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财务、工程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5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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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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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财务工程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管理制度1.水库工程建管处管理制度- 3 -2 .建管处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制度- 3 -3.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 3 -4.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信访工作制度- 3 -5.水库建管处差旅费管理办法- 3 -6.水库建管处车辆管理制度- 3 -管理办法7.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3 -8.第一章 总 则- 3 -9.第二章 工程会议管理- 3 -10.第三章 工程协调管理- 3 -11.第四章 签证管理- 3 -12.第五章 2、工程设计管理- 3 -13.第六章 工程施工管理- 3 -14.第七章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3 -15.第八章 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安全管理- 3 -16.第九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3 -17.第十章 财务管理- 3 -18.第十一章 工程档案管理- 3 -19.第十二章 日常办公管理- 3 -岗位职责 20.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岗位职责- 3 -21.主任岗位职责- 3 -22.副主任岗位职责- 3 -23.办公室职责- 3 -24.技术组岗位职责- 3 -25.质检组岗位职责- 3 -26.财务组岗位职责- 3 -27.资料员岗位职责- 3 - 28.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机构图- 3、3 - 29.工程进度付款结算审核支付流程图- 3 -水库工程建管处管理制度为确保水库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安全推进,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树立建管处职工良好形象。第二条 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不得在建管处内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第三条 在建管处内要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严禁猜拳行令、打架闹事、聚众赌博等不良活动。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建管处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卫生区域包干制度。办公室、食堂、院子、厕所按值日安排轮流打扫,职工宿舍由居住人员自行打扫,卫生大扫除所有人员集体打扫。第五条 每天早晨上班之前打扫卫生,并注意平4、时的保持,每周星期五为卫生大扫除日。第六条 办公室内桌椅摆放要整齐,书籍、资料放置有序,保持整洁。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不乱倒废水,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建管处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第八条 每个人员每季度发放毛巾一条,洗衣粉一袋,手套一双。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毛巾一条,洗衣粉一袋或肥皂一块。第九条 建管处各房统一安装暖气取暖,禁止使用非办公用大功率取暖电器。要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共建节约型单位。第十条 用电、取暖安全由使用人负责,所有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第十一条 所有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公共5、财产的义务和责任。对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人和事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照价赔偿。第十二条 各房间所用公共财物由办公室统一分配、调整,个人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建管处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制度为加强职工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干部职工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结合建管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作息第一条 建管处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30上班, 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6:00下班;夏季上午8:00上班, 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各组室具体作息时间应按各自的工作面实际情况做有利于工作安排)。第二条 建管处取消双休制,因工作需6、要所占法定假由单位按实际情况安排补休。第二章 请销假第三条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持假条批假,假满上班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日者,要提前续假,回单位后向建管处主任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论处。第四条 各组长请假须由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者,由各组组长批准;26天者,由各组组长签字,建管处副主任批准;7-10天以上者由各组组长、建管处副主任签字,主任批准,11-30天者由建管处主任办公室会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干部职工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15天,按晚婚年龄(男25 周岁,女23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0天。第六条 已婚女职工不7、足晚育年龄(24周岁)生育第一胎子女者,享受产假90天,晚育者,享受产假105天。妻子产假期间,丈夫可享受护理假15天。第七条 干部职工因结婚、生育请假,请假程序按照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请销假制度执行。第八条 因工程原因未按时休假者,可集中享受假日,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第三章 假期待遇第九条 因私请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人事关系属水务局的人员按水务局基层水管单位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制度的规定,取消当年晋级晋升、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人事关系属省水投的人员按照省水投的相关制度执行。第十条 非因公致残或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坚持上班,需请假超过6个月的,8、由本人申请,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病休或病退手续。第十一条 职工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第四章 考勤考核第十二条 出勤考核实行日考月清,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统一使用考勤登记册和出勤统计表,水务局和供水公司不定期抽查、监督,并将抽查结果通报。第五章 旷工及处罚第十三条 干部职工旷工天,扣发50元;连续旷工三十天或累计旷工六十天的,停止其工作,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不再纳入管理考核。