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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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0432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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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增强企业信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一条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方针,牢固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国家、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应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第二条 推行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的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贯彻以“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工程优质,服务完善”的十六字质量方针和“工程合格,合同履约,顾客满意三个2、方面的百分之百”的质量目标。 第三条 加强全体职工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保证体系建设,使全体职工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质量意识,树立起“质量第一”和“一切为用户服务”的观念。 第四条 健全质量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充实质量保证管理职能机构,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QC”质量攻关小组。第五条 实行质量目标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是:“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各项目经理部应围绕公司总的质量目标,确定各自的质量目标,完善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条 要把“用户回访”和“为用户服务”的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硬件、软件同步交工,确保工程质量,创造为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第七条 3、参与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及个人,应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同时应依法接受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第二章 贯彻IS09000族标准、开展贯标认证第八条 企业必须按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族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GB/T19000-ISO9000族标准,达到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的需要。第九条 把贯彻ISO9000族标准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结合起来,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发展以质量为中心的标准质量管理手段,使管理形成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以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第十条 根据国家建筑法的规定“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通过开展贯4、标认证工作,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与国际建设市场接轨和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使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形成规范化和法制化,有利于开拓国内外建设市场。 第十一条 进行覆盖全企业的宣传贯彻ISO9000族标准,从决策层、管理层到一线职工,组织全体员工参加“GB/T19000-ISO9000”族系列标准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公司的质量标准、目标,为全体员工所认识和理解,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第十二条 修编企业的标准体系,根据GB/T19000-ISO9000的要求,对原企业标准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及进一步健全企业标准体系。 第三章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5、的方针、法律和法规。健全和完善企业的各项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审批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计划、质量指标计划及年度的质量措施计划。 定期向股东会议报告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及工程施工质量状况。听取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企业的工程质量动态及重要信息情报。 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对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组织和主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落实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的职责(技术负责人)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质量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企业的工程质量负全面的技术管理责任。 编制企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开6、展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实施GB/T19000-IS09000系列标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运行。 主持、审核大型建设项目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对重大项目的技术核定工作负责。 主持技术会议,研究和处理工程重大技术课题,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创建“高质量、高效益”为中心的最佳目标。 针对质量“通病”和技术难关,领导组织攻关型的质量管理QC小组,开展以工程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活动。 推行目标管理,负责建全公司的质量体系的具体工作,不断应用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逐步改进传统的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更加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负责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7、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技术鉴定和处理方案。 第十五条 质安副经理职责 协助总经理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对本公司的工程施工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质量标准,操作规范。积极参与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IS09000标准认证贯标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负责各级技术、质安人员的技术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质量意识。 支持和督促质量管理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中的职能管理工作,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创优工程活动,组织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六条 技术质量部经理的职责 认真贯彻公司的8、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和上级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 组织质安人员对公司所属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并跟踪对所发现质量隐患问题处理措施的落实。 组织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对项目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及施工员、质安员、安全员、预算员和材料员等五大员的岗位资格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法规、规程和标准,执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所属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 组织职工学习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教育职9、工按设计文件,按质量规范及技术规程精心操作,争创优质工程目标。 经常组织项目部技术、施工、质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对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要组织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和保证质量的措施,预防质量隐患和质量通病。 第十八条 单位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认真学习施工图纸,明确设计意图。负责图纸会审的各项工作,协调设计、监理、监督各部门,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及安全等问题的沟通洽谈交底,并做好签证手续,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有技术管理责任。 认真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做好各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工作。 按期组织质安小组及各班组长开展自检互检工作,及时发现及预测质量隐患10、,领导“QC”小组的技术质量攻关工作。 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的各种验收签证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员的职责 组织班组学习图纸内容,熟悉图纸并理解设计意图、使用功能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并向各班组进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交底等工作,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有直接施工管理责任。 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规定,对工程放样、定位、标高、水平度、垂直度、及预埋件、预留洞口位置尺寸进行技术复核工作。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及记录的工作。 督促班组进行自检互检工作,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进一步落实预防措施。 做好各项施工记录11、,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提供竣工验收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单位工程决算资料。 对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抢救措施,以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 第二十条 质检员的职责 深入施工现场,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进行检查督促,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督检查的主要责任。 严格把好材料检查关、工序交接关、隐蔽验收关、复工验收检查关等质量关;并对上述的技术工作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 在施工中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设计图纸及强制性条文等的行为时,应坚持原则:立即提出纠正,进行返工返修,或通过技术负责人同意停工整顿,采取补救技术措施,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监督进场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构件的材料质12、量标准,坚决杜绝次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做好原材料按批量取样送检及试块现场取制工作,并负责养护及送试检工作。第四章 施工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图纸会审规定 项目部技术人员及专业班组,在施工前应认真学习、熟悉设计图纸、了解本工种、本专业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质量要求等。 规模大、结构复杂或技术要求高难的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分包技术人员采用技术会议的形式进行审图。 一般的单位工程应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及现场五大员、测量放线员、班组长等进行学习、初审、会审三个阶段的审图及图纸交底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编制,但结构较复杂较大型13、的工程应由总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技术人员共同编制,并送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围绕着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及确保施工安全两大主题进行编制。 第二十三条 施工技术交底规定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必须对参与施工技术人员、各专业班组长和工人交待工程设计情况和技术操作要求,避免发生指导和操作的错误,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并按合理的工序、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技术交底包括:图纸交底、14、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交底及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分级分阶段进行,并做好记录,应有时间、地点、交底及被交底人均应签字,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十四条 原材料检验规定 根据建筑法规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项目工程,应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凡施工用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碎石、砂、焊条等结构材料15、,应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随机抽样及批量要求进行检验,钢材、水泥、焊条等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单。 对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要做好施工配合比设计、试配和按规定制作试块检验。 对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应力砼构件,压力管道材料,应按规定抽样检查,并验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员。 对新材料、新构件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并应有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五条 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定 (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三检及交接检查制度”,依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并做好详细记录及签字工作,有发现问题,应进行整改后的反馈报告及复检工作。 (2) 工程质量检查应贯彻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配16、合上级有关监督部门的各个时期质量大检查工作。(3)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各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工程验收,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 隐蔽工程验收应由施工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质量监督单位共同进行隐蔽工程检查、测量、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手续。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份,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资料档案员,资料必须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技术文件和资料要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才有效,不得擅自修改或事后补做。第五章 产品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17、修制度”的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项目经理应承担项目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内的保修职责,必须确保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项目经理(工程承包责任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竣工时,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并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履行保修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实行用户回访规定 认真执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方针,以“顾客满意”为质量18、目标,在交付使用的建筑产品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用户回访”工作。 一般工程在保修年限内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用户回访”;较复杂的大型工程,要根据需要进行多次各系统的质量回访。及时处理和预防在使用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保证用户使用安全。第六章 质量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奖励 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搞好工程施工质量的给予评为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或优秀项目经理。 有特别贡献的给予推荐为县、市级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或省、市至国家优秀项目经理。 对获得市级优良工程项目给予工程总造价0.1%的奖金奖励。 对获得省级优良工程项目给予工程总造价0.5%的奖金奖励。 对获得部级乃至国家鲁19、班奖的工程项目给予工程总造价1%的奖金奖励。 第三十条 惩罚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应负责返工修补,并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粗制滥造,其行为一经被发现,责令改正,并按其工程合同价款的2%以上、4%以下进行经济处罚; 工程项目部对己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积极进行“回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为适时修订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本规章制度由原企业制度文本进行更新。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章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法规条文有不符合之处,则按上级有关法规条文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自XX年2月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