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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生产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86页)
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生产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8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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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96552 2023-11-14 186页 495.77KB
1、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生产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关于下发安全标准化手册的通知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要求,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公司组织建立健全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整理成安全标准化手册。之前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规程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内容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安全标准化手册为准。现将安全标准化手册下发至公司各部门、班组,要求公司各部门2、班组积极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目 录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网络图- 4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5 -1手册的编制与管理说明- 6 -2安全生产责任制93识别和获取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20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2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3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47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27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9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410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3611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912风险评价程序43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11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515变更管理制度5716事故管理制度5917防火防3、爆管理制度6518禁烟管理制度711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74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7621生产设施管理制度7922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812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8323.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62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9023.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9423.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9723.5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9923.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0123.7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0423.8盲板抽堵安全管理规定10723.9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02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425检维修管理制度11926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2527承包商管理4、制度12628供应商管理制度1302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330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3731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403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443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473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5235自评管理制度15536工艺管理制度15737开停车管理制度15938设备管理制度16039建构筑物管理制度16540电气管理制度16741公用工程管理制度16842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1714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734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75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网络图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车间安全科供销科技术科财务科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为建立和实施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5、体系,不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特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遵章守法、安全发展。 二、XX年安全生产目标: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认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在我公司各个层面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1手册的编制与管理说明1 总则本手册是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主要文件,各类人员要熟悉手册中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保证在用手册版本现行有效。2 编制、发放及保管2.1 安全标准化手册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制。2.2 安全6、标准化手册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发布。2.3 安全科负责安全标准化手册的编制、编号、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2.4向外单位提供安全标准化手册时,应经总经理同意。2.5同一版次安全标准化手册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版本,非受控版本仅作发放登记,不编号,更改通知一般不发送。2.6手册持有者的责任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污损和随意涂改,不得外借私自复印,若因使用时间过久,出现破损需更换,应办理更新手续,以旧换新。2.7 手册的修订与换版安全科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手册进行修改,并在下列情况下换版: 手册内容有三分之一以上修改。 评审发现手册己不适应。 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已有重大变化。3.术语和定义本手7、册采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术语和定义。4.管理要求4.1结合自身特点,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4.2安全标准化的建设,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4.3安全标准化的实施,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4.4安全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安全标准8、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5安全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六个阶段。4.6初始评审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对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基本管理信息,发现差距。4.7策划阶段:根据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建立安全标准化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9、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4.8培训阶段: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4.9实施阶段:根据策划结果,落实安全标准化的各项要求。4.10自评阶段:应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4.11改进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5、管理要素:本手册由11个一级要素和54个二级要素组成。安全标准化要素表一级要素二级要素一级要素二级要素1法律、法规和标准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6.1生产设施建设6.2安10、全设施6.3特种设备6.4工艺安全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6.6检维修6.7拆除和报废7作业安全7.1作业许可7.2警示标志7.3作业环节7.4承包商2机构和职责2.1方针目标2.2负责人2.3职责2.4组织机构2.5安全生产投入3风险管理3.1范围与评价方法3.2风险评价3.3风险控制3.4隐患排查与治理3.5重大危险源3.6变更3.7风险信息更新3.8供应商8职业健康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8.3劳动防护用品9危险化学品管理9.1危险化学品档案9.2化学品分类9.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9.4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9.5危险化学品登记9.6储存和运输4管11、理制度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2操作规程4.3修订10事故与应急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10.2应急救援设施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10.4抢险与救护10.5事故报告10.6事故调查5培训教育5.1培训教育管理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5.3管理人员培训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5.6日常安全教育11检查与自评11.1安全检查11.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11.3整改11.4自评2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在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章、规程、制度和标准方面负有领导责12、任。总经理外出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副总负责。2、负责及时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法规、规章、规程、指示,将有关指示精神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3、负责批准、发布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决策等工作,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对重大安全问题进行决策,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注重安13、全投资。6、严格贯彻“五同时”,组织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7、注重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及落实考核。8、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10、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活动,保证自身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1、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代理负责。12、副总经理14、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章、规程、制度和标准等安全规定。2、负责及时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法规、规章、规程、指示,将有关指示精神及时向员工进行宣传教育。3、负责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等工作的审核,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定期参与、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参与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的15、安全防护装置,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注重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及落实考核。8、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五同时”的规定,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9、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活动,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三、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16、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规定,严格落实本厂的安全指标和规章制度。2、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报送安全生产部门审查,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3、组织每周对车间内的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协调解决。4、每月召开一次车间、班组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工艺、卫生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发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措施计划,然17、后加以解决。5、负责本车间新职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学习国家、上级及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6、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7、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8、加强本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并负责车间级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及时修订工作。四、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负责本工段新职工(转岗职工)的三级(岗位级)安全教育,负责本工段安全知识、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落实。3、做好本18、工段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保持完好可用。4、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5、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安全,在检查、汇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列为主要内容。6、经常组织本工段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确保工段间的安全与协调;及时将本工段的安全状况向车间进行汇报。7、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负责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8、积极组织开展本工段的安全竞赛活动。五、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自觉严格执行厂内安全生产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不出现“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现象19、,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保证在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做好分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班组或车间。3、严格进行原始操作记录,要求工整、及时、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4、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及时进行巡回检查,加强上下工序的联系与协调,做到互相监督和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理或采取有效地补救措施,并报告当班班长、安全员或车间。积极协助、参与事故调查,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线索。5、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技能,经常安全员反映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参加安全活动。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720、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8、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并监督他人穿戴齐全,按规定持证上岗。9、认真学习各项安全新知识、新工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岗位应急能力。六、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工段长搞好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开展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做好本工段人员的安全考核。3、协助班长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提出各种改进意见或建议。4、负责本工段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班组和车间,消除事故隐患。5、监督检查本工段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21、品和各种防护器具。6、协助工段长做好新职工(转岗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七、公司级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级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并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指示等规定,监督检查各车间、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工作范围内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其它安全制度,起草厂内长远安全规划。4、组织审查各车间安全规章制度,报请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委会批准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5、负责本部门或职责范围内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22、理工作。6、对新职工、实习工、临时工和调入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车间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好二、三级安全教育。7、经常向分管领导及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参加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8、积极参与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讨论,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9、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后的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监督执行。10、按期进行事故统计和进行安全工作总结,加强与同行业的联系,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11、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全公司的安全竞赛活动。12、积23、极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活动,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八、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合理调度,严格落实公司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定。做到:1)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2)严格贯彻“五同时”原则。3)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挥生产。2、在确定检修计划前,首先制定出安全检修方案,并付诸实施。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时,要符合安全和职业卫生标准。3、生产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先处理后汇报并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4、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5、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6、负责对全厂特种设24、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7、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的安全防护装置,推广先进的安全及环保技术和管理方法。9、负责生产事故的处理、统计分析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10、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11、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12、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13、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25、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14、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九、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全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章、规程、制度和标准等安全规定。2、负责及时搜集、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及环保法规、规章、规程、指示,并将有关指示精神及时在公司内进行宣传教育。3、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4、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5、负责动火及其它特殊作业管理和审批工作。6、参加2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的安全防护装置,推广先进的安全及环保技术和管理方法。9、负责新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安全规定。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演练,并负责预案的及时修订工作。10、负责厂区内的日常巡检,督促落实隐患项目的整改。11、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12、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十、技术科安全责任制1、研究和开发新27、产品,必须首先掌握各物料的特性,进行安全预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2、负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化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4、提供原料、中间体、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5、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6、设计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中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7、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8、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9、负责全厂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管理。