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年12月1日下发。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管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9、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甘肃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1106号)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财务资金为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要勤俭节约,防止浪费。第二条 财务支出实行“双审”制度,每一笔支出单据要有经办人签字,由建管处副主任审核,主任签批后,才能报销,不合理的开支和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一律不准审批报销。第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会制度和有关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会计业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第四条 会计、出纳分设。会计管账,出纳管钱,相互牵制,相互合作。出纳以外的人10、员不得经管现金,银行票据。建管处在银行预留的印签及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财务印章由出纳保管,主任和会计的私章由本人保管。第五条 会计要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并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坚持原则,不予受理,否则将追究会计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建管处内部财务管理的合法、科学、规范。第六条 建管处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只供建管处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11、或个人使用。第七条 财务人员要经常学习业务知识和新的财经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发改、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的检查、稽查、审计,并按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第八条 入帐票据须符合下列要求:(1)发票须系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票。(2)票据种类与购买物品相符,要素填写齐全。(3)单价、数量、金额相符。(4)印章与所购物品的票据种类相符。(5)有经办人、审核人、签批人签字及说明。第九条 私企、个体企业出具的发票或税务部门开具的临时性经营票据,应有领款人签字;用工开支要有附件说明。第十条 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不准私自挤占、外借、截留、挪用、坐支、白条顶库,库存现金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第十一12、条 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招待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具备银行卡使用条件的经费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消费,杜绝大额使用现金。第十二条 按财经纪律,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十三条 建管处主任和财务负责人对各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地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和水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建管处财务室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控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专项检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自查自纠,不断提高全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水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信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办13、法,结合建管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工作原则及责任第一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二条 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信访工作实行建管处主任负总责、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第四条 所有信访事项均归口办理,建管处办公室负责人为信访办理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负责人为信访办理直接责任人。第五条 所有来信来访先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接待,办公室必须确定一名信访联络员配合搞好信访接待工作。第二章 来人接访程序第六条 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接访人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能依据各项规章制度当场解释说明的,当场答复;存在疑虑、把握不准14、的及时陪同到办公室处理。第七条 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建管处的来访登记工作,能当场解释说明清楚的,当场答复;当场解决不了的请示建管处主任协调办理。第八条 对疑难复杂的特殊案件、重访或集体上访的,多次交办而对结果不满意的,来访人有异常表现或有非正常情况的,接访单位(人)应告知办公室,经请示建管处主任后再进行处理。第九条 接访人员在接待信访群众时,要热情主动,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第三章 来信处理程序第十条 办公室将收到的信访件(信件、传真、网站留言、信访批转件)进行分类登记,并填写建管处文件处理传阅单呈送建管处主任阅示后,按主任批示办理。第十一条 对于比较常见、简单的信访电话,尽量当场答复解决;存在15、疑虑、答复不了的,请示建管处主任后进行办理;对于群众情绪激动、事项复杂的信访电话,办公室要做好信访电话记录,呈送建管处主任阅示后,按主任批示办理。第十二条 办公室收到信访件后,应按照主任批示意见,根据办理要求和时限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真实、客观、准确的起草答复稿件,办理结果要主任或副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答复。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一般简单的电话信访要在当日内办结并答复,网络信访件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其它类别的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送达当事人或报送相关部门。第四章 查办督办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人对承办的信访事项,应跟踪督办。第十五条 承办单位或承办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公室主16、任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办信访件的;(2)对承办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3)不按要求向来访人员反馈办理情况的;(4)来访人对承办人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第十六条 办公室要做好建管处所有来信来访情况的梳理汇总,必要时在建管处进行通报。第十七条 对来访群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信访案件久拖不办或处置失误,致使群众哄闹或越级上访,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 回告和归档第十八条 信访工作实行回告制,所有信访要做到“有来访、有办理、有结果、有反馈”。群众来访事项,在当场解决的,做好相关记录,不再回告;当场不能解决的,在规定时限内向当事人及时回告办理结17、果。书面信访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电话、网络等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后按信访渠道及时回告办理结果。