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项目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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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120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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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项目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 一、本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全体员工务必遵守、执行。二、本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更换新版本时,其编制、审批和发放要求与旧版本相同。更换新版本时应收回旧版本。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5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事故管理制度23消防管理制度26生产设施管理制度28检维修管理制度3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3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7进入受2、限空间作业制度40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2高处作业管理制度49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2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5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9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62供应商管理制度6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9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3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75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77职业健康管理制度80(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82(2)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90(3)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92(4)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93(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95(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6(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98(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00(9)劳动者职业3、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3(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04(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07(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09“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11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15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全面安全情况。2建立、健全、批准、发布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3组织制定,批准、发布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组织制定,并4、批准、发布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9制定、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10每年组织对车间、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11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为本单位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组织展开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12保障本单位环境优良,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保障消防设5、施及灭火器材周围不准堆物。13发生火警、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疏散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14批准应急救援预案的高级别启动及宣布应急救援预案的终结。15保证主要负责人自身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能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6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待遇。1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18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6、,稳定安全专业队伍。1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20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21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2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的具体工作由生产部负责实施。2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并7、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监察管理,并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检查其落实情况。4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质量检验、安全工作的指示。5宣传、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6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意识。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对策及时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8编制安全生产报表,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上报公司领导,以便于公司领导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公司安全工作统一协调与8、管理。9负责全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产品的安全技术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要负责建立相应各产品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不断完善。10负责全公司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和收集相应产品的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咨询各产品的有关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向经销客户进行公司所经营产品的安全方面解释与应用方面技术支持。11负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环节进行安全方面的监督与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1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装备的配备,消防培训与演练、教示工作,提高全公司安全生产与消防意识。1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并负责事故报表的编制、归档与上报工9、作。三、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做出安全评估,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3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4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 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 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5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6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7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8负责企业动火分析和有害物质的测定及材料、成10、品质量的检查。9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投入,一经列项,则不准挪用。10组织对公司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生产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11参加全司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12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1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1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化学危险品(溶液、试剂)要根据理化性质, 分类妥善保管, 保证使用、贮存的安全、可靠。四、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11、理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全面安全情况。2辅助主管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确定车间、班组和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人。3辅助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辅助主管负责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辅助主管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辅助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定12、期组织全公司职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全公司安全生产意识。8辅助主管负责人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9辅助主管负责人每年组织对车间、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10辅助主管负责人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为本单位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组织展开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11对安全事故及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12辅助主管负责人保障本单位环境优良,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保障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周围不准堆物。13发生13、火警、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疏散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14辅助主管负责人具体实施安全奖惩制度。五、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拨款。2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4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安全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留和使用。 5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认真管理好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的独立帐页,掌握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方便。7做好工伤事故14、处理的后勤工作。 8建好安全奖罚收支帐目。 9由管理费用中开支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六、质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制定(修改)并监督执行分析(检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2负责原料、过程、产品的检验,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3负责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分析和测定。4负责编制工艺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艺纪律,认真覆行变更程序,组织编审企业化学分析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七、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临时工)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部门,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厂级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车15、间。会同生产部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2.未经培训的普通员工不得替代技术工,未经试用期满实操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独立操作。3.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预防、调查、分析、报告工作,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4.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员工时应考虑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政治、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晋升和奖励考核内容。 6.在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鉴定或提升时,应将其贯彻安全方针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7.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8.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9.临时16、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0.组织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1.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协助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锅炉司炉工和厂内机动叉车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13.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对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14.负责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5.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做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健康监护。 16.负责保健食品、清17、凉饮料供应发放工作。 17. 严格执行食品法,监督员工食堂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食品贮存要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18. 搞好集体宿舍、食堂的卫生及防火工作。 19.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工伤处理工作。 20.参与调查并负责办理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及火灾等事故。 21.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2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工作,以及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3.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18、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24.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八、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 2、制定本企业“危险品及其它物品”的接收、储存、保管、检查、发放规章制度。 3、加强对仓库保管人员防火、防爆安全教育,要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4、加强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5、负责对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19、 6、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应从政府主管部门许可企业采购劳保用品。