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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36页)
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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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01377 2023-11-14 336页 1.27MB
1、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4总则4公司领导安全职责6职能处、科室安全职责11车间干部和职工安全职责15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20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20风险评价管理制度21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7安全设施、设备、防护器具管理制度29安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31安全文化建设制度3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9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书考核制度4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45文件档案管理制度47领导带班制度49干部连带责任制度512、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5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52开、停车管理制度57消防管理制度5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71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74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77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77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7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79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81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7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88职业危害申报制度8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90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91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93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9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0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05特种设备管3、理制度107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10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11承包商管理制度114供应商管理制度117变更管理制度119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21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2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25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28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29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31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132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6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138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138设备设施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39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4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管理制度147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4、4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51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7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73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74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77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79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83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84料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7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9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94锅炉的安全管理制度196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197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200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3搬运工作安全要求205使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制度207暑期安全注意事项207冬季安全注意事项209节假日安全生产要求210现场管理制度211班组建设5、管理制度214出入厂门管理制度215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219车辆管理制度222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23吊装作业管理制度223动土作业管理制度225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225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8确保安全生产的几条原则229第三部分 安全操作规程231公司内交通安全规程231炼焦系统232炼焦车间安全通则232装煤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32推焦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33捣固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34机焦侧清扫工安全操作规程234上升管工安全操作规程235导烟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36焦炉消烟除尘地面站安全操作规程236拦焦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37熄焦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38测温工安全操作规程239交6、换机工安全操作规程239调火工安全操作规程240护炉铁件工安全操作规程240炉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241热修工安全操作规程242集气管清扫工安全操作规程242粉焦抓斗工安全操作规程243炉顶清扫工安全操作规程243放焦工安全操作规程243余热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44化产回收系统246化产回收车间安全通则246初冷泵工安全操作规程247氨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248粗苯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49电捕工安全操作规程250鼓风冷凝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51罐车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252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253焦油工安全操作规程256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257硫铵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58软水站操作工安全操作7、规程259生产消防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259脱硫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60循环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261油库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62制冷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63污水处理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63提盐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264备煤系统266备煤车间通用安全规程266煤皮带工安全操作规程266粉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267受煤坑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268备煤车间清仓安全规程269机电机修系统271一般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71钳工安全技术规定273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74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276化验室系统279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279化验室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80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281第一部分 安8、全生产责任制总则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对各部门、子公司、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的职责范围之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的制度。公司已经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经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标准、法规有抵触者,以上级文件,标准、法规为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9、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责任状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始生效。安全生产宗旨: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1.2 安全生产任务: (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网络,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3)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交流安全工作经验。(5)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消除事故隐患。(6)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搞10、好劳动保护、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7)研究制订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的劳动组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8)按国家规定管理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等。(9)制定和执行安全卫生标准或规范。(10)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1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各类事故。(12)安全生产要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1.3 安全生产方针(1)在组织生产和完成生产任务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防患末然。(3)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1.4 安全生产原则各级领11、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子公司经理考核;子公司经理对子公司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含车间主任、班组长)考核;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度、子公司每月份、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内容的考核依据。考核共分为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部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12、部门内部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部每次考核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1.6 奖惩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评定。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教育批评之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1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罚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13、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公司领导安全职责2.1 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2.1.1 公司总经理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1.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2.1.3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做出决策,组织实施。2.1.4 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2.1.5 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2.1.6 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2.1.7 主持重14、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2.1.8 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决定。2.1.9 主持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2.1.10 按国家规定审定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编制。2.1.11 对专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机构或专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工作。2.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2.2.1 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2.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中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2.2.3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2.2.4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所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下属15、领导干部(含主任、科长、经理)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部门的工作。2.2.5 在审批生产经营计划时,要有安全工作要求,2.3总经理助理(设备)安全职责2.3.1 对全公司设备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2.3.2 负责组织和审批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2.3.3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2.4 行政(人事)副总经理安全职责2.4.1 负责审批全公司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对因火灾、医疗事故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16、计划不落实发生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2.4.2 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2.4.3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劳动纪律的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2.4.4 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方案。2.4.5 在考核经济指标的同时,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做为重要考核内容。2.4.6 在承包经济责任制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2.4.7 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2.4.8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2.5 总工程师的安17、全职责2.5.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2.5.2 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2.5.3 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组织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2.5.4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 (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2.5.5 负责分管范围内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2.6 销售部部长安全职责2.6.1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产品销售日常工作。218、.6.2 制定公司销售策略,编制销售计划,抓好市场调研,积极拓展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份额。2.6.3 建立销售网络,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客户,建立客户信息反馈网,解答处理客户疑难。2.6.4 制订部门内部管理及分配、奖励办法。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市场调控能力。2.6.5 完善发货程序,抓好产品的追踪管理。2.6.6 配合技术部、生产部搞好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满足市场需要。抓好客户接待。2.6.7 认真作好销售工作经济活动分析,根据市场动态,适时调整市场营销策略。2.6.8 严格履行销售合同,及时催收销售货款;根据市场适时调整价格。2.6.9 掌握客户经营、资信程度,保守公司机密。2.619、.10 负责业务员出勤及差旅费的监督,销售业绩的考核。2.6.11 负责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2.6.12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2.6.13 总经理分配的其它任务。2.7 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2.7.1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管理政策2.7.2 按照审定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所需费用,并按批准计划使用且不得挪作他用;2.7.3 确保安全教育费用要到位2.8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2.8.1 协助制定公司各岗位工作,明确安全环保职责;2.8.2 协助安全部做好各项安全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2.8.3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化工厂有毒、有害工种和工时制度;2.8.4 严格20、执行化工厂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2.8.5 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配备并定期更换个人劳保用品及防护装置;2.8.6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2.8.7 确保卖方客户熟知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的相关信息;2.8.8 告知联系方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2.8.9 确保联系方符合适用的安全管理要求。2.9 供应部部长安全职责2.9.1 协助制定公司各岗位工作,明确安全环保职责;2.9.2 协助安全部做好各项安全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2.9.3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化工厂有毒、有害工种和工时制度;2.9.4 严格执行化工厂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2.9.5 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配备21、并定期更换个人劳保用品及防护装置;2.9.6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2.9.7 确保卖方客户熟知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的相关信息;2.9.8 将安全管理因素渗入到联系理念中;2.9.9 告知联系方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2.9.10 确保联系方符合适用的安全管理要求。2.10 安全部部长安全职责在事故调查、实施培训、提供协助和追踪事故调查进程等方面向主管和员工提供信息来源,消除事故隐患。并有责任支持总经理贯彻和执行所有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制度。2.10.1 制定和评审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目标、指标和安全管理方案;2.10.2 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和改进;2.10.3 即时22、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体系的有效性;2.10.4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10.5 组织全厂安全教育和培训;2.10.6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相关的调查报告。2.11 中央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职责2.11.1 对生产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将安全生产思想贯穿到每个具体操作环节中,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消防设施安全台帐;2.11.2 针对实际生产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并及时解决隐患和环境危害;2.11.3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委员会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2.11.4 确保部门安全防护设施及装备齐全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11.5 严格贯彻执行23、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做到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2.11.6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2.11.7 事故发生时要及时抢救并保护现场;2.11.8 负责组织指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作要亲临现场指挥 ,保证安全生产;2.11.9 负责指导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2.11.10 生产上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生产安全运行;2.11.11 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2.11.12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2.11.13负责组织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2.12 保卫部24、部长安全职责2.12.1 对保卫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2.12.2 负责拟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目标;2.12.3 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2.12.4 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对违纪、违法的处理职能处、科室安全职责3.1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3.1.1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面领导。3.1.2 设立劳动、安全职能机构,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安全部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3.1.3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并根据本公司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颁布执行。3.1.4 在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25、研究处理决策性问题。3.1.5 监督检查各车间、科室和班组对公司颁布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求做到各岗位和工种有章可循,责任到人。3.1.6 审批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3.1.7 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在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革新、创造和合理化建议。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1.8 认真、严肃查处全公司的各类重大事故,并督促职能部门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3.1.9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3.1.10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执行职代会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3.2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3.26、2.1 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3.2.2 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3.2.3 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3.2.4 参与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做好保障工作。3.3 中央调度指挥中心安全职责3.3.1 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3.3.2 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3.3.3 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27、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时派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3.3.4 调度会应把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做为重要内容,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3.3.5 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任。3.4 保卫部门安全职责3.4.1 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3.4.2 组织进行全公司防火工作的宣传教28、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3.4.3 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3.4.4 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3.4.5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3.5 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3.5.1 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3.5.2 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署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3.5.3 确保安全经费的合理开支。3.6 供应部门安全职责3.6.1 对因采购的工器具、材料、个体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安全要29、求,或因发放超期储存失效的工器具、材料、备件等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3.6.2 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职业安全、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3.6.3 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3.6.4 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3.7 销售部门安全职责3.7.1 露天货场和物料存放应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对进出公司的原材料和各种产品的装卸储运应符合有关规定,对因原材料和各种产品的装卸储运不按规定执行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3.7.2 化工产品的装卸储运和罐车30、的清洗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3.7.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杜绝交通事故发生。3.8 安全专职机构-安全部职责3.8.1 安全专职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并在生产副总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3.8.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3.8.3 负责组织制定,修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理批准后监督执行。3.8.4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问题,有权31、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工作,并立即上报。3.8.5 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3.8.6 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3.8.7 参加有关生产会议,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做好安全评价工作。3.8.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3.8.9 负责编制并组织中长期安全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的实施。