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监理管理制度(复查审定、审批台帐等)(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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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755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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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监理管理制度(复查审定、审批台帐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设计文件、复测资料复查制度1、设计文件复查(1)总体设计单位向业主(成绵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同)提交设计文件,并由业主向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发设计文件;(2)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应根据成绵乐客运专线的建设目标、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和自身条件,认真审查施工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图纸预审记录;(3)监理单位收集各方审查意见,报送业主及设计单位;(4)业主主持召开研讨会,讨论各方提出的审查意见,并2、形成会议纪要;(5)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修改设计;(6)业主敦促设计单位落实会议纪要,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7)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施工设计文件,业主按规定签发。2、 复测资料复查(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资料及保护措施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及铁道部建设管理中心编制的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中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应予以签认;(2)对承包单位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审查的内容包括:1)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标定证明;2)线路、桥梁中线贯通测量复测成果;3)检查重点桩位、水准点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4)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进3、行审核和确认。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制度1、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将查出的问题写出报告,由业主转交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单位不得自作主张变更设计。2、业主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计变更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4、业主和承包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意见不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协调。5、当业主授权监理项目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的规4、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将协商结果向业主通报,并由业主和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6、当业主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授权项目监理机构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依据。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监理项目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业主。需要修改时,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5、报,重新审定。2、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和设计文件相符;(2)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3)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4)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5)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6)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7)施工用电、用水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8)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9)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0)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11)签认手续完善、合法。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项目部审定后,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6、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同意。承包人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1、施工承包人技术交底的方式(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方式进行,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实施。(3)作业队队长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本责任区内的班组进行交底,班组长组织向班组的每个成员进行技术交底。(4)对于劳务分包项目(如果有),项目经理应向分包单位详细地就合同中有关的技术管理、质量要求、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办法以及合同规定中双方应承担的经济合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全面的交底。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承包合同中有关7、的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2)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说明要点等内容。(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4)施工技术方案、季节性施工措施。(5)工程合同技术规范、施工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3、施工承包人技术(作业)交底书的复审(1)复审的内容包括施工承包人技术交底的方式程序和内容。(2)复审承包人的技术交底的工作,主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一般针对项目开工前、重点工程项目、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复审。(3)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用书面的方式令其进行限期改正,并对改正的结果进行验证。(4)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监理组反映,监8、理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反映。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1、开工报告的审批制度(1)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总体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投标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无特殊要求,开工的日期应符合投标书的要求,不应提前或推后。(2)在发布开工令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3)标段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或已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2)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已经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3)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办公设施已经配备,具有正常工作的9、条件,人员及资格与投标文件相符,主要施工队伍已经进场,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4)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并已经标定。6)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设备已经进场,并与投标文件相符,满足开工和连续施工的需要。7)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进场检验合格。8)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完成。9)施工单位的全标段施工复测、逐段的技术交底已完成。10)临时工程已经满足开工条件,环保措施满足要求。(4)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开竣工时间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有分部工程开竣工时间、主要机具清单、材料进场计划。210、)管理和技术人员已到位,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保证不随意更换;已制定实现管理目标的措施。3)技术交底到工班、到作业人员。4)施工复测、控制测量、放样测量已经完成。5)主要施工机具已配齐,机械配置和总能力满足施工需要。6)材料已进场并现场检验合格。7)施工图现场核对已完成。8)现场检验已完成,工艺试验已完成。9)劳务承包合同已签订。10)临时工程已完成,包括道路、场地、水、电、混凝土站、库房等。2、复工报告的审批制度(1)工程暂停1)在施工现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签发工程暂停令:A、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B、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11、,必须进行停工处理。