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御管理制度(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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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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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总则总则为保证企业在安全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专项整改,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部学管理,持续改进。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如下:1 建立实施和保持符合AQ/T9006-2010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2 杜绝火灾事故发生;3 杜绝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4 不发生职业病。安全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相关的行业标准、规程和公司管理制度。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提供必要资源,部学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加强生产技术及设备改进,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伤亡及职业危害等各类事故的发生。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4.适时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控制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隐患治理,保证员工工作及相关方的安全。5.定期进行绩效考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以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以上“安全生产方针”、“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承诺”是公司对企业、社会及相关方的公开承3、诺,请公司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 安全理念安全系统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关爱员工;改善劳动条件,整改安全隐患,控制危险发生;按章作业,工伤事故可以避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制造合格产品,保证用户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保证安全是领导者的第一职责;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技能训练;发生任何错漏,必须立即纠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主管负责制;工作现场必须定置、定位、整洁、文明;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技术改造、新建项目坚持“三同时”的原则;事故处理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效、系统、协调、可靠。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订规章制度、方法、程序,把企业中各个部门、各4、级组织、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意外损失,促进企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企业发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适用范围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范围、内容与程序等。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资产范围内的生产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人的行为等方面安全检查。2 职责2.1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组织各专业性安全检查。2.2 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电气专业性安全检查。2.5 各5、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3 检查内容3.1安全检查应以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违章、查整改、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主要内容;3.2 以厂房建筑、机电设备、动力设备、作业环境、生产工具、劳保用品和人的行为为检查重点;3.3 以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为检查目的,各部门自查和安全部门巡查为主专业检查为辅,定期开展周、月、季、节假日检查和不定期检查。4 检查方法4.1 季检: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检查,以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为主,同时根据季节性特点检查有所侧重,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4.2 日检:由安全管理部门专人进行巡检,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及时制止。查出的隐患6、做到小问题现场解决,一般问题限期解决,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本部安排统筹解决。巡查人员应及时做好巡查记录;4.3 周检:生产制造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能自行解决的立即安排解决,不能解决的或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4.4 班组检查:班组要做到每周至少一次对设备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有关人员排除,重大隐患逐级上报;4.5 节假日前检查:结合我国传统的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开展群众性的检查,各部门对本单位安全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检,厂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以消防安全为主);4.6 专业检查:安全管理部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7、员对各类特殊作业和特殊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主要有:防火、防爆及消防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检查;监测仪表安全检查;厂房、建筑物安全检查。4.7 季节性检查:安全管理部会同有关相关人员在春夏秋冬来临之际,对季节性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检查。5 检查后处理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较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必须进行登记,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急需整改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完毕。6 相关记录6.1公司安全检查表6.2 安全生产检8、查记录6.3 隐患整改通知书6.4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6.5 事故隐患治理登记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事故的分类、调查、统计分析、处理和报告等管理工作。2职责2.1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2各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贯彻和落实本制度的相关条款。3管理要求3.1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3.2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示例: 按伤亡情况分类示例: 按财产损9、失分类示例: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示例: 一般事故:指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事故。示例: 重伤事故: 指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示例: 较大事故: 指损失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事故。示例: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一2人的事故。示例: 重大事故:指损失在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事故。示例: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示例: 特大事故:指损失在500000元以上的事故。3.3事故报告3.3.1发生事故后,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管理部,轻伤以上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10、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3.2安全管理部同时填写“事故登记表”,便于日后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3.3.3重伤以上事故的需在1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b)事故的简要经过。c)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d)已经采取的措施。e)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4事故调查和处理3.4.1安全管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11、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4.2发生轻伤事故的,安全管理会同事故发生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向总经理汇报。3.4.3发生重伤事故的,公司需成立事故调查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带领相关人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调查结果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向董事长汇报。3.4.4发生死亡事故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4.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a)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b)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c)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12、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d)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3.5事故回顾与总结3.5.1所有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部登记造册,作为现场安全学习和培训的教材。3.5.2安全管理负责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每年对所发生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保留记录。