宗货物储备交易基地、滨海特色城市。重点加强区域交通连接,融入港口、轨道、机场三大网络。在南北两侧打造高端制造集群;在中部依托既有的城市发展基础,着力发88、展科创文教、商业办公等城市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形成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风貌。52 4.三支点:三大交通引领的支撑节点 包括南通站和市北高新区、南通西站和平潮科技城、空铁枢纽和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注重提升交通枢纽的核心引领,围绕站点优化开发强度,完善配套服务;依托南通站、南通西站和空铁枢纽,带动紧邻的城区发展,为中心城区能级提升提供支撑。第第74条条 中心体系 中心城区形成“1+6+7”城市中心体系。1.一级中心 1 处:中央活力区 一级中心是南通市城市核心功能的重要承载区。积极推进濠河片区城市更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旅游观光、文化博览、品质居住等复合多元功能;重点强化中央商务区行政办公、总部89、经济、金融服务、商业贸易等功能;加快南通创新区建设,加强与上海、苏南地区的功能融合,在南通创新区内集聚科技创新功能和文化、会展、教育、医疗、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功能,打造科技创新中心、金融商务中心、企业总部中心,培育创新型城市发展新动能。2.二级中心 6 处:能达中心、通州城区中心、海门城区中心、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中心、通州湾城区中心、空铁枢纽中心 能达中心重点加强商务商业和研发功能的集聚和提升;通州城区中心、海门城区中心、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中心和通州湾城区中心,优化商业、商贸、文化等综合功能,强化对通州区、海门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和大通州湾地区的服务能力;空铁枢纽中心,强化空铁枢纽、国际家纺产业园商90、贸、物流功能,远期预控临空产业、商务服务功能。53 3.三级中心 7 处:南通站中心、南通西站中心、通州城南片区中心、海门北部新城中心、通州湾副中心、滨江湾中心、五龙汇和任港湾中心 三级中心重点服务周边片区,营造片区的生活、生产服务、休闲、游憩等活动的中心,成为各片区商业商贸、文化娱乐、创新创意、品质居住、工业邻里服务等复合多元的功能主体。第二节 用地布局 第第75条条 功能布局 1.居住生活区 合理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优化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布局。统筹考虑产城融合、综合交通网络因素,引导和优化居住空间布局,推动居住生活区多元功能的适度混合。2.综合服务区 结合中心体系,统筹布局综合服务功91、能,合理布局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加强新建区域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高校资源,优化各类职业院校布局结构,引导职业院校向产业功能区周边集聚。3.商业商务区 结合三级中心体系,集聚商业购物、休闲娱乐、商务办公等多元业态;发挥轨道交通的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商业商务功能向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集聚。54 鼓励小街区、密路网的开发模式,推动土地复合利用,分区分级确定各级商业商务区的开发强度,鼓励高强度开发。重点开发地区,可结合地段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开发强度。4.工业发展区及物流仓储区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重点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用地,92、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产业空间优先向各类开发园区载体空间集聚。5.交通枢纽区 保障各类重要交通枢纽的选址落位,重点打造海门北站、南通站、南通西站、南通东站、海门西站等重要铁路枢纽区,预控通州湾站周边功能,推动通州湾港区建设。注重各类交通枢纽的防护隔离,降低对周边的城镇生活功能的噪音干扰及环境影响。6.绿地休闲区 以修复绿色生态基底、彰显水绿交融的环境特色,加快中心城区结构性绿地建设,推进各层次公园绿地均好布局,展现花园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国家森林城市风貌,提升宜居水平。在沿江、沿海及城区内重要节点内结合重要绿化廊道及绿化斑块布局绿地休闲区。7.战略预留区 为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在沿江、93、沿海布局战略预留区。开发意向尚未明确之前,保留现状用地,严格管控片区内的开发建设行为,确保未来重大项目落地。55 第第76条条 用地结构优化 适度提高居住及其配套建设用地比例,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提高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比重,按照生活圈相关要求,优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布局。到规划期末居住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 25-40%,公共服务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 5-8%。保障生产用地比例,优先保证重点发展产业的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和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到规划期末,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重控制在 15-30%。提高绿地与开敞94、空间用地比例,以修复绿色生态基底、彰显水绿交融的环境特色,保护绿地资源,扩大绿化空间,至规划期末,绿地与广场用地比例控制在 10-15%。保障交通设施及基础设施用地比例,有序推动公益性市政项目落地。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 第第77条条 居住与住房保障 1.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强化住房保障托底,合理优化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占比,优先满足刚性住房需求,提供人才公寓、国际化社区等多元化住房。提高人居环境品质,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以“三优一满足”(优质地段、优质企业、优质产品,满足老百姓合理住房需求)为导 56 向,改善住房供应结构。2.建立95、基本住房保障机制 完善租购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推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优化保障性住房布局,重点结合就业中心、轨道交通站点、公共活动中心布局保障性住房,推动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类型住房的混合布局。第四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第78条条 绿地系统 至 2035 年,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达到 99%。以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港引河、浒通河、团结河等主要骨干河道,构建结构性滨河绿廊,发挥通江达海连城景观渗透、主要水系生态保护等作用。加强滨水地区生态治理,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滨水空间。结合高速公路、快速路等交通干道形成沿路绿带96、体系,发挥防护、隔离等作用。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合城市空间拓展,新建一批市级公园。结合城市更新以及资源条件和人口分布,加强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建设。