7、 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九、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公司安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生产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4制订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5、搞好公司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20、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参加全司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8负责生产储存区域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9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负责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10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11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13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14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21、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15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16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19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20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十、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组织编制部门的安全规程、规定、标准。确保安全规程、规定、标准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体系融入到各项管理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有责任向公司生产部汇报情况。2.每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和人员作业情况,发现各级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制度,22、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的制止。3.参加制订、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及隐患整改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4.协助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5.认真搞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进人员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6.组织安排班组安全活动和部门安全活动计划,并经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活动记录,并对班组安全员负责业务指导。7.参加本部门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监督检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承包商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23、8.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防台防汛器材的管理工作,做好消防的组织建设和训练活动。督促部门按时完成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9.负责本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规定召开事故分析会,参加班组异常情况分析,督促班组填写事故报告,及时上报。每月对本部门的工作票、操作票的合格率进行统计、考核,装订成册存档。10.负责本部门的特殊作业票审批工作,提出有关安全措施并到现场监督执行情况。11.负责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建好管好各项记录、台帐。十一、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车间日常消防安全24、管理工作。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9组织每年对班组安全工作的25、考评和奖励。10确保投用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组织实施对生产车间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救生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11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各班组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26、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排险或组织人员撤离;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8.搞好班组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9.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十三、岗位工人安全管理责任制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27、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8.未经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换岗)包括安全内容应知培训考核合格的工人,不准上岗操作。9. 特别紧急情况下,可能危及生命时,现场工人有权紧急撤离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公司所有作业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28、置等。3职责3.1 总经理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3.2 生产部主管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3.3 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3.4 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4检查依据4.1 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4.2 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4.3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5检查形式和内容5.1 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5.1.1 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5.1.2 部门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5.2专业检查5.29、2.1 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5.2.2 生产部主管负责危险物品、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5.2.3 生产部负责消防、防尘防毒、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5.2.4 办公室负责运输车辆、仓库等专业检查。5.3 季节性检查5.3.1 生产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5.3.2 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5.4 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5.4.1 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5.4.2 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6.整改6.1 各级检30、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6.2 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6.3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7.验收7.1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7.2 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31、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7.3 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7.4 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7.5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凡在职员工、外来人员、转岗、顶岗、脱岗人员培训的实施,均依照本制度管理。3职责3.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32、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3.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培训教育资金的落实。3.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门负责制定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和外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3.4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组织二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3.5各班组班长负责制定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3.6公司33、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进行监督并对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评价。3.7 新进员工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每年接受再教育时间不得小于20小时。4内容4.1公司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A正确辨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信息及其意义;B.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索提供的内容及其意义;C化学品进入人体的途径及其对人体的危害;D. 化学品安全押运程序和注意事项;E对化学品本身固有特性的了34、解;F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理措施;G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参数。2).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一些相关的事故案例;3).职工安全态度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有关安全的文件(掌握安全管理的新知识)。4.2内训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所有在职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35、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3)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在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1)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其他人员培训教育36、1)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公司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3 外训1)由本公司生产部定期计划并组织各部门的骨干人员和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外部培训。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3)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后五日内,填写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培训教材送至生产部备案37、。4.4日常安全教育 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3)生产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生产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5)生产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38、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作业活动。3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为特种作业归口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审证、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建立,负责检查、监督特种作业管理情况。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联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管理。 4内容4.1本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指:电工及叉车工等。4.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才能操作,严禁无证操作。4.3 新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经有关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本单位方为认可。4.4 实习期间必须有指定的39、师傅带领下才能操作,不得单独作业,培训期间培训人员的安全由师傅负责。在培训期满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报送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发证。4.5 单位内铲车严禁乘人,只有培训期的师傅才允许坐在铲车上进行安全技术指导,但必须确保安全。4.6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附身携带安全操作证或培训证,以便抽查。4.7各部门(车间)领导要关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不得强令无证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4.8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对本工种设备认真爱护保养,经常检查安全装置,发现隐患要及时修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4.9 严禁冒险作业,违者从严处罚。4.10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没有单位 领导批准,部门(车间)一律无权调动。如有特40、殊原因确须调动时,须书面向单位 领导提出报告,经单位负责人 批准同意,由有关部门负责安排调离。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单位生产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3职责3.1单位负责人对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结果全面负责。3.2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相关事故进行消防、紧急疏散、警戒、应急救援。3.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伤进行申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3.4财务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3.5有关职能部41、门负责事故应急照明和现场抢修工作。4.内容:4.1事故分类在操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工艺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为生产事故。生产、储存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输送设备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由于工艺操作规程不全或由三废引起的污染而造成的损失为技术事故。凡发生火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停工等为火灾事故。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员工在生产活动的区域内,由于因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作业人员中断工作,经医疗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含一个工作日)为工伤事故。违反交通规则,造42、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人身健康损害为其他事故。4.2事故等级造成直接损失在4千元以上的事故为本单位为重大事故。造成直接损失800元以上的事故为一般事故。造成直接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事故为微小事故。员工重伤和多人事故的划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3损失计算:事故直接损失包括物料损失和设备损失、按市场现行价或单位成品价计算。产量损失(间接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少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加产量损失(间接损失)之和。工伤事故所造43、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统计因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的通知计算。4.4事故分口管理与报告单位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类事故管理,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口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鉴定和报告。凡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可直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必须保持事故现场,对重大事故由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公司长。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的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口头报主管部门,48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单,特殊情况填报时间一般44、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必须在8小时内用事故快报表填报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对事故损失若一时难以确定,应在规定时间内先预报估计数,事故报告不得超过7天。事故发生后30天内人员伤亡数目发生变化的应进行补报(火灾事故的7天的变化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并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各职能部门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办公室,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统一汇总上报。4.5调查和处理由事故分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后,确定事故的性质和等级。