C、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D、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站管理。E、危及工程质量及造成质量事故的事件:a、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者。 b、工程质量下降已经指出、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尚在继续施工者。c、擅自采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者。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者。 e、擅自将工程转包者。f、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者。g、没有可行的施工方案,没有可靠的质量措施,擅自施工并已呈现质量下降趋势者。h、危及施工安全的事件。i、发生塌方、涌(洪)水淹没或其他危及安全的重大事件。j12、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则:如掌子面采用高压照明;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110v以上用电无安全保护设施;洞内通风排烟不达标准;爆破器材的保管、运送、安装、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等。F、 危及环境保护的事件:a、施工中已造成了环境污染,如污染水源、道路、空气。b、地下施工遇到了尚未迁移的各种管线、文物等。c、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G、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事件的信息后,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作详细记录,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会同承包商对事件产生的原因、后果,进行分析、记录、判断。H、当判断非停工整顿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或保护环境时,一般情况下,总监理工程13、师应在事件发生当天签署停工令,在征得业主同意后予以下发。停工令应申述停工事由、停工时间、善后事项等,停工令必须由承包商签收并抄报业主。如遇特别危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可先行口头下达停工令及应急措施,然后在48小时以内补办停工令签发手续并向业主报告。承包商必须认真执行停工令及有关要求。I、 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J、承包商接到停工令后,必须马上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按停工令的批示全面落实执行,并应指示执行人员留存执行的记录。同时,承包商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与现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14、有关人员一道,对事件再进行调查、分析,找准事件发生的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纠正方案及纠正措施,并上报监理站核批,承包商还应于24小时内对现场执行停工令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留记录。K、监理站接到承包商上报的纠正措施后,应对所制订的措施进行认真论证分析,并在收到措施后24小时内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批复并呈报业主备案,如超过24小时未予批复,则可视为批准承包人上报的纠正方案和措施。L、工程暂停期间,承包人应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进一步扩大。2)工程复工A、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15、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B、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商原因引起,承包商接到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纠正方案和措施指令后,应认真进行整改,完全消除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所产生的不合格因素。同时已为继续施工制定了施工技术方案,准备好相应的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合格的工程材料,现场施工条件和环保设施也已具备;承包商应组成由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工长等参加的自检小组,对停工项目申请复工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应逐项逐条进行,以确认是否真正具备了复工条件,检查应有记录并填写复工准备自检表,作为申请复工的验证资料。C、承包商在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站审核,由总监16、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a、 承包商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b、 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c、 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D、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复工申请后,应于24小时内,会同驻地监理对复工申请予以验证,驻地监理应根据现场监察实际情况提供验证资料,必要时再共同到现场验证,经验证如承包商自验如实,即签署验证意见,并在收到复工申请48小时以内审批。如验证认为不能复工,则在复工申请表上签署继续整改意见,退回承包商继续整改;如承包商在递交复工申请后3天内收不到批复,则可视总监理工程师对复工申请已予以批准,可着手恢复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后的报告,按分发要求分送。E、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复工申请后17、,应于24小时内,会同驻地监理对复工申请予以验证,承包商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61、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成绵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审核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2、变更设计分为类、类,其中:类分为a类、b类。符合下列条件者为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类变更设计。其中:一次增减投资超过50万元(不含)但低于300万18、元(不含)、技术较复杂的变更设计为a类;一次增减投资小于50万元(含)、技术较简单的变更设计为b类。3、变更设计应先由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交项目监理机构,由监理项目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其必要性、合理性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会商纪要,设计单位按会商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了解实际情况,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项目监理机构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完成以下对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类似程度和19、困难程度;(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或总价;(3)工程变更后对工期的影响;(4)工程变更后对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影响。以上评估的结论作为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同意此项设计变更的依据。5、项目监理机构类、a类、b类变更设计审查的时限分别为收到设计文件后的5天、3天、2天。6、设计单位编制的变更设计文件由业主审查批准后,下发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机构按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内容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变更。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制度 71、工程开工后,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从而保证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理人员检查内容如下:(1)开工报告;(2)现场质量管理制度;(3)质量责任制;(20、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关键技术工种上岗证书;(6)施工技术标准;(7)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8)地质勘测资料;(9)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网资料;(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方案;(11)施工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1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2、对于上述检查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现场管理质量检查记录表,监理人员按照表中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资料、制度齐全后方准施工,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字确认。 监理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81、监理根据本标段的特点设立一个监理站中心试验室和两个工地试验室,监理站中心试验室根据投标承诺的试验仪器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任务,并指导和21、监督工地试验室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工作;工地试验室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抽检和平行检验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工作。2、试验室配备具有铁路工程试验(或省、部级)资质的试验人员。