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商务用房安全生产、宿舍、食堂管理制度(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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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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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商务用房安全生产宿舍、食堂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1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验收制度1三、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四、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制度5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六、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七、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1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1九、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12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3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4十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十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8十四、文明施工管理2、制度20十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2十六、安全标志管理制度25十七、施工现场消防制度25十八、门卫管理制度28十九、施工场地管理制度28二十、宿舍管理制度28二十一、食堂管理制度29二十二、厕所管理制度30二十三、淋浴室管理制度30二十四、防粉尘、防噪音措施31二十五、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制度31二十六、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33二十七、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34二十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制度38二十九、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39xx20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l、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目3、标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分项目终结考核、年度、季度考核三种,项目负责人由上级考核,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考核组考核。2、季度考核时间定为1、4、7、10月2日,年度考核定为次年元月15日前,项目终结考核为项目竣工退场后一个月内。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优良(目标落实良好)、合格(达到目标)、不合格(没有达到目标)三级。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总目标分解后的项目管理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的安全工作。5、考核方法为对照项目管理人员各自安全责任目标和具体的工作内容,逐一检查,并结合项目部和上级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评价,没有达到目标的为不合格,达到目标的为合格,良好4、地达到目标的为优良。6、项目部按公司的有关办法,对考核达到优良者予以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处罚(依据公司每年安全质量工作包保责任状,在年终考核后予以兑现)。7、考核结果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存档。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验收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其中应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突出技术措施,并做到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施工现场应当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设计、方案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5、JGJ46规定,并有针对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3、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4、本项目我方为总承包单位,专项方案由我项目部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桩基和基坑围护工程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5、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6、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6、专项方案由技术部门组织本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7、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会。专家应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公司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7、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8、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项目技术人员应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10、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1)安全技术措施1)土方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坡度和护坡支撑,护壁桩8、等,以防土方坍塌。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设施。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4)安全网(立网、平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10)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安全。11)防火、防毒、防爆、防腐等安全措施。12)易燃品仓库的设置地点和安全距离;13)正在建设的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14)高于9、周围避雷设施的金属构筑物的防雷措施等。 (2)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1)夏季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预防中暑措施。2)雨季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雷击措施;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基坑边坡坍塌的措施。3)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施工及现场取暖防煤气中毒措施;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大模板、临建、塔吊等的防风倒塌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现场防火措施;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的措施。三、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要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10、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2)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要危险源审核批准。3)各施工队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4)安质部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并按工程进展情况不断更新,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3、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识别范围:a)本项目部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所使用的物资设备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2)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4、危险源评价1)风险评价采用LEC评11、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2)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分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要危险源并实施控制。5、重大危险源管理:(1)项目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2)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中所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3)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并制定12、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4)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5)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6)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记录。(7)项目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四、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员工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创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13、,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程序(1)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施工员均要对操作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每一分部、14、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起重吊装、基坑开挖、大型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5)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等,在交底中应该详细说明。(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8)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15、应急救援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要求(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要编号。(2)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书面交底形式记录,并经复核审批签认。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双方各持一份。(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全方位。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必要时画大样图。(4)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员、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5)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员、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不定期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16、交底。(6)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7)对特殊工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施工员、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8)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9)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 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3)安质部每月组织两次全面检查17、。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3、专业性安全检查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1)安全检查记录1)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地方标准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3)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4)项目部接到上级一般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按隐18、患整改通知单内容逐项整改,并履行签字手续。