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卫生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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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5851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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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卫生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需经过三级(管理级、厂务级、安全主任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管理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定,本单位的概况,生产过程及特点,一般安全知识,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教训,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消防、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知识。2)、厂务级安全教育(二级)由厂务经理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2、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3)、安全主任级安全教育(三级)由安全主任负责,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结构原理,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排除故障的方法,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2、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3、凡从事叉车驾驶、电气、压力容器、金属焊接、起重机、危险品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4、日常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3、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有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要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5、对来厂参观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内容为: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在生产不正常的情况下或危险性大的岗位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6、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要进行处罚,若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安全检查制度1、日常巡回检查1)、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主任必须做到定时定点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并作详细记录。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根据本身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都要4、对工作环境、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以及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努力做好工作中不发生事故。3)、安全主任和组长上班后,应监督和检查在岗人员对本岗位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查处不安全因素。4)、晚间停止生产时,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定时检查生产场所、储存场所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杜绝一切事故隐患。2、定期检查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安全主任组织各级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定期检查。1)、季节性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和冬季以防火和安全设备为重点。2)、节日前检查:指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5、日前的检查。主要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节日前夕和节日期间生产、储存场所对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4)、检查环境卫生、文明生产的情况。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是根据生产、储存要求和一些专业用设备存在的问题而专门组织的检查,以便发现某专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通过检查加以改进和消除。内容包括:防火、防爆、防雷电、电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4、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为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以便在初起火时能及时有效把火扑灭,安全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1)、安全主任应每月检查所有的灭火器6、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胶管是否有龟裂现象,有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充药或更换,并做好记录。2)、安全主任应每月检查一次厂内消防栓系统并试运转,做好记录。3)、安全主任应定期(每二个月一次)汇同有关人员,检查试验消防栓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并有记录。4)、各部门安全员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辖区内消防器材的状况,平时,因应急情况(如施工烧焊等)使用过消防器材的应及时上报安全主任。三、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各级检查组织要下达“隐患整改7、通知书”,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收,要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回复发整改通知书的部门。3、对所有的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解决前要制定确保安全的临时性防范措施。4、厂务部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隐患,应及时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统筹计划,组织限期整改,在未整改前必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5、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问题解决而发生事故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四、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动火、用火管理1)日常用火管理(1)进入生产、储存场所作业区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打火8、机、火柴、香烟,违反规定或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解雇、勒令离站直至提出诉讼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2)任何人进入生产、储存场所作业区域,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传呼机,对不听从劝告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进入经营、储存场所。(3)生产、储存场所工作人员严禁使用铁锤及其他非防爆工具敲打设备设施,以防产生机械火星。(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机器的润滑油量,及时加注润滑油,严防因转动部位摩擦生热起火。(5)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在发生火灾初期能有针对性地利用灭火器材将火扑灭。(6)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7)每季度进行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问9、题,消除事故与火灾隐患。(8)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人员作好个体防护后灭火,需要时通知当地消防部门,请求援助。2)施工动火管理(1)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由安全主任审批,二级动火由厂务经理审批,特殊动火由生产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3)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经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量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5)实施动火,10、应预先由动火单位负责人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出可靠的动火施工安全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6)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用火制度,没有动火负责人时不许动火,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不许动火,防火措施未逐项落实不许动火。(7)动火期间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的检查和监督,在不具备动火条件或遇有险情时,有权制止动火作业。(8)动火期间,必须做到及时掌握现场用火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9)在用火过程中,万一出现有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时,要立即制止继续用火。2、消防组织与设施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11、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2)、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器材。