3、中心试验室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工地试验室在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同时还需接受业主、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 4、试验室应建产立以下各项详细的规章制度:(1)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试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管理制度。(3)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与检测制度。(4)试验室安全制度。(5)试验室质量保证制度。(6)试验室委托制度。(7)标养室管理制度。试22、验台帐管理制度。(8)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5、施工过程的试验、检验(1)试验室在工序施工开始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2)试验室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验工作。以便指导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对用量较大的各种材料的配合比,应进行优化设计。(3)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规范要求,分清试验检验项目,并按照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4)试验室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稠度等的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试验管理人员按客运专线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频率抽检。(523、)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工地试验室及时按规定渠道将信息传递给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重新进行试验和检验,直至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6、试验检测记录的管理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原始记录和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字迹清晰,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试验专用章。(1)试验室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建立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应建立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台帐。(2)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和报告,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的份数,其余质量记录和报告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24、室。(3)当所有规定的工程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和检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室应将原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准备竣工验收。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复验制度1、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1)承包人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制定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计划,列清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采购周期、计划进场使用时间、材料设备采购方式(自购、甲供)和运输存储条件等,先报监理项目部,由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再报业主审批。(2)业主结合设计文件、图纸要求,以及施工和安装进度的需要进行审核,不符合25、时要求承包人重报,满足要求审批同意后发相关单位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采购。(3)承包人和业主的设备、物资部门接到审批表后,即制定自身采购计划并联系考查厂家,经初步筛选后要求意向厂家提供物资选样统一报承包人检验。(4)承包人应要求厂家提供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进口材料应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对以上材料审验不合格时则要求承包人采购部门或业主设备部、物资部重选,合格后由承包人报监理项目部审查。(5)监理项目部接到报验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验,应对所选材料设备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是否需权威质量认证26、等。同时由承包人组织业主、监理对厂家进行考察。认为不合格,要求重选。认为合格,签字后连同监理提出的质量要求及考察报告,报业主审批。(6)业主结合监理意见进行审批,同意后发相关单位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采购。 (7)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设备应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与业主一起签署意见。2、材料、构配件、设备复验(1)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对承包人所报资料查验的基础上,结合监理制定的材料设备质量检测要求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数量和质量现场验收。如对检验证明有疑问,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在确认其质量后还应对材料设备的存放环境条件进行检查。以上条件均满足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业主批复。(2)专业监理27、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工程材料按监理合同约定或按客运专线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频率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试验。(3)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清理出场。(4)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设备应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与业主一起签署意见。 旁站监理制度 101、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2、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3、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28、行职责,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并与施工单位质检员一道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旁站记录表格按照业主的有关要求及铁道部工管中心下发的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规定样式执行。4、实施旁站时,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违规违章已经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5、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旁站记录应存档备查。6、项目监理站应加强对工29、程项目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1、工程隐蔽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各专业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申请表,并按规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隐检计划并通知承包单位。合同约定的重点部位或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应会同业主、施工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单位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簿。处理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签证。2、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3、隐蔽工程未经监30、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进场材料报验送检制度 12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砂、石、砖、水泥、钢筋、钢材、焊条、外加剂、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涂料、沥青等)、建筑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监理单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2、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砼外加剂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书。为了保证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应对各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外,还可根据有关工程质31、量管理文件的规定,对进场的实物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检方式进行抽检,各项检验必须合格,否则不得用于工程,并将不合格品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3、电力、电气化、通信、信号、自动控制工程的主要零配件及一般设备,应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建设、承包、监理三方人员共同检验,认为合格适用后才可订货,必要时也可对厂家进行考察。4、重要的设备于订货前,承包商必须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并验货(或审查产品样本,考察同类产品等),必要时可由业主组织承包、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对厂家进行考察,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订货。设备到货后在安装前由承包安装单位会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方可安装。5、由业主直接供32、应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由业主承担责任。