突出沿江、沿海、沿运河旅游带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沿江、沿海、沿运河公园绿地建设,以“南通之链”滨江绿道建设为依托,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旅游风景道,构筑以沿江、沿海、沿运河 57 公园绿廊为主体的休闲游憩绿色网络,提升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生态特色和城市魅力。第第79条条 开敞空间与游憩网络 1.开敞空间 提升滨江开敞空间品质,严格控制滨江界面的空间视廊的通透性,保证江山城海的空间渗透,轴线尽端设置地标以形成对景;布置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节点,形成有节奏的空间97、序列感。2.游憩网络 构建由游憩片区、游憩节点、游憩廊道等构成的游憩网络。游憩片区主要包括山地景观游憩片区和滨江休闲游憩片区。山地景观游憩片区以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景观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风格和地方特色;滨江休闲游憩片区应严格保护长江沿线生态环境,推进沿江岸线修复和生态化建设。游憩节点包括滨江、近山、临海等多个不同类型的市级公园等游憩资源,展现南通的特色风貌。利用水绿景观廊道、环状绿色屏障和交通绿化廊道串联游憩片区和游憩节点,形成游憩廊道,构建通江达海、城乡一体的绿道体系,积极加强绿道的贯通性与开放性。结合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重点建设江海相98、连的沿江、沿海堤顶路。58 第五节 总体城市设计 第第80条条 城市风貌定位 彰显南通时代发展的特色,体现江海交汇的自然环境,传承古今交融的历史文化,塑造“江海之间融古汇今的山水名城”。第第81条条 空间形态格局 1.南通主城(1)空间景观格局 总体塑造“一中心、五片、一带、一核、七廊”的空间景观格局。“一中心”为城市新中心,塑造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都市形象。“五片”为北片、南片、东片、通州片、海门片。其中,北片为海港引河、洪江路以北片区,塑造传统风貌与现代都市交相辉映的片区形象;南片为通启运河以南、新江海河以西片区,塑造以现代风格为主的都市形象;东片为沈海高速以东片区,塑造现代化都市形象;通99、州片塑造宜居宜产的现代都市形象;海门片塑造生态景观优美的滨江都市形象。“一带”为滨江景观带,串联重要的滨江景观节点,其中,老洪港河口、苏通大桥公园、謇公湖公园节点建设自然生态型景观节点,九圩港河口、通吕运河河口、海港引河河口、通启运河河口节点形成都市风貌节点,节点之间通过景观路或慢行通道联系,注意不同类型节点之间的过渡。加强滨江景观带与城市的联通,形成滨江景观空间由江向城逐级渗透的空间格局。59“一核”为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城市绿心,保护以狼山(包括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为核心的都市绿心。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控制大规模、大体量的建设项目,城市与山体之100、间采用景观通廊、视线通廊和步行通道等方式加强联系。“七廊”为大都市级景观廊道,其中,九圩港、通吕运河、海港引河、通启运河景观廊道为都市风光型景观廊道,老洪港、新江海河景观廊道为自然生态型景观廊道,沈海高速景观廊道为人工隔离型景观廊道。(2)特色空间系统 公共空间系统。重点营造公园广场、标志景点、文体设施、商业街道、交通枢纽五类公共空间,以慢行系统、生活街道为纽带,连接五类公共空间节点,形成高品质、网络化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地标系统。统筹地标分布,加强地标之间联系,控制地标周边区域在风貌景观上的协调,形成网络化体系。从老建筑、城市制高点、特色建筑三个类别出发,提取城市现有景观地标和规划的景观地标101、,将光孝塔(天宁寺)、钟楼、文峰塔、南通博物苑建筑群、支云塔、南山寺、大生纱厂、唐闸红楼等老建筑,电视塔、金石国际大酒店、南通大饭店、能达大厦、国贸大厦、维景国际大酒店、炜赋大厦等城市制高点,南通大剧院、体育会展中心、范曾艺术馆、珠算博物馆、南通站、机场新航站楼等特色建筑,作为城市片区形象指引,活化周边空间,提升城市片区的可 60 识别性。景观眺望系统。通过对眺望点的交通可达、公共程度、环境品质、观景数量,以及眺望对象的视觉层次、美学形象、公众认可等指标,对南通眺望点进行分级。通过对城市重要界面与眺望点之间的互通视廊控制,保障望山水、望历史、望都市的视廊通畅,重点保障山水互望廊道,历史地标及具102、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地区的眺望廊道,眺望点与重点地区的全景或城市天际线廊道,严格控制视线走廊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对眺望视线造成遮挡。天际轮廓线。依托城市山水格局与城市形态,塑造自然与城市相融合,灵动有呼吸感、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重点控制两条城市天际线:一是长江沿岸天际线,重点突出五座山的山形,总体开阔大气,强调江上观赏的总体效果,体现繁荣与豪迈的滨江国际化大都市形象;二是通吕运河两岸天际线,总体节奏舒缓,张弛有度,强调两岸融合、和谐优美的总体效果,体现婉约与宜人的滨水城市形象。建筑风貌。建筑风貌以“总体多元、单区协同”为思路,整体分为传统古城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创新发展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103、区。2.通州湾副城 保护盐垦平原水网格局,体现黄海之滨海滨城市风貌特色,构建“一带串城、蓝绿融汇、多轴汇海、多点辉映”的空间景观格局。“一带”为沿海生态景观带,串联各临海组团,统领景观空 61 间系统。“蓝绿”指河流网络,以及河流两侧绿化景观带,形成多条水绿景观廊道,交织成网,通海连湖。“多轴”指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组团东西向功能景观轴线、绿色新材料临港产业园组团南北向功能景观轴线、核心商贸城组团功能景观轴线,分别向海集聚,形成“多轴汇海”的总体空间意向。“多点”指各片区景观节点,包括临海景观节点、临湖景观节点、广场节点等交相辉映,体现滨海特色、创新风尚。第第82条条 开发强度分区与管控 1.开104、发强度分区与管控原则 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设施等各类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满足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空间需求,建设宜居环境。坚持公共优先原则。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土地开发强度。建立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公共空间、城市风貌之间的均衡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功能类型和发展建设条件,形成由中心向外围逐次递减的开发强度分布格局,提出差异化的控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对重点地区进行严格管控,凸显南通江风海韵的空间特质,传承南通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色,塑造丰富有序的城市空间形态,改善人居105、环境,增强城市魅力。2.开发强度分区引导 62 尊重土地市场的价值规律,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和城市发展的整体性与协调性,以城市中心体系、交通枢纽、历史文化保护、绿地等为主要影响因素,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开发强度分区制度,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分区划分为五个等级。第六节 城市更新 第第83条条 城市更新目标 坚持“锁定边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质量”思路,推动存量建设用地更新利用,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第第84条条 城市更新策略 1.促进城市功能提升 根据城市定位,立足存量资源完善城市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和功能布局有序调整,促进城106、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提升。