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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煤矿安全办公及机械设备、生产程序管理制度(141页)
大型煤矿安全办公及机械设备、生产程序管理制度(14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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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08548 2023-11-15 141页 425.85KB
1、大型煤矿安全办公及机械设备、生产程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8一、设立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组织机构8二、安全检查时间:8三、检查地点及内容:8四、安全检查方式:8五、安全检查记录:9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9三、安全办公会每年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规划。由矿长审定,9八、每月月底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10三、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10一、安全目标102、杜绝机电二类以上事故。118、杜绝重大顶板事故,锚索、锚杆支护符合设计要求。12二、奖励及处罚12(三)处罚12、3一)采掘安全管理13二)机电、设备管理14三)文明生产管理14四)安全技术及一通三防管理14五)安全培训教育15六)其它16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16(一)组织机构16(二)职责分工171、矿长对本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17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171、隐患的定义172、隐患的分级173、隐患的分类17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18(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18(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18(三)隐患的处理192、C 级隐患由安监科给区队下整改通知,由区队整改。19五、隐患的复查与处罚20五、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0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2一、培训必须遵3、循“强化培训,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22四、下井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22十、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23十二、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3十四、培训安排:24七、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24十六、从事火工品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炸药、雷管不准私卖、26八、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28五、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在井口登记本上详细登记,升井后必须签字。29十四、各区队的队长、班长要配合井口检身员抓好本制度的落实。30十七、发现升井人员有盗窃者,要立即进行制止并向矿领导报告。30十、安全检查制度31三、安全检查执行以下规定32(一)安全4、大检查323、职能科室(安监、技术)安全大检查,每周至少2次。32(二)安全巡回检查32八、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32七、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台帐,按要求上报报表。33十一、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4二、矿领导带班下井严格执行以下规定353、副总工每月下井带15个班,每次不少于8小时。35八、下井带班作业人员都要有记录,月底将记录交回技术科存档。35十二、矿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36一、资料档案建立及管理362、各类档案资料用圆珠笔或碳素笔填写,填写必须严肃、认真。36二、有关考核37十三、矿领导下井交接班制度37一、交接班时间为:373、接班领导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38四5、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38五、考核38十四、“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8十五、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主要扇风机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40十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42十七、风量检测制度42为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42二、测风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35、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44二、风筒的管理规定441、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446、风筒末端至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44十九、矿井主扇管理制度45二十一、探放水制度46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47三、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6、事故报告书的内容:49四、事故汇报程序49二十四、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49二、发生事故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50二十五、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508、本制度所讲的专项资金包括以下内容:51二十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1二十七、“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52三、加强放炮管理,防止瓦斯积聚,严禁在瓦斯超限条件下放炮。52二十八、班前会议制度52二、 交班时必需做到跟班干部之间交班,班长和班长之间交班,工53三、 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将工程质量、设备运行状况、遇到的问53四、凡能通过试运转交接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验收,对于在交接53五、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照设备与工程7、质54七、所有进行交接班的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54三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4三十一、生产调度会议制度55一、组织分工551、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主持召开。554、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区(队)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55二、生产调度会议工作职责551、听取区(队)长汇报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情况。55三、生产调度会议工作制度562、如井下搬家面等特殊时期,必须每天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563、对于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要及时落实贯彻实施。56三十二、安全学习总结例会制度56四、粉尘分散度,每六个月测定次。582、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598、四、井下裸露的电气设备及井上、下机器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60十一、矿井必须达到双回路供电。60二、用电的申请和审批62三、用电的计量和收费63三十九、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63四十、井下监控设备管理制度64五、在使用中应防止断电仪受到猛烈摔打和碰撞。65七、根据实际情况,断电仪应每周校准一次,每隔半年要请上65四十一、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65一、 检漏继电器的使用65二、 煤电钻综合保护的使用661、井下必须安装综合保护装置,并坚持使用。66三、 保护接地装置673、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675、接地极的装置676、职责分工67四、 过流短路保护装置69、84、新安装的供电系统机电科要有整体设计和计算资料。689、以上规定缺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处罚款30元。69五、 风电闭锁装置69四十二、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69四十三、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702、验收员坚持跟班验收,验收时对所需要验收项目必须上尺上线。71(一)工程质量验收:72(二)施工要求:723、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米。733、过巷排水胶管吊挂与电缆吊挂要求相同。746、电缆钩吊挂高度一致。电缆吊挂垂度一致(垂度不大于水平拉线50毫米)7511、管接头连接牢固严实,无跑、冒、滴、漏。75八、物料码放标准:757、物料码垛牢固,成行成线,货垛不偏不斜,不倒,不压。76九、10、文明生产:762、路巷无杂物,无浮煤。76一、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76二、工作面管理779、工作面管线、电缆排列整齐有序(横平竖直)77三、顶板管理772、工作面台阶下沉不得大于工作面支架最大初撑力。775、回风及运输顺槽端头切顶支柱应与工作面支架切顶线平行。78四、工作面支护与移架783、支架推移千斤顶与刮板机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严禁软连接。78五、端头支护78六、监测监控管理:79四十四、矿井自查自纠制度79四十五、停风区瓦斯排放制度80二、工作地点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811、运输雷管、炸药时必须放入专用箱内分装、分运。81三、放炮器、放炮母线的规定81、放炮器:81、放炮母线:11、82四、装配引药和装药时的有关规定82、装配引药的规定82、装药时规定83五、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83、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83、放炮后,必须坚持洒水降尘制度。84四十七、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84一、瓦斯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不得随意开停。84四十九、敲帮问顶制度86八、按时、准确上报矿井安质量标准化报表。87五十一、矿灯、灯房管理制度87八、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88五十二、自救器发放管理制度881、每一工种必须编制相应的工种操作规程。89二、实现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化906、操作规程的贯彻,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908、操作规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12、改和补充。90三、归档90四、标准化91五十五、作业规程管理制度9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经矿长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91五十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2五十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94五十八、安全生产举报制度94五十九、安全文化建设制度96二、建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961、组织机构962、组织职责96三、有明确具体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程序97六、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97六十、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98六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04四、严厉批评教育“三违”人员,加大处罚力度。1041、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下井进行安全生产巡查。105六十五、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082、 13、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109六十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11六十七、雨季三防管理制度112八、一旦发生事故应严格遵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113六十九、矿井防尘管理制度115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115七十二、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19三、建立完善的资料借阅手续。120五、档案室系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严禁入内。120七、一旦发生档案资料丢失、毁损必须及时上报,情况严重必须报120七十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20七十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21十二、 撤换的阻燃胶带要统一、集中保管,以备再使用。122七十六、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123三、 运行中的设备每四小时全面检查一次,14、二小时做一次运行记录。123七十七、排水管理制度123七十八、道路管理制度124三、运输道路要求平直、畅通、无阻碍、无积水。124八、掘进工作面必须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126八十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27二、下列部位为防火重点部位:127材料库房;办公楼;宿舍楼;油料库;炸药库等127四、避雷设施要符合规定,并保持完好,定时检测;127八十三、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128二、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全面负责煤矿雨季“三防”工作131(一)雨季“三防”领导小组131组 长:罗树成(矿长)131(二)、应急小分队132白侯换、孙 志、李志勇、韩立军132三、防洪措施132四、采空区裂隙处理措施1315、31、对采空区地表裂隙进行经常性观察,每天必须有人观察、汇报。1334、对出现的塌陷坑、洞及时填平、修复。133五、发生水灾事故时的应急抢险预案133雨季“三防”值班安排表(另附)135八十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35六、食品加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条件:1363、炊具、用具使用前后必须洗涤,保持清洁。136七、禁止生产出售下列食品:137八十七、煤质管理制度137八十八、消防管理制度138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138八十九、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139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监测141一、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16、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设立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组织机构组 长:副组长: 成 员:二、安全检查时间:公司对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情况每季度末进行检查验收,煤矿每月26日对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并对查处的问题进行汇总,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三、检查地点及内容:井下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设备完好等,锅炉房、主扇房、配电室等要害场所的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等,紧紧围绕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提出的内容进行综合检查,以及“三17、大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灾害预防计划、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安全检查方式:煤矿除配合上级各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外,平时还要由安委会牵头组织各职能科室对井下及地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向各区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派专人进行跟踪处理通报备案。检查时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检查,上尺上线,以各单位的死角死面为主,对于检查的安全质量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日常监督、检查由安技科及有关部门日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项工作的同时,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安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处理通报备案。五、安全检查记录:对安全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煤矿都有相应18、的整改通知单,各区(队)、科室要认真按期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向技术科提交整改回执单,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届时组织复查验收。接受检查的单位,在检查后指派专人进行整改,整改后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单位上报,由检查单位安排时间进行复查。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三大规程”。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总工程师、副矿长、办公室、职能部门(安监、调度、技术等)及各区(队)、班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如矿长不在,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召开。三、安全办公会每年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规划。由矿长审定,安委会讨论通过。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及矿有关负19、责人参加。四、安全办公会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本月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并且责任到人。五、每周四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分析全矿安全动态,总结上周安全情况,布置下周安全任务,提出重点和预防措施,谁检查、谁落实、谁复查验收,并且落实上月安全办公会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六、加大对“三违”人员查处力度,查出一例,处理一例,决不手软。七、会议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狠抓会议的落实情况,杜绝走形式。八、每月月底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九、各区(队)、班组要坚持开好班前会,做好班前会议记录并布置好当班生产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三、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20、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乌兰煤炭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建立安全生产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一)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煤矿企业死亡率,杜绝重大事故等。(二)煤矿要与下属各负责人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各责任保证每个人必须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21、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三)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减少和控制灾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它损失。具体目标如下:1、伤亡事故:杜绝五级以上伤残事故,减少轻伤,力争全年安全无事故。2、杜绝机电二类以上事故。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目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标准,并长久保持,没有倒退现象,力争达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除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外,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22、援预案。5、加大安全投入,除安全技措工程以外还要完善各大系统:整改通风系统,供电系统,防灭火系统和防尘系统。6、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安全保护设备、仪器、仪表和劳保用品等。7、职业病发病率全年不超过5,煤矿肺病发病率全年不超过5,严格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健康检查。8、杜绝重大顶板事故,锚索、锚杆支护符合设计要求。9、杜绝重大机电运输事故,入井车辆不超过20km/h,车况完好,持证上岗。10、杜绝矿井火灾及重大火灾事故,井下所有地点CO、CH4浓度不超过规定标准,消防设施完好率90%以上。11、杜绝重大透水事故,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有透水疑问时,必23、须制定矿井探水措施。1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学会应知安全基本知识和基本常识。二、奖励及处罚1、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果的。酌情奖励1001000元。2、安全标兵按季度奖励800元。3、制止“三违”有功人员,酌情奖励2002000元。4、安全管理成绩突出,酌情奖励。5、经集团公司综合目标季度考核为优胜单位的,酌情奖励10005000元。6、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奖励2005000元。7、抢险救灾功劳突出者,奖励2005000元。8、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者,奖励1001000元。9、积极护集体利益,保护集体财24、产有功者,奖励1002000元。10、及时通报情况,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扩大者,奖励100500元。(三)处罚一)采掘安全管理1、工作面支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支架(支护)工50100元。a、支架、支柱排、列不整齐,编号管理不到位。b、不打开护板c、错架、咬架的d、支柱、顶梁配置不符合要求的e、顶梁接顶不实f、支架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g、掘进迎头支护不规范h、锚杆(索)支护不合格i、其它情形不符合要求的 2、敲帮问顶检查不到位,出现离层、片帮1处,处罚班长、安检员各100元。造成漏顶、切顶或冒顶的,另行处罚。3、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或过桥设置、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队长、当班班长各50元。425、采掘工程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处罚班长及相关岗位人员各10020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罚。5、下井人员必须经副井检身合格后入井,升井后必须在井口值班室签字。否则,1次处罚50元。二)机电、设备管理6、机电设备失爆1处,处罚当班岗位人员200元。7、设备不完好,处罚当班岗位人员200元。8、设备安装不规范或管理不到位,处罚负责人、岗位工各200500元。9、设备牌板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处罚安技人员及当班岗位工各50元。10、设备检修、润滑不到位,记录不规范。处罚检修工100200元。因此造成损坏的,另行严厉处罚1000元以上。11、设备(材料)管理不规范,台帐不健全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的。处罚26、责任人100元。12、设备有跑、冒、滴、漏现象的,处罚岗位工50100元。13、回撤设备、材料管理不到位,处罚岗位工50元。三)文明生产管理14、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卫生不清洁,处罚岗位工50元。15、积水、淤泥清理不及时,处罚岗位工50100元。16、管线吊挂不规范,处罚责任人50元。17、物料码放不规范,处罚岗位工50元。四)安全技术及一通三防管理18、牌板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处罚安技人员、当班岗位工各50元。19、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不齐全,学习贯彻不到位。处罚安技人员50200元。20、不按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施工的,处罚负责人100元,导致安全或质量问题的,按27、单位工程量进行处罚。