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汇编(1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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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6251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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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职责汇编-001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001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体系-004 3、安全工作责任书- -007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014 5、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017二、安全制度汇编-020三、安全操作规程汇编-082 1、机械设备操作规程-082 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05一、安全职责汇编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实践表明,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因此,必2、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项目部成立以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不断完善、修订,做到了单位、部门层层有责任,岗位职工人人有职责。2、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工对班组负责,班组对施工队负责,施工队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集团公司负责的管理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施工队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队、部门安全3、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工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4、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执行“一岗一责制”。项目部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施工队和部门,基层施工队、部门再以责任书形式落实到班组;班组落实到各岗位职工,真正做到一岗一责。5、签订责任书时,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制度对安全责任制进行细化,既有共性要求,又有个性条款;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三是结合实际组织一次考试,使全体职工都熟知自己的安全责任,懂得干什么和怎么干。在项目部上下形成岗位(个人)保班组,班组保施工队,施工队保项目部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建立健4、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在工程施工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1、本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班组、职工必须贯彻执行本责任制。2、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执行,各施工队组织实施。第二章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1)认真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领5、导小组工作,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3)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要与经济利益挂钩。(4)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措施,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保证方案的编制,并监督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执行。(6)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中指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原则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检查部门汇报。(7)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并配6、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2、项目安全分管副经理(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2)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措施到位。(3)协助项目总工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交底情况监督、检查。(4)组织领导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落实上级和集团公司安全检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5)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赋予安全管理人员职权。(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7、场,协助项目经理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3、项目总工(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保证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3)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4)项目建设中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对操作人员开展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的工作,并作出结论性意见8、,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参加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4、项目部安全员(1)贯彻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协助项目部领导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拟定每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拟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审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协助项目总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将交底记录归档留存。(4)组织9、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教育,取得上岗证书,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依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实施奖惩。(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及各类专项保证方案的编制,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下阶段工作要求。(8)负责采购各种安全设施,并责成下属施工队加强使用中的管理。监督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情况。(9)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改措施的拟定及落实。5、施工队负责人(1)认真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为施工队负责人,对本施工队安全工10、作负全面责任。(2)严格按制度履行各项用工手续,合理安排人员上岗作业,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和残疾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3)对新进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经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4)组织施工队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作业。(5)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组织开展施工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队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生产环境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7)发生事故时,须及时抢救伤11、员,妥善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第三章 附 则1、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落实。2、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3、本责任制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安全责任追究体系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根据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安全责任。因此,责任追究体系是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来追究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的责任体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追究。项目部对集团公司负责,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由集团公司追究项目部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施工12、队对项目部负责,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在集团公司监督管理下,由项目部追究施工队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职工对班组负责,班组对施工队负责,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在项目部监督管理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追究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责任追究时,明确项目部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施工队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队、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工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具体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二、发生事故的界定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13、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为了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界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有关责任追究。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可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4、,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凡发生以上四类事故,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项目部、施工队、职工,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依据本制度追究责任,实施经济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及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好杜绝上述四类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4、对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如发生上述四类责任事故,由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小组,15、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上报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责任。5、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交通部、省交通厅等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责任追究管理规定1、项目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发生事故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管理和法律责任。、施工过程中,安全方案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重大事故预防监控措施、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16、作、活动不正常,管理松懈。、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投入不足,无法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分解,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否决权未确立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整改,没有提供整改资金保证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未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未对员工实施安全教育,未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办理法定的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导致事故发生或使事故后果变重的。、未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省交通厅等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2、项目部安全分管副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17、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无计划、无方案、无措施,安全管理松懈的。项目部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对隐患整改未尽到应尽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未能实施和落实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导致重复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盲区或漏洞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生产作业未及时制止,未对相关人员和单位采取惩罚措施的。未认真履行集团公司规定和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对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认真执行,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跟踪检查导致事故发生18、的。3、项目部安全员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管理责任。未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未按照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认真实施现场监督导致事故发生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未及时整改和制止导致事故发生。未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的。未及时落实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未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19、施的。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技术责任。未按照工程施工需要,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编制的方案发生偏差造成事故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未进行验算造成事故的。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的。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新工艺、新设施未及时向职工讲解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5、各施工队长负责本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20、定负有主要责任。未在班前、岗前落实安全教育制度的。不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施工造成事故的。未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的。未按照公司规定,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制度的。未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未执行日常工地巡视制度,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6、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责任。上岗前未向岗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未认真执行项目部、施工队各项安全管理规章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作21、业前未对本次作业所需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未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标牌按规定设置,导致事故发生的。未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议。7、岗位职工是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未认真执行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服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野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22、具,导致事故发生或加重事故后果的。8、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全体作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好本项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生事故后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确与职责有关的,按本制度给予责任追究,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法律制裁。9、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对事故调查取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凡在事故发生后和处理过程中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破坏现场,隐瞒真相,阻挠、干涉调查工作的,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严厉处罚。10、各类人员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分工上与上述条款交叉的,按其分工范围进行责任追究。23、11、凡发生一至三类事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分别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司法追究。12、发生第四类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集团公司、项目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本制度执行追究和处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3、安全工作责任书1、与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合同签订记录表序号签订单位代表日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24、51617注:本表所列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合同附后2、与所属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书、合同签订记录表序号签订单位代表日期备注123456789县道329线南安至官桥段公路扩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全面落实绵竹市二环路改建工程张家港段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规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项目部就安全工作与所属各施工队实施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如下责任书。一、25、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有效控制工伤、火灾、失窃、道路交通、行车责任事故,事故发生数和最终经济损失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项目部下达的项目安全目标任务的完成。二、具体目标:1、工程施工中杜绝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发生,不发生一起一次死亡2人(含2人)以上,或3人以上重伤,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施工区域,不发生本项目部承担责任的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3、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车辆不发生交通责任死亡事故。4、工程施工中,不发生职工重伤和死亡事故。5、施工区域,不发生伤害他人致重伤、死亡事故。6、不发生爆炸、火灾、设备事故,无千元以上的失窃事故。7、无中暑、食物中毒和触电事故。8、26、各种轻伤事故发生数控制在5人/亿元以内,最终总经济损失1万元。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形势,把安全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绝不能有丝毫的松劲和懈怠。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一票否决制和一把手负责制的管理机制。2、抓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要抓安全目标的制订、分解,按照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到每个员工。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和安全检查考核,将安全责任层层分27、解、落实。形成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各岗位职工具体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根据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不同特点,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区域要落实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施工警示标志、夜间警示红灯等安全设施,要投入资金购置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作业人员和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机械操作手必须遵章按规操作,严禁“三违”、酒后、疲劳、无证操作等行为的发生。要提高工地临时设施的建设标准,加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要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经常深入工地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查隐患、堵漏洞、严治理”。一抓重点工程、关键节点,二抓措施落实,三抓整28、改效果,四抓职工教育。凡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必须坚决整改,直至措施落实,整改到位,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加大施工旺季的安全管理力度,抓好三项责任的落实:一要落实施工队的主体责任。二要落实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任。三要落实日常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各施工队承建工程安全管理,要有迎难而上的决心、艰苦奋斗的恒心和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坚决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要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作业人员和新职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轮(转)岗职工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达到以下要29、求: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安全员持有效三类人员证书率达100%;技术员、施工队长培训率达100%;电焊工、电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锅炉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换岗复工安全教育率达100%;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5、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创造安全氛围要在项目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 “春节运输”、“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要抓好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氛围,让安全“包围”职工,让职工感受安全。6、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火灾、交通、失窃等事故发生在内部管理上要贯彻执行项目部内保管理制度30、。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内保安全为重点,抓好用电、用车、消防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触电措施。对本项目部管辖的办公区域、配电间、仓库、机修间等场所要配备有效齐全的消防设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教育员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驾驶员要证照齐全、有效,严禁酒后开车,防止发生责任交通事故。要加强节日值班,做好防盗和稳定工作,防止信息倒流,不发生千元以上失窃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要教育员工安全用电,不发生触漏电死亡事故。7、开展安全自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在日常工作中,要对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加强管理,制定控制措施,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部门安全情况,将节日检查和日31、常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8、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不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事故。要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事故和上报书面的事故报告,符合工伤标准的要及时按工伤管理条例处理。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要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教育职工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要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对造成人员重伤、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要追究施工队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对施工队和有关人员实施经济处罚。 三、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安全生产承诺:不非法经销汽油、柴油、液化气等32、易燃易爆物品;不非法安装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不非法发包转包建设工程项目;不瞒报、迟报交通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和其它事故;不瞒报、迟报重大安全情况或重大事故隐患;对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等,未经消防审核,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不擅自营业;对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不安排上岗操作;对登高、进罐(含有限空间的箱体设备)、动火、带电操作等危险作业,未办理安全手续,不贸然作业;坚决贯彻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内容,确保部门安全。四、检查、奖惩办法:各施工队每月安全自查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下属施工队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33、项目部内部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安全工作考核依据。五、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县道329线南安至官桥段公路扩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县道329线南安至官桥段公路扩建工程项目部乙方: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抓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本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2012年,我们将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围绕“以人为本”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以健全安全管理网络,34、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教育和培训效果,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强化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处罚力度为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单位安全工作。为此,在安全工作中,安全生产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甲乙双方就安全管理工作签订如下责任书。一、年度目标 1、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有效控制重大工伤、火灾、设备、失窃、行车责任事故,一般事故、经济损失持续下降,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2、具体目标: (1)全年无较大伤亡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行车责任死亡事故。 (3)不发生本单位合同制职工工伤重伤和死亡事故。 (4)协作施工单位不发生职工重伤和死亡事故。 (5)不发35、生伤害他人致重伤、死亡事故。(6)不发生爆炸、坍塌事故和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7)不发生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和失窃事故。(8)一般事故发生数和经济损失比上年有明显下降。(9)无食物中毒事故,尘毒作业点合格率达90%,粉尘、毒物消除级危害。二、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制订适合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2、设置施工地段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各种警示牌、警示灯、照明灯、护栏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使之真正起到预防事故的作用。工程未竣工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标志、标牌。3、管好施工地段的安全标志、标牌,对缺损、被盗的要及时添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完好,防36、止被他人伤害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4、落实施工现场职工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要勤查,确保安全有效。5、勤查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要责令其停止工作,离开施工现场并实施处罚。6、对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还应根据不同特点和特性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要求。7、工地工棚搭设必须牢固,尽量选在高处,并尽量做到冬暖夏凉,有防冻、挡风雨能力。8、经常开展自我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先停工,然后立即向上级汇报。9、开展好员工的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工作,坚决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37、10、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乙方职责:1、职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作业中对自己、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2、严格遵守本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指挥和指令。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的责任。5、正确使用并保管好个人防护用品。班前班后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6、有权了38、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危险部位情况,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指令。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8、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三、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 月 日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1)项目经理部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项目建设的安全总负责部门和总责任单位。二、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项目部安全39、生产管理规定,与业主和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责任书,与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分解安全目标,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队、每个班组、每个职工、每个施工环节。三、执行安全教育计划,实施全员教育、岗前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相结合的安教方式。四、执行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制度,为员工办理法定的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五、深入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投入整改资金,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分包人资格,不将项目主体工程分包。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落实,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0、,严格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八、对项目建设中可能产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预案,实施预案演练。