事故等级分为:事故苗子、微小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对事故的调查,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尊重事实,作认真分析,必要时附书面报告存档。事故45、处理的依据要根据其事故性质及等级。确定责任者的职权范围及责任大小,参照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视本人态度好坏做出相应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对部门(车间)发生事故的处理,由分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执行,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由事故分口管理职能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上讨论通过,并公布处理决定。各类事故责任者按单位各类事故扣奖细则扣款。本制度若与上级规定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46、的顺利进行,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2.1.企业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2.2.本企业的防火责任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领导、班组长担任。2.3.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2.4.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后,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3职责3.1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3.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企业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47、3.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3.3.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3.3.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3.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3.3.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3.4.1负责本企业防火安全工作;3.4.2制定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3.4.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3.4.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3.5各部门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3.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448、防火安全措施4.1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4.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企业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4.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专业或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4.4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企业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5奖励与惩罚5.1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5.1.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5.1.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49、,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防火安全的;5.1.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5.1.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5.1.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5.2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后拒不整改或改正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5.3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完好、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范围1.1生产设施包括公司内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150、.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的管理。3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综合、专业、季节性和日常安全检查,对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2 生产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管理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设备台账、重要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档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各种设备设施,特别是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进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3 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51、生产正常运行。4管理内容4.1 设备设施的建设与采购4.1.1 建设中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安全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4.1.2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变更按照变更管理制度,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1.3 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员工的安全。4.1.4 所有设备设施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有新增或改造的必52、要时,使用部门向生产部提交设备购置申请单,有生产部、品质部等部门负责选型后选择多家供应商并洽谈价格、获取报价单。4.1.5 设备设施按资金量相应报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采购方面的合同,报总经理批准,转办公室进行采购。4.2 设备设施的验收4.2.1 所有设备设施进场后都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合格证明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验收,经生产部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4.2.2 生产部对购进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设施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有质量问题的提出质量异议向分管领导上报。4.53、3 设备设施的安装及验收4.3.1 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部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4.3.2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特种设备等由生产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生产部办理,现场安全措施由生产部监督执行。4.3.3 安装完毕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严格验收。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备设施使用车间、安全部门共同参加,生产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车间进行试车。4.3.4 设备设施交付使用后,由生产部进54、行编号,编制设备设施铭牌,建立设备一览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4.4 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4.4.1 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设施设备所接触的物料性质及危险性;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4.4.2 试运行前,需做的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配套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对员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过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操作。4.4.3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55、记录。4.4.4 生产部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4.4.5 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生产部、使用部门写出试运行报告。4.5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4.5.1 使用设备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项目、内容及频率,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4.5.2 设备使用部门和负责维修的人员须严格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检、维修计划,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4.5.3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危险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4.5.4 生产部和相关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56、,定期检维修。4.5.5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必须事先报告生产部,得到允许后才能拆除,拆除后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4.5.6 对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5.7 对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4.6 设备设施报废拆除4.6.1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57、。4.6.2 设备的安全生命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4.6.3 公司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4.6.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应按照生产设施拆除与报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4.7 设备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按照事故管理制度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规范本单位检修管理,确保检、维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储存设施的检维修活动。3职责3.1总经理负责检修安全领导工作,审批检修报告。3.2专职安58、全管理人员负责检修安全、消防检查工作。3.3检修部门负责检修的计划与实施,并对检修过程和结果负责。4管理内容4.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4.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4.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59、4.4 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公司生产部组织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4.5 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4.5.1由一名经理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4.5.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4.5.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60、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4.5.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4.5.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4.6 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公司生产部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定期由公司生产部、生产部组织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4.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生产部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公司生产部报总经理批准。4.8 设61、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生产部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4.9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4.10 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62、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生产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4.11 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生产部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12 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4.13 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4.14 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63、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4.15 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完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职责3.1.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3.2车间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4管理内容4.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4.1.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4.64、1.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4.1.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4.1.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4.1.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4.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4.2.1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批。4.2.2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4.2.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安全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65、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4.2.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在落实安全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4.2.5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5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5.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作业。5.2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应将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危险物品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5.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5.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公司的动火安全工作,防止事故66、的发生,特制定公司动火管理制度。2范围本单位区域范围内动火作业。3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单位规定,必须严格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动火作业的“六大禁令”的规定。4内容4.1根据本单位情况,禁火区域动火实行二级审批制:4.2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场所、储存场所内动火为一级动火,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其余区域为二级动火。4.3检修、制作确需动火作业,必须有作业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4.4凡部门(车间)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必须将动火作业场所附近易燃、可燃材料清理干净,并采取有效安全隔离67、措施后,方可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在各项安全措施确已落实后。才可同意动火作业。4.5动火作业时,必须有申请部门指定熟悉生产的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4.6动火作业点,对邻近单元带来有不安全因素的,应事先通知,落实相关的预防措施,确保他方平安。4.7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或隔日动火申请,必须经生产部的同意,申请部门必须事先做安全防范措施,派好现场监护人员。