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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59页)
冶金行业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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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06934 2023-11-15 59页 226.72KB
1、冶金行业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总 则.1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 基本通则.2 一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2二 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3第二节 安全生产领导、专职管理及执行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4一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4二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5 三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6四 安环部安全生产职责.6五 义务消防(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生产职责.7六 厂长安全生产职责.7七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8八 车间班组长2、安全生产职责.8九 厂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9第三节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9一 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9二 工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0三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1第四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1 一 总调度室安全生产职责.11 二 企管部安全生产职责.12 三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12 四 行政部安全生产职责.13 五 机动部安全生产职责.13六 原辅料、销售部安全生产职责.13七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13八 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4九 保安队安全生产职责.14第五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 .15 一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15 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3、责.15 三 危险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5 四 保安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6 五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7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度.18 一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8 二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8 三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9 四 企业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20 五 安全费用保障制度.20六 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22七 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22八 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23九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3十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4十一 对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24十二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25十三 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十四4、 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7十五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7十六 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28十七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9十八 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档案制度.29十九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9二十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30二十一 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30二十二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1二十三 工伤事故管理及保险制度.32第二节 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32 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32第三节 煤气安全管理.33 一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33二 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4三 煤气设施检修制度.35四 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36五 煤气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5、6第四节 压力容器管理.37一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37二 压力容器维修管理制度.37第五节 危险场所管理.38一 危险作业区域防火、防爆、防毒制度.38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8三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38四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39五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39六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39第六节 用电安全管理.40一 安全用电制度.40二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1三 移动电器设备管理制度.42四 移动电具管理制度.42五 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2六 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43第七节 安全用火管理.43一 安全用火管理管理制度.43二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44第八节 厂区安6、全交通管理.45一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5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5三 自行车、摩托车管理制度.47第九节 检修安全管理.47一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7二 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48第十节 起重安全管理.48一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48二 起重机安全使用制度.49第十一节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49 一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49二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49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7、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法律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的重大措施,也是企业确保生产安全的保证,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则是全体人员的法定义务,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执行。第四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充分体现管理系统的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和适应性。要求企业全体人员全面地、系统地学习与执行。第8、五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望企业全体人员主观能动地执行,认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第六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的因素更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以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的损害,确保安全生产。第七条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动的原则,不断完善、充实本制度,以适应生产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第八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结合公司实际,吸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血的教训而制定的。“安全生产,人人有责”,9、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法制观念,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型企业而努力。第九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制度为准。第十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颁布执行。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 基本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10、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强调指出,必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上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的标准,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不单企业本身应负安全生产的责任,而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从业人11、员,应该层层承担责任,共同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一、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公司12、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6、认真执行国家或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9、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10、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1、积极参与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公司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13、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上报。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同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6、积极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维护员工的职业健康。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14、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作作出应有的贡献。二、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2.承担和落实本职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4.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防止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5.全15、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7.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全体员工应当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9.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16、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高“我要安全”的意识,“我会安全”的学识,“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共同建设公司的安全生产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11.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12.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1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14.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17、火柴、打火机,不准吸烟,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15.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等场所;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16.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17.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装量、防雷及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随时动火、随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有人监护。18.机动车辆在厂内道路行驶,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0公里。19.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到18、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第二节 安全生产领导、专职管理及执行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 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3.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资源及物质资源),以确保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均满足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4.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建立厂19、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考核工作。5. 在生产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做到“五同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6. 