5)项目部在隐患排查时发现重大隐患,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当收到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后,应立即停工整改,自查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6)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逐日填写专职安全员日志,其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8)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2)隐患整改1)隐患登记、分析项目部应将存在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或方案、整改资金落实情况、整改计划完成日期、整改实19、际完成日期、整改责任人等内容进行记录。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2)整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3)复查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4)销案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六、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制度内容与使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安20、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2.本制度使用于本项目部(各部门、班组)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安全会议教育(1)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21、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3)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4)员工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领导相关部门须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专题安全教育1、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2)二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本工程概况,施工生产或工22、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以往的事故教训。(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4)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23、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工作班组负责人负责。2、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学习签到表。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监理。(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地方政府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24、上岗作业。4、经常性安全教育(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橱窗、标语、简报、播放光盘等,结合项目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2)项目部(班组)具体实施。7、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8、其他安全教育(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入使用前,相关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2)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25、,由安质部进行单独、专题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合格后,方可再回岗工作。(3)需要进入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外架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七、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各施工班组在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回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26、安全活动搞得深入人心,行之有效。4、每周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安全员要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活动日讲评,针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并用“安全活动日讲评记录表”作好记录。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施工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必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上岗作业。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27、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人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九、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1、28、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保障职工能使用到合格、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应当是在当地省级安全监督局登记备案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6、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施工管理部门编制需用计划,项目总工程师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物资部门采购。7、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8、物资部门应在合格供应商处购置劳动防护用品。9、采29、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场时,项目部材料员按采购计划的内容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查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无质量证明文件或质量验证不合格时,禁止接收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中,必须获取下列资料:(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出厂产品合格证。(2)省级安全监督局发经营备案证书(经营单位)、生产备案证书(生产厂家)。(3)产品的检验报告。(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标识。10、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1、劳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照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1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30、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或报废标准的应当统一收回报废,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新的劳动防护用品。13、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14、项目部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15、对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31、制度。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服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4、项目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7、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布。并32、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8、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救援职责,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9、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10、逐级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活动。应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对全体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并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11、根据项目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33、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或应急实施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应急预案。1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为了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均应上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34、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带班人员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并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5、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36、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5、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保护现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调查、询问。6、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8、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37、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相。9、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10、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38、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2、公司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13、事故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14、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搞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15、轻伤事故,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39、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填写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十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40、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级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隐患为影响程度特别重大级(对应国家劳部发(1995)33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解决难度最大级,其它二、三、四级依次递减。3、项目部主管领导对本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4、事故隐患排查(1)项目部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实行“一患一档”隐患登记。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并按责任范围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级责任制订防范、监控措41、施。(3)项目部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用警示性标牌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状态、隐患位置、整改责任人、整改开始时间、整改计划完成时间等。5、隐患的整改(1)项目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重大以上事故隐患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其它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发出,隐患单位主管领导或隐患整改责任人签收并按要求整改后及时反馈。(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有42、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4)对各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行跟踪监控管理,各项目部要建立事故隐患监控台帐。(5)对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须进行现场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逐级上报销号。