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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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529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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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2、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3、事会。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4、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四、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2.严格执5、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它工作。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第六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第七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第八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6、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每期预算应在每学期开始的前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期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关程序。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第十一条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7、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2.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3.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三、收费金额的规定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四、收8、费流程五、其他1.财务部于每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2.财务部每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其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等)给予100500元9、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第十六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第十七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每学期初10、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投资等。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1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第七章负债管理第二十七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第二十八12、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第三十二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三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第三十四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13、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三十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14、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二、移交人员的职责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5.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6.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