21、通风系统管理不到位,通风设施使用不规范,处罚岗位工100200元。22、瓦斯防治、管理、检查和粉尘检测不符合规程要求,处罚安技人员100200元、岗位工500元。23、防治水、防灭火、防尘管理不符合 规程规定,措施未落实的。处罚安技人员、当班班长、岗位工各50100元。24、不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安全警戒)设施,或设施管理不规范的,处罚负责人、岗位工各20100元。25、检测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安装设置不符合规程规定,或系统运行不正常。处罚安技人员、当班班长、岗位工各100元。26、不佩戴防护用品的。处罚50元。五)安全培训教育27、煤矿安全培训教育有计划,并严格遵照28、执行。规范管理,记录、档案齐全。否则,处罚负责人、安技科人员各100200元。28、全员培训教育率达到100,特殊工种持证率达到100,否则,处罚负责人、安技科人员各100元。29、未持证上岗,发现1次处罚当班班长、当事人各50元。30、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队、班组每月开展2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必须有相关领导和安技人员参加,记录完整。少组织1次处罚队长、班长200元。六)其它31、班长对本班负责,承担奖罚总额30 的连带责任奖罚。32、队长对本队负责,承担奖罚总额20的连带责任奖罚。33、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负责,承担奖罚总额10 的连带责任奖罚。34、四级以下轻伤事故,视情节处罚矿长、安全副矿29、长、带班(分管)领导、队长、班长、安监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100020000元;其它处罚执行上级规定。 35、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根据情况予以处罚。36、其它奖罚遵照集团公司安全奖罚制度执行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和各区(队)、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罗树成 副组长:刘 雄、贺春生、何 刚、陈 银成 员:刘廷荣、宋小龙、张惠君、乔玉龙、白侯换、王铁锁武雷智、李志30、勇、韩立军 (二)职责分工 1、矿长对本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区(队)、科室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技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 三级。 A 级: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 级:难度较31、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煤矿解决的隐患; C 级:难度较小,由区(队)、科室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 (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1、集团公司和矿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2、各科室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 3、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4、安监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监科每月对业务科室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 (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1、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职工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32、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 A、B、C级隐患排查台帐。对现场发现的 A、B 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安监科,对查出的 C 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技术科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2、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3、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作为安全33、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4、每月25日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区(队)、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对 A、B 级隐患作进一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对牵头区(队)、科室负责人处以每条 100-200 元罚款。5、安技科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 A、B、C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和区队,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后,由科室或区队负责人签字,将整改回执单交回安技科备案。 (三)隐患的处理 1、B 级隐患由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 购设备、定措34、施,安排人员尽快整改,安监科督促检查整改和措施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汇报。 2、C 级隐患由安监科给区队下整改通知,由区队整改。 3、对查出的 A、B 级隐患、C 级严重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登记台帐,待隐患处理完成后,将隐患处理回执单由(区)队或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返回安技科备案。 四、煤矿对照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意见书提出的问题以及煤矿自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及时落实整改,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煤矿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予以解决,有安全隐患整改会议记录,有整改情况回执单。五、隐患的复查与处罚 对 C 级隐患的复35、查,由安监科复查,未按期进行整改的每条轻微隐患罚 100 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 300 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 500 元,此后每重复一次再处罚一次,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对隐患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 五、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保证我矿的安全技术措施能够真正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煤矿编制出的任何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施工方案,都必须由安委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由矿长签字后方可执行,一线人员必须全力贯彻落实。二、参加会审的安委会成员必须了解现场实情,以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准则,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在会审栏中签署自己的名字,一旦形成统一的会审意见,任何人都36、要无条件的去执行。三、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与会审意见不同的情况时,必须向矿长汇报,由矿长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形成统一的修改意见,由参加制定修改意见的全体人员签字后生效,并同时废除上次形成的会审意见。四、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由煤矿技术科组织编写,由矿长、煤矿技术负责人及副矿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施行。五、接到井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矿长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简单易行的隐患排除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行。六、启封密闭巷道时,煤矿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施行。七、贯通巷道或37、穿越地质构造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施行。八、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九、煤矿应编制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施行。十、煤矿应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施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必须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十二、改变通风系统必须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十三、防治水设计必须由矿长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行。十四、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检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做到瓦38、斯日报表、瓦检手册、牌板“三对口”,瓦斯日报每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十五、公路、建筑下采煤时,煤矿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施行。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一、培训必须遵循“强化培训,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二、矿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经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39、书的领导不许指挥生产。三 、井下特殊工种必须经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鄂尔多斯分校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四、下井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五、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经技术科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六、技术科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七、各区队负责组织实施本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技术科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八、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前会40、记录,做好保管、存档。九、技术科负责制订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职工培训、建档管理。十、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一)、矿长、总工程师矿和主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 、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41、,不得少于15学时。(六)新进矿的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包括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3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七)、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十二、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矿井灾害发生预兆、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42、是: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技术、技能培训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责任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十三、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技术科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十四、培训安排:(一)煤矿每月组织两次全员培训(每月5日、19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考试,有记录、档案管理规范。(二)区(队)、班组每月开展2次安全43、培训教育,邀请领导、安技人员参加,培训内容要真实,有记录可查。七、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火工品是一种较高的危险品、所以在使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在运输、存放、使用、领退和回收时必须执行严格的制度,要求有关人员特别是保管、领料人员和使用人员认真负责,为此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运送火工品时必须用专用车辆,且符合有关规定,车辆底部必须加垫软性材料,车与车前后行驶距离不得小于50米,下坡行驶时车距加大为6倍以上。二、运输火工品的车辆,出发前要严格进行检查,车辆不准随意加高。运送不同性质的火工品要分别运输。三、运输火工品要注意防冻、防暑、防潮,运送炸药、雷管的44、车辆不准乘坐闲杂人员,不准装运其它物品,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和交叉口停留。四、运输炸药时,装车必须摆放平稳,不准突出车厢外。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准立放或侧放,防止中途撞击发生意外。五、人力背运或沿途搬运火工品至工作地点时,炸药要装袋,雷管要装箱,箱口要加锁。雷管必须由放炮员本人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工人运送,沿途不准停留。六、入库的炸药雷管,库管员必须认真进行验收,炸药规格和数量与实物型号不符,拒绝验收,并及时请示领导。七、不同性质的火工品要分开储存。炸药和雷管要分开存放,不得混放。八、库房内通风良好,要保持一定的温度,火工品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加强日常检查,防止霉烂,45、变质过期失效。九、库管人员交接班数量要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室内无杂物,帐、卡、物相符。十、出库、入库要登记,对领料人员或其它人员的单位、姓名、时间、领取数量和入库原因详细登记。十一、严禁领取火工品人员及其他人员在炸药库25米以内吸烟,更不准将矿灯等其它引火物品带入库房。十二、发放炸药、雷管时,领料人员不准进入库内,要由保管员将炸药、雷管搬出,按数发放。十三、各单位用药量按实际消耗领取,尽量做到当班领药,当班用完。因特殊情况当班没有用完,必需履行清退手续。十四、清退手续办理,剩余的火工品及爆破工具交炸药库登记存放,放炮员领料前,应先交清退单,并将剩余的炸药,雷管计算在本日用量之内,使用时先46、用剩余的后用新领的。清退单必须有当班安检员、班长和放炮员三方签字。并且清退火工品的数量必须与清退单上的数量相符。十五、剩余的炸药、雷管要装箱,箱上要加锁,管库人员对需清退的火工品要登记清楚,雷管要分库存放,摆放要平稳整齐。十六、从事火工品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炸药、雷管不准私卖、私买、转借、转让,更不准私设库房,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十七、火药库管理人员,凡私自将炸药雷管送人者,追究刑事责任。十八、严禁无领料单以及其它领取手续不全发放炸药、雷管。十九、领料人员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强行取药者,要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者必要时交公安部门处理。二十、雷管实行划号管理,对于字迹了草,划号不清47、,或漏划现象要进行罚款处理。二十一、火工品库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经济处罚。二十二、对于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检查施工现场,发现炸药堆埋、私藏雷管现象,要对该队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十三、严禁在办公室、宿舍等处存放炸药、雷管,如发现一次,罚跟班班组长500元,然后按雷管每发100元,炸药每公斤50元,对当事人进行罚款,造成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矿领导责任。二十四、爆破器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专业厂家生产的方可使用。二十五、爆破器具必须由放炮员使用、保管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二十六、所有爆破、送药、装48、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及安全规程的规定。二十七、井下爆破工作(装药、联线、放炮、处理瞎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二十八、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二十九、必须按照煤矿上编制的爆破说明书来进行使用火工品。三十、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火工品。三十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三十二、爆破员必须把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并且远离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三十三、炸药在使用时,严禁用力挤压、撞击;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逐个进行检查,做全电阻49、实验,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三十四、火工品库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夜勤及值班制度,如发现火工品被盗或丢失要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和矿领导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协同进行处理。八、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了安全生产,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每个下井者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一、检身工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责任心,并经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井口检身员必须八小时坚守井口检身房,不得脱岗漏检。三、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无条件的、自觉地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身。四、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防尘口罩,穿绝缘水靴,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50、入井时穿戴整齐,做到规范、文明入井。五、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在井口登记本上详细登记,升井后必须签字。六、入井车况必须完好、即灯光、后视镜、刹车,符合温三号煤矿有关规定。七、检身员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车辆入井。对强行入井的,检身员要及时汇报安检科进行查处。八、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带识别卡入井,监控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识别卡运行是否正常,如有损坏及时与调度联系进行更换。九、井口检身人员要负责对每一下井人员进行严格检身,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下井,并提出当面批评,做好记录,交安技科行处理。(一)入井不带自救器者。(二)入井不戴安全帽者。(三)入井不带矿灯者。(四)入井携带易燃、易爆、烟草51、或点火物品者。(五)入井穿化纤衣服者。(六)入井前喝酒者。(七)精神不振等不宜下井者。(八)未随身佩带识别卡下井者。十、严禁携带喷灯、电焊机、氧气瓶等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因工作需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并有严格审批手续的除外)。十一、检身员要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在井口2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及明火存在,有违反规定者报安检科并处200元罚款。十二、所有区队在上班入井前或下班升井时,必须由班长带队,在井口接受检身并进行登记,配合检身员清点当班入井和升井人数,若发现各别职工下班后两小时仍未升井,要及时向调度室和所在区队进行汇报,以便掌握当班出入井人员情况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十三、对各别零星或特殊52、工种作业人员,井口检身员要作为重点加强检身。十四、各区队的队长、班长要配合井口检身员抓好本制度的落实。十五、检查人员要随时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十六、对不按规定检身登记入井或升井后不签字的人员,按“三违”处理,并处300元罚款。十七、发现升井人员有盗窃者,要立即进行制止并向矿领导报告。十八、如有参观人员下井需由矿领导同意,并经井口值班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入井。十、安全检查制度一、按照矿安委会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管小组、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日常检查和队(班组)组织巡查的规定,扎实组织开展好煤矿安全检查活动,逐级负责,以检查促提高。二、安全检查必须坚持“谁主管 ,谁负53、责”的原则,坚持“谁检查,谁落实,谁复查验收”和“谁被查,谁整改,谁改进提高”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安全检查执行以下规定(一)安全大检查1、矿长负责组织煤矿委会安全大检查,每周1次;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安全监管小组安全大检查由,每周2次。2、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每周1次;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每周1次;总工负责组织安全技术管理专项大检查,每周1次。3、职能科室(安监、技术)安全大检查,每周至少2次。(二)安全巡回检查煤矿各级领导、负责人在下井带班、跟班作业期间进行巡回检查。四、检查要有记录,载明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意见54、和处理结果。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届时复查验收,通报情况。五、安全检查必须认真组织,全面细致。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严惩“三违”。切实解决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安全生产。六、安全副矿长负责,安技科每周汇总1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并在宣传栏通报曝光 。七、检查后,对照安全奖罚制度严格奖罚,一视同仁,秉公办理。八、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九、安全检查必须注重实效,通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促进提高。对安全检查组织不力或不组织检查的,1次处罚200500元。 十、安全检查执行煤矿安全检查安排表。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55、法规、规程、规定、规范、标准。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科学管理,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三、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到,追求实效。四、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和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各负其责,严格把关。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突出“安全第一”的重要位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 六、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下井带班、跟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与指导,保障安全生产。七、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台帐,按要求上报报表。八、领导负责,56、专人管理,切实做好矿井安全技术、一通三防、机电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工作。九、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检查、管理职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好转。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内部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内容全面,形式多样,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十一、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日常巡回检查和大检查工作。十二、遵照规程规定,定期组织进行各种应急救援预案、演习计划的演练,提高全员应急能力。十三、矿长主持周四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副矿长召集)。总结安排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决议安全管理事宜。技术科专人做好记录。