但使用或安装前仍应由承包、业主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检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如认为合格时可用于工程;如认为不合格时应向业主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向业主提出书面文件作为备忘录。6、重要设备的随机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安装单位妥善保存,作为竣工档案移交给业主。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1、承包人按照投标书的约定制定大型设备进场计划并经承包人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后,报监理组、监理项目部审核。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予以审批。如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则要求重新制定大型设备进场计划。3、专业33、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代表审批。4、承包人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大型设备进场,并根据设备性能、使用情况等对设备进行检测;对涉及安全的大型设备,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检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备案。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照承包人投标承诺,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对承包人进场大型设备进行实物验证。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安全有隐患,应督促承包人整改并按程序重新验收 。6、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代表审批,同意后设备投入使用。 监理平行、抽样和见证检验制度 141、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2、抽样检验要求试验检测人员按34、照客运专线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频率抽样,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验。3、见证取样检验由监理机构在现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业主批准或指定)检测单位进行的检测。采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见证试验时,应在监理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4、根据验标规定,严格执行材料报验制度和见证取送样制度,严把材料进场关,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购配件的材质进行控制,按验标规定的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1)对粗、细骨料、钢筋、水泥、试块、钢筋连接等按规定频率、检验项目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或平行检验;(2)外加剂在掺用前,按规定批量35、进行平行或见证试验,核定其性质、溶液配置方法和最佳掺量;(3)混凝土的拌制和养护用水须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来源的水时,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4)对于路基施工中软基处理、路基基床填筑、路基防护工程按验标规定的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5)对各项建筑核查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如发现有疑问时,及时向业主报告,经业主同意后进行复验;发现不合格者,责成承包单位将材料退出工地,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配件等用于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制度1、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暂行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36、文件的要求;(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测或见证检验;(6)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7)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8)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9) 单位工程的综合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检查共同确认。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 对原37、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暂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 对路基、桥梁、等各专业的质量,应按本暂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计量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3)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38、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4)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验标中的表格填写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验标中的表格填写。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9、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各项专业施工中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验标中的表格填写。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4) 感官质量验收应40、符合要求。(5)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 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验标中的表格填写各项记录。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暂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6、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当对试块试件的检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1、(3)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61、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 为规范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特制定本程序。(2) 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处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发生工程安全问题(事故)后,施工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同时向监理、业主及所属上级单位口头汇报,之后迅速呈报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填写建设工程安全问题(事故)报告书,不同事故的报告时间要求如下:A 重大事故:2小时内;B 重伤事故:24小时内;C 急性中毒、爆炸、火灾、危及交通、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重大隐患42、,随时上报业主。2) 监理组织各方听取承包商汇报,判断问题性质。3) 如为一般安全问题,由承包人提出处理方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必要时报业主认可),承包人处理,驻地监理验收。4) 如判定为安全事故则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发布1989年9月30日)进行处理,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业主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5) 业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各方进行事故调查研究,并形成事故处理意见。6) 业主依据处理意见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督查。施工单位处理完毕,由业主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必要时请设计参加)等共同检43、查认可,并签认建设工程安全问题(事故)处理书。之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组织有关资料归档。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 为规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程序。(2)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后,监理单位初步判断,根据情况向业主及所属上级单位报告。2) 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报工程质量事故记录。3) 监理组织各方听取承包人汇报(必要时请质检站参加),并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如为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即为通过返修或返工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认为必要时报业主44、设计单位认可)后,批复承包商处理,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重新进行验收。如为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直接判定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依据建设部1989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并组织各方进行事故的调(勘)查,同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4) 为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必要时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或请专家论证。