组织制定、实施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国家规定调查、登记、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7. 与外包单位的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的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外包单位在公司的合作项目,安全工作应统一协调管理。8. 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9.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活动,建设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安全生产20、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 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及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及督促落实。4. 掌握公司的安全状况,协助总经理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5.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督促指导各厂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6. 监督和指导公21、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厂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7. 协助总经理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符合安全生产要求。8. 协助总经理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9. 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10.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11. 指导和督促公司从业人22、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做好员工职业卫生防治工作。12. 坚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2. 负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项目的审批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有关问题。3. 负责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采用时安全技术劳动保措施。4. 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有计划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上的重大问题。5. 审核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指导执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的实施与考核。6.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及技术性问题的鉴定,并落实安全技术防23、范措施。四、安环部安全生产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在安全副总经理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组织制定或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 组织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4. 协助总经理编制公司的三级(厂级、车间、班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指标考核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并存档。5. 编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包括对消防演练)。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开展三级教育,上岗位前及调岗前的安全教24、育与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及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 组织、督促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安全设施项目,确保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9. 督促、落实各单位在生产管理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10. 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同时协25、助总经理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报告,进行上报和存档。11. 按国家规定,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调查、登记、控制和管理,并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保证环境安全的工作。12. 加强对电气设备、压力容器、机械设备、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监察与管理。13. 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与运行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好档案的存档和保管工作。14.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做好职业卫生、工伤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用品及职业病防范等工作。15.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义务消防(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生产职责1. 在总经理、安全副26、总经理及安环部组织、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2.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掌握各厂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特别要熟悉公司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其应急处理措施。3. 积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及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的纪律、程序、方法及要领。每年至少进行消防及生产安全事故演练两次。4. 积极学习安全技术,熟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业窑炉、压力容器、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及其应急处理措施。5. 服从指挥调度。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6.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学习现场救护、送院途中救护的基27、本知识和方法,竭尽全力挽救伤员的生命。 六、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 厂长对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和标准要求,并接受安环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 建立并落实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4. 建立、健全分厂安全管理机构,充足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员工作汇报,决定分厂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奖惩办法。5. 主持召开分厂安全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本厂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提出报告和建议。6. 审定分厂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28、操作规程,传达并贯彻实施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任务。不断改善本厂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7.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8.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设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设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9. 制定并实施分厂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指导检查本厂的事故隐患整改,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10.开展本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奖惩工作。11.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129、2. 每月向总经理及安环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七、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安全负全面责任。2. 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与标准。3. 拟定、修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编制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5. 组织落实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6.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7. 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30、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分厂负责人报告。8. 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9. 督促检查班组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遵守厂纪厂规、劳动纪律情况,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车间生产安全。10. 做好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防止机械,电器及消防事故,开展车间文明生产活动,督促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生产安全。八、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督促落实本班组员工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 认真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落实并教育职工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确保安全31、生产。3. 临时调动人员顶岗,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和重要工种岗位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操作。4. 认真抓好车间布置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项工作,并将检查记录收集报告车间。5. 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并负责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车间值班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6. 掌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不违章指挥。7. 发现违章作业,必须及时制止和教育改正,防止事故发生。8. 带领全班人员做好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生产时注意保持通道畅通,停机后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现场清洁、整齐、畅通九、厂安全员安全生32、产职责1. 厂安全员是厂领导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厂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 负责厂、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新工人、顶岗和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特种作业、重要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不能独立操作者不准其上岗操作。3. 保证车间、班组特种作业、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等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和实行监护。4. 组织参加厂安全检查,安排落实整改,确属本厂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厂部,安排落实整顿工作,并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5. 深33、入班组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对违章作业者必须教育,如有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厂长处理。6. 经常检查本厂劳动保护设施、防火器材、安全防护装置,使之保持完好状态。7. 组织车间每周一次及班组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内容、有检查签阅,并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反映上报。8. 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投产前,参加项目审查、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9. 凡发生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现场保护,执行“四个不放过”制度,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吸收教训,提出措施34、,并及时上报。10. 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生产现场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环境良好,通道畅通,场所整洁。第三节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设计规范和要求。2.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或挖潜技改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3.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安全。4. 在安装新设备和改革工艺设备时,需制订出安全生产规程,要35、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并编制试车程序。5. 严格遵守试车规定,参加设备试车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车,经科学分析,采取相应预防措施。6. 对分散的设备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检查运行情况,定期校验安全装置,使之处于完好有效状态。7. 在制订维修计划时,要制订具体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8. 负责对设备保养人员的业务指导,设备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排除或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和损坏,引起人身事故。9. 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就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采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安全设施的设计及设备选择。10. 指导事故隐患整改,对设备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并不断推广应用新36、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二、工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工艺管理中,要考虑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和要求。