6、奖励、处罚与责任追究(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2)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对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对单位主43、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三宝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人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得使用滕竹安全帽,在无防护设施的高处或登高架设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三宝”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带系挂符合规范要求。2、洞口临边管理。施工现场一切洞口和临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标准要求执行。水平洞口与临边应设有效防护栏或盖板,竖向洞口采用钢制工具式栅栏开启门。3、安全防护栅。人行通道口、进料口等应按规定搭设硬质板材防护橱,变配电等电源危险处应设置不低于244、M高的隔离栅栏。砂浆搅拌机、钢木加工区等应按规定搭设防雨防护棚。4、防风安全。施工现场所装设的各种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电杆、临建墙体或机具上,并按规定设置地锚固定。各种缆风绳不得与电源线交叉,特殊情况下应采用有效隔离措施。5、屋面、外装饰作业。按规定搭设防护架,挂置安全网。6、垂直立体交叉作业。按规定设置隔离层,并应严格控制作业层荷载。7、施工中拆除的模板、顶柱要随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分规格整齐堆放。8、清理的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应设溜槽或利用垃圾道或电梯井送下,严禁随意抛掷。9、班前、班上严禁喝酒,严禁打闹和开玩笑,严禁小孩进入施工工地。10、对参加建筑安装建设的公司员工、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必45、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11、应设有专用配电箱,严禁非电工人员拆装电气设备或电源。电气安装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源线不得与金属构件绑在一起。12、变压器、电箱开关及能够散发大量热量的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和有腐蚀性的物品。13、架空线路的路径必须选择合理,要避开易撞、易碰、潮湿场所热管道。使用绝缘线的低压临时动力线及照明线路,其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交通及车辆通行处不得低于5m。14、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装有保护罩。15、移46、动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操作移动电动工具,必须穿戴好绝缘鞋靴和绝缘手套。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必须拉开电源开关。1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切断电源后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各种机具的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均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装置。17、从事高处作业者要衣着灵便,不得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同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要正确使用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和梯子。患登高作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18、高处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停用时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47、严禁抛掷,防止落物伤人。19、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风雪、雷雨)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登高作业、起重吊装、打桩作业和露天电焊作业。20、起重吊装作业应落实专人指挥,起重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严禁入内。起重作业时,应对起重机械和工具、索具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试吊,起重作业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任何人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行留或行走。(十不吊:超负荷不吊,斜拉不吊,无人指挥不吊,绳索打结不吊,手势不清不吊,绳索不齐不吊,吊物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从人头上越过不吊,埋在地下物件情况不明不吊。)21、电焊48、气割设备及摆放位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焊机应设单独的开关,外壳应可靠接地,一次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长度不得起过5m,焊钳及二次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焊接施工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关好氧气、乙炔气瓶的气阀,并认真检查操作现场,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22、在二层以上楼面进行建筑安装施工时要对所有存在危险的预留孔洞和建筑边缘,设置安全盖板、安全网或安全围栏。下层作业人员不得在孔洞正下方进行作业和通行,防止高处落物伤人。23、建筑安装物资要做到定置堆放,要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无阻。机动车辆在施工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库房时时速49、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速、超载、抢行和无照驾驶,车辆在起步、转弯和倒车时,要认真查看周围有无人员或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减速慢行。十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项目部应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在施工现场设置各项临时设施。2、项目部应绘制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平面图,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平面图统一布置,明确各责任区的划分,确定责任人。3、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四围应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和美观。4、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或标识,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50、,夜晚要亮。进出口处还应设有车辆冲洗设施。5、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门卫室,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持工作卡进出现场。6、大门进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7、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应有防止扬尘措施;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8、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9、建51、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10、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牌标明名称、规格等,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11、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12、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13、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1452、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15、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16、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17、施工现场要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18、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19、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对药品、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20、施工现场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将相关证件在食堂明示。21、项目部应根据各种材料特性建立材料保存、保管制度和措施,制定材料保存、领取、使用的各项制度。22、项目部应制定施工现场各类成品、半成品的53、保护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23、项目部应建立垃圾处理制度,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分类存放,并留存运输和处理单位的相关资料。24、项目部应建立施工不扰民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25、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场界边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项目部应定期在施工场地边界对噪声进行监测。26、应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施工便道通行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27、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28、进54、入施工现场前应对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配置,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十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成立管理组织机构,制订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各项设备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相应管理体系和安全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安全可靠。各类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周边人员、财产的安全。设备安全生产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构造和基本原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55、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值班运行制度,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设备在运转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状况,确认安全良好方可使用。(2)操作人员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按标准化作业,操作前和操作中严禁喝酒。(3)设备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时,不准接触转动部位或对其进行修理,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应放松或复原带负荷的工作部件,将可动悬挂件放下,锁住保险、操作室内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挡位置,行走设备要刹住手刹车,锁好机(车)门以防意外;露天长时间存放的设备及室内的精密设备,要做到上盖下垫。(4)操作人员值班时,应认真监视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不得带“病”运转。2、56、设备施工(停放)场所的安全事项:(1)需防止非设备人员接近易发生危险的设备施工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行走设备和车辆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区域和行走路线,防止在作业区域外形走发生意外。(2)油库和修理间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设防火标志、防火措施和器材;设备作业场所作业车间要有防盗、防火措施。(3)高温、高寒、高原、和有危害作业地区、场所,按规定设通风、降温、保暖等措施和设施。(4)凡设备上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标志的,都必须进行定期检查、调校。经调校后动作不灵、指示不准的应立即进行更换,严禁继续使用。(5)进入寒冬季节前,必须做好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进行换季保养和更57、换润滑油等。(6)在多雨和易刮台风地区,应做好防雨、防洪、防台风工作。3、于自有设备、租赁设备、机械作业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实行进场安全准入制度。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一律不准使用。4起重机械、电梯、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理检验手续,在取得有效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5、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警报器)及安全指示装置的施工设备,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调校,确保安全有效。