九、对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教育职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十、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人,责令其停工整改十一、统计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事故。(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41、度,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实施、制度的制定、责任的确定、安全设施的建设、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等问题进行决策;建立、完善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领导组织机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服从集团公司、上级部门、业主和监理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妥善处理事故,对下属施工队、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业主、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三、结合单位安全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健全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本单位重大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42、织实施预案演练。四、认真执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规划、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春运安全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各类安全活动。五、根据季节和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需要,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投入整改资金,定措施、定时间、定部门(人员)实施整改并跟踪验正。六、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分析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七、编制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本单位员工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文件精神,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八、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有关事故处理制度,严肃认真处理事故,决定对事故责任43、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九、不断总结安全工作情况,推广好的举措,持续有效地改进安全工作,提高单位安全管理水平。(3)安质部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议,结合工程施工、生产实际,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并负责实施。二、受公司安委会委派,监督、指导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三、拟定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劳保用品发放计划和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交安委会决策。四、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项目安全管理活动,承担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责任。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工程实际,制定、修改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议案,并督促有关施工队认真执行。六、认真贯彻“安全第44、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监督有关部门整改。七、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新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实施具体的教育、培训,使培训率、持证上岗率达100%,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八、做好安全台帐记载,安全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及时传达与转发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件、通知,贯彻落实项目部领导的指示,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水平。九、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遇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有权制止先行停工停产,并立即上报领导研究处理。十、具体负责45、项目部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工作,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原因、讲教训,向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交事故处理初步意见。十一、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的总结和考核,对各种活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向公司提交专题报告。十二、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生产中各种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十三、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并监督、检查施工队的执行情况。十四、协助安机室做好厂内机动车、工程机械、大型设备的驾驶员、机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十五、做好特种设备管理,使特种设备持证率、年检率、周检率达100%,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施工方案。十六、参与46、编制重大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措施、预案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十七、配合安全办做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工程质检室一、管施工、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要自始自终把安全寓于工程施工、生产之中,重点配合好安全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在下达施工任务的同时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全面承担施工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建立施工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方案,要做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一环不漏。四、与项目部安机室一起经常对施工一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教育,在检查施工进度、质量的同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47、生产和作业环境情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五、不断改进施工工艺,使之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尽量减少对职工的危害程度。同时根据各项目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方面向公司安全办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六、在组织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时将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纳入。(5)施工队一、认真执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制订适合本施工队的安全操作规程。二、设置施工地段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各种警示牌、警示灯、照明灯、护栏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使之真正起到预防事故的作用。工程未竣工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标志、标牌。三、管好施工地段的安全标志、标牌,对缺损、被盗的要及时添补,确保施工48、现场安全设施完好,防止被他人伤害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四、落实施工现场职工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要勤查,确保安全有效。五、勤查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要责令其停止工作,离开施工现场并实施处罚。六、对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还应根据不同特点和特性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要求。七、工地工棚搭设必须牢固,尽量选在高处,并尽量做到冬暖夏凉,有防冻、挡风雨能力。八、经常开展自我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先停工,然后立即向上级汇报。九、开展好员工的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工作,坚决执49、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十、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6)班组一、坚决贯彻项目建设安全施工方案,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二、拒绝违章指挥,杜绝酒后作业、疲劳作业、野蛮作业。三、作业前应对作业所需的施工机器具、防护用具、劳保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四、作业前检查工地周围安全标牌是否按规设置,标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防止被他人伤害或伤害他人。五、组织开展职工岗前安全教育活动,记载好班组安全台帐。(7)分包人(单位)一、认真贯彻落实业主、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服从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二、确实承担自身的安全责任,落实施工中50、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三、贯彻执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岗前、班前教育制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对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五、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5、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项目经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二、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责任。三、按施工项目实际,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审查分包人的施工51、资质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与分包队伍签订施工工程合同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资金投入,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员工办理法定的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六、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八、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保护现场,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2)项目副经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其他各项安全52、规章制度。二、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安全工作,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主要责任,定期听取汇报,掌握、了解施工中安全情况,并对项目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三、组织实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具体的整改部门,并对整改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四、负责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审定和对下属施工队、班组、职工安全考核工作。五、负责协调各部门、人员编制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经理一起对方案审查。六、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七、根据安全管理新要求,组织制定、修订项目部各项53、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重大隐患整改、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项目部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同时,协助项目部领导抓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三、根据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安全施工。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开展作指导、示范、54、检查和监督。五、负责落实项目建设中安全设施的设置,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情况。六、对项目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七、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与险情,有权责令先停工、停产,然后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八、在项目部领导指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九、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参与施工中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负责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二、在公司总工指导下编制或会同公司工程技术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55、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四、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技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六、当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5)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一、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针对自身从事的技术工作,履行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职责。二、管理好自身从事的技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对施工队、班组、职工本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三、在项目部领导、总工、监理、专家的指导下参与涉及本技术工种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56、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并负验算结果报有关人员审批。四、对涉及本技术工种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安全技术验收。五、对作业人员进行本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技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六、参与涉及本技术工种的事故调查处理。(6)施工队长一、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施工队长是施工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队的安全负总责。二、贯彻落实业主、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原则落实于施工的各个环节。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工程施工的关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四、对现场作业人员执57、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贯彻落实持证上岗操作规定。五、执行日常工地巡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六、坚持开展岗前、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做好记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七、针对季节、工程、施工环境等情况,落实各类安全防护措施,控制人的盲目行为,减少人为事故。八、制定和完善施工队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和野蛮作业,对不听劝告者先停止其工作。九、在安排员工上岗时要人尽其能,量力而行,知人善用,不因抢工期加班加点,造成工作过度紧张,过度疲劳引发事故。(7)施工队安全员一、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施工现场员58、工遵章守纪、安全施工。协助施工队长抓好施工队的安全工作。二、精安全知识、熟安全操作技能,对施工现场安全作指导、示范、检查和监督。三、负责落实施工队安全设施的设置,监督、检查施工队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情况。四、发现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与险情,有权责令先停工、停产,然后向项目部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有权制止纠正他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五、协助施工队长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参与施工中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班组长一、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的各类安全规章,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负责人。二、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严格执行本工种安59、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四、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五、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岗前安全班会。六、每周进行安全讲评。(9)职工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二、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不违章操作。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四、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五、爱护安全设施,自觉维护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秩序。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七、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二、安全制度汇编(60、1)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一、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发生事故的界定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为了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界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有关责任追究。1、根据61、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可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凡发生以上四类事故,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项目部、施工队、职工,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依据本制度追究责任,实施62、经济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及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好杜绝上述四类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4、对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如发生上述四类责任事故,由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上报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责任。5、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交通部、省交通厅等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1、项目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63、第一责任人。在发生事故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管理和法律责任。、施工过程中,安全方案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重大事故预防监控措施、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活动不正常,管理松懈。、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投入不足,无法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分解,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否决权未确立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整改,没有提供整改资金保证而导致事故64、发生的。、未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未对员工实施安全教育,未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办理法定的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导致事故发生或使事故后果变重的。、未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省交通厅等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2、项目部安全分管副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无计划、无方案、无措施,安全管理松懈的。项目部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对隐患整改未尽到应尽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未能实施65、和落实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导致重复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盲区或漏洞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生产作业未及时制止,未对相关人员和单位采取惩罚措施的。未认真履行集团公司规定和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对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认真执行,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跟踪检查导致事故发生的。3、项目部安全员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管理责任。未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未按照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66、的。对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认真实施现场监督导致事故发生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未及时整改和制止导致事故发生。未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的。未及时落实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未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的。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技术责任。未按照工程施工需要,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编制的方案发生偏差造成事故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67、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未进行验算造成事故的。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的。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新工艺、新设施未及时向职工讲解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5、各施工队长负责本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主要责任。未在班前、岗前落实安全教育制度的。不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施工造成事故的。未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的。未按照公司规定,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制度的。未落实现场68、各项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未执行日常工地巡视制度,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6、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责任。上岗前未向岗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未认真执行项目部、施工队各项安全管理规章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前未对本次作业所需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未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标牌按规定设置,导致事故发生的。未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议。7、岗位职工是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在事故69、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未认真执行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服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野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导致事故发生或加重事故后果的。8、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全体作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好本项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生事故后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确与职责有关的,按本制度给予责任追究,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法律制裁。9、各类安全事70、故发生后,项目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对事故调查取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凡在事故发生后和处理过程中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破坏现场,隐瞒真相,阻挠、干涉调查工作的,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严厉处罚。10、各类人员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分工上与上述条款交叉的,按其分工范围进行责任追究。11、凡发生一至三类事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分别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司法追究。12、发生第四类事故,由事故发生地71、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集团公司、项目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本制度执行追究和处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切实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作用,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统一安全生产例会召开的方式、时间、内容及出席对象,特制定本制度。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单位、部门项目部、施工人必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探讨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二、安全生产例会出席对象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出席对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72、,设备、技术、试验、安机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工地、生产现场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根据需要还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三、安全生产例会时间规定1、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每1月召开一次,时间在每月30日以前。2、遇有重大事件、问题等特殊情况,可由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提出,主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召集召开安全生产临时例会。3、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可与工地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合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应有单独签到记录和登记台帐。四、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内容1、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2、分析研究项目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状况,听取有关职能部门73、及人员对近期施工、生产安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提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3、研究制定或修改各级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安全操作规程等。4、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审核、批准下属施工队的安全管理细则、规程。6、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规划,制定安全工作具体实施计划。7、研究制定对下属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指标及安全考核办法,加强对下属下属施工队安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8、研究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落实组织实施计划。9、研究确定上报的安全管理重要文件、资料、信息,研究决定表彰的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10、研究确定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的方案和组74、织实施计划、确定各种安全检查的办法、内容和打分标准。11、研究确定安全资金投入额度和使用计划。12、研究确定安全设施购置计划和机械设备安全检修计划。13、剖析各类事故的发生原因,研究决定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落实的整改措施。14、研究决定安全生产考核结果。15、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其他重大事宜。五、安全生产例会的其它规定1、安全生产例会原则上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召集,由项目经理主持,事先确定会议主题并通知与会人员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以提高会议效率。2、安全生产例会应建立专门台帐资料,并指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记载。3、安全生产例会实行签到制。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必须向项目部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并事后到项目75、部安机室阅读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4、安全生产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必须严格执行,会议纪要作为执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文书依据。(3)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备案制度为了全面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建筑法中相关条款,避免不具备条件的工程盲目开工造成损失,保证工程开工后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项目部在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给予全面配合并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相关举措。二、建设单位领到施工许可证并下发给项目部后,项目部应妥善保管或放置在醒目位置。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程序,76、建设单位不需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部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备案。四、项目部在编制项目的开工报告时,既要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也要有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五、开工报告应在项目总工领导下,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下实施编制。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设备、试验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编制,编制完成的开工报告由项目总工负责审核签字,报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六、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该项目施工中完整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主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77、配电的设施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七、安全施工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主要是让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有一个充裕的准备时间,从而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应随着工程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八、安全施工措施要有针对性,每项工程都是不同的,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安全措施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施工条件与具体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九、项目部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除配合提交完整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外,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中标通知书2、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4、临时78、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建(设置)计划6、施工进度计划7、安全措施费用计划8、分项、分部危险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9、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型号、数量10、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十、项目部上报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资料应当真实、有效,能够反映工程安全生产准备情况、达到的条件和施工实施阶段的其它具体措施。