3.832、.10 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归口管理,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3.8.11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工作。3.8.12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3.8.13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3.8.14 督促检查承包、联营、技术协作项目安全工作。3.8.15 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的使用情况。车间干部和职工安全职责4.1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4.1.1 对所领导的车间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4.1.2 每半个月至少主持一次全车间或全部门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33、。4.1.3 针对车间或部门的生产工作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或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4.1.4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4.1.5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3.1.6 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4.1.7 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4.1.8 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组织抢34、救,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对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理意见。4.1.9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要保持相对稳定。4.2 分管安全工作的车间副主任职责4.2.1 协助车间主任管理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车间安全员开展工作。4.2.2 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公司规定报请审定颁布后,负责贯彻执行。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4.2.3 参加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鉴定和设备大、中修验收,对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在未消除之前坚持不投产运行。435、.2.4 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负责经常性巡视检查,对危险因素大的生产设备和岗位,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4.3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4.3.1 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4.3.2 带领本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带领本班组工人学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随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3.3 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3.4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决不允许冒险操作。本班组不能解决36、的隐患,立即向上级报告。在生产过程中如遇到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工作或撤离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4.3.5 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4.3.6 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搞好事故预测预防活动。4.3.7 对新工人和临时工及复工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入厂工人要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操作岗位。4.3.8 在发生伤亡事故时,紧急组织抢救,立即报告并保护妤现场,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参加事故分析,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4.3.9 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的指令和意见。4.3.37、10 做好各种安全表、卡及有关活动的原始记录。4.3.11 注意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纳入评比竞赛。4.4 车间专职安全员的职责4.4.1 在车间主任和分管安全工作副主任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4.4.2 负责组织新进公司职工、实习,代培、参观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4.4.3 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4.4.4 协助领导组织车间内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4.4.5 协38、助领导修订车间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等。4.4.6 经常检查职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4.4.7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4.4.8 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 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4.4.9 协助车间领导制订本车间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经常关心和督促计划的实施。4.4.10 协助车间领导切实贯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搞得好的要表扬和鼓励。4.4.11 对违章指挥、违章39、作业、危险操作有权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情节恶劣的有权提出处理建议。4.5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4.5.1 协助班组长对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监管,开好班前、班后会。对于临时性工作规模较大的工作要分析危险因素,采取安全措施。4.5.2 协助班组长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经常检查不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4.5.3 认真组织好安全活动日的活动,要有实际内容,要有记录,要解决实际问题。4.5.4 协助班组长对新调入的工人和临时调入本班组的工人及复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4.5.5 协助班组长经常对工人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并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40、。4.5.6 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协助班组长紧急进行抢救,协助班组长及时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4.5.7 检查监督本班组工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教育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防护用品。4.5.8 有权停止危险操作和制止违章作业。4.6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6.1 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6.2 严格按规定正确配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6.3 了解、熟悉操作工位存在的各种危险源、控制措施和应急响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随时提出改善周边不安全因素,努力使工作场所成为一个安全、舒畅的工作场所。4.6.4 41、认真学习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发生工伤要实事求是地向所属负责人和技安环保科反映情况。4.6.5 认真做好设备、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检查。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管理职能2.1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上报、管理,并督促检查实施。2.2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部统一平衡纳入技术措施计划。2.3生产场所安全隐患、零星整改措施项目由各分厂42、及有关处室,根据国家和公司劳动保护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项目,计划方案,报安全部审核后实施。2.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设计工程项目部门按“三同时”规定负责同时完善。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2 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部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43、,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供应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3.3 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3.3.1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其中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3.3.2 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即预防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的必要措施,其中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3.44、3.3 消除各种隐患和不可承受的风险。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各种必要措施,其中包括各种防护、报警装置、防爆设施,用于防治职业病的各种设施,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事故恢复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3.3.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即为宣传普及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健康安全展览和训练班等。3.3.5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3.3.6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即为保障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的必需的房屋设施等措施,其中包括更衣室、沐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确定我公司活动、产品或45、服务中的风险,判定其中的重大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根除、降低或减少危害。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中风险评价范围内各部门及相关方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活动。3 确定评价组3.1 常务副总组建风险评价组,安全部负责召集评价小组并实施风险评价工作。3.2 评价组成员由了解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知识,接受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培训,并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生产实践经验,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共同组成。3.3 评价小组成员48人,评价活动结束时职责完成。4 评价范围4.1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4.2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4.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46、4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4.5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4.6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4.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4.8 企业周围环境;4.9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4.10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考虑以下方面:4.10.1 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4.10.2 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害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都应进行识别。5 评价方法5.1 公司选用的评价方法是: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5.1.1 公司的作业活动采47、用工作危害分析(JHA)5.1.2 对于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采用安全检查表(SCL)分析6 评价准则6.1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2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6.3 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6.4 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7 风险评价7.1 公司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安全检查表(SCL)两种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公司内的所有作业工作活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7.2 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价时,主要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7.2.1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48、等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49、控制、监控、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7.2.2 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发生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大规模公司外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丧失劳动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公司内严重污染行业内、省内影响3不符合集团公司或行业HSE方针、制度、规定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地区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HSE操作规程、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装置范围污染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50、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没有污染形象没有受损7.2.3 R风险度分值 严重性可能性1234511234522468103369121544812162055101520257.2.4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风险度等级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1年内整改48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8 危51、险、有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实施8.1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步骤8.1.1 安全部将作业活动清单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发放到各部门,生产、动力部门应将作业活动清单、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发放到各班组。8.1.2 主管设备部门应负责编制设备设施清单。8.1.3 安全部应组织评价小组按设备、设施清单对设备、设施按安全检查表(SCL)进行分析评价,设备生产、工艺、动力部门应给予配合。8.1.4 公司各基层班组应按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按作业活动清单进行分析评价。8.1.5 公司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各科、班组对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培训。8.1.6 各部门将填写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经本部门负责人52、确认后报送安全部。8.1.7 安全部召集评价小组按照各部门上报的记录表进行汇总,确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并填写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上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经审批后,返回各部门,组织员工学习。对确定的重大风险建立档案,加强管理。8.2 危险、有害因素类别8.2.1 物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1)设备、设施缺陷(2)防护缺陷(3)电危害(4)噪声危害(5)振动危害(6)电磁辐射(7)运动物危害(8)明火(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11)粉尘与气溶胶(12)作业环境不良(13)信号缺陷(14)标志缺陷(15)其他物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8.2.2 化学性危53、险因素与危害因素(1)易燃易爆性物质(2)自燃性物质(3)有毒物质(4)腐蚀性物质(5)其他化学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8.2.3 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1)致病性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5)其他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8.2.4 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1)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5)辨识功能缺陷(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8.2.5 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1)指挥失误(2)操作失误(3)监护失误(4)其他错误(5)其他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8.2.6 其他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8.3 危险、有害因素识54、别方法8.3.1 询问和交流8.3.2 现场观察8.3.3 查阅有关记录8.3.4 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9 风险信息更新9.1 公司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9.2 在下列情形下危害记录应及时更新9.2.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中其他要求;9.2.2 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9.2.3 技术改造项目;9.2.4 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9.2.5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9.3 对于常规活动每隔一年组织一次,非常规活动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开始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55、的安全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保障职工和工程的安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 范围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3 责任者工会、安全部、项目组织部门、施工企业4 程序4.1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2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4.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公司和施工企业统一监督、协调,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公司、施工企业应组成工程施工安全领导56、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协调。 4.4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4.5各相关方职责4.5.1公司职责4.5.1.1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4.5.1.2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在进行建设项目分标和现场施工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干扰对安全生产的影响。4.5.1.3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4.5.1.4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技术措施的落实。4.5.1.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57、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 4.5.1.6负责对施工企业入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须知和各类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教育培训。4.5.1.7有权对施工企业的各种施工行为和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理。4.5.2工程监理单位职责工程监理是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监理单位领导应参加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经建设单位委派,工程监理单位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5.3施工企业职责4.5.3.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4.5.3.2认58、真执行国家及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5.3.3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4.5.3.4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核备。4.5.3.5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4.5.3.6组织对本企业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组长应进行轮训。4.5.3.7施工企业的安全机构应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59、现代化。4.5.3.8对本施工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格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4.5.3.9组织对本施工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5.3.10建设项目的主要施工单位,应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器具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切实加强安全设施与防护器具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保证安全设施与防护器具起到所应具备的作用,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设备、人身(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2 安全设施2.1 凡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的超限报警装置(如温度计,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60、锅炉等受压容器、设备及压缩机械的防爆泄压装置、保险装置(如安全阀、水封安全器,液面计,压力表,自动空转装置等)、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热装置;升降机和起重设备行程,负荷限制装置(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位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安全手柄等)、电器设备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设备运转部位防护装置 (防护罩,防护栏杆等)、事故照明、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疏散通道、防止静电积聚设施和避雷、设备接地、接零措施;还有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安全标志、警示信号和防护设施;在职工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设施(防护栏杆、防护罩等),在生产区域内为生产检修方便安全而设置的通61、道,便桥,平台,钢直(斜)梯、防护栏杆等;这些设施、装置均属安全设施。2.2 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完好,可靠。设备检修时,要将安全设施编入计划,定期检修。2.3 各种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卸,破坏,挪用、废置不用或任意更改。对因拆除和损坏安全设施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当事者负责。2.4 各种安全装置的使用单位,除岗位巡回检查外,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和检查,从而使安全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2.5 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由于设计和安装的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设计、安装人员负责。2.6 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械等机械上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制造与安装、维修由特定单位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标准62、。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器设备的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其使用和维护严格执行蒸汽(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2.7 一般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杆、安全疏散通道、安全门、防护罩、设备接零、接地装置、避雷设施、生产区域内的平台、扶梯、安全标志等)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专业人员制造安装,本单位负责按有关标准验收。2.8 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的制造与安装必须分别符合 GB4053.183和GB4053.283的规定。2.9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制造与安装应严格执行GB 4053.383的规定。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制造与安装必须按GB 4053.483;规63、定执行。2.10 其它防护设施的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安全可靠并有利于职工作业和维修。2.11 避雷设施和防静电安全设施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每年的春季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3 防护器具3.1 凡在生产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身安全的防护器材和装置,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特种手套、特种防护服(隔热、绝缘)、绝缘捧、绝缘胶靴、绝缘垫、安全电压、照明、漏电保护器等均属防护器具。3.2 各车间、部门的防护器材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校验和维护。3.3 各岗位所设的防护器材要与生产设备一同搞好交接班,发现问题64、及时登记并处理。3.4 一切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挪用,严格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已失效的防护器材。3.5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材的性能和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的种类和型号,不准代替 (详见GB289032)。3.6 使用防毒面具应符合GB289082过滤式防毒面具的有关规定。空气中氧气浓度(体积数)不低于18,环境温度在-30-+45之间。3.7 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应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3.8 对于隔离式长管防毒面具,使用时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15米,否则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3.9 氧气呼吸器严禁与油65、脂接触,应远离火源和取暖设备,氧气瓶压力应保持在10MPa以上,使用中压力降至 3MPa时应撤出作业现场(停止使用该呼吸器)。3.10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部。安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检修、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要定期对生产设施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维修。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检修时,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后,生产单位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检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检修负责人向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大、中、小修工程以及在用设备的停运临时性检修工程。2 范围根据检修作业的程度、环境、规模以及潜在危险因素的程度,设备检修分为A级、66、B级、C级三个等级范围。2.1 A级范围: 2.1.1 年度计划内的大、中修检修工程,以及在生产过程中补报的大、中修检修工程。2.1.2 在易燃易爆岗位需进行动火作业的及容易造成中毒的大、中、小修的检修工程。2.1.3 虽然不是大、中修项目,但施工过程需要多层作业、较大规模的吊装作业或高处作业的检修过程。2.1.4 进入各类容器内的各种作业,包括:煤仓、焦仓、釜、塔、罐、下水道等。2.2 B级范围:2.2.1 A级范围以外在用设备的停运检修。2.2.2 有一般吊装作业的检修工程。2.2.3 非易燃易爆岗位的动火作业。2.3 C级范围:在A、B两级范围以外的各类检修。2. 4 各级检修必须制定安67、全措施。A、B两级的检修工程必须按程序办理。3 检修设备有下列情况禁止检修3.1 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3.2 没有泄压的设备、容器、管道。3.3 没有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3.4 没有彻底有效切断电源的设备、容器。3.5 没有放尽酸、碱物质的设备、容器。3.6 没有办理检修许可证的设备容器。3.7 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3.8 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容器、管道。3.9 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负责人。