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筹划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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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4108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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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筹划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 制度目的强化公司建设工程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现项目全过程的工程管理和控制。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从工程项目部成立至移交给物业公司的全过程的工程管理和控制。三、 术语/定义1) 项目工程管理:指为成功实现项目工程建设目标而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2) 项目前期阶段工程管理:指在项目开工前进行的工程管理。3) 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管理:从项目开2、工至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过程中进行的工程管理。4) 项目验收阶段管理:从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到移交物业过程中进行的工程管理。四、 职责规划成员公司4.1 工程项目部1) 负责组织现场临建、三通一平2) 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 对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4) 配合销售,调整工程进度5)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4.2 合同造价部1)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2) 负责建设项目的动态成本管理4.3 其他相关部门及领导1) 负责提供技术支持2) 参与工程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3) 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4) 负责按权限审核/审批工程、材料设备等采购控股总部4.4 相关部3、门1)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2) 负责组织工程巡检工作3) 参与重要部位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核4) 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4.5 领导层1) 负责按权限审核/审批相关方案及公文五、 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建设工程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公司”指“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指“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成员公司”指“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区域公司”指“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公司,目前共分为四大4、区域公司”,“项目公司”指“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从工程项目部成立至移交给物业公司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和控制,明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第二节 项目前期筹划阶段第四条 控股总部战略发展部完成项目拓展及论证管理流程、工程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总体开发计划、成员公司开发前期部办理完成前期报批手续,并将上述成果提供给成员公司工程技术部启动项目前期阶段工程管理流程。第五条 成员公司工程技术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协调人员选定,经总经理审核,报总部审批成立工程项目部。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编制项目工程进度计划,按照授权文件相关流程进行审批5、。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组织编制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场地各功能区的划分布置。并将初步成果提交营销客服部和工程技术部审核,营销客服部对销售区域、销售通道把关,工程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及重点复核塔吊平面位置、临设位置是否与施工图纸内容矛盾。第八条 工程技术部协调造价合同部确定前期施工单位,并按授权文件相关流程进行审批。第九条 开发前期部进行前期水电的报建并取得相关批文;工程技术部下发施工图给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将上述准备文件下发(通知)前期施工单位,并通知上述单位开工。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对现场三通一平、围墙、土方、临设的施工进行现场质量、进度、安全、项目技术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和现场材料管理。第三节6、 项目前期管理阶段第十一条 按照授权文件及招标管理制度完成相关招标采购工作,并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工程项目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场地移交,并通知总部、监理单位进场。(一) 工程项目部组织首次工地会议;(二) 工程项目部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三) 工程项目部监督监理单位审查总承包商做好测量放线控制成果保护措施;(四) 工程项目部监督监理单位审查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五) 工程项目部监督监理单位审查总承包商提供的专业分包商的资格。第十二条 总包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审核,由成员公司分管副总审批。施工7、单位编写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监理单位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审核,由成员公司分管副总审批(未设置分管副总的由总经理审批)。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编制质量控制点,工程技术部审核,由成员公司分管副总审批。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技术部、造价合同部及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第十五条 开发前期部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十六条 开工条件具备,由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经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及工程技术部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未设置分管副总的由总经理审批),项目开工。第四节 项目实施阶段第十七条 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一) 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基础8、工程施工。(二) 在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基坑开挖、桩基础、地下室施工。(三) 基础工程完成后,工程项目部组织质监站、监理公司、设计院、勘察单位、工程技术部参与基础及地下结构中间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四) 基础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上部主体工程施工。(五) 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项目部组织质监站、监理公司、设计院、勘察单位、工程技术部参与主体中间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六) 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公司要求,进行销售展示区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工程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部、营销客服部参与验收;并组织工程技术部、营销客服部参与评审产品交付标准,合格后交付物管公司。(七) 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9、进行安装及装饰工程施工。(八) 安装及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项目部组织质监站、监理公司、设计院、勘察单位、工程技术部参与水电中间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九) 安装及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进入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要求(一) 工程项目部按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按质顺利完成。(二) 工程项目部配合造价合同部按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项目成本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目标成本完成。(三) 工程项目部按材料设备选型定板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现场材料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材料符合公司要求。(四) 工程项目部对工程施工技术10、进行管理,工程技术部全过程提供技术把关。(五) 工程技术部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对现场的设计变更进行管理。(六) 工程技术部对工程项目部工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包括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核、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等。(七) 造价合同部按照按合同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合约履行情况进行监控;负责施工过程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第五节 项目验收阶段第十九条 工程实体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内部自检。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上交竣工资料及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实体,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审核。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工程项目部组织初验,工程技术部、物业公司及质监站参加;工11、程项目部收集整理整改意见,施工单位组织人员整改,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部监督整改实施。第二十二条 整改完成后工程项目部复查,工程技术部、物业公司参加。第六节 工程专项验收第二十三条 工程进度达到专项验收要求时,进行消防、规划、人防、环保、防雷、电梯、安监等专项验收,开发前期部协助,工程技术部提供并协助审查专项验收图纸。第二十四条 项目组织办理档案认可书,工程技术部协助。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收集公共事业施工单位办理的永水、永电、煤气等验收证明文件。第二十六条 专项验收通过后,政府部门出具验收证明文件,工程项目部报综合管理部归档。第七节 工程竣工验收第二十七条 初验整改完毕、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工程12、项目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质监站监督,工程技术部、开发前期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报综合管理部归档;第二十八条 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项目部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至综合管理部归档;第二十九条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工程项目部组织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与物业公司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第八节 附则第三十条 本制度与项目开工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新建工程物业移交管理办法、工程检查管理办法、施工单位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管理办法、项目工程专13、用印章管理规定及相关描述文件配套使用。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技术管理部提出草案与修正案,报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后发布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总部技术管理部。六、 支持性文件6.1流程/指引1) 材料设备选型定板管理办法2)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3) 项目开工管理办法4)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5)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6)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7)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8) 新建工程物业移交管理办法9) 工程检查管理办法10) 施工单位管理办法11)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12) 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6.2记录/表单1) 工程整改通知单6.3模板/标准1) 项目总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