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工程施工及服务环境污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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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806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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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工程施工及服务环境污染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目的12适用范围1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14.环境保护标及规划25.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36.环境保护的方案和措施46.1.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46.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66.3.临时工程环境保护66.4.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76.5施工中的环保措施86.6.竣工环境恢复措施13 1目的 确保公司在工程施工和办公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本着减量化、无害化、回用化的原则进行处理,预防或减少公司在施工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达2、到不产生二次污染的目的,消除有毒有害废弃物因处理不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和服务、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的控制。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工程环保目标的实现,项目部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和副经理任副组长、安质环保部、环保工程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施工区段设专职环保人员,各架子队及班组设兼职环保员,形成三级质量管理的模式。环境保护方案流程图4.环境保护标及规划(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无集体投诉事件,实现环境监控达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2)、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珠海市环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相关文件要求、达到“珠海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 (3)、积极全面地开展环保工作,建立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成立环保领导小组,予以运行控制,定期或不定期监测监控。 (4)、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境意识。 (5)、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6)、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考试制度。(7)、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8)、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环4、保革新发明,并注意及时宣传推广。(9)、每月不定期进行环保噪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实行奖罚制度,定期奖励。(1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措施开展环保工作,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5.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质、物资、计合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2)、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3)、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当地环保局的联系。(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环境手册、程序文件、方针、目标、指标知识等内部标准,使每个人都了解环保标准和“文明安全工地”5、要求和内容。(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6)、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7)、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并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8)、制定出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和防止施工噪声污染的具体制度。(9)、严禁烧杂物。(10)、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在现场大门口设置简易洗车装置,对进出现场的运输车辆车轮携带物清洗,做好防遗撒工作;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11)、防止水污染制度: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食堂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6、12)、防止噪声污染制度: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间尽量控制在8:0023:00,并采用低频振捣棒,结构施工阶段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对强噪声机械设置封闭工棚,加强教育,使人为噪声减少到最低点;混凝土浇筑如须连续施工,须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并向环保局提出书面报告。(13)、凡违犯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6.环境保护的方案和措施6.1.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保护当地自然植被,采取措施使地表植被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及生活设施、原材料堆放处和材料加工场均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长远规划,选择线路。弃土场必须做好7、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情况,并进行弃土场绿化。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规宣传,增强居民和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使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公众的自觉参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野生动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特点,分工序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环境质量预防、保护制度,加强环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层层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印制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在本工程大张旗鼓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张贴标语和设立标语牌。对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监控,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8、工作的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图严格按照业主的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积极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整改。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营地、便道及施工人员活动等对植被也将产生影响。施工中应与林场工作人员共同优化施工营地、便道等的位置,划定合理的施工活动范围。根据项目及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保证环境的相对稳定,并随施工进度按设计进行防护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美化环境。对于工程施工的取弃土场的裸露面,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治和绿化,并做好排水设施,排水设施采用管道排放,严禁挖9、排水沟以破坏植被。严禁生产废水、废渣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6.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6.3.临时工程环境保护便道、砼搅拌站、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道路、阻碍交通。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10、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分类标识存放,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厂或存放点。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参加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6.4.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临时工11、程的修建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经业主、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6.5施工中的环保措施6.5.1.噪声控制:(1)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12、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如市政工程,项目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制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项目部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2)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条件可能时,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3)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4)加强现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5)现场施工13、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地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采取先进的联系方式,避免如吹口哨的噪声污染。为减少噪声影响,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14、标准要求。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对施工生产有关管理人员(包括外包队负责人)定期进行文明施工现场对噪声控制要求的考核。浇筑混凝土时尽量安排在6:0022:00进行,选用低频振捣棒,结构施工阶段噪声昼间控制在70分贝以下,夜间控制在55分贝以下,并且经常测试。特殊情况须在夜间施工时,一方面要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另一方面要做好周围居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等,使用时须在封闭工棚内,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对使用时不能封闭的机械如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15、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人为噪声。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6.5.2.废水控制:(1)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2)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污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3)砂石料冲洗、砖16、石砌体及混凝土圬工养护、拌合站及混凝土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钻爆喷淋等产生的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将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4)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5)工地临时厕所,设化粪池并采取防漏措施。中心程式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6)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6.5.3.扬尘控制:(1)市区或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17、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堆放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2)现场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砂石料或土石方等,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1020cm。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4)工地拌合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要采用集中搅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18、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采用普通搅拌站,将其封闭,尽量不使粉尘外泄,并在搅拌机拌筒进出料口上方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喷淋设施,利用水雾除尘。水泥及添加剂采用人工投料时,应尽量轻缓,防止出现扬尘。(5)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6.5.4.烟尘控制:(1)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6.5.5.废19、弃物控制:(1)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2)废油料一方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另一方面,废油及滤油残渣用作锅炉等燃油。并不得作弃置处理。(3)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至临时垃圾站,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垃圾存放处要远离营区、远离水源,生活用一次性器具均采用易降解材料制品,集中存放,定期掩埋;不易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废物集中存放,定期运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产生白色污染,生活垃圾封闭存放、深埋。(4)施工中的建筑垃圾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20、坏。(5)施工弃土按设计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边弃土边平整碾压,同时修建弃土场排水设施,弃土场施工完成后,按设计和地方政府要求填表层土植草绿化,并按设计及时修建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等质量、同时施工。(6)运输车不得超量运载,运载工程土方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50cm,边缘低于车辆槽帮上沿10cm,装载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7)做好当地水系、植被的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与植被绿化,施工车辆不得越界行驶,以免碾坏植被、庄稼、乡村道路等。6.5.6.光污染控制:现场夜间施工的照明要充分考虑对周围住户的生活影响,所以大功率的照明镝灯21、在安装时要选择好搭设的位置、方向性和照明角度,使光线不能直接照射到临近的生活区域,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6.6.竣工环境恢复措施工程完工后应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当地可以利用的,可通过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同意,协议转让。对施工场地要认真清理并收集施工垃圾运至指定的位置处理或就地掩埋。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1)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使用完毕后,应清除各类构筑物以及生活、生产垃圾,并采取土地复耕措施;制梁场、拌合站等硬化施工场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2)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做到随取随平整,周界规则;取土完毕后,利用保存的耕作层土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3)弃土场要做到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并对弃土场顶面和坡面及时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4)风景名胜区施工结束后,应加强对场地、便道以及线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措施。(5)对环境恢复中的工程措施或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