3.10 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 检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如下规定4.1 一氧化碳小于30mg/m3,氨小于20 mg/m3,硫化氢小于10 mg/m68、3,其它可燃气体:甲烷小于0.5%。4.2 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工作的检修人员,应与生产人员保持密切联系。4.3 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的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4.4 作业时应同设备、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联系,随时准备应急工作。4.5 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定时分析空间气体成分,若超过规定浓度,应采取有效措施。4.6 检修人员应派专人监护联系,并规定联系信号,发生意外立即撤离现场。4.7 进入塔罐设备检修,一定要按照 “八个必须”进行。4.8 检修临时用的行灯,应采用小于36伏的安全行灯。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应采用12伏安全行灯,要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要进行接地。5 检修中应注意事项569、.1 检修用的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具要符合安全规定。5.2 起重设备只准由合格的起重人员操作。5.3 机械设备上电器发生故障时,必须由电工来检查修理。5.4 凡用水封切断气源的设备,必须指派专人检修,防止断水,发生事故。6 检修后的安全检查6.1 检修项目竣工后,检修单位要认真作过细的检查,以防遗留物在设备管道内。6.2 检修结束后,生产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查所有盲板、阀门,该切断的是否切断,该连接的是否连接,确认无误时方可试车。6.3 检修后的设备、容器、管道,经过试压、试漏后的积水必须排除。6.4 检修结束后,经试车合格,投入生产系统时,应与生产指挥系统取得联系。根据主管经理的开车指令,70、投入生产。 7 安全置换规程7.1 停车检查时,各车间应提出置换项目,主管部门应作出置换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停车置换。7.2 确保检修安全和进度,各检修设备、管道必须按时置换合格,严禁有余气和死角。7.3 置换过程中取样分析的样气,必须有代表性。7.4 设备、容器用惰气置换后,检修人员要进入设备容器检修必须要用空气对设备容器进行置换,直到设备容器内的氧含量大于20%以上,方可进入检修。7.5 有沉淀存在的设备、管道,必须用水或蒸汽清除,直到确认无可燃、可爆、有毒物质存在的危险后,方可进行检修。7.6 个别确定无法进行彻底置换的设备或工作场所需要进行检修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证,经主管经理或厂长批准71、,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8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检修作业所规定的具体安全措施,否则发生事故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检修工程提出的安全措施要求不详尽的,要追究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责任。9 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生产中断而组织的设备检修,来不及办理开工批准书时,由当班班长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公司内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护。10 特种作业、特殊岗位在开工前应办理的动火报告、工作票、许可证等。安全文化建设制度为建立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本安全文化建设方案。一、倡导企业安全文化1、安全文化的含义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安全价值观与安全72、行为准则的总和。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科学、合理地影响和激励员工每时每刻的思维和行为。体现在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追求自我保护和健康,抵御灾害,保护企业财产及员工安全和健康。2、安全文化的构成(1)观念层面:a: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意识;b:科学的态度、理念和认识;c:高尚的品德、爱心和情感。(2)管理层面:a:安全系统工程;b:风险评估技术;c:安全目标管理;d:人员/岗位/制度定置管理。(3)行为层面:a:遵章守纪,规范生产与生活行为;b:开展文明活动,保持身心健康;c:维护安全,抵制违章与冒险。(4)物态层面:a:人、机、环境设计合理与匹配;b:可靠性与本质安全化;c:环境与气象73、。(5)形象层面:a:庄重的仪表,规范的着装;b:安全色、安全警示、安全标识;c、安全的行为与意识。3、安全文化的作用:(1)督导决策者的决策思维,促使决策者以高度责任心和热情对待企业的安全事业,(2)监督、影响和激励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提升管理者自觉自愿履行安全责任与职能的意识,(3)规范执行者的行为,陶冶员工群体思维模式,使执行者自觉遵章守纪。4、安全文化建设:(1)设施建设设备设施等硬件的完善是构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2)组织建设是形成全面、系统的安全组织体系的基础。实行步调一致、分级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3)队伍建设以决策层为先导,管理层为枢纽,执行层(全员)为基础,确74、保安全文化建设健康、快速的发展。5、安全文化建设的特点:(1)预防性预防在先的安全观念.(2)社会性涵盖生产、经营、生活、环境、交通及一切时空。(3)全员性员工、家属、子女及其周围相关人员共同的安全。(4)持续性自始至终地贯穿于任何活动静态与动态的全过程之中。二、安全文化建设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从宣传培训开始,引入和逐步实施,然后再循环修正和提高。相互服务,相互监督,相互提示,相互促进。把安全意识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时空过程中。积极营造一种舆论、烘托一种气氛、树立一种责任、培养一种技能、提供一种保障,达到众望所归的安全目标。1、员工的安全标准(1)具备相应的、相对全面的75、安全文化知识。(2)具备相应的、相对全面的法律意识。(3)掌握先进的现代科技知识。(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2、班组安全行为准则(1)“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2)“杜绝三违”: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3)实现“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3、宣传教育活动(今年重点,具体材料另定)(1)员工安全教育培训(2)每年例行宣传教育活动(3)日常宣传教育活动(4)全员安全技能演练(5)全员安全必备要件(6)安全传媒。(7)安全骨干队伍的作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生产安全例会。通过不同层次的会议,使公司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得76、以强化和聚合,安全思想和工作中心得以理解和传播,使各项安全决策、计划、安排得以顺畅地纳入到各级、各项工作中去。促使各级干部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工作,步调一致地完成共同的安全使命。5、安全管理有序控制(1)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2)监督、检查、以安全管理体系为依托大力开展安全监督管理机制。(3)核查“安全控制程序”和“应急反应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和受控程度。(4)保证各项工作程序清晰受控、责任明确、效果显著。要通过以上活动,达到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来自不同层面的,尤其是文化素质差异较大的员工能很快地认同和接受“安全在你手中,安全在你脚下”的观念。员工的安全素质得到较大提高,77、“我要安全”的主动意识得到加强。三、安全文化精髓1、安全文化理念:生命与健康同在,我与企业同发展!2、安全人思想:永远肯定和尊重人的尊严和才能;尊重员工价值,安全力求完美;安全归根结底是为了员工自己。3安全方针: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4、安全宗旨宝齐人,健康人!5、安全誓词每一位宝齐员工承诺:履行安全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做健康人。四、安全寄语(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2)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3)升华,升华,升腾在平安的蓝天下(4)安全的等式为“10000-1=0”(5)踏进“宝齐”门,安全记在心(6)遵章守纪,争做“升华安全人”!(7)弘78、扬升华安全文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8)紧握安全的钥匙,开启幸福的大门(9)安全是幸福人生的基石(10)安全支出不是费用而是投资,为安全投资是对员工最大的幸福(11)消防系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12)严谨是家庭平安的法宝,冒险是赌博生命的游戏(13)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就悔恨的苦酒(14)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不出事故(15)勿忘安全需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要处处头脑清醒(16)金钱不能代替生命,蛮干只会人财两空(17)爱妻爱子爱家庭,不守安规等于零(18)管生产必须管安全。(19)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20)工作称职不称职,安全生产作标尺。(21)责任心是安全之魂,标79、准化是安全之本。(22)一丝不苟,按规作业,是可靠的安全秘诀。(23)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24)违章蛮干铸成终身遗憾,遵章守纪伴你一生平安。(25)一人违章,众人遭殃。(26)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27)凭侥幸,耍大胆,出了事故后悔晚。(28)对违章的庇护,就是对职工的伤害。(29)堵不死违章的路,迈不开安全的步。(30)安全是无形的节约,事故是有形的浪费。(31)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32)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率是水中捞月。(33)安全一万天,事故一瞬间。(34)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自大意。(35)好人主义害死人,发生事故坑了人80、。(36)严是爱,松是害,严中自有真情在。(37)无人故意出事故,事故出于无意中。(38)治病要趁早,安全要抓小。(39)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40)出车之前多预想,检查车辆需周详。(41)安全天天讲,生产有保障。(42)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43)事故害人害己,安全利国利民。(44)要想把好安全关,思想工作要领先。(45)事故猛于虎,隐患是豺狼。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证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2005)125号文件要求,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 81、术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及危害告知3.1依照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办法,对公司生产装置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3.2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点:50000m3煤气柜、粗苯工段、油库罐区3.3公司必须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重大危险源发生重大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报告应急中心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3.4重大危险源标识必须设置明显,说明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物质、最大储量、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理。4 管理责任公司主要82、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负全面责任,危险源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相关主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监管责任,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职工负直接责任。5 登记、建档、评估及检测5.1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登记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识别、安全评估,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2对重大危险源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按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6 检查及隐患治理6.83、1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检查要填写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定期检查表。在记录中具体填写检查人员、检查的部位、项目等。6.2安全部安全检查为1次/周。车间对所属重大危险源实施三级安全检查:车间主任安全检查为1次/天、班长组安全检查为1次/4小时、操作工安全检查为1次/1小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及领导反馈。6.3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必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7 施工、检修管理在重大危险源设备、管道和阀门等任何部位施工、检修,必84、须报基安全部审核,经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终审批准,落实安全措施后,由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监护方可施工、检修。8 上岗管理对岗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9 进出管理9.1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对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外来人员实行来客登记审批制度,填写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外来人员登记审批表。9.2来客登记内容包括:来客姓名、存留时间、人数、目的、行为等。来客登记记录至少保存一年。9.3外来人员主要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外来参观人员、上级安全检查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非85、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职工。9.4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必须经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终审批准后,由本部门相关人员陪同才能进入。本公司非岗位职工因工作需要,经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9.5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必须经所属车间领导、保卫部、安全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经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终审批准后方可进入。10 电子监控管理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公司在每个重大危险源现场安装了电子监控摄像头,并在各相关部门主控室安装了壁挂显示屏,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时监控,以便重大危险源出现异常时,能够及时发现。10.1使用86、管理规定10.1.1回收车间、炼焦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进行全天候监控,一旦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安全隐患或出现异常,要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要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10.1.2车间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进行监督,安全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进行安全监察。11 预案与演练11.1公司及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不断修改完善并实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得各项措施,配备必要得救援器材、装备,堵漏工具配置到重大危险源岗位。保证重大危险源点岗位职工熟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救援87、预案演练记录。11.2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上报市、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2 其他管理12.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内部及外部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书考核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三、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公司安全工作目标:(1)、死亡、重伤0(2)、职业性疾病0(3)、千人负伤率不超过2起(4)88、隐患整改率100%(包括计划和实施)(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100%(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五、安全管理原则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突出抓好安全工作的重点,强化安全监督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1、“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都要负起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下一级的安全监督管理。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夯实基础、强化治本的原则。加强检查、强化监督以治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综合安全素质89、以治本。营造“优化安全环境,确保生命健康”的安全生产氛围,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3、“抓好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公司所属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重点。按时间分:节假日以遵章守纪为主;按工艺特点分:以生产过程中各级重点工序、部位为主等,兼顾工艺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安全。4、“以人为本、严管善待”的原则安全工作的第一要素是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公司生产安全的根本保证。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作用。90、5、安全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经理、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工段班组为各自管辖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经理与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工段班组;车间负责人与工段班组;分厂厂长工段班组长与岗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逐级考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工资挂钩。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考核;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所管辖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度、部门、车间每月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励、奖金评定等内容的重要依据。考核共分91、为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部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部每次考核有20%人基本称职、8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部每次考核3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七、奖惩(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评定。(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教育批评之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1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罚全年92、奖金。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八、其它本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每年进行一次修订。本办法由公司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公司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准确、可靠,并能及时传达到从业人员及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更新。3 职责3.1安全部负责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适用性评价)、登记、更新及传达。3.2公93、司其他部门识别并掌握本部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向安全部反馈。4 工作程序4.1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4.1.1 法律;4.1.2行政法规;4.1.3部门规章;4.1.4地方性法规;4.1.5标准规范; 4.1.6国际公约。4.2获取途径安全部建立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渠道,及时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4.2.1 从各级政府会议及下发文件、国家安监局网站、法律法规单行本、汇编、报刊(通讯、杂志、报刊)获取;4.2.2 从XX市、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获取本地区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4.2.3 从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获取有关消94、防、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4.3适用性的识别及确认4.3.1 安全部召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开会,采用集体讨论或会签的方式,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性确认;4.3.2 法律法规及要求适用于公司的依据为:a.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有关;b.必须是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最新有效版本;c必须是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相适应。4.3.3 确认完毕,安全部填写法律法规识别确认记录表。内容包括,确认时间、确认形式、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时间、实施时间、获取的途径及是否有效等内容。4.3.4 安全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标准填写法律、法规清单。4.4法律法规、标准的控制管理4.4.1 安全部95、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作好受控标识,发往各相关部门,使其了解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其具备相应能力,培训要求具体按照培训计划执行,培训结束后填写培训记录4.4.2 公司通过制定和运行各种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安全目标、指标,衡量与法规的符合性并监控其效果。4.4.3 法律、法规的更新a.安全部每年12月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要求的更新工作。b.若公司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或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发布新的法律法规及要求等特殊情况,应立即进行法律法规及要求的获取更新。4.4.4 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具体按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我厂的文件档96、案管理,提高文件和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我厂利益,防止重要文件、资料的遗失,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职责办公室负责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1负责我厂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等;2.2负责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标准的制订;2.3负责档案提供利用服务;2.4做好档案保密划控和守密、解密。3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3.1档案按照记述内容的不同划分为文书档案(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科技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和专门档案(会计、人事档案);3.2按照文件形式可分为文字记载、图纸图表、数据计算、统计表格档案等;3.3按照载体形态可分为纸质、电子、97、声像、实物档案等。4归档时间和归档程序4.1厂各部门的文件档案,根据其重要程度及实际需要由其负责人审定后须随时归档。各部门零星文件档案采取各部门平时累积、每半年一次按照各类档案的管理细则进行整理、归档。4.2设备仪器类档案,在开箱或安装调试后由购置部门向厂办公室归档。4.3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一年后由财务部门整理后统一向厂办公案室归档。4.4人事档案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三个月内由厂办公室归档。4.5声像、实物档案,在产生后及时归档。4.6凡能电子化的档案,电子文件必须随其对应的材料一同归档。5归档要求5.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5.2归档文件、资料的密级、98、保管期限划分须准确,分类清楚、归类准确、组卷合理、编目清晰;案卷排列方法必须一致,并保持案卷之间的联系。5.3电子档案实行双轨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归档,以防电子文件的破坏与丢失,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5.4各类文件归档一般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6.档案的利用6.1档案管理员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根据各类档案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档案数据库,并进行计算机著录工作,为利用计算机检索创造条件。6.2档案管理员须熟悉所保管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厂各项工作,搞好档案提供利用。7.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及鉴定7.1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其中长期为10年以上,短期为3-599、年。7.2对厂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须永久保存。7.3对厂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7.4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8.档案保密规定8.1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事绝不问,不该说的机密坚决不说,不该看、记的材料不看、不记。8.2接收和移出档案,必须认真清点、核对交接清单。8.3不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8.4整理文件和档案应在办公区内进行。不得将档案带出办公区,以防失密或丢失。8.5档案、资料不准随意销毁,如需销毁应先办理批准手续。8.6我厂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下班前必须把借阅的档案资100、料入库。8.7发现文件及档案丢失、损坏要及时报告。9.档案销毁规定9.1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先通过档案价值鉴定,无保存价值和保管期满不须继续保存的档案,应予以销毁。9.2销毁时实行两人监销制度进行档案销毁,经档案销毁人签字、监毁人签字、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9.3严禁将销毁档案转做其它用途。9.4档案销毁清册需归档,并长期保存。 领导带班制度1、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3、职责3.1101、安全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4、工作程序4.1带班安排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4.1.2车间级领导带班安排车间级领导及指定人员轮流带班。具体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4.2带班职责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4.2.1.3102、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4.2车间领导带班职责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4.2.3负责103、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4.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104、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干部连带责任制度为了更好的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管理、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制定干部连带责任制度。一、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当班组长、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二、当班组长、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向上一级领导连带。三、干部连带责任处罚标准为:责任人处罚标准系数为1,组长连带处罚系数为0.5,班长(工段长)连带处罚系数为0.3,车间副主任连带处罚系数为0.2,车间主任连带处罚系数为0.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1 目的确保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最新有效105、版本,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3 职责3.1 安全部每年1112月份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3.2 安全部负责将评审、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工作岗位。4 工作程序4.1安全部(科)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组织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4.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4.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4.1.3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4.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4.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106、关整改意见时;4.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4.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4.1.8其他相关事项。4.2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工会和操作人员代表应参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并填写规章制度评审和修订记录。