10、负责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的28、管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11、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作、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12、在计划和布置设备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13、组织及时实施有关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措施。14、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十一、供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规规定,开展产品销售或物资采购工作。2、对生产、试验、新产品所需的原料、新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所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其相关书面资料。3、采购剧毒品时必须向市29、级公安部门提出购买申请并得到批准。4、负责按公司要求的标准及时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负责保证应急事故期间急需物资采购。5、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负责向购货车辆索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许可证。销售剧毒品时,负责向购货方索取购买批准书。对于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不准向其销售危险化学品。6、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购货数量及用途等事项,负责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管理和使用。7、认真贯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度,在布置、交待任务时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8、积极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法规,了解有关安全法规的新规定,依法从事经营或采购工作。十二、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30、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2、负责事故损失核算工作。3、由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4、依法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并建立台帐,保证安全费用的按时提取。5、依法按时为职工进行工伤保险投保。6、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3识别和获取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1 目的为了认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31、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3.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4 职责4.1 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报安全科备案。4.2 安全科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各单位安全法律、法规清单汇总后,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并及时进行更新。432、.3各部门负责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相关方。5 控制程序5.1 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5.2识别适用性 安全科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对其进行一次评审工作。应及时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相关部门进行传达。 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33、求进行识别。 5.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相关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安全科应对各单位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并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安全科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 安全科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安全科和各单位应不定期的、经常性的进行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安全标准。安全科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34、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中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有效的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一条 总则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作用,促进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级会议管理我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研究修订本厂各种安全制度。1、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半年安全工作的情况,对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2、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召开事故现场35、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3、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研究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传达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政策、制度。4、车间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部署公司的安全管理决定要求:安全生产会议的参加人员,应准时到会,会议记录齐全。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安全费用的提取。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费用(投入)包括:(一)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费用;(二)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三)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改造和维36、护保养费用;(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五)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六)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费用。第二章 安全费用提取第四条,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按公司年销售收入的4%提取。第五条,安全费用的提取方法:由财务部门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设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任何部门不得挪用。第六条,费用提取额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由财务科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尚有节余的情况下转到下年度使用。第三章 安全费用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公司主要负37、责人审批。 第八条,安全费用的使用按轻重缓急原则,先满足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处理;其次是安全评价(评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添置安全设施和器材;然后是涉及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技术改造和表彰安全工作先进。第九条,财务科每月初将上月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累计情况报总经理,并通报安全科;每年初将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提报上述部门。安全科根据财务科提供的数据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施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由安全科负责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科提取安全费用和安全科使用安全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38、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十一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由安全科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四无”目标,调动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奖励 职工或部门,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生产等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的,给予奖励:1、在出现危及人身生命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发生,对直接有功者按贡献奖励500-3000元。2、在改善劳动条件与环境,提出书面合39、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奖励200-2000元。3、机动车驾驶员年内行车无违章、违纪无事故,均给予安全奖励。驾驶员连续3年安全行车10万公里或6年以上者,一次奖励奖金15002000元。4、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给予个人奖励500-5000元。5、给予职工个人的奖励根据先进事迹材料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纳入厂内统一表彰。二、安全生产的处罚(一)对违反下列劳动安全法规之一,经指出仍不整改的罚款50-500元。1、对新职工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职工不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即安排上岗独立操作的责任者。2、对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40、上岗的人员和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责任者。3、对安全设施维修管理不善,损坏后有条件修复而不及时修复,致使影响职工健康的责任者。4、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领导者。5、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经劝阻不改正者。6、对查出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推委扯皮,接到整改通知单后,逾期不改的责任领导。7、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职工轻伤事故责任者。8、在无烟区吸烟者。9、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事故苗头采取措施不力、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责任者,触犯法律的负刑事责任。(二)发生事故的处罚1、在执行任务中,因违章而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事故41、的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罚:(1)一般事故造成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责任人,赔偿总经济损失的20%。(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事故,免发责任人1个月绩效工资。(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0%,免发1个月绩效工资。(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5%,免发2个月绩效工资。(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者,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20%,免发3个月绩效工资。(三)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写出经济处罚及事故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7管42、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 职责4.1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4.2班组长负责组43、织对车间作业活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或修订。4.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报审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5 控制程序5.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当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科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44、进行评审和修订。公司安全科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5.2评审和修订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a.制度评审的区别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b.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性。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45、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单位。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事故处置能力,促进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教育的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级安全培训教育。第二章 入厂教育(培训)第三条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部、车间处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第四条 厂级安全教育(一级)。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负责组46、织授课,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为7天,包括书面讲解、观看录像和考试时间。教育内容有:(1)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2)介绍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和化工企业安全知识,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介绍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事故原因及处理程序等;通过观看事故案例录像,使受教育人员印象深刻。(4)提出希望和要求,要求受教育人员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积极工作,在生产操作47、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事故分析和安全检查活动,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5)新入厂人员必须全部接受厂级安全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重考,直至合格,并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卡片,方准分配车间、处室。第五条 车间、处室安全教育(二级)。车间、处室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各车间有各自不同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和危险区域,因此,在进行本级安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特点,详细讲解。教育内容有:(1)介绍本车间生产特点、性质。包括:车间生产的产品、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车间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48、;车间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岗位情况;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及相应的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2)介绍防火安全知识,包括防火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重要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火险处理方法等。(3)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车间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具体做法和要求。(4)新入厂人员经车间处室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第六条 工段(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工段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工段长49、负责。安全操作法和生产技能教育,可由师傅传授,时间不少于8小时。工段(班组)是企业生产一线,生产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的,因此,工段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教育内容有:(1)介绍本工段生产概况、特点、作业环境、主要设备结构原理、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介绍工段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讲解事故隐患或事故的报告程序和紧急处理方法。(3)讲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及保管的正确方法和安全文明生50、产的要求。(4)进行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新入厂人员,知道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新入厂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卡,存档备查。第三章 日常教育第七条 各车间、处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第八条 安全科定期组织车间处室相互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各车间处室、工段要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内容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51、作规程,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第九条 各车间应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至少每季度一次,并作好记录。每季度一次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督促员工安全技能的掌握和安全意识的提高。第四章 特殊教育第十条 安全科负责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从事电气、压力容器、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的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只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第十一条 安全科负责按各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期限,对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第十二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过程中,安全科应督促指导52、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第十三条 车间负责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第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安委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第十五条 违章员工、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复工人员,应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第五章 安全考核第十六条 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按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第十七条 中层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科负责,考核成绩均应记录在案并妥善保存。第十53、八条 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4)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等。(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重要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6)车间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7)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8)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成绩记录在案,工人的考核内容54、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7)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55、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 职责4.1安全科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批,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4.2各单位进行所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5 控制程序5.1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身、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56、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5)锅炉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7)登高架设作业;8)压力容器操作。5.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适应本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5.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5.4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或者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单位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57、5.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相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工种范围内作业,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5.7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科根据情节有权扣证12个月,对其进行教育,并将违章作业和事故情况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5.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调离,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再教育。5.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58、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10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车间安全活动的管理。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职责4.1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4.2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定期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活动记录59、。