5监护人员职责5.1制止违章作业,如发现违章作业,经劝阻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5.2落实现场消防水源,维护消防器材完好,坚守岗位,不准脱岗。5.3对动火作业许可证验检,监督动火人必须在规68、定的动火点,动火时间内作业。5.4随时检查动火时飞贱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动火人作业,及时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并采取措施。5.5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人清理现场残余火种。在确认无遗留火种,30分钟后方可离开现场。6动火执行人员职责6.1动火执行人必须详细审阅动火作业许可证,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动火作业。6.2负责做好动火工具的安全措施,设备完好,必须符合要求。6.3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动火操作证。6.4协助动火监护人做好安全防火措施工作。6.5在下列情况下,应拒绝动火:6.5.1未经审批,没有动火许可证。6.5.2超越动火点规定范围的地方。6.5.3动火时发现情况有变化,应立即69、停止动火作业。6.5.4动火点情况不明或违反禁火区动火制度的情况。附表:用火作业许可证( 级)申请部门申请人施工部门用火具体部位及内容用火人特殊工种类别及编号监火人监火人工种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结果确认人1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2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3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4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5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670、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可燃物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10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申请用火部门意见生产:设备:安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生产、设备部门意见生产设备生产部意见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1目的为了防止发生职业中毒和机械伤害的发生,确保工的身体健康,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单位内所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3职责3.1专职安全管理人71、员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核工作。3.2各部门(车间)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部门,负责现场监护工作。4内容4.1申请范围4.1.1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有限空间需要人进入清洗、维修作业,均应由所使用班组填写作业申请表,经部门(车间)领导批准同意后交生产部审核。4.1.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申请会同部门(车间)领导和作业现场监护人,赴现场检查,待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进行清洗、维修。4.2防护措施4.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穿戴好规定的劳防用品。4.2.2配备必要的防护装置:下罐梯子,防毒面具,安全带等,并检查是安全可靠,确保安全作业。4.2.3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切断电源,72、拨掉保险丝,挂上警告牌并关闭进料管线。4.2.4对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做到不合格不进,入孔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间隙轮换作业,现场监护人要严密监护。4.2.5一般罐内作业由检修部门派人监护,重要危险性作业除检修部门派监护人外,生产部、车间都要派人到现场检查和监护。4.2.6检修时需动火要办理申请,动火现场要由消防人员监护,动火人离开时,电焊器具不许留于罐、塔内。4.2.7作业完成时认真清理和检查现场,在确认无疑后交所属部门(车间)班组验收。 附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申请部门施工单位设施名称作业内容原有介质主要危害因素生产单位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负73、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采样分析数据分析项目氧含量可燃气有毒气体分析人分析结果采样时间开工时间年 月 日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结果确认人1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2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3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4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5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6检查受限空间进出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去的障碍物。7盛装过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74、有毒有害气体含量。8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9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设备( )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名生产部负责人意见签名总经理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 工 验 收验收时间施工单位签名:基层单位签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工的身体健康,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单位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 偏离、培训等管理要求。 3职责3.1生产部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75、考核。 3.2生产部对临时用电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内容4.1基本要求 4.1.1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4.1.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4.1.3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4.1.4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4.1.5各类移动电源76、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1.6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4.1.7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4.1.8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4.2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 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勘测;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77、器的类型和规格; 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3架空和地面走线 4.3.1使用周期在 1 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 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78、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4.3.2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 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电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4.3.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4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4.4.1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79、。 4.4.2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JGJ46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4.4.3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4.4.4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4.4.5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4.4.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80、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Q/SY 12442009 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4.4.7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4.4.8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4.9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4.5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4.5.1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81、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4.5.2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 4.5.3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4.5.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类或III类工具; 在狭窄场82、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III类工具。若使用类工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 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4.5.5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83、压不得大于12V。 4.6标签、标识 4.6.1所有断开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 4.6.2所有开关箱、配电箱(配电盘)应有安全标识,在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远处的地面上用黄色油漆或黄色安全警戒带做警示。 4.7临时用电许可证 4.7.1由临时用电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电气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生产单位负责人批准。 4.7.2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84、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 用电时间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4.7.3临时用电结束后, 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线路拆除后,生产单位应指派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临时用电单位和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 4.8安全职责 4.8.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85、靠性负责。 4.8.2作业批准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8.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8.4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86、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 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5.1审核 公司应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5.2偏离 公司在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时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附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项目名称申请作业部门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电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87、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施。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10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10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11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施工作业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生产部负责人88、(签名) 年月日总经理(签名) 年月日送电开始签名:电工证号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签名:年 月 日 时 分高处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杜绝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单位内所有登高作业。.职责3.1生产部为登高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登高作业的审核工作。3.2各部门(车间)为登高作业申请部门,负责现场监护工作。4内容4.1 登高作业范围:4.1.1凡在没有固定扶梯和未固定的建筑物等处工作,而高度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登高作业。4.1.2凡高处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并办理登高作业审批手续。4.2审批权限:4.2.1登高作业分为三89、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高度均指操作立脚与着落面之间的垂直距离。4.2.2一级、二级、三级登高作业由部门(车间)申请,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备案。4.3登高安全措施:4.3.1登高作业必须用安全可靠的扶梯上下,严禁攀登附着物上下,登高扶梯要有人扶住。4.3.2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携带笨重物件上下。4.3.3爬桅杆,穿葫芦等登高作业,必须要有足够的人手,严禁冒险作业。4.3.4上石棉瓦工作必须事先铺好牢固的跳板上操作。4.3.5楼台、留孔、挖地、深坑必须随时加盖及护栏,以防他人坠入。4.3.6凡患有严重心脏病、关节炎、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90、深度近视眼,经医生诊断不可上高的人,睡眠不足、精神不振及酒后严禁登高作业。4.3.7脚手架、跳板,不牢固,严禁登高作业,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等物件。4.3.8迷雾、大雪、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及工作点结冰霜,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准登高作业。4.3.9厚底皮鞋或鞋底前后打过硬掌的不准登高作业。4.3.10登高作业不准嬉耍取乐。4.4登高工具:4.4.1竹梯:4.4.1.1有开裂、断档等不准使用,电工禁止用带水的竹梯或金属导电的扶梯。4.4.1.2梯脚应有防滑措施(如包旧橡胶胎等)。4.4.1.3靠梯和地面夹角约60一般情况下只许一人登梯,最高站立点应低于梯顶1公尺,并要有人扶梯监护。4.4.2人字梯91、:4.4.2.1有断裂、断梯的人字梯,不准使用。4.4.2.2人字梯两支架之间的夹角应在30-60之间,并有拉杆或绳子固定(绳子拉直)。4.4.2.3人字梯二梯连接处必须牢固。4.4.3登高板:4.4.3.1登高板及线绳子,有断裂老化及接触过酸碱的不准使用。4.4.3.2登高板必须与安全带配合一起使用。4.4.4跳板:4.4.4.1跳板必须选用牢固。搁跳板两端基础不晃动,应用绳子或铅丝扎紧,不使它移动。4.4.4.2跳板端头不许站人,放物。4.4.4.3单人跳板长度在5米以上时,厚度必须大于60毫米,并禁止两块合用。附表:高处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申请作业部门施工地点高处作业级别作业内容填写人作业92、人员监护人开工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结果确认人1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5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6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7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8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9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93、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10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1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2作业人员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 2.空气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施工作业负责人安全人员生产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意见:签名年月日意见:签名:年月日意见:签名:年月日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单位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3职责3.1生产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吊装作业证的审批和现场安全工作。3.2部门(94、车间)为起重吊装作业申请部门,并落实吊装作业的具体工作。4.内容:4.1应按照国家规定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4.