2.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以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产业园区建设为主要抓手,积极推动零散产业用地向园区集聚。盘活低效用地,为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腾挪空间。3.完善各类设施供给 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补足公共服务短板,结合社区生活圈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系统,提升城市服务和安全韧性水平。4.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63 将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生态修复、城市特色塑造等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绿色发展,传承城市文脉,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第第85条条 城市更新空间 结合城市发展战略、空间结构、交通条件以及存量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划示城市更新区域。重点对老城区、107、老旧工业区及老旧小区实施城市更新。在深入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更新区域分布情况并衔接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城市更新空间单元。各更新单元需要在下位规划编制时加强城市更新专项研究,进一步明确更新对象、更新方式和更新时序。第七节 城市控制线 第第86条条 城市蓝线 规划划示市级及以上河道、湖泊蓝线。具体线位由详细规划划定。其他城市蓝线由相关专项规划划定并统筹纳入详细规划。城市蓝线内所有建设活动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要求;涉及防洪、环保等要求的,按相关行业规范执行。第第87条条 城市绿线 规划划示市级综合公园、重要专类公园、重要防护绿地、主要广场用地等控制线108、。具体线位由详细规划划定。其他城市绿线由相关专项规划划定并统筹纳入详细规划。城市绿线内所有建设 64 活动均应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要求。第第88条条 城市黄线 规划划示城市轨道交通线、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重大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城市气源、大型燃气储配站、区域性热力站、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高压线走廊、中心避难场所等控制线。具体线位由详细规划划定。其他城市黄线由相关专项规划划定并统筹纳入详细规划。城市黄线内所有建设活动均应符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的要求;邻避设施应满足安全防护间距要求,周边相邻功能布局需考虑邻避效应。第八节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 第第89条条 建设生态环境基础109、设施体系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建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统一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处置设施、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等九大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图标图例,有效保障设施的建设用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噪声污染控制,构建完善的环境噪声管理体系,改善声环境质量。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空间预控和用地保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第第90条条 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原则”,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65 建设一批污水处110、理设施,改造提升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统筹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尾水湿地,提高污水处理效能。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实现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规模化养殖区粪污、养殖尾水等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第第91条条 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处置体系。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危险废物、工业污泥和医疗废物收贮处置基地,推动建设粉煤灰、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积极创建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区,促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66 第九111、章 综合交通 第一节 市域综合交通目标与战略 第第92条条 发展目标 构建安全、绿色、智慧、多元、便捷的综合交通系统。立足南通区位优势,构建公铁空、江海河高效联运的立体化、一体化交通网络,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到 2025 年,实现 1 小时通达沪苏、2 小时通达扬子江城市群、3 小时通达国内主要城市,建设高品质多样化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与上海、苏州、嘉兴共同打造以上海为核心的“1+3”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实现交通网络立体化、国际化,运输服务一体化、现代化。第第93条条 发展战略 枢纽引领。推动空港、海港、陆港“三港合一”,提升对外辐射能力;112、以复合通道引导铁路网、轨道网、高快速路网“三网融合”,支撑长三角北翼门户建设。双快引导。通过轨道交通引导城市空间紧凑有序、用地节约集约,以快速路为骨干拉开城市框架、密切组团联系,促进交通与用地协调,推动绿色低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差别调控。实施交通分区差别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主动引导高效低碳机动化和新型绿色城镇化。绿色主导。构筑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科技先导、精细精致的绿色健康交通体系,提高出行品质,展现城市魅力。67 第第94条条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1.空港 提升空港能级。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与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共同组成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多机场体系。在充分利用现有机场的基础上,按飞行区技术等113、级达到 4F 标准,开展新机场建设。完善集疏运通道。加强机场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多方式的衔接,提升南通新机场在上海都市圈、长三角核心区的辐射功能,增强区域航空服务能力。发展临空经济。积极打造现代临空产业体系,建设长三角北翼重要航空物流基地、上海航空要素配套服务基地及空港产业园,同时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区,作为未来发展成为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空港为核心,大力发展临空制造业以及临空服务业,打造港产城人融合的空港片区。