第十九条 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将信访原件、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资料经过整理后统一交办公室立卷归档,办公室在每年年底将当年已办结信访材料立卷归档,交资料室存查。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水库建管处差旅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建管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建立公务出差(下乡)审批制度。因公出差人员报经副主任和主任批准,下乡人员由副主任批准。第二条 从严控制出差人18、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第三条 出差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具体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第四条 住宿应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省外城市住宿标准为320元;省内兰州市内住宿标准为320元;地级市住宿标准为300元;其他县(区)住宿标准为270元。第19、五条 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按补助标准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第七条 建管处人员下工地视为下乡,发放下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按实际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第八条 因公下工地或进城单位不提供交通工具的,交通费按运管部门核定的实时公共交通费用标准报销。第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第十条 出差人员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实际使用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20、开支差旅费。费用由建管处承担,不得向施工单位转嫁。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第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十五条21、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按规定统一开支的,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水库建管处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管处使用的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不得随意出车。第二条 驾驶人员要爱惜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车况完好,确保安全行驶。第三条 车辆出勤必须从严控制,实行配车单制度,对未经办公室调配,副主任批准,私自出车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第四条 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建管处划定的区域内,驾驶员在办公室进行停车登记,因事夜间未能回归停放的,驾驶人员必须向办公室汇报,。第五条 车辆加油必须由财务室统22、一办理加油手续,出纳陪同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除外),否则,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付。第六条 车辆维修或购置配件,事先由驾驶员提出计划,由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由办公室派专人和驾驶员跟班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出差途中维修,随车人员必须签字证明,方可报销维修费。第七条 驾驶员不准私自把车辆转交他人驾驶,如不遵守规定,后果自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 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花崖水库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工程会议管理第二条 会议形式分为: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第三条 23、会议内容(一)工程调度例会:每周一下午3:00召开工程调度例会,参加人员主要有建管处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二)现场专题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为建管处各组室、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为后序施工做好准备。第四条 会议要求(一)会议由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20元/人,超过半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50元/人;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24、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第三章 工程协调管理第五条 协调程序(一)工程建设中,凡是遇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包括涉及安装、设计等),都需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解决;(二)凡涉及需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都由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络解决。第六条 协调方式(一)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解决。(二)发生问题若不能马上解决或需解决问题在要求时间内未得到解决将会给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为尽快解决问题、明确责任,需采取工程联系单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协调,使工作协调有追溯性。第四章 签证管理第七条 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25、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的方可签证。第八条 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建管处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第九条 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第十条 建管处各组室,正、副主任对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一条 签证条件(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26、工程量或材料用量。(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第十二条 签证手续(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建管处主任填写签证单,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报建管处主任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技术、质检组进行验收,经主任审定签字后交财务组结算。(二)凡属设计原因发生签证,由技术组填写签证单。由设计院出27、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要写清变更原因、内容以及必要的图样。(三)凡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复施工或新增工程量,由建管处主任填写签证单。要写清原因、内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以及必要的图样。(四)凡属设备本身缺陷发生的签证,由技术负责填写签证单。要写清楚设备缺陷的部位,形成的原因,修补或改造的内容及工程量,并经设备制造厂家驻厂代表签字,没有驻厂代表的,要附有技术组与制造厂方联系的电传和电话记录。(五)由于施工单位之间的原因产生的签证,由技术组负责填写签证单。要写清楚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并经双方认定签字。