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3吊装作业在起吊五吨以上物件,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票,经生产部审批,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根据AQ30212008 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95、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4.4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划定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4.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4.6吊装作业中,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夜间现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4.7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高2米以上必须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并办理登高作业手续。4.8进行吊装作业时,应确定一人指挥,但在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现场人员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和避让信号。4.9起重设备、机器、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线路要有足4.够96、安全距离。4.10利用房架、地面建筑物、架柱等进行吊装作业时,要充分了解物体承受负荷的情况,并经生产部等有关部门审查核算后方可进行,严禁在易燃、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容器、电线杆、危险公司房、轨道等物上栓吊绳或揽风绳。4.11正式起吊前,必须经过试吊,离地面15-50厘米停止上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任何人员禁止在吊物下行走或停留。4.12各种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要保证灵敏可靠,在起吊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十个不准吊”即:4.12.1斜吊不准吊;4.12.2超载不准吊;4.12.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4.12.4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4.12.5棱刃吊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497、.12.6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12.7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构件不准吊;4.12.8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4.12.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4.12.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4.13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98、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附表: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 NO:申请单位吊装地点作业内容(包括规格、重量)作业执行人吊装指挥特种作业证号作业时间: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措施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生产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事先与施工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指派专人监护,并监99、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超负荷或重物100、质量不明,不准吊装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其他安全措施作业监护人(确认): 现场负责人(确认):危害识别 识别人:技术部门意见生产部主管意见生产部主管意见总经理意见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设备检修,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101、制度。2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本单位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设备检修作业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3.2部门(车间)为设备检修申请部门。检修作业人员负责具体检修及其安全。 4内容4.1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1.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1.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4.1.4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102、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1.5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1.6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1.7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1.8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1.9103、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 动火、 动土、 断路、 吊装、 抽堵盲板、 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办理相应手续。 4.1.10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11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13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14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104、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15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16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1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18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1.19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20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1.2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1.22检修场所涉及105、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2.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2.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2.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2.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2.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 设106、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3.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3.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附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检修设备名称填写人检修单位监护人检修地点检修内容检修人员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年 月 日 时 分采样分析采样时间检测时间氧气含量可燃气体含量有毒气体含量分析工签名相关作业票编号序号主要安全措107、施确认人签名1.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2.切断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3.设备应经过置换、吹扫、蒸煮4.所有与检修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5.检修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6.清理检修现场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7.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8.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生产部负责人意见签名:车间负责人意见签名:总经理审批意见签名: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及装卸过程,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108、司与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装卸等过程相关的单位。3职责各部门应按各部门职责要求操作。4内容4.1准则4.1.1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它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4.1.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4.1.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109、(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公司。4.1.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4.2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2.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2.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作业场所饮食。 4.2.6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 4.2.7110、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3储存和养护4.3.1库房内应设有温度表。高温季节每天记录二次,上午和下午各一次。4.3.2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5。当气温达到30 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4.3.3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4.3.4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4.4出入库管理4.4.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4.4.2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111、由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4.4.3仓库保管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4.4.4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4.4.5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4.6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4.4.7仓库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人员。4.4.8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4.5装卸运输4.5.1运输危险物品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112、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5.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4.5.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4.5.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4.5.5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4.5.6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4.5.113、7高温季节(6月1510月15日)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按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4.5.8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5.9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证书,并配装GPS跟踪设备。 4.6报废处理 4.6.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4.6.2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4.6.3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114、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6.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4.6.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承包商管理。3.职责:3.1生产部对项目负责。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合同签定、协调。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入厂证115、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3.3施工所在地负责委派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4.内容: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4.1.1所有施工、检修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生产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凭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4.1.3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116、级证书)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4.1.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4.2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4.2.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4.2.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4.2.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4.2.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4.3生产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4.3.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单位(公司、工厂、仓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117、我单位(公司、工厂、仓厍)的安全监督管理。4.3.2施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3.3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我单位(公司、工厂、仓厍)审核。4.3.4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4.4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4.4.1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财务部计帐填单,一次交清抵押金。 4.4.2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动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均可按我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生产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118、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4.4.3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4.5人员安全教育:4.5.1凡进入我单位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4.5.2对施工人员的入单位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4.5.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4.6安全教育内容为:4.6.1国家和我单位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4.6.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119、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4.6.3针对我单位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生产部门负责签发考试成绩。4.6.4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单位(公司、工厂、仓厍)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4.7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4.7.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单位安全教育。4.7.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120、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4.7.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4.7.4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7.5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4.8施工前121、安全要求:4.8.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4.8.