4.3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注明生效日期。4.4安全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 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确定了公司各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车间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2 安全管理职责2107、.1 总经理职责2.1.1 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1.2 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2.1.3 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2.1.4 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填写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点月安全活动记录。2.2 副总经理职责2.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2.2.2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2.2.3 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填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演练记录。2.2.4 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填写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点月安全活动记录。108、2.3 总工程师职责 2.3.1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2.3.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2.3.3 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定重大隐患的 整改方案。2.3.4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2.3.5 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填写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点月安全活动记录。2.4 车间主任职责2.4.1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负全面责任。2.4.2 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2.4.3 每月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109、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2.4.4 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2.4.5 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2.5 工段长职责2.5.1 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2.5.2 绘制出本工段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分工。2.5.3 每周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处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2.5.4 监督本工段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2.6 车间技术员职责2.6.1 督促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工艺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2.6.2 对操作工110、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2.7 车间设备员职责2.7.1 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2.7.2 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重要设备、关键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2.8 车间安全员2.8.1 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2.8.2 每天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做好纪录。2.8.3 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2.8.4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2.8.5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制订。2.9 班组长职责2.9.1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工作。2.9.2 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111、行情况。2.9.3 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2.10 操作工职责2.10.1 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2.10.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2.10.3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2.11 仪表工职责2.11.1 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2.11.2 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2.12 电气工职责2.12.1 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2.12.2 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2.12.3 每天对11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巡查一次。2.13 维修工职责2.13.1 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每天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巡查一次。2.14 安全部职责2.14.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14.2 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2.14.3 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2.14.4 每季度对部门和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一次。2.14.5 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2.15 生产部职责2.15.1 做好关键113、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2.15.2 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2.15.3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2.15.4 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的校验工作.3 公司各部门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根据本公司情况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并绘制分布图。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4.1 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实习期满三个月,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4.2 出入规定4.2.1 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114、质监、生产部室和有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4.2.2 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登记,在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并注明进出时间。4.2.3 对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岗位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以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4.3 巡回检查交接规定:4.3.1 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4.3.2 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作好记录。4.3.3 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所在车间、安全部、生产部检查。4.4 防护规定:4.4.1 关键115、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警示标志等。4.4.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和专用防护用具等。4.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4.6 不准在有毒的岗位上用餐,脱离不开的可轮换用餐。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办法5.1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员和工程技术员,针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网络。5.2 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部116、门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理隐患,无能力解决的立即写出书面建议及时报安全部,统一整理后,由公司安排及时整改。5.3 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开、停车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我厂主要生产工艺开停车的安全管理,防止开停车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生产装置开停车的管理。3.职责分工3.1主管厂长为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的主要负责人。3.2生产科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3.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具体落实。4.管理内容与要求4.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117、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开停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科、设备部。4.2开停车方案以工段为单位进行编写。4.3开停车方案由生产科组织安全、技术、设备、有关生产车间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10日内审核完毕,报请主管厂领导批准,批准后由生产科组织实施。4.4开停车方案的审核程序4.4.1生产科汇同安全、技术、设备对编制的开停车方案进行审核,按4.5.1内容进行审核。4.4.2审核结束后,由生产科将停开车方案报送总主管厂长签字批准。4.5审核内容4.5.1停车4.5.1.1停车时间4.5.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4.5.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4.5.1.4停车顺序示意图4.5.118、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4.5.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4.5.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4.5.1.8盲板安装示意图4.5.2开车4.5.2.1开车时间4.5.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4.5.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4.5.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4.5.2.5开车顺序示意图4.5.2.6开车操作步骤4.5.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4.6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科,一份车间存查。4.7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科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4.8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科组织安全119、技术、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管3.9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现场检查,确认签字。消防管理制度本制度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工矿企业消防管理验收暂行标准及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编制。1 内容与要求1.1 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管理1.1.1 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活动日制度,公司每年开展一至二次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消防重点单位(部位)每周开展120、一次活动,一般单位(部位)半月开展一次活动。使全体职工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逃生办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1.1.2 新参加工作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在上岗前组织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焊工、木工、油漆工、油洗工、库管员及从事操作、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定期考核。临时进厂实习、培训、参观等人员,也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明确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1.1.3 定期培训义务消防组织。使每人熟知本单位、本岗位生产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1.121、1.4 宣传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消防法规、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部位)或岗位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制度,防、灭火知识,典型经验,案例分析等。宣传教育可采取培训考核、智力竞赛、灭火演习、板报图片展览、典型演讲、音像影视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1.2 防火安全检查管理1.2.1 防火检查包括上级领导机关、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和各单位组织自行检查。1.2.2 公司每季和重大节日前检查一次,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防火安全的副总经理及公司保卫部负责组织,发现火灾隐患,责成单位整改解决,并下发防火安全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2.3 各部门结合本单122、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防火安全检查活动。其防火检查次数车间每周至少一次,班组应做到天天检查。1.2.4 每次防火检查都要填写记录,发现重大隐患,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1.2.5 单位接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认证对待,及时整改。1.3 消防重点保卫单位(部位)管理1.3.1 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做到层层落实。1.3.2 有生产岗位防火制度,达到处处有人管,处处有人抓。1.3.3有专职、兼职防火人员,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3.4 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一类消防重点保卫单位(部位),具123、有两处以上的二类消防重点保卫部位,设专职安全员。1.3.5 有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本部门职工能够自觉遵守。1.3.6 对火灾隐患能及时发现和立案整改,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1.3.7 对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新技术。1.3.8 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工种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1.3.9 有消防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全体职工达到“四懂四会”。1.3.10 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有奖有罚,奖罚分明,1.4 主要生产流程的防火管理1.4.1 重点做好“三路”(油路、气路、电路)、“二站”(124、煤气站、变电站)、材料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防火负责人,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和防火规章制度。1.4.2 定期检查燃气、燃油管道、阀门和压力容器,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及时清理设备和地面(地沟)的油污和可燃垃圾,保持现场整洁干净。1.4.3 定期检查电机、变压器、动力线的运行情况,严禁在“过压、过流、高温”及“病态”中运行。1.4.5 消防重点部位检修设备需要动火作业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即:动火单位到生产系统填写动火报告;保卫部、安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测并提出防火注意事项,在动火报告上签署意见;动火报告还须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必要时请消防员、消125、防车到现场监护。作业现场要清理环境,清除可燃物,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并严格遵守“三不烧、一回检”制度。即:未经批准不烧,现场有可燃物不烧,没有灭火措施和灭火器材不烧,动火结束后对现场彻底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去。1.4.6 煤气生产、使用中的防火,必须严格遵守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有关规定。1.4.7 焦化生产中的防火,必须严格遵守冶金工业部焦化安全规程有关规定。1.5 仓库防火管理1.5.1 仓库是存放物资的集中场所,可分为化学危险品仓库和一般物资仓库。1.5.2 仓库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在耐火等级、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1.5.3 仓库内不得126、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生取暖炉火,不准使用冷、热风机、电熨斗、电炉子等电气设备。1.5.4 库内电线要穿管,照明灯功率不得超过60瓦,不准使用无保护措施的日光灯、碘钨灯。存放易燃品仓库,电器设备和照明要安防爆型。1.5.5 库内物品要分类、分堆存放,保持“五距”。化学性质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存放,化学危险品仓库严禁氧化剂和易燃液体混存,严禁“跑、冒、滴、漏”。消除各种产生火花的因素(钉子鞋、铁工具等)。1.5.6 库区内严禁烟火,如须动火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清理好现场可燃物,遮挡好可燃物品,备好灭火器材,派专人监护后,方可动火。动火后彻底检查场地,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1.5.7 库内应配备127、足够的灭火器材,实行“定部位、定品种、定数量、定岗位负责人”,应经常检查保养灭火器材,确保好用、会用。1.5.8 确定库房防火负责人,制定落实防火规章制度,严格按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仓库安全。1.6 电、气焊作业防火管理1.6.1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考试合格,懂得作业规程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方可上岗作业。1.6.2 在消防重点保卫单位(部位)动火作业时,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1.6.3 作业前要详细检查作业场所,焊接点要距离可燃物保持重10米(水平距离),如受条件所限,应采取遮挡和水湿等措施。1.6.4 在切割、焊接易燃易爆物质容装器件时,要采取可靠的隔128、挡、清扫措施,经化验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1.6.5 割、焊工具要良好完善。乙炔、氧气瓶应分别存放,两者间距不得少于7米,距明火点不得少于10米。1.6.6 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燃下方周围的可燃物。五级以上的大风,禁止野外高空作业。1.6.7 在有可燃物场所作业,要备足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动火后要详细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1.7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1.7.1 甲、乙双方应成立防火安全保卫联合小组,订立安全保卫协议书,明确各方防火权限和责任,订出具体奖惩办法。1.7.2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工人防火观念,明确奖惩办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129、制度。1.7.3施工区与工程对生活区要分开设置,一般应保持30米安全距离,在施工区域划分动火区和禁火区,并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在禁火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1.7.4施工现场物资要分类堆放整齐,堆垛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和消防安全通道。1.7.5生活区工棚的临时搭建要经保卫部审核批准,一般情况,离铁路线要保留10米以上安全距离。1.7.6 工程用电要由正式电工安装,不得超压,超负荷,临时电线一律用电缆线,开关应装在箱内,照明灯距可燃物不少于0.5米。1.7.7工棚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电褥子和冷、热风机等电气设备。1.8 建审管理1.8.1凡公司新、改、扩建和大中修技术改造工程,均属建筑130、设计防火审核管理范围,其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1.8.2 建设单位对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整理和审查,并报公司保卫部审核。1.8.3 建审人员应坚持原则,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审批,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予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开工。1.8.4 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耐火等级、安全距离、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等防火项目,凡需改变原设计的须经保卫部审查批准。1.8.5 工程竣工,必须经公司消防部门派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证,准予使用。工程不合格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再作重验签证。未经消防竣工签证的工程项目,财务部门不予结算131、拨款。1.8.6 从国外引进项目的设计,其防火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消防规定,依据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和消防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送公司保卫部审核。1.9 消防器材管理1.9.1各单位、各部位都应当根据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施)。1.9.2消防器材统一由公司供销部购置、保卫部负责发放,各单位领用,其费用由公司消防、警卫费列支。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由本单位列支。新建工程项目,由基建费或所属单位列支。消防器材必须购置经国家“行检”合格的优质产品,由公司保卫部把关审验,并按XX发(2004)47号文件执行。1.9.3 消防器材、设施由132、所属车间、班组负责,定位置,定数量,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单位专(兼)职防火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按公安部95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定进行维修与报废,报废的灭火器应送公司保卫部集中处理。1.9.4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通风干燥和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准露天放置,防止高温辐射和严寒侵袭损坏。1.9.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器材(设施)的责任,除用于抢险救灾外,平时不准擅自挪用和损坏。1.9.6室外消火栓、水泵、蓄水池,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四周5米内禁止堆积杂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围占和埋压,保证消防给水和消防通道畅通。1.9.7 室内消火栓要经常进行检查,133、防止漏水、手轮丝杠生锈和水枪、水带丢失。1.9.8 要组织岗位工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训练,确保人人会使用装备器材,懂得各种装备和消防器材的灭火性能。1.9.9.要适应消防工作的发展,重点防火部位要逐渐装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新技术,改善消防条件。1.10 用电防火管理1.10.1 电气设备的设计,要认真贯彻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定,主管技术部门要对设计严格审查,易燃易爆部位电气设备更新应报公司机电车间、保卫部审批。1.10.2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的要求,线路负荷量要控制在设计负荷量以内,导线连接方式设置方式和保险装置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1.10.3 供电导线和设备类134、型要适应用电区域、场所环境和类别等级。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要严格按批准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1.10.4 控制系统要配置先进、可靠、灵敏的设备,各线路、设备的保险装置、自控装置要完善、可靠,各电器开关、电机、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要保持清洁,其附近的下方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1.10.5 建立定期维护检查制度,电气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工作结束后,按岗位分工切断电源,要制定分期、分批更新陈旧设备和老化线路计划,并付诸实施。1.10.6 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线路,按规程由电工施工,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维修电气设备或线路。1.10.7 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保卫部批准,135、开架设临时线合格证,明确使用日期,用后立即拆除,不准随意乱拉、乱接电灯或安装电气设备。1.10.8 严禁随意使用电热设备,因生产工作需要使用电热设备,需报保卫部、安全生产部审批备案,经批准使用的电热设备要有专人负责,有安全措施,保持设备完好,用后切断电源,不得自行改变容量。1.11 公共场所防火管理1.11.1会议室、档案室、食堂、更衣室、倒班室等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在地下的,还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并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和设施。使用或开业前须经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机关批准。1.11.2会议室等,每次使用前、后,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或离开136、。1.11.3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气安装工程,移动照明灯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悬挂灯具距易燃物品不少于40厘米,调压器等易发热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机座上。2 责任划分2.1 公司主管防火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2.1.1 公司总经理是全公司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公司的防火、安全领导工作,并在全公司推行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长或车间主任、班组长四级防火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董事长明确总经理主管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总经理代行董事长对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履行董事长防火安全职责,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2.1.2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法规、决定、指示137、和制度,经常研究部署检查公司的防火工作,领导各部门认真落实。2.1.3 把防火工作列入公司总体目标,推行防火承包经济责任制,实现“防火标准化目标管理”。2.1.4 根据季节变化和消防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1.5 抓好消防定期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帮助各单位解决重大火灾隐患。2.1.6 了解消防信息,组织消防科技研究,改善消防设施,推广消防新技术。2.1.7 定期总结防火工作,表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2.2 公司安全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2.2.1 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委员若干名,公司主管防火安全138、的董事长、总经理为主任,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保卫部部长、安全部长为常务副主任。2.2.2 研究、计划、总结公司年度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2.2.3 掌握公司消防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公司消防工作问题,召开年度消防工件会议。2.2.4 协调公司部门、车间消防工作关系,强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2.5 下达防火安全指导性文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报火灾事故。2.3 保卫部负责2.3.1 全面负责全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公司和上级公安部门规定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完成防火安全各项任务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2.4安全部负责2.4.1在安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消防日常监督139、管理。2.4.2贯彻国家、省、市和公司消防法规、批示和决定,指导各单位的防火工作,定期向公司和上级汇报工作。2.4.3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4.4按上级和公司的部署,运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增强职工的防火意识。2.4.5 指导各单位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4.6 制定公司防火制度和技术标准,审查单位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技术管理标准,并监督落实。2.4.7 与办公室、保卫部门合作,有计划地组织消防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灭火技术水平。2.4.8组织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监督整改,消140、防重点保卫单位(部位)是监督检查的重点。2.4.9对新、改、扩建和大中修改造工程,实行建审,参加竣工验收。2.4.10 监督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和管理,推广消防新技术,逐渐更新消防设施。