(六)由于生产需要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技术组负责填写签证单。要写清楚理由、内容、工28、程量并附有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第十三条 经济签证结算(一)技术组对签证单所填写的完工验收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要逐项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结算。(二)属于甲方或设计原因发生的签证,一律按照签证项目的主体合同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结算。(三)属于设备制造厂方的原因发生的签证,经技术组审核主任签字后,转财务组从应付设备款中拨付。(四)属于施工单位之间失误发生的签证,经施工负责人和技术组审核主任签字后,从承担责任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第五章 工程设计管理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实现工程设计先进、投资经济,为生产系统实现工艺布置合理、物料输送流畅、设备运转可靠、生产运行正常奠定良好29、的基础。第十五条 设计方案审定在工程项目选定之后,建管处要会同设计院,充分结合所在地的自然状况、资源情况,要深入现场、反复论证、优中选优,为科学决策、审定项目提供可靠依据。第十六条 设计联络建管处负责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生产达标其间的设计联络工作。要加强与设计院的沟通,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进度,做好各环节的设计协调、联络工作,确保设计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第十七条 施工图会审建管处要根据施工图到达时间,及时组织不同形式的图纸会审。(一)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院施工图进行会审,主要审核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混凝土结构件、选型及金属、电气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在安全使用和规范要求下,有无改进建议30、,对发现的问题,要有理有据地与设计院论证解决,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二)组织建管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审核图纸各部尺寸是否正确;各类图纸在建筑、结构、管线、设备之间有无矛盾;各种管线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建筑、地下构筑物交叉有无矛盾等。(三)为便于会审,之前提出的问题在会审时能尽快解决,应将问题提前电传设计院。会审内容要形成纪要,设计院和甲方签字后,下发执行并存档。第十八条 设计交底在图纸会审时,由设计院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工艺流程、结构选型及水电气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采用、建筑材料选用要求、施工步骤、施工方法等,以使对设计图纸统一认识。第十九条 图纸发放图纸发31、放执行建管处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要求。第二十条 设计变更(一)使用范围凡须改变原设计(含笔误)图纸,均需办理设计变更。(二)实施程序1、由设计院、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出于不同的原因,提出设计变更,均由设计院作技术可行性认定,然后转交建管处。2、若变更后需增加费用,建管处要组织监理单位论证有无变更必要,并汇报建管处负责人批准后,转交办公室复印下发实施,下发标准执行相同专业施工图的发放标准。第六章 工程施工管理第二十一条 通过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节约工程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控制网管理施工控制网是施工尺寸线准确的保证,建管处技术组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32、施工控制网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要保证材料堆放不能影响控制网的通视和使用,并要保护好施工控制网桩点。对破坏施工控制网的单位,将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二)材料堆放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按初设的平面图布置要求执行,不能影响交通、测量,并做到“归方、归垛”,文明施工。若占用场地需要变动时,应先到技术组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三)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要无条件接受建管处安全管理,并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安全事故自主处理,并承担责任。2、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建设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重点环节重点检查、防护,做好安全管理。3、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33、执行并报甲方备案。(四)环境卫生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建管处的统一要求,搞好各自生产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发现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不搞卫生的单位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第二十三条 施工工作程序管理(一)工程的开工、停工及复工管理1、开工。在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将施工组织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建管处审批后,填写开工报告,经总监、建管处主任批准,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单项工程开工,开工前需填写开工会签单,经建管处技术组、监理单位会签、确认可以开工后,方可进行单项工程开工。2、停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方面问题时,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提出停工要求,但该部门在停工1小时内,要向建管处汇报。3、34、复工。停工工程在问题得到处理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监理单位、建管处质检组检查合格批准后,可以复工。(二)工程计划及统计报表管理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和下月施工单位计划,上报监理单位和建管处办公室。建管处办公室负责将各单位的进度统计审核、汇总,经主任审核后在28日前把进度报表和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下发各施工单位。(三)工程付款程序施工单位提出进度款申请,根据工程合同、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经监理单位审核、报提出支付凭证后,建管处主任批准后,到财务组办理手续付款。第二十五条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一)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1、在施工图纸到达10日内,由建管处组织各监理单35、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收到图纸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2、技术交底由设计单位进行,需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工艺流程、建筑物结构选型及水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采用、建筑材料选用、施工步骤及施工方法等。3、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电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有何改进建议,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条件是否具备,图纸各部尺寸是否正确,建筑、结构、管线、设备之间有无矛盾等提出意见。