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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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6768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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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深圳市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坚决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且严格管理现场施工班组及作业人员,如发生违反本规定第1-12条事项的,由公司质安部提交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单,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如发生违反本规定第13-45条事项的,由质安部或项目部提交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2、工违规处罚单,经主管领导批准(由项目部提交处罚单的先经质安部审核),由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罚款并非公司的目的,只是公司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手段,所有收自项目部的罚款最终都将以公司的名义捐献予希望工程、光彩事业、慈善基金会或其它社会公益事业。第一条 在市、县(区)的城区严禁使用竹排脚手架,如使用竹排脚手架,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1000元。第二条 临边及“四口”无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栏杆、安全网)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第三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应铺满,铺稳;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配置登高扶梯,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元。第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箱接线不规范3、,配电箱没有门或不锁门的,没有指定持证电工负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第五条 施工现场用电严禁直接用线搭接插座取电,必须按要求使用插头取电,不按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500元。第六条 施工现场地拖线严禁用花线代替,如有违反,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第七条 在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电气设备相对集中的场所必须配置合适的灭火器,无设置灭火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每处200元罚款。第八条 在未竣工建筑物内严禁设工人集体宿舍,设立集体宿舍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场地清洁,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做到人走场清,没有清理的,责令立即改正,并每次罚款4、200元。第十条 满堂架搭设不规范:立杆不垂直、立杆大横杆接头位置不正确、没有扫地杆、未按规定搭设剪刀撑、大横杆在梁底处断开不连续等,每项每处罚款100元。第十一条 满堂架搭设完毕未经过项目部验收即开始使用,罚款200元/次。第十二条 迎接政府部门检查,未按公司指令行动,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500-1000元。第十三条 据施工现场要求,进入现场不戴工作卡,罚款每人次10元。第十四条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每人次50元;不扣帽带罚款每人次20元。第十五条 工作时穿拖鞋、凉鞋、短裤、无袖背心或光膀子罚款每人次30元。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2米以上,含2米),不系挂安全带罚款每人次50元。第十七5、条 在现场非指定点吸烟罚款10元;在易燃场所吸烟罚款50元。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乱抛材料物件,依情节和后果罚款每人次50元以上。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随地小便罚款每人次50元,随地大便罚款每人次100元。第二十条 在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未办动火证,当事人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500元。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元/人次;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视情节罚款50元以上/人次。第二十二条 故意损坏安全标语、标牌罚款50元,并照价赔偿。第二十三条 未经允许擅自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500元以上/次;工作需要,局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后未及时恢复,罚款200元以上/处。第二十四条 玩弄或故意6、损坏消防器材罚款1000元/次,并照价赔偿。第二十五条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罚款100元以上。第二十六条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距离不足5米,罚款50元;气瓶平放使用,罚款50元;使用时摆放位置不合理易倾倒易碰撞易坠落,罚款50元。第二十七条 电焊机摆放位置不合理,阻塞通道或易碰撞,罚款50元;一、二次线无接线柱、无防护罩,罚款50元;焊把线、地线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罚款50元;用钢筋等做地线使用,罚款50元;焊把线没有随作业面变化而及时收敛,地上绕行,罚款50元;雨天焊机焊钳无防雨措施,罚款50元。第二十八条 冒险违章操作施工机具,罚款50元;机具故障或锯片(砂轮片)破损或超磨损仍冒险使用,罚款7、50元。第二十九条 电工焊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罚款30元; 第三十条 下班后机具不断电,罚款50元/台。第三十一条 电工接线不正确,接驳位置不合理,接线操作不符合要求,依后果每项罚款50元以上。第三十二条 焊条头不收捡,焊渣不清扫,罚款10元;高处焊接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熔渣飞溅,罚款100元。第三十三条 手动工具开关箱随意仰放在地上或挂放位置不合理或不关箱门,罚款50元/箱。第三十四条 往外架的小横杆内塞放钢筋等杂物,罚款50元。第三十五条 搭架时扣件不装袋,作业后剩余扣件未收捡,罚款100元;外架搭设中断时,留有不稳定杆件或临时防护不到位,罚款100元。第三十六条 私自拆动外爬架8、杆件或破坏外架卸荷钢丝绳,罚款200-1000元。第三十七条 作业时解开安全网,作业后未复原,罚款100元/处。第三十八条 作业面材料压在电缆上或电缆泡在水里,责任班组罚款100元。第三十九条 施工班组未按照项目的安全整改通知单按期进行整改,每一项罚款500元。第四十条 进场材料、周转材料不按指定位置、要求堆码,罚款100元;码放不整齐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第四十一条 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每人罚款200元。第四十二条 工具房、仓库材料摆放不合理、未分类、未挂牌、有危险品,施工班组罚款100-300元。第四十三条 施工班组未按规定进行卫生大扫除,垃圾未清除,所属区域死角多,状况差,施工班组罚款100-300元/处。第四十四条 在现场、围墙等场所乱涂乱画罚款10元。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严禁烧水做饭,在施工现场烧水做饭的,处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质安部。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xx年10月7日起生效。深圳市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单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工程地点检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处罚内容处罚金额备注检查人:审核人:审批人:备 注: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现场检查记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