5) 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业主核签后,由施工单位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单位处理的同时,监理站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监理旁站。6) 施工单位处理完毕,经自检和专45、业检验后报监理。由监理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共同检验认可,并签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7)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监理、业主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同时组织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由总监理工程师具体明确安全监理责任,配备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三杜绝、二确保”的实现。2、审查和检查承包单位安全保证措施(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审核4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2)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监理项目部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向施工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记录要存档备查。(4)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议承包单位项目部每月、施工队每旬、班组47、每天检查文明安全施工至少一次,监理工程师参加,及时交流情况,互挑问题、查安全隐患,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安全检查情况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5)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监理应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法规建立自身的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出来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对被查出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施工单位的生产调度会、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工地例会或监理例会均要将安全48、文明施工问题列入会议议事日程,会议纪要应有施工安全问题的内容。(7)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应督促事故单位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不得隐瞒不报,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迁就姑息。 监理日志、例会、文档及信息管理制度 181、监理日志(1)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工作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现场监理人员均应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做到记录事件真实49、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以此作为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的内容之一。(2)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1) 气候记录;2) 施工中发生的重要事项;3)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4) 工程试验记录;5) 发生索赔、争议及合同纠纷时承包单位的实际情形及处理方法;6) 向承包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3)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监理日志交给总监理工程师登记后归档。2、工地例会(1) 第一次工地例会应选在业主、承包单位、现场监理机构进驻现场的较早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在本监理合同段下达正式开工令之前的适当时机举行。(2)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业主主持,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会议50、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施工期间的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三方工地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3) 第一次工地例会内容:1) 业主代表宣布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及其权限、职责;2)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3)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现场经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详细介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4) 业主应向会议说明:A 业主驻现场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B 征地、拆迁等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C 与会各51、方商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及议程。(4) 工地例会应按第一次工地例会商定的时间定期举行,并形成会议纪要。如果业主、承包单位或现场监理机构任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5) 工地会议内容:1) 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2) 听取承包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3) 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双方协调配合。3、监理文档管理(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监理文档资料的管理工作。(2) 资料按业主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图、表台帐。(3) 监理资料内容按以下分类52、(业主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1) 报送监理单位类资料:A 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报告);B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资料;C 竣工报验单及验收记录;D 竣工结算审批表;E 月、季验工计价支付表;F 监理月报;G 质量评估报告。2) 报送业主类资料:A 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施工方案审批资料;B 开工申请报告及批复;C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D 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记录;E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审批资料;F 监理书面指令和通知。3) 监理工作依据类资料:A 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B 与业主、承包单位之间来往函件,会议纪要;C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D 设计文件技术交底纪要,图纸会审资料,设计53、变更资料;E 涉及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索赔、争议、合同变更等;F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4) 监理内部工作资料:A 监理单位内部来往的函件、请示报告和批复;B 试验结果统计表;C 各种管理台帐(如工程数量清单、验工计价台帐等);D 监理日志;E 监理原始记录。(4) 监理文档资料归档按业主的规定执行。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审核工作,并签字验收。由监理单位保存的监理文档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交监理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监理工作台帐制度1、监理工作台帐制度是保证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实时反映工程信息、加强动态管理的有效手段。监理工作台帐管理的水平综合地反映了项目监理人员54、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2、全、准、真(完整、准确、真实)、及时是对监理工作台帐管理的四个重点要求;对监理工作台帐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填写齐全、标识无误、交圈对口、归档有序”。3、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台帐管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员负实际责任。4、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台帐管理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并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资料管理员负指导责任。5、各监理人员应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积累监理资料,并认真地及时地进行采编登录,于工程竣工后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监理单位档案资55、料保管部门保管备查。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的监理工作台帐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2)工程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3)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4)主要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情况一览表;(5)工程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6)工程投资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7)施工单位人员和主要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汇总表;(8)工程质量、试验、物资、设备统计表;(9)工程安全统计表;(10)计量与支付汇总表(年报、季报);(11)工程款审批与支付统计表;(12)工程变更情况一览表;(13)索赔情况统计表;(14)监理例会一览表;(15)竣工项目一览表。