4相关记录4.1 事故汇总统计表表 4.2 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记录表4.3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4.4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4.5 事故管理登记表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其他人员13、教育培训等。2职责2.1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并完善本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2.2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考核。2.3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并落实执行。3管理要求3.1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管理3.1.1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时要考虑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需求,统筹兼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报公司批准后执行。3.1.2属于公司层面的安全培训(含三级培训中的公司级培训、消防演练、各种应急预案演练等)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管理部组织人员实施培训;属于部门层面的安全培训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检查落实情况。14、3.1.3为确保培训效果,每次安全培训必须留有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有计划地采取测试、问卷调查、专题会、查看实际工作绩效等方式组织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工作。3.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3.2.1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以上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等),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2.2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e1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2.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2.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3.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3.3.1制造16、部要求各生产车间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3.3.2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具体内容须包括:3.3.2.1公司级安全教育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有关事故案例等。3.3.2.2部门级安全教育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f)本车间/工17、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h)有关事故案例;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3.2.3班组级安全教育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c)有关事故案例;d)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3.2.4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个学时。3.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制造须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3.4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制造部要求车间(工段)、班组给予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3.5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操作18、资格证书方可上岗。3.4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3.4.1 安全管理部负责安排干部教育计划,根据生产实际和安全管理的需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试、电化教育等,以对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管理素质。教育周期为一年;3.5 班组长教育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由安全管理部进行安全教育。3.6 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教育3.6.1公司每年应组织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车间(分厂)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危害相关内容的教育。3.6.2 具体内容报告:3.6.2.1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19、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3.6.2.2 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3.6.2. 3 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3.7其它人员教育培训3.7.1相关方(基建、外包或临时工等)入厂工作前,安全管理部需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培训要求具有针针对性,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3.7.2对于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在保安处取得出入证/访客牌,该证件背面必须明确相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必要的应急知识。4 相关记录4.1 安全培训计划表420、.2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记录表4.3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4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表4.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花名册4.6 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表4.7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4.8 培训记录表4.9 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报告4.10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内容、管理职责、管理要求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2职责2.1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2.2企管部、基建科及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和落实本制度的相关条款。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内容3.1建设项目在立项21、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员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研究报告。3.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安全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3.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3.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4.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22、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有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4.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必须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4.3责任部门为公司建设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和设施的使用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为公司企管部和基建科。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5.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委托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编制安全专篇。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尽可能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5.2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23、。5.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公司基建负责人签字后实施。5.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5.5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由错漏的,影当及时向公司基建部门、设计单位提出,设计部门、公司基建部门应及时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工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5.6在竣工验收中,要有质24、监、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监理、施工、建设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凡安全、消防、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至达到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确保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管理。2.职责2.1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大修厂家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2.2设备动力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登记注册、安装、大修和日常检查与考核。2.3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3.内容3.1采购安装3.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25、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必须购买省级以上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制造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附有必须的技术资料和产品证明性资料。3.1.2锅炉安装前,设备科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1.3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危险、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3.1.4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3.1.5经使用单位申请,安全管理部负责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委外培训,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上岗作业。