十四、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落实57、矿委会、安委会决议和具体要求,安排部署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记录。 十五、班长组织开好班前会(须有一名队长以上负责人参加),具体明确本班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调规范操作、作业和杜绝“三违”等注意事项,做好记录。十六、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的特殊作业,必须执行由队长以上负责人带班和班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的规定。加强现场指导和管理,保障安全作业。十一、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扼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安全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矿长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第一责任人,对本矿58、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全面管理。二、矿领导带班下井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矿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15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其中带5个班,每次不少于8小时。 2、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其中带12个班,每次不少于8小时。 3、副总工每月下井带15个班,每次不少于8小时。 4、队长每天下井带两个班,每次下井带班时间不少于4小时。三、下井带班领导、队长要主动参加队务会、班前会,传达落实上级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精神和具体要求,力求指令畅通,令行禁止,安全高效。四、下井带班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59、状况; 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六、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七、带班领导对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情况进行督查,提出处理意见。八、下井带班作业人员都要有记录,月底将记录交回技术科存档。九、当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须自行落实同级别人员代班。十、矿领导轮流带班下井,按安技科每月编制的领导下井带班安排表执行,安技科应作好监督实施和档案管理工作。十一、矿领导带班下井接受群众监督,在井口设置领导带班下井公示牌,据此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每少带班一次处罚1000元。未按规定带班的60、,视情节扣除当月奖金的2050%。十二、每月在公示栏公示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任何人有权向矿委会、矿安委会、矿长检举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十二、矿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为加强我矿带班领导入井管理,确保带班入井能起到实效,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资料档案建立及管理1、矿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按规定进行登记、填写,每月由技术科负责编排。2、各类档案资料用圆珠笔或碳素笔填写,填写必须严肃、认真。3、各类档案资料必须按时填写,不再规定时间内填写或补写的视为无效带班。4、矿领导入井登记由检身员根据实际入井人61、员、时间进行填写、保存。5、入井带班记录由带班领导升井后,依据带班情况进行如实填写,并保存。6、带班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由带班领导井下现场交接班时填写、保存。7、各种档案资料每月底由各持有人整理汇总后,报技术科进行备查、保存。二、有关考核1、凡未按要求填写记录的,对责任人每发现一处处罚20元,一项未填写罚款100元。2、凡档案资料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技术科备查的,处罚责任人100元。3、因填写不规范、不认真或未填写导致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罚责任人200元。4、因保存或档案保管不力,造成档案资料损失、丢失的,处罚责任人100元。十三、矿领导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下井带班责任意识,确保生产安全、62、正常、连续运行,特制定交接班制度如下:一、交接班时间为: 早班:7:0015:00 中班:15:0023:00 夜班:23:007:00二、交接班地点:井下现场交接 三、交接班规定1、交接班领导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与交班领导共同办理交班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去。2、交班领导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填写清楚交接班记录,交清以下内容:当班已完成或未完成的生产任务及采取措施情况。重点部位和安全环节的运行情况。当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措施情况。当班查处的“三违”情况。有无重大险情预兆情况。3、接班领导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查阅交接班记录,进一步了解上一班安全、生产等情况。巡视各地点的安全生产及任务完63、成情况。检查重点地区与关键环节的安全运行情况。巡视检查制止 “三违”情况。四、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接班领导接班时饮酒或精神不正常。井下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事故时。五、考核交班领导未按要求进行交班,对交班人处罚200元。接班领导未按要求进行接班的,对接班人处罚200元。接班领导未接班,交班领导不能离岗,否则处罚交班领导200元。十四、“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井下空气成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第一百条的规定。二、矿井必须以风定产,严禁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三、矿井的通风工作应由总工程师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具体管理。四、矿井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及时、准确记录在测风站64、的记录牌上,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五、矿井必须备足通风检测仪表、仪器,仪表、仪器必须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严禁携带不合格的仪表、仪器入井检测。六、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原则上各采掘工作面要独立通风,不能达到独立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执行。七、巷道贯通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八、进、回风井、大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密闭,不用的废巷及盲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或密闭,并挂警示标志。九、风门、风桥、风帘等通风设施必须严密可靠,符合要求。十、矿井应绘制通风系统图。十一、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65、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十二、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十三、主扇风机严禁任意停开,主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十四、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十五、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主要扇风机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矿长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十六、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认真填写记录,不准空检、漏检、假检。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做到瓦检手册、瓦检牌板、瓦斯日报表“三对口”。十七、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挂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停工时间66、较长时,应予以封闭。十八、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十九、工作面及巷道中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定期冲刷井巷。二十、所有下井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二十一、井下各转载点、进风大巷、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工作面及等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二十二、矿井每年必须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且切合实际、行之有效。二十三、井上、下及地面车间、厂房等重要场所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及制度,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二十四、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从事,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并制定安全措施。二十五、井下工作人员及各重要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67、位置。二十六、地面煤场必须制定防灭火措施,并有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二十七、合理布置井下巷道,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二十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十五、通风管理制度一、井工煤矿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且有备用主扇,主扇和备用主扇的风量都必须满足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的通风要求,设有反风装置。二、必须制定反风制度和测风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有反风记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设置测风站,经常检测风量、风速情况,做好记录。三、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的安全措施。四、掘井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五、及时打密闭设置调风设68、施,严禁发生风流短路的现象。六、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七、井下空气成份及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等。八、通风工作人员要管理好通风设备、设施等,提前做好通风材料的使用计划。并使设备不带病运行、通风设施不漏风。十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矿井建筑的密闭、挡风墙、风门、风桥等所有通风设施均由技术科按标准进行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二、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按技术科在现场给定的位置施工,不准随意移动位置。三、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施工。墙体平整,无重缝、瞎缝,69、严密不漏风;风门间距符合要求,门扇平整不扭曲,包边沿口严密不透光。四、通风设施竣工执行验收制度,对验收不和格工程坚决进行返工,并追究责任进行处罚。五、矿井通风设施实行分片管理,通风设施服务于哪个队,就由哪个队负责管理。一旦被损坏,必须追查处理,并负责维修。六、各种通风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台帐,注明设施名称、设施具体位置、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建筑材料、验收人、设施用途等。十七、风量检测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具体要求1、每旬测定一次全矿井风量。2、每旬测定一次局部通风机风量。二、测风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 测风员应当熟悉矿井通风系70、统,测风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测风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和测风牌版。 四、 矿井全面测风应当每10天进行一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应根据需要及时测风,对影响风量的地点要进行风量调节。 五、 矿井如改变通风方式、更换主要通风机、安设或调换局部通风机、巷道贯通及其他可能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情况,总工程师应当及时安排测风,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六、技术科负责审核矿井风量,审查测风报表,定期分析测风记录,制定调整风量的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七、测风员在测风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十八、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规定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71、指定人员负责管理(由燕赛登负责对我矿局扇进行专门管理),保证正常运转。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3、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4、使用局部通风机工作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5、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6、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允许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二、72、风筒的管理规定1、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2、提高风筒质量,减少接头漏风;风筒分叉处要有三通,不准倒接或反插;异径风筒要使用大小头联结,硬质风筒要加垫,上紧螺丝。3、提高风筒掉挂质量。风筒必须逢环必挂,吊挂要“两靠一直”(靠煤帮、靠顶板、平直);不得挤压或损坏,转弯时要使用弯头。4、加强检查,及时修补。风筒破损时,要做到有破必补,不要有大于10的破口,小破口要及时粘补;长距离通风或风压大时,对风筒的针眼也要修补,以减少漏风。5、精心爱护,避免破损。工作人员要爱护风筒,防止碰坏、砸坏、崩坏;更不允许拆开风筒或割开口子乘凉;打吊挂风筒眼时,要按规定距离打直。6、风筒末端至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73、10米。十九、矿井主扇管理制度一、主扇司机每班都要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按规定定时进行巡视检查等。检查内容包括温度、声音、振动、电流值、电压值、机械联接件、轴承润滑附属设备、防爆门的密封等其它异常情况等。二、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必要时要向调度室及机电科及时汇报,请求安排时间检修,每次检查要认真细致,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主扇周围要设置栅栏或围墙进行防护,出风口要上网片,预防杂物掉入。四、要保证备用风机在规定时间内启动,保证各台风机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保持设备清洁卫生。五、做好主扇运行及交接班记录。二十、盲巷管理制度一、扩散通风距离不允许超过6米,严禁使用盲巷。二、井下机电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当中。74、三、消灭盲巷要把好施工关,盲巷一经出现,要及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和已废弃的巷道要砌筑永久密闭。对暂时不用的巷道要进行临时密闭,对临时停工停风的巷道要在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四、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尽量避免盲巷产生,防止瓦斯积聚,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允许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五、临时停工停风的地点在恢复工作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且必须制定周密安全的排放措施,报矿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六、对恢复的工作地点检查瓦斯时,必须经由两人以上携带自救器,一前一后相距5米以上距离进行检查。二十一、探放水制度一、必须坚持75、“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有水害危胁的区域进行采掘工作,都要进行超前钻探。二、矿井进行新区域开拓和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施工。三、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措施,并经全体审核人员重新审核后,方可施工。四、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五、探水设备在探水前,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所有必要设备必须准备齐全。六、瓦检人员在开始探放水前,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检查。七、探放水时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胁的76、人都必须撤出。二十二、瓦斯检查制度一、瓦斯检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执行。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抽水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四、本班没有进行生产作业的所有工作面,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五、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坚持“三规定”、“三对口”、“一炮三检”制度。“三规定”:按规定的区域(地点)、规定的路线、规定的时间检查瓦斯;“三对口”:瓦检员77、手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和瓦检日报表的数据一致;“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六、瓦斯检查员不准空检、漏检、假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标时,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七、煤矿负责人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报表,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八、采掘工作面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其它工作地点和硐室也纳入瓦斯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1次。九、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78、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放炮 。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十、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电器设备。十一、井下在生产过程中避免出现盲巷,防止瓦斯积聚。临时停工的工作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禁止人员进入。停工区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时,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十二、对井下停风地点要经常进行氧气检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并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在79、启封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启封,因此必须经常检查瓦斯和氧气的浓度。十三、井下检查瓦斯时,必须是专职瓦斯检查人员检测,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顶替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十四、瓦检员每日必须向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报送瓦斯日报表,及时汇报工作。十五、瓦斯检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二十三、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一、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实、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事故的追查工作。二、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直接或逐级向上级汇报,同时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准确处理,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三、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事故报告书80、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四、事故汇报程序1、轻伤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汇报跟班干部并及时向矿长汇报。2、重伤以上事故煤矿在24小时写出事故报告书并向公司汇报。3、事故发生后,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缓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事故调查本着“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职工干部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二十四、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将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和煤矿安全监督部门。二、发生事故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81、三、安全副矿长要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内容除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责任人、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情况外,还要写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处理方法和防治措施及吸取的经验教训。四、事故调查报告要在矿职工会议上进行学习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职工受到教育。二十五、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同时也为了贯彻“三并重”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并且使安全生产有雄厚的资金作保障,特制定以下制度,煤矿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1、煤矿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足量提取安全专项资金。在实际生产中必须按需使用专项资金。2、矿内年初必须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使专项资金使用82、时能做到有章可循。3、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将此项资金挪用者,追究其法律责任。4、矿内各部门必须足量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资金。5、安全专项资金原则上允许超支,但严禁欠支。6、矿内设专人对此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并于年末将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上报。安全资金的监督者直接对安委会负责。7、如果安全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但矿井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应继续加大对安全资金的投入力度。8、本制度所讲的专项资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设备的更新及维护费用; 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整改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支出; 矿山救援费支出; 培训教育费支出; 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所需费用; 各类仪器的购置和校验83、费用; 对各大系统例如:采掘工艺、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进行的整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的一部分列入专项费用中;二十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煤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全矿职工学习贯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提高职工救援应变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三、煤矿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煤矿技术人员编制,并经审批后施行。