2.4.11 掌握公司灭火源和消防通道情况,负责制定一、二级消防重点保卫单位(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并组织演练。2.4.12 审批一、二级动火。2.4.13 组织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好火灾统计。2.4.14 定期总结消防工作,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奖励先进,督促后进。2.4.15 收集、掌握公司及社会消防信息,健全公司防火档案资料。2.4.16 承担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编发,公141、司年度、季度消防工作计划编制和年度消防工作总结,做好公司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准备机会务服务工作。2.5 车间主任(部长)负责2.5.1 车间主任(部长)是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在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防火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和公司保卫部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车间主任(部长)可以指定一名同志负责。2.5.2 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各项消防法规和制度,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单位防火工作,组织整改单位火灾隐患。2.5.3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标准,落实防火工作各级负责制。2.6各单位专兼职防火员负责2.6.1各单位在行政正职(主管防火安全副职)的领导和公司保卫部消防142、队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的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检查、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管理,消防重点保卫单位落实,消防信息传递等各项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2.6.2 专职防火员在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6.3 保卫部负责辖区范围内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任务。3 业务程序3.1 每月第一周召开公司防火工作会议。3.2 元月初,义务消防队根据公司“工厂方针目标”修订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创先争优活动方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各车间、部室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创先争优活动办法。3.3 元月上旬,车间、部室按公司统一部署,落实春节期间防143、火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3.4 3月份上旬,义务消防队组织公司一季度防火安全大检查。3.5 4月份下旬,按公司统一要求,各车间、部室组织“五一节”前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在单位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对一、二类重点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6 6月份上旬,组织公司二季度防火安全大检查。3.7 6月份下旬,各车间、部室总结半年防火工作情况。3.8 7月份,各车间、部室普遍整顿义务消防队组织,做到“人员、制度、训练”三落实。3.9 8月份,公司安全部配合各车间、部室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关专项防火安全治理,进行各种有关培训。3.10 9月份中旬,组织三季144、度防火安全大检查。3.11 11月份初,组织召开防火专业会议,传达省市“冬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公司冬季防火工作安排,有组织地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或宣传月活动,并开展四季度防火安全大检查。3.12 11月份下旬,按公司新年度规划,编制下年度防火安全管理方针目标。3.13 12月份初,评选“防火优胜单位”和“防火先进单位”及“防火先进个人”报主管经理批准进行表彰。3.14 每月22日前,各车间、部室总结本月防火安全工作报安全部。3.15 每季度末,公司安全部总结季内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报公司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4 协作关系4.1 安全部和车间的协作4.1.1 各车间每周一向安全部提供一145、周防火安全情况。4.1.2 各车间每季末向安全部提供季内防火安全情况材料及下季度工作要点。4.1.3 2月份向安全部提供下半年防火安全工作计划。4.1.4 各车间配合安全部等部门开展有关生产安全的各项活动。4.1.5 安全部协助各车间、部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解决有关技术难点。4.1.6 根据公司领导指令,安全部协助生产单位在从事具有为危险的作业中,进行现场监护和保证。4.1.7 安全部申报计划,购置配发灭火器和装置。4.2 各部室、车间对安全部的协作4.2.1 11月份初,生产系统向安全部提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主要数据。4.2.2 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办公室146、向安全部提供公司领导值班表。4.2.3 年初,机电车间向安全部提供全年大、中修计划。4.2.4 年初,生产部向安全部提供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和方针目标。4.2.5 年初,机电车间向安全部提供年内更新改造工程计划。4.2.6 每年年初财务部根据安全部申请,提供落实资金计划。4.2.7 年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安全部申请,提供人员更新计划。4.2.8 年末,人力资源部提出新一年度消防安全奖励资金计划。4.2.9 每月22日前,各车间、部室向安全部提供月内防火安全工作总结材料。4.2.10 每季末,各车间、部室向安全部提供义务消防组织培训情况。4.2.11 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单位,施工前15日将总图位147、置、施工图纸报公司安全部或有关单位审核。4.2.12 元月份,各车间、部室将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划报公司安全部备案。5 检查与考核公司主管防火安全工作的总经理,责成安全部对全公司各车间、部室的防火安全工作,按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划分和业务程序实施全面检查、考核。5.1 各级人员均必须按职责、程序、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做好各项防火安全工作。凡未按规定的职责、程序完成的,每影响一项扣责任者月奖金13,按此类推。5.2 对火灾事故采用月统计、及考核的办法。由安全部负责按公司年度经济责任制总体方案中,有关消防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并于每季初5日前考核表报公司企管办。5.3 单位发生火灾事故148、,根据财务损失数额和人员伤亡情况,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考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总则 1.1 为杜绝和减少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监护和评价有毒有害物性接触者的健康水平,对急慢性职业中毒者安排治疗和疗养,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5日颁布实施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 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等引起的疾病。2 职业病范围依据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的规定,职业病范围划分为四类12种:2.1 职业中毒包括: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酚中毒。2.2 尘肺病149、包括: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2.3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包括:噪声聋。2.4 职业性肿瘤包括:苯所致白血病、焦炉工人肺癌。3 职业病的预防3.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有害因素对职工的危害。3.2 生产场所力求密闭化,杜绝毒物的散发源。采用隔离操作自动化控制。3.3 大力宣传职业病预防知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在操作过程中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3.4 搞好工业卫生监测和治理,使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有害因素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下。3.5 新建、改建、扩建、新产品设计等项目必须严格按国家的工业企业设计工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业安全卫生、通风防毒设施与主体工程150、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同时投入使用。4 职业病的检查与诊断4.1 在招收新工人时,必须进行就业前体检。体检项目应根据其将从事的何种有毒有害作业由医务部门规定。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劳资部门不得安排工作。4.2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健康体检。检查间隔年限应根据作业的条件而定。4.2.1 苯作业岗位a作业岗位空气中苯浓度不应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作业人员和急慢性中毒未愈者及观察对象每一年体检一次;b作业岗位空气中苯浓度经常低于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员每二年体检一次。4.2.2 粉尘作业岗位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下(包括有机尘、金属尘)岗位的作业人员每三至五年体检一次。4151、.2.3 高温作业岗位各种类型高温作业岗位的作业人员每一年体检一次。4.2.4 噪声作业岗位a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在100分贝(A)以上的作业人员每一年体检一次;b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在85100分贝(A)的作业人员;每二年体检一次。4.2.5 一氧化碳作业岗位a作业岗位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应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作业人员和急慢性一氧化碳中毒者每一年体检一次;b,作业岗位一氧化碳浓度经常低于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员每二年体检一次。4.2.6 氨作业岗位a作业岗位空气中氨浓度不应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作业人员和中毒未愈者,每一年体检一次;b作业岗位中氨浓度经常低于国家卫生标准者每二年体检一次;c全公司其他职工每三152、至五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d由人力资源部门建立职工体检档案,体检结果要存档;e职业病的体检由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职业病的诊断以职业病防治机构出据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依据。5 职业病的处理办法5.1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根据职业病防治机构意见安排其医治和疗养。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5.2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功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经费开支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5.3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诊治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153、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5.4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经医治和疗养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5.5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5.6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原则上不能调入本公司。调入我公司的职工,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本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 总则为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154、发生,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种类2.1 可能产生危险和危害因素的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2.2 防护用品可分为:防尘、防触电、防腐蚀、防灼伤、防砸、防绞碾、防刺割、防冻伤、防水以及防脏污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口罩、手套、肥皂、防寒服、雨衣、雨靴等。2.3 防护器具可分为:防毒、防噪音、防触电、防坠落等所配备的安全防护器具,如安全绳、安全网、绝缘工具、木(竹)梯、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护耳器、漏电保护器等。3 管理3.1 各类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凡有国家标准规定的,应按标准检验规则检验。3.2 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符合下列条155、件:(1)由国家发给许可证的生产单位生产,且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能够有效地全面防护外部环境对人体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3)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4)选用优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种配件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5)外观光洁,色泽均匀协调,美观大方。3.3 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安全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4 防护器具的配备由安全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签署意见,由供应部门负责发放。3.5 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有关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安全部156、门、工会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3.6 供应部门发放的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确保质量,符合防护要求。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应有明显标志和编号,不得涂改损毁。对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器具不得发放。3.7 供应部门采购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到指定的供应商店或厂家采购。严禁采购伪劣、假冒商品。3.8 供应部门应建立防护用品领用卡片制度和防护器具管理台帐。对特殊的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绝缘工具等)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报废。3.9 供应部门应严格执行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随意变动。3.10 凡发给车间、部室、班组备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157、清责任、折价赔偿。3.11 凡在标准以外支领防护用品,由车间、部室领导提出申请经安全部签署意见,供应部门方能发放。3.12 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职工(如公司内防火员等),不再另发防护服装、鞋帽等。3.13 职工遗失防护用品,原则上应折价赔偿。因损坏失去防护作用的,应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核实签证,经安全部门批准可以补发,3.14 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卖。4 使用4.1 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的进行选型。4.2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4.3 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158、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器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4.4 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禁止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器具,不得从事生产作业。4.5 特殊防护器具的使用应进行培训,如:防毒面具,漏电保护器、氧气呼吸器、绝缘工具等。4.6 特殊防护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防护器具,应予报废处理,不得放置于现场,更不得与合格品混放一起。4.7 超期未经检验的防护器具禁止使用。4.8 各种防护器具应有专人管理,放在指定地点,列为交接班内容。4.9 凡有心脏病、肺结核、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禁忌患者,不得使用防毒面具。4.10 过滤式防毒面159、具要根据所防护毒气种类认真选择不同型号的滤毒罐,并符合使用条件方可使用。4.11 防毒面具有下列情况时应禁止使用:(1)面罩有砂眼、裂纹、破损、老化、气阀损坏、漏气、滤毒罐失效、压损、穿孔、锈蚀等;(2)有沙沙响声;(3)视镜破碎、透明度差。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3、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4、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160、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7、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安全保卫部应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安监局报告,职业病危161、害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并对职业危害事故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保护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4、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一般事故应当小于6小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162、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5、职业危和事故发生后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实行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6、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 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本规定适用于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 基本要求2.1安全部每年年初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有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的计划163、内容,培训课时不低于4课时。2.2安全部每年在宣传报道上,保证有职业危害防治内容。2.3安全部每年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艺和设备,给相关单位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2.4各单位结合岗位职业危害特点,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上报职业危害教育内容。2.5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2.6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监督生164、产单位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总则1.1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本规定适用于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职责2.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并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2.2安全部对在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2.2各单位负责165、本单位在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使用保养。3定义及要求3.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3.2公司设备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166、。3.4公司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3.5各单位对所设置、安装的防护设施、设备,应定期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规定4.1各单位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在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4.2安全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4.3各单位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4.4各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4.5各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167、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4.6各单位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设施。4.7防护设施、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4.8防护设施、设备停运、拆除或停用必须向安全管理部审报,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设备。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总则1.1为认真贯168、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1.3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1.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169、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1.5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6本制度适用于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名词解释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2.3职业危害: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职业危害大体上分为四类:1物理性有害因素,包170、括异常气象条件、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2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和粉尘。3生物性有害因素,包括生物源性应变源、细菌、病毒等。4不良生理心理性因素,包括人体工程问题、工作过度紧张、职业性心理紧张等。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3 基本要求3.1凡有害气体(如:煤气、苯蒸气、氮气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3.2有171、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3.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3.6各车间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172、各车间应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3.8安全部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日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或者定期检测,每周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3.9总办室每月向总经理、安全部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安全处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3.10总办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4机构与责任4.1公司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同时,各单位接受安环科的监督和指导。组长:王绍东副组长:刘新年魏松成173、员:赵顺为 刘川 张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新年(兼)4.2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174、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4.3总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175、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通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176、理。 7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4.4副总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副总经理在自己分管业务范围内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4.5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检查,177、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4.6车间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把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单位范围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对本单位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178、织抢救。6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4.7安全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与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一次的申报工作。3负责组织对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4负责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179、改。5协助人力资源部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7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8负责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4.8生产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配合安环科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3协助与配合公司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进行一180、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4根据企管处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6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8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181、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本制度适用于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告知事项2.1安全部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2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182、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2.3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材料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2.4安全部应当协助企管处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2.5安全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183、构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相关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在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中涉及本单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向职工告知,并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2.6安环科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职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粉尘、噪声、高温、毒物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鉴定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成效,应对生产环境中的尘毒、噪声进行定点、定期监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184、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本规定适用于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职责2.1安全部负责生产环境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的定点和定期监测。2.1各单位负责不符合纠正措施的落实。3工作要求3.1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由安环科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1根据粉尘、毒物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高温的范围,职工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职工实际接触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的地点作为监测点。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3在185、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5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3.2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环科审批。3.3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由安环科负责监测,每月一次,并认真记录。3.4安全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3.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186、立即整改。3.6安全部建立公司职业危害监测档案,并保存监测记录。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 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本规定适用于XX市XX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 申报2.1安全部每年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2.