3.2检查与检测3.2.1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周(月)检查,填写好检查表。3.2.2设备动力部负责特种设备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26、特种设备不定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3.2.3安全管理部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测(锅炉、厂内机动车辆检测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压力容器为3年),并建立台帐。3.2.4其他安全附件的检测由各使用单位对口送检。3.3使用与管理3.3.1设备动力部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3.2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管理制度。3.3.3特种设备的大修必须由省、市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有资格厂家承担。4 相关记录4.1 特种设备台账4.2 特种设备登记表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岗位及特殊工种管理。特殊工种的范围包括:27、叉车工;高低压电工;电焊、气割、起重工、司炉工等。2职责2.1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要求。2.2各相关部门遵照并配合执行。3管理要求3.1特种作业人员条件3.1.1满18周岁,身体健康,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3.1.2具备相应工种安全技术专业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考试并成绩合格。3.2具体要求3.2.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总经办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的档案。3.2.2特殊工种人员涉及到上岗证及操作证年审或复审的,应按时年审或复审。费用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届时,申请人持相关部门有效专用发票贴报销凭据交由安全管理部和财务审28、核后报销。以下情形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a)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b)调离特殊工种岗位的;c)证书丢失补办的。3.2.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违章操作的,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a)违章作业未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100元。违章操作记录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给予调离特殊工种岗位;b)违章作业造成一定损失后果的,除由责任人承担所有损失外,还将根据损失程度的大小对部门领导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将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3.2.4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29、持证上岗。3.2.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补办。严禁无证上岗。3.2.6发生特殊情况或查出安全隐患,特殊工种人员需第一时间上报本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4 相关记录4.1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2 职责2.1 人力资源部部负责用工合同的签定。2.2 企管部负责公司内生产经营承包合同的签定与考核。2.3 基建科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签定。2.4 设备动力部负责承揽工程安全用电协议的签定。2.5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合同安全条款的审定并监督30、执行。3相关方3.1供应商:指为公司生产和服务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单位。3.2承包方:指为公司各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提供施工、设备安装服务或生产经营项目外包的单位。3.3其它:指受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单位或个人。4相关方作业安全管理4.1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4.1.1凡在公司各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提供施工和设备安装服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关安全资质证明。4.1.2承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并将合同约定的安全责任及具体安全措施报当地的质监站审查备案。4.1.3进入公司现场进行施工的相关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31、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4.1.4相关方使用的施工和检修机械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4.2生产经营项目外包、生产场所和设备的租赁4.2.1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纳入公司统一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4.2.2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4.2.3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4.3公司对委外相关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的确认4.3.1验证相关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4.3.2相关方施工管理能力和作业能力能否满足公司工程和业务需要。4.3.3相关方安全生产保证32、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4包括供应商、承包方等在内的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方车辆、材料、物品必须接受公司门卫及管理人员的管理。4.5相关方用电、用水必须告知公司动力科,由动力科统一安排供给。若自作主张安装使用造成的浪费和安全事故,由相关方负责。5相关方人员安全管理5.1相关方人员进入公司,必须做到:a)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b)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c)向相关方介绍公司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5.2现场相关方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司安全管理科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安全生产的作业,公33、司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5.3相关方人员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5.4相关方进入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的,应由公司对口业务接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陪同参观或检查、指导。严禁随意进入作业现场。5.5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应听从公司门卫及管理人员的管理。5.6外来相关方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人员,安全、有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7相关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相关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或重伤以上的事故,相关方在上报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报上级备案。5.8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公司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防火34、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防火工作的管理。2.职责2.1公司安全防火委员会负责安全防火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等日常事务。2.2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更换。定期进行安全防火训练。2.3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2.4班组长以及所属的义务消防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火工作。3.内容3.1 用火管理3.1.1 各部门、外来施工单位凡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用明火或电焊,须向安全管理部申请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操作。3.1.2 冬季严禁用明火取暖,确因生产需要必须申报批准后方可用火。35、但须做到“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位置、定措施、包无火灾事故)。3.1.3 生产区内严禁燃烧各种杂物。3.2 电源管理3.2.1 职能部门应经常对上火线、下火线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2.2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线路,必须具备防爆性能,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3.3 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3.3.1 防火检查时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做好逐项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要报厂防火委员会研究解决。3.3.2 易燃易爆场所及各类仓库,在下班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防火检查,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3.4 火灾调查、登记和上报3.4.1 若发生火灾,在火灾扑救后,厂防火委员会36、要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3.4.2 对火灾事故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3.4.3 发生火灾后,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报安全管理部,不得隐瞒不报,违者将给予处罚。3.5 防火宣传教育3.5.1 各防火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消防知识,报导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3.5.2 企业每年举办一期消防知识培训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3.6 消防器材的分级管理3.6.1 安全管理部负责各部门消防器材的配备,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并对各部门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实行监督。3.6.2 各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擅自挪用和损坏37、。消防栓周围三米以内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3.7 奖 惩3.7.1 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不得参加企业每年年度任何评优活动。