4、会审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解答处理,会审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施工执行、存档。(二)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方案应在36、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并报监理机构、建管处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对工程施工准备、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法、机械和人力配置、施工经济等进行全面、严密的组织与计划,以便指挥施工。2、监理及建管处应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在进度安排、施工方法、技术经济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施工单位按通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三)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控制1、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材料代换应经监理同意,涉及价格变动时,应通过建管处批准。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37、事前报送试验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四)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对各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在各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上道工序工程监理有权不予验收、结算,有权要求下道工序停工整改。(五)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建管处质检组进行验收,同时监理对隐蔽自检资料进行审验,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六)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38、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监理应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七)质量事故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监理单位及建管处,由建管处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部门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商讨弥补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不得隐瞒自行处理。弥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八)工程验收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检认可后,转报建管处组织正式验收,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十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报给监理人员,经监理审查合格后,将技术资料报送建管处审查合格后存档。(九)工程保修在工程保修阶段,由建管处组织施工单位39、进行工程检查,鉴定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及时完成保修任务。第七章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 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进入工程现场。第二十七条 在工程施工现场检查行走必须同建筑物、材料存放堆垛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禁止在建筑物下面行走和在材料堆垛上面或下面休息。第二十八条 上下梯子手必须扶好梯子扶手,并注意脚下防滑。第二十九条 土建施工搭设的临时梯子或走道平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方可上下。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夜间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同土建基础沟、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险部位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沟、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险部位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警示标志。40、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二条 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较好的灯光照明,满足夜间施工安全亮度需要。第三十三条 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同工程施工运转设备和行走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第三十四条 卷扬机作业时,除操作工外所有人员必须同卷扬机钢丝绳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严禁跨越钢丝绳。禁止在起重臂下站立或行走。第三十五条 检查人员在走道跳板上检查土建施工质量时,走道跳板外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没有安全防护栏禁止进行质量检查。第三十六条 检查人员在房屋上面和设备基础上面检查土建施工质量时,安全防护栏在没有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必须同房屋边缘、设备基础边缘保持一定安全距离,41、防止放生坠落事故。第三十七条 设备安装检查人员,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时,必须远离浮放没有固定的易倒设备,防止设备倾倒发生意外事故。第三十八条 检查人员在设备基础上面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时,安全防护栏在没有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必须同设备基础边缘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放生坠落事故。第四十条 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在检查行走时,脚下必须同电气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禁止踏踩电缆线和手摸电气线路。第四十一条 雷雨天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与电气设备、较高建筑物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第四十二条 工程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蹬高:(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病不蹬高;(二)没有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42、的不蹬高;(三)没有带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蹬高;(四)暴雨、大雾、六级风以上大风时,露天不蹬高;(五)脚手架、跳板不牢不蹬高。(六)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无监护人不蹬高;(七)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蹬高;(八)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蹬高;(九)高压线旁无遮栏不蹬高;(十)夜间照明不足不蹬高。第四十三条 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第八章 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 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一)电气开关必须注明标识。(二)高压配电控柜箱地面必须铺设绝缘胶板。(三)电气设备传动装置要求遮蔽全部运动部件,按防护部分的形状大小制成固定式防护装置43、,安装在传动部位外部。(四)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防护栏和防护罩。(五)高压电控柜必须设安全屏护和防护栅栏。