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生产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4.8.3甲方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单位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4.8.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122、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4.8.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生产部门备案。4.8.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4.9施工单位安全管理:4.9.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9.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单位区域施工作业,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单位。4.9.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4.9.4施工工程中严格执行作123、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4.9.5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4.9.6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单位厂内交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4.9.7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4.9.8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4.9.9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124、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向本单位长期提供配套服务的供应商。3职责生产部采购人员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4内容4.1管理原则和体制4.1.1采购人员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质量等部门予以协助。4.1.2采购人员可对供应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4.1.3采购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4.1.4对选125、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4.2.2.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4.2.2.2质量保证体系;4.2.2.3样品质量;4.2.2.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4.2.3.1交货的及时性;4.2.3.2扩大供货的弹性;4.2.3.3样品的及时性;4.2.3.4增、减订货的交货能力。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4.2.4.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4.2.4.2后续研发能力;4.2.4.3产品设计能力;4.2.4.126、4技术问题的反应能力。4.2.5服务评定。包括:4.2.5.1零星订货保证;4.2.5.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4.2.5.3服务态度。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4.2.6.1合同履约率;4.2.6.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4.2.6.3合作年限;4.2.6.4合作融洽关系。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4.3供应商评定步骤4.3.1采购人员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4.3.2由采购人员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定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形成考查报告。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人员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127、供应商资料。4.3.4采购人员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3家。4.3.5采购人员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4.3.6管理措施4.3.7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4.3.8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4.3.9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单位(公司、工厂、仓厍)所有参与生产活动的职工。3职责3.1单位负责人保128、证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的资金。3.2办公室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审批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情况。3.3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费用的审核。4内容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标准。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须有生产许可证)的采购,必须持有该物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安全鉴定证的复印件。国外引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购人员要把好质量关,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4.2劳防用品的验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129、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标识。特种劳防用品的产品包装或产品上、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按规定产品经批量抽查检验合格后,粘贴安全鉴定证。产品标识应有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并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编号。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产品验收由生产部和品质部共同完成,验收合格后入库。4.3劳防用品的保管必须存放在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一致,按照类别、规格堆放整齐,库房保持清洁、干燥,做好防锈、尘、霉、潮、腐工作。个人领用的劳防用品应妥善保管。部门集体领用的劳防用品应定点存放130、,制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4.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生产部根据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制定职工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列出全公司工种劳防用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年限等内容的表格,报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按规定贯彻执行,不准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新进公司的正式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劳防用品领用手续。领用的防护用品,凡属个人使用的,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根据规定使用周期,照原价百分比计算赔偿补发新的劳防用品。凡发给部门(车间)、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劳防用品发放部门应建立卡片管131、理制度,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劳防用品领用卡应随人事关系一并转给调入部门。临时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申领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对长病假、长期脱离原生产岗位职工的劳防用品停发,或延长使用年限。凡调离本公司职工,一律归还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或折价处理。公司内部调动,凭办公室的调工通知单,劳防用品发放部门应根据新分配工种进行调整该人员劳防用品享用标准。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132、。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4.5劳防用品的使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过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133、按违章论处。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佯,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4.6劳防用品的更换和报废应按照劳防用品产品说明书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防用品,尤其是特种劳防用品。劳防用品的使用期限和判废条件:塑料安全帽3年,玻璃钢安全帽2.5年,安全带2年应按照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安全绳应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134、。凡过期失效的劳防用品应由部门统一收回,经生产部确认后,更换新的劳防用品。库存的劳防用品若超过使用期限,办公室应在失效前一个月上报生产部,及时更新。报废后的劳防用品由各单位统一处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确定公司的紧急情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方案,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安全紧急事件的管理。3职责3.1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3.2总经理为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生产部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对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对事件原因的分析、调查和上报;提出整改措施和防范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135、通报事件情况。3.3安全生产委员会责对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对事件处置各部门的指挥、调整和对外联系。3.4生产部负责处置事件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3.5生产部负责处置事件过程中的设备、设施维修工作。3.6财务部负责处置事件过程中的资金保障工作。4内容4.1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4.1.1人为因素:违章操作。4.1.2设施因素:a)生产设备和设施有缺陷。b)生产设备和设施缺乏保养。4.1.3自然因素:a)雷击b)火灾c)爆炸d)台汛4.1.4 可能发生保卫事故的原因有:突发事件。4.2应急组织及人员4.2.1 应急组织: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136、成员等组成。4.2.2应急队伍的基本组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都负有防止突发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义务消防队是防止突发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骨干力量,以此骨干力量为基础,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义务消防队相结合组成的应急队伍。4.3应急方案4.3.1火灾爆炸事故按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执行。4.3.2人身伤害(触电、中毒等)a)尽全力将事故人救离危险区域并加以必要的现场救治和护理。b)情况紧急时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或紧急救援电话或送往定点救治医院;一般情况,由生产部通知医院护士赶往现场简易治疗。c)维持好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周围员工。d)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救护车辆到达事故现场。4.4 应急预案的137、演习与评估4.4.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组建、落实应急抢险队伍,每年组织两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并督促检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请上级主管部门作现场指导。4.4.2生产部每年对应急预案组织一次评估,在紧急情况发生后增加对预案的评审,评价预案的合理性,必要时对预案进行修订。4.4.3紧急事件发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责组织指挥应急行动,向上级报告事件情况。并组织对事件原因的分析与调查,提出事件后的整改要求和防范措施,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138、用本制度。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4设备验收: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技术部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生产部负责追回。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生产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139、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技术部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设备生产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管理部联系生产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140、位。2 引用文件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4.09国务院令第439号3 术语和定义3.1 绩效单位根据安全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3.2 安全标准化绩效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达到和保持规定标准的执行质量。4 运行控制4.1 文件与资料4.1.1 明确绩效考核运行中的重要岗位以及这些岗位所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4.1.2 文件和资料应便于使用和获取。紧急情况下,应确保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工程图、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4.1.3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应便于理解,定期评审,必141、要时予以修改。4.1.4 文件和资料应传达到公司内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4.1.5 应建立现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与资料发放清单,并能防止误用。4.2 记录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标识明确,并确定保存期,存放安全,便于查阅。4.3 完善与改进4.3.1 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4.3.2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5 绩效考核评定5.1 本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各考核处室按月定期进行考核,扣分累积,年终算出各单位实际得分。5.2 年终安全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142、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年终安全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5.3 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无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5.4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没有超标,但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下的单位,不给予安全奖励。5.5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单位,年终不给予安全奖励。5.6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143、产事故,对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5.7 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管理部和主管领导,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对隐瞒不报、有意拖延不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不保护事故现场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5.8 结合单位的工作特点,凡接触危险作业或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单位,根据作业情况和操作频率,确定不同的工作危险程度系数,在年终安全奖励时,根据考核分数、单位人数及危险系数,经安委会决定奖励金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144、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证公司正常、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三、机构设置及职责(一) 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内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二) 生产部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好本项工作。