2. 在研制、设计、改革生产工艺时,力求争取一切措施、采用无毒低毒、难燃难爆的原材料和配方,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 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提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的建议。4. 注意安全技术发展的信息,科学地、适时地采用安全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使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更有利于安全生产。5. 做好重大危险的调查、控制及管理工作,在工艺、技术上37、提供有力的支持。6. 在工艺改革时,编制安全可靠的工艺规程,并组织员工学习,在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7.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员工安全与健康的工艺流程及装置时,要及时上报,研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8.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在工艺技术上对整改工作提供支持。9. 编制工艺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学习与执行,确保生产正常。杜绝因工艺条件或工艺操作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在设计、安装施工中,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教育,正确使用电气,防止触电事故发生。3. 对用电38、安全负责,积极采用先进、可靠的防爆、防雷、防静电及安全用电的技术和设备、装置。4.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不断改进安全用电的技术水平。5.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有关用电不安全的原因,提出防范及改进措施。6. 负责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对其执行的情况。对电气操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用电的安全教育和考核。7. 经常深入生产车间及高、低压配电房,检查电气设备,安全装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进行整改。8.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定期的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消防事故隐患。9. 对装接临时用电,要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措施,组织必要的39、监护人员,确保安全用电。10. 对安全用电的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并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检查监督电气人员持证上岗,正确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和用品。第四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总调度室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力求采用无毒、低毒代替有毒、高毒物品,采用难燃难爆材料,采用本质安全型的技术与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3. 编制或修改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4.40、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协助和指导车间,做好教育操作工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5. 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做好监督管理工作。6. 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协助车间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7. 负责进行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有计划的解决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8. 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时,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工程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9. 协助总经理、会同安环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控制和管理。10. 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41、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1. 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持。12. 编制年度的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卫生措施的经费,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13. 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季、月生产计划中去。14.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汇总,将其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情况报告安环部。15. 在检查分厂生产情况时,同时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消防、卫生及劳动防护的情况,确保安全生产。二、企管42、部安全生产职责1. 负责对原料、中间制品、成品进出厂的分析检验和调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和通知有关部门。2. 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工作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事故。3. 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分析调查因原材料的危险因素造成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有关领导及部门。4. 指导化验室进行学习和掌握原材料的化学性能及应急处理和救护措施。5.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确保公司安全、和谐稳定。三、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与标准。2. 做好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培训,不准分配到分厂部门。3. 43、严格按照劳动法进行人员的招聘,未成年人不得招入。4. 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坚持持证上岗原则。5. 按法律及相关规定,做好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调岗及工种调动工作。6. 合理确定劳动定额,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7. 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8. 做好员工参保工作及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9.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员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四、行政部安全生产职责1. 负责做好办公楼、宿舍、食堂的安全消防工作。2. 加强食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3. 制定本部门的安全44、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五、机动部安全生产职责1. 对采购的机械设备、配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安全2. 做好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的采购、储运、发放,加强安全管理工作。3. 负责机械设备、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运输、装卸过程的安全。4. 确保事故应急预案的物资供应,并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设施、劳动保护工作。5. 严格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对员工的生命健康负责。6. 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六、原辅料、销售部安全生产职责1. 负责做好原辅材料、成品采购、储运、发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2. 根据有关部门对原辅材料的检验,对不合格的,要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确保原辅材料对生产及设备的安全。45、3. 严格执行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把好源头超载关,控制车辆载重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4. 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与标准。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时,列出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2. 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投入,要做到资金投入充足、到位,专款专用。3. 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资金投入。4. 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在资金投入方面保证达到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5. 在资金方面,确保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费用46、。6.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中按照国家标准保证赔偿、医疗等费用,足额到位。八、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2. 对进入仓库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 对进仓的危化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无保障的不准进入仓库。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47、程,确保仓库安全。7. 做好仓库的安全消防工作。九、保安队安全生产职责1. 执行并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入厂检查、登记工作。2. 负责公司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3. 加强本职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熟悉防火、灭火、防爆等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正确使用。4. 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5. 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检查,执行厂内交道安全管理工作。6. 坚守工作岗位,不离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确保安全。7. 做好物资进出的检查、登记工作。8. 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9. 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的学习,并在事故应48、急处理时发挥主力军作用。10. 遵纪守法,遵守纪律,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护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第五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1.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2. 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全体员工均应严格执行。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49、 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车间主任(科室负责人)向分厂(部门)签订,厂长(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副总经理签订,公司副总经理向公司总经理签订,公司总经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5.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6. 从业人员必须履行各自所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7.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公司、对自己负责。8. 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也不被他人伤害,50、为把公司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特种作业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2.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接受定期复审、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3. 应保持身体健康,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4. 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特种作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5. 严格遵守特种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6.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作业,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三、危化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及标准。2. 采购人员应从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51、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商家购买,并应确认其产品检验合格证是否有效,进口商品则要有中英文安全技术说明书。3. 运输、装卸人员应注意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在运输装卸中不混装违忌品种,不粗暴装卸,做到在运输装卸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泄露与损坏,确保运输装卸安全。4.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认真的危化品知识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化品在保管的全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污染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熟悉危化品的物理化学性能,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52、6. 负责处理危险化学品的过期、不合格产品及废料的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到合理、科学的无害处理。7. 仓管人员必须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危化品的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充分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8.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部门,应遵守国家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申报、备案工作。9. 