(4)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执行从事交通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资格证书,并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交通工程建设活动的规79、定,项目部从工程施工、生产实际出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从事本工程的所有施工、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执行本制度,均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方可从事工程施工活动。2、项目经理、安全分管领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持项目经理证及“ABC”三类人员证书后方可任职。3、电工、安装拆卸工、电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架子工、钢筋工、模板工、车辆驾驶员、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80、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划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凡不符合以上条件仍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迅速安排其离岗、调换工种。5、对从事钻孔灌注桩、沥青摊铺机、沥青拌和楼等特殊设备操作的人员,要安排他们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对不执行本制度规定的,项目部将依据有关管理81、规章给予处罚,对使用不合格从业人员引发重大事故的施工队和个人,项目部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司法处理。(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是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公司拥有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龙门吊、厂内机动车辆、锅炉等,为了加强对这些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1、本项目所有特种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2、项目部安机室负责项目特种设82、备的安全管理,领导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开展具体工作。3、项目部所有特种设备的购置、使用、安装、检验、检测应当接受所在地国家有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4、项目部及下属单位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置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1)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2)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使用的(3)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4)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5、项目部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特种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项目总工、质检室、83、安机室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项目总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6、项目部及下属单位应对产权属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有以下内容:(1)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的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2)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7、本项目的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部门应当向项目部安机室申请报废和备案,设备部应及时向总经理室汇报,予以报废。(1)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2)主要结构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84、15%的(3)主要结构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4)存在其它严重事故隐患的对于报废的特种设备各单位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出租,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机构报告。8、本项目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必须由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来作业,并按照资质许可证书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9、在特种设备安装中,安装单位应服从本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特种设备安装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10、为本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对85、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11、本项目的特种设备在安装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在作业区设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安机室负责统一指挥和现场监管。12、特种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本项目部移交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本项目部验收后方可使用。13、特种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项目部所在地该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86、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保护工作。1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16、在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部及下属单位如需向外租赁特种设备,则租赁的特种设备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并达到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要求,签定的租赁合同应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在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修保养方面的责任。17、项目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以下维修保养与检查,检查时应当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严禁带故障运行。(1)进行日常维修保养(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87、,并做好记录(3)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检验、检修并作记录1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停止作业,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20、所有特种设备停用半年以上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该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1、所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特种设备检测资格88、的国家机构承担。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接到检验检测机构报告后,应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后再由检验检测机构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23、所有特种设备应每年自觉接受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年检,按时缴纳年检费用,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和更换已到技术规程规定寿命期限的零件。24、所有特种设备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依法检查和监管,对检查和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5、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89、灾害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对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6)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为增强项目部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达到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防范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及人员项目部开展的安全检查,由分公司(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单位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的具体实施和记录。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1、项目部将根据季节特点及工程施工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及时发90、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事故隐患,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2、开展安全检查应根据施工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确定安全检查内容。3、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负责人,明确分工、检查内容、标准等要求。4、每次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项目、内容及标准。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应重点检查。5、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检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抽查,了解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6、安全检查人员应认真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意见书、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奖励意见书,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要具91、体,包括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整改意见等,用安全检查表记录每项扣分。7、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提出意见,指出哪些方面要改进,哪些方面要整改的评价。受检单位、施工队、班组应根据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内容及时制定改进的对策和措施。8、要撰写检查通报,上报项目部领导,并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通报作为今后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9、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的落脚点,是检查结果的归宿,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1、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2、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分管副经理、安全员的日常巡回检查、专项安全检查。3、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4、施工队自我检92、查以及工作交接检查。四、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1、“看”:主要是查看内部管理记录、台帐、制度、网络等是否齐全;看现场标志、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验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看现场劳动保护用具使用情况及“洞口”、“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看现场各种作业是否执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要求。2、“量”:主要是用工具进行实测实量。例如:施工地段警示标志、标牌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距离、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电器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邻近高压线距离、便桥搭设后安全通航高度、宽度等。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例如:用万用电表测拌和楼、塔吊接地、接零是否符合要求。用水平仪测量龙门吊、架桥机导93、轨纵横向倾斜度,用地阻仪遥测地阻等。4、“现场操作”:由操作人员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进行现场操作,检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设备各种器件的灵敏度。例如:翻斗车制动装置和升举装置、龙门吊、架桥机的行走限位、超重、超高限位装置等。总之能测量的数据或能操作试验的,不能用目测、步量或“差不多”等来代替,要尽量采用定量方法检查。五、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项目及评分标准1、根据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江苏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要求,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类别有以下十二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考核及持证情况安全管理活动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经费使用及保险办理施工环境施工机94、具临时用电现场作业消防安全应急救援2、项目部在开展安全检查时可逐项对照检查,也可针对施工特点、季节性特点开展其中的几项检查3、检查项目及评分见江苏港通路桥集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六、对发现的隐患处理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发出安全监督意见书,详细描述隐患地点、危险程度和整改措施。对存在即发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部门应立即进行整改。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登记在检查表和安全台帐中,作为整改备查和扣分的依据。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立即进行纠正。4、被查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95、定措施),限期完成整改。5、隐患整改完成,被查部门要及时通知检查部门派人复查,经复查合格后,即可销案。6、隐患的整改过程必须有记录,并存入项目部安全台帐中。七、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分事故情况考核和安全检查考核二部分,经济损失每万元扣1分,政治影响大的加倍扣分,发生安全事故受到上级通报的在事故考核中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当月发生事故的施工队安全检查得分应在检查汇总表实得分基础上再扣30分。实施考核时,事故考核与安全检查考核应得分数均为50分。最终考核实得分=(事故考核实得分+安全检查考核实得分)2。考核评分不采用负值,事故考核和安全检查考核所扣分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1)事96、故考核。事故考核应得分数为50分,经济损失指扣除保险公司、劳社局、他人等赔偿和支付后项目部最终经济损失,然后按损失情况扣减相应分值。当年未结案的事故仅在考核表中罗列,暂不纳入考核,结转至事故结案年考核。事故考核实得分=50-经济损失之和(万元)1+上级通报次数10(2)安全检查考核。安全检查考核应得分数为50分。检查时以施工队该次实得分为检查实得分数;同单位一次检查中有多个施工队被查,则其该次检查实得分数为多个施工队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各单位每次安全检查实得分数=检查汇总表实得分-30(检查当月事故次数)。安全检查考核实得分数=(全部检查实得分数之和)(检查次数之和)10050安全生产检查考97、核制度是项目部落实安全责任的一个重要制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附:县道329线南安至官桥段公路扩建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县道329线南安至官桥段公路扩建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项目名称被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安全分管领导或安全员联系电话检查类别序号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得分应得扣分实得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2建立符合工程施工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2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二人员考核与持证情况4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2三安全管理活动5制定安全目标、整治工作计划,并层层分98、解。26有健全的施工安全日志、台帐、会议记录,安全管理资料完整。27按照国家法规和现场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有整改、奖惩记录。3四安全技术管理8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单独的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保证方案,并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批。29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安全保障210认真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书面记录。3五安全培训教育11施工队领导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工作要求。312对转岗、新进场、复工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安全培训。2六安全经费使用及保险办理13有符合生产需要的安全经费使用计99、划、使用记录。214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检查类别序号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得分应得扣分实得七施工环境15安全宣传气氛浓厚,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和各种禁止标志按要求设置。816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分开设置,生活区食堂、宿舍、厕所按要求设置,环境整洁,各类施工设备、器具和物品按要求堆放整齐。217施工便道、便桥保证正常使用,施工通道、应急救生通道保持畅通。泥浆池、取土坑、基坑、挖孔桩孔洞等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休工、工序交叉及转换期间有可靠的安全措施。8八施工机具18场内机械均应有检测合格记录、标示。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机械、锅炉等压力容器必须经法定检验检测100、机构检验后方可使用,并将检验合格证明放置于明显位置。大型支架、模板搭设方案须经过专项审查,使用前须经过专项验收。219电器设备必须接零(地),有防雨罩、漏电保护措施。520各种施工机具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工法和机具。2九临时用电21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批。222施工用电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触保,配电房应有可靠的防水、防雷、防潮、防小动物和绝缘措施。523电线架设、配电箱设置符合要求,严禁私拉乱接、铜丝代替保险丝。5十现场作业24现场每位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知晓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325路基、路面、桥隧等专业施工101、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要求。226高空作业和跨越铁路、公路、航道等桥梁施工临边应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带。327水上大型构筑物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配备救生器材。228夏季高温、汛期、冬季等特殊季节施工,夜间施工、边通车边施工等作业应有可靠的保障措施。6检查类别序号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得分应得十一消防安全29油库、发电机房、配电房、木工间、仓库、宿舍区等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责任人,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放置并保持完好状态。8十二应急救援30应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它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落102、实应急救援方案相关的人员、器材、设备。6合 计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检查单位(签字或盖章):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一、安全责任1、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各项目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103、责人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4、在建工程项目应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报项目负责人审查同意签字后负责实施。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5、项目部依法分包的分包工程承包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施工现104、场危险部位、存在不安全因素部位,项目部应负责该现场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现场施工队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现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该施工队承担,其他原因按照有关约定执行。7、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施工队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援助等应符合健康卫生标准。8、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施工队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的主要材料应当有产品合格证。9、项目部105、分包工程承包方、施工队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10、分包工程承包方应当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项目部应当向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施工队应当向现场作业人员书面告知现场危险因素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后果与危害。1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106、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1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器具等。13、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采购、租赁这些物品的单位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14、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应当对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实施“三级”安107、全教育,新进人员由集团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转入新岗位或复工前,施工队必须对其进行复工、转岗安全教育,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手,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三类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分管副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15、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支付保险费。16、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必须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意外伤害险的,由工程所有人和工程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投保。如果未作明确规定,则由项目部统一办理,按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意外伤害险,然后,按分108、项工程造价向参与施工的有关单位收取保险费。17、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必须针对各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条件的要组织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报告,如事故情况严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18、本项目所有施工队以及施工现场全体管理和作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江苏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中检查项目规定的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举措,切实作好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19、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负责。项目部工程分包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将109、工程分包,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项目部、分包工程承包方、施工队、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上各自的安全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对未尽安全职责、存在管理缺陷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有关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对恪尽职守、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有关奖励条例予以奖励,以此来监督、促进安全工作。二、安全生产奖惩的对象及范畴1、安全生产奖惩的对象为:(1)项目部下属的施工队、班组及职工。(2)项目部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工程承包方。(3)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职工事故责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一)安全110、生产处罚条例1、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分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条例两种。2、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条例(1)在施工、生产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安全隐患、管理缺陷的,根据处罚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处罚管理职责,对被处罚单位当场开具草拟的处罚意见书,同样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在同一工地发现三次以上加倍处罚,严重的检查组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待岗培训,并向项目部领导建议施工队伍离场、人员撤消职务或降职使用。(2)在承建国道、省道工程时,项目部未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分包的有关管理规定,擅自将分项工程量在200万元以上且占总包工程量的比例在30%以下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单位施工,或擅111、自将总包工程量30%以上的分项工程分包的。发现一例,对擅自发包的项目部处罚10000元,对其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分别处罚1000元、800元。(3)项目部、施工队未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编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累计缺少五项以上的,发现一次,对单位各处罚2000元,对其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施工队长分别处罚100元、50元、100元。(4)三类人员(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未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上岗的,发现一例,对单位各处罚1000元;对其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分别处罚200元、100元。(5)项目部未按安全管理要求,编制现场安全管理方112、案(如安全防护方案、交通安全方案、危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发现一次,对单位各处罚1500元,对项目安全分管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处罚100元。(6)项目部未按临时用电要求,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设备总功率超过50KW或用电设备数超过5台的),发现一次,对单位各处罚1000元,对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处罚100元。(7)施工、生产现场施工队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部编制的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桥梁施工现场、各种拌和场、预制场用电系统不安全,发现一次,对施工队处罚500元。(8)项目部未按规定对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员、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发现缺一人次,对项目部各处罚500元,对其安全分管领导、113、技术负责人各处罚100元。(9)施工队未对职工开展现场危险因素书面告知的(告知书由各单位按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或未对职工分工种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的,或未在岗前对作业人员开展有书面记录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发现缺一人次,对施工队处罚300元,对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员各处罚100元。(10)在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有条件正确佩戴安全带的施工、生产现场,发现有人未戴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帽带、未挂好安全带的依照下列条例处罚。对项目部处罚300元,对施工队处罚500元。违章人是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的各处罚100元。违章人是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安全员的各处罚50元。违章人是施工队管理人员的114、各处罚50元,是作业人员的各处罚30元。(11)道路施工区域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的,依照下列条例处罚:现场设置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或警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后没有及时维修的,对项目部处罚300元,对施工队处罚500元。现场防护设施起不到防护作用或防护设施缺失后未及时补齐的,对项目部处罚300元,对施工队处罚500元。对现场施工队长及施工队安全员各处罚50元。(12)施工、生产现场上下道工序交接,各施工队之间交接时未做好安全管理交接工作,安全管理缺位,安全措施缺乏,依照下列条例处罚:对管理该现场的项目部处罚300元,对相关施工队处罚500元。对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分别处罚200元、100元、115、50元。对施工队长处罚500元。对管理该现场的施工队在当月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实得分基础上另扣15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扣30分。如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管理该现场的项目部处罚1000元,对施工队处罚1500元。对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分别处罚500元、300元、100元,对施工队长处罚1000元。同时,按照事故处罚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13)对其他不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保用品、用具的,发现一次,对违章人所属施工队处罚300元,对施工队长、违章人员各处罚100元、30元。(14)施工、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穿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发现116、有损坏并危及到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对该现场施工队处罚500元,对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员各处罚100元、50元。(15)施工、生产现场作业人员酒后作业或在禁火区或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发现一次,对作业人员所在施工队处罚500元。对违章人员处罚100元。(16)施工生产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国家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发现一次,对项目部处罚500元,对该现场施工队处罚800元,对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各处罚100元,对施工队长处罚300元。(17)施工、生产现场电箱设置、外电接入、外电防护、电线连接、架设、触漏电保护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发现一次,对施工队处罚50117、0元,对施工队长、电工各处罚100元、50元。(18)施工、生产现场冒险、野蛮作业、违章指挥并造成后果的,发现一次,对施工队处罚500元,对违章人员处罚100元。(19)施工、生产现场使用的租赁、借用设备未执行集团公司租赁、借用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对租赁、借用设备的单位(指设备租借方)处罚500元,对项目部(指设备租借方)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各处罚100元,对使用租赁、借用设备的施工队处罚500元,对施工队队长处罚100元。