3.7.2 企业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各项防火制度和消防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以及在本厂施工的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因上述原因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高处、动火和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2.职责2.1 各申请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申请和作业过程中的管理。2.2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338、. 内容3.1 危险作业范围动火作业: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不包括固定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3.1.2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 m h5 m;5 m h 15 m;l5 m h 30 m;h 30 m。3.1.3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3.2 审批手续3.2.1 凡属危险作业,均由申请和执行单位填写相应的安全作业证,经对相关的安全措施确认后,由安全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3.2.2 二级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通知安全管理部派人现场检查后,方可施工。3.2.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气体抽样39、检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现场指挥与严密监护下方可作业。3.2.4 如因工作需要,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规定审查后再施工。如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现场应有专人负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3.3 处罚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冒险作业,将追究部门及个人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从重追究责任。4 相关记录4.1 动火安全作业证4.2 高处安全作业证4.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属各配电室及总开关的出线端至用电场所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进线端的电气线路,包括生活区和外包建筑工地,为正40、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2.职责2.1设备部负责对申报的临时线路进行审批及使用监督。2.2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对报批的临时线路进行会签。2.3各使用单位或委托外单位施工的部门负责对临时线路进行申报及管理。3. 内容3.1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在本厂范围内施工的外包单位,凡需接用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电压在110V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办理临时线路审批手续。3.2 架设临时线路必须有完备的接线手续。临时线路的使用期限为15天,特殊情况需经再次审批后可延长15天,超过1个月的线路按正式线路规范架设。3.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用的临时线路按工期计划周期确定审批期限。41、3.4 架设后的临时线路需由设备部、安全管理部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5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路,该场所确因生产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按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条款执行。3.6 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在用的临时线路进行安全检查与管理,临时线路不得超期使用。3.7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临时线路进行责令整改和考核,并对在用的临时线路进行巡检。4. 记录表格4.1 临时用电线路申请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内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2、管理职责2.1 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运输。2.2 使用部门负责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废液处42、理,保证达标排放。2.3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上述物品的使用监督和安全检查。3.内容3.1 采购3.1.1 危险化学品必须在有国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经营单位采购。3.1.2 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能、用途、危害、保管方法和安全要求。按工艺要求根据生产现场需要保质、保量采购,严禁超量采购。3.2 搬运与使用3.2.1 使用人员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或用专用工具吊装,严禁滚动、拖拉、撞击。3.2.2 搬运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3.2.3 拒绝使用无质量标签,无危险标志以及外包装破损的危险化学品。3.2.4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43、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3.3 保管 为保证使用安全,减少管理层次,厂内不设该类危险品专用仓库,采用根据部门需要的限额采购管理体制。3.3.2 采购的物品由使用部门统一领取,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前必须检查是否渗漏。堆放地点必须安全通风,排气正常。 3.3.3用后的包装容器必须由安全管理部安排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企业管辖的机动车辆是指在公路、厂区道路上行驶的货车、大小客车、叉车等各类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2、管理职责2.1 总务部负责厂内货车、客车及其驾驶员的管理,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的管理。2.2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44、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督和检查。3. 内容3.1 机动车辆驾驶员3.1.1 货车、客车驾驶员在持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正式驾驶证后,叉车等厂内机动车辆在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后,必须经企业聘用批准,方准驾驶本企业车辆。3.1.2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车辆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或未被聘用人员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类型不相符的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未关好时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45、准擅自动用车辆。无证或未被聘用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3.2 车辆装载与行驶3.2.1 车辆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各种运输车辆,载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载物的规定。3.2.1.2 叉车搬运工件时,不准超重使用,高度不准超过全车高度三分之二。运行时,工件离地面高度不能超过0.20.3米。3.2.2 车辆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2.2.1 各类客车、货车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3.2.2.2 叉车严禁载人。3.2.2.3 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车辆在厂区直线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公里。在交叉、转弯、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最高时速为3公里。在生46、产制造部或库房内主干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并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3.3车辆停放各类车辆,必须按顺序停放在厂区固定停车点,不准停放在生活区。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1. 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2. 职责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职业健康管理。2.2 安全管理部是职业健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2.3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2.4 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信息,向安全领导小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2.5 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47、治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3 内容3.1 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3.2 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安全生产科按上述五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更新。3.3 职业危害的防护3.3.1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代替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熟知其产生的职48、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3.3.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3.3.3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投产试运行一月后还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3.4安全管理部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3.3.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包括: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的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后验收的监测等。3.3.6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3.7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49、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3.4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3.4.1公司每年安排一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3.4.2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3.4.3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检查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3.4.4 对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患者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病员的身体状况并督促疗。