安环部、企管部、机动部应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仓库、罐区,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并认真做好调查、控制、上报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使此项安全工作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四、保安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负责公司人员出入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登记及检查工作。2. 做好关53、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3. 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参加技术培训。熟悉公司防火、灭火、防爆的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正确使用。4. 参加义务消防队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参加演练和培训,并在发生火灾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5. 严于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6. 严格管理进出车辆,不得超载、超速,严禁火种、引爆、泄露、导致中毒及污染因素带入厂区,并检查出厂车辆的货物是否办理出厂手续,货物与发票是否相符等情况。7. 维护厂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8. 做好厂区的治安管理,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五、员工安全生产职54、责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本职岗位的生产技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3. 有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或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4. 有批检控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5. 有拒绝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 有保障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7.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55、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8.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9.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10.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11.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12.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各部门主管及公司安环部成员参加。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56、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末),决定安全生产重大议题并布置、落实。3. 年初,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计划,并组织落实。4. 根据不同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使其得到及时解决。5.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员工“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是安全生产会议的重大课题。6. 安全生产会议,须突出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治及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等问题。7. 认真检查、总结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四不放过”方面的情况,不57、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8. 安全生产会议,应对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问题决定重大举措并组织措施落实。9. 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讨论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会、安全总结会及安全生产合理化提议会等,以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10. 安全生产会议还应就学习新近安全生产管理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进行讨论,以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11. 对每次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记录,进行归类存档,用以进一步学习和追踪跟进。二、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一)新入司人员均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由58、厂安全主任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属下的生产单位。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59、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卡”内,方可上岗作业。(三)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四)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栏、晋钢报、公示栏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五)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六)在大修或重点项60、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公司安环部、厂安全主任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七)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主任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技术、技能”卡内。(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九)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十)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十一)煤气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煤气作业61、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十二)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安环部部长、副部长、企管部经理、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十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十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总经理组织安环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经安全生产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2. 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依据国家、地方以及上级的要求与标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3.62、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及重特大事故,必须严加控制,均应低于上级考核的指标要求。4. 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进步方面的指标。5. 安全生产目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分厂、部门、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6.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要与上级安监部门与评价机构的要求接轨,以便于上级和评价机构对公司进行安全评估与评价。7. 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由安环部组织进行,人力资源部协助,经安全生产会议进行总结与评比。8. 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部门均应在抓生产时与抓安63、全生产目标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9. 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10. 在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记录由安环部整理、汇总、存档。四、企业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1. 公司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并认真开展活动。2. 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安环部作为领导机构,分厂安全主任、车间负责人以及班组长、班组义务安全员,作为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3. 安环部为一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分厂安全主任、车间负责人及班组长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4. 由安环部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议题64、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5. 安环部对分厂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6. 分厂对安环部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提交报告书加以说明。7. 安环部应对三级管理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五、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公司根据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65、,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尽力使安全投入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额为全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 (一)公司确定为安全费用投入的范畴:1、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劳动安全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2、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静电、防触电等设施。3、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围堤、防火66、墙等。4、为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需的辅助设施。如:淋浴室、盥洗室等设施。5、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教育措施。如: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的费用等。6、保险投入。如:财产保险投入、车辆保险投入、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等。7、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进行的花费。如:事故处理活动费用、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事故发生导致停产的损失等。8、安全奖励基金投入。9、为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正常开展所需的投入。(二)根据具体情况,分67、轻重缓急,列出需要使用费用的项目,必要时制订实施方案。(三)财务部门根据安环部的建议,优先安排资金,满足安全的要求。(四)认真检查、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的实施。(五)安全生产投入的全过程,由安环部具体督促、检查与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六)安全生产设施项目,资金投入要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七)安全生产投入的运作,要在月、季、年度财务报表中有真实的反映(八)执行安全生产投入的各部门,应步步跟进,按月汇报进度,解决出现的具体问题。如遇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向安环部或总经理及时上报。六、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一)安全生产“五同时”68、,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分厂的负责人,均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五同时”具体内容如下:1、生产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布置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4、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5、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三)公司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同时列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并应提出对各分厂及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任务。(四)生产调度会议,在布置、检查生产(工作)中69、,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记录并存档。(五)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分厂领导每月应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六)开展劳动竞赛,需有安全生产竞赛内容。(七)年度评比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时,必须在评比方案中列入安全生产条款。(八)公司、部门、分厂、车间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七、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1. 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2.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筹建时,必须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安全监察、劳动保护、职70、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等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可行性研究与审查设计方案,并参加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3. 安环部在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认真检查和监督。4. 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车,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5. 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安全工程要同时得到保证,资金投入也应同步进行。6. 对工程不符合投产条件,如果总经理同意投产,应承担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八、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1. 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公司的风险岗位进行安全评价,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辨识,确保公司的重大危险源71、在安全状态下运行。2. 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等。3. 