2.海港 建设长江经济带新出海口。发挥江海联运优势,将南通港建设成为全国沿海主要港口,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的114、重要依托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航运枢纽的重要支撑,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江苏省、南通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统筹港区布局。集约化利用沿江沿海岸线资源,整合沿江港口,以“大通州湾”思维统筹推进沿海开发、江海联动发展,形成由沿江三个港区(如皋港区、南通港区、通海港区)和沿海一 68 个港区(通州湾港区)组成的“一港四区”的总体格局。完善集疏运系统。加快高等级航道建设,突出江海联运优势,同时加强与苏中苏北内河航道网的衔接,扩大水水转运范围与比例,拓展腹地。发展临港产业。建设新型临港产业基地,择优发展临港产业,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国际贸易、旅游休闲等临港115、服务业。3.陆港 建设铁路客货运枢纽。依托高速铁路及城际铁路,完善市域铁路客运枢纽布局;突出南通站及海门北站(新机场站)的主枢纽地位,完善南通西站、南通东站、海门西站、海门站、通州北站、如皋站、如皋南站、如皋西站、启东西站、海安站等次级枢纽功能;通过城市轨道以及快速路实现城区与铁路客运枢纽的快速衔接。结合客运铁路建设,释放普通铁路货运能力,形成由一个二级编组站(海安站)、一个铁路二级物流基地(大通州湾)、五个港区铁路货站(通海港铁路货站、如皋港铁路货站、通州湾铁路货站、吕四港铁路货站、洋口港铁路货站)组成的铁路货运枢纽体系;加强铁路货运枢纽与公路以及港口码头的衔接,促进多式联运。完善公路客运站116、建设。结合客流流量流向、对外通道布局以及铁路枢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对外公路客运站,减少公路客运对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同时确保与城市公交系统良好接驳。69 第第95条条 区域交通一体化 抢抓国家运输大通道建设的战略机遇,将南通建设成为南北向交通主轴及东西向主轴交汇的枢纽城市,实现区域交通统筹发展。1.融入区域铁路网 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建设,作为沿江通道和京沪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东西向长三角成渝交通主轴运输能力;贯通南北向沿海高速铁路大通道,推进通苏嘉甬高铁建设,作为京津冀长三角交通主轴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沪通城际铁路,与北沿江共用过江通道,便捷南通与上海间的联系;建设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及南通支117、线,提升南向跨江轨道衔接,同时预控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北延至盐城市区;预控启东至通州湾城际铁路以及启东至崇明岛城际铁路、泰州经海安至如东城际铁路、南通至靖江城际铁路。建设洋吕铁路,与海洋铁路及宁启铁路衔接,形成市域范围内的铁路环线;依托铁路环线,建设疏港铁路支线,串联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对宁启铁路二期、新长铁路、海洋铁路进行扩能改造。2.构建对外多向衔接的高速公路 提高过境交通疏解能力,均衡高速公路交通分布,规划形成“三环七射”的高速公路网。“三环”为沈海高速-沪陕高速、通锡高速、启扬高速;“七射”为沈海高速(如皋、海安、盐城方向)、通洋高速(如东方向)、沪陕高速(南京方向)、沪陕高速 70(启东方118、向)、通州湾至常熟高速、南通至老坝港高速、东台至如皋高速(研究),同时加强临海高速公路相关研究。高速公路与过江通道、港口及重要枢纽保持衔接,便于交通的快速集散。3.建设通江入海的航道网 构建以三级航道为主骨架,五级及以上航道为主体,六级及以下航道为补充的干支航道网发展格局,实现千吨级船舶通达所有县(市)、区和主要港口,提高支撑经济产业和服务江海河联运能力。规划形成“两横两纵多联”的市域干支航道网。其中“两横”为通扬线及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两纵”为连申线及新江海河。通扬线、新江海河、东灶新河、通州湾港区/洋口港区疏港航道作为主要的江海联运通道,均为三级标准,进一步改善通州湾港区与全省集装箱运输119、通道的衔接。“多联”为规划五级为主的联络线航道,主要包括如泰运河、栟茶运河、通启运河、洋口运河、通栟线等。加快内河公用港口作业区建设,重点保障江海河联运功能、公铁水联运功能、集装箱运输功能、港产园联动功能的作业区建设。4.加密过江通道 强化跨江复合通道建设,融入上海 1 小时交通圈;提高轨道交通过江比例。在现状 3 条(苏通、崇启、沪苏通通道)、在建 3条(张靖皋、海太、通沪通道)过江通道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苏通第二通道建设,同时规划研究崇海、沪崇启、临永以及林洋路 71 通道,远景共形成 11 条过江通道格局。第第96条条 市域交通网络 1.发展通用航空 结合应急救援与全域旅游需求,各县(市)120、及通州湾分别布局一处通用机场。2.完善公路网络 贯通“八横十纵多联”市域干线公路,形成网络化格局,引导城镇空间布局。“八横”自北向南分别为 S353、G328、S355、S334、S404(S365)、S335、G345 和 S356;“十纵”自西向东分别为 S403(S364)+江曲线(S278)、G204、S430(通皋大道)、S226、角林线(S277)、S225、G228、S222、S434(S524)、S255;“多联”分别为 S405、S460、S433(S523)、S406、S435、S602、S603、S510、长雪线。强化南通中心城区、交通枢纽与各县(市)城区及重点镇的快速交121、通联系,打造中心放射的四条市域快速干线,包括 S356、S335、G228(南通至如东段)以及“海安如皋南通”快速通道。3.建设市域轨道网 以中心城区铁路枢纽为中心,构建市域铁路网。依托新机场,建设机场快线以及江海快线支线;依托南通西站,建设江海快线贯通沿江片区。72 第二节 市辖区综合交通系统 第第97条条 强化多层次轨道衔接 落实通苏嘉甬高铁、北沿江高铁、沪通城际、如通苏湖城际及南通支线等布局,集约化利用通道资源,以互联互通实现功能互补,共同服务面向区域以及市域板块间的联系。推进江海快线、机场快线及支线建设,实现市辖区一体化快速衔接。第第98条条 提升公路基础服务 构建市辖区全覆盖的高快速122、路系统。推进锡通高速公路建设,形成高速公路二环。推进通常高速公路建设,同时对 G345 及S335 进行快速化建设与改造。加强镇区道路与市辖区快速通道的衔接,改善镇区交通条件,同时为城乡公交组织提供条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主骨架路网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通往重要产业、旅游、物流等节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节点通达等级公路工程。第第99条条 促进江海联运发展 结合“大通州湾”布局,推进通州湾作业区、三夹沙作业区和海门作业区建设。重点建设通州湾作业区,以服务临港工业起步,逐步发展成为腹地地区提供物资中转运输服务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港区。通过通州湾港区疏港航123、道,衔接沿海通州湾作业区与沿江南 73 通港区;通过东灶新河通吕运河新江海河,衔接沿海三夹沙作业区/海门作业区与沿江通海港区,促进江海联运。推进通扬线南通市辖区段建设,预控对主城区段实施改线。第第100条条 保障城乡公交发展 构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的三级公交体系。依托城市公路客运枢纽,沿一级和二级公路布设城乡公交线路,联系各镇区,紧靠中心城区的镇区利用城市公交线路的延伸进行服务。各建制镇分别建设 1 处公交客运站,实现城乡公交与镇村公交的衔接换乘;镇村公交以镇公交客运站为起终点,结合镇村道路布局,实现镇村公交 100%通达。第三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第101条条 城市道路 1.124、完善快速路 为支撑城市空间结构、强化组团快联、减少组团分割,在现状快速路网基础上,增加联络线、外围延伸线,构筑对外畅达、中心保护、枢纽衔接的快速路网络,与高速公路、国省道顺畅衔接。优化快速路建设形式,与城市用地相协调。