(六)安全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下部边缘离地面不应超过0.1米,对于低压设备,网眼遮拦与裸导体距离不应小于0.15米,10千伏设备不应小于0.35米,2035千伏设备不应小于0.6米。户内栅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3米,户外不应低于1.5米。(七)对于低压设备,栅栏与裸露导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米,栏条间距不应超过0.2米,户外变电装置围墙高度一般不准低于2.5米。(八)凡是金属材料制作的屏护装置,必须将屏护装置接地或接零。(九)遮拦等屏护装置上44、应根据被屏护对象挂上安全警示标志牌。(十)保持电气各种开关完好;开关禁止落地。(十一)电气设备必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十二)凡是裸露的电缆线都视为有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灯泡破损应及时更换,禁止灯芯裸露。(十三)检修时,切断电源后,开关均要加锁,并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或把电力室门锁好。(十四)线路导线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导线敷设应平直,无明显松弛,导线在转弯处,不应有急弯。(十五)室外配线跨越人行道时,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米;室外配线跨越通车道时,导线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米。(十六)电气线路相互交叉时,应将靠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线穿45、入绝缘保护管内;保护管的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并加以固定,保护管的两端与其它导线外侧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十七)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保护层;绑扎线的规格应与导线相匹配;绑扎时不得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十八)在搬运和装配物件能触及导线的场所不准敷设裸导线。(十九)对临时用电,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及时维修,并作好检查维修记录。(二十)临时线应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坚韧护套软线,并不得使用金属丝绑扎。(二十一)临时线户内电线离地面不准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必须放在地面上的临时线,应对导线采取不受外力损伤的可靠保护措施。(二十二)控制开关不准放在地上,必须安装在墙上或杆、架上并采46、取防雨措施。(二十三)临时线使用的开关、电机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必须安装熔断器,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线上。(二十四)在临时线的电源处和用电处,都必须装有开关和熔断器;开关的位置离地面必须小于1.5米;在露天安装的开关和熔断器应安装在防雨雪箱内。(二十五)临时线开关箱至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配线,必须穿在铁管内予以保护、并应设有防水弯头。开关箱应设锁,不用电时必须将开关断开,并将开关箱锁好。(二十六)严禁在沿钢梁和可燃物上架设临时线。(二十七)临时线用电量不大时,可以用橡套电线或有塑料的软胶线,长度不准超过100米,全长应有支架固定,线上不得有接头。(二十八)临时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47、,线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导线应用瓷瓶、蝶式绝缘子固定,架空干线线路距离地面不得低于4米,跨越道路时不准低于6米。(二十九)临时架空线不准用空中挂钩的方法从线路取线。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准超过30米,不准东倒西歪,线路总长度不准超过500米,不准使用“地爬线”。(三十)临时低压架空线引向电气设备的分支线,必须采用绝缘线。线间距不得小于200毫米,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分支线的终点杆上应装设横担,瓷瓶式、蝶式绝缘子等予以固定,不准乱拉乱绑。(三十一)低压临时架空干线和分支线路下面,禁止堆放可燃物,与可燃物品堆垛的距离不得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安装的临时灯要牢固,灯泡不准同可燃物接触。电动48、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三十二)临时线要尽量简短,移动设备的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2米。(三十三)多根临时灯导线线路应分开敷设,并用瓷瓶固定。(三十四)线路通过墙壁时,必须用过墙壁管保护。(三十五)临时灯必须采用防水式灯头。(三十六)灯具线与干线的接头,两线应错开150毫米以上,并用绝缘胶布严密包缠牢固。(三十七)临时灯线路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米,线间距离应在600毫米以上,并用瓷瓶等予以固定,不允许沿地或多根导线绑在一起敷设。(三十八)应采用带网罩的手提灯时,不得用防水灯头等代替;(三十九)临时灯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橡皮绝缘等移动式软线配线。(四十)电工作业操作执行电气安全工作49、操作规程。第九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第四十五条 验收资料整理(一)技术组负责工程资料归档工作。(三)办公室负责完成环保、消防等单项验收。(四)技术组负责完成生产准备工作和开工后生产实际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五)技术组负责协调、收集准备以下材料。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2、施工许可证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3、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单项验收合格文件。4、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5、设备中标通知书。6、投资与资金计划。7、工程施工图、竣工图等其他文件。第四十六条 验收程序(一)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单位组织工程验收。(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转报建管处,建管处组织市质安站进行验50、收。(三)在以上验收合格后、需单项验收的工程已通过验收并有批准的验收报告后,由技术组起草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验收。(四)办公室负责验收前的联络和验收期间的接待工作。第十章 财务管理第四十七条 通过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的使用基建资金,防止在基建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等支付款项活动中出现管理漏洞,给工程造成损失。第四十八条 土建、安装工程财务管理(一)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各种款项、物资,必须以工程项目预算和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为依据。在财务核算方面只对主承包单位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对各种款项、物资的支出凭证必须由合同预算、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签字,51、工程建管处领导签字。财务组核对和施工单位有关的往来帐、认定欠款确实存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并及时登记各类与施工单位有关的往来帐,定期与对方对帐,如有差错及时调整更正。(二)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与财务积极配合,及时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决算,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项目竣工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文件资料结转固定资产。同时将工程完工后结余的材料、物资、备品备件等转为生产使用。第十一章 工程档案管理第四十九条 工程资料复印、下发管理(一)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做好工程资料及文件复印、下发等管理工作,施工图和设备图纸、说明书该存档的存档,该下发的下发。