5、管理内容5.1安全活动时间规定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单位领导请假。车间领导必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车间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车间领导的考核依据之一。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各单位领导考核依据之一。 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5.2安60、全活动内容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其他安全活动。5.3安全活动管理要求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车间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61、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安全科每月对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安全科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安全科每月抽查。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11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62、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总经理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4.2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等。4.3安全科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部门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公司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63、信息更新。4.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5 控制程序5.1风险的分级管理公司的风险根据公司风险评价程序进行评价分级。 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科复检签字后,报公司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科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64、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a.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b.项目的建设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c.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丢弃、废弃、拆除、处置与开停车等)风险,应由各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d. 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安全科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e.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f.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风险,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65、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g.原材料、产品的运输的风险由调度室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的风险由采购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安全防护用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的风险由综合、储运队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h.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有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5.2 风险评价方法选择各项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选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工作危险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设备设施的风险评价,选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其他风险分析法。5.3 评价准则 公司风险评价采用66、的风险评价程序,由风险评价小组选用制订;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5.4 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安全科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小组。组织成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单位、车间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价组织编制风险评价指导书。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危险源辨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得出评价结论。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a.火灾和爆炸;b.冲击和撞击;c.中毒、窒息和触电;d.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e.人机工程因素67、;f.设备的腐蚀、缺陷;g.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5.5 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5.6 风险控制的内容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b.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控制措施应包括: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d.人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5.7 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68、般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5.8 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12风险评价程序1 目的为加强作业风险和岗位风险控制,便于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作业活动、岗位、部位、装置等的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生产经营过程(包括设计69、开发、建设、投产、正常运行等阶段)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活动的管理。危害识别的范围: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常规和异常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i)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术语4.1 风险:风险(R)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L)及后果(S)的结合70、。风险 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4.2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5 职责5.1 安全科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进行风险评价;5.2 总经理负责审批重大危险清单,审批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措施。5.3 安全科负责风险评价归口管理。5.4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归口的设备设施及岗位操作进行风险分析,负责对本部门归口的、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5.6安全科负责组织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实施检查与监督,负责协助危险源辩识和评价。6 控制程序6.1建立评价组织公司应成立以总工、油库主任、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为主要成员的风险评价小组,安全71、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价工作。风险评价小组成员应熟悉油品储存工作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6.2确定风险评价范围 风险辨识分析时机a)常规活动(正常的作业活动)每年一次;b)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风险辨识准备各部门应充分组织一线员工参与辨识。 划分作业活动范围a)职能部门以部门活动场所为单位;b)各职能部门下属班组可按生产工艺流程的工序(单元)或岗位、作业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贮存区或贮存物质等为单位。 危害识别应重点针对导致以下事故的根源或状态展开活动:a)火灾;b)爆炸;c)中毒、职业病;d)触电、坠落;e)机械伤害;f)泄漏、腐蚀;g)雷击、地震、洪72、涝等自然灾害。主要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和管理工作缺陷方面进行。主要危害有:a)场地(地面)易滑、不平整,造成人员在平在上滑倒或跌倒;b)人员、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c)头上空间不足,防护装置、护栏不足,照明不足,无接地、绝缘不充分;d)不良的热环境,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等;e)可能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通过口腔、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f)经常性的重复动作造成的与工作相前的损伤;g)车辆危害,包括厂内车辆和外协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h)合同方人员活动造成的危害(如外来施工人员现场施工);i)与装配、试车、运行、维护、改型、检修和拆卸有关的机械、设73、备的危险;j)高温、低温、粉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化学物质等;k)不按规程操作,使用有缺陷的机具,不用、不穿劳动防护用品等;l)无安全通道、安全标志,通风、采光不好;m)教育培训不够,工作时间长。此次风险评级范围包括: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储存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常规作业活动和非常规作业活动等。6.3危害因素识别明确危害因素识别方法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进行危害识别,生产设施及其他的风险分析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危害识别。将活动清单中每一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并建立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6.4风险评价6.4. 1风险的定义:风险74、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结合。风险评价是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火灾和爆炸;(2)冲击和撞击;(3)中毒、窒息和触电;(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5)其他化学、物理危害因素;(6)设备的腐蚀、缺陷;(7)对环境的可能影响;6.4. 2明确风险评价的方法在危害因素识别的基础上,采用风险度、风险等级、工作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进行风险评价。一般,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生产设施及其他的风险分析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风险评价准则: 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1)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表1 危害发生可能性L75、判定L值防 范 措 施经 验其 它5现场没有采取防范、保护、控制措施正常情况下曾重复发生危害危害发生时不能被发现4现场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不当正常情况下发生过危害危害发生时不易被发现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措施或控制措施不当异常情况下发生过危害危害发生时容易被发现2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不当未发生过危害危害发生时能及时发现1现场有防范、保护、控制措施极不可能发生危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表2 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S值人 员财产损失(万元)停 车其 它5造成人员伤亡50公司停车重大环境污染4造成人员重伤25部分关键装置停车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76、3造成轻伤10降低生产负荷造成环境污染2造成人员轻微伤10影响不大,几乎不停车造成轻微环境污染1无人员伤亡无损失无停车无污染、无影响(3)风险等级R判定(表3)表3 风险等级R判定风险等级风险(R=LS)控制措施巨大风险2025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措施进行评估重大风险1516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中等风险912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交流可接受风险48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定期检查可忽略风险4无需采取控制措施,保存记录6.5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编制重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控制措施清单。风险评价小组按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判定准则77、,判定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和安全检查表分析记录表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L。风险评价小组按事件后果严重性判定准则,判定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和安全检查表分析记录表中风险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风险评价小组计算出风险度R(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按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判定风险的等级。评价小组对评价结果做好风险评价记录。6.6风险控制根据风险度的等级,按下列程序分别进行控制:a) 风险等级为轻微或可忽略风险的,无需采用控制措施,维持原有管理;b) 风险等级为可接受风险的,维持原有的管理,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c) 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的,各车间及部门建立目录,制定措施,2年内治理;d) 风险等级为重大风险的,各车间78、及部门制定控制措施,立即或近期按风险度大小顺序依次进行控制治理;e) 风险等级为巨大风险的,立刻停止作业,采取整改措施,降低风险程度。风险控制策划 公司对危险源依据风险水平实施分级管理。.1 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原则 a)如果可能,则完全消防危险或风险,如用安全无害物质代替危险或有害物质; b)如果不可能消防,则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毒阻燃物料代替高毒易燃物料; c)将危害进行隔离,职通过局部排风把有毒气体排除; d)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如远距离操作,防爆墙等; e)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员工教育; f)在其他控制措施均已考虑后,作为最终手段,可使用个人防护品作为暂时性控制措施,但应注意使用个79、人防护用品不能消防和降低风险; g)必要时,确定预防性测量指标,以便监控。.2 主要控制措施: (1)消防危害,实现本质安全。改造现有的工艺过程,通过改善环境,改进或更换装备或工具,提高装备、工具的安全性能来保证安全。 (2)抑制危害。系统封闭,使有害物质无法散发出来。 (3)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 (4)减少暴露,降低严重性。通过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减少暴露,降低严重性。 各部门制定控制措施后,由评价小组编制“重大危险及控制措施清单”交安全科。 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和实施各部门重大危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安全科汇总作为“公司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1 总经理组织安全科等措施实施部门,对“重80、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包括管理现状分析、原来风险控制措施和准备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评审的要点是: a)准备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容许水平; b)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c)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d)准备采取的控制措施能否应用于实际工作中。.2 安全科编制经评审确定的“重大风险管理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将已确定的控制措施,按照优先顺序逐项进行落实。重大隐患项目的风险,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对81、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重大隐患档案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安全科对“重大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应进行协调,必要时,由总经理协调。 安全科对“重大风险管理方案”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视和测量。6.7将风险评价结果对从业人员进行宣贯和培训。6.8危害因素与风险评价的更新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组织有关人员重新进行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1)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2)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发生重大变化;(3)公司的工艺、设备、储存82、量发生较大变化; 危害因素与风险评价的更新参照本程序5.3、5.4和5.5的要求进行。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明确责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及时,总结推广管理经验,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第二章 企业内部安全检查规定第三条 企业内部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第四条 综合检查的内容及规定(1)综合检查分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分别由副总、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组织,有关处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2)各级综合检查的频次。公司级检查每月一次,车间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班、组83、级每周一次。第五条 综合安全检查规定(1)综合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思想情况、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劳动纪律情况、现场尘毒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情况,以及公司安全规定等。(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并汇总至安全科统一整理后,编制检查通报,各责任部门根据通报内容进行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问题,由责任部门与安全科,一同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由相关职能处室参与制定措施,并列出整改计划。报副总经理批准后,严格实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3)车间级、班、组级的综合检查,由各车间、班组自行组织按规定频次执行。检查记录存档,做为车间安全工84、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第六条 专业安全检查规定(1)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现场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分别由工艺技术、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职能处室组织进行。可自行检查,也可联合有关处室(部门)检查,综合性的专业检查每月至少一次。(2)专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组织部门汇总检查情况,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由检查部门与责任部门一同制定防范措施,并列出整改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存档。第七条 季节性(包括节假日)安全检查规定(1)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气候的变化及时调整检查内容,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春季防雷检查、夏季四防、冬季四防等。(285、)节假日检查的主要内容以“三防”(防盗、防火、防爆)为主,以各车间自查为主,公司安全科组织综合性检查或抽查。(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通知责任部门,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当场制定防范措施由责任部门负责落实;重大问题报副总经理决定。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存档备查。第八条 日常安全检查规定。(1)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技术及车间和处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日常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以查劳动纪律为主。(2)日常检查要保持经常性、随机性,原则上应每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记录存档备查。第九条 特别安全检查规定 。特殊项目、特殊时期应进行特别安全检查。(1)新、改、扩建项目开车前的安全86、检查。由总经理组织技术、安全、生产、或车间进行开车前验收检查。检查内容由车间汇总,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不准开车。(2)设备大修前的检查。重大设备检修前,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生产、安全及检修部门参加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置换情况、检修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状况等。检查结果由设备管理部门汇总,通知设备所在单位(或检修单位)整改。检查记录存档备查。(3)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上级部门组织安全检查时,根据上级要求由对口的职能部门或副总经理负责接待,检查结果由对口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报副总经理组织实施,并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第三章 隐患整改第十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87、研究分析,与责任部门一同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措施的复查和验证。第十一条 对于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检查部门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第十二条 对于物质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责任部门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安全科负责提报公司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第十三条 对于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科制定防范措施,报厂内领导批准后,由隐患所在车间严格实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市级主管部门。第十四条 各级检查88、组织人员,每月汇总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对应的主管部门或领导,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1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等有关规定,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5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4 职责4.1安全科负责组89、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4.2 班组负责所辖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并对管理结果负责。