四、事故应急救援组成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证通讯畅通。五、事故应急救援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六、经常检查救援工具、设备、物资等的战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十七、“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结合我矿采84、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必须分别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二、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 时,严禁装药和放炮。三、加强放炮管理,防止瓦斯积聚,严禁在瓦斯超限条件下放炮。四、放炮前,放炮工必须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直到一切情况正常后,方可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五、瓦检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要认真检查瓦斯、煤尘含量,如有瓦斯或煤尘超标,要及时处理,待瓦斯、煤尘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方可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六、放炮工接到“放炮牌85、”时,要大喊三声“放炮啦”,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进行放炮。七、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要相互制约和监督,确保放炮安全。二十八、班前会议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三大规程”。二、班前会议由队长、班组长主持,带班领导参加,主要是总结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及注意事项,对工人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三、班前会议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上一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并且责任到人。四、每班生产前必须召开班前会议,所有工人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五、要有记录,每个人必须在班前会议记录上签字。六、会86、议内容简洁明了,抓主重点。二十九、交接班制度 一、凡是有岗位的干部和职工,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在接班人未到达岗位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二、 交班时必需做到跟班干部之间交班,班长和班长之间交班,工种与工种之间交班。三、 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将工程质量、设备运行状况、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配件及材料消耗情况和接班后必须注意的问题交代清楚,交班人员对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班前解决,否则接班人有权不接。交班双方应做到“三不交接”即文明生产不合格不交接,故障不排除不交接,问题不交代清楚不交接。四、凡能通过试运转交接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验收,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生产的问题,交接双87、方必须予以处理。五、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照设备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设备与工程质量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接班者对自己盲目验收而接班后发生的问题要负全部责任。六、交班人员交班完毕后,将上一班验收交接情况如实详细的写在交接班记录上。七、所有进行交接班的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找任何借口破坏制度的实施执行。八、如果交班人员有意隐瞒事实,或者接班人员故意刁难不按验收标准验收,不遵守交接班制度,发现后将严格处罚。九、停产留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实行手拉手交接,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款200元。十、如班前会安排的生产任务已经完成,征得队长的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面。三十、安88、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重要安全工作作出及时安排和布置,经矿安委会研究制定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规定如下:一、会议时间:每周四上午10:00时,每周召开一次。二、主持人:矿长或其委托的副矿长。三、参加人员:班组长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监控调度值班员。四、会议内容:总结本周的安全工作,处理本周有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重点问题进行强调。布置下周安全工作任务。三十一、生产调度会议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及时处理全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平衡、协调各科室、区(队)的日常工作等,89、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分工1、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主持召开。2、生产副矿长外出时由安全副矿长代行职责组织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3、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纪要认真记录,作为矿井生产原始档案资料认真保存。4、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区(队)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二、生产调度会议工作职责1、听取区(队)长汇报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情况。2、由各科室、区(队)提出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会议上综合平衡、协调解决限期落实。3、分管领导布置安排工作,解决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4、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安全通报。5、对于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上有关人员及区(队)提出的重大问题,如限期解决有困难应及90、时向矿长汇报。三、生产调度会议工作制度1、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由生产副矿长每周一、周四、早上8:00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解决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如井下搬家面等特殊时期,必须每天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3、各单位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要派主要负责人参加,以便于安排落实工作。3、对于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要及时落实贯彻实施。三十二、安全学习总结例会制度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学习总结例会制度,领导负责,专人管理,注重实效。二、学习总结例会定于每月19日下午4:005:30时,在职工食堂召开,全体人员参加,91、原则上不予请假。三、学习总结例会议题包括学习(培训教育)、总结、表彰奖励等方面。学习内容由办公室、安技科负责准备,主要就行业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和煤矿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由各领导、负责人就本月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安全技术等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表彰本月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本季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四、会议由总工负责召集,矿长主持(矿长外出由总工主持)。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提前做好会议室安排布置。五、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讲求会议质量,严肃会风。行管人员、各队按纵队入座,开会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六、会议主持人、发言人要92、提前整理准备好材料或发言内容,尽量做到简明扼要,有的放矢。七、每月5日和20日上午(9:00时10:30时)为职工学习时间。由办公室、安技科组织行管人员及班长以上生产一线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安全常识、上级文件、集团公司及煤矿的规章制度、礼仪仪表知识等方面,学习要有统一的计划安排,并精心组织,准备充分。八、每季度对学习的内容组织1次考试,并将成绩和经济收入挂钩。三十三、粉尘检测制度为了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特制定本制度。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次;地面93、每月测定次。二、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次。每个采样工种分个班次连续采样,个班次内至少采集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个。三、粉尘中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个。四、粉尘分散度,每六个月测定次。五、当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超标时,测尘人员有权下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现场,待粉尘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六、测尘仪器必须定期到计量局进行校对和检修。七、测尘工作由尹鹭担任,每月5号、20号按规定进行测尘。八、每次测完后94、都必须认真填写测尘记录,报总工程师审阅。三十四、电气试验制度一、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分准确的试验范围,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二、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电器整定、绝缘油、绝缘器具的耐压、避雷器打压、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低压开关过流刻度的校验、无压释放、电表的校验,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编制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三、各项电气试验均要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矿机电科存档。四、经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其表计及绝缘用具一95、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五、井下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安措施。六、对于较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七、对于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综合保护等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日试验制,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三十五、停送电制度一、首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停送电要求。二、执行矿和供电通讯处有关停送电要求。三、停送高压电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四、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后,才能切断隔离开关,合闸时,96、操作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五、停电后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1、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指示牌,并加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2、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三十六、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二、井下供电系统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严禁使用失爆设备。三、井下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悬挂防爆电气设备合格证及设备97、责任牌,否则不得入井使用。四、井下裸露的电气设备及井上、下机器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或遮拦物。五、装有电气设备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都应装设局部接地极。六、煤电钻及信号装置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如果使用干变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七、矿井的主要扇风机房及变电站(所)要24小时有人值班。八、井下电缆要悬挂整齐,符合标准,机电设备要上架且摆放整齐。九、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工作必须严格制定施工安全措施,高压停送电必须根据安全措施由专职电工执行。十、主扇或局扇风机及采区以上变电系统需要进行检修、处理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十一、矿井必须达到双回路供电。98、十二、井下停电检修、搬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十三、运行中的输送机、无轨胶轮车严禁任何人“扒、蹬、跳”,严禁任何人乘坐各种运输设备及车辆。十四、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三十七、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设置在爆炸材料库危险区外。 二、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三、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四、配电房的门应加锁,专人进行管理,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五、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六、必须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七、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八、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必须绝缘,无漏电现象。 九、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99、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十、配电房内应安设应急照明灯和相关的电脑等打印设备。 十一、配电房内外保证清洁、卫生,设备保持干净、整洁。 十二、配电房内应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及工具。三十八、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划分 1、机电科是全矿供、用电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用电的计划、统计、上报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电力部门的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全矿的用电分析、计量、收费、避峰调荷,制定节电措施及用电管理制度。 2、机电组对本矿用电及转供电用户具有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3、外委单位的责任区是:从矿方提供电源的接线开关至各自的用电设备。 二、用电的申请和审批 1、无论是生产、施工、生活、照明、100、长期或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在接电之前向矿机电组提交用电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明申请原因、用电地点、用电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负荷名细、所用电缆的规格、型号和长度,同时附用电系统图一份,(要求:外用电单位系统最前端必需设置一台分支馈电开关以便整定和停送电)。用电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组办理审批手续,并必须使用矿上专用用电审批单。审批手续必须经矿机电矿长签字,外委单位必需经矿机电矿长签字。确认手续办完后,按批示要求接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地面或井下私自乱接电,否则按矿机电管理有关制度进行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2、各用电单位的负荷增、减或电气设备搬迁需要重新接电,也必须提前两天向机电组提交101、申请。 3、审批人员根据申请要求,经审查认为合理后,方可为用户指定合适的接线位置或签发工作票。对于外委单位指定的电源接线头,由接线地点所属单位的电工完成,严禁私接。由此产生的劳务费和材料费一律由使用单位支付。 4、各用电单位新安装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所有入井电气设备必需有矿机电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经防爆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设备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在设备安装好后由矿机电组及电源线路所属单位负责人,用电单位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三、用电的计量和收费 1、转供电用户必须安装计量电表,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效验,否则双方应签订供用电协议102、,协议应写明供电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指标及收费方式等事项。2、用户变更表位,转移用电地址,停止用电等均应到机电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将按最大负荷24小时计算用电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对外委队的用电计费以电表计量为基本数据,再加上各种损耗的分摊电量,按月收费。 4、对于未装设电表的单位,以用电协议的数据为基本数据,参照当月的工作量,再加上各种损耗的分摊电量,按月进行收费。 5、用电计量收费的开票由机电组负责,收费扣款由经营办负责。三十九、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机电负责人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一、103、 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二、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三、 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四、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五、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六、 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七、 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104、量。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四十、井下监控设备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监控设备的作用,有效的预防瓦斯积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的监控设备管理制度。一、安设在井下的瓦斯报警仪、风电闭锁、瓦电闭锁等装置要由专人来负责,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吊挂、开、关、检修。二、生产中,负责人员要经常检查各地点的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并观察其数值的变化情105、况。三、每天必须更换电量不足的仪器,同时做好备用仪器的充电工作,严禁欠压使用。四、瓦斯报警仪的安设、吊挂地点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瓦斯报警仪工作前必须进行检查和校验灵敏度,严禁负责人弄虚作假,欺骗他人。五、在使用中应防止断电仪受到猛烈摔打和碰撞。六、对监控设备的维护、操作、检修要按照相关说明书进行,依照说明书检验使用。七、根据实际情况,断电仪应每周校准一次,每隔半年要请上级有资质部门对井下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八、负责管理监控设备的人员要遵守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按期校验,定期更换手续。四十一、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井下人身安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106、程规定: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置。目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一、 检漏继电器的使用 1、井下各变电所660伏、380伏电源馈电总开关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停用,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矿长批准。 2、检漏继电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输、维护与检修细则。 3、检漏继电器在地面应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使用。 4、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5、机电科井下维修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远方试验,并作记录。二、 107、煤电钻综合保护的使用 1、井下必须安装综合保护装置,并坚持使用。 2、使用单位必须正确安装使用,如发现一处不安装或安装使用不合格罚款100元。 3、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综合保护装置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送电。 4、综合保护上交修理时必须保持元件齐全,如无故丢失损坏元件,按原值2倍罚款。 5、对综合保护的性能每班应进行一次试验,各项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6、如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综合保护装置损坏,按原值罚款。三、 保护接地装置 1、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保护接地网络且符合矿井保护接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2、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橡108、胶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高压电缆中间接线盒等均需接地。 3、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4、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必须和总接地网连接。 5、接地极的装置井下中央泵房的水仓设置主接地极;每个采区变电所,每个低压配电点(至少有三台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溜子道,回风巷,每个掘进巷道、皮带机巷,连接铠装电缆接线盒,都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6、职责分工主接地极、主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由机电科负责安装、检修;各低压配电点,各巷道的局部接地极,属哪个队使用管理的范围,由哪个队安装、管理、维修;各单位要对自己范围内的接地装置定期检查,发现接触不良109、或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机电科定期安排专人对井下接地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接地网的任何地方,接地电阻都不得超过2欧姆,将测定数据填表存入档案。7、检查中发现井下接地网一处达不到接地装置细则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四、 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1、馈电开关出线的电源均需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按三大保护细则计算定值,使用馈电开关时,采用过流继电器,使用磁力启动器时,采用限流热继电器或熔断器。 2、检查对不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或电流整定、熔丝选用不合格的一处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安装合格。 3、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支线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4、新安装的供电系统机电科110、要有整体设计和计算资料。 