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应负的具体责任,包括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危险源的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72、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责任。4. 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审批等等。5. 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并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整理。应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6. 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档案。7.73、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8.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9. 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74、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2.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3. 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75、“三同时”,等方面的原始资料。4. 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5. 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6. 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7. 安全生产档案必须妥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8. 安全生产档案,由安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76、成经济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2.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在抢险过程中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革新、发明、创造、改进和建议的;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3. 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保证资金投入。奖惩办法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4. 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 安全生产奖励,应同安77、全生产“五同时”工作相结合,以达到长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十一、对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1. 公司内工程项目对外发包须经过董事会的讨论通过方能进行。2. 公司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安全方面要有明确的相关条款。3. 承包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及相关的安全施工方案。4. 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5. 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6. 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78、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7. 不得将厂房(仓库)、场所、设备或其他的工程项目,出租或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8. 外来承包施工单位或租赁单位除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外,其作业人员须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9. 公司内部的相关对外发包及租赁的项目每月由工程部进行整理并向总经理汇报。10. 公司内相关对口部门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加强管理,不能以任何形式推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坚决纠正“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行为。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1. 每年度由安环部对公司所有的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79、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2. 安环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公司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3.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煤气、火灾、爆炸),并报安监部门备案。4.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安监部门审批合格后,由安环部监督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5.8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有关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等应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7.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8.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公司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十三、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操作工的六严格。1. 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2.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 严格执行操作标准。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二)生产81、区内十不准1. 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与衣物。2. 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带进无关人员。3. 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4.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5. 上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6. 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不戴安全带,或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三)防止违章动火六禁令1. 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禁动火。2. 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3. 不82、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4. 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禁动火。5. 不按规定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6. 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四)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 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 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7.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8.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五)驾驶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 严禁酒后开车。 3. 严禁超速开车。 4. 严禁空挡溜车。5. 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 严禁超83、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十四、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2. 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3. 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4.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5.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6.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84、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7. 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8. 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9.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10. 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11. 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12. 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13.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85、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14.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15. 发生爆炸、火灾、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十五、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 上岗操作人员,一律要穿好工作服,正确配戴防护用品,方可上岗操作。不准穿拖鞋上岗。2. 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及煤气区域吸烟。3. 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 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86、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5. 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6. 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7.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员工。十六、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1. 按照规定向员工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2. 采用先进科学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有毒物质、噪音的产生,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并限期解决。3. 对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87、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4.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5.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6.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 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废料的收集、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8. 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监测设施、监测点设置合理,监测率应在90%以上。9. 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10.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在可行性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88、竣工,需经卫生行政部门或由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检验检测服务机构验收合格。11. 建立工业卫生档案,认真检查、控制和治理有毒有害因素,并登记、存档。 12.认真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十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各分厂、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环部、企管部、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3. 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工作。4. 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由安环部、企管89、部、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5. 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以包代管”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6. 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者、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十八、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档案制度1. 凡发生轻伤及以上的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2.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应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重特大事故,公司必须90、及时、如实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3.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环部进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4. 事故处理后,由安环部组织事故分析、总结会,对事故责任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5. 安环部对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资料,形成事故档案,并存档。6. 建立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台帐,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2. 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有效91、的上岗证。3. 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分厂、车间部门同意提出申请,经安环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4. 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5.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上岗人员,必须按国家复审期限进行定期复审。6. 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复审资格,收缴操作证。二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 公司实行值班员与领导轮流值班制度。2. 值班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3. 值班时如遇较大安全隐患、事故及险情时,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作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4. 