3.4.5 职业病的诊断应由市级50、以上专业单位专家组共同讨论诊断,凡被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职工凭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安全管理部需及时向公司和市劳动保险机构报告。3.4.6 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职工在治疗或疗养后确认不宜在原岗位工作的,安全管理部负责与管理部协调,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按规定接受职业病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进行进一步检查的,不论其最后检查结果是否为职业病,住院期间均享受职业病待遇。3.4.8 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并保管。4 相关记录4.1职业健康监护从业人员51、个人信息表4.2 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一览表4.3 疑似职业病病例一览表4.4 职业病病例一览表4.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设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或电气的屏障;机械或电气的联锁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机械或电气的双手脱开装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限制导致危险行程、给料或进给的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等。2. 职责2.1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52、期安全检查。2.2设备动力部负责建立防护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分台帐,负责对防护设备进行大、中修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2.3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3 内容3.1 安全防护设备使用3.1.1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技术工程师讲解。3.1.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3.1.3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安全防护设备有专人负责。3.2 安全防护设备维护3.2.1 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53、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3.2.2 操作工负责安全防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做好交接记录。3.3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3.3.1 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对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3.3.3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4 相关记录4.1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记录表4.2安全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4.3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尘、防毒设备使用、维护管理。职业危害防护设54、备包括: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噪设施和净化设施等。2 职责2.1使用单位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2.2设备动力部负责建立防尘、防毒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分台帐,负责对防护设备进行大、中修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2.3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3 内容3.1 防尘、防毒设施主管道及支管道必须无破损、泄漏。3.2 闸板系统应灵活可靠无泄漏。3.3 抽风力不强时应检查滤料是否有效,如除尘器的布袋硬结或破损的要立即更换。3.4 集尘口应有储存斗,收集容器或布袋必须封闭,不准在集尘口处随意落下尘、毒粉尘。3.5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使55、用部门要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设备动力部修理。3.6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人管理,专人清理。4 相关记录4.1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记录表4.2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4.3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查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工、来公司实习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2 职责2.1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验收、核发、监督使用。2.2 采购部负责劳保用品供应厂家的确定,产品质量处理。2.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2.4 财务部负责劳保用品开支资金,确保劳保费用。3 内容3.1 安全管理部56、按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3.2 安全管理部制定劳保用品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计划从确定的厂家购买。特殊劳保用品,必须从获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厂家购买。安全管理部对所采购的劳保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库。3.3 发放个人的劳保用品,必须以规定的工种为依据,工种变动时,其个人劳保用品标准随之变动。从事多工种员工,以主要工种发放劳保用品。3.4 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必须首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凭“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领取劳保用品。学生来厂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季节,只发春秋服或夏服,其他小劳保用品(手套、肥皂等)同公57、司正式职工。3.5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正确穿戴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处理。其他来公司学习人员,必须自备劳保用品。3.6 员工因病、工伤或其他原因连续脱岗6个月以上者,其劳动防护用品视不同情况停发或延顺使用。员工调动或自动离开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其已领的工作服交还安全管理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3.7 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员工因丢失、损坏工作服,自己打报告到自费购买。3.8 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都要登记发放。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合同、开除等离开企业人员,均按人力资源部通知,不再发给劳保用品。4 相关记录58、4.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使用酒精、可燃气体、化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等。3 职责3.1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负责监督管理。3.2 使用、储存、采购、验收、发放的车间、部门负责执行实施。4 内容4.1 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电气、防雷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4.2 因历史原因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批文的,或未达到报批要求的,应制订安全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使风险系数在可接受的范围内,59、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4.3 使用、存放量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属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4.4 易燃易爆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气器(化验室、小量使用除外),有防静电措施。4.5 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施完好。4.6 防雷设施完好,定期进行防雷设施检测。4.7 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良好的排风系统,使用防爆型的电气设施。4.8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准,如禁火、关闭手机等,应设置周知卡。4.9 存放的危化品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4.10 易燃易爆场所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4.11 易燃易爆区域所有动火必须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证。4.12 .在易燃易爆区域严禁电瓶车进入;允许车辆60、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阻火器;禁止穿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严禁吸烟和拨打手机及配带火种。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车间。3 职责3.1 安全管理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61、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3.2 安全管理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3.3 人力资源部在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3.4 各部门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4 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4.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4.1.1 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安全管理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4.1.2 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62、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4.