(20)对未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的,发现一次,对负有隐患整改和监督检查责任的项目部各处罚500元,对负有整改责任的施工队及施工队长各处罚800元、10118、0元。(21)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迟报、瞒报、谎报的,对项目部,发现一次处罚1500元,对施工队,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对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分别处罚500元、300元、100元,对施工队长处罚500元。(22)在项目部每月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下的施工队,处罚1000元,并对施工队长处罚200元。(23)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的施工队长处罚100元。以上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条例。3、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条例(1)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根据事故等级、责任,按生产安全事故处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生产安全事故定义附后),为了更好的实施生产119、安全事故的处罚,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并结合公司实际,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五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120、者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对于(1)至(4)等级事故,事故处罚标准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中的规定,具体是: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b、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谎报或瞒报事故的;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c、转移、隐匿121、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d、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e、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f、事故发生后逃匿的。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b12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60%的罚款;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3)施工、生产现场发生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可能性较大,如有发生,按生产安全事故处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管理职责及以下处罚条例实施处罚:A、对不履行安全职责,负有安全责任的事故处罚条例发生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施工队被事故调查小组认定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a、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对项目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c、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具体罚款额,在上述处罚标准范围内123、,由项目部讨论后决定。发生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被事故调查小组认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b、对施工队负责人,处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相同标准的罚款;c、对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d、对施工队技术员、安全员,处与项目部同类人员相同标准的罚款;e、对具体罚款额,在上述处罚标准范围内,由项目部讨论后决定。f、对其他有关人员的处罚,由项目部视情况另行124、处理。发生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及施工队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的,处8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罚款额,在上述处罚标准范围内,由项目部讨论后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b、迟报或漏报事故的;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d、事故在长时间内得不到妥善解决,伤亡者家属直接到上级部门滋事、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事故发生项目部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施工队处罚由项目部视情况另行处理。对项目部、施工队主要负125、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罚款额,在上述处罚标准范围内,由项目部讨论后决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c、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d、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e、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造假资料或指使他人作伪证、造假资料的;f、事故发生后逃匿的。B、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条例对在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1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必须按照以下标准对事故责任人处以罚款,并将处罚情况报项126、目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例如:设备、材料损失、抢救伤员的费用等,保险公司赔偿款可以充抵,抵扣后的损失为直接经济损失。a、损失在1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120%赔偿;b、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100%赔偿;c、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75%赔偿;d、损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50%赔偿;e、损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35%赔偿;f、损失在10127、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20%赔偿;g、损失在2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15%赔偿;h、损失在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被认定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按损失的10%赔偿;I、被认定负有事故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按负有全部责任的责任人相同损失额赔偿款的70%赔偿;j、被认定负有事故同等责任的责任人,按负有全部责任的责任人相同损失额赔偿款的50%赔偿;k、被认定负有事故次要责任的责任人,按负有全部责任的责任人相同损失额赔偿款的30%赔偿;(4)各施工队要将处罚条例向职工进行教育,要向职工讲清128、楚有关处罚的依据、标准、计算方法,不要在发生事故后实施处罚时,职工不能理解,难以接受,带来情绪,造成思想波动,影响工作。如有此种情况发生,对施工队长处罚100元。(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队,当月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得分应在实得分基础上另扣30分,影响大的(必须向上级报告的事故)扣50分,发生有责任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在当月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时,按同样标准扣分。(6)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条例涵盖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处罚和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两者不能相互代替。4、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不能相互代替。(二)安全生产奖励条例1、安全生产奖励条例主要是对日常安129、全工作做得好的施工队进行奖励。 2、安全工作奖励条例(1)对在项目部组织的每月安全检查考核中达到98分以上的施工队及有关人员,依下列规定奖励:对施工队奖励1000元;对施工队长、施工队安全员各奖励200元、100元;(2)对在各类安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部依照集团公司对参加活动竞赛获奖及稿件被录用奖励制度中的标准执行。(3)对在施工、生产现场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者,给予奖励,表现突出的给予重奖,具体标准按实际情况另行决定。(4)提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效果明显的,依照下列规定奖励:将合理化建议草拟成详细的管理方案、实施办法书面上报项目部,并被采纳后效果明显的单位,奖励500130、元。职工所提建议被采纳后效果明显的,每条奖励200元。(5)对发生事故后,在抢救伤员和财产中的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具体标准按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四、其他1、本规定中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2、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有条件正确佩戴安全带的施工、生产现场是指:桥梁结构物施工、先张法桥梁预制场生产、起重吊装、结构物拆除、高处、沥青砼拌和、水泥砼搅拌、二灰碎石搅拌、稳定土(石)搅拌、钢筋张拉、模板、脚手架支拆、各种梁安装131、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现场。3、本规定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附:1、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意见书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奖励意见书1、 施工、生产现场安全处罚意见书工程名称时间被处罚单位地点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 患经 现场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安全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以上违章行为及隐患请予 年 月 日前整改结束。检查小组负责人签字: 被查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拟处罚意见拟处罚意见:检查组负责人签字: 被处罚单位安全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司领导审批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分管副总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2、日常132、安全管理工作奖励意见书被奖单位(人)时 间被查工程名称检查时间安全活动名称活动时间建议主要内容提交时间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建议采纳情况 单位(人)在 安全检查、安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得 分、获得 等奖; 单位(人)所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给予以下奖励: 保护、抢救财产、伤员情况 同志在 年 月 日保护、抢救公司财产 万元 ,在 年 月 日保护、抢救人员 个,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司领导审批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分管副总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8)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133、备安全操作规程能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伤亡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工程作业人员及其他办公、管理人员2、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3、项目部安机室是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职能管理部门二、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一)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安全管理人员除必须取得C类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施工期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3、施工期间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接受安全培134、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锅炉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施工期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项目部其他职工施工期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项目部新进职工,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教育:新工人、大中专毕业生从公司(或分公司)分配到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后应由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135、包括:本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的建设工程概况、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分布及性能、材料的特性;本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安全生产情况、工地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案例;本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的劳动纪律、应重视的安全问题、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班组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点的尘、毒源、危险机件、危险源的控制方法;讲解事故教训、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新职136、工进入岗位以前,一般采用“以老带新”或“师徒包教包学”的方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进行教育。只有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三)转岗、变化工种、复工教育1、职工在项目部内变换岗位、改变工种后应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由现任职的施工队安全员按其所从事的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与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班组教育是一样的。2、职工离岗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和工伤离岗后上岗前应接受复工安全培训教育,由决定其复工的施工队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和方法与项目经理部(或施工队)、班组教育是一样的。(四)特殊工种教育特殊工种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工种。本项目部137、的特殊工种主要有电工、起重工、焊接气割工、机械操作手等,凡拥有上述特殊工种人员的施工队,必须对从事特种作业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脱产或半脱产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方准独立上岗操作。对安全操作许可证到期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各施工队门要及时送他们参加脱产或半脱产的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特种作业操作证延期后方能上岗操作。(五)全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是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行的安全生产再教育,施工期间至少对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通过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六)日常性教育及其他教育1、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教育:定期的安全例会、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检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138、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各施工队利用黑板报、图片、VCD等形式进行的宣传教育。2、季节教育:结合不同季节中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例如夏季安全教育要教给职工一些防暑降温的知识,要教育职工不要搞“疲劳战术”,要休息好在工作时间里能集中精力。在冬季要重点教育职工防火、防冻。3、节日教育: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期,主要原因是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节日临近了,安全教育就必须抓紧,多讲节日出事的教训。节日后要根据职工思想状况开“收心会”,使职工上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三、安全培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1、项目部及下属施工队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档案,详139、细记载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职工培训教育档案要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2、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项目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3、职工的“三级”教育、转岗、复工教育、全员安全教育、日常性教育和其他教育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项目部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积极配合,及时掌握信息,传达要求,选送人员培训;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部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交通主管部门负责。4、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140、训教育工作由项目部统一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本项目部的管理。5、从事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有三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三年以上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6、对职工实施安全培训时,应当使用国家统一审定的培训教材7、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经费应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9)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在建工程,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一些关键部位,对一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需要控制的部位必须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为此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实施1、各项目在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14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选择最佳施工方案,追求最佳经济效益,要对一些关键部位和需要控制的部位,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施工队伍、材料和设备的运输、使用的各种不同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等情况实施编制。3、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基坑施工时,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脚手架作业、登高作业时,防止作业人员坠落的技术措施;起重吊装等垂直运输机具的拉结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安全用电和机电设备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有害有毒、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安全及对群众防护隔离措施等。4安全技术措142、施的编制应由各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签字后实施。5、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时应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实施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2、本项目建设中常遇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主要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3、基坑支护主要是为了防止深基坑(深度超过2米)因各种因素引起支护结构变形、失稳、坍塌以及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沉降、开裂、倒塌从而危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而采143、取的措施。4、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临边防护、降排水措施、坑边荷载、支护结构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基坑支护监测、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5、土方工程施工极易发生塌方事故,人员设备在土方下面,最难抢救。因此土方施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索取气象、水文资料、地下设施图纸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等作为编制专项方案的重要依据。6、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土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土方施工中的防护、土方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土方工程机械施工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编制。7、浇筑混凝土结构物需要实施模板工程,模板工程是桥梁等结构物施工中的一个重要工艺。为保证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必须认真执行各144、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8、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模板支撑的设计、支模结构、模板及支撑的安装与拆除、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9、起重吊装工程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是结构物安装时的重要操作,对作业设备、人员、现场等均有规范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10、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安全保险装置、安装验收、使用、其他防护要求等方面进行仔细思考,认真编制。11、脚手架是一种使施工人员在高处不同部位进行操作并保证施工人员高处操作安全的设施,脚手架一旦发生险情,就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必须严格制定脚手架支搭方案,安全搭设脚手架,把好质量关。12、脚手145、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脚手架搭设要求、搭设后的验收、安全注意事项、脚手架的拆除、各类脚手架的特点等方面进行编制。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应附必要的安全验算结果,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实施。14、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时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三、其他管理要求1、对于未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上述工程,施工前无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只需按照与其他工程的要求和规定一样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关于“一定规模”的标准,参照建设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3、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极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不仅需要按上述要求编制146、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审查。主要有:(1)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2)地下暗挖工程,是指不扰动上部覆盖层面而修建的地下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是指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者跨度超过18米,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10千牛/平方米,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千牛/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四、其它1、本制度涉及到本项目施工中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各施工队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10)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一、事故隐患整改的目的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作我们的主要工作。人们常147、说“抓苗头、抓萌芽”,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就是把事故消灭在隐患阶段、发生之前。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有效地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才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根本所在。二、事故隐患的特点 事故隐患以隐蔽性为主要特点,并以安全状态为假象,因而常常不被人们关注;但只要我们以高度的安全责任心认真对待,练就一副洞察隐患的“火眼金睛”,事故隐患是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 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具有相当强的不稳定性和时段性。在没有人为整改因素状态下,隐患可以很快演变为事故。许多生产事故在发生前,不是我们没有发现隐患,而是漠然处之,存有侥幸心理,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其结果是生产事故的必然爆发。有些人看不到隐患“148、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区别,看不到“立即整改”和“边施工边整改”的区别,甚至把“带病运转”视为正常状态。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为了追求所谓“利润最大化”,只顾赚钱不顾员工死活,只顾利润产出不顾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条件的改善、事故隐患的应急整改,缺乏危机感。消极的态度必然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等来的只能是惨痛的教训和严厉的惩罚。应当知道,隐患是不会自动消失的,事故成本必然大大折抵“利润最大化”,一旦生产事故爆发,人们对隐患的任何作为都为之晚矣,无法阻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无法挽回生产事故的严重后果。而倘若在发现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就积极作为,立即整改,便可转危为安,化险为夷,以较小的安全投入省去高昂的149、事故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润最大化”。三、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法律依据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56条明确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工作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在安全生产法第38条、消防法第43条、刑法第135条、国务院第493号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6和37条,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3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中都明确规定“立即整改”是我们的法定义150、务。四、事故隐患整改办法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治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技术上的安全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损失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生产中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国家对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作规定的,按照本办法规151、定执行。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部负责,全体作业人员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项目部是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项目部应当加强对施工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项目部必须安排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施工队应当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152、制度,并向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各施工队应当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并向项目部书面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 第九条 项目部、施工队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项目部、施工队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运用预先危险分析、故障危险分析、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方法,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应当建立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项目部、施工队应当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鼓励其他部门、人员对本项153、目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举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认真核查。 第十三条 项目部、施工队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记录建档。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立即排除;无法立即排除的,应当采取应急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保障生产安全,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施工,将排除情况记录在档,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无法立即排除的,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 第十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业技术标准、规154、范、规程及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行综合评析,作出评估报告,对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估计损失等作出评估结论,并对事故隐患的监控保障措施、整改资金来源、治理方式、治理期限和临时防范措施等提出建议。 第十六条 评估结束,应当作出评估报告,并立即将评估报告送达相关单位。评估报告提出的监控保障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等建议,应当客观、适度。 第十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分级后,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向隐患存在部门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重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155、的危害程度;(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四)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整改督办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当成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小组,并立即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整改期限和目标;(二)整改措施;(三)责任机构、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四)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属施工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检查各施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重大156、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存在部门应当向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对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销案,并按月将隐患登记、销案情况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予项目部相关人员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排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施工队处以300元以上500元罚款;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未记录建档的,对项目部、施157、工队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瞒报、谎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对施工队处以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整改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对施工队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责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整改后未申请整改验收或者经验收未达到整改要求擅自恢复施工的,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六)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隐患存在施工队又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施工的,依法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处以施工队3000元罚款;对施工队长处以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158、门决定,但不得重复罚款。