若发现值班92、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失职造成重大工作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5. 值班人员应对各单位的生产、工作等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6. 做好交接班工作。二十一、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一)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按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控制危害源,监测危害状况,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处置,消除危害造成的后果。(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后,按规定时效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93、单位和伤亡情况;2.事故简要过程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造成危害情况;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4.报告人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电话。(三)认真接受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和整改措施。(四)在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期间,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损失的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二十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总则1.94、公司生产设备统一由机动部归口管理,所有设备应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保持帐物相符。2.新购设备由机动部组织人员开箱验收,清点随机附件,安装调试后移交班组使用。3.主要生产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和保养应定人、定机。4.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结构、性能、规格,经考核合格,持证操作。5.严格执行设备的交接班工作,操作者应按规定填写有关内容。6.严格执行设备二级保养制,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7.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向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对发生事故的分析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95、事故原因未找到不放过 ;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 责任人没接受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二)设备的保养1.日常保养。日常保养由设备的操作者上班前下班后15分钟的时间内,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内容为:清扫、擦拭设备上灰尘和油污;对各部位进行检查、调整间隙,紧固松动部位;2.定期保养。定期保养一般在设备运行一年或5000小时之后进行一次,由维修工与操作工共同进行。保养内容为:检查、清洗传动部位,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检查并整理气路的管道、电路部分的线路;电路控制箱或电路控制板的线路、配件检查、除尘;调整各运动件之间的间隙;调整校验设备的精度;清洁设备内外表面,做到无油污、无灰尘。396、.日常、定期保养完成后,维修工或操作工应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设备定期保养记录上对保养情况做好记录。4.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制订下年度的设备年度定期保养计划。(三)特种设备的管理1.特种设备的购买:必须向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2.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装。3.特种设备办理相关的特种设备使用证。4.定期请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内所属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5.建立特种设备档案。6.特种设备的相关作业人员参加相对应的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上岗证,持证上岗。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性的继续再教育。二十三、工伤事故管理及保险制度(一)管理规定1. 凡在工作时间为进行与生产有关工作而发生的人身97、伤害事故者均应按工伤处理(包括上班和下班途中)。2. 凡已构成工伤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拖报(遇特殊情况,晚报酌情处理),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应及时向上级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4. 发生较大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度室、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以便及时进行施救。5. 发生工伤事故后,分厂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并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报告。凡瞒报、谎报或拖报的,其后果由单位及个人负责。6. 凡在工作时间做非98、本职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伤害或其它特殊的人身事故,其工伤定性权归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其它任何单位及领导不得超越权限擅自许诺。7. 确因工伤而引发的其它病变,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做科学鉴定,并经公司安全领导同意,方可按工伤处理。8. 工伤患者应按医生治疗要求进行住院;需要去外地治疗的,事先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意见,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否则一切费用自付。9. 工伤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10. 每月初即5号前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将公司上月工伤事故统计表汇总后呈报总经理,每季作一次事故小结,年终要有全面事故分析报告。11.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加强工伤事故档案管理。(二)工伤保险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99、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为公司全体员工购买工伤保险。2.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人员增减情况,以便掌握准确参保数据。3. 各单位对新入司人员要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以便及时进行参保。未及时上报而发生的伤亡事故,由单位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第二节 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一、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 安全检查包括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3. 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100、先进经验。4.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5. 专业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6. 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7. 综合检查分为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四101、级,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季度一次,厂级检查每月一次,车间级每半个月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8. 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由安环部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而且每次检查必须如实填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9. 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本单位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整改。无力整改的,或符合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安环部按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实施整改。10. 对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中所形成的文字资料(各类安全检查表、整改方案及整改后的复查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的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等等)均应认真存档备查,便于跟进处理。第三节 煤气安全管理一、煤气安全管理102、制度 1、穿戴好劳动保护,携带煤气报警器进入煤气作业现场。 2、在装有煤气设施的区域及周围40米内禁止吸烟。 3、严禁电力线从煤气管线和煤气设施有关的一切金属物体结构上搭放,以免发生着火或爆炸。4、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区域作业。 5、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检查现场煤气浓度,根据标准确认可以进行作业后,指定专职作业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专职监护人员手持便携式 CO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发现CO超过有关标准,马上组织作业人员撤出作业现场。 6、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作业时,同时执行“密闭空间作业”的规定,监护人不得少于 2 人。7、煤气危险区作业必须检测确认CO浓度,24.45PPm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40.8PP103、m作业时间为1小时;82PPm工作时间为0.5小时;164PPm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在上述条件下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之间需间隔2小时以上。8、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二、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建立煤气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104、总调度室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总调度室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限期彻底整改。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4、生产运行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第五条 各厂每周应对煤气设施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总调度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各厂应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105、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厂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的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106、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厂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厂主要负责人。第十一条 各厂及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厂,凡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总调度室组织检查验收。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107、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第十六条 各厂每10天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总调度室报告一次,总调度室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第十五条 处罚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4、对各厂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处厂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安全员300元罚款;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108、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的,处总调度室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三、煤气设施检修制度煤气设施检修是公司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之一,为了防止煤气泄露、煤气中毒引发安全事故,检修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按时检修,修必修好。 1. 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2. 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摆放易燃物,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警示牌。4. 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5. 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临测装置109、。6. 在有检修煤气设施,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此外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7. 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四、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煤气安全规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 做好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工作,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日常检修:由检修工对生产装置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检维修;定期检修:每季度进行1-2次的全面检修,及时更换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部件。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评估,采取更加合理的检修方案。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110、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4.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5. 对检修设备的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6.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此外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7.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8.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煤气设施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煤气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 煤气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2. 