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4.2.1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4.2.2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安全管理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分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4.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安全管理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4.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63、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称号。5 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5.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5.2 安全管理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5.3 公司每天、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安全管理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64、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5.5 各车间、职能部室在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6 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6.1 设备动力部接受任务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安全管理部,以便安全管理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6.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单位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6.3所有的检修项65、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6.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6.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6.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7 相关记录7.1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1 目的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66、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3 职责3.1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3.2 安全管理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3.3公司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67、在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4.2.1 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4.2.2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4.2.3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4.2.4 其他要求。4.3 人力资源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68、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5.2.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5.2.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5.2.3 劳动合同期满。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5.3.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3.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69、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2 职责 2.1 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同时要求严格按本制度执行。2.2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编制和落实2.2 各相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预算编制和配合执行。3 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4 实施程序4.1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申报安全生产费用预算70、额。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2 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预算,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4.3,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财务部确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4.4 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到安全管理部审批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领料单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4.5 财务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部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4.6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公司71、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根据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我公司计提比率为0.5%。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备注(1) 1000万元(含)以下 4%(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2%(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4)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0.2%4.7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4.7.1 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曝、防毒、防潮、消毒、防雷、防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4.7.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72、品支出。4.7.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7.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4.7.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4.7.6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4.7.7 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4.7.8 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4.7.9 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4.7.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8公司在本制度第7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管理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4.9 年度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提取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73、.10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4.11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5 相关记录5.1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表5.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台账5.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安全奖惩制度1 目的实施安全管理并依据其结果进行安全奖惩,是健全、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职责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管理考核所涉及部门的安全奖惩,以确保全体职工为实现企业安全方针、目标,围绕以提高安全为中心,而积极从事自身所担负的工作。2.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3职责3.1生产副总对考74、核情况进行审核。3.2安全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3.3财务部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3.4各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部门考核细则,并执行考核。4 奖惩依据4.1 企业现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及相关安全文件;4.2 各级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的各项标准;4.3 各种安全计划;4.4 生产、经营承包中的安全条款。5 奖、惩种类5.1 生产经营中相关安全专项奖、安全改进奖、承包安全奖;5.2 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奖;5.3 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相应的经济处罚;5.4 扣发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安全专项奖、承包安全奖;6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标准(见下表)序号项 目75、事 故 类 别重大以上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1万元10万元1万元以内2造成误工工时1000小时200-1000小时200小时以下3处罚标准责 任 部 门2000-4000元500-2000元100-300元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1000-1500元200-500元50-100元部门安全员200-500元100-300元30-50元责 任 人200-500元200-300元50-200元相关部门300-1000元200-500元50-200元7 安全奖惩处理程序7.1 一般违章行为由安全管理部直接处罚;安全事故的确认由安全管理部提出初步意见,按以下程序办理。7.2 发生事故后76、,在1小时内,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因延报造成的后果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7.3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及时抢救受伤者,需要送往医院的,要尽快送往医院,并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否则将追究其责任。7.4 安全管理部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抓紧时间了解事情的经过,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初步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事故)。 