5、各区队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副矿长,申请中注明所需设备型号负荷及控制距离,由机电副矿长根据所提供的数据,验算出过流继电器的整定值或熔断器容体的容量,写出书面整定值一式二份,由使用单位持本整定值到电修组进行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熔体更换、电缆的选用,设备组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为使用单位选择电缆截面及长度,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6、机电科应及时绘制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该图应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及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7、各使用单位应在开关上挂牌子,或放在开关内,注明该点的短路电缆,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整定人以便检查其111、保护装置整定值。 8、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和调整。 9、以上规定缺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处罚款30元。五、 风电闭锁装置 1、每个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和局扇都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2、风电闭锁装置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要求,检查副发现一处不安装或不坚持使用,罚款200元。 3、风电闭锁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停用,否则除进行罚款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十二、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一、 值班人员在停送电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经机电副矿长和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二、 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停送电计划或通知后,必须认真填写好停送电操作票。三、 值班人员将操作票112、填好后要认真检查核对与停送电开关负荷情况,同时还应在模拟图版上做模拟操作。四、 停送电时只允许值班人员对变配电盘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力集中,要掌握操作技术,熟记操作系统和运行方式。五、 停送电在专人联系下,操作人员要明确任务、停送电影响范围,对配电设备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进行送电操作,停送电后对开关的分合位置、指示灯分合标志进行详细检查是否正确,确定是否停送。六、 停送电操作应按顺序进行,送电是要先送电源后送负荷,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油开关。停电时,先停负荷后停电源,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油开关后停隔离开关。七、 值班人员在高压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核对设备名称、编113、号、位置,操作中必须一人操作一人根据操作规程、操作顺序及模拟程序进行监护复诵制,按顺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不准一人单独操作,严禁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八、 停电前穿戴好绝缘用品检查试电笔是否完好,停电后首先验电、放电、接地,如果对线路或设备检修时必须挂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九、 检修后或新投入的线路,在送电前必须找好相位摇测绝缘,经技术元验收合格,检查接地线确已拆除及没有遗物无问题后方可送电。十、 改变进线电源或进线电源停电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对要求停电工作的人,应谁联系停电谁联系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四十三、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为了给采掘工作面114、的生产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改善和提高回采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员应对工作面每班生产的工程质量按规定的验收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验收制度,掌握验收尺度,解决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验收量具齐全,跟班验收,按质量标准上尺上线。2、验收员当班验收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设备及工具。3、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并责令当班返修至合格,真正起到现场质量监督作用。4、验收员发现质量隐患问题应及时汇报,并监督处理。5、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6、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和资料汇总工作。7、每班下班后及时填写工程进度表。巷道成型验收标准:1、施工过115、后的巷道达到“高、宽、平、直、净”一次成巷。掘进尺寸要求:4000mm(宽)2800mm(高)11.2,宽度允许误差50mm-150mm,高度允许误差30mm-200mm。2、验收员坚持跟班验收,验收时对所需要验收项目必须上尺上线。3、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当班能处理的必须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必须现场交下班处理,否则不得向前施工。4、施工中严格按中心施工,验收员对激光指向仪的准确度,每班至少检查二次,发现有偏差,要及时汇报。锚杆支护验收标准:(一)工程质量验收:采用4排锚杆支护,排距为1000mm、行距为800mm, 打眼前必须定好中心,拉线标定好眼位,施工完毕的锚杆必须成一条直线,允许误差116、50mm1、锚固力:顶部锚杆49。2、锚杆施工质量:杆体和托盘不得松动;3、锚杆角度:75。 4、锚杆外露:30-50mm(3-5扣)(二)施工要求:1、打眼时,钻机与钻杆保持一条直线,以防断钎,夹钎或掉钻头。2、开始打眼时,先慢进,防止钻头滑动或钻杆顶断伤人。3、打完一个眼或换钎子前,必须开大水门,冲净眼中煤岩粉。4、按规定眼位眼深打好眼后,再用锚杆杆体试穿眼深进行试验,以保证外露长度在30-50mm(3-5扣)。5、用锚杆将1卷树脂药卷送入孔底,利用液压钻配合搅拌10-20秒钟。6、15分钟后,上锚杆梁及托盘,60分钟后重新紧固锚杆托盘。7、施工中顶板完整、压力不大时,锚杆支护最大控顶距不117、得超过4m;顶板压力大、破碎时,必须随掘随支,根据顶板及帮的稳定情况最大控顶距不得超过2m,8、锚杆支护时,若顶板破碎,必须及时改为锚网、钢带支护,必要时增加锚索加强支护。 9、施工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方可作业。在敲帮问顶时,必须站在完好的支护下。10、施工中所打的锚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若有不合格的及时返修合格,达到设计要求。风筒吊挂验收标准:1、 风筒吊挂要靠帮(右帮)、靠顶、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口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1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需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上紧螺钉。2、 风筒拐弯处应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得拐死弯,异径风118、筒连接应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3、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米。监控探头吊挂标准: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左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左侧帮不小于200mm。距掘进头不得大于5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传感器。超前探水:在掘进头布置3个探水眼;1号眼距巷道底板1.2米,距巷道左帮1米,深度不低于50米,与掌子面成85夹角。2号眼距巷道底板1.2米,布置在巷道中间,深度不低于50米,与掌子面成90夹角。3号眼距巷道底板1.2米,距巷道右帮1米,深度不低于50米,与掌子面成85夹角。管线吊挂:1、电缆要119、及时挂起。综掘工作面的电缆要每天吊挂一次,保证电缆吊挂至工作面不超过50米处;拖曳电缆富余段要求在巷道壁打临时吊挂装置,盘8字离地放置,并盘放整齐。2、跨巷电缆必须紧贴巷帮、顶板敷设,在巷道的两个上角处设电缆钩吊挂,保证电缆吊挂整齐、美观,巷内有风筒时,要在风筒的上方吊挂跨巷电缆。电缆必须用对应电缆根数电缆钩挂在顶上,间距2米,电缆钩贴顶。水平成一条直线,30米拉线左右偏差不超过20mm从巷道帮到顶板必须贴帮垂直挂起。3、过巷排水胶管吊挂与电缆吊挂要求相同。4、巷道内的电缆挂钩均挂在巷道的右帮,从上到下的吊挂顺序依次为信号通讯线、低压电缆、高压电缆。除通讯线外,不允许同一个电缆钩槽内敷设多根电120、缆。5、电缆钩间距为1.2米(误差不超过5厘米),电缆钩眼高1.8米(指总体高度,局部巷道起伏可允许提高或降低,30米拉直线高低误差不超过3厘米)。6、电缆钩吊挂高度一致。电缆吊挂垂度一致(垂度不大于水平拉线50毫米)7、所有电缆必须进行吊挂,低压电缆接线盒必须吊挂在与所连接电缆同一水平的位置,严禁用电缆承重的方式吊挂接线盒。高压接线盒必须用专用锚栓吊挂牢靠,设局部接地级,接地线靠帮垂直到底板,接地符合安全规定。8、所有电缆在开关、接线盒等进出线口和沿巷道转弯处必须粘贴电缆标志牌。所有电缆每隔200米粘贴电缆标志牌。标志牌栏目必须填写完整、真实。9、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121、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10、压风管托架眼距底板0.8m,间距3m。防尘洒水管布置在压风管下面,距压风管0.2m,并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经过联巷或交叉点加工龙门,龙门必须贴顶用锚杆吊挂牢固。11、管接头连接牢固严实,无跑、冒、滴、漏。12、临时液管、供水、排水管胶管必须吊挂在巷道一帮,吊挂要牢固平直。13、临时排水胶管,必须吊挂整齐。不得随意落地散放。14、敷设临时管路不得影响车辆运输人员通行。八、物料码放标准:1、物料码放,首先选择靠近工作面,便于运输,而且在顶板完好,有支护的巷道或硐室中。2、物122、料分类码放,并要有名码标识。3、物料码放不得影响行人、运输、通风,便于装卸。4、物料如有易燃易爆的,必须按要求存放管理。5、物料码放数量不易过多,以不影响生产为易。6、物料码放高度不易过高,分层码放,长短一致,最高不超1.5米。7、物料码垛牢固,成行成线,货垛不偏不斜,不倒,不压。8、定期检查堆放物料,做到无过期、无损坏,无污染腐蚀、无腐烂,干燥等要求,经常保持周围干净。9、物料存放,要实行先存先用的原则,最长不超一周。10、井下存放的物料,已不使用或过期,要及时回收。九、文明生产:1、巷道中无淤泥、积水。管线、开关无积尘,定期打扫,以见物体本色为标准。2、路巷无杂物,无浮煤。一、综采工作面工123、程质量验收制度:1、质量验收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严格按验收标准验收,并及时、准确、清楚的填写好验收记录。2、质量验收工作利用交接班时间进行,验收项目全面,数据量测准确,对验收查出的问题,必须当场对下班交代清楚,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二、工作面管理1、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高偏低不得超过50mm。2、液压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3、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4、煤壁平直成线,应与顶底板垂直。5、回采率达到规定值95,不丢顶、底煤,浮煤应清理干净。6、煤壁要割平割直,支架不得出现台阶或下沉现象。7、工作面要求与刮板平行,不得有明显弯曲。8、工作面124、刮板转载点必须在皮带中心线上不得有上窜、下窜现象发生。9、工作面管线、电缆排列整齐有序(横平竖直)10、严格执行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记录资料,及时准确反应矿压预测预报工作。11、支架全部编号管理,搞好文明生产。12、液压支架无损坏,使用正常,有备用材料。三、顶板管理1、工作面按采高控制在2950mm以上,保证回采率达到95%以上。2、工作面台阶下沉不得大于工作面支架最大初撑力。3、不准随意留下顶煤开采,留顶煤开采时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最大、最小控顶距符合规程规定。最大为6300 mm最小3400mm。5、回风及运输顺槽端头切顶支柱应与工作面支架切顶线平行。四、工作面支护与移架1、125、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架支护顶板,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垂直于刮板机,顶梁与顶板成面接触,且接顶严实。2、移架前必须逐架检查支架的连接是否齐全、紧固,检查片阀、管接头,立柱、千斤顶等密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支架推移千斤顶与刮板机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严禁软连接。4、移架前必须清理架前、架间的浮煤、杂物及障碍物,必须露出推移千斤顶、推移横梁、支架底座。5、移架时支架应做到降、快、拉,带压磨顶移架时被移支架上下两架范围内禁止有人,移架操作人员必须在架内操作。6、移架时,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24mpa)顶梁与顶板成面接触,移架到位后将操作手柄归到零位。五、端头支护1、工作面上下两巷超前25米126、范围内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破碎段超前30m),其间、排距为1m,行人通道不得低于0.7m。2、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完好,距离一致成一条直线,且上好防倒绳。3、单体液压支柱柱径为100 mm的不小于90KN柱径为80 mm的不小于60KN。4、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 mm。5、遇底板松软,钻底大于100 mm时,支柱必须穿鞋。6、支柱全部编号管理,不缺梁少柱,机头机尾不得提前回柱进行空顶作业。7、工作面及两顺槽无积水(长5米,深0.1米);无淤泥、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整齐有标识牌。六、监测监控管理: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回风顺槽上隅角及距工作面20m地点,距顶板不得127、大于300mm。束管必须延伸至采空区内,运行正常,不得出现折叠、断裂现象。注氮管应延伸至采空区内,不得提前回撤。四十四、矿井自查自纠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建立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及时查找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达到安全管理事故转为超前预防的目的,特制定该制度。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组织安委会成员参加,对全矿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定期、定人、定责进行整改,要落到实处,一抓到底。二、安全自查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每次检查情况要及时落实整改,整改要有通知、有回执,并做好记录。三、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期整改,分管领导督促,凡未按要求整改及逾期未整改的要严格128、进行处理。四、对查出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制定出整改措施、方案,由矿长督促整改。五、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隐患不排除绝不生产。六、严格执行专项检查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查,班班有人管的目的。七、每月应按时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不断提高、进取。四十五、停风区瓦斯排放制度一、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订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的安全措施。 二、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制订安全措施,事先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 三、不编制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不准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四、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明确排129、放瓦斯人员名单,总工程师组织排放瓦斯人员学习排放安全措施,落实责任。 五、确定排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六、制订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七、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只有在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完好,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四十六、放炮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的规定、井下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放炮员必130、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熟悉火工品的性能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放炮员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二、工作地点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 1、运输雷管、炸药时必须放入专用箱内分装、分运。 2、工作地点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 3、炸药、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雷管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三、放炮器、放炮母线的规定、放炮器:()、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放炮器的把手或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131、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严禁在一个工作面内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放炮母线:()、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放炮母线的事故。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结并且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30cm以上距离。()、只准使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道、水和大地等当做回路。()、放炮之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四、装配引药和装药时的有关规定、装配引药的规132、定()、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推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装药时规定()、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连线时,严禁电雷管脚线、133、放炮母线与轨道、金属管线、电缆、机械、电气设备等导电体接触。五、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本班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在距瞎炮至少30cm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残眼(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拾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放炮后,必须坚持洒水134、降尘制度。四十七、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监控设备的作用,有效的预防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管理制度。一、瓦斯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不得随意开停。二、值班员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三、值班员听到瓦斯超限的报警声后,迅速查明报警地点及其数据情况,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汇报,请示解决处理意见,不得有丝毫拖延。 四、监控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净、通风良好、温度应在10-25之间。 五、电脑只能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不得用作它用,严禁玩游戏、看影碟。 六、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系统或设置数据。 七、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或出现故障,立即请示矿总工程师。135、八、安设在井下的瓦斯报警仪、风电闭锁、瓦电闭锁等装置要由专人负责,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吊挂,开、关或检修设备。九、生产中,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各地点的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并观察其数值的变化情况。十、瓦斯报警仪的安设、吊挂地点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瓦斯报警仪工作前必须进行检查和校验灵敏度,严禁负责人弄虚作假,欺骗他人。十一、对监控设备的维护、操作、检修要按照相关说明书进行,依照说明书检验使用。十二、按时对井下各类探头进行校验,对损坏的要及时送到相关地点进行维修。十三、负责管理监控设备的人员要遵守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执行。十四、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期间要替换备用设备136、。十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四十八、巷道维修管理制度一、 定期对巷道进行检查维护,对于破损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二、 对于顶板及两帮不稳定的地方要加强管理:1、片帮严重的地方要采用锚网和木支柱打背柱,技术科要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该处进行检查,实行挂牌管理。2、顶板不稳定处要提前采用锚索支护,必要时使用木垛或木支柱进行支护。三、巷道内的片帮碎块等杂物要及时清理,防止损坏路面。四、技术科负责编制巷道维修计划和记录,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五、由于天137、气等原因造成顶板喷浆脱落,应及时在区域内进行锚网支护,并对该区域重新进行喷浆。六、掘进过程中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或生产的必须及时进行修复,直到达标。四十九、敲帮问顶制度一、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巷道及煤壁进行检查,在固定位置存放长短撬棍和大锤。二、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工作应由外向内进行,确认无危险后操作人员方准进行施工作业。三、遇有离层、片帮较大处不能处理时要及时进行支护。四、工作面必须备足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单体、木支柱、木垛等)五、支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六、遇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汇报矿领导。七、对其他地点顶板情况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138、处理。五十、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坚持质量动态达标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标准化的关系。认真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标准,检查区队不按标准施工的行为。二、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认真落实,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进一步开展,行成持续改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三、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办法,做到年度规划,明确目标;总结经验,推广典范;跟踪管理,协调关系,共同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抓出成效。四、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三定”整改措施,并按“三定”时间进行跟踪复查。五、坚持“谁检查、谁落实、谁复查验收,谁被查、谁整改、谁改进提高”的管139、理体制,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进一步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六、围绕温三号煤矿质量标准化总体目标,搞好标准化活动建设,努力提升企业形象。七、抓好基础性资料管理,经常深入区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基础性资料完整齐全。八、按时、准确上报矿井安质量标准化报表。九、做好月度检查工作,检查问题条数,评分基础,得分、等级汇总等工作,要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做好总结工作。五十一、矿灯、灯房管理制度一、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领退时必须本人签字。矿灯充电工作由煤矿统一管理,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二、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140、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三、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四、在每次换班两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名单报告调度室,根据人员定位系统跟踪检查。五、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六、矿灯房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七、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八、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九、 保持灯房卫生清洁无杂物,充等架摆放整齐,充好的矿灯要归类放置。