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施工队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评估分级,或者未及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二)应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发现的; (三)对检查发现或者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查处或者核实的; (四)未按要求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五)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监管方案,或者对整改工作监管不力的; (六)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及时组织验收,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未排除前同意恢复施工生产的; (七)其他失职、渎159、职的行为。 (1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施工、生产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帮助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尽快了解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的具体情况,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安全技术交底是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以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向作业人员作出说明,即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分项作业前和每天作业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将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说明。它是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一、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和分部160、工程的概况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3、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象和要求1、项目部电焊工、起重工、施工机械操作工、电工等在作业前必须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执行逐级交底制度,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长、班组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向作业人员逐级交底。4、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161、5、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6、安全技术交底时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7、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秩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队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8、安全员、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师应向新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进行其作业工种技术交底。9、每天作业前,施工队长、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于班组安全台帐中。10、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施工必须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的安全技术162、交底应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三、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1、项目部必须制定安全技术分级交底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并在施工、生产中分解落实。2、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和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执行部门和执行者,应按规定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项目经理部向施工队长、班组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向作业人员的交底必须采取书面形式。4、各级安全技术书面交底记录,应当由交底双方确认,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交底时163、间等。5、采取书面交底时,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各执一套交底记录;各级安全技术书面交底记录必须妥善保管。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利于发生事故后责任的确定。(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虽然采取了各种安全管理措施,但仍会因种种原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最重要的是应急救援。安全事故人命关天,任何的拖延和耽误都可能导致生命和财产的威胁,都可能导致损失的扩大。为此,必须在事故发生以前,未雨绸缪,制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好应急救援的措施,在发生事故后的最短时间内,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管理的规定1、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安164、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演练。2、应急救援预案应结合施工和生产安全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3、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程序应当简单,步骤明确,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4、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如何分工、配合、协调,应当在预案中明确。5、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由对应的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决定,应急救援组织由同级行政领导、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6、应急救援组织应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操练,使其了解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165、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救护规程;熟悉应急救援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常见故障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7、各施工队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必须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地担当起应急救援任务。8、应急救援组织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器材、设备应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配备的器材、设备必须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在发生事故时用得上、用得好。9、应急救援组织应在同级行政领导、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对应急救援预案组166、织演练,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进行救援,减少损失。二、施工、生产现场落实应急预案责任1、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方面的策划,分析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控制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2、项目经理部应当根据在建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生产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落实控制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落实的措施进行监控。3、项目部应统一编制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施工队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领导。(1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能否顺利167、进行,它涉及现场管理、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警示标志和防护、生活作业区环境、消防安全等多方面。为此,制定相应制度,规范生产、施工现场人、机、环境状况,有效防范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现场管理制度1、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2、现场应设置施工单位的名牌或标志,分包人应在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区域的现场管理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与协调。3、项目部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质量责任人警示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部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图。4、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168、及时抓好整改。5、施工现场应有急救箱并备有效常用药品。6、项目部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划的位置,布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进出通道、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物料堆场及仓库、土方及生产、施工垃圾、变配电间、消火栓、现场的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等。7、施工现场的物料器具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分类、挂牌标志等管理标准。8、施工现场的泥浆、污水、粉尘、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味的废气物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河流、泥塘、农田、空气中,严禁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焚烧油毡、油漆等物质。9、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地169、下管线和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0、施工中若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示。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必须执行以下用电安全要求:1、项目部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确定生产、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2、在充分了解生产现场情况及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情况后,才能确定配电线路的架设和各种设备的选配;3、项目部必须经常对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及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4、现场电工作业应持有效证件170、,等级应与作业的难易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作业时必须遵守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插拔插头。5、现场机动车道、施工工程、生产设备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两者安全距离应符合JGJ46-88中与3.1.2规定,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增设屏障、遮拦或停电后作业并悬挂警示标牌。6、起重机械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工作,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7、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必须采取接地与接零保护。在同一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外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8、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171、设置漏电保护装置。9、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允许出现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制作及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箱门应配锁,箱应有专人负责保管。11、施工现场照明电源电压一般使用220V,但在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低于2.4 m时,应采用36V;使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V;隧道、涵洞内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电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在金属容器内电压不得大于12V。12、施工现场穿越建筑物、道路的电线必须加设防护套管。电线、电缆不允许长期浸泡在172、水中和无防护措施穿越道路。13、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并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三、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往往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因而在危险环节和部位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是减少生产、施工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现场设备、用电设施、进出通道处、易燃易炸物体堆放处等危险环节和部位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应有现场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设置方案。3、施工现场出入通道口、脚手架处、孔洞口、桥梁口、箱涵口、基坑边沿、173、陡坡等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和夜间红灯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4、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挖掘机械作业处、临时用电设施处应当设立警戒区域、警示标志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于明显的地点,让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6、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1996)、(GB16719-1996)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设置后应有专人管理。每天巡查、补缺补漏,未经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或队长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四、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环境管理为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必须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的环境管理174、作出要求。1、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必须堆放整齐、进出通道畅通,无散落物,物料临时堆放不得过长。2、现场要勤打扫,保持整洁卫生;无积水、无垃圾、无黑臭、排水畅通、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严禁混放并及时清运。3、现场的厕所必须要经常打扫,喷洒消毒药物,消灭蝇蛆,不允许存在暴露茅坑。4、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此现象必须处罚。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和办公室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值日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6、职工宿舍和办公室内各类物品应整齐划一,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未经许可禁止在宿舍和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加热器具。7、施工现场食堂使用的容器要清洁卫生,生熟要分开,严禁采购变质、生175、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8、食品要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要天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9、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无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方能上岗。10、现场必须供用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五、其他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消防安全、施工机械设备与设施、电气安全等内容本制度未作规定,项目部另行规定。(14)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帮助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了解施工区域的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规避危险因素、危险源对职工的伤害,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现场危险告知是将施工作业现场176、危险因素告知作业人员,同时告知其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以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即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分项作业前和每天作业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将工程施工时存在的危险、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说明。它是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一、施工现场危险告知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和分部工程的概况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3、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的对象和要求1、参与工程施工177、的所有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如:钢筋工、混凝土工、起重工、施工机械操作工、电工等以及特殊作业作业人员,如:钻孔灌注桩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向他们进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2、现场危险告知是安全管理的要求,也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3、现场危险告知必须逐级告知,项目部技术人员向施工队长、班组长告知;施工队长、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告知。4、现场危险告知必须针对现场施工情况具体、明确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5、现场危险告知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问题。6、现场危险告知还应告知职工对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7、项目部应将工程概况、施工178、方法、施工秩序、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队长、班组长进行详细告知。8、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安全员应向新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进行其作业环境的危险危害因素告知。9、每天作业前,施工队长、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并将参加告知的人员名单和告知内容记录于班组安全台帐中。10、项目部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作业条件危险的施工必须向施工队进行危险告知。四、施工现场危险告知的管理要求1、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执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并在施工前分解落实。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施工179、队长、班组长是各级施工现场危险告知的具体执行部门和执行者,应按规定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3、施工现场危险告知以书面告知为主,必须有告知双方的书面记录。如:项目经理部向施工队长、班组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向作业人员的告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4、各级施工现场危险告知记录,应当由告知双方确认,填写施工现场危险告知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安全技术措施、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时间等。5、采取书面告知时,告知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各执一套告知记录;各级施工现场危险告知记录必须妥善保管,利于发生事故后责任的确定。6、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是施工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180、,必须认真执行该制度。(1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危险作业审批的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危险作业的审批。第二章 危险作业的分类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 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 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 4、高处作业; 5、缺氧或有毒的场所作业(如容器内、下水井等); 6、爆破作业等。7、禁火区内带入火种或易燃作业;8、有爆炸危险的作业;9、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质的作业。第三章 危险作业的管理第四条 危险181、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 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项目部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员审批。 第六条 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七条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第八条由作业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第九条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182、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第十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第十一条 施工队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程进行作业,发现问题立即报告。(16)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工程施工的设备、操作必须用电。因此,如果缺乏完善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即使有了符合安全条件的设备、环境,仍可能发生事故。为此,必须建立和落实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是防止触漏电事故183、的重要技术手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以下安全用电技术规定:1、必须定期对设备电气部分的绝缘体作检查,定期对设备电气部分作绝缘性能试验。2、对带电体不便于包以绝缘物或不足以保证安全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即用遮挡、护罩、护盖、箱盒等屏护装置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绝。3、必须严格遵守电工标准和安全用电规范规定的各种安全距离,避免带电体与人、车辆、物体触及或过分接近引发的事故。4、在三相三线制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并对保护接地装置定期检查,保证安全可靠。5、在三相四线制电网系统中,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措施,并对保护接零装置定期检查,保证安全可靠。6、在同一电网中决不允许一部分设184、备采取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采取保护接零。7、电工作业必须配戴电气安全用具,安全用具必须根据相应电压等级、工作条件适当选用,使用完毕应妥善保管,并应照对有关标准定期检查和试验。8、所有通电线路或设备中均必须安装触漏电安全保护装置,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常用的安全装置有漏电保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信号与报警装置等。9、在变配电设施中,变压器外壳应可靠接地。对采用保护接零的低压系统,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应直接接地;对采用保护接地系统,应通过击穿保险器接地。变压器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且保护装置应满足选择性要求。对装在室内的变压器,变压器房应有防火措施。10、在变配电设施中,高压开关的选择与操作都应符合规定要185、求,接触都应良好,应有足够的触头压力,操作机构动作灵敏可靠,开关的进出线联接应牢固。11、在变配电设施中,互感器的二次边必须可靠接地,以防止高压窜入低压。一次边和二次边应有保险,并注意防止电压互感器反馈送电造成事故。电流互感器二次边也应可靠接地。二次回路要联接可靠,不用铅心线而应用铜芯线联接,并不允许装设开关和熔断器。12、在变配电设施中,电力电容器应设有短路保护装置,其外壳与安装铁架应接零(或接地)。断电检修和重新合闸前应作放电处理。13、在变配电设施中,通电线路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并与电压等级相适应。通电线路与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应保持安全间距,并有足够机械强度。导线截面应符合最大负荷186、和允许电压损失的要求。对临时线路,应有专人负责。14、对用电设备的型号规格选用应考虑工作环境特点及功率要求;保护电器(各种熔断器、继电器、脱扣器)型号、规格的选择也应按设备运行要求;开关电器的型号、规格选择应按其所控制的负荷种类和负荷电流,开关电器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电工规范;对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15、单相设备(照明设备、日用电器、电动工具等)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应采用保护接地,在中性点接地的电网中采用保护接零。必须保持零线的连续可靠,零线上不得装开关熔断器。单相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适合工作环境要求和电工规范标准,在有触电危险性的场合,可采用隔离变压器或使用安全电压单相设备。对移动式187、携带式电器要严格管理,定期检查性能,专人保管。二、安全用电管理任何设备最终是由人操作,技术措施也是由人去执行。因此,安全用电管理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安全用电的组织管理和落实安全措施。为此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管理要求:1、建立管理机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统一管理项目部的用电安全,经常组织电工学习,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触漏电事故分析等。2、必须根据不同的工种建立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变配电室值班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非电工人员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等。3、必须根据不同的环境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用电管理规程。对一些比较容易发生触漏电事故的设备、场所,应有专人管理。188、4、必须经常开展安全检查,雷雨季节及梅雨季节前后要加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通电线路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通电线路的裸露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是否使用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电保护用具和电气灭火装置是否齐全;配电箱、配电房、通电线路的安装和拉接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用电安全制度是否齐全等。5、对桥梁、箱涵等结构物施工工地和职工生活区要坚持安全用电情况巡查,作好记录。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避雷器、变压器及其他保护电气应定期检查。6、对新职工必须根据其工作岗位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对其他职工应要求懂得安全用189、电的一般知识;对接触电气设备的职工除要求其懂得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外,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规程;对电工则要求其掌握电气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及电气灭火、触电急救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取得电工操作证后方能上岗。7、施工场所必须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架空线路和电缆布置图。8、建立用电检修工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检修分为三种:即停电检修、部分停电检修和不停电检修,无论哪中检修都应执行规定制度。9、全部停电检修时为保证检修工作安全,应按顺序进行验电和放电,并设临时接地线。部分停电检修时,对不同的检修项目应划出不同的停电范围,对带电部分要加设遮拦,并挂警示标示牌。10、不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必须保190、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部分只允许位于工作人员一边,检修时间不宜过长,使用的工具应经过严格的试验与检查,检修人员应是经过严格训练,技术熟练的电工。三、其它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队及全体干部、职工。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施工队及个人,项目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处罚。(1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在预防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护工程顺利施工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1、项目部应将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列入财务预算计划内,并按规定标准列支。2、项目部及下属各施工队必须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191、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3、项目部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4、项目部及下属各施工队应结合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向职工提供安全帽、防护头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面具)、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滑鞋、焊接保护鞋、防护服、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他们正确的使用方法。5、项目部及下属各施工队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到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厂家购买。6、购买的劳动防护用192、品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制造厂名、生产年月、商标、产品名称、检验员姓名等永久性标记及安全使用说明书。7、为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公司各单位、部门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本单位安全部门验收,安全部门除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外,还应做耐压性能试验、耐冲击性能试验等,合格者才能使用。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对象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在本项目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项目部及下属各施工队必须教育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常用劳动防护用具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帽衬和帽壳之间应保持4193、-5厘米的间隙,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2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高处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的,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悬空高处作业点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防护面具使用前要确认使用范围,检查面具质量等。3、项目部各施工队对职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4、项目部各施工队应对劳动防护用具派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和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废,特别要注意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期限。5、劳动防护用具的储存要按规定妥善处理,不能存放在不通风、潮湿、高温场所或与腐蚀物品混放,造成霉变、老化或腐蚀等。6、项目部194、各施工队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引发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施工队和相关人员的责任。(18)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特制定本制度。1、为保障职工权益,降低事故风险,项目部必须为全体从业人员办理保险,从业人员包括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也包括生产、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2、项目部为全体从业人员办理的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制职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3、所有险种的保险费由项目部或下属施195、工队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意外伤害保险费应当列入工程施工费用。4、意外伤害保险是项目部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项目部或下属施工队支付保险费。