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187、)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古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2.3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古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2.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报送XX古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2.5安全部每年向古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每年在公告栏188、中向职工公布,存档。2.6各单位每月书面向企管处上报所属单位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的健康状况,便于监督检查。2.7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189、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3、“三同时”审查时要注意分析、论证控制和消除有害、危险因素的措施、方法、手段和设施的科学性;职业卫生措施与主体工程间的组合是否符合科学要求等项内容。4、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相关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批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更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5、禁止或制止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6、依法查处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190、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集团等相关管理规定。4.专业与术语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5.职责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5.2公司安环部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5.3公司安环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191、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5.4安环部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环部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5.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6.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7.工作要求7.1培训公司安环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7.2应急救援7.2.1应急救援原192、则:先救人再救物。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环部;7.3.2公司安环部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7.4应急物资管理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193、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8.监督与处罚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8.2安环部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8.3安环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194、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 总则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推动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消除各种事故稳患,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2 检查的内容、形式和原则2.1 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措施、查制度、查隐患。2.2 检查的形式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2.3 检查的原则: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的原则。3 检查的实施3.1 日常检查(1)日常检查由班组负责,按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195、标准的要求进行。(2)岗位工人在班前、班后和日常生产活动中,应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3)车间(部室)领导和班组长应经常深入现场,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相要害部位进行检查。(4)各级安全员(包括专兼职)应有计划的深入现场岗位,特别是危险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和安全抽查。3.2 定期检查(1)定期检查分别由集团公司或车间(部室)负责组织。(2)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总经理或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带队,组织工会、设备、生产、保卫等有关部门以及各车间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每月下旬进行检查。(3)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检查由主任带队,组织生产、设备副主任和专业196、人员进行检查,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4)定期检查除按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外,还要检查以下内容:职工和领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牢固;b领导有无违章指挥现象,职工有无违章作业现象;c各岗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d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情况;e作业场所和岗位是否做到文明生产;f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标准;g. 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照明是否完善;h. 车间或班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i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j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果、整改以及措施落实情况。3.3 季节性安全检查(1)检查按定期安全检查的组织原则和检查内容进行。(2)197、十二月下旬进行元旦前的安全检查;四月下旬进行五一节前的安全检查;九月下旬进行国庆节前的安全检查;春节的前一周进行春节前的安全检查。(3)六月上旬进行入夏前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防雷电、防雨汛,防倒塌和防暑降温”工作的落实情况。(4)十一月上旬进行入冬前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防冻、防火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3.4 专业性安全检查 (1)对电气、交通、防火、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2)根据专业的安全需要,由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3)专业检查前要制定出检查的重点。(4)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前,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向公司提出验收申198、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的检查验收。3.5 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要求(1)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本着“三定 “四不推”的原则分级管理,限期整改,责任到人。(2)对一些事故隐患,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和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予以整改。(3)安全专业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观的事故隐患,可直接向车间或有关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及时地研究解决。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解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安全生产的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3.6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关单位逾期不予解决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199、并纳入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3.7 每次检查要有总结,并由组织单位向主管公司总经理汇报。各级检查完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时间和整改人等要详细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原则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4程序:4.1奖励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200、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4.1.1.6被评为省、市、局、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2奖励程序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主管经理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4.3惩罚有下201、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3.1事故责任者。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4处罚程序4.4.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4.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202、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详细细则可参照如下条款。安全、生产事故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健康,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2人身伤亡事故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人体的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导致负伤肌体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3岗位粉尘标准10毫克立方米;岗位噪声标准为:设备85分贝,操作室65分贝。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指标考核扣奖金203、总额的100%1.1单位发生职工工亡事故单位总额的100%1.2单位发生职工重伤事故单位总额的50%1.3轻伤事故属个人违章造成的及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责任人奖金的5-15%1.4轻伤事故不属于个人原因造成的责任单位奖金的5-15%1.5粉尘合格率及除尘设备开工率未完成公司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奖金的5-15%2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扣罚金额2.1不按期召开安全例会或例会无记录车间或违例班组100元/次2.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且无检查记录主管领导、正副主任100元/次2.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事故50元/次/人2.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会议50元/次/人3班组安全管理考核扣罚金额3.1班组安全204、活动记录不齐全扣班长20元/次3.2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无领导审阅、签字,(车间每月一次)扣正副主任30元/次3.3不按时召开班前班后会或无会议记录的扣班长20元/次4安全教育考核扣罚金额抽背本岗位安全规程不及格的10元/人/次5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扣罚金额5.1电器无接地、接零保护装置责任电工100元/人/次5.2移动电器设备未使用漏电保护器责任电工50元/人/次5.3机、电检修不执行停、送电制度责任电工200元/人/次5.4临时电源线不规范责任电工50元/人/次5.5电焊机一、二次线不符合安全规定责任人100元/人/次5.6电器开关损坏,不及时修理责任电工50元/人/次5.7氧气、乙炔使用205、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责任焊工50元/人/次5.8氧气瓶、乙炔气瓶、明火等安全间距不够责任焊工50元/人/次5.9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氧气表、乙炔表责任焊工50元/人/次5.10电焊机不拉闸,接、拆二次线责任人100元/人/次5.11电焊机合闸后身背电焊把线登高责任人100元/人/次6煤气安全管理考核扣罚金额6.1煤气区域无警示标志责任单位50元/次6.2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联接及停吹后未彻底断开责任单位200元/次6.3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有烟头责任单位20元/烟头6.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做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责任单位100元/次6.5煤气动火没办动火证责任单位500元/次6.6虽有动火证,206、但未严格执行措施,造成险肇事故的责任单位1000元/次6.7煤气水封无溢流水责任单位100元/次7现场安全管理考核扣罚金额7.1作业区域内无安全通道责任单位100元/处7.2物本摆放不符合安全规范责任单位100元/处7.3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责任单位100元/处8劳动保护管理考核扣罚金额8.1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责任人500元/人/次8.2进入生产区域不穿戴劳保用具责任人20元/人/次8.3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责任人100元/人/次8.4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责任人200元/人/次9其它安全管理考核扣罚金额9.1违章指挥,造成险兆事故的责任人200元/人/次9.2违章207、作业,造成险兆事故的责任人200元/人/次9.3明知违章指挥及冒险作业但现场领导不制止责任人500元/人/次注:外委施工、外包劳务队伍违反本规定内容,参照本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总则为加强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使每位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教育分类2.1入厂教育系指对外单位调入和分配到我公司从事工作的工人、干部上岗前进行的入公司、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2.2调岗教育系指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内进行工作调动,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前的安全教育。2.3复工教育系指本公司职工连续休息三个月以上,重新回208、公司工作进行的上岗前的安全教育。2.4现场教育系指较大事故发生后组织职工到事故现场进行的教育或从事较大危险性工作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的作业前的安全教育。2.5日常教育系指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以及公司、车间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所进行的安全宣传教育。2.6特殊教育系指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等。2.7外来人员教育系指对外单位来公司参观、施工、学习人员(不包括培训)进入岗位前进行的安全教育。2.8班组安全员培训系指对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的培训。2.9“四新”人员教育系指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使用前对有关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3安全教育内容3.1党和国家的209、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3.2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3.3安全生产的技术知识;3.4公司内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和作业标准;3.5上级机关下发的事故通报和本公司的事故案例,以及预防措施;3.6安全装置、仪表设施、消防器材、工器具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3.7全公司生产工艺概况、岗位生产特点和设备运行状况等。4安全教育的实施4.1入厂教育(1)入厂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车间(科室)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以及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分别进行教育。(2)入厂教育的时间为在公司三天、车间和班组各两天。(3)无论哪一级安全教育,都要对被教育者进行所教育内容的考核。考试成绩75分210、以上者为及格,及格者上岗,或转入下级教育;不及格者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超过3天,如果考核仍不及格者则退回。(4)入厂教育要认真填写三级教育卡片,教育人与被教育者要双方签字。未经上一级教育或上一级教育未通过者,下一级应拒绝接收。(5)入厂教育的试卷要存档备案。(6)入厂教育后被教育者要达到如下要求:a基本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b懂得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c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概况;d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以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e能准确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f掌握一般职工的安全职责。4.2调转教育(调岗教育211、)(1)调转教育由接收单位负责,只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教育;(2)对调转人员可根据上岗后的工作性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3)调转人员经教育后,应达到本班组或本岗位职工应具有的安全技术水平;(4)各车间要建立调转人员教育台帐,并定期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4.3复工教育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入厂教育的原则进行。4.4现场教育(1)现场教育按事故性质或危险作业的程度由公司安全部门或车间(科室)负责组织实施。(2)事故后的现场教育,受教育的比例要达到应受教育职工的90以上。(3)从事较大危险性工作者,对作业人员的现场教育比例要达到100。(4)经过现场教育后受教育者应达到如下要求:a正确认识事故的性质212、和事故的严重性,通过事故吸取哪些教训,如何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安全意识。b对危险作业的性质有足够的认识,正确掌握防范措拖和应急措施。4.5特殊教育(1)按国家规定:电工、锅炉工、起重工、电气焊工和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作业人员均为特种作业人员,除和其它职工一样进行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市劳动局或劳动局指定的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特殊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建档备案。(3)特殊教育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4)经特殊教育的职工要达到如下要求:a.正确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熟知本工种工作的危险因素,掌握预防事故的防范措施。b.能正确使213、用本工种的机、器具和安全保护装置,能正确处理在工作中发生的异常情况。4.6日常教育(1)各级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教育入手,做到逢会必讲安全,事事交待安全,处处注意安全,人人重视安全。(2)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指示、通知或事故通报等,应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与贯彻。(3)每逢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公司、车间、班组都要逐级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4)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活动(周一)是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的法定时间和主要形式,各单位必须充分有效地利用。(5)公司、车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简报、标语、电视录像、展览等各种形式,对职工、干部进行生动活泼的安全214、教育。(6)各车间(部门)每年都应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记入安全教育台帐。4.7外来人员教育(1)外单位来公司学习、参观、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根据学习、参观、施工人员的工种岗位,分别由公司安全部门和车间或公司方项目负责人进行。(2)外单位来公司培训人员按入厂教育的原则进行。(3)外来人员经教育后要达到如下要求:a基本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性质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以及在参观、学习、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b基本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c基本了解所涉及工种岗位的工艺状况以及该工种岗位在参观、学习、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要求。4.8安全员培215、训(1)班组兼职安全员培训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2)安全员的培训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3)安全员经过培训后应达到如下要求:a基本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b安全技术素质不断提高,能正确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c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工艺概况,能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d提高组织能力,能协助班组长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e能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规程和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并能制止他人违章。4.9“四新”人员教育(1)凡有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使用,在投产使用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上报安216、全部门审定后由公司总经理下令颁布实施。(2)对“四新”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3)“四新”人员的教育由项目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4)“四新”作业人员经教育后要达到如下要求:a能掌握工艺流程、技术概况、设备性能以及各种保险装置、防护装置的性能和操作方法。b能正确处理在操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c能正确操作仪表、设施、设备,能正确使用工器具。d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能采取防范措施。e有较高的安全警觉意识和较完备的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根据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217、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2.1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2.2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2.3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合同制工人;(2)工作认真,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3特种作业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本公司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3.1电工作业;3.2锅炉司炉;3.3起重机械作业;3.4压力容器操作;3.5金属焊接、气割作业;3.6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218、复审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以后方能独立作业。4.2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都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4.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组织工作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4.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市安监局规定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或市安监局委托的专业培训单位进行培训。4.5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发证和复审由市安监局培训部门负责。4.6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的内容包括本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219、,以及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等。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和调动5.1劳资部门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时应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5.2从外单位调入我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符合要求的操作证,方能从事原特种作业。5.3新安排的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在未经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前,不得独立操作。5.4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本特种作业的人员,需调换工作时,应通知安全部门备案。6检查与奖惩6.1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作业时,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接受各级安全专业人员的检查。6.2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公司安全部门可做出扣证112个月的处罚,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可报市劳动局吊销操作证220、,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6.3对在安全生产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和追究制度给予奖励。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供应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三、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危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本制度的“特种设备”主要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公司厂内机动车等。四、职责1、设备部(1)监督审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221、作规程和其执行情况。(2)组织涉及人身伤亡的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上报工作。(3)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特种设备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验收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2、安环部负责组织本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操作许可证的定期复审工作。五、工作程序及要求1、安装改造的监督管理(1)外购的特种设备,在购买合同签订前,必须审查其生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合格后方可购买。(2)公司设备部门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单位,对特种设备安装、222、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安装、改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方能承担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业务,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3)公司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4)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有关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2、使用与管理(1)公司不准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产品,不准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设备。(2)新增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注册登记公司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注册,并将安全223、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固定在特种设备的规定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两份);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3)使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使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使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使用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4)公司特种设备除定期进行检验外,所属安全附件、安全装置也必须224、定期进行检验。3、厂内机动车辆(1)新增厂内机动车辆进公司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车辆的出场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书上除标有主要技术参数外,还应标明车辆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底盘等)型号和编号。(2)公司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注册登记,由该所对车辆进行验收检验,并发给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厂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使用。(3)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域、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交通安全标志。(4)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应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一年。