五十二、自救器发放管理制度 一、矿内自救器应由保管员单独存放妥善保管,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二、保管员应将退回141、的自救器逐个检查,是否有氧气,如无氧气,必须汇报及时补充氧气。 三、工人在使用时如有损坏退回库房,保管员必须根据情况要求赔偿。 四、入井前领发自救器必须进行登记、载册。 五、自救器严格执行过期报废手续,使用中的期限为2年,存放中的为5年,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更换工作。 六、职工不得将自救器乱扔、乱放,不准踩踏、坐自救器。七、不准私自将自救器防护套拆掉,私自打开自救器。五十三、图(牌板)管理制度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井上下所有标识、指示牌板和图要齐全。二、井上下悬挂牌板和图要整齐,通一类型的牌板要有统一的标准。三、所有牌板需挂在醒目的位置,吊挂整齐有序。四、牌板由技术科负责统一管理,并设有专142、门的库房进行管理。五、定做牌板要有计划,有记录,找好差价。六、属于区队负责的牌板要有专人管理,损坏后要照价赔偿。七、牌板回收和发放要有记录,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八、搬家倒面前应由专人负责提前回撤各类牌板,并存放于指定地点。新工作面就绪后要及时挂好相应且符合实际的牌板。五十四、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实现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制内容规范化1、每一工种必须编制相应的工种操作规程。2、每一操作规程编制内容要贯穿整个施工作业过程,而且针对性要强,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二、实现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化1、由本单位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后,编制相应的各工种操作规程。2、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安全规程、143、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要求。3、操作规程的审批由煤矿分管领导、煤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生效。4、操作规程的贯彻在岗位工种上岗作业前5天,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贯彻。5、参加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0小时,并签名登记。因其它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课。按工种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操作规程的贯彻,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7、安全检查人员要坚持每班在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操作规程的严格实施并有效执行。8、操作规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三、归档1、各工种操作规程由技术部门实行档案管理,全部存档。2、安全检查部门实行归档管理,各144、单位自己保存。3、煤矿生产趋于持续稳定,各工种也趋于稳定时,可对操作规程进行汇编成册保存和学习。四、标准化1、操作规程必须进行打印,格式统一。2、用纸统一使用A4白色文件纸打印。3、操作规程封面用“1号”黑体字打印,封二用“3号”黑体字打印。内容用“4号”宋体打印。4、要求文句通顺,内容齐全,字迹清晰,装订整齐,达到正规文件标准。五十五、作业规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较好的指导生产工作,确保采掘工作面能够正常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高质量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的健康发展,特编制本制度。、采掘工作面投145、产开工前必须有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及(区)队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批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经矿长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违反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分管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监督检查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有煤尘和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根据煤层和临近采区的地质矿压资料,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进度。采掘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图表应随条件146、的变化及时修改,有矿长审查批准后实行。、编制好作业规程后必须及时向工人贯彻,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和考核成绩。、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作业规程中的规定。五十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对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他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进行检查,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乌兰集团煤矿的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一、矿安委会每个星期三组织相147、关人员对井下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以发现隐患及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二、带班领导必须跟班作业,以便于在生产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对某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地点、作业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程跟踪,采用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研究处理方案。四、组织有技术特长的职工到各矿进行巡回检查,互相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将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安委会必须对井下的采、掘、机运、通等系统进行全面的、严格的、细致的检查。六、必须对地面火工库、油库、风机房、配电室等要害场所进行全面的、严格的、细致的检查。七、必须检查规章制度、三大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制度、措施的贯彻148、落实情况。八、必须对工人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九、严格检查火工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领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十、严格对检查出的“三违”人员进行惩罚。十一、接受检查的部门,在检查后必须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情况及时向矿上汇报,由矿上进行复查。十二、每星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煤矿安委会组织,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副总工、各区队队长都必须参加,检查完后召开检查总结会议,将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在会议签到册上签字。五十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一、调度室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枢纽,是领导、管理人员与井下一线安全信息联系的桥梁。二、149、监控、调度室必须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于接收到的安全生产上的信息,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传递。三、井下一线对于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必须汇报当班带班领导或跟班班长解决,当班不能解决的必须移交下班,调度室做好汇报记录。四、矿领导向管理干部、井下一线职工布置工作时,接到工作布署的管理干部或其他职工必须在当班班前会上做好记录并签字。五、矿领导要在每次班前会前阅示信息记录,监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六、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造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或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进行严重处罚。五十八、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重大150、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结合实际,制定煤矿安全举报制度。存在以下问题时,职工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举报: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未建立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五)超层越界开采的。 (六)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八)无规程措施擅自开工作业的。 (九)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强制职工作业的。 (十)干部违章指挥的。 (十一)隐瞒事故的。 (十二)未遂事故151、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十三)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 (十四)员工有“三违”行为的; (十五)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十六)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十七)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十八)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经调查属实,152、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五十九、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一、为了通过本质安全文化的建设,使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关系,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的安全目标,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二、建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矿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2、组织职责 负责制定本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计划。 审核和执行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 负责计划实施所需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 解决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所有成员都要接153、受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培训。 3、有专门矿领导负责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有具体明确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且将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年末总结本年度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为制定下一年计划作依据。 三、有明确具体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程序 成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机构。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机构成员接受培训。 制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确定本质安全型文化建设内容和模式。 确定本质安全型文化实施步骤和方法。 继续实施。 考核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调整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返回第四项依照步骤实施。 四、有专项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资金 五、舆154、论保障 1、紧密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利用广播、信息网、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进行文化建设宣传。 2、在厂区道路两侧及井口悬挂、张贴安全文化标语,设置统一的宣传标识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3、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对生命健康价值的认识,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潜意识观念。 六、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七、年末总结本年度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年度的本质安全建设计划。六十、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严厉追155、究事故的行政责任,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企业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安全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诫免、免职、撤职、降级、开除八种。 四、矿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矿班子成员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矿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隐患事故,矿班子成员责任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矿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区队156、带班及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事故责任者一律给予经济处罚。 六、对矿重点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实行安全质量项目负责制,在服务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全面或隐患排查后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因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不按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九、因技术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副总、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十、因措施审查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参与审查的157、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一、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有关分管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规程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和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对有关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三、无安全操作规程、无措施施工、违反规程措施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部门分管责任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分。 十四、不认真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而造成爆炸品流失危及社会安全,对矿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五、使用不合格的物资、支护材料、设备而造成事故的,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十六、技术装备不完善、安全设施158、不健全,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副矿长、技术分管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七、违反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有关规定,对新员工、特殊工种等未培训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矿长、办公室人事管理、安全员、直接安排人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十八、对矿山部安排的安全技措部门不积极落实或资金不到位,致使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十九、专业管理人员不负责任,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安排处理,除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外,还要给予专业管理人员相应的处罚。 二十、因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机电、运输、通风防尘事故159、的,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一、不按规程施工,因隐蔽工程质量差造成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二、员工不按正规程序操作,冒险蛮干造成安全事故的,分别给予管理人员、有关责任人、班组长经济处分。 二十三、凡谎报事故真相或隐瞒事故不报,对矿长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按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汇报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事故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凡是在事故抢救期间不服从调度指挥,延误救助。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160、分和经济处罚。 二十五、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矿分管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应尽快赶赴现场,采取各级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对事故调查取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凡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破坏现场,隐瞒真相,阻挠、干涉调查工作的,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十六、矿安委会每星期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在各类安全质量检查中,对故意挑起事端,恶意攻击辱骂检查人员,有意阻碍干涉检查工作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十七、矿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必须编制本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规划,矿长按照规划要保证资金的投入,人员的配161、备和及时到位,分管副矿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保证分管规划项目按时完成,责任落实。 二十八、必须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提出安全目标,制定落实措施,定期进行考核。 二十九、矿山部根据公司会议制度,按照各自的分工按时召开各类安全会议,排查安全隐患,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层层落实责任。 三十、以任何方式蓄意打击报复辱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视情节对当事人、矿负责人和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十一、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162、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不安全行为检查: 1、安委会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星期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带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月与质量标准化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安监、技术科相互协调。 4、动态检查由矿领导及各专业部门、安监163、员日常随机检查,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负责人进行会议。 5、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6、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委外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工作面搬家、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7、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8、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164、全或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9、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0、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全监察部进行处理。 11、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2、165、班组长为本班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3、班组成员要互相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互相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4、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5、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166、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6、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职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7、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记录备案,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并出通报帖于宣传栏。六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一、班组长要认真学习各类安全操作技能技术知识,并及时灌输与每位班组成员。二、坚持开展每月两次安全日活动,针对具体工种操作事项进行现场培训或结合实际167、学习安全注意事项。三、活动日期间要做好本班成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促使队伍整体建设不断提高。四、严厉批评教育“三违”人员,加大处罚力度。五、班组活动期间任何人不允许请假或无故不到,违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六、活动要求形式多样,具有教育意义,并进行个人考核。七、要求邀请矿领导参加班组活动,并准备相关的培训材料。六十三、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一、煤矿实行领导和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按照值班安排表轮流值班。二、领导值班要对煤矿安全生产、销售经营、机关事务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值班领导组织人员做好以下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切实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正常168、进行。1、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下井进行安全生产巡查。2、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特别是火工库、财务室、变电站、监控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夜勤值班情况进行巡查。3、晚上12:00时后,对宿舍及各处夜勤、值班室情况等进行全面巡查。 四、值班领导负责召集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通报情况,安排工作。五、值班人员按照自身职责和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值班督查职责。六、掌握情况,收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七、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当班安全隐患或遗留问题。八、值班期间不予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或外出,自行落实顶班人员。