(三) 成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145、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七、公司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八、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九、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146、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十、公司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十一、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十二、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办公室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47、,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四、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十五、在尽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十六、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148、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十七、企业或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安全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管理部门报告。 十八、健全职工体检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严格就业职工身体素质关。 十九、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贯149、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单位第三条 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150、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151、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152、。10.各层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组织职务姓名性别部门行政职务受过何种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专兼职备注主管兰长胜男办公室总经理公司职业卫生培训是分管 成员李珍女办公室副总经理公司职业卫生培训是李代运男生产部安全主管公司职业卫生培训是第三章 职 责第五条 管理职责总经理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153、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副总经理职责: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154、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处市职责1、生产部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生产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155、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各生产车间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2、办公室职责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办公室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156、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工艺部的职责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4、生产部的职责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5、各生产车间职责各生产车间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157、康管理档案。各车间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各单位要严格管理有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各车间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6、生产车间长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1。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158、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7、作业长职业健康职责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159、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作业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作业长、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160、核。8、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 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161、不得上岗。 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9、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162、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10、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负有以下责任:1、承担我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2、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3、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5、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6、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163、业防护等工作;7、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11、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164、故调查处理。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第四章 防治方针第七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五章 措 施第八条 防护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材料运输、加工等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在地下室等封闭的165、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工作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携带对应的报警器材。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166、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耳塞,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第九条 职业安全检查措施1、公司除进行的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可以结合进行。2、开展职业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167、和具体计划,以达到检查效果。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整改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出整改计划。第六章 附 则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168、,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3、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二、告知制度 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169、隐瞒或者欺骗。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公司生产部应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4、公司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应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5、公司应设置公告栏: (1)设置在单位门口或者工作场所入口处,醒目; (2)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大小、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170、读,有照明设备; (3)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 (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应及时更新。 三、警示制度 1、厂房内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提示标识:提供171、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5)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3、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 (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5)警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 4、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3)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172、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 警示标识; (4)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5)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6)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5、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7、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8、公司所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3173、)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昊睿建材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3.定义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4.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174、; 4.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5.各部门或项目部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一般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若险情或事故重大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部门领导和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6.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7.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8.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175、向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9.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10.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4)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强化我公司在职业卫生 防治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效,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人企合一、和谐发展的176、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的进入本公司的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三、 职责和权限: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培训工作具体实施。四、培训内容包括: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职177、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 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典型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1)培训形式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 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生产部应当及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1、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生产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178、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1、委托有关单位对179、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排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有相应的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为经检测或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2、由相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未审核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 3、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4、对防护设施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180、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5、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7、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回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181、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职工的健康、提高劳动效率,合理供应、使用和管理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发放原则(一)防护用品的发放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直接伤害的一种辅助措施。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防护品,不是发给个人的生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爱护,节约使用。(二)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面罩和护目镜、防酸碱用品、各类呼吸器等。182、(三)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有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资格的厂家进行采购,以保证其护品质量与防护性能。4.工作程序(一)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国家、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使用情况制定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安全管理人员向企业提供职工工种变更名单,然后再根据变更及时、合理发放防护用品。. 烧综合02-2004 (三)岗位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配备的防护用品。对需要回收的防护用品旧品,企业必须严格、妥善收存。5.管理原则(一)新进厂职工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用防护用品。(二)职工因岗位变动,防护用品,台帐也作相应调整,原工种防护用品原则上要使用到期方能调换。(三)必须183、建立防护器具和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四)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6.领用办法(一)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由本人亲自按时间领用,不得托人代领或过多延迟领用时间。(二)防护用品发出后,发放人员要做好记录。(三)发放记录必须认真严格,妥善保管,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有工种、姓名、领用品、数量、时间等。(四)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归个人支配,不属于个人的防护用品或可再利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由企业统一收集报废或翻新处理。7.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任何防护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184、复使用而减少,为了保证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十分必要的。(一)企业指定专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二)职工之间开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知识培训,让所有使用它的工人都知道怎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三)为清洗提供物质支持,例如提供好的冲洗、清洗设施。(四)为职工提供防护用品的更换附件,使职工在必要时随时更换。8.防护用品的报废(一)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从作业现场清理出来,并由专人监督销毁。(二)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185、员签字后存档。(三)报废、待销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单独存放,标识清晰。(四)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免因误用而引发事故。(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3 定义3.1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186、总称;3.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4 职责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5 工作程序5.1 总则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5.2 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187、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5.3 监测点的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5.