5 控制程序5.1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范围内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进行辨识。5.2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辩识重大危险源后,应对其进行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辩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b.依次评价巳辩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c.评价危险事件的结果。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90、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5.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5.4 确定为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报告存入档案。将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进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等级。5.5 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6 班组对所属重大危险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91、,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5.7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5.8安全科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总92、经理负责管理变更(包括工艺、人员、生产设施等)的批准;4.2总工负责工艺、技术设施的变更;4.3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5 控制程序5.1变更类型工艺、技术变更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b.原料介质变更。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e.操作规程的变更。f.工艺参数的变更。设备设施的变更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b.安全设施的变更;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管理变更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b.人员的变更;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d.管理职责的变更;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5.2 变更程序变更申请公司制93、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各单位在本部门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变更风险分析申请变更单位在提出变更申请的同时,要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必要的控制措施。变更审批主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16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94、国务院2007493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处理各类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内各单位进行各类事故的监督管理、报送、档案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6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3.7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3.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负责。4.2安全科负责各类事故的管理,对一般生产事故及轻伤事故组织进行调查、处理。4.3各部门对本单位95、的事故进行登记、统计,建立事故台帐。5 控制程序5.1事故分类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输送设备、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的,为设备事故。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原料或产品因保管不当,包装不良而变质等,为质量事故。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公司从业人员在储存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受到损伤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需96、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巳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5.2 事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有死亡的事故。轻97、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的事故。5.3 管理分工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爆炸事故、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等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事故管理部门,安全科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以便汇总和存档。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对特大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分析,由事故调查小组编制调查报告书,并于事故后98、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5.4 事故报告外部报告程序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至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内部报告程序轻伤或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总经理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99、)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5.4抢险救援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科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100、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5.5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生重伤以上或直接经济大于1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别由当地区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发生重伤事故后,公司总经理应组织由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101、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限期贯彻执行。对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天内,由事故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伤亡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应建立事故台帐102、,安全科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做好事故登记表,写明事故部门名称、部位、原因、伤亡情况、作业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因忽视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由于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主管负责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对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5.6事故隐患报告登记管理安全科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103、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部门,在实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隐患所在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必须整改,不得拖延。隐患所在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未进行整改导致造成事故的按5.5条进行执行。17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第二条 新建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104、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第三条 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必须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器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装置。第四条 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经常检查确保参数准确、性能可靠。第五条 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第六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105、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齐全,符合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第七条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第八条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3米以上。第三章 动火、用火管理第九条 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车间提出申请,安全科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106、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第十条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科审批,用107、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第十一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第十二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一)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三)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四)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五)遇节、108、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第十三条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五天(120小时)。第十四条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第十五条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二)动火人109、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四)带110、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第十六条 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一)一、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公司安全科终审批准。(二)三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处室)负责人终审批准。(三)特殊111、动火,由安全科复查后,报分管经理终审批准。第十七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第十八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第十九条 动火作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一)112、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第四章 消防组织与设施参见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第五章 其它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113、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 阻火器安装必须可靠,所在区域部门负责随时检查防止脱落,出现阻火器佩戴不规范或不佩戴阻火器的车辆,应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二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第二十三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第二十四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第二十六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114、高的15倍。第二十七条 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部门,必须对生产、使用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产、使用。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第二十九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第三十条 各种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公司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18禁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厂区内禁火、禁烟的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原115、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区内所有禁火、禁烟区域的管理(固定动火区和特设吸烟室除外)。安全科是我厂禁火、禁烟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厂区内的禁火、禁烟工作。二、日常管理公司成立禁火、禁烟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禁火、禁烟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辖区内的禁火、禁烟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及外来人员的禁火、禁烟宣传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承担责任。安全科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禁火、禁烟教育,并对所有进入厂区内人员携带的火种妥善保存。外协单位在本厂从事施工前,由责任部门负责与其签定禁火、禁烟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参照本制度签订。三、监督与考核1职工违反制度的处116、理11职工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种,发现一次罚款20元,累计三次给予下岗一个月处理。12职工吸烟,每次罚款200元,给予下岗三个月处理。一年内累计违规吸烟两次的,给予辞退处分。1.3担任领导职务者违规吸烟,一经发现,立即撤职并处以200元罚款。1.4夜间吸烟者,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分。1.5本厂职工发现在厂区内吸烟者,不加以制止,给予其与吸烟者同等的处罚。临时工违规吸烟,予以辞退。1.6检查中发现吸烟或吸烟迹象,责任人按照1.2规定处罚,连带部门负责人50元,带班长100元。2外来人员违反制度的处理2.1外来人员厂区内吸烟,属责任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每人每次或每个烟头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罚款117、处理;属保卫处禁烟宣传不够,每人次或每个烟头给予保卫处50元罚款。 2.2对来本部门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负有禁火、禁烟教育的责任,如发现外来人员在厂区内吸烟(包括车内),每人次给予所在单位200元的罚款。2.3外包工及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休息、临时办公场所)发现烟头或吸烟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人每次或每个烟头给予200元罚款。3其它情况的处理。 3.1在禁火、禁烟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发现火种,所在部门调查取证责任人,否则每次给予所在部门100元罚款。3.2在禁火、禁烟区域各车间、处室所属范围内发现烟头、烟灰或闻到烟味,由所在部门报吸烟者,否则每次或每个烟头给予所在部门200元罚款。附:禁烟领118、导小组名单组 长:王勇副组长:王兆萍成 员:王连兴 李生杨 崔桂相 王敏 薛理志1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基本要求仓库、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罐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根据物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二)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三)要配备熟悉现场情况的义务消防组织。 (四)要制订有关应急预案,并且责任到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119、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第二节 仓库管理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三)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120、 (四)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五)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双帐的管理办法。使用部门必须凭安全科、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双人领取。 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有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121、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科理。 甲、乙类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第三节 罐区管理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非燃烧材料建造。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远离防火(护)122、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置在防火(护)堤内。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有不燃材料填实,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123、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术语4.1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4.2重点部位:是指(1)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5 职责5.1安全科负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归口管理。5.2班组负责岗位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6 控制程序6.1为了加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领124、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6.2对联系人及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具有强有力的约束力。联系人必须全面履行承包制规定的义务。6.3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联系点管理机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对联系人追究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联系人的责任。6.4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的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科定期对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科应针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应定期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6.5安全科应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实行备案制。125、联系点应设置“安全联系人责任牌”并公示(联系人应为公司级领导)。6.6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包括: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督促隐患整改。督促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督促隐患项目治理。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6.7联系人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对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指示;参加联系点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6.7安全科将每季度对联系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126、布,考核情况纳入联系人年度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中。6.8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确定根据岗位、装置、部位风险评价结果,评价为重大风险的装置及部位作为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形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清单;6.9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清单重点部位/关键装置主要危险性安全联系人硝酸储罐、配酸釜硝酸王勇反应釜硝酸王兆萍21生产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可用,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3生产设施建设3.1项目单位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题127、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三同时)。3.2项目单位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3.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3.4项目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4生产设施管理4.1各单位应建立生产设施台帐,制订生产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制度,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4.2各种安全设施应由专人负128、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4.3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应立即恢复。4.4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分局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水、防爆、卸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5特征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进行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4.6应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129、并保存好校验和维护活动记录。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5.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5.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5.3定期检查并督促整改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5.4监督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5.5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问题。6检维修6.1应建立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6.2在进行检维修前,应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7拆除和报废130、7.1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作业计划和方案。