规划南通主城形成“两环七横七纵”快速路格局,“两环”中内环(长江中路江海大道通盛大道通沪大道)为核心区保护环;外环(长江路西站大道平海公路北海线瑞江路沿江公路东方大道星湖大道)为城区外绕线,分流城区过 74 境交通;“七横”为城北大道幸余路、龙盛大道、江海大道、洪江路中部快速路、通沪大道纺都大道、海门北环、星湖大道S336;“七纵”为 G204通宁大道、通京大道洪江路通富路、通盛125、大道东方大道、机场快速路、金江快速路、叠港路和富江路。主副城之间通过平海公路以及S335两条快速通道进行联系。通州湾快速路呈“四横三纵”格局。合理确定快速路沿线交叉口的形式,满足沿线相交道路性质及快速路交通高效转换的需求。根据地块出入需求,合理控制快速路出入口间距。2.贯通主干路 与组团式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相协调,与快速路系统合理衔接,满足组团中长距离出行需求。3.加密次支路 以“小街区、密路网”的完整街道理念,布局次支路。按照不同类型用地和城市功能分区特点,制定差异化路网发展策略。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保障步行、非机动车和城市街道活动的空间。第第102条条 公共交通 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架,126、常规公交为主体,多层次公共交通合理衔接,准点、高效、绿色、舒适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以新机场、南通站、南通西站、南通东站等重要交通枢纽以及主要客流集散点为锚固点,构建中心放射城市轨道网,增强枢纽内外衔接、提高中心疏散能力、强 75 化组团快速联系,支撑与引导城市发展。通过江海快线及其支线以及机场快线等市域快线串联市辖区主要片区,支撑“一核三中心、一湾三支点”的空间格局。通过城市轨道加强南通主城内部组团之间的联系。对轨道交通沿线划定保护区进行规划控制。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TOD理念为核心,对轨道站点周边用地进行合理优化调整,优先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交通和用地的127、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常规公交事业发展,保障公交场站建设,做好与轨道交通换乘,提升公交出行服务,构建快速通达的多层次公交系统。第第103条条 慢行交通 构建彰显江海特色的城市绿道,完善通勤慢行体系,提升慢行活力和品质。城市绿道与市域江海绿道相衔接,以濠河第一生态圈为核心,沿通津九脉向外发散。社区绿道围绕城市绿道、成网成环,连接区级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为附近居民服务。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作为慢行交通的基本单元,组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强化与轨道交通站点的慢行衔接,形成“B+R”立体慢行换乘系统。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加强道路红线范围内慢行空间与建筑退让空间一体化设计,营造慢行友好的出行环境128、。第第104条条 静态交通 打造南通停车现代化治理样板,形成机制运行顺畅、设施建 76 设有力、设置标准规范、管理智慧便捷、政策保障有效的城市停车现代化治理新局面,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合理引导出行停车需求,实现停车与城市、交通的协调发展。划定停车分区,落实分区停车供给差异化策略和对停车需求的调控作用,加强重点区域停车治理,系统完善停车发展政策。遵循“供需统筹、以供定需”的规划理念,以调控小汽车合理使用和缓解停车矛盾为目标,实现“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适当补充”的停车结构。按照“分散布局、规模适宜”为选址原则,兼顾近远期发展要求,合理布局路外公共停车场。第第105条条 货129、运交通 以利于港口集疏运、引导工业集聚、服务生活需求、实现货流畅达为目标,打造公铁水空一体的物流体系。主城依托机场、铁路、港口码头形成空港物流园、平东物流园以及综合保税区(通海港区)等物流园区,通州湾依托通州湾作业区建设江海联动国际物流园,配套一定数量的城市配送中心。第第106条条 智慧交通 以数据流程整合为核心,打造综合交通数据中心,建设南通智慧交通中心信息平台,构建智慧交通管控、智慧公交、智慧停车和智慧物流等子系统,形成南通市综合智能交通全息感知、共享、融合、服务和管理的基本框架与机制。77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 第一节 保护目标与体系 第第107条条 规划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130、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科学合理的保护体系,守护好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更加“活”起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继承和弘扬南通江海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传承,遗产利用,增强阐释展示,全面提升文化自信,发扬南通精神。统筹保护与发展,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南通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的历史文化名城。第第108条条 保护体系 全面推动南通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构建“市域市辖区历史城区街区历史遗存”的层次分明的保护体系。以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等为主要载体,系统梳理并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保护及合131、理利用,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历史风貌。第二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第109条条 市域历史文化空间保护格局 系统梳理市域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建立“两核、多点、三廊”的保护格局。重点保护南通、如皋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多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大运河文化廊道、滨海垦牧文化廊道、沿江港运文化廊道三条文化廊道。挖掘历史文化 78 价值,保护传统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探索保护利用新途径、新机制、新模式,在保护中实现发展。第第110条条 文化廊道保护 1.大运河文化廊道 以盐文化为核心,以通扬运河、通吕运河、如泰运河等大运河关联河道沿线物质遗存保护为基础,加强对大运河沿线物质文化遗产和13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系统展示,沿线城、镇、村等聚落节点在保护的基础上突出文化差异性,与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有机结合。2.滨海垦牧文化廊道 挖掘整合垦牧文化遗产,在通海垦牧公司挡潮墙遗址等文保单位的基础上,将主要公司垦区、主要河渠圩堤纳入保护系统,形成“点线面”三个层级的滨海垦牧文化廊道,保护垦牧土地空间肌理,全面展示南通垦牧文化魅力,加强如东、海门、启东等沿海县市区域协调,努力将滨海垦牧遗产建设成为中华文明标识。3.沿江港运文化廊道 保护沿江众多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天生港、青龙港现存遗产的保护,挖掘南通港工业遗产,展示古代江港运输文化和近代江滩围垦文化。严格遵守长江大保护要求,推进滨江生133、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将生态保育与文化旅游有机结合起来。第第111条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市辖区范围内分别划定南通历史城区,寺街、西南营、濠南、79 唐闸四个历史文化街区,余东历史文化名镇,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作为历史文化保护线。按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实施管控。第三节 历史城区保护 第第112条条 “一城三镇”格局保护 保护主城、唐闸、天生港、狼山形成的“一城三镇”组团式城市格局。