否则,予以处罚。 六十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169、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井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二、坚持各级领导“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安全副矿长对本矿安全方面负主体责任,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技术方面的第一责任者,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各级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管理负分管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时对其安全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全责。各级业务科室的科长是本业务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矿安监科是该单位170、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在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对矿井范围内及周边小煤窑的安全负主要管理责任。 四、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是技术决策、决定、技术方案编制、技术措施制定、审核、现场技术管理的责任部门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环节系统改造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验收。 六、由分管领导负责地面交通、防火、地质灾害预防、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等应急救援。 七、建立由财务部门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安监部门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责任制度。 八、区、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171、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安全质量标准细化到各个班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规范操作中;负责落实对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负责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管好、用好新设备、新材料,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九、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十、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172、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 十一、各级职能部门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生产、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业计划、作业规 程和操作规程之中,把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十二、矿属各单位要根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并对执173、行情况实行逐月考核公布,每年修订一次。 十三、矿属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工种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求每季度修订一次,工种变更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单位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班验收评估,月度考核兑现。 十四、安全检查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之中。六十五、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瓦斯灾害预防1、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2、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3、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4、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5、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174、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6、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7、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8、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火灾预防1、 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2、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3、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4、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严重处罚;5、矿领导在井下,每天都要对密闭、采空区和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175、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监测结果要有专门记录;6、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上汇报,矿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制定出治理灾害措施,进行治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即向镇、县有关部门汇报,以求得支持帮助处理。煤尘预防1、 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其中回风系统中每100米安设一组;2、 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3、 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顶板事故预防1、消除井下裸体巷道,如各别地段围岩完整可以不176、支护,必须有专门报告报政府有关部批准;2、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3、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4、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5、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6、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7、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机电事故预防 1、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2、 杜绝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3、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4、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5、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提升运输事故预防1、提升设备质量177、,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负荷提升;2、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3、 加强日常维修、注油、超期服务设备进行大修;4、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5、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6、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水害事故预防1、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2、 采空区,上山的密闭必须牢固可靠,防止造成灾害;3、井下水池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淤;4、水泵排水能应大于涌水量,现场必须有备用水泵作备用。5、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六十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煤矿属于危险作业场所,178、对潜在的危险源,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和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达不到绝对的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救援组织不力或准备不足等因素,都将使事故扩大或增加人员伤亡,故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可以使救援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从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每年年初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各部门的力量,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各种潜在的危险源和危险目标进行标定,并制定详细、可行的预防措施和人员紧急疏散、撤离路线。 二、事故一旦发生后,要迅速将危险警报传递给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汇报给区队负责人或矿值班人员,区队负责人或矿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立即成立救灾领导179、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大小及危害程度,进行逐级上报,对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镇政府、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办事处等部门汇报。 三、矿程控电话和各工作面的调度电话必须保持完好。一旦发生设备异常。立即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证通讯系统的通畅。调度室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调度室人员接到危险警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电话,按预案中应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及时通知到调度室待命。 四、预案编制后要逐级进行审批,综合各方面、各部门的人员的意见,充实、完善预案。使预案启动后,能达到较好的预期效果。 五、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学习计划,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对预案进行学习,掌180、握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并进行考核。矿方必须对预案内容进行演习,模拟事故发生情形,使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提高事故的应对能力。 六、对实践中发现的新危险源和危险目标,要进行确定,评价其危害性,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按权限逐级审批后,补充至预案中。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六十七、雨季三防管理制度一、技术科每年负责制定雨季三防计划及值班安排表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二、在雨季来临前组织全体职工学习雨季三防计划,并附有考核成绩和签名表。三、应及时将雨季三防计划上报煤炭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四、煤矿应设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五、提前在主、副、回风井井口备好防洪沙袋,沙袋应高于历年洪水最高水位。六、181、煤矿应备用不同型号的排水泵及管路,在雨季来临之前能确保正常排水。七、雨季期间值班领导要提前收听天气预报,做好相关记录,保证24小时开机。八、一旦发生事故应严格遵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六十八、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煤矿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煤矿各级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182、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煤矿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三、职业病防治 (1)煤矿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煤矿安技科组织煤矿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煤矿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煤矿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煤矿对有职业禁忌的职183、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煤矿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四、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煤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六十九、矿井防尘管理制度一、煤矿配专人定期对井上下测尘地点进行测尘,并及时填写测184、尘记录,上报矿领导。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三、工作面及巷道中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定期对巷道进行冲刷、清洗。四、从事井下工作的工人必须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具,按时更换防尘护垫。五、井下各转载点、卸载点、皮带运输巷及皮带走廊等地点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保证生产期间各地点的洒水设施正常运行。六、主要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全断面水幕。七十、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安全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携带185、型氧气检测报警仪、便携式甲烷氧气两参数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甲烷断电仪、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矿用温度传感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粉尘采样器、矿用风速表等均属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 三、矿井主通风机、主副井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瓦斯抽放泵、制氮装置属煤矿生产安全设备。 四、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包括在用品检验和维修检验。对于在用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依照检测检验规定和检定规程以及检验报告要求的周期及时送检;对于维修后或使用中因某种原因可能改变其安全性能和计量特性的安全仪器仪表,必须经检定、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186、 五、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主要包含计量性能检定和安全性能检验。矿用机械式风速表等未涉及电气安全的仪表,应检测其计量性能,必须按检定周期,及时送经计量授权的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未经取得检测检验或计量检定合格的矿用风速表、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不得入井使用。对于通风安全监控设备及仪器、粉尘采样器、防突预测预报仪等的检测检验和计量检定的仪器仪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各类安全设备在安装投入使用之前,必须委托具备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技术性能测试,编制安全检验及性能测试报告。 七、在用中的安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主通风机每五年一次;主提升187、装置3年一次;主排水泵每年一次;主压风机每年一次;经技改或大修的设备必须进行一次检验方能投入使用。 八、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落实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工作;合理安排检测各类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的使用和检验;检验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 九、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长期工作,矿井应加强管理,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应根据实际需要,配足与工作相适应的维修人员,负责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的保养、维修、调校和检测检验等工作,并根据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的维修需要,每年制定必要的维修备件计划。 十、矿井每年的安全费用中应有对安全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检188、测检验的费用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十一、煤矿必须设置专人,妥善保管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检验证书和有关资料,建立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台帐,编制检验计划。 十二、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安全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过程的管理;必须注重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标志的管理,防止损坏或丢失。严禁没有安全标志的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入井使用,严禁涂改检验标志。对于人为损坏安全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标识者,矿井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追查和处理。 矿井通风部门必须结合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和维护,对各种标识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没有安全标志的安全仪器仪表入井使用;严禁涂改检验标189、志。 十三、安全仪器仪表送检前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和维修,以提高检验合格率;对检验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应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返修并送检,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入井使用。 十四、矿井机电和通风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监控分站、控制器、传感器等安全监控设备实施安装前的安全性能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性能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监控设备入井使用。井下安全监测传感器及其电源须经监控系统生产单位安全性能联合检验,任何未经联检合格的传感器不得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人员必须结合每天的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对井下在用监控设备及仪器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井下安全监控设备、仪器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矿井通风部190、门必须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的正常调校工作。每周采用新鲜空气和空气甲烷校准气样对崔化燃烧式瓦斯传感器、报警仪进行校准,其他监测传感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校准;每年瓦斯等级鉴定前,必须对矿用风速表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光干涉式瓦斯检测仪必须做好入井发放检查,发放检查或使用中对其计量特性有怀疑时,必须及时校准后方可继续使用;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必须每二年送仪器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检验和校准。 十六、矿井通风部门必须建立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保养和维修制度。对于送检合格的安全仪器仪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拆卸和调整;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因使用不当、维护不及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保191、证其安全和计量性能。 十七、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各类安全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检修,确保安全设备的完好状态。 七十一、图纸填绘及交换制度 一、煤矿技术部门每天收集采面煤厚、实际采高、推进度及日产量。填写采面回采日报表,遇有煤厚变化和构造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及时采取措施调整采高。 二、煤矿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采高不够,留顶、留底煤问题时,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三、矿总工每周填绘一次采掘图纸,标明采面采至位置、时间、煤厚、实际采高,记录本周回采实际情况。 四、煤矿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技术部上报采面回采率报表和巷道掘进报表,按表格要求填写采面当月采至位置,推进度,煤厚,平均采高。写明当月销售煤量,192、库存煤量,掘进煤量及回采率。有特殊情况的要备注说明。五、煤矿每季度和公司技术部交换一次采掘工程平面图,交换图上标明已开采区域、采出煤量、采空区范围和面积及已开采区域的回采率。七十二、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各类工程技术设备档案材料的归档、保存与借阅管理,并有可靠的保密管理制度。二、矿设置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对各类工程技术设备档案材料实行统一管理,需要借阅时必须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三、建立完善的资料借阅手续。四、档案室管理要做到整洁、卫生,并有可靠的防潮、防蛀、防鼠、防火防盗措施。五、档案室系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六、各类档案资料交接验收统一保存,并及时建立台帐,作好借阅登记193、。七、一旦发生档案资料丢失、毁损必须及时上报,情况严重必须报警。 七十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二、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出入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交接完毕后认真填写记录,并登记。三、 做好“四防”,限制非工作人员随便出入,防止坏人破坏,禁止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 若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领导汇报。五、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事故,一事一分析,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六、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般的防火知识,掌握各防火用具的使用方法。七、 违反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性质恶劣者,将依法追194、究其责任。七十四、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二、在井下运输大巷设置消防材料库,并设置消防平台,备足消防设施。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四、井下火工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及各采掘面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确定。五、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六、每季度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95、七十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矿成立阻燃胶带专项管理小组,设在机电科,负责矿井用运输胶带管理工作。二、 阻燃胶带的发放与监督使用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参与阻燃胶带的到货验收,组织阻燃胶带的检验。三、 手续不齐全的阻燃胶带不准验收入库,不经检验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四、 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报废等数据报机电科和机电矿长。五、 负责对阻燃胶带领用与发放工作,领用与发放时严格按照物资的领用手续办理。