7.2在拆除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时,应按照要求进行清洗置换和分析,合格后方可报废。22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对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保证生产运行安全有序,为公司安全生产创造条件。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安全科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4.2班组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管131、理。5 控制程序5.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采购前应充分了解生产过程需求和使用条件。如防爆、防尘、防水、防油等。严格按国家有关测量设备的规定和公司有关测量管理规定选择合适的监视、测量设备。采购回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以证实其满足生产要求和符合产品标准。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方可入库或用于生产现场。5.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监视和测量设备从库房领用后,应进入公司测量管理台帐进行管理。监视和测量设备根据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要求和国家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流转和周期检定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维护人员132、每个工作日都应对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工作状态,及时处理故障,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科每月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隐患进行记录,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生产系统接地装置、安全联锁系统等装置,除日常检查外,每半年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对其进行测试,确保其工作安全可靠。对有故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对其进行及时修理并及时恢复生产现场的测量和监视,降低生产和管理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周期检定,确认其工作能力持续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5.3降级使用和报废对于经过修理不能达到原准确度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根据校准结果对此装置进行降级处理。对无法修复的监133、视和测量设备,按公司生产设备拆除和报废制度的规定执行。2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5 控制程序5.1 作业管理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134、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5.1.5 安全科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5.2 作业人员管理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135、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实施人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科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监护人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136、担任。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安全员执行作业的部门和作业点所在的安全员应负责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安排人员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负责办理公司内相关作业证,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的执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种作业时,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类作业的137、各级作业审查批准人审批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分析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和正确。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23.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要求、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火作业安全负责。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138、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5 定义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6动火作业分类及安全要求6.1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6.2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6.3公司的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6.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139、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6.6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6.7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7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6.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7.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生产不稳定。 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7.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总经理、油库主任、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公司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140、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7.3动火作业前,动火单位要通知安全科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8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8.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8.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141、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8.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8.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总经理或公司总工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8.5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8.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142、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9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三联。9.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部门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6.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实施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实施人。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实施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143、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实施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存查。9.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一级动火作业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不得高于24小时。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9.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岗位班组长签字后,报安全科批准。一级动火作业和特殊动火作业须经公司总工签字批准。2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144、检修作业管理。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 4.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安全负责。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5 控制程序5.1 受限空间是指储存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5.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对进入受限空间安145、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5.3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科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5.4 作业安全措施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146、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发生器、气147、柜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内温度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工作。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5.5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作业监护人应熟知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148、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5.6 作业人员职责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的安全措施。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对违反本制149、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5.7 许可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相符。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150、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23.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确保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生命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活动。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职责4.1安全科负责临时用电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归口管理。4.2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电力设备维护、安全监护151、和管理。5、临时用电作业规定5.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2在运行的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适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6、危险识别6.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6.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7、许可证办理程序7.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电工班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7.2值班电工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综合队、电工班长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联合签名,安全152、科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7.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7.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电工班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8、作业安全措施8.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8.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8.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153、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8.4安全科应每天两次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154、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全科有权紧急停电处理。8.5临时用电部门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9、许可证管理9.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电工班留存,施工单位持第二联。9.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23.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杜绝事故发生。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断路作业。3 依据 HG23016-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4 职责3.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科审批。3.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155、作业的单位办理。5 工作程序5.1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到安全科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断路申请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后交施工单位。5.2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交断路申请单位。5.3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科审批签发, 并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5.4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安全科一份留存。6、断路作业工作要求6.1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起重、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称公司区域断路作业。6.2凡在厂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6.3断路申156、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应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路线。6.4公司安全科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部门。6.5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6.6断路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6.7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6.8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栏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后恢复交通。6.9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157、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6.10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6.11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23.5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3 职责3.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4 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158、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5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5.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5.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5.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4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5.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159、列规定: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6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负责管理。6.2 动土申160、请单位在安全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参与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6.3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6.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安全科审核、审批。6.5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安全科、施工单位各一份。23.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3 职责3.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3.2 作业相161、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4 定义3.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3.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5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5.1 高处作业的分级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2 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a. 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b.16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c.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d.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g.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a. 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b. 在升降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c.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d.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e. 在塔、炉、罐等受限空间进行的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6 高处163、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6.1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6.2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164、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内。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65、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必须使用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7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一级高处作业及.a和5.2.2.b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科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5.2.2.c和5.2.2.d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及5.2.2.e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科审核后,报总工审批。7.2 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科留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7.3 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166、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23.7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保证起重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2.适用范围公司内起重作业。3.职责3.1技术部负责对外联系起重作业单位,与起重单位签定起重作业合同。安全科审核起重作业方案和起重作业安全措施。3.2安全科负责签发起重作业许可证,并监督检查起重作业安全。3.3起重工应认真执行本规程。3.安全规定3.1起重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起重作业按吊重物的质量分为四级:1)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起重作业。2)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起重作业。3)起重重物的质量大167、于等于5t至小于40t时,为三级起重作业。4)起重重物的质量小于5t时为四级起重作业。3.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3.4起重质量大于5t的起重作业应对外承包,承包单位应办理起重安全作业证, 此证一式三份,安全科留底一份,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各一份。3.5起重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起重施工方案。起重物虽不足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起重施工方案。起重施工方案经安全科审查,报油库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3.6各种起重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3.7起重作业中,168、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8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3.9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3.10起重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3.11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起重锚点。3.1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起重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3.13任169、何人不得随同起重重物或起重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3.14起重作业现场如需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3.15起重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起重,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3.16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3.17在起重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重:指挥信号不明;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斜拉重物;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重物下站人;重物埋地下;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170、,绳不齐;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重物越人头;安全装置失灵。