7、在保存期内,对档案资料的56、保管、借阅和归还,应订立完备的制度,防止资料丢失受损。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201、监理项目部按规定日期向业主和监理公司报送监理月报、年度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2、工程完工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3、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工程投资分析和质量评估,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处理,监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有关建议,照片、录像等。4、监理项目部应按业主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每月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月报。5、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在业主规定的时限内报送。57、6、本工程监理月报的基本内容(业主有规定的遵照执行):1) 本月施工情况;2) 工程进度情况,重点、控制工程应详细说明;3) 工程质量情况;4) 变更设计;5) 质量事故;6) 监理工作;7) 存在问题及建议。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施工进度监督检查记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对实际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监督检查的主要记录和报告如下:(1) 当日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2) 当日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3) 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4) 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故;(5) 当日的天气情况等;(658、) 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因。2、施工工程进度报告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汇总,每月向建设单位报送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概况或说明;(2) 工程进度: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金额的进度累计曲线;(3) 工程图片(关键工程及工序施工情况);(4) 其它有关事项建议及存在问题。3、进度控制图表及台帐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工程进度台帐。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它合同措施的依据。 验工计价及59、投资监控制度 221、严格执行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2、根据本工程的造价控制目标,按单位工程分解为分目标,再按分部、分项工程进一步细分为子目标,通过对分目标、子目标的控制,实现造价控制的总目标。3、设置造价控制专业监理人员,深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工程量计量,对工程的验工计价进行审核认证。4、动态控制。收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数据资料,随时对计划投资与实际支出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确定纠偏措施。5、按建设单位现行文件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授权办理工程预付款、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计价的项目质量合格,工程量准确。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60、核对工程量,做到不超验、不漏验,不多报、不少报、不虚报、不漏报、不错报。6、严格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我公司专业配套齐全的技术优势,从维护委托人的经济利益出发,尽可能地对设计不尽合理之处提出优化意见,以求节约投资。7、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复核申报的设计变更,确保数量准确、变更合理,并对其提出预审意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关于变更设计问题,按照铁道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及委托人制定的有关变更设计的管理实施办法执行。8、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做到达标前不予验工。9、对有争议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必要时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做出决定并报建设单位审批。10、建立验61、工计价台帐,每季向委托人报告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11、对于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监理单位应与建设方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塌方处理,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1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方面验收合格后,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项目部提交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调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13、如果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工期,由此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监理将依据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进行投资监控。14、及时协62、调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各种索赔和反索赔。工程竣工监理预验收制度1、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部门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实物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2、对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3、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预验收工程,提出书面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4、本项目工程的正式验收,监理站应做好以下工作:(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业主组织的本项目的工程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达到初验的有关要求。(2)总63、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业主、接管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现场监理机构组成的初验委员会,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对本专业各项工程的验收或试验检查,现场监理机构应提交本工程质量评估的初步意见,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实施。(3)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验收委员会对本工程进行的复验或抽查,签发本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241、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特制订本程序。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承包人在工程全部完成后,组织人员对工程及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如下工作:1) 确认工程是否已全部完成;2) 各项技术资料及手续是否齐全、完整;3) 是否有遗留、未处理的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4) 分项、分部64、工程及竣工资料是否满足验收要求。承包商在确认工程符合验收要求并征得监理同意后,应向监理站申请进行预验收,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监理站申请进行竣工预验收。(2) 监理组组织进行竣工预验收1) 监理组在接到承包人的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和完善。2) 在整改符合要求后,由监理项目部组织设计、施工、勘察各方参加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直至符合规范及合同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各单位分别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报送业主。3) 6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项目部将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4) 监理项目部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承包商编制的工程竣工报告一起报送业主,申请进行竣工验收。(3)业主组织进行竣工验收1) 业主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后,报监督部门申请进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2) 业主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要求有关各方进行整改、完善,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符合要求后各方签署竣工66、报告。3) 竣工验收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4) 业主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有关各方向政府相关部门申办竣工备案。