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5.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办公室审核、认可;5.6具体监测项目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5.7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6检测的188、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7、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应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报告,由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按月向受检测的各单位通报,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8、公司生产部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189、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应专题报告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9、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相关检测机构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测。如遇生产不正常,公司生产部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安排临时检测任务。 10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11、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190、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12、生产部应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13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2 术语和定义2.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2.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191、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2.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a)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例如铅;b)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c)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d)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192、因素范围的。3 职责3.1公司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3.2生产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3.3生产部是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3.4生产部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3.5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4 工作程序4.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4.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193、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或备案。4.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动工建设。4.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生审核或备案。4.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4.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194、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4.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施工。4.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4.9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4.10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4.11建设项195、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4.12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原预评价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备案。4.13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4.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4.1196、5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经卫生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批文,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4.1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1.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2.197、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5. 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198、场所。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昊睿建材有限公司。三、 定义和术语 3.1、职业病危害:是指职工从事某种工作,因为工作环境或者客观条件,逐渐造成职工身体伤害,导致生病,称为职业病危害。 3.2、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四、职责 4.1、主要负人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4.2、管理者代表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199、预案,负责公司紧急情况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4.3、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紧急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应急准备与响应以及紧急情况的消除工作。 4.4、各部门应急预案报生产部备案。五、制度内容 5.1、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5.1.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5.1.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5.1.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5.2、管理分工 5.2.1、确200、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5.2.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5.3、事故处置紧急措施;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5.3.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5.3.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5.3.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3.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5.3.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201、关材料和样品; 5.3.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5.4、事故报告: 5.4.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5.5.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5.5.2、分析事故责任; 5.5.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5.5.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202、的意见; 5.5.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六、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七、相关记录7.1职业危害应急预案(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203、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5.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生产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负责配合生产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销售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204、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7.1 培训 公司生产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 应急救援 7.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7.2.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205、委员会; 7.3.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9.监督与处罚 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2 生产部监督公司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3 生产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总则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206、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班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噪声作业分级;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207、程度分级。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1)粉尘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生产板栅的过程中生产、储存、输送、破碎过程中出现。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2)噪声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208、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主要涉及岗位:锅炉、球磨、涂片、烘干线、锅炉、浇铸、包装岗位3)高温产生原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锅炉、融铅炉,加酸等。危害程度:体温调节产209、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卫生标准表1 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22及22以下不得超过102328相应不得超过9、8、7、6、5、42932相应不得超过 333及33以下相应不得超过2表2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工作地点温度()轻度劳动中等劳动重度劳动30328070603234706050343660504036385040303210、840403020404230201042442010104、职业病防护措施1)防尘措施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锅炉机组运行时,其相应配置的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对长时间在车间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2)防噪声措施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置消音器。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置高效消音器。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防暑降温措施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持211、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1)粉尘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参与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及时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予吸氧。2)噪声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3)高温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212、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c.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213、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与“三违”现象作斗争。严肃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和所有员工。3、职责3.1、公司生产部负责编制“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3.2、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对该制度的执行。4、工作程序4.1、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查“三违”现象,查事故隐患,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无“三违”,无隐患。4.2、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查处“三违”现象,日常安全检查中也要查处“三违”现214、象。4.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现象后,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认真做出检查。经过对“三违”人员的处理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4.4、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查岗人员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重犯。4.5、发现“三违”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查明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4.6、凡出现“三违”现象,“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经调查分析处理和本人认识清楚后,方可允许安排215、工作。4.7、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4.9、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三违”。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安全就是公司的目的。4.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4.11、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工216、作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处罚。4.12、生产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4.13、相关生产单位、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公司制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各自单位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4.1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三违”行为要有记录,年终上报生产部。4.15、生产部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每年一次的“三违”行为及其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2.217、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产安全奖惩工作。3.职责:3.1总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3.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订,并监督实施。3.3 财务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奖励资金。3.4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奖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4.内容:4.1惩罚 4.1.1惩罚的范围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的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218、故者。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1.3其它事故考核 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4.1.2惩罚类型 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公司、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19、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书记批准后执行。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220、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4.2.3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车间)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3)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部门(车间)提出,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