5)、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12、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7)、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领导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3、其它消防安全规定1)、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3)、应随进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4)、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13、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5)、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6)、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9)、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4、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1)、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法、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检修规定和尘毒监测制度等,杜绝违章作业。2)、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与发证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3)、全14、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决制止串岗、离岗、睡岗现象,防止事故发生。4)、改革工艺、革新技术,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温度、压力、操作等)是防止和减少毒物逸(溢)散的基本措施。5)、以低毒、无毒的物料代替高毒、有毒物料。6)、采用吸收、净化、回收等有效措施,化害为利,防止有毒物质的外逸(溢)。7)、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是减少毒物危害的重要管理措施。8)、普查确定工业卫生尘毒监测点,提供工业卫生监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依据并应及时整治。9)、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岗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防护器具,注意个人卫生,防止有毒物质侵入人体。10)、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15、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凡直接或间接接触粉尘、毒物和其它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事科室、后勤工作的职工,列为监护对象。1)监护周期(1)一年监护周期从事毒物、粉尘、高温、焊工、噪声作业、司机、饮食的职工。2)二年监护期办公室人员、后勤职工。体检工作是一项涉及广、工作量的工作,为保证体检率的完成,特规定如下:(1)凡新入职的员工都要有针对性进行体检,才能上岗。(2)凡不参加体检的员工取消当月奖金。3)体检项目全厂职工必须按化工部化工健康监护技术规定进行职业性体检,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体检除进行职业性体检外,特殊项目有:甲苯:肝功、血小板、白细胞分类;粉尘作业:16、胸片、肺功能;高温作业:尿常规、心电图;噪声作业:电测听。4)职业病管理制度(1)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2)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由工业卫生医生填报。(3)职工被确诊职业病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按有关规定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对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有关部门上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适当的奖励:1)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本单位重大劳动卫生课17、题,有一定成效的单位或个人。2)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个人。3)企业出现突发性事件时,能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抢险救灾或保护他人免受伤害方面有所贡献者。4)在及时扑灭灾害方面,指挥得力,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使经济损失尽量减少的有功者。5)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制止违章、违纪,在安全管理方面有较大贡献者。6)抓好企业员工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2、对事故及违章违纪的处罚1)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事故只对责任事故进行处罚,而对非责任性的意外伤害原则上不予处罚,但其中如有管理者的领导责任的,只对管理者作适当的处罚。各级别的工伤事故处罚细则如下:(118、) 发生一起轻微人身伤害的: 班组(或所在单位,以下同)每一人次扣罚集体本月奖1%。 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扣月奖10%。(2) 发生一人轻伤的事故(二人以上轻伤的事故,惩罚加倍): 班组扣罚集体月奖5%。 班组长扣月奖10%,生产安全责任人扣月奖5%。 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扣月奖50%,取消年度安全奖。a) 发生一人重伤的事故(二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惩罚加倍): 班组扣罚集体月奖30%。 班组长扣月奖50%,生产安全责任人扣月奖30%。 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扣月奖100%,取消年终奖及年度安全奖。b) 发生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群伤恶性事故的:i. 班组扣罚集体月奖100%,生产办公室扣集体月奖3019、%。ii. 生产安全责任人扣罚月奖100%。iii. 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取消月奖、年终奖、年度安全奖,并依法律程序进行处理。2)其他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等)的处理:按事故的等级,分别作如下处罚:(1) 发生轻微事故的: 损失额在1千元以下的,责任者由厂务经理作适当经济处罚。 损失额在1千元以上的(含本数,以下同)3千元以下的,班组扣集体月奖10%,直接责任者扣月奖20%,取消年度安全奖,其他责任者扣月奖510%。(2) 发生重大事故及一般火灾事故的:班组扣集体月奖50%,生产办公室扣集体月奖20%,班组长扣月奖100%,生产安全负责人扣月奖50%,直接20、责任者取消月奖、年终奖及年度安全奖,并依法律程序追究责任,其他责任者扣月奖50100%,取消年终奖及年度安全奖。(3) 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的:班组及生产办公室扣罚月奖100%,取消年终奖和年度安全奖,各级有关责任者经济处罚参照有关规定,并依法律程序追究责任。3)事故处理的其他规定(1)两年内在同一生产车间发生相同性质、相同直接原因的事故称重复事故。发生重复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发生重复事故的责任者,处罚加倍。(2)由于工艺设计、设备选用不当,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要求,造成事故或损失的,比照有关事故进行处理。(3)无论发生何种类别或级别的责任事故,责任者必须写出书面检讨,并赔偿21、直接损失额的10%(多个责任者的,按责任的轻重进行摊分)。(4)破坏事故应赔偿直接损失的100%,并由人事保卫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5)发生事故上报不及时的,扣罚单位安全责任人月奖5%。有意瞒报事故的,一经发现,扣罚单位安全负责人月奖50%,取消其年度安全奖。4)违章、违纪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理(1)无证动火每次扣罚班组及生产办公室集体月奖10%,班组长及厂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人个人扣月奖20%,外单位每次罚200元。(2)动火证过期或超越规定动火范围,每次扣罚班组集体月奖5%,班组长及厂务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人个人月奖10%,外单位每次罚100元。(3)未按章22、办理动土、断路、高处作业、罐内作业、起重吊装的安全票证和临时用电证的,每次扣罚班组集体月奖3%,班组长及厂务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人个人月奖5%,外单位每次罚100元。(4)擅自改装电气线路、设备、乱拉乱接的,扣班组集体月奖5%,班组长及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人扣月奖10%,人离不熄灯,每次每支罚款5元,用电器长时间无效开通,每次罚款30100元。(5)危险区域(楼层预留孔、坑、井等)无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标志,扣所在单位月奖3%,因施工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无临时安全措施,或完工时没有恢复原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扣施工组织者个人月奖10%。(6)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防护罩、降温、通排风23、消声等装置),扣罚责任者个人月奖20%,因施工而暂时拆除,但完工时没有恢复或重新安装的,扣施工组织者个人月奖10%。(7)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责任者个人每次罚款100元,因而损坏的要照价赔偿。(8)禁火区内违章吸烟,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在场的组员或组长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加罚款50元,在防火辖区内发现烟头每个扣罚集体30元。(9)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又无安全措施),交叉作业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元。(10)危险作业(如:动火、进罐、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等)无监护人,施工组织者扣月奖3#,监护人擅离现场的,每次罚款50元。(11)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不戴防火罩在厂区内行驶,每次罚24、款50元,防火罩因绑扎不牢而脱落,每次罚款20元,遗失防火罩者应照价赔偿。(12)工作场所、生产场地乱停乱放汽车的,每辆每次罚款100元,停放摩托车的,每辆每次罚款20元,停放自行车的,每辆每次罚款10元。(13)违反厂区内安全管理制度的,罚款100200元。(14)不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换岗教育就擅自安排工作的,有关责任者扣罚个人月奖20%。(15)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技术考核,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业培训或复审考核,无故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扣罚个人月奖50%,补考不合格者,取消上岗作业资格。六、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的分类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1)生产(工艺)事故:指25、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6)火灾事故: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7)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各种类型的事故由相关部门和26、分管负责人管理。2、事故处理程序1)当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2)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3)应急救援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好现场,抢救设备、物资和伤员。