单位内部培训由各厂自行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并将培训情况报安环部;外委培训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3. 培训的内容主要111、包括:国家有关煤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煤气事故的案例分析;煤气作业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4. 各厂须建立煤气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煤气作业人员素质及技术状况。5. 各厂每年应编制当年煤气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安环部并按计划实施。6. 煤气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7. 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8. 煤气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按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第四节 压力容器管理一、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1. 遵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2.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压力112、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机动部、安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3. 本公司严禁制造压力容器。4. 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5. 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机动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6. 使用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安环部。7. 使用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8.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经上级质监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9. 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113、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10.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明确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11. 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12. 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由安环部办理检验检测事宜。二、压力容器维修管理制度1. 容器的定期检查,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2. 容器检修,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检修前必须提出检修部位内容,并报请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114、由公司批准,方可进行。容器内部有压力,不准敲击、紧固、切割、修理。3. 对压力容器进行焊接操作,按规程规定允许自行焊接的项目,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培训、考试合格,领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证的焊工进行焊接,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绝对不准焊接。4. 不能自行焊接的项目,须由压力容器焊接资质的单位或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焊接。第五节 危险场所管理一、危险作业区域防火、防爆、防毒制度1.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2. 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3.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4.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二、危险化学品115、安全管理制度1. 仓储区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入内。2. 仓储区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设备。消防设施旁严禁堆放杂物,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3. 仓储区不准进行电气焊、维修、动火及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实行三级申报制度,办理“动火许可证”。4. 仓库温度控制在30摄氏度下,应及时开通风设施,以达到降温目的。5. 做好防雷、防静电措施。6. 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7. 入库商品必须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116、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要有中英文安全技术说明书。8. 商品堆垛要符合安全、方便的原则,便于堆码、检查和消防扑救。充分利用仓容,货垛整齐美观。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煤气、压力容器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2.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3. 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证、电工作业操作证、煤气作业操作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4. 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5117、. 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6. 危险作业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能擅自接触或拆除。四、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1. 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2. 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3. 领料:由单位领料员填写领料单,经单位主管审核118、确认签字后,由仓库发料员照单发料。4. 退料:各分厂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要立即封存,并填写退料单,经单位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退回仓库,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5. 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6. 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五、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地面二米以上(含二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生产、建筑、安装、清扫等119、作业,二米以下作业坡度大于45斜坡下面或附近有致伤因素,均为登高作业。2. 登高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一级登高作业。由车间填报“登高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一份交施工监护人,待工作完成后监护人签字,交回存档。3. 登高作业高度5米到15米时,称二级登高作业。超过15米时,称三级登高作业。二、三级登高作业,由分厂填报“登高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安环部、总调度室批准,经风险评估并完成所有的安全预防措施后,一份交施工监护人,待工作完成后监护人签字,交还分厂存档。六、登高作业管理制度1. 凡在计划安排登高作业时,必须认真对使用有关登高的绳索、扶架、人字架、手脚架和跳板、安全120、带、安全帽、安全网等工具作检查,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严禁使用没有防滑脚或梯挡的梯子。2. 登高用具应有防滑、防塌的安全措施。严禁使用没有防滑脚或梯挡的梯子;人字架梯脚横挡之间应有牢固的绳索;手脚架上放置施工材料不得超载,登高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牢固可靠。3. 严禁直接站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和单薄的纤维板上操作,应站在脚手架跳板上操作。4. 高处作业,要防止材料、工具从高处坠落,造成伤亡事故。5. 登高作业要严防架空电线,防止触电、停电等事故发生。6. 加强对登高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到进入施工场地要戴安全帽,登高时要扣好安全带,严禁穿塑料鞋、硬底鞋登高作业。7. 凡患有心脏病、高121、血压、癫痫症、精神病、美尼尔症、严重贫血、严重关节炎或手脚残废等人员禁止登高作业。8. 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登高作业。9.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准登高。10.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人,不准登高作业。11. 高压电线旁,没有安全遮栏,不准登高。12. 登高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安装、检修、拆除等,必须有电工负责,并严禁带电作业。13. 登高作业要全程有人监护,否则不准登高作业。第六节 用电安全管理一、安全用电制度1.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未经特种行业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者,不得从事电工工作。2. 损坏的电气设备,必须及时检修,调换,保持完好。3. 各种机器设备金属122、外壳,应有效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未安装接地或接零,不准使用。4. 电气装置、开关柜(箱)上,不准摆(挂)任何物件,电源总开关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5. 必须按易燃易爆等级,装接防爆电气装置。6. 电线、电气元件,非电工一律不准领用。7. 设备自动控制保全只限于自动控制的检修、保养。不准装拆,玩弄电气装置。8. 配电室应保持通风,有栏网防止小动物进入,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与爆炸事故发生。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 使用部门需临时用电时应申请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一式两份,报总调度室审批,使用期为15天。如继续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前三天重新办理手续,前后两次为30天,到期不再申请,由装接电工拆除。2. 手提行灯123、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低压行灯,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地带电压不得超过12伏。3. 装接使用的电气接线板,统一由电工车间工具间编号、保管、借用,并做到定期检查和记录,确保安全使用,到期未经保养或损坏的,不准外借使用。4. 临时用电的范围,为检修、抢修用电及安装施工用电和特殊原因用电。临时用电分A、B两类控制,A类为防火压、B类为外防火压。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6. A类临时用电使用的临时电源,设备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或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7. 临时用电的单相与三相124、的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电缆。8.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汽车通行的道路不得低于5米。严禁在树上或手架上及其它临时活动设施上架空临时用电线路。9. 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宜放在地面。因客观原因需放在地面时,必须使用电缆。穿越车道或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在地面的电缆不得有接驳口和破损。10.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等要有防雨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1.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备配安全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一机一闸并进行保护。12. 供电单位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的,方可125、送电。13. 临时用电按照谁用电谁负责,谁供电谁监督的原则,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由用电单位及时处理,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否则,供电单位应暂停供电。14. 用电单位安装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由持有有效电工证的作业人员,方可施工。15. 临时用电的电源一侧由供电单位接线,配出的临时用电设施日常维护检查由用电单位负责。16.临时用电的配电盘(箱)及其有关设备,不得随意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违章用电,供电单位应及时制止直至停止供电。17. 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停止供电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三、移动电器设备管理制度1. 除固定安装使用外的126、各类设备,均称移动电气设备。2. 移动电器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保养检查,外表保持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3. 引线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橡皮线,长度不得超过5公尺,中间不准有接头。4. 使用时安放稳妥,在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5. 非防爆移动电气设备,不准使用在易燃易爆作业区。临时抢检修,必须办理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6. 在停用半年以上或受潮等时,必须经电工检查,确认完好,才能使用。7. 设备运转时,严禁做清洁工作或乱模乱动。使用人员离开,必须切断电源。8. 凡遇电线断裂、插头、座损坏,必须及时报告调换。在未调换之前,应停止使用,防止触电伤人。四、移动电具管理制度1127、. 移动电具种类很多,如各类手电钻、手提电砂轮、电动切割机、电刨、电板头、电动螺丝旋、电裁剪、电刮刀、电炉、电烙铁、电划刀、电吹风、电动水泵、电动打气、接线板、行灯等等的都属于移动电具。使用前都必须认真检查电线、插头、开关等,保证完好。2. 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能少于0.5兆欧(50万欧)。200伏或380伏移动电具的引线,必须采取三芯或四芯坚韧至少1平方毫米;长度不能超过5公尺,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3. 接长引线,可用插座板,插座板四周有木壳保护,引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严禁引线两头都装插头。4. 在使用中要求各种电具,均要做到人离工作现场或暂时不用均应拔去插头,防止触电。5. 移动电具由各单128、位统一编号、保管、检查、借用,确保安全使用,有损坏现象未经检查,不准外借。五、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 各个有静电发生的生产岗位,除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同时执行本制度。 2.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静电积累,静电荷不易泄漏时,静电场中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接地,其总接地电阻应少于108欧姆。严禁穿化纤服装和铁钉鞋作业。 3. 在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严禁用黑色金属敲、铲、撞击设备和铁质容器,防止突然产生放电,引起燃爆。 4. 铁质容器储存汽油、溶剂等易燃易物品时,搬动要轻拿轻放。