3.18必须按起重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起重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3.19对起重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20起重作业结束后,所使用的行车、起重葫芦等起重工具必须拉闸断电,并上锁。5.相关文件AQ 3021-2008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23.8盲板抽堵安全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盲板抽堵作业的定义、对盲板的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及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2依据化171、工行业安全规程(AQ3027-2008) 3定义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3.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3.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3.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3.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格式见附录。 5.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172、堵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 5.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5.5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5.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173、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5.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HG 23014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11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6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管174、理。 6.2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6.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安全科审核,由总工审批。 6.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交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安全科各一份,分别存档待查。 6.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安全科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单位。 23.9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175、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3 检修前的准备3.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3.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3.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3.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3.5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3.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176、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4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3.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2安全教育内容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5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5.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5.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177、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5.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5.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5.5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5.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5.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5.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5.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178、全的杂物清理干净。5.10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5.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6.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6.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6.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6.4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6.5严禁179、涂改、转借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6.6对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7.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7.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7.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 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7.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7.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7.6检修单位应会180、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7.7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8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8.1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科负责管理。8.2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8.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8.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8.5安全科应对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进行终审审批。8.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安全科181、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2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采购、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类,主要包括爆炸品、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毒品、腐蚀品等。第四条 采购、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其部门负责人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182、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各部门从事采购、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二章 安全监督综合管理:由安全科负责。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第二条 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所在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1、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2、对有根183、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3、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第三条 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第四条 对厂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第六条 负责制定厂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第七184、条 将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市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第八条 厂内各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安全科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由供销科负责。第一条 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第二条 不得购买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第三条 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应当联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保185、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后再行联系运输,并告知承运人。第四条 联系运输危险化学品,应与承运人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书,注明双方应负的责任。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生产使用部门负责。第一条 职工在使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艺、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杜绝违章作业。第二条 包装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检查核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应当在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危险化学186、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妥善保管。第三条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保证通讯、报警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储运:安全科负责。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装卸人员必须了解所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制定意外应急措施。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187、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第五条 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第六条 对直接运送到生产使用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清点验收、登记,记录妥善保存,生产使用部门负责装卸、储存及其安全管理。第七条 对运送到仓库的危险化学品:由仓库负责人员清点验收、装卸、储存及其安全管理。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的销售:188、供销科负责。第一条 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第二条 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第三条 所售危险化学品,由厂内负责联系运输的,应当联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应当向承运人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确保运输前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并与承运人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书,注明双方应负的责任。第四条 负责所售危险化学品的应清点发货。第六章:附则第一条 遇大风、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第二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189、事故,厂内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监部门。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第三条 使用新的危险化学品时,由生产会同技术部门进行论证,并得到有关领导批准,由生产备案后,再行采购、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到公司后,由物流处联系安全科对危险化学品的核查、装卸、入库进行监督。第四条 废弃的化学品、危险品容器应暂时指定场所,暂存场所应有标识,配备防火、防泄漏设施。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要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25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检维修工作的管理,确保检维修190、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的检、维修工作。第二章 检维修组织与管理第三条 一切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在向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落实安全措施,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是否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检维修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说明1、检修项目负责人 1)检修前办理、检修后保存检修计划; 2)编制检维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及竣工验收;3)检查安全措落实情191、况,对检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2、设备交出方案编制人 1)认真检查待修设备和其他设备、管道的连接情况,正确编制设备检修方案。2)组织岗位人员做好交出的系统处理工作。3)向安全、施工队做好现场交底,讲解安全措施及要求,并对设备交出措施的落实与否负责。 3、设备交出检查人 检查设备的排放、隔断、置换、分析项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设备交出安全可靠性负责。4、施工组长 1)认真执行检维修中的安全要求; 2)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检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3)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检修。 5、操作班长 检修前及检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192、,对现场签证负责。 6、检修人员检修作业中经常联系,如发现跑料、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情况严重,有权责令停止检维修,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检修准备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部门,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保证安全可靠。 检修转动设备、转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检修部门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证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检维修部门应检查检修中193、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检修前的工艺处理按检修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料不得任意排放。 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在检修中,与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使用盲板隔开,尤其对存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应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 系统置换合格,按盲板流程图,将进出的物料管线插上盲板后,要做好明显标志。盲板的抽出必须194、指定专人统一管理,防止漏抽、漏堵。打开 设备入孔,必须在其内部温度降到40以下时进行,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入孔前,必须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 检修安全通则检维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检维修项目检修计划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中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195、题。在签订合同时,要有安全条款。 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维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项目检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检修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凡有两人以上同时参加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检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 检修中必须严格明火管理,如要动火须按程序办理动火计划。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维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196、技术要求。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容器、设备内、)的作业,必须按进塔入罐规定办证,在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特殊检修作业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 一、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2米以上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2、高外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同时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 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癜痫病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禁止从高外往下面乱扔工具、物件及杂物;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要设专人监护。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6、高处197、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二米以上距离,运送导体材料时,要防止触碰电线,以防触电; 7、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脚手架上堆放物料和作业人员的总重不得超过27 kg/m2; 8、脚手架的跳板和斜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 9、晚间作业要求照明充足,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禁止高处作业。 二、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检修时,还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设备、容器、贮罐、管道检修前,必须进行吹扫、置换,置换后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应在2022%,有毒物质不超过国家允许标准; 2、准备好必要的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 3、应有两人以上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加强通风换气和有害气体分析。 三、动198、火、焊接时,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凡是动火项目,事先须按规定办好“动火证”; 2、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清除干净。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明沟、地坑(包括其他下水井)、地面、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污油、物料要吹干净,避免动火发生着火或爆炸; 3、高压线下、管道下、重要设施附近禁止放置乙炔瓶,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点之间的距离均应相距10米以上; 4、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时,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5、在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防护接地的设施; 6、在潮湿场所焊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触电; 7、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在有害、199、有毒气体处,检维修作业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在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各种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各自各种安全技术规程。检修完工后处理检维修完毕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按抽出堵盲板流程图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堵盲板,不能遗漏。工艺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做好记录备案,生产和检修双方才能办理交接手续。生产部门和检修部门执行竣工交接验收手续时,应有环安人员参加,三方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设施齐全。 检修计划归档保存。清理现场,必200、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安全科组织安全大检查,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后续开车安全。26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 目的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安全科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4.2使用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5 控制201、程序5.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a.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b.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c.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d.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e.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5.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安全科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批。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202、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27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工程施工工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维修项目。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203、.1安全科负责承包商的管理、建档。5 控制程序5.1资格预审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c.