定期检验不合格225、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5)年检、月检和日检:公司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执行年检、月检和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时,必须即使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4、厂内机动车辆检测要求(1)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对在用特种设备,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5、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门连锁开关等是否完好。五、处226、罚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按关于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提高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本制度。2职责2.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2.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供应部门实施采购。2.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2.2监视和测量的鉴定和校准2.2.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2.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2.2.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227、和校准记录由生产部计量专业保存。2.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2.3.1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2.3.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2.3.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间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2.3.4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以程度,必要时应进行培训。2.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2.4.1使用部门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填写记录,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2.4.2生产部计量专业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228、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态。2.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2.5.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有生产部计量重新送检。2.5.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经设备管理部门计量专业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规定生产设施拆除、报废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保证生产装置拆除、报废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拆除、报废作业设备及相关装置的安全。1.2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在生产和储运装置的拆除、报废作业。2职责2.1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协作编制设备、装置的拆除、报废方案,拆除、报废方案必须有安全措施,安229、全部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2.2安全部门参与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审定,监督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对拆除、报废现场的安全作业监督检查。协助生产车间制定安全管理专篇,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2.3生产车间按照拆除、报废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要求配置资源并认真贯彻执行。3报废设备判定标准3.1凡报废或闲置设备由使用部门填报设备闲置、报废申请单,生产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原使用部门在现场作出相应标识,待下一步重新启用或报废拆除。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应当报废。3.2.1经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要求的。3.2.2设备老化、230、技术性能差、消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3.2.3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或满足使用要求,但不如更新经济。3.2.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改造又不经济。3.2.5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命令禁用。3.2.6因设备改造、工艺改进而替换不能使用的。3.2.7其它淘汰设备。4工作程序4.1一般安全要求4.1.1车间应编制拆除、报废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拆除、报废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拆除、报废方案的编制、审核、审定和批准应执行以下程序:拆除、报废方案编制结束,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程序审查,报分管副总批准,拆除、报废前,车间按拆除、报废方案组织成立拆除、报废领导小组,健全拆除、报废231、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明确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现场安全员,并佩戴明显标志。4.1.2落实拆除、报废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做到五定即:定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作业质量、定工作进度。4.1.3拆除、报废人员进入现场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4.1.3.1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拆除、报废装置的生产特性、特殊危险源、特殊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4.1.3.2安全设施和对劳动护具的特殊要求。4.1.3.3安全员要做好安全教育记录。未接受安全教育人员,不许参加拆除、报废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1.3.4拆除、报废232、方案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进行统一规划和配置,做到排放整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4.1.3.5拆除、报废施工前,对已经批准的拆除、报废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详细的记录。.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拆除、报废部门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围的协调组织,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4.1.3.7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4.1.3.8拆除、报废前办理施工现场作业票,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安全员及安全措施。4.2设233、备管道拆除、报废前的处理4.2.1拆除、报废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设备、机泵和管道时,必须经生产车间停车、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泄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并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管道拆除、报废。填写拆除、报废设备、容器、管道分析合格验收证明(规范/5.5.7.1-02)4.2.2拆除、报废传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办理电气设备拆除、报废作业工作票,并挂牌标识:“正在拆除、报废作业、严禁合闸”。大型设备拆除、报废作业,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和明显标志。4.2.3拆除、报废作业结束及安全要求。同设备拆除、报废作业前一样,要重视拆除、报废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管理,包括检查、234、验收、启动等部分。4.3检查4.3.1拆除、报废作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要认真检查:拆除、报废作业项目、测试项目、探伤项目是否遗漏;工具、材料是否遗留设备、容器内:设备、管道有无堵塞。4.3.2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防护装置,拆移的盖板、围栏、扶手等应恢复原状。4.3.3拆除、报废作业结束时因拆除、报废作业设置的电气线路、标语和警告牌、安全标志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4项目拆除、报废作业完工后,由生产管理部、施工部门、安全、环保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拆除、报废作业装置验收报告书存档。4.5车间做开车前的全面检查和安全教育,按照规程进行开车工作,开车正常后还应认真巡检,直235、到达标达产,运行正常。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可能产生职业安全健康危险的相关方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涉及相关方的所有公司管理部门。3职责3.1生产部、市场部、综合部负责对与之有业务关系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3.2人力资源部负责临时工、民工等外协人员的管理工作。3.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进入本部门工作现场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3.4安全部负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生产部等部门对引进的外协人员进行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知识的教育工作并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检修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4.2人力资源部236、对临时工、民工等进行安全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4.3生产部、综合部对外包工、外来基建队伍进行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其对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合同中应尽可能包括劳动保护品的配备;发生事故的处理条款等内容。4.4接受外协的各部门对外协人员进行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提出安全技术要求。4.5市场部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应向供应商索要必要的安全性能指标和运输、包装、贮存条件说明等信息。4.6相邻部门及相关方安全方面的合理抱怨、意见由安全部负责搜集、整理,并予以答复,安全部处理不了的向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反237、映,直至问题的圆满解决。5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管理。5.1资格预审:主要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5.2选择:公司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风险),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投标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5.3开工前的准备: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238、育,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办理入厂证。5.4表现评价与续用:项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同时,可以促使承包商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5.5公司应将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6运输承包商的资质要求。239、6.1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6.2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6.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6.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240、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工作效力,保证公司稳定、安全的开展生产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 客户界定及分类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商和供应商。客户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应对客户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按照销售客户价值进行分类,把销售客户群分为:关键客户(A类客户)、主要客户(B类客户)、普通客户(C类客户)三个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并建立科学动态的分类管理机制。2.1关键客户(A类客户)关键客户是在过去特定时间内业务往来额最多的前5%客户。这类客户是企业的优质核心客户群,由于他们经营稳健、资质健241、全,做事规矩,信誉度好,对企业的贡献很大,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值得企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提高该类客户的满意度。对这类客户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1)指派专门的营销人员(或客户代表)经常联络,定期走访,为他们提供最快捷、周到的服务,享受最大的实惠。(2)密切注意该类客户的产品所处行业形势、人事变动等其他异常动向。(3)应优先处理该类客户的客户抱怨和投诉,来维持公司良好的信誉和经营状况。2.2主要客户(B类客户)主要客户是指在特定时间内业务往来额最多的前20%的客户中,扣除关键客户后的客户,这类客户一般来说是企业的大客户,但不属于优质客户。由于他们对企业经济指标完成的好坏构成直接影响,242、不容忽视,企业应倾注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关注这类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并由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对这类客户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1)指派专门的营销人员(或客户代表)经常联络,定期走访,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同时要给与更多的关注。(2)密切注意该类客户的产品销售、财务状况、资金支付能力、人事变动、重组等异常动向。2.3普通客户(C类客户)普通客户是指除了上述两种客户以外,剩下的80%客户。此类客户业务往来额占企业总消费额的20%左右。企业应为其提供大众化的基础性服务,或将精力重点放在发掘有潜力的客户上面,使其早日升为B类客户甚至A类客户。企业营销人员应保持与这些客户的联系。3客户档案管理客户档案管理是公司营销243、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规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营销率,扩大市场占有率,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客户档案管理的对象包括以上三类客户,客户档案应主要包括:公司全称、具体地址、企业资质、主要联系人信息、公司基本情况等等。(详见客户档案样表。4客户资质及要求4.1公司销售的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类,在销售过程当中,需采购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2化工原料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有:4.2.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4.2.2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4.2.3具备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对所供应产品提供“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4.2.4具备244、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质量信誉;4.2.5具备从事相应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经营范围业务的资格(包括人员和设施要求的符合性)。4.3公司的客户来公司考察、送(提)货物人员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我公司现场管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5客户(承包商、供应商)预审、选用标准5.1按照4.2的客户资质的标准要求预审、选用和续用;5.2按照遵循质优价廉、交货及时、服务周到、地域就近、付款期长的基本原则;5.3参照以往供货的情况(营运有无安全事故发生、服务、质量、能力保障、交货期等)。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为了规范变245、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建立本制度。2变更管理内容2.1明确变更内容;2.2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2.3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2.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2.5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变更程序3.1变更申请企业应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3.2变更审批3.2.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3.2.2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3.246、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3.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4职责4.1政策法规、标准的变更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4.1.1变更申请与审批。统一填写变更申请表。当国家新的政策、法规、标准调整后,会通过一定形式发布,公司安全部应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定时上网浏览、订阅专业报刊,了解政策等最新动态,然后分类存档、上报。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确定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变更批准后,由公司安全部起草文件247、,报分管领导审批。4.1.2变更实施,按照分管领导审阅后的文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以文件形式批准实施,明确实施开始时间、实施范围和要达到的目标,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4.1.3变更验收,按照实施文件规定的时间,公司安全部准时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验收:检验在执行过程中有哪些不适合项;认真填表登记,跟踪考核,定期对原有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改。4.2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的变更。4.2.1变更申请与审批,根据公司发展和组织机构调整原则,对安全机构变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名称、职责,人员组成、办公地点、通讯方248、式等。人员变动分两部分,部门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干部聘用程序进行,提名由总经理任命或聘任,说明职务、期限或相应级别待遇:一般管理人员由安全部(科)提出用人申请,按照选拔人员程序下调动令,进行人员增减变动。4.2.2变更的实施,不论是机构还是人员变动都以书面文件形式,发至公司有关部门,并套用相应待遇。4.2.3变更验收。变更后对机构的运行:人员的业绩定期进行考核,对部门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人员考核由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并将考核结果以适宜方式通知本人,并存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部门评先、个人评优晋级的依据。4.3工艺、设备变更管理4.3.1工艺变更的范围工艺指标发生变249、化的变更为工艺指标性工艺变更。工艺管道发生变化的变更为管道性工艺变更。设备接口尺寸、方位发生变化的为设备性工艺变更。生产装置因生产需要增减设备、因工序能力不足(或过剩)时装置发生变化的为装置性工艺变更。4.3.2工艺变更的办理办法无论哪类工艺变更车间在变更前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二份报生产管理部。生产部工艺人员接到车间申请后,根据变更的性质及时与有关管理部室审定后签署意见,然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将审批后的一份返还车间,一份存档。车间接到批复后,应按变更实施时间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总结,结果写入变更验收表。引起工艺变更的技术资料,车间应专人专管永久存档以便查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事故应急250、救援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救援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级和车间级事故救援管理。3机构设置3.1成立公司事故救援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组员:安全、保卫、生产、设备、办公室、机修、机电、财务部部长。3.2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主任由安全部部长兼任,设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1人。3.3公司各车间也要明确主要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部的救援实行日常管理。4职责范围4.1公司事故救援领导小组4.1.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件,组织制定相应251、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2对事故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现场救援指挥)。4.1.3批准公司级救援演练计划。4.2救援办公室4.2.1对公司公司级、车间级事故救援工作实施管理;4.2.2对各车间救援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帮助指导;4.2.3受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负责现场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4.2.4汇集各部门车间提报的救援设备购置,更新、报废计划。向领导小组提报购置、更新、报废救援设备,经批准后督促实施;4.2.5制定全公司救援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车间演练计划实施指导监督;4.2.6组织对救援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救援水平。4.3各部门、车252、间4.3.1向救援办公室提报事故救援所需的设备和报废计划;4.3.2制定本部门、车间救援设备、设施的保养及管理使用办法;4.3.2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组织本部门、车间的救援队伍,按照救援总指挥的要求,做好救援和恢复工作。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制订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法行为。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进行监督检查。5、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服务。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总则为充分调动253、职工进行自我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开展自查,提高职工全员参加安全管理的意识,推动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实现安全工作的群众化、制度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会议、活动的形式和内容2.1公司建立每周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和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部门要组织的全公司职工参加的安全活动,如:开展安全活动周、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知识竞赛、电化安全教育等。2.2车间(部室)组织的本单位职工参加的安全活动,如:岗位安全规程考试、班组间的安全生产竞赛、岗位反事故演习、安全知识竞赛等。车间班组每天利用班前班后会议学习安全知识、贯彻各级安全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自查和互查、反馈问题、提出254、合理化建议。2.3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为主要的安全活动时间,其时间为30分1小时,其它活动不得占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次日应予补上。2.4安全活动日的安全活动一般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全车间或全部室组织活动。2.5周一安全活动的内容:(1)学习上级或公司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通报等。(2)学习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3)学习、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4)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5)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活动、讨论隐患整改措施或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6)开展反事故活动,讨论事故原因,教训和防范措施。(7)表扬安全工作上的好人255、好事,批评错误倾向。(8)组织安全技术操作练兵和考核。(9)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知识的考试。3安全活动的具体要求3.1各级领导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对不参加安全活动的职工及时批评教育,直至采取必要的约束手段。3.2安全活动必须有计划的安排,由公司安全部门或车间提供活动资料,各班组应按要求和内容组织实施。3.3安全活动必须做好记录,包括参加活动人数、未参加人数及原因,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等。3.4安全活动应做到有内容、守时间、保质量。安全活动尽量做到形式多样,避免走过场。努力提高活动质量,讲求活动效果。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总则1.1为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改256、进措施,保证安生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1.2各级领导应对各类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事故发生后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晚报者,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以严肃处理。2伤亡事故分类2.1伤亡事故的含义: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2.2擦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是指造成职工体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257、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105工作日)(2)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器官受到严重损坏,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105日)(3)死亡:事故中重伤死亡或负伤后20天内死亡。2.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指在一次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在一次事故中有重伤无死亡(包活伴有轻伤)的事故;(3)一般死亡事故:指在一次事故中死亡03人(包括拌有10人50人重伤、轻伤),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4)较大死亡事故:指在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包括258、伴有重伤、轻伤),损失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3伤亡事故的报告3.1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安全部门。3.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安全部门或逐级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1小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及有关部门。3.3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最迟不超过1小时)直接报告安全部门或逐级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259、(最迟不超过1小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等。3.4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伤)伤亡事故,除按程序报告外,还必须保护好事故观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伤和危困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伤亡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程序及事故分析4.1轻伤事故的调查由车间主任(部室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安全部门监督调查的进行。4.2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劳资、保卫、安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公司工会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3死亡事故或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按上级有关规定,由上级领导机关组成的调查组负责调查。4.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260、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的报告。4.5事故调查程序和事故分析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进行。5伤亡事故的处理5.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杜绝重复事故发生。5.2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送交公司安全部门备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和追究制度考核。5.3发生死亡以上(包括死亡)事故,由公司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建议,做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4对因忽视安全生产,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却不采取有效261、措施以致造成死亡事故的,对有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5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6伤亡事故的结案6.1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填写如下材料,报送安全部门存档;(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事故调查报告书;(3)物证、人证材料;(4)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和检查;(5)医疗部门对被伤害者的诊断证明;(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对有关安全措施的改进意见;6262、.2发生重伤(包括重伤)以上事故由调查组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6.3事故经济损失统计由事故调查组按国家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统计。