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质量负责制度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提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质量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态环境控制、组织协调接口与系统集成等工作;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机构的文67、件和指令;6、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7、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8、组织编制监理工作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9、主持整理负责监理的项目监理资料;10、定期巡视施工现场;11、参与联合调试。监理站长全面协调管理制度 261、监理站长是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驻监理工地现场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以本联合体代表身份开展监理站施工现场的全部监理业务,进行综合管理。2、监理项目部的站长全面主持现场监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环保水保四大控制负全责,根据合同文件和业主的指导进行工作,并对业主负责。3、建立监理组织系统,制定工作流程和制度,组织编制监理站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68、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为实际开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5、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联系。6、协调监理组间,中、外方监理人员的工作关系,协调好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以及与业主的工作关系,核实业主是否已给予必要的指示并认可。7、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重要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业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8、主持建立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使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化,并保持有效地运行。9、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做出决策。10、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11、检查已完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验69、是否达到正常功能。12、检查和监督现场文明、安全施工。13、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及提交监理报告。14、定期和不定期向联合体报告监理情况。 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271、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之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第五章规定了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在第77条提出了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即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提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本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和武广70、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工作职责。3、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各项监理职责的负责人,对监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具体职责见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委托合同有关条款。副总监理工程师兼任站长,并对所管辖范围的监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4、监理人对工程监理成果的最终责任不因业主的同意而免除或减轻。监理人对主体工程的质量负终身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及岗位职责制度 1、参建的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1)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质量71、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2) 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3) 铁道部颁发的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客运专线验收暂行标准等;(4) 建设单位文件等;(5) 铁路客运专线其他主要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工程监理技术等资料;2、监理人员上岗的基本要求:(1) 工作独立、生活自理、文字为凭、数据为据、电脑操作熟练;(2) 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3) 监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或铁道部相应的执业资格;(4) 监理人员应具有省、部级监理培训结业证书;(5) 监理人员应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6) 监72、理项目部在按照要求为经过培训合格的监理人员办理上岗证时,应将所有申办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监理资格证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岗位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报送建设单位的安质部门。监理项目部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可据此审核上岗人员的资质并实时进行现场核查。3、监理项目部所有人员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具体见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 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29为确保工程监理质量,监理项目部对各监理组制定如下考核办法:1、监理项目部对本项目监理的工作质量、安全等实施综合考核,考核按季度、年度执行,考核分为监理项目部对监理组的考核。2、监理项目部考核是依据工程项73、目的状态(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接口管理)、监理组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其工作效率和效果作出的综合评价。3、考核按工程建设监理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协调等项目,采取百分制法打分考核。4、百分制法打分考核以分项检查得分分乘以上所占总分的百分比为分项检查实际得分,分项检查实际得分之和,即为检查考核得分。得分在90100分为优;得分在7090(不含90)分为良;得分在5070(不含70)分为合格;得分在3050(不含50)分较差;得分在30分以下为差。5、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的,监理项目部对监理组提出物质或精神奖励;对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的,监理项目74、对监理组的工作项目提出整改通知,监理组必须限期整改。6、评分方法(1)每个事项按“好”、“较好”、“合格”、“较差”、“差”五组评定。(2)凡达到本规定要求,全面较好的评为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100%。(3)凡达到本规定要求,基本完好的评为较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90%。(4)凡符合本规定要求,达到合格要求的,有一定的缺陷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评为合格,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70%。(5)凡基本符合本规定要求,有较大缺陷,虽经处理仍留下不良后果的,评为较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50%。(6)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有严重缺陷或失职,且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的,评为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0%。(7)缺项不评分75、,分子、分母都不计算。(8)如发现有严重失职、严重问题或违纪的项目,可视其严重程度,在零线下给予负510分处理,并在检查汇总表的总分中酌情扣减520分。(9)若有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并对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节约投资有实际效果的,则在检查汇总表的总分中酌情增加520分。 监理工作廉政制度 30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及信誉,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廉政制度。1、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抓好本工程建设工期、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的动态控制,维护业主的利益。2、监理业务76、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和业主的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监理规章制度。3、不以任何理由向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4、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和承包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接受或暗示为业主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6、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评审、娱乐等活动。7、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对不听劝阻或情节严重的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8、违约责任:监理人员出现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司管理办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