是以本项目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作为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在施工作业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时,由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5、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或从事危险作业中,因意外事故即因职工自己意志以外原因而致身体残废或者死亡的,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项目部及下属施工队必须支付给伤残职工或死亡者家属。6、项目施工中全体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由项目部统一办理并支付保险费。7、项目部及下属施工队投保的意外伤害险。保险的范围应当覆盖196、工程建设全过程,保险期限应当为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原因,投保可实行逐年连续办理和不记名不计人数的方式。8、项目部及下属施工队在办理意外伤害险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生产、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9、项目部职工、作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组织相关材料交保险公司审核,同时提出索赔,以便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10、项目部及下属施工队不能将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者混淆。工伤保险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针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尤其是危险作业人员197、,因他们面临的危险比其他人员大得多,必须给他们更多的保障,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即就是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仍必须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9)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加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就工程分包、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第二节 工程分包第三条 在工程分包时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在工程分包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第五条 在工程分包活198、动中,项目部相关人员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市场价格,在双方合同中约定。第六条 本项目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严禁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建工程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来承建工程。项目部对此必须严格审查。第七条 对本项目分包的工程,严禁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的全部转包给他人或全部肢解后转包给他人。第八条 对本项目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但必须经本项目部认可。第九条 主体工程的施工必须由本项目部自行完成,不允许对外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第三节 分199、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第十条 分包工程的承包商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资质证书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的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分包工程:(1)上年内发生过死亡事故的(2)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3)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具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4)施工人员资格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第十二条 一旦明确分包,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工程承建商签定分包工程合同与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合同中对工程任务、工期、款项、质量责任、安全责任等都要依法作出明确约定,这是双方进行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必须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管理网络和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200、规章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资料必须报送一份给项目部备案备查。第十四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必须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台帐记录并妥善保存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教育资料。第十五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必须服从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各种要求、决议、通知精神。第十六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如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项目部将给予处罚。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由分包工程承建商承担,并要按照项目部相关制度追究承建商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七条 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工程承建商负安全生产连带责任。第十八条 分包工程的安全检查除承建商自查外,项目部开201、展各种安全检查时将与本项目施工队一样对待,执行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实行打分和处罚并举,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项目部通报。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期内,施工中发生事故,承建商应按项目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事故发生后,承建商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随意变动、破坏现场,直至有关部门现场取证结束。第二十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应在本项目部的监督指导下处理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实事求是地找出事故发生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肃整顿发生事故的工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第二十一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在事故善后处理中,应依法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本项目部相关制度,以稳定为大局,妥善处理好伤202、亡人员的救治、医疗及后事,项目部安机室应及时掌握事故处理情况,把握好事故善后工作处理方向。第二十二条 分包工程的承建商在事故处理中无理推诿,不闻不问,躲避逃免违法违规压低各种补偿金,使善后工作无法进行或引起矛盾激化,导致伤亡人员及家属上访或聚众闹事等事情发生,承建商必须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项目部随即可中止分包合同,同时依法向承建商追究项目部的损失。(20)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为了正确处理好各类事故,落实防范措施,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生产、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情况,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作出如下规定:一、伤亡事故的报告为了及时了解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情况203、,项目部各下属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必须立即向项目部汇报。1、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地点、时间、伤亡情况、救治医院(死者、伤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和本工种工龄),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及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等。2、报告时间立即、快速(电话、传真等办法)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3、报告程序(1)施工现场职工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生产、施工现场负责人或队长,由负责人或队长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2)施工现场职工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快速报告公司主要领导204、及公司安机部,公司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施工现场职工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伤亡事故的调查1、伤亡事故调查的目的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认真地调查,通过伤亡事故全过程的调查,弄清事故事实,分析确定事故性质、事故类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为建立正常的生产、施工秩序提供依据。伤亡事故的调查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是调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 (2)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劳动防护用具是否正确穿戴(3)安全205、台帐是否记录,安全生产会议是否按时召开,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教育是否进行健全、适用、行之有效,是否有教育记录 (5)是否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 (6)要求持证上岗的工种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 (7)肇事的机械设备、电气设施、防护装置、登高设施、劳动防护用具进场前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是否有记录 (8)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要求及时正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事故后伤亡者是否得到及时救治,是否采取保护现场措施2、伤亡事故调查的组织机构 (1)发生的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和施工队负责调查分析。项目部安全员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一式二206、份,一份报项目部,一份留存发生事故的施工队。 (2)发生重伤事故(重伤1-2人的事故),由项目部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项目部安机、技术等部门联合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员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一份报公司,一份留存发生事故的单位。 (3)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含3人)及死亡(不超过1人)事故时,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在市安监局、社保局、公安局等部门指导下,组织公司安机、技术及事故发生单位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相应整改措施,由公司安机部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一份报公司主管部门,一份留存公司安机部,一份留存发生事故单位。 (420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伤9人以上),由市安监局、劳社局、公安局及交通局等部门会同公司主要领导组成事故调查组进驻事故发生单位进行调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停产、停工整顿,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召开事故分析会,迅速落实整改措施。 (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品。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与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3、伤亡事故调查的程序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根据事故性质和程度组成不同等级的调查组,按下列程序进行调查: (1)调查前的准备。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重点,将调查组人员合理分工,落实208、各自的任务,明确责任(2)事故现场处理与勘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各单位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标志不得破坏,事故调查组和人员要尽快进入现场进行勘察,并将现场勘察的情况全部记录在档 (3)物证收集。收集事故现场的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并将收集到的物证一一记录,贴上标签,并注明时间、地点等 (4)事故材料收集。人员伤亡情况收集: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与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龄、文化程度、职务、工种、家庭地址、技术状况、安全教育情况,出事时受害人与肇事者的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行为、位置等。事故造成的财产损209、失情况:事故造成的破坏规模、损坏的设备、工程、构件情况(数量、损坏程度、价值)。与事故有关的情况: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的性能、质量情况;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质量情况;工作环境状况;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情况;个人防护措施状况;与事故有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5)证人材料收集。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应尽快找到事故当事人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确保证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6)拍照和摄像。拍摄事故现场,应反映伤亡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和各种痕迹及物证。层次要分明、中心要突出,以便事故分析 (7)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下列情况为直接原因:安全防护装置、现场210、警示设施缺乏或有缺陷。 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生产、施工现场环境不良。 操作错误、违章冒险操作或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纪律。 工作方式或姿势不安全。 物件放置、堆装不当。未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等物料处理错误。间接原因有以下几种:设计及生产、施工工艺上有缺陷。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检验有缺陷。 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综上所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安全211、管理上的欠缺,因此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欠缺都会成为事故主要原因,要针对具体事故具体分析。 (8)事故责任分析。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通过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工作态度和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来追究其所应负的责任。因设计上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因施工、生产、安装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应由生产、施工、安装者负责;因缺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单位领导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发生的事故,由指挥、操作者自负。确定事故责任者的规定是: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212、亡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肇事者的责任:a 违章指挥工人作业b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c 违章操作d 违反劳动纪律e 擅自拆除、毁坏安全装置和设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人的责任:a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b 安全措施、安全标志、警示设施、安全用具缺乏或有缺陷c 设备有缺陷、或超期使用未检修、超负荷运行的d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不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投产的e 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领导人责任:a 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b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21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c 一年内发生同类重复事故的d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的e 不按规定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f在租赁、分包、承包合同中没有安全内容和相应措施的g经安全检查后,仍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9)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提出事故预防措施,上报经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责任者如对调查组的处理意见不服,市劳社局可提出结论性意见。如仍不同意,可报事故发生地同级人民法院裁决。三、伤亡事故的处理1、伤亡事故结案程序 (1)伤亡事故调查结束后,项目部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和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者作出严肃214、处理。 (2)项目部要在事故发生单位召开职工大会,公开宣布处理、处罚意见,及时收缴罚金,并将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文件存入个人档案。 (3)项目部接到工伤认定批复后,应按规定对伤残职工和死亡家属给予经济赔偿,报支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伤残职工的伤残鉴定,妥善处理好职工伤亡事故。2、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查考,应归档的资料是:(1)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部门批复(2)现场调查记录、照片(3)物证、人证材料;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5)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6)各级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7)有关事故通报上述程序执行完毕,材料215、收集完成,事故处理工作全部结束,事故结案。3、本制度是对本项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21)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的正常施工,作为一个交通工程项目部,在施工中涉及到焊接作业等能带来职业病的操作。因此,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一、建立和落实控制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制度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本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对工作场所职业病216、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操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对操作人员实施定期身体健康检查。5、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完工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达到国家标准。二、加强劳动过程中的职业防护和管理1、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操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如加强沥青作业管理,引进先进设备,采用无毒或少毒沥青,提高设备除尘能217、力。2、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保护操作人员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如在沥青拌和及摊铺时,改进方法和配方,最大限度地减少沥青毒害;以低噪声设备替代高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要努力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减少操作人员与有害因素的接触机会。3、向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在焊割作业时向操作人员提供防护镜、防灼伤手套、口罩等。4、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5、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6、加强对218、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工作环境。7、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8、制定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9、在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10、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警示标志并在作业前告知操作人员的防治措施和后果。三、建立和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根据操作人员的职业接触史,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记录其健康的变化情况,评价其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之间的关系,正确作出离岗、变换工219、种、疗养、治疗等判断。2、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新职工,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及时发现禁忌症,对人员作出合适工作安排。3、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早、妥善安排治疗,减少患者的健康损害和经济损失。4、合理安排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人员的休息,注意营养,增强肌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5、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的知识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技能。6、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在有害、有毒场所吸烟,吃东西等),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四、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处置要求1、生产过程的有害因素在工程施工中,粉料加装、石炭消解、电焊气割等220、均能产生化学、物理有害因素。主要是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有机粉尘等;异常声、光,如噪声、振动、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等。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不能合理地安排与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视力紧张或身体局部器官过度疲劳;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这些有害因素在工程建设中也时常出现。3、生产环境的有害因素夏季高温辐射,不合理生产、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在施工中也屡见不鲜。以上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工程施工、物料生产过程中常常存在,各施工队要落实措施,管理到位外,还必须严把以下5个关键:(1)把住“三同时”关。建设项目竣221、工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必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和使用。(2)把住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使用关。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危害因素少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3)把住培训关。让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能了解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采取的相应措施,重视个人防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4)把住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关。要确保每一个管理者、作业者都能自觉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个施工队、班组、岗位。(5)把住监督检查关。各施工队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操作者身心健康。(2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222、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大量生产事故表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是项目部应尽的职责,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制度。一、资金计划的编制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的主要责任人,项目部安机室、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计划的编制并监督计划的实施、措施的落实,安全员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2、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编制的计划科学、合理、具体223、明确,能有效、充分地发挥作用。3、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必须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结合本项目机械、设备情况,结合本项目安全工作状况,使编制的计划实事求是,切实可行。4、编制的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应当包括劳动保护资金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资金计划、设备日常维护资金计划、保证作业环境和施工安全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计划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5、在对项目部进行财务审核、检查时也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6、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工程承建商在施工合同或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资金量、计划和措施,保证整个工程224、施工的安全。7、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有效实施的措施,必须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不断检查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劳动保护资金计划1、应将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资金列入项目部财务预算计划内,并按规定标准列支。2、劳动保护资金的使用对象是本项目部的全体职工和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3、必须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使用制度。 4、购置季节性、特殊作业等需要的劳保用品资金也必须纳入劳动保护资金计划内,并在作业前、季节来到前向职工配发。5、必须保证劳动保护资金计划的有效实施,项目部安机室负责监督、检查劳动保护资金计划的225、实施情况,所有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凭证复印件应交一份项目部安机室,以便核查劳动保护资金计划实施情况。6、不得以现金、有价证券、非劳动保护物品等形式来等价替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更不得将上述财务凭证在劳动保护资金中列支。7、应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对象名单及变化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部安机室,以便及时调整劳动保护资金计划的执行。8、项目部安机室不定期组织劳保资金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单位整改。三、安全教育培训资金计划1、应将安全教育培训资金列入项目部财务预算计划内,并按培训的人数、种类、内容编制资金计划。2、安全教育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对新职工、转岗、复工职工、特殊工种的培训教育以及季节性教育、226、全员安全教育。3、必须根据职工受教育情况、持证情况及有关规定适时安排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一个不忘,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4、应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资金计划内,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目的的有效实现。5、项目部安机室应对安全教育培训资金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指导下属施工队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妥善收集、保管各类培训合格证、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充分发挥安全教育培训资金的作用。6、安全教育培训中不得以节约资金为名,以内训代替外训,以项目部领导批准代替相关证件,以学历、职称代替培训。7、项目部应结合施工需要适227、时调整培训计划和资金安排,妥善安排好临时急需的培训。8、项目部安机室不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资金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效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四、设备日常维护资金计划1、应将设备日常维护资金列入项目部财务预算计划内,并按照设备的数量、维护项目、维护次数、工程施工情况等来编制维护资金计划。2、设备日常维护资金主要用于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更换易损件等,是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安全、正常状态的物质基础。3、设备日常维护必须根据各类设备的维护项目、周期、状态等来进行,维护资金必须先行到位,必须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来维护设备、使用维护资金。4、项目部安机室应对228、设备日常维护资金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记录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台帐。5、设备日常维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在编制资金计划时应留有一定余量以防突发、急需的设备维护需要。6、项目部应根据设备日常维护资金计划,结合施工情况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必要时可对资金使用作一定调整,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7、项目部安机室不定期组织设备日常维护资金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促使设备日常维护资金计划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五、安全防护设施资金计划1、应结合工程施工情况来编制安全防护设施资金计划并将其纳入项目部财务预算计划中。2、安全防护设施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施工、生产现场的防护229、设施、消防设施,如安全警示牌、警示灯、安全网、灭火器材等。防护设施资金是施工、生产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的重要保证。3、项目部必须在工程施工前按防护资金计划先行落实防护资金,购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断完善。4、安全防护设施资金计划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情况和库存安全防护设施数量,同时更要考虑施工量和施工过程安全要求,编制的资金计划应留有一定余量,以备设施的补、修或临时之需。5、安全防护设施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仅可根据施工实际对资金使用情况作一定调整,以便更好地发挥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的作用。6、项目部安机室不定期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资金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施资金计划的有效230、落实。六、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1、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应纳入项目部财务预算计划中。2、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的编制必须依据本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及应采取的安技措施来编制,要重点考虑安技措施落实过程中的资金需要。3、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主要用于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用于采取安全措施时材料、设备的购置和管理人员的费用。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是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有效使用。5、项目部安机室不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作出纠正和处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的有效实施。6、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在重视工程项231、目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更要重视安全生产的投入,并保证其有效运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23)施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施工安全检查验收是对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各类架子杆件、安全防护用品、临时电器设施、支撑与支护器材等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为了保证本项目施工安全检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对施工安全检查验收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各类脚手架、堆料架等架体的验收1、各类架体所用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2、各类架体地基坚实,不积水,有符合标准的垫板3、架体中横杆全长水平误差不得超过6cm,立杆垂直偏差不超过架高的1/200,小横杆挠度不大于1/500,杆间距步距符合规程标232、准。