7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7.1事故结案后,由安全部门负责归档,并负责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月报、年报等统计报表工作。7.2安全部门应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报表。7.3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对象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7.4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工作要认真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和临时组建班组。3、班组安全活动内263、容3.1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月工作;3.2接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3.3系统学习安全规程;3.4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3.5检查揭露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3.6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4、工作程序4.1公司安全部(科)应接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年初负责制定管理部门、班组年度安全活动计划。4.2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4.3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不少于1学时。4.4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安全员主持,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填写活动记录。4.5安全部每264、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2、工艺管理2.1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2.2各265、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2.3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2.4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266、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2.5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2.6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2.7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267、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2.8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2.9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内容2.1设备的规划、选购2.1.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2.1.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268、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2.1.3特种设备的选购,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2.1.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2.1.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2.2.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2.2.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2.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2.2.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2.3.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269、后使用。2.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2.3.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2.3.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2.3.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2.3.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2.3.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2.3.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2.3.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270、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2.4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2.4.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2.5设备报废2.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2.5.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管理1电气运行安全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1.2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1.3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271、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1.4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1.5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1.6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1.7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1.8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1.9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272、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10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1.11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1.12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2.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量电流。1.12.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1.12.3配273、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欧姆。1.12.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1.12.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1.12.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主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1.12.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险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1.12.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274、接入电场。1.12.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查时将高压输出接地。1.13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2、电气检修安全2.1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2.2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2.3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275、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2.4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挥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2.5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2.5.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2.5.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2.5.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2.5.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2276、.5.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输汇报手续。2.5.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2.6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2.7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2.8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277、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二、仪表安全管理1、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1.1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1.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校准。1.3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电气车间保存。2、仪表设备的使用2.1使用部门保证仪表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2.2仪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2.3仪表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2.4对使用仪表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必要时应进行培训。3、仪表设备278、的维护和管理3.1使用部门应配合电气车间对仪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2电气车间应对所有仪表设备建立台帐。4、仪表设备的失效处理4.1仪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申报送检。4.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4.3仪表设备的报废。仪表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2、范围2.1公用工程包括279、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脱盐水、消防系统等。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3、安全职责3.1化产回收车间负责蒸汽、脱盐水的安全供给,并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电气车间负责公司电力的正常供给,并保证系统运行正常。3.2化产回收车间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4、制度内容4.1电气安全管理电气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电气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4.2蒸汽安全管理化产回收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280、期检查。4.2.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4.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4.3循环水安全管理化产回收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巡检,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4.3.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4.3.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4.4脱盐水安全管理化产回收车间负责脱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脱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4.4.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脱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281、件下节约用水。4.4.3使用脱盐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2、台账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3、台账的归档要及时,公司各责任部门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员做好台账的收录工作,如需要调用现场的其他台账资料的,应予以协助。4、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账的交接清点工作,台账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5、若因台账管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单位要282、承担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1、目的通过制度的监督检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验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公司的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制度及规范。3、职责3.1公司领导负责对调度室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监督。3.2调度室调度室是制度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实施。3.3其他部门负责配合调度室监督检查的实施。4、检查流程4.1检查前的准备4.1.1由调度室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分为定期计划和不定期抽查),检查计划应覆盖公司所有的制度;在排定计划时应注意:a.对重要的制度应增加检查频次;b.跨部门执行的制度,增加制度的检查频次;c.对新制定或重新283、修订的制度,增加制度的检查频次。4.1.2制定的制度监督检查计划应报总经理批准;4.1.3检查人员提前一天通知被检查的部门,如时间冲突可进行适当的调整。4.1.4检查人员依照已经审核发布的且现行有效的制度进行检查。4.2检查的实施4.2.1调度室按照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检查过程中采用询问、检查记录、现场核实等多种方式展开;4.2.2如检查的制度涉及多个部门时,则依照流程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相关部门也应予以配合;4.2.3检查过程中被检查部门必须积极配合检查,积极提供检查人员要求的资料;4.2.4检查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所要检查的制度,梳理出检查的重点,在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检查表,对检查的情况做好记录;“284、检查表”应经检查人及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4.3发现问题的处理4.3.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由调度室跟踪验证。4.3.2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制度不适宜、有漏洞,各业务模块制度衔接有漏洞,应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将制度系统化。设备设施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职责3.1 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3.2 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3.328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4.工作内容4.1设备的采购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4.1.2设备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4.2设备的使用管理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部备案。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4.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286、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设备部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4.3设备的维修4.3.1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4.3.2 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287、病运行。4.3.3 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报修记录交维修部门,由维修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4.3.4 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设备部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动火作业,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288、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报修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4.4设备的保养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电机、泵、鼓风机、煤气加压机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4.4.2设备部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4.4.4设备部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检查表。4.4.5操作人员根据检查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4.4.6设备部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289、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交设备副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4.4.7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4.4.8设备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4.4.9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4.4.10 维修部门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4.4.11 维修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4.290、4.1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部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设备部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领导审批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4.5设备的淘汰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 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291、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292、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1.2凡我公司生产、使用、采购、装运、贮存、保管等凡涉及到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1.3适用本制度的危险化学物品有十六类:(1)爆炸物品、(2)强氧化剂、(3)可燃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4)自燃物品、(5)遇水燃烧物品、(6)易燃固体、(7)易燃液体、(8)剧毒物品、(9)腐蚀物品、(10)放射性物品。1.4本条文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2.1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严禁超温、超压等违反工艺指标的冒险操作。2.2化学293、危险品生产的建筑结构、各种装置、电气设施、仪表信号和安全设施等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和防毒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加强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修,保持完好。2.3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配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防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检修并经常保持完好。2.4输送化学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应密闭不漏,输送煤气的设备和管道要保持正压且不能泄漏,输送易燃固体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2.5在改变生产配比、工艺流程、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新产品投产前,都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并教育和贯彻。2.6生产场所存放化学危险品的原料或294、成品,应按规定地点和限定数量存放。不得乱放和超量。2.7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要建立定期清点和领发制度,使用剧毒药品时,除按规定手续执行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2.8生产、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具。2.9生产、使用化学物品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严禁乱排乱放。2.10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包装必须符合牢固、密封和安全的原则。盛装粗苯等油类的容器,必须留有5的空间,严禁超量充装。凡包装破损、残缺、变形的容器禁止入库或出公司。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保管3.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3.2化学295、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仓库道路应保持畅通。3.3贮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要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贮存;(2)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296、一贮存室内存放。3.4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选择工作责任心强、可靠,并熟悉危险品知识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3.5单位领导要加强管理,保管人员每天要做好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的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3.6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发货、核对和日常防护等制度,做好收、发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私人使用或通过私人关系擅自取用化学危险物品。3.7化学危险物品进出库后,对可能遗留或散落在操作现场或仓库附近的,要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3.8化学危险品仓库,储藏室严禁吸烟。杜绝一切明火和可能产生的火花的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火时,应按297、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能动火。3.9库房内不准开会、休息或住人,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4化学危险物品的经营4.1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销售工作,事先由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和保卫部门负责向市公安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书和有关证书。4.2采购、销售人员应掌握所采购、销售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危险等级、安全知识和搬运存放及使用的安全措施。4.3采购时应向供应单位索取产品说明书,转交使用部门,并向提货、运输、装卸人员讲明上述安全事项。4.4销售我公司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时,向购买单位介绍产品性能、危险等级及安全事项。并事先查看购买单位有无准购证和证明,否298、则应拒绝供货。4.5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计划分配的化学危险物品,按计划供应;(2)计划外正常供需渠道的化学危险物品,按合同供应;(3)临时需要的化学危险物品,可凭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注明品种、数量、用途)采购;(4)日常生活需要的自购量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有特殊限量的除外)的零星化学危险物品,可直接向经营单位购买。4.6来公司提货车辆和人员,应有危险品准运证、危险标志、消防器材、提货设备良好、无明火。否则拒绝发货。在粗苯等危险物品发货、搬运、装卸过程中,严禁烟火。必要时有关人员到观场监护,确保发货安全。5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5.1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299、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5.2运输装卸前应先弄清品名、性质、危险品等级和运输装卸安全事项,查明有无损坏、变质,残缺和引起中毒、灼伤、火灾等事故的危险。发现问题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装卸运输。5.3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应轻拿轻放,放置平稳,不得剧烈震动、撞击、摩擦、拖拉、重压和倾倒。5.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火车除外)中途不得随意停留,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5.5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300、混合装运。5.6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对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5.7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有随车人员负责押运,不准在车上吸烟,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客货混装。5.8装运粗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戴好防火帽,装运易燃液体的槽车必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并严防外来明火。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公我厂内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我厂区域内的埋地、地上301、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对厂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管理。3.2生产、设备部门负责对我厂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3.3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的使用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4.管理内容和要求4.1建设安全管理4.1.1我厂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应由具有化工设计甲级资质和相应的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4.1.2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应设置永久性明显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毁损或不302、清的,生产、设备部门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4.1.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试压半年后仍未投用的,投用前应重新对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4.1.4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试运行应由生产、设备部门组织实施,试运行过程中应对管道沿线进行防护。4.1.5严格控制有毒气体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4.2运行安全管理4.2.1禁止下列危害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4.2.1.1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4.2.1.2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附属设施;4.2.1.3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4.2.1.4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4.2.1.5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303、管桥上行走或放置重物;4.2.1.6利用架空管道、管架桥等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4.2.2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4.2.2.1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4.2.2.2取土、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4.2.2.3修建厂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4.2.3安全部除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巡检外,还应对管道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管道附属设施包括:4.2.3.1管道的加压站、计量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罐、装卸栈桥、装卸场、分输站、减压站等站场;4.2.3.2管道的304、水工保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4.2.3.3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4.2.4有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时,安环部和使用单位应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使用于我厂危险化学品装车单位。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第四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1.取得交通部门核发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2.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检验,核发的检验合格证;3.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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