4)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5)对有害物质大量泄漏的事故和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6)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抢救。3、事故报告、处理程序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主管报告,而后逐级上报。2)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27、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的方法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上报。3)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事故发生的原因,发生事故人员的所在部门主管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内向安全主任和领导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过程”的书面报告。4)事故当事人应在一天半内写出“事故过程”的书面报告,报部门主管领导,书面报告必须有现场目击人员及当班班长等二人以上证明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部门主管在收到事故的书面报告后应及时送交公司行政部登记备案。5)事故发生后,安全主任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开会,目的是将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清除,从中吸取教训,以教育员工引以为戒,并制定、完善28、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厂内设专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负责制定全厂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必须切实执行。3、做好安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操作人必须做到: 掌握使用设施、设备的基本构造、性能和维护方法。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在生产过程中,对运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固定螺丝、安全防护装置有无松动脱落,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温度有无超高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主管人员。 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带病工作。4、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修。设备在检修前,必须处29、理合格,以保证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5、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前,必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6、安全设施、设备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需要办理“动火证”,严格执行动火制度。7、长期停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进行保养维护。8、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主管负责人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9、安全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放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10、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八、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本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2、班组长应按时、按量30、将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给各位员工。3、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化纤类服装。4、操作人员应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下班后,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随意乱丢,应集中管理。5、班组长负责检查和督促当班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情况。6、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禁止穿化纤服和地面摩擦会产生火花的鞋。7、接触有毒物质的操作工、包装工、检修工及其他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穿着水鞋,戴胶手套。8、机械加工生产的操作者,应配戴防防刺激性的护目镜,衣服扣好钮扣。9、在转动设备工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留长发的员工必须戴工作帽,并把头发稳固地卷进帽内。10、立体交叉作业大修和登高作业时必31、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须系安全带。11、焊工、电工操作时必须分别穿戴高温鞋、绝缘鞋和皮手套、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如发现受潮或磨损严重,禁止使用。焊工、电工必须穿棉质工作服,不准穿化纤工作服。12、存在着有害气体、蒸汽和粉尘的作业现场,须配戴好防毒面具、防尘口罩。13、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办公室人员)到生产区域时同生产员工一样要求,必须穿劳保服、劳保鞋以及必要的劳保用品。14、公司每月定期派发两次纯牛奶给员工饮用,以降低有害油漆气味对身体造成的伤害率,增强自身的抵抗能力。15、保健品必须定期服用以增强身体的免疫力,不得无故拒食。16、保健品除发生紧急事件需急用时可领用外,其它领用时间必须定时领取32、。17、所有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使用,妥善保养和保管,切勿人为造成损坏和失效,对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者,给予罚款处理。18、凡来本单位实习的人员,必须按本规定执行。凡进入本单位生产现场的外来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九、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及生明火,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理。2、不准坐在原料和成品上休息,防止原料破损及溅漏。3、经常检查仓库内物料的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4、装卸原材料之前机动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接地,以防静电产生。5、要讲究文明、小心轻放,不得在易燃易爆区内穿钉鞋作业,不得野蛮装卸,对物品的堆放应指定位置。6、进仓原材料及物品应分类堆放,不得混堆一起,并留有消33、防通道,保持清洁;对纸箱、布碎、杂物不得乱堆乱放,应分类入仓。7、对原料的储存应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以防过期变质。8、仓库应保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风机及其它电器设备是否安全可用;配电设备处禁止堆放原料及杂物,防止因电线短路而发生事故。9、仓库内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应留有防火通道,不得随意搬迁和动用消防设备。10、严禁一切在性质上能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如:氧化剂和还原剂)堆放在一起。11、生产车间内只能存放24小时内使用生产原料,车间内的成品要随时运出入库。1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一般要做到当天生产使用需要多少,由专人到仓库领多少,用后及时将余料归还仓库。车间停车时,不34、应留有余料过夜。十、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1、由工厂检验人员确定废弃物的品种和数量,并装入指定的容器内,确保操作安全。2、处置前废弃物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仓储室内,远离火种、热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泄漏。注意个人防护。3、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4、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5、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6、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它危险的废弃化学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同意。7、根据废弃物的种类和性质,选择科学的方法处置废弃物,危35、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十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使用管理1)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符合国家规定。2)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3)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4)配备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5)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6)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7)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8)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36、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9)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2、装卸运输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线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337、)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4)装运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5)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38、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6)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挂上“危险品”标志。7)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阴等措施。8)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3、报废处理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2)危险化学品等废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