主城片集中展示张謇城建成就;唐闸片、天生港片集中展示张謇工业成就;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展示近代郊野城市休闲特色。1.保护主城片 历史城区主城片包括濠河环绕的古代通州城、近代濠南地区、文峰塔周边和134、桃坞路沿线。涵盖南通近代及以前主要的城市建设成就,是集中体现南通历史文化价值的区域。保护和延续主城片“中轴对称”、“城河相拥”的格局和“一城两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保护传统丁字轴叠加近代横轴形成的“干”字形城市轴线,保护“日”字形濠河,保护濠河水体、线型、桥梁、树木,保护沿岸众多的物质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保护以寺街和西南营两个历史文化街区为主的传统风貌区,保护以濠南历史文化街区为主的近代风貌区。保护濠河片区传统建筑肌理、建筑色彩和形态特征。加强对主城片内历史街区以外的区域的城市建设控制,保持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以寺街、西南营等历史文化街区为中心,80 以视廊保护为基础,严135、格控制地块建筑高度体量,现状建筑择机改造,新建建筑高度应符合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的高度控制规定。提升环境品质,体现城市的文化内涵。2.保护唐闸片 历史城区唐闸片包括构成近代唐闸工业镇的工厂、仓储、街市、宿舍、学校、公园等完整的城镇格局。保护唐闸近代工业城镇整体格局,展示近代工业文化特色。加强对唐闸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构)筑物的保护和合理再利用,加强对其它区域的城市建设控制,完善和提升唐闸片区功能,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突出近代工业文化博览功能,发挥历史文化环境在当下的现实意义。3.保护天生港片 历史城区天生港片包括泽生街至港闸河口、天生港电厂、通燧路沿线等区域。保护以天136、生港历史地段为主的为港区配套服务的历史街巷传统空间格局和肌理,展示南通近代水路交通枢纽特色。保持泽生街原有街巷走向、尺度、色彩等,修缮整治沿街建筑立面,保护延续传统风貌。保护天生港水系及码头、桥梁、埠头等历史遗迹,增加沿江和沿天生港绿化,强化空间边界,增加滨水绿化休闲功能,提升整治环境品质。4.保护狼山片 狼山片包括狼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及啬园区域,东至工农南路,西至长江江岸,北至花园路,保护狼山片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山水格局。按照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 81 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进行保护和管理。5.保护“一城三镇”联系廊道 保护“一城三镇”之间以主城片为中心,与三镇之137、间的“河路相间”的联系通道。联系主城片与狼山片之间的城山路、城山河历史廊道,主城片与唐闸片之间的城闸路、通扬运河历史廊道,唐闸片与天生港片之间的港闸路、港闸河历史廊道,保护道路与河道的关系,保护“河路相间”的空间格局。部分已经湮灭的历史路段可利用新建道路,通过增加文化标识接续文化联系。第第113条条 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 保护濠南、西南营、寺街、唐闸 4 个历史文化街区和天生港泽生街、新港镇、三厂 3 个历史地段。保护街区空间格局和建筑肌理,保护街区传统风貌。完善提升街区内基础设施配套,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第四节 历史遗存的保护与活化利用 第第114条条 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与历史建筑138、 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再利用采取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原则,发挥文物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文物具体使用情况,酌情开放供参观。历史建筑严格遵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和南通市市区历史文化街区 82 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规定进行保护。历史建筑以不改变外观特征为原则,可进行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和设施的修缮、改善等建设活动。第第115条条 工业遗产 南通现有国家工业遗产一处,即大生纱厂。应遵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保护。其他工139、业遗产参照进行保护。严格保护好工业遗产的外观、主要特征,以及周边环境。对现存工业遗产进行整修,同时整治其周边环境,主要针对遗存分布所在的区位条件和场地条件、建筑情况采取功能整体置换,酌情开放。仍在使用的工业遗产建筑,有条件的置换功能,整修建筑,整治环境,考虑展示展览等功能,加以合理利用。考虑遗存保存现状及特点,对不能置换的工业遗产建筑,应进行修缮,维持现有功能。历史建筑不存而功能延续至今的工业遗产,可建议建立厂史馆,设立标示纪念。现状湮灭的工业遗产,可在原址立碑、亭等作为标识。第第116条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效保护南通市民族民间文化,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基本实现民族民间文化保140、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治化。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展示、活化等,有条件的进行推广,结合各类博物馆及研究机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空间载体。83 第十一章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第一节 市域修复与整治的目标任务 第第117条条 构建国土空间整治修复整体格局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构建“两区两带”国土空间整治修复整体格局。“两区”为沿江平原综合整治区和沿海平原综合整治区,“两带”为海岸带国土整治修复带和长江沿线国土整治修复带。第第118条条 落实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 落实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自然生态保护修复141、行为,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防止违背自然规律、超越生态承载能力、损坏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行为,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第第119条条 水环境生态修复 高起点保护修复长江南通段生态环境,推动长江大保护持续走在前列。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100%,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分步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合理沟通城市水系,有效促进水体流动,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系统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建设农村生态河道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推进全域水环境提升,有效提升北凌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掘苴河142、等入海河道水质。第第120条条 土壤生态修复 污染土壤得到有效修复。