6、事故等级界定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的,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类,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1)58、一般事故:修复费用在五万元及以上,十万元以内;设备连续停机时间在五天及以上。(2)重大事故:修复费用在十万元及以上,三十万元以内;设备连续停机时间在十五天及以上或对外造成影响的。 (3)特大事故:修复费用在三十万元及以上;设备连续停机时间在三十天及以上或对外已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修复费用只计算直接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价值。7、设事故处理方法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转,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和项目领导。8、设事故处理原则(1)对设备事故处理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性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查处不放59、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和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 (2)各级设备部门和设备管理、操作人员,都要做好设备事故的记录、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摸索事故规律,制定防范措施。(3)对设备事故隐满不报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十六、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l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4、标志牌设置的60、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8、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工程部位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三个阶段。9、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61、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10、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11、对夜间施工或人员经常通行的危险区域、设施,应安装灯光示警标志。12、按照危险源辨识的情况,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十七、施工现场消防制度1、项目部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2、项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3、项目62、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项部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5、项目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6、施工人员进场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7、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8、应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图,应明确现场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布置位置和数量。9、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进行登63、记。10、施现场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生产单位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各类设备、设施和器材的相关技术资料项目部应进行存档。11、要配备足够的适型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项目部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检查,按相关年限及时更换、补充、验收、维修。1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至少应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13、项目部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应有文字和图片记录。 14、施工过64、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15、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1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规范要求。17、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18、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19、焊接、切割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65、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20、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21、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22、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23、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24、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2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库管员要熟悉库66、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26、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人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2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十八、门卫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人工地。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67、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5、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6、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擅离职守,需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7、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8、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十九、施工场地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道路要硬化畅通,设专人定期打扫道路。2、施工中泥浆、污水、废水禁止随地排放,选合理位置设沉淀地,经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或河道。3、施工场地设吸烟室,吸烟室设有防火措施,要远离易燃68、易爆物品,作业区严禁吸烟。二十、宿舍管理制度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在食堂、库房不得兼做宿舍;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m2,且不得超过16人;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2、统一安排职工在非施工区定点住宿,不能随意搬迁或擅自搭建住处。3、宿舍内要床铺整齐,被褥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下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环境卫生应良好。4、宿舍内要轮流值日,清扫的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要保持室内通69、风,窗明几净,清洁卫生。5、严禁向室内外抛扔瓜果、杂物、烟头等,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要倒人下水道内。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酿酒闹事、进行流氓等活动。7、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外事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向现场保卫人员登记。8、宿舍内的照明用电由工地统一布置。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禁止用纸做灯罩及用卤灯取暖,严禁使用煤气、煤油、电炉、电热毯、热得快锅等危险品。9、到休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喧闹影响他人休息。10、项目部要对宿舍区卫生定期检查、评比。二十一、食堂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1、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70、毒有害场所的间距必须大于15m,并应设置在上述场所的上风侧(地区主导风向)。2、食堂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颁发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的身体健康证。3、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应做到勤洗澡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不佩带戒指、手镯、不染指甲。工作期间不吸烟,便后要洗手。4、食堂使用的煤气罐应进行单独存放,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放,且存放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5、食堂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和消毒,门扇下方设防鼠挡板,操作间设清洗池、消毒池、隔油池、排风、防蚊蝇等设施,储藏间应配有冰柜等冷藏设施,防止食物变质。6、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操作台、灶台、灶具、菜板、面板要做71、到随时清洁,餐具要做到每日消毒。7、菜板、面板、肉板要分开,切菜刀、切肉刀要分开。打饭要用食品夹。8、采购人员不得买腐烂变质食品,食堂人员严格把关,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且生、熟食要分开存放。9、库房食物要摆放整齐,进货不应太多,要勤进少进,防止变质,造成浪费。库门外要有挡鼠板。要经常通风,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10、食堂内地面要硬化,墙壁要喷白,灶台及面、菜案位置的墙面贴白瓷砖到1.8m11、食堂内用电设施和照明线路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12、食堂周围不得有污水乱倒、垃圾乱堆,剩菜剩饭集中处理。13、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十二、厕所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厕所的蹲位和小便72、槽应满足现场人员数量的需求。施工现场厕所要男、女分开,并设立标记。2、高层建筑或作业面积大的场地应设置临时性厕所,并由专人及时进行清理3、厕所要保持通风通气、清洁卫生,大小便入池,手纸要扔到纸篓不得在便池内乱扔杂物。4、厕所要定时清扫、冲洗,经常灭蝇灭蛆虫,保持干净整洁。5、任何人不得损坏厕所设备,如灯泡、阀门、水箱等。二十三、淋浴室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淋浴室应满足作业人员的需求,淋浴室与人员的比例宜大于120。2、保护通风、采暖设施,保证室内排水畅通。 3、室内照明必须采用防水灯具,并设置漏电保护器。4、严禁在室内打闹,乱扔杂物,浴室内不得洗衣物。5、要经常清扫,定期消毒冲洗,保持室内卫生。73、6、爱护浴室设施,冲洗完毕后,应关闭水源,注意节约用水7、制定使用开放时间。二十四、防粉尘、防噪音措施1、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人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间10点到次日早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周围群众工作,报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3、产生强噪声机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放在操作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4、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砂轮机等)要进入封闭的机械棚,以减轻噪声的扩散。5、进出场运输松散材料,车辆要进行覆盖。6、现74、场道路、材料堆场要经常洒水湿润,防止粉尘扩散。7、操作现场施工垃圾及时清理装袋后外运。8、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以及其它物质,如确需动火,需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防烟尘措施。二十五、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制度1、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酒后操作,经查出根据情节罚款50-200元,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反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管理人员的责任。 3、擅自拆动或损坏脚手架(板)、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者,根据情节罚款500-1000元。 4、施工现场浪费水电资源,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各种材料乱堆乱放者根75、据情节每次罚款100-300元。 