4、作业层铺板要严、要平、要稳,拐角要交圈。铺板长短宽窄到位,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板材质要符合规程标准。5、剪刀撑、正反斜撑要搭设到位,斜杆与立杆联结处结点合理,扣件紧固。6、架体中的安全网,要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证,支设安全网要外高里低,网边搭接严密,受力均匀。7、架体作业面防护,立挂安全网加挡脚板或绑两道护身栏杆,加18cm挡脚板,作业面端头封死。8、架体搭设后,必须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认定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的架体未经项目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二、支撑与支护的验收1、支撑系统必须有结构设计、荷载计算、接头方法、选材、配板、构造措施等内容。2、支撑系统的设计和233、计算必须按现行施工规范进行,并应按权限审批。3、支撑结构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4、支撑结构使用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要求。5、支护结构应综合考虑基坑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施工作业设备、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实施。6、支护结构应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或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计算验收。7、支护结构使用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三、水平安全网和立网验收1、各施工现场所有水平安全网和立网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量检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书。2、所有水平安全网和立网均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即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3水平安全网和234、立网必须经受耐惯穿性能试验。即用长6m,宽1.8m的密目网,紧绑在与地面倾斜30的试验框架上,网面绷紧。将直径48mm-50mm,重5kg的脚手管,距框架中心3m高度自由落下,钢管不贯穿为合格标准。4、水平安全网和立网必须经受冲试验。即用长6m,宽1.8m的密目网,紧绷在刚性试验水平架上,将重100kg的人形砂包从距网中心高度1.5m自由落下,网绳不断为合格标准。四、临时电气工程设施验收(一)应对架空线路检查验收1、导线型号、截面应符合要求2、导线接头符合工艺标准3、电杆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进户线高度、导线弧度垂距地高度符合规范要求(二)电缆线路检查验收1、电缆敷设方式符合JGJ46-8235、8中规定2、电线穿过建筑物、道路,易损部位是否加套管保护3、架空电缆绑扎、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规范4、电缆接头应符合规范(三)室内配线检查验收1、导线型号及规格、距地面高度2、室内敷设导线是否采用瓷瓶、瓷夹3、导线截面应满足规范标准(四)电气设备安装检查验收1、配电箱、开关箱位置是否合适2、动力、照明系统是否分开设置3、箱内开关、电器固定、箱内接线4、保护零线与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5、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五)接零接地检查验收1、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是否符合要求2、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3、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4、高大龙门吊、设备、防雷接地的引下线与接地装置是否合规(六236、)照明装置检查验收1、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工作有效2、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截面3、室内外灯具距地高度4、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5、开关灯具的位置是否合适五、起重机械及中小型机械设备的验收1、项目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和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起重机械施工前,项目部应对设备租赁方的资格进行审验,并要求设备租赁方提供起重机械的检验证书和使用档案。3、架桥机等起重吊装设备在安装前,项目部应对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进行审验,设备安装完成后报请设备监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中小型机械进场后,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237、,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所有机械设备验收资料由项目部统一保存。六、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验收(一)安全帽1、每顶安全帽上都必须有三项永久性标记,即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许可证编号。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帽要按量抽查安全保护性能,主要要按规定进行冲击吸收性能试验,耐穿透性能试验。(二)安全带1、每条安全带上必须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2、对现场使用的安全带要进行冲击负荷试验,具体要求是对架子工安全带抬高1m试验,以100kg重物栓挂,自由坠落不破断为合格。3、要验审3m以上安全带是否238、加缓冲器。4、要验审使用期超过2年的安全带是否合格,按量抽验,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不破断为合格。5、要验审现场是否使用5年以上的安全带,超过5年以上的不能使用。七、其它1、参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施工队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按以上六个方面进行查验。2、项目部应对查验结果存档。(24)机械操作手(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机械设备及其操作手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手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操作手的综合素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各类机械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从事机械设备操作的人员,简称操作手,其中包括汽车驾驶员。第三条 本工程中所有从事239、机械设备使用、操作和管理的部门、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操作手基本条件和安全职责第四条 操作手的基本条件1、年龄在18-45周岁。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获得相应上岗操作证书,才能上岗操作;专职驾驶员必须拥有3年以上驾龄。5、符合相应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操作手的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2、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240、认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3、工作中设备发生故障,存在安全隐患或险情发生,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4、努力学习所操作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操作水平。5、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第六条 操作手在上岗操作前,必须接受与所操作机种相关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第七条 项目部、施工队应按照操作手的基本条件选用操作人员,然后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将名单报项目部安机室;逐步安排他们培训。第八条 培训合格取得的上岗操作证者,应将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一份项目部安机室存档备查。第九条 培训合241、格人员的培训费、宿食费、交通费等由项目部、施工队给予报销,不合格人员的费用由本人自理。第十条 项目部要加强培训与考核的管理,对培训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均要做详细记录,作为本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妥善保管。第十一条 项目部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证的职工要加强复训管理,及时掌握机械设备操作手的复训情况,杜绝操作证失效或过期仍在操作的现象。 第十二条 理论培训内容包括:了解和掌握机械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等知识,熟知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等内容。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包括:能熟练操作所学习的机械设备,能独立完成日常维护的内容,能排除一般故障。第十三条 机械设备操作手除参加国家相242、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外,项目部必须至少对他们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加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第四章 处罚第十四条 如有下列情况,操作手不得操作机械设备:1、职业道德差,工作作风恶劣者;2、被行政处分或勒令取消操作资格或被公安机关司法处理者;3、发生死亡、重伤、翻车或造成万元的经济损失事故并负有责任者;4、连续两次在操作考核中,考核成绩均未合格者;5、酒后驾驶或操作者;6、严重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他人操作者;第十五条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流程、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操作手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均属责任事故,对其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第十六条243、 机械事故的责任认定1、因维护不良,驾驶或操作不当,或因缺油、缺水造成损坏机件、打坏变速箱、减速箱、散热器、车损、拉断电杆以及断裂工作装置等,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2、修理时责任心差,未经严格检验就将机械设备再次投入使用,造成设备、轴承装配不妥、螺丝或销子松动而使发动机、变速器、后桥等内部机件分离等后果的,检修员与操作员一起负全部责任。3、磨损的机件未到规定磨损期的60%,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4、因操作不当造成的间接损失,如施工机械撞坏地面或地下、地上已知、已见的构造物或设施的,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5、因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和其他人员违章指挥,造成机械损坏或其他事故,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负全部责任。244、6、丢失主要随机附件和工具而影响工作的,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第十七条 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要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在不妨碍抢救人员的条件下,注意保护现场并按事故处理程序迅速报告领导和相关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发生事故如隐瞒不报,经发现后按项目部有关制度对隐瞒者从重处罚。2、在处理过程中,对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和造成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非责任事故也需总结教训。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要通报,并在事故发生施工队召开事故分析会,教育职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第五章 其他第十八条 项目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安245、全情况。 第十九条 项目部安机室要对机械操作手进行不定期安全考核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消除隐患。 (25)机械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为管好机械设备及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一、建立机械设备、车辆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管理措施1、项目部必须对机械设备落实使用保养责任人,按公司安机部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维护与保养要有记录并留存备查。2、项目部必须派专人负责做好机械设备、车辆的运转及使用情况的详细记录,每月向公司安机部上报设备运转及车辆运营情况表。3、机械设备、车辆操作人员及驾驶人员必须每周对安全器件、易损件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有故246、障苗头,必须坚决停车修理或更换器件。更换部件必须出具由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的“机配件更换(领用)申请单”,报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对于更换总承件的,必须经公司安机部同意后方可更换。各施工队操作人员及驾驶人员应在每月底前将检修、保养记录交本项目部安机室,安机室对设备及车辆的安全器件、易损件的检查要记录在案,留存备查。4、项目部应对每台设备、车辆建立管理档案。二、加强机械设备、车辆的维修管理,确保设备、车辆安全完好1、项目部机械设备及车辆的日常修理,由各施工队自行完成,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检查。2、项目部对机械设备及车辆定期维修保养(三保以上),由各施工队在本项目机械设备、车辆停放点进行维修保养,并247、记录在维修台帐内。 3、项目部机械设备、车辆如需外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修。在选择外修单位时主要要从资质、质量、实力、经济等方面予考虑,决不允许不经批准贪便宜擅自到小摊点、小作坊修理。三、加强机械设备、车辆的调拨管理,提高利用率1、机械设备、车辆转移(指设备、车辆从一处调入另一处),必须由项目部安机室开具调拨单,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才能将设备转移。2、设备、车辆调拨后,原管理部门应将设备、车辆管理档案同步移交另一方,保证设备、车辆管理的连续性。3、在接到设备、车辆调拨单后,原使用部门必须要对设备、车辆维修保养一次,做好记录,确保设备、车辆248、处于良好运作状态和安全状态。4、设备、车辆如临时调剂使用(临时使用时间少于5天),设备、车辆管理档案无需同步移交另一方,原使用部门继续做好设备、车辆的管理工作。四、严格车辆管理,减少事故发生1、项目部公务用车,出车须经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驾驶员要做好记录,每周报项目经理阅示。2、项目部公务车必须定人驾驶,不允许随意更换司机,确因情况需要临时更换司机的,须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3、公务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外借或者出私车,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场所,一经发现,作私自出车处理。4、私自出车或私自外借或将车辆擅自交他人驾驶的,发现一次扣驾驶者和私自出借者各200元,情节严重的,249、扣除当事双方当月全部超产金,发生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还要按规定追加处罚。五、抓好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出租与外借,提高使用效益1、项目部机械设备及车辆,外借或出租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个月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实行。2、外借或出租的机械设备及车辆在外借、出租前必须实施保养和检修,确保外借、出租设备、车辆的完好和安全,安全员对保养和检修要监督检查。3、外借或出租机械设备、车辆时应将该设备、车辆的管理档案、检修记录一并转交借入或租用单位,借入或租用单位应继续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档案,在设备、车辆归还时一并归还。4、外借或出租设备、车辆的收入必须入项目部帐,所有租金、借用费收入不得以现250、金往来,必须以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形式往来。如发现租金、借用费用不入帐,项目部将严肃处理,严重的作挪用、贪污论,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设备、车辆的外借或出租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凡违反程序且事后不报告的一律作私自外借、出租论,除对当事人收缴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处非法所得2倍的罚款,并对部门分管领导处500元罚款。 (26)交通违章事故处理制度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给项目部带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据本制度处理。一、交通违章处理1、本项目部车辆及其驾驶员在驾车行使过程中发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按有关条例给予处罚。2、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的罚款251、扣分由车辆驾驶员自负,项目部不予报支。3、凡发生交通违章行为或被扣分、罚款,驾驶员取消当月安全奖,被暂扣驾驶证或因其他原因暂时无证期间,严禁驾驶车辆,违反者被发现后待岗学习,扣一个月超产奖。4、项目部领导或其他随车人员强制驾驶员违章驾驶,驾驶员应予拒绝。如接受,违章责任与后果由指挥者承担70%,驾驶员承担30%,另外对违章指挥人员扣一个月超产奖,对驾驶员取消三个月安全奖。5、因严重违章驾驶,被公安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者(专职司机),项目部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辞退。6、醉酒、无证驾驶车辆被发现,除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驾驶者扣除一个季度超产奖;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扣发一个月超产奖,发生2次252、(含2次)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辞退。7、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外借,交他人驾驶或不按规定停放过夜,驾驶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和超产奖;造成车辆损失和发生事故的责任和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承担。8、分包工程队伍车辆驾驶员违章由分包队伍自行处理;个人承包车辆驾驶员违章按承包合同规定处理。二、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交警部门确定,项目部对交通事故肇事者按以下规定处罚(下列规定中的损失应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其他方赔款及能在相关部门报支的费用,它是指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的直接经济损失)1、交通全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按80%赔偿;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1000元以内部分按80%赔偿253、,1001-2000元部分按40%计赔;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1000元以内按80%赔偿,1001-2000元部分按40%计赔,2001-5000部分按25%计赔;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1000元以内按80%赔偿,1001-2000元部分按40%计赔,2001-5000部分按25%计赔,5001-10000部分按20%计赔;损失在15000元以内的:1000元以内按80%赔偿,1001-2000元部分按40%计赔,2001-5000部分按25%计赔,5001-10000部分按20%计赔,10001-15000元部分按15%计;损失在30000元以内的:1000元以内按80%赔偿,1001254、-2000元部分按40%计赔,2001-5000部分按25%计赔,5001-10000部分按20%计赔,10001-15000元部分按15%计,15001-30000部分按10%计;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0-30000元之间的计赔按30000元以内标准执行,30000元以上部分按5%计赔。交通全责事故按以上标准,分段计算,最后得出累计赔偿款即为肇事者应赔款额。2、交通主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交通主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执行全责事故处罚标准同全额段赔偿额的80%。3、交通同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交通同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执行全责事故处罚标准同金额段赔偿额的50%。4、交通次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255、交通次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执行全责事故处罚标准赔偿同金额段赔偿额的30%。5、无责任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交通无责任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按同金额段全责事故处罚标准赔偿额的10%执行或按法院裁决无过错赔偿额的10%计赔。三、其他1、发生死亡1人或损失在3万元以上(含3万)10万以下同责以上(含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除对肇事者按规定处理外,该单位车队队长、安全员扣发一个月超产奖,安全分管领导扣发半个月超产奖。2、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或有多人(2人以上,含2人)死亡的同责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该单位车队队长、单位安全员扣发一个季度超产奖,单位领导及安全分管领导扣发一个月超产奖。3、凡发生事故,256、不论大小一律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发生死亡1人或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或死亡同责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除按处罚规定处罚外,驾驶员还要扣发一个季度超产奖并取消全年安全奖和年终安全先进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或辞退,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或有多人死亡(2人以上,含2人)的同责以上(含同责)特大交通事故,除按处罚规定处罚外,必须辞退肇事者,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生损失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或有多人死亡(2人以上含2人)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交通事故,除按处罚规定处罚外,必须辞退肇事者,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4、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领导、安257、全分管领导、安全员按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5、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上汇报,重大事故应在报集团公司安机部和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6、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一律要在事发现场向公安交警部门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不及时报案造成事故认定困难、无法理赔等后果与责任的由不报案者自负。(2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现场、办公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生产、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1、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在本项目部实行和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切实做258、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3、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如制定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等。4、项目部应当结合施工实际,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演练。5、施工中必须严格管理特殊工种防火,坚决执行特殊工种防火操作规程。如电焊、气割的防火要求,油漆的防火要求,木工操作间的防火要求,电工的防火要求,各种油罐操作的防火要求,仓库保管员的防火要求等,以上要求在安全检查考核表(4)消防安全检查表中已作明确规定,各施工队及259、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各施工队对施工现场的这些物品,必须执行项目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有害、有毒物品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要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施工。7、项目部及施工队应在施工现场按实际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建立义务消防队。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随时能投入使用。8、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重点地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使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作业人员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会正确选用、使用灭火器材260、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9、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生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一查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法规;二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检修、保养。10、项目部及施工队应对施工现场加强季节性防火管理。严格抓好冬季防火和雨季、夏季施工、生产的防雷、防火。特别是油库、大型机械设备要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二)办公及其它场所的消防安全1、项目部应当对办公及其它场所的消防安全落实责任人和消防安全措施;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负责。2、项目部办公及261、其它场所应按国家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建立义务消防队。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随时能投入使用。3、项目部办公及其它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消除火灾隐患。4、项目部应加强办公及其它场所的用电安全检查。要勤查线路是否老化、电器设施是否良好,是否超负荷运行,是否存在短路隐患等,严防电路及电气设施引发的火灾事故。每次检查均要记录在案,以防发生事故后备查。5、项目部应加强办公及其它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情况检查,要保证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6、项目部办公及262、其它场所的消防应急通道和消防应急门应时刻处于畅通、开启状态,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堵塞通道,严禁消防应急门被锁、被封现象发生。7、项目部应加强对办公及其它场所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职工了解本场所的火灾特点,会正确选用、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三、其它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项目部发包的分包工程单位及其职工在施工作业时也必须遵守本制度。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及个人,项目部按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处罚。 (2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有害、有毒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有害、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263、重点,为此,本项目部建立了以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有害、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燃、防爆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控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燃、防爆是关键,为此,项目部及其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以下防燃、防爆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技术a、项目部应对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严格按照防燃、防爆要求进行设计,合理安排布局。安全设施的布置等要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做到既经济实用,又符合安全要求。对工程施工中遇到或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严格按危险物品类别、等级,正确选用符合防燃、防爆等级要求的安全设施,采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安全措施。b、项目部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其电气部件及264、现场配电线路要符合现场防燃、防爆要求,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防燃、防爆等级。(2)消除火源a、严禁在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旁使用明火。b、严禁在办公场所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c、加热易燃液体,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应采用蒸汽、中间载体等。d、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尽量避免焊割作业。e、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加工、敲击钢筋或其他易产生火花的物体。f、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与使用处,电气设备、电气元件、开关、马达要采用防爆型。g、必须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处设置防雷装置,防止雷击火花造成火灾和爆炸。(3)控制易燃物、助燃物a、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使用易燃、易爆物质。b、对施工过程中265、产生的易燃、易爆物质加强密闭管理,及时清除。c、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危险设备及工具应尽量少用接头等易产生泄漏的构件连接,密封部位要保证严密。d、注意通风排气,降低可燃气体、粉尘的浓度,使它达不到危险程度,以保证安全。(4)危险物质的处理a、对易燃和可燃液体,贮存、使用和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和标准。b、对可燃气体,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设有防止火源引燃和防止灾害扩展措施。c、严格控制易燃、可燃物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排放。输送易燃物的管道沟应严加密封,并及时清理,不使大量易燃物积存于管沟内而起火爆炸,木工间的刨花等易燃垃圾不能随意乱弃,防止引发火灾。(二)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章(1266、)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防燃、防爆安全工作做好,保证安全生产。(2)项目部必须建立防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各种防爆安全举措,购置各类防爆安全设施、装置。(3)项目部必须开展防爆安全教育,帮助职工正确认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掌握防爆安全技能、遵章守纪,为防爆安全工作奠定基础。(4)项目部必须定期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查找燃、爆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落实整改措施,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5)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发生的事故,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公司和项目部相关制度对责任者给予处罚,拟定整改267、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事故和类似事故发生。(6)项目部必须尽可能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努力消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隐患。(三)防害、防毒技术措施严格执行防害、防毒技术措施是控制有害、有毒物品引发事故的重要举措。因此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应认真执行以下防害、防毒技术措施。(1)改革工艺,消除毒源。在施工中应通过改革工艺和改进设备,消除施工过程的产毒源,从根本上消除毒物危害。(2)以无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3)密封式操作。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化操作是防毒的重要措施之一。生产过程的密闭化包括设备本身的密闭及投料、出料、物料运输、粉碎、包装等过程的密闭化。(4)通风排268、毒与净化回收。通风和净化回收不仅有利于作业环境改善,而且可以回收物质,有利于环保。例如改进拌和设备粉料进料系统,降低粉尘排放浓度,改善工作环境。(5)隔离操作。即将毒源或工艺过程与操作都隔离,以减轻职业危害。(6)个体保护。即在有害、有毒物质使用、产生场所,操作人员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防毒呼吸器等。(四)建立防害、防毒管理规章(1)项目部要加强对防害、防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建立相应的制度,保护职工健康。(2)要对有害、有毒物品使用、产生场所严密监测,测定有毒物质浓度及生产场所污染程度、范围及动态变化,为采取有效防毒措施提供依据。(3)269、项目部必须将防毒技术措施有效落实,改善劳动条件,购置各类防毒工具,控制毒害物对职工身体的影响。(4)项目部必须对职工进行防毒、防害的宣传教育,让职工既明白有害、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性,又了解这些危害是可以预防的,从而使职工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5)项目部必须对存在有害、有毒物质场所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便能对中毒者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新职工进入以上场所要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五)其它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项目部发包的分包工程单位及其职工在施工作业时也必须遵守本制度。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及个人,项目部按公司及项目270、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处罚。(29)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因此本项目必须遵守“三同时”规定,符合“三同时”要求,从项目建设的源头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一)“三同时”的要求1、对中标承建的交通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施工,积极配合业主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在安全设施全部到位后,方能申请竣工验收。2、本项目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应对本项目中存在的危271、险、危害因素及所采取的劳动安全防范措施作专门论述。