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 84 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针对建设过程中土地用途变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形成优先管控名录和污染地块清单,将土壤污染调查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涉及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需严格用途管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农药、化工等行业的土壤污染严重地块不宜规划为居民区、学校、幼儿园、143、医院、养老院等用地。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用地安全。第第121条条 滩涂湿地生态修复 强化整治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支持通过退养还滩等方式,逐步修复湿地生态系统。推进小微湿地建设。第第122条条 海洋生态修复 围绕岸滩、湿地、海湾、海岛、河口等典型生态系统,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有效恢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开展牡蛎礁等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修复。第第123条条 近岸海域生态修复 根据近岸海域生态特点,开展岸线整治与生态景观恢复,因地制宜实施生产和生活岸线生态化整治与改造,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和海岛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沿海景观带建设,构建生态绿色廊道,多措并144、举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85 第第124条条 山体生态修复 主要针对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片区进行生态修复,综合考虑地质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等因素,按照地质情况、山体破损、侵占类别等对山体区域采取差别化的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推动地形地貌与地标植物重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以恢复生态环境和景点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山体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现山体植被覆盖率持续提升。第第125条条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和优化调整工作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管控要求,做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和优化调整工作。第第126条条 农用地整治 适应发展现代145、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调整优化农田布局,改善农田生态,传承传统农耕文化。促进农业绿色化发展。推进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田排灌系统进行优化布局和生态化改造,因地制宜利用低洼地或小河浜进行农田退水的收集调蓄和回灌,推进养分循环利用,减轻农田退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加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探索农作物秸秆等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化处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 86 效行动,推进建设绿色防控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加强废旧农膜及农药肥料146、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第第127条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坚持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在充分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闲置低效以及碎片化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水平。第第128条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做好整治区域内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适147、时推广经验,严守底线,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生产集聚、生活宜居、生态优美的美丽乡村,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第二节 市辖区重点修复整治区域划示 第第129条条 市辖区生态修复重点 将沿江地区、港口码头及航道区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容量不足河段、污染水体等作为水环境生态修复重点。将滨海盐 87 碱地区、土壤污染区域作为土壤生态修复重点。滩涂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对长江湿地等重要湿地区域内保存较好的自然湿地进行保护,加强对滩涂湿地保护,开展入海河口及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动物栖148、息地修复治理,恢复湿地自然生态功能。将遥望港、新中闸河、团结河等入海河口区域作为海洋生态修复重点。将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片区作为山体生态修复重点。第第130条条 市辖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点 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废弃坑塘整理、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整治工程,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以通州区石港、东社、十总、三余等镇,海门区四甲、悦来、包场等镇等为重点,实施农用地整治。稳妥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逐步解决宅基布局散乱和超标准用地问题,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公共服务水平提供空间保障。以通州区五接、平潮、先锋、川姜、东社等镇,149、海门区常乐、余东、正余、包场、滨江等镇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合理设置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强化生态隔离带建设,降低工业区对居住区等生活空间的干扰和影响,保障城市人居环境安全。88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近期行动计划 第第131条条 近期实施目标与重点任务 明确近期建设任务,针对五年评估中确定的阶段性指标项,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目标在时间维度上进行分解。沿江地区稳步推动沿江传统制造业向沿海转移,建设滨江优美生态环境,成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百姓亲水休闲的开放空间,推动沿江地区生态绿色发展;沿海地区加150、速临港重特大产业项目集聚发展。提升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加快培育总部经济,大力发展枢纽经济、会展经济、楼宇经济,聚焦检验检测、科创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加快开工建设南通新机场,构建对外高效联通、内部有机衔接的多层次轨道网络,完善高速铁路网,建设区域性铁路枢纽。协调公铁等不同过江功能需求以及桥梁、隧道等不同过江形式,节约通道资源,推动过江通道功能复合。