安全生产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5.2 选用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204、管理规章制度学习,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5.3 开工前准备职责和义务a.公司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入厂安全教育。b.公司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d.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205、安全管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e.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f.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负责。承包商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安全要求a.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b.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206、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c.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承包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d.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全科备案。e.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现场安全管理a.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b.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c.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5.4评价与续用公司基建部每年至少对承包商进行一207、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职责与义务的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项目完工后,公司基建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做出评价,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交施工单位,抄送安全科,并汇入承包商档案。对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安全生产评价合格的承包商方有资格优先承包公司其它项目。5.5 承包商档案管理承包商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合格承包商名录及其它有关资料。28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降低采购风险,提高进货材料的质量和进货的208、稳定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的供应商管理均按本制度执行。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安全科负责供应商的归口管理,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5 控制程序5.1供应商的信息获取,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a.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b.各种产品发布会;c.各类产品展示(销)会;d.行业协会;e.行业或政府的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f.同行或供应商介绍;g.公开征询;h.与供应商的直接联系,如来访、走访、电信、信函等联系。i.其它途径。5.2供应商资格预审209、,收集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以下内容:a.供应商概况: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资本金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信息等。b.所有供应商应取得相应资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特种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生产资格证(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c.其它必要事项。5.3 供应商选用由采购部组织调查人员,以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续用和风险评价表。.1质量:对供应商的质量,根据质量检验结果作出评价。.2价格: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与同类供应商比较进行评价。.3使用效果: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本公司的实际210、使用效果进行评价。.4信用: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和业务过程中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报行政负责人核定该供应商是否成为合格供应商。5.4供应商续用a.经调查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b.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c.复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名单中。d.若供应商的交货日期、质量、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的复查。5.5供应商风险评价评价范围:供销科同安全科对提供产品存在安全风险的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价。评价项目:供应商风险评价的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a.质量评价:40分;b.价格评价:20分;c.使用评价:20分;d.信211、用评价:20分。评分办法.1质量评价,根据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年进行一次。a.计算: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次/总交货批数)100%b.评分:得分=40进料批次合格率.2价格评价:由供销科根据市场平均价格水准,结合其它同类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比较,方式如下:a.价格低,报价迅速:20分;b.价格较低,报价缓慢:15分;c.价格较高,报价迅速:10分;d.价格较高,报价缓慢:5分;e.价格不合理或报价不诚实:0分。.3使用效果评价:由安全科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本公司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评分,方式如下:a.使用效果很好:20分;b.使用效果较好:15分;c.使用效果一般:10分;d.使212、用效果较差:5分;e.用效果很差:0分。.4信用评价:由采购部根据履行合同情况和诚信情况进行评分,方式如下:a.如期交货:20分;b.偶尔延迟交货:10分;c.经常延迟交货:0分 评价办法a.供应商的评价每年进行一次。b.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风险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评价分级供应商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如下:1)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最低风险厂商。2)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低风险厂商。3)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中等风险厂商。4)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高风险厂商。5)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厂商。2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213、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 职责4.1安全科是职业健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法规,制定职业卫生制度,组织识别有毒作业场所,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组织职业卫生作业场所监测,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4.2财务科负责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214、测、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以及其他防治费用的落实。5 术语5.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5.2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5.3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5.4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化学性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或较长时间悬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甲醛、氰化物,滑石尘、电焊烟尘。物215、理性因素:高温,低温(冷库作业),噪声,振动,电离辐射(X射线),非电离辐射(电焊、氩弧焊时产生的紫外线)。生物性因素:指细菌、寄生虫或病毒所引起的与职业有关的某些疾病。如畜产品加工工人的职业性炭疽,森林工作者的职业性森林脑炎等。其他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环境污染因素等。6 控制程序6.1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十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化学物质类、物质因素类、生物因素类、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其他职业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等。安全科按上述十类危害因素组织对作业场所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216、识别,确定职业危害因素。6.2职业危害的防护新、改、扩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 在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代替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熟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安全科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包括: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的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217、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后验收的监测等。厂区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置应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6.3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定期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安排其进行诊断,并暂时调离原工作岗位。6.4作业场所管理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218、,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按要求定期检查和校验,并有记录,保证设施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的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7 相关文件/记录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职工健康档案30219、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控制尘毒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我公司经济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作业场所对尘毒的管理活动。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尘毒物质主要来源4.1储存的产品;4.2设备和管道的泄漏;4.3其他作业。5、粉尘与毒物分类5.1粉尘分类粗尘:粒径大于40m相当于一般筛分的最小粒径,在空气中易于沉降;细尘:粒径小于40m,在明亮光线下肉眼可看见;微尘:粒220、径0.2510m,用光学显微镜可观察到;超微尘:粒径小于0.25m,用电子显微镜才可观察到。5.2毒物分类金属和类金属;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有机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6、粉尘与毒物的危害6.1粉尘对眼、皮肤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皮肤和五官炎症;有毒尘(铅、砷、汞等)引起中毒;石棉、铬、镍、滑石、联苯胺粉尘、焦炉烟尘及放射性矿尘可以致癌;难溶性粉尘可引起尘肺病。6.2毒物对人体的危害急性中毒:在短时间内有大量毒物侵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具有民病急、变化快和病情重的特点。慢性中毒:人体长时间内摄入低浓度毒物,经积累逐渐引起的病变。亚急性中毒:介于急性中素养与慢性中毒之间的病变形式。7、生产性粉尘221、毒物防治措施7.1生产性粉尘防治措施通过除尘、湿式作业、密闭尘源与净化、个体防护、改革工艺与设备以减少尘量、科学管理、建立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定期进行测尘和健康检查,因地制宜,持续也采取综合防尘措施。7.2生产性毒物的防治措施密闭、自动化,这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采用无毒、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毒物危害的首选方法。通风。这是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保持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以上的常用、有效措施。排出气体的净化。所谓净化,就是利用一定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分离含毒空气中的有毒物质,降低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常用的净化方法有:冷凝法、燃烧法、吸收法、吸附法和催化法等。222、有时必须要对排出室个的空气进行净化,才能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个体防护。接触毒物作业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不准在作业场所吸烟、进食,作业时采用个体防护用品。31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便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护本厂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3 术语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223、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面罩、电焊面罩等。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4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5职责5.1安全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安全劳保用品、器具的技术把关,并对员工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5.3供销科负责购买、保存、发放;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5.4各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224、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技全部检验。5.5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6工作程序6.1 申请各部门根据部门的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一月10号前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于前一月20号前报供销科。6.2采购(1)供销科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并保证前一月25号前完全采购工作。(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225、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6.3 验收(1)安全科所购买的劳保用品需要按相关国标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发放。(2)安全科每年对库存及在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完后应记录和铅封,效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则该批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对已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报废,无需再检验。6.4 储存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6.5 发放(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综合事务部领取劳保用具(品)。(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226、领用劳保用具(品)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部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3)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效期内(从出厂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4)安全科和供销科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但并不断的更新完善,保证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6.6 使用(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227、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3)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对于领取超出劳保用品年度发放标准(见附表)的劳保用品要凭财务部有效的收费收据到综合事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其单价为购买时单价。(4)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检查、保养。(5)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6)职工离职时,将一类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也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6.7 回收各部门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不228、能随便丢弃,应在领取新的防护用品时上交安全科统一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3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229、全生产条例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定义4.1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4.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5 职责安全科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6 控制程序6.1 总则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230、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6.2 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6.3 监测点的确定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的确定,原则上以有资质检测机构确定的监测点为准。但为保证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公司安全科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监测点。 同一场所(岗位),同一职业危害因素,同类设备或相同操作,至少设一个监测231、点。同一场所,不同职业危害因素,须分别设监测点。 作业活动、作业场划分作业活动应包括公司生产和服务中所有的过程,活动和场所及相关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的有关活动及场所,通常按以下方式划分:a.办公场所。如:公司办公区;b.各工序及相关场所;c.储存设备、装置、监视报警设备、装置、消防应急设施设备;d.危险活动与特种作业活动。如:焊接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电工作业、起重作业、运输等。e.辅助生产活动及场所。如:产品库房、原辅材料库房、实验室等。f.有害作业部位。如:粉尘、噪声。g.后勤活动及场所。如:职工食堂、门卫和宿舍等。h.各项管理制度。如:职工食堂管理、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i.进入公司区域内的232、外来人员及受公司职业安全绩效影响的相关方;j.其它活动及场所。如:公司所在环境条件、厂区平面布局、厂区道路等。6.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6.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安全科审核、认可。6.6具体监测项目由公司安全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6.7对已确认的监测点,安全科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6.8安全科根据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填写有害因素测定结果报告单,报公司相关作业场所部门及总经理。6.9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标志牌内容为: 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233、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234、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235、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运行机制 4.1、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236、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237、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 4.3、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238、予补偿。 、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239、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人力资源 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科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安全科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5.2、财力保障 财务科负责保证所需资金。 5.3、物资保障 安全科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科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5.4、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240、;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人员防护 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 6.2、培训教育 由办公室牵头,安全科负责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241、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3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明确责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及时,总结推广管理经验,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第二章 企业内部安全检查规定第三条 242、企业内部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第四条 综合检查的内容及规定(1)综合检查分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分别由副总、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组织,有关处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2)各级综合检查的频次。公司级检查每月一次,车间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第五条 综合安全检查规定(1)综合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思想情况、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劳动纪律情况、现场尘毒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情况,以及公司安全规定等。