7.5 安全管理部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事故报告书提交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便做进一步的处理。7.6 对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统计。误工工时由发生事故的车间负责统计。7.7 轻伤事故由分管77、副总负责确认处理;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确认决定。7.8 奖励:在当年内,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除按“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以外,另外由安全管理部提请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基金,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当年各部门的一般违章情况,进行考核发放。7.9 一般违章的处罚标准见下表:安全管理中一般违章考核细则序号考 核 内 容处 罚 标 准备注违章者相关人员1禁烟区内吸烟罚当事人50元罚部门负责人50元连续三次者待岗2职工操作机床时戴手套罚操作者20元罚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20元、安全员10元3工作时间未正确穿戴工作服、劳保鞋等劳保用品罚当事人20元罚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20元、安全员10元严重者加倍478、违章占道罚车间100元安全第一责任人20元、安全员10元严重者加倍5在厂内驾驶机动车辆时速超过5公里罚驾驶员50元罚部门负责人20元6女职工工作时间进入车间头发超过肩部罚当事人20元/次罚安全员10元7无驾驶证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罚驾驶员100元罚部门负责人50元严重者加倍8危险作业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罚操作者50元罚操作部门负责人50元、安全员20元严重者加倍9安全各项整改计划落实根据企业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决定处罚数额8 相关记录8.1 安全奖励记录表8.2违章处罚登记表女职工、未成年工管理制度1 目的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未成年工在生产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特79、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女工和未成年工。3 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女职工、未成年工安排适宜工作 及各种休息、休假。3.2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场所、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等进行检测。3.3 各单位按女职工、未成年工生理特点安排适宜岗位。3.4 工会负责对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进行维护。4 内容4.1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4.1.1 人力资源部在给女职工安排工作时,禁止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4.1.2 女职工在经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温、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强度的劳动。4.1.3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80、位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作业: (1)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苯、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保护规定规定剂量的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强度的作业。 (4)高处作业和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4.1.4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并相应减少一个小时的劳动定额。4.1.5 怀孕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或减少相应的工时定额。4.1.6 女职工产假为97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81、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1.7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厂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1.8 工会对已婚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部检查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42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4.2.1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4.2.2 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粉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82、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的灼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5)连续负重每小时在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6)锅炉、司炉。4.2.3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的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铅、苯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4.2.4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合适的劳动,对不能胜83、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a)安排工作之前;b)工作满一年;c) 满18周岁,距上次体检时间超过半年。4.2.5 未成年工的使用和保护实行登记制度。上岗前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4.3 对违反本制度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造成后果的单位责任人及其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制度1. 目的通过对公司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和人的行为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人、机、环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及控制措施。3. 职责3.1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评价本部门的危险危害因素84、和重要危险危害因素。3.2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制度,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组织评价出重大危险源,报告上级机关。4. 程序4.1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主要依据:一是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识别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考评表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环境的不安全影响。4.2各单位根据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分布情况以区域为基本单元进行识别,识别力求全面,所有工种、所有设备实施都要经过检查评价。根据其危险度,判定重要危险源。危险度D=LEC ,L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为 发生事故的严重性。事故发生可能性分值(L)分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85、全会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不经常,但可能1完全意外,极少可能0.5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E)分值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10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6每日都在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2每月暴露一次1每年几次出现在危险环境0.5 非常罕见地暴露发生事故的严重性(C)分值严重情况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40灾难,数人死亡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7严重,严重伤害3重大,致残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危险度分值(D)分值危险程度320以上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可能危险,需要注意20以上稍有86、危险,或许可能接受4.3在对危险源进行评价或判定重要危险源时,考虑三大方面因素:一、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情形;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不能有漏项。 1)贮罐区(贮罐);2) 库区(库);3) 生产场所;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三、危险度分值160分以上。4.4 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查、检测,制定应急预案,告之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向上级主管部分报87、告备案。4.5对所存在的危险源,每年11月初,各单位要进行普查和重要度评价,列出重要危险源,并将重要危险源列入安全技术措施整改计划,于该月上旬报送安全管理部。4.6 安全管理部将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汇总后,一一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及轻重缓急,决定立项或暂不立项,并会同有关部门估算项目计划资金。于年底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表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4.7财务部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管理部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最后验收。年终计算该年计划完成率,对因故未能完成的,列入下年计划。4.8危险危害因素的更新4.8.1当下列情况发生造成危险危害因素变化时,所在部门应提出变更申请表,交安全管理部。a.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b. 当区域内的产品、活动或服务发生大规模改变时;c. 新项目建立、新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使危险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d. 当相关方的抱怨增多时;安全管理部接到变更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发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必要时更改重要危险源登记表。4.9安全管理部每年全面评审一次并更新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信息。5 相关记录5.1 风险分析评价表5.2 危险源识别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