第二节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规划传导 第第132条条 明确“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按规划层级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为三级,一是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二是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市辖区分区规划),三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划内容将国土空间规划151、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 89 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等内容的衔接,风景名胜区划分独立的详规编制单元,依法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历史遗留围填海等可增补进城镇开发边界情形范围内,编制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陆域区域,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全覆盖,并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市级、县市区级等层面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确定编制类型和精度。专项规划应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总体格局,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152、管控底线和其他强制性内容,注重专项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空间容量平衡、设施布局、刚性管控要求、规划衔接协调、近期重点建设内容以及对下层次规划指引等内容。第第133条条 规划传导方式 突出“三区三线”等刚性管控内容传导,规划传导综合采取指标传导、空间传导、名录传导等多种传导方式。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上承接江苏省级规划,向下传导至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下位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约束和底线管控要求,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的底线要求,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规则与空间发展指引,明确制定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详细规划对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管控指标分解落实进行分类分层编153、制。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不得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约 90 束性底线、结构性控制内容冲突。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第第134条条 明确事权责任机制 构建适应各级政府事权范围、与事权主体高度契合、规划实施事权清晰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实现一级政府与一级事权相匹配,同一层级的各部门事权清晰,并形成完善的规划协调机制。按照明晰事权、权责对等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要点。第三节 监督评估制度与公众参与机制 第第135条条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基础载体,建设国土154、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建立“定期体检、评估”的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常态化机制,年度体检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通过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等多主体、多维度的评估方式,深入了解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切实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提出规划对策。91 第第136条条 建立编审修改与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 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程序,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责和各级事权,规范各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要求,制定相关规划条例和规范,建立155、统一的规划体系、配套机制和法规保障。建立编审修改和实施全程留痕制度。规划编审修改要符合上位规划引导,若因重大设施调整确需修改的,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对专项规划提出约束性要求,对专项规划成果进行编审核对,完成后纳入数据库,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做到全程留痕。第第137条条 建立规划实时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制度 强化对规划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制度。制定规划监察管理办法。建立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定期评估规划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程及项目等执行情况。第第138条条 完善全过程公众参与规划机制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156、监督及城市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代表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体,引导公众积极为城市发展建言。建立常态化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普及规划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理解和认识。92 第四节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第第139条条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以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统筹各项相关实施计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制定水利、环保、电力、能源、民生、生态、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用湿需求。93 图集目录 市域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 市域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 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线规划图 区域重大交通协调规划图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市辖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图 中心城区绿地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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