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后,应报当地政府劳动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3、本项目的设计必须考虑工艺选择、总体布局、建筑设计、通风排毒消尘、安全设施、报警装置、用电安全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内容,必须为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的落实和发挥作用提供方便。(二)项目建设劳动安全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劳动安全要求,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机械伤害、防静电、防噪声、防暑降温、防辐射和相关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等,具体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防火、防爆方面:(1)对使用或接触到的危险物品名称、数量、闪点、爆炸极限(上限、下限)、燃点和所属爆272、炸范围、防爆级必须全面掌握并落实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2)必须对使用或接触到的危险品按火灾的危险性进行分类,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要求。(3)必须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程GB50058-92设计和落实建设项目的电力装置。(4)必须按防火、防爆要求,设置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风设施、防爆电气设备、警报、安全泄压装置、阻火设施、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腐设施等。2、防尘、防毒、防腐蚀方面:(1)粉尘、毒物名称及对人体危害、中毒急救方法、工人工作地点必须符合工厂企业设备卫生标准TJ36-79要求。(2)必须有严格的防尘、防毒措施。如密闭设备、隔离操作、通风作业、排毒及净化处理273、设施、自动检测报警装置、保护设施等。(3)必须采取严格的防腐蚀措施。如防漏、防溅设施、安全搬运及操作设施、个人防护设施等。3、防机械、车辆伤害方面:(1)对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名称、型式、数量和能力必须全面了解。(2)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数量、名称、额定起重能力、型式、使用场所及起重机械的工作级别必须全面了解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3)对项目范围内主干道、次干道、辅助道路面宽度、转弯半径、最大纵坡、跨路管线、通叉道口必须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进行设计和施工。(4)项目内道路视距、人车分流、道口管理及跨管线净空高度、信号、专用道路最大纵坡等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有关274、规定。4、用电安全方面:(1)必须落实防强电措施。如间距、屏护、绝缘、漏电开关、接零和接地等措施。(2)必须落实防静电措施,如导电、接地、增湿设施等。(3)必须落实避雷措施,接地电阻范围、接闪装置、接地装置和保护装置应符合工厂电力设计技术规程JBJ6-80有关规定。5、防噪声方面:(1)必须了解项目的噪声源名称、设备噪声级及工作时接触噪声的量。(2)必须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要求设计和控制噪声。(3)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声的技术、工艺,现场落实消声、吸声、隔声和隔离设施等。6、防暑降温方面:(1)必须根据夏季室外温度、工作地点夏季空气温度及作业点空气温度与湿度来设计防暑降温275、方案。(2)必须落实隔热、降温措施,如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空调设备、防署食品药品等。7、防辐射、放射危害方面:(1)必须掌握放射物源名称、X光射线源及使用剂量与使用位置和工作地点布置等。(2)必须按照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3)必须在建设施工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三)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本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验收1、施工项目初步设计已向政府劳动保护部门办理审批手续。2、施工项目劳动安全设施已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3、施工项目中工人作业岗位的劳动安全数据已经法定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检测检验报告。4、施工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已经法276、定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书(或检验合格证书)。5、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6、对调试、试生产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已进行整改。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有关安全的要求。(30)施工现场内保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内部保安工作,保护职工人生安全和项目部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内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为职工工作、生活营造安全环境,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是每一个单位的重要工作责任和任务,也是体现“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277、必然要求。因此,公司每个施工现场都应该树立只有安全才会有效益、以防范促安全、以安全保效益的安全观。要将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各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同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安全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施工现场内部安全伴随项目建设的全过程。(2)落实人、财、物,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施工现场内保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在一系列措施中,最为基本的、最为关键的、最为重要的是要重视防范性投入。安全投入的效益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少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不仅能减损而且能增值,因此,安全就是效益。反观近些年来发生的各种重大责任事故,无一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观淡漠的原因。因此,应重视人力、物278、力、财力的在施工现场内保方面的投入,将现场内保防范工作经费纳入项目建设经费内,完善治安、消防等各类物防、技防设施,建立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队、保安巡逻队等人防组织,加强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安全保障能力。(3)树立“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的观念国务院200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的方针。安全防范工作不仅是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而且是每个工程项目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广大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职工教育和管理方面,一定要强化“安全防范,人人有责”的理念。安全防范工作一定要279、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加大每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只有积极主动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彻底扭转事后追究责任的被动局面。(二)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保卫工作责任制。结合项目部实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内保规章制度,使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化,规范化。(1)制定相应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控制及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针对所有涉及内部安全稳定和治安状况的苗头倾向和事态发展的不同阶段及程度,启动相应的控制和处置预案,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确保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同时严格落实对内部人员的管控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员和临时雇请人员管理力度,定期280、进行清理,登记备案,维护内部治安秩序。(2)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工程施工,点多、面广、线长,由于人防、物防、技防力量有限,安全防范工作很难面面俱到,应尽可能按照“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以仓库、料场、机械停放处、职工宿舍、档案室、配电房、油罐、油库等要害部位为重点,建立专门的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建立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案件。(3)建立内保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局部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要做到全时空、全方位,无盲点、无死角,提高安全检查的频281、率和效率,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同时,还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督办、复查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特别要建立和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严格奖惩兑现,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措施到位。(4)建立安全防范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工序多,人员杂,安全管理难度大,单靠几名专职人员和保安难以胜任。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按级负责,明确分工,严格奖惩的管理办法。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严格落实内部安全防范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部应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增强自我管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282、安全管理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一级带一级,层层有人抓,确保安全防范目标、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三)重视安全保卫机构建设,完善安防工作机制。虽然思想重视到位,制度措施得力,但必须有科学、高效、负责任的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作支撑,才能使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安全保卫工作不应当简单地理解配几个保安和门卫而已,一定要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根据担负的任务,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和职责,使其与责权利相匹配。同时,选配思想道德素质高、有责任心、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职工参与安全防范工作,并对其加强教育管理和法律知识、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与此同时,要注283、重建立以下相关的工作机制:(1)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整合资源,特别发挥项目部各部门的优势,实施联合行动,集体办公,多管齐下,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2)建立以保卫值班人员和保安队员为骨干的治安防范机制。对重点区域、部位、时段以及危险贵重物品等,加强治安巡逻和监控,做到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严防死守,确保安全。(3)建立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机制。采取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要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治安防范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4)建立保安284、队伍管理和使用机制。加强保安队员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防止因工作不细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增强保安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快速应急能力,对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恶性事故案件以及其他影响内部治安稳定的重大问题,能够快速及时做出反应,并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妥善处置。(5)信息报告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电子监控和自动报警等技防设施功能,加强信息通报,实施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收集报告反馈能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一体的全时空、广触角的情报信息网络,便于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的动态掌控,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效。总之,安全保卫工作只有做285、到思想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才能有效减少和控制违法犯罪,才能有效维护工程建设秩序,从而为工程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项目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286、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工、停机,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项目部及下属各施工队应按照管理职责,对所管理的在建工程、生活办公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部安机室及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并监督下287、属施工队、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第六条 任何施工队、班组和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均有义务和权利向项目部安机室和现场负责人报告,安机室和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到现场核实并拟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予以处理;对发现所报告的事故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属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部安机室和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项目部安全安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然后根据隐患现场和工程施工等实际情况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计划,按照管理职责,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整改。第二章 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第七条 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施288、工和各种管理活动,在工程施工及管理中严禁发生违法行为。第八条 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监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按照管理职责,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现场作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人员、材料的投入,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项目施工安全经费中,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种类289、和上级下发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分别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于有突出贡献人员应予重奖。第十二条 项目部将工程项目发包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工程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第十三条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时,各施工队和职工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十四290、条 各施工队应当在每月25日前填写事故隐患统计表,对本施工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项目部安机室,在上报事故隐患统计表时各施工队队长应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及时向集团公司安机部及集团公司安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部负责人或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施工队长立即组织事故隐患现场人员予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得到前款规定的有关部门、人291、员批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施,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停止使用有关设备;对于无法停工或停止使用的相关施工工序、设施、设备,应当密切加强现场观察和设备的保养,严防事故发生。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292、要求排查治理,应当针对暴雨、暴风、暴雪、洪水、台风等灾害性气候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下属施工队、作业人员发出预警通知,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在接到上级和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启动令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第十八条 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必须全面排查治理作业人员、机械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项目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如下:第十九条 作业人员方面:(一)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施工29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二)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四)现场作业人员反“三违”,遵章守纪操作情况(五)现场作业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第二十条 机械设备方面(一)进场机械设备检查验收情况(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以及使用过程中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等情况(三)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情况(四)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第二十一条 作业环境方面(一)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因为台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坍塌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294、治理情况(二)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因为开挖、震动、钻孔等施工工艺引发周边建筑物、地下设施损毁采取的防范和治理措施情况(三)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现场监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对人流、车流量大、多工序同时作业、交叉作业面多的现场安全环境分析、措施落实情况(五)对施工区域水文、地质、地上、地下建筑物、设施调查了解情况以及当地民风、民俗、民情的调查情况(六)由于各种原因,遇工程施工沿线村民阻工、干扰的应对措施情况第二十二条 防控手段方面(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情况(二)防暑降温物品、药品采购、发放、使用情况以及防冻保暖措施落实情况(三)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295、支护、模板工程、高处作业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四)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上下通道、孔洞口、取土坑、结构物临边、沟边、超过20cm的落差处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五)施工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第二十三条 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建立健全情况(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四)与上级、下级安全生产合同、协议、责任书签订情况(五)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方面:(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二)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情况(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第二十五条 劳动纪律方面:296、(一)现场作业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进展要求,上、下班时间情况(二)随着季节变化,合理安排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及休息情况(三)作业人员上班时怠工、浪工、费工情况(四)作业人员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如上班前饮酒、上班时斗殴等)第二十六条 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否建立和设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档案、警示牌(二)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三)是否严格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投入(四)是否按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B、C证)(六)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达到投标价的1%(七)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八)重要工序、关键部位297、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九)是否对工程项目开展危险源风险辨识,并对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十)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十一)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贮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第二十七条 现场管理方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情况(三)施工现场食堂、宿舍卫生安全情况(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五)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情况(六)对上级管理部门检查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七)20m以上的高边坡和道路交叉工程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和措施落实情况(八)农村公路建设中大桥和10m以上的高边坡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和措施298、落实情况(九)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情况第二十八条 事故查处方面:(一)发生事故后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存在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二)事故发生后,是否落实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三)是否将事故情况向本单位全体职工通报,并举一反三对职工开展教育(四)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第四章 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当监督、检查、指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文件精神。第三十条 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对各施工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工程重要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299、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重大事故隐患存在施工队建立管理台帐,必要时,对重大事故隐患按有关规定向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报并实行挂牌督办。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安机室在对本项目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应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必要时,可以向集团公司安机部提出申请,寻求帮助和指导,共同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局部停工、停机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报,要求复工,在他们审查合格,同意恢300、复施工后,项目部应对事故隐患办理核销手续。第三十三条 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安机室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通知书中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限定的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到期后,项目部安机室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第五章 罚则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的条款予行政、经济处罚。第三十五条 各施工队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部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给予扣分,并处于相应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在检查实得301、分基础上扣5分,并对施工队处罚300元。(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的,在检查实得分基础上扣5分,并对施工队处罚300元。(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在检查实得分基础上扣5分,并对施工队处罚300元。(四)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迟报(发现后超过三天未报)的,在检查实得分基础上扣10分,并对施工队处罚1000元。(五)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书面记录为准),盲目进行施工的,在检查实得分基础上扣15分,并对施工队处罚1500元。(六)一般隐患整改不合格或重大隐患整改后未经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擅自恢复施工的,在检查实得302、分基础上分别扣10分和30分,并对施工队处罚500元和2000元。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及其施工队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处罚。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处理。三、安全操作规程汇编1、机械设备操作规程(01)电动机一、电动机在开动前,须检查的内容和应注意的事项:1、电动机内和近旁有无杂物。2、启动开关、连接线、电缆、接地线等均应安装和连接可靠。3、集电环和电刷的接触是否良好,风扇叶轮有无松动。4、用手转达动转子,转子与定子有无碰触摩擦和卡住等现象。5、两个303、以上共同操作一台机械时,一人启动之前,应通知其他人员。6、电动机的熔丝应经常保持良好,熔丝规格应按规定装接。熔丝额定电流(安)=(1.52.5)倍电动机额定电流。如有几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其额定电流(安)=(1.52.5)倍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其余电动机的额电流之和。二、电动机运行时应注意事项:1、用试电笔检视电动机是否漏电。2、电动机的负荷电流是否超过规定,电动机温升是否超过规定。3、各轴承润滑及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4、炭刷是否活动,与滑环的接触情况如何。如发现炭刷冒火,应及时停车检修。5、保持电动机周围的清洁、干燥,防止灰砂被吸入机内,避免不应有的磨损;防止电动机受潮,保持周304、围环境干燥。6、停电、停工时,都应拉开电闸,把启动开关放到空档位置。7、在高压电动机手动启动设备附近,必须经常备有胶皮垫或绝缘木架。(02)发电机一、固定式发电机应装在室内,底脚必须牢固。移动式发电机在运转前,需将前后轮胎用三角木对称楔紧,放下支撑脚(必要时应用木板将撑脚底板垫实),并使机体处于水平状态。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雨棚。二、机体附近不得放置燃油或其它易燃物品,设置砂箱、干式灭火机等设备。如发生火警,必须先停止运转,后灭火。三、发电机到配电盘或通到所有用电设备(电动机或照明设备等)处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应牢固,须将导线安装在钢管或线槽内,也可用支柱将导线架于空中,不要拖在地上。四305、启动前,应检查各部位状况,如接头连接和绝缘是否良好,配电器和操纵设备是否正常,电刷有否卡住,各部螺栓是否紧固,整流子或滑环是否清洁等。五、检修后的发电机,在开始运转前,必须检查转子与定子间有无工具或其他物件遗留在内。六、使用长期停用的发电机,应检查线圈绝缘程度,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一兆欧,否则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七、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发电机,应经常注意各部位声响、留心观察仪表,并测试或触摸轴承等转达动部分有无过热现象。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八、运转时,禁止在带电线路上工作和用手接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工作。九、在运转中,如必须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应穿戴绝缘手306、套、胶鞋,在靠近激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加铺胶皮垫,方可进行。十、发电机不准超过制造厂规定的负荷量。十一、配电盘应保持清洁,仪表要定期进行校验。十二、运转时发电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数值。如温度过高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予以消除,如是自然增高,应使其自然冷却,不准用水泼冷。十三、发电机所用的内燃机,应按内燃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03)卷 扬 机一、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周围视线良好,使开机者能看到操作者和指挥者的动向。当受条件限制时,则应设信号传递员。二、对信号不明,无专人指挥等情况,开机者不得操作,得到指挥者启动信号后,应先将钢丝绳收紧,第二步再使钢丝绳受力。三、外露皮带、齿轮等307、传动部分均须设有防护罩,并不得任意拆卸。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以防夹板销轴脱开而造成事故。四、导向滑轮内侧钢丝绳范围内,俗称“虎口”,禁止站人。卷扬过程中如发现钢绳受力突然增大钢丝绳铮铮作响出现断丝,卷扬机基脚或地锚松动等异状应及时向指挥者报告。五、能正反转动的卷扬机,其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应和操作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以免误操作。六、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心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2米。七、卷扬机手、脚制动操纵杆的最大扳转限度,不能触地或与其他障碍物相碰。若采用电磁或油压式制动器则要经常检查制动效果,调整刹车片间隙,保持灵敏。若制动器失灵则须整修后才能投入308、运行。八、电器装置应由电工负责安装,4.5千瓦以上的电动机应装设启动器,不得直接启动。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验和试运转,正常后再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九、工作前,应进行试车,并检查机械与地面的连接是否牢固;防护设施、电器线路的绝缘、制动装置和索具等合格后才能使用。十、电动机工作电压若超过铭牌规定电压5%时,应减载30%;如电压超过10%时,应停车检查。十一、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检修:(1)电器设备漏电;(2)启动机的接触点发生电弧和烧毁;(3)电动机或机械部分有不正常的声响;(4)电压突然下降;(5)防护设备松动或脱落;(6)制动器失效或不灵活。(04)空气压缩机一、新的309、或检修后的的大中型空压机,必须试运,确认性能可靠后,方可工作。二、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定,基础要符合设计要求。三、接好输气管道,并通知施工人员后,方可打开送气阀送气。四、禁止在出气口处工作,更不能在贮气缸附近进行焊接、加热、撞击破碎、加工等工作。五、皮带传动的空压机,在皮带周围要设有防护罩、防护拦。六、经常保持各部位润滑良好,各轴承最高温升不得超过60。七、在运转时,应经常检视运转情况以及有无异常。八、清洁、保养压缩机的滤清器、管道和零件时,不能用汽油清洗,以免爆炸。九、对贮气罐的注意事项:每次工作结束后须打开放水阀门,放出缸内水份、油质等物。每月至少将缸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放置贮气缸的310、地方,应注意通风良好、易于散热。气缸不应置于日光下曝晒,以免因温度过高发生爆炸。气缸、输气管道,每年须作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是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表和安全阀,每年须作一次校验。气缸外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十、空压机用电机作动力时,除按电动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所有导电部分须有防护装置。附近不能堆放挥发性油料等易燃物。 十一、空压机用内燃机作动力时,除按内燃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压力表(气压、油压)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数值或指示不正常时。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时。当气压安全阀不停地工作时。机311、器有不正常的声响时。电动机滑环或电刷发生较大火花或有声响时。十三、必须使用规定牌号机油作气缸润滑油,油质要符合标准。十四、停工后,应将贮气缸中的空气放掉。十五、用汽车拖运移动式空压机时,应按该机铭牌规定速度行驶,一般速度应在20公里/小时以内,转弯时须慢速。(05)挖掘机一、作业前的准备1、仔细阅读挖掘机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任务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2、检查挖掘机停机处土壤的坚实情况和平稳性,轮胎式挖掘机应加支撑并保持平稳、可靠。3、掘基坑、沟槽时,应检查路堑和沟槽边坡的稳定情况,以防止挖掘机坍塌。4、严禁任何人员在挖掘机作业区内停留。挖掘机操作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不准搁置妨碍操作的任何物品。5、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渗漏。6、轮胎式挖掘机应检查轮胎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