六、 使用单位要领用阻燃胶带,必须到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196、,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由矿组织废旧阻燃胶带的再利用。七、 阻燃胶带管理组根据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使用与购置计划。八、 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九、 全矿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准到小电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100元。十、 新到货的阻燃胶带由机电副矿长、供应科组织负责验收,入帐管理。十一、 不符合各项标准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十二、 撤换的阻燃胶带要统一、集中保管,以备再使用。十三、 皮197、带检修工要经常下井检查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协助使用单位做好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七十六、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二、 值班司机应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三、 运行中的设备每四小时全面检查一次,二小时做一次运行记录。四、 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下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五、 应按下列部位巡回检查:各部位螺丝、联轴器、润滑油、阀们、盘车试运转、电源电压、起动开关、接地线、放气阀、出水闸阀、真空表、压力表、安全用具。七十七、排水管理制度一、每一矿井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水管,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小时内排出小时的正常涌水量。二、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水泵相适198、应,并能够同时启动工作和备用水泵。三、排水人员必须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四、井底车场附近必须建立主水仓、备用水仓及排水设施。主水仓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临时水仓必须建立在巷道一侧的峒室内,主水仓的容量根据涌水量的大小来确定,一般主水仓的容量不超过立方米;临时水仓的容量不超过立方米。涌水量较大的路段应设排水沟,排入水仓内,带有煤泥等混浊的水要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水仓,沉淀池要定期清理,以免损坏水泵。五、在井巷掘透老空或排除井筒、下山、老空积水前,为防止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突然涌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六、排水人员要及时排出各水仓的199、积水,以免影响生产。排出地面的水必须妥善处理,以免返渗井下。七、排水人员要掌握矿井的涌水情况,做好矿井水害分析预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八、提前做好排水设备及材料的计划工作,妥善管理排水设备与材料。七十八、道路管理制度一、井下要有专人维护运输道路,保证浮煤、淤泥及其它杂物应及时得到清理。二、干燥的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避免煤尘飞扬,造成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增加,给身体健康带来影响。三、运输道路要求平直、畅通、无阻碍、无积水。四、对坡度大、有积水且底板不好的主要运输大巷如果确需硬化,应先向上级打报告,待报告审批后方可硬化。五、运输道路的尺寸要符合要求,保证行车、会车的安全。对坑凹不平的路200、段要铲高垫低。六、在有拐弯、坡度大、狭窄的路巷必须设置路标。七、对运输巷道的顶板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道路安全。七十九、煤安标志管理制度一、 为使我矿的进矿产品各种手续更加完善、标准、规范,符合矿用产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 所有进矿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必须提供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的煤安标志证书和正规的合格证明及产品说明书。三、 产品外观上要有明显的“MA”标志,无此标志者不给办理入库手续。四、 对于产品上有“MA”标志而没有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证明书的要及时催要证明书,对于不能提供者,一律给办理退货处理手续。五、 所有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的201、“MA”标志认证书、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一律交给技术科统一管理。八十、巷道掘进管理制度一、掘进工作面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二、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三、巷道掘进中,必须有防止顶、帮活矸冒落的安全措施。四、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订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 五、巷道的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安装设备、检修和施工需要。六、贯通巷道的掘进:当贯通的两掘进工作面相距米时,必须停止一头工作,并设警戒线,由另一头掘进。七、单巷长距离掘进时,要认真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如有超标情况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撤出人员。八、掘进工作面必须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九、掘进工作面202、必须及时延伸风筒,以保证工作面的正常用风量,出风口距掌子面不得少于10m。十、掘进巷道应杜绝“三无”即: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十一、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按中线要求施工,技术员应把好工程进度。八十一、安全活动制度一、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决议和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每月19号下午4:00,由主管矿长主持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全矿生产系统班长以上干部参加。通报各单位存在隐患问题、“三违”、工伤、管理干部下井、工程质量、安全评估、机电考核、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完成情况,参会矿长分析上月度各专业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度的工作,指出下一203、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三、每次活动,各单位必须按时到达会场,由调度室值班人员会前点名。有事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对于会议中体出问题,各有关单位必须依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否则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考核。 四、定期对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培训,并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许上岗操作。 五、每星期三下午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日,检查人员入井检查结束后半小时开安全生产会议,次日十点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六、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的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制止“三违”有功人员,酌情奖励2002000元。遵守204、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业绩的,给予200元的奖励。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果的。酌情奖励200-2000元。八十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和措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防火预案,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下列部位为防火重点部位: 材料库房;办公楼;宿舍楼;油料库;炸药库等 三、单身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有紧急疏散通道,要安装应急照明灯; 四、避雷设施要符合规定,并保持完好,定时检测; 五、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及配合安205、监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相结合。 六、检查安全用电、用火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消防设施的完备情况,工作、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 七、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记清检查时间、部位、所检查内容、存在的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整改时间、岗位负责人或陪检人员签字,必要时下发隐患通知书。八十三、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206、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207、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在特殊时期下井线路防雷保护接地,必须定期检查。其它地方(地面变电所、监控室、炸药库、风机房、油料库)的保护接地,由维护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防雷接地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防雷接地设备装置的完善情况,独立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欧,安装在架物上的避雷针,其集中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208、欧。 十一、每年至少要将专业的、有资质的防雷部门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测,如发现接触不良或其它问题应及时处理。八十四、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煤矿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三、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四、重点对办公室钥匙、收银、财务、仓库、更衣室、员工宿舍等项目进行管理。 五、在煤矿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六、积极配合综合办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七、值班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209、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八十五、防洪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切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有效应对洪水、雷电灾害,坚持“预测预报、超前防范”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总体部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二、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全面负责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一)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 长:罗树成(矿长)副组长:何 刚(机电副矿长) 贺春生(生产副矿长)陈 银(总工程师)刘 雄(安全副矿长) 成 员:高 君、王铁锁 、白侯换、宋小龙、刘廷荣罗树成:全面组织、落实防洪整治工作。陈 银:负责防洪治理日常管理工作,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区周边及采空区塌陷区进行检查210、,并对水文地质条件和水灾隐患及时上图汇报,制定措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贺春生:负责防洪材料(设备)的管理、供应工作及防洪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何 刚:负责防洪设备、设施、工具的计划与布置工作。刘 雄:雨季来临期间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排水、防洪设施进行必要修复、检查,保证防护系统运行正常。白侯换、王铁锁、高君、宋小龙、刘廷荣:认真执行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二)、应急小分队队 长:贺春生副队长:刘 雄队 员:刘廷荣、宋小龙、张慧君、乔玉龙、高君、王铁锁白侯换、孙 志、李志勇、韩立军三、防洪措施1、煤矿井口必须储备足够数量的沙袋、水泵、水管、铁锹、搞头等防洪排水物资和一211、定数量的排水设备器材(后附物资明细表),专人负责,保证应急调用。2、定期检查、疏通地面排水沟、涵洞等防洪设施,确保完好。3、在副井口两侧备用防洪沙袋,已备急用。4、建立值班巡查制度,保证设施完好。5、值班领导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采空区地表塌陷区检查,及时充填地表裂隙。6、技术科专人负责,每次降雨前和降雨后必须检查矿区附近及回采塌陷后地面有无裂缝、陷落等现象。如存在隐患要立即上报矿领导,采取措施及时处理。7、总工负责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准确了解井上下对应情况。对全矿井地表水量的大小、流向及各岩层的水量补给情况进行观测。8、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每天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事情节采取措施。9、加强培训、严212、格管理,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熟悉掌握井下透水预兆。10、全面做好电力、建筑物的防雷测试,及时整改,直至达标。11、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1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予请假。四、采空区裂隙处理措施1、对采空区地表裂隙进行经常性观察,每天必须有人观察、汇报。2、及时处理地面裂隙,用黄土将裂隙缝填满、填实,防止雨水积存通过裂隙流入井下。3、对已填过的裂隙进行回头看,发现有下陷,变宽的及时进行处理。4、对出现的塌陷坑、洞及时填平、修复。5、值班人员随时注意观察天气变化情况,按时观看天气预报,早发现、早预防。 五、发生水灾事故时的应急抢险预案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水灾事故可能发生地点213、为下暴雨时洪水从采空区裂隙和副井口灌入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必须提高警惕,立即汇报,密切注视,认真分析,及时采取措施。一般处理方法为:1、发生水灾事故时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相应转变为应急抢险指挥部。2、迅速观察判断洪水的来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并立即报告矿调度中心,利用可靠的联络方式向威胁区域发出警报通知。3、如果井下有人员作业,调度室立即通知,从主井进行撤离,并安排检身人员进行核实,确定井下人员全部撤离。4、事故初期,在值班领导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场人力、物力,迅速进行抢险工作,调用50装载机对井口进行封堵,以防事故继续扩大,同时派人对采空区裂缝进行巡查、封堵,必要时调用10装载机封214、堵裂缝。 5、水灾控制住以后,任何人员不得放松警惕,继续对各处进行巡查,直到暴雨停止,没有危险时方可正常生产。物资配备应急车辆及人员配备车辆负责人电话蒙KG6089刘廷荣萨普皮卡苏亚龙50装载机温国燕三轮车贺 飞10装载机王铁锁序号物料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雨衣10套2水靴20双3铁锹20把4镐头10把5编织袋100个6沙袋20个7矿灯20个8水泵BQW15-80-132台9电缆MY1000(3*6+1*4500米10开关QBZ-302台11塑料管2寸500米雨季“三防”值班安排表(另附)八十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卫生关系到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的大事,为确保食堂食品卫生保障职工工作顺利进行,切实215、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食堂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实行矿卫生检查小组检查,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和职工监督来共同管理。二、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具体由办公室全面负责、落实执行。对检查出的问题,食堂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办公室有权对食堂管理人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报矿安委会批准执行对有关人员奖罚决定。三、大宗食品(如粮食、油料、常用佐料等)的购进,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将进货渠道、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报办公室查验;对每日购进的肉类、疏菜原料,食堂管员严格把关,办公室主任进行不定期抽查。四、办公室定期组织矿领导每月至少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对上级主管部门、防疫部门的检查要积极配合,对存在的问216、题立即整改,并奖整改结果报主管部门。五、因食品卫生问题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罚或因食品卫生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食堂管理员及相关人员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食品加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条件:1、保持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2、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要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的原料、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3、炊具、用具使用前后必须洗涤,保持清洁。4、炊事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七、禁止生产出售下列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217、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咸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有害的。2、含有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可能对人体有害的。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它物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兽、水产品及其它制品。八十七、煤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和我矿下达的煤质管理制度、文件从严从细组织实施综采队煤质管理办法,教育职工提高认识,增强煤质观念。二、刮板机、转载机开启后以顶链不带水为原则,顶链带水严禁开启。三、刮板机、转载机冷却水必须引入老塘,当不能引入老塘时(俯采),应设水泵、水箱将水排出。四、严格控制机组、各转载点喷雾水,严格贯彻执行“开机开水,停机停水”的原则。五、工作面割煤时必须掌握好顶底218、,不得无故采顶割底。六、工作面顶板破碎时必须及时跟机拉架,必要时应超前拉架。七、工作面发生冒顶、严重漏矸时,必须及时将矸石处理掉,不得随意进入生产系统。八、如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提底或降采高不起作用必须放炮处理时,放下的矸石必须捡出去,不得进入煤流。九、生产班在临近下班时,如果顶板来压,在外运保证的前提下,要延点生产,尽快推过压力影响带,减少工作面冒顶、漏矸。十、配合生产、安监、煤质管理部门共同搞好煤质管理工作,对其提出的正确意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八十八、消防管理制度一、矿消防安全的领导机构是矿消防领导小组,矿长对全矿消防安全负责。二、矿消防领导小组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安219、全工作的指示,部署消防工作,监督落实情况。三、认真组织和领导消防工作,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四、保卫科消防管理干部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安监处负责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六、研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的行政管理之中。七、认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追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者及处理方式,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八、矿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保卫人民生命安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的个人和无火灾事故工作成220、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九、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外,并对单位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和不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设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八十九、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一、法定节假日确需值班、加班,经矿长批准,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作出加班、值班工资,但要从严掌握,减少不必要的加班。二、法定节假日期间矿工会要安排矿领导值班表,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误岗;认真做好值班登记、报告工作,值班记录及时存档。三、值班领导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221、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四、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否则处5002000元罚款,并取消季度、年终效益奖。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五、负责节假日的值班检查,监督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六、负责对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在值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七、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九十、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职工岗前、在岗期间的体检和作业场所222、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健康监护规定。一、凡进入煤矿上岗的新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又重新上岗的员工,安技科必须组织到有相关资质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二、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假,或失职,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则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200500元。三、安技科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四、公司对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两年,其中,接触食品、抽水、铅、苯、锰、噪声超标的岗位人员,体检周期为223、一年。五、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六、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七、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安技科及时汇报矿领导,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八、煤矿办公室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如造成遗失,则应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00500元。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监测一、煤矿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尘毒分布情况。建立卫生工艺流程图,并准确的确定卫生监测点。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监测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随时监测。三、对粉尘、噪声、有害气体超标的工序,由安技科在超标处设立卫生警示牌,警示牌上应标明标准值和超标的情况,预防措施等。四、对超标的场所煤矿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用新工艺替换旧工艺。五、安技科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使用,并做到准确发放和指导正确使用,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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