(二)工程52、会议纪要及建管处文件,均由办公室起草、打印、下发。接收和下发资料均要作好记录,资料的发放标准按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执行。第五十条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一)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的各工序记录。(二)开工前的记录应在开工报告报审前完成,记录主要有: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及开工报告;(三)施工中的记录要在该工序完成(有检测结果)后两天之内完成,并经相关监理部门、建管处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签证,最晚不得超过下道工序检验时,否则,相关监理部门、建管处有权不验收下道工序,记录内容执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四)所有记录都用A4纸、计算机打印,按规定格式、字体填写,建管处负责组织53、有关部门对施工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检查、考核。第五十一条 竣工图管理建管处为各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套原图作为竣工图纸,发生设计变更的应在图纸上标出,并将设计联系单附在图中,竣工图必须逐份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统一格式,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图案规格为70毫米50毫米。竣工图章应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所有文字一律用黑色圆珠笔填写。竣工图需在工程竣工之后20天内完成并移交建管处办公室。第五十二条 竣工资料验收、归档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整理后移交监理单位,经审核合格后移交建管处办公室,建管处办公室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分别从档案管54、理规定的角度对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验收、登记,不合格资料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要求处理,直到合格后由建管处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第五十三条 工程档案管理(一)工程档案移交与保管1、工程的技术设计、技术改进、质量改进、设备订货、采购及安装、基建施工等活动中形成的图纸、设备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数据、原始记录、文字材料等均属科技档案,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建管处办公室,由建管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2、购置设备入厂开箱时,应由设备组和档案室人员参加开箱验收,随机文件资料及时归档。3、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考察等外事活动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4、归档的文件材55、料必须完整,内容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各项活动的历史过程。5、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文字图表必须清楚,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文件资料上不得乱涂乱画。6、凡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登记,由办公室编目立卷、分类保管。7、档案室在接收时,必须按移交清册编目清单所列项目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备查。(二)工程档案的借阅1、凡是借阅档案资料的,一律履行借阅手续,按要求登记。2、档案资料借阅期限为一周,最长不超过15天,如延长使用时间,必须办理借阅延续手续。3、外单位索取科技档案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负责提供。4、建管处人员在调离时,必须将本人持有的科技档案全部56、退还,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签字手续。5、借阅和查阅科技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不得涂改、标记、撕页或损坏。6、借阅科技档案返还时,必须认真严格核对 ,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借阅手续。第十二章 日常办公管理第五十四条 用车管理建管处所有人公务用车,需向办公室负责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后,联系司机用车。第五十五条 业务接待管理(一)业务接待范围: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外来人员,由建管处主任安排办公室负责接待;与建管处各组室有直接业务往来的,由建管处主任及各组室负责接待。(二)业务招待必须本着节俭的原则,杜绝浪费。第十三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经建管处主任审核批准,于二一五年九月一日施行。第五十七条 57、本制度由建管处负责解释。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水利工作的政策、法规,模范带头履行各种规章制度。2、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的外部条件;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协调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4、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材料设备组织招标,并签定有关合同;5、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主体工程的开工报批手续;6、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管好用好工程建设资金;7、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各参建单位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58、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8、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违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9、按照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决算;10、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监督检查;11、按时编制上报计划、财务、工程建设情况等统计报表;12、坚持原则,当好人民公仆,做抵制不正之风的模范,廉洁奉公,接受群众监督。二、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搞好各项管理工作;2、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人员的管理;3、分管财务组,负责建管处财务管理工作;4、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协助主任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做好项目59、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5、协助主任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管好用好工程建设资金;6、协助主任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7、负责不定期的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和水利资金管理办法;8、按照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协助建管处主任做好竣工决算工作;9、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建管处主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好日常管理工作;2、协调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外部各部门、内部各单位、外部与内部各60、单位之间的衔接工作;3、负责建管处各类资料管