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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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9969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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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1) 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2)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3) 组织拟订、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4) 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审批或形成决议;(5) 拟订公2、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6) 讨论拟订公司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7) 讨论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8)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9) 决定公司员工的奖惩;(10)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第三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经营层通报。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3、可委托人力资源总监召集和主持。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总监及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网点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第六条 公司行政主管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1)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2) 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3) 二名以上经营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4) 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全体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网点负责人列席。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4、况,抓好协调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第九条 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第十条 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行政人事部提前2-3天(临时会议除外)通知与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例会无须正式通知,若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须于开会前一小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请假。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定为每周一早上10:00召开,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主题的安排以月为周期,以周确定主题内容。(1) 第一周:对上一月度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根据公司季度计划和实际情况5、制定本月的滚动计划(注:因为第一周为一个月的开始,需要对上一个月进行回顾、总结,同时需要安排本月的工作,因此把第一周定为月例会,安排总结与计划的议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2) 当月其它周(例行会议):a) 例行会议主要总结、检查、督促公司上周工作及部署本周工作;b) 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决策;c) 对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定内容进行督办、检查、跟进。d)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提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注:对于公司重大事项,一般是对公司长远经营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承办会务事项。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会议所议事项的有关材料,经整理后提呈总经理确定会议议6、程。公司行政人事部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1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的议题、议程。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经营层成员可提前向总经理提请需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第十五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经营层成员及相关单位和部门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天将议案以书面形式交与会人员。第十六条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也可由总经理委托一名经营层成员召集、主持。第十七条 每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或单位、部门负责人做主题中心发7、言,要阐明议题的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主持人应充分调动与会人员的积极性,使各位参会人员对所讨论的议题充分表达意见,与会人员也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应做到有议有决。第十九条 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第二十条 经营层成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遇到意见明显分歧,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总经理有最终决策权。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重要问题时,经营层成员因故缺席,一般应由召集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上加以说明,会后通报情况。如有不同意见的,要认真考虑,必要时提交复议。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8、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出席和列席会议的成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凡需保密的会议材料,会议结束后必须收回。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审慎决策。当决定事项取得全体与会人员一致意见或达到3/5与会人员同意时,该项决定应为会议决议,并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下发公司各部门执行。第二十四条 会议纪要由公司行政主管(会议成员兼任或指定)对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审议事项、决策意见等进行完整、真实、记录和整理、归档。第二十五条 需形成决议或纪要等文件,由公司行政主管拟稿,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经理审定签署后下发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负责督办,并向总经理反馈落实情况;重大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全体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总经理决定是否上报下发。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事项,每位经营层成员必须服从,并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不得进行抵触或按个人意愿行事。凡本次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分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向下次办公会汇报落实情况。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