5、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6、劳务队伍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根据情节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勒令停工整改。 7、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未经考核合格而自行上岗者,勒令其停止操作,没发现一人一次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8、凡患特种病者,禁止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9、劳务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违规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者,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每次罚款200元,在高空危险区操作不系安全带(绳)者,一次罚款100元,并勒令停止76、作业。 10、高空作业时造成材料和工具等坠落,每次罚款50-100元,由于物体坠落造成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责任者承担。 11、作业人员有意将东西从上往下抛掷,每抛一次罚款100-200元。 12、模板工拆模时无有效防护设施和无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应勒令停止操作,造成事故由责任者承担。 1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指定通道通行者,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由责任者承担。 14、攀登脚手架、起重机架或乘坐吊篮上下者,每次罚款200元,吊篮运行中进行装卸者,罚款500元。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或非专业人员搭接线路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16、操作易触电机器人员作业时不使用绝缘手套77、绝缘鞋等防护用品,严禁其操作。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由责任者承担。17、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和专业人员离岗时未按规定关闭电源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经济损失和责任。 18、拆除脚手架的材料,不按规定用绳子放行,乱抛、乱丢者,每件罚款100元。19、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赌博或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罚款2000-50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0、年龄不满16岁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罚款1000元,并勒令退场;如有意隐瞒而雇佣未满16岁工人的,追究劳务队伍负责人责任。 21、工地上所有公司资产,严禁任78、何人用任何借口挪用、偷盗,一经发现按资产价值的十倍罚款。 22、购买伪劣防护用品的人员除责令其自行销毁外,并处以购买价值50%的罚款。 23、对在生产中管理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 2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5000-30000元罚款直至开除;构成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交由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25、对遵守安全纪律表现一贯良好的队伍和个人,各单位在半年、年度考核奖中给予适当奖励。 26、对检举他人隐瞒事故真相,为事故调查提供有效证据的人员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27、对改善安全措施,降低生79、产成本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措施的人员给予效益金额8-10%的奖励。 二十六、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80、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4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6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81、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7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必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8对未执行带班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其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十七、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82、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1、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3、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4、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83、故应急措施;5、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3)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有触电伤害危险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84、是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6.重点内容告知(1)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告知措施: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栓好安全网。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做也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2)危险源:预防触电告知措施:1)新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标准配电85、箱,动力箱与照明要分开。2)支线架设要架空,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花线。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4)按规范要求,现场值班电工,每班不少于2人,特别是夜间值班。5)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6)施工现场不准使用无箱家用电器的塑料插座,三角型塑料插座,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7)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8)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9)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86、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10)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3)危险源:预防机械伤害告知措施:1)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4)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5)木工平87、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小于3公分,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7)砂浆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8)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9)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10)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11)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筋扎丝88、。12)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13)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14)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4)危险源:预防坍塌告知措施: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3)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4)基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5)挖孔施工应按照人工挖孔桩安全89、管理办法执行。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7)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8)距临时围墙2米内不能搭建宿舍、仓库等设施。9)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10)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90、措施。11)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5)危险源:爆炸告知措施:1)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3)具体安全措施见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严格执行危险源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或危险源作业场所要进行公示或警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造成事故的后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使在危险源场所的全体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的基本常识,做到相互监督,自觉遵章守纪。二十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制度 1、一步规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保证其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91、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6478号)、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办200589号)。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组成。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3、文明施工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1)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设备、设施支出。2)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文明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已单列的除外。5)技能、文明施工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与安全文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92、出。4、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总包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5、项目计划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文明措施(方案)编制和报批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算。分包单位按照总包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投入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应计入总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中。6、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对分部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十九、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93、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分析各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施工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工人参加。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精神;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战略;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讨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4)督促、检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当前安全管理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产作重点。4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5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要求:1)各类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部主要领导请假;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督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