理工作,做好内、外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确保有关政策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畅通;4、负责做好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各类接待工作;5、负责建管处日常生产生活管理,如:安全用电、场地保卫、职工食堂、库房物资等管理工作;6、负责建管处车辆管理工作,做好车辆合理调配、保养维修、安全运行、出入登记等工作;7、搞好建管处后勤服务保障;8、负责建管处考勤管理工作;9、负责建管处印章管理,严格执行印章使用规定;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技术组岗位职责1、参与对监理、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的考察评选和招(议)标事宜;2、协助办理各项报批、报建等开工建61、设手续;3、组织图纸会审,提出优化和合理化建议,审批各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4、按批准的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实施计划,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完成;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6、负责全面协调管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7、按程序严格审核办理设计变更、施工材料代办手续及工程现场签证等工作;8、负责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9、编制年度、月度资金需求计划,参与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负责按工程进度、工程量和工程质量提出工程款的支付意见,并向上级部门申报;10、62、参与组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考察、研究及推广应用;11、负责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五、质检组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2、配合主任,根据质量检验相关制度,提出实施质量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3、熟悉图纸,撑握施工规范,严格检查评定,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不得验收,书面通知各责任方进行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验收;4、负责各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各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发现质量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监督落实;5、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参加竣工验收评定,做好质量验收记录;6、做好工地日常巡查质检工作,63、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把好质量预控关,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7、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秉公办事;8、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参建单位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9、负责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寻找多角度的整改措施;10、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负责向上级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并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责令停产,不允许在不安全的条件下生产;11、负责安全事故按时上报,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12、完成建管处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六、财务组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64、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认真负责好会计、出纳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建管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好会计日常核算工作;3、认真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真实、合法、手续完备,正确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按期及时上报;4、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5、紧密联系质检组、技术组、监理单位,准确核算各施工单位应拔工程款,严把成本控制关;6、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考核各阶段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7、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手续完备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65、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处;8、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9、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10、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1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建管处机密;12、完成建管处主任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资料员岗位职责1、负责督促各组室做好日常文书、工程档案的收集、积累和归档工作;2、负责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建立目录索引、归档工作,按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提供利用;3、负责组织对工程档案鉴定、保管、调阅、移交、销毁工作;4、负责办理工程各项验收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协助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及工程档案移交工作;5、负责人员调动、离66、职时工程建设相关储备资料移交的监交工作;6、负责工程相关书刊、规范等工具书的保管、借阅登记工作;7、负责内外文件、信息、资料的收发、登记及待办文件的传递、催办工作;8、负责上报的请示、报告、通知等相关工程信息资料登记、呈报,并将已审批的文件分送到相关部门;9、负责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申报、领用、保管、借用登记工作;10、负责各种文书打印和工程会议记录。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机构图主任(项目法人)副主任(总工程师)财务组办公室技术组质检组工程进度付款结算审核支付流程图未通过未通过未通过未通过未通过质检组审核结算项目是否经过质量验收,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评定是否完成,质量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工作。财务组审核计算结果是否准确,部门审核签字是否齐全,结算项目支付符合制度及规定,扣款项目是否扣除。施工单位上报完整的结算申请资料及有关结算资料附件。主任审批主管副主任审批技术组对工程量进行审核、核实监理单位的审核结果是否准确、完整,变更项目的方案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价格是否合理。监理单位审核结算资料完整性、审核结算工程量和价格并提出审核意见和确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审定审批审核审核申报审核申报审核
物业资料
上传时间: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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