(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并汇总至安全科统一整理后,编制检查通报,各责任部门根据通报内容进行243、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问题,由责任部门与安全科,一同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由相关职能处室参与制定措施,并列出整改计划。报副总经理批准后,严格实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3)车间级、班、组级的综合检查,由各车间、班组自行组织按规定频次执行。检查记录存档,做为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第六条 专业安全检查规定(1)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现场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分别由工艺技术、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职能处室组织进行。可自行检查,也可联合有关处室(部门)检查,综合性的专业检查每月至少一次。(2)专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组织部门汇总检查情况,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对244、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由检查部门与责任部门一同制定防范措施,并列出整改计划,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存档。第七条 季节性(包括节假日)安全检查规定(1)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气候的变化及时调整检查内容,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春季防雷检查、夏季四防、冬季四防等。(2)节假日检查的主要内容以“三防”(防盗、防火、防爆)为主,以各车间自查为主,公司安全科组织综合性检查或抽查。(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通知责任部门,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当场制定防范措施由责任部门负责落实;重大问题报副总经理决定。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存档备查。第八条 日常安全检查规定。(1)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技245、术及车间和处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日常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以查劳动纪律为主。(2)日常检查要保持经常性、随机性,原则上应每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记录存档备查。第九条 特别安全检查规定 。特殊项目、特殊时期应进行特别安全检查。(1)新、改、扩建项目开车前的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技术、安全、生产、或车间进行开车前验收检查。检查内容由车间汇总,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不准开车。(2)设备大修前的检查。重大设备检修前,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生产、安全及检修部门参加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置换情况、检修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状况等。检查结果由设备管理部门汇总,通知设备所246、在单位(或检修单位)整改。检查记录存档备查。(3)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上级部门组织安全检查时,根据上级要求由对口的职能部门或副总经理负责接待,检查结果由对口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报副总经理组织实施,并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第三章 隐患整改第十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与责任部门一同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措施的复查和验证。第十一条 对于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检查部门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247、部门)。第十二条 对于物质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责任部门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安全科负责提报公司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第十三条 对于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科制定防范措施,报厂内领导批准后,由隐患所在车间严格实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市级主管部门。第十四条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每月汇总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对应的主管部门或领导,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35自评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保证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开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标准化工作。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248、例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公司安全生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4.2安全科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考评,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持续开展。4.3各单位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5 程序5.1各单位应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内容,并建立台账、记录和档案等。5.2各单位每季度末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自评,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并不断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5.3安全科每年末,组织公司各专业人员,按照安全标准化自评表逐项对公司一年来的249、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5.4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6工艺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工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车间生产的工艺管理。3、职责3.1技术科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对生产车间的技术工艺实施,进行工艺纪律的检查。3.2 生产车间负责会同技术科监督、检查、考核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3.3 生产车间负责工艺制度的贯彻执行。4、管理内容及要求4.1 工艺策划根据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确定所需原材料、工艺流程、加工方法、产品质量标准、设备要求、验证时机、接收250、标准等。4.2 工艺文件的贯彻 产品文件一经批准,就成为公司的技术标准,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要求。贯彻执行工艺文件,是执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之一。 工艺文件下发后,技术科应及时到车间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工具夹具是否需要增添和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流程调整意见;产品关键部件及其技术保证措施;采用新工艺应注意的事项;估计在制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预防措施。4.3 工艺更改的控制随着设计、工艺方法的改进、某个工艺文件的差错和新标准的实施等原因会发生工艺更改等问题,必须对工艺的更改加以控制。 工艺更改由技术科提出更改方案,经批准后下发工艺更改通知,个部门遵照执行。251、 对更改工艺后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认可,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4.4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能满足确保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4.5 工艺准备现场应有的技术文件;符合工艺文件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满足工艺要求所需的设备;所有工艺设备及辅具符合工艺要求。4.6 工艺操作操着者对工艺要求有全面、正确的理解;操着者要按技术标准、按图样、工艺文件进行生产。4.7 贯彻“三不”原则不合格的愿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4.8 工艺卫生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材料、器具等的堆放与保管做到限量定位、定要求、完好、整齐、清洁。37开停车管理制度一、目的252、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三、职责与分工1、总经理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2、车间主任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3、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技术科。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车间组织安全科、技术科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由生产车间组织实施。4、停开车方案的253、审核程序4.1技术科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科。4.2安全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总经理。5、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技术科,一份车间存查。6、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安全科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7、大检修准修证由技术科组织安全科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8、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254、查,确认签字。9、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安全科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10、大检修准开证由安全科组织技术科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11、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38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技术、财务以及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255、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256、作考核内容。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部门检修。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部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257、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第五章 新增设备管理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车间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间和技术科共同制造或改造。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258、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科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3生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259、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第六章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260、馈。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261、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2各作262、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第七章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39建构筑物管理制度1、目的建构263、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地保护建构筑的完整,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2、范围管理部门:全厂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安全科。3、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科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4、安全管理的措施4.1 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4.2 因特殊原因,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须提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规划处论证审核,作出允许264、变更申请后,方可改变。4.3 安全科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4.4 每年的5月至9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4.5 安全科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4.6 根据国家对建构筑物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遵照国家建设规范,对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改变使用要求,或有承重变化的要求,安全科有审核签定权,并对安全负全责。4.7 每半年安全科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265、4.8 对全公司建构筑物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进行科学管理。4.9 公司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4.10 对全公司建构筑物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有无裂缝;有无沉降;有无倾斜;有无腐蚀;有无变形。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监督整改,即时消除隐患。40电气管理制度1、总则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对电气安全管理、临时用电、防止人身触电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2、具体要求2.1对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进行设计、266、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2.2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2.3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三票”(操作票、工作票、命令票)制度和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制度。2.4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等安全规定。2.5生产厂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设备装置,应定期检查测试,保证符合安全标准。2.6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至断电事故。2.7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267、。2.8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电器具。2.9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票。2.10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一般不准使用临时用电。若确实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员审核同意才能许可。2.1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2.12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为架空、敷设装置内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米,不准用金属管材作电线支撑。2.13临时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接头牢固可靠,有漏电保护器作保险装置,室外开关有防雨设施,开关距地面268、不低于1.3米。2.14使用临时用电的部门,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量,否则安全员有权停止其使用。2.15在停止工作期间,应切断全部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41公用工程管理制度1、目的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3、职责3.1技术科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3.2技术科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269、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3.3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3.5技术科负责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3.6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3.7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3.8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4、有关规定4.1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供配电系统包括变270、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技术科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安全科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安全科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4.2供水系统安全管理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安全科应271、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安全科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4.3排水系统安全管理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总经理办公室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安全科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272、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乱排。4.4供气系统安全管理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技术科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技术科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气。安全科应随时与生产部门联系,确保蒸汽273、的合理使用。4.5通信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通信系统包括公司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固定电话及其管线。网络系统是指公司办公场所的网络配套设施。 安全科要加强对通信设施和网络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室外部分的线路。42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三、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四、职责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1、带班安排 带班领导按总经理、274、副总经理、安全科主管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安全科统一安排。 2、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月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月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月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275、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带班要求 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月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月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月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六、考核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对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276、显著者。 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1)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公司的追查和处罚。 2)对公司内“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100元。4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施工区域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3、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内的各种车辆、驾驶员和行人。4、交通安全原则4.1进出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4.2进出生产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保证厂区人员、设备及设施安全。5、机动277、车辆厂区限速规定5.1进出厂门5-10公里/小时,厂区道路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5.2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6、装载运输6.1货车不超重运输。客车不超员载人,摩托车不违章载人。6.2货车拉货不得跑、冒、滴、漏。6.3装载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7、交通安全管理规定7.1施工现场停放自行车及机动车辆,不得影响施工。7.2厂内行人应靠边行走,避开吊车,塔吊,高空作业环境等,通过有架空线路及限高要求的地方要“一站、二看、三通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行。7.3安全科负责车辆进出公司的安全登记及发放车辆通行证,防止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278、公司施工区域。7.4厂区道路的施工,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采取措施,不影响交通安全,并保证施工、生产物资运输和产品流通,保证安全通道畅通。7.5公司内建筑物、绿化、设备等不得妨碍交通,影响驾驶员视线。7.6禁止人货混装,超重车辆禁止在厂区道路上行驶,如必须行驶时,应经安全部门同意,保证机械设施安全。7.7严禁酒后开车。7.8机动车安全性能不合格,不得在厂区道路上行驶。7.9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总经理。7.10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7.11车辆不得在供电电杆、配电室等供电设施5米半径范围内调头。8、标志和信号8.1 生产区主干、支干等交叉279、路口、要害岗位口,应设置交通信号或标志。8.2施工区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无障碍、畅通,并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8.3 基建临时施工断路,应按规定设置警告牌,指示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重要路段要有专人指挥交通。4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员工必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280、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三、安全科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2、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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