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分类、采购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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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590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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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分类、采购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2 应用范围适用于北京西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的安全管理。3 参考文件3.1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3.2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 GB 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3.4 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2、生产法3.5 劳部发1996423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3.6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4 责任部门4.1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保证本车间/部门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安全管理及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4.2采购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接收和贮存,并负责向厂家索要危险化学品相应的MSDS。4.3 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保证本车间/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车间/部门所使用、储存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的安全负责。 3、负责化学品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4.4 EHS 负责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5 公司保卫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厂进行严格控制,做好检查和记录。5 定义5.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5.2重大危险源:是指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6 程序内容6.1 总则: 6.1.1在公4、司内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6.1.2 本规定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标准执行。 6.1.3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6.2 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采购和运输6.2.1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5、需要,对本部门所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依照公司EHS提供的危险化学品表进行鉴别、分类列表;并收集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报公司EHS管理部门进行备案。6.2.2 每月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本部门所必需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和危险等级填写于采购申请单,并按照公司的授权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经EHS经理审批后,采购部门方可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6.2.3采购部根据获得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的要求进行采购。6.2.4采购部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6、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采购部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供应商索要,并将其交与使用部门和EHS。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可申请和/或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6.2.8公司应该尽量避免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降低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如果公司必须进行运输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6.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我公司生产及工艺的要求,对必需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使用7、储存危险化学品。公司需要建立储存危化品的库房,实行统一管理,化验室使用物品可直接入化验室库房,领用必须走审批程序。 各部门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本部门生产必需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 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部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制定健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特定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 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8、不得储存、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当发现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车间/部门,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9、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车间/部门,应当对本车间/部门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车间/部门,应当对本车间/部门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车间/部门,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车间/部门,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10、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标示清楚,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车间/部门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11、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车间/部门转产、停产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决定是否报公安机关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车间/部门的具体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6.4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处置与事故应急救援 危险化学品储存部门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12、危险化学品的车间/部门,应当向公司负责EHS的管理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车间/部门应当制定本车间/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 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车间/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车间/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公司领导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7 附件7.1 危险化学品清单7.2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7.3 危险化学品MSDS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