不准在地上拖动,防止产生放电,引起燃爆。凡遇汽油、溶剂等物品溢出地面或倒翻时,严禁火种接近,并及时处理,防止发生火灾。129、 5. 静电消除器的安装必须紧固,接地引下线端连接不准有松动脱落;导线中间不准有接头,如有异常未经电气专业人员检查,确认完好,不准使用。 6. 静电消除器应保持清洁,不得粘有油污和可燃液体,如有应及时消除,但动作要轻、慢。 7. 架设静电消除器两头端必须高低一致,感应距离应在1.5公分以下。 8. 防静电设备、装置、接地等安全措施,应在工程设计时,做到“三同时”。投入使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将检查、维修情况记入卡片档案。六、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1. 凡新装地网、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按分布进行装设,其接地电阻在10以下,变压器中性线接地电阻在4以下。 2. 凡经维130、修后的地网、避雷针,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符合电器设备和避雷设施安全使用规定要求。 3. 周期性检查,厂区地网每年进行检查一次,避雷针每年检查两次。检查过程中应对接地电阻进行全面数据测试,并要检查接地装置,有否脱、锈蚀、断线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想象应及时组织维修。4. 每年由市防雷减灾中心对防雷避雷系统进行检测一次。 5.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要与防雷工程做到“三同时”。 6. 认真做好防雷避雷系统的档案工作,以便备查及跟进整改。第七节 安全用火管理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一)安全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明火、电炉等;3.在有可燃物品的场所临时用电,使用电动工具、电器设备,使131、用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物体等会产生火花的工具;4.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二)凡有易燃可燃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律不准用火。(三)凡在防火区范围内用火的,用火单位须根据动火部位制定用火安全措施,并填写用火许可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火。安全员负责监督现场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四)必须坚持“五不用火”:即未经批准的用火许可证不准用火;没有用火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准用火;未按规定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合格不准用火;用火时间、地点、部位不相符不准用火;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准用火。(五)对用火许可证签发人的要求:用火许可证签发人根据用火类别及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时,必须亲临现场认真进行检查,了132、解用火地点的条件、部位、环境和危险程度,审查安全措施确认可靠后,方可签发用火许可证。(六)监火人的安全职责:1.对用火许可证内容详细看清,到用火现场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2.监火期间不能离开用火现场。3.用火时间、用火部位不符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用火作业。4.用火完毕必须检查现场,熄灭余火,不留后患。(七)用火人的安全职责1.根据用火许可证,确认用火时间、用火部位、安全措施,并经监火人同意,方可进行作业用火。2.切实遵守“五不用火”。3.当用火环境发生变化出现异常,监火人要求停止用火时,用火人应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待监火人处理完同意继续用火时,方可恢复用火。4.用133、火许可证应随身携带。未办理用火许可证或时间、地点不符,或不符合用火安全措施要求,或监火人不在现场时,不论任何人命令,用火人有权拒绝用火。(八)安全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情况,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或用火会有危险时,有权收回用火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1. 动火前,单位安全员必须对所有参加动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动火人必须熟知现有防火知识。2. 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容器、设备、管道上动火,首先应切断物料来源,加堵金属盲板,再用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汽)进行置换;清洗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3. 取样分析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时间应在动火134、前30分钟内,取样地点不得超过动火点周围一米以外。4. 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5. 特殊情况下动火,如在开车情况下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等处动火,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现场有监护人,方可动火。6. 电焊时,接地线不得随意乱接、乱扯,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他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7. 高空或地面动火,要注意火星飞溅,动火完毕,要待余火熄灭,方可离开现场。第八节 厂区安全交通管理一、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出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2.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3. 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4. 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135、于10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5. 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机动车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6. 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7. 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8. 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9. 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10. 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办公用车辆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车队车辆由总调度室管理;其它机动车辆由使用单位管理。2.有牌照的车辆每136、年到交警部门审验一次。办公车辆由行政部负责,车队车辆由车队负责进行审验。3. 公司内使用的无牌照机动车辆由使用单位进行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4. 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2.让车与会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载重车。3.公司区域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137、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道路中央不准停车。(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138、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5.各种机动车辆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五)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对持有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139、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资格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打手机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7.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六)事故处理的规定1.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2.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3.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140、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4.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交通管理部门;公司内事故报公司总调度室及人力资源部,听候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自行车、摩托车管理制度1. 自行车、摩托车进出厂区一律下车推行。2. 非指定停车点(如道路、车间、库房、办公楼前等有碍生产、工作及影响交通的地点),一律不准停放。3. 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并有序停放。4. 因工作需要所配置的自行车、摩托车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通行证后,方可在生产厂区内通行。第九节 检修安全管理一、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14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按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2. 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3. 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4.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5. 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6.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142、准检修和监护。7.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8. 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9.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10.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二、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安全制度1. 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2.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3. 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143、预防措施。4. 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5.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6. 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7. 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8. 非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9. 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10.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11.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144、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12.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及有关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第十节 起重安全管理一、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械结构、性能、载重量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2. 操作人员要做到“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联系好、机器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3. 当起重电梯行走接近终点位置时,应及时停止电动机工作,尽可能不动用终点开关。4. 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二个动作同时开动,防止产生斜力,使吊件摇晃或损坏起重电梯,直至撞伤人员。5. 必须定期定人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压板和螺帽145、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面,以免松动脱落。6. 起重机工作时,如发现制动器,电气设备、开关等有故障,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尽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断电源,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二、起重机安全使用制度 1. 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入合同、设备验收文件、设备卡片档案管理、设备使用规章、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并由专人负责保存。 2. 设备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设备应由接受过起重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操作及维护。 4.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5. 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6. 相关负责人须严格监督146、起重机的保养情况,并仔细检查其填写的保养记录表,对起重机运行状况须有一个全面清楚的了解。 7. 及时申报年检,并对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一节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1. 劳动保护用品是发给个人在生产劳动时穿戴的防护用品,须按时发放。2.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应以工种岗位不同,防什么发什么的原则,按照劳动条件发给适当的防护用品。3.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条件的变化、生产岗位的调动和岗位实际需要,增发或减少个人防护用品及发放品种。4. 员工进入劳动作业岗位前,必须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好本岗位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进入车间和岗位。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 147、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造册,填写“劳动用品领用卡”,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凭证到仓库领取。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3. 凡属当月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在当月发放,如因病请假、事假其它原因连续停工或休息一个月以上者停发。4. 劳动用品的发放,应贯彻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各工种的实际情况发放不同的类别的劳动保护用品。5. 只要在生产区域作业,一律要穿戴公司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6.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并且保证质量,以确保使用安全。7.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要注意保护完好。过期、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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